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和同伴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我喜欢在自然中播撒希望的种子,我也喜欢用一支粉笔描绘明天的梦。但是,我更爱读书。
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就连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名句足以看出读书对人的重要性。但以前,我并不爱看书。
哎,书本上意思是有些乏味的文字,有时连插图也是黑白的,有什么好看的呢?上学天天看:数学,语文还不够吗?这是我经常发出的感慨。老师常常教育我们要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却总是看不进去。文言文更是让我头痛。自此,我也想过将我关进一个屋子的方法,可都没用。直到那件事过后
那天午后,天气比较凉爽,我独自一人在丛林里散步,我只是为了消磨时光,丰富精神。那些小虫小草,我并不在意,一会过后,我突然想坐下来,躺下来,轻轻合上眼,我发现了大自然的美好,。树是守护神,花是主人,草是奴婢,那些小虫都在忙碌,树在弹这琴这本自然的数,我读懂了。我忽然明白了
回到家,我立即拿起一本三国演义读起来,看那强悍的关羽,有勇有谋的赵云,就连那马,也深得人喜爱但最重要的,还是那汉末群雄争霸,风云三国近百年,这是作者的心声,也是要用心来感悟的。
读书并不限于对表面美词欣赏,对知识的丰富,必须用心读,你便会发现许多,更多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但不同的是,我读的书有许多一只虫子,一粒沙子的景物,都是我的书。要把书看活,看得透彻、看的丰富,你便会领略到更多的美、
读书真让我着迷。
王越港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刘新瑜
读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读书,可以让我们与高尚的人畅谈;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品德、情操,使之高尚
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天都给我讲故事,尤其是在睡觉之前,他们为了哄我睡觉总是给我讲一些童话故事,那时候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不知道它的含义。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但有许多字还不认识,标着拼音一个一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读懂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
读书是一种乐趣,要享受这种乐趣需要讲究意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读书最大的快乐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如励志故事、格林童话等。通过阅读励志故事我懂得了做任何事一定要有恒心和毅力,懂得了知识才能带来丰厚的回报;通过阅读格林童话,我读到了许多精美的童话故事,认识了青蛙王子、美人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等童话人物,懂得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知道了怎样以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别人。通过阅读弗洛格的故事,我懂得了珍爱生命,善待别人。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我将在以后的学习中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多读书,爱读书。努力从书中汲取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自己的阅读与写作能力。
孙佳隆美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的心里,有墨香的书架,铅印的字体,薄薄厚厚,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也是书。
儿时,翻开五彩的漫画书卷,美人鱼的善良,坏皇后的恶毒,唐老鸭的幽默深深吸引了我。在其中,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分清假丑恶。
后来啊,似乎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思想的的不断飞升,猛然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经典名著,爱上了精美散文。那一本本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时代最高文化的代表。在那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的麻木,明白了何为大写的人。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让我认识了余秋雨,徐志摩,冰心,席慕蓉余秋雨让我看见世界之广,地域之宽,文化之深。徐志摩带给我的是他的雅,他的雅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所体现的那种优柔寡断,还有康桥的美,沙扬娜拉的情。
我曾经为书中的人物而热血沸腾,为他们的命运而感慨万千,更为许多高尚者而肃然起敬。在读书中,我的心灵得到了陶冶,思想得到了升华。我想可以用张海迪姐姐的一句话来对读书这个词做个简单的诠释:我是船,书是帆,尽管生活的大海有时还会浓雾迷漫,还会有狂风巨浪,但有了帆,我的航线就不会偏离,我的船就不会沉没一本本书牵着我的思想四处漫游,从遥远的古代到五彩的现在,从幽静的山村农舍到繁华喧闹的异国城市,都留下了我思想的航迹。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睿智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形形色色的生活,境遇,梦想和希望,都留下了我触摸的手印。
书,它伴随着我成长,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潘晨晨
初中生就像学习飞翔的小鸟,总有一天将展翅高飞。书籍在某些方面很有教育意义,有很多做人的道理,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那么,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书心得范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87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对于从小在山区农村长大的我,对狼这种动物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村子里的羊啊猪啊,稍不留神就会被狼叼走。至今,狼将小羊咬死后血淋淋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所以对于狼,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是非常可恶的动物。
但最近读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刷新了我对狼的认识,重塑了狼在我心中的地位。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位80后的美女画家李徽漪的自述式纪实体小说,所有的故事,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的。
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出于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作者毅然决定拯救小狼,并独自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作为一个女孩,作者将全部的母爱,都给了小狼,完完全全地将小狼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随着小狼的一天天长大,小狼需要的已不再只是食物,还有精神上需求。作者的伟大就在这里,狼的本性是众所周知的,引狼入室的后果到底会怎样呢?
作者并没有想那么多,而是用她全部的爱来抚养小狼,并用她独特的方法来训练小狼。渐渐长大的小狼在城市无法呆下去时,作者毅然带着小狼去深山野林,去寻找小狼的狼亲,让其回归自然,回归狼群。专业的训兽师也未必能做到的,作者作为一个弱女子,她做到了,因为她是小狼的妈妈,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她都倔强地坚持着。看着作者对动物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所付出的努力,每一个读者都会由衷的敬佩她。
书中小狼对作者的依恋之情,也像极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当作者病倒在床,小狼在窗前日夜守候着,用殷切的目光看着作者。还会从地下刨出自己的“私藏”给妈妈吃。在作者一次遇到三条凶猛的大藏狗追咬时,小狼挺身而出,拼死救母,不惜伤痕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时,小狼日夜狩猎,将难得的食物与作者分吃。而最让我热泪盈框的是作者在还狼自由,送狼回归狼群时,人与狼的依依惜别之情,看到小狼已回狼群,作者像呼唤自己的孩子一样,呼唤着小狼的名字时,小狼依然和作者相互回应着。原来狼会这么重情重义!如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很难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作者能够救下小狼,抚养小狼,与作者拥有丰富的动物知识是分不开的。当小狼还未睁眼,吃一点点东西就吐出来时,作者能够想到办法,让其排便,从而真正救下小狼。如果平时没有足够的知识,即使当时如何着急,如何有爱,也是无法救下小狼的性命的。所以我们的孩子们,更要在平时多学习科学知识,为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小说中我们看到,狼确实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如果我们人类不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很厚的一本书,字体较大,适合青少年阅读。全书被一种温情的母爱所包围。读起来温馨感人,满满的爱,满满的正能量。
尊重生命,尊重自然,还狼一片自由的天空,还自然界一片自由的天空,是当下我们肩负的责任。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但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刚开始的这本书,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气,她竟然把狼带回了城市,真令我吃惊。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敢独自一人带一匹狼生活。她为了培养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带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赶领地狗,一起捕猎,还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这一切都源于她的勇敢。
书里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气,在这无信号、无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个日夜,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气令我佩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这么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吗?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别。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把你的勇气,你的胆识和信心拿出来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拿出勇气,战胜恐惧,甜甜地睡去原来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天空,为梦想奋斗。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眼就选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见了一条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动了恻隐之心,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给他取名格林,后来怕被家人发现搬到了一间公寓开始与狼共同生活。格林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会抓鱼掉下池塘,还总是在家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聪明,它会自己开电视,令我不得不佩服狼惊人的模仿能力。
为了培养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带着格林来到了它刚出生的地方,那是若尔盖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着格林出去训练捕猎,没过多久,聪明的格林就学会了捉鼠兔。就这样,格林慢慢地具备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风决定把格林放生。他们来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买了一些粮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寻找狼群的足迹。在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饿的时候,格林会把自己捕到的猎物分享给他们,让我不禁泪目。终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风听到了一声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长,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员了,作者呼唤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出了泪光。我觉得狼也是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这一走,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尽管作者和亦风有多么的不舍,但还是没有剥夺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几步又回头看看,最终消失在夜空里。
我含着泪读完这本书,不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间的母子情深,也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其实狼不仅很聪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来越喜欢狼了。我们也要向作者学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最近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了。
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睁开眼就要死了的小狼,也许是命中注定,李微漪救活了这只小狼,并把它带入城里,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繁华的城市并不是野性草原,并不是小狼真正的家园。于是,李微漪决定带着小狼重回草原重返狼群。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格林终于重返狼群了。
虽然前方道路困难重重,但李微漪凭着对小狼格林的爱、想着小狼对自由的向往、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坚难的重返狼群之路。人与狼的母子深情让人深深感动,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它们也渴望自由,狼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凶猛的野兽,可在它们内心深处也有可爱的一面,小狼格林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有爱的心、去面对生活。母爱是伟大的,母亲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拼掉性命。汶川地震时,一对母女被困,母亲则用自己的身体去挡住石块紧紧的把女儿护在身体下,最终女儿毫发无损的得救了,可是母亲却……
虽然人和狼人兽殊途但在李微漪与格林之间却依然有如此亲情。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世间万物都是这样,只要我们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它,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我们。前方路途危险而又遥远,幸好有着相互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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