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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读后感

读书:成吉思汗的读书。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成吉思汗的读书”,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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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成吉思汗》的书,这本书看得我津津有味。

成吉思汗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之一。他出生时手握一块凝血聚成的苏鲁锭,这就注定了他一生要经历奔波和动荡的战争。从他的父亲被杀害开始,族人们众叛亲离纷纷离开了他,让他变成了饱经风霜的雏鹰。他一次次被抓住,又一次次逃脱,却从未放弃过坚持自己的理想———报仇并且强大自己的势力。他最后他统一了蒙古,成为了草原上的霸主———成吉思汗。他还打到了欧洲,攻克了花剌子模国,打败了强大的金国,成为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一生犯下了千秋功罪。功在于:

1、他收服了各个部落,统一了蒙古;

2、即使他自己是个文盲,仍然创立了蒙古文,使蒙古人有了自己的文化,使得蒙古的文化传承至今;

3、他扩大了中国的版图,使中国的版图拓展到了欧洲,中国的版图也因此史无前例的庞大。

成吉思汗的最大的罪,我认为在于他在攻克花剌子模国的的时候,下令屠城,令1500万无辜的百姓失去了生命。

《成吉思汗》这本书让我从成吉思汗的身上学习到了勇敢与坚强,为了自己的信念坚持下去。最让我佩服的是,即使他已经成了威震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却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去享受他的成功,反而继续征战,最后以65岁的高龄倒在了征讨西夏的路途上。

成吉思汗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事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不能整天就只知道享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想清楚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将它变成现实。

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2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戎马一生,搏击一世,他曾经有过“四杰”的帮助,他们是: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和“四狗”(即四先锋)的帮助他们是:忽必来、哲别、折里麦、速不台。他出生在蒙古,他的真名叫铁木真。铁木真的父亲是也速该,母亲叫诃额仑。他1162年4月16日午时在斡难河畔出生了。1227年8月25日铁木真病故于六盘山,享年六十六岁。

等我看完《成吉思汗》这本书后,心里想:“他的一生真是丰富多彩,他曾说过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杀死仇敌,征服世界,称霸天下!”我看过以后觉得那也太俗了点吧!天天就是称霸天下,称霸天下也不厌吗?我都听的厌了!后来才知道蒙古族那时还不读书呢!但他们很重义气,最可气的是扎木合,他曾经可是铁木真的安答呀!同甘共苦的兄弟呀!却出卖了他,去联合“十三翼”来攻打铁木真,更可气的是他把俘虏都放进油锅中油炸。

如人间地狱一般。还把俘虏头领的头,拴在马尾上当球踢。好像一个人间魔鬼。我看过以后,身上都发冷,心里想这也太可怕了吧!最后扎木合也自杀而亡了。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草原,占领了金国、西夏、燕京等地区。他的名字“成吉思汗”的意思是:成者大也,吉思就是最大,也就指的是“天下最大的可汗”,号称“成吉思汗”我读了其中的一段觉得他很会用兵,因为他用500个步兵和两名大将和桑昆的十万兵马和四名大将打成了平手。可见他是多么的会使用兵马呀!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觉的这本书对我有极大的启发,希望你也多看一些成吉思汗及其他名人的人生故事,比如:拿破仑、牛顿、居里夫人等,他们一定会给你带来许多欢乐和知识哦!

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3

请让我为你介绍我在暑假里读的一本书———《成吉思汗》,它主要讲述了成吉思汗征服世界的历史。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成吉思汗是被遗弃在草原上的孤儿,与狼为伍。他四次差点被饿死,三次被追杀亡命逃跑,两次全军覆没,三次遭受众叛亲离。他9岁丧父,惨遭部众抛弃,从贵族之家坠入死亡的深渊;13岁被泰赤乌尔人生擒,沦为玩物,被侮辱、践踏是家常便饭;他几年的积蓄曾毁于一旦,祸不单行,他的弟弟也遭到了袭杀;四十一岁时,早已统一蒙古部落的他再次溃败,几万大军战死沙场,血流成河,只剩下十九人追随左右。成吉思汗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他的命运坎坷曲折。

然而,他用自己的肩膀顶住了这一次接一次磨难,在绝境中爆发出顽强的意志力,他超乎常人的意志力使他每次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以更强大的力量卷土重来,东山再起!成吉思汗的一生通过不断的浴血奋战,带领着极少的蒙古人,与他收服的女真人、契丹人、金人、宋人横扫欧洲大陆,创建了世界历史上面积最庞大帝国————蒙古帝国,极盛时期的蒙古帝国占据了半个世界,将四千多个国家七百二十个民族收入囊中。

“体力坚强,只能占用独夫;意志坚强,才能战胜万众。

阅读本书后,我明白了:只有拥有强大的意志力,才能拥有强大的力量去改写命运。成吉思汗凭借着意志力一次次死里逃生,重振雄风。我不禁试问自己,你有这样的意志力吗?不,没有!曾经口口声声说减肥,却在吃饭时大口朵頣,自我安慰:“吃饱了才有力气去运动”。曾经保证每天只看15分钟的手机,只坚持一两天就忍不住多玩了,还找借口预支明天玩手机的时间…

读了《成吉思汗》,我的感触很深,我明白了拥有顽强意志力的重要性,我希望我们都拥有强大的意志力,做更强大的自己。

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4

从小,我就崇拜英雄人物。不久前,我又读了一部详细介绍成吉思汗生平的小说—《成吉思汗》,他那勇敢的斗志、高尚的人品,都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难以释怀。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13岁时父亲便被仇人毒死,开始了颠簸困苦的幼年生活。但他从未对未来失去信心,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充分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勇敢、睿智、宽容……他对外战争的规模之大,占领地域之广,远征路途之遥远,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的。他最终在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成吉思汗。

首先,他很勇敢。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勇敢地面对现实,不退缩,不气馁,永远勇往直前。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我们要像他那样,勇敢的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胜不骄,败不馁,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一个勇往直前的小勇士。

其次,他有远大的志向,并且为了自己的理想,一生不息。人生没有理想,生活就会变得迷惘,就会缺乏动力。我们要像他那样,给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目标,从现在开始更加努力地好好学习,为将来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努力奋斗。

另外,他心胸宽广,与人为善。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心甘情愿地帮助他,辅佐他。古人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也应学习他这种宽广的胸怀,相互之间团结友爱,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即使有人偶尔犯了错误,只要他真心悔改,那么就原谅他。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成吉思汗不仅是蒙古人的骄傲,更是中华民族的传奇人物。他身上许许多多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将永垂不朽,千秋万代!

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5

一直以为成吉思汗是一位只知道扩展疆土,不懂得管理的统治者。对他的印象可能更多的只是停留在诗中描写的形象“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读完成吉思汗传这本书随即便被成吉思汗杰出的军事才华,天才的政治才能所折服,越发觉得自己对历史人物的了解太过片面和肤浅。

一个草原上风雨飘摇的小孩子,老少妇孺几个人的小部落,在这样一种随时都会死亡的状态下,他用了25年时间,凭借10万蒙古大军横扫了世界,统治了3000多万平方公里,涵盖了今天大约30个国家30亿人口的面积。这种气概、胆略、伟绩放眼世界又有几人?!

百度词条查阅了蒙古人对中国整个世界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这里引用弗朗西斯培根的话说: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被定为三大技术发明,而现在世界就是在此基础上构建的。虽然它们不为古人所知,但这三大发明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和状态。而所有这些发明都是在蒙古时期传播到西方的。

史书记载哥伦布航海时怀揣的一本书便是《马克波罗行纪》,从这种层面来说,哥伦布要去寻找的国家很可能就是蒙古,结果不小心发现了美洲,为此整个世界的格局才被打开。

可能刚开始成吉思汗只是为保护自己的家人不被杀死,进而保护自己的人民不受外敌的侵犯而不停的征战,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无意识地改变了世界,创造出了民族。这谁又能预料的到呢?!

成吉思汗之所以走到最后我觉得都得益于他的有勇有谋、血性、仁爱、任人唯贤,不断的推陈出新、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开放包容,才让整个体系焕发出这样一种勃勃向上的生命力。

看来学习历史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浩然正气、启迪我们的智慧、陶冶我们的情操、开拓我们的视野,还可以让我们成为在小事上不纠缠、懂得顾全大局和隐忍、随时随地反思自身的人。

历史就是这样存在我们身边,它既不抽象也不遥远,而总是以这样一种令人印象深刻的面貌被我们记住。

成吉思汗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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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阅读《诗经》的读书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也就是前1100年到前600年,约五百多年间的诗歌305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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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1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保存了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年间的作品,共305篇。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对我国两三千年以来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广的影响,也是很珍贵的古代史料。

《关雎》是《诗经》全书的第一篇,选自《诗经。周南》。它是描写一个青年男子对一位姑娘的一往情深的追求,并运用了比喻,起兴的修辞手法和重章复唱的结构形式,成功的表达了朴实的情感,并对这种朴实的情感展开了大胆的表露,将主人公追求爱情的炽烈专一表现的淋淋尽致,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我在反复读的过程中,能身有体会到其中,咀嚼着诗歌每一个字,都能深深的感受到男子追求姑娘的美好。

在生活中,时间对每个人的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谓“珍惜好每一分,利用好每一秒,不留一点遗憾”。《采葛》选自《诗经。玉风》,在读这篇诗歌时,知道时间的短暂,与其去想思念和痛苦带来的无尽浪费,还不如珍惜当前时刻,把该做的事情,不留到明天,已作出的承诺及早兑现。

诚信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诚信是人与人交往中必须的品质;诚信是人们在社会中的通行证;诚信是古老的道德范畴,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优秀品质。在选自《诗经。邶风》的《静女》中最能体现出来。这篇诗歌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男孩接受了一个女孩子的邀请,男孩早早的就来到了约会地点,等了很久都不见女孩身影,怕自己记错时间失信与她,又怕女孩不守承诺,其实女孩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观察他。可见,重承诺,讲诚信,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无论爱情还是理想,一旦目标确定,就要坚持到底。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以主观武断,意气用事。冥冥之中,总会有一双双眼睛看着我们,总会有一种力量在召唤我们,激励我们,这个力量就是诚信,这个力量就是信任。

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顺心如意,总会有坎坷,困难挫折,不幸。就像《柏舟》中写到的是君子怀才不遇,受小人欺辱的内心痛苦和妻子被丈夫遗弃而不甘屈服的忧愤。我们不怕解决不了困难,只怕困难既将来的时候就退缩。每个人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险阻,我们要用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去一一解决它。你看那些伟人,哪个不是克服重重困难才取得今天的成就。当然也不是说,要成为伟人一定是经历过困难的人,能用办法去避开一些不必要的困难,留下更多的力气去对抗前方更大的困难。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需要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能战胜它。

我最喜欢选自《诗经。秦风》的《蒹葭》。一个热恋者对意中人的迫切追求和可望而不可即的惆怅,失望的心情。这也说明一生的奋斗的悲壮,人生都是如此,追求不到固然烦恼,而以为追求到手注定无聊。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我们会觉得生命是如此充实绽放,生活是如此美好高尚。

《诗经》是中华传统文化,我们作为中华儿女要继承和发扬我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努力实现民族复兴的今天,这必然会成为广大学生朋友的历史责任与使命。

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2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世间有两大遗憾,一为英雄迟暮,二为美人凋零。然而光阴似箭,即便当年怎样少年意气,临老之时都容易叹息过去岁月如何。

甚好,我还年轻,尚是美人盛放之时。

然而此之美人却并非指我,而是指那些书卷中写的才子佳人。而其中《诗经》无疑是佼佼者,以世间灵秀之物叹这天下美人,即便过了千年,仍能从那灵秀神韵上,感受到美人一颦一笑之间的气象。也许是因为当世再难寻得如此采天地精华的美人,以至于每每指腹抚摸过那些流淌的文字时都深深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遗憾,但却又每每遐想那些美人的姿态,即便在想象之中,也能得到一种无法触碰的赞叹。

于我而言,美人一词便说尽了世间占尽风流者的神态。而美人一词却又不单单指女子,若广义上讲,男子也可以称为美人,这倒不是亵渎,而是字形的优雅。比较了一下“男”和“女”这两个字,突然发现两个字都不怎么好看,反倒写出了“美”字之后,才真真发现“美”这个字俊俏到了极致,这个字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散散站在你面前,颇有一股倜傥风韵在其中,所以看起来就极为顺眼,其实比较起来,一般字体带有一撇一捺的大都有这种感觉,所以美人之“美”绝不是单单的柔美,而是融合各种赏心悦目姿态的集合。所以称男子为“美人”可能会有些冒犯,但于我而言却只是一种韵味的表达。

《诗经》中描绘美人的诗句很多,从不同的词语之间便可以看到古往今来人们对于容貌不凡者的偏爱,但‘美’却并不仅限于容颜。若“美”只是浮于表面的存在,那么人们当初也不会雕琢它字形的潇洒。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盛开,如火焰灼灼,宛若姑娘身上的嫁衣,灿烂如朝霞。艳丽的花色,正如姑娘年轻的容颜,引得旁人赞叹。恭贺的人们在旁边追跑,孩子们嬉笑。而我则站在远方的桃花树下,看见那群热闹的送亲者逐渐远去。却在心中叹息。

好一幅难得的“美”色,比起当下的喧哗奢侈,这花瓣与人们欣喜的神色,才是“美”之骨髓,“美”之精魄,即便千年之后,也能驻足。

踱着步,向着深处走去,才逐渐明白“美”之一词,并非单指人,人之气,如画卷点睛之笔。与周身之景相映衬,以气引导容颜之色,方得颜色之精魄,那样才能匹配得上“美”之一字。气之养成,也与成长的经历有关,因此世上美之同音,却因不同的景色不同的经历千差万别。全然不像当下所谓“美”者,徒有一张面皮,如盲眼之画,无气之引,便千篇一律。然而世人却又连连拍手,捧得这无魂之“美”高居封顶之位,明明此等庸俗者,连“美”字边角都未找到。

是了,天下美人便如画卷风景,流动着惬意的神色。然而这美的点睛之笔,却要凭借气才得精髓。《诗经》中大都有对美人的描述,但更多的是却不是对美本身的描述,而是对德义的间接夸奖。无论是世家公子的贵气还是世家女子的高雅,亦或是将军士兵的勇武,平民的信守承诺,勤劳耕作,都是“美”这幅画卷中不可缺少的一点。这一幅名为“美”的盛世图卷,才是无数文人墨客试图模仿的存在。而《诗经》,只是它其中一个范本罢了。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便是对佳人的思念,也是唱不断的歌谣,希望河水也能听到他的相思,将情意送给佳人,让他在河畔驻足的时候,能见到佳人回眸的一刻。

比起现在喧哗的求爱,不知又要盛景到何处。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层层叠叠的枝叶下,千年前德义之士在此居住,德育百姓。跟随时间的轨迹,在这片土壤上生存的人们为了感念他的恩德,将他休憩的甘棠树留下,以作对他的感激。

有君子如玉,世人盛爱。若君子陨世,世人哀悼。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此之德义之景,又怎能说不是“美”的一部分。

世人追寻君子之义,尚君子之风。天下爱美者,多爱美之正,而非歪歪斜斜的失魂之物。朗朗明月,清风阵阵,便是君子的描写。美之精魄,于人而言,不过是身上的中正之风,徒有皮囊,与无血肉的傀儡何异?

在此树下睡上一觉,恍惚间便能见到那些人的欢声笑语。慢慢睁开眼的时候,便觉得身侧有“哗哗”的水流声趟过,如同一道名为流逝的溪水从身侧穿过,逐渐将那些景象带向远处,直到再也不曾看见。

花开有时,花落终叹。

那千年前的盛景,终究是随着花谢掉落在了这片土壤上。

连带着那些美人的身影,也消损在面前,化为一道飞烟,无影无踪。

行走得远了,又看得许多风景。看那年年花开花落,年年如此,盛景却依旧令人神往。花间盛景年年有归来之日,人间盛景归来之日却无期。

然而走得欢快些,看着那些盛景的壮丽,却又失笑自己何须叹息盛景不在。花开之日无求何人来赏,花败之日无劝何人去离,此番盛景在此,无论我是否在此处,都将在此盛放,它既已盛放,又何曾在意败落的时刻。

既然在此处盛放,就先看此处的风景,不需在意它何时凋谢,花开便是花开,花落即放它花落,不需刻意。

此般想来,叹息如今花落之景反而太过冒然,显得自己不怎么大度起来,不由笑自己太过执着。况且当今之景是否真是只有花落而无花开,我未曾遍历天下,自然难寻人间花开之景。美人尚且不说,便是故事都未曾听够,这幅现世的“美”画卷都没有机会探索个究竟。若是站在千年之前,怕是也要像现在一样叹生存之事匆匆,哪又像今日这般悠闲地高处闲看,说尽当时风流?

所以,且看且行,无论是花开花落,亦或是花已久落并未盛开,都是值得让人期待的风景。

“我曾在花树下闲坐,曾在沙漠尽处感受赤阳,曾听吹着喇叭的人们簇拥着披着红衣的年轻人伸手,看他眉角弯弯覆在红轿伸出的白皙掌面,曾靠在树上看着那些骄纵意气者快马踏过,卷起沉沉烟云。曾站在古战场的残骸上,设想那些震天的呐喊声。”

“虽然我不曾在这一世经历过它,但生命若穿过数次轮回,我也会在这纷乱的世道中见过它们,或者在那名为前世的梦里看到过他们,或者,在古人的书籍里,亲临过这些地方。”

花开所告诉我的故事,便是从这一首又一首的诗歌传达下来。无论美人如花,亦或是之后凋零,都是一场故事,都是这幅画卷中的小部分。

这幅,名为美的画卷的一部分。

但看花开,不问花落。

只听一场盛世美景。

且在此处。

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3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过去数千年,但依然能在我们耳边回响。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够读一辈子,那么我认为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集,收集了从西周到春秋五百多年的诗歌。《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又叫国风,收集了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有对爱情的期望,有对劳动的赞美,有征夫对故土的怀念,还有受欺压者的愤慨。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周王室的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多为贵族所做,为了祈祷丰年,歌颂祖德。颂,就是宗法制的最好体现,都为宗庙祭祀的歌曲。

正如我们课堂上所学,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赋就是指铺陈,我们从小听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用了这种手法,直接表现自己的情感;比就是打比方,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将卫国女子的风情写了出来;兴就是起兴,先言他物,后吟所咏之物,“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用蔓草和露珠将对爱情的浪漫和自由显现出来,对诗歌渲染气氛,创造与众不同的意境有很大作用。

爱情,是《诗经》一个很优美的主题,千年之前的情侣追求着自己爱情的自由,浪漫。如果说有一种情感能一直延续下去——那就应该是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如《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描写男女相互赠礼来表达对对方的爱,用“琼琚”“琼瑶”“琼玖”来强化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一再表白。

亲情,在中华民族的传承中从未中断,《常棣》中“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讲兄弟之间比作常棣花,花托花蒂相互衬托,常棣花显得更加的光灿鲜艳,兄弟之间也更加亲密。诗中诗人不断用注意兄弟之情去撞击世人的灵魂,使人引起共鸣。

服役,每个征夫心里都会有思乡思佳人的想法,“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漫漫征途,佳人等待已久;思乡之心,雨雪纷纷飘过。纵然路途遥远,思乡之情,相思之苦,并没有淡去,心依然向着一个不变的目标——故乡。

恬淡,生活的追求,秦人用“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新恬淡的田园生活,与自己心爱的人一道归家,一道劳作,路上欣赏一片片的桑林,阵阵轻笑声传便树林,透人心脾。生活的舒适,环境的优美,人生的自由,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不断追求的.理想生活么?先人已然为我们描写了一幅如仙境一般的世外桃源。

人生,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人感叹时间短促,人生短暂,“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我们能感到诗人对人生短暂而无所归宿的失落。蜉蝣,朝生暮死,诗人用这种小昆虫写出人生的脆弱和消亡前的美丽以及即将离开时的困惑,使人所感昙花一现,浮生若梦的感觉格外强烈。

诗经,我国文化的瑰宝,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学习诗经,不仅仅是对对文化的继承,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涵养的一种成长,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4

当一阵风有着跨越千年维度的力量,吹拂到我身边,当有一句话无比的质朴,却有是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当有一部书带给我感动,哲思和感慨,那么这部书一定是《诗经》无疑了。

诗经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多少专家学者苦读诗经,将其中的每字每句都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碾烂了的去细细品味,字斟句酌之下流露出的是他们对于先秦文学的执着追求和对于当时百姓生活的不懈研究,而仅作为一个普通的文科学生,我醉心于诗经的原因很简单又很纯粹,那就是因为美。

没有人可以否认诗经很美,可如果说将诗经必须成一位描眉画眼的大家闺秀反倒是不合适了,诗经的美并非是精雕细琢刻意设计而成的美,它是一种粗糙的不羁和炽热的真挚相互交织融合,字句的排列组合与重复好似是不经意,可是就是这样的字句却美的让人心驰神往,就好像一位眉眼极其耐看的姑娘,说对诗经百读不厌真的也不过分了。

以前虽然十分倾心于诗经,可是阅读却是寥寥草草的阅读,更多的是不知从哪里看到一两句说到心坎儿里的诗句,便去找了原诗来读,咂咂嘴品味来品味去就是觉得自己最初看到的两句最有味道,别的诗句只是普通叙事,于是就这样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在作文中时常拿出那两句炫耀,实在是牛嚼牡丹,失了原本该有的味道了。

比如说邶风中击鼓一篇,我只是被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惊艳,只以为这是天底下最真实,最郑重的承诺,只羡慕诗句当中的男子与女子可以‘死生契阔’,甚至还肤浅的认为,如果有人对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必然会成为他的加分项。可是我忽略了整个背景下男子对战争痛苦的责任,女子对爱人热切的思念,忽略了两人被迫生离,一个不慎就会死别的无奈与绝望。再往深了一琢磨,那与之死生契阔的何止一个姑娘,分明是一个国一个家,乱世纷飞战火,我心中一腔孤勇,却没有向前冲的方向,我心中一腔想要护家国于怀中的柔情,却生生被战火烧的焚身碎骨,既然我今生不能与家国同相守,那么我便与你立下誓言,我必与你相守,若你有十年的时间,我便与你相守十年,若你只剩下最后一天,一天过后我也绝不苟活。

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5

悠扬而婉转的歌谣,唱尽了西周至春秋的风华,最为纯洁而美丽的爱情,由此被颂扬,我们应当庆幸这一部《诗经》的流传,因为读诗,能让我们的心灵纯净,回到最初的起点,无关于任何的事物,从此心境安宁,与尘世的浮华分离,独享着心灵一隅的心安之处。

《诗经》可以说是一部“中国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诗经》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它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并率真的表达了思想感情,有较强的现实主义精神。由此可见《诗经》是一部可读的可深入体会的儒家经典。

孔子有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中大量的阐述了纯洁的爱情,有朗朗上口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朗朗上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深情;有“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无怨无悔······没有任何的掩饰,这就是爱情的纯洁与美好,而这恰恰反映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本质,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同这爱情一般美好,无谓世事的变迁,它依旧与《诗经》一般富有深沉而又简单的含义,它是那样的熠熠生辉,仿佛是夜空中那颗明亮的星,照亮我们前方的路,指引我们前行。

孔子又云:“不学诗,无以言。”《诗经》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是那纯洁美丽的爱情,更甚于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诗经》也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君子处事,应当投桃报李,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作为君子应当有如美玉一样温润的性情,如“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当我们面对困难时,应当同仇敌忾,如“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诗经》中的品质,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品质,它犹如傲雪寒梅,在风雪之中傲然挺立,这是来自于中华民族骨子中的不屈不挠。我们的传统文化由先人传承,历经曲折,却依旧没有埋没于历史的长流,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许就在一词一句中传承下来的,由诗至词而曲,漫长而悠远的历史岁月中,慢慢传承、几经沉淀。而以现代来讲,传统文化是璀璨的,但传承是艰难的,因为现在的人们,由于生活在这繁华而喧嚣的城市中,浮华早已改变人们,于是,人们的内心的浮躁毁了一切。所以,传承传统文化便越来越艰难,心中的平静越来越难求,但读《诗经》便可抚平人们内心的浮躁,因为《诗经》是最初始的。它没有任何的华丽的装饰,可它依旧是璀璨而华美的,依旧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因为这就是它的本质,最具有文化传承意义的本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对于传承传统文化来讲,初心是最为可贵的,亦是最难得的,若初心不忘,传统文化便不会中断。

《诗经》这一本书中,也许有着我们从未见过的字,有着难懂的意思和深远的意味,但也许就是这些造就了它的不朽。静心读诗,你会有更深入的体会,会有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这将给你的人生带来一笔最为可贵的精神财富。

四字成诗,四字成言,言尽一切,悠扬深远,唯愿这一切美好如初。

阅读《诗经》的读书笔记

读书:名著《家》的读书


《家》描写了20世纪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家》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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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家》的读书笔记1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名著《家》的读书笔记2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

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

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名著《家》的读书笔记3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

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名著《家》的读书笔记4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一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我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名著《家》的读书笔记5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名著《家》的读书笔记

读书:小说《故乡》的读书


鲁迅的作品中故乡是一个让人十分熟悉的意象在这个意象之中,他所要传达给我们的是什么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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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1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2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__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__年前的迅哥儿到20__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__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__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3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4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5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小说《故乡》的读书笔记

读书:《论自由》的读书


任何的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读完论自由,对此大家有什么阅读心得呢?不妨大家表达出来,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论自由》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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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的读书笔记1

密尔在引论中就已经指出,自己想讨论的只是公民自由或者社会自由,即“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他认为该问题一直在当时的实践中发挥着隐形作用,并将渐渐变成一个重大问题。

他认为人民不再关注政府会滥用权力从而侵犯其自由,因为政府能否继续存在取决于选民的态度。假使政府不代表选民的利益,那么选民可以随意撤销该政府。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似乎成了选民利益的代表,或者说统治者的利益与被统治者的利益达成了统一。因而对于与自己意志相同的东西,自己施加于自己的权力,选民根本就无需防御。但是人民慢慢地发现:“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也并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所有的人都被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所以从这来看,所谓的人民意志也只是“最多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其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可我们却常常忽略这种密尔担忧的“多数的暴虐”。密尔指出这种多数的暴虐比之其他的政治压迫更为可怕,他渗入了人民生活的细节,使人难以逃避,并常常奴役到了灵魂。密尔试图唤起人民对此的注意,并寻找社会干涉个人自由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密尔谈到了一些能起约束作用的行为准则,如魔力巨大的习俗,他引导人们相信“凡人都应当按照他和他所与有同感的人们所愿意他们做的那样去做”。此外还有理性,成见或迷信,爱好,妒意或忌心,欲望或恐惧,切身利益以及人类对于其现世主人或所奉神袛的假想中的好恶取舍的奴性服从。而这一切,密尔将其总结为“社会的好恶”,即社会中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密尔认为正是这种社会的好恶束缚了个人的自由,“凡在多数之感还真切强烈的地方,就不会看到服从多数之主张会有多少减弱”。政府或社会究竟该依据何种原则,对个人的自由进行干预方为合理?

于是密尔试图创造一条原则,以便社会在对个人进行干涉时,无论是以哪种手段或措施,均能有准绳可依。而这条原则就是,社会可以对个人进行干涉,除非个人对他人造成了危害或产生了祸害。质言之,个人可以享有绝对的自由,只有他的行为不涉及他人不妨碍他人的利益不对他人造成危害,他就可以对于自己的身心以及言论行为,享有绝对的自由,而不能其言论与行为是否与社会一致。社会可以对其进行规劝,说服,辩论等,但不得强迫其必须改变或者威胁其不改将会带来什么不利的后果。只要不害及他人利益,个人可以做任何其想做的事并能得到保护,也能拒绝不做任何其不想做的事情而不受到强迫.所以密尔承认的自由,是指“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这种自由的努力”。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2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这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一定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情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必须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接受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弃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知道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么样?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3

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4

通读了一遍《论自由》,觉得想要深入的理解,还得多读几遍,慢慢的回味。虽然只是“初体验”,还是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论自由》的目录,很清晰的像我们展示了这篇论文主要涉及的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研究;第二个是对于个性的讨论;第三个就是社会对于个人自由的意义。

首先说说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思想自由,是指个人的思想能够不受社会的、传统的、宗教的、民族的既成观念、思维方式和基本理念的束缚和左右,而是以自我的、独立的眼光去观察、审视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发现(摘自百度百科)。据说有人将自由分为三个层次,人身自由、选择自由、思想自由。我想,在这里,思想自由被认为是人类最高的自由。思想自由应该是可以挣脱身体的束缚,历史的、地理的、宗教的、他人的一切一切的束缚,根据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来进行独立的思考与独立的判断,以求的在思想上的解放。我认为,思想自由是行为自由的前提,因为思维支配着我们的行动。我们所想的不一定要付诸于实践,但是我们的行动一定是受我们的思维所支配的。所以思想自由是很有意义的。我国在_____”结束后,针对“ 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邓小平等人倡导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是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不主张思想的自由,就不能期待新的进步。这一次的思想解放运动,也算是对中国人民自由的升华。当然,思想的解放与思想的自由应该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解放思想并不意味着意志的完全自由。自由毕竟是相对的。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第一个举办文学沙龙的是德。朗布依埃侯爵夫人,她在自己家中举办聚会,接待宾客。在她的沙龙里,成员们彬彬有礼,使用矫揉造作却又不失典雅优美的语言,话题无所不包,学术、政治,时尚甚至是流言蜚语(例子从百度百科中提炼)。人们在这里实现了讨论自由,但是自由的讨论并不代表着胡说八道。语言、信息的交流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有趣的。人类的不断发展,与言论自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是密不可分的。有人说中国的讨论自由便是批判。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只有人们不断的批驳,才能被人们所接受。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能使人们放弃错误的观念而接受正确的意见。对之前的不足进行校正,这样才能使社会进步。

在论文的第三章中,密尔强调着个人的自由,个性的解放与发展。他传递给我们的信息便是:完全的个人与个性的解放与自由是社会发展所致,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我们的思想会反映到我们的性格上,给予了我们独特的个性,支配着我们的行动,使我们有不同的性格、习惯、生活方式等等。个性是人们的独特的社会属性。当然,有些权利会认为人们多元化的个性具有威胁,带有危险性,认为人们很多恶劣的行为都是来自其恶劣的个性。若不加以管制和约束就会危害到社会,或者说撼动到他们的权利。所以他们想法设法限制着人们的个性。密尔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凡是压制人的个性都是专制……”社会和人应该是统一又矛盾的。所以社会如果凌驾于个人的自由之上,那么一定是不平衡的。使自由与权利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可控制的状态下,才能过使社会与人平衡发展。所以密尔是希望社会能够包容人的个性,使其成为社会的推动力。

社会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太大太泛。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自然属性,我们希望自由与生俱来。但是我们生在社会这个枷锁之中,这也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敢说自己的生活是脱离社会的,哪怕是野人。所以为了最大限度的自由,我们进行着各种形式的争取与反抗。人们通过适当的造反、在宪法等法律上作出一定的制约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由,就是希望自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但是不得不说除了反抗能得到或多或少的效果,其余的几乎不能够实现。那么,是不是可以说社会其实凌驾于个人至上,个人对于社会永远是较弱的一方呢?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社会,所以社会对于个人的限制的限度,我们还是应该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可以控制的。

其实“自由”在我的意识里,是被我简单化了的。在我的思维意识中,自由可以分为行为自由和思维自由。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穿什么样的衣服、做各种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是行为自由。不过这个社会中却没有不受约束的行为自由。法律和道德以及一些规则都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自由。我们对杀人放火这些事情不能够为所欲为,就是因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国有国法,有家家规”,这些都约束着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所欲,不逾矩” ,可以说就是一种“ 自由” 的境界,“ 不逾矩” 指的就是“ 从心所欲”的时候也要遵守一定的规矩。若没有这些约束,单纯的自由会让社会变的没有章法。至于思想的自由,应该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就像做梦一样,是自由的。随着自己的成长与成熟,思维也会不断的丰富。当思维的自由逐渐成熟后,就能够指导我们更好的行为了。我就听人说过:中国的精神自由很发达。

很多人会说,在中国没有真正的自由。我只想说自由都是相对的。每个人对于自由的概念都有所不同,但没有人喜欢永远被管制着。因为我们的个性都是与生俱来的,只不过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慢慢磨掉我们的一些棱角。所以,中国人对于自由的追求是一直都在进行的。从以前的封建专制到现在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权利越来越被重视。所以说不管是行为还是思想,都比以前更自由,我们能够获得尊重都更多。只是凡事都有发展与消亡的阶段,正如余英时说:“尽管它随时随地都存在,然而也随时随地都有丧失的可能。”

只要还存在着不自由,只要自由还在被各式各样的权利所限制,则对于自由的追求人类还是会乐此不疲,永无休止。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5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

读书:《金锁记》的读书范文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她书写的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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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1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2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3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4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情欲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变态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最好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范文

读书范文:《罪与罚》的读书


《罪与罚》,这本小说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也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罪与罚》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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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的读书笔记1

——“嘿,伟大的时刻来到了,每个人都露出了本相……”

这句话是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罪与罚》中一个叫拉祖米欣的家伙说的。在小说的第二章第五节里,拉祖米欣和卢仁在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病榻前讨论社会上的各种犯罪问题,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应该如何解释我们社会中的那些文明人士的道德沦丧呢?”

“如何解释?”拉祖米欣咬住卢仁的话反问道。“因为极端缺乏务实精神,而这已经是根深蒂固了,就是这样解释。”

“这是什么意思呢?”

“您的那个讲师在莫斯科受审时,问他为什么要伪造有价债券,他是这样回答的:‘人人不择手段捞钱,我也想尽快发财,’原话我记不清了,大意是:靠别人发财,又快又省力!大家都习惯于用别人的思想进行思考,习惯于吃别人嚼过的东西。嘿,伟大的时刻来到了,每个人都露出了本相……”(《罪与罚》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张铁夫译 第157页)

嘿,嘿,嘿——“伟大的时刻来到了,每个人都露出了本相!”今天,现在,此刻,在我们这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老国度,在这个被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我们终于唱着春天的故事昂首阔步走进了新时代,让我们来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吧。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2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架精神,而十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3

是村上春树把我引向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何宏怀让我了解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罪与罚》让我走进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独特的写作技巧,通过内心的不断独白,与自省,使他成为了俄罗斯文学史上的一座高峰,他的文学影响了许多后辈人,并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穷困潦倒,三餐不济的大学生,而在外人看来,他整天无所事事。但他总是说自己很忙。他整日在一个肮脏的阁楼上的一张称之为床的破旧的沙发上思考,并且狂热的去做它。

在他的观点中,人分为两种: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生性保守,循规蹈矩,服从是他们的义务与使命:不平凡的人,也就是有天赋的人或天才,能在社会上发表新见解,他们都会为了美好的未来而破坏现状,触犯法律。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他们甚至必须跨过尸体和血泊。

文中的主人公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无疑是个有天赋的人,也能发表新见解,但他还没想到一点,他没有权利杀人,他不是拿破仑,而正是这一点却足以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他杀死了放高利贷的房东老太婆并且无辜的莉莎微塔。如果没有在那种机缘巧合下,他可能还不会触犯法律吧!在杀死她们或如拉斯科尔尼科夫说的虱子的她们的那一刻,他成为了不平凡的人了?不,显然没有,他杀死的是他自己,他被魔鬼带进了深渊,不断的受到煎熬与内心的挣扎,当然这种痛苦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以至某一刻有了新生的感觉而后马上又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直到最后疲惫不堪。

在我们周围,同样不缺那种自认“不平凡”的人,他们竭力破坏现状,想要发表新见解,他们自认为很前卫,想要人们追随自己,崇拜自己,但在我看来,他们很可悲,把自己丑陋、低俗的一面高调的宣扬出来,自认为很独特见解,与众不同。但同时也不乏真的有新见解的人,这应该无多大的影响,有时独到的尖端的偏见只是一个笑话而已。一个狂热的自认不凡的人,他们会追寻自己的理想,而极端的幻想它,但终究如天马行空般,一切又回到现实,但你已经一无所有,你错过了你自己最好的才华。在火热的激情中,你的天赋已燃烧殆尽,微风拂过,一切支离破碎、灰飞湮灭。

罗季昂热心助人,富有正义感。但同时也是一个孤僻,阴郁,甚至冷漠无情的人。他同情落魄的公务员。在他死的时候,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公务员的妻子。但他同时赶走了千里迢迢来看望他的母亲和妹妹,对她们恐吓。他整天都呆在阁楼上,身上邋遢至极,但他不在乎,他不和人交流,也厌恶和每个人说话,且不想走出那个小小的阁楼。他不信仰上帝,但自从见到善良的索妮雅之后,他变了,他变的不安起来,当他把全部的事情告诉了一个和他一样同样受尽苦难的人儿时,他一度感觉获得了新生,也确实,索妮雅是苦难的象征,她牺牲自己,成全家人,她在苦难中散发着圣洁的光芒感染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索妮雅的劝说下,他最终同意了去受苦来让自己减轻心中的痛苦,索妮雅同时用自己最真挚的爱去献给他,并始终对他不离不弃,在两人对视的那一刻,在罗季昂跪在地上轻吻索妮雅的脚的那一刻起,她流下了幸福的泪水。他信仰了上帝的存在,并决定了和索妮雅一起踏上新生的道路。

有时候,生活在茫茫的繁华尘世中,一切那么明了,一切又都那么让人迷茫。明了到一切只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存在,迷茫到大千世界我将何去何从。人有智慧,而智慧赋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所以我们有了自己的信仰,情感,理想。从而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人说:生活缺乏乐趣,太平淡了,没激情。俗不知,生活最不缺少的就是乐趣,只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发现生活中那属于我们被遗忘的那一部分,就像在书店的角落里找到自己找了很久的一本书一样。社会是一个牢笼,牢牢的锁着我们,我们都是其中的一分子,任何人都逃不掉,任何人都别想逃,所以我们不如顺应时代,跟随着社会的潮流。生活总是不排斥服从他的人,必然会淘汰逆着他的人。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只属于我自己的那片天。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4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杀放高利贷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觉读不下去,但是慢慢地就会发现,里面充满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住在贫民区一家公寓的五层楼斗室里的一个穷大学生,他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靠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他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房东太太不仅停止供给他伙食,而且催租甚紧。他经历了一场痛苦而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要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我正要下决心做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啊,但却害怕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这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原话。他知道从那幢房子的大门出来要整整七百三十步,在出神的时候曾经数过。他又一次去了那幢大房子把他父亲的一块扁平的旧银表典当给了放高利贷者,他仔细的观察了高利贷者的习惯,和房间的摆设,他在为那件事做准备,为那件还没决定的事做准备。他既不能用言词、也不能用感叹来表达自己的激动与不安,在他感到压抑和不安的极端厌恶的时侯他遇见了小公务员马尔美拉陀夫。马尔美拉陀夫因失业而陷入绝境,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拉斯柯尔尼科夫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终于下定决心打算用“实验”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很“不平凡的人”。就在第二天,他得知放高利贷老太婆的妹妹晚上6点到7点不在家,他知道机会来了,当天他就假借典当之名又来到高利贷老太婆的屋子,用斧头砍死了她,又把她所有的钱财拿走,就在这时老太婆的妹妹外出回来,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慌乱中又杀死了她,他逃出后把东西都放在了一块石头底下。浑浑噩噩的回到了住处。

次日清晨,拉斯科尔尼科夫收到警察局的传票,惊恐万分,后来得知是为追交欠款时才松了口气。他在离开时无意中听到警官谈论昨晚凶杀案,紧张得昏厥过去,引起一警官注意。他清醒后回到家里就卧床不起,几天不省人事,后来病情有所好转,但内心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尽管没露痕迹,但是却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他感到自己原先的一切美好的感情都随之泯灭了,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着痛苦的心情来到索尼娅处,受到索尼娅宗教思想的感召,向她说出了犯罪的真相与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他向警方投案自首。拉斯柯尔尼科夫被判处8年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索尼娅也来到了那里。一天清晨,两人在河边相遇。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5

和读托尔斯泰的那些作品一样,读《罪与罚》的目的是能够让我感受生活以及增长眼界。但这件作品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收获,其中感受最深的就是人做事时的代价和价值。

拉斯科利尼科夫是一位因贫穷而辍学的法律系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他曾发表过一篇令人称颂的文章,大体内容是有很多伟人,至少是令后人称颂的人都是在杀戮了很多人,例如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才掌握了权力并且在此基础上推动了国家乃至世界的进步。正是在他内心深处有这样那个一个看法,所以他认为毁掉一些像人渣这一类的人以让自己能够获得机会升值从而为以后做出价值提供基础是正确的,于是他策划了一件谋杀案。本文主要描写了谋杀成功后他的生活境遇,描写了他为这起谋杀案而付出的精神上的痛苦。不过虽然不知道主人公以后的命运如何,但就结局而言,正面人物的结局是令人满意的,而这一原因就是爱的力量。

就像《圣女贞德》一样,我觉得这部作品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描写了一种大爱,一种对人类、对世界的爱,是一种人类的终极关怀——关心怎样推动人类的进步,而不仅仅顾及那些卑微的生命,至少是那些不应该活着的人。凯撒、拿破仑为了权利杀戮了很多人,也被当时很多人痛恨和辱骂,但后人却大家称赞他们,因为他们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而那些很小的“错误”被他们的光辉给掩埋的一点都看不见了。而男主人公正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才策划了这场谋杀案。但同时要看到,拉斯科利尼科夫因此受了很大精神上的折磨。所以,不管别人的生命怎样卑微,我们一定要尊敬别人,尊敬别人生存的权利。看《复活》,我对监狱生活有很多了解,看了《罪与罚》,我了解了犯罪人的心理。

从卢任的结果,我知道了不要在别人背后说别人坏话,不然最后损坏的只会是自己的形象。从斯知道科犯罪行为我知道了隔墙有耳,凡事要谨慎。这部作品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看来作者还是赞扬美的,这也让人感到高兴,不是吗?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

读书:莫泊桑的《项链》读书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于1884年的短篇小说。故事讲述的是一条项链丢失后所发生的事情。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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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1

如果她并不美丽动人,也许她就能安于现状做一个贤妻良母,兢兢业业地操持家务,经营一个温馨的家庭小窝。

如果她生在贵族家中,也许她就能拥有自己的白马王子,住在那“挂着古式壁挂”、陈设着精巧的木器、珍奇的古玩“的”宽敞的客厅“,享受着”高雅和奢华的生活“。

如果她没有一个有钱的女友,也许她能不”伤心、悔恨、失望、困苦“,也许不会”整天整天地哭泣“。

如果她没有收到那贵重的请柬,也许他和她还能如往常一样过着虽平凡但却美好的轻松生活。

如果她没有借到项链,也许就算只戴一朵花儿在头上,她也能成为舞会的焦点,如此别出心裁的自然,或许更能吸引眼球,舞后她仍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如果项链没有丢,也许她可以将那次梦幻般的舞会珍藏在心中,作为美好的回忆,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只希望她会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别得寸进尺。

如果……

现实总是现实,即使那只是小说中的现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纵使有成千上万个如果,也换回不了过去的一丝一毫,那不是《无极》,也没有时光机,时光不会逆转,正如她对上层社会的强烈”想望“。”魔“由心生,无欲则刚,选择也是种艺术,是向”魔“还是制”欲“,”谁知道呢?谁知道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化无常阿,极细小的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2

《项链》一文讲述了一位出生于穷人家的漂亮女人在与一位科员结婚后参加一个舞会,可不慎将自己向朋友借来的钻石项链弄丢了,她为了友情而不惜倾家荡产,可当十年后,这位女人才得知当时的项链是假的。

文章的结果让我们大跌眼镜,但谁会知道,当时那女人的芊芊玉手早已被肥皂水浸泡的红肿粗糙;又有谁会知道,当时那个被佣人服侍的女人会甘愿去当别人的佣人。一切都源于那条项链,可以看得出,女人不想让自己的朋友伤心,这是为多么重友情的人,她宁愿倾家荡产,宁愿服侍别人,宁愿衣服自己洗,也不愿让自己的朋友难过,谁会想得到,从前那个花枝招展的女人会变成一个臃肿肥胖的老妇人,更可悲的`是当这样平庸的生活已经成为习惯时,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消息打破了这样的平静,让那个曾经穿着绫罗绸缎的女人再一次的陷入了噩梦中——那个钻石项链是假的。可已经来不及了,那些荣华富贵早已成为过去式,而贫困取而代之成为了现在进行时。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那位女人——部,现在应该称之为妇女了,一定很后悔,后悔当初为什么没问清楚,才沦落到如此困境。俗话说“知过必改,闻过则喜”,知道了那位妇人的过错,我们才应该要改正,否则,唯一的处境将会像那位妇人那样。

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3

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4

读了《项链》,给我的最大感触就是可悲、可叹。

似乎世界上很少有女性不喜欢项链,不喜欢珠光宝器。可是那条项链却使一个天生丽质、妩媚娇柔的女子过上了一生还债的生活,她美丽,却无奈嫁给了一个生活不够富裕的男子,要是那女子要是想过着平凡的日子也不会沦落到如此的凄惨,偏偏她为了参加舞会向她的有钱的朋友借了条红宝石项链。舞会结束,一个惊天霹雳,借的项链不见了,从此两夫妻走上了终生还债的日子。可悲!最最可怕的是到最后那条丢的项链是假的,那真是可叹!!

是啊,可怕的虚荣心啊!可是在这个社会,又有谁没有虚荣心呢,拿买房子为例,现在一般的工薪家庭要为自己的儿子买一套房子,那简直是要花去毕生的精力,还不能乱花钱,还要学会省吃简用,母亲必须很会持家打算。为的是什么?为了给儿子结婚带来有利条件,不会让别人看不起,为了使自己脸上添光。

虚荣心更体现在现代女性上,越来越多的她们要求穿名牌服饰,佩带几万元钱的手表,为了什么,是看时间精准呢,手表手表最大的用处是用于看时间,花几万元钱买表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给人带来的却是那份虚荣心。

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将钱花在这种地方,他们会投资,会救济他人。给人的是感动。劝戒天下好虚荣的人真真实实过好每一天,面对现实,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5

无意间,在层层叠叠,摆放整齐的书中,一本黄的耀眼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小心翼翼地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集》,我翻开第一页,这是一篇《项链》。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天生丽质的玛蒂尔德因为家庭贫穷,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后来,为了在一个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玛蒂尔德从朋友那儿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回来后却发现项链不见了。于是,为了偿还丢失项链造成的损失,玛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与心血。可是,最后才知道那条项链居然是假的!

可怜的玛蒂尔德!仅仅为了一条项链,她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岁月,十年后,她青春不再,貌美不再,而这一切都是她的爱慕虚荣造成的!她爱慕虚荣,为了求得一时的貌美,却失去了她十年的貌美!这是多么不值呀!反过来说,如果玛蒂尔德之前一直不虚荣,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玛蒂尔德虽然家境贫寒,但如果她遇到困难不回避,勇敢的去面对,现在说不定已经过上富有的生活了!

生活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过,不图钱财,不图名利。不要像玛蒂尔德那样,昙花一现过后是终生的遗憾。万事都要遵循天理运行,平常心,以一颗平常的心看待周围的一切困难。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6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玛尓蒂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他的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虽然地位低下却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丈夫为了让妻子开心,好不容易弄到教育部长夫妇家庭晚会的请柬。为了出席这个舞会,玛蒂尔德把丈夫原准备买鸟枪的钱拿去买了漂亮的衣裙,并向朋友佛来思节夫人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晚会上,骆赛尔夫人取得了成功,“她比所有的女宾都漂亮、高雅、迷人”,她将“妇人心中认为的最甜美的胜利”完全掌握在手中。然而,乐极生悲,她不小心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但她却不敢告诉女友,只好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赔偿。为了偿还购买项链的欠下的借债,夫妻俩含辛茹苦地劳作了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了一个粗壮耐劳的民间妇女,路遇佛来思节夫人时,多年老朋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项链丢失的事和十年不平常的经历,佛来思节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盼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一步步地走过。

莫泊桑的《项链》读书笔记

读书:《火印》小学的读书


《火印》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部战争题材儿童长篇小说,小说中塑造了一匹有尊严,有智慧的马——雪儿,雪儿的主人——坡娃,一个勇敢、刚毅、善良的放羊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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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1

《火印》是讲述了一件小马驹与主人坡娃的故事。

雪儿坡娃从狼群中救回来的一匹小马驹,它和坡娃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征走了,身上烙下了一枚火印。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要训练它成为自己的坐骑。但雪儿心中的唯一的主人只有坡娃。历经战火和苦难后,坡娃终于将雪儿带回了野狐峪,但雪儿身上的火印,成了它终身的耻辱,雪儿在村民们面前深深地低下了头,直至它获得赢回尊严的机会……

在这么多年里,坡娃经历了生死离别,就连最亲的朋友,最爱的父母都死在了炮火之下。但是,这些心灵上的痛击,让他找回雪儿的念想更大了。因为他失去的东西太多了,它已经不能在失去雪儿了。而这时的雪儿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不清了,连自己是谁,生于哪儿,为何来这儿都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坡娃的不离不弃,唤醒了雪儿内心深处的自己,它是一匹中国的马!它身上流淌着中国的鲜血!

读完此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每一只小动物,我们都应该平等对待。生物之间没有高尚和低贱之分。因为它们都是这一个世界的一员,它们身上也流淌着这个世界的鲜血!我们应该尊重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即使它身上背负着耻辱,但也不会改变它原本天真善良的本性。

《火印》,印刻我们不能忘记的一切!

《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2

薄暮时分,天边耀眼的红霞上演最后着的辉煌。犹如葡萄酒一样的红光渲染了这片大地。一个放羊娃悄然出现,以及那只小马驹。

翻阅此书,去到了残酷的战争时代,放羊娃坡娃从狼口中救回了一只独特的小马驹。小马驹雪儿在野狐裕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当战争吹响号角,野狐裕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坡娃心爱的雪儿被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他强行带走了雪儿,,嘶鸣、挣扎,依然抵挡不住河野的恶劣行为。雪儿被烙下了日本军营的火印。河野想把雪儿训练成一匹出类拔萃的坐骑,但雪儿心里只有坡娃。它宁死不屈,这令它沦为了拉炮的战马,遭受各种各样的凌辱。历经炮火和苦难后,雪儿又回到了野狐裕,但雪儿身上的火印让它在村民面前不再昂首挺胸。直到它赢回尊严的那一刻,雪儿再一次高高地抬起了头。

我永远也忘不了雪儿,忘不了它骨子里的铿锵血性,忘不了它眼眸里闪烁的光,忘不了它再一次抬起头的热血沸腾,忘不了它向天嘶鸣的不屈……

那匹马,那些人,那散发着血腥味的历史,在雪儿身上,我想起了共产党员赵一曼战斗时因受伤被捕。日军为了从赵一曼口中获取情报,找了军医对其伤进行了简单治疗后,对其进行了严酷的审讯。可赵一曼紧咬牙关,没有透露一字!

因为不屈的民族气节,因为中国共产党八年的浴血奋战,中国最终像雪儿一样高昂着头,赢回了尊严!

夕阳即将落下,放羊娃悠长深远的歌声飘向了远方,远处在天与地交汇中,在那团火光中,一抹炽热的身影,仰首抬蹄,以悬崖勒马的姿势,发出了“咴咴”的嘶鸣……

《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3

今年暑假我又读了一边那本我百看不厌,却多次令我泪崩的书《火印》。

《火印》这本书是曹文轩先生以抗日为题材的一本著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雪儿是坡娃从狼群中救回来的一匹小马驹,它和坡娃一家在野狐山谷过着安逸的田园生活,后来日本侵略中国,雪儿被日军强征走,在身上烙了一枚日军的火印,但雪儿不愿屈服于日军,由于她的不屈与对抗,她不得不忍受儿女分离。历经战火后,雪儿终于回到了野狐岭,但身上的火印却成了她的耻辱,雪儿在村民面前深深的低下了头,直到她获得了挽回尊严的机会……

在这本书中除了有写雪儿对日军命令的不屈不挠,还有坡娃为了找雪儿坚定不移的精神。书中的坡娃为了救雪儿,不惜在日军的真枪核弹面前抢走雪儿。他不怕死吗?不,他怕!因为家中有为他担心的父亲母亲。但是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救回雪儿!

红军的一个士兵与日本军官河野搏斗,雪儿为了帮助红军,腿受伤的她浑然不知;不停地奔跑,以至于嘴角流淌的鲜血,她也全然不顾;最后悬崖勒马,险些掉下山崖……

雪儿和坡娃在战争的年代,不畏日军的侵略,勇于与日军做斗争,为了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的祖国。他们只是抗日战争年代我国人民的缩影,今天我们幸福的生活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把这种红色精神发扬传承下去。

《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4

这本书很好,它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叫坡娃的男孩,拼死救了一匹马,并与它成为了好朋友,叫这匹马雪儿。马长成了一匹良驹,被日本鬼子军官河野看上了,再三逼坡娃交马,得到马后,给马烙上了火印,让雪儿与它的孩子分离,由于雪儿拼命反抗,被破去拉大炮,大炮轰毁了坡娃的村庄。回到坡娃身边时,它十分惭愧,一直不低头,不嘶鸣。直到与小哥子报了仇,把河野推下崖。报仇后,离开了这个村庄。

我们一定要爱护小动物,不要随便伤害小动物,动物也会报仇的!

我也看过同样的故事:有一个叫岩温扁的酒鬼,杀了一只公象,割掉象牙换了酒。后来,八十多头大象进了村庄,虽然壮丁杀掉了几头象,但大家还是打不过象群。其中,有一只老象突然指着人群中的岩温扁。村长立刻严厉地问他:“这是怎么会事?”岩温扁开始时还大叫冤枉,不过最后还是承认了。村长告诉他:“我们可以帮你养你娘,你儿子,去找大象认罪吧!”第二天早上,岩温扁死了。

记住着句话:我们一定要爱护小动,不然动物也会报仇的!

《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5

这个暑假,我认真地看了《火印》这本书。

它讲了:雪儿是坡娃从狼群中救回来的一匹小马驹,它和坡娃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征走,身上被日军烙下了一枚日本军营的火印。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要训练它成为自己的坐骑。但雪儿不肯接受,由于它的不屈和对抗,它沦为拉炮的战马,不得不忍受母子分离,遭受各种屈辱。战争结束了,雪儿回到了野狐峪,但它身上的火印,成为他终身的耻辱。雪儿在村民们面前深深地低下了头,直至它赢得了尊严……

慢慢合起书来,我已经感动的流下了眼泪。雪儿它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人,一个有着人格、有着思想、有着智慧、有着悲伤、有着尊严的马,无论河野怎么训练它,它都不愿意被驯服,让我被他的这种精神所折服,可雪儿却因为骨肉分离、受尽屈辱而性情大变。这一部书让人陶醉也让人沉迷。同时也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善待每一个生灵,只有用真心对待,才会收获每一个生灵真心的回报。真心地对待动物吧!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

《火印》小学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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