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罗曼-罗兰的作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了。因为通过这本书,能够重新审视生活当中的爱的分量。做为这个永恒的主题,在罗曼-罗兰的笔下为何会显得如此的沉重?这样的观点又是折射出怎样的一种人生观和情爱观呢?
在书中,我们的男主人公总是很吝啬爱这个字眼。每一次、每一个情人都是希望能够得到这个字眼的抚慰,但是,我们的男主人公每一次都选择逃避。或许这可以说是不够勇敢,但是,我想更多的应该一份慎重。这份慎重是对于爱情的尊重。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男主角一直都是在不同的情人之间徘徊。甚至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深爱的那一个是谁?对于自己的妻子,他觉得非常纠结。因为他们在一起本身就像是一场意外。但是,不论他身在何处,在哪一个情人的身边,最后的他都会准时回到自己的妻子身边。其实,这就已经是真爱了。但是,他总觉得这不是,或者是不能够确定是。
直到自己的妻子离开自己的身边,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突然就变得不完整了。每一个情人的面孔都会在眼前模糊,他开始认为是自己老了。老得到最后只能守在自己的妻子身边。所以,一旦妻子离开,那么他就是没有了任何的情感依靠。
现在,很多人喜欢说爱这个字眼,认为这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我们的男主人公却为这个字眼纠结了一生。他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了一种逃避,可能是对于责任的逃避。但是,回头想一想,为什么爱情永远都是和怎人挂钩的呢?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情节发生在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时期为时代背景,发生的布拉格之春事件,两千字宣言,不同侧面描绘出捷克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特蕾莎属于生命之重人物,她对爱情的忠贞与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之中充盈着忧虑,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依然爱着她,在生命之重压力之下,蕴藏着无尽的悲哀和孤独,将精神寄托于卡列宁(一条狗)。 萨比娜是具有强烈的背叛现实、争强好胜、富有激情生命之轻人物。 谈谈个人理解。
有很多书,我们在读的时候不屑一顾,原因是它们没有一波三折的情节和波涛汹涌的情感,但是在阅读结束再回头思考的时候,又会觉得温婉深沉,回味无穷。读这类书纯属精神层面的享受,可以获得对人生和生命价值的思考和追问。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我就是很好的例证。
一页页将《生命》读完,我从心底里服了米兰?昆德拉。他用高超的技巧将哲理小说提高了梦态抒情和感情浓烈的一个新水平。其对于灵与肉、轻与重的思考颠覆了我原本既有的生命价值观念,甚至开始使我产生惶恐。
生命中确有轻重之分。人类奔波劳碌倾其一生无非就是为了追求幸福快乐,即一直以重的姿态在追逐轻,而人类幸福的标准无非是家庭、名利、爱情等媚俗的东西。西方悲观哲学家叔本华以为,人生即意欲之表现。意欲是无法满足的渊薮,人生却总是去追逐这种无法满足的渊薮,所以追逐本身就是一大痛苦。对此,很多人呼吁何不放弃追逐,重新审视身边的人,考虑一下如何真正的活着,抛掉负担,回归自然,养精蓄锐以应对一切。
可是生命除了有轻有重,还有沉重之轻。叔本华说,存在既是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生命之重通常都会使我们理智地提醒自己应该遵循的生命法则。有重就会有对于轻的渴望。然而当轻真正降临,我们却很难承受。沉重之轻与重不可调和的矛盾让生活更加糟糕。人们习惯了在一次次成功和赞美中肯定自我,当真正放下追逐,卸下所谓生命之重时,便陷入了失重后的生活。这时候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上进心被当做垃圾处理了,自我意识就再也无法支撑,社会上只剩一群人感叹家庭亲人的可贵,芸芸众生将慢慢丧失掉个性。说的远一点,社会发展文明进步就更没指望了。
诗人兰波说:人生要一边赶路,一边赏花。一边一边这个关联词往往强调并列性。兰波想表达的不是要有乐观豁达的心态,而是要用这心态来赶路。人生如果仅仅用来赏花,便只剩空虚、恐慌和无聊的安逸了。这即是我所理解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书中对于我们所忠于的生命之重有种特定称谓,叫做媚俗。媚俗要求人们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同化他们整个集体。在媚俗的世界里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是对个人定义美的意志的剥夺,它来自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认为书中四个主人公中,弗兰茨是最媚俗的。他可以代表我们每一个人,他至死都没有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美只是别人眼中偶然的错误。
所有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媚俗也不例外。任何人只要不脱离公众就难免媚俗。当个人有意扭曲自己的价值观去应和群体的价值取向时,就已经陷入了媚俗的境遇。所以,即使最潇洒的萨比娜也不能免俗。
书中有两对互做对比的人物:托马斯和特蕾莎用来表现灵与肉,萨比娜和弗兰茨用来表现轻与重。灵与肉的纠葛占了本书大部分篇幅,但是浅薄如我却并没有参透什么,而萨比娜和弗兰茨的对立冲突,让我印象深刻。
萨比娜是带有叛逆色彩的特立独行的女画家,她的人生充满了背叛。她是昆德拉媚俗哲理思想的主要载体。被特蕾莎发现和托马斯的情人关系时她选择离开,弗兰茨准备和她真正携手时她又再度选择离开。她的背叛不止在私人生活中存在,更延伸到国家社会中。在祖国遭遇困境时,她对游行队伍毫不理睬,共同的故土、历史和文化不会使她与那些捷克移民有任何共同的思想亲近。这样,她又构成成了对同胞这个概念的背叛。她宁愿自我地生活在阴暗的光里,也不愿媚俗的活在阳光下。我觉得她和书中两个男人之间都不存在爱情。她不愿承担什么,始终处于背叛的进行时,所以他们只是她享受生命之轻的道具。和托马斯在一起,是类似知己的存在。和弗兰茨在一起,她则扮演起长者的角色。放下奔波的角度组织家庭安顿下来,对别人来讲是种轻,对她则是不能承受的媚俗之重。可是一个时时刻刻将自己视为局外人的人,一个总是不停背叛生命之重的人,生活中会剩下什么呢?萨比娜给了我们答案,只剩下空虚和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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