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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观看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是美食,能让人垂涎三尺。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对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也许以下内容“读书心得模板: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合你胃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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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1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2

寒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至七回:孙悟空大闹天宫。

《孙悟空大闹天宫》主要讲了孙悟空扰乱蟠桃会,偷吃美味珍馐,琼浆玉液;而后在太上老君的炼丹房里偷吃仙丹,继而回到花果山。玉帝发现后大怒,差遣十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以一敌百,英勇无畏,但终被二郎神抓获。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不但未将他烧死,反而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推倒炼丹炉,大闹天宫,唬的玉帝赶紧差人去请如来降孙悟空。最终孙悟空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饿吃铁丸,渴饮铜汁,一压就是五百年。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都有自由,但没有无限的自由,也没有人可以拥有无限的自由;那些想拥有无限自由的人,得到的往往是自由的束缚。人也不能过于骄傲,它会让你迷失了自己。文中的孙悟空就是因为骄傲自大,看不清自我,终被压在了五行山下。这些道理是多么的令人发人深省啊!

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3

最近,我在网上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给我启发最大的是书中“大闹天宫”这一章节。

文章讲的是∶李天王带领的天兵天将和三太子哪咤被孙悟空打败了,所以玉皇大帝只好封他为“齐天大圣”,并叫他去守蟠桃园。

可是,他一听玉母娘娘开的蟠桃盛会竟然没有请他,非常生气,所以就把蟠桃会里熟了的桃子吃掉一大半,再把盛会里的好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接着,又把太上老君炼成的仙丹吃掉,最后,他一个筋斗就跑回了花果山。

因此,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一起跑去告状。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又叫李天王带着一大群人去捉拿悟空,虽然他们打的时间很长,但是还是被悟空打的落花流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游泳,一开始我很害怕,可是后来想起孙悟空大闹天宫时,他是多么坚持、勇敢,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他坚持、勇敢吗?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吧。是因为,他虽然和天兵天将打了三天三夜,可是他并没有说放弃或投降,而是坚持的打下去,所以他打败了天兵天将等…他还不管是谁,只自已想做就做,从来不管别人是谁。想到这里,我就不怕了,还想孙悟空那样勇敢而又坚持得游下去,最终,我学会了游泳。我还明白了两句话,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另一句是“一分耕田,一分收获”。

最后,我还要告诉大家:“我们一定要学习孙悟空的坚持和勇敢。”

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4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石猴,名叫孙悟空。有了能力之后去阴曹地府,把属猴的从生死簿划掉,可以长生不老。玉帝知道后大发雷霆,但听了太白金星建议之后,让孙悟空当弼马温这个官位,孙悟空觉得这个官太小了,又回到了花果山当齐天大圣。玉帝这一次真怒了,让天兵天将、巨灵神、哪吒去攻打孙悟空,孙悟空又把他们打败了。玉帝又让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在蟠桃园里他又偷吃蟠桃,王母娘娘攻打孙悟空。孙悟空又盗取了太上老君的仙丹,孙悟空又逃离了天宫。玉帝和王母娘娘又派天兵天将和二郎神擒拿孙悟空,可是孙悟空和二郎神不分胜负,就在这时太上老君用暗器击中了孙悟空,把孙悟空放进了炼丹炉里,他竟然练就了火眼金睛。最终玉帝请来如来佛祖,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

当我读完大闹天宫这一回时,我觉得孙悟空的做法是不对的,他骄傲自大,最终被压在了五行山下,没有好的结果。就像我们在学习上,如果骄傲就会退步。所以,我们在学习上应该谦虚,不能骄傲,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后退。

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5

大家对《西游记》已经十分熟悉了吧,比如说:《大闹天宫》、《真假孙行者》、《三打白骨精》。著名作家吴承恩把书中的神魔鬼怪表现得淋漓尽至、活灵活现。故事中的师徒四人更是写得精彩。如:腾云驾雾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淳朴善良的沙和尚还有慈悲为怀的唐僧。作者并且把他们取经路上的重重困难写得更为精彩、生动。每每拿起这本名著,我都会爱不释手。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神通广大,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了。瞧!他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金箍棒下也绝不对一个妖魔留情,就算是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都要对他唯命是从。

虽然贪吃的猪八戒没有像孙悟空那样本领高强和正义感,但是猪八戒搞笑又可爱的形象总会在我们的脑海里历历在目、挥之不去。但是猪八戒也有一身的坏毛病,喜欢占点小便宜先不说,还非常怕困难,常常时不时地要打退堂鼓。但也因为书中出现了这样有趣的人物,《西游记》也就更加锦上添花啦!

在这重重九九八十一难里,师傅唐僧虽然没有大徒弟孙悟空的机灵,也没有二徒弟猪八戒的活络,三徒弟沙和尚的勤快,但是他品行端正、以慈悲为怀,所以才走过这坎坎坷坷和重重困难。

读了《西游记》,我受益匪浅。一本好书,总能让读者们回味无穷、流连忘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多读书、读好书。别看我们人小,对祖国做不了什么伟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会发奋图强、努力向上,等长大了,做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

大闹天宫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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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之大闹天宫影评


西游记之大闹天宫影评(一)

我朝一向对普世价值很不屑。的确很奇怪,有些在其他是否看起来属于普适的价值观,到了我朝就不怎么适合。只说电影,现如今,《西游记之大闹天宫》、《爸爸去哪儿》大卖,而《冰雪奇缘》却遭受冷遇,热度与品质相违背,真是咄咄怪事。

相对于《西游记之大闹天宫》,《爸爸去那儿》的大卖真的有些让人看不清楚。一部拍摄只有五天,从立项到上映只有一个月时间的仓促之作,居然火的一塌糊涂,7天时间就卖了4.67亿的票房。作为电视节目的电影版,前不久还有《中国好声音》的失败殷鉴不远,几乎相同的品质,遭遇却冰火两重天。看不懂就是看不懂,再加上《冰雪奇缘》的冷遇,真是各种的看不懂。所以,简直让人怀疑我朝真的不太适合普世价值。

从《西游记之大闹天宫》、《爸爸去那儿》到《小时代》,再到《富春山居图》,乃至《泰囧》的高票房,都与品质无关,它就是火,火的毫无道理。看他们的票房,就让人感受到中国电影的好时光已经来了。但另一面还必须看到,《钢的琴》、《万箭穿心》、《美姐》等优秀的文艺片却乏人问津,惨淡上映。两相对比,可能会有一些对文艺感兴趣的人感到大失所望。因为看起来这些都是虚高,真正该高的并没高起来。

但是,从更远的角度,我还是想换一种眼光来看待这些现象。从《让子弹飞》开始,到《画皮2》的过渡,再到《泰囧》、《西游降魔篇》的引爆,中国电影票房炸弹,不多久就会爆发一次,各种纪录一次次被打破,无论怎么说,这都应该是一种好现象。对好看的数字嗤之以鼻,实不应该。

以《画皮2》、《小时代1、2》、《爸爸去那儿》为例,高票房的支撑,很大程度上来自于95后们。这其中隐藏了一个极好的信号,就是当今的年轻人已经接受了电影文化的洗礼,愿意走进电影院花钱,观影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这会加速中国电影市场的成熟。当前《小时代》《富春山居图》《爸爸去那儿》这些片更火,其实只能说明中国电影的不成熟之处。但是只要观影习惯养成,就要存有耐心,相信观众的自我成长。终于有一天,他们自己会做出更适合的选择。

就像当年QQ与MSN之争,最火的时候,披在QQ身上的意见是这玩意属于小屁孩,是低俗的,不入流的,而MSN的用户则属于办公室白领,属于高级用户,所以MSN更代表未来,更具有成长性。但却没有料到,小屁孩原来会长大的,而他们对于QQ的忠诚度却没有随着年龄的变化改变,小屁孩也要走向社会,走进办公室,于是曾经的低端产品一举也成为了新的办公室白领的必备,而曾经高端的MSN则因为用户群增长数过低,以及用户体验的未提高,却越来越趋向于没落。到现在,已经看不到几个人在使用了。

所以,用户习惯是必须值得重视的事。再举一个例子,想当初,我也不愿意去电影院看电影,那时的互联网还没有重视知识产权,在电脑上看片已经是比较容易的事。于是,就觉得,不花钱就更看电影,那些花了钱去电影院的人真是傻逼,钱多烧的。直到有一天,《功夫》上映,对于周星驰的信任,还有就是电脑上不能第一时间看到影片,于是不得不掏钱去电影院看。还处于便宜,选了一个不怎么样的电影院,就在电影的开场,冯小刚的客串的那段。起初,画外音传来了一只狗叫的声音,在电影院的立体声中,传出的声音只在电影院的右前门,起初我还很厌烦。觉得电影马上开始了,哪来的狗在电影院外叫呢?但不久就发现在北京市不可能有大型犬在一家电影院外叫的,这声音必定是属于电影本身的,这个发现让我吃了一惊。在接下来的观影中,整体效果给我的震撼都让我深深爱上了这部片子,同时也爱上了电影院。回到大学之后,不久有了枪版,赶紧在电脑上重温,马上开场的狗叫声实在是平淡无奇,完全没有了电影院里狗叫时大部分观众都往有门口观望的感觉了。就这样,一部片就征服了我,从此,我就成了电影院的忠实拥趸,只有有不错的电影,必定要选择去电影院去看。

现在,95后们早早地就选择了去电影院看电影,像《爸爸去那儿》,在电视上看,与在电影院里看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他们因为看了《爸爸去哪儿》而养成了观影习惯。那么十年后,当这批孩子长大了,他们会随着阅历的成长,还有知识面的扩大,必然会选择那个时候的佳作去看的。

所以,《小时代》与《爸爸去那儿》的火爆,绝对不算什么坏事。《钢的琴》、《万箭穿心》、《美姐》需要做的,不是去诅咒前者,而是如何做的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好看,使艺术性与观赏性融合的更完美一些。在商业品与文艺片两条腿走路的情况下,才会更快地迎来中国电影真正的春天。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中国足球,看起来很烂。但换种眼光看一下,就知道其实中国足球是中国体育界中最透明的一个运动。在中国,将一个局级干部,被群众骂的狗血淋头并不多,只有中国足协的官员们,几乎可以被球迷们任意骂而不受到太多干涉。这完全得益于市场化的推进,而中国足球的烂,则烂在不够市场化,烂在没有市场化的那一部分。残留的计划体制,加上半市场化体制,结果导致了计划与市场两者的弊端全部淤积在了一起,结果就导致了中国足球的奇烂无比。现在估计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让中国足球重回举国体制了,那么要做的就是进行完全的市场化,革除计划最后的残余。要相信市场的自我发展,让用户自己去选择,可能,当初的选择不那么正确,但终有一天,用户会成熟起来的。所以,中国足球现在很烂,中国电影现在很乱,但只要放开让市场自己去进行选择,就总会好起来的。

一直很奇怪,四大名著其实完全是改编电影的宝库,这些年却鲜有拍摄。战争题材有《三国》,兄弟黑帮有《水浒》,伦理大戏有《红楼》,魔幻史诗有《西游》,再加上这四部书的家喻户晓,改编电影再合适不过。不过好像导演们不那么想,邵氏时候倒是拍了不少的四大名著故事,但进入新千年,华语电影飞速发展起来,一年电影越来越多,四大名著也被屡次翻拍为电视剧,但电影却乏善可陈,2007年才有了《赤壁》去改三国的故事,《水浒》有刘伟强和杜琪峰筹备多年依然未能成形,《红楼》则一直渺无音信,倒是被何韵诗演绎成了舞台剧,而《西游》直到去年,才被周星驰再度端了出来,演绎成和《大话西游》截然不同的惊悚类型。

相对于《大话西游》和《西游:降魔篇》以周星驰理念为主进行翻天覆地的改编,以及像刘镇伟的《情癫大圣》这样仅仅是借用《西游记》的一些设定和人物形象,除此之外几乎没什么联系,甚至把外星人都搞进来的大改动,2014年这部《大闹天宫》倒算是合乎原著理念。它选取的是《西游记》里孙悟空从石猴到占花果山为王,乃至学成七十二变,上天庭当弼马温,最后大闹天宫,被压五指山的这段情节。

以原著所展现的细节来看,大闹天宫这四个字就已经显而易见一个闹,会打成什么样就已经跃然纸上。而有着过去那部经典的《大闹天宫》动画珠玉在前,加上《西游记》的全民级影响力,《大闹天宫》讲的到底是什么故事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大家实在太熟悉,熟悉到了没必要去完整重复一次的地步。

重新按照原著拍一次?这样做不功不过,固然不会出错,不过30多岁的导演郑保瑞向来不按牌理出牌,让他来重新拍这段故事,单调的重复一定会觉得闷。既然如此,就少不了改动。不过对于向来按天马行空去改经典的国人而言,一听到改编都会觉得有些怕了,前几年的《关云长》就是个例子。让义薄云天的关二哥去爱上大哥的女人,做和大嫂的春梦,这种荒唐而又愚蠢的改编行为,屡次挑战着国人的底线,所以我也很害怕《大闹天宫》也朝着这种路线,让如来佛祖和观世音有一腿。那样的话,这戏就完蛋了。

看完《大闹天宫》之后,我松了一口气:还好,故事没荒唐到这个地步,甚至,改编得有些小心翼翼,过于保守,特别的不郑保瑞。

在整体构架上,《大闹天宫》完全没有走出原著的框架,石猴真的是石猴,虽然和女娲扯上了关系,但绝对不是外星人;练功也老老实实在道长那练,东海龙宫里金箍棒也老老实实的竖在那,弼马温也当了,闹完天宫也是被如来给收了,这个框架的变动几乎没有。

不过,改动的剧情也有。其实原著里世界观的设定并不严谨,指望我们的老祖宗们跟《指环王》似的搞那么复杂和系统的魔幻中土世界观是不太可能的,吴承恩想起哪出是哪一出,所以留下的空白和漏洞也很多。这次《大闹天宫》里把神、人、魔三界重新梳理了一次,让牛魔王成为魔界首领,屡次反攻天庭而不得,孙悟空成为他的一个突破口,所以他才和其结拜;而二郎神杨戬这次的戏份也加重了,他成为了郁郁不得志镇守南天门的卧底,被牛魔王给策反。而玉皇大帝周润发的戏份被彻底加重,也是人物性格改动最大的一位,原著里懦弱无能,连成为昏君的能力都没有,完全是个无能的庸君;到了《大闹天宫》里,他身为天庭的总BOSS,有着一身高强武艺,开始率领众天兵天将,与孙悟空和牛魔王。

至于原著里完全没有的原创人物九尾狐,则是一个顺应当下魔幻潮流而加入了新角色。就连小倩这种家喻户晓的女鬼都变成了狐妖,《大闹天宫》里出现一只狐狸也就没什么好稀奇的,她是牛魔王的宠物,被其送去和幼年的孙悟空结识,再在合适的机会弄死她,成为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原动力之一。比起原著的酒醉发疯,这个动机来得更充沛,也更有说服力。虽然电影里努力地让孙悟空和九尾狐要发展那么一段初恋爱情故事,不过并没有过分的渲染这猴子和狐狸之前的跨物种之恋,只是点到即止,收敛得很体面。真想看美猴王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观众,恐怕是要失望了。

3D特效应该是要被称赞的一个重点。做了三年的特效场面让这部电影成为迄今为止华语电影里效果最好的一部大片,龙宫、花果山、天庭三个重点场面都被刻画得气势恢宏,有模有样。此外由于有IMAX的巨幕格式,让这部《大闹天宫》在光影体验上到达了顶级水准,因此有条件的观众,看巨幕是最值得的,震撼程度非比寻常。

甄子丹的孙悟空造型维持着原著的设定,甚至连姿势和神态都学足,绝对没有什么搞什么大胆的创新意识,倒是略嫌保守;牛魔王由于是郭富城来扮演,为了让他的帅气不被掩盖,大部分时间牛魔王的牛字,只用了额头上的两个牛角来体现,维持了他的俊俏模样。最浓墨重彩的还是周润发扮演的玉帝,其威严的气场镇压全戏,完全刷新了之前庸庸碌碌只知吃喝玩乐,有事就求助如来个观世音的无能庸君形象,手持利剑熟练操作各种魔法,力抗牛魔王百万大军面不改色心不跳,打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最后在破败的天庭前与握手言和的孙悟空谈笑风生更是强者风范,成为《大闹天宫》里最让人心悦诚服的角色。

用数亿投资和甄子丹郭富城周润发这种华语演员的顶级配置去制作《大闹天宫》,是一件好事,这部戏能够成功,相信不光是四大名著,还会有更多脍炙人口的故事被陆续搬上银幕。中国有自己的一套奇幻故事体系,能在大银幕上看到,何其快哉!

《西游记之大闹天宫》是一部极其缺乏质感的电影,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来看,都是。

通常人们总说,《西游记》是很难改编成电影的一部文学作品,这里可能包含了几个意思。它流传度太广,按部就班地走剧情很难再给人真正的冲击力,改动太多更吃力不讨好;它的主要人物太过深入人心,但著者自然有其当时的取向,这些取向未必适合当下,创作者需要领会精神后小心地融入到主题里,这也冒险。

当然这都还是四大名著这类具有广泛认知作品的统一特征,享受了宣传上的便利,自然要接受关注上的苛责。《西游记》的世界观奇诡而灿烂,深沉却又顽皮,整合了之前许多传说与神话系统,又煞有介事地将三界生态描出大卷浮世绘,也留出了大量想象力交错的空白区域。十万八千里那个跟头到底怎么表现,天宫的地板究竟该是什么样,神魔的脸部跟人类保持多大共性,神仙穿的衣服倒底有没有针脚等等。娓娓道来不是问题,呈现在观众眼前就麻烦了。吴承恩这个老宅男当年随手一笔,很可能是日后美工部门无数个日夜的会议。

天然难关面前,《大闹天宫》团队花去大半年的棚内摄制,数年后期制作时间,终于在大年初一捧出成品。但除了上面那些令人担心的事都搞砸外,连一些意想不到的方面也都完成得混乱不堪。

场景上可说重视还原,花果山,菩提洞,天宫,龙宫,五指山等重要场景均陆续出现。特效画面在比例上破了记录,量非常大。来年这类技术奖项的提名量上应无人能匹。画面里时不时就会有些非正常光效,牛魔王几乎出场即黑烟伴随。动作特技方面,人物基本不太走路,一动就是高跳或前飞,即便肉搏,也倾向于套几招之后,肢体就显示出与其他动作设计完全不同的状态,且尽可能跟CG结合。但即便如此,卖点段落依然缺乏可看性。强调漂浮过多,包括强调身体的舒展,导致过渡性动作都比平常要缓慢一倍,这无形增加了观众走神的可能。孙悟空在花果山跳跃的俯拍镜头里,身体移动时比例变化很怪异。但更怪的是所有三维建模的贴图,都没渲出该有的阴影感和磨损感,导致各种材质都透着股塑料味。

这味道也散发自于剧本台词。改编策略是大事件不动,细节做合并或替换。破石而出,惑于生死,进山学艺,龙宫借宝,天宫养马等等基本保留,连美猴王和齐天大圣定名也都在,但理由有变,而且变得大多匆忙不堪。电影时长毕竟有限,特技戏动作戏又占得多,所以涉及到人物关系与动机,往往只能有一两句话的空间交待。于是似乎所有人一出场都急着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么做,而没法让解释这行为合理。大量搞笑方式,都不是一个体系的。刘桦说金咕噜棒,孙悟空自己说我二百五都是通过消解讨好观众的小零件,但也都是他们自己不在乎这个神魔世界的证据。

所以,他们一现身,不像是从那个世界走出来的,而就像从化妆间走出来。再多的钱砸上来,也就像东海龙王那蓝色的眉毛,怎么看都显然是贴上去的棉花。

整个观影中令人感觉到一种无法摆脱的空洞,偶尔会联想到十年来那些前仆后继的所谓古装大片,也是一如这般,缓慢,冰冷,毫无移情立足点。如果要说升斗小民免不了执拗做大庙堂的光辉假想,那九重天之上的生态要这样加倍表现,也算是科学的推衍?

故事主线在原有基础上做了一些调整,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关于大闹天宫事件的原因。其实这改动对故事的伤害,仔细一看,比乍一眼看上去还大,加上目前剧本写法太过敷衍,将差距继续拉开。《西游记》里这一闹是来自于一股胸中不平气,这个对人生全无方向自然不懂规矩的异类猴子,是靠着一次次随心所欲来确定自身价值。弼马温时期,算是他为进入这个并不明白也不太在意的体制做的唯一一次努力,但最终发现天宫阶级只当他是个笑话,所以那些森严的三界系统对他,自然也终于是个笑话。而《大闹》中孙悟空整个行动,均来自于幕后黑手的一次次推动,他们用各种方式逼迫和引导孙悟空对玉帝产生误会,最终怒闯南天门。这其实是全片中逻辑链最完整的一部分,谁摊上了都会这么干,但对于营造戏剧张力则毫无意义。于是作为个体的孙悟空的真正人格,就被完全抹杀在这个局中了。直至最后,我们除了知道他念念不忘那只蝴蝶,其他依然不明。他的责任感,他的混不吝,他的难过,以及他对师姐们莫名的友善,到底来自于哪些碎片。无人知晓。

高深莫测的玉帝,则也以最宽容的方式,造成了最大的灾难。孙悟空也像一枚被摆弄的棋子,不知该干什么,藏去了五指山下。一如大闹天宫这四个字,都是棋子。

序幕结束,在片头四个大字出场前,观音找到菩提老祖,希望他能去为这个善恶未定的猴子指明方向。菩提问猴子在哪,观音遥望,缓声说道:花果山。

当时内心响起一句话,多说东胜神州四个字会死吗?

是否在意这个世界的这一瞬,是一个故事的讲述者和剥削者之间,非常简单,也非常显而易见的区别。

读书心得模板: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心得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心得头疼,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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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1

生物界的各种各样动物,从色彩缤纷的水游生物到翱翔于湛蓝天空的鸟类,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动物世界》这一本书详细地描写了大自然中千奇百怪的动物,生动形象的比喻,向我们真实展现了这些可爱的动物。

读完这本动物世界,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动物。有海洋杀手——鲨鱼,勤劳的“采花大盗”——丹顶鹤……这些动物各有它们有习性,书中让我深刻地了解这些大自然的生物,也认识到人类虽然是地球的主人,但也是生长在这个蓝色家园的动物,也是需要我们去保护和珍视的。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并且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地球。

不一定要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才能表示我们对地球妈妈的热爱,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我们可以善待自己身边的动物,把它们当成自已的朋友对待,并且不任意残杀它们。保护濒临灭绝的种类,与它们和谐地相处,共同生活在这个美丽又和谐的大家园。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动物,保护我们的家园。

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2

我小的时候,爸爸曾经给我买了一本《动物世界》,里面有许多动物的图片和资,因为小时候不识字,只能看看它们的图片,并不能读懂上面的资料。但现在长大了,识字了,终于可以大开眼界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飞奔到书架前拿出了这本“动物宝库”,开心的读了起来……一拿到书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翻到了我最喜欢的兔子那一页,一看这可爱的小家伙,肯定没什么坏习惯,不过我读完后,就真的想回到六年前,跟那个无知的我说﹕“别喜欢兔子,它只是一只笑面虎,它可有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就是它们都会每天嗅一下自己的孩子,如果察觉不是,就会狠心的将它咬死,吃掉。”没想到温的兔子,也有血腥的那一面,令我如此反感。

我又翻到了讲鲨鱼的那一页,读了后我有了感悟﹕双譬鲨喜欢吃小鱼,虎鲨喜欢吃海鱼,而鲸鲨喜欢吃一些浮游生物。鲨鱼鲨鱼,我们就知道说鲨鱼,其实,光说鲨鱼是不准确的,比如说虎鲨和鲸鲨,虎鲨喜欢吃海鱼证明它能吃到,要吃到海龟要有锐利的牙齿才可以,鲸鲨吃的浮游生物是软的所以不要锐利的牙齿,但浮游生物很小,要有大嘴巴才能吃饱。如光叫鲨鱼还不够,如果有人把虎鲨和鲸鲨搞反了,那就太奇怪了,如果让虎鲨跑去吃浮游生物的话,就为嘴巴不够大,吃的不饱而饿死;如果让鲸鲨跑去吃海龟,就会为牙齿不够好,吃不到,而饿死。如果真这样这两种动物都会灭绝。

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3

小狗是动物世界里的一种,也是我们的宠物之一,好多家里都有,但是至于小狗的生活习性嘛,你们有没有仔细地观察过呢?下面我就来说说我的观察发现吧!

第一乐趣:吃食

不止小狗、小猫、小白兔……,吃食物对于这些动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小狗吃食物的时候,总爱先把骨头啃光,再吃东西。在吃东西的时候,你可不能去靠近它,你如果这时候想逗逗它,那你可要停手了,因为小狗吃食物的时候,如果你去打扰它,它就会以为是来抢它东西吃的呢,所以就会大叫,甚至会来咬你的!

第二乐趣:睡觉

说到睡觉,小狗也是在那时候休息的,它休息的时候,不管天塌下来,还是地裂了,它就是不理你,自己缩成一团,小声的打着呼噜,闭着眼睛在梦境里摇荡!

在小狗的日常活动中,我还发现小狗的鼻子很灵敏,看到喜欢的人会友好地摇尾巴,在炎热的夏天会吐舌头……

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4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可以保护大自然。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我们隔壁有一只小狗,它叫小黄,它长得很可爱,它全身是黄色的,两只耳朵像两把小扇子,一个小小的鼻子,像一颗小黑豆,嘴巴红红的,到底是涂了口红,还是肿了呢?

一天我和奶奶从“它”家走过,小黄就叫了起来:“汪汪汪,汪汪汪…!”然后我害怕极了,我用脚踢它,奶奶说:“狗通人性,要爱护它,保护它,给它东西吃,就可以和你做朋友。”从这以后,我不踢它了,我吃了鸡腿,把骨头给它吃,还给它吃火腿,渐渐的,我每次放学了它就摇头摆尾,跑到我面前,前腿紧握,放在胸前,好像在说:“好邻居,你放学啦!”小黄越来越可爱了,它不但是我们的朋友,还可以帮我们看家了!

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5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动物世界》的书。起初,当我在书店里找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它就像一本普通的科学书籍一样枯燥,所以我只是翻了几页,没有怎么注意。

但是看着看着感觉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有趣!在很短的时间内,我被它丰富多彩的内容迷住了,所以我很快买了这本书,回家仔细阅读。

这本书分别介绍了陆地动物、海洋动物和鸟类。我最感兴趣的东西之一是海星。

海星是海岸上最常见的棘皮动物。形状像星星,所以海星又称星鱼,西方又称轮星鱼。海星遍布世界各地的海洋。它们通常生活在潮间带和海岸附近的.平静水域,并且栖息在较低或较深的海岸。海星颜色鲜艳,大多为鲜红色、深蓝色和橙色。

海星可能看起来温文尔雅与世无争,但它们是强大的很!很多人都是非常好斗的肉食者!它们捕食温和的贝类、游动的小鱼、美丽的珊瑚和多刺的海胆。海星吃的很多。海星宝宝一天要吃掉它体重的一半以上!他们是多么贪婪啊!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海星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就是星星,是美丽的!它们装点着海底世界,使海洋成为我们的孩子们向往的地方。海星在照片或电视上看起来像一个小公主!当然我还曾有幸玩过它们的壳呢!

这本书让我豁然开朗,也让我了解了海星许多未知的秘密,还原了它们的“真相”,呵呵,觉得它们有点像美国大片里面那些美丽的职业杀手啊!

俗话说:“开卷有益”,并不假。在书的海洋中游泳,你不懂的,这里就有你想要的任何问题的答案!

动物世界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铁皮狗》的读书心得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铁皮狗》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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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狗》的读书心得1

今年暑假,读了《铁皮狗》,我的童年似乎多了一份感动。

《铁皮狗》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的林冰的童年。它描写了少年林冰在油麻地镇中学六年的美好时光。在那里,他尝到了酸甜苦辣的人生四味;体会到了友谊的纯洁和宝贵;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那只陪伴他整个的童年“铁皮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看来林冰的少年时代是幸运的,因为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那只“铁皮狗”一直忠诚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出现在他的梦里,陪他度过了无数个繁星点点的夜晚……就像“小白”于我。

不像林冰在操场捡的铁皮狗,我的小白是一只普通的白色毛绒熊,有一双黑宝石色的眼睛。“小白”是妈妈送我的。第一次放开妈妈的手独自行走,小白在前方给我加油鼓劲;离开妈妈的怀抱一人睡觉,小白温柔地看着我,我抱着她柔软的身子安然入睡。读后感·每次不管我心情不好或是心情很好,小白都是我最忠实的听众,陪着我一起哭泣和欢笑。现在我长大了,小白还是原来的模样。身边的玩具越来越多,但我对小白的珍爱却从来没有变过,她是我童年成长的见证,也是我的童年带给我欢乐与微笑最多的朋友。

望着床头的小白,我继续翻阅着《铁皮狗》,时而落泪,时而窃喜,多么幸运,遇见了这本书,带给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翻完书的最后一页,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到身心无比轻松:我也想躺在书里那茂密葱翠的芦苇荡中,抱着我的“小白”,望着那奔流浩渺的大河,栖身于宁静柔美的水乡小镇……

《铁皮狗》的读书心得2

读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铁皮狗》的读书心得3

《铁皮狗》出自于作家曹文轩笔下,并在20__年和20__年被修改过。

这本书是我目前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而且百读不厌。主要讲了主人公林冰从踏入初中后一直到高中期间,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乔按、陶卉、夏莲香等同学的悲欢离合。铁皮狗是林冰刚上初中,在操场旁边的草丛中捡到的一只玩具狗。林冰最喜欢这只铁皮狗,每当高兴时,铁皮狗总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梦里……

《铁皮狗》我已经读完两遍了,每当我看完总觉意犹未尽。读到最后一段时,鼻子总会不由自主发酸和抽抽,我使劲抑制自己不哭出来。

其中我最想说一说马水清这个人。他是吴庄里最有钱的人家,他家栽着数也数不清的柿子树,他的祖母早年瘫痪,一直在床上默不作声地生活了十几年,全由爷爷来照顾。马水清很爱美,没事就拿着小镜子,要么是拔拔胡子要么是挤挤青春痘(因此一学期他弄碎了接近十个镜子)。但他也是一个大方的人,他的妈妈在外地打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三十元钱作为爷爷的生活费。可是爷爷不需要,就给了马水清。因此,马水清总会带上林冰和谢百三,或者刘汉林上街去吃猪头肉。有一次马水清发了慈悲,带着整个宿舍五个人和其他宿舍的几个人一起上街吃猪头肉,还在街上逛,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俨然一个阔佬的.样子。

其实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铁皮狗》的读书心得4

作者说也可以把这本书看成是桑桑的中学时代故事。我就这样看待了。林冰就是油麻地小学毕业后进入油麻地中学的桑桑。

这是一个关于林冰和他的几个同学们之间以及各自的命运的故事,读完了有种挥之不去的哀愁,就是很难受。

林冰在那个下午在那片草丛中捡的那只铁皮狗也许就是他拿来回忆的青春,回忆完了,故事讲到这,最后他又把铁皮狗放回了草丛中,也把他的那份青春放在了记忆里。

比起《草房子》的温暖和感动,《铁皮狗》择充满了疼痛和遗憾。前者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时期,后者是迷茫慌乱的青春期。后者比前者多了孤独和难受。

赵一亮犹如杜小康,家道中落,磨难接踵,刚开始挣扎着,后来就认命了。太让我牵挂和难受的俩人。和林冰关系最好的马水清也失去了爷爷奶奶后坐上邮轮去当兵,离林冰远去。

林冰也没能和暗恋的陶慧终成眷属,成长就像把一串崩断的珍珠项链,原本穿在一起的珠子落向四面八方。纵然再多不舍,再多遗憾,再多难受,在兵荒马乱的青春里茫然无措的成长了。

故事里的人各自被命运安排的明明白白,都经历了生活的千锤百炼,熄灭或是燃烧着。太怅然了,成长真的很残酷,我们像故事里的人一样都会长大,会腐朽。想到这样的结果,就很怅然。

真实而又残酷,才是生活,世人形色,成长纷杂,遗憾和难受也是一盏灯,指引着我们努力通往幸福的路。

《铁皮狗》的读书心得5

书,它既可以被当成装饰物,也可以被当成知识的源泉……

——题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而作家曹文轩的《铁皮狗》则是把少年林冰的童年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那么,现在我就来讲一下林冰的童年吧。

林冰在油麻镇上的初中和高中度过了六年时光,他也结识了几位最要好的朋友。在油麻地初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有他与朋友之间的情谊,有对异乡懵懵懂懂的感情,当然也有与他的死对头乔桉之间发生的事。

《铁皮狗》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林冰刚来学校时认识的几个好哥儿们,他们对林冰的义气,在这些好哥儿们中,我最喜欢的是马水清,如果说谢百三是静谧的湖,你们马水清就是热烈的火,不同性格的朋友给林冰带来不一样温暖,也让他的中学时代增添了不少颜色。

在我看来,林冰的少年时代就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他在自己的成长路上迷茫无助,他有真挚友善,他悲喜交加……好在,林冰并不孤独,那只铁皮够一直忠诚地陪伴在他身边,陪他度过了无数个繁星点点的夜晚。可以看出,林冰的少年时代比我现在的童年生活幸福很多。我们现在的生活基本上以作业为主,一周一小考,两周一大考,学习任务重,课余娱乐少。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即将逝去,所以我特别想融入曹文轩的作品中去体验少年时光的欢乐。

童年就是一本书,里面写满酸甜苦辣。《铁皮狗》中的林冰和他的朋友有过摩擦,当然我也和我的朋友有过争吵,每次吵了架之后就是持续的冷战,互相见面也像陌生人一样。就拿我跟闺蜜王菲来说,我们好的时候就像胶水一样,彼此贴得紧紧的,可闹矛盾时又会彼此不理不睬。

林冰最向往的就是能在黑瓦房里(高中)上学,作者曹文轩把他对黑瓦房的向往描写的生动细腻,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内心的渴望。林冰对黑瓦房的向往透露出他对未来的憧憬。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相似的渴望,对我而言,最向往的就是到美国上学。林冰在上黑瓦房之前,老天给他开了一个玩笑,但最后还是如愿以偿上到了黑瓦房。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如愿以偿。

林冰的少年时代尽管离我很遥远,可是我的童年时光也不乏精彩不乏欢乐,体会着童年的酸甜苦辣时,突然发现童年即将逝去,抓住童年的尾巴,享受童年带给我快乐;抓住童年的尾巴,去把想做的事情好好完成;抓住童年的尾巴,珍惜这所剩无几的美丽时光;抓住童年的尾巴,去感受童年献给我的欢笑和喜悦。

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


感谢作者罗杰道森先生,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化的章节结构,紧密的逻辑把一本伟大书呈现在了我们面前。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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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1

看了《优势谈判》后,我第一次知道谈判还能有这么系统的方法和规则;我第一次发现谈判原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下面列举几个感悟较深的观点和大家分享,这些观点在我们的生活中随时都能用到。

一、“谈判开局,开出高于你预期的条件”

平时工作或者生活中,我们总是不敢提出高出自己预期的条件,甚至害怕提出自己的条件。为此,我们失去很多机会,失去本来可以属于自己的优势,只因为我们不敢提出高于自己预期的条件,甚至你连想都不敢想。在销售过程中,开出高于自己期望的条件,这样才会有更大的讨价还价的空间。

二、“退后一步的同时,也必须要求对方”

这点给我受益匪浅,很是震撼,跟客户谈判之时总是答应退步却不敢提要求,以至于本来可以争取更多的利益的却失之交臂。但是自从看了《优势谈判》这本书的观点:退步的同时必须要求对方也做出必要的让步,我明白单边的让步总是唱独角戏,不好玩的同时也让对方觉得你很容易搞定。

三、“白脸—黑脸”策略的阐述

两个人,一个感觉很难说话,很严肃,很有原则;一个让我感觉很温和,很替我着想,让我感到尊重。在这样的一唱一和之下,我不知不觉就让乖乖就范了。看了《优势谈判》之后才明白原来他们使用了黑脸—白脸的策略,有时候还会拿出不在现场的上级来当自己的黑脸角色,效果也很好。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无意中使用黑脸—白脸策略。

《优势谈判》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都给予我们很多解决冲突的办法,而谈判无疑是最有效率的手段,书中系统的谈判技巧,共赢的谈判理念,进退可守的谈判策略,定会让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解决矛盾问题更游刃有余,更省时省力。

《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2

今天重拾《优势谈判》这本书,是暑假时从地摊上买来的盗版,当时觉得自己有可能成为一个法律人,或者至少人活着总是要和人打交道的,说话是相当重要的,而从说话中获得说话本身以外的一些东西更是值得高兴的事。于是就花了十元钱,买来读读。

本来早就该读完的,但是中间发生了很多事,始终静不下心来。刚好最近闲下来,今天看完整本之后,其实发现并不需要细细品读,也只不过是快餐文化的产物而已。

内容主要来源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包括日常买菜的砍价还价,以及教育子女时套用的技巧之类。不过最使我觉得推崇的,是作者对于各国文化的了解,即如何面对一个陌生顾客的时候,尽快的进入状态,很值得思考。当然,作者在此处使用的不是读心术,没有那么的玄乎,而在于其对于信息的大量掌握。

作为一个徘徊于政界和商界之间的罗杰道森来说,细心的观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是其谈判之所以被人崇敬的优势所在。另一方面,必须有广袤的知识背景,特别是对于各学科的了解,以及自然人文的了解。

其实这一点的好处我在暑假期间便有所体会。

当时我在挂职锻炼,遇到一个老乡,当他以发音我便知道他是哪里人,于是一种关系便建立起来了,而这就是其方言将其出卖。也正是这样,其在工作方面便必须保持对我的忍让,否则就是对不起老乡。

作者正是通过一种比以上例子更为高深的建立关系的手段,摸透了来者身上所存在的价值,甚至判断出其要通过此次谈判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或者结果。正如生活中买东西一样,当我们知晓了店主的最低成本价格之后,我们的讨价还价能力便会增强很多倍,否则便只能等着被店主宰割了。

而如此能力的培养,需要个人素质加上后天大量的阅历。正如作者文中很多所谓经典经验,事实上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的,也正是因为我们将这些人为仅仅是生活中的小经验,所以不敢用在大事务上,而作者恰恰相反。正是这样一些很小的生活经验,成就了一个谈判高手。

之前读书就有一种疑惑,我从书中要知道什么呢?很多人回答说是知识,而知识又是什么呢?一些知识是直接来自生活的,对于这部分知识,其实并无必要去通过呆板的文字而获得,完全可以通过活灵活现的现实场景和人生阅历而得到。而对于另一些所谓原本的知识,我认为对于其的学习,更多的是感悟,是其中的思想。

于是得出一个普遍的结论,读书要学习方法,学习作者的思想,学习一种可以万变不离其宗的东西。这才是读书的精要之处。

而读完这本书之后,特别是看到如此高的评价,无论是对其作者,还是文本本身。总之,我认为书中所体现的思想和方法方面的价值远远高于那些可以通过自己的总结而在生活中寻求到原型的所谓知识的生活经验的价值。

读书是一种享受,而享受是成体系的一个过程。如若夹杂一种煎熬,或者是别的与读书本身无关的心情,或许得到的最多只是可能过时的所谓知识。

《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3

感谢覃总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奉献了一餐丰盛的精神食粮,让我有幸认识了这位美国王牌谈判大师-罗杰·道森及其精彩的传奇人生。他的《优势谈判》,非常具有商业实战价值,可谓谈判学的圣经,商业竞争的宝典。这本书共有五部分,十一章。前半部分写得十分给力,我非常欣赏。因为这部分聚焦在优势谈判技巧上,可操作性很强,对我从事的岗位工作非常有帮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公司成本意识的增强,商务工作越来越被重视,商务谈判已经提到战略的高度上。由于我们在商业谈判时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公司,谈判成功与否,事关个人荣辱,公司安危。所以掌握过硬的谈判方式和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我们要在起初的谈判第一线以最得体、最有效的方式直接为公司最大限度的赢取利润。罗杰·道森在书中说:“全世界赚钱最快的办法就是谈判”。谈判,它是增加利润最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因为谈判争取到的每一分钱都是净利润。读完《优势谈判》,我感受颇深。在为大师的谈判技巧和艺术深深折服的同时,我充分认识到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对公司商务工作的成与败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罗杰·道森在《优势谈判》中提出了商业谈判的最高境界:不在于你说服了跟你意见有冲突的人,而是在他被你说服之后,他还感觉到好像是自己赢了这场谈判——而且这种感觉并不是暂时的。他不会在第二天早晨醒来后恍然大悟:“哦,我明白那小子在耍什么把戏了。哼!等着瞧!”不!相反,他会觉得和你谈判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而且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再见到你!在长期的商业谈判中我深知,取得皆大欢喜的谈判结果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注定是充满着复杂和艰辛。《孙子兵法·谋攻篇》曰:“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优势谈判》这本书带给我“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样理性的思考,在商业谈判中的各方都希望对方开出的条件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并且认为己方在既定条件下实现了自己的目的,要想取得这样的双赢或共赢,谈判的各方都必须要具备良好信息沟通能力方可实现。

一、沟通是谈判成功的法宝

“沟通”对每个部门都很重要,但对我们商务方面的工作尤为重要。因为我们的工作内容一半是对内服务,还有一半则需要对外谈判。要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就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这是一个优势谈判者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之一。

(一)适时营造宽松的环境

既然是谈判,那么双方就需要交流。谁都喜欢一个宽松的交流环境,因为人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更容易听取不同意见。高明的谈判者往往都是从中心议题之外开始,逐步引入正题。无论天文地理、轶闻趣事,对方喜欢什么,我们就聊什么,让双方把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弱化对你的敌对情绪。轻松和谐的谈判气氛,能够拉近双方的距离。切入正题之后就容易找到共同的语言,化解双方的分歧或矛盾。在套近乎的同时,高明的谈判者会随着话题的不断深入,采取挤牙膏的方法,顺顺当当地使对方做出一个又一个的承诺,直到达到自己的期望值为止。

(二)把握沟通的有利时机

一是学会倾听对方。倾听不但可以挖掘事实的真相,而且可以探索对方的动机,掌握了对方的动机,就能调整自己的应变策略。倾听时要认真分析对方话语中所暗示的用意与观点,记录下模棱两可的语言以便咨询对方,同时要考虑向对方询问的语言表述包括语言的角度、力度等。二是准确表达观点。要向对方清楚阐述自己的实施方案、方法、立场等观点,不谈与主题关系不大的事情,所说内容要与资料相符合,数字的表达要确切。三是巧妙灵活提问。在谈判中,问话可以引转对方思路,引起对方注意,控制谈判的方向。对听不清或模棱两可的话,可以用反问的方式使对方重新解释。探听对方的内心思想时,可采用引导性问话以吸引对方思考你的语言。四是掌握说服要领。要向对方阐明,一旦接纳了自己的意见之后将会有什么样的利弊得失,双方合作的必要性和共同的利益,强调双方立场的一致性及合作后的双方益处,给对方以鼓励和信心。

(三)熟练运用议价策略。

这是一个非常基本、非常重要、非常见效的`技巧。具体说来:一是自己报价。自己报价可以给双方谈价的空间,因为谈判时对方都会想要讲价。二是让对方先出价。先了解对方的心理价位,免除自己报了低价,或太高的价。三是压价的时候要采用折中法则。大多数时候,对方和我们一样明白,不愿意吃亏,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双方共同分担。压价的过程中要灵活运用黑脸和白脸的技巧。四是不要轻意同意对方。这会使对方感到后悔,认为价格还可以更低些,有上当的感觉,所以千万不能实现对方的预期想法。五是学会闻之色变。听到对方提出的价格要表现出很困难,很难办的。这样可能会使对方做出让步,同时也会使双方感觉价格确实处在不吃亏的位置上。

二、沟通是事业成功的关键

商务工作就是一项与客户不断保持沟通的工作,谁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更为有效,谁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否则就只能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败走麦城。商务人员对产品及谈判方的态度是否热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谈判方接下来的决定。那些顶尖商务人员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在于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对自己的公司与本职工作抱有感染人心的热情。他们是如此的热情,他们对自己所在公司以及本职工作保持着充分的自信,以至于使得他们周围的每一个客户都不由自主地相信他们所推荐的产品是最好的,是最值得购买的。

诚然,现实生活总是会存在很多挫折和不利因素。如果商务人员不能经受住这些考验,那就只能垂头丧气地接受自己不愿意接受的现实——一次又一次的谈判失败。当商务人员经受住各种考验的时候,他就会向客户成功传递对产品的坚定信念,成功说服客户成为该产品的忠实认可。这样的商务人员往往会让客户认为,自己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最物有所值的,其他同类产品或服务蕴含的价值远不如自己提供的东西。当客户产生这样的积极回应时,商务人员就会更容易与之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而且客户的反应还会反过来增强自己对产品的信念。即使谈判破裂,客户最终没有使用我们的产品,他们同样会被商务人员的热情所感染,这对商务人员的工作和公司的业绩同样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以上是我读罗杰·道森《优势谈判》的几点体会。谈判是双方智慧、心理、耐力的较量,除需要具备实力外,更需要具备技巧和敏锐的思维,需要实践的历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需要不断提升和加强。

《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4

今天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把《优势谈判》看完了,感觉受益匪浅,毕竟在这方面还缺乏系统的支持。针对谈判我在以下方面受益良多:

1、对买家而言:永远不要接受第一次报价

对卖家而言:永远要开出高于自己的期望值。

2、要有一颗“绝不退让,除非交换”的心。

3、使用黑白脸策略:使用看不见的权威组织(如:我个人很赞同你的想法,不过这个还需要财务部门或报价部门沟通。),使用两个人一黑一白策略,使用看不见的条件来换取看得见的利益(比如故意提出一些对方根本做不到的问题:你需要提供70天账期才有合作的可能,如果对方否决,那就可以以此作为砝码)。

4、在某一个问题僵局了,切莫放弃,应该在另外一个话题展开,当这个话题解决了,后面的问题就容易多了。所谓赌博还没下赌注前都是满怀忧虑的,一旦下注了,那么就对这个赌局就有必胜的信心,并且这个信心还开盘前一直加强,砝码会一直加大,所以从容易的入手,棘手的自然解决啦。所谓先打开对方的“有色眼镜”意识,那么其他意识都会在这个有色眼镜下进行。

5、当谈判进入死局时,必须引入第三方或者调人或者改变场地。

6、尽量让对方在我方的势力范围,比如在你的车内,客户就开始滔滔不绝,比如在你的公司谈判,你就占据优势。

7、在客户给出条件时,必须给与身体语言表示“惊讶,难以置信”。

8、谈判结局后无论如何赞扬客户的这次谈判。

9、永远不要在时间压力下谈(在实践压力下人会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解决),相反可以让对方感觉到时间压力。

《优势谈判》的读书心得感悟5

曾经,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谈判要你来我往好多回合,最后才能有一个结果,可能也没有结果。年少的我一直想,为什么大家不简单一点,直接一点,开放一台,一次性就搞定呢?

疑问存在于脑海里好几年,而我也由一名几乎买东西不砍价的菜鸟成长成为至少买东西的时候会小砍的新手。我知道在谈判的过程中,如果我一方的坦白、直接,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在我的朋友同学圈,我买同样的东西,付出的钱往往会多不少。而后我心存困惑,我难道不应该做一个简单诚实的人?后来自己做了销售,才终于的茅塞顿开,原来彼一事此一事。随着人类高度文明发展以后,必然的会出现谈判的复杂。正如马斯洛需求理论说的,人满足了初级阶段中级阶段的需求以后,有“自我实现”的需要。而我理解双赢的优势谈判恰好是“自我实现”的一种。

感谢作者罗杰。道森先生,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化的章节结构,紧密的逻辑把一本伟大书呈现在了我们面前。有了此,我可以当做谈判的人生宝典,如果哪一天在谈判的过程中遇到问题了,只要翻翻他,我就能在书中找到我想要的方法。

坦白的说,我比较喜欢看书,虽没有如饥似渴,至少一年也要看一些。用一句吃啥补啥的话来说,我知道自己销售比较弱,所以找了一些销售小说看了一下:《输赢12》《纵横》《圈子圈套三步曲》《浮沉》《通关》《商战》《狼商》《步步为赢》等。不过我最大的一个缺点是,我看书严重的消化不良,我看完一本书能转化成我自己的知识少之又少,有时过了一段时间我尽然不知道这本书主要讲什么。不过看了一些这些销售小说以后,以前我对书中的人物使用的那些谈判技巧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而现在看过《优势谈判》以后我才明白,可能让我佩服的技巧只是《优势谈判》中间的很小的一个点。我也明白了,目前市场上基于谈判的书,所有的理念都可以从《优势谈判》找到,无出其右。

看了《优势谈判》以后,我对自己曾经的谈判的技巧,羞愧难当。记得曾经的一个1200元的产品,客户只是略施小计,就让我一下降了200元。也记得曾经有一个朋友找我买东西,我直接给个几乎没有赚钱的价格给朋友,但是最终朋友没有买我的产品,后面我们基本联系甚少……也曾经为客户付出了很多,但是从客户那得到的回报不从正比,而另外一个竞争对手只是比我更会谈判,回报呈几何的给他。羞愧的例子,不一而足。以前总是觉得自己存在问题,存在能力上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办法医治。就算偶尔看一书,或者问一些人,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找到一个小小的方法。从来没有标治过。我想现在总算找到了良方,只是需要时间去“医治”。

反复看了四遍《优势谈判》后,感觉太多的要改进,现在的谈判技巧肯定是不及格的。今年再看2遍《优势谈判》,认真的把书中的要点用在工作中争取做到及格。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读书心得感悟

读书心得模板: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


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炎夏的凉荫,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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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1

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第二次工业革命也刚刚完成。美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一跃超过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大强国,出现经济空前繁盛的景象,全国各地一派欣欣向荣,小汽车、电灯、电话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人们觉得不会再打仗了,是时候尽情享乐了,年轻的一代更是觉得进入了一个欢乐绚丽的新时代,他们开始放弃传统的道德标准,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整日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经济的繁荣代价是社会的世风日下。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期。

故事通过主人公尼克的视角讲述了盖茨比的故事,为了爱追求金钱,以金钱博取爱,最终死于他人枪下。小说通过盖茨比追求爱情梦想的破灭,表现了年青一代“美国梦”的破灭这一主题。

盖茨比就是一个追逐美国梦的年轻人,早期美国梦意味着: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而在一战结束后美国梦却在悄悄变味,其背后的动力成了对财富的渴求。盖茨比为了能得到心爱的姑娘不惜铤而走险贩卖私酒以此获得巨额财富,从此开始整日笙歌艳舞,没日没夜的在心爱的姑娘黛西附近宴请宾客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周幽王为博妃子褒姒一笑而点燃烽火台的事。由此可见,在当时经济蓬勃发展的美国,拜金主义与攀比之风空前繁盛着:社会各阶层的人不择手段赚钱,有钱人花钱如流水、穷人贷款消费盲目攀比。于是经济越发呈现繁荣的景象,殊不知这虚假的繁荣最终导致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并最终引发二战。

女主人公黛西也是人性堕落的代表。黛西身为交际花每日晚上都有军人来自己家中参加宴会,而黛西跟随盖茨比的原因则是因为盖茨比欺骗她说他很有钱,随后盖茨比离开之后黛西便立马开始寻找新的归宿,有钱有势的汤姆成了他的丈夫,而带到多年之后盖茨比腰缠满贯的回来的时候,黛西又决定跟随盖茨比,后来黛西撞死了人,汤姆献计利用盖茨比对黛西的爱嫁祸于盖茨比,黛西又从了汤姆。黛西如一棵墙头草一般左右摇摆着,哪一方对自己有便跟随哪一方。这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女性拜金的普遍心态,用美貌博得男人的爱,用金钱衡量包括爱的一切事物,生活不加检点、奢靡腐败,以玩乐作为活着的目标,将男性视为自己的钱包,也就是说,她们追逐爱情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金钱。

汤姆则是花心男人与不择手段的典型代表,汤姆在与黛西结婚后不久便找到了一个情__,两人秘密交往数年,等到盖茨比回来要带走黛西的时候却又紧紧抓住黛西不放,这可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占有欲与面子而已。但故事最后黛西竟然阴差阳错撞死了汤姆的情__,汤姆立马装作完全不认识情__的样子,还帮助黛西出谋划策嫁祸盖茨比,最终盖茨比被杀死,而这两人马上远走高飞消失不见,连盖茨比的葬礼都未参加。汤姆成为那个时期上流社会男性的典型代表,用钱来处理一切事物,在外面花天酒地,四处寻找情__,并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心态,在自私心膨胀到极点的时候可以干出杀人一类的事,人性竟至于堕落到如此地步!

故事中很多其他的小配角也反映了美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汤姆情__的丈夫代表着美国的无产阶级穷人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任富人摆布;盖茨比的父亲则在儿子死后,为儿子拥有如此大的房子与如此多的财产而骄傲,似乎忘了儿子已经死去这一事件:沃尔夫山姆在盖茨比生前只想着盖茨比的钱,在盖茨比死后装聋作哑,让人感到当时美国社会的冷漠与自私。

叙述者尼克则是一个旁观者,他不是这人格堕落中的一员,他以他的视角讲述了这发生在美国最繁华的东部的故事,故事的最后,尼克看清了东部的鬼影重重,世态炎凉,踏上了前往中西部的路途。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菲茨杰拉德在凭借其另一本小说《人间天堂》出名时还不满24岁,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这真的是莫大的讽刺。

菲茨杰拉德曾经这样形容欧美的三个国家: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而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世界各地的人都怀抱着一颗赤子之心来到美国追逐自己心目中的美国梦,但到了最后无非是追逐更多的金钱罢了,在这经济繁荣却充满功利的社会中慢慢迷失自我。所以,黯然神伤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最为绚丽的时代。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2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3

古人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个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打工实践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这次的认识时间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能在大一期间参加社会实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使我们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后,迅速的加以实践运用。巩固学习成果。同时,在大三学年,能对所学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理解,便于更好的学习。这是学业上的优势。更为可贵的是,我们在实习中成长的更加成熟,无论是思想还是心理上。

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在这次酒店实习中,困难时刻严峻的考验着我们。通过这次实习,我比较全面地了解了酒店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而作为一名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酒店我就被它神秘的色彩、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所深深吸引,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庆幸。

来到酒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学习摸索,为此当让我选择岗位的时候,我选择了收银员这一岗位,因为它接触客人比较多,工作时间也比较紧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锻炼机会。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

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酒店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实习占用了我们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时间,但是这和以往打的暑期工不同,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是单纯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取报酬,而是当自己是酒店的一员,和各部门同事密切合作维护酒店形象和创造的利益。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会因为还是本科在读生而受到特别的礼遇,和其他心员工一样,从酒店基本知识和本职工作开始了解,偶尔做错事,也不会有人偏袒。

作为酒店的一员,穿上了工服,就要处处维护酒店的权益,要把自己和酒店紧密联系起来,要熟悉酒店的信息,要另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代表酒店的利益,时刻为酒店做宣传,提高酒店和自己的形象。实习过程中,让我提前接触了社会,认识到了当今的就业形势,并为自己不久后的就业计划做了一次提前策划。

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与酒店的契合点,为我的就业方向做了一个指引。另外,酒店的人才培养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学习机会,为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实习实际上就是一次就业的演练,在实习中,我发现,其实学习不光充满在课堂上,社会上给你提供的学习机会更多。只不过,这个学习资源需要你的筛选。不象我们课堂上,老师永远教给我们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性的知识。但是,社会上提供的学习资料更及时,利用效率更高。学习的机会时刻充实在生活中,学习中。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4

萧红童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便成就了《呼兰河传》。

在萧红的记忆里,童年,是最珍贵最美好的,童年有烦扰人们却走不过去的泥坑,呼之“盛举”;童年有化子们吐不尽的悲哀;童年有扎彩铺为死人准备的大排场;童年有害五个孩子大闹一场的麻花,和人们花光积蓄也要吃的豆腐;童年有美妙无穷,变化无穷的火烧云;童年还有在精神上的盛举;童年还有和蔼的祖父和承载欢乐的大花园;童年还有令人讨厌的祖母和奇怪的有二伯……

这些记忆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正值青春,作者的玩伴却是丰富多彩的后花园。春,作者爱拔一个白菜,摘一个黄瓜,或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夏天,呼兰河的火烧云也很美,一会儿像一匹马,一会儿又像一条大狗,变化无穷。秋天,后花园要封闭一次的,但秋雨之后,后花园中便开始凋零了。冬天,无聊了,就翻开储物室里的大箱子,里边总有许多好玩的东西,来消遣冬日漫长凝滞的日子。四季,自然的美妙与神奇总会带给作者生命中最初的期冀和梦幻。童年,那是作者最享受的人生中的纯真、没有被世俗侵扰玷污的青春年华。

但是,可能童年中的乐趣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吧。但还有一个一直陪伴着作者的玩伴,祖父。祖父总会包容作者调皮的一切,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常常笑得像孩子似的。祖父还教她唐诗,讲实在听厌了的故事。

可是到了第四章后,作者渲染气氛,语言稍有沉重,每节开头都是一句:“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因为那些小小的乐趣,已不足够满足作者渴求多彩新奇生活的欲望了。院中摆着的破旧物,没有缘由,任其自然,更没什么乐趣;房子外表高大威武,但内容空虚;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邻居们生活千年如一日的刻板单调,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的人是寂寞的。他们都是像作者这样由小长到大的,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所以他们抓住一切看热闹的机会,不放过呆板单调生活中极少有的乐趣。他们生活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之中,必定要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等等,这是精神上的盛举。

呼兰河的人是愚昧的。节日的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相比起来,作者没有鲁迅那样强烈的批评和嘲讽,而是以点滴的笔墨,缓缓地叙出作者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悲天悯人的情怀。

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小团圆媳妇是书中被迫害最深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而周围人呢:“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他们眼见如此残忍的行为却大声叫好,一个人的死若是能带来点乐趣的话那就是好的。作者悲痛地描述了这种践踏,蔑视生命的行为,批评却又同情他们。是啊,这能怪他们吗?他们其实还是善良的,实在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啊。他们同是被几千年传下来的思维、生活方式所害,最终成为一个个牺牲品。

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逆来顺受,人生是苦多乐少的。逆来的,顺受了。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有二伯,老厨子,老胡一家,都是这样。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照常生活着。他不似小团圆媳妇和王大姐那样无意的反抗,而是虽受限制,却寄寓着希望。

读到最后,心头很沉重,苦闷,直到心中五味杂陈难以平复。

《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明朗,却笑里含着沉痛。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大时代。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5

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哈利开始的生活并不好,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他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可是他的姑姑讨厌魔法,讨厌他。但是种种的阴差阳错却让他成功到魔法学院报到,开始了一段不平凡的生活。他机智、勇敢、善良、正义、乐于助人,它拥有两个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罗恩虽然有时表现的傻乎乎,但是他讲义气,能够与哈利共同挑战困难。郝敏是一位麻瓜家庭出生的小女孩,他天资聪颖,爱读书,爱钻研,懂得一些哈利与罗恩不知道的知识,她是哈利的得力助手,能在关键时刻为哈里指点迷津。在魔法师的世界里是讲究高贵与低贱的,出生于麻瓜家庭的他虽然被别人讥笑,但她始终不放弃,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三位小主人公虽然总是碰壁,走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情在左,爱在右,将这一路点缀的花香弥漫,有泪可掬不觉悲凉。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是啊,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记住这么一句话吧: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明又比脚更长的路。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受到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哈利那些美好的性格: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0以上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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