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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王子读后感

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

《快乐王子》是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的童话,在我们津津有味的读完这篇童话之后,此时就可以及时的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从而回味这个作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篇一】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这篇童话是王尔德写的,里面的好词好句不可计数,里面的内容也很丰富。有感人的、幸福的、高兴的。让人看无数遍都不会厌烦。快乐王子为帮助穷人,而把自己身上的钻石、金片取下来,让燕子叼去给穷人,本来一座美丽的雕像变的灰暗无光,而穷人得了钻石和金片却不知道是谁送来的,穷人们很高兴,快乐王子虽然没了钻石和金片,但他却很高兴,他这种帮助别别人而牺牲自己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篇童话让我懂了一个道理:快乐不是拥有金钱,而是帮助别人。

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篇二】

暑假里,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王子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们,他得到了很多快乐。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那种默默无私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让我明白了“爱是奉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不是有很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学生,呕心沥血,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为付出,不为回报。

还有各种各样的志愿者,他们出钱出力,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快乐王子”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现在的孩子,就应该从小胸怀大志,学会奉献,这样,我们伟大的祖国将会更加富强、美丽!

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篇三】

快乐王子是一个伟大的人,可敬的人,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

快乐王子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这样的举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要我也给他送一颗红宝石嘛?’‘诶,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就剩一对眼睛,他们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请你去送一颗给他送去。’”王子想去帮助穷人,但他没有红宝石了。他只剩一对眼睛——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快乐王子不惜失去一只眼睛去帮助别人,这是可敬的。

王子只剩下最后一只眼睛了!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比贫穷和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所以他不惜变成盲人也把最后一只眼睛用来帮助别人。这样无私的奉献是伟大的,可敬的!可如果没有小燕子就没有王子这么伟大的人,也就没有快乐王子这么伟大的举动!如果小燕子不当王子的信差,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穷人收益。小燕子为了王子和帮助穷人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小燕子明明可以飞到埃及活下来,可他却选择留下来陪着快乐王子;小燕子明明可以到下面更低的地方做个巢给自己遮风挡雨,可他却选择睡在王子的身边。因为它不想让做好事的人心凉。

我已深深的被小燕子和快乐王子感动,也使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像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学习!

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篇四】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快乐王子》,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

这本书主要讲:有几个工程师建立了一座快乐王子的塑像,许多人都不禁赞扬他的美丽。有一只小燕子因为掉队而赶不上去埃及,感到寂寞来到塑像前。它觉得这地方空气很新鲜,便飞落到快乐王子的两脚之间,当它准备睡觉时,一滴滴水珠掉下来,好奇怪呀,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星星分外明亮,天却在下雨?原来是快乐王子在哭。快乐王子高高在上看见城市中一切丑陋和悲惨的事而伤心。为了双手又红又粗糙、一脸疲惫的女裁缝、为了壁炉里没有火,饥饿使他哀弱无法写作的穷青年、为了被饥饿,寒冷受折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为了一些在大桥下快要饿死冻死的乞丐,快乐王子不惜自己的生命,把剑柄上的红宝石、双眼中的蓝宝石,身上的金箔片,请求燕子一一送给他们,使他们快乐起来,小燕子感动了、答应了王子的请求。小燕子在为快乐王子所做的事中感到了虽然天那么的冷,却很暖和。小燕子最后错过去埃及的时机而死了。

快乐王子的爱民之举,小燕子的助人为乐,深深地让我感动,大家都能像快乐王子、小燕子那样,我们才是真正的快乐,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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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范例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在认真品味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朝花夕拾》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篇一】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个人的感触是比较大的。其中我对《藤野先生》这篇文印象比较深。

在文中,我能感受到藤野先生是一个潇洒洒脱,懂得尊重他人的人。

前面有提到,当藤野先生上讲台的时候,会有学生发笑。是因为他的穿着“模糊”。有一次鲁迅甚至看到他教课的时候没有带领结。这个“特点”常常引起令人发笑的事情——像是在坐公交的时候,会被司机认为是小偷,被乘客们提防着。可见他穿衣是很随性,洒脱的人。

藤野先生也是一个细心的人,会为鲁迅先生纠正他的语法,帮他做点笔记。一步步帮他提高成绩。当鲁迅先生实习解刨尸体一星期后,藤野先生很高兴地说出自己对于鲁迅不会恐惧解刨尸体而感到的开心。

在后文看到日本人对于鲁迅,不更准确的说是,对于中国人的不屑和小看。当鲁迅先生成绩并没有垫底的时候,仗着对“中国人都是低能儿”的想法,他们竟然提出鲁迅先生作弊这个说法。他们的态度跟藤野先生的尊重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藤野先生在当时中国是弱国的情况下,还能对是中国人的鲁迅先生同其他学生一样公平对待,尊重,包容,甚至会主动帮助他学习方面上的事情。

这样想来,藤野先生确实是和其他“正人君子”不一样。是一位值得令人尊重,值得爱戴的好老师。

看到结尾,我虽然对当时对于中国抱着恶劣态度的日本产生了浓厚的厌恶感,但是对于是日本人的藤野先生产生了极高的好感度。同时,也为鲁迅先生得到如此一位好老师感到羡慕。

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篇二】

在我读过的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了。

这本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无不让人读着读着就想起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场面:总是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与昆虫玩耍,又或者摘些野果野花。与伙伴一起捉鸟,却总是因为心急,而又捉不到很多!

到了晚年在回忆童年,就仿佛在夕阳时采下那清晨时种的花,虽不如清晨时的绚烂与艳丽,但也有着独特的风采,在夕阳的余晖中,有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和满足。

《朝花夕拾》里记录的全是他童年的回忆,对比是主要调料。用许多文字写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又写了不得不去三味书屋读书,用无忧无虑衬托出三味书屋的乏味。再说藤野先生,"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可是教书却是一丝不苟,一视同仁。这不是也体现出藤野先生的高尚品格么?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篇三】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虽然在内容上深奥难懂,但是在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这书中的文字内容就像一杯清茶,初入口觉得有些苦涩,但仔细品尝还觉得回味无穷呢!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鲁迅先生写的几篇回忆性散文,期间令我最为欣赏的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文章里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五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光这些景色,就让儿时的鲁迅百玩不厌。当然了,让这篇文章还有一点让我产生兴趣的,就是文中长妈妈给鲁迅先生讲的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先前,有一个读书少在古庙里用功,在院子里纳凉时却听见一个陌生人在叫他,他答应了,后来被走来夜谈的老和尚知道了。说他脸上有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晚上便要来吃这人的肉了。后来,老和尚给他的飞蜈蚣把妖怪治死了。然而,这个故事也给鲁迅先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并且十分渴望想要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百草园也许是一个十分平淡而且普通的地方,但是在鲁迅那个封建的年代,百草园这样一个植物茂盛,草虫鸣叫的地方就显得尤为美好了。也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和留恋这个地方。读完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者鲁迅先生那份发自内心的那份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与向往自由的一颗童心。

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一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篇四】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篇五】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一个以笔代枪,同恶势力不屈抗争的伟大斗士,此刻成了一个远游归来的慈爱温和的长者,在自己魂牵梦萦的故乡和心灵的家园中轻轻拂去岁月的积尘,而后,气定神闲地娓娓道出一个个生动清晰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长妈妈、衍四太太、五猖会上的无常、百草园中的美女蛇……

在这个摇曳多彩的记忆里,我最爱留恋徜徉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个充满了生趣的小小百草园。

幼时的鲁迅,不时到园里的泥墙根去捉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带刺却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的好奇和探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给了他无尽的欢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新鲜透亮。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美好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大全(5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作者M.H.吉罗夫人写的列那狐的故事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篇一】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只狐狸,它以诡计多端的头脑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令动物王国里的动物们无可奈何。

《列那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昏天黑地的封建社会,所有的动物都有自己的名称。列那的聪明才智让它在动物中占据上风,教训了那帮作恶多端的坏大臣。但是列那也经常用诡计把动物们骗的团团转,被闷在鼓里的动物们还不知出现了什么情况,就已经成了列那的腹中之餐,因此搞的动物们家破人亡。动物们每次看到列那不是小心翼翼的提防着,就是撒腿就跑或爬到树上去,谁都不愿意成为下一个被列那盯上的目标,遭遇列那毒手,成为盘中餐。所以列那总是趾高气扬的走在路上,连狮子国王都要敬他三分。

列那为此惹上太多的麻烦,最大的麻烦是《围攻马贝渡》。城里的大臣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列那戏弄,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大声咆哮着要攻打马贝渡城堡。()狮王只好下令“出征”。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得来到了马贝渡城堡前,但列那不慌不忙,镇定自诺。它走出城堡,用一句话让战争停止,令狮王回心转意。大臣们无计可施只好对列那点头哈腰。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深有感触,我很希望自己像列那那样聪明、灵敏,能够在一些人群之中占据上风。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以后变得聪明起来,做一个聪明的人。列那临危不惧的精神也很值得我去学习,每一次面对危险,列那总是冷静地去面对,去思考怎样解除危险每一次它都可以化险为夷。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篇二】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列那狐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列那偷鱼”。故事说的是狐狸列那家里没有吃的了,它出门去找吃的。这时,正好路上有一辆鱼车向它开来。列那心生一计,立刻躺在地上装做暴死。看到装死的列那后,一个鱼贩惊喜地说:“哇!把这只狐狸带回去吧!这张皮还值四索尔呢!”“四索尔?不对!这起码能值五索尔!五索尔我还不卖呢!”另一个说。于是,他们把列那抬到了车上,放在鱼筐旁边,继续赶路。列那在车上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筐鲱鱼,接下来,又把几条大鳗鱼串起来,套在脖子上偷偷地溜走了。鱼贩发现后,才明白自己想拣便宜却吃了个大亏!

读了这段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就是:做人不能太贪心,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想有收获,就要靠自己辛勤劳动;要想有知识,就要靠自己刻苦学习!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篇三】

老师要求我们读《列那狐的故事》,我读着读着发现这本书趣味横生。

这本书里有聪明却又狡猾的狐狸列那,有贤惠又固执的列那的.老婆海梅林,有狮王诺勃勒,有狮后菲燕儿。狡猾的列那算计过大约整个动物王国的动物,动物们纷纷来到朝廷告列那,勃仑、梯培等人要把列那带走都没有成功,只有列那的亲外甥猪獾葛令拜把列那带到了朝廷,朝廷又把列那交给了狮王,列那被判了死刑。他的遗言感动了狮王和狮后,放了他。列那他又重新得宠,还救了狮王诺勃勒的性命呢!

这过这个故事,我想人不能靠欺骗生活,只有诚实的面对生活,人生才会更有意义。我们要诚实守信,有什么事可以与家长想办法。聪明的人从来都是把聪明用在点子上,否则再聪明也只是小聪明!

《列那狐的故事》写得很感人,我还想再多读几遍!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篇四】

我读完了《列那狐的故事》感觉这是一本优美的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列那狐是一只即可爱又可恨的狐狸,它聪明机智、勇敢果断、临危不惧的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打败了一个又一个的对手和敌人。但是它有坏的一面,它为了生存,不惜用各种方式来获得粮食,使森林里的许多动物深受其害,就连自己的舅舅它也不放过。

虽然列那狐非常聪明,打过好多好多小动物的坏主意,但是他自己也没能逃过上当。叶森哥伦为了报仇,绞尽恼计才想出来办法,最终,列那狐受骗上当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一些道理,当我们遇到坏人或不认识的人,不能被花言巧语蒙骗,更不能害怕,要多动脑筋,分辨好与坏,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既聪明又能干的好孩子。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篇五】

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之后,感触很深,我们一直觉得狐狸很狡猾,我之前也觉得是这样啊!有时我甚至恨透了它:它怎么能这样对待其它的小动物呢?可看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对狐狸的看法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狐狸也有好的一面,它会把辛苦捕捉的食物带回家分给妻子和孩子吃,有时也会给动物们一些食物。

列那狐是一只机灵、可爱的狐狸,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列那狐偷鱼,故事是这样的,因为列那家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了,列那不想让家人饿着,所以它硬着脸皮去寻找食物了。外面天气不好,但它不久后就闻到了鱼的鲜味,于是列就倒在路上装死,两个鱼贩子看到了它,起了贪念,想用它的皮去换钱,就把它扔到车上,列那在车上先把自己的肚子填饱,然后想到老婆和孩子喜欢吃鳗鱼,就偷了很多鳗鱼,跳下车走了。

其实,狐狸也有好的一面!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大全(7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作者人名】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一)

很早就听过这部伟大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机会读。该书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受到许多著名作家的推崇。比如村上春树把它视为他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可或缺的小说,把翻译这部小说当成自己人生的一大目标。

我不想从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情节,背后折射的“美国梦”的诱惑和幻灭等这些角度谈这部书,我只想谈谈主角盖茨比这个人,谈谈这个发生在夏天忧伤而悲伤的故事,谈谈他的了不起和他的悲剧。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从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变成人人皆知的大富豪。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宛如宫殿的家里举办奢华的晚宴,上流社会的贵族从四面八方赶来,享受丰盛的美酒美食,载歌载舞,尽情狂欢。而真正的主人盖茨比却很少露面,他只是一个人远远地站着,看着他们在自己提供的华丽舞台上旋转,眩晕。没人知道他巨大财富的来源,他听从各种关于他的猜测流传,即便很荒谬,甚至是乱七八糟的诬陷也从不解释。只有他在灯红酒绿中冷静旁观,滴酒不沾。好像,这一切的热闹和繁华与自己毫不相干。

开始我也误以为盖茨比就是一个庸俗肤浅、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有钱人,而且像别人讨论的那样是靠不择手段暴发的。可是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他的内心永远保留一块净土,里面住着他的初恋——黛西,不受时间侵袭,美好如初。

诚然,他有虚荣的一面,但他的虚荣源于自卑,而他的自卑是因为深爱。所以他装腔作势地说着“old ots”这句口头禅,想让别人相信他上过牛津大学。可是他不惜成本地大肆举办了五年的晚宴,不单单是想从中获得上流社会的高贵感,更多的是想获得认可,想摆脱曾经是穷小子的屈辱,想配得上身份尊贵的黛西。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找回失去的旧爱。他精心准备好了一切,隔着海岸建造了自己的城堡,每个安静的夜晚,孤独地望着远方黛西家码头尽处的那盏绿灯,把他当成苦苦思念的心上人。等待着心爱的人知道自己的苦苦等待回到自己身边。

可是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初心不改,可是故事里的那个姑娘已经变了,时间卷走了她的单纯,真诚,和对盖茨比的爱。留下的只是那具依旧美丽的躯壳。盖茨比活在自己编织的不可能实现的美梦里,搭建了华丽的城堡,等着自己的公主回来。最后盖茨比为了黛西被枪杀,黛西却和丈夫在度假的路上,连一封电报和一束花的表示都没有。而盖茨比那些经常不请自来的“朋友”为了免受牵连,纷纷撇清关系,划清界限,无一人前来吊唁。生前热闹非凡的“城堡”成了无人问津的空房子,多么宏大,多么凄凉。

我很赞成作家宋小君把这本书看作单纯美好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他说“它讲述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寻回旧爱,而做出的种种注定没有结果的努力,最后几乎是毫无意义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着不断向前,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倒回到过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终究换不回一个结果,但这仍旧不妨碍盖茨比奋力向前。

这就是盖茨比伟大的地方。

这也是人生的意义——

能到彼岸,皆大欢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过,爱过。”

盖茨比,这是一个忠贞又天真的人。我始终觉得他最了不起的地方不在于能从一个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富豪。他了不起在对感情的忠诚。尽管后来如此富有,他心里依旧只住在那个最初的姑娘,在他面前,他依旧那么笨拙,忐忑,小心翼翼,好像依旧一无所有。有多少人像他一样,年轻时爱过的人许多年后还念念不忘,一条巷子走到黑,执死不悔。尤其是在这个感情的快餐时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只是彼此心知肚明随口说说的玩笑话罢了。

也许死亡才是盖茨比最好的结局,直到最后一刻仍抱着美好的幻想,不明真相。除了尼克和他的老父亲没有人为他伤心。而我感怀他的一片痴情,选择为他写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二)

美国的20世纪20年代,处于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贫富差距分化,人们异常冷漠,利益至上。盖茨比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遇到了自己的至爱,因为出身,离开黛西去奋斗了5年,回来的时候发现黛西已为人妇,他买别墅也好、开聚会也好、在汤姆面前冲动的说出他以为的真相也好,因担心黛西在她的楼下呆了一晚上,到最后因汤姆告诉威尔逊所谓的真相导致他被枪杀。他最后没有期望黛西能够打电话,也许他已预料到黛西不会打电话给他。在盖茨比的葬礼,只有他的父亲和一个曾在图书馆见过一面的人来参加,人的冷漠可见如此,父亲拿出盖茨比的记录,上面有他的梦想和对自己人格的要求,是一种在那个时代保留自身不受灵魂堕落污染的反差。也许黛西爱盖茨比,但是她更爱自己和金钱。

在我们这个年代,浮躁、不安、急迫都在充斥在我们的周边,也许是因为比较,都逐渐看不到自己的幸福,看到的东西多了,心却小了,幸福的感知度也弱了。我们可以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但我们也要去保护别人的快乐和幸福。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三)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四)

黛西和汤姆刚出场的时候让人感觉优雅高尚,行为举止彰显着贵族气质,即使汤姆拈花惹草,与世俗女子寻欢作乐也让人以为不过是富家子弟的玩世不恭。同时,盖茨比出场身份的神秘,宴会的觥筹交错,莺歌燕舞让人觉得俗不可耐,略微生出几分厌恶。但是,当情节渐渐铺展开,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所谓第一印象的浅薄。盖茨比为了寻回年少的憧憬而作出种种努力,最后却依然被上流社会遗弃,实在是可悲。

但是盖茨比单纯的追求,真挚的追求,友善的交往让人叹息不止。他是想跻身上流社会,他改姓名,他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他的掩饰与修饰都不是罪过。这不是欺骗,他不需要将他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解剖供人参观。他只是在维护着他的尊严与荣耀。他所有的地位与财富都是通过他的拼搏得来的。当我看到他的那张日常计划表时,不无惊讶,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黛西和汤姆代表的旧贵族早已被金钱腐蚀,缺少了真实与诚挚。说他们没有也不对,但是他们的感情绝对是廉价的,掺杂着自私自利的因素。而我是一个身在其中却时刻跳脱在事件之外冷静观察分析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五)

听很多人说这本书写得不错,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打开它。刚开始读前几章的时候,觉得索然无味,很多事情显得无厘头,很突兀,和其他书并没有什么不同,还在怀疑它到底好在哪?又耐着性子往下看了两章,果然前面的无厘头慢慢都有了解释。比如盖茨比每次聚会后站在海边到底看得是什么,我一直以为是他与热闹的聚会格格不入,俞热闹俞显孤独。回来发现他是在看河对面他的白月光黛西。还有明明书名是盖茨比,为什么前几章都在写其他人,原来书中每个人物的出现早晚都有他最合适的时机,待我们认真品读。

读完之后意欲未尽。盖茨比到底是怎样的人我没有看懂,他倒酒赚钱,跻身上流社会是因为想要摆脱自己的出身配得上黛西吗。可是看他给自己列的计划表,又觉得他是一个目标清晰,意志坚定的人。直到他为黛西顶罪之后,我觉得他好像是真的喜欢黛西的,那么黛西喜欢盖茨比吗,她只是喜欢被盖茨比追求的感觉,喜欢盖茨比的地位带来的光芒吧,所以我为他感到不值,为那样一个外表美丽,魅力四射但极度自私懦弱无能的人而死真是太可悲了。生前门庭若市,死后连个送葬的朋友都没有,可见人性是多么的自私,真是既可悲又可怜。

虽是写盖茨比,却是从尼克的角度来写,黛西的软弱、乔丹的张扬、布坎南的双标……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很鲜明,每个人物都很鲜活,贴近生活。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六)

这本书发生的背景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那时候的美国呈现出一片繁荣的虚拟景象。人们崇尚以及向往豪奢的生活,虚荣心极强。但是内心却极为空虚,天天过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日子。而这本书里面的盖茨比的豪宅其实就是那个时代背景下最真实的写照。每周六,盖茨比的豪宅弦歌不断,充斥着欲望的色彩。人们只懂得享乐,尤其是在盖茨比被别人刺杀后,这些受邀来参加宴会的人纷纷选择躲避,不想与他粘上半点关系。这也是这本书想向我们传递的:人性是经不起敲击的,也是很难去辨别的,唯有在你最需要帮助,挺身而出的才是真正对你好的人。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我”去写的,他在故事中是盖茨比的邻居。同时他也是最靠近故事中主要人物的核心。同时也比较客观地向我们展示了他眼中的盖茨比以及其他人。故事性很强,但是书中存在一些术语有点影响阅读效果,要花一定的力气去将其弄懂。但总体而言,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盖茨比生前的豪宅的繁荣景象与死后的凄凉的对比形成鲜明的反差。也向我们读者传递出来了一个讯息:人性。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三截草,不知哪根好?非常生动地讲述了人性的复杂。真正懂你珍惜你的人,在你成功时选择暂时退出,而在你落魄后,他会第一个站出来为你加油鼓劲。这便是我在书里面学到的精华。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篇七)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主要还是太忙了,有很多东西要研究。

最近想写一写曾经读的盖茨比,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悲惨,但是为什么说是悲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社会摸爬滚打的美国资本家,为了追求自己曾经的女神,在女神的对面建立了一座房子,整晚开着派对,就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女神看到,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盖茨比的身亡,而身亡的祸根却是因为他的女神和他的丈夫。我觉得这种虚构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现实的世界当中,因为这种经历了社会洗礼的人会明白很多事情,不可以强求,而这就是人生的现实吧,很多事情总是不如人意,我想做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够了吧。

我为什么觉得盖茨比很惨呢?因为他喜欢的女神,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他认为的女神是不存在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说当盖茨比死亡的时候,就有人认为是美国梦破灭时。我觉得可笑的地方在于一个经历了那么多的资本家真的会去追求自己的初恋女神,这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有那么多的诱惑可以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就不会发生改变,其实说白了盖茨比爱的就是他自己,只有他的内心初恋女神才能够满足他内心的征服欲望,而他却很失败,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了,这就是盖茨比,我认为的盖茨比。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收藏五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朝花夕拾》,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篇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92年所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结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是清晨带露,香气芬芳的花,喻指鲁迅青少年的往事。“夕拾”是说直到中年以后才在回忆中把它们写出来,借以慰藉“夕拾”“离奇和芜杂”的心情。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鲁迅儿童时代故乡生活的片段,展现了当时的水乡景致,民俗风貌,抒发了对亲友师长的深切怀念之情。

在这些散文中深深引起我共鸣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与三味书屋的乏味,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各种动植物,应有尽有。还有长妈妈讲的传说与故事,冬天的麻雀,地上或桂花树上的蝉蜕,花坛上的腊梅花。这一切都令作者流连忘返、恋恋不舍。然而,三味书屋的索然无味与百草园里的无限乐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的些许天真浪漫。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面:油蛉在这里面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一切都充满了乐趣。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字里行间洋溢的浓厚的生活气息,令人仿佛置身其中,亲切感扑面而来。

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篇二】

从小到大,曾经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文章,他的散文和小说,可以说是语文课必修的。其中有三篇文章出自这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于是这个假期,我便细致地将这本散文集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鲁迅在1898年到南京求学,1902年留学日本求医,后痛感于医治麻木的国民精神更重于医治肉体病痛,便改行提倡文艺运动。(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回忆散文集,共十篇。最初名为《旧事重提),1927年编辑成书改为现名。由于当时鲁迅先生受着北洋军阀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压迫,生活十分痛苦艰难。在这样的处境中鲁迅曾说:“这时我不愿意想到目前;于是回忆在心中出土了。”这十篇作品,虽然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斗争的痕迹。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在作品的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足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阴暗面的无比痛恨之情。

第一篇《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所引发的,嘲讽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嚎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出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二十四孝图》又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记叙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文章中句句强劲有力,道理明白,在当时麻木的社会里的确是一支让人清醒的良剂。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管人命的实质。

接下来的几篇,记叙了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日本求学和回国后的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比儿时的经历更加沉重,但为了追求真理,鲁迅先生一直锲而不舍。

《琐记》记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求学的艰难历程可想而知―洋务派办学乌烟瘴气、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当我读到鲁迅如饥似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时,不禁为鲁迅先生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所震撼。

《范爱农》是作者回忆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先生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他追求革命,却屡屡受到打击迫害…从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我可以深深地体味到鲁迅先生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翠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朝花夕拾》之所以称为是散文集,是因为它的语言优美流畅,生动活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娴熟的手法去写回忆录,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不得不使人拍手叫绝,从各方面来讲,《朝花夕拾》都是一部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篇三】

鲁迅不是在写动画片,而是秉承他一贯的嬉笑怒骂的讽刺风格,对某些丑恶的人进行无情地讽刺和鞭挞。尤其是对具有类似于猫这样的“对弱者尽情折磨”、“到处嗥叫”、时而又“一副媚态”等特性的伪君子和帮凶的憎恶。

就像丛林中有狮子老虎和狼等猛兽一样,人类社会中也会有恶徒,恶徒的凶残是一目了然的。但是,恶者总会有一批追随者和帮凶,他们打着公正的旗号为恶者洗地、张目并摇旗呐喊,好从中分一杯羹,猫的形象就是他们最真实的写照。

鲁迅对这类人的批判可谓入骨三分,希望这类人能看一看鲁迅先生的文章,良心发现。

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篇四】

有时候就应当为了过去写写褪色了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不仅让他重温了那段岁月。也让我们这群晚辈了解到那个陈旧的年代。

作品的前几章就是追忆那段喜鼠恨猫的往事。童年时期的他也许就已经有爱小护短的良好品质吧。其实这也恰恰反应了他对敌人的恨铁不成钢。仇猫啊。原因甚多。东野奎吾的《恶意》中也流露出了对猫的愤怒。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他对猫的恶意也消失了。

他于是从“老鼠成亲”的趣味中挣脱了出来。他认为也许能从书中得到别的有趣的事情。《山海经》中的“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二十四孝图》中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

有时候读着《朝花夕拾》。我就隐隐感觉自己在那年代里颠沛流离地活过一回。陈旧的思想观。腐败的封建社会。没有一种小孩子应该有的快乐。那时候。不被认可的应该有很多吧。他们也许都像鲁迅那样借笔消愁。他们虽说是写给那些浑浑噩噩的人看的。实质是为了安抚自己。对鲁迅我有着那样的一份敬意。他的一字一句我都感觉他是经历完千千万万的磨难后。用简短的语言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

他做事明了。不扭捏。对人和蔼。一个有着正确的思想观的中国人。没有谁能像他一样说得那么豪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他的一些话切切实实地反应了一个很真实的中国。而他是站在中国文学史上看得很高很远的人。对他。只能仰慕。被他熏陶。那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读过许多人的作品。而我偏偏就喜欢鲁迅写作的风格——高雅地讽刺着。他一点一滴的想法都借着笔流入每一段文字中。汇聚到产生共鸣的那群人的心里。

为这样来之不易的往事感慨。更为站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高人敬仰!

朝花夕拾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和感受【篇五】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它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的`童年。晚年的作者回忆着他的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夜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刚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仿佛看到了童年的鲁迅,虽然有些不愉快的的事情,但却时刻透漏出来那份天真灿烂的感觉,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的时候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件件永远难以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是我将我现在的一切烦恼抛在脑后,沉浸在其中,回味着……

在这漫长的12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离去,只有记录着自己所得所失的成长足迹会永远驻存在记忆之中。童年就像咖啡,浓郁可口,细细细品味时很苦涩,但苦涩中又带有些甜美,却回味无穷。

童年的那些琐碎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你不经意的以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咖啡,翻翻这本成长的“日记”,你会发现自己成熟了许多。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6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双城记》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双城记》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

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

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双城记》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重重的色彩。它有其不同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书中的人物形象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仁爱的化身,如马奈特医生、路茜、代尔那和卡尔登;另一类是复仇的化身,如得伐石夫妇、甲克,以及法国革命中“疯狂”的群众。两厢对立,壁垒分明,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展示其鲜明的性格特征。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己的人都是傻子。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她)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己,哪怕这种爱会让自己消失……

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狄更斯的代表作双城记,早就闻名遐迩,尤其是第一段成为了永恒的经典,

这本书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我看到一半还是云里雾里,看到最后阶段才把线串起来,还是比较难懂的,狄更斯的文笔确实老练辛辣,思维缜密,文章多出相互呼应,确实是不错的经典,翻译也是绝妙,很多整齐的排比句和恰到好处的词语,让我想知道原著是怎么写的,能比翻译还要美吗。

这本书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时候的事,通过马奈特医生,达内,路西,达内,洛瑞,德发日这些小人物的经历,讲述了一个和史书上不一样的大革命,亲历者在里面浮浮沉沉,挣扎求生。最先是马奈特医生因为发现一贵族杀人和囚禁,举报未果,反而未经审判被关押在巴黎巴士底狱,直至失去了理智,最后被放出来的时候已经精神失常,被露西带到了伦敦生活,贵族的侄子达内也为了逃避贵族阶级的骄奢淫逸而逃到伦敦,达内和露西相爱,结婚,后来达内收到了巴黎仆人的一封信,因为大革命的原因,他要被处死,希望达内能救他,达内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压迫过别人,不是贵族,前往巴黎救人反而被当做流亡贵族关进监狱,后来在马奈特和露西从伦敦赶到巴黎救他,终于救出来了,却在就出来的第二天又被关进监狱,并判了死刑,最后,卡顿,这个放浪形骸,心无大志,每天醉酒混日子的小人物,为了心爱的露西,替达内去死,并把他们一家顺利的安排逃出了巴黎。

卡顿这个人一直存在感不强,也不招人待见,但是最后没想到能挺身而出,我觉得除了爱露西之外,是对自己对社会充满了厌恶,想通过替死这件光荣而伟大的事,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的生命也有闪光之处,而不是只有污点。从这点看,卡顿是一个相当伟大的人,只是生不逢时罢了。

法国大革命终究是底层人民的革命,他们极度仇视贵族,把几百年来受到的欺压化作了无穷的仇恨,对所有贵族都充满了仇恨,不管有罪的还是无辜的,全部杀掉,只为了出一口气,更何况有自由平等博爱这样的遮羞布在,更加肆无忌惮,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革命女和之前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贵族女何其相似,屠龙者最终变成了龙。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整部小说我基本上属于逐字逐句的阅读,一直处于震撼之中,我认为我无法对她进行评价,因此找了网上的书评:

《双城记》在问世之甫即遭到种种奚落。有传闻说狄更斯在阅读《星期六评论》上对《双城记》的抨击之后,竟然昏迷不醒,卧病数月。这当然是莫须有的谣言,但从中可以见出狄更斯受到的毁谤之甚。

狄更斯因《双城记》获罪是因为他既反对特权阶级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罪恶,又对第三等级变本加厉的复仇方式提出指摘,小说的政治性和戏剧性结构同时遭到谴责。然而历史证明了这部作品的不朽,尽管作者的人道主义仍然是值得质疑的。

《双城记》的政治性是作者有意为之的。早在1854年年底,狄更斯就曾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大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意外——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事的失利,国内的偶然事件——变成那次以后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这里“冒烟”的比喻指的就是当时同时潜伏于英国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间的类似于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的那种深刻的社会危机。《双城记》的写作,从原始意义上说有某种借前人车鉴以儆效尤的企图。狄更斯在自己的序言中提到卡莱尔及其《法兰西革命》。事实上,狄更斯正是以《法兰西革命》的描述为蓝本对历史进行衍绎的。

从《双城记》描绘的特权阶级令人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可以非常迅捷地理解法国大革命的导因,而从《双城记》描绘的以德发日太太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令人更加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或许可以得到更多也更深刻的启示。《双城记》和《九三年》(雨果,以下引文出自郑永慧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的相通之处从这一点上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九三年》的那句名言或许也正是在狄更斯心中盘桓不去的:“在王权之上,革命之上,人世的一切问题之上,还有人心的无限仁慈。”这样的人道主义理念在阶级与阶级兵戎相见的现实面前也许是苍白的,不值一驳的,然而以下论断在时间的长河里更是无可辩驳的:“革命的目的难道是要破坏人的天性吗?革命难道是为了破坏家庭,为了使人道窒息吗?绝不是的。1789年的出现,正是为了肯定这些崇高的现实,而不是为了否定它们。”(《九三年·沉思中的郭文》)

《双城记》给每个读者留下最深印象的,往往是两个小人物,西德尼·卡屯和普若斯小姐。他们的存在证明了人道主义和牺牲精神的存在与高伟。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物的设置是为作者写作这部小说的最高命意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不妨说这两个人物的塑造是作者在创作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最为用心的运笔。小说的戏剧性结构主要地就是为这两个人物的经营服务的。卡屯从容赴死以及普若斯小姐和德发日太太搏斗的章节因而也成为小说的华彩节段。作者希望以这种舍己从人的牺牲精神对抗仗势欺人和冤冤相报,以爱抵销恨,这种想法尽管极其不合实际,然而其良苦用心却永远值得宝爱。尤其在时序又转过了140年,法国大革命的那一幕悲剧在那么多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间点上演了那么多次的今天,重读这部小说相信不是没有意义的。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已经被赞得很多了。我只想理理人物关系,免得忘记。

马奈特医生:蒙冤坐牢18年,有后遗症。罪魁祸首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兄弟。直到小说接近尾声才通过马奈特在监狱写的一封材料,把整篇小说的情节串联起来。这是狄更斯的写作技巧之一。

路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爱父亲爱丈夫。

查尔斯·达内:路西的丈夫。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家族后裔。放弃了家族姓氏和财产。但依然在大革命时期遭到逮捕,判死刑。

小路西:路西与达内之女。

西德尼.卡顿:跟查尔斯达内长得很像,深爱路西,最后代替达内上了吉萝亭(断头台)。为爱牺牲的典范人物。

洛瑞:银行职员,马奈特医生一家忠实的朋友,为他们做了很多事。

德发日:马奈特医生的一个旧仆,掩护马奈特回了英国。也是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

德发日夫人: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冷酷无情。因有家恨——艾福瑞蒙德兄弟抢占她的姐姐,使得她的姐姐及腹中孩子、哥哥和父亲一并死去,所以当法国大革命(1789)发生后,她成了诛杀贵族的主要人物之一,尤其要置艾福瑞蒙德家族于死地并斩草除根,所以查尔斯.达内才会被释放了当晚又被抓入狱。最终被养大路西的普洛斯小姐误杀。

普洛斯小姐:抚养路西长大的英国女人。最后失手杀了德发日夫人,同时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杰里.克伦彻:盗墓人,最后成了洛瑞跟班去法国,帮助马奈特一家逃走。他盗墓时发现棺材里是空的,才知道有密探诈死以逃脱民众追捕。这才让卡顿抓住逃往法国的一个密探所罗门(普洛斯弟弟)的把柄为要挟,最终才得以狸猫换太子救出达内。

当压迫者与被压迫的人换了一个位置,曾经受苦受难人也成了自己昔日最恨的那拨人。法国大革命期间,翻身成为“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共和国的主人时,昔日的“贱民”也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屠夫。群体的劣根性就暴露出来了。乌合之众的范本。

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与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与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与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与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与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与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与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与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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