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邵帅救母读后感

邵帅救母读后感

《邵帅救母》(精选优质读后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你看过书籍中你觉得哪本最值得阅读?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邵帅救母》(精选优质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读《邵帅救母》有感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读了《邵帅救母》这篇文章,我情不自禁地哼唱起了这首歌。此刻,我的心被一则关于邵帅的故事所感谢动。

江苏男孩邵帅从小就有着坎坷的命运:1岁时父母离异,12岁时母亲身患白血病。为了救母亲,他给母亲捐献了骨髓,挽救了母亲的生命。邵帅多才多艺,希望早日找到爸爸,希望考上“中国美术学院”,希望当志愿者里回报社会。

看到这里,我十分愧疚。他的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二年级下册的一天,我背着书包唱着歌回家,到家后我走进书房开始写作业,写着写着,我闻到一股红烧排骨的香味,心想:今天是什么日子呀!这么隆重,红烧排骨是我最喜欢的菜,只有我的生日才会如此盛大呀?我一边想着一边写,想着赶紧写好作业走出书房一探究竟。

正当我埋头写作业时“叮叮叮”电话响了,我飞快跑过去接,电话那头传来爸爸的声音,我正想和他打招呼时,爸爸却急忙说:“蓉,一会儿替我向你妈说一句‘生日快乐’。”我怔了一下,没等我反应过来,电话那头已经挂断了。

我百感交集,又十分愧疚,我们天天嘴上老挂着“我爱妈妈”“我从头会回报您好的”“我会听您的话”……就拿这个事来说,连妈妈的生日都忘记,也叫爱妈妈吗?远在北京出差的爸爸都忘记我妈妈的生日。但我这天天享受着妈妈爱的人竟然不记得,竟只想着我喜欢的菜……妈妈总记得我的生日,为我办生日会,送我许多礼物,买一个又大又漂亮的生日蛋糕;在雨中,妈妈总会和我合撑一把伞,2/3的伞都倾向我,雨水总会打湿她半边身子,自己生病了也不忘照顾我……我手上拿着的电话,站在那里,思考着刚才的一切。

邵帅谢谢你让我学会了爱父母,关爱别人,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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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豺母》(精选范文)


我在暑假读了沈石溪写的——《悲情豺母》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老豺狗妈妈不顾族群的反对,收留了四个小狼崽子,她为了“自己”的孩子,毅然的和豺狗勇士搏斗,她为了“自己”的孩子而不惜掉进猎人的陷阱去拿到猎人夹子上的腊肉,她不惜自己的手被夹断,最后为了脱身咬断了自己的爪子。并靠自己把他们养大

这篇故事令我感动,一个豺狗妈妈,明知道豺和狼一直以来都是敌人。但她却可以为了三个和狼宝宝做出这样大的贡献,令我感动。她养育了整个豺狗族群仇敌的“狼的孩子”,甚至到最后不惜用生命来养育她的四个狼宝宝。她的这种爱令我感动。我觉的这样的一个善良的母亲才配得上“母亲”这个词。她把狼崽子们养大,但他不求回报,一直默默奋献着。

在广播上我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个孩子被压到车下,他的妈妈竟然把车子抬了起来把孩子救了出来。还有一个小孩子因为贪玩跑到了马路中央,他的妈妈不顾生命危险跑到了马路中间一把把孩子推出了马路,而她自己被车撞了……生活中这样的事例很多,这都是深沉的母爱造成的,可见,母爱是多么伟大。

我的妈妈为了我而操劳,经常唠叨,但我知道,这都是妈妈对我的无私的爱。我也要体谅妈妈,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要让她为我操碎了心。

《刀疤豺母》读后感600字精选


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不仅涨了知识,还怡情修身。通过自己的对作品的感触,我们可以把它通过写读后感表达出来,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刀疤豺母》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

在大草原中,有温驯的羊,有庞大的象,有暴躁的牛,这些家喻户晓的动物,各受人类的尊重、爱戴。而暗处的猛兽使和谐的草原危险重重,是被一些人贬低的对象,但是没有了它们,世界会怎么样?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的人,都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却越弄越混,好心帮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慢慢接受了,就知道,每个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那个稳定的生态环境,都是一个个动物组成的生物链,一捆捆套成的,缺一不可。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2

这一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刀疤豺母》,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 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它们的首领是一头母豺,因为她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我们就给她起名叫刀疤豺母。我的好友强巴有一只藏獒叫雪娇,它跟着强巴已经七八年了。雪娇在和豺群斗争时被活活咬死了,强巴以一名猎手的名义发誓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为了消灭豺群,强巴抓走了新生的八只幼豺,豺群被逼无奈离开了尕玛尔草原。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没有了天敌,数量倍增,它们啃光了草根,很多牛羊因为没有食物吃都饿死了。我和强巴决定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到了豺群,可是刀疤豺母却不愿意跟我们回到尕玛尔草原。豺群受到了黄蜂的围攻,很多豺都受伤了,为了请回豺群,我和强巴费尽心思给豺疗伤,并且挽救了两只幼豺的生命。刀疤豺母很感激我们,跟着我们回到了尕玛尔草原。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的数量大大减少,尕玛尔草原的生态逐渐恢复了平衡。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和动物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动物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3

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生存的权利。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菜市场,我看见一个摊主在卖青蛙,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青蛙被摊主三下五除二给处理了,我看了十分心痛,如果青蛙被捉光了,害虫就多了,那菜就要打农药。大家想想,吃了带农药的菜,我们的健康还有保障吗?破坏了生态平衡,带给人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刀疤豺母》这本书真好,不仅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而且告诉我,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从中,我明白了许多事理。我们不可以光看一些人的缺点,也要看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物链就像是一条链条,其中有一个环节少了,一种动物灭绝了,这条生物链就会断裂,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循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4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创作。这本书讲述了草原上的蒙古汉子“强巴”和作者与豺的情感故事,读了此书后书中的故事情节让我深深感动。

在一幕幕惊险的片段中,我仿佛看到了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母豺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我仿佛听到了人们的抱怨与怒火,听到了豺归来为人们杀除红毛兔的喝彩声。刀疤豺母的智慧,让我非常敬佩和感动。【有故事情节,有感想,你的联想呈现出一幅真实的画面。】

因为人们的鲁莽和冲动,赶走了日夜为草原除害的豺。在发生红毛兔灾害的时候,往日那绿茵茵而又肥美多汁的青草不见了。现在呈现在眼前的草原变得光秃秃了,牲畜吃不饱,瘦的皮包骨头,一会“咩咩”的叫声,一会又“哞哞”的抱怨声响个不停。人们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走来走去。

这时强巴自告奋勇的站出来,担任把豺请回来的任务。功夫不负有心人。沈石溪作者和强巴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与豺有了深深的情感,最终请回了金背豺。这时草原上又回到了往日的生机。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仿佛亮堂了许多。这许许多多的经历,让草原的牧民提高了很多的科学知识,不再把金背豺当做神兽顶礼膜拜,也不再把金背豺当作害兽来狂捕乱杀。【科学地分析了自然界生物链,任何一处遭到破坏,都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通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事理。我们不能光看一些人的缺点,要多发现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要学习刀疤豺母有勇有谋的精神。【结尾感悟深刻,感想真实感人。】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5

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边,有两个故事,别离便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日我就来给咱们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导游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而得名。

有一次,导游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受了豺群,雪娇舍生忘死地维护强巴但寡不敌众。遽然,导游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而结怨。

后来,导游强巴和“我”安置了方案,预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尽管“我”不同意,但强巴却固执要这样,“我”也没有方法。当豺群穷途末路的时分,“我”由于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光由于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维护动物,并且“我”从未计划损伤这群豺。

有一次,“我”与导游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由于前次的工作,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导游强巴。

后来,由于一些乡民的定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开了。意想不到的工作逐步发生了:红毛雪兔由于没有了天敌,所以开端敏捷繁衍子孙。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

“我”和强巴懊悔把豺群给赶开,没有方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导游强巴与豺群的恩怨总算解除了。

我从中知道了,咱们要合理地维护动物,不可以做损伤它们的工作。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6

首先,给大家做一下人物介绍。强巴:我(沈石溪)的藏族向导;雪娇:强巴的猎犬;刀疤豺母:金背豺群的首领;金背豺:豺的一种,于其它豺不同的是,一般豺群的领头是雄豺,金背豺的领头却是雌豺。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将被打破,竟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平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读后感帅狗杜明尼克600字精选


那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作品读后感呢?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读后感能让自己多回忆书中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帅狗杜明尼克”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读后感帅狗杜明尼克【篇1】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这只叫杜明尼克的帅狗觉得家的附近没有什么新鲜事了,就离家出走想去看看世界上有啥新鲜事。帅狗杜明尼克刚刚出门没多久就碰上了一条大鲶鱼,大鲶鱼拿着一个毛枪,说:“我是按照师父的命令给您送这根毛枪的。”帅狗杜明尼克经常碰见末日土匪帮,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他们是一个怎么样的土匪帮了,我认为世界末日土匪帮是一个又坏又卑鄙的土匪帮。看完这本书,我就会非常讨厌这些土匪帮。这些土匪帮没有钱财,就合起来,骗人家的钱,抢人家的钱。害得又善良的老猪巴塞勒谬?獾先生没有好日子过,还被折磨死了。世界末日土匪帮还经常捉弄帅狗杜明尼克,有一次,要不是好心的杜明尼克从蜘蛛网上救了小黄蜂,小黄蜂过来报恩,不然的话帅狗杜明尼克就要丢下老猪的财宝逃走了呢。还有一会,世界末日土匪帮的狐狸来办成了一个很穷很穷的穷人来骗帅狗杜明尼克,然后,帅狗杜明尼克用鼻子闻了一闻,才知道这只动物是末日土匪帮的,要不是杜明尼克有灵敏的鼻子,不然的话,帅狗杜明尼克早就上了末日土匪帮的狐狸的当了,但是,这本书最后的时候,帅狗杜明尼克就把末日土匪帮给消灭了,给世界带来了一片安宁。

最后,我告诉大家:这些坏人他们总有一天要被消灭。那些好人总是会被发现,成为世界上的英雄。

读后感帅狗杜明尼克【篇2】

“一边是坦途,一边是未知。帅狗的选择带来了挑战和期待!”这句话吸引了我,让我立刻确定《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本好书。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喜欢上了这只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杜明尼克。从他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首先,是他大战那群无恶不作的“世界末日土匪帮”。他用他那根又长又尖的矛枪同这些坏蛋进行了殊死搏斗。这时,我感觉到了他的勇气、顽强和智慧,让人敬佩。在老猪巴塞勒谬﹒獾先生家里,善良的杜明尼克又整天为他炒菜做饭、拖地擦灰,陪伴着他度过最后的日子。当獾先生脸上带着安详的微笑跨入另一个世界时,杜明尼克伤心地哭了,觉得人生的悲哀莫过与此,但是同时他也悟到了生命的秘密,感受到了人生的美丽。终于,他甩掉了忧郁,满怀激情,继续冒险…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解救一只会写字的黄蜂和一只姓“狐狸”的母鹅;促成了一头野猪的婚事…他还用獾先生继承给他的财富帮助了许多人,使他们开心。《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通过多个故事的情景描绘,展示了一个充满阳光、智慧、信心和爱心的帅狗形象。也让我明白:什么是帅?帅,就是乐观昂扬;帅,就是慷慨善良;帅,就是冷静沉着;帅,就是率情率性;帅,就是坚韧不拔!这只小帅狗的形象已深深地映在了我的心中!

读后感帅狗杜明尼克【篇3】

这个假期,我读了许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帅狗杜明尼克》。

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条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多彩世界的小猎犬。在外出探险的征途中,他遇见了一头姓“獾”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黄蜂、一头贪财的懒驴、一只能干的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还遇上了《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大坏蛋。他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还同这些坏蛋进行了斗智斗勇的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热情、慷慨、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为了远近闻名的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觅得了一位美丽的狗伴侣。

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世界末日土匪帮的坏蛋了。那群坏蛋简直就是太坏了,几次三番的捉住了杜明尼克想要霸占他的财产据为己有,最后都被足智多谋的杜明尼克给成功逃脱了。还被杜明尼克设计掉进了自己的陷阱里。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竹篮打水——一场空!”

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条集品德、聪明、善良、可爱于一身的小猎犬;也是一只敢于挑战自我的小猎犬。我要向帅狗杜明尼克学习,学习他不畏困难、勇于挑战、乐于助人、敢于冒险的精神。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要慷慨大方,乐于助人。这样才会获得更多的朋友和快乐!

读后感帅狗杜明尼克【篇4】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帅狗杜明尼克》的书。开始,我拿到书,一看这本书的题目,哈哈大笑了一番,我心想:哼,还有自称自己是帅的狗,它也太自欺欺人了吧。这只狗也不谦虚嘛,还说自己是帅狗,这只狗是不是有点问题啊,再说了,狗嘛,天生就是那德行,每只狗都长得那样,它就怎么能说自己是帅狗啊,那天下所有狗都可以说自己是帅狗了哇,它是不是尾巴翘上天去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杜明尼克靠着勇气,消灭了那些世界末日帮的坏蛋,凭借着勇气和智慧帮助了许多被那些世界末日帮的坏蛋伤害的动物。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觉得帅狗真的不是瞎起的,这里的帅是指杜明尼克的哪种值得人敬佩的勇气。我最喜欢的就是杜明尼克了。第一,它乐于助人,帮助了那些被害者。有一次,世界末日帮的狐狸伪装成了一副可怜巴巴的动物,它的目的就是想要拿杜敏尼克的钱财,可是,杜明尼克早就识破狐狸的伪装,哎,狗的鼻子就是尖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先要有勇气,再要有智慧!

《活着》(精选优质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来;

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走

余华

那么活着的意义呢?作者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其他任何事而活着”。我不太理解。

福贵出生时便是富贵人家的少爷,爹娘疼爱,衣食无忧,长大也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书中年轻的福贵对自己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日子不过,去想光宗耀祖这些累人的事”。想来,能一生都过好好的日子倒真是不错。

可人生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啊。且不说沉迷赌博的福贵终日不思进取,即便是拼尽全力生活的人,也难得过一生的好日子。

福贵的后半生是由小小的希望和苦难堆砌起来的。

赌博输光了家产,搬进茅草房的第一天爹就去世了;还好家珍回来,一家人算是团圆了,福贵又在去给娘买药的路上被抓了壮丁;一去两年,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后,娘死了,凤霞哑了;后来有庆上学,还成了跑步冠军,却没想到给区长老婆献血,被抽血给抽死了,这个区长还是当年的战友春生;

凤霞算是运气不错,遇见了真心待她的二喜,风风光光的出嫁,结婚不久便怀孕,眼看着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却不曾想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也是个老实人,对福贵依旧孝顺,一边打工一边还要照顾苦根,后来在工地发生了意外;苦根确实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一出生娘就死了,也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以至于吃美味的豆子吃到撑死。

光是这一件件的祸事就足够让人绝望,更不必说这一件件祸事前还有那一点点让人温暖的希望。

“如果就在此刻死去,那也可以”,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福贵每一次都选择了活下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他仍选择好好活着。春生想死时,他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福贵是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尽管他一直在面对生命的逝去。

我看书的时候,总会觉得作者残忍得不留一丝余地。相比较起来,电影温柔多了,镜头最后停留在谈笑的饭桌前,给人极大的心理安慰。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会有苦难,还是会有生离死别,但我知道,他们都会努力的好好活着。

我敬佩那些拿着悲情剧本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敬佩那些过着重复日子却依旧注重细节的人;敬佩那些生活在阳光中认真大哭大笑的人;敬佩那些无私奉献的人,比如我们的爸爸妈妈。

他们是会发光的人,当我靠近他们时,感受到的是光亮和温暖。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发光呢?

作者说:“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把“忍受”换成“享受”是不是会容易许多。

《诗经》(精选优质读后感)


《诗经》读后感700字

秋水漫漫,那天早上露水都还没干,凝成霜。雾气弥蒙,一片扑朔迷离亦真亦幻的氤氲里,他眺望到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佳人。他不由得欣喜若狂,那踯躅于蒹葭丛中若隐若现的女子真的就是自己上下求索的意中人吗?他望穿秋水,正欲大步流星寻她,却仿佛瞥见她莞尔一笑,接着莲步生波,不见踪影。他焦急地追寻,却只瞧见溪边浮动的倩影,一圈一圈,漾开去……

自小与高尚闲逸洽洽不融。过于清高,过于淡漠,反而失去了真实感。然而却对诗情有独钟。哪怕也是白纸黑字,哪怕只是寥寥两行,哪怕偌长局促,也字斟句酌。这便是流传千万代的诗吧。

嗜诗的男人总是少而又少,但我们的总理,习近平,却爱诗。《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三百,思无邪。不学诗,无以言”诗如一品清茶,所有爱恨永坠万不复劫,轻抿一口,仿佛跨越万次轮回,泯灭那时最后一眼。

诗何奇!毋须单刀直入,单是凭折一段细柳,扯一枝斑梅,便悄悄地道出了夙愿。邃夜忘穿明月,泪流蓄积成海,勾勒出思念与苦痛。

懂诗的人,心中一定有故事。也许是爱恨情仇,也许是远大报国。诗是中国文化,在时间深渊里流亡。无关苟且,却有一丝挣扎的意味。

习近平曾三次在演讲中提及《诗经》中的句子。在如今这样繁琐的篇幅中,烙下几句经典,无非就是最好的表述了。

从前,一褶白纸,一砚青墨,舔舐笔尖,笔锋走蜿蜒,翰墨渗透开来,残情踊跃纸上。而如今,马路上,车厢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手机提示音,交跃在一起,却奏不出好听的曲调,只渲染一片嘈杂。

那时有两袖清风拱手相让,如今更多的却是争吵怒骂。

自古来的造化,都在诗中看出足迹。虽不屑那些自古讴歌的高尚,却不能失了风气。而诗,一定是那最好的熏陶。

《边城》(精选优质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商洛市小学刘平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像一幅淡雅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只轻轻一点,一勾,便氤氲出了诗情画意,泼洒出了边城的魅力。小说中的人性情质朴。老船夫将自己的一生束缚在了渡船上,替人摆渡却不收一分钱,还煮好茶供来往过客饮用这是茶峒人民的象征。杨马兵,船总顺顺乃至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大概是沈先生所构想的一处世外桃源,体现了沈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觉得故事里并没有多少此起彼伏,有的是波澜不惊。然而却在这样的安静中,翠翠的生活逐渐地发生了变故:爷爷的离去、爱情的迷离。回忆翠翠第一次见到二老傩送时的情景。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二老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相比之下,在这个年代,爱情已经变得带有物质与欲望的附加,对于一见钟情也会被现实的生活所打败。身边的朋友常说暧昧是最甜蜜的,我想确实如此,文中翠翠每次见到摊送的激动与羞涩,心里的不安与若有若无的幻想,这些都是动人的。只可惜他们缺少了勇气。翠翠的爷爷是个耿直的人,渡船出身,对翠翠十分疼爱,也为翠翠的未来操碎心,当得知爷爷的死去时,我的心一沉,先想到的是翠翠的未来,接而感叹物是人非之快之凶。文章另一处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二老傩送告知大老天宝他也喜欢翠翠时两人的对话。在茶峒人眼中,爱情是自由的,不受家庭地位高低的影响,不受父母所支配。但是在茶峒出名的两兄弟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让两兄弟为难了。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并没有反目成仇,即便是相互提放也没有,有的是坦白的心声,与公平的竞争,兄弟之情并不受儿女私情的影响。然而老天却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大老死在了湍急的河流里,而二老的思想与生活却因此改变。读完全文,想起在网上看到的关于《边城》的一句评论: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我想生活是永远不会那么平静的,再清澈的湖面也会因风荡漾,生活中变数很多,我们要做的不是墨守成规,也不是硬性挑战,而是一边保持平淡的生活,一边谨慎地保护我们珍重的人或物。身边的人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别以为处于幸福中,就可以忘记烦恼,等到哪一天身边的人突然离去,你便会认识原来他是你幸福的重要一部分,只可惜已经太迟。所以,请让我们好好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我们需要传承的文化。有珍惜之心,路上才走得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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