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名著读后感怎么写范文汇编10篇》,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看完一部电视剧,听完一首歌以后,它们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内容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你感动,而且也让你想到很多很多自己听到的、看到的、经历过的事情。阅读时,往往会由此及彼地联想到生活中的许多人和事,从而产生颇多感触、联想和体会,这就是读后的感觉,记录下这些感受的文章就是读后感。
二、怎样选书目?
选择你感兴趣的书文,有人喜欢选能从中明白一个道理或学到文中人物的精神的文章;有人喜欢选写景状物的。
三、怎样定标题?
读后感的标题一般有正、副两个。正标题写明观点,副标题写读的什么书。
读后感可简单归纳为三段法。
第一部分、由读而引出感。
这一部分就象一个帽子或引子一样,交待清楚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想。这一部分一般来说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出,不要绕圈子。只要概括性说出感受就可以了。
第二部分、具体的感受过程。
我们读书看报看电影是视剧等都有一个过程,而我们的感受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一点一点接受的。这第二部分就是要说这个过程。
写法应采用边叙边议的方法,叙就是叙述所看的书报电影电视剧的感人的情节,议就是抒发我们的感受。要有层次有顺序把感一步一步推向顶点。叙述是简述,抓住要点,不要照抄原文。议论要真实得体,这样才能感人。这其实就是议论文的论述部分。
第三部分、把感受落实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
感的目的就是要指导我们的实际行动,要不感就没有意义了。这一部分就是要把感受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把感受落到实处。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同书报电影电视剧感动自己的人或事比较,找出差别,提出改进的方法或建议。这其实就是议论文的结论部分。
读后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文体,如果给它归类的话,大体应分在议论文中。对于小学生来说,议论文太难了不必撑握,读后感比议论文要简单的多。读后感就是在你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写出你的感受来。
读后感在学生作文训练中倍受重视,但很多学生对读后感一直缺乏理性认识,只浮在感性阶段。
什么是读后感?
读后感是一种表达个体的人因受到某一客观知识影响而引起的独特心理感受的文体。
从这一定义看,读后感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读后感属于议论文范畴,这是由它的写作对象的性质决定的。读后感的写作对象是感,即作者的感想、认识、体会、观念。它不是自然形成的事物,而是观念形态的事物。因此,不能写成记叙文,只能写成议论文,而且是议论文的一种特殊文体。
第二,读后感作为议论文的一种特殊文体并不像一般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书信、公文那样,是从写作方法或功能上划分的,而是从其产生方式上来说的。一般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书信、公文都具有自为性,即作者所表达的是自己对生活的自为认识和自为感受。读后感则不同,它具有受动性。读后感中的感虽然是作者自己的感想,但不是作者自古以来而为的;而是被为的、引发的,因此,读后感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就是引感物,即引起作者产生感想的具体客观知识。
第三,无论从理论上或是从实践说,凡文章都是作者对生活的认识性反映,读后感当然不能例外。但读后感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通过引感物将自己对事物和生活的认识引发出来的。它不是自然界本来就有的而是人的思维的创造的结果。这就是读后感和别的文体的主要区别,也是它比一般议论文的特殊之处。因此,读后感也往往依据引感物进入作者感觉器官的具体途径成为观后感或听后感。
第四,读后感即读后之感。读后感这个词本身是个偏正结构,感为正,读后为偏,可见,读后感的议论对象是感,而不是引感物。但这个感不是作者自为产生的,而是由于受了引感物的影响和启发,作者才把自己思想中潜在的意识作为感想,再以观念形态显化出来。
第五,文章讲究照应。因为文章应该是一个密闭紧合的一,而不是半或缺,只是首尾照应才能体现这一点。
归纳以上特点可知,读后感的基本套路是:
第一部分:简介引感物。
第二部分:引出感想。
第三部分:论证感想的真理性。
第四部分:照应引感物,收束全文。
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部分是对引感物的简介。它有两个要求:一是要用说明的方法;二是要简明准确。引感物作为客观知识,一般不需要叙述,只要准确地说清楚它的内容和基本精神即可。
第二部分是从引感物引出作者的具体感想。这之间最好有一句或一段过渡性的句子。作者将自己的具体感想引发出来,就是文章的论点,所以有的作文指导书上说这是提出论点,都是说的一个意思。
第三部分是读后感的主体和重点部分,即论证部分。论证什么呢?既不是论证引感物的内容,也不是论证从引感物中印发出某一合理性即我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感想,而不是别的感想,而是论证论点的真理性。这时候作者可以调动自己的论证方法,从多个方面加以论证。
第四部分是文章结局。文章在作了充分论证之后,论点得到深刻充分的论证,也就达到了目的,应该结束。读后感由于是读后之感,所以不能在议论部分嘎然而止。它从哪儿起笔,应该又回到哪儿去,所以它一定要照应引感物,才能结束全文。
第四部分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文中的起承转合,文章从引感物始。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主要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假期里,抽时间拜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所著的《海底两万里》这本名著,感慨万千。
凡尔纳先生一生写了六七十部科幻小说,成了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科幻小说家。而《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中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这无非是一本科幻小说,随便翻翻吧。可是在翻的时候,却深深地被它的内容所吸引。
这部小说叙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
最令我佩服的是凡尔纳先生的想象力。一八七零年小说出版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可是他成功的塑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这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书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地理和地质学的知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告诫了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名著读后感1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名著读后感2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名著读后感3
海,无边无际。人,孤苦伶仃。寂寞的来人只有大海相伴,满腔的痛苦只得和大海诉说。老人与海既是朋友也是敌人。在嚣张的大海面前,瘦弱的老人显的十分无力。但是老人用他的精神和信念征服了大海。海明威用朴素的语言将一位英雄描绘的栩栩如生,告诉我们人生如海,我们要用永不服输的坚强意志来战胜人生。
《老人与海》是一位弱者与命运奋斗的记录。作者用生动的语言展现了老人与大海搏斗的场面。与鲨鱼斗智斗勇,面对海上可怕的灾难无所畏惧,书中的老人展现的不仅是他强大的力量,更是他对生活的一种信念与态度。
最令我过目不忘的是老人与登多索鲨搏斗的场面:当一条鲨鱼来夺取他的“成果”时,老人没有显露出一丝的恐惧,丰富的海上经验让他充满自信。他拿起鱼叉展现了青年人都不敌的力量,鲨鱼的鲜血染红了海水,老人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深深触动着每个读者的心,使我感受到了老人的意志,做人的精神。在当今社会就需要这种精神来鼓舞仍在挫折中痛苦的人们。
在中国有这么个男人,他在小时候因意外触电而失去了双臂,残忍的上帝几乎把它“毁灭”了,但他有着与老人一样的意志,正是这种不服输的精神让他在音乐有了成就,他不愧是中国达人的冠军,他就是用双脚弹奏出生命的刘伟。比起这样的人,才发现自己的懦弱,有时竟被一场考试打败,甚至别人的一句话认为“我不行”。我们都应该一这位老人为榜样,我们不是为失败而生,相信自己定会成功。
老人不仅顽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他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同样是不少人所欠缺的。面对残酷的现实,有的人无法接受而寻觅生死,我们应当以乐观的态度笑对生活。无论对上帝我们有多么不公,我们都要积极向上的活着。
老人与海的故事看似传奇,不可思议。不管这是否真实,但仔细想想何尝不像人的一生?人生就像一片无垠的大海,没人看的到尽头,只能自己出航探索,尽管其中暗藏着危机,不知何时就会卷起风暴。只要我们用顽强的精神和乐观的心态来面对凶险的大海,不断的战胜挫折,就能在人生之海上一帆风顺!
名著读后感4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担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邓小平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名著读后感5
我阅读了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部自传性的长篇小说。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对自己一生的经历加以概括和提炼,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
保尔.柯察金是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第一代共青团员的代表,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作者深刻的描写了这个人物内心世界的美,展示了主人公从童年起,直到国内战争和入党后的成熟时期的人生经历。反映了他在革命斗争的烈火中百炼成钢的成长过程。
保尔.柯察金出身于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在几十年的学习和斗争中成为了一个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他从小诚实质朴,浑身是胆,无所畏惧,但对剥削阶级有着刻骨的仇恨,渴望反抗,同时自我要求上进,喜爱阅读各种革命书籍,思想觉悟提高快。他的性格坚强,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和敌人进行坚强的斗争。更重要的是他能够自我反省,对自己头脑中残存的旧思想开战,客服了自己的无政府主义影响,客服了缺乏组织纪律的观念。再也不做自己感情和习惯的奴隶。他将自己融入人民大众之中,工作完全忘我,为了人民群众得利益而甘愿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面对身体状况的恶化不屈不挠忍受剧痛,在另一条文学的战线上继续为人民服务。他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的精神是怎样的?在烈火中煎熬,在重重困难中挺身而进;在烈火中千锤百炼,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正义反抗。
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在数中所说的那样: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再临死的时候,他能够问心无愧的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的、充分的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结束他的生命。
青春永远都是美好的,但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
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这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这是一个皇权更替的年代,这里涌现出无数驰骋四方的儿郎,这里孕育着无数足智多谋的英才,这里有舌战群儒的智慧,这里有割须断袍的狼狈,这里是尔虞我诈和赤胆忠心汇聚的世界,这就是——三国。无数英雄豪杰,几多爱恨情仇,血与火的战歌,笑与泪的绝唱,共同汇成了这部千古流传声名远扬的经典名著,这本凝聚无数人毕生心血与追求的不朽著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与《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并称“四大名著”。泱泱华夏,历经上下五千年风风雨雨,古老文化源远流长,多少不朽的著作流传至今,而《三国演义》能从中脱颖而出,其本身必然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同时作为我国第一部章回体小说,在我国文坛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明代的罗贯中,其记载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军事斗争,反映了三国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剧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而在对三国历史的把握上,作者表现出明显的拥刘反曹倾向,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对刘备集团的主要人物加以歌颂,对曹操则极力揭露和鞭挞。
《三国演义》中对智慧和勇武精神做了十分详尽的描写。武有关羽“温酒斩华雄”、刘关张“三英战吕布”;文有诸葛亮“巧布八阵图”、陆逊“营烧七百里”。其中不少章节都写得有声有色,引人入胜。尤其是对各种大小战争场面的描写,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千变万化,各具特点,很少雷同。
在无数英雄人物中,深受大家喜爱的想必一定有蜀国五虎上将之一的常胜将军赵子龙罢。《三国演义》中对他的描述是:赵子龙,名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生得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通读此书,赵子龙的英勇形象便跃然纸上。身为蜀国大将的他,武艺高强,胆识过人,手持一柄长枪名为“龙胆”,率领手下白马义从,驰骋沙场,所向披靡,为主公匡扶汉室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一生战场生涯里,最令人钦佩和赞扬的便是为营救少主,赵子龙单枪匹马在曹操的劲旅中杀了个七进七出,斩杀无数的将领和士兵,夺来了曹操的青釭宝剑,并最终成功地带少主阿斗逃脱。从此不难看出,子龙乃真英雄也。
以刘备、曹操、孙权为代表的群雄割据、混战,在经过近百年的战火洗礼,在一代又一代的英雄豪杰相继陨落之后,战火纷争的三国时代被西晋所结束,混乱的战争时代就此成为了过去。但是,《三国演义》是永远不会被遗忘,它将在世界的舞台上不断焕发新的光彩,它将世世代代向人们讲述这个英雄辈出的三国时代。
再次翻开那本依旧珍藏在书柜中的《老人与海》,间间行行,字字语语,从那写精彩动人的语句中,我找到了答案。翻开这本书铺撒璀璨的书,那个老人渐渐地向我走来,像一场永远也演不完的电影,在我心头回荡。它走向大海,用坚定地信念和非凡的勇气与大马林鱼展开、与凶猛的鲨鱼展开血拼,用尽自己浑身解数来保护这只马林鱼。回到海港,他放下了渔具,慢悠悠地走回他那间破旧的茅草屋,躺上他那简陋却异常温暖的床,和小男孩相伴,渐渐进入梦乡。
默默体会到作者在最后寥寥数笔的描写——老人走回了海岸,他没有沮丧,没有悲叹,只任由海浪吹打着那雪白雪白的鱼骨;他没有因此而气馁,只是回到家中,若无其事地躺下,可他的心中却酝酿着希望;他没有去收拾残局,只是渐渐进入梦乡,他又梦见了狮子,梦见了昔日的童年,也仿佛找到了一个勇敢的自己。猛一回头,我初时萌生的想法顿时烟消雾散。
是,这位老人无疑是位失败者,可是他的失败却比成功更加令人赞叹。他付出了,他拼搏了,他竭尽全力了,这比他的成功更加令我难忘。如果说,这位老渔夫成功了,可能这部不朽的故事就不会被人们所发掘;如果他成功了,仅仅因为是谈笑间区区数语而成功,唯恐这坚毅的光环就不会套在这个平平常常的老渔夫身上。而就仅仅是这简简单单地故事,正时时刻刻鼓舞着我们,难道仅仅是失败了,就令我们所赞叹吗?
一个英雄,他不仅仅是因为成功。他贵为付出,有时虽然我们只因一些皮毛小事而成为英雄,那英雄这个词就丝毫没有意义了。
回忆起我们祖国的历史长河,无数个英雄都涌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虽然是个失败者,但他们的名字仍旧名传青史。他们的故事并不都是感人肺腑,却一个个都令人难以忘怀。大家还记得“西楚霸王”项羽吧!李清照有一首诗句中写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垓下一战,他大获全败,江东子弟无数,全部死于汉军手下。最终,他带领屈指可数的烈士冲出重围看,与敌人展开殊死搏斗,最终敌不寡众,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乌江自刎。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和老渔夫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可是,他的豪情壮志却依旧流传至今。那老渔夫就好像项羽,拼命反驳,却都无济于事,那乌江河边无数江东子弟的身躯不就如同那夕阳日下海岸遍被老人遗弃的鱼骨吗?
【我愿是一颗小水滴】
运动赛场上的小水滴,是那些为了胜利而一个个努力拼搏的身影;艺术舞台上的小水滴,是为了向世人展现自己的美丽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艰苦付出……顽强的小水滴无处不在,他们,都等待着厚积薄发。
——题记
书的扉页上,一匹身强体壮的马儿正撒开腿风驰电挚——那就是马儿“闪”。“闪”在成为风之王的道路上是艰辛的,它却从不放弃,与男孩一同化身为一颗坚韧不拔的小水滴,卧薪尝胆。终于,小水滴成功击穿大石头,获得了一世英名。
我愿成为那一颗小水滴,不断努力,不断积累,等待着厚积薄发的那一天。
而成为一颗小水滴的想法,要追溯到五年前了。回想当年,我仍是不能忘记那第一节毛笔课。
就像所有的书法一样,毛笔字的握笔姿势至关重要。我们的老师便把这重点放在了第一节课上。经过老师看似简单的讲解后,我带着几分轻蔑、不屑的心理,迫不及待地拿起了毛笔。但是,当我将背脊挺得笔直,左手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右手高高悬空,紧握着那一根细小的毛笔时,我承认我小看它了。
五分钟,十分钟,三十分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不敢相信这小小的练习毛笔字居然能给我带来如此痛苦——手臂上因为长时间悬在空中,酸痛一阵阵从我的肌肉开始传遍全身,侵袭着我那薄弱的意志。
此刻,我终于领会到了什么是“说说容易做做难”。在那一手秀气的字背后,谁会知道有人付出了多少汗水?
我的右手开始禁不住颤抖,一直乖乖放在桌上的左手也偷偷摸摸地做起了小动作。我回头瞥了一眼老师,看他还在后面检查其他同学,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将右手轻轻靠在桌面上歇一会儿。
“叮铃铃——”刺耳的铃声响起,呼,总算熬过了一节课。我在心里暗自庆幸。回家途中,我烦恼不已:是否该告诉爸爸,我实在是不想再学毛笔了。今天才只是开堂第一节课,以后的路不知道还要苦多少倍!这样下去只是活受罪,现在想来,知难而退好像也是什么明智之举。我可以重新换一条路,换一条简单而又轻松的路。但是,书中又有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那些做事半途而废的人终究没有好结果,最后,他们总会落到一事无成的地步……我,到底该怎么办?成功,还有希望吗?
最终,我还是动摇了。回到家中,我战战兢兢地说道:“爸爸,我实在无法继续学习毛笔字了,这么累,这么苦,我坚持不下去!”
刚才还是笑逐颜开的爸爸突然收敛住了笑容:“孩子,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一旦走上这条路,你就无法再退缩了。就像那小水滴,一旦选择了,就绝不回头,只要你坚持,坚持,再坚持,你就战胜困难,爸爸会永远在一旁默默支持你的。”
我怔住了。这件事竟有如此重要吗?一旦选择就无法更改?我惊讶而又疑惑地抬头,看到爸爸脸上分明挂着严肃的神情——这不是在开玩笑。我牙齿紧紧咬住嘴唇,内心备受煎熬。这条路,能走到底吗?这条路,能通向成功吗?我在心中不断思索。“……爸爸都如此支持我了,作为他的掌上明珠,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呢?决定吧……”这么想着,我还是沉重地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沉重的点头,它代表着,假使只有一丝的决心,只有一线的希望,我都必须去闯一闯!
爸爸笑了,他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细心地将我写字所用的工具一样一样小心翼翼地在桌子上放好。看着爸爸的举动,心中仿佛又增添了一丝信心。绝对不能让爸爸失望!绝对不能!
我立刻将想法付诸于行动,每天晚上,不管作业写到多晚,爸爸都会陪在我身边,看着我练习。他总是那么微笑地望着我,眼神里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从握笔姿势起,我已经开始练习起一些简单的字。每写完一张纸,爸爸总要在一旁细细地盯着看好久,仿佛一位生物学家,在观察每一个小生命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那天晚上,爸爸竟然拿着我写的满满一张“人”,小心地指着其中的一个,破天荒地说道:“孩子,人要舒展开来,才会变得优雅、大方。让你的手再放松一些去写“人”吧,你也会变成一个优雅的女孩。”
对毛笔一窍不通的爸爸,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毛笔技巧?在我的紧紧追问下,爸爸才略显羞涩地答道:“为了陪你练习,每天等你睡了,我就在另一个房间打开电脑学习关于毛笔的小技巧。虽然不会写,但我也可以算是略知一二了。”
哦,爸爸为了自己竟然付出了那么多努力!仔细看看爸爸的眼睛,淡淡的黑眼圈还印在眼眶,皱纹也提早几年爬上了他的额头。突然发现爸爸是那么的苍老!他为自己付出了太多!打心底,我认为爸爸才是真正的智者,是一颗强大的小水滴。于是,我决定也要做一颗小水滴,不退缩,不害怕,一次次去面对,一次次去努力,哪怕是微小的步伐,那也是前进的道路。
就像马儿“闪”一样,我也正走在通往成功大道上。每一次的坎坷,每一次的磨难,我都将都化作一股勇气,一丝力量,激励我昂首挺胸地走下去!
可能女儿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些(昨天晚上还有个家长说,你们家的是超大型的),他很有礼貌的拦下我说:可以让女儿去学英语了!我说我家的还小……他说:三岁也可以学了。我说:你们培养出来的都是天才。他说:你也可以培养出天才啊。但是我说:我不需要天才的女儿,天才的女儿还会属于我吗?
在这,我不得不承认我很自私,但是我不会以“漏斗式”的方式,压迫女儿去学这学那,我会在她的天姿天份以及感兴趣的前提下,尽我的能力去培养她,希望她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一个愉快轻松的学习环境。也希望今年小乐能戒掉那只小猪,但如果真戒不掉,那也只能继续让她带着吧,我就负责做好小猪的卫生。
还有一点,我想强调下:在读书节开幕式的时候,那位跑上前去抢答问题的小男生,不知老师们是否还有印象。如果在你所教学的过程中,碰到了这样的小孩时,一定不要让他回去,一定要肯定他的勇敢,当然也要引导他以后要遵守秩序。当时,我就看到他那个班的老师脸上对那位家长代表难以置信的表情。从这点上也可以说明我们现在的老师并不是完全拘泥于书本上的教学模式,而是给小朋友们很大的发挥空间。说明我们的教学正在发生些变革,这样真好。
初为人母,根本没有什么教育小孩的经验和心得,还望老师们多费心了!
1、(叙述╋描写式开头)
例:起初是为了打发闲暇时光开始读了《目送》这本书,意外的却对书中的深情渐渐产生共鸣。看着龙应台淡淡地叙述,从目送晚年的母亲开头,以目送衰退的父亲结尾,龙应台用那清晰沉稳的笔触给了我们很多视角,对生活,对父母,对子女,对时间,对距离....从她的叙述中认识了一段沉默的时光,沐浴了一份陈旧的心。在静静的夜里看到最后,已是泪眼朦胧。
(xx级高二14班刘雨晴)
2、(叙述╋议论式开头)
漫漫西游路,铮铮西游人。这本《悟空传》,自拿起,我便再也放不下。
都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红楼”的婉转回环又不合我脾性,四大名著中,我最心仪的原来还是“西游”。
读《悟空传》,就是重读西游。
(xx级高二27班冯淑娴)
3、(描写╋议论点题式开头)
辽远的黄土高坡,玉米田中,麦垄里,信天游声中,总有一些志向远大的水滴,它不甘堕落,它总是怀揣着希望,希望汇入大河中,奔腾不息。成败与否,到头来才发现构成人生的是选择和征程。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值得参考!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大家好,到了这快乐的暑假了,玩归玩、学归学,也不要天天在家里玩,也要看一看书,写一写做作业。更要劳易结合。
欢就我也在最近看了两本书一本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和《水浒传》。我最喜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鲁滨逊因不听父亲的劝告,违背了父亲的劝告,而乘船去周游世界。但是因为在海上遇风,只有自己一个人活了下来。
所以接下来的28年。令他深有感悟,
一天他被海水卷上了岸。他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先在树上睡了一觉。第二天他发现那只大船尽然被大浪打到了海岸上,他首先做了小木排,回到了船上,他首先来到木匠的房里找了三袋钉子和螺丝钉,一把大钳子,一两打小斧子,尤其是一个磨刀刃用的轮子,他把这些东西收集在一起,又拿来了一些属于炮手的东西,特别是两三只起货的铁钩,两桶枪弹,七支短枪,一支鸟枪,还有一堆火药,一大袋小子弹,一卷铅皮。鲁滨逊用拿到的铁钩把它们从大船上钩到了小木排上,把它们运回了小岛上。这些东西对鲁滨逊一个人,从轻多的了。虽然是这样,但是就算是这样,鲁滨逊还是在13天中上了12次船。
他把一切东西都安排好后,他建立了一个小城堡,这样一来鲁滨逊既安全又舒服。
鲁滨逊在岛上收服了一个野人做奴隶,他给野人取了名字叫星期五。因为他星期五那里被鲁滨逊从野人中救了出来(因为两个野人部落打仗,星期五被抓了。)所以星期五变成了鲁滨逊忠诚的仆人。
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激战野人族,这是因为鲁滨逊看不下去,自己的同伴吃掉,所以就个星期五杀死了野人。
好了,到这里故事就结束了。再见!
国庆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谱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说了鲁滨逊从小就想驾着自己的轮船出海远航,探索海洋奥秘。他放弃富裕而又舒适的城市生活,厌恶了被家庭安排好的人生。于是,他决定离开父母孤身一人乘坐轮船出海探险。在路上一场突如起来的风暴海啸,全船上下所有的人除鲁滨逊以外无一幸免,全部遇难。鲁滨逊也被汹涌的浪花猛烈的拍打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长达27年与世隔绝的野外生存。这座小岛上即没有纯净水,也没有煤气灶,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在外面叫外卖。除了泥土和一望无际的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物和植物以外,什么也没有。鲁滨逊他并不是天才,当时他有一颗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千辛万苦,品尝了世间的酸甜苦辣,克服了独自一人生存的恐惧。他以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依靠个人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对生命的渴望,最终在荒岛上生存下来并回到了文明社会。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鲁宾逊惊人的意志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和无能。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我们常常让父母操碎了心从来都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们需要鲁滨逊的那种刻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创造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在似水的月光下,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后一章,不禁心潮澎湃,内心的深处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力量要爆发似的`。啊!这鲁滨逊究竟是什么人啊!竟靠着那艘船所遗留下来的东西在一座无名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六年。日日夜夜,要不是后来星期五在他身边和他作伴,他该有多寂寞,多孤独啊!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么一件事:十八岁的鲁滨逊十分渴望海上探险,可他的父亲却百般阻挠,不准他出海探险,生怕他遇到不测。有一次,鲁滨逊的一个朋友出海做生意,于是,他背着父母,借此机会和他们一起出海。不幸的是,船在途中被礁石撞到了,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以外无一存活,而他也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鲁滨逊醒来之后悲痛欲绝,但求生的信念使他活了下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出了星期五,从此,星期五就长伴着他,直到一艘英国船把他救出。
遥望星空,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突然,夜空中那唯美的月亮陡然变成了鲁滨逊的脸庞,他含笑望着我,对我说道:“孩子,你要记住,凡事都不可意气用事,要三思而后行,而恒心、信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做事不可缺少之物。”鲁滨逊在和我说话?我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睛,那头像竟又变成了如水的月亮。我认真地咀嚼着那一句话,竟发现那就是成功之道!再想想以前,我不由得惭愧起来,以前做事我总是心不在焉,意气用事,更别提恒心、信心、三思而后行和努力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照那种做法做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功。
读完全文,我不禁感慨万分:小说中的鲁滨逊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才得救的吗?如果他当初没有努力,现在哪能回家,说不定早就横尸海外,含泪而亡了呢。有一次做数学作业时,一道题目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可就是没能想出解题的方法。忽然题目上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原来我是因为忽略了那句话,所以才想不出答案来。可是,当我看见大家都已经将本子交给了老师时,心里十分着急。于是我看了一下同桌的本子,将答案抄了上去,交给了老师。还有一次,我看了一道奥数题,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本想看一下别人的答案,草草了事。可当我准备去看时,爸爸的一句话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作业是自己做的,有意义,不是自己做的,无意义。要是盗取别人的成果,就是
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小说中的鲁滨逊·克鲁索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会停止的行动者。他不愿安分地过着富裕的生活,而是要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当他遭到海难,流落到荒岛上后,不坐叹命运的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依据,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最终把荒园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故事读完了,他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的脾气是只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决不放手”,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让我感受到了他成为强者的真正原因。其实像他一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海伦·凯勒――一个盲聋哑的残疾人,用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美国最有名的学府哈佛大学的学生;司马迁,在历经人生中最痛苦的折磨后,用自己的意志完成了《国榷》这部巨著,千古留名……
看着最后成为胜利者的他们,我不经感叹,作为21世纪的新少年,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光中,很少经历挫折的我们更应该学习他们这种“决不放手”的精神,时刻做好迎接困难的准备。在困难来临时,我们更应大喊一声:“我决不放手。”
“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惠,才能成为有成就的人。”鲁滨逊就是这样真实而典型的例子。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读了这本书后,我心中荡起了一道道汹涌的波涛。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英国青年——鲁滨逊云游四海的惊险故事:他告别了家人,越过大西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唯有他一个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最后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顽强奋斗了二十八年,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最后,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我特别敬佩鲁滨逊“做事不成功决不放手”的顽强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鲁滨逊初来乍到孤岛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他便下定决心要自制工具,做每件工具都要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例如,为了在洞室里做一个长架子,他整整花了42天的时间,42天啊!可不是一天、两天呀!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别说42天了,就是连一天我都做不下去。我在孤岛上,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之后,鲁滨逊又做出椅子、床、房子等等,就这样,他用自已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家园。
从鲁滨逊的故事中,我获得了坚持不解的精神。以前学习的时候,我一遇到数学难题时,虽说也能“交战”几回合,但如果还没做出来,就直接跳过,有的思考题甚至看都不看。今天,《鲁滨逊漂流记》震撼了我,感染了我。从今以后,在学习上、生活上无论遇到什么难题,我都会竭尽全力去解决,和难题“决战到底,迎难而上”!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忍不拔,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做一个坚强的人、自信的人,不断地学习、成长,敢于磨炼自己,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推荐参考:金粉世家观察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金燕西:你在这里?
白秀珠:你再不来,我也要走了。
金燕西:多坐一会吧,难得你来一回。
白秀珠:你府上,我倒是常来,不过难得你在家罢了。
金燕西:不管谁是难得的,反正总有一个人是难得相会。既然难得,就应该多坐一会了。
白秀珠:坐久了,回头又让他们拿我开玩笑。
金燕西:既然怕人开玩笑,为什么又到我这来?
白秀珠:我原不敢来惊动,免得耽误了你用功,我是打这经过的。
金燕西:那种书,全谈的是一些佳人才子后花园私订终身得的事,有什么意味?到不如我们找些有趣的事谈谈,还好的多。
白秀珠:喝点咖啡吧。
(金燕西端起来欲喝又止)
白秀珠:喝吧,加了糖了。
(金燕西顿了顿,喝了一口)
白秀珠:咖啡加糖,不觉得太甜吗?
金燕西:咖啡不加糖,不觉得太苦吗?
白秀珠:恰恰相反。(抿一口咖啡喝一口,两人相视一时)
金燕西:清秋,你的梦想是什么?
冷清秋:上大学,读硕士,读博士。
金燕西:那你适合当老师,你可以当一辈子老师。
冷清秋:你又占我便宜。
金燕西:我岂只是这上占你便宜呢!瞧,这是什么?(掏出手绢)
冷清秋:呀,我的手绢,怎么在你那呀?还给我!
金燕西:(跳下车)来呀,来追我呀
冷清秋:别跑,你还给我
(两人奔跑在向日葵花丛之中。金燕西一下坐在了花丛里,冷清秋扑上来,夺过手绢,在天的映衬下慢慢展开——T LOVE YOU)
金燕西:这就是我要说的另一半话。
(笑了,两人拥抱在一起)
金燕西:伯母现在真的开放了。
冷清秋:我说是跟同学出来玩,只是借你的车子用一用。
金燕西:你也学会说谎了?这又没什么大不了的,干吗说借我的车子用?
冷清秋:这也无非是掩耳盗铃,她又何尝不知道我们是一路出去玩呢?
金燕西:你瞧,天这么蓝,北京的秋天真是太美了,一点也不像城里的喧嚣。
冷清秋:是啊,我就是喜欢这样田园生活,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虽然清苦一点,但心里很充实。你说呢?
金燕西:你说我不食人间烟火,我看,你才真是不食人间烟火。唉,你等一下。(下车,跑进了向日葵丛)你来!
(冷清秋也下车走了进去。向日葵丛的深处,有一片圆圆的向日葵花铺成的地。金燕西正悠闲地躺在上面,他伸出一只手,冷清秋便把手也递了过去,歪身躺在花地上)
冷清秋:秋气真是深了,树叶都黄了。要是再过十天半月,树叶一落空,就更显惨淡了。人生的光景,也是这样转眼即逝
金燕西:所以,我说应该及时行乐。但是你对于我这话,总不大同意,以为行乐就是人生堕落的行为。其实,我们应该像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
冷清秋:那要是没有太阳呢?如果是雨天呢?我还是喜欢百合花,可以独自在角落里,一个人静静地开放,静静地死去。
金燕西:可是这种生活太平静,我不习惯,也不喜欢。
冷清秋:(站起身来)那你就去做你的向日葵吧!(跑离向日葵丛)
金燕西:唉,清秋!(起身追去
冷清秋:金燕西,你太过分了!我知道,其实你打的是我。
金燕西:你是我的爱人,我今生今世都不会伤害你的。
冷清秋:可是你这样就是伤害了我。
金燕西:是他先伤害了我。
冷清秋:他怎么会伤害到你?
金燕西:他喜欢上了我的爱人。
冷清秋:谁是你的爱人?
金燕西:你!
冷清秋:金燕西,我们是不一样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金燕西:我从未说过我们是一样的人。但是,请你相信,不一样的人也会在一起的'。
冷清秋:不一样的人是不会在一起的,就像我们家的葡萄藤上会长出百合花来吗?
金燕西: 我错了。
冷清秋:好了咱们谁也不欠谁的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烦我
金燕西: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冷清秋: 我不需要
金燕西: 关于欧阳事情,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冷清秋:那结果呢
金燕西:结果?结果就是我不能没有你
金燕西:怎么还不睡啊?
冷清秋:闹了一天了,还真有点累了!
金燕西:那怎么还不睡?过年守岁么?
冷清秋:过年?过年有今晚这么有价值吗?
金燕西:累了就更应该睡了。把眼睛闭上,闭上!来。
冷清秋:这又是你的杰作?
金燕西:恩。
冷清秋:怎么这么多百合花啊?
金燕西:因为你喜欢!
冷清秋:那你会一辈子喜欢我么?
金燕西:(没有说话,拉起清秋的手步入卧室)
冷清秋:这就结婚了?
金燕西:对啊,这就叫结婚了。
冷清秋:听你这口气,好像不是头一回结婚哦?
金燕西:但是我敢保证不是第二次。以前做梦,老希望能和你像今天一样躺在这儿。今天,终于实现了。
冷清秋:你啊,就会说好话,还专捡好听的说。
金燕西:我也觉得奇怪了,为什么每次给你说话,都把心里的话全告诉你。
冷清秋:你还说。
金燕西:其实,我想把一辈子的话都告诉你。但到现在,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冷清秋:那就留着一辈子慢慢说吧
金燕西:我饿了,我要吃饭。
冷清秋:我不知道你今天晚上要吃东西,什么也没有预备,怎么办?
金燕西:反正我饿了,反正我要吃饭。
冷清秋:那我去厨房给你去看看吧。
金燕西:(两手一伸,按着她在床上躺下)好了,我怎么能让你起来呢,我也太不讲道理了。
冷清秋:你今天晚上在哪里玩得这样高兴?回来却是这样和我表示好感。
金燕西:我怕我再惹你不高兴,你又要跑回娘家去了。好了,我自己去弄点吃的。
1、也许是,与你在花店偶遇,你一回眸,我心颤抖,在雨中,我奋力追赶着你的车子;
2、寒了心的清秋攒够了失望,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3、爱情走了,留下的是轻轻的叹息,还有隐隐的心痛。就像,美好的花朵曾经绚烂过,余了,只留下那不忍触及的暗香。
4、她带着孩子,踏上了南下的火车,从此永远离开了金家。
5、我们的爱情,曾在最好的年华绽放,也在最好的年华逝去。
6、还记得我在小巷里对你的告白吗?
7、“我们曾以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最后才明白: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8、你说我们不适合,就像葡萄架开不出百合花,我不相信,我扎满了一整个葡萄架的百合花,可是啊,没有根的百合花会枯萎,我终究拗不过命运。
9、燕西和清秋就此错开,如此,错过了一生。
10、也许是,那天晚上,我偶遇穿着学生装梳着两条辫子的你,你手中的宣纸散落一地,随风飘到我身边;
11、最好的爱情,永远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12、“为也许是,那天晚上,我偶遇穿着学生装梳着两条辫子的你,你手中的宣纸散落一地,随风飘到我身边;了我们再次相遇,我找遍了整个北京城,为了让你爱我,我可以做一切让你高兴的事情。因为在我心里,你就是那束百合花,我一定要让你在阳光里温暖地开放,不让你受到风雨的打击。”
13、燕西坐在火车上,抱住空气,他以为可以抱住清秋。可是啊,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当我懊悔的时候,梅花已落满了南山。
14、水清,十点读书及多家平台签约作者。擅长有温度有深度地书写民国往事、《红楼》旧梦。
15、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有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们之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啊。
16、我终究是负了你,清秋。
17、就像花草虫鱼以琥珀的形式存在,从此不增不减,不坏不灭。
18、如果我们的人生尽头,需要用橡皮擦一直擦一直擦,究竟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舍得擦掉的呢?
19、最好的爱情,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20、也许是,我为你铺了一地的向日葵,我们躺在漫山遍野的金黄色光芒中,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们的;
终于把《金粉世家》看完,结局大半在意料之内然而离圆满是远之又远,内心一直不断的感慨却始终是有一口气不能长吁。清秋的出走,燕西的不成器,金太太的心灰意冷前途未卜,盛极一时的金家最终四分五裂,儿女各立门户。
03年的电视剧,假期的时候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时看到,沙宝亮的暗香悲凄却又豪放,让我突然地对金粉世家产生兴趣。原着和电视剧的差别是,一个是新红楼,一个是以浪漫为基调以收视率为目标的过期电视剧。电视剧里的人终究是可爱的,连平日挑拨离间精明算计唯恐天下不乱的王玉芬到最后还不是得流下悔过的眼泪,最最恶的人到头来也得翻然悔悟浪子回头。而原着里直到大势散尽家破人亡,金燕西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脾气甚至没有觉得自己哪里不对。
一些看过电视剧的人被燕西和清秋超越门第的执着的爱情打动,而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拿着放大镜也没有找到所谓的爱情。清秋最后悔悟,自己是硬生生的被金燕西拿钱砸晕的,高档包装的糖衣炮弹让清秋错误的期待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生活,让清秋蒙住了双眼在急于抓住馨香的玫瑰时没有顾得上玫瑰的刺。对燕西而言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对清秋而言这就是整个生活。燕西为清秋着迷是因为她的清高,而燕西对清秋的厌烦最终也是这点。黛玉的才情也许和她靠边,但是她终于也没有摆脱黛玉的消极。金铨看到清秋的诗句一句福薄,也不是什么迷信只不过是年长的人经验得出的结论。人生就是一个一个的循环,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循环。
一幕剧终,一幕开始。
看完《金粉世家》已经1个多星期了,觉得这种大作,轮不到我来评析,就一直忍着,今晚在图书馆时有看见这部书。突然明白,我对此发表任何感言,都是纪念我曾经看过它,而不是彰显水平。
我承认这部书我读的很潦草,因为多是临睡时读的,有时候实在困,但是又舍不得放下,就草草翻看我喜欢的章节。
我一直更喜欢女性作家。连电影都更喜欢看描写女人事迹的,至于书,若是以男性角度写的我基本不看的。之前看张爱玲的散文,知道她喜欢张恨水,所以在刚好碰见一本装帧很典雅的《金粉世家》时就带了回来。
看完后,实在是恨金燕西,不是为冷清秋,应为我虽然不讨厌她,但是也谈不上多喜欢。我总觉得她不够独立自主、也不够彻底归结于爱情。她只是单纯幼稚,虽然她读了那么多国学,但是毕竟她生长在一个没人教她爱情的环境。所以她很容易就对金燕西的一时兴趣发生了妥协,加上他偏偏是一个有钱的公子哥,虽然她不是虚荣的人,但是她毕竟认同于嫁豪门比嫁一个潜力股更好的观点。最主要的是,在婚后遇见种种误解,她只知道一门心思自卑又自高,却没有想过更没有做过解释,没有去争取行动为自己创造更有利的环境,一个女人,如果在已经不是很得宠于老公的情况下,还不自己为自己打算的话是很难有好出路的。
至于燕西,我只能说是冷清秋自己看人不准,对他对婚姻对豪门抱有太多不和实际的幻想了。我没看过电视版的金粉世家,虽然听很多人遗憾他们的爱情,坚信他的后悔。但是我不是这样想,我不认为他真的是后悔了,他只是不能适应突然的家变,突然境况不如以前,突然要为自己的后路担忧而已。偏偏这个时候冷清秋离他而去,需要他自己一个人去承担这一切,他就会感到荒凉、无助、怀恋。
他那么多对感情,不见得他会对冷清秋这段另眼相看,只因为这段风格风格不一样,他才觉得新鲜而已。所以我也不觉得悲哀他们的爱情,如此他结局不是很好,我也只想说活该,并没有惋惜。
总体来说,很喜欢这部书得描写,我向来觉得那些故意想尽办法要将一句简单的话,一个简单的道理编的很复杂,好像自己真那么有思量的书很是无聊。而那些能随口说出很多哲语的大家之作,我只能说我才疏学浅,看着纠结。所以我很喜欢这种描写很详细到位的书,这部书里面对人的穿着,物体的摆放,人的细微动作,都有详尽的描写,可见作者真的很用心的观察了生活的,应该好好学习。
可是燕西与冷清秋婚后到他们的孩子出世,短短的8个月时间,俩人早已是形同陌路,最后是劳燕分飞。他们的爱的旅程竟然如此的短暂,这出乎常人的意料之外。但仔细一分析,又合乎情理。
他们婚姻走向分裂的最大原因是不同是社会地位和文化背景。燕西是贵胄之后,是在温柔乡里长大的人,父亲总理大人无暇管教他,母亲却也不能奈他何,他生活挥霍无度,他没有责任感,捅了漏子兄弟姐妹会为他担当。而冷清秋是平民之女,从小受中国古典文化的熏陶,那种独立自主的意识非常强烈,这与燕西相比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是两人的性格迥异。燕西是生性喜爱交际,喜欢热闹,交友、捧戏子是他生活里主要的内容;在金家虽然公公很喜欢清秋这样的媳妇,可却他却因病早逝。比较能信任的只有四姐道之。而冷清秋爱清净,不会主动去接近他人,虽说他俩是完全的自由恋爱,但是爱也会冲昏当事人的头脑,两人在不完全了解彼此性格的同时就匆忙结婚了。但是冷清秋作为一名高中女生,性格中也有爱慕虚荣的一面,在燕西强势的攻势下,她投入他的怀抱。她自嫁到金家后,就如当年的林妹妹到贾家一样,因自己家贫,处处小心,惟恐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但是即便是这样谨慎,说话做事还是被别人断章取义,误会了去。
最后是他们俩人在婚后几乎没有什么沟通和交流。其实,当中有许多的误会由于不能及时消除,导致两人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清秋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开始提出意见受阻后就放弃努力改变现状,致使燕西更加地放纵自己,最后发展到连婆婆送给清秋的耳环也被燕西抢了去送给戏子。自从燕西父亲去世后,燕西已如同丧家之犬,原来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到头来是树倒猢狲散,他只好去依靠成为新贵的前女友,但是她又受不了女友的意气指使,最后,清秋在家中的一场大火中带着儿子隐名埋性远走他乡,而最后燕西的姐姐看他无人管他的处境下带他去了欧洲。
看《金粉世家》的初衷竟是暗香真的太好听了。
故事的内容其实很朴素平常,主线就是平民少女嫁入豪门,在时间打磨之下爱情消散,最后逃离的故事。支线是家族的由盛转衰及其豪门子女的生活圈。
没有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桥段,也许更加接近现实。在恋爱中谈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合不合似乎理性得太煞风景,不像是谈恋爱更像是谈生意。但即使爱可以作为一切问题的答案,三观依然是两个人相处的本质。不否认例外存在的可能,但私以为,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下,也许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却不可能有细水长流的婚姻。婚姻幸福来源于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收获爱情。那么“双方都”的前提是平等,地位的平等取决于实力的强弱,实力说到底也许就是经济实力。
冷清秋是青春期少女的完美蓝本——有学识、有主见、勇敢、独立,也像每一个青春期少女一样对恋人葆有无限的幻想。嫁入实力悬殊的豪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相信爱的力量,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能够改变一个人,相信纨绔子弟能够回头是岸,然而最终发现理想脱离现实,自己所喜欢的不过是内心想象出来的金燕西。我喜欢她在看清事实之后,及时止损,直接离开。在三四十年代的小说中能有这样现代独立女性的觉悟和行为颇为难得。
买下女主家旁房子的操作真是太狗血了。(Fine然而毕竟是言情小说的鼻祖也)在情节的推动中,金燕西的性格形象愈发鲜明,在家族如日中天之时一掷千金,在金家日渐衰弱时求诸他人的细节描写实在太好了,理所当然得没有一点别扭,将纨绔子弟依赖家族权势地位因为外强中干写的分明。
金铨离开得没有一点征兆。事后不久就开始商量分家事宜,一个家庭的难以众人齐心,但如此这般是否有些刻薄。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显得有些仓促。btw也许这是作者想要撕开华丽家族的真面目,让其衰落的落差更加突然。
最后再提一嘴以张恨水为代表的鸳鸯蝴蝶派。《金粉世家》与这个派别的名字相比,就实至名归。鸳鸯蝴蝶派又称才子佳人小说,是清末民初上海出现的一种通俗文学流派。在五四文学运动中,新文学阵营批判鸳鸯蝴蝶派文学在民族危亡阶段不问政事,远离政治,不企图唤醒百姓走入新世界,却沉浸于男女爱情、纸醉金迷的金钱主义、花天酒地的奢靡生活,内容庸俗、思想空虚。此番言论有一定的道理,在《金粉世家》中消极奢靡的生活确实比比皆是,唯一从政的金铨不过是作为大家族的经济来源和权势支撑,家族的生存在利欲交易中盘根错节。但凡涉及到政事,小说中所体现的几乎都是权钱交易的黑暗腐败。毕竟是社会现实的一种反应,在小说中对于才子佳人的歌颂,男女平等的呼吁,贫富差距的表述也是可圈可点。
文学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换一种理解,所谓高于生活,不过是给予当事人一个与常人不一样的选择。可能是最极端的方式,是现实中的你我不会轻易选择的一条路,小说通过极端假设完成了一个没有成本的实验。虽然是虚构,但是也让现实中徘徊琢磨的人得到了答案。
爱原来如此沉重。我们都以为一次偶然的邂逅,一个美丽的回眸,一次怦然心动,一个难以忘怀的背影就是爱情。只要相悦,只要在一双清澈的眼睛里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已经足够。我们都以为一束鲜花,一幅标语,一个心痛的眼神,一份失魂落魄的心情就是爱情的全部。
而一句我爱你,究竟有几分重,又究竟能承受多少的重量?不怨痴痴的心非要在一起,只怨天真的我们以为两颗挚热的心可以融化坚固如铁的世俗偏见与成长差异。
当你携我双手一步步步入殿堂,我一度幸福得眩晕。我问你,这就是爱情吗?你说,这就是爱情!爱情,爱情原来是这般的甜蜜和幸福。而以后的日子里,成长背景的不同,习惯、喜好的差异,却悄悄地结成一张网,将你我缠绕。我们不知所措。越想挣脱,越无法逃离,越想逃离越被缠得紧密。
除了窒息,除了费力的呼吸,不知能做什么。你慢慢地走远,只为逃避,只为寻找心的安宁;我默默关闭心门,只是逃避,只是茫然于心的迷乱。
是我们错了,还是世俗错了,是爱情错了,还是背景错了,我们爱的路注定没有尽头?如断线的风筝,你越飞越远,而我再也不能拉住线的这头与你相对而笑。
或许只有离去,没有选择。踏上远行的火车,一声声滚滚车轮的轰鸣中,你曾经的笑颜逐渐清晰,逐渐模糊。不是没有了爱,而是没有了爱的余力。不是失去了爱,而是失去了爱的勇气。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有些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去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热门]《雷雨》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那个社会不会给她机会,不想死只有苟活着,她知道,她要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谁在那个黑暗的社会给她一个温暖呢?但是最后都没有得到他的爱情,当鲁侍萍再次遇到周朴园的时候,这也是悲剧的开始抑或是个
结局,当年的那个丫鬟,不但没有死,反而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他的儿子和她的女儿再恋爱谁能接受?何况是她们,她们的纠葛一绕再绕,始终逃不了命运的纠缠,儿子就在面前,可是却不能相认。
因为这个儿子不相信也不敢相信,更不能相信这个丫鬟是他这个少爷的妈妈,是他的爱人的妈妈。爱情在这个时候应该退后了,不退出怎么要让别人进来。
周萍把枪对着自己的时候,一定一定非常的绝望。这个世界他要承担那么多的东西,那么离开这个世界呢?
是不是就是一个解脱?那里他就可以再遇到他美丽的姑娘,再没有什么纠葛。雷雨交加,人物的矛盾越发清晰,当四凤终于知道真相的`时候,我想,那时候的她比任何人都要绝望吧,这个一直都单纯天真的孩子,会想到
这么复杂的关系么,要她小小的心,如何承受生命的伤痛。冲出去的她碰到了漏电的电线,矛盾的激化,随着电流消失殆尽。
然而另一个单纯的孩子,一直深深保护着他的爱情的周冲,这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年青人,他在不明白这么个复杂的情况下,伸手去拉四凤,他以为自己拉的是他的爱人,然而电流带着矛盾,所有的爱情幻想,全部化为灰烬,消失在雨中。
看过话剧《雷雨》好久了,心里仍对其中的一些情节难以忘怀,当时的一些感受久久留在身体里,所以想一吐为快。
第一次了解是在语文课本里节选的文章,曹禺的代表作,强烈的冲突很激烈。后来买了书,看得很快,记得20xx年12月31日,全地球的人欢庆新世纪到来的时候,我,那时非常不屑人类的自我自娱,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看完了《雷雨》,了解了整个故事,感慨很多,不过印象不是很深了。
今年,有幸和同事们到人艺看《雷雨》又一次深深触动了我。
对于大少爷和四凤,百转千回,四处找不到出路。到后来母亲隐瞒事实让他们私奔不再回来,在我看来已经是一条没有办法的出路了——有些事实不知道至少能减少痛苦让人还能活。可事情到了最后,自以为是的老爷用他的道貌岸然,让孩子们知道了事实,逼着大少爷认母亲。当“母亲”说出口,结局再也无法挽回。这话剧就像一道题,左右突击,终于找到一条有些明朗的路,最后却发现是个令人绝望的死结。
绝望,深深地绝望,让人看不到出路。就是这种感觉,压着每个人的内心,让我也觉得心里积蓄着万种苦衷却找不到出口,就这样压在胸口,实在憋闷得很。
这种绝望在繁漪身上也处处体现,就像她是绝望的化身一样。我一直以为四凤才是话剧的主角,中文系的宇哥告诉我,繁漪才是,我才重新认识繁漪这个角色。繁漪作为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女性,落入这个家庭,一方面被老爷的忽视、无爱、专制控制着,另一方面,被自己对老爷的爱的索求、对大少爷爱的要求控制着,即使追随内心有所突破——可惜并不被世俗认可——另一方面又落入另一个欲求的陷阱。最后也成为压制别人的人。繁漪也曾苦苦哀求,也曾像斗兽一样反抗,却四处碰壁,突围不得。当繁漪伴随着闪电的霹雳,出现在四凤的窗口,着实的吓得我心惊。紧紧拉着旁边的人的胳膊吓得不敢看。一个可怜的繁漪,终于被内外的压迫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繁漪。
作为曹禺的代表作,话剧实在精彩,短短的三个小时跌宕起伏让观众也投入其中。《雷雨》即使作为现代的故事,似乎仍然是无解的题,除了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对现今的意义又有什么呢?现在每每经典的演出仍是过去的那几出,这样精彩的新剧本很少有——属于文艺的范畴不再说。
我想这种绝望是在让人难受,其中哪些绝望是我们现在可以避免重复的?如果说那些绝望是当时社会造就的,如果说曹禺老先生批判的是当时的社会,那么我们现在的社会又如何呢?我们已经解放了什么?又被什么禁锢着?又有哪些是人们自己画地为牢,被自己的思维套牢着的?
我想,想想这些,可能我们就能够少些绝望吧。
——仅此作为《雷雨》的,也算作一个小结,暂时放下心中的情绪,继续前行。
一个故事,酝酿于眼前蝉鸣、蛙噪、雷响的夏日里的郁热的周公馆,一出悲剧发轫于三十年前无锡冬天里那条冰冷的河。他们与周公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在雷雨滂沱、电闪雷鸣之下痛苦地寻找着;他们在闪电交加中绝望着与挣扎着;他们在霹雷声中爆发着、疯狂着、死亡着。爱恨与情仇连绵三十年,情感与理智碰撞三十年。
爱情之纯真与亲情之可贵,在人生旅途中弥足珍贵,让人性之美熠熠生辉。《雷雨》却将之无情地摧残与毁灭。夫妻相见不相认却相恨;父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斗;母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怨;兄弟相见不相认却相仇。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雷雨》无疑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两个家,八个人,汇聚于周公馆,一切看似切合,一切实为必然。他们的命运被一根无形的绳索紧紧地勒住。
对鲁侍萍,周朴园先是动过情,有过爱,赶出家门,而后又怀念不已。相爱源于真情,驱逐迫于门第,怀念基于现实婚姻的不如意。再次相遇之时,却惊恐万分,威逼利诱。多情与绝情、温情与冷酷、人情味与铜臭味,就这样不可思议地交织在一起。“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特立独行的繁漪坚持做自己,被囚禁的心灵在茫茫寻找中迸发,所爱之人即将远去之时,枯竭的心灵迸发出血艳火花,一次困兽之斗,由她亲自导演,一个骇人听闻的真相最终撕开了血盆大口,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于是,周萍开枪自杀,周冲触电而亡,繁漪疯了,侍萍痴呆了。亚里士多德说:“悲剧不应该描述罪大恶极的人走向毁灭。”周朴园依然活着,却生不如死,孤苦伶仃地品尝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咀嚼着自己肮脏人生结出的恶果。
人性牵制于阶级的利益,难以冲破情感的左右,导致必然的毁灭。周朴园如此,鲁侍萍、繁漪、四凤、周冲、周萍、鲁大海也如此,或者是为了摆脱清冷寂寞的生活,或者是为了追求纯粹的爱情,或者是为了争取阶级兄弟的权益,他们都想主宰自我,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抗争,情感与门第观念发生冲突,情感与利益相互较量,情感与伦理道德彼此对峙,最终却逃避着退让着妥协着,被命运反复撕裂着。“相见时难”?反抗也好,软弱也罢,爱情异化着,亲情裂变着。强大的现实就这样不由分说、无所顾忌地将他们卷入不可逆转的万丈深渊。“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在“雷雨”过后烟消云散般荡然无存,历史悄无声息地翻过一页又一页……
读过《雷雨》之后我的心情如天气般郁闷,在曹禺笔下不仅可以看出人物的本性,更能看到作者当时所生活的社会的本质。可以这么说,剧中的人物毫不吝啬地将自己丑陋的像蛤蟆的内心流露出来,对其剧中的主人公,我给大家说道说道。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冷酷地周朴园和善良的鲁侍萍,首先分析周朴园。
当鲁侍萍再次出现在周朴园面前时,已是三十年的事了。从前那张闭月羞花之貌,已被苦难的利刀所磨蚀,现留下树皮般的脸,曾经是他妻子的她,周朴园会认出侍萍吗?在与侍萍对话中好像他对侍萍有些追忆,这是假的还是虚伪的呢?从他严厉的喝问侍萍“你来干什么?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做出肯定的回答,这是假的,但如果你仔细推敲,似乎他也经常去咀嚼这段感情,或许只是填补他丑恶空虚的心灵而已,这显示他的多情与高贵。
从周朴园给侍萍钱这方面可以说是对侍萍的打发,也可以说是他对自己从前的罪恶做出的弥补。这也许就是周朴园仅剩下的一丁点的人性,又从他不让侍萍认二十多年不见的儿子,他的这种做法可以透露出他的冷酷与自私。而从他对自己另一个儿子鲁大海的做法更是无情。我认为周朴园的生活,就只为他的金钱与虚荣而活,他的这颗心就像当时生活的黑暗社会一样。
而生活在苦难中的侍萍与周朴园是不能相比的。侍萍的无奈。苦难,在这样的社会中是不会有人怜悯的。对于周朴园残忍的做法,侍萍也只有吞到肚子里。她也只能认这个命,她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将自己这几十年来所受的苦给诉说出来,而她所受的苦只应为周朴园残忍的行为所造成的。这些事情更加重了周朴园形成的罪恶感。
周朴园的儿子周冲纯真善良的性格与周朴园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好像周冲的存在可以冲刷周朴园的罪恶,而周萍与继母的倚恋,四凤与周萍的恋爱再也掩饰不了周朴园的罪。这样的复杂的关系暴露出当时社会的腐败。
雷雨是曹禺创作的经典话剧,在雷中,展示了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是“中国话剧现实主义的基石”。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在剧里唯一带来的一丝纯净形成敏感对比的周冲,使我影响深刻的少年。他对四凤说的那些:“海……船……草……。”都表现了他一直被困在美丽的憧憬里,他是无辜的又是善良的人,最后却和四凤一起在雷雨天因一一根断了的电线而丧失了年轻的生命。仅仅是因为他看见四凤被电着而急忙伸手去拉电线的的冲动,就这样,如画的生命退去了色彩。
而鲁妈也是一个仁慈的悲哀角色。她的孩子们不明身份的互相相恋,让他伤透了心,指导书中的结尾。高潮不分时,一直被她辛苦埋葬得秘密才被揭晓。“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来了!”但看到自己亲身儿女的畸形恋是还是不忍心揭开真相与必须克制自己对儿子的乡人的冲动,她是一个坚强的母亲。
看完雷雨,我的心情久久无法释怀,剧中带给我的震撼是在是太大了。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蘩漪在《雷雨》中有些扎眼,但她浇不灭的热情和颗强悍的心让我喜欢她,尽管她的漂亮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不是所谓的“可爱”女性,她是辛竦的,尖锐的,有魅惑力的,甚至她就是所谓的魔。可能正因如此,我喜欢她,她为爱不惜一切,她的执着我从内心敬佩,他们都没错,他们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可谁又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呢?我渐渐开始发现或许是封建社会所谓的门当户对害了他们,或许当时朴大少爷娶了鲁侍萍,那么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一幕的哀嚎。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看完故事,我很矛盾,我问很想知道这场悲剧谁是制造者?蘩漪吗?还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可细细想想,他们又有什么错呢?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但凡家族式的故事,总是离不了悲剧的结局。《红楼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它之后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巴金著)、《金粉世家》(张恨水著)、《京华烟云》(林语堂著)都是这样,一个封建式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落,一直到崩溃,就是一个悲剧。
《雷雨》也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曹禺先生用不同于小说的文学剧本的形式讲述了这个悲剧故事。更令人觉得奇巧的是,仅仅是一天的时间,就揭示出了30年的恩恩怨怨,只有8个主要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蜘蛛网,纷繁复杂。让人觉得刺激紧张,加上“雷雨”式的渲染,更觉得让人震惊,令人潸然泪下。
四凤,犹如年轻时的侍萍,对爱,抱有美好的幻想。以为,爱是一切。哥哥的劝,母亲的话,都可以不听。年轻健康,淳朴美丽,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有一个美满的人生。即便找个普普通通的人,也该是幸福的吧。虽然平淡平庸。
可她,太聪明了,太不甘了,偏偏爱上了他!可愿意为他洗衣做饭过安稳日子,你以为,这就是爱了。可你了解他吗?他,要的不是这些。你只是他抓住的一个救赎之物,想通过你洗涤他自己,悔改以往的罪恶,唉,一个无辜的牺牲者!
古往今来,书籍一直引领着人类前进,读了秘密花园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此时将我们体会到的东西用文字呈现是非常有意义的。你知道在书写读后感的时候要考虑到哪些内容吗?读后感大全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秘密花园》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近日,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书中的情节和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书中既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紧张刺激、痛快淋漓的情节,有的只是那些朴素易懂的语言,平凡而不失动人的故事。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似乎是再一次经历了生活,更深一层的领悟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书中讲述了一个被宠坏了的印度女孩玛丽,因一些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她来到了英国的一个神秘的庄园内。在那里,她度过了许多有趣、新奇、令人振奋的日子,经历了许多充满离奇、神秘的事情。结交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最后,她打开了被封尘已久的“秘密花园”,并治愈了庄园的主人克莱文先生、柯林少爷严重的心病,同时玛丽自己也被这些经历治愈了自己的坏习惯,自私自利、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不关心任何人。
书以玛丽、“秘密花园”为中心,充分地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生命。生命,它的意义和价值就是好好活着;归根到底,一个人的成就再大,事业在大,不知道生命的真正价值的话,一切便都是徒劳;相反,一个人要能看透生命、看透生命的真正意义,打开心锁,没有顾虑,那么事业的成功或失败、家产大或者小什么的,都是浮云。就像书中的克莱文和科林一样,只能沉浸在过去,不能、或者不敢,不愿面对现实的话,那么,这又算是懂得生命的意义吗?可是到了书的最后,一个满是尘埃的旧花园却解决了一切,为什么呢?将其定为“魔法”、“魔力”都可以,其实,“秘密花园”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打开人们心锁的钥匙。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书名叫做《秘密花园》。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玛丽的父母因一场瘟疫双亡,玛丽被送到大鸫庄的姑父家。在那里,她发现了一座荒废了十年的花园,并给它起名为“秘密花园”。通过这个秘密花园,她还结识了一位积极乐观的朋友——狄肯,在他的感染和大自然的熏陶下,略显病态的玛丽渐渐变得健康起来。
在秘密花园中,玛丽的狄肯一起中下自己喜欢的植物,并帮助园中的玫瑰重新焕发了生机。在他们的努力下,玛丽的表哥——被玛丽称作“土霸王”的柯林也重拾了生活的信心,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读完了这本书《秘密花园》使我明白了: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通往理想和命运的路不只是一条,也明白了人们不能盲目的去相信那些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准确判断而得出的结果。其实生活中的一些坎坷失败,只要我们静下心思考,你会发现,情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让我我们以乐观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吧!
《秘密花园》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写的,里面描述了一个小女孩—玛丽,她长着一张瘦削的脸,纸片一样薄的身体,稀疏的黄发和一副愁眉苦脸的神情。后来她被送到米瑟韦斯特庄园,听说了十年被封闭的秘密花园,知更鸟帮她找到了花园的钥匙,于是她就进入了秘密花园。秘密花园里杂草丛生,所以她需要一套园艺工具。她让仆人玛莎给他弟弟迪肯写信,让他帮忙买工具和几包花的种子。不久迪肯来了,玛丽把他带进了秘密花园,并告诉他要保密。后来,她还找到了柯林。他是个残疾人,是米瑟韦斯特庄园主人的儿子。后来她把秘密花园告诉了柯林,而且每天她和迪肯都带柯林去秘密花园运动,不久柯林可以站起来了。
这就是《秘密花园》的结局,柯林能走路了,我也和柯林及书中的其他人“告别”了。但是活泼的柯林、热爱动物的迪肯、善良的玛丽的形象我是不会忘记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生命在于运动的道理,要天天运动才能健康。以前体育老师让我们跳绳跳二百个,我只跳一百个就停了;老师让我们做仰卧起坐五十个,我只做三十个;老师让我们做青蛙跳二十个,我只做十个……难怪爸爸妈妈说我力气小,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运动多么重要,我以后一定要天天运动!
花园大家经常能见到,但是,你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呢?我们的小主人公玛丽就有一个秘密花园,不过是属于三个人的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场霍乱使性情乖戾的玛丽成了孤儿,她只得被送往远在英国的约克郡的米塞尔斯威特庄园和姑父克拉文先生一起生活。克拉文先生伤心妻子之死,变得阴郁古怪消沉遁世,他的庄园里有上百间被锁闭的房子,有十年不许人人进入的秘密花园。玛丽意外地在旅鸫的帮助下找到这个秘密花园的大门和钥匙,并且,她还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哭声,吸引着她去探索庄园之谜。玛丽在狄肯的帮助下,使荒芜的花园重现生机。不久,被认为离死不远的庄园小主人柯林也参加了进来。大自然的力量改变了一切,长年笼罩在阴霾之下的古老庄园及其主人也一同获得了新生。
读完整本书后,我的心中五味杂陈。玛丽那乖戾的脾气通过结交了许多朋友而改变,她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说别人不敢说的话;柯林面对困难不放弃的精神打动了我,他勇敢地面对,成为了一个健康的孩子;狄肯与大自然很亲近,对动植物都抱着“他们是我的好朋友”这一种心态。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大家都会小心行事,不说不该说的话,不做不该做的事,不会那么直接,反而把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弄得越来越浅,明争暗斗。有些人对待动植物很残忍,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小动物可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啊!
遇到挫折不轻言放弃,与动物之间和谐相处,做事爽朗一些,有爱心这四点是我从这本书上学到的最为重要的四点,我相信只要我再多读几遍,细细品味,就能发现更多的哲理!
玛丽是一个没有父母关爱下长大的孩子,更不幸的是一场灾难让玛丽的父母去世了。接着玛丽被莫德劳太太接到了舅舅家住。可怜的小玛丽啊!她没有爸爸妈妈的关爱了。
听说克兰文太太(玛丽的舅妈)是个大美人,可惜很早就去世了。在克兰文太太生前,克兰文先生(玛丽的舅舅)为克兰文太太建了个美丽花香的大花园。克兰文太太很喜欢这个花园。一次,克兰文太太坐在花园里的树干上,树干不牢固,克兰文太太不小心从树干上掉下来了,一下就断气了。克兰文先生恨那个花园,所以关上花园的门,亲手埋了花园的钥匙。
玛丽听了后很好奇,不过玛莎说起了狄肯。
狄肯是一个喜爱小动物的男孩儿。一次他看见一只小狐狸,没有爸爸妈妈,于是狄肯就抱着小狐狸回家细心地照着小狐狸渐渐的狐狸崽长大了。还有一次狄肯在牧野,发现一只小绵羊,没吃没喝怪可怜,狄肯就裹着小绵羊回家。把它放到火边烤火,喂东西给它吃。
一天,玛丽决定找到花园的钥匙。结果她真的找到哩!玛丽和狄肯睁大眼睛看着花园。可是他们看到的花园是到处爬买玫瑰藤的花园。经过了玛丽和狄肯的努力,花园又变得美丽芬芳。小鸟忙着盖屋子,有时还为了土地而争吵呢!
玛丽和狄肯见了这一目,会心的笑了。玛丽现在的小脸蛋再也不是苦瓜脸了。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的红脸蛋。
我以后也要向玛丽和狄肯学习。爱惜小动物,做是不半途而废,勇敢的克服困难,做一个快乐的小朋友。
主人公玛丽是个在印度出生的英国小女孩,一场霍乱让她失去了双亲,玛丽只得被送回英国,与自己唯一的亲人——姑父克雷文先生一起生活。
玛丽的脾气很坏,总是无故向印度保姆大发脾气。玛丽生活在姑父的庄园里,脾气渐渐变好了,她很少发脾气,待人也很温和,不再板着脸了。
玛丽后来帮助姑父的儿子恢复身体健康,使她的姑父和她姑父的儿子幸福生活。
这本书让我明白:玛丽是一个好孩子,她从刁蛮任性变成了通情达理。玛丽刁蛮任性时没有人喜欢她。而她通情达理时人人都愿意和她一起玩。玛丽自从认识了女仆玛莎后,不再任性,她变得开朗,所以她拥有了好朋友。
其实,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都很内向,从来不把心事告诉别人。我从这个学期开始,不会再内向了,我有事情会和别人说,我经常和好朋友聊天聊得狂笑不止。
就连我的好朋友都说我这个学期变化很大,说我不会再内向,而是变得很开朗。
瞧,这就是《秘密花园》带给我的影响,大家也去看看。
一看到书名,秘密这两个字就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心和兴趣,我禁不住书名的诱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读完后,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场可怕的霍乱使玛丽变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进大鸫庄。大鸫庄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地方,被锁了整整十年,里面还有一个秘密藏在房间里的小男孩儿,玛丽的到来改变了一切,他发现被埋掉的花园钥匙和隐藏起来的园门,也发现了那个被藏起来的小男孩儿———他的表哥克林。玛丽狄肯和荒野上长大的男孩儿,一起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古老花园。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深深的懂得了,只要豁达开朗,积极向上,主动沟通,微笑乐观的面对生活,才会使我们有一种更好的精神面貌,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的身体,肢体上的疼痛不算什么,如果心里有病,那才是最折磨人最可怕的人。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挫折和失败就像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咸,会常常使我们闷闷不乐,遇到挫折和失败,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玛丽一样,微笑着勇敢的去面对,就像桌子上只有半块饼干了,悲观的人可能唉声叹气的说,太倒霉了,只剩下半块饼干了,而乐观的人则会说,运气太好了,我还有半块饼干呢?同样的境遇,不同的人,感受也不同,人生的轨迹也会不一样,当我遇到挫折和失败时,不要灰心,也不要沮丧,我们应该积极向上。
微笑乐观的面对生活。才会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让生活中的每一天更充实。
这天,我读完了一本名叫《秘密花园》的书。
我认为它十分搞笑。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性格由孤僻变为开朗的故事。起初,玛丽是一个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女孩。因此没有人喜爱她。由于一场可怕的瘟疫,玛丽成为了孤儿,并被带到了她叔叔家。她叔叔住在一个广阔的平原上,他拥有一座多达一百个房间的房子。由于他的妻子在一座花园中意外死亡,他过于悲伤而成为了一个性格孤僻,脾气暴躁的人,并把这个花园被封锁了起来,这个花园成为了一座秘密花园,十年没有人进入过。玛丽听说了这个秘密花园的故事以后,于是出于好奇心理的她开始了寻找这座“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的旅程。最后,她找到了这个秘密花园,并且在这个花园里种花、种树,逐渐使这个花园成为了一个生机勃勃的美丽乐园。在寻找花园的过程中,她第一次结识了几个好朋友,也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原来是多么令人厌恶。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她学会了尊重、明白并且善待别人。在劳动的过程中,她懂得了热爱大自然,她也变成了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性格孤僻,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人是不会受到喜爱的。只有用心交朋友,懂得尊敬他人并且善待他人,热爱大自然,并且心胸开朗、阳光的人才会受到他人的喜爱,生活才会变得更丰富多彩,更完美。
因此我们要做一个懂得尊敬他人,用心交朋友,热爱大自然,并且心胸开朗、阳光的人。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范文系列之《妞妞》读后感范文汇编”,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但最令我感动的是一本叫《妞妞》的书。它告诉我们,一个名叫妞妞的女孩,生下来就得了绝症。但她乐观、坚强,在爸爸妈妈的陪伴下,渡过了灿烂却短暂的562天。
读了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妞妞是一个婴儿,她承受着成年人的痛苦,承受着老年人的死亡。可是,她却用微笑承受一切,用乐观面对一切,使我感动不已。
妞妞的爸爸也值得我们敬佩。他曾经说过:“我爱女儿胜过爱一切哲学。”妞妞在世的时候,他为妞妞找一切能治好她病的办法,为她写日记……,他给妞妞一份无私的爱;妞妞走了,他悲痛不已,心中却依然爱着妞妞。他的爱使我感动。
其实我很佩服他们,在接受现实后,夫妻两把女儿当作一个健康正常的宝宝照顾,日常护理很细致也罢了,补鱼肝油补钙补这补那打预防针,其实这些对他们的女儿来说已经不必要了,可是他们和宝宝都很坚强,陪女儿玩,给女儿买玩具,教女儿说话……没做过父母根本不能体会他们的心情!
父亲对女儿深沉而温柔的爱,让人心碎。从有女儿开始一直到实行安乐死,每一天每一刻,女儿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笑脸,每次发病,都被他记下来。我想这不单单是用笔记,这是印在心里啊,女儿在承受病痛的同时,父母也在承受着身心的剧痛!
书中的珍珍、胡大夫等好多人,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感动,在他们身上,我们会学到关爱、无怨无悔的精神。
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弱小的渺茫的,其实世界上每一个人每件东西,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既不能骄傲自大,也不能妄自菲薄,只要恰到好处的发挥自己的特点,就能充分发挥作用。不要放弃你的幻想,当幻想没有了以后,你还可以生存,但是你虽生犹死。
生活不能没有目标,就像航海不能没有指南针,让自己的目标更远大一些,让我们的眼界再开阔一些,相信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今天我读完了《妞妞》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仅拥有562天生命的小女孩妞妞。因为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接受了大量X光照射,妞妞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就被确诊患有绝症。因为父母不愿意孩子成为残疾人,一直不舍得让他做手术,当父母终于下定决心,要给妞妞作手术时,已经来不及了。任何治疗都无法挽回妞妞的生命了。然而,妞妞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抛弃她,或是消极的等待亲生骨肉一点点死去,他们像养育健康小孩一样细心的呵护她,直到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感人至深。
妞妞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她还来不及对这个人世产生留恋之感,就已经离去。她甚至都不知道她的疼痛是由肿瘤引起的,痛失爱女的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然而,作者不但承受下来了,而且还用他的笔,记录下了妞妞短暂的一生,让妞妞的生命得到了永恒。书中的作者夫妇令人敬佩,他们对妞妞无微不至的呵护令人感动,因此生命是脆弱的,短暂的,能健康快乐的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而又难得的事,请珍惜我们现有的生活,热爱生命,利用好它,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
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种场景虽异乎寻常,却令人心碎地发生了。妞妞那个不幸而又幸福的女儿,在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五百六十二天后,带着对这个世界的依恋和渴望,带着父母加倍的宠爱,在父亲一次次绝望的祈祷中,悄悄地走了。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是一种发病率仅为一万二千分之一的绝症,但这万分之一的厄运偏偏落在可爱的妞妞身上,成了这个不幸家庭在劫难逃的百分之百。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
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
一岁半的妞妞,摇着她的小手,轻经地叹了一口气,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情至性的周国平却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了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妞妞的可爱与可怜,死亡阴影下抚育女儿爱哀交加的心境。韦尔乔亦实亦虚的线描插图,更让人感到似乎妞妞触手可摸。
人生是一个过程,人无高低贵贱之分。因为人生来赤裸裸,走时赤裸裸。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认真的尊重。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患眼癌的小姑娘有生到死的过程,她这一生,只有一次生日,也只有一次飘零。死亡本身无所谓可怕和不可怕,折磨人的是眼见至亲至爱的人凋零和等待的过程,那无可救药的过程才是最让人心痛和悲伤的。
妞妞是这一个小娃娃,当她还没有认识到生命的意义,没见过美丽的世界时,她失去了看见美丽人间的眼睛,她也不知道有什么值得留恋,归去也许是她的幸运。所以,死者不能回头理解的惨痛就成了生者的全部悲剧体验。因为有爱,所以有家;因为有孩子,所以家才有实质的形式和内容。实际上在家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妞妞。每一个妞妞来到世上,都是爱的奇迹,爱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理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几个问题,人活一生为了什么?人生的意义在于什么?婚姻是为了什么?
生而为人,我们首先应该感恩的是父母,在照顾好自己小家的能力范围内,能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包括工作和生活中,让这个世界变得不一样,变得更加美好才是生而为人的意义。婚姻是因为爱,所以在爱的升华中才有了我们,有了妞妞这样可爱的娃娃。我们大多数人又是幸运的,但是妞妞却是不幸的,太让人心疼。两天时间读完这本书,总是在睡前闭眼,久久难以释怀。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幸让脆弱的生命防不胜防。妞妞,妞妞的爸爸,还有妞妞的妈妈,上苍无法让所有的善良得到疼爱和珍惜,上苍无法让所有的伤害得到惩罚和谴责,也许只有善待自己和呵护自己,才能让生活不会无奈的了结,才能让快乐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吧。
几亿分之一的机会,我们能够来到这个世上,已经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天清晨可以迎着阳光醒来;每个夜晚,可以看着月光进入梦乡。每一个生命来到世上的第一个声音是啼哭,这也许是不应该的,可是生命却又是如此。我们没有理由埋怨人世的不公和不平,我们应当做的是以感恩的心态面对人生,迎接生命中所有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更多的理由面对岁月,说声谢谢。活着,好好活着,我们每个人都没有理由不好好地生活,让生命充满欢乐,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所有,不要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从今天起,珍惜身边的每件事,每个人,因为当你无法挽回时,才发现到头来空一场。人生无论生和死都要经历血淋漓的洗礼。所以在有生之年,做人事,尽天命,也不枉来世上一遭。每个人都好好活,尽力活,世界会变得更加五彩斑斓。生命之舟在航行的过程中经过风浪的洗礼,经过情感的激荡,它会更加稳固,走的更远。有些人虽然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虽然活着,但他已经死了。做人事,好好活。
有这样一个孩子,她聪明可爱,却又早早离世;有这样一本书,记录了她从诞生到夭折的五百多天中发生的一切这就是周国平的《妞妞》。
妞妞的出生是美好的,她的到来给全家人带来了无数的幸福和欢乐。初为人父母的周国平和妻子雨儿恨不得放下一切,全身心地呵护着这个幼小的生命。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为视网膜母细胞瘤,这就意味着这个小天使不久就会匆匆离去。
《妞妞》一书中,充满了温暖的亲情。面对这样一个孩作文选子,她的父母,并没有放弃。他们决定用一个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个悲惨的结局。妞妞离去后,周国平夫妇最终选择了分手。
妞妞就这样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离开了她心中的美好净土,但殊不知世界上还会有多少妞妞沉浸在痛苦之中。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挽救这些可怜的生命。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天使,他们纯洁而又鲜活的小生命多么渴望这个美好的世界!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他们应该比其他健康的孩子得到更多的关注与帮助。
珍惜亲情与承担苦难,是《妞妞》中两个重要的人生主题。我们应该珍惜所有,过好每一天。
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在围城中,可以让我们更好的感受到作品的优秀程度,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吸收书中的哲理。想必你正在收集整理围城读后感范文吧!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围城》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围城,围住的不仅仅是城。——题记
方渐鸿,无疑是个充满讽刺的人物。出国留学,却只能买文凭混日子;因为一个电话,失去自己一生的挚爱,甚至与那个深爱自己的苏小姐也不了了之。
故事似乎永远在向你想象不到的地方发展。细细品读,才顿然发觉他最大的讽刺莫过于那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他仿佛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甚至似乎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以至于在文章的开头是孤身一人,结尾时仍就是形单影只。那种戏剧化的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都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那么方鸿渐呢?他在寻找精神寄托,可每当找到归宿后,却又认为就是一种变相的束缚。在城外时不断寻找可以入城的路,却在入城后又怀念城外的天空。他从来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
而这种纠结心理,其实也是当时的社会文人的一些普遍心理现象。他们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无助,徬徨,迷茫,没有任何的精神寄托让他们存活于世,不敢交流,成为了一个个如方鸿渐一样的"围城"一孤独中封闭自我。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为许多的"美好"打下铺垫,可是尽管是这样,我们都知道他的结果是注定悲惨,而这些美好的幻想只会让现实更加的悲哀。
毕竟,生活本就不尽如人意。
而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全部感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著作,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小说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生活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逃脱这座城带来的束缚与磨砺。若人人都纠结于生活这座无形的围城给我们带来的寂寞与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想,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接受现实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一味羡慕别人所拥有的事物只会是我们自哀自怨,不思进取。只有勇敢地面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造它们,使之更完美,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
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无法逃开命运的安排,命运筑起了一堵城墙。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意愿大多如此。这是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中的一句话。将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以精极简的字概括出来。
围城中的人物性格很鲜明。善良却又轻浮孟浪的主人公方鸿渐,做作虚伪的苏文纨,可爱青春的唐晓芙等等。凸显了社会各层次各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当然在其中,我认为方鸿渐的人物设定十分的耐人寻味。方鸿渐性格懒散,依赖别人,在欧洲利用丈人家的钱上大学后随意懒散。大学时更是转了三次系,由社会学系转为哲学系,后又转为中文系。除此之外,又换了三个大学,生活懒散,四年后返乡一无所成,便买了一张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文凭。至此,他进入了他人生围城的第一步。
回国后,他情场事业都不顺利。先是在回国的轮船上鲍小姐的有意勾引,对鲍小姐心生爱恋,但当他们下了船时,鲍小姐的有意疏远,是他对鲍小姐有生出恨意。之后方鸿渐与苏小姐一直纠缠不清,他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两人十分亲密,但方鸿渐却觉得他的情谊到此为止,方鸿渐将他们两个比做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面对苏小姐的表白心意,他始终没有回应。
直到他遇到了苏小姐的表妹摩登社会里那桩罕物唐晓芙时,他便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但唐晓芙却说,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的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只留着空白等我。这句话便注定了方鸿渐,终究是不会和唐晓芙走到一起的。在爱情这个围城里方鸿渐始终在其中打转。在他爱情失利的同时,他的事业也并不顺利。她与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
在这条求职路上,他饱受排挤,终究还是被解除了教师的职务。在她事业正受打击的时候,孙加油的出现仿佛一道光射进了生活,孙佳柔的故作温顺,让方鸿渐又一次陷入了这个爱情的围城中,并且在围城中迷了路,找不到出口。但是婚后他终究发现了孙佳柔真正性格最终他勇敢了一回,与孙嘉柔离了婚。这次她终于冲出了婚姻这座围城。
导致方鸿渐这一悲剧很大一部分在于他本身的性格懦弱,对家庭的懦弱,对婚姻的懦弱到正符合和那句法国的谚语。婚姻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进不来,城内的人也出不去。文中的方鸿渐怯懦,没有和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终也还是逃不出这个围城。其实围城在现实生活中也还是无处不在的,并且无时无刻不围绕你。父母的耳提面命,对我们的期待,老师的谆谆教诲,尝试我们在自己人生的围城中迷失了出口的方向。很少有人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围城中真正的找到出口。但即使这样,我们也要保持我们心中所向往的事情,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在读《围城》之前,我以为这是一部讲述婚姻悲剧的小说,旨在告诫人们,婚姻似围城,请绕行。甚至,有读者评论拿此书充当逼婚圣旨的免死金牌。
当我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审视方与孙的各种争吵时。我发现,婚姻就是一碗汤,两个人把握好火候,就可以一起品尝这味道鲜美的汤;反之,只剩下嚼不烂的肉渣滓。
每个人都在心里给自己建造了一座围城,不管你是否结婚。找对了人,那个他/她帮你打开那种城;找错了人,那个他/她替你加固这座城。
所以,我觉得,围城不是婚后建立的,而是每个人在遇到那个人之前就有了一座城,只是总有一个人愿意打开自己的城门,弃城而去你的城。
所以,结婚并没有那么恐怖好吗?!我们因为这部小说,才有机会站在上帝视角,去观察和倾听那对争吵的夫妻。不是让我们去看婚姻的可怕,而是让我替他们反省和思考。其实,彼此多一点包容和理解,我们共筑的爱城里会阳光明媚,繁花似锦。
最后,希望所有已婚朋友能够婚姻美满幸福;那些到了晚婚晚育年龄的朋友们,不要害怕,期待你们最终找到正确的那个人,善待他/她!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我一直敬仰钱钟书先生,但从没百拜读过他的作品,这次借假期,正有机会一阅《围城》。
《围城》是现代文学史上最著名长篇之一。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动乱年代,但它展示的不是战火硝烟的世界,而是旧社会中上层知识分子的生活。
围城讲了一个爱情故事:主人公方鸿渐在欧洲留学四年换了三所大学,最后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四年后回国。后来经历了很多事,与孙柔嘉结婚,后来又分手的事。小说之中大多内容是对话,用人与人之间的对话显示人的心理和性格。
其实《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阐述了一个现象:每个人之间像是存在着无形的围墙。如小说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人们煞费苦心的想进入别人的内心世界,抓住别人的把柄,借此利用甚至要挟别人。往往很多人却又在踏足这片圣域后急于离开。在围城外面人人希望表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举止谈吐多少都有些顾忌,不敢太招摇又不能显得懦弱,有时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甚至拿一些不切实际、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来掩饰自己的滑稽。可我们又不能避免去展示一个更好的自我,因此一道道围墙硬生生的把人性隔开。即使如此,有很多人对自己密不透风的围墙还不满足,生怕别人看透自己,看清自己的迂腐。于是人们装出满腹经纶的伪现象,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完美。比如买假闻凭,娶个洋太太,对其他人的阿谀奉承等,不胜枚举。
《围城》是一部讽刺性质十足的小说,它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锺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原因。《围城》中的讽刺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q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
这就是《围城》,一步优秀的小说,它是20世纪中国和世界人文学术界对人类文化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钱钟书先生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优秀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猫满分读后感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的抒情散文。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平实无雕琢的语言,表现出猫性格的古怪,以及刚满月小猫的调皮可爱。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和对生活的热爱。
新课标指出四年级要求学生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因此,在教学这篇课文时我力求让学生通过朗读来感受作者对猫的喜爱,以研究性阅读来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抓住重点词、句来说出自己的体会,读出自己的理解。创设情境来让学生感受作者和《猫》之间的真情,感受“人爱猫、猫爱人”的和谐画面,体会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本课的教学难点是了解作者是怎样写出猫的性格特点,并在阅读中体会“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教学时,我采用了“先扶后放”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通过第一自然段中的“老实、尽职、贪玩”感受猫性格的古怪,重点分析、体会、朗读第一自然段。放手让学生合作交流第2、3自然段来突破难点。
在开头和结尾分别只用有概括句子的文章和老舍的文章作对比,让学生感受作者用具体事实,抓住动物的神态、动作、声音来表现动物特点的描写方法。只可惜这点指导得不够详细,只是让学生感受到,
而并不能保证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语文课程是最具社会文化、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的,她能涵盖伦理道德、艺术审美、哲学思想等元素,融载道、载情、载史于一体。中学语文教材所选的诗、词、文、赋、戏曲、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不仅积淀了丰富的文化知识,也积淀了深厚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阅读它们,就是让学生穿越时空,和圣者、智者对话,和先驱者、跋涉者交流,感受伟大的心灵、深邃的思想、超凡的智慧和创造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学生通过这种优秀文化的熏陶,能够开阔视野,提高审美情趣和精神品格,形成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对此,我们可以从老舍作品的中找到答案。
在《四世同堂》中,老舍描写了在国破家亡的危急时刻,祁老人一心为自己祝寿,瑞宣也背着因袭的文化重担而不能走向战场,只能彷徨犹豫。老舍的《正红旗下》则对旗人文化中所表现出的“文化过热”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樊骏先生认为,老舍“主要是从文化角度切入社会现实以至于整个人生的……老舍在作品中特别挖掘人物与生活的丰富复杂的文化内涵,并且通过文化上的‘自我批判’寻求民族新生、履行思想启蒙的职责。”因而,只从政治角度、社会层面解读老舍的小说、话剧等文学形式是欠深刻的,最能捕捉到老舍精神实质的应是文化层面,而这也正是文学教学的重要支撑点。
文学作品是人文精神的最佳载体。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是创作主体个性、情采和审美特质的真实反映,是作家人生信仰、价值观和道德情操的直接显现,寄寓着他们美好的社会理想和崇高的审美理念。在他们所叙述的跌宕开阖、曲折多变的情节里,在他们所抒发的爱憎分明、入木三分的议论里,在他们所着意的精雕细镂、栩栩如生的描绘里,无不浸透着其鲜活的生命汁液,显示着他们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与思索,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
这几天,我读了《老舍与〈猫〉》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庆春。为什么叫“庆春”呢?因为老舍小时候家里穷,缺衣少穿的他快冻死时,大姐把他抱入怀中,让他活了下来,这一天正好过小年,而且赶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庆春。
《老舍与〈猫〉》中有许多老舍写的,被用到课本上的文章,如:《猫》、《母鸡》、《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较喜欢《趵突泉》。从《趵突泉》这篇文章 中,我了解到趵突泉是济南的三大名胜之一,泉就在城边不远,在西门外的桥上便能看见趵突泉流出来的清浅、鲜洁的一溪活水。老舍说假如没有趵突泉,济南定会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个泉口偏西,北边是条小溪,流向西门。文章还写了池边小泉的特点,有的像大鱼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来一个水泡,有的 好几串小碎珠一齐挤上来,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与〈猫〉》这本书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许许多多篇文章,还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老舍的故事。
猫的一举一动在作者笔下都具有人格化的意味,读后倍感风趣幽默。如文中写它“成天睡大觉”,说它“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过问”一词精当微妙,仿佛猫成了家庭的重要一员,它本就应该参与家庭事物、家政大计的,而此时却置责任于不顾,只管自个儿图舒适求安逸去了。细细想来,真叫人耳目一新、忍俊不禁。老舍先生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也体现了猫的特性。猫,不会因为饥饿、寒冷、或是伤害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都说猫有九条命,当一只老猫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不会在主人的眼前死去,他会找一个地方,静静地等待生命的终结。老舍先生不是因为不堪忍受的殴打或是辱骂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是因为他能够预见到自己的写作生涯已到尽头,所以不愿苟延残喘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人和猫的灵魂,都是高贵有尊严的。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花猫的古怪性格。这一部分第一句话先概括地说它的性格特点是古怪,并在“古怪”前面加上“实在”一词。“实在有些古怪”就是的确有些古怪。
作者接着从三方面具体讲大花猫的古怪性格。第一方面讲大花猫既老实,又贪玩;虽贪玩,却尽职。作者先讲猫“老实”。具体表现:“成天睡大觉”是说它爱静不爱动,好像很懒惰;“什么事也不过问”,是说它安闲自在,很温顺,很驯良,不惹人讨厌.再说它“贪玩”:“出走一天一夜”是说长时间呆在外面,连家也给忘了;“怎么呼唤”,用尽办法到处叫。“任你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明它在外面玩起来什么也不顾了。
最后讲猫很“尽职”。“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是说它还没看见老鼠,只听见声音;“一点响动”,声音不大。“屏息凝视”,暂时抑制呼吸,聚精会神地看。“一连就是几个钟头”,是说等候的时间很长。“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说明猫抓老鼠时的耐心和决心。“老实”和“贪玩”,“贪玩”和“尽职”都是相互矛盾的。这些相互矛盾的性格特征都表现在猫的身上,所以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温柔可亲”是温和柔顺,令人喜爱的意思。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猫和作者的关系非常亲近,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
由此可见,作者喜爱猫的程度很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能分辨出猫的各种各样的声音,也表现了作者对猫喜爱的心情。
书是人类忠实的伙伴,他能给予我们无时无刻的安慰,当我们开始阅读爱的教育时,也是和作者进行心灵的沟通,研读原文,把握原文中的重点与要点,来写一篇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令人惊艳的爱的教育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得到这本书,我就在思考,在这繁华的世界里,爱到底是什么?带着这个问题,我与家人一起跋涉,去寻找一个未知的答案。
爸爸说,爱就像空气,每天都围绕在你的身边,但也总是因为它的无影无形,常常被人们忽略,其实它已经融入到你的生命中了,就如每个长辈对你的爱一样,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添一本你爱看的新书。妈妈说,你一有不舒服,药片就在你面前,临睡前,也不忘看你一眼,这啊是父母对你的爱。可我还是很疑惑,爱带给我们的是什么教育呢,我决定投入书中好好品味。
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如果爱是奔腾的鲜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大家对国家高尚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像"口号"。但作为有良知的人,我觉得这种爱应牢牢埋藏在们的心田。
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今年寒假中,我在家里读了几本课外必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爱的教育》了。
在《爱的教育》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有爱的故事。这些不同的爱,让我也感受到了不少的教育。比如《爸爸的小看护》,这个故事中有一位小男孩,他从乡下赶到城市中寻找生病的爸爸,结果误将别人当成自己的爸爸。当他知道后并没有离开,而是选择继续照顾先前的“爸爸”。我体会到小男孩十分善良,乐于助人,他的举动令人万分感动。
在《撒丁岛的小鼓手》中,见证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鼓手是如何成为一位大英雄的,在我军伤亡惨重的时候,就是这位小鼓手带着军令奋力冲回部队报告情况,才得到援军救助。小鼓手虽然身负重伤,但他依然坚持顽强地完成了任务。在他面前,所有的困难都会黯然失色。
《爱的教育》这本书中令人万分感动的故事太多了,建议大家一定要好好的读一读噢!
《爱的教育》这本书我们学校现在大部分学生都读了,受学生的影响,我也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埃德蒙多·德·亚米契斯,在这本书中,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本的形式,讲述了很小的故事,然后将“爱的教育”融入这些故事,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他所倡导的爱的教育,包括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尊师爱生、体贴父母等人类美好的精神,在作者眼中通过一些小故事表现得亲切感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这些日记形式的故事一篇篇都不是很长,但都是有趣,有意义的事。小学生虽小,但却能深刻感受到“爱的教育”,感受好与坏,感受爱与憎恶,这一切复杂的感受通过这一篇篇日记表达出来,传达给读者,引起读者的一些思考,让读者能切身体会“爱的教育”,感受“童言无忌”。
爱的教育并非易事,当教师、父母能把握好这个度,那爱的教育则就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正当处理这爱的教育,这爱就有可能成为溺爱,盲目的爱,将会起到反作用。我想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所以,这些以日记形式的小故事我们大人可以看,以了解孩子的心灵,小孩也可以看,感受同龄人的身心状态,一切都因它没有复杂的语言,却能带来一些共鸣。
《爱的教育》是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都很强的作品,鼓舞孩子能接受挑战,用爱心创造美好的世界,真是值得大家一看。
“你非成一个有价值的人物不可,要想成为有价值的人物,拿着教科书是无用的。”
我反复读着这句话,想着国外的教育与我们是有多么的不同。像英国,那里的男生是禁止哭的,因为他们认为哭不是男子汉该做的事。再比如,安利柯舅父说的这句话,非常有意义:“一个人想成为成功的人,并非从小拿着教科书去死记硬背。而是去观察大自然,它们也会教给你许多东西。”再去想,有些人为什么看电视也能懂得许多知识?因为他们看的是科教片,记录片。而中国的教育,大人总是让小孩对着教科书照搬照抄,死记硬背。再给他们报一些补习班。其实,最好的老师是大自然。再去看,中国的小孩对于平板、手机、电视的依赖远远超过国外,连一岁的小孩一离开手机也会大哭大闹。中国的小孩一开电视,看的是什么?你们可能想像不到,连六七岁的小孩也看那些青春偶像剧、爱情片……更别说十几岁的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最主要的是大人没有起好榜样作用。小孩在两三岁时最喜欢学大人。可能,我们的小朋友,是从这时候变坏的。
总之一句话,外国比我们更看重思想教育。我想爱的教育就告诉了我们这些。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认真看了《爱的教育》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主人公——安利柯和他的同学:小心眼的勿兰谛、小石匠驼背的耐利,卡拉布里亚男孩;可爱的卡隆;铁匠的儿子泼来可西;每次作文一等奖的代洛西,代洛西可真让人佩服啊!还有生活在贫困家族的克洛西,他有一只手残疾,还是刻苦努力的学习;爱收集邮票的卡洛斐;有爱心的雪尔维姐姐。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年级的安利柯在这一学期里对老师、同学、亲人们真挚的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安利柯真是个很幸福的孩子,与亲人之间的爱,与同学间吵吵闹闹的友情,还有老师为他传受知识,再看看我们现在也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我以后要更加认真学习,不能整天想着玩游戏,看电视,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个寒假,我读了亚米契思写的《爱的教育》,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父子情深,朱里奥已经12岁了,它是一个小学生,他家的家境很困难,所以把包了一份的抄字条工作,朱里奥想帮爸爸写条子,他知道爸爸每天12点后搁笔,所以12点,朱利奥就来到书房帮爸爸抄。每天都不间断。因为朱里奥帮爸爸抄,所以爸爸的工作量比原来多了,但不久妈妈发现了朱里奥生病了,可父亲说朱里奥变坏了,朱利奥心里难过极了。有一天晚上,父亲发现了这个秘密。便对朱利奥说:“孩子对不起,使我的错。”原来爸爸的爱没有消失,反而更深了。
是啊!在这个社会上无处不充满爱。在汶川大地震许多医护人员与救援官兵赶往灾区,在现场充满着爱。面前的人用爱搭了一座座生命桥,你说不是吗?如果一个人没有爱,就等于它不是个血肉之躯。只要友爱的人,才会获得幸福。
小朋友们珍惜自己的家庭,爱惜这个世界,只要人人都显出一点爱!
今天,我有幸读到《爱的教育》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有100多个小节,我为了看完它,可没少花时间,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作者亚米契斯的日记,不过文章中的主人公是恩科利。这些日记以第一人称记叙了作者的校内生活,以第二人称从父母的角度写出了他的父母对他的教育,以第三人称记叙了一些少年英雄的故事。
主人公的日记连在一起,就成了这部在全世界流行的书,可他当年才是一个9岁的儿童啊!他只用了4年就写出了这部大作,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从小时候就写日记的习惯,虽然我们现在这样做未必能成为一个大作家,但总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不辜负父母呕心沥血的教育。
这本书虽然是作者的日记,是由许多小事情连接在一起的,但是一点也不显的是各不相关的,各小节之间都有一定关系。全文就像记叙作者4年来的生活琐事一样,把每天的事都写了出来,每天发生的事都像一根绳上的串联物,从不分开。
现在,我们已经有13岁了,作者在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这部大作《爱的教育》,而我们呢?到现在还没有一点成就。这全是因为作者很聪明吗?不是的,我们和他一样,是拥有同样智慧,但学习条件比他还好很多很多,全怪我们没有作者勤奋、认真,这个因素直接使他平步青云。他的作品现在已是人们很受欢迎的书,这部书被翻译成一百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流传,在意大利是小孩子必读的书。
一个豪不起眼的毛孩子也能创造奇迹,这并非神话,是发生在我们身旁的真实的事情,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什么呢?可以看出勤奋比聪明更好。俗话说:“勤能补茁,笨鸟先飞”。现在我们处在的是一个开放性的国家,现在国家正需要人才,我们只要有的才华,就不怕别人的考验,就像“死猪不怕开水烫”一样。除非你是一个假人才,是“狗肉包子上不了正席”。才不会被人罢职。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乘上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路上困难虽多,但我们一定能战胜它,成为祖国的新接班人。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必备】《老虎哈雷》读后感范文汇编》,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了《老虎哈雷》这本书后,我被里边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戏团里的人想让小老虎哈雷表演“跳火圈”这个节目,为了让哈雷克服恐惧顺利的跳过火圈,导演先把火圈的另一头放一块血淋淋的牛肉,然后让哈雷跳,尽管有美味的诱惑,它始终还是没能跳过去。后来导演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办法,请来把哈雷从小养大的宋大妈,哈雷对宋大妈很有感情,宋大妈站在火圈的对面失声痛哭,哈雷听到哭声竟然跳过了火圈。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哈雷虽然胆小,但是,听到宋大妈的哭声,条件反射出保护宋大妈的感情,宋大妈的哭声深深刻在了哈雷的脑子里。哈雷明白,只要宋大妈一哭,就是受委屈了,它不想让宋大妈哭,不想让她再受委屈,只要一听到宋大妈的哭声,哈雷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跑到宋大妈的身边,来舔干宋大妈的眼泪,仿佛在安慰她。我被哈雷的一举一动而感动了。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们,是他们,让我体会到了世间的悲欢离合。
《老虎哈雷》是沈石溪写的一步动物小说,里面记载了阳光大马戏团的种种故事,生动又不失情意,令我仿佛身临其境。
书中的《狼种》十分吸引我,讲述了一只警犬在马戏团的生活。为了不使自己的“人格”受屈,在几般忍让下,开始了还击,但得到的报复竟然是剪去脚趾戴上口罩。不过在危急关头——两只云豹开始追杀马戏团的动物,而它却没有记仇,反而以死相救,真是一只好警犬啊!它的故事让我十分感动,它像一个忠诚的警卫,保卫家园的安全,不惜生命和血的代价,也不管别人的嘲笑。
老虎哈雷更是一个神奇的动物。马戏团怎么样训练,它都不敢钻出火圈。但宋大妈的一哭,使受到精神上的刺激,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弓身一跳,来到宋大妈边上,用它的舌头舔去宋大妈的泪水。这真是人世间难得的“孝顺儿子”呀。宋大妈的哭声如冲锋号,让哈雷信心巨增,不怕困难都要来到宋大妈身边,这真是自然界友情的奇特呀!
这本是不仅仅是人与动物的交往书,而且还是动物的内心书,沈石溪把它们的内心世界形象又传神地告诉我们,真可是和动物接触了多年才可以写出的动物之书。
这本书使我联想频频,让我真正了解到了什么是人月动物的真正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想让一岁半的天才雄虎学习一个叫座的节目:钻火圈。可哈雷出于天生对火的恐惧,无论训养员老章用什么方法哈雷也无动于衷。于是,训养员想的它的养母宋大妈请来试试,结果,宋大妈一到,哈雷便与以前判若两虎,勇敢地穿越火圈,不管火苗再旺盛,哈雷也不管不顾,而且效果越来越好,最终,让宋大妈拥有了每月一千元的养老费。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宋大妈一哭,哈雷就会来安慰她。这是因为有一次,宋大妈的儿子要拿大妈的活命钱吸毒,大妈不给,她儿子就去打她,把她的头往笼子上撞。这时,哈雷便啃咬拍打笼子,笼子马上要散时,她的儿子害怕地逃走了。所以,宋大妈在火圈的出口处一哭,哈雷便像战士听到了冲峰号,立刻钻过火圈去安慰宋大妈。
读完这篇故事我非常吃惊。人与动物之间竟有如此纯真动人的美好感情。
一只老虎对宋大妈的感情竟可以使它克制住自己本身对火的恐惧,而宋大妈,也能把老虎作为自己的儿子来对待,当作儿子来称呼。这种感情,作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的一种桥梁,让人与动物的关系越走越近。
可宋大妈的亲生儿子,贩毒、吸毒,宋大妈不给他钱,就把她一顿暴打,还偷偷地卖掉家具,连一只野兽也不如。
读了这个故事,我也感觉到了,人与动物是时候该和睦相处了,人应该保护、珍惜动物,多多建立哈雷和宋大妈这样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
《老虎哈雷》是沈石溪写一部动物小说,读完后让我感触良多!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板子猴”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马戏团中,一只不起眼的令人讨厌的板子猴怎样从一个配角变成主角的。
阳光马戏团中有一只长着羞花容貌的金丝猴雅娣,它很调皮总是不听驯兽师的指令,如果不打它就无法训练,但是打它怕毁了它的外表形象,这让训兽师左右为难,于是买了一只劣等的猴子,来充当“板子猴”这一角色。当雅娣训练时在出错打板子猴,起到了杀鸡吓猴之用。板子猴为了不在受鞭子的抽打刻苦训练,渐渐的它的技术竟然超越了雅娣。六一节的那天晚上,雅娣表演的三轮车或独木桥出了丑还好板字猴上去救了场,并得到了观众的热烈掌声。但是也是因为板字猴谦虚刻苦上进,才自己赢得光明赢得了胜利。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处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板子猴虽然没有雅娣那样天生漂亮,但是它凭借不懈的努力获取了成功,获得了观众的欢呼和掌声。使我明白了在学习中我们要有吃苦耐劳的虚心求教的精神,不耻下问。在生活中我们坚决不能养成以貌取人的坏习惯,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
20xx年1月
最近,我对动物小说非常痴迷,于是,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老虎哈雷》。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老虎哈雷是从圆通动物园买来的动物演员,它只是一只两岁的雄虎,聪明伶俐,到阳光马戏团只有短短的半年时间,就学会了高台跳跃、走跷跷板、龙虎斗等节目。可是,观众们渐渐地觉得越来越老套,于是,高导演决定再让哈雷学一个惊险的节目---钻火圈。
这个节目在国外十分叫座,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要付出努力。所有的动物都怕火,让老虎客服对火的畏惧,但非那么简单,据统计,十只老虎里最多有一只老虎能胜任这个节目,高导演几乎用完了所有的办法,都对它不管用,驯兽师老章说:“去动物园找宋大妈,哈雷从小失去母亲,是宋大妈把它养大的。”
可是,大家到了圆通动物园却扑了个空,原来,宋大妈为了给毒瘾发作的儿子筹钱买毒品,偷了一只孔雀去市场卖了,她被开除了,最后,人们在垃圾场找到了她。哈雷见到了宋大妈亲热得不得了,舔着宋大妈脏兮兮的鞋子,于是,他们一起回到了训练场,一到训练场,宋大妈就开始哭,哈雷不管什么火圈,飞快的钻过火圈来到宋大妈面前,试了好多次,都成功了。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情感,什么是感恩。人和动物都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情感,人与人之间也要懂得感恩。爸爸妈妈从小抚养我长大,所以,我要铭记在心,感恩从现在做起。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精品]顽皮童年读后感范文汇编”,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这本是很有意思,讲的全是关于作者小时候的趣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现在不经常发生的事儿。比如作者用毛笔帮妹妹画美术作业,结果涂成了一团黑,却蛮有道理地说是没有星星的晚上。你说有意思不?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拾鞋记。在这个故事里,因为作者候文咏考试得了个鸭蛋,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把老师给气疯了,竟然脱掉自己的皮鞋发疯了似的去打他。他总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窝囊的事情,可是还有很多同学为他叫好,他变成了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儿非常令我感到奇怪:在那个时候,他们居然一放学就可以去打棒球,跟我们现在的生活非常不一样。现在一放学就必须回家做作业,有时候连作业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像他们那样玩耍呀!
他们那个时候的理想只有两个,一个是当一个编辑,另一个是当棒球小国手。当编辑的好处在于可以退回小朋友的稿子;至于当棒球小国手嘛,那就可以像王贞治、郭源治、许金木,等他们班的名人一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们的童年真是有意思,跟我们现在的勤学苦练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真是太羡慕他们了。
《安徒生童话》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了。我还喜欢那名叫顽皮的孩子的故事。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老人在屋喝着葡萄酒,他那心里还惦挂着那些穷人。这时候,外面有一个小孩在使劲地敲他家的门,老人把门打开,门口站着一个小男孩,他全身没衣服穿。老人说:你这可怜的孩子,到这儿来吧。我可以让你得到温暖,给你喝点酒,吃一个苹果,你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孩子。这个孩子的确很美丽。他像一个小小的天使。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漂亮的弓,但是雨水已经把它弄坏了。这会儿他冻得惨白,全身发抖。老人为他热了一些甜酒。这孩子一会儿就恢复过来了。老人说:你真是一个快乐的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小孩回答说:我是爱神阿穆尔。你不认识我吗?我的弓就在这儿。老人说:不过你的弓已经坏了。小孩说:哎,真是可惜,我来试试。他把弓一拉,插上一只箭,向老人的心中射去。他说:你看看我的弓到底坏了没有?说完,他大笑地跑出去。以前,他还向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心中射上了一箭哩!
顽皮的阿穆尔太恨心了,射了救他的老人,射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他应该感谢那个人,不要恩将仇报。我们以后做人要善良,人家帮助你了,你应该报答人家对你的好心。
从前有一位老诗人救了一个顽皮的孩子,却反过来在老实人的心中射了一箭的事。老实人把这件事告诉了别人,说他是个顽皮的孩子,到处捣蛋。后来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顽皮的孩子。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如:
不关心父母,惹父母生气,天天骂父母等 。下面我就告诉大家一件事吧
有一次,我去大大家还没有进屋,只是站在门口就听键不知是谁在骂谁,我一进屋,屋里立即安静了下来,我看见大大大娘手里每人都拿一把扫把,我又看了看奶奶,奶奶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因为奶奶从小对我特别好,
比我亲奶奶还亲,所以我不顾一切地一边跑向奶奶的怀里,一边哭了起来。大大和大娘天天打骂奶奶。
我们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父母孝顺父母。
读了《顽皮的孩子》我深有感触。
故事中的老诗人是个非常善良的老人,而那个阿穆尔却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因为老诗人好心收留了他,而他却拿起箭射向老爷爷。
其中让我最感到的是老诗人收留阿穆尔的场景:哦,可怜的孩子,快到火炉这儿来,你很快就能暖和了,我再给你烤个苹果吃。老爷爷将他拉倒火炉旁
从这则故事中我知道做人要知恩图报。
读《顽皮童年》,源于我们朱老师的推荐。她专心良苦,经常推荐好书给我们阅读,恨不得让我们把书中的知识全部吸收进我们的小脑瓜里。这些好书中就有我们的亳州老乡、爱写侦察小说的“杨老黑”老师写的《顽皮童年》。
暑假里,我和爸爸一起读了这本书,读到出色处,忍不住拿笔勾勾勒画,遇到我不太明白的地方,爸爸就给我释疑解惑。有了爸爸的解说,我对这本书的理解深刻了许多。
杨老黑的作品语言质朴又诙谐风趣,而且时不时带出来一些我们当地的方言,读来让人倍感亲切,尤其这本自传体《顽皮童年》更是把这种特点施展得淋漓尽致。
《顽皮童年》主要讲述了杨老黑多姿多彩的童年糊口。他出生在亳州带有神话色彩的“牛屎集”,成长于姥姥家所在的焦庄。当过“瞎话篓子”,做过“旋风屁”。打过架、拾过柴、带猪“相过亲”、捉过狗獾、过河听过大戏、进城爆过米花;学过画、练过武、经由商......小小年纪,经历过的事却不少,简直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童年的老黑淘气捣蛋,让人又爱又厌,人送绰号“旋风屁杨羔子”。不外他顽劣归顽劣,有时候还真的`让人刮目相看。
好比,有一次他独自骑车带母猪去“相亲”,过河时被猪拽倒拖行,腿上被车拉出个大口子,但他担心猪丢顾不上疼,直追到猪去“相亲”了,才有空处理自己的伤口。庄里人见他满腿是血却一声不吭的样子,都夸他“有种”。这段童年的经历充分体现了老黑敢作敢为、意志坚强的品质。这种品质难能可贵,对他以后的人生都有不小的帮助。
人生始于童年,童年的经历不论好坏,不论顺境逆境,都是人生的经验,都是性格塑造的基石,都对以后的人生路有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说童年是人生的第一笔财富。
阿莫纳什维利说“假如一个儿童顽皮,那表明他的智力、体力和精神的气力正在勃发和发展。顽皮是童年的聪明,家长应该理解这种聪明,并促进其发展。”
我们身边经常会有一些淘气捣蛋的学生,让老师头疼不已。假如我们能像阿莫纳什维利那样用观赏的目光去关注他们,就会发现顽皮儿童往往是一些头脑敏捷,乐于与他人相处并且有幽默感的的孩子。
顽皮儿童的可贵品质可能会受到批评,但他们更需要的是老师的引导和鼓励。阿莫纳什维利的这个观点也许在今天家长和老师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往往把“顽皮孩子”视为需要重点教育的对象,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老是会不自觉得关注、纠正,把“顽皮孩子”看做需要重点管理问题。良多时候,老师的主要精力都投向了这些“问题学生”,每节课或糊口中都在与他们进行耐性与聪明的较量。
在我们的学校,学生与老师相处的时间莫不是最多了,因为儿童本身具有无意识的模仿性,所以在日常中教师更要留意自身的基本素质和素养,有些学生会由于你对待学生的行为而对待学生,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小学学生还没有详细的意识更需要教师的及时指导。
回过头来看今天的儿童,他们顽皮的天性受到成人有意的限制,这种心理偏大人化的行为及现象,可能会一定程度上造成明天的某种缺陷,尤其是在创造力和冒险精神等方面影响巨甚。
于此老师在指导治理的时候,针对“顽皮孩子”也应该有些公道适当的措施,在不抹杀学生的特性,有能捉住纪律,这都是教育教授教养当中的详细事宜了,但切要留意掌握分寸,就如阿莫纳什维利说的,家长应该理解这种聪明,并促进其发展,老师更应该如斯。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参考]曾国藩读后感范文汇编1060字”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曾国藩血祭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