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他虽愚忠,但他中的有骨气,忠的坚持,忠的不悔,他一生驰骋于疆场,英勇地抗击外来侵略,坚决反对外族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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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若一本书成为了经典,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造诣,和完美的人生道理。岳飞抗金的故事早在南宋末年就已广泛流传于民间,经过几代人口口相传,清朝作家钱彩把真人真事与民间流传的相结合,写出了这套比较完整的《岳飞传》。
岳飞在一生中做了许多大事,如考武举时枪挑小梁王,用八十精兵大破青龙山的金兵,在牛头山保护高宗,破了敌人的连环马,打败了敌人的金龙绞尾阵,可在风波亭被杀。他为了保全自己的忠义,明知会被害,可还是前往风波亭,并告诉自己的兄弟,若自己死了,不要轻举妄动,保护帅印,不让他落入奸人手中。在岳飞死后,举国上下莫不悲痛,大街小巷贴满了对秦桧的咒骂,有人还秘密对岳飞的画像进行祭祀。
岳飞生前拼死抢回兄弟的尸体,说明他很忠义;他不和走投无路的兄弟一起去做强盗,占山为王,反而还劝解他们,继续过清贫的日子,有朝一日为国家效力,说明他很忠义。
他为祖国收复了大片的失地,却因奸臣当道,被内奸秦桧所害。他被十二道金牌召回,虽然明知道会死,但为了保护国家的军事力量,毅然班师回朝,在死之前,他大喊“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然后在风波亭与儿子服下了毒酒自杀,
岳飞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如:不惧危险,热爱祖国,心存忠义,威武不屈,富贵皆拒……
我们以后要努力学习,获取知识,像岳飞一样,为祖国做出贡献。
篇一
小时候听妈妈讲故事,妈妈说,岳飞啊,大英雄呀。她还告诉我说,岳飞是被奸人害死的。
我傻傻的问妈妈,妈妈,给我讲讲岳飞的故事吧。
然后,我知道了这个抗金的大英雄,还知道了他背上的字精忠报国!
那时候我有个梦想,长大了像他一样,为祖国贡献我的力量,像他一样死而后已,拥有一种精神。
其实,那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想法,或者说是一个梦想,而如今,当我读完了《岳飞传》,我彻彻底底的了解了这个我以前崇拜而且必将崇拜下去的大英雄。
书中介绍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必我一一说来,仅仅一首满怀英雄壮歌《满江红》就让我感触颇深,为之一镇。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首诗是岳飞再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等地区。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可不撤回鄂州时所做。那时候的他怀揣着收复山河的梦想,却被奸人秦桧等人迫害,郁郁中写出。
上阙,开篇五句气势恢宏,深深的揭示了他不忍心凭栏望去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被占,心中激怒,又写了他对考取功名的藐视。下阙,吐露出了他拥有的一腔民族义愤,语感强烈。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更是写出了他对金人的深深痛恨。在读这首诗的时候,心中情不自禁也感受到了当初岳飞时候的郁郁之情,体会了那种对敌人的愤恨,对祖国不再饱受凌辱的精神向往。
一本书,一段历史,一个英雄,一份感动,一种豪情,一种精神,一种崇拜,一种拥有。
篇二
《岳飞传》记载了岳飞自20岁从军,到39岁遇害,戎马一生,战斗在抗金的最前线。他以收复失地为目标。他领导的岳家军纪律严明,骁勇善战,沉重地打击了南侵的金兵,是爱国的学习典范。
岳飞廉洁正直,不谋私利。他曾说: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在那时像这样正直的官员是十分罕见的。
绍兴十一年十月,宋金达成和议,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投入监狱中,大理寺内,御史中丞相何铸见到岳飞背后的精忠报国的刺字,大呼:强敌未灭,诛杀大臣,绝非社稷长久大计。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高宗下旨,赐死岳飞,当年岳飞39岁。
我合上《岳飞传》后,黯然泪下,岳飞一个精忠报国的君子,却被秦桧这个小人所杀害,唉!
篇三
岳飞是南宋时期的一名抗金元帅,他精忠报国,公私分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我读了《岳飞传》后,被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深深感动了!他让我明白了一种可贵的爱国主义精神。
《岳飞传》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德厚流光、精忠报国、大名鼎鼎的岳飞。他从小习武,有持之以恒的耐心,长大后武功盖世,不要他国的贿赂,精忠报国、孝顺母亲,是个刚正不阿的人。后来,他又在军队中大展宏图,屡立战功,表现出了自己举世无双的才华。很快,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于是,岳飞挺身而出,带领岳家将极力抗击金兵,打得金兵节节败退。从此岳飞的军队威名远扬,使其他诸侯都闻风丧胆。岳飞功不可没,被封为抗金元帅,为宋朝的霸业建立了稳定的基础。
岳飞背上深深刻着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在他背上显得刚正有力。岳飞的母亲之所以要把这四个字刻在岳飞的背上,是因为想让岳飞把精忠报国的精神发扬光大,也希望岳飞要时刻记住这四个字,不要违背国家,做出出卖国家的事情。
后来岳飞被奸臣秦桧害死。虽然岳飞逝世了,但是精忠报国的精神却在这世界上永垂不朽!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民族英雄岳飞,他文武双全。岳飞是南宋人,英勇善战,精忠报国,一心想要收复中原。他武艺高超,用兵如神,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岳家军。他抵御外敌,全力抗金,最后却被秦桧害死了。
最令我伤心的故事就是风波亭遇害记,这已经是故事的结局。金兀术站在山岭上,想起以前的60万人马,现在只剩下5000人马,没有脸见皇上,就拔剑自杀,军师劝他:“我们可以用反间计把岳飞害死。”然后,他们马上通知秦桧,秦桧就假传圣旨把岳飞招来,把他活活勒死了。最后,人们为纪念岳飞造了一个庙,让秦桧夫妇像跪在寺庙前,游客们把口水吐在他们头像上,以表示愤怒和唾弃。如今,杭州还有一道叫“炸秦桧”的菜肴。而岳飞的美名却流芳百世,受人敬仰。
金华晚报:金华市环城小学四(6)班施浩然 指导老师:朱丽华
前几天,我看了《岳飞传》这本书。它讲述岳飞轰轰烈烈抗金的一生,书里配上形象生动的插画,将岳飞英勇善战、忠诚的形象鲜活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我被岳飞的高尚品格和坚贞气节所打动,从中受到有益的启发贺和良好的精神陶冶。
岳飞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将领。他生于北宋末年,出生没几天就赶上黄河决堤,家乡发大水。他随母亲侥幸逃生,流落他乡。少年时,他拜师周侗学艺,很快闻名乡里。金兵入侵中原后,他被召入军中。从此,他率领一批爱国将士,浴血疆场,抵御金人,收复失地,维护宋王朝的统治。然而宰相秦桧通敌叛国,他为了讨好金国,竟然设计陷害岳飞,让一代忠烈屈死于风波亭。
整本书看得我热血沸腾,而我生在和平年代,唯有好好学习,将来成名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才能实现报效祖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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