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读后感我们一起迪克”。
我想您读了作品之后,受书中的内容启发会引起思考与联想。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那么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值得与他人分享呢?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读后感我们一起迪克”,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神!文/刘何雨辰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习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习,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那是一个下着狂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外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放工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情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友谊,何况感情丰硕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由于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好笑的战役,岂非世上最纯挚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岂非情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情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寻常做的良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役也开始了,假如我们都互相宽收留、互相理解,还会泛起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出色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由于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恰是由于如斯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兴奋,不中断地用手抚摩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由于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容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天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天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中断绑阿炯的绳索,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优势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生气,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老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读后感大全小编现在向你推荐读后感我们一起迪克。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读作者的作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想和体验。此时可以专门去写一篇读后感,来把自己的心得写下来。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习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习,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糊口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中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飘流,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外天天都有一位目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终极,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飘流。
读了这本书,我以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夸姣,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同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好比说迪克吧,他固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仍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同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一个流浪的孩子,一只丑陋的小狗,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展开了一张心灵的画卷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闻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蜜意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因为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平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遇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因为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气愤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蜜意厚谊令我打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第1篇】
我读了一本书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叫茵蒂亚·欧宝·布隆妮,在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收留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温迪克。温迪克虽然又大又瘦,又丑又脏,但是他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微笑。欧宝带着他每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会弹吉他的奥蒂斯,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生日礼物的老小姐芬尼,性格古怪、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洛里亚,以及“光头宝宝”、阿曼达、“小不点”,都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这本书里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尤其是温迪克和佳蓄德。佳蓄德是一只鹦鹉,每当它大叫的时候就会逗得我哈哈直笑。它还会飞到温蒂克头上,大叫"狗!"。温迪克爱吃花生酱、会捉老鼠,它是一只好狗。温迪克傻笑时的可爱摸样,没有人会有理由不喜欢。我就十分喜欢温迪克。我也想有一只跟温迪克一样的狗。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特别是第一章《会笑的狗》。“可以看出来,它真的想当面向超市经理道谢,谢谢他让它在蔬菜区玩得这样开心。可是一不小心,它把经理推倒在地上。经理一定觉得今天倒霉透顶了,居然就坐在地上,当着众人的面哭了起来。那只狗赶紧靠过来,体贴地舔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时,我就笑了起来。这本书实在太幽默了,它会使我放松,会使我嘎嘎地笑。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写得很温情。老“巫婆”格洛里亚有一棵“过错树”,树上的酒瓶是格洛里亚小时候犯下的每一个错误,她总是不能释怀。欧宝安慰她,送给她糖吃,还给格洛里亚讲从芬妮小姐那里听来的各种故事。欧宝和格洛里亚举行了一个欢乐的聚会,她们一起做了聚会用的三明治,邀请了很多朋友。奥蒂斯以前因为在街上乱弹琴做过牢,欧宝不但没有觉得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还邀请他参加聚会,并请他在聚会上弹奏他那把吉他。大家都很喜欢温迪克,也喜欢欧宝。聚会时,因为下大雨温迪克跑丢了,欧宝强忍着不哭出来,她不停地找温迪克,大家很替他们担心。最后才发现温迪克就躲在房间里。聚会当然是圆满的结束了。我相信每一位读这本书的读者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第2篇】
这多少天,咱们小组已经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岂但里面的内容难看,而且这本书还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怎么样,这本书很厉害吧?《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怪僻的名字你感情上的痛苦我很理解,值得欣慰的是,你是一个坚强的孩子,是个懂事的孩子,因为你写出了这样一篇令人感动的佳作。我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高兴,只要把握住今天,你的未来一定会是美好而幸福的。他们分辨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跟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书中的故事讲的是从小成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未几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严寒的北方寓居生涯。一个很偶尔的机遇,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落狗取名叫温迪克。
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然而它有一个神奇的本事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天天都要去不同的处所,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意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惹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友人。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我当初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不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形下还能刚强、快活地生活。我固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阅历,可我要从中学习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立场。
这个暑假我每天坚持阅读,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收获颇丰,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本《一起长大的玩具》,它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也金波爷爷的代表作。书中讲了有关很多玩具的故事,包含了《抽陀螺》《兔儿爷》《泥泥狗》《快乐鸡毛》《老鸹枕头》《蜗牛人》等。
不同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每种玩具的好玩之处,以及作者与这些玩具之间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抽陀螺》。该书中讲到了抽陀螺是一种很简单的玩具,小孩子们都可以制作。第一步找来一块木头,再把它削成一寸高的木头,直径一寸多的圆柱形,然后再把下端削尖,尖端按一粒滚珠,陀螺就算大功告成了。再做一根又细又长的鞭子一圈一圈缠住陀螺的腰身,然后放在地上,用手轻轻按在陀螺顶端,用力一拉鞭子,陀螺就在地上不停旋转起来,再用鞭子不停抽打,越转得越快,真是好玩极了。
作者还说自己当时抽打陀螺,是把它当做背叛中国的中国人的,所以用鞭子用力地去抽打它,有时候大人也过来抽打它几下,这种用力的抽打给主人公带来了极大的快乐。这些文字将儿童那勇敢、率真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除此之外,书中还介绍了猪蹄儿灯,泥泥狗等玩具。这些玩具是作者儿时的亲密伙伴,是他童年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生活年代的不同,这些玩具对我来说有些陌生,但我仍能从作者的笔下读出那份幸福与感动。
读完《一起长大的玩具》,我知道了这些玩具代表着作者幸福而自由的纯真童年,更培育了作者美好的品德。玩游戏的过程也是塑造良好品质的学习过程,大家从玩中可以学会相互配合,礼让分享等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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