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阅读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荒野的呼唤》学生个人感想和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读过。
习近平总书记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完比切·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学生个人感想”,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黑人被解放前对人的迫害,塑造了一个个不同性格的黑人形象,如百依百顺的汤姆和不安于现壮的乔治夫妇。也塑造了一个个不同的努隶主形象,如具有怜悯之情的希尔比夫妇,心恨手辣的雷格里。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伊娃。
伊娃虽然出自白人家庭,但是由于父亲的重陶,所以对黑人并没有偏见,能以一个孩子的童真正视整个世界,汤的在人们眼里是一个工具,换钱的商品,但是在伊娃眼里他是一个好朋友,所以汤姆对于这样一个小主人,他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
伊娃说过“如果我的死能让黑奴结束灾难,我愿意去死!”当她离开时最担心的是黑人的命运。伊娃小小年纪就束了命,但她毫不畏剧,始终对死亡抱着一种乐观的态度,一般人是难以做到的。伊娃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她把自己的头发送给家里的黑奴,希望自己走后父母不会忘记那些黑奴。
暑假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斯陀夫人写的。书里一共有11个主要人物,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汤姆叔叔,他是一个心地善良、正直的.黑奴。他一生境遇坎坷,但对生命充满信心与希望。
他小的时候就在谢贝尔先生家做奴隶,后来谢贝尔先生欠了奴隶商人——海利一大笔钱,就把汤姆叔叔抵押给海利。海利带着汤姆叔叔去路易斯维尔的路上遇到了天使般的小女孩——伊娃。伊娃她是个纯真、善解人意的白人小女孩。她有好几次走到汤姆叔叔的旁边好奇地看着他。伊娃自来熟,她和汤姆叔叔很高兴地谈起来。船快要靠码头时很快地晃起来,伊娃失去了平衡,不慎跌入了河里,汤姆叔叔救了伊娃,伊娃就和爸爸撒娇要爸爸买了汤姆叔叔,伊娃的爸爸克莱亚先生答应了女儿的要求买了汤姆叔叔。
但是好景不长,伊娃小姐去世了,克莱亚先生十分悲伤,他在路上劝架时被歹徒刺穿了肚子,也去世了。克莱亚先生的妻子玛丽是个十分自私的人,把家里所有的仆人都拿去拍卖了。
拍卖会上,汤姆叔叔被一位身材矮胖而外貌凶恶的买主买走了。他就是雷格里。
雷格里经常随意用鞭子打奴隶们,善良的汤姆叔叔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走,被打得皮开肉绽,就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小乔治(谢贝尔先生的儿子)去把汤姆叔叔赎了回来。终于汤姆叔叔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我们做人、做事应该不分高低贵贱,也不应该有奴隶制生活。我们也要学习汤姆叔叔,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斯托夫人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者,她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她于1811年出生在美国中部的一位基督教牧师家庭。 结婚后,在丈夫的鼓励下,她开始了文学创作。1852年,她写了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小说出版时立即引起轰动。 这部小说深刻地揭示了美国南部对奴隶制的残酷对待,激起了美国人民对奴隶制的极大愤慨,从而成为1861年内战的诱因之一。林肯总统曾经称斯托夫人为“引发大战的女人。”
最近在读此书,感慨颇多,黑人的品质或许某些白人都比不上。汤姆叔叔的真诚,无私,让人喜欢,同时让人悲伤,怜悯。说实话,想让他逃亡,逃离压迫,虽然此刻我还没看完,但当我看完时,我也不会读完他,不会读完作品中每一个人,加油,为奴隶们,为以前的奴隶们。
然而,此刻呢,此刻的奴隶们呢,我更多的不是鼓励,而是一种厌恶,就象一般白人厌恶黑人一样的厌恶......
我是一名职专生,对历史不是很了解,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触最大的是,汤姆宁死不屈,和他那为爱献身的精神。起初汤姆被卖到南方,是为了替主人还债。在运往南方的途中又因汤姆的善良,纯真的小伊娃成了他的新主人。之后因为主人的病逝被卖给了残暴不忍的勒格里,汤姆虽在勒格里的摧残下死去。汤姆虽死,但结局却转向了另一个高|潮,离异的母女,姐弟的相遇,还有谢比尔庄园所有的奴隶都获得了自由。这些只因爱,是爱成就了这些事情。
这本书是讲一百多年前美国黑奴的故事,书中写了一个勤劳、善良、能干的汤姆叔叔,还有一对机智勇敢的哈里斯夫妇。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一是当时的奴隶制度太残忍了,黑人没有自由,被人任意辱骂、殴打,卖来卖去。二是善良的汤姆叔叔帮忙了那么多的人,自我最后却被折磨死了,真不公平!三是敢于抗争的哈里斯夫妇用他们的努力获得了自由,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了《南辕北辙》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如何去领会《南辕北辙》的内函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南辕北辙》心得学生个人感想”,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今天我们班学了“南辕北辙”这篇小古文,读了这篇小古文让我受益匪浅。“南辕北辙”讲的就是:从前有一个人要去楚国,楚国的方向在南边,他却往北边走,别人多次提醒他,他却用不同的理由反驳别人的意见,不虚心接受别人的建议。即使他的工具用得再好,如果不能正确的运用和发挥好,就会背道而驰,离楚国也就越来越远,再也到不了楚国了。读了这篇小古文,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情。
有一次,我参加听雨轩琴行的一个活动,肖老师在教学中多次指出我的指法问题,而我没有听取老师的意见仍然按照我原来的指法弹奏。直到有一次公开演出,因为指法的错误而导致了错音,虽然立马纠正了过来,但还是影响了我的演出效果,结果演出成绩不佳,失去了得到名次的机会,让我后悔了很久,心里下定决定以后一定要听从指导老师的意见,不断的提高自己。
读了“南辕北辙”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找到正确的方向,并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功。同时还要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接纳正确的方式,才能让自己成长起来。
自从读了南辕北辙这则寓言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感受。
文中讲得是一个人要去楚国,楚国在南边,他却往北走,他的朋友好心地提醒他一次又一次,他却用借口一次又一次地把朋友说服。
在这则寓言里,我体会到了,别人提醒你,你要听别人的劝告,否则,你到最后会后悔的。这则寓言里告诉我们:行动与目的不一致,那会是徒劳无功的。
今天,我看了这样一个成语故事,叫“南辕北辙”。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战国时期,一个人要从魏国到南边的楚国去,可他却一个劲儿地向北面飞跑而去。他的一个朋友提醒他往南走,可那人却不听劝告,说:“我知道我走错了,但是我的车夫和马都很好,再说我带的路费也很多,你一点也不用担心!”说完,便离他而去。结果他的行为让别人很不解,大家感到奇怪,因为那样的话,不就离他要去的楚国越来越远吗?
读了这个故事,你们一定会认为主人公很傻,知错不改。但生活中这样的人和事却经常这发生在我们身边啊。例如:作为南京人大家都知道,我们南京正在创建文明城市,说到文明,也许谁都会说:“不就是讲公德嘛。”可是走在大街上,却总能看到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乱扔东西啦、吐痰啦、讲脏话啦等等。难道他们不懂什么是文明吗,不是的,而是犯了和故事中主人翁一样的毛病:知错不改。
就拿我们学生来说吧,都知道要好好学习,可如果不付出行动,是永远也学不好的。
正如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做事时如果你的行动和目的正好相反,目的是永远都不会达到的。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无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善于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并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才能早日到达成功的彼岸!我们现在的任务和目标,就是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才能到更好的大学进行深造,将来才会有一份满意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我一定要朝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我有信心的,继续加油吧!
大家一定听说过《南辕北辙》这个故事吧!想必大家都有很多的感受。今天,我带领大家再来回顾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人要从魏国到楚国却不向南走而向北走,路人三次相劝,却遭到了他的三次反驳。最终,不管他的东西再好,也再也不会到楚国去了。
这个成语原指本来要想南走却驾着车向北走,后来也比喻行动和目的截然相反。
从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做事的时候,往往不能树立准确的目标,而导致自己盲目行动,却什么好处也捞不着,
得到了一个相反的结果。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自己本来要去楚国,要向南走。却非得往北走,就离他的目标越来越远。
所以,我们应该明确自己的目标,自己该往哪走,不该往哪走。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是在努力,还是徒劳无获的。我们为什么要树立准确的目标呢?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向着我们的目标前进,从而我们才会走得正确,不会迷失方向。如果我们不明确自己的目标的话,就会乱走一气,东撞撞,西撞撞,把自己走的迷迷糊糊的,就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所以,们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向着我们的目标前进吧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了《金色的鱼》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金色的鱼钩》心得学生个人感想》,希望对您有帮助。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私利的膨胀充斥着社会。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成了每些人奉供的名言。那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人被讥为傻子,仿佛成了另类——我要告诫这些自以为聪明人的是,社会尊敬那些奉献不求图报的人,真、善、美是人间的永恒的主旋律。
《金色的鱼钩》是对学生塑造人生观、世界观的典范。老班长的形象永远被后人敬仰,因为他心中只有别人,唯一没有他自己。
艰苦的二万五千里长征,老班长,为了照顾三个病号,忍饥挨饿,最后活活累倒、饿倒、再也没起来。文章以“金色的鱼钩”为题,本身就会有,为了他人,宁愿牺牲自己,老班长的献身精神永远闪烁着光芒,激励后人。让子孙后代继承光荣传统,发艰苦奋斗精神,振奋民族自信心,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世界之林,这选编这篇文章的苦心。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道德品质放在第一位,崇高的理想,高尚的情操,高雅的审美情趣,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最好的,也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科学的发展,社会文明不断进步,这是历史的必然;继承优良传统,不断发掘学生内心潜力,使之健康成长,成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爱心、有孝心、有责任心的一代新人,是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再责任。
教育优良传统、优良作风经久不衰。
小学读这篇课文的时候,就对钓鱼产生了兴趣,当然那个时候鱼好钓,看到鱼儿多,把人逼急了也会有人用网捕捞,把水池截断抽干水。如今鱼儿稀缺,捕捞方式更多,甚至涸泽而渔的方式都有了,再次读这篇文章就有不同想法。但是为什么老班长看到鱼跳出水面就想到用缝衣针制作鱼钩。老班长捕鱼的过程其实也很复杂,绕着找水塘老露宿,还得翻草坪找蚯蚓,用缝衣针来做钓具,这种没有倒钩的鱼钩很容易逃跑鱼儿,因此老班长临死钱都内疚,一条好大的鱼儿逃跑了,只能钓到一些小的,这些还不加上老班长自身没有吃东西,还得照顾三个病号,体能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还得熬夜钓鱼,两眼昏花还得找蚯蚓,这本身得克服多大困难?何况夜钓,他如何控制自己的鱼竿,他所使用的钓鱼线能否承受大雨冲击,如果遇到围追堵截的敌人,他又如何应对……
这些都没有交代,按照老班长看到鱼儿跳出水面的就决定可以通过钓鱼来养身,那么有个前提是可以肯定。1935年,大面积草地鱼儿肯定是野蛮生长状态,鱼肯定是有的,就看能不能捕捞的上来。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草根都被前面的部队吃光了,为什么前面的部队不学者也吃鱼呢?如果他们为了行军绕开水塘,那么老班长为啥也不学着去用网捕鱼,甚至下水捉鱼呢?为啥他不多钓一条给自己吃,他的运气就时好时坏,老天也跟着他作对么?
文学创作有时候虚幻主题,是为了以点带面突出人物形象,例如这个老班长为啥没有具体姓名和职务呢?那就是为了突出革命战士千千万,都是和老班长同一条心。突出革命战士大无畏的精神。这是一个真实改变的故事,有了这个完美的素材,主题行了,于是就要找到有血有肉的素材来充斥骨架,让人物的血肉丰满起来。如果再深究下去,就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就有些三观不正了。
在语文书上的第四组课文中,都有一些感人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刻在我们心中,可是,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在长征途中,有三个同志得了肠胃病,一位老班长负责照顾他们,老班长每天找野菜,和着青稞面来做饭,可是不久青稞面吃完了,有一天,老班长突然看见河里有一条鱼,就把缝衣针给烧红了,弯成了钓鱼钩,他每天都给三个同志做鱼,自己却吃他们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饿死在了草地上。
这篇文章令我很感动,我想:这个鱼钩虽然生锈了,但却记录着老班长的英雄历程,象征着老班长舍己为人、关心同志、忠于革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将永放光芒、永垂不朽!
一个老班长,为了完成党交给他的任务,为了让三个小同志安全的走出草地,自已却吃三个小同志吃剩下的鱼骨头,鱼骨头,是人吃的东西吗?不是的,如果让我们这样做,我们肯定做不到。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肯定都不想失去自己的生命,而老班长呢?为了把同志们安全的送出草地,自己却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每一个人都很难做出的选择。
同学们,老班长的这种舍己为人、关心同志、忠于革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们以老班长为榜样吧!
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我的眼睛湿了,最让我感到敬佩的是“老班长那种舍已为人的精神。”
《金色的鱼钩》讲的是长征途中过草地的一段感人的故事。在红军长征过草地时一位老班长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尽心尽力照顾三个病号,在即将走出草地时,老班长却牺牲了。
最让我受感动的地方是:“走近一看,啊!我不由得呆住了,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一读到这,我就热泪盈眶,老班长是那样坚强。吃草根和鱼骨头是多么困难和痛苦啊,可老班长却从来不吃鱼。老班长多么忠于党的事业,在这样艰难困苦中,时刻想着党交给他的任务,一心一意照顾好三个病号。自己从来不舍得吃一口鱼。
再想想我,一天净吃好东西,比他们吃的要好上一百倍,还不满足。为了自己享受,也不管别人如何。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红军们用鲜血换来的,如果没有他们,我能吃好、穿好吗?我与老班长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啊。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和平的时代,虽然,我们不能象老班长做出那样伟大的事。但是,老班长忠于革命和忘我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让我们永远牢记《金色鱼的钩》这个故事,让子子孙孙都来瞻仰这个闪烁着灿烂的金色光芒的鱼钩吧。
读完《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我的两眼湿润了。文章中那一个个感人的情节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篇文章写的是红军长征过草地时所发生的一件事。主要讲了老炊事班长为了照顾作者与另外两位小同志,自己却牺牲了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使劲皱着眉头硬咽下去的时候,我的喉咙哽咽了。
多么值得尊敬的老班长啊!为了革命需要,宁愿自己吃尽苦头,也要保住几位小同志。那硬梆梆的鱼刺,他是怎么咽下去的呀?而我呢?在现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还不珍惜幸福时光,回想起来,可真是惭愧啊!
平时,天天吃饭,我都要在桌子下面的地上“种”上一些饭粒,尤其是一吃完米饭,饭桌上、地上,白花花的一片米粒。有的时候,我要是觉得不好吃我饭菜,就背着父母半碗半碗地倒掉。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今天的幸福来的不容易,粮食来的不容易,老班长吃的能和我们相比吗?他们为了我们的解放事业,历尽了艰辛,现在,我多么希望能用我碗里白花花的大米饭换过老班长手中的鱼刺啊!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阅读完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怎么才能防止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有关读《荒野的呼唤》个人感想最新范文”,仅供参考。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相信每个人看了《终身成长》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一篇优秀《终身成长》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终身成长》心得学生个人感想,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思维方式决定一切!
在听这本书时,我想到了听的另外一本书《百岁人生》。
《百岁人生》中说,长寿时代已经来临,我们或将活到100岁,那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要怎么办?
80后的我们,如果有50%的机会能活到90岁, 我们该怎么安排余下的人生?
00后的你们,如果有50%的机会能活过100岁,你们会怎么安排余下的人生?
如果没有正确的思维方式,没有终身成长的思维理念,我们不是活着,而只是在等待死亡。
整本书,都在说两种思维: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
固定型思维:急于证明自己,喜欢把责任推给别人,徘徊在自大和自卑之间,在乎结果,相信天赋,视失败为一种身份。
成长型思维:能正确看待自己和现状,能100%承担责任,分析为什么比结果重要,相信努力,视失败为一个行为。
从两种思维模式的表现可以看出,成长型思维的人更理性,能直面困难和挫折;而固定型思维的人更感性,不敢面对失败,抗压能力弱,经受不了打击。
我们就假设一下,如果对于一个有可能活到90岁的70后,两种思维的人如何来策划另外50%的生命时间。此时的70后,人已到中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时代,原有能力已不足以满足未来持续的需求。
固定型思维的人,会觉得自己已经拥有的荣誉、地位、经历和能力不容挑战,不能接受和自己理念观念不一致的人和事,等待退休的休闲生活,躺在前半身的成果上坐吃山空,等待死亡那一天的来临。
成长型思维的人,会预测时代的变化和需求,努力学习新技能,虚心向年轻的人学习,拥抱改变,延长工作阶段,迭代知识和能力,拥有好奇心。脚踏云彩时,心如履平地,深陷泥潭时,气自高洁,活的丰满而富有生机。
任何时候我们都有一个权力是别人无法剥夺的:选择的权力。
所以,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和未来准备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每个人自己的事!
说实话,我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才看这本书的。如果不是为了躲避罚款,我或许不会看这些絮絮叨叨的鸡汤文学。说来也可笑,我的这个出发点正好印证了作者卡罗尔·德韦克在本书中的观点。一个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他总是认为自己的能力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他会觉得好读书、读好书这件事情对自己来说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当他遇到某种诸如读书、学习之类的挑战的时候,他就会无可避免地在通过固定型思维模式把自己保护在舒适区,用一句“我看不进去书或者我学不进去”之类的话去逃避困难,避免去主动积极的接受挑战。
然而书中提到的具有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则不然,我给这类人起了一个相当文雅的名字——“天生我材必有用”型。他们认为人的能力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养成的,他们面对困难的态度则是积极主动的、乐观坦然的去消灭它,直到达到自己心里预期的目标。提到拥有这类思维模式的人,除了书中列举的一些人之外,历史长河中凡是取得过巨大成就的人简直是不胜枚举。
如果非要举个例子,首先涌现在我脑海里的就是楚汉争霸中的项羽和刘邦了。刘邦地痞无赖一个、出身卑微低贱,当项羽都已成为“西楚霸王”的时候,刘邦还不知道在哪里领兵厮混,没有人注意到他。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下,他却隐忍着改变着环境。他知人善任、能进能退、能屈能伸,最终正是靠着这样的气魄和胆识才成就了大汉王朝长达四百多年之久的辉煌盛世。反观项羽,当他面对刘邦带领的异军突起的汉家军、当他听到乌江边浩浩汤汤的嘹亮铁蹄声、当他想到江东父老的那种期盼眼神时,他发出了一声无力回天的哀嚎,最终自刎乌江边。试想,如果项羽放下所谓的面子,如果他能在遇到挫折时奋勇向前,或许历史也就有可能会被改写吧。
纵观身边的好多人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的混合物。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劣根性,要想彻底的跳出这种思维的框架需要时间和勇气,但这正是需要我们去改变和提高的地方。一个人只有不断学习,让大脑运作起来,养成成长型思维的习惯,才能不断的有冲动和热情去接受挑战,在挑战中不断的去成长、去学习。
就我们现在这个年纪而言,20几岁正是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的关键时候。这个时候的我们可能更需要把回报看的轻一些,把付出看的重一些、把自己的劳累看的轻一些,把培养自己的乐趣看的重一些、把所谓的别人看你的眼光看的轻一些,把与人之间的有效合作看的重一些、把此刻的安乐享受看的轻一些,把此刻的拼搏和奋斗看的重一些、把金钱看的轻一些,把目标看的重一些,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我不敢说你一定就是成功人士,但我笃定你一定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人。
最近在读的一本书叫做《终身成长》。这本书提到了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固定型思维,一种是成长型思维。大体来说,固定型思维的人群会认为智力和能力是天生的,后天的作用不大。而成长型思维会认为只要正确的方向,足够的努力就能够实现能力的提升和好的成绩。
而固定型思维最大的问题在于他认为智商是天生的,所以他只有通过做简单的事情或者自己有把握的事确保自己顺利的完成以证明自己是聪明的,而挑战会让自己有挫败感,怀疑自己是不聪明的。而成长型思维则不是这样,他们在心里告诉自己,我通过不断的挑战是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或者即使这次做不好,通过不断的克服困难,也能够提高自己的能力。
说一个简单的例子。家里的老人总喜欢夸小孩子好聪明啊,比你妈妈小时候要聪明很多。听到很多次这样的话,小孩子就会内心里也认为自己是聪明的。给他一个数学题,他觉得自己没有把握,他就开始大发脾气说,太难啦,我不要做。这就是固定思维带给我们的,我们害怕挑战,因为挑战失败会证明自己是不聪明的。所以我对小孩子这样说,一个人成功靠聪明是绝对不够的,正确的方向,不断的练习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你看这道减法题目,你这次不会,妈妈告诉你做题的方法,然后你再试着自己做,再多做两道题,你就会发现,题目会变得简单,或者说叫熟能生巧。伟大的运动员绝对不能只靠天赋,我们要看到背后的汗水和付出的努力。
成长型思维不一定会通过父母传递给孩子,问题在于,一是称赞的方式不对,在意学习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过程,孩子会不自觉产生固定思维,不相信能力可以培养。二是遭遇挫折的反应,面对孩子偶尔的失败表现过于在意,孩子会沉浸在失败的感受中,忽略从失败中吸取教训,重新振作。三是是否重视对知识的深入理解,为了提高分数,各种死记硬背,其实已经背离了成长型思维,不恰当学习方法,不会得到真正的能力提高,只是知识的堆砌。
下图是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的区别,改变思维方式不是一朝一夕,面对问题多一点思考,少一点抱怨,不断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阅读了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一篇优秀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初中生个人感想和体会》,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读过。
习近平总书记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读后感《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感想 【分享】》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