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主任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这篇散文。读第一遍,觉得文字很美,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了朱自清对生活中时间匆匆的细腻感悟,忍不住又多读了几遍。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无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地去迎接下一天。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后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的身边走过去了。看书时,她从书中逃走了。在做作业时,他又从我的笔尖划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她从没有停息过,她不会的停止为谁。她只是继续着她的步伐,永不停止。
学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她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人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人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学习中,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家中要充分挤出点时间看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同时也感受到了作者对生活的细细观察和领悟。
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暂,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划过,我却不以为然,但从此以后,我会紧紧抓住他,让她毫无逃脱的机会。
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一文之后,感触特别深。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呀,时间如流水一般飞逝而去,每分每秒都过得如此迅速,珍惜时间的人时间,时间也会回报他;而浪费时间的人,时间自然也会放弃他。时间就像一个公平正直的法官,对于勤劳努力的人,迎接他的就是成功与幸福,但对于好吃懒做的人,迎接他的却是失败与痛苦!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类是一种愚蠢的动物,总是在已经白发苍苍、体弱病残时才懂得:如果以前珍惜时间,努力奋斗过,就不会老来落到现在这般冷冷清清,贫困穷苦的局面啊!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孤独而贫穷的白发老人遇到时间老人的时候痛哭流涕,哭诉说:只要让自己回到年轻的时候,一定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时间老人动心了,给这个人回到年轻时代的机会。可是当白发老人回到年轻的时候,他仍无所事事瞎玩乱跑,浪费着时间,挥霍着青春,时间老人对这个人彻底失望了……
这时候我突然发现,我不正如这个人吗?我每个星期六星期日都在玩游戏,总想着时间多的是,玩一会再写作业也不迟呀!没想到时间飞逝而过,到了深夜,我才匆匆忙忙地赶作业。每当我悠闲地躺在沙发看电视的时候,每当我花大量时间玩游戏的时候,许多大人也许正在努力地工作,许多同学也许正在努力学习啊!我想着想着,心中不禁惭愧极了,我没有珍惜时间,这样下去我将来就会受到时间老人的惩罚啊!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啊!
时间,他如流水,奔流向前,一去不返;时间,他如一个隐藏的玉佩,等待着人们将他掘出;时间,他如一枚炸弹,将懒人想要的成功炸碎!
时间并不偏爱任何人,他只会看你是否珍惜他……
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习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办法啊!唯一的办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朱自清匆匆读书笔记精选范文参考]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朱自清散文匆匆读书笔记实用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每当我读一本好书,看一篇好文章的时候,就觉得眼前展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匆匆》就是这样,给了我启迪,给了我力量。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春意盎然的开头吸引了我。但当我仔细看去后,才发现作者显然并不只是为了展现春光……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它既不慷慨地给人哪怕多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某人一分。
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眼前过去,从身上跨过,从脚下飞过,像轻烟、似薄雾那样飘走……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曾经有一位著名的运动员接受采访,在被问及成功的秘诀时,她回答说:在她的概念里,生命就是由很多个一分钟组成的。所以她对待每一分钟,都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懂得珍惜时间,懂得利用时间。陆游能做到“待饭未来还读书”。鲁迅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许许多多的科学家都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而我身边,总有这样的同学:或在课上发呆,或和同桌闲聊,或沉湎于漫画的时空,或深陷于网络的世界。到了本是收获的季节,却两手空空、痛哭流涕。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珍惜手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何况这个日子是个飞毛腿。朱自清为什么感叹呢?爸爸和他差不多的年纪,我看爸爸写的文字说道:人年轻时,好象心在船上,两边是迷雾,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做很多事,但却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成熟了后,知道自己的职责,但又有了很多牵挂,不禁为自己的未来叹息、担心,所以才会“头涔涔而泪潸潸”。现在心在云端,可以认清一切,但做不了事了。看到这儿,我的牙齿也不由自主地发出咯咯的磨牙声,额头上也是湿湿的。
大冬天了,我怎么会这样?我问自己?只是因为日子过得更快,难道不比呆在冬天好多了吗?!冬天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但只是隐了身,不是说“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吗,冬天也会蹦回来的,但日子是从不会隐身的,你看不见他时,他就早已消失,永不再回。
朱先生的八千多日子只是针尖的一滴水,而我现在经历的冬天只怕是一粒水分子,在浩瀚的宇宙中,什么不在匆匆着呢?也许我在沉思这会,针尖上的水又不知道滴了多少滴?也许不知道在多少滴后,《匆匆》这部绝作也化作了一团蒸汽.....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是呀,又有什么可以挽留这一切呢?
我们刚刚学习完了散文家朱自清的《匆匆》一文,深有感触。
我只有十几岁,感受不到大人们对自己年龄变大的悲伤,我只有四千多天,感受不到岁月变迁的惆怅。
就像朱自清先生在文中提到:“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文章里透露出作者无限的哀伤,是啊,当我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当我们在为犯下的错误懊恼时,不知时间又悄悄的溜走了。我已经上六年级了,马上就要迈入毕业的殿堂,可是剩下的时间,又能让我做些生么呢?
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那就让我们抓紧时间,做点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不后悔的事情吧!
我曾经想过一个问题,时间有单位吗?应该是没有吧?
”花有重开日,入无再少年“,这句话经常在我脑海中出现。读了《匆匆》这遍文章,我对这话话有了更深的理解。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侯;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侯。“如果我们的时间能够倒流该有多好!在这四千多日子里,我做了些什么,我留些比游丝还小的痕迹吗?在学校里,我为老师和同学做了什么?在家里,我有什么让父母感到自豪的事?一想到这些问题,我就感到自已是多么渺小。自已不仅没有帮助别人,还给父母找了一件又一件麻烦事,可是太让他们闹心了。当发现自已在这些日子虚度年华,恨不得一下子回到小的时侯,认真学习,多看书,把以前的日子给追回来。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要珍惜时间,充分地利用它。有些人,明明知道我们还有时间学习,知道学习可以改变一生的命运,但就是一时懒惰,才会造成今开的结果。如果我问别人:”你看过什么课外书吗?“有人就会回答:”都六年级了,没有时间读了!“如果有人这样回答,我就会嘲笑他,因为他不会合理地安排时间。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这句话和意思是时间就用不完的,只要你是真心的。时间去得匆匆,来的匆匆,在时间匆匆的流里,我们要会合理安排时间,这样,才可以利用极少的时间吸取更多的知识。洗手的时侯,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侯,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如果我们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节约时间,那么,有谁还会说连看一本书的时间都没有呢?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侯;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侯。但时人无再少年。我们要从身边每一件事做起,挽留住匆匆的时间,充分地利用它,学到那多的知识。
在班主任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这篇散文。读第一遍,觉得文字很美,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了朱自清对生活中时间匆匆的细腻感悟,忍不住又多读了几遍。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无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地去迎接下一天。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后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的身边走过去了。看书时,她从书中逃走了。在做作业时,他又从我的笔尖划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她从没有停息过,她不会的停止为谁。她只是继续着她的步伐,永不停止。
学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她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人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人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学习中,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家中要充分挤出点时间看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同时也感受到了作者对生活的细细观察和领悟。
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暂,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划过,我却不以为然,但从此以后,我会紧紧抓住他,让她毫无逃脱的机会。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今春读了本书《朱自清散文集》,最喜欢的要属《背影》,老生常谈的名篇了,但读后我仍然眼眶发酸。就是因为《背影》“像”,朱先生的父亲,像极了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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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主要写了作者回家奔丧后返京,父亲送他到车站,仔细叮嘱并翻上月台为作者买橘子,作者望着他的背影不禁泪下的事。
印象深刻的是那一段朱自清先生的父亲很小心地捧着橘子下月台又上月台,但最令我动容的是那句“我心里暗笑他的迂”和“我当时真是聪明的过分”这种相处方式很像我和我的父亲。
父亲在武汉工作,没有什么大事,半年见不着他是常态,他回家,我多半也持不耐烦态度。某次他离家返汉,我去送他,将上车时,他很是仔细地叮嘱了一番,无非是些老掉牙的,住校要和同学处好关系,学习要认真,回家了要多帮忙做下家务,不要和弟弟吵架……听得
我耳朵都快生茧了,心中颇不耐,一时竟说了出来“哎呀,我都多大的人了,我又不是不知道,烦死人了!”言毕,低下头去继续玩手机。竟就这么忽略了父亲脸上的无措和伤心。
如今回想起,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就算再啰嗦,也是父亲的一腔好意,当时的父亲得有多难过?此时我或能理解朱先生的后悔了吧。
近武汉疫情颇严重,受周边环境影响,父亲常常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望着手机中日渐憔悴的他,一股难以言说的感觉便弥漫开来,胸口闷闷的。朱先生看到他父亲背影时约莫也是这种感觉,一种很难受,直催人泪下的感觉。
但无论父亲多难受,在我面前,他似乎总笑眯眯的,我问起他的情况,他却总说—很好,没事的。我知他只不过是想让我放心罢了,我的父亲对我,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买橘子一般,即使自己再如何艰难辛苦,也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父亲对我,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买橘子一般,即使自己再如何艰难辛苦,也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读完了朱自清的《经典作品选》,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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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20多岁那年,祖母不幸去世,他的父亲办完丧事,与朱自清同到南京,父亲送他上火车北去。从“不放心茶房,自己亲自去送”,到“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再到“过铁道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
生活中,有许多极为平常的、极为琐细的事情,也许带来的感情也是极为珍贵的。
《背影》不仅是对父爱的歌颂,也包含着朱自清在理解父爱后,对父亲的深深的忏悔与歉意。理解是需要过程的。我就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的爸爸总是喜欢带我去跑步,我很排斥跑步,我不喜欢那种口干舌燥,汗流浃背,肌肉酸痛的感觉。甚至心里有点责怪爸爸。
有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我心情很不好,爸爸没有骂我,又拉着我去跑步。我极其不愿意,我不愿意心烦意乱再加上筋疲力尽。迫于无奈,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在跑道上,爸爸没有说别的,只是鼓励我坚持跑完5公里。我咬牙坚持。直到5公里跑完,我觉得一点都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整个人反而很精神很开心,我傻呵呵地笑起来。那时候,我似乎懂了些什么……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回想起之前跑步的情景,回想起爸爸一句句鼓励的话语,一次次激励而坚定的眼神,还有我一次次被逼着跑完的3公里、5公里……我明白了,爸爸是要用他的方式告诉我,跑步是可以放松自己,是可以让人变得自信,以及更加让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那一刻,我后悔了,我明白了。
父母就是这样,他们对我们的爱如同风筝之下的线轴,拼尽全力牵扯,只为成全我们一片蓝天。我们就像天上的风筝,在广阔中尽兴,在微风中爽朗。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叫老南方,那里曾是一片属于骑士和棉花地的大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勇士们最后一次鞠躬,在这里最后一次能觅得奴隶主骑士与他们贵夫人的踪迹,如今它只能在书中被寻觅,因为它不过是一个被忆起的梦,一段文明随风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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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松树和藤萝缠绕的黑栎树樯中间,在浑浊的费林特河的怀抱之中,有着一片红色的大海,这片大海浪花翻滚,波浪起伏,汹涌澎湃,一座小岛似的粉刷洁白的种植园砖房就坐落其中。
这里叫塔拉。它是斯嘉丽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和其他南方人一样,这儿才是她唯一值得付出劳动,值得战斗值得付出生命的东西。在那儿,在南方,那片安祥和乐的地方,上百个奴隶在棉花田里劳作,绅士们骑马出行,喝酒玩牌,打猎,姑娘们穿着最美的衣裳参加盛大的舞会。
平静的水面下也有暗流,南方与北方的矛盾已经上升到了武力冲突,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即将爆发,南方的天空已蓄满乌云,倾盆大雨即将到来。而斯嘉丽也注定会成为这乱世里的佳人。
她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但对自己成长的过去的美好充满留恋。“她的举止是由她母亲的谆谆教导和奶娘更加严厉的约束的结果,但眼睛是她自己的。”作为埃伦与杰拉尔德的大女儿,她身体里流淌着活泼好斗的爱尔兰人和优雅高贵的海滨贵族的血液,这使她既有了父亲从爱尔兰人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又有着母亲灌输的良好家教。这使她成为了一个矛盾的统一,一方面她渴望能够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赢得大家的尊重,成为像母亲埃伦那样的淑女,另一方面,她又有着爱尔兰人祖先的开拓精神,渴望突破传统道德的约束,冲破条条框框。
她不在意服丧的妇人不能抛头露面的规定,而和雷特在募捐会上跳舞,不在意丈夫的反对开起了一家锯木场并雇佣犯人。她不在意全城人对雷特的偏见,依旧和他往来,不在意亚特兰大对北方佬的仇视并与之做生意.....她从不去在意外界强加于她的枷锁,像她的父亲杰拉尔德一样,走好自己的路,完成自己的计划,哪怕不择手段。
她天性是一个孩子,自私、任性、娇纵、固执、冲动,有着漂亮的脸蛋,迷人的淡绿色的眼睛,全县无与伦比的细腰。她从来不能容忍任何不是以她为主的谈话,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让每一个男孩都被她的魅力俘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有着对阿什利的孩子般天真幻想的爱,将自己少女的幻想寄寓在那个骑着马来向她问好的金发男孩身上,但对于身边的唾手可得的爱却置若罔闻。梅拉妮,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子,一直在给予斯嘉丽无私的友爱,她可以在哪怕即将病倒之时,仍可提起刀来守护斯嘉丽。雷特·巴特勒满足了斯嘉丽的一切无理的要求,只有他才真正能读懂斯嘉丽的真实的心.......但是斯嘉丽却轻易把这些爱当作了武器,反过来伤害他们,伤害了一颗颗真诚的心,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时代改变了斯嘉丽,昔日慵懒的大种植园塔拉的大小姐,因战乱饥饿,而不得不坚强独立,不向困难妥协,担起了那份本不属于她的“分量永不会减轻”的重担,但同时,也使她变成了一个势利自私、贪慕虚荣、金钱至上的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
就是这样的斯嘉丽让人又爱又恨,爱她的坚强勇敢,敢爱敢恨,恨她的自私任性,太过现实不近人情,对爱着她的人十分残忍。
最终,心中的阿什利只不过是个虚构的梦,挚友梅拉妮离开人世,雷特·巴特勒将不再留在她身边,那个叫老南方的地方,也随着时代的潮流被卷挟而走。
一切都随风而去。
“明天再想吧,到那时我就受得住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呢。”
这是一部反映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社会的生活面貌的状态,黑奴重新获得自由,昔日奴隶主养尊处优的好时光随风而逝,为了生存,亚特兰大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也必须放下臭架子,降贵屈尊本书名为《飘》,但个人感觉按英文名字《Gonewiththewind》译成“随风而逝”可能更好,因为“逝去的老南方和远去庄园生活”可能更贴切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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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三个小时的电影,《乱世佳人》就是根据这部小说而拍摄的,但是电影受制于篇幅,在人物性格特征变化上的刻画逊色很多,故事情节与人物内心世界细节的描写也过于简化,电影主要突出了几位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上,对于不影响整个剧情发展的情节,也删减颇多,所以建议大家读原著,才能体现其文字的魅力与感染力!
这是一部值得所有女性阅读的一部优秀作品,里面刻画了很多不平凡的女性,上至斯嘉丽的母亲埃伦,斯佳丽,玫兰妮等下至奴隶迪尔西,她们身上透露的淳朴,善良,坚强,不放弃,忠诚,友谊,温文尔雅等美好品质;让她们在战后纷乱的环境下,依然挺直腰杆;面对巧取豪夺,流离失所,衣食无着的境况下,依然面带微笑面对生活………
全文围绕斯嘉丽,玫兰妮,阿希礼和瑞特的感情纠葛展开,玫兰妮:善良,醇厚朴实,娴静性格深处蕴含的勇气和刚强不亚于一支旌旗飘扬,军号嘹亮的雄狮,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是战后满目荒凉中的一股清流!阿希礼:软弱、幻想主义者,一直活在自己幻想的过去时光里,与全新的生活格格不入,把诺言、友谊、忠诚、荣誉和名誉看的比任何都重的有着很深的文化内涵的彬彬有礼的绅士。他和瑞特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关心战争的记忆,而是害怕失去,失去从前宁静的、纸醉金迷的庄园生活,他不愿去改变,也不试着去改变,宁可守着它残缺的梦想,也不愿去迎接新的生活。而瑞特以敏锐的洞察力关注着整个战争,并试图通过战争赚取更多的利益,从而改变现状,迎接新的生活和新的挑战!可以在乱世中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的现实主义者!斯嘉丽:少女时代的富家女骄傲,任性;战争时期,她勇敢,坚强和善良善良,毅然决定要重振塔拉庄园,而后又变得贪婪倔强,自私卑鄙尖锐,直到最后她才意识到她对阿希礼的爱是她自己亲自虚构出来的,一副偶像。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绝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他也绝不会失去他!她创造了生活,而最后又被无情的现实生活所抛弃,她决心回到塔拉庄园等待瑞特,等待爱的回归!“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在众多看的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飘》,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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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锁,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解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
斯佳丽毕竟是女人,她对身边许多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更提不上珍惜了!偏偏要追求卫希礼虚幻、飘渺的爱。在她领悟之时,韩媚兰已经死去,白瑞德对她的爱破灭——可是斯佳丽还是那么坚强,似乎总有看不透的外表。故事通过战争引起的变化展开情节,将宏观的历史分解为微观的个人经历,通过人物随风而逝的变化,使人深切地体会到思想的飘渺。而斯佳丽是个简单而又非常复杂的人物。她表面上具有其母亲爱兰的种种品质——贤淑、安静、善良,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骨子里父亲不安分的爱尔兰气质却主导着她的行为。刚读时,我仅仅以为她是一个美丽、倔强、骄傲的公主。她的美丽,使得书中几乎所有的年轻男子都钟情于她。
她似乎已经习惯于周旋在众多男子中,像一把冷冷的火温热却没有爱的燃点。这几乎使得好多男子发疯。她对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强烈的占有欲。她夸张的占有欲和表现欲只对两个人不起作用,阿希礼和白瑞德,却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她对把握不住的阿希礼产生了神奇的爱;却对变幻不拘的白瑞德产生了某种莫名的恨。这两种感情像两条主线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她的草率,冲动使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一次次疑惑她在金钱与道德的夹缝里,强大而又无形的舆论下如何能够坚强果断生生不息地成长。
我最欣赏的是她那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isanother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着《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1984》作为世界名著,我是早闻其名。反乌托邦题材一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类型,作为对人类未来的黑暗幻想,它的分支很广阔,比如大名鼎鼎的赛博朋克电影《银翼杀手》就可以说是一部典型的反乌托邦电影。在这个世界中,人性的黑暗面被放大,或者说以一种直接明了、触目惊心的形式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脑中,剧情充斥着监视、告密、出卖等恐怖和血腥,而这些正是《1984》的主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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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故事本身,我其实很早就有猜测:一个集权独裁国家的普通公民因为某种变故开始决心反抗,而他/她的结局要么是被摧毁,要么是战胜了邪恶势力。不幸言中,温斯顿作为故事主人公,没有过人的才华与能力,但凭借一点人性的本能,有了一点反抗的意识,可惜对手太强大,等待他的只能是被完全摧毁。
无法逃避的结局看似平淡,实则像命运一般,给人强烈的震撼。身处40年代末,作者奥威尔对于未来的黑暗社会就有这样出色的先知搬的描写,令人敬佩。你无时无刻不被监视,而你身边的人也随时可能会出卖你,你的一切都被组织控制,甚至是你头脑中的思想,你心灵深处最隐蔽的感情。
可以说在《1984》的世界中,所有人都是被奴役和被损毁的,人们没有任何个人权利,没有哪怕一丁点的私人空间。所有人都得听“老大哥”摆布,而可悲、可怜地活着。其中有些觉醒的人拼死反抗,但却注定最后被摧毁,因为他们的力量微不足道。另一部分则是像温斯顿的同事帕切斯一样,他们忠于党、服从党、相信“老大哥”所说的一切,但却因为在梦里一不留神说了句“打倒老大哥”,而被自己七岁大的女儿告发,直到被关在监狱里,他都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可思议,依然在内心深处对党忠心耿耿。
老实说《1984》的剧情并不是最精彩的,但它故事里所营造的恐怖气息和惊悚氛围,却让我感到呼吸困难。每个人都是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被无情地操纵着,稍有差错就会被杀死。而温斯顿就是那颗出了差错的螺丝钉,他的毁灭代表了所有螺丝钉共同的命运。
国家机器是很可怕的,比如小说中所提到的互相矛盾的“双重思想”、“新话”、“罪行停止”这些元素,它们是极其荒谬和可怕的,但这些本不该出现的事情却大行其道,且成为了你只有顺从才能够保命的唯一方式。显而易见,集权社会的特点就是将正常人变成奴隶和疯子,他要吸干你的血,最后把你像垃圾一样抹去。
《1984》是一个预言小说,历史证明伟大的奥威尔是对的。虽然我出生于比“1984”更晚的2004年,但就我从父辈那里听到的、还有从书里读到的来看,我觉得奥威尔们的乌托邦还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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