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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破晓读后感

读书心得:暮光之城读后感(1130字)。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生活可以清贫,但不能无书,书给与我们的不单单是知识,还有性情和视野。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暮光之城读后感(113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一)

想必“暮光之城”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它已经不再简简单单是一部青春幻想小说了。而是对青春时光的回想。作为一位家庭主妇,梅尔有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大胆的幻想,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创新的态度,创造了继“哈利·波特”之后,美国全年最畅销的小说。其实这仅仅是一部小说,但也让我痴迷于女学生贝拉的奇幻生活经历。

当然,我更是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其实这部作品主要希望书迷们能够对生活有所憧憬。让自己的生活中充满想象。让我们主宰自己的生活,因为梅尔相信我们的生活应该就是想象中的那样。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我想这些就是她在“暮光之城”反复强调的中心和主题。要大胆的去想象,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局限。

除了梅尔那大胆的的想象给‘暮光’迷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外。我喜欢这个系列的书还有另一个原因。在文学界如果可以和j·k罗琳相提并论的话。恐怕只有斯蒂芬妮·梅尔了。她给人们留下的写作风格就是大胆的幻想、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不同的看法。在暮光之城系列丛书中她借吸血鬼的形象为了表达她对生活那种探险的精神和不去畏惧所有艰难险阻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她就是这样,喜欢用那些听起来就让人惧怕的东西来创造自己浪漫的故事,使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的另一面。

就拿《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来说。不管是什么,吸血鬼的外表、声音……都是用来杀缪的。但在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却给我们留下了善良、善解人意、具有同情心、团结、舍己为人……等等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她影响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世界观。所以,才深受各个年龄段人的喜爱。

但是,斯蒂芬妮·梅尔并不就此停笔,她还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面对一些人的反对,她仍继续努力创造出属于所有人的幻想世界。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书,它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整个梦幻世界的向往之心;打开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保留住所有的回忆……

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我都不肯看《暮光之城》,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魔戒》和《哈利波特》。我是说书,不是电影。我不是个对电影有审美洁癖的人,我的满足阈限很低,大片我都觉得好看。但对书就不一样了,我对文字更敏感,看见人家写的字,我就能像看见那个人一样。有时人性恶作祟,还会不怀好意地看穿那个人文字背后的矫饰。大部分文字都有矫饰的本能,我的也不例外。就像女人出门前的打扮,裸妆也是妆,再冲淡再平实的文字,也是从繁华绚烂中修炼出来的。

偶然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我对电影的满足域之低,有时让我不好意思说喜欢些什么,因为我几乎没有彻底地不喜欢过某个电影。《暮光之城》无疑可以被归入“好看”的那类,有俊男美女,有又酷又炫的画面,还有禁忌之爱。我很喜欢这片子的调子,带点时尚和年轻劲儿,浪漫得一塌糊涂。因为等不及第二部,只好去找书来读。

结果这个叫做斯蒂芬妮·梅尔的女人让我大吃一惊。我鸡贼地下了电子版,放在mp4小小的屏幕上,不眠不休地看了两个小时,愤然发现那个版本不全,中间丢了一大半,我心心念念的无心看别的,终于找到了完整版,让我惊喜的是,这个版本竟然还不是错误百出的接力版,而是另外一个不知道什么版本。翻译者带着极大的热情膜拜着梅尔,不时跳出来在原文后写些碎碎念的评论。我看着看着,也跟着膜拜起这个女人来。

我一直以为,梅尔跟罗琳一样,是家庭主妇出身,暮光之城和《哈利波特》一样,是魔幻题材的通俗小说。《哈利波特》和《魔戒》当年看不下去,虽然故事很好,但语言上却没有让我心动的地方。这往往是通俗小说的软肋,情节在作品中的比重太大,作者忙于编织故事,读者也急于知道结局。就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总是一路快进,到主人公神功初成,可以报仇雪恨的时候,遇到大段无谓的描写与配角出场,甚至有些不耐烦。这样的`书就如同方便面,无聊的时候可以消遣,但却无法品尝味道,它们跟耐读沾不上边。这时候的文字,只是讲故事的载体,如盛汤的碗,本身没有营养。

但好的作家却能在文字之中注入灵力,遣词造句之中,都是功力。一句话,就能顶过千言万语,某个凡人绞尽脑汁形容不出的事物,人家信手就是传神的描述。女作家的灵气还更明显,因为她们更细腻,更敏感,也更絮叨。奥斯汀、伍尔夫、铁伊和这个梅尔莫不如此。对于一部畅销小说而言,《暮光之城》的细节描写是有着纯文学作品的水准的。我看着看着就很奇怪,因为这部畅销书的调子既不像罗琳,也不像丹·布朗,也不像西德尼·谢尔顿,反而有三分像约瑟芬·铁伊,七分像亦舒。而铁伊可是20世纪上半叶的人物,接受的是正统的英国文学教育,又是理科出身,智力超群,所以才能写出那么灵气逼人的推理小说。这个梅尔又是什么来头。

忍不住百度,恍然大悟,自己的直觉果然没有错,梅尔大学时主修的就是英国文学,真正的科班出身,那么一切就都不奇怪了。她的描写欲,对人物心理刻画的近乎强迫症似的细致,她遣词造句的讲究,一切都可以解释。虽然这部小说毫无疑问是畅销书的写法,然而,作为一个深谙文学谱系的畅销书作者,她更精明地知道如何在文字中拿捏分寸,她选择了自己写起来最流畅而读者也最容易接受的风格,随意、舒坦、毫不晦涩,有时甚至快言快语,然而通俗往往带来庸俗和浅薄,梅尔却是极少数能在在通俗中做到一针见血的人。她文字的效率极高,所以虽然细节泛滥,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冗余累赘,反而让你兴致盎然。这真是本事。

她花了很大力气写女主角贝拉,这是她最最钟爱的人物。在她身上,她不惜暴露自己。那种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气横秋,有些刻意为之的性格侧写(比如喜欢读书、喜欢古典音乐、不合群等等),都是作者的影子映射到人物之上的结果。她写她的心理,几乎到了与之合二为一的程度,让人几乎不能相信作者竟然是3个孩子的母亲。要么,她就是那种复制记忆型的作家,这种能力往往是天分,即对自己的感觉、感受,无论时光久远皆能回忆与追溯,纤毫毕现还丝丝入扣。要么,她就是那种观察型作家,生活中的原型、对某个青春期女孩儿的看透,和自己的主观判断交织在一起。她当然不是那种抒情性的作家,她把情节看得很重,但很明显,在这部作品里,她推移情节的节奏与手法都显得嫩了些,然而她天才型的人物刻画光芒四射,很好地掩盖了情节发展上的无章法。

虽说如此,然而她初试牛刀,暂时还不能游刃有余。除了贝拉,其他的人物就如同瓶装饮料,缺乏鲜榨的风味,虽然有很多添加剂的香甜,但还是廉价。比如对爱德华,她的笔力就明显不殆,大部分时候都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似乎除了那双变幻莫测的眼睛,和标志性的愤怒,梅尔也不知道到底要刻画些什么。也许对于她来说,贝拉是个活生生的存在,是个人,而爱德华不过是张明星海报。

小说之中写人最难。汪曾祺曾经向沈从文请教如何写小说,沈的回复是:要贴着人物写。看似简单,却极难做到。作者与人物合一,其实是活活变出一个分身,在自我之外,活出另外一副样子。要做到这一点,一要聪明,二要有耐心。通俗小说家里,大部分都足够聪明,有耐心如梅尔的,还不是主流。所以我说,《暮光之城》还是挺好看的。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二)

吸血鬼猎人被弹开了,他被摔在了地上。他半蹲在地上,用剑支撑着身体,喘着气。他心里想:果然厉害,看来要杀死爱德华只能先杀死他了,逐个击破。他的眼睛盯着贝拉看,眼里透出杀气。“小心贝拉”。爱德华发现了他的眼睛,很冷。于是挡在了贝拉前面。“你阻止不了我”。说着,他冲了上去。提着剑。“小心”。爱德华和他交手了。没有武器的爱德华用拳头攻击吸血鬼猎人的手腕。他在尽量躲避和他正面冲突。吸血鬼猎人则不同,他手里的武器挥舞着,划出一道道美丽冻人的寒光。几分钟后,爱德华早已遍体鳞伤。就在吸血鬼猎人要进行下一次攻击时,爱德华用尽全身力气,砰地一声,吸血鬼猎人被踢飞了出去,剑也不知掉到哪里了。吸血鬼猎人艰难的爬了起来,他在强忍着五脏的剧痛,强忍着吐血。

吸血鬼猎人决定放手一搏,他掏出一袋磷,那袋磷颜色很奇怪,竟然是蓝色的。他将磷粉放在一个木盒里,木盒里燃烧起来,但木盒却没燃烧。烧完后,他从里面取出一枚幽蓝光的飞镖,螺旋状。他顾不得热,从里面拿了出来。这一切工作只用了40秒。

“他要干什么?”贝拉问。“不知道,很怪异”。爱德华道。“快闪开”。爱德华纵身一跃,将贝拉扑倒在地。吸血鬼猎人落空了。”贝拉立即动用意念,形成了一层保护膜。薄薄的一层,她太累了。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三)

看完《暮光之城》之后,对爱德华着了迷,这世上如果真的有爱德华这种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吸血鬼,我也会跟他一直到永远,只为了那份深深地爱,可惜现实中没有。其实我跟爱德华有点像,为了爱我会很为对方着想,很迁就对方。

现实的社会已经磨灭了这种感情,即使有,也会被生活的种种而磨得不见踪影。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致生致死的爱情。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以为不会再羡慕谁。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更没有空间之别。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四)

内容简介:自从《暮色》于2005年首发至今,梅尔笔下爱德华、贝拉和雅各布之间悱恻动人的浪漫恋情便让无数的读者为之痴迷。他们询问了成千上万个有关“暮光之城”系列的问题——从“斯蒂芬妮?梅尔的灵感从何而来?”到“吸血鬼的毒液如何起作用?”不一而足。本书为“暮光之城”系列全球唯一官方授权指南,全书从“暮光之城”系列人物历史背景介绍、家族族谱解析、人物肖像描绘、场景地图导览、名车标识概览、粉丝画廊鉴赏、各国封面撷英、被删初稿片段复现等方面,对构成“暮光之城”的繁多细节、微妙变异进行了全方位的介绍和解读。阅读本书,读者将得以穿越卡伦家族秘史,了解狼人族群来龙去脉,一窥最接近作者创作想象的神奇时空,与作者笔下虚构而来的爱德华、贝拉零距离握手。本书还首度曝光爱丽丝少女时代的坎坷经历,埃美特被熊抓伤的传奇故事,以及福克斯镇居民的生活场景与起居故事……鉴于音乐是斯蒂芬妮创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书同时收录“暮光之城”系列每部小说中的官方曲目清单及书中反映每首歌寓意的片段。本书还收录了斯蒂芬妮与获奖作家香浓·黑尔之间的谈话,在此过程中她们讨论了“暮光之城”系列小说的灵感来源、遇到的挑战以及一路走来的种种惊喜和意外。

暮光之城官方指南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近50万字人物历史介绍+100多幅从未曝光精美插图+家族族谱解析+人物肖像描绘+场景地图导览+名车标识概览+音乐灵感曲目清单,还有作者创作心路历程、粉丝画廊鉴赏、各国封面撷英、被被删初稿片段复现等更多让你垂涎三尺的独家公开内容……

暮光之城官方指南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堪称“暮光之城”系列最为权威的百科全书。它提供了一个崭新、独特的视角,让读者进一步探索斯蒂芬妮?梅尔在《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和《布里?坦纳第二次短暂生命》中创造的令人难忘、回味无穷的神奇世界。全书共500多页48万字,铜版纸全彩印刷,其中包括100多幅从未曝光的手绘插图和精美概念图,堪称奉献给“暮粉”的一部值得珍藏的完美宝典。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五)

暮光之城观后感

暮光之城观后感

看过许多的关于吸血鬼和狼人方面的电影了,只是喜欢那种奇幻带给自己的视觉感受,也喜欢以一种异类的角度所展现的世界。然而《暮光之城》创作得那么唯美,那么凄清,那么舒缓;所展现的爱情是那么醇厚,那么震撼。阳光穿过贴着多彩窗花的教堂,照在古典的钢琴上,照着弹琴师轮廓鲜明的面庞,睫毛很长,手指修长,手捧一杯陈年的红酒,慢慢品味,听着舒缓的音乐,每一个音符在心尖跳跃——这就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感受。闲话少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还是来品评这部很喜欢的电影吧。可能感受很多,视角也很多,主题也很多,还是先说说这部电影打动我的地方吧!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题材都已经很俗套了,也有把吸血鬼题材和爱情结合起来的,比如《吸血鬼惊情四百年》,只是制作没有这一部电精巧。当爱德华和贝拉躺在林间的草地上,镜头定格了几秒钟,那种舒缓的转换给你产生强烈的视觉美感。风吹着松树在轻轻摇晃,云雾在群山怀抱的山谷间流淌,阳光下面的绿总是那么新鲜,小镇上的高中生活总是那么悠闲。贝拉的神情总是那么单纯和真实,她的爱情也来得那么自然而然。读心术也读不出除开了性和金钱之外她的想法。爱德华的五官是那么精致,然而这只是他作为杀人工具的一个皮囊,身为吸血鬼的他,除开嗜血,他也是那么迷恋人世间的爱情,不想作为异类而生存。这部电影的选景和选角,让人赏心悦目。

死很简单,活着却很累。爱情不只是依附于精致的皮囊和庸俗的言辞,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灵魂,即使他是异类,即使他对自己的迷恋只是鲜血和气味。如果不能死去,不需要睡眠,不需要爱情,无法想象吸血鬼的生存有什么意义。如果仅凭本性而生存,爱德华不会把贝拉当作自己的生命。他具有超能力,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爱她,却不想为了永远得到她而将她改造为跟自己一样的身分,只羡慕鸳鸯不羡仙,爱情本来就很简单。如果连爱情都觉得累,活着就更累,如此说来,爱情就是一种让人逃避生存之累的手段吧。 《暮光之城观后感》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六)

日出日落,千万年来一成不变,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但我却从未仔细看过。今天我就和闺蜜去航天公园看一次日落。

六点半时太阳沉下去一点了,这一落是不经意间的我们一直看着它,它也是不知不觉的,太阳光开始不再像白天那么耀眼,有着那样明晃晃的光,它不急不慢的换上端庄典雅的橘黄色礼服,露出一丝蒙娜丽莎般若隐若现的微笑,美丽而神秘。而此时,城中的人们好像还没有注意到这一变化,仍然用自己的节奏,走在下班的归途中。

过了一会儿,太阳又沉下去一些,或许是因为光更强,或许是因为天更暗,落日好像跟为明显了些,它继续撒下着带着金粉般橘黄的色彩,将半边天都染成了橘色。西天的晚霞挥动着绚丽的纱巾,那光越显浓烈,不是冬日那肃穆的绯红,不是夏日那种绚丽的色彩,也不是春日那种柔和的光芒,而是像向日葵般可爱又温暖的颜色,像水彩画般薄而透明的几笔,与天边仅剩的蓝交相辉映绒,溶为一个梦幻如糖果般的渐变色。此时的城市都笼罩在其中,好像正在演奏一曲抒情曲,节奏缓慢,此时的景象,大概是一天中最可爱的了吧,青年人们散着步,小孩子们玩耍,老人们坐着聊家常,一切都其乐融融。

渐渐的,太阳变成红色,下沉的更快了,它一点一点躲进楼房身后,收敛起灿烂的光芒,收敛起诱人甜美的微笑,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天边也带起一抹灰。

日落太快了,只是眨眼间,夕阳就耗尽余晖消失了,在下落的最后,似乎也在向人们挥手说着再见。路灯亮起,一栋栋楼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一天的忙碌,也在此刻画上句号,这座城市,也在此刻,沉入梦乡。了航天公园看日落。

六点半时太阳沉下去一点了,这一落是不经意间的我们一直看着它,它也是不知不觉的,太阳光开始不再像白天那么耀眼,有着那样明晃晃的光,它不急不慢的换上端庄典雅的橘黄色礼服,露出一丝蒙娜丽莎般若隐若现的微笑,美丽而神秘。而此时,城中的人们好像还没有注意到这一变化,仍然用自己的节奏,走在下班的归途中。

过了一会儿,太阳又沉下去一些,或许是因为光更强,或许是因为天更暗,落日好像跟为明显了些,它继续撒下着带着金粉般橘黄的色彩,将半边天都染成了橘色。西天的晚霞挥动着绚丽的纱巾,那光越显浓烈,不是冬日那肃穆的绯红,不是夏日那种绚丽的色彩,也不是春日那种柔和的光芒,而是像向日葵般可爱又温暖的颜色,像水彩画般薄而透明的几笔,与天边仅剩的蓝交相辉映绒,溶为一个梦幻如糖果般的渐变色。此时的城市都笼罩在其中,好像正在演奏一曲抒情曲,节奏缓慢,此时的景象,大概是一天中最可爱的了吧,青年人们散着步,小孩子们玩耍,老人们坐着聊家常,一切都其乐融融。

渐渐的,太阳变成红色,下沉的更快了,它一点一点躲进楼房身后,收敛起灿烂的光芒,收敛起诱人甜美的微笑,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天边也带起一抹灰。

日落太快了,只是眨眼间,夕阳就耗尽余晖消失了,在下落的最后,似乎也在向人们挥手说着再见。路灯亮起,一栋栋楼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一天的忙碌,也在此刻画上句号,这座城市,也在此刻,沉入梦乡。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七)

很早之前就知道这个故事,一个女子做的一个奇异的梦,写成故事,出了书,取得了成功。这便是《暮光之城》。

今天突然非常想看,便从《暮光1》开始看。片子没有让我失望,女主美丽,男主英俊,阴翳的森林,凄凉的海滩,还有就是他们的爱。

吸血鬼会爱上人类,会不会像极了狼爱上羊?

强忍着想要吃掉猎物的欲望,不想去伤害对方。

最让我感动的一段话是爱德华的表白:“我再也没有离开你的力气了。”听过之后潸然泪下。

我们可以多爱一个人呢?可以为了一个人忍受难以抑制的欲望吗?可以面临极大的危险去保护一个人吗?可以为了让她好而让她离开自己吗?可以为了要永远跟他在一起而变成怪物吗?

片子里充满着浓浓的爱,为了家人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家人可以更同类为敌,为了爱人可以控制欲望,为了爱人可以放弃自己。

故事总是故事,有个英俊的吸血鬼男朋友SOCOOL,跟吸血鬼家族打棒球SOHIGH,ENDING是浪漫的舞会WONDERFUL。阴沉的坏境渲染着这个故事如此凄美。

看完这个片子我不禁在想,经过漫长的岁月我们总会丧失爱的能力。觉得与爱人之间由爱情转换为亲情是很平常的事情。那我们可不可以爱一辈子呢?让这感情永不消逝,一直持续到我们生命的终止。我想我会不会非常幸运,不要失去爱的能力呢?

哇哦,重新来过一次吧。婚姻的第365天,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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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城影评


上帝之城影评(一)

有一种看《古惑仔》系列影片的感觉。漫画感的人物,浓烈夸张的动作,紧张快速的节奏变化,一浪又一浪的故事起伏。是一种同时具有酣畅视觉和压抑感觉的镜头组合。看着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的故事,让人感慨,原来不管种族肤色,生活在贫苦杂乱的世界里、身不由己一步步滑落到暴力深渊里的人们,多有类似。

然而,还是有些不同的。如果说,《古惑仔》系列是一个长焦距,在那些黑帮小混混身上放大着人性的善良和麻木、挣扎和无奈,关注着一个个个体化的人的话,《上帝之城》,更象是一个广角镜,它把一个贫民区的各种贫困和暴力、冲突和变化,都压缩纳入到一幅社会性的画面里。相比来说,它关注的是整体、是本质,也因此,更有厚度。

在《上帝之城》里,一切自有它的法则。生命是一种赌博,活着是一种偶然。血腥暴力的丛林法则已经成为呼吸着的空气,只要还在这个贫民区里讨生活,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都曾经或可能是黑暗世界的一份子。

可怜可叹的是,即使对那些杀人如麻的人性泯灭者,导演并没有只写他们的恶,也是点出了他们纯与好的一面。说实在的,那些人还都是孩子,为得到一个漂亮照相机而渴望,为长得丑追不到女朋友而懊恼,为自己的举动不被周围人重视而生气。身在这样的城市里,他们对毒品、枪支、死亡的经验,超过了对求学、工作、家庭的体验。他们辨不清善恶,或者甘心为恶,只是因为没有人教过他们基本的善恶观念,并且,他们生活着的天地,并不是一个好人能太平生活的有保障的世界,很多美好生活的机会对他们关闭着,除了变得更强更残酷,他们没有办法得到更多。

在这样的城市里,甚至好人和坏人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一群六七岁的小孩子一起成长,踢球玩耍之余,为踩过界的大哥哥们放风跑腿,在警察来的时候,为同一社区里的人们不分黑白地打着掩护。他们会受欺负,然后微不足道地反抗着,个性强韧一些的孩子,会从此尝到暴力的甜头,一发不可收拾地走向血腥的黑色权力之路,然后,或者被敌人杀掉,或者被警察歼灭。其他的孩子,在渡过了这样混混噩噩的黑色童年之后,会娶妻生子,找到一份不那么挣钱但是正常的工作,维持家庭。然而他们依然是这个畸形城市的一份子,生命和尊严得不到保障。不知道哪一天,他们的规律生活就会被打破,然后他们又燃起怒火,重拾枪支和燃烧瓶,在为亲人报仇的心态下,重新回归暴力之路。只有极少数幸运一些的孩子,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走出了城外,得以尝试贫民区外的另一种有尊严的人生,这样的道路,如中彩一样幸运,和偶然。

又想到了当年那部《纽约黑帮》。同样是写黑社会的片子,这个片子和《上帝之城》、《古惑仔》的视角是不同的,更多地,它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刻画了黑帮的兴亡衰败,以及它和主流社会的复杂关关系。然而在后两部作品里,黑帮本身自成一个世界,其中有起有落、有合有聚,只要贫穷和暴力的环境没有变化,仅仅是为了生存,所有的黑暗故事都会一次又一次地重演,枭雄叠出,生生不息。

一个晚上,陷落在这样的一团泥潭中。在那些漂亮利索的镜头剪辑中,看那些小孩子一代一代地奋斗、挣扎、下滑,在半梦半醒的暴力生涯里灰飞烟灭。忽然就想,在这样的上帝之城里,人这种东西,还真是渺小如尘啊。


上帝之城影评(二)

看完这部片子,脑袋一时有些恍惚。快节奏的场景切换,不停地杀戮,就好像命运的轮盘一旦开始滚动,就再也无法停止。

一直以为这个诞生足球天才的国度,即使不够富裕,也一定是个充满快乐的地方,而上帝之城却完全颠覆先前的记忆。用神之城作为一个贫民窟的名字,实在有些讽刺的意味,或者可以这样理解,在这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那么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也就成了必然。

不同于杀死比尔里对暴力的美化,上帝之城中的暴力是直白的,不加修饰的。当抢劫、毒品、杀戮充斥生活的每个角落,当土匪成为孩子的偶像,暴力就和每个人的命运紧紧绑在一起。

先说Benny,应该是很多人喜欢的角色,虽然是Li'l Z的兄弟,但却心存善良。当他结识Anglica,想金盆洗手时,却被刺杀的小孩误杀。Knockout Ned也是一个悲情人物,本来生活平静的他却在遭遇Li'l Z后,陷入命运的深渊。Li'l Z则是上帝之城的代表人物,他是一个天生的黑帮老大,抢劫杀人就好像他与生俱来的本领。他并没有死在抢夺地盘的火并中,也没有被警察带走,却被几个曾经被他欺负的小孩乱枪打死。命运的轮盘转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起点。

在这部电影里,Rocket是作为观察者出现的,虽然他尽量避免卷入黑帮之间的纷争,但在上帝之城,他却无处可躲。他的哥哥被小Li'l Z打死,当他喜欢上Anglica时,又被Benny夺去。Rocket为Li'l Z拍的照片意外被报社发表,当他惶惶不可终日,担心被黑帮干掉时,Li'l Z却对照片非常满意,甚至把相机送给他。最后,Rocket用这部相机记录下整个枪战的过程,他的摄影之路,最深刻的记忆都留在了上帝之城。

上帝之城的精彩莫过于凌厉的镜头和娴熟的剪辑,剧情的意外又处处暗含着命运的安排。影片并没有对每个人的是非对错做出评价,而是冷静的把命运的残酷展现给观众。


上帝之城影评(三)

这是是一部纪录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的犯罪、罪恶并获得多项奥斯卡提名的电影,影片基于真实事件改编,所谓上帝之城却是个被上帝遗弃的地方,主宰这个地方的唯有暴力。我对该片最大的印象是肮脏,一个偷窃,强奸、走私、贩毒、杀人、抢劫无处不有的地方,而犯罪的几乎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这里是真正的地狱和人性泯灭的地方。所有参演此片的小正太都是从贫民窟找来的,扮演男猪1号Rocket的演员曾经住在过 Cidade de Deus(就是真实中的上帝之城啦) ,小霸王的扮演者出身真实的上帝之城,从来没有想过要当演员,来试镜的目的就是看能不能挣点小钱来帮朋友开的公司度过难关。导演曾经在一次采访谈及拍摄本片的危险时说道,如果他早知道在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区拍摄影片会有如此高的危险性,他就不会决定接拍此片。本片不是在真实的上帝之城拍摄,而在它旁边的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完成。影片开头三人帮旅馆乱枪打散野鸳鸯一幕是在真实的旅馆里实景拍摄,并且当时继续在营业,以至于后来有真正的野鸳鸯向老板抱怨在干炮的时候怎么会出现打枪的声音。

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这里是上帝之城,更是魔鬼也会叹息着转身的地方。阿炮带着我们到了这里,他见证了这里二十多年来被残暴、贪婪、复仇、野心、背叛、掠夺所裹挟的混乱生活以及最终导致的一场灾难性的黑帮争斗。虽然从小就要辗转于匪徒间求生存,但胆小怕事的性格与自我保护的本能却使他一直能平安度日。

60年代初,阿毛、阿夹和阿呆是这里的少年三侠,在抢劫完旅馆之后,他们三人分道扬镳,阿夹重回上帝的怀抱,而阿呆和阿毛纷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70年,当年少年三侠手下的小弟小豆子靠着自己的心狠手辣,不停地吞并别人的地盘,改名为Lilz,后来成为了贫民区的小霸王,生意也从抢劫升级到了更为暴利的毒品买卖,和他一起飞黄腾达的还有兄弟班尼。

班尼认识了美丽的安迪丽卡,准备归隐,在送别的晚会上,他意外被对头杀害,悲痛之下,小霸王集合人手给班尼报仇,Lilz与Carrot之间的帮派厮杀就此开始。

此时的阿炮,机缘巧合下成为了杂志社的见习摄影师,他的相机,照下的却是孩子们持枪核弹的狰狞,和帮派间无休无止的仇杀。

越光宝盒影评


越光宝盒影评(一)

每次看图宾根木匠的影评都很过瘾,该说的想说的都让他说尽了,而且说的那么文艺,佩服的紧。不愧是电影博士。

关于越光宝盒还想说几点:

1、郑中基实在太丑了。

2、郭德纲的曹操很到位,和孙俪对手的一段,风吹长发飘的戏,很新意,很撩人,让我看了还想看。

3、这部片子其实不是恶搞赤壁,而是超时空要爱的热闹版。超时空要爱主演有刘以达,梁朝伟,陆树铭。刘以达在宝盒里也露了脸,他是香港演员中最有天分的配角之一。陆树铭是两岸三地关羽的最佳造型演员,他也就是大话西游里面的那个牛魔王。

4、延伸到大话西游,96年的时候,高中,被同学拉去录像厅看大话西游,吵吵闹闹的剧情,没看懂,只记得牛魔王巨脚踏下,腿缝里村庄的一个镜头。99年,大学宿舍,大话西游已被捧成经典。大半是因为80后的成长,以及70末一代的出国热,万里重洋,燕燕于飞,于是寄托和紫霞奇热,咸鱼终于翻身。这在越光宝盒里开篇就点到了:他去了一个叫美国的地方。

明明是一副《大话西游》的身板,非要硬生生的套一条《赤壁》三国的紧身裤,何必呢?既然穿越了,干嘛不穿越得有创意点?云集了一大批二三线和过气明星,热闹倒是热闹,但是故事在哪里?不是山寨了一把鸟巢和点火仪式就算紧跟潮流了的,也不是闪烁其辞什么三打奶粉就是针砭时弊了的,角色鱼贯而出,人多嘴杂,可有哪一句台词观众能记得住?各色人等哗啦啦全涌出来,那不是电影,是桌游。

不过,桌游也是有技术含量的,起码每张牌都个性鲜明。但是,《越光宝盒》呢?

一场山寨三国杀

夏侯一点也不刚烈,刘备的仁德只针对他的成群姬妾,曹操的奸雄幻化成了异装癖爱好,张飞的咆哮原是gay味十足的热吻,关羽的武圣成了看黄书的伎俩;周瑜不反间,诸葛也不观星,反而合力表演了一场山寨摇滚秀和法坛上的当众斗殴;至于赵云,他既不能闪也不能杀,看清了大嫂的乳沟但看不清主公是谁。

每个角色的性格特质都是山寨或者是山寨的山寨的,于是,电影便成了一场山寨的三国杀。

无厘头的精妙,很多都妙在这戏仿二字上,不过这可是把双刃剑,戏仿得不到位,难免让人借用网络词语指摘为山寨。戏仿绝不是山寨,增之一分则伪,减之一分则劣,搞得好叫通俗,搞得不好就低俗了。作为无厘头的扛鼎者,技安老师曾推着星爷让无厘头大潮席卷了神州,不过《越光宝盒》的登场仿似技安老师又给无厘头亲笔书写了一则墓志铭无厘头死咗了。

《大话西游》的母题重演

回想起来,技安老师的刘氏无厘头其实早就死了,还死在最高潮上没错,就是那部《大话西游》。《大话西游》一出,从天而降的宿命爱情+女性的死缠烂打+男性不敢接受+男性的最后悔悟便成了此后颠扑不破的技安公式,此后的《情癫大圣》、《天下无双》和《越光宝盒》都是这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稍有区别的是《机器侠》,不过也无非是负心男变成了哀怨女,神魔玄幻变成了山寨科幻而已,骨子里还是《大话西游》的母题重演。

重复没有错,左小诅咒说过:重复就是力量。爱情这东西,号称人类文艺作品中永恒的命题,技安念念不忘女子的痴情和男人的负心,也符合绝大多数爱情故事的现实演绎。可是,用无厘头的荒诞谐闹方式来表述这一命题,不是有身份证的人就能玩的。《大话西游》用了上下两部共计三个多钟头的篇幅才把一个百转千回、从疯狂恶搞到催人泪下的爱恋故事的来龙去脉勉强描述清楚,也只有这样的结构,才能达致化百炼钢为绕指柔之效。但是,《大话西游》显然是不符合电影产业规律的(从片长形态上来看,近年的华语电影只有《赤壁》能分成两部还狂收票房,不知这是不是技安拿《赤壁》开涮的原因),这纯粹是一部误打误撞的经典,若不是北大学生多年后的网络热炒(当然还有星爷独树一帜的演技),《大话西游》的胶片只能在仓库里跟若干主旋律们一起发霉。

往事不要再提

《越光宝盒》匆忙得让人来不及发笑,遑论感动?电影就好比端给观众的一盘菜,碗碟内的食材才是主料,噱头桥段无非是些调味品而已。回想《大话西游》,哪一段搞笑情节不是紧扣着故事主线的演进?再看《东成西就》,哪一个明星演员不是承担了不可或缺的戏剧功能?反观《越光宝盒》,显然已经本末倒置了,片头演员表的恶搞和片尾幕后职员们的cosplay似乎印证着技安的廉颇老矣。山寨别人的东西也就罢了,还真没见过这样卯足了劲山寨自己作品的电影,银幕上菩提老祖作品几个大字只能让人感怀往事不要再提。

不过话说回来,老的不只是技安,还有我们。当年看《大话西游》的青涩少年们已成今日的蜗居房奴,天上没有乌云盖,可K线图里全是。于是,那些关于爱情的缱绻反复真的就往事如烟了。

看看当下的华语影坛,黄百鸣的《家有喜事》系列已成彻底的杯具,王晶只剩下《零零狗》式的屎尿屁,星爷则用《长江七号》告诉我们:其实,他只是一个演员。

终于,在一个无力讽刺的时代里,《越光宝盒》明白无误的诏告天下:无厘头死了。

技安老师对阿娇的不弃值得尊敬,香港影人不仅拯救香港女艺人,也拯救大陆的,譬如《月满轩尼诗》。

技安与星爷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从作者论的角度来说,《大话西游》当然属于编剧+导演的技安,怎么就成了周星驰作品?这是一个有趣的误读。当然,星爷的演技勿庸置疑,不过脱离了技安、王晶、李力持、谷德昭这些幕后英雄的扶持,星爷很难重现辉煌。而技安找的郑中基相较星爷也只是个权宜之计,至于女演员方面,孙俪完全不搭调,阿Sa倒是气质吻合(见鬼,她好像刚跟郑少爷分手)。

无厘头的兴起和渐趋没落是一个两地双方的问题:大陆、香港两地;生产和接受双方。

作为一个广东话俚语,无厘头在电影中,特指以周星驰的表演为代表的极端恶搞、不按常理出牌的喜剧形式,其实放到西方艺术史和电影史中,无厘头并不稀奇,所谓farce,其实就可以看作是无厘头的类型身份;远的不提,近世好莱坞金凯利的许多喜剧电影就颇具无厘头风格。而放到香港电影的语境中,无厘头应该滥觞于许氏兄弟的喜剧片,此前邵氏电影尚纠结于本港身份的迷离,不过《大军阀》中许冠文显露出的才华最终导致了《鬼马双星》的诞生,经由《半斤八两》等片的打磨,许氏兄弟的喜剧作品终于领港片风气的一时之先。香港市民在冷战的夹缝中享受到了繁华的孤岛生活(这里借用了中国电影史上指称19371941上海租界电影的术语其实从文化生态上来看,这两个孤岛颇具可比性),饱暖思欲,港人当然需要电影提供的草根式市民狂欢,并完成港人身份的自我认同及确证(关于这一点,香港影评人比我讲得更清楚:香港市民视他【许冠文】为子侄,他是我们的香港土生最成功的精英,他不是来自广州,不是来自中国,他们真正在这一个借来的地方,是代表香港新一代文化的香港之子。①)于是乎,无厘头的风格已露端倪,周星驰只是这一文化逻辑顺理成章的结果而已(当然你也可以认为周氏无厘头在美学上彻底埋葬了许氏喜剧)。事实上,周星驰电影的戏仿、恶搞等手段在许氏兄弟的作品中都是老套路,只不过那时一来大陆处于封闭状态,没有录像厅和盗版碟的渠道,许氏兄弟不会为内地观众所知;二来其港味过重,自然主要局限在粤语文化圈内传播。


越光宝盒影评(二)

首先在影评开始前我想澄清几句。最近的部分影评被部分网友评价为瞎评论。我想说的是影评本身就是一种主观意愿,是一种个人思想的体现。虽然我很欢迎大家来共同讨论,共同分析,但是对于我自己的观点你们也不至于说不正确吧。我只是把我个人的观点放到了这里,你们可以不喜欢,也可以发表你们自己的见解,但是我不会为了迎合你们的喜好而改变自己的想法。如果这样,即使是再烂的片子我都可以说很不错,但是那样也失去了真正相信我的那些朋友。而这,是我不想看到的。似乎我没有让那些不喜欢我影评的人一定来看,如果我哪里冲撞到了你们,那么说声抱歉。

不说太多的废话,还是开始我对于最近上映的新片越光宝盒的影评。

说句实话,本片我是保持中立的态度来看的。因为虽然网上有一些负面的评论,但是本着客观的原则,我尽量的回避那些写手的文章。不过看完后不管大家爱听不爱听,确实挺失望的。感觉就是个大电影的思路,一个看过而已。没有啥特别有印象的镜头,看完之后觉得那么迷茫,感觉有点像情癫大圣那样的喜剧,就是在看的过程哈哈一乐罢了。

不过也好,这样的电影看的就是轻松。又不是商业动作片,何必搞得那么严肃?谁说的相声就一定得有内容?还记得郭德纲的那段你有病啊,你有药啊的,大家不也看的不亦乐乎?由此说来本片也算可以。大量的情景再现对于看电影少的人来说确实有点不知所云,但是对于影迷来说就可能看出点门道了。无非一个乐和。

总体来说不是很推荐大家去电影院看,想看的童鞋完全可以利用网络资源下载。因为既然没有了啥技术成分,那么何必花那么多银子买票呢?


越光宝盒影评(三)

炒冷饭本来就不是一件讨好的事,电影影评,《越光宝盒》这盒冷饭是流水线上的速食,也许掌勺的人钱袋空了,没空顾及我们这些仍然抱有期望的吃客。没有不好的演员,只有不好的导演。但就《越》论,影片两位主演的表演毫无喜感。尽管损形象出演,极力的夸张,放大的却是平庸的部分。影片名角如雨后春笋,他们的出现,虽有恰到好处的,却多是令人尴尬的。郭德纲的表演可圈可点,宁夏天气,他的反串扮相,他与属下一边摇摆一边对话的场面非常诙谐有趣。可惜少数的亮点又怎能挽救整体的失败。影片框架杂乱,线索联系甚为牵强。大部分笑点均不为剧情服务,这是影片的致命伤。对于《功夫》的恶搞更像是硬加拼凑,毫无诚意,可怜了火云邪神和包租婆夫妇。整部剧没有亮点人物,[视频]WWF广告:戴花的DarthVadar大叔,好萌星球大战影评,有的只是一张又一张的明星脸,缺少了灵魂,使人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刻意想让人发笑的地方太多,这是编剧的失败。刘镇伟讲我的洗具是悲具,甘肃天气,个人觉得影片最令人悲伤的地方是朱茵的出演,她短短几句台词仿佛又让人看到了当年那个紫霞仙子,城市广场影评,紫霞还是当年的紫霞,创造她的人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以后不会走进电影院看他的作品,至少是他编剧的作品。刘镇伟确是江郎才尽了。

600字读书心得读后感


抱怨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通过认真阅读威尔鲍温的这本《不抱怨的世界》,我感到受益匪浅,认识到不抱怨的内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600字读书心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600字读书心得读后感篇1 《不抱怨的世界》

《抱怨世界不如改变自己》一书给我的印象较深刻的是:任何人和团队要想成功就永远不要抱怨,因为抱怨不如改变。

事实上有些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不是我们抱怨的对象。我们总喜欢躲在后面无休止地抱怨,从中获得一种自我膨胀的优越感。我想,很多时候,并非意识不到这一点,但就是不愿意直面现实,并且积极做出改变。有时候,随着心理的惯性,也不知道如何改变。看书时,头脑中总是浮现某些人某些事,想着自己其实就是在抱怨,不知不觉地在抱怨。抱怨也让自己变得烦躁,没自信。人生中最重要的就是把注意力放在我们想要的东西上,而不是不要的东西上。抱怨就是把焦点放在我们不想要的东西上,所谈论的是负面的,出错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到人生是不公平的,同时生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选择过程,在每一个选择的关头都有前进与后退的冲突。在遇到挫折时我们要从容地面对,不抱怨、不放弃的人生态度才是第一位的,只要继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抱怨自己的人,应该试着学习接纳自己,抱怨他人的人,应该试着把抱怨转成请求,我们必须活出想要其他人效仿的样子,让自己的世界充满平静喜乐,活力四射的正面能量,人生也会更加美好、圆满。

不抱怨的世界读后感。正如书中所说:停止抱怨,你就已经在通往你想要的生活的路上了。虽然这条路还很长很远,还需要我付出无法想象的努力和代价,但是既然做了选择就应该积极地走下去,勇敢地面对前进道路中的各种不确定。不抱怨是一把钥匙,在我们忙忙碌碌的生活中,借助这把钥匙,我们会自然延伸和深入到生活的诸多层面,唤醒我们渴望已久的改变。

600字读书心得读后感篇2 《鲁滨逊漂流记》

我们敬爱的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好多书,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是一个英国人,他不喜欢呆在家里过那种安宁、舒适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一次航海冒险。但是不幸的是,他遇难了,他被风暴吹到了一个荒岛上。岛上没有人,没有房子,只有成群的动物、成片的森林和鲁滨逊。他奋斗了二十五年,终于和一艘船回到了英国,他的故乡。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多么坚强的一个人啊!在他生病的时候,他可以吃任何放在家里的粮食,但他仍然选择出去打猎;这种自立自强的精神,正是我所缺少的。在他遇到食人生番的时候,他可以选择投降,但是他却和他的奴隶星期五一起英勇战斗,还救出了一些俘虏;在他遇到船商的时候,他没有马上提出回国,却提出了和他们一起战斗,保卫他的领土。

看看鲁滨逊,再看看我,相比之下,我是多么懦弱呀!遇到困难就放弃,心想:让妈妈帮我做吧!遇到难题就请教家长,却不听解题步骤,只是在盼望着,快告诉我答案吧,我好玩手机啊!

遇到困难,鲁滨逊会放弃吗?不!他当然不会。遇到不会的题就请教家长,鲁滨逊会那样吗?不!他不会。看完了这本书,我突然有所领悟:坚持也是一种品质,在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不懈可以让我们渡过难关;但同时,自立也是我缺少的一种精神。不会自立,人无法生存;不会自立,也无法让我在社会立足。想到这,我立刻昂起头,去面对、迎接即将向我冲来的困难!

600字读书心得读后感篇3 《夏洛的网》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夏洛的网。这本书甚至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它讲述了一只小蜘蛛和小猪之前的深厚友谊。

夏洛是一只躲墙角,以织网捕蝇为生的小蜘蛛,它曾一度认为自己应该平凡一生,直到她遇到了她的好朋友威尔伯。威尔伯是一只小猪,一天,威尔伯得知自己将被杀死,便求助于夏洛,夏洛十分冷静的想出了办法,帮威尔伯脱离险境,她一次又一次地在蜘蛛网上织出了文字,最终,威尔伯脱离了险境,可夏洛十分疲倦,疲倦到想一觉睡过去便不再醒来,是的,夏洛死了,没人知道这样一个小蜘蛛曾发挥过如此巨大的作用。

夏洛的网读后感。我曾经反复读过这本书,每一次都让我热泪盈眶,夏洛用自己的性命,换来了威尔伯一生的幸福。这两个小动物之间的无限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也许,夏洛是渺小的,可它所做的这件事却是惊天动地的。原来一个渺小的生物也能惊天动地。这不正如我们吗,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茫茫人海中显得渺小,但有人能登上世界的最高点,有人却不能。有人站在高台,让所有人都看见他,有人却在人山人海逐渐被埋没其中。我也曾经在人山人海中感叹自己的渺小,可我也曾经在比赛中为校争光。渺小只是一种外表,却没有人是真正渺小的。即使真的渺小,也能像夏洛一样,走出一片天地。也正是夏洛这样为朋友拼命,和她遇事的冷静与她的智慧,才让它从不显得渺小。

无论你多么渺小,你也能闯出一片天,一片地,这是夏洛的网带给我的启迪。愿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干出一番大事业。都能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

600字读书心得读后感篇4 《不抱怨的世界》

抱怨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通过认真阅读威尔鲍温的这本《不抱怨的世界》,我感到受益匪浅,认识到不抱怨的内涵。书中鲍温牧师说:我们之所以会抱怨,就和我们做任何事情的理由一样,优秀的人都不抱怨。

不抱怨的世界读后感。一篇篇的翻阅《不抱怨的世界》,这是一本很棒的心灵励志书。看了这本书后心灵受到很大的触动,慢慢沉浸在书中世界时,才发现,它其实就是一面心灵的镜子。里面并没有什么大道理,只是很普通的方式,很普通的事例,来告诉我们一种生活的态度,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有人认为抱怨是一种宣泄,一种情绪的调节方式。但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抱怨是一种流行病,你的抱怨会唤起他人的共鸣,让抱怨成为一种传递的心灵疾病,不但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还可能让你因为抱怨的快感而升级抱怨的程度,最终又可能导致不可收拾的结果。

在书中我看到了也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突然发现自己是一个有如此多抱怨的人,心中多了些不安,可是书中的一句话让我顿然醒悟,诚实面对情绪,安于自己的不安,对发现自己的不足不必惊慌,既然已经产生了,就应该诚实勇敢的面对它,就应该去想办法结束它,也才能最终安于自己的不安。我们应该勇于找出不足、勇于改变自己。最后就能真正拥有不抱怨的世界。当我们没有了抱怨,我们的心理就只剩下快乐,当人人都抛弃了抱怨,那这个世界就肯定更加和谐。

人人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学会理解学会忍让,大家不要抱怨。让我们活在一个不抱怨的世界!

读书心得: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读书,能让愚昧的人变聪慧;读书,能让浅薄的人变沉稳;读书,能让沉闷的人变开心;读书,能让人发的短信最诚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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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1

我曾看到过爱情温柔地凋零,于是明白了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这原本就是个暖昧不清的世界,孤独追寻着爱情谎言的灵魂们游离在城市巨大的阴影之下,在每个暗到了极点的黑夜,失去自由的爱情便颓废地躲在墙角边喘息。冥冥之中,早已经被注定了的一切就是这样被注定了,上面戳一个时间印章——永远。

想起了周蘩漪,《雷雨》中的那个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蘩漪最显得调和和单薄,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地,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有“雷雨”的性格的女人,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先生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吧,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但只有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蘩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藏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雷雨》中没有提及蘩漪因何嫁入周家,这并不重要,因为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所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蘩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

蘩漪和周萍之间并非是爱情,就算有乱伦的嫌疑,蘩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了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缥缈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她是那么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爱情,而周萍是她干涸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十八年来不曾动人的眼神就被雨水滋润的炫丽,她就这样坐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地等待未知的终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与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炽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反顾的燃烧。蘩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做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的稻草,软弱、无力。我一直怀疑蘩漪与周萍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蘩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如许多的人,毕生在问中追溯。

我不喜欢周萍,我想他竟是一日也不曾爱过蘩漪的,因为他的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蘩漪,他只有无尽的追悔,永远只在悔恨自己过去由直觉铸成的错误,“他佩服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的见闻里,除了一点倔强冷酷——但是这个也是他喜欢的,因为这两种性格他都没有,他觉得他在那一方面欺骗他的父亲是不对了,并不是因为他怎么爱他的父亲(固然不能说他不爱),他觉得这样是卑鄙,像老鼠在狮子睡着的时候偷咬一口的行动,在他的直觉过去,理智冷回来的时候,他更刻毒地恨自己,更深地觉得这是反人性,一切的犯了罪的痛苦都拥到自己身上,他要把自己拯救起来,他需要新的力,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帮助他,把他由冲突的苦海中救出来,他愿意找,他见着四凤,当时就觉得她新鲜,她的“活”,他发现他最需要的那一点东西,是充满地流动着在四凤的身里,她有“青春”,有“美”,有充溢着的血,固然他也看到她是粗,但是他直觉到这才是他要的,渐渐地他厌恶一切忧郁过分的女人,忧郁已经蚀尽了他的心,他也恨一切经过教育陶冶的女人,同一切细致的情绪,他觉得“腻”!然而这种感情的波纹是在他心里隐约地流荡着,潜伏着,他自己只是顺着自己之情感的流在走,他不能用理智再冷酷地剖析自己,他怕,他有时是怕有自己心内的残疾的,现在他不得不爱四凤了,他要死心塌地地爱她,他想这样忘了自己,周萍是整出戏中性格最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在父亲的阴影小心翼翼地生活,另一方面又不甘于这种压抑的现状,他阴郁而不得志,对父亲的反叛,一种心理上复仇的快意使他与后母蘩漪牵连到了一起,他轻而易举地掳获一颗寂寞的心,但也就此背负了沉重的道义的十字架,自始至终,周萍都在逃避,蘩漪带给他的只是无尽的悔恨,他内心已阴雨连绵,无辜的四凤恰似他苦苦盼望的阳光,周萍迫切需要温暖的阳光驱走乌云,于是他和四凤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他以为就此可以摆脱蘩漪的罪孽,孰不知这是一出更大的悲哀,周萍难得有那么大的毅力带四凤远走高飞,电闪雷鸣之夜,一切真相大白,现实在残酷地狞笑,唯有死亡是舒适的温床,他最后选择自新,那也是他的出路,无法想象苟且偷生的周萍走出那个雷雨之夜后怎样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倘若终日在无尽的悔恨中消磨自己,我想,这稠密的恨终究是化不开的,求死,是一种的解脱。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如果真的要揪出这无奈的悲剧的“罪魁祸首”不知算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还是已故的周家老太太,少年和丫环偷情似乎自古以来就没有几个落得圆满的下场,这几乎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这本来就是一类被诅咒的爱情,身份的悬殊,是世人心中永不逾越的鸿沟,周朴园和鲁侍萍终究难逃棒打鸳鸯的结局,人间又多了一例明证。

我认为鲁侍萍和周朴园并不是《雷雨》的主角,他们俩个的存在只是一个引子,埋伏在岁月的后头,引出日后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周朴园认出面前这位憔悴苍老的老妈子就是他魂牵梦绕三十年的侍萍时,爱情就在那一刻陷入了万劫不复,也许那是周朴园最心潮澎湃的时刻了,希望幻灭了,侍萍改变了,心,也就轻松了,侍萍终一不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日后,周朴园就彻底成了一个无爱之人。

鲁侍萍三十年后声声控诉,一切恍然如梦,她咬牙切齿宣称是不公平的命指使她又出现在周朴园的眼前,红颜已逝,韵华不再,其实这一切大可不必,当爱已成往事,何必又在彼此快愈合的伤口上再撒下一把盐呢,如果她真的认定周朴园是个罪人的话,那么她至少也是个共犯,不管以后周朴园变得怎样冷酷无情,至少对侍萍,他是一刻也不想让自己忘却的,抛弃侍萍并不是他们初衷,爱情无法达到完美,那么就无所谓谁对谁错,鲁侍萍错在不必如此耿耿于怀,也许是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女子,对被抛弃的命运看的如此之重,鲁侍萍是个苦命的女人,而命运确实是不公平,我只能把这一切怪罪于命,虽然我是如此的不相信宿命的玄虚。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粟,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2

在寒假中我在无意中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书中写着:马小跳出生就会跳,在马小跳出生100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就为马小跳办酒席,谁知马小跳一怒之下竟然“咚”的一声,跳起了2米多高,在场的人看见了都很吃惊……因此,我真是对杨红樱阿姨的想象力佩服的五体投地,表面上马小跳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且不太遵守纪律,是被老师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建立了“宠物集中营”;照顾被遗弃或生病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马小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书里所写的那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马小跳周围,有开明的爸爸,有讲义气的张达,还有永远也长不大的丁克舅舅,他的生活因此丰富多彩,马小跳是真正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在回到书中,要说马小跳的丑事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可是每次马小跳犯了错误,马天笑先生都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玩是孩子的天性。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终于有一天马小跳有了对头,那就是路曼曼,路曼曼每天都拿着一本小本子记马小跳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令马小跳头痛。马小跳早就已经把路曼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想尽办法要戏弄路曼曼,路曼曼叫他向东,马小跳偏偏往西,路曼曼叫他往西,马小跳又偏偏向东了,把路曼曼的脸都气歪了。在马小跳的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就是夏林果,夏林果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尤其是跳起芭蕾舞来,简直就像一个仙女。而且夏林果的背永远是直的,眼睛永远是向前方的,头发永远是整齐的,她充满着自信,就像一个骄傲的小公主。在马小跳的班上有最漂亮的女孩夏林果,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当然也有最笨的女孩字琪儿!安琪儿是安琪儿的妈妈在40岁的时候生的,因为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听说年老的人生的子女不是缺手缺脚,就是脑袋有问题,所以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宁愿安琪儿笨也不要安琪儿缺手缺脚,于是每天都说:“我宁愿生个笨女孩出来的。”没想到真的生安琪儿,安琪儿离马小跳的家很近,所以和马小跳特别好,马小跳却因为安琪儿长的丑不和安琪儿玩……

还有篇的名字叫《猪和狼的大辩论》。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到底哪个大呢?从表面上来看,一般的人都会说猪对人类的贡献大,而马小跳却说狼对人类的贡献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猪方代表丁文涛在班上号称“成语大王”,成绩非常好。他认为,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肉可以吃,猪的皮可以做皮鞋、皮带、皮包、皮箱,猪的样子很可子,胖胖的脸,大大的耳,圆圆的鼻,眯眯的眼。狼方代表马小跳却认为,狼是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因为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吃对大自然有害的动物,比如老鼠、野兔,起到生态平衡的作用。丁文涛说:“猪的全身都是宝,狼的身上没有宝。”而马小跳却说:“狼的尾巴就是宝,毛笔中的精品狼毫就是狼的尾巴做的。”最后,狼方辩论取得了胜利,马小跳赢了,而丁文涛却垂头丧气。读了这篇文章,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还懂得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由于丁文涛目中无人,以为这一次的比赛自己一定能赢,轻视了对方,所以造成了失败。第二个道理是,马小跳非常重视这次比赛,资料准备得很充分,所以取得了胜利。我们要学习马小跳那种不怕困难、争强好胜的精神在《淘气包马小跳》中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真是被那句应验了,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跟着还有《笨女孩安琪儿》。安妈40多岁才生下安琪儿,安妈和安爸听许多人说年纪大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不是四肢不全就是智商不高,安妈和安爸宁愿要一个智商不高的笨孩子也不想要四肢不全的孩子,终于,安妈生下了一个女孩,取了一个小天使的名字——安琪儿,安琪儿不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等到她上小学时,还有时说话显得特别幼稚:有一天,学校组织全校去植树,三年级安琪儿和马小跳一组,安琪儿问马小跳:你为什么长得这么高,是不明__妈天天给你浇水,你也给我浇一下吧,搞得马小跳哭笑不得。但是,安琪儿,你说她笨,其实也不笨,马小跳出的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她全部都能答得出来,这让所有班上成绩优秀的孩子目瞪口呆,可见她只是思维方式与大家不同,她有她独特地看待世界的方式,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充满了童趣和天真。在她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的,天真可爱象一张白纸一样的小女孩。安琪儿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当韩力哥哥伤心时,她会诚心诚意地安慰他。读了这本书,我有点喜欢安琪儿了,虽然她不秀的,但她是很可爱的,我们不能歧视安琪儿这样的孩子,我们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每一个儿童都是一样的,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3

细细品读着巴尔扎克的语言,这部跨越时代的作品令我产生了对人性,对社会深刻的思考。作者笔下,社会仿佛成为了人格的战场,人人都为生存争上游而不择手段。贪婪、暴戾和冷酷呈现在书中,我便会被深深触动,思考并追寻着道德与金钱的天平到底倾向何方。

《高老头》背景是十九世纪初的波旁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资本主义思想开始默默覆盖西方社会,但同时封建思想也存在于百姓心中。《高老头》便描写了这一时期封建贵族在权力与金钱中挣扎,封建思想者在之间痛苦,终被金钱吞没的过程。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高老头将全部感情放在女儿身上,为她们付出了巨大的金钱,却最终得不到女儿尊重爱护,郁郁而终。我感到十分的悲哀,这一种父女关系竟然是在金钱的基础上来建立的,这种关系随着高老头的钱袋被榨干,亲情也就脆弱的瓦解了,我想这是作者对金钱的讽刺,对社会的讽刺:人性与亲情在金钱面前还是如此脆弱啊!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具有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竟然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停止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甚至放弃了自尊,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巴尔扎克都曾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他既希望着女儿幸福快乐,却又希望女儿可以带给他更多的荣誉,更高的地位。让我感受到的是,高老头在这样资本主义思想张扬,金钱至上的社会中也被腐蚀,成为了地位与金钱的牺牲品。他用金钱去买女儿的“爱”,而女儿除了要钱却从来不看望他,这种“爱”注定是短暂的,不得不说,高老头对女儿是真正付出真心,含着泪水去爱女儿的。但在这种“吃人的社会”中,一切都拜倒在金钱下,他也败倒在了金钱的无情戏弄中。当他临终时,卧在病榻上,一边呜咽,一边喃喃:“我就要死了,在疯狂中,疯狂中死去!我气上心头来了!我现在才看清了我的全部生活。我上当了!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高老头死前的长篇独白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我上当了”的呐喊让人感到潸然泪下,让人为高老头的悲惨结果而感到悲哀,不得不让人对现存的社会赤____的金钱关系发出岔怒的谴责。作者对高老头的执迷不悟,对女儿的拜金冷酷,对社会的冷眼相视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讽刺。在这样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被扭曲,就连真情实感也被吞没这不禁让我也感到迷茫,身处如此冷淡而悲哀的社会应该如何面对。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考虑的吧,于是有了拉斯蒂涅这个角色。

拉斯蒂涅从外省来到巴黎,是个涉世未深、未被污染的青年,抱着理想与热血,想在巴黎重振家业,不幸的是,一来到这繁华的巴黎,便目睹了花钱如雨,灯红酒绿的生活。面对金钱与地位的压迫,他在多次的投降与反抗中“不幸地”明白了在这“文明的战场”,他需要更强有力的武器。于是她选择了一条社会上最最“正确”的道路,攀上一位贵妇,作为自己的靠山,从最低层开始,学习各种卑鄙的手段,利用她们往上爬。拉斯蒂涅深深受益于鲍赛昂子爵夫人和强盗“伏脱冷”的教导,在他们的教唆下,拉斯蒂涅逐渐丧失了正直的心,出卖灵魂以换取金钱。社交皇后教导他这个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拉斯蒂涅明白了在这个社会上越没有心肝的人爬的越快。这是怎样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纯净善良的灵魂受到金钱与地位的侵蚀,更是身处这个社会层的人竟然都知道这个社会的卑鄙却又以更卑鄙的手段来对付它。

“伏脱冷”曾对他说:“在这个互相吞噬的社会里,清白老实是一无用处的。”于是,他的野心开始膨胀,即使两个教导他的人都以悲剧收场,但他最终还是加入了追逐金钱与地位的队伍中,因为高老头的遭遇证明了崇高斗不过金钱利己拜金的原则充斥整个社会。让我感触良深的是,他埋葬高老头流下的最后一滴眼泪似乎是他内心道德最后完全的泯灭。作者并未写出拉斯蒂涅的结局,但却暗中讽刺着这社会对所有人的腐蚀。我想,这种社会下,人人都会感到无法改变的无奈,于是随波逐流,麻痹自我。“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在这种环境下,真的君子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与他们同流合污。推广至现实社会,我们要抵抗住权力地位金钱等等诱惑,在品物流形的社会中保持着善良与关爱,这样才能不断影响社会,是社会阶段向“大同”前进。

高老头的故事真实的影射到现实中,作者批判了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亲情与爱情,透过高老头与拉斯蒂涅的悲剧,向我们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拜金主义的丑恶现实,抨击了统治者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展示了人性与社会的密切联系。这部传世之作带给了我对自身,对社会的深刻思考。这是个悲哀的故事,却让我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悲哀。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4

卡拉韦出生于美国中西部,后来到美国纽约学习经营股票生意,并想以此发财。他住在长岛,与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邻,并与之交上了朋友。盖茨比原名盖茨,和卡拉韦一样也来自中西部,他出身贫苦,但雄心勃勃,后因贩卖私酒而暴富。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大宴宾客,以显示其阔绰,目的是为了吸引五年前的恋人黛西并赢回她的芳心。五年前在盖茨比服兵役时黛西曾是他的恋人,在盖茨比去海外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南。然而物欲和__的满足并没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与贫乏。在卡拉韦的帮助下,与盖茨比重逢后好像又旧情复燃。但黛西已不是原来的黛西,她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而是一个愚蠢、自私、庸俗、美丽的躯壳。盖茨比的美丽旧梦终于被打碎了,但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仍对黛西抱有一丝幻想,以至遭遇了更加凄惨可悲的结局。后来黛西在一次酒后驾驶盖茨比的车时轧死了汤姆的__,却与汤姆一道密谋并残忍地嫁祸于盖茨比,导致死者的丈夫突然闯入盖茨比家中并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身亡,使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__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然而这种结论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面前重新变成了不可名状的乏力与单调。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__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爱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可以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但是在经过了许多年后,我们不会把它们与黛茜的码头后那令人心醉的绿色联系起来,对盖茨比和我们来说,黛茜真的那么重要吗?对盖茨比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对我们来说也一样。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用了一周多的时间把这本书看了三遍,对于从来不看打着世界名着标签的书的自己,对于已经变得懒惰又恶俗的自己实属不易。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是的,他们大人们这么轻责我们。站在他们的高度,站在他们的世界。我们不是不想拥有梦想我们都曾为心中的一个梦努力过。只是它总是那么容易就被打破。

我们唱“想回到过去”唱“追忆似水年华”,仅仅是在声嘶力竭的坚守曾经的梦想曾经的自己,当发现在乱七八糟的世界这些坚持仅仅的垃圾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遗忘,用更垃圾的方式。没有人看到我们的委屈,大人们只是在指责我们胸无大志不学无术无病呻吟,却不想想我们生来就在这样浮躁的世界。你们大人是从虽然艰苦却单纯美好的社会长大,你们曾经的梦想仅仅是吃饱饭吃白面过年穿新衣,你们经历过梦想实现时自我肯定的满足,而我们呢?生来就在已经异化了的世界,你们让我们不愁吃不愁穿从小顺着我们的毛摸,我们拥有的梦想总是美好却在复杂的世界里被人嘲笑践踏。我们要想不成为废材就要当英雄去改变这个已经被你们损坏的世界,可我们和小时候的你们一样,我们都不是天才,我们仅仅是贫穷的小盖茨比。

当世界已经疯狂,我们寸步难行,我们嚎叫,然后沉默,销声匿迹。我们不是不想拥有信仰。哈利路亚阿弥陀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周围的大人们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信仰,却还是冷嘲别人唾骂世界无奈于生活。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新中国长大听着文化__时的黑暗,却不理解那纪录片里人们脸上洋溢的真正的笑。课本里说人民在疯狂的年代愚昧盲从,我们却羡慕他们简单的快乐,他们拥有信仰,他们只信仰毛主席,他们的信仰无人职责。你们说我们心灵空虚,你们说我们追求物质,你们说我们用金钱评价一切。

我们的梦想被拎出来鞭笞再活活歼灭,我们追求被一次次证明是愚蠢的儿戏,我们的信仰换了又换却仍旧被__践踏,我们想单纯的爱上一件东西一个人一个世界,却总被漫天的垃圾漫天的钞票一巴掌扇到心灵深处。

我们没做错什么却一直在被指责,这么久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罪,自己什么都不是,我们看看天空想想流浪无事愤青,到头来还要猫着腰低下头赎我们不知道的原罪,我们不是没有责任心,我们没有逃我们还在努力,盖茨比死去了,我们还在。我们有自己的个性,所以我们不大喊“可怜可怜我们吧”,但我们一直在述说,我们仅仅是要一些理解一些肯定。

所以,请不要无视,请不要鄙视。

回头仔细想想,我们原来并不脆弱,我们很坚强。坚强的让人心酸,我们是在用什么坚强?为了我们爱的人吧,为了我们等待的什么东西吧,为了我们心底那对幸福的悄悄信念吧。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5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__、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文化__、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__赌时,小日本投降了,__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__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__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民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__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__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文化__,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__,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又吆喝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活着”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福贵”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读书心得:1500字的读书心得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增长见识,谈吐不凡;读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春风。读书能让人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人容易的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500字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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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的读书心得1

《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是作者萧红回忆了自己难以忘却的童年,整本书都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展现出来。

我最喜欢的是他书中运用的讽刺手法,我们看到的是呼兰河城的封建,乡人的愚昧无知。在第五章中作者介绍“小团圆媳妇”的悲惨经历,“团圆媳妇”也就是“童养媳”。书中的小团员媳妇原本健康活泼,但在这个封闭的小城里,婆婆是要调教的。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也为了让自己舒心,就任意打骂她。终于,小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病倒了,然而这个时候,许多民众怀着“好心”来为她想办法治病,甚至那一向“勤俭”的婆婆也愿意花钱给她治病,她最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记得书中这样写到:“这时候看热闹的人们一声狂喊都以为是小团圆,媳妇死了,大家都跑过去拯救他,仅有心慈的人流下眼泪来。”那为何一开始要用如此滚熟的热水给他洗澡?在听闻小团圆媳妇的死讯后,二伯和老厨子去城外帮忙埋葬她。回来时却一直在讨论菜是否好吃,对于埋葬的过程,却只字未提。作者这样写道:“好像他们两个是过年回来的,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象。”多么讽刺啊!乡人的愚昧无知,作者通过冷漠的方式记叙,对封建陋习进行了深刻的嘲讽。

萧红的一生十分坎坷,在1940年时,萧红创作了《呼兰河传》。著名学家茅盾先生曾评价道:“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在书中,也不是所有章节都在讽刺封建社会,在萧红童年时,她也曾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呢!呼兰河城里边住着他最爱的祖父,他们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有花蝴蝶、蜂子、蚂蚱……还有冰凉的黄瓜,他她经常丢了黄瓜去追蜻蜓,玩腻了,便去祖父那里胡闹一阵,只记得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美。在菜园里,她不用被外祖母打骂,也不必遭到父母的冷落,对她而言,祖父与菜园便是整个世界。尽管在如此黑暗的社会下,萧红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秋后菜园被封闭了,她便同祖父学念诗,先是胡乱大嚷大叫地叫了几十首,后来便开始讲诗,在讲道“两个黄鹂鸣翠鸟”时,一开始以为那是黄梨便十分欢喜,等他知道那不是好吃的黄梨,而是两只鸟时,便不再喜欢这诗了。你看,小孩子的世界就是可以如此简单。在她的童年里,除了菜园,念诗外,她很喜欢吃。记得有一回,大门洞子家的猪掉井里了,祖父就把小猪卖给她烧了吃。还有一回是吃掉井里的鸭子,后来他为了再吃到美味的鸭子,她竟叫小伙伴们一起帮他赶鸭子掉井里,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啊,可她不知道多年后的她经过岁月的冲刷,那段时光是最美好的。整本书萧红一直用小孩子的口吻来记叙童年,却让我们看到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可见,萧红的一生过得并不顺畅。

有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有座城,叫呼兰河城;有一位刚烈女子叫萧红;萧红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他的童年,更是旧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1500字的读书心得2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1500字的读书心得3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1500字的读书心得4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1500字的读书心得5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在父亲的书橱里,很厚的精装本。

那时,父亲是解放军政治学院政经教研室的副主任,挂着将衔的教授。专门给那些到这所军队高等院校来进修的团级以上政治主官,也就是政委们,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小时候我很好读书,曾经翻遍了父亲,还有母亲的书橱。为此曾经遭到父母亲的严斥,而且把书橱上了锁。因为他们的书橱里,不仅有诸如《资本论》,《马克思全集》、《恩格斯全集》等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还有像《红楼梦》、《西游记》与《战争与和平》一类的世界学名著。他们不希望我过早去接触这些错综复杂的东西。可不管他们将钥匙藏在哪里?我总有自己的办法找到。于是,他们的书橱,还是被我彻底翻阅过不止一遍。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只有我才会如此的大胆与离经叛道。其他,包括三个大我很多的姐姐,在书橱被锁后,再也不敢去偷看里面任何一本书籍。我是翻阅这些书橱面的人。

当然,一个小学三四年级的孩子,不可能对《资本论》这类书籍感兴趣。吸引我的是里面像《红楼梦》《西游记》《战争与和平》等大批的学作品。

第一次知道《资本论》是写的什么?大约在初中二年级。我走进书房时,看见父亲在读这本很厚的书,便随口询问了一句。父亲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那时一本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也是一本马列主义教科书。作者就是卡尔。马克思,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我曾经不经意的朝着那本放在父亲案头的厚书撇过一眼,而已。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书的实质内容,是 开始以后,我已经去了宁夏的建设兵团。在连队发生“关于真理”的大辩论时,常常在那些高中生的嘴里,还有他们那些大字报上,听到和看到关于“资本论”中,可能是被断章取义,或者完全肢解后的只言片语。

第一次自己翻开这部经典著作,是我走进大学校园以后。我是读中系,像这类教科书并不是我的必修科目。只是因为读中,也要读些诸如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副科,曾经做过最简单的翻阅,几乎连一页字的读书笔记也没有做过。

归根到底,我从来没有真正读过《资本论》。

这些天突然打算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和学习《资本论》,其实并非无的放矢的一时间心血来潮。很长一段时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已经不再被人提起。尤其是在一般人中间,恐怕更是少有人会去读这样的专著。马克思主义思想正在,甚至已经在广大群众中严重缺失。更加令人担忧的还是,在当今思想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学说,正在遭受到严重挑战,正在受到来自不同角度的诋毁、篡改与攻击。

我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一个信仰马列主义的人。于是,我决定认真地从头来学习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理论,我想通过学习来弄明白,中国未来的路,究竟在哪里?当然,我就算真弄明白了,也不过自己明白了而已。可我想对得起自己一生的信仰,总还是一件好事。

既然如此,要读的第一本书,理所当然应该是《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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