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红舞鞋读后感

红舞鞋读后感

《红舞鞋》(读后感大全)。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读好书还可以教我们辨是非明事理。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看过书籍中你觉得哪本最值得阅读?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红舞鞋》(读后感大全),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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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的读后感受600字(精选4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由此可知读书是多么重要,一本好的书可能还会影响我们的价值观。每次阅读完书籍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你不妨看看红舞鞋的读后感受600字(精选4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1)

有一本书,它对我受益终生,这就是《安徒生童话》。今天,我就要带大家走近安徒生的世界,细细品味童话。

可爱的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伦娜、聪明的小劳克斯、愚蠢的大劳克斯一个个人物闪电般浮现在眼前,我们就从丑小鸭说起。

丑小鸭是一个名扬中外的传统故事,记载了丑小鸭的春夏秋冬。让我明白了人也能由坏人变成好人,更能由好人变成坏人的道理。读完这篇故事,我想:鲍润青肯定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成为社会栋梁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则是一个得不到关爱的人,所以她才那么注重亲情。火炉与烤鸭并不是她最想要的,而奶奶真心的关爱却让小女孩无比幸福。所以,我明白了真心关爱比任何物品都宝贵的道理。

而小女孩伦娜的红舞鞋却给她带来了砍去双脚的灾祸,真是太不值了!让我悟出了人不能过分喜爱一样东西。因为有时过分喜爱有可能对自己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大家千万不能学习伦娜啊!

大劳克斯、小劳克斯的故事也很好,跳蚤的故事更不错,青蛙的故事有梦想。

其实,安徒生的童话可能并不富有诗情画意,但是很富有真实情感。所以大家都很喜欢。

我希望千千万万的安徒生出现在中国大地上,希望千万篇好文章在作家笔下诞生。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2)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天鹅梦,我也有一个天鹅梦,所以我很喜欢看吴洲星阿姨写的《红舞鞋》,因为它告诉我们,丑小鸭是可以变成美天鹅的。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以丑小鸭变成美天鹅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获得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来袭,其中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最终成功的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到这里,我知道了,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只需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一每个人,你就可以像她一样成为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只白翅膀的鸽子,载着我慢慢的飞了起来,朝着明亮的天际飞去,飞过暗流一样流淌着的黑暗那是青春的河流,曾经我在这条河流里被淹没,挣扎,不复轮回鸽子越飞越远,黑暗也越来越远,遥远的天边,隐约传来圣洁的乐曲

我终于明白,不管有过怎样的痛苦,或者正在经历怎样的磨难,都不要放弃希望。请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只白鸽子,轻盈的飞到我们身边,拨开黑暗的迷雾,带着我们穿越青春苦涩的河流。

最后我想对心里有梦的孩子们说: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发芽开花,你还在等什么,赶快和吴洲星阿姨一起穿上这双流光溢彩的《红舞鞋》舞上一曲最美的青春之歌。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3)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

红舞鞋的读后感受(篇4)

今天晚上,我翻开了《红舞鞋》,用心去品读每一篇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我被那精彩的语句吸引了,一遍遍地去品读着,内容越读越有趣,读了很多遍后,我依然爱不释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那些曾经的往事,在我脑海里闪过,我也和李莎莎一样,遇到了好朋友的背叛和伤害,但我与李莎莎不同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而我只是一味的逃避,我要向李莎莎学习,我要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像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像玫瑰一样热烈--------热烈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青春的日子。

「实用体会」红舞鞋的读后感想600字汇集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舞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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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的读后感想【篇1】

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

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

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红舞鞋》的小说。

《红舞鞋》的作者是来自浙江宁波的吴洲星。小说是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且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但是,误解、背叛和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哪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选择放弃,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最后,成功地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其实,我已经读过这本书三篇了,每一次我总会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打动。书中说到,李莎莎读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大好,但为了能够和好朋友张茜在一起(张茜成绩非常好),她不得不在最后那个学期努力学习,并最终如愿地考上了重点中学,还跟张茜在同一个班呢!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那么的勇敢,坚强,善良和乐观,我也要向她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有诚心、有善心的人。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篇3】

架起梦想的桥梁,可以让我们看到身旁美丽的风景,和不远处那道美丽的彩虹……

《红舞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李莎莎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在一个偶然机会下参加了舞蹈队,变立志要成为舞者。最后,李莎莎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一步。

李莎莎成绩不算特别好,因此,她总是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她的老师总是劝她放弃舞蹈,专心学习。但是,李莎莎又很喜欢跳舞,她不想放弃舞蹈。让老师同意李莎莎继续跳舞的方法只有一个:用成绩证明自己。于是,李莎莎总是复习到深夜。可尽管如此,李莎莎的成绩还是没有很大的起色,就算这样,李莎莎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继续努力。

后来,李莎莎在成绩和舞蹈上都有了明显进步,终于向老师证明,跳舞也一样可以不误学习。“疼痛是成长不可避免的过程,就像牙疼,谁也躲避不了。”李莎莎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遇到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正但是有一个想成为舞者的梦想激励着她,让她没有放弃自己。 架起梦想的桥梁,需要努力。

在学习笛子时,我常常会有一个很难跨越的“坎”。例如:一个很难吹的音、气息控制不好、姿势不好等。这些“坎”都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跨过。然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并不是坐着干等便可以练好的,而是要一直练,直到跨过这个坎。姿势不好就一直对着镜子练,有一个音吹不上去就练那一个音……

只有你努力了,才能在梦想的桥梁上越走越远。 梦想的桥梁就像玻璃栈道,越往前走,看到的美丽景色就越多,脚下的路也就越险峻。回头看看,便可以看到一路成长的风景。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心智也在慢慢走向成熟,也会看见另一个自己。

架起梦想的桥梁,需要努力。就算努力的过程再艰难,也有机会离梦想更进一步。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篇4】

每个人都曾有自己最初的梦想,但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实现。有人想当明星,长大后却是一名教师,有人想当警察,长大后却是一名普通工人,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事例。自从我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后,书中主人公李莎莎的精神感动了我,她的形象时常出现在我脑海里。

《红舞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李莎莎的女生,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进了学校的舞蹈队,并获得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从那以后误解、背叛各种伤害纷纷而来。但不论身处任何环境,李莎莎始终保持着一颗感恩、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认可。李莎莎长大之后依然坚持梦想成为了一名舞蹈家。可以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但李莎莎仍然是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女主人公李莎莎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看到别人穿着漂亮艳丽的演出服,跳着优雅的舞蹈,心里很羡慕,让妈妈给我报了舞蹈班。可才上了几节课就已经腰酸腿疼,不想去学了。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下来,这个舞蹈梦才开始就结束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我却知难而退,而李莎莎还背负着误解、背叛和种种伤害,还依然坚持不懈,迎难而上。我敬佩李莎莎的心情再一次油然而生。

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开花发芽,当梦之桥已经搭建好时,但在到达彼岸之前要战胜各种困难,希望之光才会向我们招手!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篇5】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平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红舞鞋的读后感想【篇6】

“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有的花开得早,有的花开得迟,那些开花开得早的花蕾是因为它的花期来得早,但是,无论早或晚,花期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每一朵藏在女孩子身体里的花朵都会迎来它的花期,每个女孩子都会有属于自己的花季。”这段话来自吴州星的《红舞鞋》。

《红舞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李莎莎的女孩的梦想、磨砺和成长的过程,是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至沓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完这本书,我久久不能平静,书中里莎莎的形象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这使我想到了自己。我心乱如麻,彷佛这本书是专门写给我的,我感到脸上热辣辣的,和李莎莎比,我真的很惭愧。我学钢琴已经有几年的了,由于每天练习钢琴枯燥无味,而且越学越难,我很厌烦,不愿意学下去。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一个人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才能迎来自己的花期,才能深切地感到成功的甘甜。所以,我决定,要把钢琴继续学下去。

我相信,我的“红舞鞋”也能流光溢彩。

红高粱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第1篇】

大概在一个月前,看了电一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今天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一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所以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大小说被改成电一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抱歉。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也许会因此不是敏一感词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会成为这段时间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知道诺贝尔和平奖会不会因此也不再敏一感呢。如果继续敏一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一操一作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一习一惯于挑一毛一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一毛一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一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一性一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一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一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第2篇】

电一影《红高粱》是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是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本片曾获得多项大奖,同时也捧红了不少演员。一直想好好地看一下这片子。

以为从没有看过《红高粱》,但当我再次听到那狂放的将近吼出来的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时,我才依稀记起,第一次看《红高粱》是在小学的时候。当时什么都不懂得,只记得有一大片的高粱犹如一波又一波的海一浪一随风起伏,一碗又一碗的红酒洒向空中,洒出了上世纪中国三四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与野一性一。

《红高粱》所描述的并一个不完整的故事,如果一定要把它凑成一个故事的话,那也是一个很乏味的故事。《红高粱》主要是通过颠轿、野合、祭酒和埋雷炸日本鬼子等故事情节来向观众展现出一种敢一爱一敢恨,敢生敢死,没有太多理一性一羁绊的原始生命力。

看完《红高粱》后,影片里最后那个画面在脑海中还是挥之不去,那是在这部片子里我最喜欢的地方。那机槍招来的爆炸和爆炸所招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姜文所饰的“我的爷爷”站在日全食之景里,那已不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我的爷爷”,而是一个超现实的,有点神化的人物。那是展现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代里的英雄的追求。《红高粱》正是以这种超现实的、超自然的神话赢得大家的喜欢,让人们压抑在内心已久的人本有的野一性一得到了释放。

在影片里,无处不表现出了那种张扬狂放的原始生命力。比如开头那段有趣的,很吸引观众的颠轿。一群汉子一裸一露真上身一边高歌一边颠轿,而轿里的是一个弱小女子,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不管是出嫁或迎亲的,都没有陪嫁人也没有迎亲人,在中国,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还有,“我爷爷”的一泡尿竟然酿成了好酒十八里红。等等,似乎都是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恰恰是这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把人们那种原始的生命力展现了出来,古朴与野一性一,张扬与狂放。

成功的艺术不必居于生活的真实一性一,它只要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就好。在拍摄《红高粱》那个年代里,人们对现实的生活缺少的就是那种张扬狂放的个一性一,而《红高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第3篇】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一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一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一性一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一爱一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一情燃一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红书(读后感参考)


【第1篇】

依照老师的要求,妈妈带我到图书馆,为我挑选了《闪闪的红星》红色经典图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开始快速阅读了。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感受颇深。其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这首歌相信大家都听过吧。《闪闪的红星》是红色大作家——李心田爷爷的一部作品,也是有名的少年红色经典文学作品。现在应该知道这首歌的由来了吧。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红军战士的孩子潘冬子,在红军北上抗日的艰苦环境中,不屈不挠与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故事以一九三七年红军长征作故事背景。江西柳溪村内,一名天真活泼的小孩潘冬子,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但成长到十岁后,便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己穿着军装,戴着上面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伤心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后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潘冬子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在失败及挫折中成长,变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最后,他凭着机智勇敢和镇定的信念终于打败了汉奸胡汉三。在山上开满映山红的时候,红军长征回来,冬子也和爸爸团聚了,爸爸并亲手将那闪闪的红星安在他的帽子上。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我们中国共产党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面对危险时,都要镇定,用自己的智慧来彻底解决困难。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第2篇】

革命是一项神圣的工作,无论是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还是勤勤恳恳的为人民做事。但是,不叫的狗是最可怕的,没有硝烟的战斗更是令人惊心动魄:谈笑间,一个异样的动作,一个不自然的表情,甚至一个眼神,都有可能牺牲。而杨子荣正是执行这种异常危险工作的人。

杨子荣是东北联队的侦查英雄。1946年,他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带领下来到东北消灭盘踞多年的土匪。杨子荣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化装成土匪,打进匪窝!就这样,他孤身一人来到了威虎山。山上,面对老奸巨猾的座山雕设下的一个又一个陷阱以及凶恶的八大金刚的盘问,他不慌不忙,以自己过人的智慧和勇敢通过了考验和一个又一个危险,并及时送出了情报,全歼了土匪。

合上书,那鲜红的“林海雪原”在白雪的映衬下,更加的红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一群战士,在深山老林里奋斗,他们,不但为了自己的理想,更为了共产主义的事业。他们不怕死,因为他们的脉搏早已和这郁郁葱葱的树林联结在一起,他们的心永远跳动在这白雪皑皑之中。可怕的穿山风吹不走他们,密集集的枪林弹雨吓不走他们,只因他们有了自己的理想: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他们对理想不懈的追求,甚至甘愿付出生命。是啊,理想是我们人生的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心灵便会空虚,浑浑噩噩的挨日子。然而有了理想,该如何呢?应该不懈的追求,执着的追求,冲破层层阻碍,到达心中的高度。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虽败犹荣,他的精神是永存的,任何人都无法从精神上击败他。成功便是理想的实现,每个人的成功都不同,每个人的理想也不同。

我们好比海中的迷失者,理想便是彼岸的灯塔。若无理想,中国何来几千文化;若无理想,中国就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站的挺直。因为理想,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因为理想,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圆了人类的飞天梦。

其实,理想很简单。每个人并不需要都立下豪言壮语,只要每人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行了。只是,树立一个理想不难,花一段时间追求也不难;难的是花尽毕生尽力追求自己心中的高度,只要努力,纵然没实现理想,但至少能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代。

在生活的海上,理想之舟使我们纵横遨游,但是,如果不到达彼岸,舟又有何用?因此,让我们驾着理想之舟,鼓荡起理想之帆,破巨浪,乘长风,最终到达理想的彼岸吧!

【第3篇】

今天,我再读了《刘胡兰》这本红色经典书,感动之处已是泪流满面,看完了书,还沉浸在刘胡兰的故事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凝神听课的时候;当此刻平安祥和的气息围拢于我们的全身之时,你们是否还记得,60多年前的今天,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在这些优秀的中华儿女中,有一名共产党员,她的名字叫刘胡兰。

此时此刻,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刘胡兰英勇就义时的情景。刘胡兰英勇地躺在敌人的铡刀下,她是那样的安详,仿佛正躺在一片松软的草地上,享受着美好的生活。可是,就是这个乌云低垂的冬日,敌人包围了云周西村。由于叛徒的告密,刘胡兰和其他六位革命同志被捕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开始了,六位同志倒在了敌人的铡刀下。敌人想从刘胡兰的口中得到党的秘密,就指着烈士的遗体威逼刘胡兰投降。敌人没想到的是,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小小年纪的刘胡兰宁死不屈,面对这场血腥屠杀,她斩钉截铁地说:“怕死就不当共产党!”“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一句句荡气回肠的话震撼着全场,敌人害怕了,敌人退却了。刘胡兰昂首挺胸,走向铡刀,她是那样的从容。曾经她就是这样一路由稚嫩走来,走向成熟,站在了鲜艳的党旗下。临刑前的她,眼里有一抹光芒,一抹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必将最终胜利的光芒!

我真想给刘胡兰敬个少先队礼,来表达我心中的敬仰!15岁,生命才刚刚开始;15岁,多么美好的青春年华。刘胡兰牺牲了,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就义。毛主席给她亲笔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的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宁死不屈的革命气节,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刘胡兰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奋发向上!我牢牢记着当年带上红领巾时铿锵有力的誓言:“时刻准备着,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年少的心展翅欲飞;年少的我风华正茂。我热爱学习,追求上进,我时刻以胡锦涛总书记“四好少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我要接过英雄的接力棒,勇于接受挑战和承担责任,从小学好本领,长大报效祖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

红飘带狮王(优质读后感)


红飘带那金黄嫣红的鬃毛在空中飞扬,他奔跑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惊天动地的吼叫着,矫健有力四肢大步的奔跑着,身边卷起厚厚的尘土,那是他在追逐一种信念。当我阅读完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时,我震撼了,我被蜂腰雌狮的执着感动了,为红飘带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而感到惋惜,红飘带狮王就是这样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在帕蒂鲁狮群中有一只美丽的蜂腰雌狮,突然有一天帕蒂鲁狮群闯入了黄巨鬃和他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衰老的老杂毛和骷髅雄当上了新一任狮王,但是黄巨鬃为了留下自己的后代,就要死了所有的小狮子,蜂腰雌狮痛苦至极,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她发誓一定要找到威武善良,强壮能干保护领地,疼爱母狮幼师,夫妻平等的好丈夫,就在这时蜂腰雌狮遇见了红飘带,于是她开始努力塑造红飘带,她改掉了红飘带的懒惰,自大,虚伪,胆怯,帮他登上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但是蜂腰雌狮太天真,太单纯了,登上王位的红飘带走了黄巨鬃的老路: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被红飘带咬伤的蜂腰雌狮惊呆了,她这些年的心血白费了,心碎的蜂腰雌狮永远的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她步步坚定的走着,她相信一定能找到勤劳勇敢,爱护家人,夫妻平等的雄狮,虽然数量稀少,但她相信一定能找到,红飘带还在吼叫,叫的无比凄凉,叫的很伤心,叫的很孤独,叫的很委屈。

在书中红飘带虽然表面改掉了恶习,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不变,就像把花的花朵剪掉,但并不能改变花的根部,虽然美丽的花没有了,但是有根它还会再生,它是不能连根拔起的,蜂腰雌狮的执着,她的信念在,但我相信她一定能找到那样完美的雄狮。

《红高粱》(精选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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