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有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渴极了,于是挣脱缰绳,闯入沙漠里唯一的也是运水车必经的公路,最后引起了堵车。后面的司机骂骂咧咧,有些人甚至试图点火驱赶,但它依然不为所动。后来主人寻来了,主人扬起长鞭狠狠抽打在瘦骨嶙峋的牛背上,牛被打得皮开肉绽、哀哀叫唤,终于运水战士不忍心了,给了老牛半盆水。
但是,老牛没有喝以死抗争得来的水,而是唤来了小牛,看着小牛贪婪地喝完水,两只牛互相舔着对方的眼睛。
那憨厚、忠实的慈爱的老牛,把得来的水让给了小牛,自己却一滴也没喝。这是最感动人心的一点。
在我的生活中,关于母爱的故事也有很多:
记得去年某个星期天下午,天气骤然变冷,天空中布满了铅色的阴云,几乎失去了原有的色彩。我去培训班读书,妈妈对我说:“现在已经是冬天了,你要多穿衣服,不然感冒了会影响学习。”我说:“已经穿够了,不穿也行的。”我于是不听妈妈的劝告,自己一个人去了培训班。站在操场上,一阵寒风吹过,冷得我直发抖,真有点受不了。突然我眼睛一亮,隐隐约约看到了从马路对面走来了一个人,走近一看,原来是妈妈给我送衣服来了。
忽然间,我只感到一股强大的暖流在我心中缓缓流淌。
如果妈妈是大树,我就是树中的鸟宝宝;如果妈妈是大海,我就是海里的小鱼;如果妈妈是黄河,我就是滚滚黄河中的沙子;如果妈妈是蓝天,我就是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白云……
爱是最伟大最神奇的力量,母爱就是一切生活的动力。今天是5月12日,20××年的母亲节,在此,我祝福亲爱的妈妈节日快乐!
你掌握了写读后感的方法了吗?相信对于作品这本书的阅读会让人心里感触很多。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哑舍系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哑舍》,一本讲述古董们故事的小说,朴雅而不失趣味,有趣而不失原本,读后,我的感受极大,无字碑、黄粱瓷枕、长命锁、独玉佛我仿佛推开了那一扇雕花木门
让我最为深刻的是无字碑。
无字碑,记载了武则天一生的多少荣光,多少浮华,又记载了她一生的多少罪孽!无字碑,再用另类的方式诉说着武则天自负的一生,我不禁苦笑。说武则天心狠手辣,当时兵荒马乱,若无地位,若不将他人踩在脚下,一不小心便会丧失了性命也不知!说武则天妄与天齐,又是谁赋予了她自负的权力?怨谁?天吗?她不过是个女人,却背负着如此使命她又何尝不想过上平平凡凡的日子,和别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只是天命不愿,偏让她背负江山,高傲如她,自负如她,谁又敢妄论她?这也是她立无字碑的初衷,这是可惜了,她在地下怎能安宁?
名利荣华皆是空梦一场,何以沉迷,失了本性,动了野心,最终无力自拔,一生沉迷浮华,最可怜不过如此,最终闹了个不得安宁。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但是,它们都在等待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名为《哑舍》,这本书已经出版了三部,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迷住了。玄色?那不是在漫客小说绘上连载的古风派作家吗?所以,我迷上了这本书,第一部到第三部我都有。
哑舍是书中的古董店,因为每一件古物都不会说话,无人倾听,取名哑舍。
看完每一季的《哑舍》,都给我留下很大的震撼。
神秘的、一身赤龙服的老板,竟然是因为为秦始皇试吃长生不老药而活了两千多年的甘罗?
呆呆的医生,竟是老板追寻了两千多年的扶苏转世?
银发赤瞳的神秘少年,偷吃了炼丹炉里剩下的另一颗长生不老药的秦二世胡亥?
在博物馆工作的普通少年,竟是琢玉大师陆子冈转世!名字也一模一样!
虽然是玄幻古风,但是可不能当成真正的历史。
但是,如果秦始皇并不是暴君呢?
玄色在后记中说,历史像一个小姑娘,世人给她上了浓浓的彩妆,谁也没有看清她的素颜。
而我们的作者SAMA一定要看清,用卸妆液一点一点把那浓浓的彩妆洗净。
沉浸在一个个带着传奇色彩的历史故事里,我才感到在书的世界里这么美好。
在书里,我能感到在现实世界没有的快乐、幸福。
和老板一起去秦陵地宫取回另一件赤龙服;和医生一起吐槽各种无语的人;看三青和鸿鸣两只神鸟打架;看陆子冈给一件件古董修复、检查
等我反应过来,三本书已经看完了。
书,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东西,你会不知不觉喜欢上它,然后发觉,它是你生命中不能缺少的东西。
哑舍是古董店,却又不是普通的古董店。首先,哑舍的老板在某种好处上说就不算正常人。从外表看上去他是个二十刚出头的青年人,实际他已经活了上千年。再看看哑舍的常客----医生,貌似也挺正常,可谁能想到他是秦太子扶苏的转世呢?不正常的还有哑舍里的各种各样的古物,他们也是有人生的。
当然,哑舍是一本书----一本有人生的书。这本书的主角,可能不是老板,不是医生,不是胡亥,也不是陆子冈,而是那些古董们----老板和大夫只是把古董们的故事演绎出来。或者说,老板和大夫也是主角,正因他们可能是哑舍里最耐人寻味的古董了。
我是什么时间爱上哑舍的呢?是在大夫第1次踏进哑舍的时间吧?是在老板挡在医生面前却弄坏了维持自我人生的赤龙服时间吧?是在大夫了解老板两千年不朽却又丝毫不惧怕他的时间吧?是老板说----我救你,不是正因你是扶苏,也不是为了别的,仅是为了救你----的时间吧?说实在的,哑舍有太多让我感动的缘故,那是隐藏在字里行间的,让人专心灵去挖掘的。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我的故事,承载多年,无人倾听,但他们却无怨无悔,还在等待着、期盼着
学礼记,做个尽孝道的好少年
最近,通过认真阅读了《礼记》,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可谓受益匪浅。在贺州市图书馆举行的“礼记读书心得演讲秀”比赛中,妈妈和我同台参赛,并且分别取得了第一、第二名的好成绩呢!
说实话,我觉得《礼记》中有些文章对我来说太难懂,比如《大学》、《中庸》等,而《冠义》一文就比较通俗易懂。
比如文中的“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意思是一个人只有做到了对父母孝顺,对兄长友爱,对国家忠诚,对长辈顺从,才能被称为真正的人。这与《三字经》中的“首孝悌,次谨信”,有异曲同工之妙。
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的妈妈是个国学“发烧友”,她常对我说“读书要善于思考,并用书中的道理去指导生活”。那么,通过学习《礼记》--《冠义》,我得到了什么启发呢?那就是---要做个尽孝道的好少年。
从小,爸爸妈妈就教育我要尊敬师长、孝顺长辈,孝顺已经成为我们家的家风。妈妈常说,其他事情或许可以等,但是尽孝不能等,不能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记得有一天,远在老家的爷爷生病住院了,我们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立即动身赶回了老家。爸爸妈妈和姑姑日夜守护在爷爷的病床前。在我们的悉心照料下,爷爷很快康复了,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爷爷出院后,我们就把他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带他去旅游,每天都让他过得开开心心。
孝顺,不一定要有惊天动地举动,也许只是爷爷累时帮他捶捶背、长辈回家时为他们送上拖鞋,或是端来一盆洗脚水,这些点点滴滴就足以温暖他们的心田。
读书让我明事理,懂孝道,成为一个尽孝道的好少年。今后,我还要继续在书的海洋里泛舟,汲取知识,更加茁壮地成长!
《推拿》读后感700字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机遇,每一个空间都会有不同的事情发生,每一个人生总是不尽相似。世间纷纷扰扰,乱世之中,总会有一些若有若无的痕迹将一些人牵连一起。静静地读完《推拿》这本书,仿佛我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推拿》主要是围绕着盲人的世界来描述的,在深圳日渐崛起的时代,盲人推拿师的手艺也渐渐得的更多的推广与认可。在这家推拿店里汇集了四面八方的人,每个人的渴求都不同,每个人的想法的各异,每个人的生活经历艰难困苦,最后,大家都来到了这里,生活中相遇,一起在盲人的世界中生活。因为,盲人与人之间总是有一条看不见的鸿沟隔阂在中间,没”有人想要去触碰。这就造成了差距,泾渭分明,互不干扰。由一家小店而延伸出来的牵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形成了紧密的联系。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又紧密相连,引人入胜,特别能吸引人的兴趣。一章接着一章,一环套着一环,环环相扣,互结疑谜,同时,又是在无声的讲述平凡人的生活,世间的人生百态,展现底层人民的人生。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特色,展现各异的生活经历。同时,让我感受到盲人的生活之艰苦。在读书的过程中,由于我的见识浅薄,未能深刻地理解其中的深意,仅能观看文章的内容,却已被其深深吸引。就我个人的偏见,盲人的生活远远比我想象中的艰难,相当于聋哑人来说,盲人不能够看到世间的万物,对于世界的渴求更加恳切,不能够安全地过马路,不能够平安地回到住宿的地方,不能够与健全人做好朋友,不能够放心地饮食,不能够看到心中想念的事物。盲人有太多的限制,有太多的不便,有太多的阻碍,导致此生有太多的遗憾。人生漫漫,艰难险阻何其多。盲人需要克服更多的困难,身体上与生活中的,有太多的不便,生活中的起居,交流,都有一些阻碍,最终究其原因,盲人之间的交流思想不同。为此,我们要正确的看待生活中的盲人,给予它们帮助,关心它们。
《初恋》读后感600字第一次读完一本完整的全英文小说,从刚开始十分抵触到慢慢因故事情节而产生兴趣,持续将近一个月。因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所著,部分英文中还夹杂着看着类似于白话文的英文,还有些诗歌的引用及景物的描写,较难理解。可能不是男儿身,故体会不到作者描述中难以释怀的初恋的感觉。年少时,爱上一个人好容易,只因闲着无聊散步途中看一女子偷偷瞄了几眼,怦然心动,就把心和魂弄丢了,也许集美貌与才能于一身的女子总能轻而易举的博得男人的爱慕。没看此书之前,我以为初恋是男女双方第一次正式答应在一起交往才算是初恋,读完后才明白,初恋也包含一厢情愿的情感,更包含所有隐藏内心无法言喻的情愫。初恋总是极其单纯与美好,对方一颦一笑映入眼帘都是眼中最美风景。对方一皱眉一苦笑都会一惊一乍心神不宁,爱之美于真挚。最喜欢的情节便是年轻人聚在一起玩游戏的时光,小伙们一整天忙完后有个放松内心的闲暇之地,大家为夺得美人归使出浑身解数,大家畅所欲言,相谈甚欢,让读者陶醉其中而又心怀余念。文中最大的反转并非是男主父亲和女主好上了,而是最后女主终于找到托付一生的人本以为能安稳平和的度过一生时却难产死亡,有的人说红颜薄命,而有的人说都是命运的安排。男主并未因此而憎恨自己的父亲,依然是尊敬与爱戴。最为感动的是父亲临终前求母亲给女主一笔钱,金额不菲,母亲在父亲临终后还是寄给女主这笔钱,这或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父亲临终前对男主说对女人和爱情要有戒心,可能父亲也曾懊恼,也曾惆怅过,只是爱情来了,便一发不可收拾。
《牛虻》读后感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在革命的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跌宕起伏,充满了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所有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在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园里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里尼,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但最后因为蒙泰里尼信仰的坚定,在自己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了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严重的精神分裂中痛苦死去,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在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别人的嘲讽、背叛能使我们懂得种种道理,坚定自己的信念能使我们更加顽强。合上《牛虻》我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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