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命之短暂》是古罗马著名哲学家、政治家塞内加的名著,这本书是他与亲友之间的通信。吸引我阅读这本书的原因还是它的书名,生命是短暂的这又有谁不知,还需要论证么?并且还是一部名著,好奇心驱使下购入一读,读完发现文章不长里面却充满了真知灼见,读来甚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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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内加开篇指出人生苦短,不仅对普通民众而且对声名显赫的大人物也一样。然而上天实际赋予我们的生命原非短暂,是我们自己漫不经心、挥霍无度,汲汲于无聊琐事,将其荒废虚掷。正如败家之子将到手的万贯家财一掷千金,顷刻散尽,若托付给经营有方者管理,即便这财富不多也可提升使用价值。人们往往为了一点点财产而大打出手,亲戚反目、朋友绝交,在捍卫个人财产时锱铢必较,但一旦挥霍起本该吝惜的时间时,却是出手大方,不仅自己挥霍还允许他人占用。如果盘点下自己度过的日子,有多少时间是虚度光阴无所事事,又有多少时间过得是真正有价值?
接着塞内加对生命和时间区分。他说,毫不怀疑,那位最伟大诗人的经典名句所言极是:“我们真正活过的那段生命仅仅是一小部分。”的确如此,其余的部分不能算是生命,仅仅是时间而已。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时间耗费才是生命,否则只是时间的流逝。伟人圣人的标志就是从不浪费自己的生命。
那么什么样的生命才是有意义的呢?在塞内加看来各种俗务缠身的人生命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那些把时间用于研究哲学的人才是真正悠游自在的,只有他们算是活着的。因为他们不仅仔细关注自己的人生,而且将所有年代收为己有,为人们指出一条人生之路。
塞内加将生命与时间区别开来,论述生命既短暂又不短暂,一切取决于你对待生命的方式。在二千多年前的罗马,这位智者就提出了这么振聋发聩的观点,多么令人震撼!在作者看来可以肯定地说,你的生命即便能延续千年,也还会缩成最短的期限:那些恶习将吞噬所有空间”。
到底我们应该如何学会生活,学会如何面临死亡呢?在我看来,一是应珍惜时间,用好每一分钟,不可虚度光阴。不要到了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才懂得时间可贵,每一分,每一秒都弥足珍贵,不要让自己的生命被无意义的琐事轻易占据,被别人随意剥夺,因为那是件很可悲的事情。二是要活在当下,关注此时此刻,而非总是懊悔过去或者期待明天。过去已然过去已经不能改变,而所有的未来都是不确定的,只有此时是你握在手里的。然而当下却是正在溜走,要把每一天过的充实而快乐,而不是懊恼、恐惧和焦灼不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译者周殊平、胡晓哲两位先生,翻译水平不是一般的高,充满诗一样的语言,大量的使用成语,文字特别优美而紧凑,读来有赏心悦目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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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遥远星球上的小王子(也是作者本人),小王子因为和一朵他深爱的玫瑰花闹别扭,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并分别走访了不同的星球,同时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小王子来到第一个星球遇到了热爱权力的国王,他每天沉浸在控制欲中、享受着唯我独尊;小王子在第二个星球看到了爱慕虚荣的人;来到第三个星球小王子看到了消磨光阴、停止不前的醉汉;在第四个星球遇到了从不抬头看星空,眼里只有金钱的商人;在第五个星球上小王子看到了一个循规蹈矩、缺乏变通的点灯人;来到第六个星球遇到了一个理论和实践严重脱离,又自我感觉良好的地理学家。当时看到这里,我心里就在暗讽:这六个人物的形象几乎把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呈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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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呈现了两个世界——儿童世界和成人世界。作者在小时候画了两幅画“蟒蛇吞大象”,拿去让大人欣赏,但是大人根本对这些不感兴趣,并且他们的言语扼杀了作者画画的天赋。小王子认为大人的心思只在权位、金钱、面子这些东西上面。“所有的大人起先都是个孩子”,我不禁有一个疑问:到底经历了什么,让大人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一个孩子?如今高品质的生活就是我们终极追求的目标吗?记得,我外甥上小学的时候,回家告诉他妈妈:妈妈,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家里可有钱了,说他脚上穿的一双球鞋3千多块钱呢。听到这里,可能已经感觉到大人们的世界在影响天真无邪的孩子。外表并没那么重要,内心充盈才是精神的财富。教育学生也是如此,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有的学校要求学生上学统一穿校服的原因吧。可是大人的世界不改变,孩子可能就是以后的大人。
书中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恋爱经历,也使我印象颇为深刻。小王子在离开他心爱的玫瑰花之前,玫瑰花告诉小王子说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可是来到地球上,小王子看到五千多枝玫瑰花瞬间被忧伤吞没了,小王子认为他心爱的玫瑰花骗了自己,直到遇到了一只狐狸。在和狐狸交往的过程中,狐狸让小王子懂得了他的玫瑰花确实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因为他亲自为自己的玫瑰花浇过水,亲自为她当过风,亲自照顾过她......狐狸还告诉了小王子一个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句话也是这本书呈现的最重要的生命法则。
其实书中的玫瑰花正如我教过的学生,他们在我眼中也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即使再差的学生。所以我不能放弃每一位学生,因为他们都是我眼中独一无二的孩子。
最后我想说:“拥有一颗童心是幸运的。”
“我愿意深深地扎入生活,吮尽生活的骨髓,过得扎实,简单,把一切不属于生活的内容剔除得干净利落,把生活逼到绝处,用最基本的形式,简单,简单,再简单。”——梭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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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记录了梭罗隐居瓦尔登湖畔,与大自然水乳交融,在田园生活中感知自然重塑自我的奇异历程,读的过程中仿佛进入了一个澄明、宁静、素雅的世界。
梭罗仿佛是自然的孩子,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静静地思考,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甚至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
书中大面积铺陈对乡村生活的描述,这个词在人们头顶生活的重压、稍得喘息片刻时反复被提及,陶潜的归园田居成了现代人的想得却不可得。许多人利用假期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最享受的应当是乡村晴天的傍晚,特有的炊烟袅袅,晚饭后在低矮围墙里的院子里闲晃,鼻尖是干爽的凉意。听歌手唱着蜉蝣,看月牙,看星星连成一片的苍穹,以及挂在树梢和藏在林子里的太阳。如今,人们或许只能把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留在心里,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不失为一种归于纯粹的自我享受。
对此,梭罗从书中走出,带领着我们,走向那片湖畔。他常常独自来到林中漫步,感受大自然的恬静和广阔。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一些独处的时光,到大自然中去感受一切,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这既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我们认识自己,和自己心灵交流的珍贵时刻。
他还提到很重要的一个部分:阅读。“珍惜时间在你人生中划过的痕迹”,本书郑重其事,向人们真诚陈说。而阅读,是对时间最好的描摹和增色。阅读好书,阅读蕴藏着真挚精神的真诚的书,是一种高尚的锻炼,会使读者获得比当前受到推崇的做法更好的锻炼,这需要接受像运动员那样的训练,一生锲而不舍地献给这个目标。书本是经过深思熟虑、含蓄地写下来的,阅读时也应如此。
它在网上被亲切地调侃为“奇效抗失眠读物”,这从侧面也反映出来它是彻底拒绝浮躁的好书,是属于一个人的书,要心无杂念地去捧读,心如止水地思考,才能懂得这样做的好处。书中隽语不断迭出,犹如涓涓细流注入当下人们的心灵的荒原,冲淡通俗,只余留清新的香气。
一切大悲大喜都会过去,倒映在瓦尔登湖上的只有这些静默的阅读、思考和劳作。背身喧嚣,返璞归真,拾级而上即心之所向。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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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付卫萌)
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完《白夜行》也想写写关于雪惠关于亮司关于十九年前那场改变他们命运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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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光鲜亮丽,光鲜生活在晴朗的白天的是雪穗;
一个游走在黑暗,永远做着违法犯罪行为的是亮司;
一个有着精致容颜,举止优雅得体的躯壳是雪穗;
一个有着阴郁眼神,永远干当背后影子的是亮司。
白天和黑夜永远交替,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一天,缺少任何一个都是不完整的。
在太阳的照耀下,被人挡住的角落形成了影子。亮司曾说“想要在白天走路”但是影子永远是见不到光的。
亮司死时,“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她的背影犹如白色的影子。”一个人没有了影子,从此只剩孤零零的躯壳在时间徘徊。
雪穗和亮司的关系就如同水和鱼的关系,鱼没了水就存活不了,水没了鱼就没有了生气,如同一汪死水只有爱才会让他们一起去努力将他们认为最好的争取甚至是“夺取”来打造一个“完美的自己”。“她”的身上有着他们两共同的期望甚至是奢望。
雪穗的童年是不幸的,未读到书本的最后是无法理解雪穗的种种行为。
她明明有着令人艳羡的一切,精致的外表,温柔的性格即使那是装出来的,但是一样是众人中的焦点人物,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大部分女孩所艳羡的一切。
明明拥有这么多,为什么还如此的计较,因为同学藤村都子传她的身世就想要毁掉她?
读到最后,才明白雪穗是个完美主义者。她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不完美,童年的遭遇是她极力想要抹去的污点。亮司的童年也是不幸的,亲眼看到那不堪的一幕。那一刻在他心中敬仰、尊敬的父亲形象浑然倒塌,与之相对比的是雪穗那么弱小,如此的需要人保护,从此他的眼中只剩下阴郁,黑暗以及坚定。不顾一切保护弱小的雪穗,可能也是在保护十一岁时自己那崩溃的的灵魂,为此他不惜遁入黑暗,永不见光。
童年可以说是影响人一生的成长,那件命案的发生改变了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的性格,也影响了他们往后十九年的生活。书的最后,你才会明白为什么他们要做这么多事,当年的杀人案改变了多少人的生活。故事的最后,因为剪纸术亮司暴露在了阳光之下,雪穗和亮司—白天和黑夜终于重叠了,短暂的重叠换来的是永远的别离!
最后的最后,地点回到十九年前的图书馆,一个少年运用一双巧手将一张张红色纸张剪成形态各异的动物或者人,逗的对面的女孩巧笑嫣然。如此一幕温馨场景,却徒留一声叹息!
这本书其实是在讲人性。东野圭吾好像是在探索人性可以在黑暗中勇往直前到什么程度。很多人在讲,雪穗和亮司是受了伤,可他们后来完全不必走向这个结局啊。世界上很多事没有为什么,人性可以延伸到多么无穷无尽的地方,那极远处是花朵还是毒汁谁也看不清。人性的绝望可以很强大,亮司是绝望的,雪穗是绝望的,以至于完全不在意其他人带来的温情即使它存在,比如养母和江利子都是真心实意爱着雪穗的人,但都被她伤害;还有,人性中有绝望,但只要没去死,就是有希望、有期盼,比如雪穗之于亮司,安全感之于雪穗,都是人性中的希望。但由于绝望太深,期盼太专注,绝望就如同地狱之火一般焚灭一切,最终也毁掉了期盼。但焚烧的灰烬依然让你感动,为什么?因为你感觉到了人性,那是人类存在的印记。(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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