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始终是行走的,只有累了才会稍稍停顿。在每个这样短暂的停顿中间,有的是流星般灿烂的美好,到了再次出发的时候,绝不停留。”
这句话来自于《读者天南地北》的开篇语。没有华丽的语言进行修饰,但却有格外一番深意。在常人眼里看来,读者是一本杂志;但在我看来,他是一盏指明灯,是优秀的文化典藏。这本《天南地北》就是用平淡无奇的语言去描绘了不同区域的不同风光或者说不同习俗。比如说中国的美食为中庸调和,以热食,熟食为主;德国的美食被称为结实结正,意谓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法国的则为原汁原味,因为法国料理的精神在于突出食物的原味;而意大利则戏称为“妈妈的味道”……
而在描绘风俗的同时,更多的也在于描绘那些旅游胜地的美景,更巧妙的是读者的作者能寓情于景,用景物来告诫人们一些深刻但在我们的生活那样浅显的道理。
有一篇小故事叫做“两片海,两种人”,大意是:在巴基斯坦有两片海。一片海为活水,那里生机盎然,鸟儿们在那搭屋住下,人们也幸福的居住于此;而另一片海确是死水,没有鸟儿的鸣啭,游动的鱼儿,飘舞的树叶,更没有孩子们的欢笑,但这两片海却相距不远,那为何差距如此之大?
相信许多人都会与我提出同样的问题,原因却是那生机勃勃的那片海,不守着每一滴海水不放,每当流入一滴水时,同时也会放出一滴水;而另一片海却把海水全部储存起来,滴水不放,丝毫不懂得付出,而就是因为如此,这里才会成为一片死海。
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像那一片活水一样,接受和付出在同样速度的进行;而有些人就像那死水一样,不肯付出。而学会付出的人,往往能得到回报,而这份回报则是那些不肯付出的人穷尽一生都可能得不到的,他就是活下去或者活的比其他人更好,原因只是因为他们懂得生活;而另一些人只能守着自己那原有的那些资本,不肯为自己的生活,为社会做出奉献,最终郁郁寡欢。这些看似浅显的道理,却又有那样多的人不知,不懂,他们不知道付出的重要性,不懂得生活的意义……
所以,请记住,这个世界上有两片海,同时也有两种人。而也请你争取去做那有生机的海水……
一直以来喜欢读《读者》,它带给人一份感悟、一丝清凉。当你感到累了、倦了,就会在这闲适的夜晚,在《读者》中,寻找到一泓林阴下的心泉;在她的引领下,就可以释放莫名的抑郁,享受本属于自己的那份纯净与清闲。
《读者》是心灵的窗。带给青年人的是一首诗,带给成年人的是一部哲学,我想带给小学生的也会是一种帮助。今天和女儿一起看《读者》,其中里面的几篇文章带给她或带给我都是一种帮助。
其中一篇《穿西装的斑点狗》感悟特深。就在刚才,我还冲女儿发火呢!我在厨房做饭,她进进出出地要来帮什么忙,本来这炎热的夏天厨房并不好玩。再加上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身影实在让人心烦。我气急败坏地撵走了她,一点都不在乎她眼中委曲的泪花。快满12岁的女儿虽然长高了,长大了,但在妈妈的眼中她总是个孩子。在我身体不好的时候,她会照顾我,让我好好休息。在我忙里忙外的时候她会帮我做些家务……虽然她没有斑点狗的独立,却和斑点狗同样可爱、善良。
还有一篇《穿旗袍摆地摊的女人》。在妈妈的眼里总希望我说:妈妈你是最漂亮,最自信的。但我常会跟我妈说,妈你脸上怎么有这么多斑点啊,妈妈你今天的衣服一点也不漂亮。虽然这是事实,但妈妈心里还是非常难过的。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知道了一些道理。守着一份优雅,守着一分自信,不因街头的飞尘而失掉了明艳,不因生活的清贫而泯灭了从容,穿旗袍摆地摊的女人知道,生活就是如此,不会因你的落魄而眷顾你,却会因你的自信而不放弃你!何况我们,我们现在不会因生活的清贫而去摆地摊,我们都有一份看似不错的工作,我们更不应该为了繁忙的工作、家务而放弃自己。
《活着》读后感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来;
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走
余华
那么活着的意义呢?作者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其他任何事而活着”。我不太理解。
福贵出生时便是富贵人家的少爷,爹娘疼爱,衣食无忧,长大也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书中年轻的福贵对自己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日子不过,去想光宗耀祖这些累人的事”。想来,能一生都过好好的日子倒真是不错。
可人生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啊。且不说沉迷赌博的福贵终日不思进取,即便是拼尽全力生活的人,也难得过一生的好日子。
福贵的后半生是由小小的希望和苦难堆砌起来的。
赌博输光了家产,搬进茅草房的第一天爹就去世了;还好家珍回来,一家人算是团圆了,福贵又在去给娘买药的路上被抓了壮丁;一去两年,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后,娘死了,凤霞哑了;后来有庆上学,还成了跑步冠军,却没想到给区长老婆献血,被抽血给抽死了,这个区长还是当年的战友春生;
凤霞算是运气不错,遇见了真心待她的二喜,风风光光的出嫁,结婚不久便怀孕,眼看着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却不曾想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也是个老实人,对福贵依旧孝顺,一边打工一边还要照顾苦根,后来在工地发生了意外;苦根确实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一出生娘就死了,也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以至于吃美味的豆子吃到撑死。
光是这一件件的祸事就足够让人绝望,更不必说这一件件祸事前还有那一点点让人温暖的希望。
“如果就在此刻死去,那也可以”,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福贵每一次都选择了活下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他仍选择好好活着。春生想死时,他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福贵是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尽管他一直在面对生命的逝去。
我看书的时候,总会觉得作者残忍得不留一丝余地。相比较起来,电影温柔多了,镜头最后停留在谈笑的饭桌前,给人极大的心理安慰。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会有苦难,还是会有生离死别,但我知道,他们都会努力的好好活着。
我敬佩那些拿着悲情剧本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敬佩那些过着重复日子却依旧注重细节的人;敬佩那些生活在阳光中认真大哭大笑的人;敬佩那些无私奉献的人,比如我们的爸爸妈妈。
他们是会发光的人,当我靠近他们时,感受到的是光亮和温暖。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发光呢?
作者说:“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把“忍受”换成“享受”是不是会容易许多。
《诗经》读后感700字
秋水漫漫,那天早上露水都还没干,凝成霜。雾气弥蒙,一片扑朔迷离亦真亦幻的氤氲里,他眺望到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佳人。他不由得欣喜若狂,那踯躅于蒹葭丛中若隐若现的女子真的就是自己上下求索的意中人吗?他望穿秋水,正欲大步流星寻她,却仿佛瞥见她莞尔一笑,接着莲步生波,不见踪影。他焦急地追寻,却只瞧见溪边浮动的倩影,一圈一圈,漾开去……
自小与高尚闲逸洽洽不融。过于清高,过于淡漠,反而失去了真实感。然而却对诗情有独钟。哪怕也是白纸黑字,哪怕只是寥寥两行,哪怕偌长局促,也字斟句酌。这便是流传千万代的诗吧。
嗜诗的男人总是少而又少,但我们的总理,习近平,却爱诗。《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三百,思无邪。不学诗,无以言”诗如一品清茶,所有爱恨永坠万不复劫,轻抿一口,仿佛跨越万次轮回,泯灭那时最后一眼。
诗何奇!毋须单刀直入,单是凭折一段细柳,扯一枝斑梅,便悄悄地道出了夙愿。邃夜忘穿明月,泪流蓄积成海,勾勒出思念与苦痛。
懂诗的人,心中一定有故事。也许是爱恨情仇,也许是远大报国。诗是中国文化,在时间深渊里流亡。无关苟且,却有一丝挣扎的意味。
习近平曾三次在演讲中提及《诗经》中的句子。在如今这样繁琐的篇幅中,烙下几句经典,无非就是最好的表述了。
从前,一褶白纸,一砚青墨,舔舐笔尖,笔锋走蜿蜒,翰墨渗透开来,残情踊跃纸上。而如今,马路上,车厢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手机提示音,交跃在一起,却奏不出好听的曲调,只渲染一片嘈杂。
那时有两袖清风拱手相让,如今更多的却是争吵怒骂。
自古来的造化,都在诗中看出足迹。虽不屑那些自古讴歌的高尚,却不能失了风气。而诗,一定是那最好的熏陶。
对于地震,我想在《震动》中就已经有所感悟了,大地震过后,幸存者寥寥无几,但是在简单的临时大棚里,他们要完成自己新的蜕变,经历了一场地震,他们的脸上也留下了地震带给他们无情的伤痕,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点沧海桑田,他们或许也经历了一些故事,或许也有亲人的离散。但是唯一可以看到的是,他们都用坚定的目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我想说,他们真的都在变化。
元帅发誓要做回小学时的阳光男孩,不在逃课,不在逃学,重新开始新的蜕变,他背上新书包,走进新学校,也许有些不适应,但是我相信他会坚持,因为他懂得,这将会是一种享受,因为他会明白,什么会对她好。
宋佳玲也来到学校,顾芳芳去上海医治腰部了,他看到了小学的同学安瑞,安瑞的父亲是泗坪镇的一个房地产商,是镇上的首富,安瑞从没有正眼看过任何人,但在地震中,安瑞失去了父亲,曾经拥有令人骄傲漂亮脸蛋的母亲也毁了容,双耳失聪,安瑞每天要经历母亲的摔打,安瑞不得不接受事实,他从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需要自己打水,自己洗衣服做饭的小仆人,但是他还是挺了过来,尽管他失去了父亲,但是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去照顾自己,然后蜕变,然后进行脱变。
是啊,经过了一次大地震,人们都在变化,安瑞不再那么蛮横,宋佳玲不再那么娇气,元帅也接受了上学并爱上学习,这是一个多大的改变啊,我相信,因为震动,所以坚强,因为影响,所以感动,因为挫折,所以会更加辉煌!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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