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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必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版26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一)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三】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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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必备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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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好比《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成语故事》等等,其中《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本书里描述了几十个童话故事,塑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童话形象——愚蠢的国王、善良有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等,其中最令我打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里面讲的内收留很感人。在一个严寒的夜里,一个小女孩在路上走着。合法她要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马车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了,一只鞋丢了,另一只鞋被一个个小男孩捡走了,他说:“等我有孩子了,这只鞋可以给我的孩子做摇篮。”说完他就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光脚走了。她又坐在一座墙旁边,心想:爸爸吩咐过,不卖完火柴不许回家。她觉得越来越冷,所以点燃了一根火柴。突然,泛起了一个火炉,合法她预备烤脚的时候,火炉没有了。她又点着了一根,泛起了一只烤鹅,突然,那只烤鹅走了起来,身上还插着一根叉子,合法她要吃的时候,烤鹅又没见了。

我悄悄地合上书,眼泪夺眶而出。一个多么让人垂怜的小女孩啊,可是她的命运却是如斯凄惨!回想我自己,是多么不懂事,经常为爸爸妈妈不能知足我的要求而诉苦。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多么内疚!谢谢你,小女孩,你教会了我学习珍惜,学会感恩,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这个人,有个爱好,就是在无聊的时候看一些课外书。也有一些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本书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鲁滨逊,飘落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生活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中主人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滨逊是一个善良,有上进心,独立的人,鲁滨逊,非常聪明,遇到事情不慌张,而且还会做很多东西。

书中除了鲁滨逊还有一个是鲁滨逊救下来的一个野人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很善良的野人。

有了星期五,鲁滨逊的生活也不会那么的孤单。

鲁滨逊,流落到这座孤岛上时,拥有的东西很少,到后来,他有了住的地方,还有了用来计算时间的东西,还种了粮食。

在星期五那一天,他救下了一个野人,所以就给他命名为星期五。有了星期五,鲁滨逊就不会那么孤单,做事情时也有人帮忙。鲁滨逊在这个孤岛上呆了二十八年还多了几个月。

这本书中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现在很多孩子都依赖于父母,自己什么都不做,应该让他们看一下这本书。

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独立善良,勇敢的精神。这些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看过的书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由于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淘气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出错的话,就会受到严肃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爱好,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法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劳刷墙,却涓滴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由于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安闲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实在就是统一件事。好比,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们读过的书也在不断的增多,在这些书中有《西游记》、《水浒传》我国古典名著。也有《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等外国名著。

我自己读过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不知道你读过没有,这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它的名作有《笑猫日记》,《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她被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我很崇拜她,因为我很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淘气马小跳》的里面有马小跳和唐飞还有张达马超,马超是著名的废话大王,马小跳有很多爱好,唯一他对小动物的热爱不变,唐飞除了吃还是吃,张达跟汽车赛跑,马小跳有正义感。

我想给你推荐的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具有正义感,搞笑,我感觉非常好看,你看过什么书?赶快记下来,向我们推荐吧,淘气包马小跳真的非常好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三年级想象作文题目:我发明的房子。关于房子的想象作文怎么写?这篇三年级想象作文400字的我发明的房子小练笔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着名的作家曹文轩。讲述一个7岁女孩葵花和哑巴青铜的故事,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有人喜欢谈吐不凡的语文老师,有人喜欢嗓音柔美的音乐老师,还有人喜欢幽默的科学老师,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数学老师。

我喜欢吃桉树叶子。虽然澳大利亚有三百多种桉树叶,可是我只吃其中的12种。我最喜欢吃玫瑰桉叶我喜欢爬树,我睡觉也在树上。

我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在我小的时候,奶奶经常讲故事哄我睡觉,长大以后,我还是很喜欢听奶奶讲故事。特别是夏天晚上,坐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一边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一边听奶奶讲故事,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呀!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今天,我要给大家先容一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叫《爱心树》,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朋友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从前,小朋友笑的时候和这棵大树的关系很好,经常随着大树玩捉迷藏等等游戏。有的时候小朋友吃大树上的苹果,有的时候在大树的树枝上荡秋千,有的时候采集书也给自己做一个漂亮的王冠。可是长大以后小朋友没有以前活泼了,所以男孩儿不再采集树叶、荡秋千、吃苹果了。到了以后小男孩就不再和大树玩了,大树每跟小男孩玩一次,小男孩就提出一个要求,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老树墩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这棵大树太好了,竟然能为那个小男孩抛弃一切,多好的大树呀!而我觉得哪个小男孩长大以后什么都要依赖大树,没有一点自理能力,屋子、船都是那棵大树给的。而妈妈却觉得真好相反,大树不好,是它把小男孩娇惯的,所以小男孩没有自理能力。小男孩并没有犯什么错误。我老是以为我的设法主意是对的,可是听了妈妈这么一说,我的设法主意有些改变,但是,我绝对支持我自己的设法主意。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经由我的先容,你们喜欢了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以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由于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假如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假如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由于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碰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作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作别后,终极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由于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门都喜欢。由于它布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锦绣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修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由于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丹青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固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捉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碰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但愿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作文可以展现出作者丰富多彩的情感和思考,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深度和专注度让我们更加优秀。优秀的作文可以使人有种身处其中的独特感觉。探索“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了解更多关于这个主题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由于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由于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由于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色泽,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先容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收留。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春秋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承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由于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魄,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糊口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出色!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雪窖冰天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承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碰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气力,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固然自己的法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仍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糊口得更夸姣,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但愿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由于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贵重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这天,爸爸从外地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本书——《绿野仙踪》。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认真的读了起来,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多罗茜的小姑娘和她的小狗托托,生活在大草原上,一天,威力巨大的龙卷风把她的房子卷到了一个叫满地金的国家,无意间,压死了无恶不作的东方魔女,成了满地金国人的英雄,并得到了东方魔女的银靴,为了回到自已的家乡,她求助了善良的北方魔女,在北方魔女的指导下,她和托托正式向奥兹国出发,一路上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到了奥兹国,奥兹大王去却为难他们让他们杀了恶毒的西方魔女,他们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杀了西方魔女。奥兹大王实现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的梦想,让多罗茜去找善良的南方魔女,在南方魔女的帮助下,多罗茜终于回到了大草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怕,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通过努力梦想一定会实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徜徉在无尽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触,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紧紧地捉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布满向往。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知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想,同时又感触感染到了天然的神奇和科学的气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介入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实在,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固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外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终极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旧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由于尼罗船长高于凡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品。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环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限的奇景异观,终极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热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由阿拉伯海底隧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着土偶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布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鞭辟入里,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良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以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由于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假如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假如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由于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碰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作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作别后,终极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由于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已经读了良多书了,不外在这其中,我仍是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人物有几个,我最喜欢是的查理和旺卡先生。书里还写了一个神秘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查理的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报纸,说:“特大新闻!旺卡先生请五名小朋友到他的巧克力工厂用一天的时间参观工厂里的每个车间。”他又继承说着旺卡先生的话:“我在全国的旺卡巧克力里藏了五张金奖券,只要拿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来到我的巧克力工厂里。走的时候还可以带着一卡车巧克力回家。假如吃完了,还可以拿着金奖卷再来领。

查理的妈妈说查理没有这个机会,而查理的爷爷却并不这样想,他以为查理有这个机会。到最后查理拿到了金奖卷。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旺卡先生才说出了他的目的。他把整个工厂都送给了小查理,也把其他人就到了工厂里。

我喜欢查理和旺卡先生,查理非常乖,不吵也不闹。旺卡先生什么时侯都很幽默,干什么事都兴致勃勃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一-议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树上的红苹果。

我读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意林》这本书,《意林》有许多版本,我读的这本书是关于友情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怎样和别人相处才是真正的朋友,怎样和别人接触才能让别人更喜欢你。此外,这本书在每篇文章的开头,都会写一则格言,让我们更深一步地去了解书的内容。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格言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计较被遗忘的”。这句格言相对的文章是《忘记邀请的朋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过生日,却忘记邀请了我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朋友并没有生气还在安慰“我”。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不由发出赞叹:这是多么珍贵的友情啊!再想想我自己……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郭晶晶写优秀值日生的名单,郭晶晶忘了写我的名字,我看见了,非常生气,对她说:“你为什么写王思雯,王芷蕙的名字,却不写我的名字?”“我一时着急,忘了。”“忘了?那你还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了!”我说道,“那你扫地扫得也不是很好!”郭晶晶急忙找理由辩解。“谁扫地扫得不好了,哼!我要和你绝交!”“绝交就绝交,谁怕你啊!”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吵了好几天,王芷蕙看不下去了,便对我们俩说:“你们两个人也真是的,因为一个名字也能吵起来?到时候再让郭晶晶写上你的名字不就行啦,至于闹得这样大吗?”经过王芷蕙地劝说,我们俩才和好。文章中的作者的朋友,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吗?

可能听了我的介绍,大家又更一步的了解了《意林》。那么,让我们提着篮子,一起去书中采集果实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6篇)


相信大家都被要求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平时学习时多注意对文字的积累可以帮助我们写作文,写作是不是而常常困扰到你?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6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从小学到现在,应该读过各式各样的书籍,五花八门,任你挑选,可是一定有不是自己喜爱读的书,没有兴趣的书怎样都读不起劲来,像科学、自然、物理等等,我都不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这样的人生》!

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在说,他从小就被家里赶出了家门,小时候曾睡过洞穴,靠潜水采海菜维生,从小就要在外流浪的他,都没埋怨过父母,乐天知命的她,没什么读书,凭着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从八岁自己养活到自己20岁,结了婚,有了能力,还以德报怨帮忙父母还清债务,不只对亲人尽心又尽力,在这20年的经历,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个性,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

我觉得他真的很勇敢,我学到会做人比会读书还重要的道理,也学到如何越挫越勇,跌倒了自己爬起来的道理,拥不放弃,才是你真正的成功。也让我明白孝顺,不是用来表扬自己的,而是一种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在里面有一句“不要用跳的拿东西”我的很喜欢这句话的意义,因为人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任何事情,爬的越高,摔的越重,就像房子一样,地基没有打好,等到一个大地震,你的房子就像一片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叶。

这一本书真的值得你去一看,它让我学到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到现在,我看了好多本书,它还是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7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500字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所以,爸爸妈妈每天叫我读上面的一篇文章。先前我是很不愿意的,读了几篇以后,觉得这本书里的文章还很吸引人,我就自觉读下去了。《试吃蚱蜢》太搞笑。小作者为了当英雄,说要生烤蚱蜢来吃,一吃,啊!真苦!逗得我哈哈大笑。读这本书很值得,它既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又能够丰富我的想象力,还教我怎样去做一个具有良好品质的人。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老子写的《道德经》。

刚认识几个字时,我就开始读诵《道德经》了。当我流利地背出道可道,非常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词句时,总会收获大人们赞叹的眼光和小朋友羡慕的神情。冲着这份收获的愉悦,我不需更多理由地喜欢上了老子,还有他的书。

当然,对于五千多个方块字,我知之甚少。方块字里装容的思想,我更是一无所知。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老子出关的故事:老子曾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官,不知是因为厌学还是厌世,他头顶紫气,骑着青牛奔函谷关而来。总兵尹喜无比崇拜地胁迫老子:留下买路财!

老子用了多少天完成了这部经?是写在龟壳上还是竹简上?收到五千言关税的尹喜是怎样的心情?我都不太在乎。我在意的是老子出关后去了哪里?莫非他追随着太伯、仲雍的足迹,南奔蛮荆,断发文身,遁形于江湖?莫非像陶渊明一样,在心远地偏处发现了一片桃花源,然后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还是真的在日照香炉生紫烟的勤习苦修中,得道成仙,变成了太上老君?

岁数越长,经历越多,越感受到《道德经》的字字句句里,似乎有一种神密的力量,它会在不经意时如星光闪耀一下,显现出先知的、智慧的灵光。纪录片《HOME》(家园)展示了人类因为无限的欲望而对自然的破坏,家园环境岌岌可危。似乎这与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警告契合。在争欲与贪婪面前,谁敢说自己不是大自然家园的强盗?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大讲仁义时,也是道德沦丧时;英雄辈出时,也又是国破家亡时;法令滋彰时,又是盗贼多有时。推崇忠时,则必有大奸出没;提倡善时,则必有邪恶出没;一片孝声中,处处可见不肖子孙。每当从历史的故事中,感受到美丑相生、善恶相成、忠奸相随、好坏相较,只有震惊、叹服、感慨的份了。

老子提倡无为、处下、示弱、不争。老子崇尚以退为进、以无胜有,以柔克刚,以静制动。老子逆向性的思维、颠覆性的感悟,让我大开眼界,如旱汲雨。《道德经》,是一口很深的井,井里有取之不尽的甘泉。遇有矛盾时,善者不辩;面临成绩时,不矜不伐。小有挫折时,坚持始于足下。心急意烦时,提醒自己致虚守静。

如果说道是玄之又玄的,那么《道德经》则应是众妙之门了。这虽是本五千字的小书,却是涵盖了中国几千年智慧的大书,我还有很多读不懂的地方。也正是它深不可识,惚兮恍兮窈兮冥兮,怕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从小学到现在,应该读过各式各样的书籍,五花八门,任你挑选,可是一定有不是自己喜爱读的书,没有兴趣的书怎样都读不起劲来,像科学、自然、物理等等,我都不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这样的人生》!

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在说,他从小就被家里赶出了家门,小时候曾睡过洞穴,靠潜水采海菜维生,从小就要在外流浪的他,都没埋怨过父母,乐天知命的她,没什么读书,凭着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从八岁自己养活到自己20岁,结了婚,有了能力,还以德报怨帮忙父母还清债务,不只对亲人尽心又尽力,在这xx年的经历,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个性,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

我觉得他真的很勇敢,我学到会做人比会读书还重要的道理,也学到如何越挫越勇,跌倒了自己爬起来的道理,拥不放弃,才是你真正的成功。也让我明白孝顺,不是用来表扬自己的,而是一种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在里面有一句“不要用跳的拿东西”我的很喜欢这句话的意义,因为人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任何事情,爬的越高,摔的越重,就像房子一样,地基没有打好,等到一个大地震,你的房子就像一片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叶。

这一本书真的值得你去一看,它让我学到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到现在,我看了好多本书,它还是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老师评语:跟着你的叙述,我也十分紧张,也很好奇结果,难怪你会半夜起床读出个结果,写的很吸引人,继续努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品8篇


我们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来写作文呢?作文能力是衡量学生语文能力的重要标志,通过写作我们开发自己丰富的幻想和创意。一篇出色的作文不仅会使读者留恋回味,还会让他们重复读几遍。如果您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还不是太熟悉,读后感大全编辑强烈建议您参阅本篇文章,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是我们一辈子都受用不尽的。

每一次翻开《飘》这本小说我都觉得我又读出了新的含义,书中敢爱敢恨,好强而又任性的庄园主小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唯一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思嘉坚强的性格令我难以忘怀,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深思和学习。

在这篇书的末尾,思嘉在得知艾希礼对妻子的忠诚后,终于明白了她真正需要的是瑞德。并且主动的向瑞德道歉,恳请他的原谅。但是瑞德却决定离开思嘉,被抛弃的思嘉很是难过,但她只是默默注视着他,随后,这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只是用她坚强的声音诉说出一句同样使人感到敬佩的一句话:“等明天回塔拉再去想这些吧,到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时间,思嘉终于在最后真正的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感情,并且我也相信她也一定会用自己的热情来重新挽回瑞德。这是一个现在十分少有的,会因为自己的爱情而去努力的女人。

在翻阅完这一本小说之后,我对文中的主人公思嘉产生了深深的佩服之情,不仅仅是她在面对感情的果断,她在事业方面也十分的果断,而她对家乡的热爱,感情是多么的深厚啊!

她向自己的丈夫索要了300美元,并挽救了她的家庭,她的塔拉,即使牺牲了她妹妹的幸福也在所不惜。

婚后两星期,弗兰克病了。而思嘉借这个机会。查看了她丈夫的账本,查明他的财产状况。并自己开了一个木材厂,通过寻求他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成功地将木材厂经营了起来,并赚了钱。她将这些钱大部分都寄到塔拉去,用自己的方式维持生活并拯救塔拉。

她多么深情的热爱她的故乡啊!

尽管思嘉十分的倔强、虚荣,但她又是一个很真实的女人,一个敢爱敢恨,知错能改的女人。通过这本小说,我不仅仅是看到了当时社会生活的艰辛,还看到了思嘉令人敬畏的一面。我应当像这个敢爱敢恨、努力拯救自己家人的女人学习,希望自己要努力的成长起来,成为家里的顶梁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是一个喜欢探索奥秘的女孩,所以我最喜爱的书并不是什么小说、童话,而是一本非常具有震撼力+吸引力的书《世界未解之谜》。

整套书内有孩子们最好奇、最想了解的宇宙奥秘、动物世界、历史文明等各类科学知识,又有塑造孩子健全人格、培养孩子良好品德的小故事和中外经典,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主要领域均有涉及,书中采用图文并茂的新颖体例,精收世界上最著名、最奇妙的未解之迷数百则,并配以珍贵罕异的精美图片,为同学们展现一个极具想象力、机具神秘感、极具挑战性的未知世界。

我对其中的几个迷都深感兴趣,闲暇时都会思考哪一种答案才是那个迷的最终答案。《牛顿精神失常之谜》《铁面人之谜》以及《失踪的原子弹之谜》,这三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未解之谜是最令我感兴趣的了。《牛顿精神失常之谜》:牛顿在50岁那一年,突然精神失常了,导致他精神失常的原因有三种见解:其一,可能是超负荷的工作极为辛苦,最终精神紊乱;其二,牛顿精神失常前一年,他母亲死了,后来,他的科学手稿以外烧毁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其三,牛顿可能因为长期接触水印而中毒。哪个答案都有它的理由与根据但真正的答案还要探索……

选择一本好书,不能只看外表,内容最重要。《世界为之谜》既没有精美的外表,也没有很高的价格,但是他的内容却引人入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大家都知道三国演义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明朝的作家罗贯中写的,我最喜欢《三国演义》里的卧龙,凤雏,卧龙是诸葛亮,凤雏是庞统。他们两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神机妙算

先说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请到他之后,就开始发挥了他神一般的作用。气死周瑜,七擒七纵,用空城计忽悠司马懿。都是他想出来的妙计,就说空城计吧,他登上城楼,看见魏兵分两路杀来,让士兵都躲起来,放倒旗帜,让士兵装扮成老百姓打开城门,在城门口扫地,看见卫兵冲到城门口,便开始弹琴,诸葛亮的手下一个个,疑惑不解,以为诸葛亮疯了。只有司马绍看穿了诸葛亮的妙计,让司马懿带军攻城,但是司马懿不采纳,只是在远处观望着城楼上的诸葛亮弹琴,有突然下令:“前队改后队,后队改前队,

撤退。”司马懿已撤回基地后,这帮人问他为什么撤退?司马懿以自以为是的说。:“我听诸葛亮弹琴时,琴声一直温和,突然透出一股杀机。明明做好了准备,偏偏诱惑我上钩,我当然立刻撤退。不然让他打我们一顿啊。”而诸葛亮的手下问他,这又是为什么。诸葛亮笑的着答到:“司马懿知我谨慎,不敢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我用了他这一特点,让他不战而退。”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城计。

再说凤雏庞统,庞统虽然是个人才,但跟刘备活了没多久,被刘备那只的卢马害死了,敌人埋伏在草丛中,看见刘备那只的卢马,以为是刘备,人就下令放箭,结果庞统就这样被乱箭射死了。

这两位人才,都用自己的办法,为刘备做出了贡献,我很尊敬他们。更喜欢他们,这就是我喜欢读三国演义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再读《父爱是把铁铲》,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泪流满面。

一个爱打架的儿子无疑是家长的一块心病,大多数父母认为这是家庭的累赘,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孩子转变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费力不讨好呢?可爸爸没有放弃,因为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无法使父亲对儿子的顽劣和堕落,他相信,再坏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儿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发现善和美的眼睛。于是,父亲把自己的爱心变成一把铁铲,因为儿子优点被种种恶劣的表象遮盖和掩埋,所以这把锋利无比的铁铲铲走了人见人恨的缺点,孩子那闪光新鲜出土了。

儿子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被父爱凝成的这把铁铲深深触动了,原来我的父亲还没对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儿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为了父爱,一半为了自己,父亲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父爱是把铁铲,帮助儿子铲平前途的路障,给孩子铲出一片辉煌的前程。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和信念永远是供儿子畅通无阻的水泥路面,儿子驾车行驶在用父爱浇筑的公路上,那上面满载着父亲的希望和自己的责任。

无意间,我看见在地里劳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阳将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把铁铲。喔,我终于读懂了父爱,一个对杂草都不肯轻视的难怪对孩子的错误总是耿耿于怀,他想让孩子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

我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要用铁铲一铲一铲把我的缺点挖出来,原来他只是为了警告我:“这就是原来犯的错误,不能重蹈覆辙了。”原来世界上没有相同的父亲,父爱也不同,我终于读懂了父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新故事大王》,它是由王一梅编写的,里面都是一些童话故事,内容好看极了,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红房子蓝房子》,这篇文章讲述了街上有两座小房子,一座是红房子,一座是蓝房子,红房子的主人是红小兔,蓝房子的主人是蓝小兔,两座房子是好朋友,两个主人也是好朋友。有一天,红小兔和蓝小兔吵架了,夜里,红房子对蓝房子说:“我们来想办法让我们的主人重新和好吧!”半夜里,它们用歌声让两位主人重归于好。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拥有朋友就拥有快乐。这个故事只是这本书当中的一个,还有很多其他好看的故事哦!

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我们要多看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籍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在我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了。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那时我正处在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时期,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一定要看,我自然也无暇顾及,随手把这本书塞进了书柜。

老师换了一任又一任,这本书也在书柜里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张老师十分重视阅读教学。从上个学期开始,她就会布置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收获及感受。时不时,张老师还会在语文课堂上拿出时间引领大家阅读。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又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内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点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本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这是语文书第二单元的作文主题。为了让大家领会作文意图,张老师特意拿出一节课来讲要求。我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正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却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记忆不清晰,无从下笔。我的眼神游离着,心中不断喊: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交不上作业怎么办啊?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嘴上念念有词,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我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我豁然开朗,我的记忆好像出去遛达了一圈又遛了回来似的,一点一点回到我的记忆之海。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地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渡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近,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1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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