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您也许正在阅读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在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心得学生个人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如何去领会荒野的呼唤的内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认真品味作者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读荒野的呼唤的个人心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平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一篇优秀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最新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阅读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怎么才能防止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个人心得范文6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
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阅读完沈从文写的《边城》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边城》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读《边城》后个人心得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漂亮,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漂亮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又或许是秀漂亮的景色,喧天的锣鼓,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伤痛。但作者清新隽永的笔词下的确有丝丝忧伤的情怀。就像这里也有亲人的离别与去世,有满满的期待未果,还有懵懂、朦胧,却又无疾而终的爱情……
这里的忧愁是一滴化不开的墨,滴到心上,纠缠不止,然后风干,凝结在那里,无法抹去,只有那澄明的江水,依然诉说着那些古老的故事……
看完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在赞叹作品的精妙华美之余,一直在想作者究竟想写出什么?就象描摹一个人除了他(她)外部的健康、美丽之外,灵魂又是怎样的呢?作品中的翠翠,一个小女孩,她:“简单、善良、孝顺、乖巧、勤劳、朴实、执拗、坚强、追求。”这还不够,作品似乎还有更多的承载,更大的容量。在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在巧夺天工的山水画面,在栩栩如生的众人相中,在恰似一台恢宏大气的舞台艺术剧里无不流淌着“忠孝礼义廉耻”这中国儒学的魂。
小黄狗对主人的忠,翠翠对外祖尐父的孝,茶峒小城人的温良恭俭让之礼,翠翠外祖父去世后,小城乡亲几乎倾城出来帮助女孩发丧,办完丧事后且留下了老马兵继续照料翠翠和渡船的义。
而廉耻便是:自尊、自信。翠翠拒绝了茶峒乡亲们的怜悯、同情,以为外袓父守坟为由,坚持继续在茶峒小溪上一边摆弄渡船为乡亲们服务,一边等待着他心里深爱着的船总顺顺的老二的归来,表现出一个山村乡镇女孩对人情、人性、爱情极其单纯的执著的追求和极大的自尊与自信。
而这些,正是今天我们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缺失掉的!
“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新建的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最初接触《边城》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那是高中课本里的选段。一开始就被作者那高超的写景技巧所吸引了。“空气里有泥土的气味,有甲虫的气味”“甲虫的气味”这么微妙的的东西都能进入作者的视野,可见作者的确是写景的圣手。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第一次读了《边城》。
《边城》一般的语言讲述了川湘交界处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里的故事。小说最吸引人的不是其情节,而是作者用吊脚楼、虎耳草、白塔、竹林、渡船所搭建起的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你死我活、尔虞我诈,没有封建礼教、政治压迫,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这里的人们也都保留着人性中最原始、最本真的一面:纯洁无暇,纤尘不染。一套固有的习惯支配着人们行事,完全做到了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在这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间和谐一致亲密无间,处于一体化状态。人们都如同老船夫那样“他从不思索他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很忠实地活下去。代替了天,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感到生活的力量”
整个茶峒地区的社会环境如平静清澈的一池秋水,无波无澜、无沟无陵、无杂质无异味,俨然一个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世界。如今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翠翠的17岁的女孩子与团总顺顺的儿子傩送之间的爱情悲剧。读完小说,给人感性层面的的感觉就是小说至始至终都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给人一种忧伤的唯美。作者用平淡的笔触讲述着故事,没有海誓山盟、信誓旦旦。就如同一个老妪絮絮的讲述着一个美丽的童话。这个童话里没有大快乐,没有大悲伤,没有澎湃的激情,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顽强的追求,没有执着的坚持,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平淡而闲适的生活,一切都显得平和冲淡。甚至读完小说都对翠翠的行为感到惊讶:恋人的生离只是在心中漾起几缕涟漪,亲属的死别不过是哭泣一阵。这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但在小说整体风格的陪衬下却显得十分协调。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沈从文先生不愿破坏边城在世人心中宁静和谐的美好印象而有意为之吧!试想,宁静的边城突然来一下撕心裂肺、哭天抢地,多杀风景。这样,翠翠本该有的更加激烈的情绪被“和谐”掉,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不得不佩服沈从文先生的高超的艺术处理手段。
这就是初读《边城》时的一些想法。如今再读,也有了一些不一样的看法了。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阅读了《茶馆》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写《茶馆》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茶馆》后个人心得作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一部不朽的传奇。
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老舍把这些人物集中在茶馆这个微缩社会中,让他们各自上演不一样的人生故事,用小人生来写大社会,同时以茶馆的兴衰来透视旧中国的衰败。
《茶馆》一剧具有极强的社会批判精神,反映了生活在黑暗社会中小人物的命运是多么悲惨,道出了劳苦百姓对生活的憎恨与不满。能够说,老舍笔下的三幕戏葬送了三个时代,这三幕戏共占了五十年的时刻。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但是剧中只透过一个茶馆和一些下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样活着和怎样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些混杂着汗与泪,歌与笑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刻跨度,六七十个主、次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级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样的戏剧构思纵横开阖,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不乏细微之处的生动描述,是老舍先生的独创,带给了大家这样耳目一新的故事。因此曹禺先生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春有凉风夏有雨,秋有落叶冬有雪,一年四季,年复一年,不变的是这所叫裕泰的茶馆里"莫谈国事"的字句,变的是环境、是时代。《茶馆》通过话剧的形式,用三幕还原了清朝、民国和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大时代背景下,符合那个时代的各形各色的人物形象。《茶馆》见证了社会变迁的三个重要时期,它是无声的,发声的是在茶馆的屋檐下,慢慢长大亦或是慢慢变老的人,借助这所作为文化交流媒介的茶馆,真情地演绎了人情冷暖,无情岁月。
《茶馆》的前期是充满生命活力的,大小人物聚集于此,人们饮茶遛鸟、说媒拉纤、拍板低唱和畅谈着各种荒唐奇怪的新闻…看似平淡祥和的生活,却把人们心中是圣人之怀还是蝼蚁之辈展现得淋漓尽致,就像刘麻子所言:“咱们大清国有的是金山银山,永远花不完。”迂腐的思想不会让一个国家进步,只会蒙蔽能认清前进方向的双眼。而可悲的是,刘麻子是多数人的代表,对于当时的手握钱权财势的人来说,宁愿相信这样愚昧的认知去及时享乐,也不愿像秦仲义那样,拿出自己的钱财去坚信“只有办工厂抵制外货,国家才能富强”。茶馆平淡的背后是洋货市场的充斥;是农村破产,不得不卖女儿才得以继续的生活;是教员遭到逮捕,爱国者流亡逃窜,和被生活折磨至自杀的人…当人们活成了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哀河淌血何日可终呢?
《茶馆》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能说成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化世界,现实生活中却难以达到这份平衡。苦囚的岁月终会变成鲜活的枝丫,时代的悲哀终会成为历史之鉴。文章用朴实简单的对话道出了一个国家的悲哀,不仅是为了让我们看见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更是为了让我们明白不能再重蹈覆辙,不要再出现官僚腐败和欺压百姓的行为。我们需要的是像秦仲义一样一心为国的人,像王利发那随着时代进步不断改造创新的精神。现在强大的中国,是先辈们用鲜血用泪水铺开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茶馆》堪称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一个名为裕泰的茶馆中。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朱自清写的《灯光》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灯光》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灯光》后个人心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上午,我们学习了《灯光》这篇含蓄深刻的文章。课后,我感慨至深!
本文讲述了一个革命战士的故事。作者由天安门的千万盏灯回想起了一段往事:突击连的郝副营长憧憬着未来的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而他自己却没来得及看一下电灯,就为了后代的幸福生活,将自己年仅22岁的生命献了出去。
现在,我们抬起头就可以看见的电灯,看似普通,可在郝副营长的那个年代,可是见也没有见过的一件东西啊!可见电灯在当时的可贵!设想一下,如果说没有郝副营长这样为我们的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我们头顶这一盏盏明亮的电灯,会不会也是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呢?我们现在过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会不会在一瞬间烟消云散呢?我们会不会像电视中的阿富汗的孩子一样,生活在战争年代,生不如死!会不会向非洲的人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下生活?到底会不会?答案一定是会!所以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些为我们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
可有些人不好好学习,整天游手好闲,虚度光阴;在一盏盏明亮的电灯下不好好学习,而是玩耍、嬉戏,不注重学习,丝毫不觉的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似乎觉得本来就是这样。他们这样做怎能对得起革命战士呢?
总之,学了这篇文章,我感慨很深!我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辛福生活啊!
今天我们学习了灯光这一课,并且,我深有感受,下面让我说一下吧!
灯光这一课主要讲了,一个郝副营长渴望将来的孩子们都可以再灯光下学习。在这一天郝副营长火柴的微弱的光下看见了一群孩子在电灯下读书。他说赶明胜利了他们就可以用电灯。但不一会战斗打响了。因为那里非常的黑,为了让大队伍可以看清楚敌人的地方他把那一本书给烧了为后续队伍点灯,可他去被敌人的`机枪扫住。最后大队伍把敌人的一个整编师给消灭掉。
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是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给换来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今天,我读了《冬夜的灯光》这篇文章,使我深受启发。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艾德离开了家,来到了一个名叫奥克斯克的荒凉小镇。一个冬日的夜里,有个农民打电话说婴儿正在发高烧,因此讲艾德上门去给他的婴儿治病。农民说:“沿途农家会打开电灯,你看着灯光开车到我这里来”。艾德终于找到了那个求医的人家。艾德急忙给婴儿检查病情,配了些药。艾德心想:我怎么回去呢?他心里满怀恐惧。当他开着车回去时,沿途农家的灯仍然亮着,农民们用他们的灯光送他回去。
人世间心怀善念的人,总在播撒阳光和雨露,医治人们心灵的创伤。善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它可以奔流不息,也可以惊天动地,拥有它,你就会远离自私,拥有它,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幸福!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阅读《阿勒泰的角落》后,我被李娟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阿勒泰的角落》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阿勒泰的角落》后个人心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从作者的笔下,我惊喜的看到一片还没有被外界文明所侵扰的极荒僻壤。那里的人有本能的笑泪爱痛,完全展现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正如她所说,在那样的地方,人不是主宰,只是自然界的一小部分。
这应当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才是宇宙间平衡有序的生命形态。那里的自然狂野直率,没有被城市文明所加工,生长在这样的天地间,或许她理所当然就被浸润出一副与天地浑然一体的性灵和情怀吧。他们不一定懂得文化是什么,但是他们对美和对美的表达却有着先天的自觉,而且这种自然而发的美比之经过文明浸染和艺术加工的美更具震撼力。即使你没有与他们共通的语言,也能产生文化的共鸣,而心生感动。
如果不是通过作者的文字,我无法想象在茫茫天地之间还有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一群寂寞而卑微的人,艰苦却欣欣向荣的生活着。我不能不赞美他们的隐忍、坚毅、乐观。但他们自己不这样认为,他们把上天降临自身的一切悲喜哀愁都看作理所应当,看作一切生命出现、存在、消忘过程中的常态,平静而无怨的接受。当然,他们之中也不乏一些对生活充满热望而对现实无比绝望的的人。他对认识世界、改变人生是有主动意识的,对过上富足、文明、温暖的生活是有愿望的,但却没有改变这种贫穷的能力。于是就形成了独特的一群——酒鬼。
作者对这些人的描述总是奇妙而且诙谐,使他们的人性在固执、可爱中透出巨大的悲凉。我们笑过之后,实在不能不承认,他们除了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孤独的灵魂,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那些居住在她的四周,常常与她打交道的贫穷的原住民、孤独的游牧者也都有着形形色色、性格迥异的生活方式,有时他们甚至会因为十分荒诞的思维、怪异的僻好而做出令她无法忍受的举动。假设我们有一个或数个这样的邻居,肯定会天下大乱。
而作者的眼晴却能透过她宽容的人格,去看待这些人,而且走进这些人的内心世界去认识、体谅他们。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寂寞无望。她把他们描述的滑稽有趣又可爱可亲,使你笑中带泪,为他们如此真实的活着,又活得那样寂寞、那样苦辛而感叹。
作者用乐观向上的姿态诠释了世界,实在值得我们去感受她那独特的见解。
作为一个生活在新疆农村的人,似乎更能理解书中的各种想法。
小的时候,闺蜜家是放羊的,经常陪着她在戈壁滩上看羊群慢慢地散开去找各种各样的草吃,看太阳一点一点地落下,天边绚丽的彩霞。还曾一起去过水库边,看到一大片湿湿的草地,更远处的野鸭,天边叫不出名字的美丽的鸟。还有戈壁滩偶然发现的一个水井和一小谭沁凉沁凉的水。戈壁滩上,虽然植物很少但一点也不荒芜,虽然色彩单调但一点也不孤单,极目望去,很远很远的天际线,让人心情开阔。现在回想起来竟然都觉得不可思议,就在那么广阔的天地里,我们都在谈些什么,想些什么了呢?
只是谈些家里学校的琐事罢了,只是脑洞大开地想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罢了,会像作者一样想一想诸如“我为什么是我”“我为什么会在这”“我如果是别人会是什么样的”“是否会有一个神一样的存在注视着我”之类的很傻又很深奥的问题,有时候又什么都好像没有想,就和戈壁滩上的土,沙子,红柳,芨芨草,大风融为一体,等回过神来已经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
看到书中作者的想法时,忍不住会笑着想自己以前也是如此,然后突然发现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这样的放任脑子乱想了。不论在哪里,身边总是有着各种各样解决无聊的东西,一有空闲就忙着刷手机,即使没有网也要看会小说,好像这样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无所事事的。看到美好的风景,第一时间就想着拍照发空间,朋友圈,眼睛没空的时候,也要戴上耳机,听朋友推荐的歌,听电台……我是想说,很久很久都没有让自己只和自然在一起了。
离家越远,似乎就越喜欢只呆在教室,宿舍,各种建筑物里了,那些小小的花园,操场,草坪对于我来说真是太小了,各种科技的进步,也是让我越来越孤独着证明自己的不孤独。
既然发现了错误,这个寒假,一个人去和久别的自然好好聊聊天吧。
我通常,看到一本好书,就像饿汉遇到了美食,拿起便要大块朵颐一翻才过瘾,甚至是乐于牺牲睡眠时间的。但这次却不同,看着《阿勒泰的角落》,竟不想一气看完,确切点应该是舍不得一下子就把它看完,觉得看了一点便少一点了。看书很少会有这种感觉的。作为书的上宾,请上床头,每天睡前细细地品味其中的章节,如此下来,也看了两个多月。看完后,想回忆一下书中的细节,竟是感觉一片混沌,努力去想,也只能忆起其中的一切影像。才发现,这真是一本无用之用的书。
看完了正本书后,翻到最前边看作者李娟的自序,她说写这书只为了在努力地耐心地体会着种种美感的过去的自己,在一点一滴地逐渐成长中记录着一种真实的平衡感,寻找着一种踏实。我想,这也正是我看这本书所能体会到读者最纯真的用意,至于书中写了什么,李娟她的经历,随着一个个故事读完了,自己也融入了自己的生活中,里面的故事就淡忘了,但那种真实的平衡感,却占据着心中的感觉,同时也唤醒了自身对这种感觉的更为强烈的渴望。
在更前的一段时间,也是在睡前看的书,看过梭罗的《瓦尔登湖》,作者在他的书中也描绘了他的平淡生活,他是刻意地把自己独居在一个小岛上,独自建房子,在岛上独自生活了两年时间,他用两年来感受一种孤独平淡的生活,同时也用严谨的文字与文明社会作了对比。
这本书,对于哲理性来说,有很好的阅读性,但作为单纯的人生感悟,作者的举动,总是过于刻意了。相比较而言,李娟的生活,她也随着她的裁缝店,商店,也随着阿勒泰深山牧民的迁徙而不断搬迁,在当地,人口是稀少的,物质也缺乏,但在这种贫乏的生活状态中,她不刻意地,甚至是怀着对俗世生活的无限兴趣融入了自己的生活中去,在其中,能清晰地发掘生活的乐趣,也体会着生活的烦恼,也絮叨了当地牧民的率真。
看完书后,很多描写的细节虽是不记得了,但一些影像,如李娟洗衣服的乐趣,只感觉当时的凉水与阳光都是她独有的;还有她眼睛对雪地的反应,这感觉即使是没见过雪的人也能深深体会到一样;还有晚上睡觉野猫的骚扰,抗争,与妥协;以及牧民还钱的举动,都纯朴得让人感动。这种纯然的心态,或是梭罗所缺少的吧。故此,《瓦尔登湖》给人的是一种哲思,《阿勒泰的角落》反是能以更为简单的文字就能触碰到人的心灵深处。
当然,这在也无意于贬低梭罗,之所以有以上的感觉,我想东方的文章不像西方那样追求一种逻辑的严谨,东方文章的审美追求的是一种意境,一种意淡而高远的文风。这种把意境融进了文章里面,也是东方所擅长的诗意的文风。试想《诗经》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依人,在水一方就含有了芦苇、霜、河流,人以及气候等所组成的景象,也像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等都能用平淡的文字勾起所阅读者的无限联想。再更深一点的,有意境的同时,也最求着一种淡。在描写阿勒泰生活的平淡文字中,也在作者的那种平淡生活中,正是一种用心地体会,从而文字勾勒出了丰富的景像,生活也是充满了诗意。原来,诗意的生活来源于一种对踏实生活的感悟。这也正应合了印度哲学家奥修所倡导的:真正的心灵到处,荒原即花园。
心灵真正到达生活处处,可通过有为达成无为。这是《阿勒泰的角落》带给我无用之用的感触。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对于网络推荐阅读《金色的鱼》,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如何去领会《金色的鱼》的内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金色的鱼钩》后个人心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早上语文课,我们学习《金色的鱼钩》。我读了一遍课文,被文章中的老班长的行为感动了。
老班长他是一个舍己为人、尽职尽责、忠于革命的人。我是从他捧着搪瓷碗,嚼着草根,吃剩下的鱼骨……这几个言行中看出来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老班长在自己的生命最后的一刻,也一点东西也不肯吃。
课文的标题《金色的鱼钩》中的“金色”,不是指鱼钩是金色的,而是指老班长身上的高尚品质像金子般。
老班长对三个战士的关心和关爱是无比的伟大的。这让我想到了另外一名小红军。
陈赓在过草地时和部队走丢了。他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一个小红军正在草地上。陈赓走过去要把马让给小红军骑,还要他吃点东西。小红军一一回绝了。
小红军说他比陈赓强壮,吃的比陈赓还多。
陈赓信以为真了,骑上马走了。
可是刚走一会儿他说“不好,被骗了”。他马上向回走。这时他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小红军……
我想这和生活不是一样的吗?我们生活中不也有无私奉献的人吗?比如医生、护士和警察……
如果我们每个人奉献一点,世界就美好了。
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有很多,其中《金色的鱼钩》就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这篇故事讲了红军在过草地时,把三个病人交给炊事班班长。可是,炊事班也没有粮食,他们就挖草根,和着青稞面吃。粮食总会吃完的,这下可急坏了炊事班班长。有一天,班长去河边洗衣服,一条鱼忽然跃出了水面,班长赶紧拿缝衣针弯成了一个钩子,钓了一条鱼。三个同志吃上了鱼肉,可是一个小同志注意到班长却不吃,三个同志吃完后,班长却吃剩饭,一位小同志看见了,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可就在快走出草地的时候,班长光荣地牺牲了。
炊事班班长本应该可以吃饱,但是他却把鲜美的鱼肉让给了小红军,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红军的队伍里,这种精神是无处不在的。我们现在的社会应该多增加具有这种精神的人,虽然现在我们处于和平年代,但是那种精神要永远保持。
我看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
写的是红军长征过草地时炊事班长和三个病员的故事,故事中老班长将仅有的食物让给了病员,自己却不幸牺牲。故事语言简练,朴实无华。
看完后,我沉默了。老班长当指导员向您布置任务时,您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当三个病员吃不上东西时,您整夜合不上眼;当您钓到了鱼熬成鱼汤让病员吃,自己却吃鱼骨头;当您被病员发现时,您嘱咐他不要别人知道。怕伤病员们知道后影响他们恢复。您这种精神深深的感动着我。
以前,我总认为浪费没什么可耻,只是乱花点钱嘛。一次,面包吃一口就扔,被妈妈看见了,气冲冲的问我:“为什么浪费粮食?”我小声嘀咕:“就一点面包何必这么认真?”妈妈听见,提高了音量,起码超过80分贝。还让我背古诗。我7岁就会背了,可今天怎么也记不住上句结不上下句。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里滚了下来。
现在,我明白,妈妈是为了我好,教导我不可浪费,因为每一颗粮食都是别人用汗水浇灌来的,每一份食物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就像老班长端来的鱼汤。
我现在是4年级的小学生,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去为祖国的未来锦上添花。我诞生在和平年代,沐浴书香,健康成长。但我一定要记住现在的一切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是花儿就会开放;是树木就会成材。我想起加入少先队时立下的誓言: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金色的鱼钩》是我在五年级下册的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这篇课文让我深有感受;里面的老班一长让我深受感动;里面的每个描写老班长动作的词、句,都让我深有体会。让我在这篇文章中徜徉。
”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我觉得好像有万根钢针扎着喉管“。说明: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不好嚼,但老班长却还是嚼着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把本来是自己的那一部分鱼分给了小同志们。
在那个艰难遥远的路程上,很难吃到好吃的鱼,可老班长不管有多么累都给小同志们钓鱼,而他却吃剩下的鱼骨头。多么可敬的老班长呀!
文章的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话”在这个长满了红锈的鱼钩上,闪烁着灿烂的金色的光芒。“给我的感受最深了:鱼钩上虽然长满了红锈,但它却记录着老班长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闪烁着老班长金子般的思想光辉,昭示着老班长关心同志、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精神永垂不朽。
最后老班长虽然去世了,但他坚定不移地执行党交给他的任务,处处关心别人、爱护别人,勇于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彩色的翅膀》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彩色的翅膀》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彩色的翅膀》后个人心得作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完《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战士们崇高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这篇文章是写小高与战士们扎根海岛,战士们在田里撒下几粒西瓜子,西瓜子靠着蝴蝶的花粉,慢慢地长成了海岛第一个西瓜。彩色的翅膀代表了小昆虫,小昆虫在海岛上安居乐业,让海岛更加充满生机。
当我读到“战士们都笑着,用两个指头捏起一小片来,细细地端详着、轻轻地闻着、慢慢地咬着,不住发出啧啧的赞叹声”的时候,让我感受到战士们虽然只吃几片薄薄的西瓜片,就足够表达出战士们扎根海岛,就是想让祖国变得更加美丽,更加美好。
多么值得敬佩的战士们,为了祖国宁愿自己扎根在海岛上,也要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那一片片薄薄的西瓜片,他们是怎样尝的啊。就几片片薄薄的西瓜片能尝出什么味道?战士们用自己的辛苦换来了几片薄薄的西瓜片,无论我们怎样品尝也不能品尝出他们那种热爱海岛、扎根海岛、建设海岛的崇高品德。而我们呢?在现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还不珍惜幸福时光,回想起来,我们应该向老一辈的战士们学习。
平时,我天天吃饭的时候,都要在碗里留下几粒米粒,不想吃的菜就背着爸爸妈妈倒到垃圾筒里去。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靠着老一辈战士的付出而换来的,我们要珍惜这一幸福生活。
每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智慧,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起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一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一定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一些昆虫。“我”非常奇怪。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起品尝了岛上的第一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来,由于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更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甚至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情,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在没有能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己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非常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非常漂亮。同学们这样做,就是热爱祖国的一个表现。我们现在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就是一位爱国的人。
切莫以为生在乱世才能为国分忧,欲报国又何须生于乱世,又何止在沙场上博杀?
每一个为国而战的战士一定都有一颗爱国之心,而战争不是永久,我们现在生于和平年代,难道就不能为祖国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就不爱国了吗?不,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像赵一曼,为了祖国而死。但本课中的小高却同样有着爱国的情怀,可表达方式却和赵一曼有着千差万别。在回家探亲时还不忘捕一些昆虫为宝石岛上的植物授粉,这不是爱国吗?是啊,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只要像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所作的一切就是有意义的。
我们是小溪中的鱼苗,是田地里的禾苗,哺育我们的是小溪中的溪水,是田地里的沃土,那溪水、那沃土便是我们的祖国母亲啊!祖国母亲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又拿什么来报答她呢?用我们百般的努力,学习的知识,洒下的汗水。
祖国啊!你有着辉煌的过去,有着繁荣的现在,我们也要为您创造璀璨的未来!
每一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我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精明,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齐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1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务必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某些昆虫。“我”十分希奇。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齐品尝了岛上的第1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先,因为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比起来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我的任务,尤甚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时没有潜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令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我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十分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十分漂亮。同学们那样做,也是热爱祖国的1个表现。我们现时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务必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也是一位爱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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