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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白的赠汪伦有感

读《喀伦泡之王老暴》有感。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喀伦泡之王老暴》有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最近我读了《西顿动物故事集》。被里面的动物主人公深深地吸引。

今天我来谈一谈读《喀伦泡之王老暴》的感受。老暴是生活在新墨西哥北部的一片大牧区的一只老灰狼。它在这一带威震四方,墨西哥人管它叫大王,它是一群出色灰狼的头领。老暴身材高大,论狡诈和强壮也毫不逊色,虽然统率的狼数目不多,却在喀伦泡河谷残杀洗劫了多年了。牧人们对它恨之入骨,千方百计地捕杀它,但都无济于事。最终老暴被牧民诱捕成功,伤心绝望的死在牧场里。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更深的了解。狼是哺乳动物,外形和狗相似,但面部偏长、耳朵直立、尾巴下垂,经常昼伏夜出捕食,生性残忍贪婪。老暴更是凶猛残暴,它的狼群以杀戮为乐。但是面对亲情时,老暴又展现出令人敬畏的一面。它孤身一人,甘愿冒死营救,让我感觉到它对同伴的一种温情。正是这种温情感动了牧民,将老暴和白姐的尸体放在了一起。也是这种温情感动了像我一样的读者,我想动物和人一样,面对同伴时都有着丰富的情感。

包铁实验小学少年军校四年级 吴沛城 指导老师: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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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白的《赠汪伦》有感600字


各位同学好友,我对一首古诗特别欣赏,就是那首说一个孤独漂泊的人就要离开朋友们远行他乡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送别的歌声的诗——猜出来了吧,就是李白的《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诗写的太好了。

起因是:一贯爱独自游山玩水的李白要到安徽南部时,当地一位叫汪伦的人是李白的粉丝,就给李白写了一封信:说来我家乡玩吧,我家乡是十里桃花,万家酒店,处处飘香,引人入醉。李白一看,这个地方太好了,太合我意了。别的地方不去了,就去汪伦家乡吧。李白到了汪伦家乡一看,并没有汪伦信上说的美景。等他见了汪伦表示质疑时,汪伦才说出了实情:十里桃花——是指十里外有一处深潭叫‘桃花潭’。

万家酒店——是指这的酒店主人姓‘万’。只所以这样写信给李白,是因为我太崇拜李白的诗了。太想见见李白这位诗仙了。请你原谅。李白听了哈哈大笑。他非常理解汪伦的善意,和汪伦交起了朋友。汪伦极尽地主之谊,盛情款待了李白好几天。陪他吟诗游玩喝酒,他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有了好友,但是李白还是不愿在一个地方久留。他还是要到各地游山玩水,以便即兴作诗。汪伦看强留不住李白,就给李白准备了很多路上用的物品。

同意李白到别处去。在李白独自一人乘船刚要起程时,汪伦带领乡亲们到岸边跳着舞唱着歌为李白送行。李白非常感动,就吟颂了这一首诗回赠汪伦,成就了这一千古绝唱。流传至今,它的诗情画意跃然纸上,历历在目,我非常感动,它成了我最喜欢的古诗之一。

读《风之王》有感范文400字


《风之王》读后感400字

有一次,妈妈送了我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本书是美国的玛格丽特·亨利写的。讲述了一匹迅猛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了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与“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妈妈刚给我这本书时,我还不是特别感兴趣,然而当我第一次看它后,却爱不释手,一个劲的往下看。阿格巴感人的话语,“闪”迅捷的身姿和老疯猫搞笑的动作仍历历在目。我每天至少看4、5章,三天就把一本书看完了,但我却仍从头开始回味书中精彩的情节。直到妈妈说眼睛要休息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晚上睡觉时,我也在想像“闪”的样子,棕色的皮毛,明亮的眼睛······

《风之王》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忠诚和坚守,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华,只要肯吃苦、肯努力,才华终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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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之王》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感受很深,这本书讲的是哑巴男孩阿格巴和一匹马的故事。

哑巴男孩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全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有力的诺言,就是阿格巴对于闪的希望。从那以后,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小男孩就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小马。哑巴男孩阿格巴的细心照顾下,这匹有着高贵的血统的马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在这个故事里我感到哑巴男孩阿格巴对马儿闪的照顾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就像我们对待自己的宠物,也要向哑巴男孩阿格巴那样有爱心。我还感到,我们能在哑巴男孩阿格巴身上学到很多对我们现在有用的东西,比如:关心、信任、不怕困难、有责任心,我很佩服哑巴男孩阿格巴的这种执著精神。

【第2篇】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闪”是一匹阿拉伯骏马的名字,是太阳的意思。哑巴男孩阿格巴是负责照顾“闪”的马童。给它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毛皮在太阳的照射下被染成了金红色,像太阳发出的光芒。“闪”出生的时候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那是象征疾速的记号。可是它的胸前有一块麦穗纹,这是噩兆。马夫总管想杀掉它,多亏阿格巴站出来保住了“闪”的性命。在以后的日子里,虽然他们历经磨难,但是他们始终不离不弃,亲如父子,互相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最优秀赛马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特别感动,读到“闪”被人毒打的时候我都哭了。我觉得命运捉弄阿格巴和“闪”的时候,他们俩都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与命运抗争,他们用不屈不挠的精神证明了自己是最棒的。 我觉得这本书告诉我们命不可能运是公平的,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

读《风之王》有感范文300字 -


三月份,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

《风之王》这本书,是说: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他来到了法国,又碾转到了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本书给我的感受是: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阿格巴应证了他的诺言。我认为我们应该做一个守诺言的人。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吴芷婷,她是一个遵守诺言的人。我们约好了每个星期六下午出去玩,她从来都没有失信过。这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守信用这个道理。

读风之王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今天,老师叫我们把《风之王》这本书读完。我一回到家就开始认真做作业。经过一小时的拼搏,我认真做完了作业。开始看《风之王》,听说这本书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心动不如行动”我赶快打开书,仔细的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词好句,经过我的精挑细选我把一些摘入在本子上,以后对作文肯定有帮助......

半小时后我读完了。此书主讲一个小男孩和他的马——“闪”经过种种困难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过上了快了的日子。

此书告诫我们:只有努力过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第2篇】

《风之王》讲的是两百多年前的传奇故事。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在生活中,只有学会忠诚与坚守,才会等到辉煌的那刻,苦尽甘来,经历了越大的风雨,才会看见越美丽的彩虹。正如一句诗句写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天才的,都需要经过辛勤的耕耘和刻苦的磨练。也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是笨蛋的,只要功夫深,“笨蛋”也能成“天才”。只要坚信自己是有能力的,并努力地去证明自己,才华终能展现!

命运是不公平的,但是上帝给了我们唯一一样公平的东西,那就是每天24个小时,抓住这24个小时,奋力去拼搏,就算在逆境中也不自暴自弃,就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深刻意义!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它告诉我的人生哲理和给我奋斗的力量!

【第3篇】

我们这几个周午读读了一本振奋人心的书——《风之王》。

这本书的主角不是人而是一匹骏马,可不能小瞧了这匹马,它可是一匹迅疾如风的马,是皇家马 的宠儿,名字叫“闪”它胸前有凶符,但腿后有个白斑这正代表着速度快。它的马桶是一个哑巴叫阿格巴,自从它出生起一直照顾他。一次机遇“闪”和阿格巴来到法国,可是闪的血统书被人给撕了,它便丢失了身份变成了工作马,一下它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但是它的厄运才仅仅是个开始。“闪”被一位英国伯爵收留,这是一个机会,它与“罗珊娜小姐”一见钟情,后来“罗珊娜小姐”为“闪”孕育出了优秀的子嗣,伯爵很生气把它和阿格巴流放到沼泽。“闪”的孩子“板子”在两岁时赢得了一次比赛,证实了“闪”的高贵血统,它和它的子嗣们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赛马比赛,得到了“风之王”的美誉!

我很欣赏他不放弃,用于面对困难的精神。我觉得即使命运不公也要努力证明自己的实力、价值。

读读《大狗喀啦克拉的公寓》有感


最近,我读了秦文君作家写的名叫《大狗喀啦克拉的公寓》一书,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神奇的魔术法》。

这个故事主要讲大狗和小狗一起用积木造了一座五颜六色的宫殿,在这个宫殿里,小狗是真正的王子,大狗每天要出去干活找吃的。小狗留在家里真寂寞,不断地要求大狗给他快乐,减轻寂寞。面对如此小狗,大狗每天出门前,就在穿衣镜上留下几个吻,小狗感到寂寞时,就去取一个吻,他的心里有了这些吻,就不冷清了。过了些日子,小狗又说:为什么我非要在房间的小屋上睡呢?为什么不能睡在云朵里,睡在星光下呢?大狗说:我们可以啊。大狗又画上月亮,画上清清的河、月光,还有石头。这下一到夜晚,小狗的床变成一只能观赏那么多好景色的小船。荡啊荡,真是太好了!

读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大狗感动了,因为他有一颗浪漫、善良的心,能让小狗不寂寞!

在生活中,我觉得自己有时也有点像故事中的小狗,会向爸爸、妈妈要这要那,以此来满足我的要求。爸爸、妈妈对我说:孩子,合理的要求我们会答应你的。你知道吗?我们出门在外,打工挣钱不容易,你现在只有好好读书,认真完成作业,做学习的主人,学好知识,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将来一切都会有的。听了他们的话,觉得爸爸、妈妈才是真正关心我成长的人。

读老鹿王哈克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老鹿王哈克有感范文5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第1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第2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读老鹿王哈克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动物世界,无奇不有。清明假期,我读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有一位老鹿王叫哈克,它已经很老了,临近死亡。可它总想为鹿群做最后一点贡献。

这些天,总有一只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老狼幽灵似的跟在鹿群后面,几乎每十天就要光临一次,顺手牵鹿。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杰米,一头已经成年的公鹿竟出格地想夺走哈克头上的皇冠。国家公务员哈克有一身格斗的绝招,但它为了不让鹿群消失得那么快,无奈地下了岗。最后,但老狼又准备吃鹿时,哈克用机智和多年来的经验和它同归于尽……

它们是动物,但却可以为了同类,为了种族的生命而放弃一切。不到十分愤怒的时候,它们是不会把怨气发泄到其它动物的身上。再回头想想人类,有人为了小私小利,而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哎,我们真应该向动物取取经啊!

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老鹿王哈克》。

【第2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第3篇】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第4篇】

《老鹿王哈克》这本书真有意思,我记忆犹新的部分是关于哈克和杰米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描述了哈克在被杰米挤下后受到了无比的冷落,决定和老狼决一死战,不幸的是最终却和老狼同归于尽。

在战斗的过程中,有一次,哈克不忍心刺破杰米的皮使杰米受伤,让老狼得胜。

可是最终, 亲爱的哈克啊,胜利冲昏了你的头脑,你根本没有想到老狼还没有死,让它用同样的“装死术”将你杀死,不过老狼也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这个故事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要认清真假,不要被胜利搞得昏头转向,反而导致失败。

【第5篇】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读《老象恩仇记》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我有一个偶像,我非常崇拜他,他就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他的每篇小说我都十分喜欢看,这几天我就看了一篇叫做《老象恩仇记》。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名叫波伢柬的人,三十多岁的时候帮土司打猎。他杀死了一头母象,把生下来不久的乳象带回家。波伢柬用心把它养大,但是却与它结下了不共戴天的杀母之仇,十年后乳象糯瓦长成了大象糯瓦。一天土司的千金小姐出嫁了,还说要杀掉糯瓦,拿它的象牙做嫁妆。波伢柬冒着生命危险,把糯瓦偷偷放回了森林。四十年后,波伢柬八十岁了,糯瓦也应该六十岁了,波伢柬知道大家都走向生命的尽头了。按照大象的习性,它们在生命结束前,要把所有的恩怨了结,所以他要给糯瓦这个机会。结果他在森林里等到了糯瓦,糯瓦先是把他打成了重伤,报了仇。再把宝贵的象牙用力撞到坚硬的树干上,牙掉下来了,糯瓦用鼻子送到波伢柬面前,报了恩。之后便悄悄离开了。

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动物世界中的生死传奇,让我体会到了另类生灵的动人故事。

【第2篇】

《老象恩仇记》中讲老猎人最初当着它的面杀死了它的母亲,结下了不共戴天的血仇,可老猎人后来又一手把它养大,特别是当土司的兵丁把它捆-绑起来准备杀象取牙时,老猎人冒着杀身之罪把他放了,并放归山林,50年后老象去还老猎人对他的恩和仇,他把老猎人打了翻在地,但又把象牙撞断给了老猎人。看完后,我想,倘若不是象糯瓦,而是一个人,面对既是仇人又是恩人,会如何处理呢?百分之五十的仇,百分之五十的恩,人类的思维可以综合归纳,可以互相抵消,正如一个正数和负数相加,答案等于零,无仇无恩了。但象并不具备人类的思维。而象。只有直思维,一是一,二是二,仇是仇,恩是恩。仇也要报,恩也要报.

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佳作,但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动物世界中的生死传奇,让我体会到了另类生灵的动人故事

【第3篇】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书名是《老象恩仇记》。

这本书有六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象家族》,这个故事讲了主人公“我”在家门口遇见了一头生病的小象,“我”把它救活了,它带着“我”认识了它的家族——是一个白象家族,我便和它们成为了朋友,“我”和它们在一起玩,一只老虎突然向白象家族袭击,在搏斗的过程中,白象家族一名成员受了重伤,搏斗了好长时间,白象家族齐心协力地把老虎打败了。

我喜欢其中的小象银灰鼻,因为它带着“我”又认识了一些朋友,还帮助过“我”,心很善良。我喜欢《白象家族》这个故事,因为在描写白象和老虎搏斗的过程中,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在介绍白象家族的时候,也写得很细致很生动。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多交朋友,要多动脑子,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多多帮助他人。

【第4篇】

在一家农舍里,“我”看见了一只小象在暴雨中迷了路,就让他在家里住了一会,“我”给他起名叫银灰鼻。象妈妈找到了她的孩子,很感激“我”,就让“我”认识了白象家族。在“我”有困难时,是象家族帮助“我”摆脱困境。在“我”发烧的时候,是他们陪伴着“我”。在“我”要被老虎吃掉的时候,是他们挺身而出,让“我”虎口逃生,可就因为这件事,让这个白象家族年龄最老的象给受伤了,象能预知到自己什么时候去世,老象它也预知道自己活不了多长时间了,所以,“我”就凭着跟他们的关系,和他们一起去了象冢。可是“我”因为自己的小便宜偷走了他们家族的象牙,让象族失去了对“我”的信任。每天上午,“我”在山上叫银灰鼻的名字,总是没人理“我”。

通过这篇故事,我知道了,原来象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感情呀!他们的感情似乎比我们还要棒,知道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

【第5篇】

《老象恩仇记》中讲老猎人最初当着它的面杀死了它的母亲,结下了不共戴天的血仇,可老猎人后来又一手把它养大,特别是当土司的兵丁把它捆-绑起来准备杀象取牙时,老猎人冒着杀身之罪把他放了,并放归山林,50年后老象去还老猎人对他的恩和仇,他把老猎人打了翻在地,但又把象牙撞断给了老猎人。看完后,我想,倘若不是象糯瓦,而是一个人,面对既是仇人又是恩人,会如何处理呢?百分之五十的仇,百分之五十的恩,人类的思维可以综合归纳,可以互相抵消,正如一个正数和负数相加,答案等于零,无仇无恩了。但象并不具备人类的思维。而象。只有直思维,一是一,二是二,仇是仇,恩是恩。仇也要报,恩也要报.

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佳作,但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动物世界中的生死传奇,让我体会到了另类生灵的动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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