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三毛和荷西虽然在物质方面是匮乏的,但他们的精神世界却丰富多彩,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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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1
游四方,略略晴雨的风光。
——题记
阴雨绵绵的午后,我意犹未尽地合上这本名叫《撒哈拉的故事》的书,这本书讲的是三毛与丈夫荷西在沙漠中惊险刺激的奇遇。
不得不说,这本散文随笔十分耐人寻味、精彩刺激,把我带入了一个只有在梦里才能抵达的世界。书的作者三毛是位不走寻常路的奇女子,她奔放、浪漫,真性情,专做别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似乎也只有如此充满血性的人才能写出这般瑰丽的文字。
有人曾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其实,讲心里话,打算太多,变化也太大,但是,在心底深处,如果可以,我想环游世界,去感受温柔旖旎的江南,去领略浪漫多情的巴黎,还有那时尚华丽的纽约、美丽可爱的威尼斯风情,一座又一座独具魅力的城市不断诱惑着我,让我无比向往。
我梦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能真正踏上异国他乡的土地,去欣赏异域风景,领略别样风光。我知道,自己一定没有三毛那样的勇敢奔放,但我同样可以去寻找、去发现那些我不曾目睹过的美好风光、美好事物。
当然,在我还未踏上自己的旅程时,只能去感受《撒哈拉的故事》中那片神奇的大漠故事、还有三毛的故事,去感受、倾听她那颗自信、率真,始终对世界怀着感恩之情的一颗赤子之心,还有她的那些故事、那些过往,在这慵懒的午后,我觉得那些时光、那些画面一点点清晰起来,生动起来,我看到在漫天黄沙中,一位女子背对大漠,向着夕阳义无反顾地走去,头也不回,背影渐渐融入黄沙中……
许多人不幸福,对生活迷茫,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丢失了最初的赤子心,拥有赤子心的人是不会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的,他们真诚、善良,靠自己的努力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每一天都是崭新而闪闪发光的,不管外界多么纷纷扰扰,他们都不忘初心,一如既往。
当然,对于旅行而言,更多的不是在于要去多少地方,拍多少照片,旅行的意义在于让灵魂得到升华,让心灵获得净化,让人更加坚信明天会更好,让人更加坚定继续走自己所选择的道路,旅行的真正意义就是努力呵护那容易丢失的赤子之心。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撒哈拉的故事》告诉你,只要心中有太阳,你的世界便都是晴天。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2
很小的时候我就渴望做个“浪迹天涯”的潇洒女子,尽管这个念头有点异想天开,可是我内心深处的而且确不安分于一直所处的这个小天地。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的好奇和热情从未消减。正因为如此,《撒哈拉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它的作者是三毛,之前不认识,可是现在成了我最崇拜的一个人。还是先说说《撒哈拉的故事》吧。读完后,我感慨良多。沙漠在我的概念里是荒凉的,同时又具有一番壮丽豪情。能在沙漠上自由驰骋,很是让我神往。但是联系现实,实在没有那么潇洒。在沙漠里生活的苦不是常人能想象到的,那个什么都缺的地方,活下去都不是那么容易。除了身体上要经受那种艰难,心理也要承受寂寞的煎熬。谁能体会到当你突然转换到一望无际的沙漠,没有以往舒适的住所、温饱的三餐和亲人朋友的那种惶恐失措?当然三毛也面对着这些,可是她没有失望,也没有后悔来沙漠。她不怨天尤人,振作起来去改变现状。她从始至终都很努力地对待生活。或许婚礼对于女人来说,都是认定必须要风光盛大的,可是三毛的婚礼在沙漠上,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然而她很享受,因为她觉得婚礼不是爱情的全部;她和丈夫白手起家,建立他们沙漠上最美丽的房子;经济困难的时候,他们就去海边打鱼,还乐在其中,流露出彼此间温馨的爱意;对于邻居,三毛总是很热心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上的种种问题,尽管有时候不如人意,邻居没有真心接纳和对待她,可是她没有狭隘的计较,始终带着真诚待人接物。
三毛用自己的心去适应、关怀这片大沙漠,这个隐忍女子对生活的热爱和面对困难的坚定,折服了我。自古以来女性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拘禁了人身和思想,想去做的想要得到的都难以实现。三毛完全是最自由的女性的化身,她不拘一切,不受约束,敢爱敢恨,就像夜空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照亮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人生。三毛既有
普通女性没有的前卫思想和见解,又具备良家妇女的那种贤惠知性。她很聪明,见多识广,相信每个与她相识过的人都会惊叹世间竟还有这般奇女子。
我崇敬三毛,她的文字带给我的力量是巨大的。我想我将会从中对自己的成长有所领悟,得到启发。这是一份真正无价的财富。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3
这个五一小假期没有出门,我知道,出去无非见到的是人头攒动,车水马龙,索性安安静静窝在家中,倒也去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果然,别有洞天。离我们生活万里之遥的广袤的撒哈拉沙漠的美丽景致在电视上、图片上见到过,惊叹那一片天地的辽阔壮丽,人类的渺小无知,如果有朝一日有机会,我想我定会去大沙漠里走一遭,而我的胆量也不过如此罢了。若要让我生活在那里,我想于我这样一个俗人而言,是万没有那样的勇气和洒脱的。正因如此,我一直对三毛这位第一个踏入撒哈拉沙漠的柔弱女子敬仰万分,看过她的文之后,更觉她可爱至极。
文如其人,说得极对,三毛的文字不花哨、不做作、读来亲切极了,像个邻家姐姐向我诉说那遥远的故事;三毛的文字又很随意跳脱、活泼有趣,想来便是个性情中人;三毛的文字处处充满了情怀和温暖,我因此知道她内心是如此充满了爱。
一个女子,为着自己前世的乡愁,离开热闹繁华的大都市,来到这食物匮乏动荡不安愚昧落后的西撒哈拉,要生活下去的确需要莫大的勇气,当地的撒哈拉威人文明教化程度低,自然有些野蛮暴戾,邻居们向她讨要东西从来都是有借无还,而她依然乐得称其为“芳邻”,倾其所有帮助这些可爱又“可恨”的邻里们,还乐此不疲地当起了当地的“巫医”,竟也医好了不少人,甚至差点当了接生产婆,这个“副业”被丈夫荷西叫停后,又偷偷地当起了兽医,关键是药到病除,实在是太有才!
在西撒哈拉的沙漠里,人烟稀少,人们也极不友善,更别说对一个陌生脸孔的亚洲人,两人去沙漠深处探险时,荷西误入泥潭,越陷越深,路过的撒哈拉威人非但不愿意救人,反而趁人之危心存不轨,看得我心惊胆战,还好最后脱险,两人已在沙漠的寒夜中冻得半死,却又相约明天再来,十足的潇洒。
我喜欢有生活情趣的人,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再苦的生活好似都平添了几分格调。三毛和荷西的生活中充满妙语和小插曲,每每看时都忍俊不禁。而从字里行间中,我又能深切地感受对这落后而充满纷争动乱的土地和上面的人民,三毛心中感到的苦痛和无奈。一个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让我不禁感慨落泪,当地的撒哈拉威从未视其为人,尽管哑奴懂得礼数、聪明勤劳、知道感恩,但这都摆脱不了生而为奴世代为奴的命运。西属撒哈拉地区在摩洛哥、毛利塔尼亚和当地撒哈拉威组成的游击队的纷争中爆炸频发,其中还夹杂着撒哈拉威人和西班牙人之间的民族仇恨,三毛亲眼目睹了当地的暴民对友人的侮辱和杀害,也亲眼见证了美丽沙漠上一幕幕惨剧的发生……
三毛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我想,撒哈拉的故事,于她而言,既是阳春白雪,也是青菜豆腐,纵有不舍,有一天终将离去,撒哈拉的记忆却定融入她的体内,永远无法抹去了。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4
撒哈拉威人不告诉他们小孩的年龄,如果有人问小孩多少岁,他们就说去问他们父母,只有他们父母才知道。
我想,为何要以岁月论人呢?
我们那里算年龄是用虚岁来算的,后来才知道,年龄分“实岁”和“虚岁”,有时两者竟相差两岁呢!
所以每当过年的时候,亲戚问我多少岁了,我总是挠挠后脑勺:额~~这个嘛~我属蛇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多少岁啊,哈哈~~
到现在,蓦然想起起自己多少岁时,我还得在心里盘算着,呵呵。
以前去学校的英语角,总是很佩服那些美国人。他们的心态很年轻,就算他们是二三十岁,甚至是六七十岁,还照样开怀大笑地跟中国学生玩起游戏来。
而我们中国人,没办法,是几千年的传统来的,如果长辈不表现地庄严点,别人会笑话的!然而,这不是真实的我们啊!就像国学大师南怀瑾所说的,我们这些大人,在晚辈面前确实是表现得很庄重,然而晚辈散去后,我们同辈照样谈笑风生。还说,人应该多结交一些晚辈,不然等到老了,送走同辈后,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了,因为晚辈觉得我们自己太高不可攀了,但我们还是人啊!
所以还是不要年龄好,每个人都一样无忧无虑地,这样过的才快活嘛!
沙漠情人
粗略看完《撒哈拉的故事》后,才明白,为什么很多女生对三毛的书很是赞赏,很是崇拜。
我以为,三毛的书还是比较适合女生看,不管是性格内向的还是活泼的,看完三毛,你会变得更加自信自立自强,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更加坚信能追寻到那沙漠情人。
三毛从学生时代就向往着沙漠了,她的朋友把她沙漠之旅视为“看破红尘,追寻自我”,其实这何尝不值得了?又有多少人能够矢志不渝地无谓地追逐那广袤的沙漠并最终找到那患难与共的沙漠情人呢?
后记:
王小波在《未来世界》的获奖感言中说:“人在写作时,总是孤身一人。作品实际上是个人的独白,是一些发出的信。我觉得自己太缺少与人交流的机会——我相信,这是写严肃文学的人共同的体会。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有自己,还有别人;除了身边的人,还有整个人类。写作的意义,就在于与人交流。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在写。”
看了三毛的书后,我又重新审视了自己。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5
如果天阴了,只要心中有阳光,云永远遮不住太阳。
前几日狂迷尤金,又闻尤金是“新加坡的三毛”,便想见识一下真正三毛的风采。变买了三毛的出名作:《撒哈拉的故事》。
翻开这本封面朴素的书,寥寥几笔,就显现出三毛的大家风范,寥寥几页,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荒芜大漠,奇异风情,还有性格迥异的人群,一切都是那样新鲜,样样都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然而,最吸引我的,还是三毛乐观自信的精神。
读到“白手成家”那一章,顿时吃惊不已。我们也刚刚搬完家,搬家时累得腰酸背疼,新家里家具,电视,电脑样样俱全,但总觉得小区地势偏僻,小区里人烟稀少(其实并不稀少),日子比以前差了许多。
可看看三毛,顿时觉得我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她从自己了如指掌的台湾,搬到人生地不熟的撒哈拉沙漠中的小镇阿雍,对于这里的风土人情完全不了解,就算了解后也很难接受。那个年代通讯并不发达,只能与家人写信,每次等回信都要等好几个星期,那种等待真是一种煎熬。交通不发达,刚搬过去时没有买车,三毛出门只能在炎炎烈日下步行。周围有没有便利店,只能到镇上买日常用品。因为路途远,又不能将自己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搬过去,只带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不过很快就看完了。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窝在家里看几本自己倒背如流的书,也真是件不宜的事。相比较下,我每天有几人高的书任我看,看电视,看电脑,还可以即兴写几篇文章,随时与家人交谈,出门就有公交车,虽然不是四通八达,但也可以把我带到想去的地方。这不是一种美妙的生活吗?
更要命的是,三毛在刚刚搬过去时,一栋房子,空荡荡的,连床都没有,第一天晚上是在地下裹着毛毯睡的。第二天,三毛便步行到镇上,买了一个小冰箱,破旧的煤气灶,贵的没有道里的床垫,一些简单的餐具,五张当地人用的草席,也算是大丰收了。接下来的日子,三毛每天都会采购一些东西,寻找家具的可用材料,沙漠荒芜,家具是要自己做的。一天,三毛在材料店外发现了几个被废弃的木箱,(其实是棺材)便请求老板将木箱给她。那天,三毛得到了五个大木箱,以及一些建筑工具,可以做家具了。
因为平日丈夫荷西工作日要上班赚钱,只有周末才能做家具。一个周六,三毛与丈夫荷西开工了。三毛量尺寸,荷西锯木头,两人累的腰酸背痛,手上磨出了泡,忙到晚上11点,他们有了一张桌子。就这样,他们每个周末都在工作,最后拥有了一张桌子,一个书架,一个晒衣杆。最后,三毛又在街上捡了一个废弃的轮胎,铺上印花的毯子,成了一个沙发。家,已将装扮得差不多了。
住在沙漠里日子苦的自是没法说,那一阵,三毛像一头受伤了的野兽,常常愤怒,哭泣。沙漠生活的苦,是我们从未体会的。但是,整本书中,却从未见三毛写下一个“苦”字,她总是化悲伤为快乐,化疲劳为动力,化腐朽为神奇。沙漠改变了她的性格,她变得容易满足,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她内心的快乐。这就是三毛的乐观。
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要比当年三毛在撒哈拉是好无数倍,可我们的精神生活却像撒哈拉沙漠一样贫瘠。我们总是不满足于现在,一味的想要索取,想得到任何东西。可怕的不是物质生活的匮乏,而是精神生活的贫瘠。所以,尽管我们现在的物质生活再好,没有内心的快乐与乐观,生活也永远不会幸福。
如果天阴了,只要心中有阳光,云永远遮不住太阳。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
《劝学》让我体会到要不断的学习,一个题不会,要永不放弃,直到把这个题弄会为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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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1
战国末期我国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荀子在《劝学》中写道:“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镂刻而不能坚持下去,就连朽木也不会被折断;但若坚持一直不停地镂刻,就是金属、石头也会被镂穿。
学习特别需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浅尝辄止,不能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更不能稍遇挫折就委靡不振,这样是不能成大器的。
学习和生活中,很多失败并非必然,而是因为过早的放弃。坚持,勇往直前,迎接挑战,就有了成功的机会,虽然坚持到底未必一定能成功,但半途而废,则肯定不会成功。德国化学家李比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汉代史官司马迁在遭到残酷的刑法之后,持之以恒,历时十三年终于写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辉煌巨著《史记》,名垂青史!
对于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来说,任何障碍和困难都不能阻止他前行,只要有百折不挠的信念,就会有战胜一切的可能。也许,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难免会让我们感到沮丧,但如果因此而停下脚步,甚至退缩,将永远到不了成功的彼岸。
悲观的人把前进道路上的挫折和低谷看成厄运,乐观者却把不幸和困境当作奋起的台阶和动力。一旦确立好正确的目标,就持之以恒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前进的道路有曲有折,前进的速度有快有慢,但坚持,唯有坚持,锲而不舍、永不言弃,我们才有机会品尝胜利的甜美与酣畅!
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2
在今天,我在古诗积累本上学了一首文言文《劝学》,在这首诗中我真正体会到了学习的真谛,体会到了从前没有过的学习乐趣和收获。
在《劝学》中我知道了学习不可以停止,人广泛的学习而且每天对照检查自己,就智慧明达,行动不会犯错误了。整日思索,不如学习片刻收获更大。一些人的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只是善于借助于外物罢了。积累善行,形成良好的品德,就会得到更高的智慧,具备圣人的思想境界。所以不积累每一小步,就不能远达千里;不汇积细流,就不可能形成江海。人的成功在于永不停止,永不放弃。有些人很专一,看定了一件事一定要完成。有些人总是不务正业,没有任何东西,这就是因为他(她)浮躁的缘故。
《劝学》让我体会到要不断的学习,一个题不会,要永不放弃,直到把这个题弄会为止。
有很多同学读完《劝学》后都不断感叹这首文言文。我觉得同学们在学完这首文言文之后那种“大懒虫”要抓紧赶上那些好同学去,而好同学呢,则要更加努力的学习。俗话说“学无止境”嘛。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3
《劝学》是我国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苟况的上乘著作。顾民思义,劝学,即劝勉,鼓励学习。这篇写于两千多年前的佳节,至今读起来仍令人回味无穷,给人以启迪。
一提到“学”这个字,就不禁令人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激人奋进的千古名句,以及“囊萤照读”、“画灰练字”、“头悬梁,锥刺股”的动人典故。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习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结果,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皆碑的人物。这些都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前者或如不能一跃十步的骐骥,或如六跪二螯的螃蟹,后者则似十驾的驽马,似一心一意的蚯蚓。究其原因,如是而已。
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4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劝勉、鼓励学习。这篇写于二千多年前的佳作,至今读起来仍令人回味无穷,给人以启迪。
一提到“学”这个字,就不禁令人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激人奋进的千古名句,以及“囊萤照读”、“画灰练字”、“头悬梁”、“椎刺股”等动人典故。古之圣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之众人乎?
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正如荀子所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学习的确需要这种坚持不渝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能落到实处。有的人浅尝辄止,还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有的人一暴十寒,就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光阴搭进去,知识未获得,岂不冤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过分沉湎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收获却是芝麻,岂不悲哉!“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努马十驾,功在不舍。”要想到达胜利的彼岸,贵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习,一知半解就是自已为事,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心态的人是很难成大器的。德国化学家比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已年过半百的谈迁在27年心血化为乌有后,没有一蹶不振,反而以超人的毅力重振旗鼓,历尽艰辛11载,完成了巨著《国榷》。粗实的铁棒能被磨成纤小的绣花针,靠的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气概;涓涓细流能穿透刚硬的石块,凭的是一种有折不挠的精神。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习和积累中渡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结果,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世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皆碑的人物。这些都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前者或如不能一跃十步的骐骥或如六跪二螯的螃蟹;后者则似十驾的驽马,似一心一意的蚯蚓。究其原因,如是而已。
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5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鼓励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实在是可惜了!像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连光阴都搭进去了,知识却未获得。这真是太冤了。
倘若你有了这坚持不懈的毅力,再加上用专心的态度就如虎添翼了。你若是今天立志做画家,明天奋发当诗人,后天又苦练钢琴,但即使你再接尽全力做到样样持之以恒,恐怕由于精力有限也只会有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感觉吧!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不仅要求人们精通数、理、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而且要求人们对于事态乃至琴棋书画,足球、电脑也不可忽视。这就要我们在有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全方位的学习,全方位的获取能量。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碑接的人物,这都是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究其原因,就是这样。
2024《劝学》的读书心得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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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1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爷爷看过的书,这就是《岳飞传》了。这本书讲述了岳飞,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将领的一生。岳飞出生于北宋末年,他很不幸,刚出生没有几天便赶上了黄河决堤。他又是幸运的,虽然家乡发大水,他随母亲侥幸逃生,流落他乡。但在少年时,他拜了一个好师父,周侗。周侗对他就像对自己的孩子,而岳飞也非常的刻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周侗去世以后,岳飞非常伤心,日日跪在坟前为师父守孝,直到三年后才搬回去住。由此可见岳飞是多么有孝心啊。还有他母亲为岳飞刺字的故事更是千古流传。在这本书里还有那勇猛冲动的吉青、文武双全的杨再兴、顽劣任性的王贵、勇力惊人的高宠等等,这些英雄个个都很厉害。我理所当然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岳飞了,他忠成、孝顺、讲义气三全,并且有勇有谋。他一生对朝廷忠心耿耿,对他母亲、义父都孝顺有佳,可惜最后还是被奸臣秦绘所害,英年早逝,但他的故事被后人永远记住。
我读了这本书,我被岳飞传精忠报国的信念深深的感动,我要向他学习,从小认真学习,长大了报效祖国!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2
我在暑假里看了一本书,书名是《岳飞传》。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岳飞、王贵、张显和汤怀一起拜一位名叫周侗的人学文习武,大家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都刻苦学艺,最后都练就了一身好武艺。不久后,他们偶然结识了一位武艺高强名叫牛皋的人,就这样他们五人结为了“兄弟”。有一天,岳飞等人接到了大宋朝廷的命令:一名叫“金兀术”的人被女真族的首领“完颜阿骨”命令为“扫南大元帅”,来侵略大宋,如今已有好几座城池被他们攻破了,让岳飞等人去抵抗。就这样,岳飞等人就踏上了“抗金”之旅,他们英勇善战,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
《岳飞传》一书全面生动地记录了岳飞传奇的一生。通过阅读《岳飞传》,我明白了从小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向岳飞一样“精忠报国”。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3
读了儿童版《岳飞传》,我知道了岳母为了教育岳飞精忠报国而刺字的故事,也了解了岳飞为了报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抵抗金兵,从而不让自己的国家受到他国的入侵。岳飞的一生让我懂得了以下两个道理:
1。首先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国家,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国家都不爱,那即使掌握了最多的知识也是没有用的。
2。一个人有了崇高的思想后,还得掌握各种技能和知识,如果没有掌握知识和技能,光有崇高的思想,就无法用实际行动去付诸实施,你看岳飞为什么能领兵打仗而且打胜仗不就说明这个问题吗?所以掌握各种知识和技能是报效祖国付诸实施的保障。
岳飞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要从小热爱自己的祖国并且努力学习知识,长大后为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贡献力量。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4
今天,我又将《岳飞传》翻了几遍,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故事就是“杨再兴归降岳元帅”了。它讲的是:杨门后代杨再兴在南宋作乱,皇帝高宗令岳元帅带兵前去征剿。
扎下营后,岳飞亲自去与杨再兴交战。只见杨再兴头戴凤翅银盔,身穿鱼鳞细甲,手执金枪,相貌堂堂。岳飞见了,拍马挺枪,与杨再兴战作一团。直到天黑都没分出胜负。两军只得下令收兵回营。
第二天,岳飞与杨再兴继续战斗,但还是难分秋色。突然,岳飞假装不敌,拍马就跑。杨再兴立马追了过来。这时,岳飞抽出银锏看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感触很多。它让我想到了我的学习,有时做题就像打仗,遇到难题可不能着急,要像岳飞那样多动脑筋,用计谋取胜。韩愈有句话说得好:行成于思,毁于随!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才能取得进步。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5
《岳飞传》讲的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岳飞是一名有胆有识,智勇双全的军事统领。他武艺高强、用兵如神,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但是天妒英才他却被昏庸的宋高宗和阴险的奸臣秦桧在三十九岁那年害死了。当时他的儿子岳云只有二十三岁…
这里有精忠报国的岳飞,直爽冲动的牛皋、优柔寡断的高宗、阴险狡诈的'秦桧等等,里面岳飞的故事有“比武挑小梁王”、“守忠义岳母刺字”、“青龙山智破金兵”、“爱华山大败兀术”等岳飞的事迹
这本书共有四十六章每一章都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传神生动、可歌可泣,让人为岳飞的早逝和当时统治者的昏庸无能感到叹息与气愤。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
写好读书心得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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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1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2
同一本书,不同的人来读都会有不一样的体验,每一本书的背后所揭示的主题、想要阐明的道理也不尽相同。有的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有的告诉我们要尊敬师长,有的则告诉我们生命可贵。
我近来读了一本书——《敬畏生命》,作者张晓风。全书由几篇小故事组成的,作者记录了她的亲身经历并将想象融入其中。比如《梦稿》告诉我们做任何事不要放弃,永往直前才会取得最终的胜利。《正在发生》这篇告诉我们自己要亲自经历发生了什么事,才会体会其中的种种。篇篇故事短小精悍,却又蕴含深意。
这本书的中心是敬畏生命,其中有一篇作者记录的是植物的成长,对植物有一个细节描写将作者对大自然所有植物乃至所有生物的怜悯与爱惜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我们也要一样,去关爱,呵护那些极其微小的生命,像蚂蚁,小鸟这样的,在我们眼里不算什么但也是一个个肉体。”现在有许多珍稀动物灭绝,或被人杀害,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导致的,我们更应该知道生命的真缔。
世间万物皆有情,一花一木也是生命,我们要爱护它们。世间万物皆有情,希望大家爱护生命,敬畏生命,珍惜身边的一切。
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3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壮举描述,歌颂生命的伟力,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洪爷爷。
洪爷爷是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我和洪爷爷一起去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捉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呢?”他毫不在意的说:“我那生命开玩笑管你什么事。”洪爷爷说:“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后很惭愧。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深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
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4
人拥有生命,享用生命,却并不在意生命。在这个光怪流陆离,变幻莫测的世界中,人更注重的是身外之物,金钱,权力,名望等,甚至天气,穿衣,吃饭都让人留意经心。“偶然间才觉察到生命的存在,作为负载生命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悲的事”。第一次去关注生命,为生命感到诧异和震撼,而且满心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诧异和震撼”的是生命那种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人世间的投资都要计算成本,一本万利,最好是无本万利。但柳絮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可以长成树。在经济学看来,这是无谓的消耗,甚至被视为浪费。但生命之所以为生命,就在于它是无私繁殖后代,一代一代相传,不求回报,不炫耀自己,没有丝毫功利之心。而享受生命的人,却只追求形式而忽略了本质。
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有死之苦恼,才要乐于生,以好好的生来对待死。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的活一回,这样才有意义,才不会为死感到烦恼;只是为了死而等死,就浪费了自然缔造的生命,抛弃了生活的机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只有好好地享受了生活,对死亡才不会感到遗憾!
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5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撒种子这一生命壮举的描述,歌颂了生命的伟大力量,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了洪爷爷。
洪爷爷是一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爱惜生命,不能拿生命来开玩笑。有一天,洪爷爷和他的孙子一起到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抓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他毫不在意地说:“我拿生命来开玩笑关你什么事?”洪爷爷说:“你拿生命来开玩笑,是不关我的事,但是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我们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自己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这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了后惭愧的底下了头。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沉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悲剧,如果人人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爱惜自己的生命!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啊!
20xx《敬畏生命》的读书心得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红与黑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红与黑》作为一本名著,已经被翻拍成电视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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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1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2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3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4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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