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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犬暴雪读后感

《猎犬暴雪》(精选范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去阅读各种类型的书籍。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在你读过的众多书籍中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或许你需要"《猎犬暴雪》(精选范文)"这样的内容,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当我终于得到《猎犬暴雪》这本向往已久的沈石溪的小说时,我如获至宝,立刻像一只小书虫一样,一头扎进书里,贪婪地“咀嚼”起来。我为其中一场场九死一生的猎杀而紧张,为那一件件扣人心弦的故事而沉醉,更为美丽的草原上,豺与狗的命运而牵肠挂肚。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白眉儿的豺与狗的混血儿,在丧失母爱的童年中痛苦地生活着,年幼无知的它在豺王的驱赶下到了猎虎寨,却在主人的指引下成了偷鸡贼,差点被卖给一个屠夫杀掉,幸亏村长救了它,后来它再一次被认为是偷鸡贼,连新主人也不信任它了。白眉儿并没有选择逃跑,为了报答主人,它在冰天雪地里忍饥挨饿,冒着被击杀和被咬死的危险,呆了七天七夜,终于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洗清了冤屈,拿回了属于猎狗的荣誉。后来,白眉儿凭着勇敢、机智、坚韧和忠诚,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

由此我联想到我们人类,我们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富足了,特别是我们00后的小学生,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得到的是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老师耐心的教导呵护,可以说生活无忧无虑,但我们是不是具备勇敢坚韧的精神呢?这一点我觉得很惭愧,在学习上每当遇到一点困难,我就退缩不前,只想着找妈妈赵老师,或者干脆放弃了,有时做作业遇到题目有一点难度,我不加考虑,就会大嚷着:“不会不会,妈妈!我不会!”有很多次,妈妈都对我说,在学习上就像走路一样,前方有一点障碍,得要想办法清除或绕开,只会转头往回走,这是不行的。

是啊,学习上一点小困难都不能克服,那如果遇到生活中的大困难,岂不是就要被打倒?所以,我要把学习上的困难当做前进的动力,就像白眉儿一样,对待困难,勇敢无畏,把忠诚奉献给爱我的父母、老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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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读后感范文)


【第1篇】

《双面猎犬》主要描述的是:在日曲卡雪山上,一只名叫洛的公猎狗,在怒江边上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正值洪汛期间,它们俩被迫跳上了珍珠栗树,因为狗和豺的水性的很一般,所以它们都不敢渡回岸边,为了活命,洛和达维娅只能紧紧倚靠在一起。主要讲了猎犬洛嘎和母豺达维娅共同患难后结成一家,朝夕相处。可洛嘎忘恩负义,被达维娅推进怒江而死。达维娅回到豺群,生下白眉儿便死去。白眉儿被迫做了苦豺,地位低下,可他坚持不懈地努力活了下去,后来成为村长阿蛮星优秀的猎犬。

我很欣赏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勇于和野蛮的猴子对抗的作法。为了生存,达维娅不惜遍体鳞伤,甚至断了半条尾巴。我欣赏白眉儿在四面楚歌,豺王逼迫的境遇里,练就“空中撕喉”的本领;在豺群都犹豫不敢前进时勇于和敌人抗衡。白眉儿坚持不懈、勇于前进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动物园里,一只母雪兔被迫要喂蟒,力量悬殊差别很大。可它用信念和毅力几次扑咬蟒蛇,最后把蟒蛇搅得不得安宁,被管理员带回兔笼。这不正是坚持不懈的后果么?我还欣赏村长阿蛮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品质。

我不喜欢小老头唆使白眉儿当偷鸡贼的做法,自己不去打猎养家糊口,使唤别人偷鸡,还不承认,这种行为不该出现。我也不喜欢巫娘封建迷信的做法,不信真理,迷信巫术。我还不喜欢老猎犬黑虎嫉妒白眉儿,自己没本事,光想陷害别人,不让别人得到好处。我们应该像白眉儿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勇于前进的乐观主义。

《双面猎犬》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坚持不懈就是胜利,勇敢面对困难总是可以克服困难,但是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勇敢、创新和坚持缺一不可!

【第2篇】

我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

白眉儿虽然与豺王夏索尔一般高大,但到底还是匹幼豺,怎么会是老奸巨猾的夏索尔的对手,夏索尔很快就让白眉儿自己跳进了圈套,把他逐出了豺群。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走他父亲走过的路投奔了人类,开始了猎狗生涯。

可他的第一任主人猎户寨的村民苦安子是个酒鬼,竟唆使它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捉了现形,苦安子只好把它给当成菜狗出售,就在要被砸死的千钧一发之际,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救了它,它成了村长家的狗。为了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它在雪地里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捉住了连续作案几次的偷鸡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是在进村长家之后狐狸才作案的)。在之后一次集体狩猎中,白眉儿以丰富的森林经验和灵敏的嗅觉技压群狗,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它还戴上了象征着狗首领的牦牛皮护脖,一跃成为了猎户寨的狗首领。

白眉儿的可是匹混血狗(豺),它的生活当让不会那么平坦。自从它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有恩与他的母豺——兔嘴。村长家的另一条狗黑虎一直仇视他,而黑虎在濒死之时用自己的生命激发的它的豺性,让阿蛮星把它赶回了山林。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做最末端的“苦豺”。

但是在一次狼灾来临之时,白眉儿率领大家万众一心击败了狼群,所以它被推为豺王。它不但获得了权力和荣誉还获得了久违的爱情和亲情,它娶了母豺蓝尾尖为妻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可是豺最大的敌人不是狼,而是人类。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人类包围了豺们的大本营,缴获了所有的幼豺,白眉儿为了救那些幼豺,不惜刀尖上跳舞,又装成狗去救幼豺。它用自己的血换得了那些幼豺。

白眉儿是这本书主角,它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弱小的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第七条猎犬》(精选读后感)


《第七条猎犬》读后感600字

曼晃可谓是一条叱咤风云的狩猎犬。曼晃出身藏獒世家,浑身漆黑,嘴吻、耳廓、尾尖和四爪呈金黄色,皮毛油光闪亮,就像涂了一层彩;满口尖利的犬牙,一双狗眼炯炯有神;勃颈粗壮,胸脯厚硕,腿部凸起一块块腱子肉;高大威猛,足有小牛犊这般大。曼晃是一条渡魂(和与羊群和谐带过七十七天)失败的野魂犬(渡魂成功叫家魂犬),曾咬死过三只羊羔。它生性残忍,敢于人对抗。每当他见到主人时,总会冲他低嚎,表示警示与愤怒,主人对这种情况也是司空见惯了。本来曼晃就是藏獒,更何况是一条渡魂失败的野魂犬,对人类愤怒是不可避免的。曼晃曾单打独斗过,一条狗对付两条狼,狗牙和狼牙互相叩碰,发出咔咔的声响,它的脖颈和腿弯都被狼爪抓伤了,身上差不多全挂彩了,血迹斑斑;可它却忍着剧痛,毫无畏惧、嚎叫声更加猛烈而响亮,显示着它一息尚存绝不服输的决心,两只恶狼很快从曼晃的气势下胆战心惊而逃脱。野魂犬毕竟是野魂犬,野蛮与勇敢是不一样的。主人的帐篷外来了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是来讨水喝的;但曼晃一见到他她,眼神便立刻冷若冰霜,狗眼发出绿光,呲牙咧嘴,从胸腔里发出沉闷的吼声,冷气也随之钻进了主人的心里。妇女每走一步,曼晃便啸叫的更加厉害更加猛烈,迫使妇女连连后退,妇女担心曼晃吵醒怀里的孩子,路过拴着曼晃的木桩时,朝曼晃呸的啐了一口,还跺脚吓唬曼晃,这一来,曼晃便像爆竹一样,猛烈地朝妇女啸叫,瞧它这凶神恶煞的模样,若不是有木桩拴着,估计曼晃一定会跃到妇女身上疯狂撕咬。渡魂失败的野魂犬曼晃,已经让主人对它感到绝望,正当主人决定把它送到动物园时,令主人吃惊的一幕出现了。主人爬上蛤蟆状岩,却发现曼晃没有伤害小羊(小羊用来帮助曼晃渡魂)。而是深情的舔吻的小羊细腻的皮毛,眼神中充满了慈性的母爱……

双面猎犬读后感读书感悟


我读了一本叫做《双面猎犬》的书。主人公白眉儿有一半豺血和一半猎狗血统。它的“犬”生更是一波三折。

埃蒂斯红豺群的一只母豺达维娅和猎狗洛戛相亲相爱。后来,因血统不纯正,它被豺王夏索尔驱逐了出去,它们的孩子白眉在寒冷的冬天走投无路,遇到了来自猎户寨的苦安子。苦安子把它带了回去,教它做一些坏事,后来,白眉儿被驱逐出了猎户寨,它在冰天雪地中漂泊时,抓住了凶手狐狸,历经磨难,它在猎户寨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猎犬。

主角白眉儿只为它与众不同的身世,受到了同类的驱逐。可在自己的努力下,坚强地活了下来。白眉儿的智慧,坚强,能屈能伸,怀有一颗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可我不像白眉儿一样勇敢。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和朋友们在玩,可能是声音有点大,从楼上下来一个气冲冲的阿姨,我一看到阿姨下来,立刻撒脚就跑得远远的。阿姨把朋友们批评了一顿。我为我的胆小感到惭愧。我也不像白眉儿一样坚强,在寒假时,我的身上出了水痘,我和妈妈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先去验血,我看到前面的人抽了一大管血,我非常害怕,不肯去抽血。后来还是妈妈硬把我的手按住,才抽得血。为此我还哭了许久,身为男子汉我竟如此软弱。

我以后要学习白眉儿,学它的坚强,学它的勇敢……因为面对生活,人需要勇气,坚强,才能克服一切困难。

《红岩》范文(精选范文)


《红岩》读后感65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部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讲的是许多共产党人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人关入监狱后与敌人斗智斗勇,虽然在狱中受到严厉酷刑却意志坚定,宁死不屈的故事。

这本书里描写了很多革命英雄,如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小萝卜头等等,我看到介绍说这些英雄都是有人物原型的,我不禁被这些英雄的事迹深深震撼了。

在这些人物中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她虽然是女同志,但非常顽强。她面对挂在街头丈夫的人头,强忍悲痛,继续完成党托付的任务。后来由于叛徒出卖,她被捕入狱,即使她经受严刑拷打,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特务用长长的竹签插入她指缝中间逼问的情景,十指连心,那该多疼呀!但是江姐却始终没有动摇革命者的意志,她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令我最感动的是小萝卜头,他虽然是小孩子,但非常机智。他利用孩子身份,为狱友们送信。他很不幸,才八个月就和妈妈入狱,直到八岁牺牲,都是呆在牢房里。但小萝卜头向往自由,并为之抗争。

令我最厌恶的是甫志高,他虽然开始是共产党人,但受不了酷刑,于是放弃了理想,成了可耻的出卖战友的叛徒。他的死罪有应得,轻于鸿毛,被人唾弃。

读完《红岩》,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啊,学习、生活上的要求都能得到合理满足,衣食无忧的我们早就体会不到革命时期的血雨腥风,我们在和平年代里学习、生活,面对挫折很多人往往知难而退。读了《红岩》,我深受触动,我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要像书中那些英雄们一样,面对困难永不低头,不放弃自己的理想,遇到挫折不屈不挠,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努力刻苦学习,坚持到底!

牛虻(精选范文)


【第1篇】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雕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第2篇】

我是非常快乐的,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更好的结局了。我已经彻底进了我工作的本分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呢?——《牛虻》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

《活着》(精选范文)


《活着》读后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目前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发现自己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养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成了哑巴。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于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本书描述的只是当时穷苦乡下人民的一个生活写照,它只是一个缩影,一个缩影罢了。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同福贵这样命运多舛,到最后只留自己一人。但是国共两党相争,战争被抓去壮丁,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这些却是真实存在的,对人民的影响也是存在的。看完这本书,有太多的感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福贵没有把家产败光,那么被枪毙的不是龙二,而是他了,但是我却并不为他而感到开心,如果不是他前期把家产败光,他的家人都不会这么苦,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这篇小说中也完全不适用。福贵:可悲,可叹。活得最长久,却也最痛苦,除了母亲之外,他帮了全家所有人收尸。但至少在家产败光前,他过了很多年的快活生活。家珍:家珍是个好女人,家里是城里人,长得也好看,面对福贵家境衰败仍然不离不弃,吃苦耐劳,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到的。长根:文章写到因为福贵家衰败,年迈的长根只能去当了乞丐。他曾回来找过福贵两次,他没有责怪福贵,依旧叫他少爷,捡到了红绳带还来送给凤霞,真的很催泪,他的结局书里并没有描述。有庆与苦根、凤霞都是好孩子,也最无辜。我至今仍忘不了有庆对姐姐被送人一事的反抗,也忘不了他与羊的感情;吃苦耐劳的凤霞只在婚后过了几天好日子;苦根与镰刀……作者文学功底深厚,对于人物的描写十分深刻,“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话不要说错,床不能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还有对于小孩子形象的描写都十分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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