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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孟子

今日读书心得:孟子读后感汇总(7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今日读书心得:孟子读后感汇总(7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孟子读后感【篇一】

“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是《孟子》中《公孙丑(下)》篇里的一句话。其意是说君上总喜欢任用听话的人(接受自己的教导),而不喜欢以能教导自己的人为臣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们往往喜欢听奉承的话、谄媚的话,一般的臣子总想讨君上的喜欢,一味的趋奉迎合,上边说的一切的是对的,而君上也往往喜欢听话不违逆自己意图的下级,上下结合,形成了所谓的“和谐”君臣关系。但那些有思想,有本事,敢担当,有责任的臣子往往有忤逆君上的行为,坚持“仁”的道义与主张,对君王劝导、规诫,披肝沥胆,为了国家社稷可谓大公无私,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导致得罪了上级与许多同僚或小人,施展不了自己的才华与抱负。这种现象,历史上屡见不鲜。因此,敢给领导“上课”,敢于得罪人,有思想,有见地,有棱角的干部不应被疏远、被遗忘,而应加以培养使用,使其更有作为,更有担当。一句话,太平官太多太好当,但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太少也太难当,惟其如此,孟子的“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才显得犹有警示作用。

“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是《孟子》中《滕文公(下)》篇里的一句话。是孟子同滕文公对话讲仁道时所论述的一个观点。孟子认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曰:‘为富不仁,为仁不富矣’。”百姓的基本情况是,有固定职业的人才能安分守己,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就不能安分守己。如果不能安分守己,就放荡不羁,胡作非为,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等到他们犯了罪,再去惩罚他们,这是陷害百姓,哪里有仁君在位做出陷害老百姓的事情呢?所以仁爱贤明的君主一定要谨慎从事,节省开支,尊重百姓,对社会取之有度,不能贪财。阳虎说过:‘要财富就不能仁爱,要仁爱就发不了财‘。”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百姓,二是针对君王及统治阶层。针对百姓是讲要有自己的事业,有固定的收入,爱岗敬业,生财有道。如果没有固定的职业与收入,则形同市井游民,无业盲流的无道德、无操守、无底线之人,邪恶异端之事往往发生在这类人身上,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统治者的无能。仅仅惩罚而不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不是贤明的君王所为,也不是有道的王国;针对君王及统治阶层而言,是告诫他们要体谅民生,体察民情,鼓励有恒产者置业生产,服务社会,引导无恒产者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不要好逸恶劳,要勤劳致富,安居乐业。同时统治者不要对民众索取无度,要多听取老百姓意见,倾听民间疾苦,做一个廉洁清明的人。鲁国大夫阳虎曾说过:’想发财就不能有仁爱,想仁爱就不要想发财‘。类似今天我们说的当干部别想发财,想发财别来当干部。这体现了孟子的仁政、仁道的思想,于我们当下很有借鉴意义。

《孟子》一书中《梁惠王(下)》篇里有孟子与梁惠王等君王非常精彩的对话,通篇论述孟子的“仁义”、“王道”思想,运用大量的典故比喻来劝诫梁惠王、梁襄王、齐宣王要以德服人,以德治国,用道德的力量使天下统一,倡导“仁者无敌”。孟子由“五十步笑百步”,“挟太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为长者折枝,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等一系列的类比,使君王由衷地感叹:“夫子之言,于我心有戚戚焉”。进而认可孟子“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以这样的做法去满足所想达到的目的,好比爬到树上去捉鱼,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方法与目标大相径庭,相差甚远,越是努力,离目标越是背道而驰。孟子通过一系列的论述与类比,说明一个道理,君王也想治理好国家,也有美好的愿景与目标设计,但方法手段都太过功利,没有抓住“仁”的根本。以“威“而非以“德”,以“利”而非以“义”为目的,造成了自己的努力与目标诉求反而相反的尴尬局面,且孟子又进一步指出:“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力而为之,后必有灾。”告诫君王爬到树上去捉鱼,虽不得鱼,却无祸害,但君王以这样的做法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处心积虑,劳民伤财,不但达不到目标,反而会引祸上身,提醒统治者要以正确的手段来达到正确的目的。

另外,孟子一向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但在此他又特别提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也即没有恒产而有恒心的,只有士大夫才能做到,这类人是社会的精英,他们有道德,有信仰,有追求,如果君王改革政治,施行仁政,就会使士大夫都来归附,进而百姓们都来归附。那样王国就会兴旺发达,民众就会安居乐业,君王也才能真正赢得尊重。

我们现在发展经济也好,改善民生也罢,政策与措施都要接地气,可操作。特别是基层干部身处一线,更要实事求是,不可为单纯的完成任务而不讲工作方法。“不忘初心”不仅仅是指我们的来时去路,同样也指我们践行初心的方式方法。总之,不能脱离群众,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其行为也只能是缘木求鱼,距初心越来越远。

孟子读后感【篇二】

除了像“孟母三迁”、“孟母断机杼”这样家喻户晓的故事外,说到孟子,我们还会想起“孔孟之道”,他对孔子和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使后世将其与孔子并称为“孔孟”,且称其为“亚圣”。孟子提倡“仁、义、礼、智”,并认为,“仁、义、礼、智”四者之中,“仁、义”最为重要。仁,就是宽厚,指同情、关心和爱护的心态,即“仁爱之心”。义,就是正直,指正当、正直和道义的性格,即“正义之气”。礼,就是谦让,指礼仪、礼貌和礼节的规矩,即“礼仪之规”。智,就是才能,指明辨是非、善恶分明和明理睿智的能力,即“智谋之力”。信,就是诚实,指诚实守信、坚定可靠、相互信赖的品行,即“诚信之品”。他的这些思想和观点在由他及其弟子共同编写而成的言论汇编《孟子》中有所体现,尤其是在那些被誉为孟子经典名言的语录中更是得到了充分展示。

《孟子·公孙丑》中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站在正义方面,会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和帮助;违背正义,必陷于孤立。关于这一点,告诉我们做事情的出发点要正确,才能得到别人的支持和帮助,得到大家的肯定和承认,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否则,即是你通过一些手段使自己占据了有利形式,但最后还是会失败。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之所以能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取得最终的胜利,就是因为我们的行为是正义的,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成和支持。

《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孔子登上鲁国的东山,整个鲁国尽收眼底;在圣人门下学习过的人,便难以被其它言论所吸引了。表面上指泰山之高,实际指人的眼界。这一点告诉我们要不断寻求突破,超越自我,不断积淀,使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形成更开阔的视野和人生境界。在生活和事业的征途上,我们经常都只能看到眼前的事物的发展,或者“一叶障目”,被一点小障碍阻挡了视线。为眼前利益的迷惑而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呢,为视野不够开阔而错失了机遇。因此我们要努力登上人生的“泰山”,观到事业的“大海”,摒弃“井底之蛙”的心态,做一只向往“井外世界”的“青蛙”,向着更高更远更开阔的境界靠近。

在这个社会里,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想做而做不了的,有些事是我们不想做却必须做好的,还有些事是我们喜欢做也想做好的。有些人做着自己做不了或不喜欢的事而一事无成,有些人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而痛苦不堪。所以孟子说:“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纵观能成大事者,贵在目标与行为的选择,也就是他们懂得选择什么放弃什么。如果没有目标,或者做多了无用的事情,必然陷入忙忙碌碌之中,成为碌碌无为的人。如果“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到头来只能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终无所成。“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和“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一定要舍弃一些事不做,去做该做的事,具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宁静胸怀。然后才能有所作为。

孟子读后感【篇三】

《孟子》是儒家经典之一,她在儒家典籍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孟子》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孟子言论的总汇,被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2000年来它不仅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而且早融入了人们日常生活之中。

《孟子》一书对于儒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重要思想。《孟子》的思想主体是伦理政治学说,其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孟子认为,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就是人类的文化规范仁、义、礼、制的萌芽和根本。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人性是本善的,但从实际来看,人们处事并不能完全符合仁义标准。所以孟子强调品德修养,以此恢复丧失了的本性之善。由于强调自我品德的修养,孟子表出强烈的自尊,自强精神和一定程度上的人格独立。将人性的理论推广到政治领域,就是仁政的学说,这是孟子思想的核心。

孟子的仁政学说,包含了对人民的重视,即民本思想,这个思想是孟子学说中最光辉的组成部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此书的作者孟子,是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少年家贫,有寡母抚养成人。在孟母择邻处、断机杼的教育下,他拜子思为师,潜心攻读孔子的儒家学说,终成儒家思想的一代尊师。在书中他强调个人要自强奋斗,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他强调,只要不断磨砺自己,终能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关于我对《孟子》读后感,我定义,孟子是个不吃亏的人。

《孟子》里有很多精彩的辩论,文章里体现出,他的每次辩论都是应变自如,有犀利雄辩的语言,站无不胜。

他的不吃亏表现在,孟子在论辩中主张什么,反对什么,立场、观点鲜明,而且感情色彩强烈。他反对不义之战,歌颂正义之战;反对暴政,赞扬仁政;反对杨墨,推崇孔子;反对穷奢极欲的权贵,同情水深火热中的百姓。

他的不吃亏得益于,孟子在论辩中长于说理,显示出他雄辩的才华。他往往能针对对方的言论,不急不迫、一步紧似一步地论说开来,最后用精辟的语言概括出自己的思想,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方的谬误,确有说理痛切、发人深省、令人信服的效果。

孟子读后感【篇四】

尽心章句下·第三十六节段译?段译

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

曾皙爱吃羊枣,而曾子却不忍心吃羊枣。

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

公孙丑问道:“烤肉和羊枣哪一种好吃?”孟子说:“当然是烤肉。”

公孙丑曰:“然则曾子何为食脍炙而不食羊枣?”曰:“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

公孙丑说:“那么曾子为什么吃烤肉而不吃羊枣呢?”孟子说:“烤肉是人人都爱吃的,羊枣却是个别人爱吃的。正象避讳时只讳名不讳姓一样,姓是很多人共有的,而名是一个人独有的。”

[得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各性,只要这个各性不出去伤害别人就可以尊重。美国西方的各性是以民主为大旗坑别人点钱财。印度泥贺鲁和魔笛的各性是看谁家钱财和媳妇都像自己的,楞楞磕磕不知道自己实力,也不需要民主大旗直接取,挨揍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样的各性就不用评价了。

孟子读后感【篇五】

《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

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又如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译:称一称,然后才知道轻重;量一量,然后才知道长短。万物都是这样,人心更是如此。这样地向人说明道理,能让人不服吗?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孟子的重民思想。真是啊,广大的人民群众又怎么能忽视的呢?《荀子﹒王制》: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多大的江山也能保住吗?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译:君主把百姓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快乐,百姓也就会把君主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快乐;君主把百姓的忧患当作自己的忧患,百姓也就会把君主的忧患当作自己的忧患。这个思想一直延续到现在。以人为本,三个代表,党的宗旨,无不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现。

《孟子》中有许多具有哲理性的句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译:动用心思的人治理别人,动用体力的人被人治理;被人治理的人养活别人,治理人的人靠别人养活。

孟子读后感【篇六】

在读《孟子》之前,只知道孟母三迁的故事,知道母子很会教育孩子,对孟子却知道的甚少。后来通过诵读《孟子》,才发现孟子的高明之处和他不平凡的人生。

孟子主张“仁政”,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在“民有饥色,野有饿殍”的战乱时代,孟子重视普通百姓的生存权利,提出了“省刑罚、薄税敛”、“不违农时”、“取于民有制”等一系列主张。他认为先使人民有产业,然后再以“礼仪”来教导人民。要实现仁政,重要的是统治者能够以仁治国。以仁爱之心施政,才是仁政,这样才能使民众归附,也就拥有了天下。才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的理想社会。

孟子认为“性本善”,孟子主张人对自身良知的发掘,肯定人性之善。他在《告子上》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至大至刚”“塞与天地之间”的”浩然之气“很形象的表现出了内心充实,道德完满的精神状态。也只有不断地完善,当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我们常用孟子的这段话来激励自己:“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每一次读这铿锵有力的警句都让我头脑清醒,使我浑身充满力量。感谢古圣先贤的智慧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总之,通过诵读《孟子》我收获了很多很多,但我深深的知道经典不厌不回读,每读一遍就会增加一分对《孟子》的理解。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常读《孟子》,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品格学习。

孟子读后感【篇七】

孟子经常用一些完整的小故事、寓言来表达自己地观点和看法。而这些小故事和寓言就慢慢变成了今天我们常用地成语,如“揠苗助长”、“五十步笑百步”、“再作冯妇”等等,可见孟子思想对我们地影响对我们来说不可不谓深厚。

孟子所说的“揠苗助长”演变到今天一般都说成是“拔苗助长”,但说的都是同样一个道理,孟子认为教学和学习知识如同植物生长一样,都有自己的规律,必须循序渐进,而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一定要不断地培养义,心中不要忘记,但也不要一厢情愿地去帮助它生长。不然就会像宋人那样“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把自己累得不行不说,还枯死了禾苗,得不偿失。要想幼苗茁壮成长,只有勤于耕耘。不愿耕耘,拔苗助长,必然失败。就像人的成长与发展一样,同样要遵循规律,通过自身的努力使自己的根基一点点变得牢固,才能吸收更多的养分,成长得更好,由一颗幼小的树苗长成一株参天大树。孟子在告诉我们做事情要遵守规律的同时还提醒人们凡是应顺其自然,适应事物本身的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正所谓:“其进锐者其退速”,即是继承了孔子“欲速则不达”的思想。当我们太想办成一件事的时候,往往急于求成而显得过于浮躁,沉不住气,冒冒失失的前进就失去了方向和重心,把握不住事物前进和发展的速度,方而更容易迷失方向。孟子的观点就好像力的作用和反作用的道理一样,作用在一个物体上的力越大,那它产生的反作用也就越大。同样,如果我们在一件事情上倾注了太多的精力和心血,付出了太多的努力,那我们必然抱有更多的希望和企盼,而一旦事物的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和想象,那我们将比用平常心对待一件事物的时候更难以接受眼前的事实。所以凡是我们不必看得太重,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这样,当事情成功时,我们才不致于过于高兴,被成功的喜悦麻痹了清醒的头脑;在事情失败时,才能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不致于过于失望和难过而丧失了前进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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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读书心得:动物庄园读后感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今日读书心得:动物庄园读后感五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一)

这是我花了7天时间,带大家共读的一本书,印象深刻,意义非凡!

拿破仑:这个响当当的名字就预示着它的不同凡响,同时别忘了它是庄园唯一一头种猪。斯诺鲍:名字译为雪球,预示它开始很渺小,但会越滚越大!可是很不幸,在越滚越大的同时它也越滚越远了!

斯奎拉:名字译为尖叫者,说明它的作用发挥在嘴上,哈哈。尖叫可以划破天空压倒一切声音!没错!动物庄园的是非黑白也全通过它口落定!

还有老麦哲:它是先知,不世出的圣人。它的思想早已超越时代!但它不是领袖,理想构建需要后者落地推行。正如程朱理学宋起元兴成为官学影响深远主要倚仗于统治者而非朱熹本人。

马漂亮莫丽:它是贪婪虚荣的典型代表,它对民主平等没有什么兴趣。只要生活的体面光鲜(绶带→虚荣),处处尝到甜头不费劲(糖→物欲),它甘愿为奴(被摸鼻子)!

羊咩咩、狗吠吠:羊咩咩是无知大众,典型的统治阶级的“复读机”“扬声器”;狗吠吠是被牢牢掌握的武装力量护卫队,得军权者得天下,哈哈。它们是巩固拿破仑统治的工具。

还有马有力布克瑟、马冷静克莱弗、驴不语本杰明、乌鸦摩西、鸡飞飞、猫懒懒等,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本杰明,它永远冷眼旁观洞明一切!

我相信拿破仑与斯诺鲍曾经是并肩的战友、最知彼此的同伴,在老麦哲畅想理想世界的时候,它们有着共同目标,并共同努力赶走了人类,解放所有动物!克服困难恢复生活生产,再次抵御人类的反击!胜利果实是它们共同捍卫的!尽管它们的侧重点并不同,拿破仑抓宏观方向,注重培养年轻一代。而斯诺鲍落实民主方针的实事,制定戒律和旗帜、成立各种动物委员会、集体学习、设计解放生产力的风车等……

我并不觉得拿破仑恶劣无耻,斯诺鲍委屈可怜。这就是必然发生的1/2可能的结果。因为权力非常可怕具有魔力,只能独揽不容分享!一旦碰触面目全非!它会改变一切!

记得朱祁镇朱祁钰本是好兄弟,朱祁钰非常尊重哥哥,朱祁镇也喜欢弟弟,常叫他到宫里小坐,把酒言欢,甚好!可是朱祁钰坐上了那个位置,皇权加身,号令天下!他被魔化了,荣耀感满足感爆棚!他再不是那个好弟弟了,獠牙呲出,我囚禁你,你推翻我,夺门收场!

拿破仑的成功在于牢牢掌握了武装力量,而斯诺鲍所谓推行民主但并未完全站在大众动物立场,特权思想在它身上仍存在。毕竟牛奶和苹果的归属它也有份!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二)

迄今为止,人类已经统治了这个世界长达世界几千年之久。没有智慧的动物们只能屈服于人类的统治之下。本应该是这样,然而,有一天……

大猪梅杰是这场动物革命的“思想奠基人”。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了一个由动物们自由支配的世界。醒来后,德高望重的他向庄园里的动物们做了一次演讲。他介绍了梦中那个动物们自己的世界。

在那里,没有吝啬的主人,动物们不会饿肚子,不存在卖命地工作没有半点回报。动物们自给自足,老了以后可以颐养天年。因此所有动物都要团结起来,一起为新生活奋斗。

虽然只是一场短暂的演讲,但是他想要说的话已经很好的传达给了动物们。庄园里一些有智慧的动物们开始思考他的话,没有智慧的动物们也把理论铭记在了心中。

终于,这一天,机会来了。动物们赶走了人类,占领了庄园。他们建立了动物庄园,并且制定了一套法律——“七诫”在拿破仑和雪球这两头猪的带领下,他们开始了自给自足的劳动。

一开始,一切都如大猪梅杰的梦一样,动物们团结一心,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没有哪只动物察觉到了平静水面下的波澜。然而,有一次,拿破仑与雪球在是否建造风车上起了冲突,拿破仑用自己的“军队”——,九只训练有素的狗,赶走了雪球。从此拿破仑开始了他的**。大小事务的决定全由他负责,动物们稍有不满,拿破仑就动用武力使他们屈服。他俨然成为了一位皇帝,一位暴君。

动物庄园有拿破仑支配后,猪群的地位也提升了,他们基本不劳作,但食物却享用的。他们还住在人类的屋子里,成为了“王公贵族”,庄园宣扬的平等的观念也早已灰飞烟灭。拿破仑整天肆意妄为,但同时也惧怕动物们联合起来*自己。于是,他悄悄修改了七诫,彻底地篡改了动物们的记忆。

我觉得庄园里的动物们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大半辈子都在卖命地为人类劳作,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庄园,庄园却落在了**者手上,到最后甚至连记忆都被篡改,到死都没有好好地享受过自由。这个庄园会存在多久呢?我不禁为动物们的命运和状元的未来堪忧。

究竟是动物们*拿破仑的统治,还是拿破仑的所作所为使庄园走向灭亡,亦或是人类重新控制了动物庄园?一切都不得而知。命运掌握在动物们自己手里。庄园究竟何去何从,取决于他们自己的选择。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三)

读动物庄园,大部分讨论的是庄园内动物的个性和表现,但是我却对书里的人类特别感兴趣。

首先,第一个出场的,就是庄园的主人——琼斯先生。他整天喝的醉醺醺的,让你感觉他不思上进,也不关心自己的农庄,似乎农庄就是从父辈手里无奈继承下来的生活保障,丢不掉又办不好,浑浑噩噩混日子。以至于农庄里的动物已经在密谋起义了,他还浑然不觉,依旧喝的酩酊大醉。及时动物们的异动已经惊扰到了他,他也依旧不警醒。仰仗他手里的绝对优势工具——枪,向吵闹的动物们随意的开了一枪,这一枪不算警告,而更像被打扰清梦后的起床气。

一如既往地麻痹大意,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在一次毫无预谋的冲突中,动物们临时的发怒,就轻而易举的将琼斯夫妇赶出了农庄,琼斯甚至没有采取任何自卫或者反抗的动作,就仓皇的逃离了,逃的时候还是醉醺醺的,甚至丢下了自己的老婆。因此古今中外,失败者逃跑的姿势都惊人的相似,刘备如此琼斯亦如此。却丢下我们这群错愕的读者,我经常在想,琼斯占尽了农庄的资源,天时地利人和。手下有伙计,手里有枪,有栅栏,有围墙,有枷锁,有饲料。为什么说倒了顷刻之间就倒了?是伙计少了吗?并没有;是枪收起来不用了吗?也不是;栅栏不够密?钻不出来呀;围墙不够高?蹦不过啊;枷锁没了?牛鼻子上,马脖子上分明在;饲料不够了?仓库里满满的。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哦~原来动物们有了自己的组织,有了自己的会议,有了自己的制度,最重要的是猪给动物们绘制了一幅没有人类后美好生活的蓝图。不在于能否实现,而在于给了大家希望。而这个希望能在动物中发酵是因为动物永远是动物,而人永远是人,动物没有途径变成人。它们的绝望而已。

其次,其他的庄园主其实在琼斯先生遭灾后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可是同作为人类,他们表面同情,背地里实际盘算的是能不能从琼斯的不幸中捞到一些好处。

危难时刻,动物们能团结一致,而人却各怀鬼胎。这便是为什么动物庄园能诞生在强邻环伺的恶劣环境中。对于曼纳庄园的遭遇,其他庄园主的侥幸心理大于恐惧心理。面对巨大的威胁,措施乏力,只是谣言和看衰。而现实给他们了一记响亮耳光。兵法有云“外强敌无退路则内牢固,放松一角,乌合散,则不攻自破”可是愚蠢的庄园主们发现危害波及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不是想方设法瓦解它,而是群起而攻之。进攻前轻敌动员不足,进攻时无组织且傲慢,结果不知己不知彼百战百败,强的一方反而被弱的一方打的狼狈不堪,中国历史这种战例挺多的,也不奇怪。动物们在战斗前就借鉴了凯撒大帝历次重大战役,谦虚如此,何患不胜啊。人类对动物的伤害,不但没有摧毁它们,反而使它们抱的更紧了。

最后人类妥协了,不但不攻击动物庄园了,还跟动物庄园做起生意来,树立了一个非常坏的典型,人类的这种不思进取,短视的行为,不但让动物庄园有了喘息之机,甚至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发展壮大的机会,最后人类必将自食其果。这让其他庄园的动物知道了,人类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虚弱无力,只要在斗争中战胜他们,不但不会受到报复,反而会赢得他们的妥协。就如我们的伟人说的,西方列强都是纸老虎,非常的精辟,也抓住了它的本质。

我们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动物庄园模式会得到蔓延,人类将失去一个又一个庄园。最后不知道人类有没有机会从动物们那边得到谈判的机会,苟延残喘。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四)

这仅仅是一篇牢骚满腹的文章,智慧的你可以置之不理。

第一次接触《动物庄园》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的自己还是一个不谐世事的小丫头,对里面的深意并不理解,却读得津津有味。某年的寒假,又一次拜读此书,感慨良多。

我依稀记的小学时,挂在班级墙面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xxx的大大的画像。我很早就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对他们的事迹并不甚清楚,只知道他们是“伟人”。

小时候,我从来不问为什么。

陈丹青说“我们的政治考试是反政治的,没有人尊敬这个学科“

60年前,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出版了《动物庄园》,讽刺苏联的社会主义。如今,苏联已经解体近20年,然而《动物庄园》讽刺的对象却悄悄地转移了。

人们津津乐道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遗憾于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然而我在阅读《动物庄园》的时候,几次竟不得不合上书本不忍再看下去。因为我不仅看到了苏联也看到了我们自己。

新闻里每天都有gdp增长,粮食增产,物价稳定的新闻。然而没有人询问为什么中国仍然有许多人吃不饱饭,无法接受教育,看不起病,住不起房。

我们感动于善良的山村教师勤勉的奉献却从不去质问政府为何不增加教育的投资;我们感动于无私的农家妇女无偿赡养邻居的父母,却从不关注我们的养老保障;我们感动于勇敢的汶川教师,却很少问津教学楼的质量……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学生和她的法国邻居争论今日的中国。那个法国人说,我可以站在路上大骂萨科奇是混蛋,你能吗?她竟一时语塞只好开玩笑似的说,我也可以站在路上大骂萨科奇是混蛋。

当我们不仅仅旁观历史,而是把自己当做历史的一部分,就会发现我们和书中的人物同样卑微。

少年的君特。格拉斯为了希特勒和帝国的荣耀加入了少年禁卫军和成千上万的人高喊“领袖万岁”,甚至二战结束后,当他被告知纳粹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的时候还固执的说那是反纳粹的恶毒宣传。他在《剥洋葱》中回忆道自己从来不曾怀疑过领袖,因为广播报纸以及身边所有的人从来没有怀疑过。

今天的小孩子仍然在重复我们曾经重复的道路。他们也许不知道马恩列斯毛,但是胸前的红领巾依旧鲜艳,依旧高声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依旧循规蹈矩的背诵历史政治而从不去质疑……

学问,学问。就是要学要问,要问就要有怀疑的精神,要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否则不仅我们的生活可以被控制,我们的思想同样也会被控制。

动物庄园读后感(篇五)

很短的一本书,不到一个小时就看完了,十分荒诞的一个故事,但是…

反乌托邦(Dystopia)(又译作“反靠乌托邦”、“敌托邦”或废托邦),又作anti-utopia或cacotopia、kakotopia,根据后两者的音译,又可译作坎坷邦。与乌托邦相对,指充满丑恶与不幸之地。

这种社会表面上充满和平,但内在却充斥着无法控制的各种弊病,如阶级矛盾、资源紧缺、犯罪、迫害等,刻画出一个令人绝望的未来。某些作品描述的反乌托邦社会中,物质文明泛滥并高于精神文明,精神依赖极受控于物质,人类的精神在高度发达的技术社会并没有真正的自由。

这本书出名应该是因为它是反乌托邦的代表作吧,看完之后大概知道反乌托邦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我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某个地方看到,某位上个世纪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学者,放下这本书之后,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荒谬至极,没想到后来他就经历了那件事情,也是一种讽刺。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也是越看越觉得荒谬,但是越看越细思极恐,甚至看到一半就猜到结局,书中的很多事情,比如说

真的不是写实小说吗…后来发现这本书是成书于1943-1944年,甚至连“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这句话都不能在这里适用。

《动物庄园》的故事脉络被评论家分析为与苏联的历史乃至整个二十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惊人的相似,在很多共产党正在或者曾经执政的国家都能看到动物庄园的类似影子。作者在书中借由对动物庄园的发展变化,对共产主义运动未来命运的预言也被1991年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后来的历史所印证。但《动物庄园》的意义远远不止于对历史的预言,这部寓言体小说以文学的语言指出了:由于掌握分配权的集团的根本利益在于维系自身的统治地位,无论形式上有着什么様的诉求,其最终结果都会与其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诉求背道而驰。

这是百度百科上对于动物庄园的描述,然而作为一个中国人,自然而然的都会想到另一件事情。如果不是真的发生了,谁会相信真的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呢。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反乌托邦的小说描写的内容很多都预测了未来会发生的事件,比如说《1984》,比如说现在的社会文化发展与《美丽新世界》,所以我们到底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里,不由得对这些作家的预测佩服得五体投地。

回到《动物庄园》这本书,不太理解为什么是以猪为主角,可能是为了增加故事的荒谬吧,还有拿破仑的这个名字也就是故意而为之,在上世纪四十年代…能写出这个作品真的太强了。

今日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7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今日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7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1)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让我走进了奇妙而又惊险的魔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魔法力量。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都充满了奇妙的魔法,然而这书讲的又不仅仅是魔法,更是友谊的力量支撑他们勇敢地与黑魔法决战到底,就像书里赫敏所说“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和勇气”。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个孤儿,因为“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没有父母,他只好住进了姨妈家里,而姨妈一家人都不喜欢他。他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还成了家里的“仆人”。不过,有一天猫头鹰信使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从此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哈利在魔法学校认识了两位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俩帮助哈利完成了抵抗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三人同舟共济,抵抗重重难关,打败了伏地魔,这里就有友谊的力量。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哈利波特”,他并没有为自己在婴儿时就能反抗伏地魔而骄傲自满,而是友好地对待同学与老师,同时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格兰芬多学院。第一节飞行课上纳威。隆巴顿在飞天扫帚上掉下来,记忆球也滚落下来。当老师说谁都不许骑飞天扫帚,并陪纳威去了医务室。可这时,德拉科。马尔福(斯莱特林学院的一名学生,斯莱特林是伏地魔当时的学院)把纳威。隆巴顿的记忆球捡来,并骑上飞天扫帚把记忆球紧紧地握在手中。看到这一幕,哈利不顾老师的告诫,骑上他的飞天扫帚,虽然他从没骑过飞天扫帚,但他骑得非常好。当马尔福把记忆球扔下来时,哈利巧妙地接住了,并安然回到地面。这一幕正好被麦格教授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副校长,担任格兰芬多学院的导师),于是把哈利叫到她的办公室。马尔福很开心,以为哈利要受到惩罚。然而哈利因祸得福,成为了魁地奇球赛的找球手,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还得到他在对角巷看到的最新款飞天扫帚光轮20xx。在后来的故事中,哈利为格兰芬多队赢得了比赛。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惊奇和羡慕的奇幻魔法故事。在困难面前,哈利总能巧妙应对。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的珍贵,让我明白了勇气背后最大的力量就是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2)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3)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4)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

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

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5)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6)

这是一部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小说。从第一部到第七部都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发生了许多故事。

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而,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波特的名字在魔法世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1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最终,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

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时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没变,且更加深厚了!

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都让我佩服。他的朋友也一样,也是善良的。只有和善良的朋友一起,才会有纯真的友谊。

我从《哈利波特》丛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7)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今日读书心得:达尔文传读后感通用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今日读书心得:达尔文传读后感通用”,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1

我从彩虹鱼图书馆借了一本《达尔文传》,我认真阅读了整篇文章,我被达尔文刻苦研究、锲尔不舍的精神所打动。

达尔文从小热爱大自然。他经常收集各种昆虫、植物、鸟类等,制成标本。他把收集的标本放在自己卧室里,弄得卧室就像一个小博物馆。他记忆力很好,喜欢各种植物和各种动物,上学几天,就把学校的所有动植物的名字全部背下来。达尔文的爸爸是一名医生,他希望儿子达尔文成为一名医生或者成为一名牧师。可达尔文却有自己的理想,一心想成为一名生物学家。

1831年12月27日达尔文登上贝格尔舰开始了环球旅行,可是没过多久晕船的痛苦就超出了他的想像,可是达尔文并没有退缩,一路上,他历经艰辛万苦,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这些困难,每到一处,他就大量搜集当地一些奇异的物种,并把观察到的当地动植物的状况记在航海日记上。回国以后,他整天泡在图书馆里进行大量资料的查阅,最后终于写出了生物巨著《物种起源》。揭示了生物起源的奥秘。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作为新时代的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要学习达尔文刻苦钻研、不怕困难的精神,学习他执着、孜孜不倦的精神,争做一名优秀的学生。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2

达尔文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的《物种起源》改变了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除此以外,他还有二十多种着作。他的一生能给人许多启示和教益。

按照兴趣发展,不但快乐,而且更容易成功。达尔文的祖父、父亲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医生,他的祖父在许多方面都有建树,他的父亲希望他能继承祖业,但达尔文的兴趣却不在这儿,他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观察动植物,制作各种小标本。小学时他的成绩并不好,中学时学古典文学,大学时读神学,他都没兴趣,他最终成为一个博物学家,是与小时候的兴趣一致的。

大师的指引很重要。达尔文中学时学数学不是只听老师上课,然后埋头做题,而是自己阅读数学家的着作,直接向大师学习,这是现在的中国学生无法做到的。达尔文大学时读的专业是神学,但是却跟学校里年轻的自然科学家来往密切,听他们的讲座,得到了很好的指点和帮助,这对达尔文后来的成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学研究离不开长期艰苦踏实的科学考察和实验。达尔文跟随贝格尔号巡洋舰到南美、非洲各地进行了为期五年的科学考察,收集了大量珍贵的资料,记下了翔实的考察日记。回国后长期坚持动植物的养殖栽培,以研究自然选择对遗传变异的作用,还广泛地向有经验的养殖人员请教,虚心地向同行请教,他能做出惊人的成绩是很自然的事,不像我们时下许多人的研究,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耐不得寂寞,坐不住板凳,恨不得一年能出几项成果。这样所谓的成果除了能评个职称,混个头衔,骗点经费之外,对于社会,对于真理毫无价值。

热爱科学,尊重他人的成果。达尔文热爱的科学本身,热爱的是提示真理,他能从科学研究中得到乐趣,而对于名利并不看重。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3

“我先是学习,尔后是环球航行,然后又是学习,这就是我的自传。”这就是十九世纪伟大的科学家——达尔文。

这几天,我把长达268页的《达尔文传》读完了。这本书以传记的形式记录了达尔文的一生:先在牛津上学,然后随贝格尔号进行了长达5年的航海冒险,然后出版诸多着作,与教会进行斗争,创立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直至在73岁离开人世。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推翻了盘踞好多世纪的神学说,还为生物学打开了一片光明。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达尔文《物种由来》成,举世震动,盖生物学界之光明,扫群疑之一说之下者之。”

达尔文一生出版了许多着作:《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兰花的传粉》、《蔓足亚纲》……不仅如此,达尔文还完成了一件对他一生有极大影响的事情:随贝格尔号航海冒险5年。

他的《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出版时,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惊讶,有赞成,有愤怒……一石击起千层浪。教会是最反对达尔文的组织。他们对达尔文进行了严厉地抨击。但这时,带病的达尔文及其朋友郝胥黎、华莱士、莱尔、虎克……以真理驳倒了教会,使教会承认了达尔文理论——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自然选择。

年过花甲的达尔文,名利浮云,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要封其为爵士,被达尔文拒绝了。由于父母是近-亲,达尔文身体为欠佳,尤其是他完成了贝格尔号的航行后。一种“神秘的胃痛”与心脏病,伴随了达尔文一生。尽管达尔文即将去世,他仍然在坚持在工作,他做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为了探求真理,达尔文向科学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完成了自己辉煌的,长达73三年的一生。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4

1.“我先是学习,尔后是环球航行,然后又是学习,这就是我的自传。”这就是十九世纪伟大的科学家——达尔文。

这几天,我把长达268页的《达尔文传》读完了。这本书以传记的形式记录了达尔文的一生:先在牛津上学,然后随贝格尔号进行了长达5年的航海冒险,然后出版诸多着作,与教会进行斗争,创立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直至在73岁离开人世。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推翻了盘踞好多世纪的神学说,还为生物学打开了一片光明。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达尔文《物种由来》成,举世震动,盖生物学界之光明,扫群疑之一说之下者之。”

达尔文一生出版了许多着作:《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兰花的传粉》、《蔓足亚纲》……不仅如此,达尔文还完成了一件对他一生有极大影响的事情:随贝格尔号航海冒险5年。

他的《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出版时,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惊讶,有赞成,有愤怒……一石击起千层浪。教会是最反对达尔文的组织。他们对达尔文进行了严厉地抨击。但这时,带病的达尔文及其朋友郝胥黎、华莱士、莱尔、虎克……以真理驳倒了教会,使教会承认了达尔文理论——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自然选择。

年过花甲的达尔文,名利浮云,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要封其为爵士,被达尔文拒绝了。由于父母是近-亲,达尔文身体为欠佳,尤其是他完成了贝格尔号的航行后。一种“神秘的胃痛”与心脏病,伴随了达尔文一生。尽管达尔文即将去世,他仍然在坚持在工作,他做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为了探求真理,达尔文向科学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完成了自己辉煌的,长达73三年的一生。

2.达尔文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的《物种起源》改变了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除此以外,他还有二十多种着作。他的一生能给人许多启示和教益。

按照兴趣发展,不但快乐,而且更容易成功。达尔文的祖父、父亲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医生,他的祖父在许多方面都有建树,他的父亲希望他能继承祖业,但达尔文的兴趣却不在这儿,他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观察动植物,制作各种小标本。小学时他的成绩并不好,中学时学古典文学,大学时读神学,他都没兴趣,他最终成为一个博物学家,是与小时候的兴趣一致的。

大师的指引很重要。达尔文中学时学数学不是只听老师上课,然后埋头做题,而是自己阅读数学家的着作,直接向大师学习,这是现在的中国学生无法做到的。达尔文大学时读的专业是神学,但是却跟学校里年轻的自然科学家来往密切,听他们的讲座,得到了很好的指点和帮助,这对达尔文后来的成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学研究离不开长期艰苦踏实的科学考察和实验。达尔文跟随贝格尔号巡洋舰到南美、非洲各地进行了为期五年的科学考察,收集了大量珍贵的资料,记下了翔实的考察日记。回国后长期坚持动植物的养殖栽培,以研究自然选择对遗传变异的作用,还广泛地向有经验的养殖人员请教,虚心地向同行请教,他能做出惊人的成绩是很自然的事,不像我们时下许多人的研究,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耐不得寂寞,坐不住板凳,恨不得一年能出几项成果。这样所谓的成果除了能评个职称,混个头衔,骗点经费之外,对于社会,对于真理毫无价值。

热爱科学,尊重他人的成果。达尔文热爱的科学本身,热爱的是提示真理,他能从科学研究中得到乐趣,而对于名利并不看重。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5

达尔文回顾一生的道路时,曾谈到两种气质对他的帮助。

首先是“保持思想自由”。1881年,他告诉人们,自己遵循这样一条治学原则:“我曾坚定地努力保持我的思想的自由,以便一旦事实证明这些假说不符合事实时,就丢掉我无论多么爱好的假设(而我不能反对每一问题成立一种假设),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别的办法。”考虑到当时宗教的社会习惯势力和神学的影响,考虑到研究进化论这一问题本身的难度,我们可以体会“保持思想自由”对达尔文是特别有意义的。

“保持思想自由”在达尔文身上具体表现为富有怀疑精神和不自满、不保守。

无须说,他的进化论是对当时宗教神学观的叛逆,是大胆怀疑的产物。

他一生最感谢和尊重两位导师,一个是汉斯罗,一个是赖尔。他恳切地接受导师的指导,但这并不妨碍他保持自己的风格,具有自己的思考。例如,汉斯罗认为缠绕植物的运动是由于它们本身具有一种盘旋生长的自然倾向,可是达尔文根据自己对花房中栽培的攀缘植物的观察,提出:“卷须植物或攀缘植物的运动是一种对生活环境的适应,以获取较大的阳光面和较多的空气,利于生存和生长,不这样的话,它们很难生活下去。”又例如,赖尔关于珊瑚礁的形成,曾提出一个火山口理论。人们相信赖尔,谁也不去怀疑。可是达尔文根据自己的观察提出了疑问:“新的事实似乎不像赖尔所说的那样。”他认为珊瑚礁的形成与火山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是珊瑚虫长年累月筑成的。

后来他自己成了权威,但这并没有使他变得保守和谨小慎微起来,而是仍然富有怀疑和进取心。有一次,他读着刚出版不久的《血族婚姻》一书,作者引用比利时一位学者发表在权威杂志《比利时皇家学会会报》上的一段实验资料:用近亲的兔子交配许多代,丝毫没有发生有害的后果。人们对权威报刊上的文章,习惯于不去怀疑。但达尔文认为,这一实验报告是站不住脚的,于是写信给那家杂志,提出自己的见解,询问实验是否真实。果然,不久他得到回复,那个实验报告是伪造的。

达尔文从来不以伟人自居,他知道虚怀若谷对科学的价值。因此,他不能接受任何吹捧自己、贬低旁人的做法,面对别人的这种行为,他会直言相告:“反对您加在我们那些伟人身上的巨大重要性;我惯常认为:第二、三、四流人物都极为重要,至少在科学家方面是这样的。”

对自己的理论,他决不抱守一隅,而是不厌深思,反复琢磨。关于遗传的机制,他曾提出“泛生论”的假说,认为从身体各部输出一种名为“pangen”的粒子聚向生殖细胞,以此解释身体的变化即获得性状向子代的遗传。这一假说发表后,有些学者提出异议,达尔文很注意这些批评。例如对意大利植物学家菲得利克·德尔宾诺(18331905)的批评,他表示:“他反对这个假说,但批评得公正;我发现他的批评很有用处。”此后,他们经常通信,讨论植物学问题。也正是在认真考虑批评意见的基础上,达尔文在《物种起源》第六版中,删去了有关泛生论假说的论述。从这个事实,我们可以略见他虚心、严谨的治学之风。当然,从他1842年整理出“物种起源草稿”,直到1859年才发表《物种起源》一书的事实,我们更能体会到他的“不厌深思”之“深”。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6

《达尔文传》的作者欧文斯通再现了达尔文执着严谨同时又充满浪漫刺激的科学探险活动,其中不乏有对达尔文许多奇妙有趣的经典回顾,对这位长眠于西敏寺中的一代伟人的内心世界及其情感生活也作了细致的描写。书中清晰地描写了他所想做的事以及如何去做成的过程,尤其收集材料与观察事实的勤恳精神,充分展现了达尔文超乎常人的敏锐判断力及识别力,影响了许多科学家的信仰。

《达尔文传》是一部小说化传记,即用小说的体裁和手法写成的传记,通过丰富的生活细节、人物对话和人物的心理活动把传主刻画得有血有肉。当然,作家欧文斯通的想象和虚构是以传主生平经历为基础的,所以能让读者更直观地了解传主。

我在欧文斯通的笔下看到了一个对自己热爱的事物绝不放弃,对他人的批判和否定能够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对真理的追求绝不畏葸和放弃的达尔文。而最令我敬佩的是他对工作的热情和恒心,这与他热爱大自然的本性是分不开的。他研究植物和动物时,身在其中往往是自己的健康安全受到伤害也全然不知。要不是他对自然知识的孜孜不倦追求和对研究的兴趣和恒心,哪里有《物种起源》这本惊世之作?

但我认为他最终能真正地在学术界上成功,最主要的是他有磐石般的坚持和恒心。他费尽心血创出《物种起源》后并发表后,却不完全被学者理解并支持。那些反对他的学者,不停地对他攻击,说讽刺的言语打击他的观点,就连过去某个时候曾经是达尔文的老师的地质学家塞治威克也对他作出尖锐的批评。虽然因老师的不理解而倍感痛心,但只是在给爱沙葛雷的信中提到可怜的老塞治威克对《物种起源》发出的狂怒时说:我永远不能相信宗教裁判者会是一个好人;但是现在我知道了,一个人可以火烧另一个人,同时又可以有一颗象塞治威克那种又慈善又高贵的心。时发出愤慨。他并没有因此而怀疑自己,更没有放弃自然选择的真理。而是更坚韧地跟他们斗争下来证明自己。

相比之下,如今的科学技术仍较薄弱的中国的科研人员最缺乏的就是这种对正确的事抱有坚定信念的科研人员。

20xx年9月23日,81岁的中国药理学家、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因发明治疗疟疾的特效青蒿素,登上20xx年度拉斯克临床医学奖的领奖台,这里迄今为止中国生物医学界获得的世界级最高奖项。这个无博士,无海外留学背景,无三院两市头衔的三无科学家,屠呦呦在中国无数科研人员和院士博士一大堆的背景下成功,这值得我们深思。

她的一鸣惊人与她几十年如一日地工作是分不开的,有人说:优秀只有在你追求知识全面时才跟上。科技学术研究也是如此,只有当你把一项事业当成你感兴趣的事物,并能为它忘记所有、付出所有,真真正正地了解它时,这项事业才不知不觉被你做成。其次,近年来,从学生到老师,教授到院士,抄袭丑闻层出不穷。学生做作业抄,老师做报告也抄,学者做论文更是抄,全社会形成一种左拼右凑的坏现象。因此导致研究千篇一律,毫无创新,得过且过的社会风气,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如此多科研人员却抵不过一个屠呦呦的原因。

因此,作为一个有理想抱负的中国青年,要想活得不那么失败,我们必先要有独到见地和观点,不要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更不要啃前人遗下来的残渣,像达尔文那样对自己的成果和发现要执有坚持真理的态度。我们要保护好真理之花,即使全世界反对你,自己也要支持自己,因为创新和成功的果实往往就是这样掉落。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7

读完《达尔文传》,我对理想和信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谨以此文来记录我的感受。

达尔文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颇有名望的医生。小时候的达尔文成绩平平,然而他却总是把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采集各种昆虫和植物标本、钓鱼、掏鸟窝上,因此在大人的眼中,达尔文实在是个过于顽皮、不成器的男孩,整天不务正业。

为了让儿子学一门正当的技艺,父亲希望达尔文以后继承他的事业,于是将达尔文送进爱丁堡大学学医。但是医学院枯燥的课程无法激起(来自:湖北招生网)达尔文的学习欲望,由于好奇心的驱使,达尔文仍就每天去池塘采集各种动植物标本、去野外观察鸟类,这使得他在学医的道路上半途而废了。

父亲终于明白达尔文不适合学医了,在经历了一轮周折之后,父亲决定让达尔文去读神学,将来做一个牧师,不仅能拯救人的灵魂,而且会有稳定的收入,最终达尔文采纳了父亲的建议。然而,他却在足够多的业余时间里故态重萌---大大满足了自己的第一大爱好,就是野外采集,尤其是采集昆虫。在此期间,达尔文结识了亨斯罗、塞治威克等有名的生物学家,在他们的指导下,达尔文打下了扎实的科学根基。

读完了神学的达尔文,正准备回到家乡做一个普通的牧师之前,却收到了亨斯罗教授的邀请---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去参加贝格尔号舰的远洋航行,于是达尔文从此走上了另外一条人生道路。历时五年的远洋航行生活是枯燥的,常常好几个月在茫茫大海上漂泊,看不见陆地,但是达尔文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而且,在航海期间他每天都勤勤勉勉地做着日记,养成了安静思考的良好习惯。五年的航行经历实在是过于丰富,这让达尔文搜集了大量的标本。尤其是在经过加拉帕戈斯群岛和火地岛这两个地方的时候,达尔文的所见所闻更是为他后来寻找人类的起源埋设了线索。五年的航行生活彻底改变了达尔文的生涯,回到家乡之后,达尔文果断放弃了牧师的工作,他开始一门心思地整理标本和思考问题,最终举世震惊扥《物种起源》问世了,达尔文的梦想终于实现。

托尔斯泰说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而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是的,纵观达尔文的一生,不难发现,最终还是他的梦想指引着他一步步走向了成功。而萧伯纳却说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人生在世,没有理想信念是不行的,而如果只有满腹志向却不付诸任何的实际行动亦不可取。若想坚守住理想信念并使其实现,读完《达尔文传》,我总结出以下几点要素:

一、良好的习惯很重要。人们都说: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达尔文从小就养成了爱思考、勤动手、及时做记录的好习惯,这为他能够在五年的远洋航行中搜集大量的资料奠定了基础,同时他的航海日记也为《物种起源》一书的编撰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达尔文的成功与其良好的习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优秀的精神品质很重要。陶铸说:一个精神生活很充实的人,一定是一个很有理想,一定是一个很高尚的人,一定是一个只做物质的主人而不做物质的奴隶的人。从达尔文的身上,我们看到耐心、勤勉、仁慈、谦逊、耐得住寂寞、不怕吃苦、敢于为梦想坚持到底等优秀的精神品质,这些优秀的精神品质使得达尔文在远洋航行中,不顾外界条件的艰苦,仍然能够忘我地工作。达尔文的成功与其优秀的精神品质密不可分。

三、机遇是实现理想信念的关键。拉罗什富科说:不管人们怎样夸耀自己的伟大行动,它们常常只是机遇的产物,而非一个伟大意向的结果。在达尔文的成长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大师。从爱丁堡到剑桥,达尔文有幸遇见了格兰特、亨斯罗、塞治威克等生物学家,他们是达尔文的启蒙者、和塑造者,正是他们的出现,才推动了达尔文的进一步成功。由此可见,达尔文的梦想之所以实现,与其机遇密不可分。

四、学问出于好奇与探索。亚里士多德说:学问出于闲暇与好奇。就达尔文来说,这两方面他都有了:对于博物学,他从小就充满好奇;此外,他还碰巧拥有闲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达尔文总是喜欢搜集动植物标本,并常常去池塘采集各种小动物做解剖;在他的闲暇时间,他还去参加各种学术聚会,拜访学界精英。这使得达尔文积累了很多博物学的知识和本领。由此可见,达尔文的梦想之所以实现,与其好奇之心和探索之心密不可分。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犹如和高尚的人谈话,读《达尔文传》,我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我认识到了理想信念对于我们成长的重要性。理想和信念之于人,犹翅膀之于鸟,理想和信念是飞翔的翅膀。坚定信念,守望梦想!我将带着我的感悟努力走好接下来的路程,不负青春,实现我自己的理想。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8

这几天,我把长达268页的《达尔文传》读完了。这本书以传记的形式记录了达尔文的一生:先在牛津上学,然后随贝格尔号进行了长达5年的航海冒险,然后出版诸多着作,与教会进行斗争,创立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直至在73岁离开人世。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推翻了盘踞好多世纪的神学说,还为生物学打开了一片光明。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达尔文《物种由来》成,举世震动,盖生物学界之光明,扫群疑之一说之下者之。

达尔文一生出版了许多着作:《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兰花的传粉》、《蔓足亚纲》不仅如此,达尔文还完成了一件对他一生有极大影响的事情:随贝格尔号航海冒险5年。

他的《物种起源》、《人类的起源》出版时,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惊讶,有赞成,有愤怒一石击起千层浪。教会是最反对达尔文的组织。他们对达尔文进行了严厉地抨击。但这时,带病的达尔文及其朋友郝胥黎、华莱士、莱尔、虎克以真理驳倒了教会,使教会承认了达尔文理论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自然选择。

年过花甲的达尔文,名利浮云,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要封其为爵士,被达尔文拒绝了。由于父母是近-亲,达尔文身体为欠佳,尤其是他完成了贝格尔号的航行后。一种神秘的胃痛与心脏病,伴随了达尔文一生。尽管达尔文即将去世,他仍然在坚持在工作,他做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为了探求真理,达尔文向科学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完成了自己辉煌的,长达73三年的一生。

达尔文传读后感 篇9

暑假里,我禁不住又一次捧起了《达尔文传》这本书读了起来。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让我百读不厌,更让我忘记了周围的世界,进入了达尔文的时代。

读这本书我了解到达尔文在小时候去了舅舅的庄园,从那里开始他对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正是由于他对生物的无限热爱才让达尔文成为了干预挑战权威的科学斗士。他一生致力于生物学研究,获得了无数的辉煌,他甚至还荣获了英国最高的奖牌--柯普雷奖章。但是让我深有感触的是他一生都淡泊名利,虽然获得的奖牌奖章无数,但他从来没有炫耀过自己的荣誉,依然刻苦钻研。

伟人中还有很多这样的榜样,比如居里夫人。她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生中的任何一种发现足以让世人仰慕。但在她看来,那些代表她荣誉的奖牌奖章只不过是女儿的玩具。

再看看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人,他们为了名利整日奔波劳碌,想方设法想要成名成功,甚至为了一时的名利扭曲了自己的灵魂,耽误了自己的前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

看看伟人,再想想自己曾经为了一张喜报乐的屁颠屁颠的,巴不得让街坊四邻都知道。还曾经觉得老师评价不公而抱怨,搞的自己郁郁寡欢而耽误学习。现在我终于明白,喜报只是激励同学们好好学习的手段,而不是学习的目标。我应该在学习上不断地超越自己,实现一个个目标,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

淡泊名利是成功的基本要素,同学们,让我们也向伟人们学习吧!

今日读后感:数学天才读后感(7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今日读后感:数学天才读后感(7篇)”,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1】

一开始应该先来评价作者,但是我不知道应该从哪里下手。这个女人,这个名字,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绝世孑立的“传奇”。她的身世是传奇的,个性是传奇的,才华是传奇的,情感也是传奇的。

她是我们一家钟情的女作家,我过去一直喜欢把她比作玉兰花,雍容而又洁白美丽。妈妈爱看她那张穿着旗袍叉着腰的照片,与生俱来一种难以言状的萎靡而又傲然的气质,所以在我心里似乎只有张爱玲才是旗袍的模特儿。看到《花样年华》里张曼玉在夜晚的路灯下摇曳身姿地散步,我就一下子想到了张爱玲。有一年去上海去了静安寺附近的一条道路,爸爸说那就是张爱玲曾经屡次走过的路,我定神一看,喧哗都市中的一条有些幽静的路上,我分明看到了张爱玲慢慢走来,带着些许虚弱,带着些许苍凉,又有些随性。上海女人中出了一个张爱玲,就值得上海女人聒噪一辈子了,学习一辈子了。

读张爱玲的小说居多,但是真让我回忆起来,才觉得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好像所有的小说都是同样的语调、同样的词藻、同样的故事。女人细腻的天性在张爱玲的笔下展露无疑,在小说里,钟、月亮、香炉等等都成了一件件活物,变得极富生命力。很多人爱将苏青和张爱玲放在一起,不是我扯老乡的后腿,苏青其实根本没法和张爱玲比较,她最多只是一个有思想的现代女性。说张爱玲的散文,看过《传奇》和《张看》,因为当时没有用专业的眼光去看,也没看出什么来,只觉得有些话好像印象很深刻也很有道理。

这回读她的《天才梦》,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性德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只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其实,《天才梦》是她19岁时在《西风》杂志的征文赛中所创作的一篇散文,因其卓尔不群的才华,使她在文坛崭露头角,一些人还把它视为张爱玲的处女作。张爱玲的散文,差不多篇篇尽言自己,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谈自己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平凡的、琐屑的、亲近的张爱玲的世界。如《天才梦》中提到自己读俗气的巴黎的时装报告,生活中学织绒线、做家务的失败,吃盐水花生,在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上的绿叶等等作为,似乎都是写我们市井百姓日常的生活呢。只是这些生活我们经历着,却没有留意;即使留意,也没有形成文字。可张爱玲就那么轻轻巧巧,看似随意,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就把一幅人生写真图摆在你面前了。

毋容置疑,她是个天才。3岁能背诵诗,7岁能写家庭悲剧的小说,8岁能写乌托邦式的《快乐树》,中学时期蜚声校园,在香港大学同时拿到两项奖学金。这么才华出众,卓尔不群,她不是天才是什么?但文中你并没看出她的骄傲与虚荣。她只是平实地介绍着自己,没有张扬,没有炫耀,也没有隐埋,甚至还告诉你她一本洋洋大作的中途流产,母亲对她的不理解与讽刺,自己是生活中的废物等等,一点都不摆谱,也不作秀。这一刻,你也许很难将此文与那个大红大紫、桀傲不驯、清高孤傲的张爱玲联系到一起。

再看语言。作者是用轻缓的笔触,平淡地叙述她的天才梦的,语言朴质、平易、干脆,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感染力,但时不时又会冒出几句奢华、睿智、生动、深邃的话,将大俗与大雅、华美与冷寂糅合在一起,恰到好处。文中巧妙的譬喻,形象的描画,鲜明的对比,随意的嘲弄,无处不在。如写自己3岁诵诗时的“摇摇摆摆”,听诗的满清遗老“滚下来的泪珠”,虽是简笔勾勒,不事雕琢,但人物形象却栩栩如生。在写弹奏钢琴时,“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一句拟人,将孩童世界丰富的想像力展现得淋漓尽致。而结尾“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比喻,又让你大吃一惊,怔忡不已——19岁风华正茂的岁月,为何会如此沧桑,如此悲凉?但这就是张爱玲的语言——独特的、极富个性化的语言。

作者以一位真正艺术家的敏锐,品味生活的乐趣,咀嚼人生的无奈。她的一生,是在稿纸格里跋涉的,有休憩,但没有停顿;有高潮低谷,但没有结束。也只有她,才能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她的天才梦是她生命的支点,她也是用一生的心血去营造自己的梦的。她成功了,同时,她的天才梦也激励了多少后来者,让他们也不自觉地构建自己的梦,并不断努力去靠近那个梦,从而使他们生活得精彩别致,卓尔不群。

另外,关于张的散文的现代化特质,我真是没有看出来,可能是对于所谓的现代化特质的难以拿捏。不过,如果将这篇散文细细读下,我倒是读出了张笔下对于琐碎生活的琐碎描写。有人说她世俗,也罢,有人说她市侩,也罢。反正在我眼里都是褒义的意思,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忠实的生活记录者,她所展现的生活景图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有上流的,也有下流的。其实生活如是,何必去扭捏作态呢。更可贵的是,张总是用自己细腻的女性视角去观察事物,所以生活就成了柴米油盐拼凑在一起的交响曲,有高音部分,也有低音部分,但总是给人美轮美奂的感觉,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的饕餮盛宴。

张爱玲无疑是敏锐的,她总能透过普通平实的日常生活去揭示其‘寻常的反常’之处。“她的散文虽然都以身边的琐事入笔,但往往到最后又有所升华。或揭示对生命的哲学思考;或表达对社会人生的理性认识;或从日常凡俗生活中探究人性、世情;有的还将普通话题后面隐藏的文化意义挖掘出来,给读者以启发。这时候,她仿佛是个生活的旁观者,静看一幕幕或精彩或平庸的人间活剧,达观冷静地品评人间是非,进而达到对现代都市生活”哲理层面“的认识。

贾平凹评说张爱玲”是以一个俗女人的心性和口气,嘟嘟嘟地唠叨不已,又风趣,又刻薄,要离开又想听,是会说是非的女狐子“,一语道出张爱玲的不凡。她以其俗,诱惑读者进入与自己生活场景相似的阅读空间,再将她自己独具的哲思于不经意间”兜“出来,常让人感到亲切,又让人望尘莫及,由此,在惊异的同时也能隐约悟到张爱玲灵魂深处的苍凉和孤独。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爱玲以一颗细腻而又宽容的心去洞察世俗人生,同时,她又从寻常生活中获取乐趣,以达观超然的旁观心态观照世俗大众及其生活,并养成了她对万物超然、对俗事谅解的洒脱态度。

在散文中,张爱玲最终留给我们的形象,是一个孤独女性流连于店铺的橱窗前细致入微不厌其烦地观赏每一件时装的质地、款式甚至丝边的金线的形象。尽管橱窗的玻璃映出的苍白的面孔时时使她从心底深处泛上一种苍凉和孤独,正因为有苍凉孤独深层意蕴的存在,”世俗的欢悦“才越发楚楚感人。

我最后还是想说,张爱玲是一朵茕茕孑立的玉兰花,在风中轻轻摇曳,可是头顶的月亮却从来没有圆过。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2】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习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3】

我十岁生日收到的礼物中有一本书《天才之路》。其中有篇关于球王贝利的文章题目叫《天才之路》,让我记忆深刻,并久久不能忘记。其中有这样一段:

圣诞节到了,男孩的妈妈说:我们没有钱买圣诞礼物送给我们的恩人,就让我们为他祷告吧。小男孩跟妈妈祷告完毕,向妈妈要了一只铲子就跑了出去,他来到一处别墅前的花圃里,开始挖坑。

就在他快挖好的时候,从别墅了走出一个人,问小孩在干什么,小男孩抬起满是汗珠的脸蛋,说:教练,圣诞节到了,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您,我愿给您的圣诞树挖一个树坑。

教练把小男孩总树坑里拉上来,说:我今天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礼物。明天你到我的训练场上去吧。3年后,这位17岁的小男孩在1958年世界杯上率领巴西队第一次捧回金杯。一个原来不为世人所知的名字贝利,随之传遍世界。

贝利是靠自己过人的天分与自己的一颗懂得报恩之心得到了贝阿佐特教练的信任,而贝阿佐特教练用信任造就了一代球王贝利。爱心与信任能铺设天才之路,能创造一个奇迹,能造就一个举世球王。爱泼斯坦博士曾经是一个有严重学习障碍的人,是他的老师默菲给他不断的鼓励、信任和博大的爱心,让他一步步成长起来,并完成了正常人也不容易完成的学业,成为医学博士。

我想如果人人都拥有爱心与信任,这个世界就会变得美丽、和谐!贝利是幸运的,他从一个在贫民窟里踢垃圾的孩子成长到一代球王,并在世界足坛上写下了自己光辉的一页。多少年过去了,贝利今年65岁了,但他的名字依然还年轻着,所有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球王贝利。天才之路都少不了用爱心铺成,并且这样的爱,这样的心将绵延不断、生生不息、世代流传。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4】

有人说过:天才是由1%的天赋和99%的汗水组成的。但我认为,天才是由25%的天赋,70%的汗水和5%的机遇组成。这三者缺一不可,如《天才之路》中的贝利,如果贝利没有自身的天赋和努力,有一万个教练也无用;如果没有给贝利机会的教练,贝利再努力也只是徒劳。

但在这三者中,机遇是最难把握的。其实,贝利应该属于善于抓住机会的聪明人吧。起先,贝利就用自己的球技征服了教练,再用行动感化了教练,幸运地为巴西捧回了第一次金杯。贝利的机遇是难得可贵的。贝利的情况又让我想起了比尔.盖茨的成功之路。比尔和贝利成功的相同之处都在于会把握机会,不同的是比尔做的更为冒险。他放弃了自己读大学的机会,开发了微软,让自己成为全球首富。这成功的背后又存在着多少惊险。贝利虽进了球队,但谁又能保证他会成功呢,或者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工作来得踏实呢。如果没有贝利和比尔惊险地山穷水尽疑无路,哪来成功的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成功,最重要的是把握机会,运用机会。

在天才成功的爱心之路上,机会是最危险,却又最安全的一颗。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5】

本书主角郭就(人称阿J),他特立独行,用自己独特的思维解开了人类死亡的真相。全人类的死亡由一条生命公式支配,这一条属性公式的成立由人身体的五种属性值:智慧、体格、相貌、财富和爱决定,它们的总值为75,平均属性值为15。通过阿J的无数次演算发现:主要的五种属性总值超过100或低于60的人都会立即死亡,而总值在75左右的人寿命最高。在算出这条公式的同时,阿J的生命也将会面临严重的威胁,因为他的智慧属性值增加了,超过了属性总值保证生命安全的范围,所以为了使属性之和保持原有的平衡,他划破了自己的脸,降低相貌属性值,延续自己的生命继续研究生命公式,解答人类生命疑难。

此时的阿J只算出了生命公式的一半,还有一半为他人所控制。当他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属于非正常死亡正是由于有人用生命公式的另一半将其杀害。为了阻止更多无辜的生命被残害,阿J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探究生命公式,为何另一半公式能将人的生命结束而且没有丝毫破绽。要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最关键的是要找出是谁掌控了生命公式的另一半,将其作为杀人的工具且不留下一丝痕迹。经过一番艰辛地智力搏斗,终于知晓是谁掌控了生命公式的另一半,原来掌控另一半生命公式的人是satan(指恶魔,魔鬼)一直以顾老师的身份出没于阿J身边。因为阿J惊人的智力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当然顾老师也是其中之一。当他确认阿J正是算出生命公式的另一人之后,便和阿J开始了一个游戏,即satan用生命公式杀人,阿J用生命公式救人,若阿J救的人比satan杀的人多,阿J就赢,然而阿J输了,satan将会杀更多的人。在这场游戏中阿J必须赢,而阿J能赢的唯一方法则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更多人的生命,因为他用生命公式救人的同时就会破坏自己身体的五种属性值。在此刻,父亲曾经的忠告涌现在阿J的脑海里做人不能自私。父亲的这句话让阿J明白此时该如何选择。阿J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其他人的生命,将自己的生命定了终点,让更多人的生命得以延续。

阿J祖辈都是智力超群的天才,因此郭家以天才世家闻名。但郭家天才的生命却很短暂,最长年龄未超过25岁。郭家世代生命的长度是阿J一直想改变的问题,他怀疑祖辈们是穷死的,因为他们一无所有,殊不知他们是不能拥有很多财产。所以他努力研究先人死亡的真正原因。在一天他终于探究出答案,因为生命公式算出自己要想活着那必须得用另外更多人的生命来换取,在面临这样的选择时,祖辈们为了挽救他人的生命,将死亡留给了自己,将生存赠给了他人。此时的阿J也面临这样的选择,他依然做出了和祖辈们一样的抉择,将自己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将生存的通道留给了他人,继承并发扬了郭家的美德。

同样是智力惊人,能够预知人类生命的人,一个是万人敬仰的天才,而另一个却是众人害怕的魔鬼。这是为什么?因为心里生长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阿J心里播种的是善良、宽容、无私、奉献,而satan内心却被邪恶、狭隘、自私、贪婪填满,残留着成为恶魔的罂粟种子。

即使不能增长生命的长度,但却增加了生命的高度,同时也增添了生命的亮度。阿J使自己及家族的生命熠熠生辉,闪耀着经久不息的光芒。

生命的长度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高度我们可以度量。用善良、宽容、奉献去浇灌生命,使生命的种子绽放出纯洁、美丽的花朵,使有限的生命绽放出无限的光彩。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6】

不可否认《天才》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尤金是一位热爱艺术,不安于现状的青年。他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艺术界一举成名,并和心爱的安琪拉结婚,后又在商界成为名噪一时的商业巨子。随着地位的升迁,尤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爱上了富家小姐苏珊,抛弃了贤惠的妻子和理想的工作,在上流社会声名狼藉,只好重操旧业,苟且偷生。安琪拉为尤金生下女儿后病故,尤金直到这时才醒悟。

这是个有趣的故事,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淋尽致。因此,给了我们一个活脱脱的人物尤金,书中的尤金令我记忆尤甚。

对于尤金,我真是有万分感慨。从我刚开始接触这个故事时,我就知道,他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但这也反映了他的贪婪,他虽出身在乡下,却打心里瞧不起穷人,在他眼里,乡下人是肮脏的,无知的他只喜欢上流社会的人,对穷人却是充满憎恶的同情,与其说是同情,不如说是嘲讽。在书中,就有一段这样描写到:

前来他家赴宴的大都是当代的艺术家、出版商、大歌剧院的明星、诗人、作家、剧作家和才貌双全的着名演员。尤金对于有钱的、有名的、美丽的、坚强能干的来宾特别感兴趣。对于不如他的人,或各方面条件差得太悬殊的人,它一般都不与他们见面,即使偶然遇上了,他也只是表面上问声好,寒暄几句,或是出于同情,接济一点而已

很明显,尤金是一个爱慕虚荣,骄傲,自大之人。不仅如此,他面对所有事情都很狂热,但是,一旦成功,便希望得到,就会抛弃现状,追求另一个目标。文中写了他虽然喜欢画画,却为了自己,走上了从商之路,直到最后声名狼藉时,才又真正的拿起画笔,从新自己以前狂热的艺术。

他的上司科尔德克斯的话:太感情用事太不稳定了。不仅可以用在尤金的事业和人格上,对于他的爱情,一样如此。

他对于每个女子都是那样。他的妻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见了漂亮姑娘常常都日思夜想,拼命追求,乃至得手之后,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这句话准确地说出了尤金对待生活、爱情的态度。尤金对于面临的事情或情人,往往都是狂热的,但却很少想想内心真正的想法,以至于狂热过后,变换了一个态度。

但他的天分,确是如铁般的事实。他来到城市后,每周由工资5美元,到7美元,12美元,50美元,最后竟然有二万五千块钱的年薪。没有敢打敢拼的精神,没有坚持不懈,不辞辛苦的精神,是不可能办到的;面对人际交往,他也做得很好,大多数人都喜欢他在他声名狼藉之前。更何况,尤金的天分是不可否认的。对于画画与写作,他更是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华。这也是作者为什么把这本书的题目取为《天才》了。因为尤金就是一个天才,但却是一个失败的天才。

从尤金的故事里,不难看出作者对现实社会中爱慕虚荣的势利小人的讽刺与憎恨,对诚实善良的穷人们的同情与叹息。字里行间,让人受益匪浅。其实社会中有许多有才能的人,只不过有些人被利益寻昏了头,失去了理智,很少人会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导致盲目狂热,最后醒悟时,已是人去楼空了。

唉,无限惆怅,您自己去看看吧。感受很深啊!

数学天才读后感【篇7】

营销天才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彼得菲斯克的书一直都很棒!他不但是世界公认的战略学家、营销专家和经管作家,而且是一位在客户、品牌、战略以及创新方面富有感染力的演说家。他曾在可口可乐公司、微软公司、沃达丰公司、英国航空公司等世界知名企业任过职,曾任世界上最大的营销专业机构——市场营销协会的首席执行官。营销天才从这个名字我就觉得它的实战性一定很强,买回后发现不但如此而且可以作为工具书使用。就像它介绍的一样:“不管你是一名传播专家或者市场研究员,品牌经理或者产品研发人员,营销经理或者首席执行官,这本书都是适合于你的。无论你是在战略部或者财务部,还是销售部或者客服部工作,你都会发现这本书极其有用。它是为每一位在商海中拼搏的人准备的,并必将助其成就一番事业。”支持本书,给个超级好评,同时也感谢派力图书一直伴随我们这些商海的同胞们成长……

今日读书心得:马说读后感实用版(5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今日读书心得:马说读后感实用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马说读后感(篇一)

千里马和伯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伯乐无千里马也不能,只有千里马无赏识自己的伯乐纵使在有本事也是白白的被埋没,无用武之地。如果千里马和伯乐凑到一起就必定能够干出一番大的事业。有的人虽然很有能力但是一直碰不到赏识自己的伯乐,无法施展,只能默默的生活。有的人却很幸运,既有才华又能够遇到开发自己的伯乐,就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实现自己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有的能够成功,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有的却是默默无闻,那就是因为成功者遇到了自己的伯乐,默默无闻着纵使自己才华横溢也无法施展,是因为没有人发现他的才能,没有一个发展自己特长的平台。所以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句话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无论何时也会有被埋没的千里马,但是也有幸运的千里马,他们遇到了驾驭自己的伯乐。

马说读后感(篇二)

一匹普通的马一顿吃一斗粮食就足够,如果我是普通马,我连一斗粮食也吃不到。

我不甘心做普通的马,因为普通的马只有拉车的份;如果每个人都相似地看成是马,那么谁都不愿意当普通的马。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想当千里马,千里马是有很远大的志向的,它们应该是战场上跑在军队最前面的马。千里马在活着的时候时时都明白自己的使命。现在的人,真是很难做到。而少有的有抱负的人也不被发现。

在学校,学生在老师眼里都是分档次的。优秀的学生就是老师心目中的千里马,老师无论如何,也要满足这些学生在学习上的意愿,而且尽可能包容他们的过失。再有的就是普通的学生,他们就是普通的马,每天过着极为平凡的生活,有些常常在学习上遇到很多的困难,也有些学习马马虎虎,这些还算可以,起码不受偏见。还有一帮学生就属于劣马级别的人,如果老师不能用棍子或者其他硬家伙抽打着他们,他们是不会生活的,——他们根本没有在学校生活的能力。他们的学习水平,让很多老师都懒得在乎他们。他们当中倘若有悔改的,也很难改变老师对他的看法。

衡量这帮学生的标准,先看学习的好坏,再凭主观印象来评价学生。一个学习一般的学生,无论他有多么正直、或者有心地多么善良,只要有做过得罪老师的事,就永远不要指望自己能变成“好学生”。他将永远得不到千里马的待遇。除非那个老师远离他的世界。不过要我说,这样看待一个学生,总归是不好的,就好比只看毛色就区分马的能力一样。

把老师心中的千里马搁在一边。就只谈那些想要悔改的学生,他们其实都有机会变成千里马的,但是在这样的世界,想要成为所谓的千里马,都是靠运气和机遇的。如果这个普通的马或是劣马想要在未来驰骋沙场,封闭得死死的马棚就是他永远无法度过的难关,他们不可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更不会有空间让自己飞腾起来。他们需要的“粮食”将会更多,可是未必可以得到。

在一个班级里面,学生和学生都是有差距的,学生也都是分档次的。可是这个档次未必是全校学生的档次的体现。在我的学校,一个级部班级与班级之间的差距都应该有的,要么一点点,要么就相差一条巨大的深沟,就像站在海南岛去遥望夏威夷一样。学校的领导永远是最偏心的人,也是很多人心中最可恶的人。有些学生就是因为他们太偏心,总是找他们的茬,所以非常恨他们。有些学生就是因为这帮可恶的家伙不给他们出路,才有不一般的憎恨。

憎恨在以后有可能就是仇恨了。这帮校领导会在每个级部选出两个班来,叫“重点班”。把一帮子“精挑细选”的学生放到这些班里面。这帮学生有些是靠关系进的重点班,然而他们都未必是学习优秀的。他们看似都是很幸运的,就像是奴隶主的子女也一定是贵种。我就没能进去。学校那帮领导给这两个班专门的老师,而且是最好的老师,这些老师应当都是很资深的,而且都应该教学非常厉害;他们还应该有最好的学习环境,重点班都被单独安排到另一座教学楼里面。一个级部除去这两个班,还有六个班,叫“普通班”,普通班的学生都聚在最大的那座教学楼里面学习。

这六个班,都没有太资深、或者教得特别厉害的老师,而且生活在垃圾场里面。且不说教室里面有没有垃圾。这座教学楼,四周都是地下的垃圾站,不时会有乱七八糟的恶心的垃圾的味道传到我的教室里面。那些重点班就比我们好得多了,乌烟瘴气的南教学楼,随时都有要倒塌的危险,但是比我们这里安静得多。

无论是学习环境,还是老师,重点班的永远比普通班好得多,而且重点班的学生总是受到优待的。就这样,重点班的风气都很好,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都在级部上游。而且级部前十里面,有至少八个在重点班,我还是挤进去的。而别的班,也就是普通班,风气都越来越差,就像学校的风气越来越差一样,普通班的成绩不值得提。

这些所谓的普通班,也不是没有优秀的学生的,但是校领导看来,这些学生也都不算什么。因为他们觉得,重点班培养的那些所谓人才就足够了,至于普通班能不能出人才,他们觉得无所谓,把最好的环境和老师给那些重点班的学生就足够了,他们总是这样想:“人才能有多少?还不如百里挑一。”他们不在乎我们这样的学生。唉,他们也知道人才少,也不看看那些应有的人才是谁埋没的。他们真是一帮可憎的人!

我们这些学生只能自己给自己寻求出路了,才不会指望学校。学校是不会给我机会的,他们觉得好的学生在他们心中就是应该受到千里马的待遇,其余的一律当做普通马和劣马看待,不管这些他们心中所谓的“普通马”有没有施展才能的机会。如果那帮“千里马”,被学校保护着送到了“战场”,他们会把握方向么?!他们未必适应那些比较差劲的社会环境。

我终于能为自己感到幸运了,就像一只迷失的幼稚的马,终于在粪便堆积的马棚里面尝到了世界的恐怖一样。我能在这样的环境下保持清醒,而且能认识自我,我应该感到幸运才对。虽然我在清醒后便要开始我的苦苦奋斗的日子,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我以后才会真正有施展才能的机会,不然我永远不会进步。

所以我不但能把知识学好,还能够把自己的能力提升到最高。我还能知道,自己在为自己艰苦地寻找道路。我会想尽一切的办法、拼尽全力,脱离束缚我的“马棚”,改变不到一斗的“粮食”,真正成为千里马。好笑!学校那帮领导给他们觉得好的学生好的待遇,那帮学生何尝体验过在简陋狭小的“马棚子”里面的生活?!

至于我什么时候开始为自己寻求出路,还要说到去年那次。我上初一,每个学校可以推荐一些学生去竞选区级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那帮校领导找来所有的班主任开会,说是每个班推荐上区优干和区三好个一个,学校再选出几个最好的来,把这些报到区里面。每个班主任都会发到两张破纸,正是填信息、荣誉和简历的表格。虽然那帮校领导给每个班主任都发两张破烂,其实他们只是想发给那些重点班的班主任。好像他们对所有班一视同仁似的。

我们班所有的学生都没有意见,要把我推荐上去,还有一个是我们班副班长。我们两个拿着那两张表,心里对自己充满信心。我们回去填写完毕,来日一早,我们把自己的简历和荣誉证书交给那个主任。那个主任当时正在看一些已经交上来的。他看到我们的简历,脸上露出了奇怪的、令人厌恶的表情。

“没跟你们说?!上面填写的荣誉都是初中的。你们竟然把小学的荣誉写上。”

“我们……不知道。”在我边上的那个说道。

“什么?!”那个主任像是很生气,“给你们重新发一张表,你们回家重做,明天交上!”

我们便拿着新发的表走出了政教处。我当时还对自己很有希望。

“唉,我想那帮主任根本不可能评咱们,你没看见?普通班那些他连看都没看就撕掉了。”

我这才想起当时刚刚进政教处的时候,看到那个主任在撕什么东西,走近看看才发现是在撕掉有些学生的简历。我猛然间突然一惊。我还反驳我边上那个已经梦想破灭的家伙。但是我早就受他的影响了。虽然我还对自己报一点儿希望,但是……

我回家整理了一番,来日,我把这份简历交上。

“时间过了,你走吧!”

那个可恶的主任终于是没有要我的简历。他根本就不想要我的简历,还不如将它卖废纸那样值钱。我的梦想也破灭了。但是,我比从前清醒得多。我知道自己不能把自己当做多么了不起的人,因为那帮校领导本就不把我当什么好学生看待。在他们眼中,好的学生永远是好的,没有出错的时候,其他的那些,他们都会将大拇指朝着地上指,来表示他们对这帮学生的看法。

梦想是要靠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所以我不叫梦想破灭。我是清醒的。

我是清醒的!我应该为自己感到幸运。一个沐浴在阳光和安静的世界的人永远不知道成才是什么样的道路;一匹生活在自由的自然世界的马,永远不知道真正的千里马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我宁愿做一只在马棚里面的“普通马”,也不愿做一只受宠的“千里马”。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

说学校是害人的地方,一点儿不假。

谁可曾想过,一个学习成绩在班级倒数、调皮捣蛋、老师极度厌恶的学生用心做事和干活会是什么样子。只有亲眼去见识,才能知道,一个这样的学生是怎样走上成才之路的。王文浩就是这样一个学生,但是他的结局是极为悲惨的。他和我是同班同学,个子不高,比较贪玩儿,他不爱学习,学习成绩真的很不好。

他本来是有机会跻身到“未来人才”的群体当中,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才落得一个让人极为痛惜的结局。现在的王文浩,就是一个整天想着网吧的学生,他从未想过要学习,上课他还算老实,安详地睡大觉。

去年夏天,一个严酷的季节,对于我们班来说,更为严酷。不仅天气热得要死,而且当时我们班有个摔断了胳膊的同学,叫林状。林状不是普通的学生,他虽然学习一般,但是总是进步的;况且他是我们班室外卫生区的卫生委员。他在一次体育课活动中,摔断了右胳膊,一连在医院待了一个多月。我们班当时有一段时间没有室外卫生委员了,值日生虽然都能按时到岗工作,但是指挥的任务都要交给我。后来,班主任怕我累着,就指定了一个卫生委员,这个卫生委员就是王文浩。

听说王文浩是自己主动要求干的,班主任也没有推辞,就放手交给王文浩去干。本来,我们这帮班委都不太能信得过王文浩。可是后来几天,王文浩令人眼前一亮。每天上学,就会看见他一边拿着最破旧的笤帚和簸箕,一边辛勤地扫着晚春时候零落的、已经很久没有人扫过的花瓣,一边指挥着值日生干活。但是没有人干得比他认真。

他一连干了好几天,都是非常辛苦的。凡是有过一点人际交往的人,都不难看出,人才的世界缺的就是王文浩这样的人。况且,王文浩已经开始不断地改掉自身的毛病了,他在不断完善他自己;他也开始学习了。他险些被埋没。我深深替他感到幸运。他还一边做着指挥,而且非常和善,一点儿也不大叫。

人的苦难往往是在人奋斗的时候遭遇的。因为学校对王文浩的种种偏见,使得王文浩渐渐迷失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偏见,因为王文浩以前本就不是个好学生;起码在校领导眼里,他就是以前整天在大厅、走廊里面疯疯癫癫的猴子。学校有领导在操场巡视的时候,总是对王文浩指指点点,总是挑他的毛病。那帮校领导就不知道王文浩已经开始努力了么?他们没发现王文浩已经不在楼道里疯跑了么?那帮可恶的家伙当然知道,但是这都改变不了偏见。那些值日生也都受影响,有点不听王文浩的指挥;况且过了一阵,林状又吊着胳膊回到了学校,却不能干活,可是在另一边,听王文浩指挥的就更少了。

后来一次,那时候林状还吊着胳膊,王文浩还是每天当卫生委员。那天课间操,我们班有一大批没有下去做操的,都是在教室里面装病,有二十个吧。王文浩就在课间操进行一半后,上楼叫人,这是班主任要他做的。

有一些害怕的就赶快下去了,站到了队伍的最后头。课间操快要结束了,班主任又让王文浩去叫人,又下去了几个。最后,因为我们班课间操出勤的人数太少了,那个可恶的主任把队伍留在了操场上,意思是要整顿。王文浩第三次去叫人,上楼的时候,他应该早就没有力气了。

我们班所有的学生都下去了,主任一一问情况,但是只是放过了两个伤员。那些装病的都应该是“活该”的。王文浩因为是去叫人,所以站在那帮不出勤的人群当中。主任问道他的时候,王文浩解释说:

“俺班主任让我上楼叫人。”

主任的嘴角略微上翘了一下,但是只是翘了一边嘴角。那个可恶的主任说:

“你去叫人就不去做操了!”

我们全体听了都一惊,心说这哪是人说的话。那个主任之前的表情分明是在想方设法陷害王文浩,真是一个连白痴都算不上的动物。那个可恶的主任是为什么呢?他怎么会不通人性?他是故意的!

那个可恶的主任是故意的!王文浩此后,生活的信心就完全失去了。在黯淡无光的星球,那颗刚刚开始闪耀的新星突然失去了发光的能量了。他不应该因为这点挫折而失去信心的,他应该用行动证明自己!——他做不到了,因为他这是第一次建立的信心,是从前没有过的,为什么不能得到保护?!难道这就是世界?——这就是学校。

都说苏南出状元,我也是亲身感受才知道的。我早就了解,苏南那边的学习抓得非常严,升学率也是很高的。我上了初二,终于有幸和苏南那边的一个学生在一起生活了。他叫郑钧,原来是在无锡那里上学,去年刚刚搬到青岛。他在无锡上了七年学,也不是很容易适应青岛的学习的。他根本不可能适应!

去年秋天,他来到我的学校上学。刚刚转来,他本来应该比较腼腆才对。我一直有这么个特点,只要自己的班有新转来的,我就会和他交朋友。可是我见到他第一天,就开始对他感到嫌恶。他来第一天,就随着我们班的败坏风气变得像个疯子一样。他好像不把自己当做新来的,拿着扫帚和同学追着打,还碰掉了讲桌上的粉笔盒,粉笔满地都是,他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郑钧显然像个没读过书的家伙,还是什么苏南那边的学生,说不好听的,他太没家教了。他非常爱出风头,而且常常上课捣乱。后来,他跟着一帮社会青年开始学习了抽烟喝酒,整天跟着那帮家伙鬼混。有些同学跟我说,郑钧学习很好,我却一点儿也不信。

初二最快乐的五天就是学工那五天,每天早晨下午都乘着汽车去学工基地、乘着汽车回学校。每次坐车,我都是最后一个上车,最前面的位子当然就留给我。还有两个晕车的,也和我一起坐在前头。当中有一个就是郑钧。我刚开始很不爱和他坐在一块儿。

“班长,你喜欢看书么?”

我诧异他跟我提出这个疑问。

“我喜欢读书。”我说。

“你喜欢历史么?”他又问道。

“还行吧,”我在说着,感觉他怪怪的,心说他怎么能跟我谈到读书,“你喜欢历史?”

他说他喜欢,便要和我闲聊一些关于历史的东西。我并不是多么愿意和他聊,再说,我不怎么喜欢历史。我们先说的话题是北宋和南宋,就是关于北宋和南宋的人才。我是一点儿也不懂,懂也就是一点儿点儿。他好像对这些都懂似的。

我起初觉得这就是江苏那边课本的知识,而青岛这边学历史就学一点琐碎的。我正是觉得,他在向我出风头。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又跟他谈军事武器。他说他最喜欢的军事武器是武装直升机,并且他能把武装直升机的部件和武器装备一一说个详细。我本以为自己读几本航天杂志,就能很懂飞机似的,但是我没有做到郑钧那样。

我们终于可以谈到我感兴趣的话题了,那就是关于文学的。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一些作家的作品。我觉得这一回,能用自己的对这个家伙卖弄卖弄了。我们谈论自己的文学偶像,我说是歌德,他说是雨果。我们偶然间谈到了这么个话题,就是:好像没有几个人崇拜俄国的作家。我们都一致肯定,沙皇俄国的社会太黑暗,所以俄国的作家思想矛盾。郑钧就跟我说了一部作品,叫《谁动了我的奶酪》,把故事的经过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好像他精读过这部作品,还跟我说,里面的那只猫就是沙俄的地主,三只老鼠都代表了不同的下层的人物。

我突然没有可说的话了,只能说几个自己熟悉的有名的作品,像《巴黎圣母院》、《复活》这些,但是都没有读过。他好像什么都懂,跟我谈到了文艺复兴,他说文艺复兴有三杰,他只记得米开朗琪罗和达·芬奇,想问我那个画圣母的画家叫什么,我当然不知道。

我再不觉得自己有多么有学问,因为在我身边存在一个读过很多书的学生,他的那些可恶的行为好像就是大人物那种应有的疯疯癫癫似的。学工期间,每次坐车我都和他在一块儿,我们从天文说道地理,再从动物说到植物,除了古生物和动物之外,其余的郑钧都比我懂得多。多很多。

学工结束,他在教室里面的座位又到了我前面,我们就常常探讨数学,因为我们都是以数学为长项。他好像也比我厉害得多,基本功更是比我扎实,我学习了那么多年,竟然有些公式没有琢磨透,但是到了郑钧的头脑里面,便成为了很多难题的答案。

我再不觉得他有什么不好的了。我渐渐发现到一点了,凡是在公共场合,在别人都大喊大叫的时候,只有郑钧一声不出。我想起我们在学工的那几天的闲聊,他时常提醒我“小点儿声”。我真应该向他学习才对。

可怜的人!:

郑钧的那各种各样疯玩儿的姿势都让人看了很不痛快,除了那帮和他一起玩儿的同学。有些看着不痛快,是因为他是新来的,竟然敢在教室里面胡作非为。我不痛快,是因为他这样的人才被埋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他后来不和那帮社会青年鬼混了,但也是没能摆脱班级的肮脏的风气。他无论之前读过多少书,学过多少知识,在这个学校是没有大用的了。因为他早就开始不清醒了。

我想起当时开学第一天,也就是郑钧到这个学校的第一天。当天第二节课上物理,物理老师就是当年让我“梦想破灭”的那个主任。郑钧因为个子矮,坐在第一排。那个可恶的物理老师看到他在的桌上没有课本,指着他说:

“你是新来的吧!你再没有书你滚蛋!”

这句话中,“滚蛋”二字说得尤为强劲。那意思就是瞧不起那个新来的呗。一个从南方来到北方学习的学生,还未必看北方的教学顺眼呢!郑钧一定很难受,因为他说无锡那边才不是这样的。他说青岛这边的学校一点儿也不会教学,卫生还要学生打扫,该抓的严的地方不抓严,不该严的地方就非常严。他说这边的校领导好像对什么重要的都不重视,不该重视的瞎重视。

他说得对,我赞同。但是他已经深深被害惨了。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老师都歧视他,是因为他长得又矮又瘦?还是面貌不太好看?还是他……我再也想不出来了。他是被学校害的。学校还好意思瞧不起他?!可恶的学校。

王文浩的成长世界消失了,郑钧本有的才能也被扼杀在这个学校里面。学校究竟是干什么的?害人的?对的。那帮校领导根本就不重视每一个学生的出路了;准确地说,他们根本不希望一大帮学生有出路。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使得我这样的普通班的学习还算好的学生能自己给自己创造未来——本就应该这样……可恶的校领导,别等到我成才那一天,你们再炫耀这是你们的丰功伟绩!

就这样,我开始努力为自己的学业用功了。我渐渐的有了志向,就像一只出生在荒漠里面的雄鹰,是注定要飞起来的。我要时时脚踏实地,把自己当做一匹普通的马,但是时时要有成为千里马的目标。我终于明白,学习是那样的重要,学业是那样的重要,因为只要我完成学业,都是我自己付出的心血换来的成绩。我应该时时有这样的志向,那就是:人类需要我,世界需要我,不然,我活完一世,还能给世界带来什么呢?!人总是在为使命而奋斗的。

有些人觉得,使命就是为自己谋生;那些虚度年华的人总是想,人的使命就是尽力享受,不然活着没有意思。我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

这就是我读完《马说》的全部感受。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伯乐,只有一群愚弱无知的食马者。这帮食马者的成就就是埋没无数的人才,让这帮人才变得不幸。人才只有可能是有远大的志向,并且在逆境中十分坚强并磨练自己的人。至于那些拥有才干在学校却总是受宠的学生,不见得他们的未来会有多么光明,他们走过这个阶段,很难说会不会碰上“食马者”,他们是绝对不懂什么是逆境的。他们不见得幸运。

这只是我的想法罢了,我正是在表示自己的态度。

我一直在说我的幸运。

我天天穿着学校的制服,天天走着去学校的路,我全当自己是在成长。我心中时时有着意愿和真正意义的梦想。至于我未来会是怎样,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自然会证明。

马说读后感(篇三)

人才是需要慧眼来识别的,否则人才若没被识出,就是一个普通人。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真是这样吗?

千里马也只有伯乐才能认出,否则吃不饱,住不好,如何日行千里呢?只不过是茫茫马群中的一支普通的马罢了。人才也是,如果发现不了长处,永远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但如果真没被识出,只能被埋没了吗?不,如果没人发现你的长处就要自己发现自己的长处。有一个事例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在经商,却屡屡赔本,后来,他开了一家公司,却在几个月后倒闭了,他又换了许多工作,却总是没有起色。不知试了多少次后,他放弃了。他颓废地走在大街上,一个老者拦住了他。老者问:“怎么了,年轻人?你脸色很差呀。”年轻人告诉了老者他的经历。老者捋了下胡子,说:“我见你口才很好,不如当个作家吧。”年轻人照做。自此,文坛上一颗红星迅速升起,如日中天。年轻人终于成为了一个称霸一方的作家。

千万不能等着被人发现长处,而要自己去寻找,否则,极可能一生都无法发现自己的长处。

马说读后感(篇四)

伯乐与马

韩愈以马喻人,表面说马,其实说人。故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骄死于槽枷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眼看着名马宝驹无法日驰千里,甚至连机会都没有,着实令人痛心,而我们社会之中的人才被埋没的现象似乎并不比这种情况好多少。怀才不遇的境况几乎千年如斯,慨叹之声即便在沉积如山的历史旧纸堆中仍然清晰可闻。鲁迅先生说,我们不缺乏天才,只是缺乏天才成长的土壤。道理是一样的,慧眼识英才、众心一致育英才、真心诚意地用英才,使千里马不至于骄死于槽沥之间,其责任不仅仅在于世间的伯乐,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

千里马之所以是千里马,原因之一就是它在很多方面与众不同,甚至包括它的食量,即对客观条件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有宽容的精神,对与众不同的东西,新的现象,甚至与传统的观念、意识有所违背的想法,不要轻易地予以无情的否定,甚至持刀举矛,恨不得先杀之而后快。在此种不友善的环境里,在如此缺乏营养的土壤里,不要说是天才、千里马,就是一般的人才、百里马恐怕也难以健康成长。我们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具有伯乐一般的慧眼,但是我们应尽可能用一个广阔的胸襟来包容万物。

宽容的精神实在太重要。如果我们不能成为天才,就让我们帮助别人成为天才,为天才成长的土壤多施点养料吧。

为千里马者戒

有文起八代之衰美誉的韩愈在其名传千古的《马说》中尖锐地指出好马不遇伯乐的悲哀,精辟犀利、入木三分地抨击了一个时代僵死的用人制度。我在感慨和不平之余,不禁产生了一些别的想法。这是由一个故事所引起的。

记得《战国策齐策》里讲了一个冯援客孟尝君的故事。是说雄才大略的冯援初人孟尝君门下时,并不受重视,食不如人,行不如人,连家中白发老母都供养不起。冯溃对此很不满意,便再三弹剑而歌,要求需要之物。在逐渐引起孟尝君注意之后,又找了个机会去帮孟尝君收债,并以债券换来了孟尝君家中所寡有者―民心,终显示了自己的千里马之能,成为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的主要谋士。

这其实是说,千里马并非天生就会锥处囊中,终有脱颖而出之时、只是消极被动地坐等伯乐来识别就可以了,而须像冯援一样,在伯乐面前有策略地表现自己的才能,以便给伯乐识别自己创造机会。否则,纵使果真身具异能,也是鸣之,而不能使伯乐通其意,终骄死于槽枷之间。

那么,正确的策略是指什么呢?我想至少有两点:一是千里马万不可恃才傲物,因暂无伯乐出现,便愤世嫉俗,对世事摆出副对抗的姿态,消极避世,了却残生;或者一经伯乐识别,便自鸣得意起来,连伯乐都不放在眼里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国时的杨修,才智过人,却由于不懂得揣摩曹操的心思而招来杀身之祸。第二点是子里马应掌握鸣的方式。冯援之客孟尝君,正是从这里成功起步的。冯援首次与孟尝君见面,便以无发、无能作答,给孟尝君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然后三次弹剑而耿,不仅表现了自己特立独行的个性,也多了几次与孟尝君接触的机会。接着,成功地为孟尝君做了件事,终于让孟尝君看清了自己的才能。至此,千里马施展才华的时机成熟了。

我想,所有的千里马都应具有这种清醒的认识,那就是:千里马与伯乐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关系,双方既者是主动者,同时又是被动者。千里马辱于奴隶人之手,不能仅把罪过归结给伯乐一方,而还应想想自己的责任。

马说读后感(篇五)

马,中华民族珍视了上千年的一种动物。从古至今,就有“宝马配英雄”之说,更有数不胜数的名马,楚骓、赤兔、的卢、绝影。如此种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被奴役了的生物,都丧失了应有的自由。在韩愈的《马说》中也反映了这一点:

“世有伯乐,然后又千里马。”果真如此吗?千里马始终存在,“千里”是他的内在属性,伯乐只是可以发现这一点。如果世上后又千里马,那么,伯乐之前的存在都是毫无意义的。

“故虽有名马,衹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只称也。”千里马和骈死于槽里之间的马都是马,它们有着同等的灵魂,是同一种生物,为何千里马就不该如此,而普通的马就应当如此?即使千里马被伯乐识出,不再“辱于奴隶人之手”,又会怎样?驰骋沙场,拼个你死我活?戴上束缚着自由灵魂的缰绳,还是金络脑?百战过后,被尊为“宝马”?仅仅如此,千里马们仍然是被人驾驭着,奴役着,这与“辱于奴隶人之手”的马有何区别?它们希望的是回归自然,而不是当一匹五花马。即使对人来说,马或者千里马,完成了它们的任务。但对于马或者千里马,这个灵魂与肉体的真正主人,它们存在和诞生的意义是自由!无奴役!

对于人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你是一个有才之士就非要做一介朝廷命官么?你有真正随从于你的心愿,你的意志了么?你又是真正自由的么?只要你快乐,自由,在小小的世界的任何一处,发挥着你的才能,又何必等那个伯乐来把你带入那个不自由的世界?

自由,我们曾经拥有的宝石,它什么时候消失了?在你渴求功名利禄之时,在你唯唯诺诺,瞻前顾后之时,在你被眼前利益驱使之时,它,自由,就像一个胆小鬼一般逃走了。

赶快去抓住它,那些属于你的真正的有益自由!

[读书心得参考]春琴抄读后感日语汇总7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书心得参考]春琴抄读后感日语汇总7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1

最近,我学习了《陈鹤琴文集》,收益匪浅,感受颇深。

陈鹤琴先生是我国着名的教育家、孩子心理学家及孩子教育专家,有着中国幼教之父之称。他怀着热爱祖国、振兴中华民族之志,以培养民族幼苗为己任,提出热爱儿童、了解儿童、尊重儿童、一切为儿童。他的思想理论是我们幼教工作者必须要了解和学习的。经过长期的探讨实践,陈鹤琴先生提出了一套活教育的训育原则,体现了活教育理论的全新教育观念。他认为传统的死教育只让儿童死读书本,而活教育最主要的特征是强调教育和生活现实、社会现实紧密相联。并告诉我们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死教书的方法,冲破幼儿园这一狭小的天地,让孩子到自然和社会中去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教儿童做人。教育要培养儿童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他把活教育训育原则作为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的基本原则,这次又拜读了他的《陈鹤琴文集》后,温故而知新,再加上自己工作后的一些实践和经验,我也来谈谈书中关于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的一些感悟。

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的理论有三大目标:

1.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

2.大自然、大社会是知识的主要源泉。

3.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

当看到这三条,我不禁感慨这位教育家的高瞻远瞩,因为这三条不仅对当时,乃至对今天的幼儿园教育,都有着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

有这么一句话:有德无才是疵品,无德有才是危险品。可见德育培养是重中之重。在陈鹤琴先生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德育在整个教育工作中是最繁重最紧要的观点。事实上,我们长久以来一直在这样做,我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给孩子灌输道理,结合关爱灾区等各种社会事件对孩子进行教育,让他们在丰富的活动中逐渐养成爱人类爱真理的基本态度,将爱祖国的教育渗透到主题活动、节日活动及一日生活中,我们尽可能地运用各种形式与方法,引导孩子们向陈鹤琴先生所提出的做现代中国人的目标靠近。然而在做现代中国人的五个条件中,合作和服务这两方面仍然是比较欠缺的,我们中国流传着一个古老的故事《一只筷子和十双筷子的故事》道理谁都懂,然而好胜的人仍然喜欢各自为政,在团体工作中谋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缺乏团体精神而不善于与人合作是现在儿童的严重缺点,在我们的教学中也成效不大。想到上学期在一轮轮社会教学活动中孩子们的深刻体验、真情流露,仿佛像找到了一个线头,需要合作完成的竞赛、游戏、任务等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我日后的工作中,可以适当增加这些活动。

二、课程应以自然和社会为中心

自然和社会这两种环境是儿童天天接触到的,应当成为幼儿园课程的中心。大自然、大社会才是活的书、直接的书,应该向大自然、大社会学习。孩子们对于神秘而亲切的大自然充满了憧憬,奥妙无穷的大自然也是他们学习的最好课堂。由于学龄前幼儿年龄的限制,他们比较容易接受较为直观的事物,如果我们多带他们到外面大自然中走走,他们的收获通常都比在幼儿园的教室里看着挂图或是多媒体要多。这不仅是为了教育,也是为了扩展孩子生活和学习的空间,更是为了陶冶他们稚嫩的心灵。而且,当今社会已越来越朝着社会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这也给我们的课程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幼儿园的教育不仅仅只局限在幼儿园,我们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环境和社会资源,如资料的收集、艺教进课堂等。我想如果能将幼儿园的教育真正地与家庭、社区整合起来,这样的教育合力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在做中学、做中教、从做中求得进步

杜威就曾经提出过要在做中学,而这里陈鹤琴先生还提出了一个做中教,并在此过程中求得进步,教师和孩子都来做,必要时给孩子提供帮助。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这是活教育的方法论,共提出十七条教学原则,而这些都是以幼儿为主体的。其中第一条原则是这样说的: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他向我们提倡的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的教育思想,鼓励在教学中让孩子在做中学,在做的过程中去取得直接经验,去获取新的知识,从而使孩子进步。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我们在活动设计时也尽量让孩子多参与,多动手。孩子自己动手,就可以得到肌肉运动的快感。自己动手即是做,做了就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就得到直接的经验,就知道做事的困难,就认识事物的本质,依陈鹤琴看来,我们的教学要做就,起着纽带的作用,通过做可以把理论和实践的距离缩短,把知识和技能联结起来。根据过往的一些经验,回想自己的教学实践,让孩子多做的例子是很多,不管上的是什么课,音乐课让孩子多拍、多唱、多跳,科学课让孩子动手做简单的实验,学习记录的方法,美术课多涂、多画。这些事实都告诉我们凡是儿童能够做的就应当让他自己做。这条原则在我们教学过程中是非常常用、普遍的一条原则。又如我们的区域活动,角色游戏中,孩子能通过自己的意愿选择活动的区域,并在各个区域中做他们想做的事,而教师要做的就是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对于有困难的孩子,给与他们积极的鼓励和暗示,让他尝试自己解决,这类活动都是以幼儿为主体,突出了做字和活字,使幼儿能够在一个处于主动学习的环境下进行学习。儿童的操作活动即做正是获得直接经验的最佳途径。我们教师不应用自己的头脑代替儿童去思想,剥夺他们思考的机会,是不利于发展儿童智力的。

陈鹤琴先生的谆谆教导,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思考:

作为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新型教师,我们应该做得应该尝试的有很多,首先应该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从观念上彻底清除师道尊严思想,改变教师高高在上的旧思想,在教学中与学生共同探究新知,在生活中与学生成为朋友,无微不至的关注学生成长的全过程,建立好朋友式的平等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主体地位,公正、公平地面向全体学生,这不仅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也是新形式下教师必备的素质。若干的实践证明,师德的影响是巨大的,有什么样的老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我们献身教育,就要努力实践师德、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做一名拥有爱心的德才兼备的好老师,用爱心为学生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

时至今日,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对于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仍然有着很大的帮助和启迪。他的理论主张是深刻的,阐述又通俗易懂,让一代一代幼教人感到十分亲切,十分明白。时代变了,环境变了,教育的一些因素也变了,但是做好幼儿园工作的宗旨和主张始终没有变。当然,陈鹤琴教学法的内容有很多,我们要虚心的向大师们学习,用他们优秀的观点来指导自身的教学实践,学会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也许会成长的更快。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2

看完《春琴抄》,我只想说,春琴有多少缺陷,佐助就有多完美。春琴傲娇恣意,佐助温和谨慎;春琴随意打骂,佐助谦卑恭顺;春琴奢华铺张,佐助简敛朴素;春琴,贪奢享受,佐助处处为仆。所以,春琴活了58岁,佐助活了83岁。从他们相见之日起算,佐助比春琴多活了21年。也算是红颜薄命,老实人长寿,老天总是公平的。

佐助爱春琴什么?说来也俗,但其实也是最真实的。因为春琴好看。肌肤如雪,吹弹可破,皮肤细腻光滑四肢柔软白嫩,连一双盲眼似乎也比平常人更明亮更美丽。如果她不瞎,又怎会轮到他佐助?如果我遇到一个这样美的男神,我大概也不需要他会什么,只要摆在那里看就够了。更何况,春琴还弹得一手惊世绝伦的三弦,更是让人不得不爱。

那春琴爱佐助吗?我认为是不爱的。因为爱中有个很重要的成分,叫敬。尊敬的敬。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尊敬是没有真正的爱的。显然,在春琴眼里,佐助只是一个下人,世代为奴仆,尤其是在攀比炫富心态盛行的大阪的那个时代里,嫁个这样一个人为妻简直是莫大的耻辱。所以即便怀疑也矢口否认,即便孩子长得那么像他爹,也说什么啊,我能跟那号学徒?!她对佐助是看不上的,是轻视的藐视的,如何又能从心里爱他。

一个人爱得深,另一个人嗤之以鼻,持续30年,如何平衡?佐助的心理如何平衡。所以,这篇小说越看到后面我越害怕,我害怕作者到最后来这么一句:佐助心里有个秘密,一个至死不能说的秘密,他知道春琴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只是再也没有人追究了。天啊,我会吓死,即便如此我也觉得合情合理。为什么不呢?毁了她然后永远地拥有她;摧毁她的骄傲,让她再无所寄托无所依挂?这样自己就能跟她平等对话了。

可是,这样未免太残忍了。佐助不是这样的人。他是这样获得平衡的。从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那一刻开始。他开始陷入和春琴一样的黑暗世界,那种黑暗是和他在未失明前在阁楼里抹黑学琴是完全不同的,真正的黑暗,无底的深渊。在那一刻,他看到了,理解了,平衡了。也许春琴从来不是本意的骄傲,是自卑促使她骄傲,是不甘心促使她霸道,是绝望让她绝望。她不是像佐助那样自主自愿地失明,如果没有那样的不幸,她本应是个舞蹈演员,一个三弦琴演奏家,是要站在舞台上接受万众瞩目的,鲜花和掌声,还有爱慕呢?而如今,她只有他。她的艺术至死都没有获得多少的社会认同,只是开了个私塾收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弟子而已,荣誉和名利不足以弥补她的失去。所以,她疯狂,她折磨人。是啊,什么样的失去能比身体的缺陷更令人感觉自卑呢?因为身体的缺陷一目了然,时时可见,无需暗示,无需提醒,自见分晓。只有当佐助刺瞎了自己,他才真正获得和春琴一样的平等地位。您若爱我,便和我一样。就是这个意思。

我看到小说后的评论有几条很有意思,有一条说,究竟是爱情让我们借由某个人认识了更大的世界,还是让我们爱得眼中只剩下对方。在春琴和佐助的爱情中,佐助爱得眼里只剩下春琴了,而春琴的世界里至始至终只有她自己。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3

每一本小说都是性情径庭的导游,有的指引我们领略新的境地,有的领我们兜转回到被遗忘的美景。《春琴抄》便是前者的范例,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情感怪诞而迷人的一种风姿。情感和理性似乎总是对立而生的,当现实阻挠或孕育了歪劣的新种,这时情感呼唤着人心里互相粘连的神圣感和疯狂。

书中的主角佐助是一个卑劣的下人,然而他却深深地恋慕着大药铺的女主人美丽动人的春琴,而失明的春琴也因为自己的缺陷十分依赖和欣赏着佐助,然而,即使是双目失明的人,对于自己的美丽也是不会懵然不知的,美丽的春琴对于自身的素质常怀傲气,而尊贵身世与鲜明对照的身体缺陷,更使得她拥有了一种敏感的偏于常人的自尊感,这样的自尊感使得她极度维护自身的阶级身份以及习惯了对他人的颐指气使。因而她虽然对佐助心有情衷但是却不甘心承认,在等级尊卑鲜明的时代,跨越阶级的结合是尽惹冷眼的。而身为下人的佐助则也甘心于竭力维护春琴女主人的身份和高贵的形象,虽有痴情不敢造次,心中感情无处宣泄,爱屋及乌地,他便喜爱上了春琴所擅长的三味弦,并日夜苦练,寄托思情,然而三味弦被视为风雅附庸,又岂是佐助一类卑贱的下人的玩物呢?佐助这种行为被春琴家定性为不务正业,然而颇有天赋的佐助这种对艺术的追求深深触动了不见天光的春琴,也许是出于一种对于弱势群体的同理心,也许是出于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怀,春琴主动要求教导佐助练琴,春琴家人虽有反对,但是出于对女儿的宠爱以及为女儿寻一个生活伴侣的考虑也默认了他们的共处,更在后来对他们之间的感情表明了可接受的态度,然而春琴的骄矜、佐助的自卑,却是横亘在他们之间,比社会压力更大的阻力,春琴不愿承认自己委身的事实,哪怕已是身怀六甲无法藏掖,佐助也是怯懦犹豫,一者是由于自身并不般配的身份地位,一者是为了扞卫他心中那已被奉上神坛的高贵纯洁的关于春琴的幻想,世上哪里有完美的人呢?如果有,那无疑只能居住在人的幻想里了。春琴之于佐助,是一场遥在星河那段的梦,绝世纯美,然而只能以瞻仰的方式致意。但是,美丽总会被破坏的,因为美丽所吸引的,不止有单纯的人。春琴被终日浪荡街头寻花问蝶的花公子相中了,以邀请演奏的名义约春琴上府演奏,事实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本来生活无忧的春琴也因为独立自强的心特别强烈,希望通过自身的才艺自谋生计,天真应邀。就在花公子将要得逞之时。佐助及时赶到,出手搭救,才阻止了春琴被玷污。然而出身富贵的人最容不得恶欲的实施被阻挠,于是恶起一念,连夜潜入春琴家里将之毁容。这一回,佐助就没那么及时了。就在春琴被毁容那时起,春琴那种高傲便失去了实际支撑,春琴本能地回避着佐助,并不允许佐助看她。佐助心头也是万分复杂,但唯一不变的是对于春琴的情,但此时单纯的爱慕也已经升级为一种荒蛮的爱情信仰,对于佐助,为了达成春琴的夙愿以及坚定自身对于春琴美丽的记忆,他决定自毁双目。从此,两人隐居度日,悲剧收尾。

虽然在旁人眼中看来,这是一个十足的悲剧故事,但或许在当事者看来却不全然如此,至少他们终成眷侣。这样的感情究竟是一种什么状态呢?两人相悦,出于互相欣赏慢慢相爱,这似乎是人之常情,然而一旦人老珠黄、沧桑历尽,心境难免会有变化,感情不管情约许的再如何信誓旦旦,终究是脆弱而易于变迁的,人心、情绪,总免不了潮汐起伏,但依然有人相信永恒,甚至实践了永恒,我认为唯有死物或者肯于接受变化的才会永恒,所以,一旦一种感情上升到矢志不渝的夸张局面,肯定是变质为迷信或者幻想,有时甚至会明知故犯地自我期瞒,因而不自知,这也许是情感最高贵,也是让常人不适的感情形式了。大凡普众,总会沦落俗套,那些绝世无双的,永远是孤独的然而稀罕的存在。

控制自己的情绪,调试自身的情感,如果不能做到残酷的不改初心的贯彻。如果爱到疯狂,那便只能秘宝自珍,永无愧疚地强错就错,人世美丽的都不过是让人痛心脆弱的花。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4

综合日语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综合日语》课程内容涵盖了日语语音、文字、词汇、语法、句型、功能意念等日语语言知识,集中了听、说、读、写、译各项技能。该课程对打好学生的日语语言基础、能运用日语语言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起着关键的决定性的作用。围绕培养目标,我们将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定位为:“学生学完本课程后,掌握基本词汇6000-8000左右,具有较好的阅读能力,较强的听说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一定的翻译能力和写作能力”。该课程内容体系结构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其比例各占50%左右,在教学中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初级阶段。该阶段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日语语音、文字、基础词汇、基础语法、基本句型、基础会话。第2阶段为中级阶段,该阶段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文章分析、理解、系统语法、中级词汇4000左右。两个阶段的教学内容全部学完,学生可掌握词汇8000左右,修完基础语法和基础句型的全部内容。为了实现听说领先、注重培养学生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在课程设置上,除了在每周10—12学时的理论课中有实践内容外,每周还设置了4—6学时的听说课,意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语言技能训练。高职教育的特色在于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实践性应用性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特征。因此,在内容确定上,我们遵照“必要”、“实用”、“够用”的原则,采用精简理论内容,加强实用内容,突出实用性;整合重复的内容,突出针对性;弃旧图新,突出先进性。在课程内容选择上遵循以下原则:(1)针对性,即课程内容针对就业岗位特征,加强实践性、应用性的内容,使学生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掌握实用的日语语言知识。(2)综合性,即将专门的《日语语法》课整合到《综合日语》中,使学生在学习该课程内容的同时,自然掌握必备的语法知识。同时,运用交际法组织教学,保证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语言交际能力培养的需要。(3)先进性,本课程使用的是日本最近几年出版的原……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5

看了《孔子学琴》这个故事,我受到的启发很大。孔子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有很多兴趣和特长,可是孔子从不满足,五十岁了还向著名的音乐家师襄学弹琴。它勤学苦练,一首曲子别人只学一、两天,而他却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直到弹熟、弹精,最后连师襄都非常感动。孔子的这种学习态度值得我好好反思。

我在背诵古诗文时,往往只读几遍就说“我会了,我会了。”可是真正到老师那儿过关的时候却又背不出来了。孔子的认真钻研的精神使我认识到,今后背古诗不但要读好、背好,还要理解其中的意思,更要领会作者写诗的用心,这样才能真正背懂古诗。

再想想我的数学,有时候粗心到连题目都会抄错,这不是我的学习态度出现问题了吗?看看孔子,五十岁了学琴还这么认真!所以今后我在学习数学的时候,要做到认真审题,专心思考,下笔就要对!

我的英语呢?每次英语默写,我回家就看一下,就感觉自己会了,认为很简单。可是到了第二天课堂上默写的时候总要错一、两个。想想孔子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今后我要好好背单词,力争每次都默全对。

《孔子学琴》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勤奋、好学,才能走向成功!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6

大家都知道孔子是春秋时期的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的创始人。有一次,孔子找他的师傅学琴,老师教了他一首曲子。过了几天,老师说:“你弹的已经很好了,该教你第二首了。”孔子却说:“我虽然弹的很好了,可是还没掌握好它的节奏,还需要多多练习。”又过了很多天,老师找到他说:“现在我可以教你第二首曲子了吗?”孔子说:“我虽然掌握了它的节奏,可是还没有掌握好音乐形象那,还要多多练习。”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学习不要光靠别人,要根据自己来判断来推测,就象孔子一样,学什么都要要求自己学的精益求精。

苗妈:苗苗自己选的《文人》上的文章,昨天看他老师没有安排日记,就让他自己写篇读后感,没想到他会找《文人》来写,喜欢历史,妈妈希望你能坚持。

春琴抄读后感日语 篇7

知音

学过琴的人想必都知道,比起弹琴,更难的是听琴。因为弹琴注重的是手指、眼睛和大脑的配合,最多再加入一些心灵的感受,那样便是很了不起的演奏家了。而听琴,不是靠耳朵,而是纯粹只靠心灵的感受。当你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猛然流淌出一首曲子,你便能从中听出曲调的内容和演奏者此刻的心境,那你便是大家了。

蔡邕便是这样一个奇才。

吴地有用桐木为柴烧饭的人,蔡邕听到柴火噼啪爆裂的声音,知道这木柴是做琴的好材料。于是就讨来把它制作成琴,琴音果然优美,而琴尾还是被烧焦了的,因此当时的人们给它取名叫做焦尾琴。《古典的中国》是如此介绍四大名琴之一焦尾琴以及其主蔡邕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蔡邕从烈火中讨回桐木,正如伯乐解救千里马,他们都是彼此的知音。

是蔡邕成就了焦尾琴,还是焦尾琴出彩了蔡邕?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蔡邕,名垂千古的焦尾琴可能早已在烈火中焚尽,到如今连灰也不剩。可以这么说,蔡邕赋予了焦尾琴生命,赋予了焦尾琴光彩,赋予了焦尾琴荣誉,赋予了焦尾琴辉煌,赋予了它太多太多。而焦尾琴同样也使蔡邕名留青史,如果没有焦尾琴,谁还会记得在滚滚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个蔡邕?

蔡邕懂琴。他可以从木料的爆裂声中听出木料的作用。对于别人而言,桐木只是普通的柴火,但对于蔡邕来说,桐木便是一件珍宝。他可以从琴音中听出一个人的喜怒哀乐,甚至是此刻的想法。他能从雄壮浑厚中听出志存高远,他能从悠扬小调中听出绵绵情思,他能从清幽旷远中听出独居世外,他甚至能从铮铮琴音中听出暗藏杀机。

琴懂蔡邕。它可以默默配合着蔡邕,陪伴着蔡邕。在他悲伤之际,安慰他疲劳的心;在他开心之余,抒发他的快乐,为他创造出最美的乐章。

知音难觅,因为如此,也显得弥足珍贵。而我们,又何时能找到自己的知音呢?

今日读书心得:《藏地密码2》读后感十篇


俗话说:“良书即益友,今明永如斯。”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中外经典名著。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吧!那么,你在写读后感时都会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今日读书心得:《藏地密码2》读后感十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一】

《藏地密码》,自从高中就在我家的书柜里。父亲一直让我有空便去看看,可是由于高考的原因,一直无法抽空读一读。最近,在重新读了《狼图腾》之后,我终于拿起了这一步关于西藏的百科全书式的小说。

公元838年,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登位,随即宣布禁佛。在那次禁佛运动中,僧侣们提前将大量经典和圣物埋藏起来,随后将其秘密转移至一个隐秘的地方,他们在那里修建了神庙,称为帕巴拉神庙。随着时光流失,战火不断,那座隐藏着无尽佛家珍宝的神庙彻底消失于历史尘埃之中,人们似乎早已遗忘了它一千多年后的一天,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的神秘信封,信封里装着两张照片,照片上惊现的远古神兽激发了卓木强巴及导师世界犬类学专家方新教授亲身远赴西-藏寻找远古神兽身手的激-情,于是一支由特种兵、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密修高手等各色人物组成的神秘科考队,悄悄从西-藏出发,开始了探险之旅。

故事围绕西-藏的无数史诗传说和民间故事展开,犹如展开了一幅隐秘千年的历史画卷。跟随《藏地密码》的脚步,我看到了西-藏绵延碗万里的雪域高原风光,圣洁的人情风土,探寻了那一个个封尘千年的传说中不可抵达的神圣秘境雪山、圣湖、墨脱、象雄、布达拉宫、密修苦僧、传唱诗人、古藏仪式为了追寻线索,他们穿越了全球最人际罕至的生死禁地可可西里冰川、喜马拉雅雪山、死亡西风带、撒哈拉沙漠、澳大利亚魔鬼山、美洲亚马逊丛林多少年来,闻风而至的探险家和国家级考察团,只留下了通往雪山的背影。在这惊心动魄的长征路上,他们遭遇了各种匪夷所思的事物,历尽生死,终于慢慢接近藏地古老历史的真-相。

在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卓木强巴那种执着、坚持的精神。他自己多年打拼出的藏獒基地在行业中的地位不可撼动,却为了追寻传说中的紫麒麟弃亿万家产于不顾,在当今社会里,很难再有这种不为名利钱财而耿耿忠于自己梦想的商人了,这是一个真正勇于追求自己信仰的年轻人。当古博士问卓木强:你们可是开路者,走在最前面的人,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你连死亡都不怕吗?卓木强斩钉截铁地说:怕!古博士又问:那为什么还要去?卓木强答道:为了信仰。也许我们终其一生都无法遇到这样的故事,但是,我们却终其一生都应该坚持自己的信仰。追求目标的坚定精神和遇到困难勇往直前的勇气,都是现代人在生活中、工作中应该具备的品质。

人活一世,到最后也不过是归于一个空荡荡的坟墓,这未免也太遗憾,不妨学习卓木强,找到自己的追求,并义无反顾跟上它的脚步,这也一定是生命最美丽的符号

书中的探险历程扣人心弦,挑战生命极限,坚持到底的人就是强者,信念总会带来生的希望。面对恶劣环境,团队合作互助、坦诚相待尤为重要。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许下一刻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他们也没有放弃自己,也不会放弃队友,更不会放弃那最初的梦想,这钢铁铸就的情谊使死亡变得从容。

千百年来,西藏一直被一种神圣而又神秘的氛围所笼罩,接受着全世界范围内对其怀有向往之心的人们的虔诚仰望。即使今天西藏已开放为全球旅游胜地,成为大众谈资、文化符号,我们依然对她的历史知之甚少。而《藏地密码》为我们揭开了西藏神秘的面纱,带领我们走向西藏,走进那神秘的古代文明,走进那跌宕的佛苯历史。也许如果没有《藏地密码》这本书,我们也许很少会触摸到这个神圣地域最不为人知的古老机密。

从作者的文字中,读者真正获得了那种敬畏自然、理解自然之后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震颤,人类是如此渺小,却因其智慧、顽强成为自然中最无法忽视的力量。在文中,作者借探险者说了这样一番体会:以前,卓木强不懂得什么叫害怕,认为这个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了,只要有经济实力,人就可以很舒适地享受生活,却不知道原来在远离文明的地方,需要的是另一种实力。正是这种异于被过度机械化的现代生活、与大自然还保持着亲密接触的状态下,那些最原始的生存技能和求生意志、对未知世界的不断开拓探索,才是探险者的精神,更是人类这个物种得以独立于地球生态链之颠的智慧之源。这种意志,少一分则惰,多一分则为欲,轻视或盲目崇拜自然的力量,都被证明是愚昧的,只有理解自然,与自然同呼吸、共发展,方为正道。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二】

西藏是一个裹着神秘面纱的自治区!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西藏是个怎样的地方?旧社会,不毛之地!我头也不抬就回答了他。什嘛?他诧异的望着我,我不屑的抬起头,瞥见他左手捏着一本《藏地密码》

那位同学几乎没有一刻放下过那本书,就连军训也带在身边。西藏的书有那么稀奇吗?我从不屑转变成了好奇,自主活动时间一到,我就凑到他身边,也翻起了这本书:

从一张照片说起这张神奇的照片引出了十本之厚的小说,这张照片是什么呢?我迫不及待的翻到下页,是藏獒?我揉揉眼睛。不错,是藏獒!一条高为2.5米的藏獒!这激起了桌木强巴的兴趣,也激起了我的兴趣。我开始疯狂购买,疯狂借还这部百科全书式小说。

我越来越喜爱西藏,甚至到了崇拜的地步,看到古格遗迹我为藏地古人的创造的奇迹感到惊讶。听到德仁老爷对卓木强巴真切的教诲,我为藏地古人先进的思想理念感到自卑。德仁老爷虽然是现代人,但却传承着藏地千年的宗教思想。神秘的西藏是多么的辉煌!旧社会,不毛之地!这种话完全不符合西藏的实际情况!

不到两个月,我看完了全套《藏地密码》意犹未尽的我,又回顾了1遍,这次在我眼里,又有了另一种看法:操兽师肖恩,惨死蛊毒,俄罗斯佣兵长柯夫,被一堆巨大的齿轮活活绞死,俄罗斯佣兵尤涅波夫在九宫变中,被活活困死太多太多的恐怖事件,美丽的香巴拉一下子变成了奥斯维辛集中营!这一切是谁制造出的?唐涛?莫金?都不是!是古藏人!他们自私的为了自己的财富,迫切希望能不被后人得到,设立了这么多致死的机关!不知不觉中,我渐渐地认为神秘的西藏是残酷的。

翻开《藏地密码》,犹如进入了一幅从未展开过的西藏千年历史画卷揭开了西藏的千古秘密。

西藏的思想观念,智慧不可置否是先进的,却又毫无疑问是堕落的。《藏地密码》这本书为我们揭开了千年西藏之迷。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三】

西藏大小50余个史上谜团都由《藏地密码》揭示给无数的读者,在认真阅读之后,我觉得它传输给我不懈的精神、无尽的正能量,让我始终对着生活的目标前进。

一个拥有1米8身高、养殖藏獒起家、手攥过亿资产的藏族汉子卓木强巴,为了寻找他梦寐以求的藏獒---紫麒麟,创立一支由犬类专家、特种兵、密修高手组成的小队,置身到寻找紫麒麟的百队暗中竞争中。他们横穿过亚马逊丛林,为寻找卷轴线索而走遍了玛雅迷宫,挺进倒悬空寺探索奥秘期间,犬类学家方新双腿骨折,卓木强巴冻去右脚脚趾一只、患过血癌、破产,但他们依然用五年闯进香巴拉紫麒麟的栖息地一个未被发现的史前 世界 ,想毁灭世界统治世界的小队终被万狼分尸,卓木强巴如愿找到紫麒麟。

卓木强巴始终明确目标,并用自己意志支撑着,即使他破产。那次,队伍因探究未遂而解散,他回到公司,盯着自己最好合作伙伴把公司贱卖后的公司旧址,尝到被背叛的酸辛。不久后,每天上门讨债的客户不下20个,他,这个曾经心理防线是如此稳固、身板是如此厚实的大汉,病倒了,没错,他患上了血癌。但他得到队友帮助,一直坚定着目标,他用目标所带来的力量毅然来到工木村,用古代换血术治好了病。

我总是迷惑在我该明确哪个目标, 事实 上,我应该把思考花在我明确目标后该如何使目标不受任何干扰地达到。比如我期末复习阶段,我的目标是考好期末考。一般复习阶段就会有大小不一的拦路虎,大则像患重病,小则像手机游戏的诱惑。我就常常遭到小拦路虎的拦路,初期我并不能抵御,手痒痒就玩一会儿,但今天一会儿明天一会儿着实地影响了我的复习计划,一怒之下我删去了手机里所有的游戏,这样的取舍保障了我的复习,让我达到目标。

《藏地密码》共有10本书,不只是仅仅精彩地纪录了藏族汉子寻找心中的藏獒的一个过程的10本畅销书,它们还是能教会一个人走向成功的10本教科书。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四】

什么叫机关算尽,什么叫险象丛生,什么叫古人智慧,这部分会让读者大开眼界,读完之后感慨古人的智慧无穷,古人太厉害了。

主人公一行人不小心进入玛雅金字塔,为了求生一层层向上走,故事情节也就是在这种描写下展开的,文章大部分是写金字塔中的机括,包括对机括的原理,危险程度,如何破解都是随着主人公一步步的前进而逐渐讲解的,光是这一点用险象环生决不过分。

这里就不详细写了,因为只有读了之后才能领会到作者的写作水平,在金字塔中求生和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很相似。

地点是在南美洲,是对亚马逊丛林的探险,但是读者的民族情感却会被激发出来,因为邪恶势力在主人公一行人到来之前就已经将这里搜刮一空了,这伙邪恶最终目标是瞄准中国的宝藏,所以就有一种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气愤,民族情感自然会被激发,但是相信,邪不胜正。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五】

文章的开始就给了我们一种感觉,那就是我们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似乎都能在帕巴拉找到,无论男主角要找的紫麒麟,还是密教要找的圣殿,操兽师想找的最厉害的操兽师,植语者要找的纷繁多样的植物,最厉害的蛊毒与机关,最高超的技艺,最厉害的艺术,当然还有最大的财宝。而一踏上底层平台时,作者向我们展示的也是一幅世外桃源的画面,永远吃不完的黄金粮食,全自动化的生产与防卫

我们一致认为结局里最幸福的人是张立,虽然全身烫伤,他却和自己心爱的姑娘在第二层平台过起了平平淡淡的日子,也不会知道那些残酷的真相,只是我在想,当他身体恢复的差不多的时候他会不会依然好奇然后想要登上第三层平台寻找一下队伍的踪迹呢?又或者后面的火山熔岩会不会伤害到那个安静的小村落呢?岳阳和索瑞斯被偶尔来这里的佐佐木给救起了,只是还要漂几个月才能回到外界吧,岳阳很累,由于敏锐的观察力和实力而担当了太多也知道的太多,不知道他走出去后还会不会是那个阳光的大男孩呢?索瑞斯登上了三层平台,尽情享受了三层平台的阳光和空气,也终于跟他喜欢的动物和解,我觉得他也是幸福的,回去之后他一定还会震惊生物界吧。他其实不算一个坏人;吕竟男和亚拉法师是幸福的,他们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圣殿,看遍了自己宗教的各种圣物,然后也力尽之后死在了一地经卷之中;我相信敏敏是爱上了强巴的,只是她的人物设定让她注定是一个悲剧角色,她在替强巴挡了一拳后死去了,估计也必然是一个不开心的鬼魂吧;其实巴桑可以不死的,只是他那特种硬汉的尊严让他不愿意再低头而是愤然冲向了狼口,他说他的战友都死在了这里,他也算死得其所了,那么希望他带着平静离去;方新教授因为身体原因而没能亲自前往,只是这位头发已白的教授这些年内心所担负的一定不比到了现场的人少,而当强巴回去跟他讲起这些的时候,不知道他的内心会是怎样的五味杂陈;最后莫金和强巴一定会走出来吧,对于莫金来说除却了结了一个家族使命,他的人生应该没有太大波澜,他还会继续满世界的盗墓,只是他再看到的宝物都不会让他内心有太大的波动了吧,他的激动都留给了帕巴拉神庙里的宝物;卓木强巴不同,他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也即找到了紫麒麟,而且更进一步,他也被紫麒麟认可了,然而他的妹妹,一个贯穿了整部小说却从未出面的人,又将把他引到何处呢?人为什么那么难与过去的自己和解呢?他拼命去找到自己的妹妹又是为了什么?那么多年以后他是不是又会对自己的阿爸阿妈妻子女儿抱有愧疚之心呢?所以他不是我心中的赢家。

他们到过的圣迹都灰飞烟灭了,这就是小说吧,即使勾起了你的向往也让你无处可寻。那么十三圆桌骑士和密教两大神秘组织下一步争夺的对象又会是什么呢?

整个故事跟海贼王似乎有很多的共同点,大家各怀不同梦想走到一起,那么巧,那个目的地或者去目的地的途中可以实现所有的梦想,而雷同的还有那个大财宝。然而这是现代小说而不是动画所以又增加了间谍反间谍甚至无间之道让故事各种扑所迷离,当真相揭晓的时候你才发现原来这只是某个人设计的一场人生游戏。所以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本书多次提到却始终没有回答,也许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答案,也许生命本来就没有意义,我们拼命折腾拼命寻找只是想让自己觉得自己的人生有意义吧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六】

花一个星期时间看完了《藏地密码》。一整套,十本。这套书放网上的购物车里近两年时间,一直摇摆着没买。一则是价钱咬手。三百多元,对我这样收入的工薪族来说,这个买书的支出有点超过预期。二则,这书的含金量没到剁手也要买的地步。然后就一直静静待在购物车里。近两年,买了N多书,它仍旧是我的待购计划。

要说《藏地密码》,曾经忍着眼睛疼,利用所有工作间隙地在网上看了个痛快,当然是囫囵吞枣的。但是这书的大概内容及其精彩部分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部藏地史书式的探险小说,一幅波澜壮阔的西藏风物图,让我对这套书念念不忘。终于在这套书打对折的时候,咬咬牙买了下来。

捧着书读,与对着荧屏看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对着荧屏刺眼的光芒看书,似乎自己就被拘囿在了这小小一方的天地,书是自由的,思想是自由的,偏偏感觉手脚不自由,一种无形的束缚让看书的愉悦感大打折扣。捧着书,按说手是不自由的,被书牵绊着,却偏偏感觉天地之宽广,宇宙之浩渺,一卷在手,任我遨游。这话有些跑题。

《藏地密码》严格归类的话,属于快餐类小说,适合早上喝粥的时候,粥正烫,需慢慢入口,然后喝一口,搅一搅,凉一凉,然后举着筷子,侧着头,看上几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书上,这顿早餐真的很丰盛。其实很多书都适合做早餐,哪怕初看艰涩难懂的《红楼梦》,N遍后,放在餐桌上,那些莺莺燕燕的小口角,那些郎情妾意的打打闹闹,尤其是那些嚼着唇齿盈香的诗词,这顿早餐真的是营养丰富,美味无穷。

《藏地密码》没有那么艰涩,易入口,易消化。不能一目十行,一目五行绝非难事。视之,流畅,痛快!

一个出生于西藏偏远地区的贵族后代,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贵二代,在追逐梦想的路上,逐渐明了自己的最终使命。卓木强巴,一个男人中的男人,一个真正的贵族,在引领团队寻找传说中的帕巴拉神庙的途中,他的贵族气质是决胜的法宝。我们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不缺有钱人,不缺富豪,却很难找出一个贵族,只是遍地的暴发户。《乱世佳人》中巴特勒的形象迷倒万千女性,腰缠万贯,勇敢、无畏,幽默、风趣,且出生世家,他的骨子里流着贵族的血,可他也同样承认曾经是庄园主后代如今穷困潦倒、一文不名的艾希礼及他的太太梅兰妮才是真正的贵族。

卓木强巴也是贵族,虽然他们家随着西藏的解放,已经解放了农奴,自给自足,跟普通农家没有两样。而一个贵族的评判不是以家财的多少来界定的。卓木强巴不仅有着贵族血统,还有个万人敬仰的智者父亲德仁老爷,藏区南方最具智慧的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是真理。卓木强巴虽然没有他父亲的智慧,但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

从一开始的追逐藏獒,追逐传说中的紫麒麟,卓木强巴在冥冥中神的指引下走向了自己的宿命。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不管如何千回百转、混沌迷茫,最终都会在不自觉的状态下走向自己的宿命,只是大多数凡者的宿命是庸常的、不值得诉诸笔端的;也或者一些天生的智者一辈子不曾找到契机,一辈子不曾觉醒,就这么匆匆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工布村的长老不肯吐露强巴因何是圣使身份,只说你会觉醒的。这个觉醒必然有个契机,有个灵魂共鸣的场所。

卓木强巴带着他的团队,历经艰险,无数次的生死考验,人心、人性的尽情展现,终于到达帕巴拉,宿命所归!

整个故事架构宏达,气势磅礴,集动作、悬疑、惊悚、爱情各个元素于一体,实在是拍电影的好剧本。听说确实拍成了电影,但我没看过,视觉冲击与想象赏读,我更倾向于后者。

实在佩服作者架构、组织的能力,230万字,众多人物,无数的伏笔,环环相扣,历史与现实无数次穿插反复,最后都能自圆其说,各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各得其所,一个都不曾落下。这份功力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七】

总结起来第二本一直在讲述着以卓木强巴为中心的探险小组在南美洲热带雨林中一次次死,又一次次生的惊险历程。在这本书中,作者继续极尽其描写所能,将每一次的危机和每一次的生机都描写的真实而生动,相信很多看过此书的人均被书中紧张的气氛所感染,常被吓出一手汗来。在被作者深厚的写作功底所折服的同时,我又不禁想起了一些问题:本书的写作中心是西-藏,作者又何以把主人公在南美丛林中的一次测试大书特书了一番,截止到第三本的前一部分还没有写完,这是否有点偏题之嫌?众所周知,西-藏与南美丛林从地理上看相去甚远,就是在历史与文化上也似乎毫无焦点,那么作者之举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关于消失的玛雅文明与古代西-藏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作者能否在之后的故事中给出最后的答案,试目以待着!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八】

花了两个半月的下班休息时间。终于把一百二十万字的《藏地密码》从第一部看到第十部!刚刚看完,内心还真有点小激动。意犹未尽的感觉!如果何马还想写,再编几部应该是没问题的。貌似这个故事,就这样终结啦!

看着这个故事、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活在我心里啦!卓木强巴、吕竞男、张立、敏敏、方教授、岳阳、亚拉法师、巴桑……有时候会觉得看书比看电视有趣!我们看书可以自己细细品味推敲!看电视容易受演员的表演等诸多客观因素影响。

这么长的故事、能让人坚持读完!这本书一定有些他自身的魅力所在!这是部探险小说,里边有很多关于格斗方式、如何穿越原始森林、如何观查气候变化、野外求生、间谍反间谍、关于佛教、关于历史、关于哲学,里边还有我感兴趣的可可西里,玛雅文明!因有尽有、堪称一本百科全书!所涉及的知识面真的太多太多!

这里边我最欣赏卓木强巴!他确实是幸运的大智若愚。我欣赏的是:在他身上我读懂了一种叫做信仰的东西!因为信仰、所以无所畏惧。。我也欣赏张立和岳阳。那种几次都在绝望边缘,始终不离不弃共度难关!我读懂什么叫铁哥们!如果不是后面作者有意给张立安排了位女神、恐怕张立和岳阳会被我们误会!不由让我想起《断背山》。

就像何马本人说的一样,开始构思是想写一个人找一条狗的故事!我刚看第一部开头的时候,只是觉得这故事很普通!作者喜欢运用大量的修饰词,像玩捉迷藏、埋下大量伏笔!或许、这个故事也是被作者写着写着就越发顺畅。我们读者也更加被吸引!

这个长故事、带给了我许多乐趣!让我感悟到很多。具体都有哪些,只能说很多东西都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

就像网上流传的一句话:如果你们觉得我变了!那是因为我没按照你们所认为的方式生活。

香格里拉、那个我一直向往的地方!从此,你就只在我心中!看到网上,许多地方都声称自己才是香格里拉!其中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都是被现实利益给熏陶的。就像藏地密码中当他们找到了传说中的香巴拉时,他们同时也失去了……

好啦!故事终究有落幕的时候。我得整理好思绪,迎接自己的下个目标:我得花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啃书啦!不在是电子书,还得做习题。迎接十一月份的考试!上次没认真对待,再来一次。我得让自己在杭州的第一个月的工资、用的有价值!好啦,该睡啦。平常这时候正在和周公约会。今晚确实有点小激动!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九】

《藏地密码》是何马写的一部很长的长篇小说,总共有厚厚的十部,我只看了其中的第二部,是在妈妈的推存下看的,一本书我足足看了将近二十多天,妈妈说她看完十部只用了半个月时间,所以我看书速度和她比差远了。

《藏2》主要讲的是为了寻找帕巴拉神庙的真相,卓木强巴和他的伙伴们一头扎进危机四伏的美洲丛林,他们要避开毒贩子和游击队寻找消失的玛雅遗迹,他们遭遇过杀人蜂和食人蚁,在狂蟒与鳄鱼的尖牙利爪下逃生,经历雷暴洪水等恶劣天气,从最后的食人族手里逃走,终于在丛林中发现了玛雅人的白城。

这是一部探险书,书中的每个情景都是扣人心弦,从书上我知道了许多的丛林知识,也看到了大自然中险恶的一面。我曾看过几集《探索》频道的荒野求生,和《藏2》有点差不多,在没有人烟的丛林中,人要生存下来,必须要有坚强的意志,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毕竟人类和大自然比实在是太渺小了。

书中的主人公卓木强巴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他带领大家穿越丛林,最危险的地方都自己先上,给其它的队员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当然他们能够战胜这么多的困难,和小组队员的团结合作是分不开的。这让我想到我们班每次参加的活动,比如拔河比赛,参加钱学森中队活动,在老师的带领下,每个同学分工不同,大家团结一致,最终为我们班取得了荣誉,这就是团队精神。

《藏地密码2》中有许多的惊险故事,有空大家去看看吧。

《藏地密码2》读后感【篇十】

密码9很好看,对于整部小说来讲,算是一个小完结,虽然故事还在延续,但主人公们总算都解开了身上的蛊毒,也摆脱了与其他敌人的纷争,若此时放弃寻找神庙,主人公们都可以安全回家吃饭睡觉打豆豆啦!~当然,他们是不会放弃的。上一篇说了核心团队努力帮助男主解蛊毒的那条线,这本说说另外一条线,阴谋与爱情。

密码9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一个人是郭日念青,他很是一个值得让我们思考人性的人物,虽然他只是出现在第九本书里,但他开始让我去思考,到底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最动情的一个场景,是郭日抱着骨骸在湖边草荡中的一幕,四周死寂,万物无声,陪伴他的只有他的往昔回忆和儿时的约定。

郭日念青是一个很讨厌的人,一个拥有着魔鬼智慧的大大反叛人物、某国的大将军、与外部勾结的密谋反叛者、也是一心一意的痴情男。他的计谋无人能敌,无人能够看穿,将所有正面善良的人们一步步引入深渊。主人公们也逐渐弱势,逐渐无法与他正面抗衡,最后只能躲避他另辟蹊路。

后来,随着故事深入逐渐发现,原来郭日也是一个可怜之人,也是一个执念纯情的人,只是为了玛吉---一个他最在意的人,他现在的心上人,他儿时记忆中的妹妹,他付出了一切。为了守护玛吉,为了实现他曾经许下的诺言和她的愿望,他一直在不停的努力,用他魔鬼般的智慧,操纵着一切。可是,如果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想,他又有什么错呢?他不过是为了一份儿时最单纯的美好,不过是为了守护他内心深处最单纯的情感,他为了国家安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无数的百姓崇拜信服,如果女主是玛吉的话,那么,郭日他应该是韩剧中当之无愧的执着纯情、感情细腻又家财万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男二吧,只是女主在某一次回眸中突然看到了情投意合的男一,无论男二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再次得到女主的芳心。

郭日,这个人,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说他大恶,其实他只是为了守护他心中的那个儿时的小妹妹。说他善良,但是他却一直在他的立场上,想去篡权夺位,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说他忠贞爱情,他却一直都是单方面的付出,一厢情愿,哪来的爱情呢?说他在守护儿时的纯真,妹妹一同往昔的依然那么的天真善良,他却是如此的心狠手辣,说是守护不如说是为了得到她。可是,事实上,在他为了玛吉舍弃生命前,他回忆往昔,他的出发点是那么的简单,那么的单纯,他确实又只是为了守护儿时的.妹妹,为了他内心最忠贞的爱情,为了他的百姓安定......凌乱。到最后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不知道该给他什么样的标签,但也许他才是生活中最真实的我们,在嘈杂的尘世间不停的努力、挣扎、负隅顽抗,也只是为了守护自己内心深处那一丢丢的执念、正义和私心。人性啊......

今日读书心得:瓦尔登湖读后感简单九篇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中外经典名著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看过几本中外经典名著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今日读书心得:瓦尔登湖读后感简单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一】

26个月的时刻,不仅仅隔着礼貌与原始的距离,还横亘了平静与喧嚣的对话。美国作家亨利·梭罗以沉思者的身份,隐居在他自己亲手搭建的木屋中,在康桥德城的瓦尔登湖上,过着与世隔绝般的闲适生活——建房、开阡陌、种豆,“一蓑烟雨任平生”。

他说:“来到这片树林仅仅是正因自己想过一种静静省察的生活,有时刻去应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瓦尔登湖很美,梭罗乐此不疲重复着单一的事情,钓鱼、烘焙蛋糕、理解访客;一天虔诚劳动休憩、阅读。瓦尔登湖很美,晨昏下变幻的树林,四季迥异的湖面,沼泽上低飞的鹰隼。那是青春女神赫柏经过的伊甸园,即使经历凛冽、炎热,仍不变春天漫溯的蹁跹。“若至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在纤尘不染的美中,我们开始“省察”礼貌人需要铅色冰冷的物质世界。

“礼貌人走过的足迹,只留下一片荒凉。”原始与礼貌,隔了时刻,隔了人本质的迁途。在那个茹毛饮血的年代,人们敬畏它,爱护它;但在这个日日笙歌的年代,人类挑衅它、剥削它!这是一张在私欲中暴露的人类狰狞的面孔!“你侮辱着大地,居然还敢议论天堂。”梭罗愤懑地说,但尽管如此,瓦尔登湖仍在生长着,如同大自然宽恕了我们无节制的打击,以强者的姿态,漠视了我们可笑的癫狂。

大自然的美是一种本返璞归真后的自由。李太白懂这个道理,仕途失意流连祖国山河,一壶酒饮尽蜀道庐山白帝城;陶潜懂这个道理,傲骨不为三斗米折腰,隐居“中无杂树,芳草鲜美”的桃花源;周庄懂这个道理,论鱼梦蝶逍遥游,不争世俗与天共生与物为一。

孟子曰:“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家中的长者说“靠山吃山,吃山养山。”自然的馈赠,是古人珍惜的,乃我们践踏的,我们视如草芥的,将来人们视如珍宝。

大自然是贫匮而风雅的智者,安之若素走过颠沛流离的岁月,被战火、硝烟泯灭了模样,却依旧笑傲人间。而我们,要做仁者,仁慈宽厚对待环境,才能永存。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二】

梦,似真似幻,一如泡沫般易碎,又如钢特般坚韧。我读着梭罗的《瓦尔登湖》,体味着他的,自由之梦。

每个梦都是特别且唯一的。或许正是这一种特别,造就了《瓦尔登湖》。梭罗用他真挚的情感与纯粹的初心来见证着、思考着这个社会,或许正是这颗纯粹的初心和执着的精神,展现了他与众不同的一面。他那孩童般的好奇心与任性、轻蔑的态度,也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社会不同的一面。

他不愿意与这忙碌的社会有太多的交集,所以他跑到森林里去了。每天过着农民般自给自足的生活,但是又不完全等同于农民。他近乎虔诚的挥洒着汗水,过着隐士的生活,但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研究这里的一草一木,来研究四季的更替,来思考!恰恰是这一生的思考,留下了太多太多。他的真理、他的顿悟、他的明朗,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瑰宝,时刻警醒着世人:勿忘根本,勿忘!

梭罗曾说,致力于耕作时,我充满了难以形容的自信,愉快地从事劳动对未来信心十足。虽然从事劳动学时辛劳的,伴着甘冽的泉水品味着成熟硕果,这滋味难以言述!但他不止于此,他还想播种真诚、真理、朴素、信心、单纯等种子,这些珍惜的品质,大都散失四方。一方面,他恳切地希望人与人之间少一点客套虚伪,停下忙碌的脚步善待这些珍贵之物。另一方面,他高昂着头颅,以批判的态度审视着这个资本社会,充裕的时间给予了他思维的活性,他的思考深入人心、鞭辟入里,带着对社会的批判,带着对他梦想的执着追求。

梭罗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追求,不同于城市人对金钱名利的执着追求,而是一种更高级的生活,他将其称之为——本能。像大多数人那样的精神生活的本能,所以他阅读、交流、思考,但同时还追求原始状态和野性的本能,这是一种毫不掩饰的释放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他可以坐在树下,安安静静地读一本书,也可以坐在小船里挥舞着船桨击打着水面,看碧波泠泠,听回响不穷。他的真性情,丝毫不作为的处事,让我隔着墨香四溢的纸张,透过近两百年的光阴,也能清晰地感受到。

我最爱他的小诗:

“把你的视线转向内心

你会发现心中一千个未发现的地区

到这些地方去旅行

是自己成为家中宇宙学的专家”

有梦,没什么办不了,只要你愿意,太阳也可以因你而破晓。他,不拘于时,率真活泼,高傲又任性。他的散文,与之批判,更像是一场命中注定的追梦之旅。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三】

每次抬头仰望天空,我知道这再也不是我们小时候居住的环境,然而只有在我们真正的家乡,我们才能感受到那份熟悉的记忆。

春天,我走在麦田里,广阔的麦地似乎只有在蓝天下才突显的那么翠绿。田间的沟堑里长了一些春风吹过的小白花。麦田很大,我知道,再广阔的麦田,我从这头也可以走到那头,但是我还是只走到了麦田中间,老人说,人走累了就要停下来歇一歇,我知道我走了一路,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累,但我还是停了下来,躺在麦田中间歇了一歇,直到白云吹尽,村烟袅袅,不用田头有人喊,我知道要回家了。

夏天,我在进树林里,有人说里面有啄木鸟,于是我走进去一直在寻找,每次都是只闻其声,未见其形。我知道她一定在啄木头,似乎一点点的告诉我,她在哪,可是我就是找不到。我慢慢的往前走,看到一口枯井,我小心翼翼的探着头,我知道里面不会有宝贝,甚至还有蛇,因为我看到了井口长满了红色的野草莓,大人说,那是蛇吃的,小孩子吃了会中毒,我知道大人有时候也会骗人,后来我吃了一口,也没中毒,但我感觉我如果我再吃,有可能就会中毒,因为我心里还是害怕,我知道恶毒的事物都会用美好而艳丽的颜色去包裹。于是我倏然的跑出了树林,走回了家,我没有把吃野草莓的事情告诉父母。

秋天,我爬到了山上,人们都说这里站的高,看的远,这里其实就是一座荒山,红褐色的石头裸露在外面,熙熙攘攘的松柏布满了尘土,显的是那样的老气萧瑟,唯一的景色是这里有一片苹果园,不是红彤彤的苹果,结满的是青涩的苹果。我知道她一定很酸,果农说,酸就是要收敛。可是这里却没有孜孜矻矻的秋收场景。我沿着山涧的溪流走,沙石都被时间打磨的那么圆润,我听到他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知道他在告诉我,原来他也有棱有角,有模有样,现在他却是这个样。

冬天,我哪也没去,就站在雪地里,看那绿皮的火车从白雪皑皑的大地上驶过,异常耀眼。转那间,看到雪地里一条小动物留下的觅食的足迹,足迹是那么轻,那么浅,可是还是被我看到了,我知道,那一定是刺猬在走过。

是的,我就是你知道的我知道先生。我走过了四季,却没走进你的心头里。我开始怀念小学里那颗一到冬天就白发苍苍的乌桕树,开始怀念一到夏天就果实累累的菜园地,开始怀念一到秋天就麦场地。我知道先生,那就是你的家乡。

我也知道等我老了,我也会怀念现在的城市,因为这里是我打拼地方,那里同样有不一样的麦地,不一样的啄木鸟,不一样的山,甚至还有我没有看过的大海,但我已经知道他们会是怎么样,这就是你知道的我知道先生。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四】

读《瓦尔登湖》是在一个大风的傍晚。路上行人寥落、车迹零星,我躲在家里,于风的张狂吼叫中,享别样的安静。这安静,因了梭罗先生文字的陪伴,成为一场精妙绝伦的精神之旅,入眼、入心、入到时间和空间以外的更深处。

是的,这是一本静寂的书,孤独、深邃、纯净、明澈。如同蔚蓝浩渺的天空,静到足以被忽略,却深到直抵宇宙内核。它属于孤独,属于一个人,属于拒绝死寂的灵魂和头脑。梭罗先生不动声色,用细致轻柔的描绘,一把把你从世事喧扰中拉回,拉回到大自然,拉回到真正使你踏实以立的事物上来。你闻着泥土的馨香,背倚那座自制的原木小屋,面临一泓清透湖水,耳边是鸟雀的欢唱,松鼠攀上爬下,兔子跑来绕去,而阳光,就那么丝绸般洒落到整片树林里……种豆、阅读、思考,一切行为在这里都惬意温和,毫不刻意。

这令人神往的所在,恰是梭罗对生活跨出的伟大尝试。正如他自己所说:“那是愉快的春日,人们感到难过的冬天正如冻土般消融,而蛰居的生命开始舒展了。”梭罗就这么带着一把斧头,来到瓦尔登湖边的森林里,向我们证明了一种简单生活的可能。

有食、有居、有伴,这是我曾经给自己定的简单生活模式。而在梭罗先生这里,简单则来得更为朴实和彻底。种豆、生火、做饭;伐木、砍削、制屋;而他的伴,则是时刻运转着的思想,充满着对生命及世事的探寻、对自然与人类的关爱。他的“归隐”是开放式的,而非封闭;他的尝试是纵深式的,而非形式;他朝向的是内在和高远,而非表面与狭隘。

对于生活,梭罗是高调的。有着至诚心灵和坦荡胸怀的人,是从不畏惧掀开生活真相的。所以他的探寻也就直接而刚烈。他说:“我们必须学会苏醒,更需学会保持清醒而不再昏睡。我到林中去,因为我希望谨慎地生活,我要深深地把生命的精髓都吸到。”说梭罗是一个朴素的自然主义者,倒不如说他是个以自然主义画卷展开的实践主义者。他对自然的体认,对生活基本物资的探寻,如同一副写实画,丝丝线条点点色彩都力透纸背,真实而厚重。他是孤独的,却从不拒绝交际。他的“屋子里有三张椅子,寂寞时用一张,交朋友用两张,社交用三张。”他是超脱的,却依旧会点滴落实、条分缕析。他的开销账目“因相当完备,也就有了某种价值。”在我看来,这价值,恰恰呼应了他来瓦尔登湖尝试的首要目的:只面对生活的基本事实。他是疏离的,却与自然有着最为贴切的融合。“每一个早晨都是一个愉快的邀请,使得我的生活跟大自然自己一样的简单,一样的纯洁无暇。”他是狂放的,却有着最为闪耀的智慧和追求。“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对梭罗而言,他所有的追索,只为那最神圣最质朴的东西——真理。

梭罗的探寻和实践,不是要给世人的生活提供模式。他从来都反对随波逐流的模仿或复制。他只是引导,引导人们对自我进行探知以及在此之上该有怎样的人生架构。他的行为,从来都是指向内在,指向潜存的精神层面的。他倡导自主,倡导自己去开启思想的阀门,享受湖水般柔美的滋润。“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我们也许不能在一个预定的时日里到达目的港,但我们总可以走在一条真正的航线上”。

“一个人若能自信地向他梦想的方向行进,努力经营他所想望的生活,他是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的。”梭罗对自然对人类的爱是大爱,这爱积极而包容,如同普照的阳光,不偏不倚,让人们看到更多视线以外的可能,试着欣赏、接受、和追寻。他要传播的,是正确,是坚持,是真理。他的思辨,闪耀的,是哲学、自然与人性的华彩。

一个多世纪以前,梭罗以自己伟大的尝试,告诉了我们简单生活简单人生的可能。现今,人们依然生活在无休止的琐碎与聒噪之中。大家像被巨浪推蚀般不断地生产、制造、掠夺、毁坏,却从来没有时间静下来想一想,这里面有多少是真正需要的,又有多少是为了侵吞和扩张。破坏式的生产,毁灭式的补救,如果说这就是文明,倒不如说是最迂腐的后退。同时,人与人之间,变得只有权势与金钱的争夺,只有你高我低的攀比,只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暴捩。当这一切成为生活和人生的意义时,请你务必挤出片刻时间,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翻开《瓦尔登湖》,调整呼吸,静静地,靠近,深入,体会,直到发现另外一种可能,一种简单的可能,一种贴合你心灵的可能。既然可能,你,愿意走出来,过另外一种生命吗?

“让我们如大自然般自然地过一天吧。下个决心,好好过一天。”

来,找到你的那泓自在清湖,到心底去旅行。就现在!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五】

读了《瓦尔登湖》一书后最大的感想就是梭罗对“孤独”和“寂寞”的喜爱与“只需生活必需品,不为世俗而劳心”的生活主张。我自然也被梭罗对瓦尔登湖五光十色的描写所折服,也惊叹他对雨中的瓦尔登湖观察的细致入微。当然还有他笔下那冬日的生灵与景色同样吸引着我。不过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他对独处的情有独钟和个性的生活主张。

只需生活的必需品,不为世俗而劳心。去热爱自然享受自然。既使在现在吧、社会中,也可以去发现乐趣,寻找幸福。活在现在的社会中,就有现在的活法。我认为,本质上都应该是提高自身,使自身不低俗的娱乐。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总是会跑偏的。有整日忙碌却不知为何的人,有追名逐利的人而忽视身边美丽的人,有得到财富却没有机会再去享受的人。有时候,社会大多数人的思想太浅了(个人观点),人们做事生活太浮于表面,去追求与自己不相关的东西。

还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周末在家看电视。村里的一位30几岁的阿姨来找我爷爷。找我爷爷干什么呢?帮忙杀鸡。我心里就纳闷,都那么大的人了,居然鸡都不会杀。我虽然没杀过,但是要我动起手来,稍稍摸索一下还是能杀好一只鸡的。我当时在场,不知道是笑好,还是去帮忙杀鸡。

杀鸡这等小事里面也有着学问。课余时间在外兼职时,和一位师傅聊天。得知杀鸡如何杀的快。师傅说杀鸡的时候口子要小,血要慢慢的放,鸡是不会挣扎的。连鸡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我惊叹:“蔡师傅,厉害,不愧是师傅啊!”蔡师傅低调地说。着也是杀多之后的感悟出来的。

从普通的杀鸡到到快速杀鸡,对厨师来说是一个飞跃。作为一名物理系的学生,从物理学角度看,这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以及其深远的意义。这样的一个过程可能所包含的甚至有改变世界的潜质(很多时候人们没有注意或者坚持下去)。在这里不得不说明一下,我是始终充满着幻想的。正是从这样的小事中得到升华,而不是去思考有哪些事然后抱怨怎么有那么的多的事,再草草了事,或者直接照搬照抄其他人的。总之,他们是不情愿去做的。不愿意去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或许是不会解决困难。现实中,不是所有的困难都是像游戏里的一样符合你的人物等级的。更多的时候要知道如何解决困难,一步一步的不停的做。有一个故事是大家所熟知的吧。有两只青蛙同时掉入一个坑中,那个坑太深了,它们跳不上来。一只是正常的,一只是耳聋的。其它青蛙都说你们不可能跳上来。那只正常的青蛙果断的放弃了,当然,这也意味着它的死亡。耳聋的那只在不断的努力,最终它跳出了深坑。聋青蛙不断尝试去找到方法,于是它不停的跳,终于它的弹跳得到了提高,跳出了那个深坑。

而现在,有些方法前人已经总结出来,甚至有些还被人们所熟知,只要一步步踏踏实实的去做,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人们往往在随波逐流,无法静心去阅读,任凭感觉左右自己的思想。这正如那只死去的小青蛙。

这与梭罗的喜欢独处时恰恰相反的。

梭罗喜欢观察周围、享受周围的环境,也喜欢阅读。当阅读他在林中生活带、的那一节时,我感觉,他的世界如同童话一般纯洁,有生机。可以说梭罗像个孩子。他说:“我从未感到孤独和寂寞,也丝毫没有承受到寂寞的压迫和负担。”显然,在他的字典没有“孤独”和“寂寞”的贬义。想必他的内心是十分充盈的。有时候我独自坐在图书馆里还会时常的刷手机朋友圈,空间。那是是对书厌倦了,感到了孤独,没有和书本产生交流。这是十分恐怖的。这样的情况让我失去了大把的时间。梭罗他也曾发生动摇。这动摇发生在独自踏入丛林的几周后。他思考是否该有些近邻、独处是否快乐的想法。当这思绪还侵占着他的身心的时候,雨突然飘落下来。梭罗蓦然觉得和大自然相依为伴,竟是如此甜美、陶醉和受惠。反观自身,在看书时遇到的孤独,想必是没有发现书中内容的美妙之处。没有一双可以发现没的眼睛。对克服困难找方法也是如此。遇到困难若能提前感受到客服困难的巨大成就感,那动力是十分强劲的。心不能静下来,也或许是没有发现身边的、手下的美。美可以让人沉醉其中,忘却时间。

关于隐居之乐中,他提到,“真正好学的学子,即使在剑桥大学很拥挤的蜂房内,也寂寞的像沙漠里托钵僧一样。”看到这句,我就深深的感到脸红惭愧。还记得在高中时候对物理一直在看在想,有时候会4-5小时去看资料或者是计算。而现在,大学以来从未感到如此,有时候心就是静不下来。不得不说,大学把我的人生重新摧毁了。作业不能像高中那样做的飞快,对于知识的渴望没有那么强烈,对于手机没有那么重的依恋。匆匆忙忙中忘记了感悟生活,发现乐趣,只知道完成任务,早日休息;早起贪黑中遗失了对朝阳的喜爱,遗忘了寻找幸福的目的,只知道加快进程,完成工作。人生需要重建。幸运的.是《瓦尔登湖》提醒了我,让我想起最初的上大学的目的——研究物理。物理大厦高大而美妙。光、电磁、力、热、量子五大基础,就已经让我目不暇接的,高兴不已了。现代物理又是那么生动具体,可以回答很多我苦苦思索而没有结果的问题。面对高大的物理大厦,我已经感受到了站在楼顶,俯瞰世界的喜悦了,我正跃跃欲试。

我很庆幸能看到这本书。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六】

繁忙的都市,匆匆而行的男女,我们似乎都忘记了,宁静是什么。牛蛙呜叫,邀来黑夜,夜莺的乐音乘着吹起涟漪的风从湖上传来。摇曳的赤杨和松柏,如镜的湖面,晚风吹起来的微波……然后我走进了这样一本书,我愿当一个朝圣者,拜读于《瓦尔登湖》。

本书的作者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梭罗,在这本书中梭罗详尽地描述了他在瓦尔登湖湖畔一片再生林中度过的两年又两月的生活以及这期间他的许多思考。瓦尔登湖地处美国马萨诸塞州东部的康科特城,离梭罗家不远。梭罗把这次经历称为简朴隐居生活的一次尝试。

本书以春天开始,历经了夏天、秋天和冬天,又以春天结束,这正是一个生命的轮回,终点又是起点,生命开始复苏。在我看来,《瓦尔登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梭罗能够通过艺术来实现自己决意要做的事业。通过创造一个有机的形式,他使自己的决定获得了新生;通过有意识的努力,他重新获得了一种成熟的恬静,如果说那不是黄金年龄清纯狂喜的话。

《瓦尔登湖》一书,详细地记录了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的日常生活状态以及所思所想。他在小木屋旁开荒种地,春种秋收,自给自足。他是自然之子,他崇尚自然,与自然交朋友,与湖水、森林和飞鸟对话,在林中观察动物和植物,在船上吹笛,在湖边钓鱼。晚上,他在小木屋中记下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他追求精神生活,关注灵魂的成长,他骄傲地宣称:“每个人都是自己王国的国王,与这个王国相比,沙皇帝国也不过是一个卑微小国,犹如冰天雪地中的小雪团。”梭罗以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人们所追求的大部分奢侈品,大部分所谓生活的舒适,非但没有必要,而且对人类的进步大有妨碍。

该书崇尚简朴生活,热爱大自然的风光,内容丰厚、意义深远、语言生动、意境深邃。这是一本宁静、恬淡、充满智慧的书。其中分析生活和批判习俗处,语语惊人、字字闪光、见解独特、耐人寻味。许多篇页是形象描绘,优美细致,像湖水的纯洁透明,像山林的茂密翠绿;也有一些篇页说理透彻,十分精辟,给人启迪。

这是一本清新、健康、引人向上的书,对于春天、对于黎明,都有极其动人的描写。这里有大自然给人的澄净的空气,而没有工业社会带来的环境污染。读着它,读者自然会感觉到心灵的纯净和精神的升华。

我不得不说,我对其中的几句话深有感触,例如那一句:“吹毛求疵的人即便在天堂也能挑出瑕疵。一个安心的人在哪都可以过得很好,抱着振奋乐观的思想,如同居住在皇宫一般。犯不着千辛万苦求新,无论衣服还是朋友。把旧的翻新,回到它们中去。万事万物没有变,是我们在变。”让我领悟到了成长的过程中我们的变化,终于解决了我一直以来迷惑——总觉得我周围的环境变了,但是却是我们在变。乐观的人一直乐观,悲观的人会一直悲观。还有那一句“让我们像大自然那样从容不迫地度过每一天,不让任何一片落在铁轨上的坚果或蚊子翅膀把我们抛出轨道。下决心好好度过每一天吧,不让自己的人生有所遗憾。”给了我前进的方向,生活的正确理念。

最后谈一谈整本书最核心的东西,就是书的中心思想。我认为,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揭示了生态危机及其社会根源,宣扬了忧患意识。他在书中满怀怜惜之情地批评了为物欲所累的人们,同时对追求物质享受的美国式生存方式提出了严厉批评。他提倡简单生活,追求简朴,这种简单不仅是生活上、经济上的,而且是整个物质生活的简单化。他还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集中表达了希望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

作为一名大学生,接下来我想谈谈对这本书的评价。《瓦尔登湖》这本书会给人有一种静谧的感觉,所有喧嚣都在这静谧中沉寂。这本书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只是朴素地、真实地写出了瓦尔登湖在他的眼中的样子。他所处的时代中,无论什么样的出身,都是要一辈子永不休止地劳作。孤独在他的生活中成了必需品,他所触摸到的村庄,村民们都是在劳作,越来越多的人被金钱所迷惑,盲目地去追求钱财。仔细想一想,其实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中不也是充满了钱的味道吗?为了钱财不惜代价,生活越来越忙碌,追求金钱的道路上,我们越来越孤独,但其实这都是相对的。我们应该接触大自然,自然的美是无可替代的。

这本书意境恬淡、浸透哲理。详细而真实地记录了作者以自然之子的身份,表达对自然的崇尚、与自然的沟通,将自然万物的生长历程与个人心路历程相统一的自传。这不仅是作者在为自然发声,也是为时代发声。在当今的大环境中,多数人们被功利冲昏了头脑,为蝇头小利而不做长远打算,伤害自然的同时,也迷失了自我。而《瓦尔登湖》对现在的社会环境,就如甘露之于龟裂的大地。于个人,现在的我们正在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和完善期。

《瓦尔登湖》里所蕴含的哲理不胜枚举,用心去阅读、品味、反复咀嚼、推敲,指路的光就在手边的帷幕之后。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七】

立秋前后,我读了这本书。很薄,仅有三百多页,断续看了三天,把其他正在读的书都停下了,很有点迫不及待的味道。

今年夏天,北京几乎就没怎样热过。立秋这几天,一向在下雨,迫使人取消某些户外活动。

昨晚我去五道口,正是雨最大的时候,一群人躲在易初莲花的檐下避雨。人们脸上,大多是焦急、烦躁的表情,也有些人没有什么表情,无聊的翻看着自我买的东西。路上没有什么人,有伞的和没伞的人,都在避雨。虽然我有伞,但雨水还是立刻就把我的裤管打湿到膝盖的位置,鞋也湿透了。我索性就在水里淌着走,引来几个卖水果的人好奇的打量。等我办完了事,正想着要不要也跟大伙一样,找地方躲躲。这时,雨渐渐停了。

大自然,有时就是这么气人。但我心里很清楚,他并非是跟我作对(我人品还没差到这份上),他只可是是按照他的想法行事罢了。

回到梭罗这本书。他跟大自然的关系算是很不错的,但潜水鸟或松鼠有时候还是会愚弄他。或许说愚弄有些过分了,可是是游戏而已。唯心一点说,同样一件事,你看它是愚弄就是愚弄,看它是游戏就是游戏,看它无所谓,它便不存在。

生活简单化,或者说简朴化,是我多年来的想法,并且也是按照这个想法来执行的。虽然很多时候,跟这世界显得格格不入,但我觉得真的很好,很舒服。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精神层面更重要,那么多少就必须要放弃一些物质层面的东西。或者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论角度来说,并非是单纯的自制、节欲,而是心灵的净化使得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自动脱离了视野。“制”、“节”是一种痛苦,“无为”则就没有什么痛苦可言了。一切都是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的。

有很多人把美食大餐、漂亮的衣服、大房子、高级车看成是目标,但我没有,我发自内心的认为,我不需要这些。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因为此“乐”非彼“乐”,这世上并非仅有那么几种欢乐的。

我把欢乐,建立在内心。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八】

习惯了当前钢铁丛林中的生活之后,在接触了更贴近自然的生活后,人的心境在这样的情景后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有时候会思考人在世界中是什么样的存在,自然又是怎样的存在。

在阅读了《瓦尔登湖》后,不禁让我思考了以往在意却又逐渐忽略的问题。书的开头讲述了作者在经历了大学在城市的繁华生活中选择回到了乡村,重要的是他选择的不是从城市这个团体而归属到乡村的这个团体,不单单是从一个归属转移到另一个归属,他选择的是在远离乡村的两英里外的瓦尔登湖自我建造的木屋中生活,而他的生活也更多的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生活。强调故事的环境的原因也正是表达作者并不是转换生活方式从繁到简的过程,更多的是作者归属自然,感受自然的生活方式,仅有身处在自然中,才能感受到之前被遮蔽的眼睛变得明亮了。

在书中,人并不是生活在城市就是被束缚的,在乡村就是自由的。梭罗以他明亮的眼睛看着各个环境生活的人们,人并不是由环境界定他们的思想的,很多人总是被束缚着,束缚在他们的生活,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以及他们拥有的,活着的人们变成了生活的奴隶,他用南北奴隶监工的方式比喻了这样的现象,所以他在探索者生活的意义。

人的生活,人的一生不是命运,不要抱怨造化弄人,一切的一切都是自我慢慢累积下来的乱起八遭的事,所以人要会使用它们,而不是给自我打造一副镣铐,锁住自我。

1847年梭罗离开了他独居的小木屋,结束了他离群索居的生活,回到了乡村,他不是背离了自然,梭罗就像是一个研究生活的科学家,在不一样的环境中研究着,当他从小木屋搬到了乡村后他对人与自然有了更多的感触。

湖边的生活中,他遇到了一个猎人,猎人追捕着他的猎物,带着他的猎犬。虽然猎人不总是能抓到猎物,可是他仿佛在享受这个追捕的过程。就像书中所说,虽然狐狸很狡猾,躲过了多次追捕,可是狐狸不总是幸运的,最终它也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猎犬的牙下。在这部分的文中有着很多描述了自然生物与人类的语言,这些动物和猎人就像是自然与人一般,而人与自然只是单纯的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吗?在书中有着隐隐的思考与启示。

我想梭罗之所以会对自然这么情有独钟,也是因为他是从城市搬迁到了乡村的偏僻之处,冬天的湖面结了冰,虽然在旁人眼中是那么平常,他觉得这是一种美丽。在梦中他听见有人在询问他一些问题,他想回答却不能回答,在早晨来临的时候,他看见了自然,这早晨的景象就像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展此刻他的面前,梦中的人并没有提问,他也并没有回答,而在太阳升起的那瞬间,他明白了答案。

从这本书中我收获了许多,虽然这本书都只是在讨论着作者生活中的一些事,可是思考中能得到很多的思想。作者一向在思考着人与生活,人与自然的问题,我们以前也有在思考只是逐渐的忘却了这些问题,仅有到坏的结果发生的时候才会去反思为什么当时并没有去思考如何去解决。

人总算被束缚着,被有形的或无形得镣铐束缚着,我们得到的真的仅仅是生活给的奖励吗?还有这无形的职责,所以我们的生活并不只是为了自我而活,并不是不顾一切的去研究自我,所说的不顾一切不是指你应当放弃自我的梦想生活而去配合他人,只是你在获得的同时会失去,就像书中所说的,继承了农场则意味着你被农村束缚着,所以你在享受这生活的一切的同时也要去思考什么是你该做的什么是你不该做的。我说这些的意义在于我想说,人不能以所谓的追逐自我想要的生活就去放纵自我,要做好自我应当做的事,远离那些让你堕落的东西,新闻中出现的吸毒者开始越来越多的呈现了年轻化,人们不明白他们在追逐着什么,所以他们放逐自我放纵自我,用那虚假的欢乐麻痹自我,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我们要做到基本的东西,至少要明白毒品根本不能给我们任何东西却能毁掉一切。

在经历了城市与乡村的生活比较后,我们与自然的关系在城市中开始逐渐感觉不到了,人类在提高的同时在使用着自然给予的恩惠,却有恃无恐的使用着,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我想我们需要反思一些我们对于自然所做的事,就像之前提到的猎人与猎物,我们作为猎人只是在享受着追捕的过程,我们只是在享受着使用自然方便生活的过程,却从没根本的想过自然与我们的关系,我们的发展不应当以自然的破话作为资本,我们更不该以破坏自然为炫耀的资本,虽然自然无形,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不认为地球会被人类毁灭,人类最多只能做到破坏自然,却毁不了地球,而这样下去毁灭的最终也是我们自我,我们保护自然的同时也是保护自我。我们也该停下手头的事,只是偶尔也好,去感受下自然的美丽,感受最初作为地球一份子的感受,不是被眼前的烟雾所遮蔽,擦亮双眼你就能看到更多。

所以我们要有健康的生活,要避开那些让人沉迷的毒品,它不能给你真正的生活,只能给你一时的放纵和被破坏的生活。我们要有着与自然共存的意识,不是单方面的去破坏它们,人与自然本来就应当是平衡共存的,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建设生态礼貌,建设美丽的生活和世界。

瓦尔登湖读后感【篇九】

近日以来,反反复复地读着徐迟译本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

早在一百多年前,梭罗用他朴素的文字,描绘出瓦尔登湖大自然的无穷魅力,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孩子般的纯真拥抱着大自然,用独特、睿智的思维,积极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

关于对梭罗的印象,我是很矛盾的,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之王;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的,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嚷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热爱故乡农村的生活,甚至如今也经常梦回故里,也曾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田园。如今居住的小城,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带给人们只是房价的居高不下与上班族急促的步伐、车水马龙的喧闹繁华,喜欢的乡间旷野早已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只有从心里保留着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归根到底,一句话生活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因为爱之深切,所以笔下如此传神:

我从它的水面上又看到了同样的倒影,我几乎要说了,瓦尔登,是你吗?

这不是我的梦,

用于装饰一行诗;

我不能更接近上帝和天堂

甚于我之生活在瓦尔登。

我是它的圆石岸,

瓢拂而过的风;

在我掌中的一握,

是它的水,它的沙,

而它的最深邃僻隐处

高高躺在我的思想中。

梭罗的瓦尔登湖穿越时空,散发出永久的魅力;它无疑是现代人的心灵家园;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我想,我会经常光顾梭罗的瓦尔登湖去感悟一百多年前睿智的思考者的坦诚与无欲。

孟子读后感5篇


孟子读后感

篇一:孟子读后感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孔子去世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它还去过鲁国,相知孔圣人的门第来叫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去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是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也能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的长出了一个锛俿 角痫,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令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确性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柜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锛偽琻銡玗 一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有因为他学识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后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基础的知识 ,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衖 ,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他觉得在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35 年。

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出殡这天,雪更大,风更狂,连天地山川都为一颗巨星的滑落而哭泣,各地百姓都感到孟子的家乡,披麻戴孝,在风雪的呼啸下把孟子送向天堂——

其实,就算是圣人,我也觉得他会有错的地方,孟子也不例外,因为,孟子总是说,孔子说的都是对的,然而,孟子的动勋远大于他犯下的错误,他谦虚,他好学,他还真有一副好口才——

孟子,真是一位伟大的" 老师" .

篇二:孟子读后感

小的时候,外公经常和我面对面的坐在一起,外公给我读着经典,如:《桃花源记》、《岳阳楼记》等;我长大点了以后,爸爸、妈妈便开始让我读着带有拼音的诗词,并背;上了小学,老师让我们读《孟子》。经典诗文,处处都在我们的身边,老师会让我们学习、掌握、运用经典诗文。在学习中,经典和我们形影不离,就像我们的影子一样。是它让我们掌握更多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我读过的书中,使我最受启发的还是《孟子》。

《孟子》一书记录了孟子的言行,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和《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孟子名轲,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后世将他和孔子并成为"孔孟",有"亚圣"之称。

在《孟子》一书中我个人最喜爱《成才先吃苦》,是说上天要把重大的责任加给这个人,一定要使他的心志困苦,使他筋骨劳累,使他肌体饥饿,使他身体困乏,使他做事时行为受到干扰,使他的心志受到震动,使他性格坚韧,增加他所缺少的才能。

读了这一则故事,我知道了人的一生要经过许多的磨难,要想鹤立鸡群,变成天才,就要从多方面去锻炼自己,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这是我想到了爱迪生说过的一句话:"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难道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就不能成功吗?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篇数学题。做前面几道题的时候都是"一路顺风"的。可是谁知,半路却杀出一个"程咬金",搞得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真是"前有敌军,后有追兵",进退两难啊!做了十几分钟后,我便开始头脑混乱了,真想把这一篇撕碎!可又转念一想,哪一个成功之人的背后不是勤奋啊?他(她)们也同样承受过,而且做得很好。同样是人,难道他(她)们行的,我就不能吗?又想起《成才先吃苦》。不行,我行,同样我要和他(她)们做的一样好!想好后我又重新从书桌上拿起笔,继续在草稿本上演算着……哈哈,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算出来了,我高兴得双手狂舞+高声尖叫!妈妈闻讯而来,看到我的样子大吃了一惊。我发觉后,马上收敛了许多,红着脸,低下头去继续做……

我们为什么要读经典呢?当然啦经典是对我们有好处哟!所以我们还是要读经典的!

篇三:孟子读后感

读大学时,那位古代汉语的老教授对我们要求极为严格,那《孟子》是要求全书背诵的,也许就是因为这特别的机缘,我一直特别喜欢《孟子》。

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我喜欢孟子散文中那种雄辩的气势。孟子具有丰厚的学养,刚健的气质,机智应变的能力,不仅以"好辩"著称,而且极为善辩。我常常慨叹,要是孟子生活在当今时代,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律师。读孟子的文章,我总是因此而想到艺术作品中那些大律师的"雄辩"或"诡辩"的场景,那些有经验的律师去质问对方律师的委托人时,只要求回答"yes "or "no ",从而让自己处于主动地位,牵着别人的鼻子走。孟子正是那样,让那些国君被他牵着鼻子走,从而成功地宣传他的政治主张。

近来再读《孟子》,再一次被孟子的雄辩风格所折服。

《孟子·梁惠王上》中说梁惠王在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之前,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然后以赈灾救民为例,申说自己治国胜于"邻国之政","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而"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面对这样的问题,孟子不是去直接指出梁惠王治国之中的不足,那样会让好大喜功的君王难以接受,于是他以"王好战,请以战喻"巧妙地将话题转到有利于自己的方面来,接下来,他用"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让梁惠王明白并承认,自己所谓"尽心于国"不比邻国之政好多少。

还有那次孟子见到齐宣王,为了宣传他的"仁政"思想,他从"好乐"切入话题,他先是运用转换话题、偷换概念的方式避开容易引起齐王反感的音乐的雅俗问题,借题发挥,巧妙把音乐话题转为政治话题,从而激发了齐王的兴趣,他忍不住主动问道:"可得闻与?"但孟子并没有就此阐发他的道理,而是以"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和"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两个问题,让齐王很容易地同意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少数人乐乐不如与多数人同乐,从而诱导出齐王在思想感情上趋向与民同乐的观点,于是他滔滔不绝地"为王言乐",引导出"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的结论,意即:与民同乐,推行仁政,人民归附,便能统一天下。

但是我们知道,齐宣王真正关心的是"霸道",他一心想着的是以武力征服天下,这与孟子的"王道"主张是完全相对立的,可是孟子凭借着他的口才说服了齐宣王,成功地宣传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我真的佩服两千多年之前的孟子,也难怪后人要尊他为"亚圣"了。

可是此次再读《孟子》,我却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放在了结果上:齐宣王倾心于春秋时期的霸主地位,一心想建立霸业,即位后任用名将田忌、孙膑等,伐魏大胜,后又攻伐燕国等弱小国家,最终未能采纳孟子的政治主张。因此,我不得不慨叹这口才的苍白无力的尴尬了。

我还想到我们这些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人,我们虽然不一定有孟子那么敏捷的思维,那么雄辩的口才,但面对学生,我们一般都能把思想工作做到位,也许学生所持的观点与我们的观点完全相反,但我们总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去说服他们,可是我们过后往往会发现,学生表态挺好的,过后落实在行动中却效果不佳,有时甚至收效甚微,我们所遇到的,不正是孟子所遇到的"口才的尴尬"吗?

当然,学生是成长中的孩子,是孩子,注定他们就会犯错误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但这不也值得我们所有的教师和家长来反思吗?如何用一种最有效果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让他们自己去领悟、去选择,而不是以我们成年人的思想去规定、去限制。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是卓有成效,我们才能解决这口才的尴尬问题。

篇四:孟子读后感

《孟子》是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共同编撰完成的,全书效仿论语采用的对话体的论文形式,记述孟子与诸弟子的"疑难答问"以及孟子自己的"法度之言",内容包括孟子的言行、政治学说以及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学术问题的论争,体现了孟子的思想学说,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孟子》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具风格,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孟子》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提出了仁政学说与法先王的主张,确立了"天人相通"的理论,发展了儒家的教育思想,弘扬了"贵义贱利"的价值观,是中国文化思想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对中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孟子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孟子的思想已经融入了中国人的血脉之中,中国人做人处事的原则中,有着孟子的影子。

读《孟子》,就是在学为人处世。《梁惠王上》首先讲的是"爱民"的行为方式,《梁惠王下》则探讨了"爱民"的行为方式即是"与民同乐";《公孙丑上》则是探讨爱心、同情心、怜悯心,恻隐之心和羞耻憎恶之心的行为方式问题,《公孙丑下》则阐述了天时、地宜不如人和的思想;《滕文公上》开始提出"性本善"的思想,即怎样行善,怎样以身作则的问题,并且批驳了墨子学派"兼相爱"的思想,指出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有差别等级的,《滕文公下》则讨论了爱民的行为方式的价值取向问题;《离娄上》是探讨行为方式的规范问题,用社会行为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在《离娄下》孟子举了两个地区和年代相距都甚远的帝王,用以说明统治、管理和服务人民,其道理是一样的,那就是"爱民";《万章上》是围绕着"孝"这个行为方式来进行探讨,而《万章下》则是围绕着交"友"、"做官"以及"寄人篱下"的行为方式这些问题而展开的;《告子上》则从行为方式问题深入到人的内心,即人性的善恶,《告子下》则把重点放到了讨论行为规范与行为方式的问题上;《尽心上》则是从本性与行为的关系问题转到心理与行为的关系上,也就是人在生存、生活、工作中根据什么样的心理选择什么样的行为方式问题,《尽心下》则是对"自身修养"的尽心知命与行为方式间关系的探讨。读《孟子》,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孟子的辩才及形象性和逻辑性的结合。孟子的文章逻辑严密,说理畅达,气势恢弘。孟子善用譬喻,在《梁惠王上》第三张《寡人之于国也》一文中,孟子引出了"五十步笑百步",通过这一比喻,孟子不仅形象而生动地表达了他主张实行仁政,提倡礼乐和爱民的理念,而且让我深刻领教了他论辩的巧妙技巧和高超水平。

在孟子生活的那个年代,战乱频繁,诸侯们不择手段追求功利,孟子大力提倡和宣扬仁义思想,充分体现了孟子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治国方面,孟子的仁政思想在《孟子》中随处可见,孟子提出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为民"思想和著名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理论;在做人方面,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主张"仁义礼智信",他提出了很多流传至今的至理名言,如"舍生取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纵使已经过去两千年,但孟子的思想仍在以它独有的魅力影响着我们。在我们这个物欲横流,拜金主义盛行,精神贫乏的时代,孟子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孟子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关系,强调爱物节用,主张"取物以时"、"取物有节",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对我们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思想启示

2.孟子严厉批判了战国中期的社会不公:"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反对暴政,主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提倡任人唯贤,这对我们维护社会公正有重大意义

3."仁义"是孟子的道德论的核心思想,这对我们思想道德建设有重大意义

《孟子》一书所体现的思想,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我们应批判继承。孟子仁政理论中的和谐思想的精神实质和胡锦涛书记提出的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理论是一致的,我们应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孟子》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借鉴的思路。

篇五:孟子读后感

王立群读《孟子》,没有介绍《孟子》的主要仁政思想,而是偏离主题,得出"强势人格"的结论,倒也出了我的意外。

接着,列举了王立群先生少年时代的坎坷,表面上,王先生通过举例,说明"强势人格"的结论,给我的初步感觉,王先生是脱离了主题,偏离了《孟子》,很是意外。

后来晚上作梦的时候,突然想明白了,其实,我看王先生演讲读《孟子》的时候,用了"曲笔"的手法。之所以这样说,我有我的理由:

其实,王先生想通过年少时代的坎坷,对比国家当时的不仁政。当时,让一个初中学生在深夜干一种拉车的重体力劳动,是曲折的表现当时国家的"不仁".也给我们反方向思考,仁政的重要性。

到了如今,似乎国学开始兴旺了,但这样的潮流,才刚刚开始,从于丹开讲国学,到现在的王立群,易中天等等讲诸子百家,很是热闹,但是真正敢于讲《孟子》的仁政,时机还不十分成熟。换言之,还不适合在如今2007年夏天讲仁政这个题目。起码讲仁政这个题目,不能够用直笔。但是讲孟子,你又不得不说仁政,怎么办呢?讲仁政的话,你举例说明,难免举例用到当代的例子,谁有勇气直接批判当代呢?恐怕是没有的,如果孟子那种咄咄逼人的口气批判时弊,恐怕可能招徕不必要的麻烦。正是来自这样的担心,讲仁政的时机没有成熟。

王立群学习了《史记》,自然知道直接批判之外,还有"曲笔"的做法。象王立群先生,用的"曲笔",十分隐蔽十分巧妙的说明了非仁政带来的后果,反方面说明了孟子的仁政主张,一般读者,是可以对付过去的,深层的说,也对得起王先生的文人的良心吧!也真是难为了王先生了。

不管如何,《百家讲坛》开始讲《诸子百家》,也是值得大家喝彩的事情,无论曲笔直笔,都应该喝彩。

今日读后感:《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7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今日读后感:《论自由》读后感怎么写(7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论自由》读后感【篇一】

你们知道鸡与鸭的不同吗?

十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举制度,哪怕我承认它是一种公平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但它的结果必然造成官僚体系之外的,其余国民在自由领域探索活动的萎缩,如此,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个性,不会再有首创精神,真理因此教条化,社会停滞。如果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今天的中国或许与过去两千年的中国没什么差别,当然好与不好,大家自己会有想法。

这本书写在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土地上,如今的中国人读起来,或有许多共鸣。听我乱说,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万余字。

《论自由》读后感【篇二】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论自由》读后感【篇三】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着《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着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内容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赖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着,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意义,这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意义,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这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着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一定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情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必须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接受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弃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知道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么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可以,一定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后感【篇四】

自由,世上本没有真正的自由。

从你出生那一天起,就得在父母的教育下成长。

从你上学那一天起,就得在老师的关爱,教育,学校的治理下成长。

从你上班那一天起,就得服从上司,老板的安排,准时上班,做应做的工作。

就算你就是老板,那你也得按照公司的发展做出各种措施,遵守行业的规矩,如诚信等。

就算你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社会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你仍是得遵守。

太阳早上自东方升起,晚上向西方落去,月亮也只有在晚上才能放射出皎洁的月光,这就是所谓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吧。

再娇艳锦绣的花朵花儿,只有在适当的季节才能绽放,再好吃的生果,只有在成熟之后,人们才能品尝到它的厚味。

无规矩,不成方圆。

世间万物,无不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

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滚滚红尘,茫茫人间的一粒微小的尘埃。

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时而宁静,时而汹涌的糊口洪流中的一叶扁舟。

唯有不中断地迎接挑战,不中断地战胜难题,方能攀上一座又一座的高峰,成就一次又一次的辉煌,为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论自由》读后感【篇五】

《论自由》论的自由主要可分为三个,第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二,论个性自由;第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首先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它包括一切人们对事物的意见看法进行表达的自由。在密尔眼中,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对个人和社会意义深远,思想自由能发展人的个性,并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或通过权威的力量去限制或压制人们的各种意见,将会妨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书中有言“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也就是说,在密尔看来,即便一个错误意见全部错误,正确的意见包含了全部真理,那么,不允许人们讨论和提出挑战,就意味着持有真理的人们实际上会不再思考以至于成为一种偏见,也就不会对这个道理的理性依据有领会和认知。而作为正确的真理,由于这样也会出现逐渐丧失其真理地位的危险,也阻挡了这个真理实际上的效力。因此,倾听他人的不同意见,永远不窒闭他人的意见和思想,不干涉他们的思想和讨论,而且要欢迎任何形式的讨论,才能让社会整体更加接近真理。

人们拥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后,因为思想的不同,个性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于是便谈到了个性自由的问题。密尔调发展个性是个人独立、个人解放的根本要求:“凡是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除需要一个人猿般的模仿力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可是要由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

想一想刚刚集体结束统一高考、又迷茫地不知如何选大学和专业的考生们,他们的生活方案不就是别人代替自己选定的吗?僵化的考试除了需要遵循固定的套路、需要“猿般的模仿力”之外又需要什么其他的能力呢?

人的个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个性自由理应得到推崇。为了给每人本性公平的发展机会,就必须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然而看看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制度,无论是打着三纲五常、“亡天理灭人欲”,还是以国家、集体的名义阻碍个人追求,实质都是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

在论述个性与发展是一回事之时,密尔强调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而且,密尔还强调,首创性是人类事物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以及坚持天才的重要性,坚持让它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得自由舒展的必要性。我们不能试图用一个模子来范铸人们,应对个性的任何显著表示宽容,只有支持鼓励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这两个人类发展所必要的条件的发展,才能使个性保住它的根据,避免个人性格的各项情况日益趋于同化。纵观近现代富强起来的欧美国家,无一不建立在一个个有独立人格、公民素养的国民之上。

谈到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密尔指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这一点其实是个人自由的界限的再阐述,只牵及到私人的个人行为不应当受社会的干涉,特别是不能因为公众的喜好厌恶而强制“异端”也要和他们一样“统一”。

而什么时候公权力可以干涉个人自由呢?密尔认为:“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

举个例子说吧,比如对罪犯的惩罚、剥夺他的自由就是为了防止其对他人的危害。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该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权对个人行为进行裁判,并对他进行强制判决。政府对个人自由的干预,只应是为了防止他人利益被损害,不可以更进一步,社会不能非法干涉个人合法自由。

每本书的存在都有其价值,我们不能一味否定,也不能一味肯定。我认为“自由主义”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自由主义主张的就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是法治之下的自由。因此,为了让每个人享受

《论自由》读后感【篇六】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单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二、几点感想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我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政府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我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政府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论自由》读后感【篇七】

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许宝骙译本,网上对这个译本颇有微词,希望有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译本再读一遍。

密尔的自由不是形而上的自由,不是康德的那种高高在上的自由,他的自由限制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他的自由体现在伤害原则之上:“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在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原则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他身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密尔的自由有点类似于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不能干涉个人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个人对自己享有最高的主权,这是积极自由。

《论自由》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告诉读者本书主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提出伤害原则;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讲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达到真理,所以必须保留错误的意见,完全抹去与整个社会不同的意见是极端危险的,由此来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伟人类的福祉的因素之一”,人按照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不仅仅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个性就是幸福的一部分,社会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实现自己的个性;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在这一章确立了著名的伤害原则,讨论社会在什么时候可以干涉个人,社会如何正当地干涉个人;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如何运用密尔的自由原则,比如教育,饮酒,赌博等问题。接下来仔细讨论每一章都说了什么。

第一章:引论。

约翰米尔讨论的自由不是“自由意志”,和哲学家们讨论的自由是不一样的,他的自由是“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利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收到的限制”,自由是对权力的限制。密尔把自由牢牢限定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不讨论在康德那里像神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他觉得在他的年代全圈政府已经不是令人担忧的对象了,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怎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尤其是道德的暴政,密尔觉得大多数道德都是“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他要讨论的是集体意见能否合法干涉个人意见,这个限度在哪里?限度就是伤害原则。在引论里他也提到了功利主义,他说:”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主义的,但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也就是说密尔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问题的第一因,功利主义是自由的前提。

第二章:论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章。这一张主要捍卫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捍卫的手段就是证明公众的意见也有可能是错的。密尔极力反对用公众权利压制个体的思想。“假定全人类统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是,人类要使那一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加入他有权利的话)要使全人类沉默较为正当。”他还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之后,密尔极力证明社会和政府会产生许多谬误,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错误荒谬的意见。任何意见都有被怀疑的权利,无论是道德问题或是宗教原则,如果没有少数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不保证他们的言论自由的话,整个社会和政府都会处于危险之中。除此之外,他还推重两个对立观点之间的共存和融合。“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显出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各靠对方的反对才把己方保持在理性和健康的范围内。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原因之一。

他觉得人应该抱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章显示出了密尔的多元论倾向,他说:”不同的人不能健康的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里,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的生存与同一物质和空气里。”密尔对个性的捍卫建立在言论自由之上,因为人类的真理是很难统一的,一套真理不可能适合所有人,意见的分歧时必然会产生的,所以,保存每个人的个性至关重要。“对于各种各样的个性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有发展的余地。”这一章还还展示了密尔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人性不是一架机器……它毋宁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这种黑格尔风格的话出现在功利主义的著作里还蛮让人惊奇的,密尔算是吧德国古典主义和功利主义糅合在一起了。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这一章讨论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主要的观点就是:“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个性,凡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社会。”根据伤害原则,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个性处理,只要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在涉及他人的利益时,就必须遵守规则。人可以特立独行,只要他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他要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负责,别人不能干涉他,却可以在情感上不喜欢他:“一个人因为自慎或是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而当然会招致的他嗯情感方面的损失和因对他人权利有所触犯而应当遭到的谴责是不一样的。”

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

最后一章他讨论了一些具体的零散的问题如何应用他的理论,比如贸易、求职、毒品、警察的权限、国家的权限赌博、饮酒、教育……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汇总7篇


读书是我们进步的一个阶梯。在开始读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后,我的心里被其剧情深深震撼到了,此时我们优先可以写好一份读后感,这样既可以保存想法,也可以加快知识的吸收。如何才能写好百年孤独的读后感?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编辑帮大家编辑的《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1

整本书中,不难看出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我觉得这种孤独并不仅仅只属于布恩蒂亚家族,甚至不仅仅只属于拉美,我觉得孤独是全人类所面临的一种命运,换句话说,孤独才是人类生存的真相。每个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产生了绝望、冷漠和麻木感。正因为孤独,我们才会备受苦痛,备受内心的煎熬。放眼市井,虽然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但每个人却愈发孤独了,也就愈发寒冷,愈发痛苦。

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对于我们平淡的而又前进的生活,我想这本书给了我更多思考的深度,开阔了另一种世界,另一种幻想,那种孤独的镜像,好像很远,对于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在拉丁美洲那片传奇而又广阔的土地上,又突然的好像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故事好远,也好近。最后,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有些东西,有些经历,有的情感,必须自己去消化,你的心总有一块地方是太阳和月亮都照不到的地方,而这就是你心灵的秘密花园,别人走不进来,你只有自己去收拾这片地的荒草,去换取自己心灵的宁静。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2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3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4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5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6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范文 篇7

一开始接触这本书,是因为妈妈特别喜欢看,后一直说拿看呢,由于各种原因就抛之脑后了。这次单位为大家创办这个图书阅览室,我觉得非常好,正好借看看。

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字弄得思绪混乱,在看了将近五十页后无奈宣告放弃,一直放在抽屉里。最近看了网上的好多评价,整理了相关的人物关系图后,终于勉强看完,并理清了一丝头绪。这本书深刻反映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本预言书,一个人在为一个家族近百年的历史所作的预言全面记载在羊皮卷上,最后全部实现,这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整个过程。

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孔多生活,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就担负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最大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

说实话,我挺同情布恩迪亚这个家族,这个家族的子孙一代又一代被取同样的名字,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孤独已经变成了这个家族的代名词,这种孤独持续了将近百年,这个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用自己的方式排遣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姬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贝丽卡闭门风窗,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死亡;蕾梅黛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

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家庭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令人感到恐惧,甚至是产生一种很强烈的窒息感,让人想要逃离。这个家族之中,夫妻、父子、母女,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间,始终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沟通,没有推心置腹的切磋商讨,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了解,缺乏关心和支持。尽管他们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或许是这一百年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最终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从有人类开始,人就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与黑暗。也有人会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封闭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fsir)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和莫名的猜忌吧。我觉得,还是要加强交流沟通,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家人亲缘之间需要交流与沟通,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的浓厚,朋友间需要沟通,友谊才会长存,同事间需要沟通,工作才能更好的完成。当今,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更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情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合上整本书,如卸重负。这本书使我饱受头痛,说实话,其实我并没有完全理解作者的深刻含义,这本书的伟大之处是让我看到了一种写作手法,构思巧妙,庞大的结构如此贯穿始终,想象力丰富,却也不失现实的残酷,社会问题的映射,我想,这便是著作的独特体现吧。

今日读书心得:阿Q正传读后感(670字)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今日读书心得:阿Q正传读后感(67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阿Q正传读后感【篇一】

如今,细细解读《阿Q正传》又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不曾想到过的地方。阿Q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在别人瞧不起他的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这正如我们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在为生活而忙忙碌碌,巨大的压力侵蚀着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没有本事,没有手艺,没有知识就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达尔文的《进化论》残酷的说明了这一切。现在的我们,需要的正是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在遇到挫折时,我们能自我安慰,自我振作。很多的人就是不能进行自我精神的解放,从而选择了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人是生活的弱者,他们不能勇敢地面对自己,社会淘汰了他们。我们应该学会阿Q的那种精神,让我们更好的适应生活。

阿Q正传读后感【篇二】

《阿Q正传》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小说,文中他写入了阿Q的动作,语言,神态表情以及心理描写,使我身临其境。

《阿Q正传》一共九章,写了阿Q的变化。第一章“序”交代了为给阿Q作传的原因,概括了阿Q的身世和现在的处境;第二章和第三章重点描写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利用别人的痛苦来表现自己的胜利,表现了他妄自尊大,自欺欺人,畏强凌弱和十足的奴相;最后写了辛亥革命波及未庄以后,阿Q自发神往革命的愿望和行动,以及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已后,他对辛亥革命的极度失望,反动派窃取革命果实,阿Q被杀的悲惨结局。

透过阿Q的故事,我可以看出当时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精神愚昧。阿Q的爱国,一心向着革命的心使我深受感动,我要向他学习。

阿Q的生活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的辛劳,痛苦。人们都不爱国,都成了假洋鬼子,里通外国,成了奸细。

阿Q正传读后感【篇三】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Q正传读后感【篇四】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读后感《《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作者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罗曼·罗兰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读后感【篇五】

读完《阿Q正传》后,《阿Q正传》的形象铭刻在我心中。《阿Q正传》是那个时代被抛弃的人。他什么都没有,只靠打工过日子。他可以说“真的可以”,但由于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他经常处于生命危机中,受到折磨。他用“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欺骗自己,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中的时候,他安慰自己说。“是儿子打老人的。”他的“精神胜利法”是天下第一。

啊Q是悲伤的他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得到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拥有一个家名声和地位是——,但他在别人心中永远卑贱不起眼。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AQ时代,但他的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仍然可行。

胆小的人会被别人侮辱,嘴里不敢说,但心里一定会愤愤不平,背后说那个人的坏话,把那个人骂个遍。(另一方面)。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时,心里会说:“有一天,你会”“我”“我”“我”“我”“我”“我”

阿q的“叛乱是有道理的”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自己受父亲控制,不能抽烟,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但顽固的A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孟子读后感3篇


《孟子》一书的内容,总起来看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个字“仁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孟子读后感,欢迎阅读。

孟子读后感一

"自反"是儒家提倡的一项重要的行为规范。

人非圣贤,都会犯错。此时,自我反省便是最好的补救措施。只有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错在何处,才能对症下药,采取措施;也只有深刻反省,才会让自己铭记在心,下不为例。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但是,"自反"绝不仅仅是一种补救措施,它更是人们为人处事的一种智慧。

孟子曰:"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意即别人对我无礼,我需自省。道理很简单:"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别人无礼,必是我有过在先。毕竟人非禽一兽,谁又能无缘无故地去伤害别人呢?

这其实表达的是一种内敛的心境。每个人都有尊严,儒家文化熏陶下的中国人更好面子。当他人对自己无礼时,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每个人都会觉得有失颜面。这时,人们一般会据礼力争,以图挽回颜面。一些人按捺不住心中怒火,也会针锋相对,奋起反击。第一种做法固然好些,但局面既以尴尬,只能草草收场,再次相遇时,也只能形同陌路。

其实,还有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那就是"自反"。正如前文所说,谁都不会无端生事。这时,如果能够抑制住一时怒气,加以"自反",或承认错误,或解除误会。不仅可以得到对方的原谅,更会使其尊重你。对,尊重,人的尊严就是这样获得的。

可见,儒家文化不仅使得我们好面子,更加告诉我们如何维护面子。面子不是表面文章,更不是虚荣,而是人的尊严,行得端,坐得正,以礼待人,以礼处事,才能得到别人的尊敬。

"自反"是一种意识,我们既不能抱怨客观事物,也不能向他人推卸责任。加强"自反"。我们才能够纠正错误,挽回损失,完善自我。

孟子读后感二

孟子的政治主张久久难以实现,他很着急。恰在此时,他的学生公孙丑变便把他与实现霸业的管仲、晏子相比,这更使孟子心中难受,但作为王者师的他有怒而不敢发泄出来,如过他发泄出来,便有时他王者师的身份,于是他借增西发泄了心中的怒气,真是一举两得。一发泄了心中的怒气,二为自己的仁政、王道找到了借口,何乐而不为。他看不起管仲、墨子的霸业,但他说:“以齐王,由反手也。”难道他不知到齐国能有今天,正是管仲、墨子的功劳,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公孙丑又问孟子:“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如此则动心乎?”于是孟子大谈阔论,从勇气谈到豪然正气,其实它真正想谈的就是他所谓的浩然正气。公孙丑问道:“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正气。”“敢问何谓浩然正气也?”曰:“难言也……”孟子所谓的浩然正气,与他的性本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真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娞矣。”孟子教化人们培养仁义之心和浩然正气必须从日常生活中做起。正是由于这种思想的影响,有人走在路上连一只蚂蚁也不敢踩死,正是因为对这种思想的培养,大多数中国人骨子里就生长着仁义,这恰恰让一部分小人乘虚而入。当今的世道就有这样的小人在大小的舞台上指手画脚,狐假虎威。我恨小人,因此我恨孟子所提倡的性善论。如果大家都有一点老黑格尔的性恶论的思想,就不至于产生这样的小人了。

当然孟子有许多好的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公孙丑说:“然则夫子既圣矣乎?”曰:“恶!是何言也?昔者子贡向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圣,孔子不居——是何言也?’。孟子非常谦虚,从不把自己看作圣人,孔子尚不敢自沉圣人,何况我孟子呢?这正是孟子伟大人格魅力之所在。我们缺少的正是孟子的这种人格魅力,在学习生活当中,有一点成绩就夸夸其谈,自高自大。我要说:孟子尚不敢如此,何况我们这些平庸之辈呢!

孟子读后感三

最近,笔者通读了我国古代的儒家经典《孟子》一书,颇有些感想。

《孟子》一书的内容,总起来看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个字“仁政”。大多数的篇章就是讲什么是“仁政”,如何才能实现“仁政”。当然,还有关于修身、学问和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暂不讨论。

什么是“仁政”?孟子在书中并未加以解释。但从《孟子?梁惠王章句》等篇章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关于仁政的某些观点。你象“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食,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亡。”、“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愿出于其路矣。跟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多助之至,天下顺之。”、“民为贵,社稷次这二,君为轻。”、“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说到底,仁政也是两个字:“保民”。作者并椐此得出结论:仁者无敌。

应该说,孟子的“仁政”观点,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并被当作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长期处于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

但是,为什么“仁政”说并未能让历代统治者真正去实现“仁政”,更多的时候,老百姓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关键是“仁政”说只是提出了或描绘了大同社会的美好蓝图,但未从制度层面解决封建社会存在的弊端。从这个方面说,孟子的工作只完成了一半。我们可以来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们。

从中国历史上看,真正能实行仁政的君王有几个?汉朝有汉高祖、汉文帝、景帝而已。就连汉武帝我看都还算不上是好皇帝,虽然有人把他吹上天去。唐朝也就高祖、太宗时期尚可称得上是仁政,则天和玄宗时虽然出现了盛世,但那是因为祖宗给他们打下基础,他们在不少方面都还算不上仁政,就连个人生活作风都还存在很多问题,就别说任用奸佞和酷吏了。宋朝基本上就没有能称得上施行仁政的皇帝,连太祖和神宗都说着吧,他们的积分也还不够。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对其他民族是严防死守,倍加歧视。也许只有世祖还有点仁政的意思,还算干了点人事。明朝从朱元璋开始就一个劲的加强封建统治,杀人如麻,哪里还有仁政的意思。特别是这老东西当他读到《孟子》里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时候,认为这哪里是臣子说的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并说“倘此老在今日,岂可免我一刀。”并下令将孟子从文妙殿里逐出!此后的建文帝懦弱,成祖暴戾(这老兄除了叫人修了《永乐大典》外,他搞的瓜蔓抄、诛十族、厂卫**等基本上空前绝后了。)其后的皇帝们昏庸的昏庸,荒淫的荒淫,可以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那么,清朝呢?清朝出了康乾盛世,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就这两朝来看也算不是实行了仁政。**皇帝是异族入主,对**是很不信任的。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制造了一个的文-字-狱就是明证。当然这两个老头在位时多少干了些人事。

可以说,“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历代统治者的心中就根本没树立起来,这与每个皇帝的素质和封建制度密切相关。而老百姓的日子正象元人的杂曲里说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今日读书心得: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汇编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今日读书心得: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一)

《雪地寻踪》是写给孩子们的,也是写给大人看的。书的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要属大山猫传奇了。那个故事十分有趣,令人难忘。

大山猫传奇讲的是:一位老护林员在一棵大树底下发现了一个山猫窝。其中有两只小山猫尤其不安静,结果被守林老人摔死了,剩下的一只则很乖巧,讨人喜爱,便被守林人抱回了家,取名为木尔索克。渐渐地,木尔索克与守林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山猫木尔索克多次把守林人从危险的动物口中救出。可是有一天,一位动物园主威胁老人将山猫卖给他,后来山猫几经周折又逃回到了老人身边,可是老人几经离世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知道了再危险的动物也有善良的一面。人只要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人类好,善良的动物也会知恩图报。故事中的山猫多次营救守林人,正是报答了当年守林人对它的救命之恩。真心希望人们能早日醒悟停止屠杀、猎杀动物的行为,让动物们好好地活着。别的故事书里也有不少关于动物的感人故事。东北虎原先的饲养员死了,它对新来的饲养员不理不睬,也不吃不喝,直到饿死时还注视着笼子外面,仿佛在等待老饲养员的出现,这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有感情的,希望人类能好好保护动物。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二)

《雪地寻踪》是一本讲述冒险故事的书,非常精彩。寒假里,我怀着激动好奇的心情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美洲南端的格陵兰岛上有不怕人的兔子,那里的麝牛的毛特别厚,但没有了毛,它们就像山羊一样不起眼……

刚读着这本书时,我想,如果我有一把双筒猎枪和一个品质优良的滑雪橇,我就会在下雪天披上棉衣,带着一只强健的猎狗来到森林里。这时一只大狗熊出现在我眼前,我举起猎枪瞄准它的耳朵,“砰”的一声,大熊被击倒在地,我把战利品带回家,扒下熊皮做成一件熊皮大衣穿在身上,还可以吃熊肉。多么有成就感呀!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由于人类大面积砍伐森林,导致很多地方沙漠化,熊等一些野生动物已经无家可归了,还有很多野生动物被抓到动物园。这样虽然能延长动物的寿命,可是,读过《大山猫》那一篇文章的人都知道,那只大山猫被关到动物园后心情是多么糟糕。其它和大山猫关在一个动物园里的动物也一样,都整日整夜地想出去,它们变得非常愤怒,以至于把铁门撞烂,甚至伤害人类。所以,我彻底打消了去猎熊的念头,也希望人们不要再把动物关进不属于它们的地方了,动物和人一样,也是需要自由的啊!

《雪地寻踪》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喜欢看《雪地寻踪》。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三)

暑假老师让我们选读了一本非常优秀的经典童书——《雪地寻踪》,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深刻感触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动物也像人一样会报答恩人。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大山猫传奇》,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安德雷奇的老狩猎人打死一只狍子和山猫后发现了一只出生不久的小山猫,看着它跌跌撞撞的出来找妈妈,安德雷奇心生怜悯,就收养了它并为它取名叫木尔索克。在安德雷奇的精心照料下木尔索克一天天长大了,同时它也成为了一只勇猛,强健,无可替代的大山猫。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天打破了这份宁静。有个叫雅格布斯的人来到安德雷奇的面前,他要带走木尔索克为动物园赚钱。安德雷奇舍不得木尔索克,但是安德雷奇多年前猎杀狍子的证据被雅克布斯发现,最终安德雷奇不得不放弃木尔索克。木尔索克经过重重困难被带到动物园,在园内木尔索克失去自由,忍受饥饿,同时它更想念安德雷奇。在漫长的岁月里安德雷奇日渐衰老,他更想念木尔索克,他想在自己为数不多的日子里去见木尔索克最后一面。经过几天的跋涉安德雷奇终于见到了木尔索克。

木尔索克没有记恨他,反而激动地扑向安德雷奇,用舌头舔了舔他的嘴唇,久违的亲人终于见面了。看着瘦骨嶙峋的木尔索克,安德雷奇心痛万分,他发誓他一定要把木尔索克救出去,他一定要还它自由。安德雷奇溜到后院打开铁笼,成功救出了木尔索克。获救的木尔索克先咬死了雅格布斯,又甩掉猎狗的追击,最终回到奄奄一息的安德雷奇身边。安德雷奇惊喜的看到木尔索克后安详的闭上了眼睛。最后木尔索克又回到了森林,人们再也没看到过它。

故事告诉我们,再凶残再勇猛的动物也有它柔性的一面,它也会牢记主人的抚育之恩。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让我们人类成为动物永远的朋友。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四)

今天,我读完了《雪地寻踪》,这本书分为九个部分,是由作者维·比安基写的,他用生动的语言描写了一个个关于人和动物相处的动人故事,这不仅是写给孩子们的,也是写给大人看的。

《雪地寻踪》讲述了许多动物的故事,如《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大山猫传奇》等等,它们都是我最喜欢的故事。这些动人的故事描述了动物的无助和一部分人类的贪婪与邪恶。

几乎每一篇文章的每一句话都能让我内心哭泣与愤怒。像:“木耳索克用长毛蓬松的鼻脸,紧紧依偎着老守林员安德雷奇,它抬起头来,发出低声哀鸣,哀鸣中充满了忧伤……”这句话选自《大山猫传奇》,当我要翻到下一页的时候,就会小心翼翼的,生怕让那只大山猫更加忧伤……书的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要属大山猫传奇了。那个故事十分有趣,令人难忘。

文章讲了一位守林人在山上捡了一只可爱的小山猫,守林人叫它为木尔索克,木尔索克从小就被守林人驯养,守林人家里还有一只老得不得了的狗,小山猫很快就和老狗成为了好朋友,守林人和老狗教木尔索克干活,机智的它很快就学会了。渐渐地,木尔索克与守林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山猫木尔索克多次把守林人从危险的动物口中救出。可是有一天,一位动物园主威胁老人将山猫卖给他……,后来山猫几经周折又逃回到了老人身边,可是老人几经离世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知道了再危险的动物也有善良的一面。人只要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人类好,善良的动物也会知恩图报。故事中的山猫多次营救守林人,正是报答了当年守林人对它的救命之恩。真心希望人们能早日醒悟停止屠杀、猎杀动物的行为,让动物们好好地活着。别的故事书里也有不少关于动物的感人故事。东北虎原先的饲养员死了,它对新来的饲养员不理不睬,也不吃不喝,直到饿死时还注视着笼子外面,仿佛在等待老饲养员的出现,这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有感情的,希望人类能好好保护动物。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五)

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后,我们迎来了轻松、快乐的寒假,我在闲暇时与儿子共读了我们都非常喜欢的俄罗斯作家维·比安基的经典之作《雪地寻踪》。

这本书写的非常生动、真实,而又富于知识性,作者以自己“童话非童话”的独特方式引领我们了解和理解大自然的同时,也通过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潜移默化中告诫人类不要捕杀珍稀动物,要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知谐相处。

其中《雪地寻踪》这一片段通过讲述叶郭尔卡惊心动魄的森林之旅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大自然的知识,描写的守林人通过看雪地上的脚印就可以辩别出这是什么动物。

叶郭尔卡是一个守林人的儿子,他和父亲一起住在一间小木屋里,整日呆在屋里实在是闲得慌,雪后的一天,在一块空地上叶郭尔卡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野兽的脚印,好奇心和虚荣心驱使着他,开始了追踪野兽的路程。故事以他父亲通过观察雪地上留下的痕迹来叙述了叶郭尔卡在黑暗的森林里追踪到了那个留下“奇怪”脚印的野兽,之后又遇到狼群,九死一生,最终脱离险境被父亲带回了家。故事中充满了悬念,让人时而感到害怕、绝望,时而又充满着希望,直到最后才揭晓答案:追踪的是胡獾。

这篇故事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极大的震撼,看完故事我的'心

里久久不能平静,我们给予孩子的空间是否太小了,从小到大孩子都被所谓的“安全第一”束缚着,这也不能干,那儿也不能去,孩子们渴望探索的心灵被生生地压制着。将来孩子会不会成为井底之蛙,只看见院子里四角高墙上的天空,对森林只是一片联想,根本不可能体验到“野”是什么。一只雏鸟想要变成雄鹰,就必须经历天空的考验。

我们应该允许孩子犯错,适当的放手给孩子空间,让孩子自己去探索、发现,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六)

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本,但让我情有独钟的要数《雪地寻踪》。

《雪地寻踪》的作者是举世著名的作家维.比安基,他的作品都非常地感人肺腑。这本书是以动物为主题,由《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大山猫传奇》、《戴着脚环的大雁》改编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狼狗,我的莱依》了。《我的狼狗,我的莱依》讲述了:有一只小狗莱依,很通人道。帮助主人抓过小偷,还制止小主人玩火呢。同时嘻嘻莱依仍是个急性子的小家伙。有一次,主人爸爸在打猎时不幸离开人世,家里只剩下小主人和奶奶相依为命。爸爸留下了几处藏食品的地方,他们只能靠那些食品充饥,但总是这样究竟不是长久之计呀!于是奶奶对小主人讲以后她要去干一份活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让小主人和莱依待在家。可事实并没有那么简朴,奶奶知道小主人爱玩火,便对莱依嘱咐道:一定得盯着他不能让他玩火。尽管不知道莱依能不能听懂奶奶的话义,奶奶仍是得无奈的离开家出门干活去了。哈哈这下好了,家里就成小主人的世界啦!他可认为所欲为。刚预备拿起火柴就看见莱依满嘴狗牙、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貌似在和他说:“不准玩”,莱依的表情吓退了小主人的欲望之火。在奶奶不在家期间家里又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原来是心怀鬼胎的小偷,莱依智慧机智地把他们赶走了,你说它是不是也很勇敢呢!

书中还有良多有趣感人的情节让人回味无限。阅读了这本书,我再次明白了:真诚是多么可贵、多么重要,我们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以诚相待,就像莱依对小主人一样。在糊口中,我们都要真诚对待他人,包括小动物,不管它是多么凶狠、多么地嗜血成性,只要你能真心地对它,它也会知恩图报答谢你。动物尚且如斯,更何况我们人与人之间呢?让我们共同披发发出真诚的无私气力,将这个世界谱写成一幅锦绣、和谐的快乐画面吧!

雪地寻踪读后感范文(篇七)

在小天马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比如:《我爱写作文》、《科学家故事100个》、《我教儿子写作文》可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雪地寻踪》。

《雪地寻踪》的作者是俄罗斯的维。比安基,作者主要运用了拟人的修词手法,描述了动物们各种有趣的故事。

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十分深刻,因为这里面的动物们都十分活泼、可爱和勇敢。

其中我最喜欢角色是《从餐桌上逃生的虾》里面那只勇于拼博的虾,因为我从河鼠将尾巴往后一甩,咔嚓!大虾的一只螯折成了两段,可它带着唯一的大螯继续爬行。从这件事情中我感受到虾的勇敢,另外从虾在艰难的环境中面对脱壳这件痛苦的事中感受到: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危险和困难都不能轻易地放弃,困难克服之后,一定会有成功的喜悦。

当我读到了虾吃饱之后,像熊一样钻进洞穴准备过冬的时候,我的内心感到无比的安慰和喜悦,我当时在想:如果是我从遥远的地方比过千辛万苦回到家,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那该是多么得开心一件事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也会遇到许许多的困难,我们不但不能退缩,而且要勇往直前,勇敢地去面对它,要学习虾那种玩强不屈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会成功,当我们具备这种面对困难的精神之后,我们也会一生受益。

《雪地寻踪》是一本值得珍藏的书,我会永远爱惜它。

今日读后感:爱玛读后感英文优秀模板(7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今日读后感:爱玛读后感英文优秀模板(7篇)》,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1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816. Written almost 200 year ago, its inevitable that the dialogue may feel a bit stilted at times. However, this adds dimension and depth to the story which focuses on 19th century 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arious social classes.

Miss Emma Woodhous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a 19th century socialite. Beautiful, clever and wealthy, she fancies herself a master-matchmaker and sets in motion a laundry list of schemes to pair off the Highbury residents. Convinced a make-over would elevate her new friend Harriets social standing and thus her marriage potential, Emma, fueled by her feeling of superiority, plotted and planned, all to no avail. Failing to realize the extent of her shortcoming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hurtful behavior, Emma was finally confronted by Mr. Knightley. Afterwards, embarrassed and ashamed, she reevaluated her life and began to make amends, in hopes of becom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written, classic, laced with wit and sarcasm. Through a vastly differing cast of characters, each delightfully inspiring in his or her own way, Austen vividly captured the heart of a community. Everything is neatly tied up at the conclusion, as things literally com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way it began. A sublte, yet very significant messege is hidden just below the surface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are just definitive points in the journey, in between is where we write our definition of happiness. Theres a depth and sincere honesty written into the very fabric of this story- that must be recognized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artistic genius of Jane Austen.Like a vintage automobile, Emma is a slow, leisurely read, perfect for a lazy Sunday afternoon.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2

The vampire story is a well tried and tested plot line. The undead feeding on the blood of the living, and in so doing turning their victims into vampires as well. Great plot, but it has one flaw. The usual scoop involves a vampire needing to drink blood every night. I live in a small town of around 20,000 residents, some simple math shows that within two weeks, we would all be vampires, in fact within ten weeks every person in the continental US would be a vampire, and a few weeks later the entire world!

That said, I have no problem with vampire related books. Predatoress is set in modern times, actually 2003 and most of the activity takes place in the small Hungarian town of Sopron. For the main character the author has selected herself, Emma Gabor. Emma is a sweet 18 year old girl with a promising future as a genetic researcher. Those aspirations seem dashed following a close encounter with a shadowy figure who introduces Emma into the world of the undead.

Emma in turn co-opts her friends. Of course the small population of Sopron can not possibly sustain this ever expanding vampire population, and the young ladies are forced to forage further afield.

As with any secret, it has a finite shelf life, a sell by date! It does not take long before the activities in Sopron become noticed.

Emma is not inherently bad, she just can not control the need for fresh blood. Eventually she explains her dilemma to her fiance Zoltan, another genetic researcher.

The race is on, can they discover a serum to undo the vampire curse?

I dont think it would be fair to readers to reveal more of the plot.

As an older reader I left with the feeling that this book lacked the finesse Bram Stokers classic 1897 horror novel Dracula. But, the genre is not one that I have a great love for anyway, so I would not take my word for much. In fact my 18 year old step son and his girlfriend are huge fans of this genre,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get their feedback.

Almost certainly the Young Adult audience is the focus of Emma Gabor, and it may well work for her.

From a technical standpoint I cannot fault the book. It has been well crafted, and great care taken in the editing phase. I suspect that Emma Gabor is going to become a name with a large following.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direction she takes next. The YA crowd is a large and influential group, and they are often willing to trade depth for action in a plot. I however think that if the author swaps action for depth in her next book, she will be well on the way to that elusive pot of gold at the end of the rainbow. Predatoress is a clear example of Emma Gabors ability to write, she just needs to limit the sweeping plot-line in favor of developing her characters.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3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4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5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816. Written almost 200 year ago, it’s inevitable that the dialogue may feel a bit stilted at times. However, this adds dimension and depth to the story which focuses on 19th century 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arious social classes.

Miss Emma Woodhous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a 19th century socialite. Beautiful, clever and wealthy, she fancies herself a master-matchmaker and sets in motion a laundry list of schemes to pair off the Highbury residents. Convinced a make-over would elevate her new friend Harriet’s social standing and thus her marriage potential, Emma, fueled by her feeling of superiority, plotted and planned, all to no avail. Failing to realize the extent of her shortcoming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hurtful behavior, Emma was finally confronted by Mr. Knightley. Afterwards, embarrassed and ashamed, she reevaluated her life and began to make amends, in hopes of becom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written, classic, laced with wit and sarcasm. Through a vastly differing cast of characters, each delightfully inspiring in his or her own way, Austen vividly captured the heart of a community. Everything is neatly tied up at the conclusion, as things literally com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way it began. A sublte, yet very significant messege is hidden just below the surface–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are just definitive points in the journey, in between is where we write our definition of happiness. There’s a depth and sincere honesty written into the very fabric of this story- that must be recognized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artistic genius of Jane Austen.Like a vintage automobile, Emma is a slow, leisurely read, perfect for a lazy Sunday afternoon.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6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7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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