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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许三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

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读后感,一般是用来记录自己看过什么书或者文章之后写的内容,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在写读后感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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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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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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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8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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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1)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2)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3)

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4)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5)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读《三体》有感800字(优质范文)


《三体》是一部长篇巨制的科幻小说,作者用天马行空的想象构建起科幻与现实交织的恢弘世界,用科学的眼光审视人文,从人文的角度描绘科学。在时间焦距的无限延伸中,揭示出生存危机下的黑暗与恶,也描画出善良与希望,引发人们对生命、历史、科学、宇宙等无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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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讲述了在“红岸基地”工作的叶文洁,意外探测到外星信号,在经历一系列生活的打击后,试图引入外星文明,构建新的社会秩序。她利用“红岸基地”的设备,发送出地球的坐标。接收到信号的三体人,在极端恶劣的生存环境下,衍生出极高的文明。为了抢占在地球的生存权,三体人向地球发送智子,封锁地球上科技发展的脚步,让地球在停滞中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在巨大的生存危机前,人类在经历了恐慌的混乱及异常艰辛的斗争后,组建起太空战队。同时利用三体人难以说谎的特点,制定了“面壁计划”,举全人类之力对三体人进行反击。罗辑意外发现了“黑暗森林法则”,以同归于尽的威胁帮助人类与三体人在对峙中相抗衡。

虽然这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我们很容易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找到类似的情节。三体人降维对人类的打击,事实上就如同欧洲人圈养、贩卖黑奴,美国白人驱赶印第安人,在本质上并无差别。蓝色空间号上的人们为了生存做出的选择,地球上的人类为了启动飞船逃生罔顾同伴的生命,为了死亡的公平制订的反逃亡法案等等生存与伦理的碰撞,在很多国家的历史中也存在相似的桥段。这是一篇科幻小说,但也在无尽的想象中揭示出人性最复杂和最真实的一面。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尊重、敬畏和珍惜。

尊重未知,在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我们尚未探知的秘密,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与认识是建立在我们当下的人生观和知识结构中,要对未知保持尊重与谦卑。敬畏自然,在广袤的自然面前人类显得那样的渺小,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企图改造自然、甚至征服自然,这样的狂妄终将招致灾祸,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维护生态和谐。珍惜当下的生活,在恒定推进的时间长河中,对于漫漫无边的宇宙,我们的一生是那样的短暂,要珍惜每一段时光,拥有一段有意义的人生旅程。

在读完这本书的很长时间内,我都沉浸在浩瀚无边宇宙的虚拟感与飘渺感中,不禁感叹想象力真的是犹如造物神一般的存在。虚拟与现实的堆叠,更是让我有了很多的思考,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越是思考越深感敬畏。(马伊博)

浮生六记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


沈复书闲情,堪称一绝也。余早时亦附庸风雅,植花、养鱼、观画、饮茶、听琴、玩石、品风、赏月,无一不尝,且津津乐道,自作文章,不期数十篇,结集而成书。然读《浮生六记》之闲情记趣,方知余皆浅尝辄止,不能比其十一。《浮生六记》书及养花、造园、盆景、书画、香道、清供、雅集,皆精到。三白书饮茶,于书中篇幅甚少,然短短数行,已令吾辈倾倒。吾尝饮毛尖、观音、普洱等茶数十种,然未至三白之境界。读芸娘置茶叶花心,荷经夜含苞,明朝复取而饮,余亦醉矣。若茶香透纸而来,袅袅如缕,不绝于口舌心目。余醉处非此茶之香,乃芸娘之悟,三白之福也。饮茶之意,非在味之浓淡,而在境之高下也。周敦颐书荷,已赠其君子之德。荷花之美,美在其清高。以茶入荷,非单增其味,亦增其高洁也。是茶饮之,方得饮茶之真义。余非茶不尝也,亦境不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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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植兰,是真知兰也,且有上品之兰,其香其形皆非俗物。然动余心者,乃其兰逝后,再不植兰。为爱兰也。余亦曾植兰数棵。然不善养,逐一而逝。其每逝余皆购新兰。虽亦尝醉于其花之香,陶于其叶之形,较之三白,终非真爱。

与三白相类,余亦喜观花,尝购瓶数枚,欲插花于瓶以赏之。然不得插花之法,其志遂无疾而终。余喜石,藏灵壁数枚。某日兴起,置之于花盆之中,欲比石于山,比花于树,然余之花盆皆陋,亦无心购精美者,遂不伦不类。三白与芸娘皆盆景也。不独其制之,赏之,盆景碎落之时,二人亦泣之。余读之感喟,不独余未尝因景碎而泣,亦喟无有与余共泣者也。

芸娘非能与三白共泣,亦能与三白共乐。三白每与友聚,芸娘皆拔钗沽酒,助其兴也;亦能妙思制虫之法,置于花上;更可雇摊贩为其游赏烹茗置饭,若置宅于春野。芸亦擅不费之乐,于俭省之途,谋日常之雅,更谋雅兴之酣。寻常女子不能为也。

近之文人林语堂谓芸娘国之文史中,最可爱之女子。余思语堂亦不得此类女子,故颂之。不止语堂,余思国之文人必皆然。芸娘比今人之谓红颜知已,又高一境界矣。三白能得芸娘为侣,乃其闲情之源。又因芸娘相伴,其闲情又非独闲情,乃融俗世与雅意于一,以心养身,以闲养情,以雅养常,是谓西人海德格尔言之“诗意栖居”也。(张艳庭)

如译者所讲:浮生六记和许多老故事一样,其中有欢乐也有悲伤,有温馨也有酸楚,有热闹也有寂寞;似乎过于平凡,还有点不合时宜,却有一种看似“慢半拍”但永远不过时的温暖、悠然和浪漫;当然,还有爱情。在我看来,作者一生的经历莫过于八个字,那就是:人生写意,莫过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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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生于1763年,字三白,号梅逸,清代苏州画家。一生在家庭、官场、经商之间沉浮,浪游各地,阅尽人生百般滋味。诞生在苏州一个小康读书人家。沈复年幼时与他的表姐(也就是故事的女主人公——芸)定亲,开启了这段百转回肠的故事。沈复生性豁达快乐,喜好交友,喜好出游,结交了众多情投意合的好友,也游历了许多山水名胜。他似乎就是有这种本事,即使是困窘的日子也总是有办法过的津津有味。

更为难得的是,芸和他是一样的人,安于简单平淡的生活,自得其乐,两人情深意笃、夫唱妇随,芸的温柔体贴和兰心蕙质,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别样的趣味和风情。

沈复对芸的爱是如此的真挚,在他笔下的文字中,你不难读出芸的形象:她清秀瘦弱,脖颈修长,弯弯的眉毛,眼睛灵秀俏丽,顾盼间神韵动人。唯是上唇略短,微露出两颗牙齿,虽然这似乎不是有福之相,但别有一种妩媚娇柔之感,让人怦然心动。然而芸让沈复着迷的绝不仅仅是她的外表,更是她为人处世乐观积极的点点滴滴。她终日神色平和,与她说话,常以微笑作答。对父母长辈尊敬爱重,待晚辈温柔和气,家事料理的井井有条,没有一点疏忽。又见她可终日与作者厮守,花间月下品读诗书,纵论古今。

回头看,似乎我们的男主角并不大有资格胜任这一角色。虽家境小康,但他既不曾积极规划未来,也没有丝毫将来要继承门第的自觉;对读书没有什么上心的地方,也不知道像精明能干的父亲多多学习。他似乎甘于过小情小调的小日子,和芸卿卿我我,儿女情长。

但即便如此又有什么不好呢?为什么一定要把人生活成小说或者剧本?谁又规定了做人就一定要志存高远、胸有成竹?我们中绝大多数的人都很平凡,并将终生平凡。沈复没有宏大的才情和高远的志向,他生性风流,不贪图功名利禄,但好在他身边有芸的陪伴,纵然生活充满未知和艰辛,但这位女子却总能把生活变得充满乐趣。

正如我所说:人生写意,莫过良缘。在岁月的长河中,终将陪伴我们的不是父母、也不是子女或朋友,而是携手一生的伴侣。所以无论看上去多么平凡的人生,只要身边有佳偶相伴,接受它,安于它,坚守它,并乐在其中,发现快乐,懂得欣赏,懂得感恩,自会体会到人生独特的乐趣。

多年前看《浮生六记》,到芸娘病故就没再看下去,近日又重读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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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的夫人陈芸占据了《浮生六记》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林语堂先生曾赞誉芸娘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我却不能认同。

芸娘身上具备许多惹人喜爱的特质。她温婉持家。芸娘自幼丧父,靠着做女工补贴家用、供养弟弟读书;她喜欢吃腐乳,认为腐乳的好处是便宜且又下粥下饭,自小家贫吃惯了,婚后不敢忘本,依然保持;小叔子娶媳妇下彩礼时缺了珠花,她毫不犹豫拿出自己彩礼里的珠花呈给婆婆。

她富于巧思。虽然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芸娘性格却并不压抑古板,她总能在生活的细节琐事上创新,别有一番滋味。比如,提出了在盆景中加入昆虫“标本”的想法,敢于女扮男装随丈夫一同参加庙会,能够想到雇馄饨担子为郊游赏花会热饭温酒。

她略通诗文。在沈复笔下,芸娘是个自学认字的才女。她能与丈夫在闺房中谈诗论书、品月评花、行令饮酒,甚至能够参与到丈夫与友人的诗会当中。这恐怕是沈复最欣赏芸娘的一点。而且芸娘聪慧,不谈仕途八股,她不会像宝钗规劝宝玉般,触了丈夫的逆鳞。

芸娘大度,可我却不能说这是她招人喜欢的特质。

从献出自己彩礼中的珠花一事就可以窥见芸娘的大度,而后,竟要为丈夫觅寻又美又有韵味的妾室,这种大度似乎已经超越了人之常情。或许在封建礼教的耳濡目染下,主动为丈夫纳妾是身为妻子无上的美德,芸娘以妇人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着自己?或许她正好也需要一个闺中良伴一起消遣丈夫远行时的漫漫长夜?或许是为了满足丈夫作为男人的虚荣心?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我始终无法理解,一个女子怎能真心愿意和其他人分享丈夫的爱?像张爱玲的《霸王别姬》中虞姬的思虑才是正常的吧:“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男女之爱,本就该是自私的呀。

更令人费解的是,芸娘竟然相中一个妓女为丈夫的妾室人选,并与其结拜了姐妹,亲事未能成功,这是后话了。我想当时的诗书之家是不能接受妓女的吧?芸娘的做法明显失了分寸。后来为了孝敬公公,瞒着婆婆给公公找妾室;为了挽回婆婆的喜爱,又试图欺瞒公公将妾室打发回家。这一列做法更是没有分寸感,以至于在翁姑面前双双失了信任与宠爱。

芸娘是个很好的精神伴侣,却不是一个好的生活伴侣。在家境殷实、有父母庇佑的时候,沈复荒唐,不能居安思危、为小家庭的未来谋划,只知纵情诗文山水,导致被父母厌弃后生活入不敷出,芸娘在病榻上潦倒辞世。在这段夫妻关系中,芸娘过于通情达理,对丈夫无限包容,在家道中落时也心甘情愿地拔钗沽酒。造成这种结局,芸娘恐怕也要担个不懂得劝谏的责任。

芸娘可爱亦可悲,只愿来生的芸娘能爱自己多一点。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


“只要说谎,鼻子就会变长。”同学们一定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吧?在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关于这个故事的书,它就是《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故事很有趣,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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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木偶皮诺曹和他的爸爸杰佩托,皮诺曹是一个说话、行动都与常人无异的小木偶。他聪明、机智、勇敢、善良,就是有点调皮、贪玩、任性妄为、意志薄弱,因为他的坏毛病,让他经历了很多磨难。不过,最后他还是在仙女姐姐和爸爸的帮助下改正了缺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就让我给大家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

老木匠杰佩托得到一块会说话,会笑,会哭的小木头。他回到家以后,就立刻把这块木头雕刻成了一个小木偶,并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取名叫皮诺曹。为了给儿子上学,他便把上衣卖了,换来几本书,可皮诺曹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书,当他看到有马戏团表演时就跑过去,还把爸爸买的识字本卖了换门票。去到马戏团,他遇到了许多朋友,也经历了各种磨难。他为了救自己的朋友,愿意被火烧,替花衣小丑去死,这一举动感动了班主,班主便给了他5枚金币,让他带着回家。在回家的途中,他遇到了狐狸阿西卡和瞎眼猫凡渡里,他们知道了皮诺曹有金币,便利用他的贪心骗走了他的金币。在伤心绝望中他又遇到了强盗,还把他绑了起来吊在了树上,最后还是好心的仙女姐姐救了他,可是他却对仙女姐姐撒了谎,结果他的鼻子就变长了。最后,他只能向仙女姐姐保证不再说谎,要改正缺点,仙女姐姐才原谅了他,并帮助他回到家乡,回到家后发现爸爸不见了。于是,他便去海边找爸爸,结果一不小心掉进了海中,落入了一只大鲸鱼的腹中,在腹中他和爸爸相逢了,通过努力他们一起死里逃生,从大鲸鱼的腹中逃了出去。经历了这一系列的磨难,皮诺曹终于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勇敢的小男子汉。

同学们,我们可不能像皮诺曹一样撒谎,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善良、乐于助人的人。我们还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培养之恩,感恩那些帮助我们的人。(王茜)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更要去阅读更多的书籍,让自己翱翔在知识的海洋当中,不断的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让我们以自己的丰富的知识去感染学生,让学生的心灵得到升华。去年寒假,突如其来的一场“新冠”疫情,给我们社会带来了一场深刻影响,在那前所未有的超常两个多月寒假里,我认真的阅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看了一遍又遍,每次都能有不同的收获。通过这本书学习:使我意识到做人不仅要诚实;更要懂得回报父母的爱,只有懂得能够回报父母的人才能够真正去回报社会的爱。我们要做一个像习近平总书记所期望的那样“做人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诚信”是社会健康、和谐的基础,要教育我们的学生:做人一定要诚实,那么我们的社会一定会不断取得进步。习近平总书记的“和谐、诚信”的社会体系一定会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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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了一个木偶,给他起名叫皮诺曹.皮诺曹虽然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又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可还是屡教不改.他受狐狸的帽的欺骗,差点被它们吊死,多亏天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教育他不能说谎,每当他说一次慌他的鼻子就长一截,他连说三次慌,鼻子长得连在屋子里转身都不能了.这时皮诺曹才开始醒悟,但还是经不住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几个月后,皮诺曹的头上长出了一对驴子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并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意外相遇,并设法逃了出来,皮诺曹这才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历尽磨难的匹诺曹决心做个好孩子,和爸爸一起过诚实勤劳的生活,并帮助生病的爸爸,努力干活,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是中华民族的未来,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和谐、诚信”社会的未来基础。我们要让我们的孩子知道: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在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去迎接自己所犯的错误,而不是逃避错误,更不是想尽办法去掩盖错误,甚至还会走向极端。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们的每一个“问题学生”都会变成“历经磨难”后的匹诺曹,最终真正懂得去回报父母、社会的爱。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和谐、诚信”社会一定会早日实现。(滕铁山)

爱,可以给予人全新的生命;爱可以给予人阳光般的温暖;爱可以给予人无限的幸福。今天,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力量,懂得了爱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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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讲述一个小木偶的故事。杰佩托是一名远近闻名、手艺精湛的老木匠。一天,杰佩托突然感觉到很孤独,于是,他就找来家里的一块木头,把它雕刻成一个能说会笑的木偶,取名为皮诺曹,并小木偶皮诺曹当成自己的儿子。为了让皮诺曹多学点知识,老木匠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上衣,供小木偶上学。可是小木偶非常贪玩,以致被人骗了许多次,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最后,他不幸掉进了一只大鲸鱼的腹中,在鱼腹中与杰佩托相逢。经过艰苦的努力,尝试了很多办法,两人终于从鱼腹中逃了出来。经过这一次冒险,小木偶皮诺曹终于长大了,它知道,要做好一件事,必须懂得敬畏,懂得感恩,要认真踏实。从此,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只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小故事,但有心的读者却可以在每一个故事中悉心感受到故事蕴含着浓厚的爱。比如,小木偶没有课本,老木匠杰佩托用自己唯一的上衣换了一本书给小木偶。虽然老木匠没有了上衣,经常在寒冷中战栗,也遭到他人耻笑,但老木匠并没有理会这些,他只想用自己最大的力量给小木偶创造幸福,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啊!

小时候的我,最爱的就是妈妈,因为她时时刻刻都是关爱着我们爱护着我们,而爸爸却经常只是关心了地说了几句。随着慢慢长大,我也渐渐体谅了爸爸。妈妈给的是温暖细致的爱,爸爸给的却是严厉的爱,即使爸爸的工作很辛苦,但对我的学习,他也一点儿也不会疏忽。当我进步时,他不会老夸奖我,往往只有一句“下次再考好一点”,争取自己更好的成绩。如果我退步了,他就会下达一道“命令”,像是古时皇帝的御旨“下次一定要努力,做好点儿”,然后就是几句啰嗦,但在这时爸爸说的很多话,都不是批评,也从来不打骂,而更多的是关心鼓励,更多的是正面引导。

其实,每个父母都是深爱着自己的子女的,他们的表达方式可能不尽相同,但对子女爱的深沉、爱的纯粹却都是一样的,他们打心里都默默的希望儿女们能懂事,希望他们健康,希望他们快乐……为了儿女们的幸福,做父母的尽管工作再辛苦,也不会抱怨一句。如果我们用心体会就不难发现,美好的生活,除了父母外,还有老师、警察、医生、军人......有许多人现实版的“杰佩托”值得我们体会他们的爱,感恩他们的付出,就因为有他们的无私奉献,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祥和安乐。

爱是人间最美的语言。从《木偶奇遇记》中,我深深地懂得了,要学会爱,学会感恩。这才能让我们的人生更美好,生活更幸福!

三观读后感800字


您一定也对作品的读后感十分感兴趣吧!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以下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三观读后感,带给大家。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三观读后感 篇1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三观读后感 篇2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三观读后感 篇3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作者,当代作家,1984年出版《活着》被百位批评家和文学家编辑评选为九十年代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铁序,通过此作品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控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特别伟大。他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自己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没有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许家的东西,他只好去卖血;第三次是因为一位女士摔断了右腿;第四次是因为全民大饥荒,为了能够让家人填饱,他再次卖血;第五次是因为一乐生病了。

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只好求丈夫让他再卖一次血,可是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许三观知道有人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害怕了起来。之后,许三观为了救一乐,去借了363元,让许玉兰送一乐去上海自己去找李血儿,李血头不理他,许三观又无奈去卖血,这次可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影片中的许三观多么伟大啊!靠着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为了家庭差点丢了性命他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骇演。可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利益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叛朋友,眼睛好似充满烈火,一心想将朋友,亲人置于死地。再比如说,社会上一些无良之人,为了赚钱,假装生病或残疾,在大街上博取人之善,真让人恶心。

许三观你真伟大!背负重任,可从来不责卸,用责任换来最终的美好。

三观读后感 篇4

昨天,我去电影院观看了《吃记忆的大雪球》。

《吃记忆的大雪球》讲的是一户家庭参加了全家总动员的运动会,可是爸爸在最后一关时看到了刺猬的气球,吓得爬上了旗杆上。就这样,这位爸爸成了史上最胆小的爸爸。他们一家就变得很不开心。有一次,他们的孩子听到有一名叫霍格特的雪山,山上有一只雪怪,那只雪怪可以吃掉记忆,爸爸的记忆被雪怪吃掉了,他们一家就跳进雪怪的肚子里,去寻找爸爸的记忆。当爸爸的记忆找到时,他们一家人的记忆却全没了。最后,雪怪被感动了,它把所有的记忆都放了出来,每个动物也有了自己的记忆。当有人叫他胆小爸爸时,他的女儿说:在我心中,爸爸是最勇敢的!从此以后,没人叫他胆小爸爸了。

在我心中,爸爸也是最勇敢的!有一次,我们在奉化漂流,我和妈妈不小心掉进了河里。爸爸看见了,赶紧跳进河里,拉着我和妈妈,不让溪水把我们冲走。经过爸爸的帮助,我和妈妈终于爬上了船。你说我爸爸勇敢吗?

三观读后感 篇5

本来早上起得早没睡醒的我,在老师播放了《受戒》的片段后,瞌睡全部都没了。

因为时间却是比较久远,影片的画质就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当然我们主要看内容,这点也可以忽略。因家里贫困跟随舅舅到庙里当和尚的明子与荸荠庵旁的英子相识,从一开始在船上英子逗明子,我就知道他俩的故事要开始了。

虽然是在庙里,但这里似乎并没有像我们所想的那样清心寡欲,严苛禁欲。过年大家都会光明正大的在庙里杀猪吃肉,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奇怪。二师傅仁海也是有老婆的,几个月还会来见一次。打牌什么的也是存在的,在这里是无所谓清规的。这让我对明子与英子懵懂小爱情的担忧有所缓解。毕竟在其他剧情里和尚与尘世中的女子相爱,那便是一场灾难,没有任何人会同意会支持,他们的结局往往是凄惨悲凉的结束。

在明子受戒回来了,听说他要被选做沙弥尾,英子沉默了一会有些小任性的要求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而明子沉默一会就马上同意了。接下来英子凑在明子耳朵害羞的问:“我当你老婆要不要?”明子愣了一会大声的说要,还遭到英子的嫌弃太大声。不过还是很可爱啦,真的好羡慕这种纯真不掺杂任东西的小爱情。

三观读后感 篇6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三观读后感 篇7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三观读后感 篇8

读《三观易碎》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如何打造自已越来越硬的内核与外核。

所谓的内核:就是你内心的信念。而内心的信念又来自哪里?你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只有你的三观越坚硬,你的内核才会越强大;你的内核越强大,你发射的频率或波段,就会越强,强大到你的世界不会被外界频繁干扰,忠实自已的内心与目标,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

三观中排列第一位的是世界观,所谓的世界观是你看待世界的基本观点和看法。

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世间万物显然是先存在,再有意识。你没有看到或意识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他不存在。

虽然说物质先于意识存在,但是意识反过来又会作用于物质。

三观中排列第二位的是人生观,也就是人活着的意义。

人被抛在世上本无意义,但人有选择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的自由,人在自由的选择与行动中成为了他自已,人的意义是由他自已创造的。

三观中排列第三位的是价值观,也就是说在你的视角里什么东西最值钱。

所谓的命运,就是想象力就执行后所到达的极限。

三观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们心中的理想男人是怎样的呢?是英俊潇洒?是博学儒雅?还是家财万贯?每个人心里的答案可能并不相同,但是我们从不否认那种能为家庭付出所有的男人是我们最该尊敬和敬仰的。我并不否认在许三观身上存在着种种可能另我不齿的恶习,比如和有夫之妇睡觉,比如缺乏教养,但是我仍然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的男人,仅仅应为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甚至是别人的孩子去卖血、去养活他们。许三观是个男人,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感情的人。人的血液是宝贵的,但是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比他的家庭更值得去维护,所以他一次次地走进了血站,撩起了袖子。当年华老去,生活稳定,孩子们都有了家庭时,他却习惯了那种卖血的生活,习惯了那卖血后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他用自己的血承担了一个真正男人不该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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