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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简爱读后感

2024最新读书:《根》的读书摘抄。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4最新读书:《根》的读书摘抄",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根》是1979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美] 阿历克斯·哈利.该书揭露和谴责奴隶制,宣扬的非暴力主义和以家族为核心的个人奋斗道路。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根》的读书笔记摘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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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的读书笔记摘抄1

作者在《根》这篇文章中的身份是一名教师,被一个学生的话题触动后,便展开了有关“自力更生”的话题,说明要靠自己不要依赖别人。然后,作者再用植物做比喻,以根扎的越深,草木站得越稳,说明一人打好基础和坚守原则的重要性,表示就算有光鲜的外在,根基浅了,还是抵御不住风雨。

另外,作者引用了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诗来告诉学生们:因为根扎的很深,野火毁掉了茎和叶,却毁不了它们的根,只要有根在,生机就在,说明了根是维系一棵植物乃至一个物种延续的基础。说明了人的根就是自己对自身文化和历史背景的认识,嫌弃自己文化的人是失根之人。强调我们必须取长补短,但是最重要的是要保存自身的文化,因为根扎得深,才能站得稳,才能自力更生。

读了这篇出自于梁志庆笔下的文章后,我有许多感想。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从基础做起,打好了根基,我们才能不受风雨阻挡,才能仰望着阳光。如果我们没有打好根基就要去变得跟别人一样光鲜,最后弱根扶持不了高枝,只能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如果我们有强大的根基,就算遇到了挫折,从高处摔下来,在风雨过后,因为有强根,我们还可以重新振作,以先前的失败作经验,变得更强大,看得更遥远。

同理,文化和历史背景就是我们的根,他们能使我们了解自己的历史,祖祖辈辈们千辛万苦地保留我们文化的事迹,还有从古至今所传承的特有文化及节日,更加重要的是这些文化与节日的意义深藏着老祖宗崇高的智慧。中华文化悠悠五千年,从黄帝传说的原始生活,到现在的春节、书法,有哪一项不标志着先人利用他们伟大的智慧去创造更先进的社会呢?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先人们打造了如此伟大的根基赋予炎黄子孙,是中华文化的大树能越长越旺盛,我们应由衷的感谢先贤们所付出的努力及汗水,持续发扬着优良的文化。

可惜的是,社会越进步,就出现越来越多“失根之人”。他们抛弃中华文化,嫌弃自己是中华儿女,崇尚西方文化。他们认为哺育自己的中华文化远远比不上欧美文化的色彩,总觉得自己的文化很低级。就因为这样幼稚又偏激的想法使得他们不再去学习自己的语言、文化、习俗。他们虽然是华族的后代,但对自己的根一窍不通,原来身上与生俱来的深根,已被他们的思想侵蚀并日漸萎缩,到最后“根”化为乌有时,伟大的文化和先辈们的努力已荡然无存。千年的根就这样被扼杀了。

外国的月亮虽然看似很圆,但是在欣赏异乡的圆月时可别忘了故乡那千古典雅的明月。在面对外族文化时我们应该适当地取长补短,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的根,才能在外族文化的冲击下持续沐浴着本族文化的芳香,才能使本族文化更强大昌盛。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根,我们必须努力地了解自己的文化以让我们的根能在光照不能到达的土地深层中维持生长并绽放出耀眼的光芒。落叶总要归根,根是依宿、是支持,更是传承。失根的人到最后只沦得两头不到岸;

深根的人在失意时,根所传承的精神是他们坚持下去的最大动力。

因为根扎的深,才能站得稳,才能自力更生。因为根深蒂固的信念,才能传承着辉煌璀璨的民族文化,民族才能兴旺发达。

《根》的读书笔记摘抄2

读了《根》这篇短文,我对根和根的品质有了很深的了解。根它给叶子以无限生机,给花朵以青春活力,它将自己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大地!它千姿百态,硕果给人间美的享受!也许有人不屑一顾地说:“根实在不美,自甘被埋没,真是愚昧极了。”我觉得这样的理解未免太浅薄!如果没有根在泥土里拼命地吸收养料,就不会有无限生机的叶子,青春活力的花朵。根虽然埋在地下,样子很古怪,但它不雅的外表却包藏着一颗高尚美丽的心。我由根的品质联想到了,在生活中,也有许多有着根那样品质的.人。比如:清洁工,他(她)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我们打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不会有这样整洁干净。还有那些守护在祖国边疆的军人们,他们像根一样,用青春,甚至是用生命保卫着祖国。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不会过上这样安宁的日子,这样美好的生活。其实还有许多有着根一样品质的人,老师、警察等等。

我以后做人也要像根那样,有着博大的胸怀,远大的理想和高尚的品质,要做一个默默无闻,有着奉献精神的人

《根》的读书笔记摘抄3

这是一本历史小说,据说当初是作为非小说类读物获奖的。我从不相信历史书的魅力,今天算是亲见了,枉我做了那么多年的井底之蛙。

小说〈根》里描写了一个根源自非洲的美国黑人家族,从家族的第一代人“昆达”在家乡遭遇奴隶犯子绑架到美洲成为奴隶,从此开始了反抗的斗争!一次次失败,一条条的鞭伤!就算是半个脚掌被剁掉失去了跑的能力!他也没有放弃!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将自己黑非洲的根化作一种力量一代代的传递下去!1967“昆塔”的第7代传人亚格利思哈里将他写成小说〈根〉面市2003年我看完小说版的〈根〉时它在我心中永远的扎下了根!

个人觉的书中除了本书的灵魂人物“昆达”,和他的独生女儿济西与孙子乔治外,还有一个人让我难以忘记那就是“昆塔”的老朋友庄园里的“提琴手”。他在《根》这本书里是一个庄园里黑人的乐天派但我觉的也是个悲剧的人物,他虽然是褐色皮肤,但这不是他区别于其他黑人的跟本。也不是他那能拉一手动听的小提琴,而是他的那种对自由生活的可望以久的情感。与昆达几次逃跑失败被抓最后被剁掉半个脚掌不同,他对自由的争取方式攒钱为自己赎身用他的话说“买回我的自由”我觉的比较稳托一些。当然,我们先不谈他和昆达各自的来历及身世背景。

在很多时候我觉的他是一个没有任何“自己是个奴隶”思想的人也许这来源他的褐皮肤,或他那一手好听的小提琴。可实际他对自由的渴望比昆达还要强烈!正是这样他在音乐里构想着以后的一切,无论是参加华勒主人的晚会还是参加别的农场主的晚会,他都买力的演揍以换得那几个美圆!对他来说多一美圆就是向自由的自己的又迈近了一步!当他拿着自己用多少年来攒下的八百圆去到主人那换取向望以久的自由时,才发现那不过是白主人给自己画的一个饼。原因出奇的简单!现在黑奴涨价了!要1600圆了!就跟昆达说的那样“等他把钱攒齐,恐怕以走不出自己的屋子了”听到此话的提琴手不仅砸了自己的提琴,精神也崩溃了。特别是书中昆达重病时他为昆达最后一次拉琴时的描写,他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以前那个油呛滑调心直口快的提琴手不在了,他的音乐中的快乐与动听也被沉闷和忧郁所代替。我觉的他也是一个在那个年代很有代表性的人物。就跟那个先是昆达奄奄一息时救了昆达,但最后有把昆达女儿卖掉的那个华勒主人一样。

此书读来的每一分钟都让人震撼,刚开始所描述的因平静而美丽的生活,竟是为了后面的黑奴生活的对照么?我不知道。但是这种震撼,就像清晨起来喝的第一杯水,偏偏又是凉水,于是你感觉到那份凉意在你体内流动转移。水的凉一会儿就不见了,因为他与你的身体合而为一了,就像这个非洲男孩所带来的悲哀也与你融在一起,让你的心向下沉,却不知道哪里是底。

这本书让我深刻体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强行地拆散他人的家庭,这也是人类在过去的战争、暴行、一己私利中的最大罪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明白。一个家庭对于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我们不该破坏自己的家庭正如不该伤害自己一样,虽然物质高度发展的今天让年轻一代与上一代的代沟越拉越大,但我们要学会宽容,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忘本,也就是所谓的“根”,就像作为炎黄子孙一样,永远记得自己是中国人!

《根》的读书笔记摘抄4

看了《根》这个本书后,我陷入了沉思中。《根》是一部由黑人作家亚里克斯·哈里所写的寻根的故事。这不是一条普通的根,它牵扯出的是无数黑人奴隶的血与泪,它是一部曲折离奇而又真实感人的黑色的家史。

他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作家,立志要寻到自己黑色的非洲的根。根据家族中数代相传的几个非洲词语,历经艰难,终于找到了冈比亚河上祖先的村落,找到了被奴贩捕往美国的第一代黑奴康达·金特被掠卖的足迹。他揭开了家族骇人听闻的血泪史,记录了一代代黑人被侮辱、蹂躏、剥削、歧视,最后丧失自我的苦难过程。

当我读到书中的一个情节:在黑奴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亲生的小婴儿,她的目的是“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的孩子身上。”我流下了眼泪,每个母亲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若她要杀死自己的孩子,那是需要什么来推动她的呢!仍然是爱,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再遭受与自己相同的、生不如死的遭遇,她宁愿自己深爱的孩子就此死去,死在自己的手上,而不是被那些所谓“高贵”的白人折磨、蹂躏,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黑人也是人,白人也是人,白人凭什么如此欺压黑人呢!他们所信奉的上帝不是认为“四海皆兄弟”吗?他会原谅他们的行为吗?

种族歧视是一个至今仍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在现在的新闻当中,我们还可以看见白人警察无故开枪打死黑人居民的新闻。美国这个所谓的超级大国,所谓最有人权的国家。却并不重视种族歧视的这个问题。因为,他们身上流淌着奴隶黑人他们祖先的血。白人的祖先不论是冷酷残暴地对待黑人,还是富有同情而仁慈;不论是个十足的卑鄙无耻下流的人渣,还是分外开的“好”主人,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也就是一切必须按照白人的规矩行事,黑人永远只能听任宰割,在主人面前只能说“是”。白人祖先伪善、残忍、虚伪地对待黑人,只是支配“黑奴”能更方便。当然也是有例外的,也是有不断帮助黑人奴隶,为逃脱各色各样奴隶主的残酷蹂躏,争取自由的善良白人。

中国人其实也曾在百年前遇到过这种事,甚至如今还有。对于白人来说,与他们有不同肤色的有色人种,就是比他们低下卑贱。所以待遇也是大大的不同。

现在已是个平等的社会了,有色人种同样也可以受到高等的待遇。但种族歧视这个问题并未根除。有色人种受到歧视。下等的对待还是存在的。《根》的作者亚历克撕·哈里希望黑人寻根就寻找了尊严,白人寻到根就能了解并理解黑人。天下所有的人都来寻根,就能相容相通。这是个很好的愿望,但却很被动。每个人,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小孩,都该站起来为自己的平等、为真正的“人人平等”尽一份力,出一份心。

人,降临在这地球上应该是平等的,是没有贵贱之分、没有高低之分。《根》揭露了黑人的血泪史,也警示人们要有互爱、平等、善待人的心。此时,我由衷祝愿世界能够真正实现“人人平等、和睦相处”的理想和目标。

《根》的读书笔记摘抄5

看了《根》这个本书后,我陷入了沉思中。《根》是一部由黑人作家亚里克斯·哈里所写的寻根的故事。这不是一条普通的根,它牵扯出的是无数黑人奴隶的血与泪,它是一部曲折离奇而又真实感人的黑色的家史。

他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作家,立志要寻到自己黑色的非洲的根。根据家族中数代相传的几个非洲词语,历经艰难,终于找到了冈比亚河上祖先的村落,找到了被奴贩捕往美国的第一代黑奴康达·金特被掠卖的足迹。他揭开了家族骇人听闻的血泪史,记录了一代代黑人被侮辱、蹂躏、剥削、歧视,最后丧失自我的苦难过程。

当我读到书中的一个情节:在黑奴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亲生的小婴儿,她的目的是“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的孩子身上。”我流下了眼泪,每个母亲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若她要杀死自己的孩子,那是需要什么来推动她的呢!仍然是爱,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再遭受与自己相同的、生不如死的遭遇,她宁愿自己深爱的孩子就此死去,死在自己的手上,而不是被那些所谓“高贵”的白人折磨、蹂躏,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黑人也是人,白人也是人,白人凭什么如此欺压黑人呢!他们所信奉的上帝不是认为“四海皆兄弟”吗?他会原谅他们的行为吗?

种族歧视是一个至今仍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在现在的新闻当中,我们还可以看见白人警察无故开枪打死黑人居民的新闻。美国这个所谓的超级大国,所谓最有人权的国家。却并不重视种族歧视的这个问题。因为,他们身上流淌着奴隶黑人他们祖先的血。白人的祖先不论是冷酷残暴地对待黑人,还是富有同情而仁慈;不论是个十足的卑鄙无耻下流的人渣,还是分外开的“好”主人,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也就是一切必须按照白人的规矩行事,黑人永远只能听任宰割,在主人面前只能说“是”。白人祖先伪善、残忍、虚伪地对待黑人,只是支配“黑奴”能更方便。当然也是有例外的,也是有不断帮助黑人奴隶,为逃脱各色各样奴隶主的残酷蹂躏,争取自由的善良白人。

中国人其实也曾在百年前遇到过这种事,甚至如今还有。对于白人来说,与他们有不同肤色的有色人种,就是比他们低下卑贱。所以待遇也是大大的不同。

现在已是个平等的社会了,有色人种同样也可以受到高等的待遇。但种族歧视这个问题并未根除。有色人种受到歧视。下等的对待还是存在的。《根》的作者亚历克撕·哈里希望黑人寻根就寻找了尊严,白人寻到根就能了解并理解黑人。天下所有的人都来寻根,就能相容相通。这是个很好的愿望,但却很被动。每个人,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小孩,都该站起来为自己的平等、为真正的“人人平等”尽一份力,出一份心。

人,降临在这地球上应该是平等的,是没有贵贱之分、没有高低之分。《根》揭露了黑人的血泪史,也警示人们要有互爱、平等、善待人的心。此时,我由衷祝愿世界能够真正实现“人人平等、和睦相处”的理想和目标。

《根》的读书笔记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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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家》读书摘抄


人们躺下来,取下他们白天戴的面具,结算这一天总帐。他们打开了自己的内心,打开了自己的“灵魂的一隅”——《家》,那个隐秘的角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家》读书笔记摘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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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笔记摘抄1

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读书笔记摘抄2

《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后了解到它是通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同的结局特别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己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悲剧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后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

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通过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名着,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

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该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家》读书笔记摘抄3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书笔记摘抄4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着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书笔记摘抄5

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读书笔记摘抄

高老头读书摘抄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代表作品,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高老头读书摘抄,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高老头读书摘抄一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代表作品,有人把它比作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全景画,形象的展示了作家的文学艺术才能,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剖析了作品的成就,并为之感慨.

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堕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欧也纳德拉斯蒂涅克在小说中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他不仅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观察者和见证人。可以说,他是作者本人的影子。先从家庭背景来看。巴尔扎克也有两个妹妹,萝尔和阿加特;如同拉斯蒂涅克,巴尔扎克也少年贫穷,是全家的希望所在。他自幼就心怀大志,初到巴黎也是学法律的。他也生性敏感、善良,最后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踏上了征服巴黎的征途。

小说本身就是拉斯蒂涅克认识社会及处世决窍和准则的过程。他初到巴黎是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但不久便发现,在巴黎文明的战场上,他需要更有力的武器。投降与反抗经过多次较量之后,他终于选择了一条在他看来是最有把握的道路:高攀一位贵妇。后来,高老头入土完成了他的人格,人间的自私、无情和虚伪使他淌干了最后一滴眼泪,从此,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向上爬了。总的说,拉斯蒂涅克是用行动往上爬的人,而高老头则是在忍受中解体的人。

伏脱冷亦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与拉斯蒂涅克不同,在小说开始之际已经定型,只是随着情节展开进一步暴露罢了。他与拉斯蒂涅克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个神秘人物的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因而,反叛是合情合理的。他本人的欲望就是找到一个弟子,造就他,让他向社会开战。啊!他对欧也纳说道,倘若您愿意做我的学生,我将使您得到一切。伏脱冷超越一切社会准则,置善恶于不顾,他是罪恶精灵,魔鬼天使。说到底,伏脱冷多少也有点儿巴尔扎克本人的影子,如伏脱冷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和庸人;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特别是,他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既爱享乐又要当强者,这些不都有点像作者本人么。

上述三人物成了全书的主线。最初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一个见证人,即拉斯蒂涅克。读者是通过拉的眼睛了解全部故事的。高老头后来欣然把女儿苔尔费纳送给拉做情妇,开始在精神上把年轻人看成是自己的儿子,称他为我的孩子,拉则称高为我的高里奥爸爸。但应该说,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则是伏脱冷。作者也是借助伏脱冷之口,说出了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他爱拉,处处保护他,称他为我的孩子、我的宝贝,但同时教唆他干坏事,甚至教他用暗杀方法,让维克多莉娜取得遗产,然后再娶她为妻。有趣的是,拉斯蒂涅克高出其师一筹,他不像伏脱冷从外部强攻,而是更狡猾更精细,他渗透进上流社会,从内部进攻,从而征服它。

高老头读书摘抄二

这些天,我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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