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读后感500字2024
最近把路遥的《人生》看了下,高加林为了自己的生活或者说是更好的追求,而放弃巧珍,但最后却因走后门的事情败露,而只能回到乡下,而此时巧珍已嫁作他人妇。生活真的是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在你犹豫不决时,可能你已经错过最好的了。
想想自己,家里也开始问我什么时候开始找对象,其实一直有一个我喜欢着的人,可惜,感觉每次我热血沸腾的找她时,她都表现的不温不火,让我不知所措。她也相亲了好多次了,可惜都没有成。我一直感觉她在等我,可惜我又不在家,而且和她之间还有一些无法逾越的障碍。有时晚上做梦梦到她,醒来后想想,唏嘘不已。真的很怕。
人生的道路很长,但关键的就那么几步。从小到大,我自己感觉一路上走过来都很顺,可惜在关键的几步都走错了,而且越错越远。中考时,由于忘了填写最好的高中,而在分数完全足够的情况下去了第二好的高中,高考时,由于自己的一念之差,不听父母、亲戚的教导,而选择了一个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专业。毕业后,又不听父母的教导,而选择了自己找工作,可惜,现在出来快2年了,一事无成,孑然一身。
有时候想想自己真的很失败,这么多年过来,一路上不能说顺风顺水,但也不算太差,有所小成,可惜进入社会后,发现自己一无是处。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我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可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我,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仅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我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应当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
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按照教授的推荐,看了英国作家哈代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浮此刻眼前的是一个在英国乡下的自然环境下生长的清纯少女——苔丝。她有着乡村姑娘的纯朴自然,又因世袭着德伯世家的学统,骨子里有一种朴实无华的高贵坚韧的品格。姣好的面容,挺拔的身材以及天性中的自然情态。她不是惊艳的美,可是你越接近他,就会越爱她。她虽然不是一个纯正的信教者,却也有自我单纯的人生追求和生活原则。这样的一个女孩,没有人怀疑她应当得到幸福。
苔丝作为家中的长女,和这个家中唯一体面的人,必须承担起振兴家业的职责来。同时,她又因为强烈的职责心,非要扛起偿还的义务。于是,她的一生由此改变。小说中的德伯是一位庄园主的儿子,沾染上一些坏习气,行为放荡,言语轻浮可是本质上并不是个坏人。他对苔丝的渴望,虽然是出于一种占有的欲|望,却也不能说其中没有感情。一个正当年的青年,处于生命中最亢奋的时期,对一个异性的渴求是很正常的,只是德伯采取了非正当的方式。虽然苔丝对德伯的诱惑和接近一向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可是她寄人篱下,并不能再强硬一点,一方面你也不能否认一个青年男人对一个少女的或多或少的吸引。德伯长得不赖,这一点得承认。在一次舞会过后,德伯带着受惊的苔丝,来到一片小树林里,德伯故意制造了这个机会以便和苔丝进一步的接触。不知是当时的英国世风对于这类事情的避讳,还是中文译者的某种研究,关于德伯占有苔丝的这一段,写得极为隐讳,不看下一章根本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在这个过程中,苔丝处于被动的地位,但如果她当时拼面反抗的话,德伯也不会得逞,苔丝是在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下与德伯发生了关系,所以,说德伯诱拐了苔丝可能更确切一些。
再看这两个人在事后的态度,德伯愿意为自我的行为承担部分职责,他要带着苔丝回农庄眷养起来,虽然他没有向苔丝许诺正当的婚姻,至少说明德伯只是一个浪荡公子,而不是本质上的丑陋,要不然,当苔丝被克莱抛弃后,他怎样会锲而不舍的追求苔丝呢?至少,他对苔丝是有好感的。而苔丝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情,在德伯的狂轰烂炸下,苔丝或许会有理解德伯的一天,至少也有感动的一天。可是,事情发生了,苔丝天性里的自尊不容许自我对伤害妥协,即使在她嫉妒沮丧之时,她也没有想要抓住命运的稻草,而是选择了独自承担后果,实在今人赞叹。这样一个朴实的姑娘,竟有这样的勇气来承担邻人的白眼,世俗的压力和注定的生活。直至之后,孩子的出生,夭折,生活的压力,都没有迫使她向德伯开过口,她实在是个倔强的女子,她把一切都扛下来了。
她最终选择了逃离,到外乡去做挤牛奶的女工,既是对过去环境的逃避,也是对新生活的追求。她不敢再谈感情,可又渴望感情,她才21岁,什么也不能剥削她拥有幸福的权利。在又能够自由呼吸的草地上,她遇见了安玑克莱,热忱,渴望自然,充满梦想,智慧的化身,他就是苔丝的白马王子,是少女时代一个未做完的梦。而苔丝之于他,也正是他执著梦想的一部分,是他梦想的化身,她无拘无束地成长与自然的环境之下,吸取大地的精华和芳草的养分,克莱要的就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女子,他对生活的理解,要在他的伴侣身上体现出来。这样的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必然碰出感情的火花。可是,他们的恋爱过程,却充满了曲折和艰辛——因为苔丝的心结。这样一个心地纯洁的女子受了世俗的影响,认为她不纯洁的身体,是不配嫁给克莱的。她一向在徘徊,忍受着理智和情感的压迫,如果说克莱在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一向苦于得不到目前的回答,这个痛苦,却远不及苔丝内心的挣扎,她不能告诉自我的爱人,怕失去他;她也无法放弃到手的幸福,做违心的拒绝。书中关于这段时期苔丝的内心描述,是相当精彩的。这种两难的处境,正是悲情产生的根由。没有人不一样情苔丝,没有人不期望她获得幸福,最终她最终做出了让读者满意的选择,她做对了。
在新婚之夜,克莱向苔丝将了一件青年时代的沉沦往事,并请求她的原谅。天真的苔丝反而很欣慰,以为能够换来自我的被赦,于是,她向克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过去。克莱愣了,他不能理解,他对苔丝的爱是建立在纯洁之塔上的空中花园,一旦底座抽掉,他的爱就会坍塌跨掉,陷入一片虚无。他的爱太脆弱,不堪一击。苔丝的苦苦哀求,也挽不回克莱的心,于是,他走了,离开了,抛弃了苔丝。苔丝没有错,从过去到此刻,都没有错,错的只是克莱,爱一个人,为何不能容忍她的过去?那样的爱只怕是为了自我那一点点狭隘的人生梦想吧!
克莱走了,走得远远的,再没有回来,再没有一封信,他将苔丝孤零零地丢在了这个世上。如果说以前,苔丝都在为自我的人生作正确的选择,那么这一次,她错了。也许还有人将苔丝看作监守感情的勇士,可是,为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否值得?你将自我丑化,向爱人苦苦哀求甚至甘愿作他的仆人,苔丝等待克莱的八年,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隐忍。一个女人,追求美的权利都被主动放弃,自尊也放弃了,她还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吗?正在此时,苔丝邂逅了最初改变自我命运的人——德伯。德伯受了一番洗礼,开始为过去道歉,并向苔丝正式求爱。当克莱最终想通了哪个愚蠢的贞洁问题,回到故乡时,苔丝已经是德伯的妻子了。两人相逢,似有万语千言,却也无限惆怅。最终,高|潮在最终上演,苔丝杀死了德伯,追随了克莱,苔丝的这一行为,被看作英勇的选择,为了爱她不顾一切。可是,苔丝犯案,只是为了斩除自我心中的那一个死结,也报复自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她无法向克莱报复,德伯的行为,使她一生都无法解脱,可是,伤害她的,除了德伯,还有克莱,后者更甚。要说恨,单单恨一个人是不对的,这两个男人,都不一样程度地使苔丝屈辱地生活。要说爱,德伯与克莱,也没有高下之分,德伯的爱,搀杂了太多个人的欲望;克莱的爱,搀杂了太多虚幻的梦想,仅有当他在现实生活中碰得头破血流时,他才能理解爱的意义。可是,苔丝已经为他的这个领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的时光,以及无限的伤害,无可挽回。克莱永远无法补偿。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善良、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
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20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福尔摩斯部分口述):“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人生》读后感1500字2024
近来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被翻拍的电视剧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路遥及其作品所反映的时代内涵的热议,他的作品深刻地展现的农民的喜怒哀乐。《人生》是他的一部中篇小说,描写的是高考落榜青年高加林工作、生活、爱情上的起起落落。
道路虽然漫长,但关键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坎坷的。人生中常会有一些十字路口,如果你走错了方向,就会影响一生。
《人生》中的男主人公高加林在他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就遇到了他事业上和感情上的十字路口,他的人生也随着他人的介入与自己的选择,经历了风风雨雨。可以说高加林是那个时代的必然牺牲品。
高加林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的儿子,他的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耕作供养他读书上学,高加林在中学时期学习成绩不错,但最终没有考上大学,最后回到农村老家当了一名民办教师,尽管如此他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追求。民办教师待遇很低,但却使他摆脱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田间辛苦劳作的命运。即便如此,高加林的工作依然不够稳定,而且不久他的工作就被村支书利用手中的权利,让他的儿子顶替了。高加林再次遭受命运的打击。从此,高加林变了,他不再对生活抱有希望,他变得颓废和苦闷。
高加林用一种近乎于自虐的方式折磨自己,他不甘心做一个农民,不甘心一辈子面对黄土背朝天,在与命运的抗争中他苦苦挣扎,甚至不惜用自己的鲜血染红锄头,用疯狂的体力劳动宣泄自己在精神世界的失败。然而,就在高加林认命的时候,权利又一次使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他的叔叔转业回到了县城,并成了劳动局的局长。生活再一次给了高加林改变命运的机会。在他叔叔的帮助下,高加林成了县城里的风光无限的通讯干事。命运的突然改变,再次激起了高加林久违了的热情,他凭借着自己的奋斗和才气,努力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他受到了领导的青睐,同事的羡慕。但是,不幸的是命运再一次捉弄了他。有人告发他靠走后门参加工作,他的叔叔也受的牵连,高加林不得不又一次回到农村,当起了农民。现实的残酷再一次扼杀了高加林的理想,再一次使他陷入了绝境。这不仅是高加林的悲剧,而是当时整个处在社会转变期与高加林有着同样理想的知识青年的悲剧,是传统文明在向现代文明的转变中所必须付出的牺牲。
这篇小说还描写了高加林的爱情,可以说他的爱情是随着他个人事业的起伏跌宕也发生着不同的变化。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刘巧珍和黄亚萍分别闯进来高加林的世界。一个是善解人意、漂亮温柔、但是不识字的农村女孩;一个是受过教育,养尊处优的官家大小姐。随着高加林事业的变化,他的爱情生活也历经坎坷。刘巧珍深爱着高加林,但她又很自卑,因为她没有文化。当高加林遭受了事业上的第一次打击之后,接受了巧珍爱情,但后来他又后悔,觉得两个人的差距太大,心里无法沟通。而黄亚萍与高加林有共同语言,但随着高加林的事业再一次跌入谷底,回到农村,他们的爱情也随之消散了。可以说高加林不仅经历了事业的失败,更遭受了感情的打击。
高加林所遭受到的一切,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是有很大关系的。我欣赏他的坚忍不拔的同时更同情他的遭遇。我坚信他一定能够战胜命运,战胜自我。
人生的道路总会有起起伏伏,好似是上帝对我们开的玩笑,也许因为人生上的一次选择而改变了你的命运,但是每一份经历对自己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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