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最新读书心得:时间简史读书笔记范文汇编六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慢慢地,就要走到了《时间简史》的结尾。读这本书,更多地是让我从更广阔的层面去看待人类和宇宙,充满想象而又辩证的。我知道深邃的宇宙包含许多的未知,我知道黑洞不黑而又非常热情,我知道时空卷曲就像传送门。站在空旷的草地上,闭上双眼张开双臂,仔细聆听风的声音,你会发现似乎全世界都呈现在你脑海里,思绪纷飞宛若光雨。要说能够比光快的,应该就只要思维了吧。生活在这个三维的世界,自然不能体会四维乃至十二维的生命形式。虽然二维的世界生命不太可能生存,但是更高维的世界应该是一个更加光怪陆离并且有趣的多的世界吧。
是不是那时候所有生命都能够像哆啦A梦一样,拥有穿越空间的百宝箱。假若我是一个科幻作家,可能我会幻想时空旅行早已存在,并且人群中已经混杂着来自更高维度或者更遥远时空的旅客。宇宙有意志也好,时空定律也罢,这些旅客被时空防卫,使得他们的记忆丧失——尤其是自身来自未来的记忆。可是这种来自未来的理论以及意识还有一些残存,于是可以看到历史上卓绝的人物层出不穷,可以看到金字塔悠然耸立……
或许,在我的笔下,爱因斯坦也会是一位遥远的时空旅客。现在,窗外阳光明媚,远处连绵的山峰清晰可见。淡蓝色的天空下,是行走的世界。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十二时五十三分,一切静好。
斯蒂芬霍金,不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物理学家,至少排在牛顿、爱因斯坦之后,但那幅骨瘦如柴的他坐在轮椅上的图像以及一本本畅销世界的科学著作,无不证明了他的伟大传奇。《时间简史》是霍金的代表性之一,主要解释了宇宙大爆炸和黑洞的一些理论和探索发现。
宇宙如何开端?生命的起源是什么?源于人类内心最根本的求知欲,推动着我们不断地探索前行。霍金在《时间简史》的第一章,概括描述了人们从古至今对宇宙认知的发展,提出了在这个探索时间轴上的重要科学家及其贡献。为了更简洁的说明这一章的内容,我们先来建立一个时间轴简图,如图。
人类关于宇宙探索的时间轴
当今宇宙研究理论的基础,是艾萨克。牛顿爵士写的那本《数学的自然哲学原理》(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著作,没有之一)。这位传说被一颗苹果砸开窍的伟大科学家,“站在巨人们的肩上”,为现代物理大厦奠定了坚实的数学基础(ps:关于牛顿的生平品格以及他奉献余生的炼金事业,请大家到网上查查,蛮有意思)。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在太阳系的天体运动解释中十分成功。直到这个时候,人们还主要是从空间上认识宇宙,认为宇宙是绝对静止的空间。对于宇宙时间上的开端,在静止的假设前提下,变成了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要想探索宇宙在时间上的开端,必须跳出经典物理的限制。当今描述宇宙的两大理论: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分别从近乎无限大的尺度和近乎无限小(普朗克常数)的尺度研究了宇宙的结构及各种现象(光看数字的话0多的真是超乎想象,无论在小数点之前还是之后,绝对数的你头晕脑胀)。任何理论都需要事实去证实,否则只能是假想。提到这一点,埃德温哈勃是一位里程碑式的人物。他通过天文观测,不仅提出大尺度宇宙概念,还在1929年观测到星系正远离我们而去,证实了宇宙正在膨胀。这个发现暗示存在一个叫做大爆炸的时刻,当时宇宙的尺度无穷小,而且无限紧密。哈勃的研究,为当今最被广泛接受的宇宙大爆炸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时间简史》的第一章让我们大概了解了人类探究宇宙的历史,接下来的章节中会更详细的阐述现代宇宙理论和发现。图1中的时间轴也会不断地丰富起来。
我所了解的霍金是当代最重要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20世纪70年代,他和彭罗斯一道证明了著名的奇性定理,为此他们共同获得了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
他还证明了黑洞的面积定理皆随着时间的增加,黑洞的面积不减。他是《时间简史》一书的作者,20xx年我女儿买了一本《时间简史》,我从头到尾通读了一遍,还做了笔记。下面我将自己认为重要的笔记摘录于下,从中是否可以窥探到霍金的部分思维?
P17:事件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电车上和铁轨上的人来讲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理由认为一个人的处境比他人更优越。
P27:我们看到的从很远星系来的光是在几百万年之前发出,在我们看到最远物理的情况下,光是在80亿年前发出的,这样当我们看宇宙时,我们是在看它的过去。
P31:空间是弯曲的事实又一次意味着,在空间中光线看起来不是沿着直线走。
P32:地球上的不同高度的钟的速度不同,这在目前具有相当的实用上的重要性,这是因为人们要用卫星发出的信号来做非常精确的导航。
P33:在相对论中并没有一个唯一的绝对时间,相反地,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依赖于他在何处并如何运动。
P36:现在我们知道,我们的星系只是用现代望远镜可以看到的几千亿个星系中的一个,每个星系本身都包含有几千亿颗恒星。
P79:如果一颗恒星的质量比强德拉塞卡极限小,它最后会停止收缩并终于变成一颗半径为几千英里和密度为每立方英寸几百吨的“白矮星”。
对于恒星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的状态,其极限质量大约为太阳质量的一倍或二倍,但其体积甚至比白矮星还小得多。它们被叫做“中子星”。中子星的半径只有十英里左右,密度为每立方英寸几亿吨。
P120:宇宙的总能量为零。零的两倍仍为零,这样宇宙可以同时将其正的物质能和负的引力能加倍,而不破坏其能量的守恒。
读完《时间简史》我能记下的就是以上几句话,这也就是我对霍金思想只言片语的了解,除此之外,就只在电视里看到过霍金坐在轮椅上的形象了,但我对霍金能够顽强坚持地活到76岁表示敬佩!
1、我们看到的从很远星系来的光是在几百万年之前发出的,在我们看到的最远的物体的情况下,光是在80亿年前发出的。这样当我们看宇宙时,我们是在看它的过去。
2、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我对幸福的期待就已下降为零,从那时开始,任何一点小小的快乐都能让我觉得幸福异常。
3、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知,这包括宇宙为什么是它现在的样子,以及宇宙为什么会存在。
4、我注意到就连那些声称凡事皆为命中注定、我们无法去做任何改变的人,过马路的时候时也会一样的小心翼翼。
5、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时间旅行,似乎一直深得科幻作家们的喜爱。一次跨越时间的旅行包含了道德问题、人性问题以及任何可能的,能够想象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你可以假设人们从未来旅行到同一宇宙的过去,也可以假设人们从未来旅行到一个平行宇宙的过去。任何一点小小的改变都会使得这次时空旅行产生不同的结果,也会塑造无数的可能的未来,似乎现实又证明时空旅行无法实现。
如果时空旅行可以实现的话,那么在有人类存在的未来为何没有人穿越回来?是已经穿越回来没有显现还是说没有穿越回这个时代?不管怎样,现实似乎显示在人类存在的未来是无法进行自由的时空旅行的。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绝望的事。这似乎说明着人类的思维已经发展到一定的区域,很少或者基本上不能再作出类似于从前的贡献:古人幻想飞行,于是我们有了飞机;古人幻想攻城利器,于是我们造出了毁灭世界的原子弹;古人幻想思想融汇交流,于是我们发明了电话和网络。
而现在呢,我们幻想时空旅行,我们幻想黑洞时间,我们幻想大爆炸之前与反宇宙,这些又有多少能够实现呢?所以说啊,可怕的不是未来,可怕的是没有希望的未来。若是接下来10年,20年,或者100年都无法在时间研究上再进一步,那么思维的停滞,对于未来的绝望将会怎样制约着人们?这一切都无法预料。
我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希望未来我能够有机会亲眼看到仙女星系七彩的光芒,而不是静静地等待数万光年之前的客人姗姗来迟。
读完《时间简史》,我颇有感触。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形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这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可以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现在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必须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后来,才知道这应该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xx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知道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表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希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xx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非常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译者尽量保持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非常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必须依赖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必须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助可以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天他必须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
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
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推荐:灰姑娘读书笔记摘抄范文汇编36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灰姑娘——她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女孩。她的妈妈去世后,她的爸爸又找了一个继母。
继母带来的两个女儿很坏,而且,还给她穿破烂衣服和干所有家务活。到了晚上,没有床睡她只好睡在灶台边。因为衣服上长沾满灰尘,所以别人都叫灰姑娘。
有一天,继母和两个女儿要去参加舞会。灰姑娘也想去可是继母不让她去,只好在母亲的坆前哭泣。然后、、、、、、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专干坏事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灰姑娘从小就失去了妈妈,没有母爱,爸爸为灰姑娘找了一位继母,继母带来了两个女儿,那两个女儿长得又白又美,心肠坏急了。我刚看到这,就想: “灰姑娘能战胜继母的两个女儿吗?”我带着疑问看下去,果然不出我所料,灰姑娘战胜了继母的两个女儿,看到这一段,我又想:“灰姑娘会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吗?”我带着问题看下去,咦?灰姑娘果然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看完,我十分高兴,我祝福灰姑娘和王子永远在一起。
从前,有一个夫妻,他的妻子快要死了,她叫女儿到房间里来,她要说几句话。妈妈说:“只要你做好事情,就一定会遇到好运的”说完妈妈就闭上了眼睛。爸爸又取了一个妈妈,这个妈妈有两个女儿,她们人挺漂亮的,但心眼很坏。两个姐姐总是让妹妹穿破旧的衣服,她们穿漂亮的衣服。
有一次,爸爸要开会,两个姐姐都要去,妹妹也想去了,姐姐们不让妹妹去,妹妹偏要去,姐姐们没办法,只好让妹妹去了。妹妹求大树给她新衣服,大树就给她新衣服了。妹妹去了,王子还是选了她,姐姐们很生气,决定再去一回。妹妹又要去,姐姐只好带上了妹妹。妹妹又求大树给她最漂亮的衣服,大树就给她最漂亮的衣服。王子请她到他的王宫,妹妹不去。姐姐们还是很生气,妹妹还是去了,妹妹又叫大树给她更漂亮的衣服,大树还是给她了。妹妹回家的时候,楼梯上沾满了奶油,妹妹的一只鞋给沾到了奶油上了。王子说:“只要谁能穿上鞋我就娶谁”第一个姐姐先适,脚指头太大了。第二个姐姐再适,脚后跟太大了。第三个是妹妹,不大不小,刚刚好。
王子就和妹妹结婚了。
我读过很多篇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灰姑娘》了!从这篇童话中,我得到了深刻的启示。
灰姑娘是一个十分可怜的女孩,他的母亲去世了,继母和姐姐们总是欺负她。但是,灰姑娘没有放弃对幸福生活的渴望。后来,王子举办舞会选新娘,继母不顾灰姑娘的苦苦追求,只带着自己的亲生女儿去了。灰姑娘只好在小鸟的帮助下,得到了华丽的服装。当灰姑娘穿着漂亮的衣饰出现在舞会上时,全场的人都被灰姑娘的美丽惊呆了,连继母和姐姐们也没有认出灰姑娘。王子也被灰姑娘的美丽迷住了,最后王子娶了灰姑娘,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看来,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都不要放弃对梦想的追求。如果我们付出努力,为梦想而奋斗,那么成功之神一定会来到我们身边。
在我2—3年级时,我曾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的字写得越来越漂亮,得到许多奖状。但是我每次一回到家心里想的就是把电视打开看电视,一边看一边写作业,有时会写到很晚。第二天上课时,我睡眼朦胧的,还打着哈欠一点儿也没心思听课,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慢慢的我的成绩开始下滑,后来我坚定信念,再也不放松自己,每天都努力奋斗。一段时间后,终于,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是,我知道自己必须要继续努力着,因为学无止境。
我一定要永不放弃,坚持到底!
从小就听妈妈讲过《灰姑娘》的故事,只记得是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之间的故事。
这次寒假,我自己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善良、勤劳、乐观的灰姑娘,很讨厌狠毒的后妈和两个懒惰的姐姐。
阿姨问我:灰姑娘为什么最终能得到幸福?我说因为她很善良,好人有好报呗!
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说对了一半。灰姑娘之所以能得到幸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她能守时。如果她未能在凌晨12:00前离开皇宫,你说她会怎么样?”
我脱口而出:“那可就惨了,一定会变回原来的脏脏的样子。”
“是啊,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精华读后感]《哈姆雷特》读书笔记范文汇编(5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简要分幕剧情:
第一幕:哈姆雷特之父化为鬼魂,哈姆雷特得知父死真相,克劳狄斯迎娶乔特鲁德,哈姆雷特假装疯癫决心复仇。
第二幕:哈姆雷特假借因爱而疯,安排伶人“戏中戏”重现父死场景。
第三幕:“戏中戏”惹恼克劳狄斯,哈姆雷特斥责其母乔特鲁德,误杀波洛涅斯。
第四幕:克劳狄斯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欲将哈姆雷特处死,奥菲利亚因父死而发疯后溺死,雷欧提斯决定复仇,与国王密谋。
第五幕:哈姆雷特施巧计逃回丹麦,与雷欧提斯比剑,乔特鲁德误服毒酒,欧雷提斯与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国王被刺,皆死。
戏剧的主角哈姆雷特,丹麦的王子,如剧中所描述,他拥有一颗高贵的心,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瞩目的中心,但在这场充满人伦的背叛与阴谋的横祸中如同流星陨落般早夭。但他的死亡并不是“必须的”,他在复仇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犹豫,即使是最后的成功刺杀也是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所以说他的决心是在非常被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
我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十七岁,和哈姆雷特处于相仿的年纪,归根究底,哈姆雷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在还未正式证实了鬼魂的话语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思考了“存在”还是“毁灭”的问题,他开始怀疑复仇的意义,默默忍受命运的毒箭和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到底哪一个更加勇敢?眼前的幸福曾经是真实的,而反抗必然带来的痛苦却是虚无而不可测的。虽然存在是痛苦的,但是哈姆雷特开始预测自己在毁灭克劳狄斯的同时,是否自己也会一同走向那未知的、不可测的虚无,陷入死亡后依旧痛苦的境地。“理智使得人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在确认了鬼魂的话语是真实的之后,哈姆雷特依旧犹豫了。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正拥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刺死他,但是哈姆雷特认为手刃一个忏悔的人反而是在送他去天堂。种种迹象已经表露出哈姆雷特内心的犹豫,哈姆雷特的内心其实充满怯懦与对自我的怀疑的。但哈姆雷特的高尚之处在于,应该消弭的是罪恶本身而并非拥有罪恶的肉体。哈姆雷特选择假装疯癫作为掩护是不二的决策,哈姆雷特也赖此发泄情感。剧中出现的两个女性是王后乔特鲁德和奥菲利亚,她们都是哈姆雷特所爱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哈姆雷特失望,甚至哈姆雷特将对于母亲不忠的仇恨迁移到了奥菲利亚身上。可以说在暴雨来临之际,哈姆雷特还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他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宫廷大权风云的无辜受害者,仍在思考着“存在与毁灭”,但复仇的任务重压在他的肩头。如拉康回答,哈姆雷特并不知道母亲究竟要的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的欲望所在。在母亲、投射着母亲的影子的奥菲利亚死后,悲剧的主人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哈姆雷特从疯狂的梦境中惊醒,完成复仇。
我个人并不喜欢奥菲莉亚,尽管奥菲莉亚的溺亡给后世带来了无数美的来源。我认为奥菲莉亚本身是并不爱哈姆雷特的,她不能像朱丽叶一样勇敢、热爱、奉献。她爱的是父亲、兄长和茫然无措的自己罢了。
在征战挪威成功后,本要迎接胜利的喜悦,却得知丹麦国王---自我的父亲,被自我恶毒的叔父下毒致死,在国家盛时离开了人世。而雪上加霜的是,纂取王位的叔父娶了自我的母亲,成为新国王。夜深,父亲的鬼魂穿着甲胄将这些真相告诉了哈姆莱特,至此,哈姆莱特深受打击,甚至只能装疯,谋划着杀死叔父的一系列事。最终,在一场剑术比武中,阴险的国王被哈姆莱特灌下毒酒,而哈姆莱特也被对手的钝剑刺伤而死。英雄总是肩负着悲哀的命运,哈姆莱特也不例外。因为意外刺死了大臣波洛涅斯,从而间接导致了叔父对哈姆莱特的仇恨。
在战场战无不胜的将军,却必须应对自我亲人的叛变和凶狠,不得不说这是世间最残酷的事。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遭遇,都会性格大变。走投无路的哈姆莱特,只好假装成疯子,想方设法为父亲报仇雪恨。其间,他放弃了爱人奥菲利娅的感情,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下葬,离他而去,心中的悲痛与无奈显而易见,却只能默默忍受,继续等候报仇的时机。这一切对哈姆莱特的打击,使他更加坚定了报仇的信念。父亲离世,母亲改嫁,误杀大臣,感情消逝,与昔日的好友反目成仇…很难想象普通人经历这一切后,还能留在世上,坚持自我一概的气魄,坚持复仇之路。
身为丹麦王子,哈姆莱特所能做的仅有隐忍。“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我当作一个拥有着无限空间的君王的。”这样的句子,透露出哈姆莱特怎样的气概与胆魄,透露出他与生俱来的身为君王的无比的骄傲。《哈姆莱特》又叫《王子复仇记》,生动刻画了哈姆莱特一步步知晓真相、计划复仇、实行复仇的事情发展线路。也许,正是因为哈姆莱特身上不服输、不向仇人妥协的气质,上帝才赐予他身为君王的骄傲。我想,他继承了父亲身上一切的优点,才能在应对仇恨时即使内心布满恨意,也不表露,而是一步步静等时机。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人的意料,他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导致了昔日好友的仇恨,以及爱人的意外死亡。跌宕起伏的情节令人为他捏一把汗,最终,令他仇恨的叔父死去,自我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哈姆莱特自我,也为复仇付出了生命。哈姆莱特的不幸,不仅仅因为亲人的背叛,更因为自我的鲁莽和冲动。因为复仇,他失去了宝贵的感情和友情,甚至是亲情。然而他身为君王,却别无选择,也许在计划和密谋漫长的复仇之路时,他早已料到自我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他还是像勇士一般,挥舞着利剑,和身为君王的骄傲,将自我的仇人送入地狱。
《哈姆莱特》告诉我们,如果人生选择了一条路,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便永不回头。莎士比亚悲剧中,多是这样肩负不幸命运的伟大君王。我从哈姆莱特身上,学到了应对现实中不幸的隐忍和背后付出行动的必要性。哈姆莱特历经坎坷,暗中练习剑术,默默等待时机。最终,在和好友的比试中,趁机成功复仇,到达了目的。现实生活中,应对建立的目标,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起伏,我都应当用行动一步步地克服困难,直至目标的实现。而这条路上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考验着我的耐心和意志。我会翻山越岭,克服重重障碍,带着君王的骄傲,迎接胜利的曙光。
哈姆雷特是丹麦前国王之子,现国王之侄。他的父亲刚刚去世不久,叔叔成为了国王,母亲嫁给了叔叔。从父亲鬼魂处得知,父亲是被叔叔毒死的消息,从而装疯,去探究事情真相的过程。
丹麦国王克劳迪思是故事的反派,他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就是他用毒药滴进老哈姆雷特的耳朵,致其死亡,然后取得国王的王冠,霸占了王后,然后千方百计想杀死哈姆雷特,免除后患。
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哈姆雷特想要替父亲报仇,但需要探究事情真相,国王克劳迪思为了自己的王冠和王后,想要致哈姆雷特于死地。但因为王后,国王只能暗地里派人做,哈姆雷特想报仇也非常困难,所以产生冲突。
哈姆雷特的父亲刚去世不久,守城的士兵发现了他的鬼魂。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告知了他,哈姆雷特得以见到父亲的鬼魂,并与之对话。得知父亲是被毒死的,但他并没有全部相信,于是装疯,希望能够探求事情的真相。
在装疯的过程中,国王因为心中有鬼,有点担惊受怕。朝臣普隆涅斯误以为哈姆雷特疯是因为他的美丽女儿。因为哈姆雷特曾经那么真切地向莪菲莉霞示爱。为了试探哈姆雷特,给他请来了演戏的伶人,以期能够把他的心思转移到娱乐上来。在国王执导的试探中发现似乎不是这个原因,于是国王就想尽快把他送到英国去,冠冕堂皇说让哈姆雷特游历各国散心,其实是想借英国国王处死他。
在临行前,看伶人演戏。哈姆雷特巧妙地把毒死父亲的情节写进戏中,目的为了观察国王的反应。结果国王大怒。派人立即要把哈姆雷特送往英国。普隆涅斯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探听哈姆雷特发疯的原因,结果被哈姆雷特误杀。莪菲莉霞因为父亲的死亡和对哈姆雷特的失望而发疯,在哥哥争执时误入水中身亡。
哈姆雷特途中机智拆看国王公文得悉加害自己的意图,偷换公文借机折返。偶遇莪菲莉霞的下葬,与勒替斯相撞,在国王的怂恿下决定比剑。国王和勒替斯密谋设计置哈姆雷特于死地。
国王预谋借勒替斯和哈姆雷特比剑,用毒酒或毒剑毒死哈姆雷特,是本剧的高潮。王后错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身亡,勒替斯因为和哈姆雷特夺了对方的剑,被毒剑刺中,在最后的时刻,勒替斯告知哈姆雷特都是国王的阴谋,哈姆雷特用那把涂有国王亲手调制毒药的剑刺向了国王。这个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奸王终于死了。
哈姆雷特因为中了毒剑而死,留下一直陪他的好朋友霍拉旭替他传述故事的始末,以期昭告世人,不让哈姆雷特的名誉蒙伤。
莎士比亚借助哈姆雷特这一角色,体现了事情发展的曲折、多变,同时在哈姆雷特身上体现了一种人文主义者的性格特征。作品中展现哈姆雷特在不同场合下的话,时而高雅、时而粗暴,有时富含哲理,有时又有讥讽的味道,这些语言的高度个性化更是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特点表现地淋漓尽致。
在征战挪威成功后,本要迎接胜利的喜悦,却得知丹麦国王---自己的父亲,被自己恶毒的叔父下毒致死,在国家盛时离开了人世。而雪上加霜的是,纂取王位的叔父娶了自己的母亲,成为新国王。夜深,父亲的鬼魂穿着甲胄将这些真相告诉了哈姆莱特,至此,哈姆莱特深受打击,甚至只能装疯,谋划着杀死叔父的一系列事。最终,在一场剑术比武中,阴险的国王被哈姆莱特灌下毒酒,而哈姆莱特也被对手的钝剑刺伤而死。英雄总是肩负着悲哀的命运,哈姆莱特也不例外。因为意外刺死了大臣波洛涅斯,从而间接导致了叔父对哈姆莱特的仇恨。
在战场战无不胜的将军,却必须面对自己亲人的叛变和凶狠,不得不说这是世间最残酷的事。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遭遇,都会性格大变。走投无路的哈姆莱特,只好假装成疯子,想方设法为父亲报仇雪恨。其间,他放弃了爱人奥菲利娅的爱情,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下葬,离他而去,心中的悲痛与无奈显而易见,却只能默默忍受,继续等候报仇的时机。这一切对哈姆莱特的打击,使他更加坚定了报仇的信念。父亲离世,母亲改嫁,误杀大臣,爱情消逝,与昔日的好友反目成仇…很难想象普通人经历这一切后,还能留在世上,坚持自己一概的气魄,坚持复仇之路。
身为丹麦王子,哈姆莱特所能做的只有隐忍。“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作一个拥有着无限空间的君王的。”这样的句子,透露出哈姆莱特怎样的气概与胆魄,透露出他与生俱来的身为君王的无比的骄傲。《哈姆莱特》又叫《王子复仇记》,生动刻画了哈姆莱特一步步知晓真相、计划复仇、实行复仇的事情发展线路。也许,正是因为哈姆莱特身上不服输、不向仇人妥协的气质,上帝才赐予他身为君王的骄傲。我想,他继承了父亲身上一切的优点,才能在面对仇恨时即使内心布满恨意,也不表露,而是一步步静等时机。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人的意料,他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导致了昔日好友的仇恨,以及爱人的意外死亡。跌宕起伏的情节令人为他捏一把汗,最终,令他仇恨的叔父死去,自己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哈姆莱特自己,也为复仇付出了生命。哈姆莱特的不幸,不仅因为亲人的背叛,更因为自己的鲁莽和冲动。因为复仇,他失去了宝贵的爱情和友情,甚至是亲情。然而他身为君王,却别无选择,也许在计划和密谋漫长的复仇之路时,他早已料到自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他还是像勇士一般,挥舞着利剑,和身为君王的骄傲,将自己的仇人送入地狱。
《哈姆莱特》告诉我们,如果人生选择了一条路,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便永不回头。莎士比亚悲剧中,多是这样肩负不幸命运的伟大君王。我从哈姆莱特身上,学到了面对现实中不幸的隐忍和背后付出行动的必要性。哈姆莱特历经坎坷,暗中练习剑术,默默等待时机。终于,在和好友的比试中,趁机成功复仇,达到了目的。现实生活中,面对建立的目标,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起伏,我都应该用行动一步步地克服困难,直至目标的实现。而这条路上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考验着我的耐心和意志。我会翻山越岭,克服重重障碍,带着君王的骄傲,迎接胜利的曙光。
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她,敢作敢为,不屈于世俗压力。当她在里德舅妈家时,受尽歧视和虐待。但她不甘受辱,在当时尊悲分明的时代里,争取自己的尊严以及平等的待遇。不惜以顽强的个性对里德太太等一系列权贵做出反抗,为的就是她心中的那一分信念对平等的追求,对权利的蔑视!
她,不卑不亢,坚持信念。在桑非尔德庄园的酒会上,面对这一系列的权贵,她并没有显示出半分自卑,也不屈于向贵族们低头。对于她的相貌、家境,与贵族之下相对比,她似乎毫不在意。而是暗地蔑视他们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追求以平等的目光去看待不因自身的缺陷而自卑,只因愚昧而蔑视!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篇二
简爱是一个可伶的女孩儿,父母早逝,只能寄养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是最低贱的,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政府的偏见,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一位牧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不别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难,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再加上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学校里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顽强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身体不舒服发高烧不能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坚强地完成了100米弯道跑测试。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我也希望大家也读一读了《简爱》,一起分享读书的快乐。
篇三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篇一
阅读近80年前的沈从文小说《丈夫》《边城》,现在难以想象的社会背景却能很好的铺开,更多吸引我的不是这个社会背景或文化,却是多了解了沈从文这个人。小说令我感动,是感情没有被激化(没有左翼作家们的煽动性)后的散漫,变成回眸式的分别。这多少类似无法挽回、沉默却执着的惆怅。
在左翼席卷中国的岁月,居然有作品拥有如此独特的文风与诚恳,没有刻意丑化角色、没有刻意的完整故事,没有明显的中心,没有敌我,没有甚至不符合现在语文教科书的基本要求。只是这些小说,产生了信赖的感觉,任何人都无需被口号宣传或所谓的理想左右,我看到一个真实的作家站在秋野,还在呼吸。
篇二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篇三
边城就像一首歌,有高音也有低音;边城就像一首歌,有赞美也有讴歌;边城就像一首歌,有旋律也有节奏。
边城一个风光秀丽的小城。
天真善良、聪明乖巧、温柔清纯的妙龄少女翠翠,唱出了对祖父的深切依恋;唱出了对爱情的真挚期盼;唱出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翠翠与祖父的祖孙情,唱出了亲情的无限;翠翠与天保兄弟的爱情,唱出了爱的美好与心的纯洁;天保与傩送的手足情,唱出了心的选择。
边城,唱出了人们淳朴的人情美。
一首首情歌唱出了爱的心;一把把虎儿草,唱出了情的真;一个个人唱出了世间的真情!
篇四
很早以前读过《边城》,最近再读,有了一些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总觉得自己是个不懂爱的人,可还是想写写这个关于爱情、感动和美丽的话题。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篇五
边城就像一首歌,有高音也有低音;边城就像一首歌,有赞美也有讴歌;边城就像一首歌,有旋律也有节奏。
边城一个风光秀丽的小城。
天真善良、聪明乖巧、温柔清纯的妙龄少女翠翠,唱出了对祖父的深切依恋;唱出了对爱情的真挚期盼;唱出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翠翠与祖父的祖孙情,唱出了亲情的无限;翠翠与天保兄弟的爱情,唱出了爱的美好与心的纯洁;天保与傩送的手足情,唱出了心的选择。
边城,唱出了人们淳朴的人情美。
一首首情歌唱出了爱的心;一把把虎儿草,唱出了情的真;一个个人唱出了世间的真情!
我读了叶圣陶爷爷的中国儿童文学《稻草人》中的好几篇文章了,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篇《傻子》对我的触动最大,是因为傻子代表了一个最普通的人,做了最伟大的事情。
傻子生下来很可怜,别人总是欺负他,他总是做最累最脏的活,还总是把别人都想的很善良,是因为他心底就很善良,有一次他去帮助别人干活分得了两块糕、两个馒头,他在回去的路上,看到一群难民,他把糕分给了难民,难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好的东西送给他们吃,他们把糕和馒头掰成许多小块,分给每个孩子,他们细细的嚼,舍不得马上咽下,傻子在一旁看着觉的非常有趣。他回来了,邻居问他你分的糕呢,他说分给难民了,邻居说你自己还没有吃过糕,真是个傻子!
有一天傻子在广场上看到很多人,是国王打了败仗生气了,想把敌人全部杀死,现在就想杀人,傻子看着气昏了的国王说:“国王,不必等敌人了,你要能杀一个人解解气,就把我杀了吧。别人都说傻子!傻子!可是国王惊呆了,他说:“谢谢你教训我,我要把敌人全杀死,可是你非但宽恕他们,还愿意替他们死。我实在不如你,以后我再也不打仗了。”国王请他去喝酒还请他雕一座高大的阁楼,作为永远不打仗的纪念。傻子很认真的动手雕刻牌楼,非常的漂亮,走过牌楼的人总要指着说:“这是傻子的成绩。”
读过文章我觉的傻子只帮助有困难的人,但是别人就说他傻,我觉的他不傻,我们还要学习他这种帮助有困难的人的精神,而且他最终以他的善良感动了皇帝和所有人,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人。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历史总是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史记》作为司马迁呕心沥血之作,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记录了无数历史的兴衰荣辱,也影响着无数后人以史为鉴。
《史记》我着重读的是孔子世家,孔子世家讲述了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虽然在政治上没有实现自己的救世志向,但在教育事业上却震惊全国。孔子拥有极高的政治热情,胸怀天下,志存高远,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期追求恢复周礼,以此想回到那个平静的大同社会。他为了宣传自己的救世主张,不辞辛劳地在各国奔波游走,常常寄人篱下,但他在历经十四年困苦的磨难与挫折中仍保持着一颗原始初心。这也教导了我们不要在困难中倒下,即使前途茫茫,看不见方向,但是世界总有一条路适合自己,路就在脚下,阳光就在前方。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打破官学教育,在平民中培养有才学、有品德的学生,让他们被诸侯所任用,这些学生继承老师之志,为挽救衰世而不停奋斗,从而达到孔子自身的政治主张。这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将孔子的思想学说运用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这些教育思想对现代中国的教育思想仍发挥着启迪作用,其中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在现代社会也仍是礼仪的重要基础。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孔子所忧虑的这四个社会现象,不但古代有,现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出国旅游的人开始多起来,但是经济增长而道德骤降的惨剧比比皆是。在网络上有三则报导:第一则是在巴黎的圣母殿的门口用中文写着一行字——请勿大声喧哗。第二则是在美国珍珠港,垃圾桶上也是用中文写了一行字——请把垃圾丢在此。
第三则是在泰国皇宫的厕所里面,还是用中文写着一行字——便后请冲厕。为什么会单独将这些用中文写出来,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中国人品德素质有问题。那些能出国旅游的都是些农民吗?不是,这些都是留学生、在中国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有学识的人。但是看看这些人并没有将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的优秀礼仪与道德展现给外国人看,而是在外国洋相百出,却仍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这就是中国人不修德的悲惨后果,这也给中国教育界敲响了警钟。
孔子的教育思想为历朝历代所运用,至今仍作为我们的启蒙读物之首。他丰富多彩的一生也被记录在《史记》中,回看他。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历史总是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史记》作为司马迁呕心沥血之作,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记录了无数历史的兴衰荣辱,也影响着无数后人以史为鉴。
《史记》我着重读的是孔子世家,孔子世家讲述了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虽然在政治上没有实现自己的救世志向,但在教育事业上却震惊全国。孔子拥有极高的政治热情,胸怀天下,志存高远,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期追求恢复周礼,以此想回到那个平静的大同社会。他为了宣传自己的救世主张,不辞辛劳地在各国奔波游走,常常寄人篱下,但他在历经十四年困苦的磨难与挫折中仍保持着一颗原始初心。这也教导了我们不要在困难中倒下,即使前途茫茫,看不见方向,但是世界总有一条路适合自己,路就在脚下,阳光就在前方。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打破官学教育,在平民中培养有才学、有品德的学生,让他们被诸侯所任用,这些学生继承老师之志,为挽救衰世而不停奋斗,从而达到孔子自身的政治主张。这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将孔子的思想学说运用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这些教育思想对现代中国的教育思想仍发挥着启迪作用,其中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在现代社会也仍是礼仪的重要基础。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孔子所忧虑的这四个社会现象,不但古代有,现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出国旅游的人开始多起来,但是经济增长而道德骤降的惨剧比比皆是。在网络上有三则报导:第一则是在巴黎的圣母殿的门口用中文写着一行字——请勿大声喧哗。第二则是在美国珍珠港,垃圾桶上也是用中文写了一行字——请把垃圾丢在此。
第三则是在泰国皇宫的厕所里面,还是用中文写着一行字——便后请冲厕。为什么会单独将这些用中文写出来,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中国人品德素质有问题。那些能出国旅游的都是些农民吗?不是,这些都是留学生、在中国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有学识的人。但是看看这些人并没有将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的优秀礼仪与道德展现给外国人看,而是在外国洋相百出,却仍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这就是中国人不修德的悲惨后果,这也给中国教育界敲响了警钟。
孔子的教育思想为历朝历代所运用,至今仍作为我们的启蒙读物之首。他丰富多彩的一生也被记录在《史记》中,回看他的一生都在为救世奋斗,他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志向,但他忧国忧民的精神品质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形象,他也教导了我们做人可以平凡,但绝对不可以平庸。坚守是一种正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极其重要。
孔子的一生都在为救世奋斗,他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志向,但他忧国忧民的精神品质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形象,他也教导了我们做人可以平凡,但绝对不可以平庸。坚守是一种正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极其重要。
原来春秋时期有那么多小国,黄,许,英,六,蓼……居然有个国家就叫六国,好神奇。还有个英国被楚国灭掉了。
再次读到宋襄公召楚国成王会盟,果然出发点不同,看问题就不一样。楚国一直以自己是周王朝的老师之后而自居,因此觉得应该拥有王号。大概是封在楚地,太偏远了,虽然叫侯,其实跟流放也差不多。
宋襄公是个拎不清的,没摸准楚国的脉,就敢叫成王来会盟,人家不揍他才怪。
其实我一直认为楚国比秦国更有优势,千里之国,有纵深,有积累,进能攻,腿也能守。就算不挺进中原腹地,一直向南也有广阔的空间啊。
晋国最盛的时候配有六军,楚国大可以多搞几军,轮番骚扰郑、陈、蔡、魏、秦……秦国有肴关,楚国有长江呀。换一个方向,世界很广阔呢。
读书正行,读书正言,读书正心。
窗外大雨,窗口遮阳棚被雨点滴落的声音非常大,估计雨也是很大很大,外面下雨,屋内看书,继续读高中同学好兄弟送的《史记》之《周本纪第四》。周朝800年,司马迁妙笔生辉,写的荡气回肠、扣人心弦,叹服。当时,没有电脑,没有百度,也没有搜狗,都是手工查找资料典籍,得费多少时间才能够写出这一篇本纪啊。整本《史记》是在其父亲司马谈写了5年的基础上,又花了13年的时间基本写成的。总共130篇,用了18年时间,写一篇需要一个半月还多几天。确实不容易啊。又是在遭受宫刑极度屈辱的情况下,发奋著史,成就次千古绝唱,当之无愧: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离骚》也是在极度郁愤的情况下的叹息写就千古经典文坛绝响。
这可能就是当初的匠心独运,现在的工匠精神的更高层次的升华所现。
周后稷,生下来后其母本来想丢弃他,不过放在路上羊群绕着走,放在冰上有大鸟用翅膀保护,神奇,其母亲就抱回来继续养着,所以,取名叫弃。身世坎坷,志向远大,喜欢耕农种地之类的活动。周围人都学他,舜帝赞赏他,让他当了农师,功劳很大。晴耕雨读,刚好也有耕,用心做、实践、体验。
西伯拘而演周易,西伯文王被纣王拘禁时潜心推演《周易》将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八卦加梅花一字并不差。可以说这个是读书,身处困境不忘读书,晴耕雨读,读书,改变,从阅读开始,古来皆如此。
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
修意、修言、修文、修名、修德。
於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因而也才有刑罚的各种规定,才有攻伐的各种武器,才有征讨的各种准备,才有严厉谴责的命令,才有大告天下的文辞)。
上面这几条把国家搞得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凡文事者必有武备,所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利是天下之利,万物之所有,不可独占,不能与民争利,不能与部下与周围人争利。
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这句话就是百步穿杨成语来历吧。
刚才写了:西伯(周文王)在位大约五十年。他被囚禁在?里的时候,据说曾经增演《易》的八卦为六十四卦。当年卦就是占卜用的。
周公旦按照周武王的遗旨,测量建设洛阳城,最后营建成功,把九鼎安放在那里。说:“这里是天下的中心,四方进贡的路程都一样。”这句话可能就是问鼎中原的来历吧。不过后来的文物挖掘没有找到这所谓的鼎,无实物支持。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浒传读书笔记感悟900字汇编”,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来,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时代的小说家。能够说这本书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述了我国北宋末年,奸佞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概括了当时不一样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文中塑造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紧张精彩的事件。如:忠厚纯朴的林冲、疾恶如仇的吴淞、才思敏捷的吴用……武松报杀兄之仇,鲁智深反恶霸,林冲手凌辱……这些人,这些事,生动的演义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
《水浒传》中有四个人物的性格是十分典型的。
一是鲁智深。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场“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忙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立刻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十分细心、周到的。从那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一样的。种种性格结合,使他成为了全书中性格最完美的人物。由鲁智深想到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人需要帮忙。虽然不需要人们像鲁智深一样拼命,但是,生活往往连一些像给老年人让座、扶盲人过马路类似这样的小事都会有人不愿去做。因此,我觉得鲁智深助人为乐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是李逵。比起鲁智深,李逵明显地带有全书人物的通性,就是粗。而且粗得彻底,粗得完全。但也就是这个特点,使他富于反抗精神,敢打敢拼,而且不顾一切。这就是使我觉得李逵莽得十分可爱。还有李逵的爱母情深和义气精神,又令我好生敬佩。
三是林冲。林冲的性格与李逵有明显的不一样。林冲有明显的退让情绪。高衙内数次要霸占其妻,他也只是忍气让过。不是经过"风雪山神庙"一战,被迫上梁山,林冲也只会安安定定地在服役。因此,林冲就成了杯具色彩最浓人物。
最后便是全书主要人物的头领的宋江。梁山泊起义的潮起潮落,差不多都取决于宋江的决定。宋江本着对别人的忠诚,令其他人对他也十分敬佩,推举他为首领,这给他作出的"受招安"决定能够打下基础。但他却一心只为朝廷效命,不知朝廷对梁山泊英雄好汉的仇恨,致使梁山起义杯具收场。他的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导致了杯具的发生,也使宋江成为了仅次于朝廷奸人后最令人厌恶的人。
《水浒传》揭露了人民与统治阶级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展现出了贫苦农民被迫聚义梁山,拿起武器,进行战斗的动人情景,反映了封建社会农民起义的局限性和杯具性,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很多,使我联想到“平民暴动逐厉王”这个历史故事,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蕴藏在民众中间的那股巨大的力量。开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是水能托船,也能把船掀翻,只有对别人像对自己一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敬重你。
近期,我潜心拜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施耐庵著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写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描写了各个阶层人士在奸臣当道的背景下被逼上梁山,从聚义、壮大到招安而失败的过程。
《水浒传》一书淋一漓尽致地刻画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梁山好汉:宋江、吴用、李逵、鲁智深、林冲等。他们有的精明练达,有的粗豪憨直,大多都嫉恶如仇。一百零八个英雄有一百零八种性格,他们出生入死的故事,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武松是《水浒传》中最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好汉之一。书中形容他“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众所周知的“景阳冈打虎”说的就是:武松在一家名叫“三碗不过冈”的小酒家喝了十五碗酒后,在景阳冈上打杀了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为当地的百姓除了一大祸害,我们可想而知武松的力气有多大,人有多勇一猛!我觉得武松能打死老虎,以及后来的“斗杀西门庆”、帮施恩“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等种种义举,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强健的筋骨,有万夫难敌之威,才能“扬得声名满四方”!
我也很喜欢智多星吴用。吴用在《水浒传》中人称“赛诸葛”。他和晁盖等七个好汉在黄泥冈上扮成贩酒和贩枣的商人,骗了以青面兽杨志为首的押送生辰纲的官兵,让他们喝了下了蒙汉药的酒,药倒了官兵,劫走了生辰纲。还有他“使时迁盗甲”,“智赚玉麒麟”,“智取大名府”。他是《水浒传》中智慧的代表。
全书讲述了许多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如“智取生辰纲”、“拳打镇关西”、“风雪山神庙”、“三打祝家庄”等故事,都是耳熟能详、妇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段是“三打祝家庄”。好汉们一打、二打都攻不下祝家庄,于是他们总结失败的原因,调整作战计划,终于在第三次攻下祝家庄。“失败乃成功之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水浒传》这部书使我了解了一百零八位梁山英雄响当当的故事。虽然很多义士的结局很悲惨,但是他们的忠心和正义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忆往昔,读过的书不少,唯有那豪情万丈的《水浒传》,令我久久难忘,又是一个惬意的下午,轻抚有层薄尘的书面,手边的香茗冒着热气,令我不禁想起往昔读《水浒传》的点滴,轻品一口淡茶,轻启书页,好书需久读。
书中人物情节是那样的熟悉与陌生,少了一分表面的浮华,多了一分内心的思考。在我眼中,他们不仅仅武艺高强的英雄,更多了一分深沉与内心的表现,我亦非昨日,只见事之表象,未明事中真意,豪迈之情油然而生,正义在心中涌动。
初见林冲,总觉其过于怕事,虽有一身好武艺却未有男子气概,现在觉得并非其无男子之气,实其有观大局之心,有容人之度,大丈夫能屈能伸,岂料他人无容他之意,最终恍然大悟,奋起反抗,我觉得这才是真男人。
再说鲁智深,先觉他力大无穷三拳,便打死了郑关西,倒拔垂杨柳更是厉害无比。可现在看来他更有十分细腻的内心,不似一般莽汉,只有力,未见智。
最后说宋江,开始觉得他着实仗义疏财,求贤若渴,宽容大度,更有统领才能,可现在觉得他有些忠君思想过了头,最终断送了梁山好汉的大好前途,甚是可惜。
再读好书心中涌起千思万绪,汇聚成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折磨,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他们是一群好汉,替天行道,为兄弟两肋插刀;他们是有勇有谋的战士,攻城拔寨,所向披靡。他们就是梁山泊好汉。我利用暑假时间,阅读下载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感受了水泊英雄的传奇故事。
书中的好汉,都是被逼上梁山。究其原因,有的是一时的义气相助而犯法,因为金翠莲打抱不平,打死了郑屠从而亡命江湖;有的被小人陷害:为林冲的妻子而设计陷害林冲,让林冲带刀进了白虎堂,从此雪夜上梁山……一个个精彩的故事,终凑得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东征西战,后被招安,战辽国,捉王虎,败王庆,最后在征方腊时悲情结束,一百零八将只剩三十三人。这样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这本书中,宋江的待人谦和、仗义疏财、大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仗义疏财,使得他无人不晓,无人不敬,对他人的帮助使得自己在危难时刻一次次被帮助。这告诉我们乐于助人是重要的,对别人伸出热情的手,别人也会用热情的心来回报。擒得敌军将领时,总是亲自解开绳索,敌将也总会心怀感激而归顺,使得宋江帐中添得许多虎将。更可贵的是,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尽管朝廷奸臣当道,宋江等人迟迟不能升迁,帐中大将也滋生叛逆朝廷之心,可宋江仍然忠心不改,为自己的国家出心出力。我对宋江充满了敬意。
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李逵。他的路见不平一声吼,他的武艺高强,他的莽撞急躁,被施耐庵描绘的栩栩如生,也在我的心中如过电影般浮现出一个对宋江忠心耿耿的黑旋风。我喜欢李逵的勇敢、仗义、耿直:他曾为母报仇,怒杀四虎,还为宋江攻城拔寨。可我却不喜欢他的莽撞。他过于急躁,不问清楚是非就胡乱杀人,有时,只图一时之快,一人杀入城中,使得弟兄们为他牵肠挂肚。可见,胡乱的莽撞不能成大事,遇事需要三思而后行,否则会引来灾祸。
一本《水浒传》,让我沉浸在英雄好汉的世界中。他们同生共死,所向披靡。闭上眼睛,仔细回忆水泊好汉的故事,想起连环马,曾头市、征方腊几场战,好汉们也曾输过。可是他们没有放弃,没有投降,想尽破敌方法,最终大破连环马,活捉曾头市和方腊,取得最终的成功。这也给我们启示:当遇到挫折时,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要仔细分析,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一伙好汉,占山为寇,不忘忠义,在大聚义时走向巅峰,在招安后逐渐没落,走向低谷。人生也是这样,不可能永远辉煌。我们要学会在苦难中微笑,笑对人生,像水浒梁山英雄们一样伟岸、坚强。
大家一定都知道《水浒传》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梁山好汉卢俊义、宋江、吴用、燕青、林冲、武松、鲁智深、史进、晁盖、李逵、王英、石秀等一百单八将的故事。
有人说他们全都是坏人,我就不这么认为。比如说,武松打虎,他把老虎打死了,也为百姓的安全出了一份力呀!后来他怒打西门庆,才被迫上了水泊梁山。还有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开始逆来顺受,最后被迫上了梁山。
其实宋江他们也不是什么坏人,都是被迫上了水泊梁山的,他们可真是太英勇了,我非常佩服他们。
水浒传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小说!我希望同学们看了后,都会喜欢上那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学习他们的那种侠义精神。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一定要铲除奸人、贪官,为人民造福,创造一个祥和、安乐的世界。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名著之一,这个暑假爸爸买了一本带插图的,刚拿到这本书,厚厚一书就使我产生了畏惧的心理。爸爸说可以一边看书,一边看电视,这样更容易理解些。本书讲述了以宋江、李逵、林冲、鲁智深、武松、吴用等为主的108位英雄,因在各地受到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迫害,纷纷聚集在“梁山东省泊”。这时,宋朝面临着外国入侵和各种强盗作乱困境,采用了“招安”的方法,收编了梁山泊的人马。宋江领导梁山泊的兄弟,屡立奇功,但在消灭了南方作乱的方腊后,只剩下27位史弟,侥幸生还的英雄,也在奸臣的陷害下,一一丧生。
在《水浒传》中,我看到了以宋江领导的梁山泊108位农民好汉英勇斗争的画面,体现了好汉们男儿本色。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忠”“义”
“忠”是指对国家或者是人没有么私心,忠心耿耿。林冲的妻子为了不受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上吊自杀,这不就是对自己丈夫忠心的表现吗?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对自己的班集,学校忠心。集体活动一定要尽心尽力。不能故意破坏,有损忠心。
“义”字包含的内容就多了,有义气、正义等。《水浒传》中的108条好汉就是讲“义”的。他们为了兄弟而冲锋陷;看见那些欺负老百姓的,丧尽天良的家伙就抱打不平;遇到豪爽的英雄交义友,这些不正体现了“义”吗?“义”字虽然简单,但却要我们一生去书写才能实现它。那些整天交狐狗朋友的总是说:“哥们儿就得讲义气。”但真正的义气不是替朋友欺负别人,它或许体现在严肃的战场上,战士用一命保卫国家;或许体现平常的交易中;或许体现在一件上事中。
如果我们能像《水浒传》中的好汉那样,完全做到“忠”“义”二字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能从身边的小事开始做到忠心、正义,如果一个国家都是这样的人,哪么这个国家必会繁荣昌盛。
在奸臣当道、贪官横行的北宋,一百零八位好汉纷纷被逼上梁山,先后聚义。他们各有不同的历史背景。扯起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劫富济贫,走上反抗的道路。水浒英雄们的仗义、正直、忠诚的鲜活形象再一次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他们的英雄事迹激励着我们这一代青少年为努力实现复兴中华的梦而努力奋斗。
《水浒传》读书笔记与感想范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水浒传》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名著,也是一首歌颂英雄豪杰的赞歌。这部著作描写了108将,他们聚在一起全靠一个义字。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字,所以兄弟们才会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字,才成就了水泊梁山的庞大军队。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从这部鸿
《水浒传》一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古典章回体长篇小说。书的作者是施耐庵,施耐庵是元丰明初人,他曾于元明宗至顺二年中进士。当过官,但因与当权者不合,弃职还乡,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他写出了这样一本名著《水浒传》。
这本书记述了以牢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到手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面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慨到,这才是这正的英雄。书中施耐庵描绘了一个个特色鲜明的人物,如智多星:吴用,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浑,豹子头林冲等等,《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为兄弟,为朋友,为亲人,为祖国赴汤蹈火,两肋插力,他们那感于与统治阶级作斗争的精神,浑浑感动了我。全书透露出两个字,那就是忠义。
水浒中各路英雄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是吸引我的一大特点.水浒中,有一位是我颇为喜欢的人物,他并不像吴用那样机智,也不像林冲那样器宇轩昂,他有的是蛮力和鲁莽.他就是富有庄稼汉和无业游名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中是一说二骂三打的李逵.也许你会问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喜爱的呢?如果这样想,那么你就错了.他有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试问从古到今,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呢?相信屈指可数了吧!,
天杀星李逵,长相黝黑,粗鲁,又名铁牛。江湖人称“黑旋风”,排梁山英雄第二十二位。李逵另一大特点是头脑简单,但也以为这个特点,李逵不像别人那样整天满脑子都是算计别人的东西,李逵使用两把大斧,力大如牛,但险些被冒充他的李鬼所害,最后他亲手杀了李鬼,也写出了他疾恶如仇。在一段故事中,有一幕让我印象深刻,当李逵杀了李鬼正要走时,有着身返回,掏出了李鬼身上的银子拿走了。作者施耐庵将这个人物写得活灵活现,并没有一味描写他的优点,仍是面面俱到,十分真实,毕竟不可能十全十美。这也是我喜欢水浒的一大原因。
《水浒传》一个个忠义之士让我十分敬佩,我为他们的忠义,为他们的勇敢,为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而震撼。也许我不能像他们一样,但我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为国亲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自从我接到《水浒传》本书,我就沉迷在里面的好汉世界中,为了看完《水浒传》,我可谓是废寝忘食了,经过我半个月的努力,我终于看完《水浒传》了。实在是太精彩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我读《水浒传》的感想吧。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这就是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折不断的道理吧。我强烈希望大家可以去看看《水浒传》,这本书不但好看,还有很多的道理。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一
在这个暑假,一本书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城南旧事》车本书的一个旧字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这个书名中的旧不得不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童年时的多彩,这本书会让我终生难忘。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篇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寒假里,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小时候成长的点点滴滴,道尽了小孩子之间的纯真、当时社会的穷苦、人与人之间的离奇琐事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读了它之后,我才发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
故事讲述了: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疯女人秀贞的女儿 ,她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而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未卜。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后,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找爸爸,结果母女俩却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因为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巡警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英子心里非常难过,后来做这无意得知,她结交的这个朋友原来是个小偷﹗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其实,《城南旧事》里面的人物都很善良,不论是惠安馆的秀贞、努力供弟弟上学的小偷;还是命运悲惨的妞儿、忠诚可怜的宋妈;或是兰姨娘,坚强、令人尊敬的爸爸,他们都是好人。但遗憾的是,他们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离开了英子。林海音也曾说: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这些人物的离去,让英子伤心和惋惜,但他们都给英子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也让英子变得越来越 成熟,越来越坚强
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但是一定要以一种乐观开朗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只要有快乐和友谊,还有自己的坚韧意志,就能克服重重难关,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坚强,要用毅力去克服成长道路上的重重难关。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波浪就被打垮。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永不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里来的雨后的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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