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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2读后感

实用!《龙族》读后感万能版(240字)。

《龙族》读后感(篇一)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他变形了。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龙族》读后感(篇二)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篇四】

《龙族》一共有好几本,这几本不是名著,也不是什么对学习很有用的书,更不是令人称赞的书。《龙族》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小说,但它们却给带我巨大的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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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一)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二)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四)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实用!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万能版90字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一】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三)

我读完了《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上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把家里的衣柜做成了鸽笼,把蚊帐做成了渔网……经常挨打。

桑桑也很爱帮助人:给将一轮和白雀送信,给细马放羊,给杜小康开小摊的钱……

最后,桑桑得了一种能死人的病,经过求医治疗,好了过来。过程中桑桑经常不想治了。都是温幼菊鼓励他。

我懂了坚强、坚持。还好多好玩的.,我真喜欢这本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实用精选:《自卑与超越》读后感万能版4篇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一】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线都有三个重要的联系,这些联系是每个人必须铭记于心的。他们的现实由这些联系构成,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这些联系造成的。由于这些问题总是不停的缠绕着人类,人类就必须不断地回答这些问题,并表现出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个人概念。第一:我们并非人类种族的唯一成员,必然要和他人发生了关系。为自己的幸福,为人类的福利,每个人都要和别人发生关联。个人的脆弱性和种种限制,使得他无法单独达到自己的目标。只凭个人的力量来应付自己的问题,它必然无法保持自己的生命,也无法将人类的生命延续下去。因此,生活问题的每一种答案都必须把这种联系考虑在内,即必须虑及“我们生活于和他人的联系之中,假使我们变得孤独,我们必将灭亡”这件事实。

我们的最大目标就是: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和我们的同类合作,以延续我们的生命。第二:我们居住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并借其所提供的资源而得以成长。因此,我们如何发展我们的身体和心灵以保证人类的未来得以延续?这是一个向每个人索取答案的问题,没有人能够逃避它的挑战。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我们的行为都是对人类生活情境的解答:他们显现出我们的心目中认为那些事情是必要的,合适的,可能的,有价值的。而所有的解答又都被“我们属于人类”以及“人类居住于地球”等事实限制。当我们虑及人类肉体的脆弱性以及居住环境的不安全性时,为了我们的生命和全人类的幸福,我们必须拿出毅力来确定答案,这就像面对一个数学问题而必须努力解答一样。我们不能单凭猜测,也不能希图侥幸,而必须用尽各种方法,坚定地探寻答案。我们虽然不能发现绝对完美的永恒答案,但是却能竭尽所能来找出近似的答案,并通过不停的奋斗,以求更为完善的解答。这个解答能针对“我们被束缚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上”这个事实,以及环境所带来的种种利害关系。第三:我们还被另一种联系所束缚。人类有两种性别,爱情和婚姻即属于这种关系。个人和团体共同生命的保存都必须顾及到这个事实,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不能对此问题避而不答。人类面临这些问题的所作所为就是答案。上述三种联系构成三个问题:如何谋求一种职业,使我们在地球的天然限制之下得以生存?

如何在我们的同类之中获得地位,以便我们能相互合作并享受合作的利益?如何调整我们的自卑,以适应“人类存在有两种性别”和“人类的延续扩展,有赖于我们的爱情生活”等事实。个体心理学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纳在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主要问题之下。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的反应,都明白的表现出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举例来说,假如有一人他的爱情生活很不完美,他对职业也不尽心竭力,他的朋友很少,他又发现和同伴接触是件痛苦的事,那么,凭他的生活中的这些约束和限制,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会感到“活下去”是件艰苦而危险的事,他拥有的机会太少,而承受的挫折太多。他的活动范围狭窄,可以用他的判断来加以解释,即“生活的意义是保护我自己以免受到伤害,把自己圈围起来,避免别人接触”。反过来说,假如有一个人,他的爱情、生活的各方面都非常甜蜜而融洽,他的工作获得可喜的成就,他的朋友很多,他交游广阔而且成果丰硕,那么我们能断定:这个人必然感到生活是属于创造性的历程,它提供了许多机会,并克服各种困难。凭他应付生活的多种问题的勇气,即可作出如下断言:生活的意义是对同伴发生兴趣,作为团体的一份子,要对人类幸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作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关于个体心理学的著作。作家从《生活的意义》《心灵与肉体》《自卑感和优越感》……等十二个方面为我们分析了人的存在、成长、生活、工作、社交等个体心理特征,提供了解决以上各方面问题的科学方案。阅读该书后,我受益匪浅,不仅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自卑与超越》中《学校的影响》一文告诉我们:“教师要成为心理学家,要学会了解学生人格的整体,以及它各种表现的一惯性,才能更好的走进学生,帮助学生。”“成为心理学家”,乍听起来十分高大上,其实,我们做的所有教学工作无不与人的心理有关。由于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受到不同的教育影响,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在听课、作业、游戏、劳动、与人相处等过程中心理不同,行为自然迥异。这为老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挑战。因此,教师想要顺利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必须让自己的教育教学符合学生心理的发展。为此,教师必须对自己所教学生的情况有非常清楚、客观的认识,并依据其特点“对症下药”。

《学校的影响》一文还为我们列举了几种典型的问题学生,其中对“懒惰”学生的分析让我对本班几位长期不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的心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中说到:“懒惰的孩子从未尝过被击败的滋味,因为他们从没有面临真正的考验。他对眼前的问题总是尽量逃避,不肯轻易和人一较长短”。当他们失败时,他们会自我解嘲:我只是懒,不是无能。当他有一点点进步,老师鼓励他时,他会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老师的关注关爱,何必努力去冒失去被重视的险呢?回想自己对本班那几位“特殊同志”的教育,和作者的分析完全吻合。看来,我所谓的严厉批评、温情陪伴、耐心讲解虽能解决一时之事,但都未触及他们那已经深入骨髓的懒惰心理。未来该何去何从,这真是一件“路漫漫兮其修远”的事。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三】

听过樊登老师读的《自卑与超越》这本书后,我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回顾了我这些年的生活,工作,所遇到的挫折和做出的选择,发现自卑感一直存在,它没有变成我个人趋向优越的原动力,却在一些时候变成了生活中的麻烦和桎梏。它让我对待工作不再有热情,变得消极;它让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中有了不好的影响,带给孩子一些悲观和不自信。

我的人生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我要我的人生之旅充满秀美的山河景色,充满快乐,幸福,我要和家人,小伙伴们一起带着希望不断前行。我要把自卑抛诸脑后,看清它、理解它、

放下它。

自卑情结(inferioritycomplex)是指由自卑感或缺陷感引起的应激状态、心理逃避和对虚构的优越感的代偿性驱动力。即如何超越那些因为自卑而出现的不好的心理反应,化腐朽为神奇!

阿德勒认为,每个人都是背负着三大约束而生:

为了与地球资源更好地共存而必须进行工作;

为了以自己孱弱的躯体对抗生存环境中各种危险而必须与其他人类配合、相处;

为了繁衍后代而必须面对和处理两性关系。

一切人类问题都可以归结到这三个主题中:职业、社会与性。通过面对这三类问题的反应,就能看出一个人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解读是什么样的。而自卑情结的产生,也往往因为解读出了问题。

而超越自卑的原则则是:

1.寻找真正的生命意义

有多少种人类,就会有多少种他们解读出的生命的意义。然而真正的生命意义绝不是完全个人化的,对他人无所裨益的。

所有真正的“生命的意义”都有一个共同标志,那就是它们都具有普遍意义——能够为众人所分享,为他人所接受。它可以成为解决他人问题的一种样本,它将个人意义建立在对他

人生命的贡献之上,一想到我所做的一切于他人有益,我就真的'很难再自卑下去。

2.学会合作

面对人生的三大任务:职业、社会和性,我们都需要与其他人类进行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它们。学习合作本应是儿童时期要做的事,但我们不能因年幼时错过的,就来认定自己的一生不可再更改,我们再也学不会如何与人合作了——并不是这样!

如果过往的经历,为我们总结的惯用经验是错误的合作方式,或者是根本无法与人合作的方式,在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能看清自己曾经是如何解读它们,并将之化为经验的。

那么我们也可以回到经历本身,重新从中提取经验和解读,改变现有的处事模式,学会与人恰当合作,从而将自己拖出自卑的丛林,实现更美好的人生。在生活里,每个人几乎都有机会认识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自卑感,或多,或少,它在你的一生里总有出场机会。

阿德勒告诉我们生活本身不足以使人自卑,令人低着头无法前行的,是自己画地为牢。擦掉自己设下的圈套,抬头看看敞亮的天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比自卑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

是要化自卑腐朽为神奇还是在自卑的路上走到黑,也得看自己有没有遇到点化,而今我遇到了!

是的,这本书点化了,让我正确的认识了自己,知道怎样才能克服自卑,超越自我,努力前行!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四】

一、书本简介

《自卑与超越》书名很容易误导人,买的时候,还以为是一本解释自卑的书,看完后,依旧自卑。我是个自卑的人,“不了解一个人的幼年,就无法了解其童年”。小时候,父母总是很严格,记得无论外面有多少人,只要听到你说脏话,就打嘴巴;考试必须班上前3名,否则抄字帖,但即使长期第一名也没奖励;老爸字写得很好,看你写得难看,就得擦了重新写。小时候听的大道理贼多,感觉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这样的环境下怎么可能自信。倒是我弟,皮糙肉厚,耐打,一个家庭,养了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家庭环境很重要,出生顺序也挺重要。

自卑感与优越感相辅相成,为了建立优越感,认真学习,听话、懂事、少犯错,但做这些更多的是讨好父母。读大学后,彻底自由了,然而很多东西都印在骨子里了,改变不了。

二、生活对我的意义

看完这本书,也没发现生命的意义。小时候怕死,安慰自己人死了可以成为大地一部分,继续见证沧海桑田;中学时期得知,宇宙在膨胀,地球有一天终会消失,那就成为宇宙的一部分吧;可现在,宇宙也会消失,好吧,总有一天灰飞烟灭,无人知晓,唉,背脊发凉。

活着又有啥意义呢?经历这么多失败,越来越悲观,如今常挂嘴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如此短暂的一生,尽量让自己过的开心吧。作者:刘衍欢

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一)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的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二)

《秋天的况味》是一篇描写秋天景象,体会秋天风韵的绝妙文章。文章一开始由秋天的黄昏中一人独自品烟的安然、雅静联想到秋天的意味 , 营造了一个平和、寂静的氛围。文章意味深长,辞藻华丽,值得读者慢慢品味,细细咀嚼。

大凡写季节、景象的散文,都力求能临摹出一幅色彩强烈的油画。《秋天的况味》不着笔色彩,而着重况味。人们爱把春写成绚丽多彩,爱把夏写成热烈奔放,爱把秋写成金黄美景,大多是从季节的自然成色来写的。

作者不是通过写自然而写秋,而是写人的活动,写与秋相通相融的似秋非秋而又恰好关秋的人间活动。作者把秋比作过来人,比作烟上的红灰,比作文人笔下成熟的文章,比作又醇又老的酒,还有雪茄、鸦片、用过三十的破烂字典,甚至一只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发出的声响,都是作者用来表现秋天的况味的工具或媒介。当细细品味这些物什蕴含其中的秋天的丰厚和醇美时,你不由得会进入作者巧妙经营的秋的境界,即正得秋而万宝成。

文章还引用了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别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来表达秋天的况味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审美情趣享受。

秋天是成熟,秋天是收获,秋天是有着深厚渊源的取之不尽的快乐。是有着丰厚内涵的生命阶段。那些单单描写秋之金黄色彩的秋之礼赞,都没有此文的况味给人的印象更深。

所以,与其说林语堂是在写秋天的况味,不如说他是在写人生的况味,写一种充满着古气磅礴气象的人生境界。于是,我们便可断然肯定,秋天,是人生的黄金季节。

作者在四时中唯独对秋有偏爱,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作者所谓秋的意味。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的散文。

作者在文章开头,并没有开门见山的大肆煊染秋天之美景,而是通过一段香烟烟气的描写,把读者带入秋天那宁静、淡泊的气氛中。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轻松,一样的自由。烟气轻盈,缥缈、变幻莫测。作者把自己的思绪比作轻烟,巧妙体现出心中无限的遐想,打开了文章的内容,从而引出对秋天的感悟。

秋天,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凄草。这句话是作者对古代诗词中秋的评价的阐述。这看似与作者爱秋的思想相悖,但经过作者进一步与其它三季对比描写之后,却显出秋的古气磅礴。在作者的笔下,春是娇媚的,夏是热情的,冬是冰冷的,只有秋是最成熟与稳重的。

接着,作者又将秋天之美深化,突出表现初秋之美。文中用两个形象生动的比喻句,突出了初秋美的特点。初秋的温和,如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秋天的温和、沉醉、成熟、韵律。

之后,作者又将文章回归到开头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上节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沉浸在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中。好进一步描写自己的感受含蓄、婉约,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风格,他并没有明说,而是比喻成慢为熬炖回锅肉,古老却完整的旧字典,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大书法家苍劲雄浑的笔迹。让读者自己慢慢去品味。

文章最后感叹到人们常在意春天的美好,却总忘记秋天的华丽、恢奇。这句点睛之笔使文章发人沉醉,韵味意长。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四)

古人云:“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已是晚秋,嘴边已有淡淡的哈气,或许,这几日便是秋末了。

“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

在以往许许多多的诗词佳作中,文人们总喜欢在斜风细雨里感受生命的衰弱,在落日余晖里感叹生活的悲凉。而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球却独具一番宁静致远的味道。春华秋实,四季之中,秋是丰硕和肥美的季节,而林语堂先生则以一种怡然之情,写秋那一种绵延优雅的况味,那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

记得,林语堂先生曾引用庄子的话:“正得秋而万宝成。”在许多人的生命里,人生只秋成了不堪重负的季节,但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却品味出人生之秋的丰厚,在这儿,生命被附上了一层醇厚的底蕴。

此刻的江南,正如林语堂笔下的秋日。行走于小巷间,再无清脆啼鸣。相反,只有梧桐落叶相伴,叶已是金黄了;满地落叶,正是悲凉极了,远处枫叶似火,细看来也是快枯萎了,想这秋日,是人人都在一会的,但却是截然不同的生命秋日。

一烟在手,思绪也如同哪飘悠的烟雾飘荡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果实,成为烟上的红灰,散发着一种无穷无尽的味道。这样的意境,是文人笔下的佳作,像香醇浓厚的葡萄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气息。

作者的思绪过处,一景一物,都被渲染上了秋的意境,在林老先生的笔下,秋像是雪茄,是耐人寻味的味道,秋被比作用过二十年的破旧字……思绪到处,笔锋划过,无不透出作者的情感。

字里行间,作者融情于景,情感的波澜层层递进,汇成一股秋的主旋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五)

夜晚的窗前,一个人静坐看书,香茶的热气袅袅直上。

霎时间,窗外树叶沙沙作响,如海啸奔涌而来,不绝于耳。茶香飘散了,书翻了几页,不禁为之一振。

这是秋风啊!不觉间,秋天已至,此时此刻,不知是该哀叹还是感慨。

古往今来,诸多文人墨客挥墨于秋天之景,以表内心之惆怅,而赞秋者,少也。提起秋天,联想到的便是肃杀,是凄凉,是落叶纷飞,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秋没有春的生机,没有夏的活泼,它连接着的是冬,是无尽的凄寒,是萧瑟的寒风。

人们厌倦秋天,它摧毁了生命,它使这个世界暗淡,但厌倦又能怎样呢?四季不会变成三季,该来的还是会来,正如人生中的坎坷,熬过去也就罢了,不如笑对它,发现它的美,这或许就是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豪放吧。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六)

闲来无事,读读前人的文章。近日有幸读到语音大师林语堂先生的"秋天的况味"一文,不禁为先生的文笔、思想所折服。

先生从一个世人常见的抽烟动作,可以体味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这是先生提倡的文章风格,也是我喜欢的文章。如有机会再见先生的作品,一定买回来慢慢拜读。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七)

写景作文: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

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

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

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

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

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

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实用范文:安妮日记读后感200万能版8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实用范文:安妮日记读后感200万能版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1】

战争阴云笼罩下的阿姆斯特丹,即使是晴朗的天气,也给人一种沉闷的压抑感,但安妮.弗兰克,这个与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却能以乐观的心态一边自学,一边保住生命!

她们的一家人躲藏在一间仓库里,13岁的安妮收到了一个生日礼物——日记本!从此开始写日记!安妮最大的愿望是当一名记者和作家,她在日记中吐露了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安妮说:“二战后我想出版一本书,叫《密室日记》,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成一场有趣的探险,并且将每个艰辛匮乏当成使我的日记更丰富的材料”!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纯洁,率真,个性鲜明的安妮,我认为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特别令我们感动是安妮看到理想破碎,丑恶暴露,世界正在变成荒漠而无比痛苦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用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之手!

安妮的故事像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我也要向安妮一样坚强,努力学习,好好的生活!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2】

一点点翻开日记,最近一个星期里仿佛每天都在可爱活泼和智慧的安妮的陪伴下度过。我仿佛成为了凯蒂,仔细聆听安妮内心的诉说。

每天都能看见最深刻最真实的安妮,见证她的成长,仿佛我真的有了一位愿意向我吐诉真心的朋友。我实在是为扮演了世界上唯一能够看到安妮纯洁美好的另一面的人而感到十分开心和幸福。到今天日记戛然而止的时候我的心仿佛被巨大的天外陨石撞上了一样,炽热而疼痛不止仿佛失去了最好的朋友,那种痛楚真实的有些不可思议。我想,我的一生中大概也不会经历几次这样的失去所爱的感受吧,这么说也许是有些夸张,但却是最能表达我真实感受的话了。我想,一个人如果袒露真心地对待一个陌生人的话一定非常容易和快速成为朋友吧!就像安妮和凯蒂一样,穿越时空与安妮日夜为伴,可以说是我应该珍惜的一段经历了。

作为比安妮大七八岁的成年人,我却时时刻刻被安妮的话语警醒我时刻为这个上世纪的13岁小女孩而惊叹连连和自叹不如,我实在惊讶于这个小小的年龄的孩子十分清醒和辨证的自我认知以及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科学文化知识,还有超乎同龄人甚至大部分成年人的睿智和宽容,以及理性和充满哲思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所有的合集,让我看到的绝对不是13岁小毛孩。而是文明世界的宝藏!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3】

近段时间,我在看由法国佛兰克写的《安妮日记》。

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的前两年写的,可以说吉蒂(安妮给这本日记起的名字)是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中唯一的情感来源,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在她朴实流畅的笔下,更带着她对德国侵略军的憎恨,所以这本书不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的内心独白,也是对德军占领下的犹太人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收获颇丰,不仅学会了怎样写日记,而且有认识了一些书中的朋友,学会了一些知识。

我以后要好好学习,因为从书中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的中国:很懦弱,被日本,美国等地方逼着签丧权辱国协议,把原本属于我们的土地让出去,可现在不同了,我们中国正一点一点的强大起来,总有一天会把其他国家抢走我们的东西都讨回来。

从此以后,让我们向着梦想前进,努力学习,长大之后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4】

1942年—1944年,战争与种族灭绝的阴云布满了天空,盖世太保的铁瓜伸向每一个无辜的犹太人,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安妮是位犹太少女,1942年7月,由于压迫犹太人的风声紧急,他们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想成为作家和记者,可这个美丽的愿望在当时那股势不可挡的黑暗洪流下显得那么脆弱,像闪着彩光的泡沫。但是安妮仍写道:“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在此同时,我必须执着我的理想。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

经过密室中无数个漫漫日夜,安妮由一个任性、少不更事的女孩蜕变为一名成熟的少女。在安妮的15岁生日时,安妮有了惊人的成长。她已将自己的反省提高到了社会层次,开始思考男女平等等问题了:“现代妇女要争取完全独立的权利了!”“但独立也不够,妇女还应该获得尊重!”“我谴责的是我们的价值系统,和不承认女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多伟大、多困难,同时也多美的男人!”……实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那样一个战火蔓延、人人自危、无数人倒在血泊中的时代,身居密室接近两年的十五岁少女安妮居然能真知灼见地谈起了男女平等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读到此处,我不禁感叹,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侵占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

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5】

战争是一个令人听到会感到毛骨悚然的词。

战争让《柑橘与柠檬啊》的小托失去了他的哥哥,战争同样也让安妮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她如花般年轻的生命。

战争是无情的、痛苦的、绝望的,可是安妮面对战争依然存有的那颗乐观的心如同星星的火种散落到每一个角落,温暖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隐匿终日不见天日的生活、发了芽变黑的土豆午餐、寂寞难熬的时间、没日没夜的担惊受怕让每一个生活在小密室里人都给弄得神经兮兮的。虽然安妮同样也感受到不安、恐惧,可是她却用一颗乐观的心去泰然处之,她常常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隐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魅力开端。”。她的心灵一直保持着平静与真挚,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去领略生活、感悟大自然、拥抱美丽的世界,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记者并且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为全人类做出贡献。一个如此天真浪漫乐观的犹太小女孩,她的存在让人在黑暗时看到灯光,在寒冷时感受到暖阳的温暖。

可是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它毫无犹豫地带走了安妮鲜活的生命。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每当我想再次翻看《安妮日记》时,可是只要一想起战争所带的悲剧、带来的伤痛,颤动的双手却再也无法翻动书本,久久地停滞在书的页角。唯有再次想起安妮所说的:“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那句话时,安妮似乎又回到了我的身边,她那娇小的身影似乎再一次的在我脑海里浮现,她那乐观的精神又再一次地鼓舞着我继续前进。

战争是寒冷的,可是安妮的存在让战争不再那么的冰冷……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6】

后来,安妮被抓到了集中营,但是她依然是那样的乐观,那样的充满希望但是,在安妮16岁生日的前3个月,她却去世了,带着绝望不,带着那么一定点的希望走的她的精神垮了。爸爸的杳无音讯,妈妈的死,姐姐的突然离去,使安妮,那个因为战争和疾病而不堪一击的女孩再一次的受到打击她在3月初,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春天,悄然离去

战争就是一种悲剧,它会摧毁我们在生活中早已熟悉和习以为常的美好的东西。或许,在战争开始的时候,会是激动人心的,但兴奋过后,将是对和平的漫长而痛苦的等待。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7】

周日爸爸回来时,给我带回来一本书。名叫《安妮日记》。刚拿回来,我就迫不及待的读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是一本她在二战期间遗留下来的一本个人日记。它真实地记录了安妮一家为了躲避纳粹的迫害,安妮一家和另外两家在密室中度过的长达两年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表达了安妮对战争的深思。安妮是个多么坚强乐观的人呀!她是我们多少孩子的榜样!可惜,安妮并没有亲眼看见战争的胜利,不然,她一定会很开心吧!

虽然,安妮并没有看见战争的胜利,但她留下的日记却成为了人们深刻反思那场人类悲剧的珍贵教材。

《安妮日记》这个故事人人皆知。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蕴涵着不朽的精神传奇,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安妮,你是我的榜样!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8】

这本日记本伴随了安妮两年,记录了他们躲藏时生活的点点滴滴。虽然这其中也包含了安妮对这种生活的不满和抱怨,以及对屋外战争的厌恶与无奈,而安妮仍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对这些灾难一笑而过。

安妮与我们同龄,可她却拥有惊人的乐观,她遭受着与我们截然不同的生活,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的我们,不知比安妮要幸福多少,却不懂得珍惜,总是埋怨生活中的不顺心,不如意。而安妮却还拥有笑容

【实用读后感】小妇人读后感万能版六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读后感】小妇人读后感万能版六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妇人读后感【篇一】

每当我拿起你,细细品味着你时,软弱的我学会了坚强,平凡的我懂得了珍惜,急躁的我变得冷静,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溶银辉点亮了我前行的路途;学习中,你是一把响笛,声声清鸣时刻提醒着我,多少年里,你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陪我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和一颗感恩的心。你就是——《小妇人》。

区的孩子们的生活做些什么,也从来不懂得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珍惜和感恩,更不用说是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

通过读了《小妇人》我懂得了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爱,并且学会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他们。他们的笑容永远存在我的记忆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小妇人读后感【篇二】

《小妇人》是我最爱看的小说之一。作者奥尔科特占据美国名人堂已经百年,她的作品《小妇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即使是我们东方人,也发现小说乐趣无穷。并在无形中得到启迪。

《小妇人》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美格,乔,贝丝,艾美和她们的父母,朋友发生的事。

奥尔科特所处的时代,恰逢美国南北战争。北方的资本主义已经初步发达,而南方依然有农奴主势力,残酷压迫着黑奴。小妇人的爸爸就是为了打败南方要独立的地方政府,毅然上了战场,而妇女们则在家里生产军需品,支援前线。作者构思巧妙,故事虽然平凡,却是一环紧扣一环。

我最喜欢第十七章黑暗的日子。贝丝得了严重的猩红热,大家十分着急担心,因为贝丝可能会随时面对死亡的危险。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地待在贝丝床边,美格一个人担起了家里的重担,艾美寄居再姑婆家,渴望回家照顾贝丝。三姐妹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让我十分感动,也十分佩服,在面对病魔的折磨下,三位平均年龄才十六、十七岁的小妇人,没有父母的帮助,撑起整个被黑暗笼罩的家,陪着贝丝脱离危险。我敬佩她们,她们真勇敢!

四个小妇人中我最喜欢乔,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像男孩儿一样,但她疼爱妹妹,有责任感,喜欢写小说,是个“书虫”。对于这样一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你还想再了解吗?请读一读《小妇人》吧。

小妇人读后感【篇三】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知道自己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意义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知道,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么说她会失去原来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应该怎么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知道该怎么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爱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同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同的性格四个不同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后来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己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责任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情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她可以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知道怎样让大家喜欢自己,她拥有很高的交际能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知道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己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接受。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这本书读的有点仓促,有点读的不认真,加上读后感是半月之后写的,看完后许多感触早就忘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

小妇人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那个人物呢,也不好说。我喜欢梅格的温和,乔的文学细胞,贝丝的乐于助人,艾米的漂亮。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贝丝,她做事不求回报,乐于助人,身体虽弱但具有忍耐力,她做事默默地干着自己的分内事,有时还会帮帮别人什么的。

这几天一直在看韩剧<小妇人>,恩,满不错的,不象是那些言情的,是蕴涵了大智慧的电视剧,我最喜欢老二,未得了,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在认真,努力,真实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忍受着一切。我总是很喜欢坚强的女性,期盼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看了这个电视,才知道要成为作家得多辛苦,多努力啊。我们应该多读些书,前些时候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现在的读书率太低了,平均每人一年读半本书都不到。

小妇人读后感【篇五】

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让我认识了一个家庭中的四位坚强的女孩:梅格、乔、贝思、艾米。梅格窈窕贤淑;乔泼辣直爽,贝恩温柔文静,艾米漂这活泼。

她们性格不同,各有追求。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梦想成为作家,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米喜欢绘,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爱好弹钢琴。

她们都对美好生活充满渴望。她们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每一个人,都是坚强的。

小妇人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之作——《小妇人》。

这本书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梅格,乔,艾米,贝丝与他们父母之间,朋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她们自己的成长历程与自身的感悟。

《小妇人》描写的虽然是简单、朴素的家庭生活,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宽容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类真诚、善良的本质。有一次,劳里邀请乔和梅格看戏,艾米执意要跟去,却遭到了脾气急躁的乔的严词拒绝。于是,艾米一气之下把乔的书稿付之一炬。乔因此不肯宽恕她。直到艾米不小心掉进冰窟,差点淹死的时候,乔才忏悔不已,艾米也哭着请求乔的原谅。于是,两姐妹之间的隔阂也冰融雪化了。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宽容的可贵,人在交往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会与隔阂,这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斤斤计较,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而是应该相互的宽容、相互的原谅。

在《小妇人》这本书中,我认为写得最感人、最有意义的就是十七章——姊妹真情。这一章讲述了贝丝因照顾梅尔家生病的孩子而传染上了猩红热,全家都担心不已,因为贝丝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人世。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最爱的贝丝,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梅格则勇敢的挑起了家庭重担;寄居在马奇姑婆家里的艾米并没有忘记这个小姐姐,而是一边又一遍的祷告上帝,让贝丝快点好起来。姐妹几个齐心协力,终于度过了难关。读完这章后,我真是感动不已。几个平均年龄才十几岁的小妇人,在没有父母帮助的情况下,居然能照顾好整个家庭,并且能把自己的姐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向她们学习这种坚强的精神。

同学们,读读《小妇人》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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