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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裹尸读后感

【优选】青衣读后感汇集五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选】青衣读后感汇集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青衣读后感【篇一】

内容简介:本书包括毕飞宇的四部中篇《青衣》《楚水》《叙事》《雨天的棉花糖》。《青衣》是毕飞宇创作道路上最具转折意义的作品。

青衣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青衣》代表了毕飞宇艺术能力的全面成熟。不知为什么,读《青衣》时我想到了80年代谌容的中篇小说《人到中年》,不禁感叹今日小说家对前辈作家的单一社会意义主题超越得竟然如此干脆利落,同样的心身交瘁,重任在肩,而内心澄澈“奉献”精神的典型陆文婷的牺牲与不甘落伍的“个人主义”者筱燕秋的疯狂,两者间的反差竟然如此巨大,这证明,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小说艺术意义上的中国文学进化、飞跃中的新老交替已是惊心动魄的事实;新一代作家走向前台,以丰富的人性、心理的探照和不露雕痕的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取代前一辈作家相对单向度的社会思考和相对粗疏生硬的叙事手法,已成不可抵挡的势头。

青衣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青衣》的魅力首先来自于它的主人公筱燕秋。毕飞宇是一个特别善于把握和发掘人性与人心中最柔弱、最敏感的那部分内容的作家。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感、心绪与人性的细节经由他的细腻而传神的描写往往会化为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泛悲剧的”伤感艺术氛围叩击你的心怀、触碰你的神经,让你心有千千结……其次,《青衣》的魅力还来自于小说艺术上的成熟。毕飞宇是一个对现代小说的叙述技术非常熟稔的作家,但在他的小说中那种“外显”的突兀的“技术”痕迹总是非常少见的。他总是采用一种举重若轻、从容不迫的叙述方式去展开故事情节、刻划人物性格。

青衣读后感【篇二】

大雪中,一位女子拖着病痛的身躯,身着青衣带着难以参透的笑容,舞着……

她是筱艳秋,一个令人敬佩,却又令人发指的女子。二十年前,她有着天真女孩的心境,随着师父苦练、毫不怠慢;二十年后,这个女人取代了她的师傅,穿着青衣,孤傲地、悲伤地笑着,舞出那绝代的青衣……

“一旦着青衣,回首难忆去”这说的便是筱艳秋吧。是的,二十年前的她,第一次穿上青衣,在人们面前舞处无人能比的青衣时,便注定她再也无法脱下娇躯上这件华美的舞衣,也注定她再也回不到从前天真的时光与心境了。她将刚烧好的开水泼到教导她多年的师傅脸上,就是因为那一泼使她取代了师傅的地位。从此,新一代青衣——筱艳秋诞生了。

二十年,多么漫长的岁月啊,它改变了很多事,也改变了筱艳秋。脂粉掩饰了她因岁月而显得苍老的容貌。可是,骨子里的不甘,使她想找回年轻的感觉。而面对徒弟春来,她心有妒火,妒恨春来为什么比自己年轻,妒恨上天为什么使自己这么快就老去!于是,她占有了春来,想把这具年轻的身躯牢牢地锁住,想让年轻多在心中停留一会儿。

我原以为她是目中无人、霸道的,但春来提出他要改行是,筱艳秋却把自己占有多年的A挡让了出来,并对春来说:“出一个青衣多不容易啊!老天是要报应的!”我错了,原来我误解了她这么久。她之所以取代师傅,占着A挡不放,是为了使她所爱的青衣更完美。

可是,最后一场公演,筱艳秋错过了,剧场外飘着雪,她身着那件单薄的青衣,在漫天大雪中起舞,一舞倾城,只惜无人有此荣幸。她不顾因流产所留下的鲜血重重地砸在雪地上,也不顾扬起的衣袖上沉重的坠饰击在身上的疼痛,只是尽情地舞着。灯下,那位青衣显得格外凄美,原本素色的衣裙上多了一点朱红。筱艳秋不再是筱艳秋了,此刻的她已成了她扮演多年的青衣,不是戏中的那位女子,而是真正的青衣。

那位女子,静静地换上青衣,从书中走出,走进我的心里。

青衣读后感【篇三】

不知为何自己选读《青衣》这本书,故事里面的人怎会荒唐到如此执着?或许正是某种机缘巧合,每当想起青衣里的燕秋,就仿佛给单薄地自己披上了一件心衣。

很多年前,小说《青衣》改编的电视剧曾因徐帆、潘红、傅彪这些当红戏骨的加盟出演而风靡一时。倒不是因为这部电视剧,而是《演员的诞生》这部综艺,两季都选择了其中的片段来改编。一身青衣扮相,起范儿,唱腔,眼神之间是戏,比起其他片段很是让我印象深刻。

有些书写会让人在文字里游走,有些书写会让人在故事里沉沦,而毕飞宇让你两者兼得。《青衣》一书被普遍视为毕飞宇创作道路上最具转折意义的作品,其故事简单,却蕴意深刻、触人心弦。主人公是一位富有才华的京剧演员筱燕秋,二十年前,十九岁的筱燕秋在《奔月》中饰演“嫦娥”角色而一举成名,她对艺术有一种执着的追求,以此幻想真正的嫦娥就是自己。由于人性的纷杂,名利心的膨胀,燕秋想独霸“嫦娥”一角。后因老师李雪芬扮演这一角色,她竟气愤到用开水浇向李雪芬的脸上,从此筱燕秋再没登台,被调到戏校任教。

二十年来,无论周围环境和个人境遇如何变迁,筱燕秋都始终心怀重返舞台的梦想,把“嫦娥”视为自己的全部与人生价值的崇高追求。后来,烟厂老板怀旧,出资重拍《奔月》,燕秋为了达到目的,折磨自己发疯般的减肥,以至于在排练中出现“刺花儿”,不惜委身投资老板,甚至为了挽留徒弟春来又违心的允诺让春来当A档,自己当B档;而后她又像嫉妒师傅一样,将嫉妒之心转移到年轻漂亮的徒弟身上,到了临演的时候,她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反而连演四场不肯罢休,还想抢演第五场,最终没能如愿。在观众对春来的一片叫好声中,筱燕秋在门口边舞边唱,几近陷入疯狂,她的精神彻底崩溃。

剧场外飘着雪,她身着那件单薄的青衣,在漫天大雪中起舞,一舞倾城,只惜无人有此荣幸。她不顾因流产所留下的鲜血重重地砸在雪地上,也不顾扬起的衣袖上沉重的坠饰击在身上的疼痛,只是尽情地舞着。灯下,那位青衣显得格外凄美,原本素色的衣裙上多了一点朱红。筱艳秋不再是筱艳秋了,此时的她已成了她扮演多年的青衣,不是戏中的那位女子,而是真正的青衣。

当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可作为一个女人又能如何摆脱这心上的枷锁?那股苍凉,那番寂寞总会把我从彩色的想象拉回现实,纵有千言万语却欲说还休,独自沉默——被那一句“黄连投进苦胆胎,命中就有两根青衣的水袖”感动着。

网上有人评价说:筱燕秋的悲剧就在于她对艺术的执着追求是崇高的,但在这一过程中她的人性、贪婪、虚荣和妒忌等弱点得到不应有的放纵和滋养。但在我看来,“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又怎敢妄加判断她是悲是苦?《海子诗集》里有这样一句话:“要有最朴素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遥马亡。”追求理想的人是幸福的,看客又岂能了解局中人的苦与乐。

人这一生总会遇到复杂的处境,内心时常充满矛盾与焦虑,可正因为苦苦寻而不得的梦想,才变得熠熠生辉、意义非凡。燕秋是一个为梦甘死的烈女,一个为艺术抛弃生死的单纯地女人;却不知在世俗中,偏执、任性、纠缠便是引入她一步步走进陷阱的源头,往往伤害了别人也深深地害了自己。

《青衣》第四章节有这样一段:“女人说到底不是长成的,不是岁月的结果,不是婚姻、生育、哺乳的生理阶段。女人就是女人。她学不来也赶不走。青衣是接近于虚无的女人。或者说,青衣是女人中的女人,是女人的极致境界。青衣还是女人的试金石,是女人,即使你站在戏台上,在唱,在运眼,在运手,所谓的'表演'、'做戏'也不过是日常生活里的基本动态,让你觉得生活就是如此这般的;不是女人,哪怕你坐在自家的沙发上,床头上,你都是一个拙劣的戏子,你都在'演',演也演不像,越演越不像人。”

其实,表演就和生活一样,它应该贴切现实而不是一味追求艺术的完美,我们说到底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更应该回归到自己的本心,而不是时刻沉浸在物质的名与利,知道自己想要的、遵从自己的内心,便是满足。

筱燕秋默默地化好了妆,身穿薄薄的戏装走出了戏场,她站在路灯下面对自己说:“我要唱,我不能不唱,我要唱给天,唱给地,唱给我心中的观众。”

我仿佛从燕秋的微笑中看到了她的释怀,看到了她的执著与期盼。生活中充满了失望和希望,失望在先,希望在后,有希望就不是悲,这正是《青衣》所表达给读者的意义。(张雨思)

青衣读后感【篇四】

我是从《平原》开始喜欢毕飞宇的,写人的异化,关键是他的叙述方式打动了我。接着看《推拿》,一个一个故事的写,但也仅止于故事。接着看《青衣》,四个中篇,我认为毕飞宇的中篇写的比长篇好,中篇可能是长篇的积累和训练,但确实比长篇好。我觉得一个作家,最先做的,是寻找自己的叙事方式,《青衣》也好,《楚水》也好,《叙事》《雨天的棉花糖》也好,都在叙事,都是毕飞宇自己的方式,这是基础的;其次是故事结构,毕飞宇的中篇开始有故事结构上的把玩了,《推拿》的结构其实很简单,一个一个的讲,《平原》也没有什么特别,但《楚水》,特别是《叙事》,在结构上就有些探索了,我认为《叙事》是作家在叙事结构上的一次有意识的实验或者训练,关于“我奶奶”的故事,莫言也写过,毕飞宇这个穿梭时空,结构上的实验带来了阅读的新鲜感和刺激,三代人的际遇转换把时空玩弄的滴溜溜的,似乎有那么一点万物虚空的意思了。这就牵扯到我讲的第三个境界了,我不止一次的讲过,伟大的作家都在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在这里,毕飞宇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点自觉。到了《平原》,写人的异化,就又迈出了一步。但总之毕作家这方面还在进步中,还没有跨入伟大作家的行列。

《青衣》:说毕飞宇是写女性心理最好的作家,在《青衣》中体现鲜明。写女性心理,又集中体现在写女性性心理上。筱燕秋重新出山掩饰不住的放荡,与“老板”发生关系时的矛盾与绝然,是女性心理入骨的刻画。面对老师李雪芬时突然泼出的一杯开水,和面对学生春来时的纠结,面对失去舞台的不舍和绝望,被毕飞宇通通写的入骨三分。爱戏如命的青衣,只留下凄绝二字。

《楚水》:关于战乱,关于青楼,关于青春爱恋。这一部与《叙事》同是讲述与日本人有关的故事,但《叙事》在结构上更多姿多彩一些。

《雨天的棉花糖》: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毕飞宇似乎不满足于写女性,但写战争中的男性,还是把他写成了女性。作家拗不过自己的偏好。

青衣读后感【篇五】

说到底成长是需要机遇的,成长的进度只靠光阴有时候反而难以弥补。

权力就这样,你只要把它握在手上,捏出汗来,权力会长出五根手指,一用劲就是一只拳头。

一个人如果开始了节外生枝,大方向首先就不对头,说明她已经不行了,泄气了,

权力就是在别人听话的时候产生的,又通过要求别人听话而显示出来。

玉米的胸中凭空涌起万般眷恋,结结实实的,却又空无一物,很韧,很折磨人。

心冷一次岁数自然要长一次。人就是以这种方式一次又一次地长大的,心同样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死掉的。这和年月反而没有什么关系了。

人就是这样,都是在某一个孤独的刹那突然发现并认清了自己的。筱

在命运出现转机的时候,女人们习惯于以减肥开启她们的崭新人生。

幸运的夫妻最急着要做的事情就是命令孩子上床。

筱燕秋不是一块玻璃,而是一块冰。只是一冰块。此时此刻,她可以在冰天雪地之中纹丝不动,然而,最承受不得的恰恰是温暖。即使是巴掌里的那么一丁点余温也足以使她全线崩溃、彻底消融。

在某种时候,女人为谁而哭,她就为谁而生。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对的。炳璋不想革命,就想办事。办事还真的是请客吃饭。

男人喜欢和男人斗,女人呢,一生要做的事情就是和自己作斗争。

女人说到底不是长成的,不是岁月的结果,不是婚姻、生育、哺乳的生理阶段。女人就是女人。她学不来也赶不走。

女人说到底不是长成的,不是岁月的结果,不是婚姻、生育、哺乳的生理阶段。女人就是女人。她学不来也赶不走。青衣是接近于虚无的女人,或者说,青衣是女人中的女人,是女人的极致境界。

亮相有它的逻辑性,有它的美。亮相最大的难点就是它的分寸,艺术说到底都是一种恰如其分的分寸。

当一个人看出了事态的严重性的时候,事态往往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认知程度。

人是自己的敌人,人一心不想做人,人一心就想成仙。人是人的原因,人却不是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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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简爱读后感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选】简爱读后感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简爱读后感【篇一】

《乱世佳人》、《嘉丽妹妹》、《傲慢与偏见》……单听名字就让人想起八九十年代的黑白电影,随着留声讲述着爱情。多年后,趁着暑期带学生去英国文化交流,顺手在行李箱里塞了一本《简·爱》,在英国一个寄宿学校里,没有家务的负担,没有娃的叨扰,重新打开了这片世界。

本书带领我们走进平凡主人公的世界,通过描述简?爱三十年间曲折的人生经历和艰难爱情,让我们领略快乐与悲伤的意义,经历曲折与感动,思考爱情与人生。而我多年后在英国重读这本书时感受最深的却是“景”。

这部“简单的爱”诞生在英国的乡村,不是工业化的大城市,所以讲述的故事也带有乡村的风格。

不管是里德太太的别墅,桑菲尔德那样的大宅,还是圣约翰的房子,都十分宽敞,但朴实、自然,毫不修饰、含蓄。

在英国的十来天中,闲来无事,我会和同伴一路从凯利山逛到附近的小镇上,沿途在绿草浓密覆盖的小山坡上,伫立着一幢幢别墅,最高的不会超过四五层的样子,一般只有三层,用石头、砖块砌成,一栋挨着一栋。屋上的每层都开放着窗户,窗户后的窗帘也很好地扎拢,十分清爽。窗户样式和我们国内有所不同,是上下层的,把下面的窗户往上推,窗户就打开了,我和同伴还猜想是不是英国多雨,这样设计可以在下雨时,减少雨丝飘进屋内。墙面上永远是潮潮的,爬着淡绿色的爬山虎,就这样攀着,汲取凉丝丝的水分,隐隐约约能看到绿色的覆盖之后规则的青色石砖。墙角是宝石绿的青苔,黏糊糊的,一团团地簇拥着,这片绿色像是天然的墙纸,把小屋装扮得很漂亮。每一户人家会在门上挂一块大小恰到好处的木牌,用花体刻着主人的名字,别墅背后再用篱笆围成一小片庄园,种了花花草草。

英国的乡村总体来说,给人的印象更多的还是田园、山庄。牧场、麦田、成群牛羊,恬静,安然,总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英国人在午后定时享用的下午茶——鱼和薯条,香浓的、带着奶腥味的茶。

英国小说少不了“夸奖”他们独有的景光。如《傲慢与偏见》《艾玛》《曼si菲尔德庄园》中它们的存在。不仅是亮点所在,也成为烘托气氛的得力“武器”。夏洛蒂的妹妹艾米莉在创作她的《呼啸山庄》时也拌入了对于风景的刻画。

《格列佛游记》同样是众所周知的英国小说,里面对于新奇的事物的描写详尽又引人注目,深深激发了我们大脑的想象引擎。整本书是作者对于其他的世界的想象,但事实上,里面写的一切啊,定是来自作者生活的地方,英国的美丽富饶足以让作者将那种呼唤表达出来。

《简·爱》作者夏洛蒂用了很多的笔墨来描写景,仿佛是有意在衬托出优雅安静的气氛,和不经意间混杂入的诡异气息。将这种手法运用到了极致。

在如此美的地方,简·爱与罗伯斯特的爱情悄然诞生,就如一株在墙角默默开放的蔷薇。

简爱读后感【篇二】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3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简爱读后感【篇三】

这部作品没有华丽的外衣、没有浮躁的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的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角简爱的是交易记叙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了摧毁的孤儿。如何在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的生活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还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毅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的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老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的面对自己和他。

两个主角历经艰辛,蹒跚的走在为他们胡乱画的一条路上。虽然坎坷,却愈显温馨烂漫,他们思想独立却又交集。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总听从了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是他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到相爱。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他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能调动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随着那声呼唤,我的感情带着泪珠从脸颊滚落。寂静的夜我的心在为他们跳动,这就是生命最强硬的感召力。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那里他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名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里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的方向,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乞讨让简人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他心生活得有一个开始在玛利,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是她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

他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写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

简爱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在读一本世界名著《简·爱》,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用尽毕生精力撰写而成,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禁感叹:这需要多少的`毅力和时间来铸造啊?!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因为是一个孤儿,所以被人瞧不起,受尽百般欺凌。后来简·爱被她那可恶的舅母送进了恶名昭彰的慈善学校,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追求独立的生活,她通过应聘,在桑菲尔德府任家庭教师。由于志趣相同,简·爱和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真诚相爱,历经磨难,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走在了一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深受感动,夏洛蒂·勃朗特是用怎样的经历和毅力来完成这样的壮举啊!想想都让人不可思议!我现在深刻地体会到,夏洛蒂勃朗特其实就是她所写的“简爱”这个角色,她是在通过小说来表现她的无奈和无助,她倔强的性格和不屈的毅力,在小说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一件往事: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当时才8岁。

我看见别的小朋友都和爸爸妈妈开开心心地出去玩,我十分羡慕,就吵着闹着要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爸爸妈妈此时正在做着美梦,却被我这个捣蛋鬼搅黄了,爸爸妈妈不免有些生气,但还是带着睡意异口同声地说:“鹭鹭,干嘛,我们这儿正睡觉呢,到别的地方玩啊,乖!”爸妈把话说完又想倒头睡去,我不甘心又再一次拉住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鹭鹭想出去玩!”

爸爸妈妈禁不住我的纯纯童语,终于带我去了游乐场。进了游乐场,我东跑跑西跑跑,高兴的都要昏过去了!可是不一会烦恼又来了:这些游戏看着好恐怖,我不太敢去玩。还是爸妈了解我,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故意激我:“这些游戏都有点惊悚,不过我们家鹭鹭是绝对不会怕的。对吧,鹭鹭?”我为难地说:“当然当然……”我艰难地朝着“恐怖座椅”走去,一步一个锥心的疼痛(其实没那么夸张),从小,我连一只小鸡都怕,更何况是这个电子产品!我故作镇定的坐上了“恐怖座椅”。机器已经启动,座椅将我狠狠地“甩”向了天空。我再也忍不住了,不禁失声大叫:“啊!”……机器终于停止了,我慌忙下了座椅,找到爸爸妈妈就立刻冲向他们,抱着他们大哭了起来。爸妈看我哭得那么“凄惨”,都不忍心起来,劝道:“其实爸爸妈妈是想让你明白:不经历些风霜,难成大器啊!”当时我还不能明白话中的深奥道理,直到现在我读了《简爱》,我终于明白了!

如果你读过《简爱》,就会了解我现在的心情。快去买一本看看吧!

简爱读后感【篇五】

重温《简爱》,每个人都将学会爱自己,活出自己的精彩和未来。

不服输,才能冲破苦难的牢笼。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舅舅收养。

不幸的是,疼爱她的舅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在弥留之际,他要求自己的妻子要好好对待简爱,继续抚养年幼的她,把她视为己出。

舅妈里德太太冷漠自私,勉强答应丈夫。其实她嫌弃这个外来的孩子,于是违心地遵守着诺言。

在这个寄人篱下的环境,简爱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厌恶,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

她的表哥约翰冷酷无情,专横残暴,被里德太太溺爱,疏于管教。他常常打骂简爱,而舅妈就当没看见。

没有人可以依靠的经历,锻炼了简爱不服输的性格和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生来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但她不想被命运掌控。

历经几年的磨难,简爱渐渐长大,在这所孤儿院做了两年教师后,她毅然选择离开,去寻求新的开始。

易卜生曾说过,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是孤独地只靠自己站着的人。

一个人不服输,越过心中的山,才能迈过人生的坎。

「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七)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青衣裹尸》读后感100字


荒废了工作学习,紧赶慢赶一个多星期看完了《青衣裹尸》。其实就是写一个乡村郎中的儿子,一个叫寒生的正直憨厚的农村小伙的一系列奇遇和因之而起的种种磨难。神奇的中国医术;神秘的风水学;诡异的祝由术;恶心的截尸教;邪恶的缅甸降头师各种鬼怪迷离,可说是集武侠、玄幻、网络小说之大成,人物性格、故事情节、背景的种种安排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博闻及想像力,太能掰了!只是不知是后面的章节看的太快还是作者确实考虑的不周到,总觉得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意思,结局也有些差强人意,写玄幻的那么顾虑现实作什么泥。不过总的来说还是部值得一看的小说,就是他丫太太长了,看着急死了。

曾经想写篇盗墓小说,写一半丢那儿了,看看这个,我觉得我该慎重考虑,笔法差太多了!写出来定是篇外传版的,嘿嘿。嗯。。再想想吧。

这个读后感这么长行不行?

【优选】《群山回唱》读后感五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优选】《群山回唱》读后感五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一】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与《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中所描绘的战争悲剧不同,《群山回唱》试图阐述的是背井离乡的移民者的心理缺失。他笔下刻画的人物再不是与命运抗争的普通百姓,而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着战争给深处国家之外的子民带来的另一层面的苦难。移民作家的精神迷茫与困顿往往源自双重文化的抉择,无论是在故乡还是移民国,他们都找不到自己的归宿。《群山回唱》中的主角大多是逃离故乡的阿富汗人,他们一方面努力融入异国生活,一方面又不得不在怅然间寻求自己的定位。作为移民者的他们被传统的美国人当做认识阿富汗的窗口,但阿富汗对于他们却恰恰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无论是瓦赫达提太太的全盘否定,还是阿卜杜拉的畏缩退守,阿富汗成为每个人都不能逾越的心灵枷锁,彷徨毋庸置疑地在每一代阿富汗移民者心中烫下了烙痕。

《群山回唱》中胡塞尼的乡愁再也不是一遍遍地白描童年的回忆和复刻成长中的失去,取而代之的是延展移民者们内心深处真正的漂泊苦楚。这是移民作家们普遍难以超越的窠臼,是流落异国所带来的切肤之痛。在早年的作品中胡塞尼一直回避着这种漂泊不安的宿命,他避之转去写童年、友谊和战争,试图借此为自己的乡愁寻找得以安身立命的沃土,寄托他那无处安放的回忆。胡塞尼之前的作品,一直试图还原阿富汗人民真实的日常生活,但那对作者来说却如同重掀旧创,每次的刺痛都可以让他哽咽让他窒息。对于移民作家的写作,哈金曾提出过一个耐人寻味的观点,即“家(祖国)意味着到达,而不是回归。” 借由《群山回唱》,作家不用沉溺于记忆,他与现实之间达成了和解,完成了真正对自我的剖析,也因此这部新作,少了前作动人心魄的人性关怀,却多了几分移民者的彷徨不安,是卡勒德·胡塞尼更成熟作品的阐述。

更值得一提的是,《群山回唱》在塑造的几位异国漂泊者中,还将视线拉回,塑造了一个官家子弟的角色。这可以被看作是胡塞尼对阿富汗暴力统治阶级的消极抗议。这个少年懵懂无知,却已经渐渐明了父亲权利下的罪恶与血腥,他恐惧不安,却终将臣服于铁血政权之下。胡塞尼将这个故事包涵在《群山回唱》中,如绵里藏针刺痛着每一个期待着阿富汗光明的读者。

“以前他会蜷缩在父亲粗大的臂弯里,幸福地睡去。如今这已变得难以置信。可他会学着再次爱上他当他转过身,走回家的时候,最大的感受将是宽慰。”

卡勒德·胡塞尼这样写道,现实最终还是抹杀了孩子眼中那最后一丝纯真,世界翻起新的篇章,阿富汗的世界依旧荒凉。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二】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平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成人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三】

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从《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到《群山回唱》,作者笔下的故事都是悲伤而沉重,从两个男人故事,两个女人的故事到几代人的故事,始终离不开一个爱字,它能令人翻山越岭,亦让人感动和悲伤。长年战火硝烟,流离失所,安居乐业对阿富汗人民来说是天方夜谭,这是生活在和平国度的我们所不能体会的。如果说《追风筝的人》是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救赎之爱,那么这个是沉重的爱,在新的伤口处又割下另一个伤口,或将伤口裹起或遗忘或勇敢面对,继续生活。这个是三代人故事,每个故事既独立又有联系,兄妹俩的离别和重聚是这个故事主线,哥哥一辈子记挂着妹妹,妹妹在冥冥之中似乎感应到哥哥的呼唤,他们经过人生长长的跋涉,终于靠岸了,哪怕这场相聚有遗憾,还好,最终他们还是在梦中相认了,在那个暖暖的午后,阳光铺满树叶的树荫下,他们都在。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四】

读了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两本书后对这本《群山回唱》期待满满,但是感觉并没有像前两本那么好读,用了15个小时8分钟读完…

《群山回唱》应该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那些蜿蜒的群山,我们在山间高喊时会听到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全书围绕帕里一家三代展开,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童话故事成为了宿命的诅咒,无论是记忆、真诚还是爱,在命运的捉弄之下都贴上了悲悯的标签。

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的念念不忘。但是,有些选择我们无法逃避,再难也得面对;有些责任我们无法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最后,在阿卜杜拉的病榻之前,小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而姑姑帕丽则说:“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群山回唱》读后感【篇五】

不想改论文,见书桌上一直摆着的卡勒德·胡塞尼的三本小说,遂用了一下午时间重读其中一本——《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当中,但只要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会填平我们的不安和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应该不会孤单,不再孤单。

当阿卜杜拉和帕丽时隔五十八年后的重逢,一个记忆逐渐流失,一个记忆早被剥夺,那么重逢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是有一种让人破涕为笑的冲动?还是有一种让人心儿倍感凄凉的落寞?有的时候,总觉得这样哭着又笑起来的力量,便是那些人生不圆满的故事之间彼此相照的共鸣吧!

还记得同样是这位作者,在《追风筝的人》当中写到:“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对自身命运的救赎,那同样是不圆满的人生,不圆满的际遇,没有妥协更没有放弃。还记得在《灿烂千阳》中主人公说:“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那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没有妥协也没有放弃,但这一次,在《群山回唱》中作者却写到了对命运的妥协,这种妥协是基于一种太过不圆满的人生境遇,但这种妥协似乎又合情合理。因此妥协之后,展现出来的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一种让人不会时常带来怨言的生活状态。对于普通人,尤其是像兄妹俩这样的经历过命运无情捉弄的人,一切都显得来之不易。所以这种妥协,基于生活的不圆满,又往往会让人觉得其实不也是一种无声的抗争吗?

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再次的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唱到该归的人终于归来。童谣还是那样的唱法: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优选:洞读后感大全5篇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选:洞读后感大全5篇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洞读后感(篇1)

《洞》是美国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

《洞》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无意中“偷”了一双鞋子,被送到翠湖营去“劳教”挖洞。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朋友零蛋,零蛋中途逃跑了,斯坦利决定去找他。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零蛋,两个人一起爬上拇指山,找到了水源和洋葱。他们在山上又待了一个礼拜,实在待不下去了,又回到了翠湖营。刚回去,他们就挖到了宝藏。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离开了翠湖营并分享了宝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斯坦利。他在被捕之前是个被人嘲笑、侮辱并深感自卑的肥胖男孩,但到了翠湖营后,他慢慢适应了挖洞生活,学到了挖洞技巧。斯坦利很坚强,尽管挖到宝藏后好多只有毒的黄斑蜥蜴爬到了他的身上他都没有害怕。他尽管身处在严酷的现实当中,但没有被打垮,保持着自己善良和本心。他不仅教零蛋识字,还因为零蛋喝了“斯蒲露”生病了把他背上了大拇指山。

我最不喜欢的人物是管理员大人,她美其名曰说让孩子们通过干苦活儿改过自新,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帮她挖到宝藏。她身为一个管理员,理应是个好人,但她想侵占孩子们的财产,这就是坏人的行为了。这位管理员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那就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典狱长塞谬尔.诺顿。他是个典狱长,当然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利用自己被法官误判的犯人安迪.杜弗兰这个银行家来帮他洗钱,这是犯罪的行为。这些人道貌岸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控制别人,满足自己的私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都要坚强并做一个好人。斯坦利通过自己的努力,挖到了宝藏并解除了家族的厄运,实现了命运的反转。管理员大人最后却一无所有。

洞读后感【篇2】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读后感(篇3)

暑期绘画班的最后一节课,是画夕阳美景图,这是老师对这一期学习进行的一项综合测评。

五颜六色的水粉颜料,在我的画笔下,慢慢呈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佳作,自己还是挺满意的。然而,这时的画笔却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沾了蓝色的颜料竟跑到了夕阳照射的天边,原本绚烂的晚霞突然暗沉了下来。这?难道这幅美丽的画就这么毁了?我这期的成绩怎么向妈妈交代呢?

不行,不能就此罢休,我要用我智慧的大脑交上一份满意的卷子。我又加了点与蓝色相近的冷色调,把那块地方涂匀,形成一个倒水滴形,再用黑色勾线,它的下方用黄色拉几根线,线的下方画一个篮筐,里面又加上两个小人儿,一个热气球就稳稳地飘在了红红的晚霞中,给这幅画又增添了一抹色彩,反而更显生机了。

也许你会说——这没什么嘛。可如果你看过路易斯.萨其尔的作品《洞》这本书,就肯定会知道智慧的无限力量。书中讲的是一位10岁的男孩斯坦利,怎样用智慧战胜一切困难,在环境极其恶劣的翠湖营,冒着烈日在翠湖营里,每天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他始终积极,不放弃,乐观自信的态度让他最终坚持了下来,智斗长官先生,为生存寻找水源,,用自己的智慧解救伙伴零蛋,带领他重回翠湖营,领悟并揭穿了管理员大人让他们挖洞的真正目的。你说,10岁的男孩如果没有智慧,能做到这些吗?

也许你们会说,智慧是天生的,它是干大事才需要的。其实不然,当我看了这本书,才发觉生活处处需要智慧,它生活在每一个细节里,躲藏在每一个问题里。就如,我在做数学题时,为了确定答案的正确,我就采用倒算验证法,在每一次手工设计作品上,都能有自己的独特和创新。在放学回家后,即没带钱又没在钥匙,我是如何让妈妈知道我很安全而又能很好的完成自己的事情,不让妈妈担心的,所有这一点点的小问题,都是用你的智慧去解决的。可是你要知道,智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需要用知识作为它的翅膀。所以,如果你想拥有智慧,就要打好扎实的基础,学习更多的知识,获得更多的技能。

有智者,事竞成。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智慧,让无限的智慧发挥它的力量。

洞读后感(篇4)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着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洞读后感(篇5)

当我读完《洞》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它实在太神奇、太有趣了!

《洞》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作品。男孩斯坦利被误认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一个专门给坏孩子待的环境恶劣且没有湖的翠湖营,并被大家称作“洞穴人”。他和其他“坏孩子”一起,每天冒着50℃的高温挖一个高和宽都是5英尺的大洞。管理员大人表面上是说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品质,实际上是为了挖到100多年前西部逃犯“死亡之吻”凯特·巴洛埋藏的宝藏。在翠湖营,他认识了真名为赫斯托·泽罗尼的“零蛋”,斯坦利教零蛋识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可是,嫉妒他们的“锯齿”向管理员大人告发了他们,于是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可是在荒凉的西部地带零蛋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于是斯坦利勇敢地逃出了翠湖营,并找到了零蛋,救出了他。

当我看到斯坦利决定要逃出翠湖营救零蛋时,觉得他实在太勇敢了,要知道在那个西部地带,不仅有可怕的响尾蛇,还有有毒的黄斑蜥蜴,甚至找不到一滴水!不要说救零蛋了,连自己也不一定活得下去,就算活着回来了,也会被管理员大人用那响尾蛇的毒液毒死。如果是一般人,就算管理员大人用响尾蛇的毒液逼着他去救零蛋也不会去的,更何况管理员大人根本不可能这么做!再想想斯坦利为了救零蛋而爬上大拇指山,在斯坦利自己饿得几乎虚脱的时候,背着饿昏的零蛋和长5英尺的铁铲子,还得攀爬上既陡峭又长满仙人球的悬崖、闻着刺鼻的洋葱味,甚至还得冒着高达50℃的高温,要是是我,想想都会疯掉!在斯坦利救零蛋的过程中,他成长为了一个真正勇敢、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洞》这本书使我成长,敢于面对未知的挑战。生活中的小挫折、小困难,比起斯坦利救零蛋与翠湖营的生活,算什么呢?

[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


初中生还处于成长的阶段,心智尚不够成熟,除了学习,更多的是要学习做人的道理。人,是富有想象力的,书籍里的文字可以催化人的想象力,一篇故事或者是一篇心得,每个人在阅读了之后都会形成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人生好似一条河,既有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也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戏读后感(篇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社戏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篇三)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读后感(篇四)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读后感(篇五)

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或许正如 王富仁 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优选】高尔基童年读后感范文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选】高尔基童年读后感范文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我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咱们此刻这样愉悦,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忙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此刻的完美生活的来之不易。咱们要珍惜此刻的愉悦生活,钟爱生活,发奋学习,用自我的潜质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完美。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二)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和启发。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到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他还有一个捡来的哥哥,叫茨冈。当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每当阿廖沙问他为什么要护着他,他说:原来我是不愿意的,可到时候我的手又伸进去挡了不知怎么的,不知不觉就伸进去了阿廖沙听到这句话,更喜欢跟他做朋友了。但是,好景不长,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非常伤心,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毕竟他们也是朋友呀。几年后,母亲又改嫁了,给阿廖沙找了个继父。阿廖沙就跟着母亲住了。过了不久,阿廖沙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可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他的弟弟就这样饿死了。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又生了个小弟弟,阿廖沙就成了家里的保姆,细心地照顾着弟弟尼古拉。在他精心的照顾下,弟弟健康的成长。可是,在阿廖沙11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11岁的他,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凄凉悲苦。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三)

读了《童年的高尔基》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相比童年,我问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退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还是高档的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反而高尔基把别人的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收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上书,沉思了一会儿,不近思绪万千。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四)

我的爸爸虽然对我管教严,但是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才明白他的童年才叫痛苦,我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高尔基的童年小时候就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对他最好的朋友伊凡也被两个舅舅害死了,长大后也离开了许多的亲人,最疼她的姥姥也离开了他,教他知识的姥爷虽然对他凶了一点,但那都是为了他呀!

我们的读书环境已经很好了,高尔基那时候是要靠捡煤渣、拾破烂赚取一点可怜的学费,运气不好捡不到东西,那天的学也就上不成了。为什么高尔基能成为大文学家呢?我们真的这比他笨吗,其实不是的,而是高尔基他读书比我们认真了很多,学习态度也比我们好,不是说态度决定成败吗,所以高尔基成功了。我的学习态度时差时好,所以我要趁现在还是小学,下定决心调整好学习态度,因为还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换来的。

你们也希望成功吧?!那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五)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童年应该就是无忧无虑,是值得收藏的。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受启发,幸福的童年,不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童年应该就是无忧无虑,是值得收藏的。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受启发,幸福的童年,不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执着地追求理想,不怕难题,以持之以恒的立场对待学习和糊口。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之首,它个性地描绘出俄国小市民基层的风俗人情,揭示了十九世纪俄罗斯劳动人民经受的苦难,高尔基的童年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是吃尽苦头的。阿廖沙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借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当过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饱尝了人生的辛酸。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快濒临破产小染坊主。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市侩,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摧残。读到这,我就感到不快和压抑,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呀。但幸好有外祖母和老长工格里戈里,他们给了阿廖沙决心信念和气力,使他看到了光明和期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糊口的艰难。

和高尔基的童年比拟,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幸福的“小公主”。在家里,父母呵护着我健康成长;在学校,老师专心地为我浇灌知识;有了难题,家人、老师、同学都会帮忙解决。不愁吃、不愁穿,糊口中在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地幸福,多么地快乐啊!然而,我们有时候却很率性,挑吃挑穿,有的甚至还攀比穿着;有的不懂珍惜同学之间的贵重友谊,会因点小事情跟同学闹情绪;有的不努力学习,整天陷溺于游戏和玩乐……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当今的社会,文明和谐,糊口在这自由同等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的糊口多姿多彩,没有理由不珍惜现在的幸福糊口;糊口在这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而要努力学习,就要捉住每一寸光阴。我们不应该把时间铺张在玩网络游戏,追看肥皂剧上,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优选」重塑生命的人作者范本汇集10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优选」重塑生命的人作者范本汇集10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1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仓储车间的hzb,目前主要从事设备管理工作,很荣幸有机会参加这次大讨论活动。

中国石油,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作为国家经济重要支柱力量的他,为确保国家能源供给及增强国防力量做出了特殊而卓越的贡献。“铁人”王进喜的光辉形象更一度成为全国工业学习的楷模,他那“宁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忘我拼搏精神以及“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艰苦奋斗精神至今一直在激励着无数石油工人兢兢业业地奋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PFPC作为隶属中国石油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更是具有辉煌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作为中国石油炼油工业的“摇篮”,20世纪60年代中国石油炼化工业发展历史上的“五朵金花”中的“三朵”(催化重整,催化裂化及延迟焦化)就诞生在这里,为中国人摆脱使用“洋油”的历史做出了突出贡献。新的世纪,PFPC更是为国家经济发展创造出了非凡的业绩。20xx年度,PFPC位列辽宁省纳税百强企业第三位。20xx年以来,PFPC扭亏为盈局面一直向好,而XTC在这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的,我们深感光荣而自豪。

在新形势下如何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重塑中国石油良好形象多做贡献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看法:

一、要不间断地学习,提高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我们的工作岗位中,每天都需要去现场解决处理一些问题,有的是一些简单小问题,有的是一些可能影响生产平稳和现场安全的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单靠一门专业知识是无法彻底解决的,因为问题的存在并不是孤立的,它需要在解决的过程中考虑到存在相关联的诸多因素,譬如:现场存在急需处理的设备问题性质是什么、进行处理的方案是否制定,问题能否彻底解决,生产工艺是否进行必要处理、现场分析是否合格、作业票据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处理过程是否绝对安全、多长时间内必须解决掉,以及问题解决后的试运投用等等。因此需要我们去不断地学习设备、工艺与安全等各项专业知识,达到看待问题全面透彻,分析问题融会贯通、解决问题游刃有余的高度,才能在处理问题时更加全面、迅速、高质量的完成。

二、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辩证认清困难,在困境之中锻炼自己

如何使得自己尽快成为自己岗位上的技术能手,使自己的业务素养有所提升呢?那么我要说的是:不要担心害怕吃苦,不要困难来了就产生畏惧的心态,后退的速度比谁都快,不应知难而退,应该迎难而上。在《沁园春·长沙》中写道:“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这种乘风破浪,鼓桨前进的气势与豪情向我们诠释了迎难而上的豪迈。那是一种面对困难时候的勇气与执着,更是一种在克服困难之后的超然洒脱。为什么说要辩证去看呢?因为困难险阻不是什么时候都会出现的,它只有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时间才会出现,遇到了反倒应该感觉到庆幸,因为你去解决了,你在这个过程中会得到提升,以后假若真的再次出现,想一想再次去攻克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轻松应对了呢?这也是机遇,是我们自己提升自己技术业务素养的最佳机遇。同样在《忆秦娥·娄山关》中写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他在《长征》中写道“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我们可以体会到再大的困难与险阻,当跨越解决之后回头再看:也只不过是小小的腾细浪、走泥丸罢了。因此我们应该要抓住困难险阻对我们的考验机遇,在这个过程中加快速度,去锻炼提升自己的技术素养,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

三、扎实做好螺丝钉的工作,为团队协作贡献力量

一颗螺丝钉的力量虽小,但几十上百颗螺丝钉的力量没有人去小觑。一艘航母、一架飞机甚至于我日常负责的化工聚合物产品仓库内的10条包装线,在每1条包装线上都会有超过成千上万个类如螺丝钉这样的小部件。在我的脑海里我还深深地记得20xx年的`夏天,聚丙3#包装线上的1个小弹簧,螺旋直径只有我们小拇指大,钢丝直径只有2mm,长度只有8厘米,因为没有备件,需要紧急协调,抚顺、沈阳都没有买到,最后从上海紧急发过来的,为此该条包装线停运了24小时。由此我想到了:我们每一个人难道不就是中国石油这艘巨型航母上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试想一下,每一颗螺丝钉如果都在竭尽全力地去站好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地去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那么我坚信未来的中国石油这艘巨型航母必然会更加坚不可摧,继续长风远航。作为XTC团队中的一员,就要发挥好螺丝钉的作用,才能确保团队更具有战斗力。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2

读了一遍周弘先生写的序言,顿生该反复品读的感觉,乃回头细读,却深陷其中。周弘先生所提倡的教孩子做人中人的理念,与我对教育的思考极为相似。正因为如此,这篇短小的序言迅速吸引了我,更为重要的是,这段文字将我的一些零碎思考有机地串联起来,使我受益多多。可以说:这段文字将我带入了与周弘先生进行心灵对话的境界。合卷长思,反复品味,不但有心灵的沟通,还有强烈的震撼。

翻开正文,深沉的文字叙述着一段凄惨的故事。初为人父之喜,望子成龙之情,对生命的渴望和追求,尽显于一帧老照片、一位父亲的梦、一捧父亲的泪、一段可用光年计量的绝望。读罢第一章,止不住的泪如泉涌出眼眶,忍不住自心底与周弘高呼: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然而,上帝的阴谋终于成功地将痛苦播种在一个极为普通而不幸的家庭。眼泪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医院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悲痛的心,只能在痛恨庸医害人的同时,沉向黑暗的深渊。不禁自问:如果我不幸遇到这种灾难,我能挺过去吗?

周弘的普通,表现在他渴望建立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家庭,渴望女儿能痊愈、家人能够健康地生存。周弘的伟大,表现在他将无限的父爱化做战胜上帝的利器,于绝望之中挑战上帝的阴谋。周弘在改写着那些词语的真意:蜻蜓撼柱、螳螂挡车

品味书中文字,苦涩渐去,凝重逐增。人力在改变着命运,父爱在谱写着心曲,生命因此而绚丽,光环因此而降临。面对荣誉,面对成功,周弘的理性与智慧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实践中,周弘敏锐地警觉,缺乏德育的教育算不得成功的教育。

培养人中人的教育理念在坎坷中完善,在辛酸中丰富。发自父爱的教育,逐渐成长为一套完整教育的理论,令人惊异而钦佩的是,这些理论,既没有来自于专家的权威,也没有来自于学者的术语。无数坎坷艰难,就这样凝固,凝固成为一座桥梁,一座通往成功的桥梁。生命因此而升值,生命因此而凝重,生命因此而重塑。

《重塑生命》对生命的叙述,勾勒出一个苦难家庭的酸甜苦辣;刻画出一位父亲的悲欢哀乐;使教育的真谛与核心回荡在朴实无华的文字间。这不是父亲与聋女的奇迹,这是人生的升华,这是教育理念的净化与提炼。品读周家父女戴着命运的长镣抗争的经历,回味着周弘解释生命的平凡语言,心中激荡着一股急流,是敬佩?还是惊叹?说不清!只知道决不是这样简单。而此时,发自内心感谢广平兄用如此精美的文字,记录了一段命运之争,阐述了一套不朽的教育理论,使我懂得教育两字该怎样写。

周弘蹒跚在对生命的追求与挑战之中,在重塑生命的同时,他重塑了教育。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3

读《重塑心灵》,又恰巧,读到了关于压力,关于时间线,关于选择、焦虑、风险和时间的处理技巧,读到这些,我不禁微笑了,自己的问题有解了,真是及时雨!

内感官,是第一次接触的概念,就是人的外部感觉器官接收到信息后传入脑内,由内部对应的部位进行处理,称为内感官,分为视觉型,听觉型和感受型三种,而每个人都有自己侧重的内感官,并且可以通过一些外部表情特征、行为模式及语言特征等加以判断。

经验元素是所有记忆神经元所储存的数据,并且经过内感官让我们能够意识到。所有的经验元素,都可以由本人随意改变,而所有经验记忆带来的情绪感受,都因此可以凭改变经验元素而改善。我对于此的理解是有点类似于ABC理论,即通过对事情的看法的改变而改变情绪。

事情在脑里的位置即时间线,右利手的人,一般过去在左边,未来在右边。那么通过调节事情在脑海里的不同位置,远近,高低,颜色,大小等,可以带来不同的感受,缓解压力或者增强推动力。

想到之前自己一直在用的手账,我立马拿出手账,开始计划,首先是把事情分类,工作,家庭,个人成长等,然后再按照重要及紧急程度,把每一类事情排序,不仅是在脑海里,而且是落实到笔头和纸上,再接下来,给每一类事情分配时间,哪些是需要马上做的,哪些是需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的,时间计划,可用资源等。仅仅是如此,计划了当天的事情,已经让我感到心轻目明,压力和紧迫感随之消失。然后,翻翻自己以前的计划,一周的,一月的,一年的这些是年初写下的,原本走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迷失了呢?看来,再怎么忙碌,也不要忘记时时检视自己才行!

做完这些,不仅感叹一句:啊,我的世界终于清静了!哈哈

感谢《重塑心灵》这本书,感谢李中莹老师,更感谢炎风团队,让我有机会接触到这么好的书籍!书的内容很多,方法也很多,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吸收和运用,但就仅只是这一点皮毛,却让我找回了自己的生活节奏,受益匪浅!其中,关于与潜意识沟通,系统与理解层次,关于目标,关于人生计划,更是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高屋建瓴,让我们在追求成功快乐的道路上可以事半功倍。 本文编辑晨曦老师

炎风风信子月芽,女,七零后,出生在东北松花江上,闯荡在祖国大江南北。家有萌宝一枚,从此与娃一起阅读,玩乐,喜好研究娃的吃喝拉撒,发展,教育,婆婆妈妈,唠唠叨叨,豪爽大气,敏感细腻,陪伴新的生命,孕育新的自己,愿在炎风与你一起分享生命的快乐,成长的喜悦!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4

最近读了李中莹老师的这本《重塑心灵》。

本书主要是李中莹老师教授我们如何使用NLP技法提高为人处事能力,建立成功快乐的人生。里面介绍的很多技巧我觉得都非常的有实际意义,如果能够真正运用起来我相信对提高生活品质是非常有帮助的。其中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讲到的与潜意识沟通,人要不断的与自己的潜意识进行沟通,以达到自我的和谐状态。我把这种方法与打坐、深呼吸结合起来使用感觉效果非常不错,特别是对于减少脑中胡思乱想的念头非常有效。记得有一次不良情绪来袭时,就一个人在书房打坐做深呼吸然后与潜意识沟通,当时似乎进入了一种无我的状态,那种感觉真的非常殊胜。

书中讲到的内视觉内听觉与内感官三种内感官类型,显然地我是属于典型的内视觉。作者介绍判断属于哪种感官类型通过观察眼睛转动的方法来判断,而我是通过当你回忆过去某一段场景时,第一个出现或者是出现最多的是画面、声音还是那种感觉来判断的。结果发现我是一个十足的内视觉强内感觉一般的人,而内听觉弱的人。非常符合书中介绍的内视觉强内听觉弱的人的性格特点。习惯快速处理事情,没耐心,在听别人讲话的时候会不专心,自以为是,不注重细节,容易出错。虽然应该没那么严重,但是的确比较接近,当然至于这些问题点我早已有自知之明而也正在努力克服,也略有成效了哈。我最近也试着将这些内感官的特别用在学习上,就是多使用想象法记住一些知识。比如最近我就使用想象法来记英语单词比原来的死记硬背要好多了,想当初我是多么的鄙视使用这种想象法背单词的银啊。我接下来要提升的就是内听觉以及内感觉,特别要加强的就是内听觉。李老师介绍尽可能的分辨所处环境中发生的声音。说话时,有意识的注意自己的声调。听别人讲话的时候从说话者的讲话声调中感觉他内心的情绪状态。提升内感觉的有效方法应该就是经常注意觉知本体的感觉,其实我想也就是经常发觉潜意识的存在,通过这种方式与潜意识沟通吧。

后面介绍的情绪方面内容讲到情绪都是有其积极意义存在的,这点我本人也非常的赞同。表面看起来有些不良情绪产生毫无价值,比如生气,但是究其原因应该是自己对于事实或认为的情形想改变却又无能为力时的一种自我保护程序的体现形势吧。对于处理这种情绪的方法我尝试过使用《你值得过更好的生活》中介绍的方法,具体名称忘了大概意思就是将当时的这种积极能量提取出来并感觉他,用过几次感觉很不错。而我最近也在尝试当情绪来袭时,多问自己一些问题,比如我有时候会出现无力感,就问自己现在这种感觉好吗?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原因是什么呢?我改变哪项原因就会使情况有所改变呢?我愿意改变吗?有时候可能在自我对话开始之前需要先鼓励肯定一下潜意识的自我。书中最后介绍的时间管理目标管理等方法我觉得都非常的具有参考意义,当然很多内容不可能一下子就全部掌握,这本书值得一直不断地重复学习并实践。期待着自己下一次看完本书后的读后感,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5

动人的音乐响起,是下课的标志。老师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出了教室,周围也立即热闹了起来,种种话题随即燃起,教室里欢声四溢。

孰不知,此时的我已渐渐地陷入了沉思。

回想至今,自己所走过的路,挥霍了多少时光,流逝了多少梦想。也曾在初中的课桌上昏睡,也曾在午间偷偷走进了网吧,只感觉当时的自己仿佛在某处的深渊中堕落,又好似乐在其中,漫无目的的游走。

“你快乐吗?”那样的自己根本不懂得何为快乐,做着不该做的,笑着不可笑的……浑浑噩噩地走过了初中时代。

低头看了看桌上的课本,又看看自己的双手,“一切都已经不同了”我这样想着。

记得我刚刚来到这所学校时,中考的苦痛尚未消散,毕竟醒悟之时为时已晚,心中满是沮丧与悔恨。在校门口望了一眼不解其意的校徽——一块有着两条蜿蜒曲线与一圆点的牌子。在校内环顾嫩绿色的草木,清新的气息却无法渗入我内心分毫。我的高中生活有这样一个并不美好的开端。

入学不久,与老师同学们相处间,就好似明媚的阳光夺窗而入,照在我心田一般,很确切的身在福中。以前的我从不知道与实力相当的同学在一起,共同探讨问题的兴奋与快感,不知不觉间便燃起了学习的欲望与热情,老师们也都热心地为我们讲解,仿佛那也是一种乐趣,即便是生了放弃的心,也会在老师们的惜挽下重拾信心,我也因此而找到了真正的快乐——学习的快乐、收获的快乐。此时我也真正领会了校徽的含义,此刻的校徽在我眼中,好似动态的画面,时而化作前蹄高起的骏马上坐着健壮的少年蓄势待发;时而化作小船鼓帆乘风破浪;时而又化作一条长路,起初的地方蜿蜒狭小,但尽头确实宽敞笔直,而那路的尽头,那颗太阳般的光点,那便是我们的身影。它是意寓着:我们将在这里,从困境走向美好的未来啊!

这便是我的圆梦所,我是在这里重拾了失去的信心,重新抱有了梦想。这里将留下我们的足迹……

动人的音乐再次响起,同学们纷纷回到座位,静候老师的到来。每个人眼中都是积极进取的目光,是为了我们的梦想……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6

我有一个篮球梦,从幼儿园时就有了,每当看见电视上播放NBA比赛时,我便暗下决心要成为一个篮球明星。

也许是受到了哥哥的影响,我沉迷上了篮球,它成为了我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东西。我没钱买篮球,只能从学校里偷偷拿出一个,打完后再偷偷放回去。这总是很不容易,也让我想要一个篮球的愿望更浓烈了。

就在我八岁生日那天,哥哥竟将陪了他十几年的篮球给我了。他说:“我要放弃梦想了,妹妹,你一定要好好加油哦,要成为一名篮球运动员呐。”我如获珍宝,这只篮球是礼物中最为珍贵的,我没想到这只篮球将会陪我度过很多年。

我将篮球藏在书包中,天天一放学就飞快地跑入操场,拿出球,先拍几下,然后练习运球。从三分线那儿,向前跨一步,两步,三步,跳起,投!进了!我总会练习到头发都滴汗了才回去,虽然练习中不免会摔几个跟头,但这是美好的一天!

这样多彩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六年级。那次,我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将我狠狠地批了一顿,然后打电话给我妈,我的心都凉了。我在老师办公室里坐着,等着我妈来接。她来了后见到我抱着的篮球便一把夺过,然后将我拖回了家。一进家门,妈妈便跑上了三楼,随后我听到了“咯哒”一声,是锁门声,声音在安静的空气中无比刺耳。妈妈从楼上下来了,却把我心爱的篮球锁在了上面。我面如死灰,妈妈背对着我:“你别想要你的篮球了,你要是偷偷玩,就别怪我对它不客气。”那一瞬,我的梦想被扼杀了。

我再没有去到三楼,直到那天,哥哥来了,他说:“听说篮球被你妈藏了?”我没出声,心里很不舒服。过了一会,我有些哽咽:“哥,我很爱打篮球,它是我的梦想啊,我十几年的努力,全被毁了。”“篮球也曾是我的梦想,”他说:“但那次被迫放弃后,我很后悔,因为我的梦想不该被别人管控。妹妹,别做你以后会后悔的事。”话止于此,却我心中奔腾不已。

哥哥走后,我麻木地走向了三楼,站在那扇门前,手中冷汗不断。终于,我打开了门,那毕竟是我的梦想啊,我不能让以后的自己后悔。我走进去,那个我挚爱的篮球还躺在那里,布满尘埃,我抱起那只篮球,是熟悉的感觉,我拍了几下,是原来的味道!我仿佛看见我的梦想飞快重塑了起来,我绝不会再畏惧了,我要向梦想前进。

我重拾了梦想,我的篮球梦将永远存在于我的心间,我将会为我和哥哥的梦想而奋斗的。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7

当我一次次面对失败,当做出应对后感到心中的不适,在重塑我的灵魂,纵使没有成长,至少历经了。

最初的是小学,毕业考试的失败在我平淡的生活中炸出一番酸味。我并无法作为去弥补审判后的痛苦。但那时多幸福,纵使是痛楚痛苦便可以散去迷雾。我可以发泄,我亦毫无保留地选择发泄。当内心的恐惧袭来,历经后便浸润释然,焕发光彩。

那样羡慕少时的无羁,或者说那一次次流泪亦塑造了别样的自己,从痛苦到平淡。

初一,十分梦幻的时光,但泪水已悄然而逝。又是一次失利,大考的失利,带走了自己美好的憧憬。我却无法流泪,即使起初的期望多大,即使四周即我一人,也留不下泪,自尊无法承受眼泪,但我又必须溢出这份痛苦,便佯装出了那样乐观,五负的状态,表面上我的心如此强硬无屈。

也就自己明白,那种伪装只得使心中愈加苦闷,尽管最初是希望它能欺骗内心。我甚至长时间沉思,排解,仅自己明白内心的恐惧。是我造成的,或许是必然。这次重塑起的却是虚伪的自己。

而那种刻板的伪装真正受到了自己的谴责,当发现,沐浴看灼人的悲痛,才能挖掘更真的本心。而究竟,初二的又一次失利卷来,我便真正感悟了释放的真谛,自己的塌陷,却使我找回了那颗信心,那不是哭泣或伪装所能给予的坚强,或许便是真是的无畏的内心。亦或是真正地乐观。

又一次塑造,从又一种悲伤中走出了希望。而从这三种心态中拿到的,又似乎是心灵乃是灵魂的升华。一次次的轮回,都是失败,另我恐惧的失败,终究得到的却是真正渴望的强大,至少历经了那么多。

纵使是重塑的心,却依旧显得有些苍白,而这种心态也必在一次次的轮回中重塑,而至少重塑的是理想的自己,一颗抹去棱角的心。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8

为了未来,蝴蝶甘愿蜕去它美丽的外壳,却得到了重生;为了生存,蜥蜴甘愿断掉自己细长的尾巴,而保住了自己的生命;为了逃脱,海参甘愿舍弃自己的内脏,从而躲过敌人的追捕。舍弃是为了更好地走下去。

从我踏进高中的校门起,我就决心舍弃幼稚、脆弱以及对父母的依赖。

舍弃幼稚,走向成熟。我们是高一的新生,稚气未脱,以至于有时做事很不成熟。我觉得作为一个高中生,行为思想不可以像以前一样幼稚,所以我选择了舍弃,舍弃幼稚,是为了走向成熟。

舍弃脆弱,走向坚强。每次面临困难、逆境,我第一时间总是想到逃避。哭泣的我竟说要舍弃脆弱。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坚强的女生,我会很容易掉眼泪,但这却会让人觉得我是一个很懦弱的人,所以我不喜欢脆弱,我决心要舍弃它。或许坚强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但起码你可以在下次流泪的时候让自己的眼睛更强硬一些。舍弃脆弱,是为了走向坚强。

舍弃对父母的依赖,走向自立。90年代后的孩子,都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的,所以我们习惯了他们的照顾,也习惯了对他们的依赖。从小家里的家务活以及生活起居都由妈妈一手包办,所以我们很依赖他们,许多事都不会做。所以对于高中的内宿生活仍很不适应,可是我只能面对,于是我强迫自己自立。我舍弃了对父母的依赖,是为了走向自立。

地球不停在转动,社会不断在发展,国家不断在更替,人类也在不断更新自己。为了要变得更强,我们必须学会舍弃。我很喜欢老子提出的观点:“事物都有对立的双方”。我坚信舍弃能带来收获。作为21世纪的新新人类,我们应该不断地更新自己。

努力塑造自我新形象,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去开始高中的旅程。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9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当父母怀着深深的爱意写下这封信时,当子女亲口诵读父母的心声时,当罕见的泪水充盈自己的眼眶时,你是否感受到了什么?

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真诚,感受到了爱。

当父母在信中反复强调注意身体时,反复强调努力学习时,反复强调出人头地时,你是否感受到了什么?

感受到了关怀,感受到了期盼,感受到了愧疚。

当子女一页一页地翻过信时,一遍一遍地听到“我爱你”时,那些早已忘却的事情被一次一次地重新提及时,你是否感受到十多年来父母的良苦用心?

回想过去,我们曾有多少次理解过父母,曾听过他们多少次教诲,又曾对他们倾吐了多少心声?寥寥无几。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别让他们的等待成为遗憾。作为子女,我们理应在父母生病时陪伴左右,在父母疲乏时关心问候,在父母失意时给予安慰……

为了父母,为了自己,请让我们共同告别那个不懂事的自己,那个调皮捣蛋的自己,重新塑造一个成熟稳重的自己,一个严谨认真的自己。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告别过去那个浑浑噩噩度日的自己,让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儿地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

重塑生命的人作者 篇10

于是,他们便忙碌起来:搬砖、推泥土、运沙,几个月后,一栋栋楼房终于建成了。但是,他们一点儿也不高兴,因为缺少了树、花、草等这些绿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各自去找树苗每人都要种树。忙碌了一段时间,又种上花、草,还挂了几个牌子,上面写着:“请爱护花草,不要乱摘”、“小草草青青,请不要随便进入草地”,“树木很重要,不会发生水灾”等警句。

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一代代、小村庄已经比以前的一片片“垃圾堆”美丽、干净多了。村前的小河里还有一些小鱼、小虾在开开心心地做游戏呢!小鸟也纷纷赶到这里来做窝,树顶上时不时传来一声优美的鸟鸣。这景色让小村庄的人心旷神怡!

从此小村庄变得美丽舒适,因为再也没有人敢乱伐树木了。

最新哈利波特读后感汇集五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新哈利波特读后感汇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一】

《哈利·波特》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校,成长的故事。哈利在朋友的支持和老师的帮助下战胜恶魔的故事。

如果问《哈利·波特》为什么这受人喜欢,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喜欢里面魔法带来的视觉大餐;喜欢里面神奇想象;喜欢里面可爱的人儿……”现在的影视和书籍大多都讲的是成人间的恩怨,根本不符合我们小学生的胃口。而且很多动画片都很幼稚,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异常老套,毫无趣味兴致可言。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因为我觉得里面的情节一波三折,看着看着我常常会身临其境。当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便会砰砰直跳,直到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的心才能平静,好像真的经历了一次冒险似的。看着这本书,总会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让这个魔法世界更加扑朔迷离。《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语句十分优美,特别是描写黑夜时,作者总是写得淋漓尽致,为《哈利·波特》这本书争光添彩。而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姨父家备受欺辱,却仍然自强不息,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莫大的启示:在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我们都要都要勇往直前;在学习中更应该克服重重困难,攀登知识的高峰。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不信,你也去瞧瞧!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二】

暑假,母亲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钟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领悟。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生命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兄弟姐妹,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生命。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正因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们班刮起了一股“哈利·波特”风,这风在我们班待得可久了,我也感受到了。

早晨,我一到学校,便听见了叽叽喳喳地议论声:“哎,你说第5部有什么?”“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我觉得小季像哈利·波特。”大家都兴致勃勃地说着,丝毫没注意到我的到来。我放下书包,对他们说道:“安静!现在是看书时间,不能讲话!”我留在讲台上继续管理,却惊讶地发现,有几位同学竟然拿起《哈利·波特》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便向张恩绮借了一本。

当我也坐下来看这本书,我也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看到了生气的弗家姨父、调皮的达力、渴望独立的哈利。一幕幕都展现在我的眼前,我被这本书的精彩惊呆了!我越看越入迷,连老师布置给我的任务也丢在了脑后。不知不觉中,该交作业了,同学们没有我的口令是不能开始交的。可我呢,依然深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直到老师过来,看见呆呆的同学们和认真看书的我,生气地说:“李嘉如,怎么搞的?作业都没交!”我这才抬起来头来,急忙把书收进了抽屉。

下课了,同学们来到走廊,继续谈论哈利·波特,大家向别人询问,讨论着几部里发生了什么新鲜事,哪一部的情节如何,好看不好看。我想:既然我也看了一点书,也对哈利波特有了一点了解,那我也去和他们聊聊吧!我也加入了进去,发现同学们之间这样讨论其实也挺好玩的。很快,整条走廊的人都加入了进来。看过的,没看过的,都在谈论。

直到现在,在我们班中,哈利·波特已经几乎人人皆知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四】

哈利波特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图书,那是再说一位教哈利波特的男孩父母双双被别人杀害,寄养在妈妈的妹妹家中,家人一直对他很不友善,直到有一天改变了他的一生,他到魔法学校上课,和几位知心的同学结为朋友,例如:妙丽......,也和几位人结仇,在这学校中发生许多奇特、有趣、离奇的事件,让读者深深烙印在心里。作者充分的利用无限的创意写作出这本书,他把现实中无法看到的幻想事情套用在曲折的故事中,使人物都栩栩如生,里面精采的冒险让人惊心动魄、赞不绝口。读者像是做云霄飞车般,˙一下往上一下往下,令人手不释卷。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百读不厌,我觉得我要熟读玩味这本书,并博览群书,让自己写出跟作者一样好的文章。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五】

从幼时起,我就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自己能拥有魔法。我常常想:如果会使用魔法,那么我的生活该多有意思啊!比如上学快迟到的时候,使用一个瞬间转移就可以来到教室里,这是多么神奇美妙的事情。

前几天,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全书总共有七部,这是第一部,它是英国作家罗琳的杰作,受到全世界很多孩子的喜爱。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我首先被它的封面深深吸引:街道上有许多戴着魔术帽的人,其中有一个戴着圆圆眼镜的小男孩,身后紧跟着一只洁白的、巨大的猫头鹰,还有一个高大的、有着乱糟糟头发的巨人。我颇有兴趣地看了一页又一页,简直越看越停不下来,仿佛这本书已经对我施了魔法,一刻都不能停止阅读,迫切的想知道下一秒要发生的故事情节。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大概讲的是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身世,一直和他的亲戚住在一起,也没有自己的房间,只有一个狭小的储物间是属于他的,而且11岁的他也从来没有举办过生日派对。直到有一天,一只猫头鹰信使给他送来了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哈利的人生才发生了逆转。他在魔法学院认识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和他们一起闯过了许多的难关,经历了非同寻常的体验,掌握了炫妙无比的魔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地发出由衷的感叹:哈利的世界真是奇妙,完全是另一幅画卷,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勇敢与懦弱的比较,人物的传神与故事的逼真,让人身临其境,心情也是迭荡起伏。哈利和我一样大,他是个勇敢、乐观的孩子,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从不退缩,他不但学到了各种魔法,而且还找出杀害父母的真凶。即便是进入到恐怖的禁林时,他也没有胆怯,而是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他与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的友情也非常值得称赞的,他们并肩作战,同心协力,与坏人斗争到底。赫敏这个女孩非常聪明好学,她博览群书、过目不忘,对所有的魔法书籍都如饥似渴的学习着;而罗恩则有着一般人不具备的逻辑天赋,是个棋类高手。包谓团结就是力量,合作进取的精神使他们三人战胜了很多困难。

我知道罗琳笔下的主人公当然不是平常人,而我通过阅读全书收获了三个重要的启示:学习、坚持、包容。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行的,没有积极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毅力是不行的,没有团结协作、包容理解的心态也是不行的。在现实的学习生活中,我常常因为一点点困难,比如课外辅导占用休息时间啦、作业题目太难啦、跟同学闹小矛盾啦之类的事情,一时灰心丧气、怨天尤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们面对的困难要难以想象的多,不也凭着自己的本领一一化解了吗?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我要做这样的人。

[荐]《青铜葵花》读后感汇集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荐]《青铜葵花》读后感汇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一)

十岁生日聚会上,我的同学送给了我一本著名儿童文学家曹文轩写作的小说《青铜葵花》。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大麦地一个城里的女孩葵花和一个乡村男孩青铜的故事。

在大麦地村,青铜在一场浩荡大火中成了哑巴。葵花,由于爸爸意外落水,成为了孤儿。一次偶然的机会,青铜家收留了这个可爱的女孩,他们成为了兄妹。青铜一家人对葵花都非常好,非常的爱护她。因为青铜的家里比较贫苦,青铜就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机会,让葵花上学。葵花想照相,青铜就冒着大雪去卖花鞋让葵花照相。葵花想看表演,青铜就让葵花骑在自己脖子上。在葵花12岁那年,有几位城里人将葵花带回到她本来的生活,由于青铜很想念葵花竟然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用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从青铜和葵花身上,我看到了做人最善良的本质,也看到了他们为了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的那份坚强和坚持!

这本书感动了我,我也要做一个善良而且坚强的人!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二)

自从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后,我一直有很大的感触。这本书很让人感动,青铜一家朴实无华的精神令人敬佩。

这是一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和一个名叫葵花的故事。葵花是城里的一名雕塑家的女儿,因父亲不慎跌入水中死去,青铜家便收养了她。青铜家是整个村子里最穷的。葵花7岁,该上学了,哑巴哥哥青铜11岁,也渴望上学,但因为太穷,所以只能选择一个,最终选了葵花。当葵花11岁时,整个村遇到了蝗灾,家里没钱,奶奶只好以去探望妹妹的名义去捡新棉花,换钱。因为过于疲惫,奶奶患上了重病,换来的钱给葵花交完学费就没多少了。葵花为了奶奶,故意考不好试,去江南拣银杏挣钱。当葵花回来时,奶奶就撑不住去世了。不久市长知道了就把葵花接回市里,青铜一家都不舍得。青铜不管日晒雨淋每天坐在草垛上等待着葵花,当他再次看见葵花时,他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我要向青铜葵花学习,应当勇于正视痛苦,学会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大家,付出就是爱。要知道人最宝贵的不是财富而是无私的奉献。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教授写的《青铜葵花》,故事的主人公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这是一个讲述苦难、善良和大爱的故事,它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我仿佛置身其中,深刻地体会着故事里的种种苦难,同时,也感受到故事带给我的正能量不怕痛苦,要善良,热爱生活!

青铜是大麦地村一户贫苦人家的孩子,早年因为发烧变成了哑巴,他的世界是安静的、孤独的;而葵花本是城里的孩子,不幸母亲很早就离开人世,她从小跟随父亲生活,随着父亲的意外离世,葵花来到了青铜的家里。葵花是一个懂事善良的姑娘,她与青铜一家人有种说不出的缘分和情感,用书里的话说:“她在跨进青铜家门槛的那一刻,她已经是奶奶的孙女,爸爸妈妈的女儿,青铜的妹妹。”她很快地融入了青铜家的生活。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

“唉!选谁呢?”因为青铜家穷,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青铜都十一岁了,可以上“哑巴学校”;但葵花七岁了,也到了上学的年龄,虽然青铜做梦都想去上学,他还是设法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葵花不受欺负,在葵花上学期间,青铜每次都亲自接送。当刘瘸子来学校照相时,对大麦地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渴望的事啊!葵花也不例外,可能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她特别想照一张照片,可是最后,全班只有葵花一个孩子没照相,她却没有对家人提起一个字,因为她知道家里没钱照相。青铜和家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觉得亏欠了葵花。

为了葵花能照相,一家人不辞辛苦编芦花鞋,青铜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能读书,青铜耐心地捕捉萤火虫做成南瓜灯;为了葵花能看到马戏,青铜把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为了葵花能够漂亮地演出,青铜在冰雪地里给她做冰项链;当蝗虫把庄稼吃光时,为了让葵花能吃饱,青铜去抓野鸭冻坏了脚板;为了让青铜识字,葵花自己教青铜;为了给家里赚钱,奶奶昏倒在了麦地;为了给奶奶治病,葵花故意考砸,想让自己不再上学;为了葵花的大好前程,一家人竟不顾痛苦,让葵花回到城里……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体会苦难,才能尝到幸福。青铜和葵花就是在苦难中享受着这种幸福。我们也应该正视苦难,以一种对苦难的风度和善良的心,来热爱生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四)

近来,我看了不少好书,有《小鹿斑比》、《夏洛的网》、《草房子》、《青铜葵花》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青铜葵花》,它讲述了葵花和青铜之间触人心的故事。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的曹文轩,他写的作品特别多,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飞翔的鸟窝》、《萤王》等。《青铜葵花》也是他的名著之一。主要讲了葵花的爸爸为了自己画的向日葵花,溺水而亡,葵花无家可归,青铜一家领养了葵花,因为家里穷,所以家里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大家一致同意让葵花去。以后,只要葵花有时间,就教青铜写字,青铜自然而然会写几个字了,之后,学校的刘瘸子要给孩子照相,需要钱,葵花为了给家里省钱,就不去照相。到了冬天,青铜去卖一百零一双鞋,将那些鞋都卖了出去。过几年后,葵花接走了,再被接走的时候,青铜这个多年不说话的哑巴,竟结结巴巴的说了声葵......花......

也许你会问:“该走的走了,该说的话说了,这样,有什么意思吗?”别急,你还没听我的推荐理由呢!里面的一句一字,都浮现出了一个个画面,如:爸爸溺水而亡,一朵朵葵花在碧波荡漾的水波上,令人心醉神迷地开放着。读到这儿,仿佛那一朵朵葵花正在默哀,默默地哭泣。

想知道青铜一家明明非常的贫穷,但为什么领养了葵花吗?想知道领导为什么接走了葵花吗?那就请大家快去看看这个感动了整个世纪的世界名著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五)

本学期,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向我们推荐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读着读着,我感动极了。不夸张地说,此前我还从来没有读过如此催人泪下的亲情故事,合上书很久了,我仿佛还能听见小男孩的呼喊,仿佛还能看到小女孩的依依不舍。令我意犹未尽。

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XX年的激情奉献,曾获得过多个文学奖项。说的是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城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因为受到惊吓而失语;女孩叫葵花,一个乖巧、聪明、漂亮的艺术家的女儿。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特别的机缘让两个毫不相干的农村人和城里人成了兄妹关系。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一起与艰苦的生活作斗争、一起在苦难中成长。可是,命运将女孩召回了城。因此,男孩总是在大草垛上发呆。又因为女孩,给男孩带来了奇迹,让他从哑巴变成了正常人。这本书秉承作者一贯的唯美风格,描写细致、清新、感情真挚,书中的人物命运跌宕起伏,读来让人不觉为两位小主人公的命运揪心。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致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亲情是无价的,苦难也是一种财富,亲情帮助我们战胜苦难,苦难中的亲情更加显得珍贵,苦难同时也让人成长。

故事发生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过去的苦难,记住苦难,记住“苦难兴邦”的道理,珍惜今天的日子,才能茁壮成长。

范文推荐:劝学读后感汇集五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范文推荐:劝学读后感汇集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劝学读后感(篇一)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爱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习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习,懂学习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劝学读后感(篇二)

还是上高中时学习的这篇文章。那时读,只是应付课程而乙。并没有什么感触。现在读来,古之圣贤真的太厉害了。现在借此与大家共同赏析一遍,意义很深,凡成功者,无非贵乎专……

多半人之所以不能成功,就是心性太杂。往大说,做学问的不能专其道,为了活成一个人上人就得想方设法去赚钱、去营谋。当官的不是说纯粹的去当官,而是要考虑人际关系,去周旋、去策划,凡此利益得失不言而喻。在一个圈子里又要考虑嫉妒与被嫉妒,打压与被打压…怎么能静下来一门心思专研所长呢?

往小里说,三餐温饱,邻里攀比,家庭琐碎等等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呢?所以成就一番事业谈何容易。况天地间的五行之气就涵盖了旺、相、休、囚、死的状态。又有几人能跳出这红尘俗事呢

故,超脱了就是放下与看淡,心态端正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那也是经过多少纠纠结结后的大彻大悟,人生不过三万多天,当你找到了一个“自己适合并快乐的理由”,为之不断的充电、持之以恒。莫问结果其行可嘉,所以,不忘初心,珍惜当下显得尤为重要。

劝学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我读了劝学,里面的几个句子令我有了很深的影响。

《劝学》当中的诗句对我影响深刻,例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这句说的意思是君子要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检查反省自己,那么他就会聪明机智,而行为就不会有过错了。这句话说明了学习对人行为的重要性。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句说明了君子与常人是没有差别的,只是君子更加善于运用工具,也说明了在学习工作当中大家应该善于动脑,运用机巧。

《劝学》是一篇说理性很强的文字,文章形象清新、脍炙人口,千百年来为人们传诵不衰。原因是把深奥的道理寓于大量易懂贴切的比喻之中,运用比喻时手法又极其灵活自然,生动鲜明而枯燥。例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是从正面设喻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是从反面设喻。有的单独设喻,有的连续设喻;有的同类并列,有的正反对照;有的只设喻而把道理隐含其中,有的先设喻再引出要说的道理。

这使得文章错落有致,生动形象了。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这句说明学习要善于积累和专心致志的道理。

本篇文章系统的阐述了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学习的方法和途径,特别强调学习的勤奋刻苦的重要性,使我受益匪浅,颇受感染。以上是我读《劝学》的读后感。

劝学读后感(篇四)

战国末期我国闻名哲学家和教育家荀子在《劝学》中写道:“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句话的意思是假如镂刻而不能坚持下去,就连朽木也不会被折中断;但若坚持一直不停地镂刻,就是金属、石头也会被镂穿。

学习特别需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浅尝辄止,不能一知半解就自认为是,更不能稍遇挫折就委靡不振,这样是不能成大器的。

学习和糊口中,良多失败并非必然,而是由于过早的抛却。坚持,一往无前,迎接挑战,就有了成功的机会,固然贯彻始终未必一定能成功,但中途而废,则肯定不会成功。德国化学家李比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汉代史官司马迁在遭到残酷的刑法之后,持之以恒,历时十三年终于写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辉煌巨著《史记》,名垂青史!

对于一个襟怀胸襟大志的人来说,任何障碍和难题都不能阻止他前行,只要有绝不屈服的信念,就会有战胜一切的可能。也许,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难免会让我们感到沮丧,但假如因此而停下脚步,甚至退缩,将永远到不了成功的彼岸。

悲观的人把前进道路上的挫折和低谷看成恶运,乐观者却把不幸和困境当作奋起的台阶和动力。一旦确立好准确的目标,就持之以恒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前进的道路有曲有折,前进的速度有快有慢,但坚持,唯有坚持,锲而不舍、永不言弃,我们才有机会品尝胜利的甜蜜与畅快!

劝学读后感(篇五)

《荀子》全书三十二篇,而以《劝学》为首,非常符合修道的次第。《劝学》又以“正人曰:学不可以已”开篇。学习是贯串修道始终的。没有准确的见地只能是盲修瞎炼。然而学习又得先有目标。应该“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这也是教育的根本方向。这种圣贤教育与功利教育的区别就是“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

《劝学》这篇最重要的就是讲到了明心见性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积善成德,而神明得意,圣心备焉。”有德才能明道。但德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谓之性德。然而仅有性德是不行的。由于众生的性德被无明给蒙蔽了,无法显示其光明清净的妙用,反而显示出污浊的身心世界,令众生枉受轮转六道的痛苦。

只有依赖修德才能使性德的清净光显著示出来。修德就是积善,积善等于明道的资粮。善法有世出生避世间的不同。这种不同虽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行者自己的心志之强弱。所以即使儒家的道,也并不是局限世间的,这种理解长短常肤浅的。儒家之道行之极处也是可以出生避世的。当然,在一切出生避世法中,佛教是最为高超圆满的。

“积善成德,而神明得意”这绝不凡夫之境界。众生本来是神而明之的,之所以会变成愚昧,其实是性德被障碍的缘故。由于修德而显出性德,神明不外是性德之用而已,荀子知晓其是得意,非从外来。“圣心备焉”,圣心等于真心,“备”者恢复也,去妄显真。荀子所在的时代,佛教尚未传入中国,但毫不可说中国即无悟道者,佛经亦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关于《王尔德童话》读后感汇集五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王尔德童话》读后感汇集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篇一】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王尔德童话集》,该童话集共有9个完整的故事构成,分别是快乐王子、自私的巨人、夜莺与玫瑰、公主的生日、星孩、渔夫和他的灵魂、骄傲的火箭、少年国王及忠实的朋友。

在王尔德童话集中我最喜欢的是快乐王子。故事讲了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雕像,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这样快乐王子每天都可以俯视全城。快乐王子原来生活在一堵高高的围墙内的王宫里面,在里面,他不知道什么是眼泪、什么是哀愁,白天有人陪他做游戏、玩耍,晚上有人陪他跳舞,天天在十分开心的氛围中快乐的生活。他在皇宫生活期间对大墙外城市中的丑恶和贫苦一点都不了解。他认为整个社会、城市都是非常美好的、快乐的,没有贫穷和丑陋。当快乐王子死后,以他为原型的雕塑被耸立在城市上空并且每天都可以俯视全城后,他看到了现实社会城市中所有的丑陋和贫苦,他还是忍不哭了。

文章通过描写小燕子和快乐王子雕塑所看到社会的丑陋、贫穷现象,用对话的形式把生活在严寒冬天里不同人的生活状态进行了描写。快乐王子为了拯救在严寒冬天里经受苦难的人,让小燕子把自己蓝宝石的眼睛、身上的黄金片都取下来,分别送给在严寒冬天生活的裁缝、年轻的写书人、小女孩、乞丐等人,他们通过变卖快乐王子献出的蓝宝石的眼睛、身上的黄金片可以暂时渡过严冬和目前贫苦的生活;小燕子与快乐王子雕塑成为好朋友,因为他们成为好朋友,所以小燕子完成了快乐王子交办的任务,却没能飞往埃及去过冬。最后快乐王子的雕塑变得灰暗无光,小燕子也被寒冷的冬天冻死在快乐王子雕塑的脚下。

通过阅读,我明白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裕,只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这样他就会很快乐。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篇二】

放寒假的时候,我读了《王尔德童话》这本书,很令人感动,很有教育意义。

这本书里包含四个童话故事,分别是《快乐王子》、《夜莺和玫瑰》、《自私的巨人》和《小国王》。这些故事都是用纯真善良的人性变化悖谬的世界、美丽黑暗的心灵。王尔德童话中微妙的哲思,不管是成人还是小孩读起来都会有深刻的感动。

故事中,王子用自己的东西换来了别人的幸福。夜莺用生命换来了一朵红色的玫瑰。小男孩使自私的巨人拥有了宽阔的胸怀。小国王因为梦见很多人在受苦,而不穿豪华的衣服,却去穿粗皮外套。他们善良朴实的心灵,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令我们敬慕,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向故事里的这些好人学习,做一个勤劳、善良、胸怀宽广、拥有爱心的人。

星期六,我随手从书架上挑了一本书,题目是《王尔德童话》。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不过跟《安徒生童话》一样,没什么意思。可是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这是一本存有寓意的书。其中一篇《快乐王子》让我深受感触。快乐王子为了帮助国民,竟然不惜一切代价。把什么红宝石呀蓝宝石呀金片呀等各种贵重物品都捐给了他们,使他们过上了较好的生活。自己却变成了一个废雕。而另一篇《自私的巨人》和《快乐王子》恰恰相反。巨人不懂春天为什么总是不来,并且还把正在花园里玩耍的孩子们赶出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经过一位小男孩的举动,他才懂得了:“原来没有孩子的地方就没有春天。”

我继续入神的看着,那篇《夜莺与玫瑰》让我有所感动。夜莺为了帮助一位学生,牺牲了自己。用针刺进了胸膛,还要唱歌,把白玫瑰染红。最后死了。

其实,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篇三】

我读了《王尔德童话》,很喜欢里面的《快乐王子》这篇童话故事。

快乐王子死去后,人们在城市的中央给他竖立了一座雕像。他的双眼是稀有的蓝宝石,他的剑柄上镶嵌有一颗硕大的红宝石,他的全身覆盖着黄金叶片。他日夜注视着城市的各个角落。

一个秋末冬初的日子,一只小燕子因贪玩,没来得及和同伴们一起飞往南方。夜里,它飞到快乐王子的脚边准备在此过夜。突然,一滴水珠落在它的身上,它发现那居然是快乐王子的泪水。

快乐王子恳求小燕子做他的信使。他让小燕子取下他剑柄上的红宝石,送给了一位躺在病床上因无钱医治快要死去的孩子,使他恢复了健康;他让小燕子摘去他的一颗蓝宝石眼珠,送给了一位饥寒交加的年轻作家,使他恢复了自信;他让小燕子摘去他的另一颗蓝宝石眼珠,送给了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使她获得了幸福;他让小燕子摘下他身上的黄金叶片,送给了那些穷苦的孩子们。

天越来越冷,小燕子帮快乐王子完成了最后的心愿,自己却耽误了飞往南方的时间,倒在了快乐王子的脚边,快乐地死去。而快乐王子因失去了最耀眼的装饰物,也变得奇丑无比。

一位天使把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带到了天堂,让他们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这篇凄美动人的童话故事,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为了给那些穷困的人们送去健康、快乐和幸福,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表现出了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给予永远是快乐的!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篇四】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篇五】

王尔德童话包含了唯美和悲伤,冷酷和温柔。

比如“快乐的王子”,王子用自己身上的每一样有价值的东西来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伤心极了,他的心虽然是石头做的,几乎没有任何感情,但是看见有那么多悲伤,痛苦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流泪,所以,他宁肯变得又灰又难看,也要把雕像上的宝石和金箔全部送给受苦受难的穷人,比如就如美丽的夜莺,为了帮助恋爱中的大学生找到一朵红玫瑰,不惜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让玫瑰树上刺刺穿自己的心;还有小国王,他宁肯穿上牧羊时穿的粗布衣裳,到教堂去加冕,也不愿意穿上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而制成的漂亮的衣服。

王尔德毕生拥有的高贵情感。我们应该向王尔德学习,也成为一个拥有像王尔德一样有高贵情感的人。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关爱他人,有同情心的好人吧!做个勤奋学习,品德兼优的人吧!做个爱国,爱民,报效祖国的人吧!

「优选」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汇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选」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汇集”,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1】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2】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3】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4】

最近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周可莹)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5】

最近,我读了与萧伯纳齐名的才子王尔德的作品《夜莺与玫瑰》故事中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另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贫穷的男青年为了能和爱人跳一支舞,想按照爱人的要求送她一支红玫瑰,可是这个男青年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十分的烦恼。这件事被他花园里的一只夜莺给知道了,于是夜莺便去求那花园里的玫瑰树,可玫瑰树只能产出白玫瑰,要想要红玫瑰,必须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于是它就让花枝的刺深深的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染了一天一夜,把白玫瑰染红了,可它自己却再没有睁开过眼睛。后来,男青年发现了这朵红玫瑰,于是他把这朵玫瑰送给了他的爱人,可她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没有与男青年跳舞。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而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白衣战士叶欣;救火英雄梁铁练;人民子弟兵黄晓文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榜样!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心灵,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所以我们应该励志做一个有用的人。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6】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00字: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暴徒,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7】

自古文人墨客喜欢描摹人内心朦胧的情愫,花前月下,清风浊酒引得青涩少女脸上绯红翩翩;轻罗红帐,花屏红烛,多数人便会想到那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日子;亦或是折梅采莲,抚琴传情这种看起来文雅高尚的举动,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是苍穹之中夹杂的一缕轻柔的白絮,是高山巅上汨汨留下的溪水,还是如三月春风抚过的青葱杨柳?反正是一种不可名状却令人痴迷的东西了。

裴多斐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我始终不懂,会有什么人愿为爱情付出生命呢?爱情难道就像罂粟,一点点侵蚀着人的神经和肢体?那些深陷爱情中的人,视网膜上的成像是不是都变得模糊?夜莺却说,被爱这种笼子困住的人是迷惘的却也是幸福的,它就如那忠贞强烈的人,用自己鼓动着的心脏和美妙歌喉来完成一朵妖娆绚烂的玫瑰——爱情。只是它太纯粹地向往了,以至于没有认清这如烟雾一般迷幻的爱情后不过是虚伪肮脏的垃圾。

青年的舞蹈没有完成,少女早就看上了富贵人家那成箱成堆的钻石金链,老树在为它恸哭,晨曦在为它悲悯,而还未彻底散去的夜幕在为它送葬,那朵沾着晶莹露水的玫瑰早被青年折下却在马车轮下香消玉损。太可笑,太可笑,用心中的鲜血浇灌的爱情却还不如冰冷的宝石,干净澄澈的感情被蒙上了一层不必要的阴霾。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喧嚣的尘世之中,权利、金钱、地位成了势利眼中的必需品,而且还得是能堆成山的那种。一个穷鬼就算是把自己的心脏无偿赠与了所爱之人,但也许还比不上一张薄薄的支票换得的爱意多。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掩盖住了最本质最深层的都是些灾难与痛苦,而人类丑恶的心理多半和铜臭味挂上了勾。

但是潘多拉盒子中最本质的还是希望,即使有爱上了权与财的人,也会有保持着一颗如夜莺一般美丽心灵的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就算是有着千般阻碍还是斩不断他们之间相连着的心意;牛郎织女,隔着银河每年都会按时见上一面;就算是哈姆莱特也还是忘不了奥菲利娅那朵美丽的紫罗兰。爱情是双向的给予与分担,那份沉重而美丽的情感则是有担当之人才敢接下的,没有真正责任意识的人,终将会把爱情与它物进行衡量,在精神与物质之间动摇。早早摘下的花朵必将是紧闭着的,还未成熟的果实必将是苦涩的,没有夜莺心灵一般有觉悟的鲜血更是浇灌不出娇艳玫瑰的。

那些理所当然谈着情话而毫无责任的人,不过是在玩弄这自己的情感,因为对于这些人,真正的爱情实在太遥远了,对于毫无觉悟之人,那种情感就像是遥远星空中唯一一颗闪烁的明星,可望而不可及,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成长到足够承担的时候,才有能力伸出手去触碰它,拥有它。

夜莺的歌曲依然在深邃的夜里回荡,娇嫩的花朵也在悄然绽放,只有秉持这一颗真诚的心,才能享受这种静谧的美丽吧。

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受【篇8】

麻狗你好:

见字如人

我结束了一门口语考试,又去买了点生活用品(插座、鞋垫、直液式笔)。现在坐在自习室,听着一着译名叫《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的日语歌。你最近都没有主动找我聊过天应该过得挺好的吧,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不说话;想笑就笑,不想笑就不笑,怎么舒服就怎么过。希望你身边有想说话的人,也能隔着屏幕找到倾诉的对象。

哈我最近没有一本看完的书,所以就写不出像上次那么长的信了,但是我还是想寄信给你,这样一张普通的纸就变得有意义了,我寄出信的那一天跟你收到信的那一天也变得有意义了。

好了,‘我想你了’说完了,接下来我要说别人的故事了。

前两天看了一个童活故事《夜营与玫瑰》,我一开始以为这是跨物种的爱情,原来是一段为了成全爱情而发生的悲伤故事。一位男青年真挚地爱着一位漂亮姑娘,但因为找不到姑娘要的红玫瑰而失意困顿,一只小夜莺听到了他的哭泣,它不像其他动物一样嘲讽这位青年,反而暗下决心要为青年找到一朵红色玫瑰成就他与他心爱之人的感情。它本来只是想用动人嘹亮的歌声来交换一朵玫瑰花,但珍贵的东西怎么会轻易地被得到,它飞过草地中央、飞到日晷旁边都没有找到红玫瑰,它最终还是回到了青年的窗下。

那是一株被寒冷冻伤枝茎的红玫瑰,只有至诚心头血的滋养才能使那花朵重新开放,对于小夜莺来说,生命是珍贵的,它可以用有生之年坐在葱郁的树林仰望金色的太阳车、看月亮在宁静的天空驰骋、细嗅山楂草的香气、寻找隐满在山涧的风铃草……天地间尽是使它快乐的事物。但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夜莺却说:“爱情比生命更加可贵。”

它哼唱起歌来举起玫瑰花的花刺一寸一寸地刺入自己的心房,它的身体愈痛苦它的歌声就愈嘹亮,它的心血一点一点流入玫瑰花的花心。终于,那朵被寒冷冻伤的玫瑰再次盛放了。

与此同时,夜莺早就僵硬的身体永久地倒了下来。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青年拿到这朵玫瑰花时欣喜的表情;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把玩着珠宝的姑娘对玫瑰花轻视的眼神;它倒下了,所以它看不到那朵它用生命灌既的玫瑰花被粗鲁地丢弃在泥洼里、又被飞驰的车径直碾过。

爱情在誓言里比生命珍贵,但放在生活里爱情却不是那个滋味。

夜莺献出了自己的心血倒在玫魂花畔,无人问律。

姑娘选择了珠宝,欣然接爱了权贵之子的邀请。

青年大失所望,坐在书桌上奋然翻开积满灰尘的厚重书本。

那代表着爱情美好的玫瑰花在车轮的碾压下娇弱得不堪一击。

月亮仍会在无数个夜空中驰骋,风铃草依旧会在山涧中摇曳,只是这世间少了一只歌唱这种种美好的小夜莺。

好了,这个小故事结束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随着这张纸一起落在你手心里,凝望着你脸上每个细微的表情,那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

20xx.12.21小雪

19:45写于自习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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