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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字读后感

读书心得: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读书心得: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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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1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__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__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__,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后,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写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平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__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__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_年__的爆发。

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2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间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现在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曾经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现在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可以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现在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努力使你繁茂。”

面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形成鲜明的对比。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必须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面。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对比里我们可以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现在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达到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__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人”,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人。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同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人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人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人最喜欢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人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人。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可以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可以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因为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要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要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可以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希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不过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可以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要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应该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应该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应该是因为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3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4

读过梁启超先生的后,从文中受益至深,让我清楚的了解到“敬业与乐业”的重要性。但“敬业与乐业”的前提下务必“有业”,没有它,“敬业与乐业”就无从谈起,没有“有业”,“敬业”哪来的“乐业”之说!个性里面的“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这句话说得多么的精僻!

“有业之必要”于我们来说,“业”自是学习、工作。读完“百丈禅师”的故事之后,初始觉得此人太呆板、太死心眼了,而随后经逐一琢磨,却觉得自愧不如,与“百丈禅师”相比,我们缺少的不仅仅是他的“言必出,行必果”,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缺少老禅师的那种日日坚持,矢志不谕的品质。此刻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无法完成自我的原先制订的决心和计划!我们的言行和行动都总是没有相顾,并且无法坚持,而且总把期望寄托在“下一次”上,并为今日的失言,自找台阶下,不愿下功夫。这则故事也启发我们必须要好好深思熟虑,对于一个精力充沛的青少年,要以怎样的态度去应对自我的学习呢?现今的中国,改革开放,生产力得到全面解放,社会一片繁荣,市场化也越来越浓,要想找到一份工作很难,要想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好工作就更难了。当你选取了这份职业的时候,你想好了要为他而付出吗?我们一向在为生活而劳动,其实也是为了劳动而生活。不管做任何事情,处在某个位置,事和名称都会有大小、高低;但从事的本质来说,是没有高低之分的,在事物的运行过程中缺少了任何其中的一个环节都会掉链子的。不管任何工作,拿到手里,全看自我的才能如何去劳作,使之得到__,自我感觉良好,别人看起来也不错。这也

证明人人都要有正当职业,人人都要不断的去劳作。这便是“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我们虽不是没有职业的懒人,更不是社会的蛀米虫。

但是一次又一次不完成任务的我们,安然地回到家后,享受着父母创造的环境;总想着“下一次”的我们,悠然地应对着心切的父母和社会的期望……甚至跟“掠夺别人勤劳结果”的盗贼等同!真是“懒”字当头,万事不成啊,“懒”是我们的敌人,而“放纵”这个敌人胡作非为的又是我们自我,克服是我们的选取!“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因自我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__,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当我从这些句子中找出一句话来回答“为什么要敬业”这一问题时,我觉得“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个性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是记佝偻丈人承绸的故事。“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一个佝偻的老人,几句简单的话语,却道出所有道理的精华!凡做一件事,要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件事上,一点不旁骛,便是敬。这就要求我们有一颗平常的心,一颗勇于探索的心。要想做好任何一件事情,便把这件事情看作自我的眼睛去对待,无论别的什么好处,都不要与之交换,换得一时的简单、愉快;你敷衍它,结果它也敷衍你,最后,一事无成。怎样把一件事情做得出色呢?的秘诀便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便是敬。此刻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社会环境下,

并拥有着健康的身体,我们起码要把我们身边的小事做好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事情。我们应把每一件事透过努力,做到出色,就算与他人之比,相差之,但我们无悔,因为“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们努力了!然这所有的前提见出于“专心致志!”唯有用心,我们才能有成功,若“坐这山,望那山”,则“一事无成”!这便即要“尽职”又要“敬职”了。所以,我们要满怀热枕地认认真真做好自我本分以内的事情,脚踏实地,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至于“乐业”,我认为书中的那句话便足以诠释了:“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说算对自我的职业如何不满,但我们都务必去做。我们要从中寻乐趣呢?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你明白,你爱惜,花儿努力地开;你不知,你厌恶,花儿努力地开。”花儿总是在努力地开,完美的日子也一天天地在流逝。而对于我们,为何不去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一切呢?从职业中体会快乐,从快乐中品味生活!对于有的人总叹息“做工作好苦呀!”对于这种叹息声,无论任何人都以前说过。反过来讲倘若我们去赌钱,去喝酒,去游玩等还不是一样淘神费力。有些人抱怨自我本行,这件事分明不能不做,却满肚子里不愿做。不愿做是逃不了的,哭丧着脸去做和快乐的去做结果是截然不一样的。我个人认为做一件事情,就要身入其中,从起点、过程、终点中去体会每一个阶段,回想自我付出的努力所得到的成就,就有一种归属感。要在工作中与同行比较、竞争,要时刻告诉自我是的,在不断的工作中战胜自我,领略出趣味,这样,生活才有价值。愿社会的青年才俊们,抓住机遇,克服困难,迎接挑战,面向未来。

总之,每件事都有其独道的乐趣,我们要明白“敬业与乐业”并非是某种硬性规定的条款,而是一个人实现其人生价值的一种方式,一种渠道。要在生活中真正做到“敬”与“乐”,只有这样,相信信生活才会更多彩!才使我们享受的无限的乐趣。

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5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__的方法,后将__“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__,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__,柳生__,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大学读书心得两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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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百读不厌,心情舒展,生活蜜甜;千读不倦,爱情如愿,快乐相伴;万读不烦,健康平安,幸福路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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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1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__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__,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__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__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4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____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高老头》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赤____的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

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

小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__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

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

从封建宗__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可以说高老头是个悲惨的人,是个可悲的人!他是金钱关系的体现者,也是金钱关系的受害者。高老头是个很好的父亲,有了钱,就一心一意的栽培自己的女儿,让她们进入到上流社会。作者写以高老头的父爱,来反衬出体现在两个女儿嫌弃被她们所榨干的没有金钱的父亲,在她们的身上的看到了金钱罪恶,看到了社会的腐朽!

作者从正面写高老头的父爱,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丑恶,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这种纯洁的父女之情,就被金钱关系所玷污了!

他头脑深处还残留着封建性质的、温情脉脉的父女关系。他看不到资本主义的家庭关系也是一种金钱关系。所以,在社会上他是个胜利者,成了个爆发户,而在家庭里,被女儿不自觉地榨干了钱财还不知,最终成了个失败者。

巴尔扎克对人物的刻画很好,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画,甚至一个小细节,比如说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这些刻画都使得人物更加鲜明,更加生动!

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

“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____的金钱关系。”

这本书使我深刻认识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5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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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范文1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2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3

《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用时十九年才完成的编年史巨著,作者按照时间顺序根据历发生的重大事件编写而成,当时的皇帝宋神宗认为这本书中记载的故事可以作为一面镜子,就像“前车之鉴”,可以让后人更好地治理国家,因而将此书命名为《资治通鉴》。

长平之战。赵王受秦国反间计,命赵括代替廉颇为大将,但赵括只知死读兵书不知随机应变,纸上谈兵使四十五万人白白丧生,赵国损失惨重。从中我们借鉴到了学习知识不能“死”,而是要“活”,要懂得随机应变,懂得准确运用。

楚霸王项羽。诛杀宋义,威震楚国,声名大震。鸿门宴,义放刘邦,虽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大破秦军却在乌江之夜闻得四面楚歌最终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得民心者得天下。善于用人的汉高祖刘邦,手下三杰韩信、张良、萧何辅佐刘邦完成大业,可见得民心的重要性。

再看唐太宗李世民。结交豪俊,收天下英雄为己用,在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看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便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他善于纳谏,听取正确的治国方法,最终开创贞观之治。唐太宗的成功又一次证明了纳谏与得民心的重要性。所以,我们需要在平时生活中广交益友,善于听取别人真诚的劝告。虽然忠言逆耳,良药苦口,但是它们却对自己有很大的利处。

历史是一本集错本,而且是铁皮封面的,其中穿插的竟都是刀光剑影。但是这样的血教训就让我们能够更加的改正自己的错误,让自己不在犯古人犯过的错误。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因为我在其中听到了太多佞臣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能让历史重蹈覆辙。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此名为《资治通鉴》。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4

简爱是一个可以令人解读的人。而罗切斯特和圣约翰也是可以令人解读的,这两段的情感,中间的是非成败,都是需要静心想的。都过了几百年了,我还是被作者言重其中的要害,在这些人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希望大家在读的时候也能读到自己。

我简要的勾画出,我对罗切斯特的看法。罗切斯特是个为爱可以赴汤蹈火的人,为了找寻爱情,他走遍了山山水水,遇到爱情更是倍加珍惜。只是不够坦诚。坦诚是恋爱中的重要关键因素。有许多人结了婚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之前的他都是装的。因对爱的执着,终和简爱修成正果。而圣约翰,更是需要详细解读。因为我也是一个__。

这里,我看到了圣约翰简直就是一个“宗教狂”,他不懂爱情,只有上帝的使命。而他落实的方式就是要去宣教。在这件事情上,我不能说什么。但总结一点:__也仍然是个人。别在你的爱人面前说:上帝的事情比你更重要,还要逼他和你一起去完成主的使命,上帝排第一,事业排第二,家人排第三,你,我的爱人排第四。简直就是荒唐。这里,我看到了法利赛人和真__之间的差别。我想你我都不想成为法利赛人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的一段话(因原文太短,做了整理,以便没有读过小说的人看的懂):那一次,如果在未明和罗切斯特之间的情况时,即他有一个妻子的情况下,虽他的妻子是一个疯子,简爱自己就屈服了,嫁给罗切斯特,将是原则上的错误;这一次如果自己嫁给了一个只为完成为上帝选召的人做妻子,对自己并无爱情的表哥,那将是判断上的错误。在爱情的事情上,有多少的原则,有多少的判断,这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掂量的,多年后回想起来别让自己成为傻子。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5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__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

读书心得范文:大学假期读书心得


写了本书,浪漫是封面,快乐是扉页,甜蜜是序言,相遇相识是情节,相知相思是主线。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必定有深奥的内涵,幽默的谈吐,无形的魅力,极好的人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假期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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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假期读书心得1

第一次读《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是在进入大学一个月后。在现当代文学课上,这部小说被现当代文学老师多次提到,并且对它的评价颇佳。我想,既然是这么好的一本书,我应该好好去看看。所以,我把这部小说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当时看完这部小说后,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触。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令人动人心弦的地方,只觉得书里面的那些人物是那么的不真实。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英勇的人,并且还是个女人。

再次阅读这部小说是在寒假期间,因为在家中无所事事,以至于产生了无聊的情绪。因此。我又再次拿起《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来看,这一次却从中品出不同的韵味来。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似乎很难体会到当年的革命先烈们战斗的艰辛,更何况我们这些90后的孩子们。我们或许知道周杰伦,很熟悉王菲,但是却对秋瑾这些烈士一无所知。事实上,那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依稀地,身上还留着那个时代的伤痛。可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却离我们远去了。

有些人说,我们有些事情是不能选择的。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是谁,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等等。我们可以说我们有权选择我们的生活,但事实上有时候我们身不由己。林道静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想要和平,想要过上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生活。但现实是残酷的,他们必须要过那种居无定所、胆战心惊的生活。

再一次的细细品味,我领悟到了林道静对党的真挚的依赖像孩子依赖母亲一样的感情;领悟到他们那一群像火山一样喷发热血的爱国热情;领悟到了那个时代动荡的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在那个__不安的时代,林道静的革命精神让人赞叹不已。当然,林道静不是一天就能成为一个革命战士的。最初的林道静是朵冰清玉洁的连花,是一个小知识分之而已经过了艰苦磨练和改造的过程,她身上逐渐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在经历了两次铁窗中血与火的洗礼后在革命实践中变得坚强,政治上也逐渐成熟起来。

能坚持着自己的坚持,是林溢静的感人之处每当我读到她入狱时受到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折磨后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人生理念,坚持革命道路时我深感到自己以前知识的肤浅因为小说里一个个鲜明的革命人物一个个地牺牲让心硬如石的人也为之哀泣。当然,我很鄙视那些反面人物,那些卑鄙的手段和背叛令人咬牙切齿,即使他只是虚构的故事情节也能让人为之震撼。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战胜了孤独寂寞,他就可以战胜一切其实,在哪个战争的年代,革命战士们面临的的敌人是孤独,当时,由于革命是事业被很多人仇视,因此阻碍也重重。所以革命事业往往是在秘密进行着。刚开始从事革命的人们大多是没有战友的。因为这种举动不变世人所理解,把他们当成造反的人看待不是孤立就是打压。例如巴金《激流三步曲》中是觉慧,无法忍受封建家族的禁锢而离家出走,投奔革命,这些投奔革命的人不被人们承认,因此他们觉得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立着的。

这种孤独其实在他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至少他们还有怀着同样的革命梦想的战友们。有战友们的支持和鼓励就足矣。但是当仅有的同伴也不相信你。不理解你时,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孤独正如《雾——鱼——电》中的吴仁民一样,他们不被同志们所理解,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因而痛苦万分。《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也一样在她还没有入党之前她虽然忠于革命,但是内心切很迷茫不知道人性的方向在哪里,遇到卢嘉川林红等人后,在他们的帮助下逐渐融入革命中但是党在当时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对入党人员的考验是非常严厉的,最苛刻的一项是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林道静在入党前遇到过很多困难,身边的同志不断地牺牲,自己也一次地从死里逃生。那时候没有人能帮助她,没有人告诉她下一步该如何走,她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地摸索前进的道路。她坚持着,坚持孤独地走下去,她相信未来她不会是孤单一个人。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2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__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3

你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我做你老婆好不好?”

轻声读过这一声追问,一声回答,仿佛能听见两个稚嫩的童音在芦苇丛中回荡穿梭,像两只翩翩的蝴蝶。伴着一个个“不”字中,一片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已渐渐拉开了帷幕。只是,明子头上扎眼的戒疤,在天边阳光下映出异样样的光芒,在这光芒下,一个个不字显得那么无力、敷衍,像极了一个蹩脚的谎言。不由得想到小时看过的电影:同样是一个聪颖的小和尚,只是增长了些年纪,跪在老方丈的面前。老方丈端坐在座上,半睁眼望着小和尚头顶:

“戒女色情爱,汝能持否?”

小和尚默不作声,只是低眼看着藏在门外的姑娘,目光中流转过千言万语。

“能持否?”老和尚不依不饶。

“能,能持。”

姑娘眼中泪光一闪,扭头走了,只留下沉默的小和尚。望着书中的水光潋滟、岁月静好,我不由得想到他们的未来会否一样?也许更甚吧……这天下哪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能改变世间的清规戒律。

至此,作者没再写下去了,也许是为了留一个好的念想,也许只是不忍再着笔墨。受戒,短短的十天,却意味着小明子将从一个无拘无束的少年人变为规矩繁多的和尚,而头上那几个漆黑的戒疤,也如同一副铁链,约束着他未来的点点滴滴,知道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而在这个顾虑约束繁多的世界,少年人单纯的祈愿,又怎能成真。其实,谁又没受过戒呢?自出生起,我们就被灌输了许多的规矩,一点点将本真的欲望藏起。儿时,我们便知道不能不听话,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待到少时,不能的事情变越来越多,一环一环地将我们束缚起来。想来,待到长大时,规则终将我们自己的欲望彻底框进方圆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则所约束的将渐渐深入我们的思想,与我们浑然一体,压制着人类本能的欲望。不同的是,明海心中的戒压制的是不应属于他的爱情,而是世人心中的戒则压制着欲望

爱和欲望有什么不同么?我不由的问自己,无言。其实这二者本就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人最本能的渴求。欲望本身只是人对追求的原因,并没有褒贬之意。例如生的欲望使人活下来,爱的欲望缔造了世间单纯的感情……只是在欲望的促使下,人会显露出贪婪的一面,也会露出坚强的一面,他如同一把双刃剑,既能激发希望,也能带来绝望。也许正是为了控制欲望,才有了规则和戒律。通过规则,人们压抑、约束着自己的欲望到一个可接受的底线,从而约束着自己成为一个能自控的人,更维系着一个安稳的社会。

可即便有约束,欲望也依然存在。就像小明子的小英子的爱一样,无法因为清规戒律而彻底消除。也许,欲望本就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赋予了人烟火气息,没有了欲望,人也难成为人。受戒,便是人性中接受规则的那一刻,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中。那十数个戒疤便象征着规则的约束,约束着人心底的欲望,更意味着其与欲望的不断抗争,在人心底的角落。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4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这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这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5

在《三国志》里,记载诸葛亮是一个聪明的人,但在赤壁大战中,诸葛亮错用关羽,而关羽还当年过五关斩六将时曹操不杀之恩,结果放虎归山,曹操得以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后在驻守荆州的人选上,他又错选关羽,结果荆州失守,关羽被杀。

在这两次事件中,其源都出自于两次错用关羽,且皆显示出了诸葛亮的错用人。从这说来,诸葛亮并非聪明的人,而一些古人虽都被记载为聪明的人,但其实并不一定聪明。

与诸葛亮同时期的周瑜聪资过人,帮孙权打的胜仗也不少,也同时被史书记载为聪明人,打他却因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而打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含憾而死。这妒忌之心乃兵家之忌,周瑜犯了忌而死,还能说周瑜是个聪明人吗?

答案是不能。越是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陷入泥潭,正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多了,负担也就重了,也比一般人要易陷、深陷。聪明的人自然就思维活跃,想的自然也就多了,想的多了自然也就越容易犯忌、犯错。而普通人想法不想他们那么复杂,看事情更简单些,有些忌讳、错误也就比聪明人更易避免。

而聪明人不聪明往往是他们不能善观,善用和善弃他们的聪明。

善观,即善于观察当前事件和局势,诸葛亮两次错用关羽的做法就是个实例。他明知曹操对关羽有恩,而关羽怀有还恩之心,却依然让关羽在华容道上把关。如果当时诸葛亮大观局势,观察到了这点,让关、张或关、赵二人位置互换,便可使得关羽还恩,又捉住了曹操,岂不两全其美?遗憾的是聪明的诸葛亮没有聪明地做到。

善用,即善于使用自己的聪明,在这点上美国汽车大王福特就是个例子。

福特研制出了第一部属于自己的汽车引擎,后来又推广了汽车,成功发展了自己的汽车事实,身家亿万。福特也因此被冲昏头脑,变得骄傲自大,不汲取别人的意见,最终使得公司惨败。

如果福特能够善用聪明使头脑冷静思考,善用聪明不犯骄傲自大的忌讳、不犯错,事情也许就会从另个方向发展了。周瑜亦是如此,如其善用才智使之第一时间意识到忌与错,便可避免犯忌、犯错以至死亡了。而这聪明的二人也都没能聪明地做到。

善弃,即善于放弃他们的聪明。当聪明过多时便是负担,就像聪明的思维虑事一样。而这时懂得去放弃些聪明把感情和思想放空,以空白的角度,客观全面的去观大局,切小意,才是最理智的。的确,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经历的人多少会带有一定的感__彩,但这不正是更考验他们的善弃吗?

只有善弃了再加上善观和善用,才是真正的聪明,才会却得理智的成功。只是令人叹息的是他们都没聪明地做到,只得让人感叹:聪明人也不聪明啊!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范文: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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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1

近期,我读了杨沫所着的《青春之歌》,颇有感触,随笔记录下来。他描写了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林道静生活中的一息息波澜在我的心中翻滚着,久久不能平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这部作品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映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崛起和分化。表现中国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__之中,才是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

《青春之歌》是一部充满战斗激情的动人小说,她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斗图景,描写了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为打碎黑暗的旧世界而与反动阶级进行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感人故事。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段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场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人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可能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阅读《青春之歌》,使我的精神世界受到了一次洗礼,点燃了我的青春激情。在当代,我们年青一代虽无法像林道静那样去从事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但我们却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古语云:“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2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3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4

我买了一本由达尔文著、舒德干等人译的《物种起源》,这是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终于有闲暇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一番。

全书分为以下十五章:1.家养状态下的变异、2.自然状态下的变异、3.生存斗争、4.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5.变异的法则、6.本学说只难点及其解释、7.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8.本能、9.杂种性质、10.地质记录的不完整、11.古生物的演替、12.生物的地理分布、13.生物的地理分布(续)、14.生物间的亲缘关系和15.综述和结论。还在附录中记录了进化论的十大猜想。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书中主要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非常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书中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及争论,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敬佩和学习,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我的成功取决于我复杂的心理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热爱科学、善于思索、勤于观察和搜集资料、具有相当的发现能力和广博的常识。”我将以这句话为目标,将结合自己的教学,更进一步地深读此书,为自己充电。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5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题记

在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英年早逝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烦恼人生》等作品。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

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课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类的懦弱是本性,任何人都不能逃避。

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大学生读书心得500字


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读书心得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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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书心得500字1

这是一本励志·成才的长篇名著,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埃克特·马洛。

《孤女努力记》讲述了孤女蓓琳在父母双亡之后,独自一人踏上回乡寻亲之路,在父亲的故乡,她见到了未曾谋面的祖父,经历了许多困难和逆境之后,蓓琳凭着自己的聪明·乖巧赢得了祖父的信任,最终与祖父相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文章中,有一个场面让我难忘而激动。那天,祖父的仆人法贝利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关于儿子一家消息,当在报告消息前,书中写“法贝利抬头看了一下蓓琳,眼中充满了钦佩,有感激”。我这个时候也像蓓琳一样,不知这眼中饱含了什么意思,是找到了别的人当做是祖父的亲戚为他高兴呢,还是他得知了祖父的的亲人就是蓓琳呢。似乎我就是蓓琳,十分担心和紧张,最后,法贝利一点一点的把事实说了出来,祖孙两激动地抱在一起。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被蓓琳坚强的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所折服了。如果不是她的讨人喜爱,有机会接近祖父,那祖父也不可能这么快找到蓓琳。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困难,积极进取,成功就会属于我们。

蓓琳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她为了不让祖父伤心,得到工人们的接受,出主意帮助祖父,让祖父和让读者知道了,只有尊重和善待别人,别人才会尊重和善待你。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外婆,他对每一个房客都是热情四溢,房客需要什么,总大方的接出来,小孩称她是房东奶奶,大人称她是房东阿姨。房客们从老家带来了特产,总忘不了她。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实在是特别大,让我懂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怎样善待别人。

大学生读书心得500字2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__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__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____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____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大学生读书心得500字3

最近我读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名叫《大鱼之道》。读完后,我受益匪浅,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讲的是:作者清晨来到孔雀湖附近,看看他的活扣里有没有逮到了野鸡。由于爬山爬了一身臭汗,便在瀑布里冲凉,忽然看见一条肥美的黑鲩母鱼在水中游动,准备产卵。作者见了十分眼红,想把他捉回去,并吃掉他。重重的一棍击在他的脑壳上,母鱼顽强抵抗,精疲力尽。最终,母鱼在作者面前装死,在最后关头它用最后的力气用在了孵化鱼卵上,他在途中不管自己遍体鳞伤拼命要死树枝,跳进了糊里,使自己的孩子安全产在湖面上,才默默地安详死去。

我看到最后,不禁感叹母爱的伟大,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去走一趟鬼门关,我想,鱼母挺着大肚子千里迢迢,顶风破浪,逆流而上。途中历尽千难万险,早已筋疲力尽、心力憔悴了。可是,它仍然坚持着,拼死产下了鱼子。为何它可以坚持下来?因为——母亲是一首大爱的歌。他们顽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感动,哪怕自己遍体鳞伤,也要把孩子安全产出。我们想想不是世间所有母亲都这样吗,我们的母亲为了生我们忍受一切,整天挺一个大肚子,做任何事情都不方便,可为了我们,为了他们自己的孩子,不惜一切走一趟鬼门关,直接在生与死直接徘徊。我们的母亲养育我们,任劳任怨。同学们,请回想一下,是谁在你病重时无微不至地照料你?是妈妈!是谁在你熟睡时悄悄地走进你的房间、轻轻地盖好你蹬掉的被子?是妈妈!是谁在你失败时给予你安慰、在成功时给予鼓励?还是妈妈!妈妈给予我们的太多太多,而我们能回报妈妈的却太少太少。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母亲谢谢你,辛苦了!

大学生读书心得500字4

这三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的书,讲的是一位父亲怎样用身边的事例来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故事,《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读后感。其中这位父亲给孩子讲的一个棉花糖实验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叫珍妮弗,她的家境不错。平日里衣食无忧的她跟所有同龄的小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不少的疑惑和抱怨。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叫珍妮弗,她的家境不错。平日里衣食无忧的她跟所有同龄的小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不少的疑惑和抱怨。父亲乔纳森事业成功,但平时工作十分忙碌。为了帮助女儿快乐地成长,他给女儿讲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父亲在小时候,曾经参加了一个意义非常深远的实验,叫棉花糖实验。实验开始后,好多小朋友被分别带进不同的房间里。过来不久,进来一位看起来还算亲切的研究员,他把一块棉花糖放在父亲面前的茶几上,对他说,如果他能够忍上十五分钟不去吃这块棉花糖的话,他就会再给父亲一块。也就是说,只要稍微忍上一会儿,就可以吃到两块棉花糖了。为了让自己不再想着桌上的棉花糖,这位父亲想尽了各种办法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闭上眼睛数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还故意大声唱歌,好不容易撑过了十五分钟,那个研究员似乎很满意他的成绩,笑着又给了他一块棉花糖,并示意父亲可以吃了。十年后,结果出来了,当时没有吃棉花糖的小朋友长大后都比较成功,学习成绩比较优秀,人际关系处理的较好,事业比较成功,生活富裕;而没有忍住的小朋友在这些方面的表现就没那么好。由此看出,不容易受诱惑,并一直在等待十五分钟过去的小朋友更容易成功。”后来,他的努力,终于让珍妮弗有了很大的改变。她不再遇事抱怨,变得更自信、更快乐、更会管理自己,无形中养成了受益一生的好习惯。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很多巨大的像“棉花糖”一样的诱惑时时刻刻在等着我们,但如果能较好地控制自己,不被眼前的诱惑所吸引,就会获得巨大的成功。这就是我的《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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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你们知道为什么?你们知道我读了这本书有什么感受吗?下面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女孩海伦·凯勒在年幼时因生病而发高烧,导致她又聋又盲。但是她在这种环境下却意识到并付出了多于常人无数倍的努力,在老师沙利文的帮助和其他大量的社会关注,打破了无边的黑暗和死寂,掌握了书面语言后又学会了说话,并进而学会了法语、德语和拉丁语,和耳聪目明女孩们一起从的哈佛大学毕业。她身处逆境时的奋争和取得的成就打动了我幼小的心灵,使她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读了这本书让我沉思很久,让我放不下手。我也要好好学习报答帮助我的人。我将要从今天开始做三天有意义的事情。

第一天,我要感谢我们的父母,因为他们是我的启蒙老师。从我还没出生就开始为我做好教育的准备,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可我还是很淘气。我要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他们对我全心的爱。

第二天,我要感谢我们的老师,因为他们像园丁一样为我们默默的付出,就像沙地文老师一样教育我们,使我们学到很多知识。马上老师节就要到了,我要做一张贺卡送给老师,谢谢他们为我们的做出辛勤的工作。

第三天,我要感谢我的同学,因为他们经常帮助我,让我开开心心地学习和玩耍。在学习中同学们互相帮助,下课后一起做游戏,有好吃的一起分享。

感谢上天给了我这么多,也拥有了很多!但是我们以后也会遇到很多很多的困难,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的那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去克服种种困难。想想我们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她又聋又盲,竟然还考上了的哈佛大学又从拉德里夫学院毕业,她是付出了多少代价。她的这一切,都是由海伦。凯勒的努力和沙利文老师的精心的教育和朋友的帮助才获得的。我们应该上课不要开小猜,要认真听老师讲课,下课不要贪玩,复习一下老师讲的所有重点。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生活,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取得成功。但同时也告诉我们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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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名著读后感800。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__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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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半个多月的苦度读,终于读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完后觉得好轻松,但却让我受益非浅,也使我明白什么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含义了。

自从读了俄罗斯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后,我有了许多感触,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了解和认识,而保尔的那种精神一直在鼓舞着我,他那坚强的意志也激励着我,使我更加勇敢。

,塑造了一个在__革命的风暴中,成长起来的保尔.柯察金的形象,保尔在幼年期间就饱受了人间的辛酸,目睹了腐朽的社会生活,他被严酷的瓦里神甫赶出学校后,迫于生活的压力来到车站的食堂里打工,在那里,也真正目睹了人们丑恶的嘴脸,腐朽的社会是如此的黑暗,这才使他萌发了打破资产阶级社会的愿望。

保尔在病魔的折磨下,依旧积极努力工作,在身体瘫痪后,依然顽强学习,每每想到他,我的脑海里就浮现了一句话“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他曾经说过“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全世界最伟大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我虽然不能也不需要为人类的自由与解放做斗争,但是我能够好好学习,像保尔一样有坚强的意志和精神,保尔,我们永远敬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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