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高中读后感 · 高中生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

高中生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

高中生读《安娜·卡列尼娜》的心得体会和启发。

安娜的一生给我一种不觉涌上心头的苍凉,自己也仿佛也随着她走完了她这一生——一个不凡的人生。《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第二部里程碑式巨著,《安娜·卡列尼娜》给所有男性女性都带来了思考。小编今天给大家送上高中生《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范文几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高中生写《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范文(篇一)

《安娜·卡列尼娜》是文学史上一座无法翻越的大山。托翁的这部作品,我认为是至今甚至未来也是无人能超越杰作。这部七八百页60万字的鸿篇巨作,将俄国19世纪中期整个社会呈现在读者眼前,全书出场的人物多达150人。可是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国家不同,政治不同,但你都能在你身边找到这部作品里的人物的影子。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个有各的不同”。这是托翁这部作品开头的第一句话,也是促使许多读者阅读这本书的举世名言。安娜与包法利夫人的对比是非常多文学爱好者最爱探讨的话题。然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评价。

安娜,这个上流社会的贵族夫人,丈夫大自己20岁,是个政府高官,儿子已经八岁了,因为彼此追求不同,这个美丽,漂亮,善良,真诚,魅力四射的女人出轨了,爱上了一名帅气多金的军官伏伦斯基,强烈的爱情让他们走上怀孕、私奔的道路。但最终,对爱情的失望让她走上了卧轨的道路。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一开始我被译者序里面的评价带着走,觉得安娜是个为了爱情敢于对社会做斗争的伟大的女性,因为她美丽、善良、正直、真诚,遇见自己爱的人,不顾社会谴责,勇敢地做自己!说她的丈夫卡列宁是个虚伪、只在乎自己的面子,毫无感情可言的冷酷的伪君子。然而,当我看到安娜生与伏伦斯基的私生女时,卡列宁那痛苦而宽容的样子,我突然对安娜生出了厌恶之情,当时她产褥热,这在当时是死亡率99%的病,在弥留之际,迷迷糊糊中,她把卡列宁的手放在伏伦斯基手上,希望他们握手言和,共同把女儿抚养长大,卡列宁内心的痛苦和原谅。但没想到,安娜活过来了,没死。接下来她跟伏伦斯基带着女儿私奔到了国外,在国外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又回到莫斯科。但是社会舆论的压力让她的女儿没有名分,安娜又不愿意放弃儿子而离婚。等他们回到乡下,过够那种孤独寂寞的日子,她同意离婚时,她的丈夫卡列宁反悔了。再后来,伏伦斯基恢复了社交生活,而安娜被社会排斥,感到孤单、怀疑,于是与伏伦斯基不断争吵、怀疑,最后走向死亡。

看到安娜与伏伦斯基在乡下生活时那种歇斯底里的不安和怀疑时,我觉得安娜是可怜的,也是无能的,这是时代的悲剧,因为她没有独立的人格,以爱情为生命,这样心态的结局肯定是悲惨的。一个女人,以男人为你的全世界,这是危险的,也是不可取的,只能说那个时代的女性还没有独立,只是男人附庸品。

然而继续看下去,看到她自杀前与伏伦斯基的争吵与和好,以及去坐火车前复杂的心理过程,我突然原谅了她,理解了她。一个上流社会的交际花,过惯了奢侈富裕的社交生活,一个花一样美丽的年轻女人,被困在乡下远离社会,情人正常工作交际,在家时间少,难免会心生怀疑。以至于产生用死来使伏伦斯基后悔的报复心理。其实,直到死去前一秒她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书中说到的一点令我非常难以理解。安娜为什么不喜欢她和伏伦斯基生的女儿,也拒绝再生孩子。(也许她像嫂子陶丽一样生8个孩子也许就什么不满或自杀都不会发生了吧。)也许她根本就不想走到这一步,如果不是因为怀孕她可能会继续维持与卡列宁的婚姻,拥有儿子谢辽查,而只是保持与伏伦斯基的情人关系。她恨这个女儿吧。

只能说在人生这样的选择困境中,成年人做事要考虑后果。你要情人,你就意味着失去儿子,失去声誉,失去儿子对你的爱。要维护家庭,你必须放弃你的情人(卡列宁已经说了停止约见情人会继续原来的婚姻)。然而这个心气极高的美貌女人总是太痛苦和理想主义,所以最后以死来成就最好的结局。记住那句话“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我常常在想,如果卡列宁后来同意离婚,她与伏伦斯基结婚,重新开始正常体面地社交生活,安娜是不是就能不死。但是可能也不会,她还是会怀疑,还是会分手。也许像她这样视爱情为生命的美貌的女人,做个水性杨花、见异思迁的交际花对她更适合。然而这就不是托翁笔下的安娜——就不是嗜爱如命的安娜了。

我想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的爱情,也许婚姻对爱情更是束缚。记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马尔克斯说“婚姻是一种反人类的存在”。你只能期待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与你性格及思想协调的另一半,如果你没遇到,也不是你的错。

高中生写《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范文(篇二)

《安娜·卡列尼娜》巨大的思想和艺术价值,使得这部巨著一发表便引起巨大社会反响。托尔斯泰并没有简单地写一个男女私通的故事,而是通过这个故事揭示了俄国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并由此来鞭挞它的不合理性。作品描写了个人感情需要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书中的女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则成为世界文学史上最优美丰满的女性形象之一。这个资产阶级妇女解放的先锋,以自己的方式追求个性的解放和真诚的爱情,虽然由于制度的桎梏,她的悲剧只能以失败而告终。但她以内心体验的深刻与感情的强烈真挚,以蓬勃的生命力和悲剧性命运而扣人心弦。它最吸引人的是她胆大的作风以及华丽的文字和恰到好处的张力给这本旷世之作赋予了生命。也让后人能够记住它,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是我读过的相对比较优秀的一部小说。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大家都说自己活的是有罪的或者没罪的,但是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觉得我们有罪,是因为我们没有去拯救像安娜一样的人,拯救像她那样美丽而高尚的灵魂。因为我们是懦夫,是自私者,是靠良心的怜悯而活着的人。我们都在等待,等待着别的人来拯救我们自己。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伏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伏伦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安娜和伏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而伏伦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伏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伏伦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而文章的作者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正是在作者近乎苛刻的追求中,小说的重心有了巨大的转移,安娜由最初构思中的"失了足的女人"(她趣味恶劣、卖弄风情,品行不端),变成了一个品格高雅、敢于追求真正的爱情与幸福的"叛女"形象,从而成为世界文学中最具反抗精神的女性之一。

高中生写《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范文(篇三)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说:“我知道了我不能再欺骗自己,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样一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这么一个冷酷的政界高官,一个从小便是孤儿不懂得爱只会追逐名利的人,一个让安娜八年后想起便会哆嗦的丈夫!他是现实卑劣的,为了前程娶下毫无感情基础的妻子,冷漠对待安娜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无疑不能给安娜带来她所心心念念的爱情。他和安娜的结合,在我看来,自始至终都是个错误。安娜心中对爱情的渴求与可列宁的冷酷无情完全无法磨合。所以,安娜之后才会如飞蛾扑火式的深爱弗龙斯基,因为他能带给她所谓的爱情。

我想在我看来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美丽的头。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安娜性格自身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她曾对弗龙斯基说:“你要明白,自从我爱上你以后,在我一切都变了。在我只有一件东西,一件东西——那就是你的爱!”“一切都完了,我除了你以外甚么都没有了。请记住这个吧!”她变成了攀扶在弗龙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弗龙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可是后来弗龙斯基对她的爱已愈走愈远。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弗龙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龙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高中生写《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范文(篇四)

安娜卧倒在了布满砂土和煤炭的枕木上,一颗曾经那么动人的、真挚的、生气勃勃的生命之星划过天际,终极陨落在她爱恨开始的铁轨上。《安娜·卡列尼娜》的电影版本很早以前便看过了,但总是怀疑那不是真正的安娜,因此始终渴看读到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可认真的捧上书本来品读时,内心却始终不得安宁。当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站台第一次相见时,“但是感到他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留意地盯着他的脸、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一见钟情固然以悲剧结尾,可浪漫的邂逅却让我沉醉在美妙的、沉静的境界中。赛马场上安娜的失控表露了他们的恋情,安娜生下了他的孩子,卡列宁的宗教宽容让安娜感谢又愤怒,安娜与渥伦斯基出国了,又回来了,安娜遭到了社交界以及家庭的抛弃,而渥伦斯基却重新踏进社交圈,醉心于自己美好的前途,悬而未决的离婚协议、肝肠寸断的念子之情、自私深沉的爱情独占心理,这一切既让安娜体会到了八年的无爱婚姻里丧失已久,又让她平静的心灵经历了一场喜怒哀怨的风暴。而我也随着安娜的故事沉浮时而兴奋,时而忧伤,时而挣扎。尤其到了后面,安娜被孤独与嫉妒折磨得生不如死,没有人倾述、没有人理解时,我终于能稍微明白为什么安娜选择死亡,她太痛苦了,死亡才能摆脱一切。

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往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熟悉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似乎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眼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由于“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老实……”我也爱安娜,从书中瞥见她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了这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而她鼓起勇气与情人远走高飞时,我更是不可抑止的迷恋上了她,这种迷恋不在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喜欢她、欣赏她,我甚至想自己就化身为她,让我能分享她生命力的一切迷人品质。

可爱的安娜还是自杀了,当看到她在自我折磨中苦度人生时,我甚至希看她早点结束生命。她的死亡始终是一个悲剧,吉蒂获得了幸福,多丽依旧安稳度日,卡列宁照样平步青云,可只有安娜,由于她选择了自由,选择了真诚,选择了勇敢,最后却不得不死亡,她违反了贵族社会的游戏规则,做了冷酷自私者中的一个叛逆者,由于“我只是想活,除了自己,不会伤害任何人,我有权利这样”。这是她的咎由自取吗?这是她成为一个所谓的堕落的贵族妇女而理应遭到的报应吗?安娜在姑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年长的、迂腐的、虚伪的卡列宁,八年时间里,他压抑了她一切的热情和生气,当我们知道排除了爱情以权力地位为基础的婚姻是不公道的,分歧人性的,当我们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价值,又有何权利指责她的选择呢?

然而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由于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由于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假如她是多丽,忠信老实地守着家庭,在怀孕生子,再怀孕生子中耗费青春,而且不得不苦咽下风骚丈夫到处拈花惹草带来的痛苦,她就会继续如困兽般维系无聊的婚姻,假如她是培特西夫人,私下放荡荒但表面道貌岸然,她就不会在赛马场上失声而起,而且随着渥伦斯基离开了家庭,或者假如她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她就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只要爱情,一切都不重要的小女人。但她的命运注定她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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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


    旧社会时期的中国,经历了从旧社会到新社会的过度,其中的碰撞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再经历一次,但作者巴金笔下的《家》或许会带给我们答案。《家》作为巴金先生《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有着他独特的历史角度。小编整理了几篇关于高中生《家》的读书心得体会和读后感,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篇一)

    重新拾起巴金的《家》,翻开重温,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重回了我的脑海中。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一开始的繁华直至最后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一帮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鸣凤的死没有让觉慧从此堕落,相反的,让他更加痛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羡慕自己二哥觉民与琴表姐的爱情。而当得知觉民被高老太爷要求娶冯乐山的外甥女时,他亦帮助觉民离家出走来反对这个拆散觉民和琴的决定。最终也终于在觉慧的帮助下,觉民和琴的爱情得以延续。而此时看到这里,作为旁观者的我却又无比的心疼觉慧,当自己的哥哥与所爱之人得意相守,自己却已与爱人天各一方,此时的觉慧心中是否如同被蚂蚁啃食,心疼无比呢?答案显而易见。

    觉民是个温和谦逊的人,若是没有觉慧的鼓动和帮助,他或许也会顺从高老太爷的意思娶了别人,那么他和琴可能也无法再延续他们的爱情。觉慧鼓动了自己的二哥,救了自己的二哥,却没办法说服自己一昧顺从的大哥保住自己所爱之人和所娶之人。

    在经历了自己所爱之人离自己而去的遭遇之后,当看到觉新的青梅竹马钱梅芬知道自己的爱情破灭之后郁郁而终,他开始劝说自己的大哥起来反抗,可是觉新依旧是那个懦弱的觉新。

    高老太爷死后,以陈姨太为首的封建长辈借口在家生孩子有“血光之灾”,会冲犯高老太爷的亡灵,强迫觉新的妻子瑞珏到城外去分娩。觉新明知是鬼话,却不敢保护妻子,觉慧亦痛骂了觉新,劝阻大哥将自己的妻子送出城外,可是觉新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无奈瑞钰搬到城外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待产。最终瑞珏难产,嘴里叫着“明轩……救我……”悲惨地死去。相信这时的觉慧也同现在的我一般,痛惜——痛恨着觉新的不争,怜惜着瑞钰的生命。对于觉新,我也只能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篇二)

    读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篇三)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篇四)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家》,它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归咎于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觉新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然而,高老太爷则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巴金的《家》,我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篇五)

    20世纪30时代,主要存在三种“人”的观念与话语的对话、冲突、交流与交融。一种是五四民主科学背景上的人文观念与话语还在承续与发展;一种是左翼革命文学的“阶级的人”观念与话语;第三种是近现代通俗文学的“人”的观念。30年代的人文主义文学思潮下,中国现代小说进入成熟、繁荣时期。小说家经过辛勤探索,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艺术领域。巴金执着于五四个性主义与人道主义,充满热情地展示年轻人的世界与封建家族激烈的对抗,例如写于1931年的《家》。

    《家》给我们展示了五四运动期间一个封建家庭逐渐没落的故事。在《家》中,集中展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的典型形态。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了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不断出现、激化。觉新是长子长孙,为人厚道,但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反抗。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老太爷的安排而与瑞珏结婚。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生活让人同情,他想反抗却无力反抗,内心承担着各种压力却无人诉说。他将希望放在自己的儿子上,希望儿子不要走上自己的老路。

    觉民,一个积极进步,逐渐上进的新青年,他的性格介于觉新和觉慧之间,他比觉新少了思想上的落后,又比觉慧多了遇事、抉择时的沉着和稳重。作为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向往民主自由。当祖父为他一手包办婚姻的时候,他毅然离家出走,公开反抗,表现了不妥协的斗争精神,最终获得胜利。

    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觉慧在外参加新文化运动和学生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他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鸣凤为了反抗当小妾的命运,在绝望中投湖自尽。觉慧在鸣凤、瑞钰的死中,看到了家庭中的虚伪与罪恶,既悲伤,又愤怒,最终在觉新的帮助下离开了家庭。

    小说通过觉慧勇敢的反抗封建家庭制度并离开家族,鸣凤反抗不公平命运等事件,展现了作者对人性解放的强烈的渴望。作者批判的不仅是旧礼教,更是作为封建统治核心的专制主义,其所描述的恋爱婚姻悲剧的真正意义,也不只是主张自由恋爱,而是唤醒青年“人”的意识,启迪与号召他们与封建家庭决裂。在作者看来,觉慧与鸣凤的恋爱悲剧,觉新与梅、瑞珏之间的婚姻悲剧,其根源都在于他们追求幸福爱情、婚姻的愿望与封建礼教以及封建专制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是旧的家族所代表的专制制度,扼杀了他们的幸福和生命。《家》充分体现了五四的时代精神,表现了对人的新的思考。

    高中生读《家》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篇六)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高中生读《红与黑》的读书感想和体会作文


《红与黑》这部小说涵盖了多个道理,而每个人从中读出来的道理都不同,感想也不同,这是一本批判现实主义文学,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从小说中你有怎样的心得体会?以下是由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红与黑》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高中生读《红与黑》的读书感想和体会作文(一)

初读《红与黑》并不十分理解文章,毕竟它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带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然而这部小说却是司汤达根据当时的一篇报道为原型而展开的,正是当时社会最真实的写照。

全文以主人公于连为主线,以他与德·雷纳尔夫人和马蒂尔德之间短短几年的感情纠葛为线索展开的。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锯木厂主的儿子,但是命运向他提供了机会,他拥有清秀的外表、羸弱的身体和一颗聪明的大脑。被一位老军医所看中,教他拉丁文。正因为如此才让他拥有不一样的人生。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羡慕那些高薪的神甫们,希望有天能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成为高贵的人。而德.雷纳尔先生聘于连为家庭教师成为了他人生的起点,但是在他实现自己野心,满足愿望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小小的插曲。温和的德·雷纳尔夫人深深的吸引了他,同样她也被于连的学识和激情所折引服。但是他们之间的恋情是有悖常理的,身份之间的障碍在那个年代是一个禁忌,更何况德·雷纳尔夫人还拥有自己的家庭。虽然她尽可能维护于连的尊严,顾忌他的感受,但于连一开始心中对德·雷纳尔夫人所存的那份报复就和着现实预示着他俩的分离与悲剧。德·雷纳尔夫人作为贵妇人,她沉稳温和,但是在内心深处她依然渴望着自由与激情,她不满上层人的那种虚伪,死气沉沉的生活。就像她的丈夫因巨额的财富而纵容她的行为,这亦让她心寒,原来自己还没有地位与财富重要,所以她的那丝内疚早就消失殆尽。但它同样是理智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所以她放走了于连,成就了于连而自己却陷入痛苦。

马蒂尔德,作为贵族的典型代表,她傲慢、高贵,藐视一切。认为一切应随她而转。她并不像 德·雷纳尔夫人,她狂热、年轻,有勇气追求自己的幸福。她是个非常有才干,可就因为自己是个女人就将自己满腹的才华淹没。做惯了高贵的女王,因而在于连故意忽视她时,却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激起了她的斗志。而于连正在他计划的路途上前行,他也在计划着征服。他们俩之间是否存在爱情,谁也不会清楚,但是他们都从各自那里尝到了征服的快感。

于连在感情上向贵族发起了攻击,权利与金钱他同样也不放过。从修道院到德·拉莫尔侯爵家,他的地位与财富不断地增长,谁能想象昔日伐木工的儿子也可以与他们高谈阔论。其实于连的人生也让我们明白教会在当时已沦为人获取名利的工具或途径。宗教已失去它本身所具有的救赎意义,就像德·雷纳尔夫人的忏悔被当作一份礼物送给德·拉莫尔伯爵手中。

不仅仅是教会,那些自恃清高的贵族们也做着丑陋的行迹。为了地位,他们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在这里你很难洁身自好,于连便是从一个贫穷的教师变为享受生活的花花公子,才会导致最后他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去伤害德·雷纳尔夫人。《红与黑》的结局是悲惨的,于连在他短暂却辉煌的人生最终醒悟而选择接受死刑。我想‘红’与‘黑’便是于连前后人生的写照,‘红’代表着激情,去追求你心中之物,而‘黑’则代表着人性的黑暗面,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小说中人物所具有的激情是现在我们身上所缺少的,他一个人与整个社会做着斗争,不像他的朋友隐入山林而是在这个沉浮的世界像拿破仑一样的去征服,就算最终失败,但是他也是这个世界的秩序为他而破例一次。激情与梦想是你人生成功辉煌的前提。

高中生读《红与黑》的读书感想和体会作文(二)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高中生读《红与黑》的读书感想和体会作文(三)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

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这些看法也会受到许多的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能体味到什么,能学到什么,都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的。这本书在我心中将是一个永恒的经典,永远的激励。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


鲁迅,是我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中国现代思想解放先驱,留下许多具有深刻意义的作品,阅读其作品时需要联想其创作环境或许才能读懂鲁迅先生的内心表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生阅读鲁迅《呐喊》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一)

翻开了那本带着些许文墨气息的《呐喊》,我怀揣着沉重的心情走进了旧中国那段黑暗的历史,感受着鲁迅先生伟大的人格魅力与他那甘为孺子牛的高尚情操。

感慨着江南军阀混战的烽火与弥漫的硝烟,哀怨着在旧社会那“吃人制度”下苦苦挣扎的劳动大众,叹息着无数先烈在那黑暗的势力中挥洒着自己的鲜血。我正追寻着鲁迅先生的脚步,感悟着无数中华儿女为改变黑暗的社会现实而抛头颅,洒热血的豪迈场景,与鲁迅先生一起,为黑暗的现实共唱一曲悲壮的哀歌。

在那段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鲁迅先生对着那些制造黑暗的罪人痛斥,同时也呐喊着为中国人民指引方向。他喊出的是所有进步青年的心声,也是所有中华儿女奋斗的目标,他的呐喊,为世人找到了光亮,让所有真正的中国人都为之热血沸腾,他为中国指了一条明路。那就是—勇敢地与旧社会作斗争,开创属于中国人民的新时代。

手捧着那渲染着沉重气氛的《呐喊》,我不禁被所谓“正流”的封建礼教所震撼,它竟将民主狡辩为“不入流”,反而将男尊女卑演绎为正统思想,它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近代中国的进步与发展,这是多么可悲啊!鲁迅将那些所谓的“民主统治者”为达到目标不择手段,残酷迫害百姓的丑恶行径描绘的淋漓尽致,让世人对他们,只是充满了鄙视与不屑。

孔乙己只是这黑暗的社会中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礼教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去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去。可怜的他,因为穷困被人嘲笑,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会好心的分茴香豆给那些顽皮的小孩,可又会有谁去同情他呢?在黑暗的现实中,他就这样带着他人的歧视以及社会的不公,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灭亡。“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来帮他还呢,而封建社会对那些穷苦人民欠下的债,又由谁来还呢?一个悲剧的故事衬托出一个时代的悲哀。

而鲁迅笔下的阿Q,则是将我们带入了一个更加深刻的境界。阿Q只是一个贫困的农民,却又被无数人所欺负,每次被打后都只能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哪有儿子打老子的!”在辛亥革命发生后,他又成天想着去参加革命,直至被枪毙时都不知是什么原因。无知、冷漠、孤独,已经不能完全总结这个悲剧人物凄惨的一生。他和孔乙己一样,都是这个可悲的世界与这个可悲的制度下的殉葬品-----在当时的社会,像他们这样的穷苦人民不知有多少,但他们都被封建礼教折磨地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最后被可恶的封建制度支配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他们在黑暗中迷失了自我,最后走向灭亡。

鲁迅先生在这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世界里不断呐喊,希望能够唤醒无数沉睡中的中国人。与其说鲁迅先生是一个为国分忧的文人,倒不如说他是一个以笔为枪,以纸为战场的武士与爱国者。他,是那个令人昏昏欲睡的世界里唯一一个保持着清醒的人;也是他,带领着我们远离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去迎接崭新的明天。

在鲁迅先生的《呐喊》里,没有华丽的文字,也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但他的文章里,最不缺少的,就是那颗最为珍贵的爱国心以及那带领中国人民走出黑暗的民族忧患意识—在鲁迅先生的骨子里,沸腾着作为一名爱国者所具有的忧国忧民的责任感以及那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用饱满的热情,豪迈的气概将置身于水火之中的中国人民解救出来,他就像是一名战士,端着枪冲向前线,只为了保护好后方的国土与家园。虽然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那吃人的封建社会,但《呐喊》里不屈的信念以及与黑暗斗争到底的精神都指引着我们为了自由和民主而不懈努力,积极创造美好的未来。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二)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2000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九篇中,“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窥。”这句话表面说的有理,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勾心斗角,自相残杀现象,尤其是当官的,这种现象极为严重。随便翻翻历史就知道了,奸臣暗害忠臣的事例极多,比如秦桧害死岳飞,等等。也有些是两个奸臣在暗地里争斗,也有的。我消灭你,又有人又把我消灭了,这难道不正符合了上面这句话吗?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人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人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人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也许,我们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我们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三)

朋友们,你们听说过《呐喊》吗?看过《呐喊》吗?了解《呐喊》吗?《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他把在1918年至1922年间写成的十四篇小说写成书,命名《呐喊》。全书都是揭示就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疾苦,批判旧社会的黑暗,表现了作者对新生活的渴望呐喊为新文化运动呐喊!

鲁迅是现代文学语言大师,他的文学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感觉仿佛身临其境,进一步体会小说的中心,感受读者的心境,鲁迅先生用独特的手笔,勾勒出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催人泪下,发人深省,鬼读者多方面的艺术享受,令人常读常新。其中我喜欢的几篇小说里面的人物是孔乙己和闰土。

孔乙己是一个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热衷科举,一心想考个功名,可惜他耗尽了年华,最终却沦为乞丐,可依然想读书人那样傲气,为了生存,他不得已而为之,偷了东西还被人打断了腿,还对别人说他的腿是得断的。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是热就和茴香豆,还喜欢逗孩子们玩儿。最后却落了个默默死去的下场,但遗憾的是他至死还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的原因,表现了作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憎恨。

闰土是《故乡》中的典型人物之一,二十年前的闰土是一个率真活泼、无忧无虑、勇敢淳朴的男孩,他相貌不凡,手脚灵活,说话干脆利落,是鲁迅儿时的好友。和别的小孩子一起玩雪地捕鸟、海边拾贝、月夜看瓜……可是二十年后的他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贫穷、衰老、麻木缠绕着他死死不放,迫使他变成了一个“木头人”。但闰土依旧不变的就是他善良忠诚、勤劳朴实的性格。

书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主人公由于受到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产生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惧心理,他认为这是个吃人的社会,而他也会被吃掉。最终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本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穷苦农民阿Q一无所有,靠给人家做做苦工挣点小钱为生,却处处受到危机和欺凌,无奈之下,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艰难度日,他向往革命,最后惨死在法场上。表现了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造成的人性的扭曲,揭示了旧民主革命脱离群众的不彻底性。

当然,还不止这些,在后面,还有很多值得一看的文章,比如《明天》、《白光》等等,体会作者的用意,意味无穷,给人以无限遐想。

读一读《呐喊》,了解了解鲁迅,体会体会文章,相信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呐喊》,值得你去深思!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荐】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在读朱自清写的匆匆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匆匆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篇一】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篇二】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后,我感到时间是多么宝贵,来去是如此的匆匆。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最深刻: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从这句话我感受到,时间是有限的,不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意义的事,虚度年华,最后两手空空地离开。

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我做到了吗?每到周末的早晨,我总是赖在床上迟迟不愿起来,早晨最宝贵的锻炼时间就被我浪费了。起床后,又总顾着玩,不想坐到书桌前提起笔写作业,总是想过一会再写吧,时间多得是,但时间不会因为我而停下,不知不觉中,天就黑了。唉,时间怎么去得那么快想要抓住时间,那只有一个办法:和时间赛跑。本来计划用上午小部分时间做语文作业,下午小部分时间做数学作业的,就把上午玩的时间用来做数学,腾出下午的时间就可以阅读有益的课外书。既可以增长更多的课外知识,又不让时间白白浪费掉。不仅在学习上要和时间赛跑,在生活上也要如此。学会和时间赛跑,就会感到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乐趣,充满了意义。其实,时间并不是要匆匆地离开,而是你自己让它从手中溜走了。虽然我们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跑快一步,如果加把劲,有时可以快好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用途却很大很大。

看着西下的太阳,我想:虽然我不能把今天的太阳留住,但我可以让它停留的时间更长些。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篇三】

《匆匆》是朱自清所写,主要表达作者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与惋惜,读后我颇有感触。

其实我们和作者一样茫然在时间的漩涡里,一样徘徊在时间中。对,时间是无情的,他流失飞快,去而不回,转瞬即逝,毫不留痕。从朝看流水到暮看日落,从月头始到月尾终,从春暖花开到冰天雪地,他就这样一日又一日,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的轮回着,旋转着,让人心酸,让人无奈。但时间又是公平的,你对他越吝啬,他就对你越慷慨。

有的人一生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在短短的一生中放出光芒,千古流芳。是啊!人生虽有限,可其价值是不同的,有的人一辈子轰轰烈烈,有的人毫无作为,如滴水入海,这要看你如何利用他。

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慢性自杀。洗澡时,他从哗哗水声中过去;上课讲话时,他从废话中溜去;上课溜号时他又从疑然的双眼里逃走了。

所以我们最重要的是抓住今天,珍惜今天,延长时间,延长生命,那我们的生命就会发出更多的光和热,才无愧于这伟大的时代。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篇四】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写下了《匆匆》的读后感。这是一篇令人深思的文章。文章主要说了:作者对虚度时光而感到的无奈和惋惜,说明了作者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煌的复杂心情。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启迪。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赶在时间的前面,做时间的主人。时间就像奔腾的急流,一去不复返;不管是什么人,只有赶在时间的前面,才能为时间的主人,才能为人民做出贡献!古往来今,有多少有志之人都把时间看作生命。

我们小学生,更应该珍惜时间,赶在时间的前面,为将来建设祖国。然而在上学期,我却远远落在了时间的后面:我本打算在假期里练字,可是,一到假期,我就觉得时间还长呢,明日还多着呢!转眼间开学了,我才真正领会到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句话的含义。

而今迈步从头来,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真正懂得了珍惜时间的重要。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篇五】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学会珍惜读匆匆的心得体会【篇六】

《匆匆》是朱自清写的一篇抒情散文,讲的是时间流逝之快与它的一去不复返,我读过之后,深有感触。

提到“匆匆”,能引起许许多多的联想,学习的匆匆,工作的匆匆,马路上行人的匆匆……可归根结底,这世上的匆匆根源在于时光的匆匆!

讲到时光的匆匆就不能不说珍惜时间,要说珍惜时间就不能不提那句可谓妇孺皆知皆知的古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虽说它世人皆知,可真正做到珍惜光阴又有几人呢?

那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人的总是借口说自己很忙。但他们可曾想过,这样“朝看江水东,暮看西日坠。”等到他们老态龙钟时,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无尽的忧伤与后悔了。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匆匆》一文中有一句话讲得真好,“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时间就是这么特别,随时随地从你身旁溜走,却再也不会回来。星移斗转、日月如梭,时间就这么不辞而别,飞奔而去。

时间老人是最公平的,分给每个人相同的时间。我们只有抓住这每一分每一妙的时间,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若问日月如梭,人生几何?只有看自己是把握命运,还是要命运左右你了。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精选


当我们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会有许多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大全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活着高中生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1)

看这本书是我刚开始接整个年段第二周5月9日监考的时候,从1班的班级图书角借的。一旦开始看,便一发不可收拾,那几天随身带,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一点。同事看到了,我便自嘲,我已经到看《活着》的阶段了。

前阵子跟朋友聊起这本书,她说她看这本书的时候很想去死,感觉生活太压抑,太悲催了。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看的时候,也为富贵的一生感到悲伤。少年春风得意时因赌博家道中落,承受丧父丧母痛,中年从战乱中回来与家人团聚却陆续丧子,丧女,丧妻,老年孤独感最重的时候丧女婿,丧孙子。。这要是换了我,该怎么活下去?

悲哀的同时又伴随着一种佩服,虽一生坎坷,命途多舛,可他依然活着,有种乐天知命的感觉。让我感觉,好像有时候人并不需要为了什么高大的目标或伟大的意义活着,好像活着本身就是为了活着,活着本身就挺伟大挺值得感恩的。

说实话,挺感谢这本书的。刚好在我身体心理都感觉很辛苦的时候,接触了它。我们人似乎有这样一种心理,看到比自己不幸别人,就会觉得自己还是幸福的。

所以,我想,这本书目前对于我的意义是,让我更了解一点别人的生活,也更感恩自己的生活。

看《一本好书》的时候,记得蒋方舟说过一句话:“书的意义在于重读。”我希望,在日后重读这本书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2)

又一个结婚的喜讯,又一个幸福的开始,我怅然若失,每个人都在幸福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含着多少辛酸泪水却又坚持不懈的寻找着终点,我却依旧在胡闹着自己的人生,依旧,茫然不知所措...... 日记

暂且抛开自己的心情。

最近偶然读了一篇中篇小说《最慢的是活着》,是以奶奶和“我”,两个女人从“水火不容”到相容,再到相依,进而相亲相爱的祖孙关系发展为线索,“我”经历了人生的风雨后,才慢慢理解奶奶的智慧哲学,潜意识里也不自觉的传承了奶奶的人生观。人生就是如此,代代相传传。

“不用想,也忘不掉。”她说,“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

“真正的委屈是笑在脸上哭在心里的。无处诉,无人诉,不能诉,不敢诉,得生生闷熟在日子里。”

“她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不喜欢你,你会成为别人不愉快的理由。你从来就没有资本那么自负,自大,自傲。从而让我怀着无法言喻的隐忍、谦卑和自省,以最快的速度长大成人。”

“你守寡太多年了。”我犹豫片刻,一句话终于破口而出,“男女之间的事情,你早就不懂了。”

静了片刻,我听见她轻轻地笑了一声。

“没男人,是守寡。”她语调清凉,“有了不能指靠的男人,也是守寡。”

“怎么寡?”我坐起来。

“心寡。”她说。

我怔住。

“每个人都有不安分的毒,这毒的总量是恒定的,不过是发作的时机不同而已。这事不发那事发,此处不发彼处发,迟不发早发,早不发迟发,早早迟迟总要发作出来才好。”

“我的祖母已经远去。可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我和她的真正间距从来就不是太宽。无论年龄,还是生死。如一条河,我在此,她在彼。我们构成了河的两岸。当她堤石坍塌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也已经泅到对岸,自觉地站在了她的旧址上。我的新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她的陈颜。我必须在她的根里成长,她必须在我的身体里复现,如同我和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和我孩子的孩子,所有人的孩子和所有人孩子的孩子。

“活着这件原本最快的事,也因此,变成了最慢。生命将因此而更加简约,博大,丰美,深邃和慈悲。这多么好。”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3)

看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心里久久的难以平复下来。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将人世间所有的痛苦都揭发出来,告诉我们即使生活再怎么和我们开玩笑,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拼尽全力活下去。它的悲伤充斥在整篇文章中,它让你反思人生何必奢求太多,活着便是最好的结果。

或许是文学素养不够高,刚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深陷其中,并没有特别特别吸引到我。但是,往后细细发掘,你会在心中肃然起敬,对于作者,对于作者笔下用力去活的福贵。年老的福贵在田里辛勤劳动陪着他的只有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愿意去相信活着还有意义,他愿意去努力活下去。在这种贫穷强硬的社会下,他没有甘于平淡,他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他宁愿苟延残喘也要活下去的坚定,堂堂一个富家少爷愿意挑起家里的担子,便是是他的坚定。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便是他的坚定。他敢于面对现实生活对于他开的一个个并不好笑的玩笑,这也是他的坚定。

福贵的亲人朋友一个一个随他而去,留下他一个人活着,孤独的活着。亲人们的相继死去,就像是在嘲笑福贵这苦困悲惨的一生。因为赌博输了所有的家产,迫于生活的压力和无奈拾起了担子去当一个辛勤劳苦的农民。他甘愿从一个富家子弟变成农民,但是他的父亲却接受不了这一现实,变卖了家当之后便去世了。

本来以为日子幸苦了一些,平平淡淡一家人也就过过去了,但是福贵的母亲患了病,福贵去城里请大夫却被抓去部队拉大炮。等他顺利的从部队里回到家里时,母亲已经死去了,他连母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而女儿因为小时候发的一场烧,烧哑了。之后儿子因为为县长的夫人输血输多而死去,妻子知道真相以后悲伤的也相继离开了人世。嫁出去的女儿也因为生孩子而死去了,就连善良的偏头女婿也因为工作被夹死在两块水泥板下。本以为他可以和外孙相依为命的,可上天又和他开了个玩笑,带走了他的外孙。到老了,身边只有一头和他一样苍老憔悴的老牛。

刚开始有一段我觉得很好笑,看完整本书之后,才发现这才是最可悲的一段。

“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还小,也耕了一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他把自己所有的悲伤思念都寄托在了怪诞的行为上。

生命无常,活着足矣。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4)

童年,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是美好的,可是在作家余华的著名小说《活着》中的三个孩子都过着苦难的童年,在那个年代的孩子和现在的孩子不能比,经济不好,条件不好,甚至连肚子也填不饱。

书中的三个孩子,分别是凤霞,有庆,苦根。凤霞是一个女孩子,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有庆能上学,被迫到别的有钱人家去干活。有一次,在三年大饥荒的时候,为了不被别人抢走一个地瓜,差点出人命。有庆是凤霞的弟弟,冬天时为了不磨坏一双布鞋,天天都赤脚跑到学校,又赤脚跑回家。有时空了就会帮父亲干点活。最不幸的是苦根,因为家里穷,以前没有零食吃,有一天苦根生病了,外公给他炒了一大盆豆子当零食,他吃多了,最终被撑死了。上面三位孩子的苦难生活和现在美好的生活根本没法比。

在现在,就拿吃饭来说,书中的孩子为了一个地瓜会跟人拼命,听到有粥喝会高兴得跳起来等,都表现了那时食物的珍贵。再看看现在,吃饭不仅仅是吃饱了,有些孩子只喜欢吃昂贵的肉或一些山珍海味,只有个别不挑食的孩子。就是这样,有些孩子经常吵着闹着去大酒店,大饭馆吃饭,对一些自以为不好吃的菜指指点点。要是在过去,这些“不好吃的菜”一定是美味佳肴。

这么美好的童年,这么愉快欢乐的童年,有些孩子还会连连叫苦,他们有真正体会到这些过去孩子的苦难吗?没有!我们从现在一直到将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不能再浪费粮食和资源了,否则将来我们会变得痛苦。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5)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六十年代的_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多少人能承受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不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啊,可富贵和家珍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

令我感动的是福贵的妻子家珍对福贵的真诚的生死与共的爱情,在福贵家庭没落时,不离不弃,同呼吸共患难,以及对老人和孩子真诚的爱,有福同享,有难同担,这看似伟大的爱情其实同我们的父辈所经历过的和所拥有的爱情没有区别。想想今天,生活富足了,可能一起吃苦一起奋斗的年轻夫妻有多少。我在一个婚姻节目里看到一个真实的故事:妻子(年轻貌美)因为与丈夫吵架离开,丈夫没有追出去而要求离婚,原因是因为觉得丈夫不够在乎自己。对比的多么鲜明,讽刺的多么有力。可笑,可悲!

余华是这样解释“活着”的: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盲目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嗯,忍受,只是两个字,可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之重啊。现在这个社会,不说远处,就拿身边的故事说事吧。才在这不久前,重庆大学的一女博士就这样从高楼上从身一跃结束了她的“痛苦”,结束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国家和她家里人拿重金培养出来的人。她懂得道理和知识不比一般的百姓少吧。她还尚且这样轻生,不能承受生活压力之重,那还有的芸芸众生呢?悲啊,叹啊!

故事平淡真实,福贵两口子悲凄的大半生,伴随着一个个生离死别的场景。但不知不觉地被他们的“悲惨”命运感动了,品味到了什么叫人生,人为什么要活着……不能说这部作品多么伟大,只说他真切地告诉了什么叫活着……命运如此,福贵有得选择吗?人在命运面前显然渺小、茫然和脆弱。

累,悦纳!

苦,接受!

痛,生并努力幸福!

活着就是幸福!

活着就是修行!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6)

我已经很久没有读书了,每天将自己用看电视来麻醉自己,我也很佩服自己怎么能将一部500多集的电视剧,用几天时间就看完了。昨天,我克制住看电视的欲望,将《活着》这本书看完了。我想看这本书,源于某天早上起床看到微博上推送的一篇关于《活着》的观后感,文中句句透漏着《活着》的主人公的人生的悲惨,这样的悲惨人生刺激了我去想要去看这本书。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期待看到更痛苦的人生让自己的内心平衡,不再认为自己是最苦的,也许这就是人性黑暗的一面吧。

我用了一天时间将这本书看完,本来想写一下读后感的,但是由于我的文学水平太低了,酝酿了一天我还是无法深刻的理解作者的意图。我看了很多其他的书评和介绍,才算是了解了这本书的含义。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个富足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极大的满足,亲人、朋友、爱人都围在自己的身边,我们现在的活着还怎么能做到为了活着而活着呢?我们现在更多的是为别人活着,连为自己活着都很难做到,我们为了让父母更有面子,而努力学习考上名牌大学;为了让家人生活过的更好,我们拼命赚钱;而我们想要做自己,却不敢告诉家人。

很多人都在赞美《活着》中的主人公——富贵的乐观精神,有那么多的痛苦经历却还是可以平静的活下去。而我却并不赞同他的做法,既然人生已经无望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为了能理解主人公,我试图将那些悲惨的遭遇放在自己身上:假如我经历了所有亲人都离我而去,我是否还能平静的活下去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能,因为生活不再有希望,那样的生活也将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我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还是为了家人,不让父母担心?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也许,现在的我不适合看《活着》,去听作者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是应该去想想《哈姆雷特》里面的一句名言: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7)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8)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_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9)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质,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能够透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10)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11)

《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不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活着高中生读后感(篇12)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并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厌恶跟风。所以一向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向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最终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终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一样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必须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那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十分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我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异常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能够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可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激此刻的安详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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