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2、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3、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4、父母是隔在我们和死亡之间的帘子。
你和死亡好象隔着什么在看,没有什么感受,你的父母挡在你们中间,等到你的父母过世了,你才会直面这些东西,不然你看到的死亡是很抽象的,你不知道。亲戚,朋友,邻居,隔代,他们去世对你的压力不是那么直接,父母是隔在你和死亡之间的一道帘子,把你挡了一下,你最亲密的人会影响你的生死观。
5、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6、一个幸福晚年的秘决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
7、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
8、他没有察觉到时光在家里造成的细微而又令人心碎的破坏,这么长日子外出之后,对任何一个有着清晰记忆的人来说,这种破坏都会觉得是一种灾难。
9、死亡跟他没有什么关系,而生命对他才有意义。
10、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
11、预感总是倏然来临,灵光一现,好像一种确凿无疑的信念在瞬间萌生却无从捕捉。
12、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13、战争已经被扔进了存放悲惨记忆的高阁,它仅仅在开启香槟酒的砰砰爆气里被偶尔提到。
14、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早就听说过《飘》这部世界名著,只是一直没有机会阅读。这次,读完了这本书,我也不禁在心里赞叹这本书。
主人公思嘉·奥哈拉生活在佐治亚州的塔拉庄园,她疯狂地爱着邻居艾希礼。但是艾希礼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不久,南北战争爆发,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思嘉成了寡妇。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白瑞德船长相识。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离开亚特兰大,回到了塔拉庄园。看到昔日庄园已变废墟,思嘉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后来,思嘉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白瑞德深爱着思嘉,不久思嘉嫁给了白瑞德。但同时,思嘉还是爱着艾希礼,白瑞德伤心地离开了思嘉,此时思嘉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白瑞德。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多启发,尤其是思嘉的坚强,对待困境的不屈服,对生活的激情,都让我很敬佩。面对家园的残破,面对自己由高贵的公主变为穷苦妇女的现实,思嘉都没有胆怯和退缩。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勤劳能干的双手,重新建设了家园,保住了对自己至关重要的土地。我想,思嘉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她的美丽,还在于她不一般的人格魅力。
还有一点令我感触很深,那就是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人们往往不珍惜。当思嘉生活在塔拉庄园时,她一心想离开这里,到亚特兰大去。当战争爆发,毁掉了塔拉后吗,思嘉才意识到,塔拉对她多么重要,她多么深爱这片土地。同样。当白瑞德全心全意爱她时,思嘉却毫不珍惜,总是想着艾希礼。当白瑞德离开她后,她才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自己离不开他。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当你拥有时毫不在乎,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发现生活中的美,珍惜它们吧! 这本书是以这样一句话结束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我很喜欢这句话。它告诉人们,不论你今天取得了何种令人骄傲的成绩,都不要炫耀不止;不论你今天遭遇何种巨大的失败,都不要从此自甘堕落。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了!
看到这块实在心绪难平,斯佳丽让我又爱又气,生气她的自私跋扈任性自我,从来不懂考虑别人的感受,同时又爱着她的坚强勇敢和永不服输;玫兰妮巴特勒船长反复用伟大杰出的女性来描述她,但我觉得善良真诚无私来形容她更合适明明是那么娇弱的身体却蕴含了旁人无法比拟的善良真诚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收留流浪汉,与斯佳丽相反的是她从来不会为自己打算和考虑,内心坚定而正直原文说的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斯佳丽一度以为玫兰尼是伪善的其实是她理解不了兰妮的精神世界到兰妮死前她才明白有多么爱兰妮?她两已经超脱了普通的友情上升到骨血至亲的爱;
而对于阿希礼,斯佳丽更是活在虚幻的想象的所谓忠贞不渝的爱情里,她对阿希礼的痴迷和狂热的爱完全是一种想象她从没拨开自己的内心真正看清楚,因此造成了对瑞特的彻底伤害,巴特勒船长对斯佳丽的爱情已经超脱了一般男人爱女人的那种,他纵容她?保护她?给她所有她想要的一切,最终他还是受伤了,他总希望通过纵容的花销安稳的生活能让斯佳丽忘掉阿希礼把自己放进心中,可是他用错了方法。巴特勒斯佳丽他们都太强势太自尊生怕流露出的爱意会让他们失去面子及主控权,甚至最后瑞特把对斯佳丽的爱毫无保留的转到女儿美蓝身上,她给美蓝想要的一切,全身心毫无保留的宠爱她,美蓝死后,他的心也跟着一起死了…还没到结局不知道巴特勒和斯佳丽是否可以破镜重圆,但巴特的一句话很深刻:布娃娃破了,我不能再去一片一片重新缝好然后每天欣赏补丁,更不能当做重归于好的当做什么也没发生,我没有精力去补了…生活就是这样如果你总觉事情都还有机会补救,那你往往会错失更多。
我们都是浑身是刺的斯佳丽,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这是我最深的感触。
看完电影感触颇深,所以想看一下原书。我想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不会喜欢斯佳丽这样的女人,即使她美丽、富有、有趣,但她同样自私、贪婪、任性,她曾执着于有妇之夫阿希礼,将瑞特的爱慕、付出看作理所当然甚至是弃之如敝屐,她的感情被阿希礼践踏,她也无情的践踏他人的感情,她的第一任丈夫战死沙场,第二任丈夫因她而死,瑞特因她而远走,而她所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人,她穷尽了半生,才看清她到底爱的是谁。
没有人会一直守候在原地。瑞特爱斯佳丽,深爱。但他还是选择了远走,一次次的背叛已经令这个男人心碎,当斯佳丽认清阿希礼的本来面目时,她幡然悔悟——她并不爱阿希礼,她爱的是她自己刻画出的理想人物,从没有人拒绝她,她只是不甘心,她真正爱的是瑞特啊!就是她的不甘心,让她和瑞特蹉跎一生,终是各奔东西。
我们都不喜欢斯佳丽,但在她的身上我们都看到了自己的缩影。明明可以拥有幸福的生活,却不懂得珍惜,不懂得知足常乐,只能被自己的欲望支配、困扰,直到最后被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
每一本书都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我们在看书中的人物,书中人物也是现实世界中的我们。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
当爱情面临生活的无情考验,当爱你的人你并不爱,你爱的却又爱上了别人,当这世界充满了虚伪,当生活的苦酒一齐向你袭来。看啊,这人间,纷繁复杂,光怪陆离。所有的这一切,被浓缩在一本伟大的书中,这就是——《飘》。
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个青春美丽,活泼动人的贵族小姐。优越的家世以及她那美丽的容颜,让全郡的男子对她倾心,以能和她跳支舞甚至说一句话而感到骄傲。但思嘉心里却唯独只爱着艾希礼。她以为自己整个的生命只有艾希礼。
她也任性,自私,自己的东西绝不允许别人占有,包括自己爱的人。但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思嘉勇敢地去爱,她不顾世俗,不愿做一个自己讨厌的淑女。在艾希礼要宣布自己将与媚兰结婚的宴会上,她向艾希礼说明自己的心意,大声喊出她爱他,但她遭到了拒绝。
妹妹和同伴都嘲笑鄙夷他,奶妈和爸爸也极力反对,爸爸对她说,“你嫁给谁有什么区别呢?只要他是个南方人,想法跟你差不多就行了。你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去追求令自己并不幸福的这种东西”。爸爸的话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他无疑是理智的,会为思嘉找到一个生活上合适的伴侣,面对爱情和婚姻,理智的人往往都会牺牲后者。但令人可笑的是,他又怎么会知道思嘉心里的幸福是什么呢?
她爱艾希礼,艾希礼却选择了媚兰,在所有人看来,这无疑是一桩完美的婚姻,媚兰温柔善良,优雅大方,仿佛就是十二橡树园最佳的女主人。
但艾希礼明白,她心里是喜爱思嘉的。是啊,面对这样一个青春动人的女孩子谁能不动心呢?但喜爱归喜爱,要在一起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就连媚兰也说,男人会和这种女人调情,但不会娶她的。这也成为艾希礼一生的一个悲剧,他长期处于不安状态的人,心理上既不能终于他的太太,但也不能真的出轨去爱思嘉。
终其一生,思嘉也没有得到艾希礼。前前后后结了三次婚,但没有一次是为爱情所结,。为了与艾希礼赌气,她竟然就轻易地与查尔斯结婚,这时的她多么年幼无知啊,没有经历过生活,也不明白婚姻的真正含义。试想查尔斯没有在战争中死去,那她要相伴一生的就是十几岁时一时冲动与之结婚的人,多么可怕。又或许她不顾世俗,还是毅然追求艾希礼,那查尔斯就是这场婚姻中最悲惨的人了!是啊,生活,岁月,有时候你没得选择,也可怕的令人心痛,谁走知道午夜梦回躺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心里又想着谁?
战争很快爆发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南方袭来,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无情的战火销毁了一切,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陶乐庄也被夷为平地。思嘉成为了一个寡妇,但她对死去的查尔斯一点也不表示同情,面对一身黑色的衣装,她几乎感到窒息,“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跳舞,为什么要穿这难看的衣服?我毫不伤心,我为什么要一直假装?”这就是思嘉,我们在为她的无情和冷漠咬牙切齿时,也被她的勇敢所折服。他大胆走向瑞德,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跳舞,她不管别人怎么想,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的,她从来不会因为世俗的限制而抹杀自己的天性,敢爱敢恨,爱得大胆,恨得也分明。她有足够的勇气,无需虚名。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简单随性的思嘉却能超乎常人地拜托这种枷锁。当然,查尔斯始终成为了那最悲剧的一个,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终其一生没有爱过她哪怕一分钟。
如果这时她还是那个任性的少女,那么战争终会让她认清现实,也明白爱情和婚姻的区别。这冷酷的战争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它总会在某一刻你不经意中悄然来到,无论你是否做好准备,它都会向你袭来,你无法躲避。王公贵族达官显贵躲不掉,平明百姓奴隶更是躲不掉,甚至庄园里的最后那只鸡也没能躲掉。
她目睹了横尸遍野的街道,所有人在逃亡,亚特兰大一片混乱,她也想要逃离,可这战争给她的第一个考验也来了,当然,她也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面对即将分娩不能立马离开的媚兰,她选择了留下来。尽管她自私,但她没有扔掉这样一个“累赘,”,而且这个人还是她的情敌,一窍不通的她给媚兰接生,将孩子顺利产下来。我们不禁赞美那个在平常自私自利的思嘉在此时是如此的勇敢和有担当。是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她还拥有做为一个人的良知。
最后,在瑞德的帮助下,她带着媚兰和幼小的婴儿,踏上了回家的路,这一路的艰难无法用语言描述,没有人会知道能否走回去,但思嘉硬是靠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回到了陶乐庄。中途瑞德的离去,让她感觉到了恐惧,是啊,此刻面对生活风霜雪雨的时候,她是多么希望身边能有一个人陪伴着她。但她也明白,有些路,必须自己独立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人们常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无数的人走入我们的生命,也许他们都会陪我们走上一段路,以消磨我们旅途的冷清与寂寞,或许给我们的恐惧带来一点安慰,但最终的路,只有自己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你,也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你走下去。
回到陶乐园,一切已经变了样,昔日美丽充满生机的大庄园如今已毫无生机,像死灰一般沉寂。妈妈在惊吓中已经去世,爸爸神经错乱。家里唯一留下来的只是一大堆债券,没有吃的,没有钱,生活刚给了她一点希望,却又重新让她陷入绝境。但只要活着,只要有土地,就可以重新开始。她脱掉华丽的裙子,围上了围裙,她穿上了仆人下地时穿的鞋,走向了土地,用自己的手劳作,日光晒黑了她的皮肤,沉重的劳作让她的手变得粗糙。但她却有了不同于以往人生的特别收获。她渐渐明白了父亲对她说的话的含义,土地是世上唯一值得你为它奉献,值得为它奋斗、牺牲的事物,因为它是唯一永恒存在的东西。是的,当你为什么东西付出过劳动时,你就会爱上它的,她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土地,在土地上播撒着一家人的希望。她在土地中,渐渐变得成熟,更加坚强。
而战争归来的艾希礼却一直沉湎于往日的幸福生活无法走出来。他抱怨战争,是战争让他失去了他所爱生活,他说,这里的生活太接近现实,如果没有战争,他将一生快乐地沉醉在十二橡树园里。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没有勇气站起来,而是一直选择逃避。是啊,同样面对生活的苦酒,有人将他一饮而尽重整山河再出发,而有人就借酒消愁,郁郁终生。
直到媚兰的死终于让他跌到底谷,媚兰活着,他还有人可以说话,可以寄托感情,而如今他失去了家园,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而此时,看到面对她的表白无动于衷的艾希礼,思嘉终于明白,他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这么多年爱的,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万念俱灰之中,她想起了瑞德,她明白了,自己已经在无意中爱上了瑞德,只是自己并不知道,可此时的白瑞德再也不会相信她了,她和瑞德,爱到分离才相遇。生活总是给我们开一个又一个的玩笑,总是在阴差阳错中失去了很多东西。
战争改变了太多的东西,也改变了人的模样。思嘉从一个任性活泼的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人,但也有东西没有变,那就是他对爱的追求,那种敢爱敢恨的无谓精神。
幼小的女儿死去,亲爱的丈夫也离她而去,生活这次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走到庄园中,俯身亲吻脚下的这片土地,重新振作起来,红彤彤啊晚霞照耀着这片土地,夕阳下,她的身影高大而迷人,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任泪水流淌,被她感动的一塌糊涂,无论怎样,一切都过来了,她挺过了那人生中最为艰苦的日子,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她已经涅槃重生,长成另一个思嘉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是一部令人读起来回肠荡气的伟大著作,用细腻的笔触和宏伟的篇幅描写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无奈、独立以及成长史。她从始至终深爱着一个人,但前后三次结婚皆是为了生活,过尽千帆皆不是。但这也是书告诉我们的,生活毕竟是生活,它有着太多的含义,你不会因为失去了一个人而无法活下去,任何人的离开和任何打击会给你带来一时的伤痛,但你还没有失去全部。只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才能真正明白它是我们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我们才从生活中成长起来,明白人生的真正含义。
书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瑞特和斯佳丽(白瑞德和郝思嘉)永远不同步的爱情,白瑞德真诚一心一意爱着守护着等待着斯佳丽,最后等来的是死心,等到斯佳丽发现自己原来爱的是白瑞德而不是阿希礼时,已经来不及了,白瑞德的心已经死了。
1、当斯佳丽需要帮忙时,白瑞德总能及时出现在她身边,帮助她,安慰她,陪伴她。
2、白瑞德打破自己不结婚的原则,真诚向斯佳丽求婚。
3、婚后,白瑞德事事满足她,迁就她。
4、可斯佳丽的心却一直在阿希礼身上,她没意识到,那只是崇拜自己幻想出来的偶像而已吖。
5、白瑞德用了极大的真心去爱斯佳丽,极大的耐心去等待斯佳丽来爱他,可他终于明白他等不来斯佳丽的爱。
6、当斯佳丽发现自己真正爱的是白瑞德后,白瑞德的心已经死了,要离她而去了。
人吖,就是这样,一直在追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却忽略了自己能拥有的美好,当失去了一切后,后悔也来不及了,还是珍惜当下吧。
读完这本小说后,心情是压抑沉重的,是心酸的,看得不好受,凄美,看哭了。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范文一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范文二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曾经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么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弃那些一样,坚定的放弃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范文三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穷。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作者在书中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又魔幻可悲的故事,读完后感觉整本书都笼罩着一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迪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就像他们的名字那样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
孤独的可悲,源于自我封闭。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除了为马孔多开创了繁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外,每个人都是活在自己的狭小的世界中的,拒绝任何人的进入。终身未嫁的阿玛兰妲无情地拒绝皮埃特罗克雷斯皮和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不是因为邪恶的报复心理和痛苦的怨毒,而是被自己饱经折磨的内心战胜无穷爱意的结果。因为内心那无法战胜的胆怯,阿玛兰妲对自己封闭了一生,孤独了一生,最可悲的不是无伴侣相伴终老的孤独,而是他人无法理解自己,自己就采取沉默、孤僻来武装自己,把自己包装得似乎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巨大落寞。就像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的马孔多一样,在缺乏信任和了解,在孤独、苦闷、猜忌,中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成为了一段外乡人不知晓、不认为存在的历史。
孤独的可悲,源于无力去爱。书中乌尔苏拉总结到:实际上他的成功和失败都因为同一个原因,即纯粹、罪恶的自大。她最终得出的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当奥雷利亚洛布恩迪亚上校还在乌尔苏拉的腹中时,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曾被他清晰可辨的哭声惊醒时,乌尔苏拉就浑身颤抖地确信这深沉的哭号正是那可怕的猪尾巴的最初征兆,这就是故事悲剧的预言与开端。晚年的她更是确信胎儿在母腹中的哭泣不是腹语或预言能力的先兆,而是缺乏爱的能力的明显信号。无力去爱,是人活着的最大悲哀,人是情感的动物,人因情感而富有,世界因情感而生动。但是《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人都显得那么脆弱,奥雷利亚洛布恩迪亚上校试图用永无休止的战争与杀戮来回避孤独、排遣孤独,但是战争带给他的最终只是更加寂寞。他对生命没有怜惜,对行军中与他发生关系的女人没有爱,对他留下的十七个血脉没有爱。
孤独的可悲,是不带情感地活着。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玛兰妲;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美人儿蕾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奥雷利亚洛布恩迪亚上校。 当美人儿蕾梅黛丝连身体带灵魂才升天,凉薄的费尔南达就在角落里踱来踱去,为那些被卷走的床单愤愤不平。当奥雷里亚洛们在坟墓里尸骨未寒,奥雷里亚洛第二就又点亮家中的灯火,聚上一群醉汉拉起手风琴,浑身浇透香槟酒,把那个疯人之家变成为堕落的垃圾场。不会因为谁的存在或消失而带来情感的波动,他们都在按自己方式活着,不带情感地活着,最终叙写的是整个家族的孤独与悲哀。
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迪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看完这部作品后,会陷入沉思,会陷入落寞。每个人身上都有孤独的因子,每个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但庆幸的是,我们没有自我封闭,没有放弃带着情感去生活,我们还有去爱的能力。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一个存放孤独与悲伤的空间,也许在这一生中你会许多次地光临这个空间,在这个空间中自我放纵,但是我们要学会在排遣这个灰色情绪后,走出这个空间,或许说只有走出这个空间,才能排遣这种情绪吧。造成布恩迪亚家族孤独的原因我还无法读懂,老实说我更倾向于不去深究,因为,太过于固执有很多时候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寂寞和灰色情绪。《百年孤独》带给我的情感冲击远远不止文字表述的浅薄,心灵的体会很多时候是文字无法书写的,我想我会一读再读《百年孤独》,我想我和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想法一致:希望一个个体,一个民族,一百年孤独的历史会伴随着马孔多的消失而永远消失,再也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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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引导语: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下面是三篇优秀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欢迎参考。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一】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力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如本书写外部文明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印第安传说、东方神话以及《圣经》典故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写普罗登肖的鬼魂日夜纠缠布恩地亚一家,便取材于印第安传说中冤鬼自己不得安宁也不让仇人安宁的说法;有关飞毯以及俏姑娘雷梅苔丝抓住床单升天的描写是阿拉伯神话《天方夜谭》的引伸;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拉丁美洲的民间传说往往带有迷信色彩,作家在采用这些民间传说时,有时把它们作为现实来描写;如好汉弗朗西斯科曾和魔鬼对歌,击败了对手;阿玛兰塔在长廊里绣花时与死神交谈等等。有时则反其意而用之,如写尼卡诺尔神父喝了一杯巧克力后居然能离地12厘米,以证明上帝有无限神力等等,显然是对宗教迷信的讽刺和嘲笑。
本书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首推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二】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三】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曾经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么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弃那些一样,坚定的放弃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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