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京华烟云观看心得

京华烟云观看心得

京华烟云(精选范文)。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由此可知读书是多么重要,一本好的书可能还会影响我们的价值观。在我们阅读完一部文学作品时,心中就会产生很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认真读完一本书籍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小编特别编辑了“京华烟云(精选范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第1篇】

林语堂一直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个学着,他学贯中西,更主要的是,他总是让人觉得很和蔼,从不会板起面孔教育人。同时一本著作,不同的人肯定会有不同的解读,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翁姚思安,他很显然是道教学派的忠诚信徒,道教和儒家有什么区别,从里面的三大家祖可以看出了,一个是姚家,书香门第,富有之家,生意做的很大;另一个是曾家,显然他的家族代表儒家思想的代表,为人处世,遵从礼节,对孩子的教育也非常严格;另外一家就是牛家,是追逐权贵和利益的代表,虽然也从书上学到了装饰门面的所谓“学术”,但只不过是沽名吊益的一种粉饰和手段而已。从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当时属于一个动荡的年代。在世事变迁中,无论那家都无法幸免于难,但在面对同样的动荡和不按时,他们的反映和最后的结果却大大不同。姚思安,道家的代表,认为一切都是虚无的,当一切繁华过后,一切都化为虚无,最后他很安静的离开了人士,在世人的严重,他似乎真的成了仙人,可以遇见未来,最后安然平静的离世。曾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当一切变故发生的时候,他的反映,是对世事的不满和愤恨,最后在悲哀中离开了人世。而牛家,荣华享尽,风头尽显,成了日本人的走过,最后成了人们的笑柄,日本人刀下的鱼肉,让世人耻笑。

虽然对儒家和道家理解不够深刻,但我的感觉是儒家总喜欢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告诉你如何处事,如何做人。被称之为出世的哲学,如果要工作,要入世,处处都能感到儒家的影响。而道家总是给人一种很随意的感觉,他认为天人合一,一切顺其自然,可以说是一种生活的哲学。对一切都抱着一种开放的态度,可以接受所有的观点,经常认为自己是错的,自己是微不足道的。历来中国的文人总是在出世和入世中间徘徊,一心想成就一番事业,换选择儒家思想,而一旦受挫,会不由的选择道家文化,可以关心生活,关心自己。

【第2篇】

信仰和爱情人类永远的主题,在人间有了男人和女人以来,男人和女人的话题一直是人们所专注的主题,无论文学也罢,现实生活也罢,对爱情的探索和思考似乎是无法回避的。里面的女主人翁姚木兰可以说是林语堂浓墨重彩所打造的一个形象,也是他非常喜爱的一个人物,她集道家和儒家于一身,既有道家的潇洒脱俗,又有儒家的锐意进取。她的爱情无疑也是作者和读者所关注的一个焦点,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境遇,对姚木兰也是如此,因为自己无意的失踪而结识了曾家,也许在冥冥之中,这是上天的一种安排,最后她嫁给曾家的小三,曾孙亚。就在曾家到姚家提亲的时候,她的心里正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和幻想,而此时她心里的如意郎君确实逸夫,逸夫生于贫寒人家,却天资聪慧,才智过人,深得大家的喜爱,对于生活在富裕之家的姚木兰来说,家教很好,对财富和金钱向来看的很淡,人生需求的东西本来就很少,对于积累的财富来说,如果不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有意义和多彩,只是人生的一种拖累。所以她对逸夫的爱恋是发自心底的息息相通。亘古以来,人们对爱情的寻找,是不是都希望从中找到自我,从对方身上找到一种认可。最后她还是接受了所谓“天意”和境遇的安排,嫁给了曾孙亚,在世人眼里她是幸福的,嫁到了官宦人家,而且孙亚容貌可人,性情温和,显然是人们眼中的幸福婚姻。也不能说她的婚姻就不幸福,但她的心里一直为逸夫留这一席之地,时刻伴随这她。一直到最后逸夫被捕入狱,她冒死相救,是什么让她有这种勇气和决心。

婚姻是什么,可以有一个老婆或丈夫,可以和你一起煮饭,睡觉,尽着作为家庭成员的责任。可每一个人的心里也许都装着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伴侣,也许在生活中存在,也许只是一种概念,可每个人的心里是否都为这样一个虚拟或真是的人留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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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范文(精选范文)


《红岩》读后感65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部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讲的是许多共产党人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人关入监狱后与敌人斗智斗勇,虽然在狱中受到严厉酷刑却意志坚定,宁死不屈的故事。

这本书里描写了很多革命英雄,如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小萝卜头等等,我看到介绍说这些英雄都是有人物原型的,我不禁被这些英雄的事迹深深震撼了。

在这些人物中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她虽然是女同志,但非常顽强。她面对挂在街头丈夫的人头,强忍悲痛,继续完成党托付的任务。后来由于叛徒出卖,她被捕入狱,即使她经受严刑拷打,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特务用长长的竹签插入她指缝中间逼问的情景,十指连心,那该多疼呀!但是江姐却始终没有动摇革命者的意志,她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令我最感动的是小萝卜头,他虽然是小孩子,但非常机智。他利用孩子身份,为狱友们送信。他很不幸,才八个月就和妈妈入狱,直到八岁牺牲,都是呆在牢房里。但小萝卜头向往自由,并为之抗争。

令我最厌恶的是甫志高,他虽然开始是共产党人,但受不了酷刑,于是放弃了理想,成了可耻的出卖战友的叛徒。他的死罪有应得,轻于鸿毛,被人唾弃。

读完《红岩》,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啊,学习、生活上的要求都能得到合理满足,衣食无忧的我们早就体会不到革命时期的血雨腥风,我们在和平年代里学习、生活,面对挫折很多人往往知难而退。读了《红岩》,我深受触动,我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要像书中那些英雄们一样,面对困难永不低头,不放弃自己的理想,遇到挫折不屈不挠,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努力刻苦学习,坚持到底!

牛虻(精选范文)


【第1篇】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雕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第2篇】

我是非常快乐的,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更好的结局了。我已经彻底进了我工作的本分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呢?——《牛虻》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

《活着》(精选范文)


《活着》读后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目前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发现自己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养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成了哑巴。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于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本书描述的只是当时穷苦乡下人民的一个生活写照,它只是一个缩影,一个缩影罢了。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同福贵这样命运多舛,到最后只留自己一人。但是国共两党相争,战争被抓去壮丁,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这些却是真实存在的,对人民的影响也是存在的。看完这本书,有太多的感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福贵没有把家产败光,那么被枪毙的不是龙二,而是他了,但是我却并不为他而感到开心,如果不是他前期把家产败光,他的家人都不会这么苦,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这篇小说中也完全不适用。福贵:可悲,可叹。活得最长久,却也最痛苦,除了母亲之外,他帮了全家所有人收尸。但至少在家产败光前,他过了很多年的快活生活。家珍:家珍是个好女人,家里是城里人,长得也好看,面对福贵家境衰败仍然不离不弃,吃苦耐劳,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到的。长根:文章写到因为福贵家衰败,年迈的长根只能去当了乞丐。他曾回来找过福贵两次,他没有责怪福贵,依旧叫他少爷,捡到了红绳带还来送给凤霞,真的很催泪,他的结局书里并没有描述。有庆与苦根、凤霞都是好孩子,也最无辜。我至今仍忘不了有庆对姐姐被送人一事的反抗,也忘不了他与羊的感情;吃苦耐劳的凤霞只在婚后过了几天好日子;苦根与镰刀……作者文学功底深厚,对于人物的描写十分深刻,“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话不要说错,床不能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还有对于小孩子形象的描写都十分逼真。

《将心比心》(精选范文)


偶然一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将心比心》,文中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件是作者的奶奶去商店时,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奶奶推开了沉重的大门,当奶奶感谢她时,她说她希望在她的妈妈遇到这样的事时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是作者的母亲去打点滴,护士是个实习生,扎了两针也没扎进去,在母亲的鼓励下,第三针终于成功了。

我觉得文中年迈的奶奶希望有人为他推门,阿姨也希望有人为他的母亲开门;作者的母亲希望护士能把针一次扎进去,而护士也希望自己能快点扎进血管里啊!我们何不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对别人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责怪,多一份宽容,少一些埋怨,也许我们就会从中悟出很多道理:将心比心,是多么难能可贵,宽容谦让,世界将会多么美好!

在生活中,我也有深刻的体会,记得有一次,我禁不住电视节目的诱惑,趁妈妈不在家时,偷偷地打开了电视看了起来,由此耽误了时间,作业没有写完,妈妈回家后问我为什么没写完,我还撒了谎,妈妈摸了很烫的电视屏后,教育起我来,可我就是不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多看会电视,妈妈也想让我多有一些自由的时间,可是我的眼睛不好,自制力又不是很好,看起来就上瘾,耽误了时间耽误了学习,这样下去就无法在社会立足,我的远大理想又从何实现啊!换位思考,我理解了妈妈!

将心比心,能在自己与老师之间加深感情,能在自己与朋友之间加深友情,能在自己与父母之间加深亲情!

将心比心,让情谊变得更深更浓!让生活变得更幸福更美好!

钱学森(精选范文)


【第1篇】

这天,我读了一篇文章——《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这让我受益匪浅。

里边讲的是,钱学森赴美国留学。他在美国奋斗了12年,功成名就,声誉远播。但是,丰厚的生活待遇和优越的科研条件并没有留住他的心。新中国成立以后,钱学森决定回国。美国海军部次长金布尔气急败坏地说:“钱学森知道的太多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走!”最后,他竟丧心病狂地叫嚷道:“我宁可把这家伙枪毙了,也不能让他离开美国!”经历了五年变相的软禁生活,1955年10月8日上午,他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回国后,钱学森紧张而热烈地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一号”在1970年4月24日呼啸升空!

当时,美国海军部次长金布尔说了两句话“钱学森知道的太多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走!”“我宁可把这家伙枪毙了,也不能让他离开美国!”从这两句话中,可以体会到,当时钱学森对于我们中国是多么地重要!

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詹天佑爷爷,他和钱学森爷爷一样,用科学的精神为国家付出了许多。

1905年到1909年,詹天佑成功主持修建了中国铁路史上第一条独自设计、施工的重要铁路——京张铁路。当时,外国人还嘲笑我们:“能修出这条铁路的中国人还没有出世呢!”京张铁路总长虽不过200公里,但沿途横跨崇山峻岭,工程及其艰巨。然而,詹天佑用创造性的劳动回击了这些讽刺,克服了重重困难。他不仅仅为自己在世界上赢得了声誉,更重要的是,为整个中国工程技术在世界上赢取了地位。

除了钱学森爷爷还有詹天佑爷爷的故事,还有其他伟大的科学家,他们爱读书、爱学习、善于观察、善于思考、遇到困难不会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科学家不是被父母逼着读书读出来的,他们靠的是自觉,对生活的留心观察,还有那一颗好奇的、用于去探索的心!

【第2篇】

我们都知道有个著名的钱学森之问: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学校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钱学森是我比较崇拜的一位知名学者,就凭他提的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关注钱学森。高考结束后,我首先阅读的就是美籍作家张纯如编著的《钱学森传》,事实上我和他之间还存在一些历史的渊源,钱学森是浙江杭州人,儿童时代是在杭州长大的,他的祖先还重建了西湖边上的保俶山上的保俶塔。我的整个童年(包括幼儿园和小学)也是在杭州度过的,是喝着杭州西湖的水长大的,而且当时我们家就住在的保俶山脚的保俶路上,儿时的我也常常爬上保俶山眺望西湖,或围绕着保俶塔玩耍。

钱学森在大学学习阶段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图书馆,闲暇时光大半是在图书馆度过的,喜欢阅读科学期刊,而且一看就是几个小时,读书非常的专注,而且擅长数学演算。上课的时候,他也在读书,而且通常坐在最后一排,看他的学术论文,因为课堂学习的内容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通过,这样他就可以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他喜欢的科目。同时,钱学森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景非常敏感,他的专业选择是从铁路工程到航空工程,从当时全国工科最好的大学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到当时全世界顶级的飞行技术学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以及之后的加州理工学院,有机缘师从航空学领域的学术巨擘冯卡门,雄厚扎实的数理基础和能够选择当时科学技术最顶尖的领域以及能接受最好的学校教育,是钱学森在学术上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我曾经看过一段描写钱学森的视频,其上叙述了钱学森将新婚的妻子蒋英女士(一位著名的歌唱家)带到了美国的波士顿住所后,吃完早饭就去上班了,直到晚上才回来,把新婚的妻子孤零零地留在了住处;吃完晚饭,他泡了杯茶,和妻子道别后,又将自己反锁在书房里,开始了专注的读书生活,而且这种晚读成为了他多年的读书习惯,当然这也为让他成为世界著名的学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对钱学森的崇拜最主要就是他的读书习惯,我渴望自己也能够在一个完全独立的空间中,静静地、忘我地、全神贯注地读书,旁边只有一杯淡淡的清茶,我渴望成为钱学森式的有重大贡献的学者(不需要知名)。现在我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完全可以过这样的生活,令自己在学识上和精神上真正强大起来!这将是我未来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就是在积极锻炼、保证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多看一些自己喜爱的、能提升自我的、有教育意义的生物、教育、历史、健康等方面的书籍,做一位爱读书、有思想同时又有一定生活情趣的人!

在阅读《钱学森传》的过程中,对过去的中国教育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庚子赔款在培养出一大批杰出留学生中的作用也有了新的认识,还有对二战之后的航空、火箭、导弹等领域的发展以及钱学森在其中的作用等内容有了更多的认识。同时,钱学森在治学方面外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或借鉴的地方,比如,他的爱好广泛,擅长画动物、流水和花朵;能拉一手小提琴;喜欢听交响音乐团演奏的古典音乐。

《围城》(精选范文)


《围城》读后感

说起《围城》,就不得不提那一段脍炙人口的名句:“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撇去对文章主旨的探究,这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著作。

主角方鸿渐是当时留洋派的一员,可生性懒散,无所用心。在欧洲流连四年,也一无所成。最后索性买了一本博士假文凭回了国。在回国路上结识了家境优越的苏文纨,回国后又陷入了和“情敌”赵辛楣的争斗。可他内心真正爱的却是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可是因为种种误会,最终缘尽。之后又和赵辛楣赶赴内地大学教书,办公室政治斗争失败后,灰溜溜回到了上海。期间与曾一起共赴内地的女助教孙柔嘉结婚。就这样,方鸿渐从海外归来的天之骄子,在时代洪流的裹挟下,慢慢成为了艰难讨生,又被生活鸡毛蒜皮搞得一团乱麻的油腻中年人。

单从小说的角度来看,《围城》似乎读起来让人意犹未尽,故事并没有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突出主题。似乎这本小说的存在,就是让作者来成功塑造出其中这些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的人物。后期说道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家庭争斗,又戛然而止,没有将前后线索进行收束。钱钟书先生虽然是善用文辞的文学家,却不是一个成功的小说家。他对人性的洞察,对人们虚伪先想的描写,可谓是入骨三分。读起来,有种将那些虚与委蛇之人的面皮统统揭下来的感觉。其中的嬉笑怒骂更是痛快。

《围城》读起来像是钱钟书本人的自传,其实不然。根据杨绛先生的说法,围城的人物都是钱钟书先生从自己生活中拣择一些有个性有特点的人物进行杂糅的。方鸿渐虽然有钱钟书的影子,却揉合了几个朋友的特质。方鸿渐的父亲也和钱钟书父亲钱穆有些相像,却更像其叔父。至于阳光少年赵辛楣,则取材于一个小孩子。钱钟书先生不仅人物塑造得出彩,主要是其中的文辞。深得士大夫骂人不露脏字的优良传统。要知道中国连绵不断的不仅是文化和历史,骂人的技巧更是国粹。如何阴损,如何刻毒,如何阴阳怪气,钱钟书先生可谓深得真传。

围城的结尾让人读之喘不过气来,好像亲身经历了两人家庭的吵闹。这一点怕是要被当世青年拿出来做恐婚主义教材了。总之《围城》文采斐然,修辞上佳,可以和《金玫瑰》一样反复阅读,以后讽谏也能颇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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