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围城心得体会》,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完《围城》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留洋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发生的事以及去三闾大学旅途的经过,在三闾大学当副教授的经历和后来与孙柔嘉结婚的故事。有人说,《围城》写的就是婚姻就像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也有人评价,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总而言之,围城语言幽默,却也讽刺种种社会的不良风气,笑里藏刀。
《围城》这本书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主要描写的。女一号苏文纨曾被这样描写道:”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苏文纨是美丽的,但她不可爱,而我认为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的,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的。还有方鸿渐,他不算坏,甚至还有些善良可爱老实,但是他迂腐软弱玩世不恭。他的这一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面貌……书中更有许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希望大家都来阅读《围城》。
以上便是我读《围城》的感受。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仅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己。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够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具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么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够认清自己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熟悉,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在轮船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苏小姐只因“他不打牌”而对实则和打牌者一样堕落的方鸿渐青睐有加;在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贵族小姐Rose爱上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阶层下也许一辈子不可能相遇的穷小子Jack。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也许是某个瞬间的一见倾心,但它和婚姻,终究是两码事。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次的心动,但也总要受到道德与责任的约束,不然则与动物无异。
最后来说说《围城》本身吧,许多人会说,为什么我觉得围城仿佛在写我自己。它穿越数十年的时光,为何依然能够准确地描述着当今每个人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我认为这与群体心理有关,当一段话描述了一个群体绝大部分人共有的特征时,那么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在说自己。钱钟书先生对人世百态的洞察,让他创造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犯了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所有错误。而我们,或许没那么堕落,抑或不够伟大,没有办法在有限的生命中将那些错误都犯一遍。这些错误、迷惘与挣扎聚合起来,是著作;分散开来,则是每个人的人生。
社会有社会的围城,每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也有着不同的围城。每个人的围城聚合起来形成了社会的围城,社会的围城反过来,也会影响每个人的围城。从一个围城中挣脱,却跳入另一个围城,似乎是徒劳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下,但因害怕白费力而安于现状的生活,也是沉寂而无望的。在不断冲破的过程中自然难免头破血流或徒劳无功,可是谁知道会不会就这样看到天空了呢?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能理解作者的思想吗?”这个问题我其实羞于回答。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作者在理解我,他们的文字包裹着我的灵魂微茫的火焰,燃烧成纷纷无数纯白的蝴蝶。而我由此,看到了更高远的彼方。
书中的人物虽然是虚构的,但是时过境迁,当今社会的我们仍然有很多人不能逃出这座“围城”。如同方鸿渐,从国外留学归来,虽然在学历上有“些许”的水分,但是在那个时代也算是吃了几天的洋墨水了,他也有他的理想和抱负,但无论是在家乡的学校讲课还是在银行任职,方鸿渐都好像与那个社会那个时代格格不入,他有着一腔热血,却无法适应那个时代的规则和约束。这点在他的爱情上也是如此,我曾不止一次的为方鸿渐感到惋惜,因为苏小姐好像就是我们心中的“白富美”,她也留过学,长的白净漂亮,知书达理,对方鸿渐也是一往情深,但是就是这么个“教科书”式的美人放在他的面前,他却喜欢上了唐晓芙,可能在方鸿渐的眼中,苏小姐就像是那个时代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枷锁,她很完美却不适合,而唐晓芙则是他内心对于爱情的追求与向往,是他想冲出这片围城的动力,但是这座围城真的存在么,还是他根本就不了解内心深处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时常会和同学聊起工作的问题,其中也不乏进入移动大家庭的同事,他们中有的人很快的适应了现有的工作环境,但有些已经出现了迷茫甚至开始抱怨,出现了很多年轻人不该有的精神状态。而我想说的是,我们内心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当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出现了挫折和阻碍时,我们就要去否认和逃避么,这种所谓的“洒脱”甚至“佛系”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应该出现在我们的身上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方鸿渐是悲剧的人物,而这种悲剧却不应该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认为在工作上我们唯有脚踏实地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需要从实际出发,想办法克服和解决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不应该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份闲情逸致,而需要的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宽广胸怀。
我作为一名移动员工,更应该肩负起公司赋予我的使命,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将自己的汗水挥洒在自己所热爱的工作中,唯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青春无悔,也只有这种不忘初心的精神,我们才无愧于新时代的选择。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有的报导说,方鸿渐便是作者的化身,乃至有的人还狐疑作者的博士单元能否也是虚拟的。但无论若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抽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由于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立场处世又有点良知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为了他平生的第一圈围城。他盼望做个大人物,如许的脾气,彷佛就决定了他的平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便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究竟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以前,他也问问良知,他为本身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贩子,要看契据。以他本身的口吻,便是说了假话,还要讲良知。撒谎就撒谎嘛,讲了良知这假话就变得不正经了。既然讲良知,就爽性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知了,就爽性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本身当个副传授饮泣吞声的,两端不着岸。
方鸿渐平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否决,是他在处置情感成绩时刻的玩世立场。大概从第,圈围城建马上,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谁人随处是大人物的期间,做个大人物并非每个人都有本事的。然则他照样盼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盼望本身可以或者使家翁感到灿烂门楣;买了文凭,又感到有损品德。要晓得,社会上只要两种人可以或者混得好。
种是真正直写的入,他们有他们奇特的能力,他们有他们崇高的情操。他们是由于他们近乎榜样的活动,才博得别人的尊敬。而另种,则是完整相同的。他们用歪门邪道,撒谎时,可以或者令本身都骗过去。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动活动偶然真是没有良知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古往今来都是如斯。袁世凯用了若干手腕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若何登上皇位的?就连如今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腕,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然则,并非所有人面临这些时都可以或者狠下条心的。多半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末一点的良知,有那末点的虚荣。他们随处做君子,又不得随处防备君子。他们也晓得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读《围城》有感心得体会2000字: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突发奇想拿出《围城》,仅仅是看了前面一两章,竟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看得下这本原来觉得无趣的书。
但是本质里依旧是一个急于得到情节的人,于是按耐不住便上网搜索,看看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彼此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变化的。
看了一溜知乎上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不禁惊叹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认识的深刻,还有笔力如此深厚,使得书中一字一句都值得人细细斟酌和品味。想来近几年沉迷于网络小说,沉迷于其带来的刺激感和新鲜感,越是奇奇怪怪的人物、故事和情节,越能吸引我的注意。
你想,如果碰上一个从未体验过的刺激的故事,作者的文笔又足以让你流畅地读下去,那对于这烦闷枯燥的生活而言,着实是一剂即好的调味料啊!因此不断地沉迷于其中。但是如今读到钱先生的《围城》,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人对于这本书的体会,突然发现,真正的大师便是这样的。
他塑造的仅仅是生活中常见的人,并没有神奇的经历,没有谁都没见过的背景,不是一个完美得能够让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人。就是这么平平常常地把「我们」给写出来,把生活中的无奈揭示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每一个人不同却又深切的体会。有人说方鸿渐即使和唐晓芙在一起,也依旧会是一个悲剧,从经历、性格和社会地位等角度来说,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和孙柔嘉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匹配,钱先生其实给了他最好的一个结果。而这恰恰却是书中对于方鸿渐来说很悲剧的结局,因为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一座高高的围城。
还有人从阶级的角度分析了方鸿渐最终的选择,认为方鸿渐自己一步一步作死,放弃了所有能够跃迁阶级的机会,所以他的结局是悲哀的;有人把每一个人的性格都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书里的人或虚荣、或卑鄙、或懦弱、或无能、或孤傲,只有唐晓芙得到了作者的偏爱,却像住在遥远的月宫里的嫦娥,那么清新动人,却是方鸿渐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我发现,几乎每个人在分析的时候,都会带有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方鸿渐和谁谁谁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局?”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假设,大多数人到了最后都下了一个结论,不管选择了谁,对于方鸿渐来说都是不合人意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本来就是要向我们揭示生活中的无奈罢了吧。
毕竟有谁能够十分肯定地说,自己在这一刻做的决定,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生活不是童话故事,只有美好的结局。但这恰恰正是《围城》的魅力所在,它算是给了每一个读者深深的沉思,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人生……
每个人心中对于方鸿渐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好或是坏,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不是方鸿渐,但我们也都是方鸿渐,我们都不是《围城》中的每一个角色,却也都是他们。
我们不是,所以我们在理解人物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是,所以我们能够体会到人物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再怎么荒唐,却有道理。而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为了能够吸引读者,方便让读者把自己轻松地代入同样的情境,每个人物都过于地个性鲜明,坏即是坏,好即是好,就算各有理由,也许坏人也有人爱,好人也有人厌。但是在作者为其设定的情节里,不存在给读者多一点的想象余地。
仿佛他们在遇到人生的岔路口时,只会选择前往其中一个方向。这样的人物不会做出折磨读者的一些决定,不会像方鸿渐一样,能够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每一个选择而引发纠结的思考。
然后以设定好的人物的性格,他必然会这么做。主角一向好,即使有不好的地方,也仅仅是一些不擅长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赢得读者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而设定出来的一些缺点。
不会像《围城》里这样,有人爱慕虚荣,有人唯唯诺诺,有人工于心计……尽是一些真的不讨人喜欢的缺点。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络小说重度沉迷患者,能够看得下也是有些离奇啊!
由此看来,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绝对有着深刻的洞察力,能够把一个人物塑造得令人如此咬牙切齿。方鸿渐绝对不是一个大家心里都向往的完美人物,却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关注他的命运。
读完《围城》,也算是大开眼界,不能说学到了,只能说见识到了大师级别的人物塑造方法。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人物和故事,其它的包括语言风格、作品主题和作者的思想都是值得鉴赏和研究的。
关于运用文字这个方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准确」。因此钱钟书绝对也是一个文字运用的大师,能够把他的心中所想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想想有多少人能准确无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答案应该是极少数,不然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产生。当然,也有许多人是理解能力不够。这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值得精读的书籍,或者说是一本关于写作、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教科书。但也只有有了一定经历的人,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思想内涵,所以有人说,这是一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读上一遍的书。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来源——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最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印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但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明白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能够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齐,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得那么得心应手,用得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但是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印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明白,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期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我良心的谴责而为自我量身订做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我,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地将自我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我弄得两边都看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地“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得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大作,“围城”一词是书中的一个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得不说,这句话极具讽刺意味。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苏文纨是书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本人很有才华从国外的一流学校拿到文凭,在回国的游轮中与男主角方鸿渐相识,当时的方鸿渐和游轮上的鲍小姐有着暧昧关系可是,苏文纨还是渐渐地爱上了方鸿渐。我想,我很难理解当时方鸿渐的心情,一个在好大学拿到文凭的女高材生喜欢上自己,而自己呢,是一个每天要伸手向家里要钱,在国外混了几年,连文凭都是假造的。自己并没有一点点的真才实学。他为此感到很恐慌可是也避免不了有一丝窃喜。即恐慌苏文纨发现自己的文凭是假造的,也窃喜苏文纨这样的才女喜欢上自己。于是,方鸿渐天性中的胆怯占了上风,使他一次次错过机会,通过苏文纨,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方鸿渐心里想着唐晓芙可是,唐晓芙结婚了,新郎并不是他。反而,由于方鸿渐的胆怯与懦弱,言不由衷,方鸿渐渐渐陷入步步为营的孙柔嘉的“围城”中。可是,结婚后他们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日日争吵,家无宁日。
方鸿渐的生活和事业以及婚姻都深陷与“围城”中,他的婚姻是孙柔嘉的步步为营和他的胆怯懦弱造成的,婚后的生活可谓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他急欲挣脱,可是却不能挣脱。这对比与他婚前的状态,不正好切合苏文纨的这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吗。而方鸿渐的事业,他的假文凭虽然让他有了工作,可是假造的文凭,让他每天都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害怕被别人发现,会被他人嘲笑,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虚伪,明争暗斗的世界,他感到极大地压力。而在离开这个使他感到压抑的地方后,新的生活并不能使他感到舒心,反而使他感到无所适从,他只能逆来顺受的接受朋友的施舍。以至于,他的生活也是出于“围城”之中。
读了《围城》,我发现,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表面一套,背地里又是另外一套,你完全不知道她的真面目,也不从得知她的真目的。她做每一件事都有她的目的。就像《围城》中的孙柔嘉一般,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以另一种面目。她将自己的真面目隐藏起来,以一种小女人的面目去得到自己的目的。这不免让人心寒。因为她太会演戏了,生活中不乏演员之流。可是,孙柔嘉却将戏演到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中。可以想象,如果我发现自己亲密的人,有着无数张脸,在你和别人的面前,演着一场一场的戏。这很恐怖。
而方鸿渐这个人物告诉我,一个人千万不能造假,一个谎言需要千万个谎言来弥补。这句话不可谓不精辟。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所以伪造了一份文凭。可是,他日日担心他的假文凭会被别人发现,由此他会被别人嘲笑,会身败名裂。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文凭是假的,他说了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在做每一个决定前都要考虑会不会被他人发现文凭是假造的。以至于,影响到了他的婚姻,生活以及命运,事业。这不可谓不可悲可叹。
《围城》给了我很大的思考,它让我想起我小时候说谎的经历,让我想起我过去的好朋友,我这十几年来为之努力的梦想以及我的未来。我不可说我的收获是不大的,读这本书时,我曾大喜大悲,因为从书中的主角,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联系到了我的生活,我曾经做过的错事,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回忆。这无一不使我感到一种疲惫。书中的主人公们,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很多事。也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书中的人物其实是现实社会中人的缩影,不愿意从基层做起,眼高手低,希望世界围绕着自己转,不肯踏踏实实做事,浮躁,一味的急功近利,追求高工资高回报。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能做长远的考虑。只图当下的快乐。更有许多人,靠着父母或者,自己不努力工作,只做啃老族,生活的庸庸碌碌。没有上进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想了很多。我会过好自己的每一天的。
围城读书笔记300字左右
《围城》算不上内容多精致结构多精密意义多深刻的一部小说,只是在通篇幽默又辛辣的比喻中,倒也深切揭露了人性中丑陋的方方面面,而小说中几十个人物,除唐晓芙外无一不似漫画中的夸张小丑状。至于主人公方鸿渐,虽不失为一个有点小魅力及小聪明小善良的男人,却也如漫画人物般有个最大的特征——懦弱。
小说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也许作者正暗示了方鸿渐因性格而决定的命运会一直继续下去,无法走出命运这座围城——他所经历得一切,从留洋回国到婚姻状况的恶化,无一不在这座因性格而围困的围城之内——若不是因为懦弱,缺乏意志,他不会受鲍小姐引诱,不会下不了决心与苏小姐摊派,也不会在唐提出分手后不作任何努力让一段感情就此错过,也不会在三闾大学任人欺侮直至解聘。而小说最后几章,婚姻矛盾的升级,从表面看是因为两人感情基础不够,以及双方亲属的过分干预,但本质上还是方懦弱的性格所致——如果他坚决一点,就不会糊里糊涂就中了孙柔嘉的计与这个并不喜欢的女人结婚,也不会任自己的家人明目张胆的欺侮自己的妻子。
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是对《围城》的最好注释之一。
围城读书笔记300字心得体会
当一个人安静地时候,我们脑海里呈现的都是上大学以前那纯真的,无邪的,美好的回忆。我们开始感叹时间为什么如此的残酷,为什么消逝的如此的快。我们“致青春”、“忆童年”,现在才恍悟儿时的我们是多麽的童真,少年的我们多么的欢快,读书笔记摘抄,17岁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但那都已经成为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活在一个“围城‘里面,我们总是在抱怨总是在怨天尤人,可当我们真的走出来的时候又开始悔恨,开始追忆。
学习是这样,爱情也是如此。我们可能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追求幸福的时候往往是最幸福的,而当幸福真的来临的时候我们却容易患得患失。“细细想来,的确是这样。当我们努力去追求我们喜欢的那个她时,我们好像一下子有了铠甲,又好像一下子有了软肋,我们会变得小心翼翼,因为想在她心里留下一个完美的自己。
当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我们的努力有了结果。我们会经历一个短暂的甜蜜期,可是短暂过后,生活的琐碎可能会让彼此无征兆的生气,无理由的吵架,我们可能会发现彼此的缺点越来越多,以至于产生厌恶之感。
围城读书笔记300字感悟
唐晓芙是钱钟书疼爱的一个女子,也是《围城》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讽刺利刃所砍杀的人物。唐小姐一出场,作者就有大把大把的好话送她: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围城读后感: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本厚厚的书我计划是一周读完的,谁知花了二十多天才读完。不过说真,这本书还是挺有趣的,我说的是文字描述,一般我是看不下去这些长篇大论的书,因为实在是好多字啊,还没有图片!
利用每天早上的一点点时间读,早上起来又多了一个期待,放下书睡觉前会想着故事会如何发展下去呢?不过这书写的不是那种有跌宕起伏,让人欲罢不能的魔力,我看得很平静。
不管是虚构还是真实改编,作为观众,心里总是有“冷眼旁观”的感觉。只是某些画面,会一直占据在你心房,某天突然就冒出来。
前段时间听到一句话觉得挺好的:
你读的书虽然很多, 但是记不住。其实书早已融入你的骨髓之中,成就了今天的你。
相比以前,我觉得自己是变了很多,尤其是在思维方面,对一些事情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懂得去梳理,纵使过程很漫长,但坚持去做,总能得到想要的。
围城读后感:废话又扯多了,言归正传,围城,这本书我很久之前就有听过,但一直没去看。此次看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钱钟书的笔触好厉害,文字生动有趣,不愧是大师!
围城经典语录摘抄,供大家欣赏一下:
我病全好了,你若补写信来慰问,好比病后一帖补药。
这是撒一个玻璃质的慌,又脆薄,又明亮。
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
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没看清的一片又滑回黑暗里。譬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能忘的脸,没来得及呼唤,彼此早距离远了。
夜黑得太周密了,真的伸手不见五指!在这种夜里,鬼都得要碰鼻子拐弯,猫会自恨它的一嘴好胡子当不了昆虫的触须。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作者司汤达写的红与黑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属于自己的红与黑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名著红与黑简短心得体会”,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读书心得体会大全(一)
看到博客里有许多的家长和老师都倡议孩子要多读书,同时也看到那么多孩子由于爱读书而锻炼出了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作文也都写得细腻、感人,让我这个刚刚加入小学家长队伍的妈妈受益匪浅。于是为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们也开始了培养孩子读书的进程。
由于原来我曾经在卓越网上购过书,感觉其价格实惠而且品种齐全。在看了好多家长和老师的推荐书目后,考虑女儿的接收程度,我在卓越网上给孩子挑选了几本孩子容易理解、容易接收的图书:《蚯蚓的日记》、《爱心树》、《杨柳风》和《绿野仙踪》。刚一看到图书,女儿有些兴奋,有些好奇,不停地翻翻这本,看看那本。可能是由于她认识的字有限,她对《蚯蚓的日记》,《爱心树》这两本书情有独钟,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我发现她看书看得不是那么透彻,就试着引导她,告诉她图画中隐含着好多有趣的故事,并启发她自己去发现其中的奥妙。小家伙还真不简单,真的从这两本书里学到了许多书上未表达出来的知识,并且开始在生活中对蚯蚓的生活习性感了兴趣,不断地去发现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去寻找答案,至今小家伙对蚯蚓的知识了解的不少呢。她不仅弄明白蚯蚓为何雨后要出来,为何会找不到家而丢了性命,而且还知道了蚯蚓和壁虎一样再生能力很强,尾巴断了还会长出新尾巴。真的如童心老师所说,绘本的力量是无穷的,不仅给了孩子们学习的兴趣,还给了孩子们无尽的想象。
一开始女儿的爸爸并没有意识到绘本的魅力,一心想着孩子是为了偷懒才不愿意读没有图画的文学作品,而且也觉得这样简单的图画书对孩子没有太大的帮助,于是就强逼着孩子每天读几页《杨柳风》。但由于他的态度过于强硬,且方法只限于让孩子读而没有给孩子解释文字里每个词语和每个句子的意思,孩子只是在读,只是在认字,脑子里面却没有什么反映。最后读书的效果是孩子读完后却不知书中所云,孩子对读这本书一点兴趣也没有。
后来我们就开始反思我们的教育方法,并尝试了不同的办法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一开始是我和孩子一人念一段,我还帮着解释书里她弄不懂的知识。小家伙逐渐被书里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住了,她很喜欢河鼠、鼹鼠,也很喜欢书中优美的语言和生动有趣的情节。在一次睡前的读书中,由于一家三口儿都在,我突发奇想,让我们三个人一人充当一个角色,不仅要读出他们的话语,而且还要把他们的动作模拟出来。女儿听后很是开心,全家人也都响应起来。女儿要求充当她最喜爱的河鼠,我充当鼹鼠,爸爸则充当其余的角色,如獾、哈蟆、水獭等。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会提醒女儿把里面小动物的表情和动作模仿出来,并尽量让她把每一句读通顺和带有感情。尽管小家伙现在读书还不那样流利,还有很多字不认识,但比起原来已经进步很多了。她现在每天都不忘记提醒我们一起读这本书,还经常抢着和我们读。私下里我还经常会时不时的提醒她回忆一下我们读书的内容,并说一下彼此对故事的感受和感想,让她去总结一下每个小动物的特点和优点。看着小家伙对读书越来越感兴趣,我这个做妈妈的心中真的很开心,希望随着女儿读书时间的增长,她能逐渐地克服对我们的依赖,自己独立地去读书。
尽管我们的亲子读书还属于起步阶段,但我想,只要我们有心坚持下去,并不断的寻求好的方法去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相信小家伙一定会爱上读书,也会在书的海洋里增长知识和智慧。陪伴孩子读书,让我这个不爱读书的妈妈也渐渐地爱上了读书,学到了不少人生哲理和生活知识,也让自己平凡的生活多了许多的色彩。
读书心得体会大全(二)
《细节决定成败》心得
文/王永强
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力争把每一件事做透,总的来说,这是我从出书中体会到的一种精神。
西方流传一首民谣:铁钉缺,马蹄裂,战马蹶,战马蹶,骑士跌,骑士跌,军团削,军团削,战士折,战士折,帝国灭。马蹄上一个钉子的脱落和丢失本来是十分微小的事,但是就是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小事,细节,却关系到一个帝国的存亡,所以说细节不是细枝末节,而是一种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没有了认真的态度,才能看到细节背后的事物内在的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把握实质,才能做好细节,今天,随着新课程改革,创新不断向前推进,对教师专业化要求越来高。对班级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细节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在教育教学中,学校无小事,教师的每个细节都是无声的教育,而且要比豪言壮语更有效,多以,必须是认真的态度做好工作岗位上的每一件小事,以强烈的责任心对待每个细节,如:对学生的教育中,教师不经意说的语句一句鼓励的话语让他铭记一生,使得一个无所事事的差生变为以为有成就的成功者,而一句讥讽之话则会让学生产生反感,这样的事情在我们教育者身边时屡见不鲜,俗话说:一句话使人笑,也能使人跳,这不正是细节所在之处吗?反思一下,我们作为教师不应该吝啬自己的一句鼓励的话,一点甜美的微笑,一点热忱的关怀,一个激励的眼神。
作者在书中提到:泰山不拒细壤,故砖成其高;江河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间,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种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着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在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在打的河流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的,再大的事也要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师才能顺利完成。
这名教育家陶行知原名陶知行,因为认识到行动的重要性,吧行字放在前位,故而改名陶行知,做简单的事,始终如一这就是行动和细节之间关系所在,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谁汇聚而成的,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的,骄人的战绩更是由无数次小的成功累计而成,只有把握生命中的细节,才会不断的成功。看不到细节,或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这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作为一种乐趣,而只是当做一种不得不爱的苦役,故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寻找机会,从而是自己走成功之路。
教师的工作过说大些,是承担恶劣百年树人,培养接班人的重任,就是既教书又育人,可是体现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更多的是琐事琐碎的小事时刻围绕着我们,但我们不能因时间、精力有限而顾不上,甚至不屑一顾,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从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做起,从仔细批改每一本作业做起,从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的问题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要有杀鸡用牛刀的精神,事无俱细。落实好对学生而养成教育,思想教育,学生的发展过程也就是我们教师成长的过程。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有需要我们关注的细节,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以此为处事原则。并以此教育我们的学生,因为教育中的细节一样决定教育的成败,对照自己的工作,确实存在很多不是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急待提高埋在细节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决心用自己的爱心,责任心。耐心,进取心去努力关注每一个教育中的细节,在平凡的教育岗位上注意从小事做起,先成就小事,在成就大事,最后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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