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无人生还读后感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一抽一取几个有代表一性一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一爱一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一式,怕是胎里带并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一抽一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一精一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一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篇二:无人生还读后感
看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虽然已经高三了,但我还是无法放下书,还是想看书,没办法,几次提醒自己要好好学,就是改不了,言归正传:从一开始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小说一开头竟然同时进行了八个人的心理描写,这是我从未见到的,我对阿加莎的文字掌控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在整个小说中都曾经多次进行过很多人的心理描写,这对作家的能力是一个极大地考验,八个不同经历的人必然是八种不同的心理,你要把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捉摸透,都不尽相同,事实证明阿加莎经受住了这样的考验,她的文章完全折服了我。
说实话我,我完全被这个最伟大的女一性一侦探小说家骗了,我从一开始认为欧文先生不在岛上,后来知道他在岛上,后来认为他是十人中的一个,到后来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是这十人中的一个,但看到结尾才明白自己错了,法官竟然就是欧文先生,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法官一开始确实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但是他的年龄和他在整个一团一队中所成为的领导者角色都让人感觉这么一个老先生是杀人凶手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说实话如果你要我说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也不认同,但我认为这确实是在所有牵强的解释中最好的解释。
孤岛杀人案这类的故事是最难以写的,因为你可能写着写着就发现自己无法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所以也很少有作家尝试这种写作方法,阿加莎克里斯蒂确是开了孤岛杀人案的先河。一个女人,能有如此大胆的想象,如此缜密的思维确实让我自愧不如。
这九个人所犯下的八件案子确实都是法律惩办不了的,但话说回来其中的有些人真的该死吗?当然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但他还是杀了他们,这其实还是说明他更享受杀人的过程,而这个人是不是该杀却并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但他提到他对每个人的被杀顺序都是经过一精一心的准备的,死在前头的会受到少一点的心理上的折磨,这个说法非常有趣,而且再一次证明了人类心理暗示的强大,最后一位女家庭教师正是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下自一杀的,
其实我是蛮想学心理学了,不过听说心理学不好就业埃真的是这样吗?
篇三:无人生还读后感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一性一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 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一陽一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一捅一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一性一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一精一致的美人,是那种摸一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一性一,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一靡一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一性一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一性一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一爱一电一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一性一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篇四:无人生还读后感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一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一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一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篇五:无人生还读后感
引子
在推理小说的世界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是我们所不应忽略的作品。这本书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广大读者,都公认是作者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就小说本身而言,其中首创的封闭山庄童谣杀人的杀人模一式,以及《无人生还》问世后,后世的许许多多的作家写的向《无人生还》的致敬或挑战之作,又或是戏谑之作,都无不从某种角度上证明了《无人生还》一作在推理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位。笔者有幸得空连原作在内,阅读了这一系列的6部作品,又早闻由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写的同名剧本《无人生还》即将首次在沪上演,现在记下读书心得,算是在公演前对作品进行一番温习,也算是向诸位推荐一下这个作品吧。
一、《无人生还》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犯罪小说作家,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统辖他们的女王
贵州版《无人生还》封底语
《无人生还》讲述的是一件离奇的案件:十个身份不同的人,因为收到署名信件而一起来到了黑人岛上的别墅。在封闭的小岛上,谋杀伴随着流传于黑人岛上的童谣发生了。十个人陆续按照童谣中所描写的那样,以不同的方式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没有外人,一切都合乎逻辑,那么真凶究竟是谁?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部伟大的推理杰作。第一次读这样类型的作品,带给你的是震撼和不可思议。诞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这部作品,一方面保持了阿婆所特有的女一性一细腻的笔法,另一方面,不得不让人惊叹她卓越的构思布局能力。阅读这样的小说,面对这样的杀人动机,我们能体会到阿婆所认同价值观,但更重要的是享受其中本格推理所带来的妙味。
一口气通读完这个作品,我心中惟有赞叹不绝,如果说要我其中挑出稍许不满的地方的话,我想如果阿婆的另一个作品《帷幕》能和《无人生还》结合的话,让波洛成为黑人岛的主人,主宰这整个杀人事件,或许更佳。因为,我想不出,一个以塑造大侦探波洛而闻名于世,有着世界侦探小说女王之称的作家,却以这样的一部没有侦探出现的作品,成为其一生的最高杰作,这是一种荣幸,又或是其他呢。但是,时至今日,我们无法否认的是,《无人生还》已经超过了其本身的文字所能代表的意义,成为了阿加莎-克里斯蒂,乃至推理小说的代名词。
二、《双曲线杀人》
本书是西村京太郎大展才华的登峰造极之作,是他的作品中评价最高的一部
林白版《杀人双曲线》封底语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第一个赞扬花美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赞扬花美的人是庸才,第三个赞扬花美的人是蠢才。或许这句话适用于大多数的场合,但是在推理世界里是行不通的。正如我前文所说,自从《无人生还》诞生以后,后世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仿作。一些推理小说大师通过和《无人生还》中所运用的相类似的模一式(童谣杀人或封闭山庄的杀人模一式),来向阿婆的这个作品发起了挑战。在这些仿作之中,出现了不少构思巧妙,甚至比阿婆更甚一筹的作品。西村京太郎的《杀人双曲线》就是其中之一。
读推理小说,作为读者,欣赏作者的文笔是次要的,主要的则是跟随着作者的文字和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和故事中的侦探或刑警进行一番智力竞赛,看谁先发现真相。也因此,一般的推理小说家是不会在小说开头公布出他所描写的凶犯所使用的诡计的。但《杀人双曲线》却是一个例外。
小说的开头,作者西村京太郎就告诉了我们他在这个作品中所运用的是双胞胎诡计。故事以孪生兄弟抢劫商店为开端,伴随着在日本东北部的封闭雪山旅馆连续杀人案件,而逐渐走向高一潮。两个看似不相关联的刑事案件,犹如平面几何中的双曲线没有交点,在阅读的很大一段时间内让我摸不着头脑。直到小说的高一潮部分,真相逐渐被揭开,我才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本以为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事件,却因为双胞胎的关系,在某一点上达到了交汇。发生在封闭雪山旅馆的案件虽然没有童谣杀人,但是以保龄球瓶的消失来代替死者的个数,从一些细节的描写不难发现,作者所仿照的是《无人生还》的模一式。虽然是模仿,却因为双胞胎诡计的运用,而使这部作品在诡计运用方面较之《无人生还》,可谓青出于蓝。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在《杀人双曲线》中,和《无人生还》不同的是,封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事件,凶手所采取的不被怀疑的方法又是一种独特模一式,看完全书,不得不让人钦佩作者的构思巧妙。
总之,在向《无人生还》的挑战之作中,我首推这部作品。如果说读这本书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在读完后发现,很大程度上,当年李幼斌、于小慧主演的国产刑侦剧《情有千千劫》,在主要的情节构思方面,有抄袭《杀人双曲线》的嫌疑,当然核心的双胞胎诡计除外。所幸的是,这更显示出《杀人双曲线》在向《无人生还》挑战作品中,占有令人瞩目的地位。
三、《童谣的死亡预言》
不愧是行人最高杰作,诡计、气氛、文字水准均在馆系列之上,不过建议还是先读馆系列,不然会有`黄山归来不看岳的感觉
网友GFinger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使得剧一团一一群人迷失了方向,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带有梦幻色彩的雾越邸别墅。在这幢神秘的别墅中,一群人发现了许多和自己名字巧合的事物,而伴随着北原白秋的童谣《雨》的节奏,童谣杀人在这幢封闭的暴风雪别墅中发生了
打算有意阅读绫辻行人的《童谣的死亡预言》,完全是几位网友推荐的结果。由于小说开篇及中段的连续杀人事件发生,参照的是《无人生还》中封闭环境下的童谣杀人模一式,也因此,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用着《无人生还》的模一式去推断着小说的结局。但当我看到小说结尾,我只有讶然。和《无人生还》以及《杀人双曲线》相比,这部作品的诡计设计又是别具一格。看着被赋予侦探使命的剧一团一负责人一槍一中秋清在《从网中逃逸》一章中,向众人逐一说明所谓的四起连续杀人事件真相以及凶手在封闭环境下逃避嫌疑的方法时,我只有惊叹。而当最后真相的完全揭露,我只有讶然。读完这部小说,无论是凶犯的作案的动机还是小说情节设置,它让我颠覆了我之前所认为的固有的《无人生还》的模一式。我甚至一度认为在《童谣的死亡预言》问世之后,运用在封闭环境下的杀人模一式作为推理小说中的情节构思已经达到了极限,后世或许已经很难有人超过此作。虽然我很期待这样的作品出现。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这部小说的一些细节方面,诸如日本人所特有的审美观、有关日本文学史的介绍,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兴致盎然。尤其我觉得小说的收尾,模仿的是《桃花源记》结尾的模一式,更让我称道。主人公我在事件发生过后的某一天,重新按照当年的路径,打算再次寻找当年的雾越邸别墅时,没有结果,失落的心情,更增添了雾越邸别墅的神秘色彩,同时也反映了当年发生在雾越邸别墅的一连串的杀人事件的神秘一性一,联想到事件中合乎逻辑,一切人为的罪行以及那脱离现实的神秘力量时隐时现,更让人觉得一切是不可思议。以致让我在读完此作后难以忘怀。
四、《雪地杀机》
十个人登上孤岛…与世隔绝的环境…心怀鬼胎的各人
狼人杀就这么开始辽…
还是有童谣剧本的限定杀人顺序和方法…
一个个死人的时候气氛还是营造的很好的…
试图拉拢别人又不得不互相猜忌 一直萦绕的死亡恐慌…
虽然可能不够悬疑?至少明面上法官一直是试图掌控局面的那个人…
而且一直到最后法官的独白都没能解决很多悬而未解的问题…
纵然自白里写了自己如何杀人…但是除了交代把枪藏在哪儿了几乎没有细节…
… …
具体的操作没有 时间线也没有 但就神出鬼没谁都没撞见 一切都很顺利…
… …
我必须承认,尽管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必须承认自己也被这种天性所驱使,我想让别人知道,在谋杀这门艺术领域,我实属天赋异禀……
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厚道地笑了…
可能因为缺乏实感。你可以设想法官是个精神病人 脑补了一出好戏 就这样
我知道故事是虚构的 但正因为虚构才更要让人觉得真实不是么?
一个自诩正义的制裁有罪之人的天才变态杀人狂
却没有让人感受到精妙的罪犯的宿命感…
这让自白的结尾就显得很不够劲儿了
好多推理小说总会有那么一个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来审判着其他的坏蛋。他们化身正义,却手提屠刀,变相成为另一种杀手。想想那些法网之外的人替天行道,难道不是另外一种恐惧吗?就过程本身,十个小士兵,最先死去反而是最先解脱。所有人死亡的顺序,都是按照大家所犯的罪的轻重来安排,同样,他把自己也安排进去,他才是真正意义上是第十个死者,所以他同样明白自己所犯下的罪是最为沉重的。他用一场审判,甚至是一场一场的审判,彼此之间的审判,互相的猜测,不信任,恐惧,把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聚到一起,像是在完成一场特殊的仪式。他了解所有人的故事,知道所有的人的弱点,并且十分善于利用这些。随着故事推进,一个怀疑凶手出现,而紧接着他就会用死亡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凶手在文章的最后以一个艺术家的身份自居,我想如果杀人是合法的那么他确实做到了,这确实是一场完美的杀人游戏。如果没有全书最后的哪一章节,想必这会成为一桩永远无法解开的悬案。我也看了很多评论,看见大家说的一些bug1.法官红泥装死那个我觉得虽有点问题,但是依然有理可循,因为毕竟当时已经没有电了,法官为了能更好的掩饰过去提议的用蜡烛,最后死亡的时候身边才两根,大晚上狂风大作烛光摇曳,没有近身检查从而被瞒过是有可能的。另外就算被发现,他是可以改变后面计划的。2.所有犯罪过程并非事先百分百设计好,法官根据自己的设想和实际进展进行下一步行动,只不过他进行得比较顺利、或者说,也许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顺利,咱们最后看到的结果maybe是法官的方案B、C甚至是D!只是他把他的成功记录下来,而非有些人说的“怎么事情都按他想的发展”、“如果某某某没有按他所想的发展他就不能完成谋杀了”。事实是,如果没有按他所想发展,他会改用另一种方法完成计划的~当然,不可否认主角必须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机敏睿智,是个犯罪的艺术家!3.法官的信是在做完所有事情(除了自杀)以后记录的,而不是自己预先写下过程而按其实施的,所以说什么“如果被害者没怎么怎么样,就不能按照童谣完成谋杀”之类的话,从逻辑上就是错误的,理论上法官有自己大体的犯罪设计,但是绝没有预言某个人在某个时刻怎么样,只是在合适机会用童谣内的方式下手,靠着自己的超强大脑完成完美谋杀。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场十个“罪人”的“受罚”之旅…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总是有那么一截灰色地带去考验人性。 最后死去的不是凶手,但是凶手确实在最后死去。
沃格雷夫自小便充满正义感,长大后也如愿以偿从事了法官这一可以审判那些负罪者的职业。或许是由于命不久矣的原因吧,着迷的他竟然想要亲自来“审判”那些无法被法律追究责任的人,从而有了无人生还这样一个结局。就像许许多多的孤岛案件一样,作案者往往都是将所谓的理想放大为近乎扭曲的执念。
但回顾起来最令人回味的是最后的“心理实验”。就像布伦特说的那样
维拉作为十人里罪孽最为深重的那一个,所受到良心的审判也是最沉重的,尤其是在雨果发现之后。或许是为了所爱之人,又或许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管怎样,“杀人”之后会不断受到良心的谴责,而这种罪恶感会随着时间不断加强,最终在周围的人接连死亡之后,维拉也开始审视自己的罪行,选择了自杀。
在看到十角馆事件后的推荐才终于回想起来要看的书,算是孤岛事件的经典代表了吧,突然想再看一遍钟表馆了[嘿哈]
读《无人生还》有感1500字
书海拾贝
《无人生还》这本书,是我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买回来的,说实话在此之前我并不是阿加莎的书迷,也没有阅读过任何一本她的书,我知道她是在一个国内某推理小说的腰封上……
十个相互陌生、身份各异的人受邀前往德文郡海岸边一座孤岛上的豪宅。客人到齐后,主人却没有出现。 当晚,一个神秘的声音发出指控,分别说出每个人心中罪恶的秘密。接着,一位客人离奇死亡。暴风雨让小岛与世隔绝,《十个小士兵》——这首古老的童谣成了死亡咒语。如同歌谣中所预言的,客人一个接一个死去……杀人游戏结束后,竟无一人生还!
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设置了不少隐喻。一开篇,她就在悬念丛生的信件中加入了别墅主人U·N·0这个极富隐喻的署名。正如小说主角在质疑主人身份时所讨论的那样,U·N·0是个极富于基督教意味的名字,代表的是一个未知数,看似恶作剧的凶杀案在暗讽现实生活中无辜者受冤、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的同时,赋予了深刻的审判内涵。虽然如此,作者并不急于彰显小说的深刻社会意义,相反,她无限期地将故事延宕,从而让故事一波三折。如小说原本讲述的是法官的"正义谋杀"案,但是在展开主线之前,作者不断地让客人和仆人讲述十桩谋杀案,并且借符合布伦特性格特征的抗议与托辞"不存在什么辩护问题。我从来就是凭良心办事。我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将故事再度搁置。后来布伦特对韦拉供认和澄清女仆事件,以及凶手自述,合并成了合情合理的补充。于是在布伦特和凶手的补述中,小说原本单一的直陈方式被打破,案件也在录音控诉、直陈和补述中变得丰满,发人深省。又如罗杰斯太太、沃尔格雷夫、阿姆斯特朗的遇害,作者故意声东击西,制造死亡假象,将死亡延宕—让罗杰斯太太晕倒,被救醒,饮毒而亡;韦拉遇惊,众人前往营救,沃尔格雷夫死亡(金蝉脱壳);阿姆斯特朗失踪、尸体漂回海边。在这种延宕中,故事叙述的空间被无限打开,众客人的相互怀疑和内心恐惧一次又一次被深化和显露。
在小说的叙事视角上,克里斯蒂也进行了创造性的尝试。这部小说采用了全知视角和第三人称有限视角的双视角叙述。特别之处是,小说的第三人称有限视角是不停地切换的。小说的第一章就为这种手法奠定了基调。这一章分作八节,分别是八个主要人物的内心独白。八个人分别对被邀请到印第安岛去这一事件进行了分析和联想。本章中读者对于每个人物的背景和性格有了初步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读者开始进入不同人物的内心世界,分享人物对世界的不同体会。
随着故事的进展,视角的切换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形形色色的人格和价值观。在同一件事情上读者可以看到布伦特小姐的清高与固执、维拉的浪漫气息和恐惧、沃格雷夫的老于世故、隆巴德的玩世不恭、阿姆斯特朗的瞻前顾后以及罗杰斯对秩序近乎偏执的追求。这种视角的变换使得人物不再是平面的人性的样本,而是不同生活态度的代表。读者不禁会随着布伦特小姐思考道德的含义、随着维拉体会爱情的无私和自私的矛盾、随着沃格雷夫看透世人百态、随着隆巴德体味及时行乐的心情,跟阿姆斯特朗一样担心生活的种种陷阱或者欣赏罗杰斯身上体现的英国旧时代的余味。
由于缺少作为故事主线的侦探及其探案过程,这部小说可以自如地展现一般侦探小说所缺少的对人生的不同态度和感悟,使得读者可以站在相对客观的角度与书中人物的人生体悟发生共鸣。
《无人生还》还融合了犯罪小说之外的故事类型。如文中对不少人物,特别是布伦特小姐和维拉的心理活动有着大段描写,有些段落接近意识流小说的写法。小说结尾处沃格雷夫的自述也采用了心理小说的常见手法。这种心理小说的典型特征深化了小说对人性的揭示。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无人生还》中,十个互不相识的人来到士兵岛,本以为是命运女神的眷顾,却不想,所有人都命丧其中。在最后,每个人都被恐惧笼罩,慢慢返回了人类最初始的模样,只想要保护自己。
有时我会想,人真的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生物。他们的思想复杂得像个迷宫,不过也确实如此,人的大脑不就像个迷宫么。两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可以同处于同一个人身体里而不受排斥。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我们的法官先生。他那变态的癖好,喜欢杀死生命,难以置信,却又不无可能。同时,他的正义感告诉他:你不可以这么做。这两种神奇的情感若处在同一个人的体内,虽是水火不容,却又如此容易理解。当这两种特质同处一处时,一个特质总会压制另一个,当平衡出现失调,人就会变得不正常。让我们看看这位法官先生吧,他只是为了寻个乐子,便杀了九个人,甚至不惜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
然后是维拉小姐。我觉得,这位女士像一片恬静的湖水,平静无波,但却十分敏感,她把自己的秘密隐藏在她心湖的淤泥里,当别人触碰时,便会荡起一个巨大的涟漪。我在看书时,从不认为这位小姐是谋杀了那个可怜的,溺水身亡的孩子。她尽力了。尽管在最后,她稍微的做了一点戏,假装自己拼命往前游,可谁不会呢?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让这位小姐认为她没能把孩子救上来是一个巨大的过错。所以我觉得,维拉小姐其实是一个很可怜的人,她敏感的神经以及感性的情绪造成她最后的黑化,可她在救那个孩子时已经达到了她的极限,却造成别人的误解,最终导致法官先生,这一切的幕后操控者,写下了她悲剧的剧本。
合上此书,这两个人在我留下的印象最深。一个是留到最后的人,可还是上吊身亡;另一个则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在这十个人里,每一个人死去,大家的心理便阴暗一分,思想被恐惧左右。惶恐,紧张,陌生等等情绪包裹了他们。最后,我几乎看见,一群原始人在努力却徒劳地保护自己。每一个死亡,都让他们感到无力,似乎怎么努力也无法活下去。死神的利爪一个个把他们抓起来,无论怎么挣扎都是无用。我脑海里仿佛形成一幅图景:法官做好一幕剧,拿来许多个玩偶,操纵他们的情绪,再将它们一个一个杀死,细细品味玩偶们绝望的乐趣
《无人生还》大概是我看到过最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它环环相扣,当阿加莎克里斯蒂揭开最后一层面纱时,所有人都为这故事的真容所震惊,却又不得不十分佩服。
这是一本悬疑小说,不看到最后等作者解密,无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策划者。因为书中刻意描写了每个人的心理活动,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无辜的,这也是作者高明的地方。整本书情节精彩,环环相扣,看书的时候,连自己的呼吸都是小心谨慎的。
整本书讲了十个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人因为他们的过失死掉,但是他们却躲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同一天,因为受到邀请然后怀着各自的目的去一个他们从来没去过的小岛。关于小岛的传闻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这十个人一来到岛上就被一个留声机宣布了他们曾经的犯下的罪行,然后按照某种计划,一个一个被暗杀掉,过程对于当事者来说当然充满了恐惧,猜疑和挣扎。但是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制裁,他们还都是一一死掉了。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疑惑当然是“到底谁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同时为那十个人中大部分人犯下的罪行或惋惜,或气愤。他们这帮人就因为心中的私欲,践踏他人的生命,还利用自己的缜密心思或者社会地位逃脱法律的制裁,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他们每个人(除了那个策划者,这也是最后作者解密的时候才知道的),每个人都死有余辜。等他们都死完了,真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看完整本书,心得有二,一是人真是不要做恶,除非运气一直都很好,否则难免遇到更厉害的狠角色,就会遭报应。二是,希望可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做一个聪明又内心强大的人,既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伸张正义,打压坏人。
《无人生还》读后感1200字
表面上看:
马尔斯顿似乎只是偶然失手飘车撞死了两个小孩,但实则是明知故犯、不知悔改(不但不认为自己犯罪,反而将吊销一年驾照的责任推给死者,并在逃过法律惩罚后继续飙车)的社会危险分子;
罗杰斯夫妇似乎只是由于营救时间太短,无意造成主人的死亡,实则是凯觑主人遗产而有意拖延营救,最终成为害死主人的敲诈勒索者;
阿姆斯特朗似乎只是倒霉地撞上一个病入膏育的患者,最终没有成功施救,实则是酗酒失手、违背医德的玩忽职守者;
隆巴尔德出于自我保护,似乎别无选择,实则是贪生怕死,丧尽天良(带走剩下的全部食物,并理所当然认为非洲人死不足惜)的种族主义者和殖民者;
维拉似乎只是营救不力,最终没有救回西里尔,实则是为谋取私利(帮雨果争取遗产与其结婚)不择手段(诱使和放任西里尔淹死,并骗取孩子母亲的同情和信任)的卑鄙小人;
麦克阿瑟似乎只是安排失策,导致下属死于战场,实则是以权谋私(为了报复情敌)的滥用职权者;
布伦特为维护声誉,赶走了怀有身孕的女仆似乎合情合理,实则是以伦理道德标榜自身却毫无人性的假卫道士;
布洛尔似乎只是秉公办案,实则是名副其实(为了得到好处作假证害死兰道)的假君子;
莫里斯似乎只是逼于生存压力不得已而为之,实则是见利忘德(贩毒,诱惑少女吸毒,导致少女自杀)的无耻之徒。
这些罪恶之徒看似虚构之人物,其实不然。他们或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如传统腐朽礼制的捍卫者布伦特小姐就是上个世纪贵族社会虚假道德的产物;或是道德沦丧、自私自利的社会危险分子,为着金钱、私利、权欲,不惜破坏社会的正常运转。他们或以上压下,凌辱着地位卑微者,或以下欺上,算计着财富拥有者,又都侥幸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更深刻的是,在作品结尾处,作者借凶手的自述既揭开了案件的谜底,又塑造了具有双重性格的沃尔格雷夫形象。于是在凶手“我十几岁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的个性是个矛盾集合体“首先,我具有充满浪漫情调的幻想……除了浪漫的幻想,我还有其他与生俱来的性格特征。只要看见死亡或者亲手造成死亡,我肯定会像虐杀狂那样高兴……但是,我也同时具备与之矛盾的性格特征—强烈的正义感”的自述中,人们不难发现,这种看似戏剧化的凶手正是现实生活中强烈主张正义,却无法申张正义之人的极端代表。虽然最终他借谋杀实现绝对公平正义有待商榷,但是由他引发的“正义难以申张”问题却深入人心,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伦理与法律的融合统一。
总之,借人物塑造,阿加莎一方面揭示出人性贪婪、自私、罪恶的真实面貌,折射出受害者受冤、无处申诉的现实,完成了“文学反映生活”、“文学即人学”的文学使命;另一方面又表达着伦理与法律和谐发展的现实诉求,践行着“文学净化灵魂”的社会功用。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说,她的作品不仅是通俗的,又是严肃的,更是富于社会内涵的。
《无人生还》影评2000字:
今天看完了阿婆的《无人生还》,前段时间看完了BBC的电视剧版,怎么说呢。我可能中了BBC的毒。
故事围绕印第安一首带有恐怖气息的民谣开展,主线明确,气氛从一进入杀人环节开始就很紧张,可以说是十个各怀鬼胎的陌生人在面对死亡逼近的恐惧下,互相猜疑、盲目抱团的一个罪有应得的故事。
Ten little Indian boys went out to dine;
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
One choked his little self and thenthere were nine.
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Nine little Indian boys sat up very late;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
One overslept himself and thenthere were eight.
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Eight little Indian boys travelling in Devon;
八个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里去猎奇;
One said hed stay there andthen there were seven.
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
Seven little Indian boys chopping up sticks;
七个印地安小男孩,伐树砍枝不顺手;
One chopped himself in halvesand then there were six.
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Six little Indian boys playing with a hive;
六个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
A bumblebee stung one and thenthere were five.
飞来一蛰命呜呼,六个只剩五。
Five little Indian boys going in for law;
五个印地安小男孩,惹是生非打官司;
One got in Chancery and then therewere four.
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
Four little Indian boys going out to sea;
四个印地安小男孩,结伙出海遭大难;
A red herring swallowed one andthen there were three.
鱼吞一个血斑斑,四个只剩三。
Three little Indian boys walking in the Zoo;
三个印地安小男孩,动物园里遭祸殃;
A big bear hugged one and thenthere were two.
狗熊突然从天降,三个只剩两。
Two little Indian boys sitting in the sun;
两个印地安小男孩,太阳底下长叹息;
One got frizzled up and thenthere was one.
晒死烤死悲戚戚,两个只剩一。
One little Indian boy left all alone;
一个印地安小男孩,归去来兮只一人;
He went and hanged himself and thenthere were none.
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相比于阿婆的描述,在先看了BBC版的电视剧版本后,带着知道所有剧情的情况下看这本书,总觉得文字带来的恐惧感、紧迫感和故事的连贯性、细节的真实性远不足电视剧。
说一个细节。电视剧版本里,作为最后领盒饭的原士兵隆巴德和原女教师维拉在仅剩下四个人的时候产生了感情,这时书本里没有的。
可能是出于年轻,也可能是出于恐惧情形下本能的反应,但是这一点在被恐惧笼罩的剧情下,在持续黑压压的狂风暴雨的别墅里,显得特别出彩和真实。而当维拉抢过隆巴德的手枪并打死他的时候,这个女人的阴险和绝情又显露无疑,不难理解,读书笔记在她做女教师的时候为了爱人雨果害死小男孩——看起来像是一个爱情至上的纯情女孩,其实却是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代价的女魔头。当然,电视剧版本在开头还有细节的铺垫——在乘坐火车赶往小岛的时候,隆巴德一直偷偷窥视维拉的小腿引起维拉的反感,但在小岛中相识后对维拉道歉。
电视剧版本的色彩感非常的强烈,尤其是维拉在当教师时候的那一段,整个画面温暖、青春洋溢——红的艳丽,黄的明亮,角色的装扮也非常的年轻美丽。而在士兵岛的别墅上,暴风雨的黑夜,飘逸的窗帘,昏暗的灯光,看不清的走道,甚至是一口那口大锣,每个细节都在表达着“恐惧”。
BBC版本的更注重描述了整个故事过程中,每个角色性格的演绎,和在大家抱团猜疑中细节的展现,阿婆的描述更注重故事主线,专注于一个杀人故事,但电视剧版本却极大的丰富了剧情。个人认为,看完书本再看电视剧,会觉得有惊喜,但是看完电视剧再看书本,就变得平淡无奇了。
BBC硬广没错了。尤其是饰演隆巴德的演员爱尔兰演员艾丹·特纳真的太帅了!当然, 十个都是老戏骨。作者:大红棉袄绿裤头
《无人生还》读后感700字
全书10.1万字,耗时2.8小时,阅读时速3.6万字。
一部揭示人性的悬疑小说,于1939年出版,迄今已近80年,依然受市场追捧。
本书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英国推理小说女作家,一生创作了80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19部剧本,以及6部以玛丽·维斯特麦考特的笔名出版的小说。著作数量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在悬疑推理的基础上,本书阐述了以下两点。
第一,道德这层盔甲可以让你理直气壮的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幕后黑手的法官瓦格雷夫披着道德正义的外衣,买通评委会成员处死嫌疑犯,更是谋杀了小岛上9个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人。这么多年的法官经验,怎么会不知道法律准则是“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
小岛成员中,麦克阿瑟将军发现副将与妻子私通,将副将送去自己设计好的陷阱赴死;隆巴德抛弃伙伴,一个人拿走食物逃生;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都为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组织好了说服自己的一套说辞,披上了道德外衣,不受道德谴责,更逃避了法律制裁。
第二,只有偏执狂,固然能在一个领域成就王者段位,也易滑入罪恶深渊。
说的就是法官瓦格雷夫,在谋杀领域的追求,达到艺术家的水准。
“相信相信的力量”,由于瓦格雷夫对正义的执念,不择手段的追求。也正是因为偏执,滑入了罪恶且狭窄的深渊。设计出无人能解的谋杀悬案,并为自己的正义感洋洋得意。
最后,分享一段杀手兼法官瓦格雷夫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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