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800字 · 读国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读国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国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800字。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一篇读后感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国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你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吗?

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吧!《汤姆叔叔的小屋》由美国比切斯陀夫人所写的。

这本书的故事从一个善良的奴隶主与一个非常狠毒的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的。奴隶主谢尔比先生因为运气欠佳,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还因此欠了许多债。用诸葛亮的话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了还债,他狠心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小时候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所以主人很喜欢他,长大以后当上了家奴总管的位置,对他的主人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哈利在奴隶贩子的追赶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落到自由州,到达了加拿大。

汤姆的遭遇跟他大不相同。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却没有逃跑。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任何怨言,只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后,成了那邪恶的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伊娃的爸爸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出高价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他们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不久,厄运降临在了小伊娃的身上,她突然病死,圣克莱先生根据小伊娃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作恶多端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用鞭子打,只要有人违反那么一丁点儿芝麻绿豆的事情,就得挨一顿顿人混合打。汤姆忍受着这畜生般的折磨,但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牢记自己原来的主人的话: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

爸爸妈妈假期给我买的这几本名著我非常的喜欢,叫名师1+1导读,书上有老师们给出的:品读与赏析;学习与借鉴;名著知识点;阅读达标测试这几方面内容。名著不懂的地方有了老师这些讲解,让我读起来非常轻松。有了这些说明,也让我知道看这本书时要多注意那方面。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诚实、稳重宽容、虔诚博爱、勇敢正直。汤姆叔叔那忠诚、正义、勇敢、冒着生命危险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汤姆叔叔的隐忍和博爱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汤姆叔叔最终,终于被释放了,可那一刻,他已经去世了。但汤姆叔叔的良好品质,在学习生活中对我还是有影响的。比如平时地学校看见谁需要帮助的就主动上去帮忙;平时要听老师和爸爸妈妈的话,和同学之间也要遵守承诺;遇见不文明形为的人要及时阻止。

总之,看完这本书,汤姆叔叔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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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汤姆叔叔小屋的读后感800字精选


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汤姆叔叔小屋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书是人类忠实的伙伴,他能给予我们无时无刻的安慰,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陷入了沉思。大家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写成读后感,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

汤姆叔叔小屋的读后感 篇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小屋的读后感 篇2

读完整本书,我不禁为黑奴感慨,仅仅由于一身黑皮肤,他们遭到社会的鄙夷,没有任何地位,也不受法律保护。一辈子做牛做马,遇到狠心的奴隶主,待遇更是惨不忍睹。

整本书围绕着一位忠心耿耿的黑奴汤姆的坎坷命运而展开。原本生活安逸的他,因为主人破产,被转卖给了暴躁的奴隶主哈里。在开往南方的船上,与纯真的小伊娃结成好友,并被他的父亲买下。不幸的是,小伊娃病死,正在为汤姆办自由证的主人也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入了勒格雷手中。由于协助两位女奴逃跑,惨遭鞭打,最终带着一丝对奴隶制度的愤恨和黑奴兄弟姐妹的同情离开了人世。

我不禁想:为何拜仁与黑人有如此巨大的待遇区别?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白人往往都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在他们眼中,自己高高在上,如此对待黑人是理所当然的。而黑奴尽管身份低微,但在他们心中,总怀着一份感激。他们认为,上帝时时刻刻关注着他们,只要保持虔诚地祈祷,上帝终究会拯救他们。

这不禁让我想起史铁生——一位身残志坚的作家。他一生坎坷,尿毒症和瘫痪的双腿使得他只能一辈子和病床、轮椅结成好友。但令人惊叹的是,在病痛与治疗的折磨下,他仍然提起笔,写下了一本本作品。他曾说过:“幸福是要自己去寻找的,无论你在空间的哪一个角落,在时间的哪一个时刻,你都可以享受幸福。”正如他所说的,在平日的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他总是积极应对,如此乐观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由此可见,身份的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真正的内心与想法。下层的人不一定粗俗,高层的人不一定高尚。只有怀着一颗真诚的心与奋勇向前的想法便终能成功。

汤姆叔叔小屋的读后感 篇3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推荐读后感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读后感,其实可以说是读书笔记或者观后感,写自己的感想体会,读后感可以更加深化我们看完书之后的内容。关于读后感我们应该怎么样动笔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推荐读后感》,仅供参考,但愿对您带来帮助。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斯托夫人写的一部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讲述了有关黑奴的悲惨命运。虽然我们现在的种族歧视可能好一点,但是,黑人和白人之间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不平等。之前的我对这方面可能感触比较浅,不过,看了这部小说,我或多或少可以体会到了黑奴贸易的残酷和不公。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忠心耿耿、正直并且有爱心的黑奴,他的名字就是汤姆。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哪怕主人要把他卖了,他还是选择服从他的主人。在故事里有这么一个情节,汤姆和哈利一起要被主人卖掉,但是,哈利和其母亲不服从主人的安排,偷偷逃出了主人家,而汤姆选择了帮助他们。而他们也顺利地逃脱了,成了自由之身。那个时候,其实汤姆本来有机会可以离开这里,可是,他却没有那么做,他为了他的主人,放弃了所谓的自由,最后还是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成为了他的奴隶。后来,他在一次溺水的事故里,救了一个小女娃的性命。因此,女孩的父亲就将汤姆买回家里。由于汤姆与女孩的关系很好,所以,圣·克莱的女儿死了后,他决定要还给汤姆自由之身。可惜,他的合法手续还没完成,他就已经逝世了。他的妻子违背了他的意愿,将汤姆和其他黑奴一起送到了黑奴贸易市场。到了这里,汤姆的悲剧生活已经彻底开始了。他落入了一个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里,整日受到虐待。可是,尽管如此,他并没有想过要逃脱这种奴隶生活,甚至还为他的主人祈祷,希望洗去他主人的罪孽。这里是他的正直的一面,但是,同时也体现他的不懂变通。在收到不公平待遇时,他不懂得反抗。但是,也正是他的这种无私的精神,才使得这部巨作拥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吧。

对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看法分析,我想是众说纷纭吧。我就觉得汤姆这个角色还是有点逃避现实。像里面有这么一个情节,汤姆亲眼目睹了一个刚满10个月的黑奴小孩被卖了,而黑奴母亲因为悲愤过度而跳河自杀。我觉得真的很残忍,很无奈。汤姆经常带着一本圣经,他将一切想要的都寄托下世,可是,我觉得这样只是逃避而已。读了这本书,我真的觉得可以生活在21世纪的现在是很幸福的。虽然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不公平现象,虽然还是有着种族歧视,但是,比起以前,现在真的是幸福很多了。所以,我也懂得了要好好把握现在,学会感恩,至少自己还是很幸运的,不用经历那么多的波折,可以幸福地和自己的家人等相聚,这些,都是汤姆和那些千千万万的黑奴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把握明天。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优质范文)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虽然这题目平淡无奇,但在普通题目下面隐藏着一个个惊险而又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

这本书记叙在肯塔基州的希比尔家中有位叫做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诚实、能干、热心善良的人,所以深得希比尔家中上上下下的敬重和爱戴,尤其是主人希比尔的儿子小乔治和汤姆感情最好。成年后,汤姆得到主人的信任当上了农场主管,在那里,他拥有一间小木屋,忠心耿耿的维护着主人的利益。然而,希比尔先生因为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于是,他觉定卖掉汤姆和女奴伊扎莱的儿子哈里。汤姆是个忠诚的基督徒,主人要卖掉他,他只有俯首听命,但伊扎莱却选择逃往加拿大。后来,汤姆被好心的圣·克莱尔买下了,并与他的女儿伊娃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好景不长,小伊娃得了重病,不久便逝世了,而圣·克莱尔遇刺身亡,汤姆又被狠心的女主人卖掉,新主人是个贪婪、狠毒的奴隶主,名叫雷格里。从此汤姆掉进了悲惨坎坷的深渊中,此后,汤姆因隐瞒了两名黑人妇女逃跑的事而被主人百般凌辱和折磨,当小乔治找回汤姆时,他已经被雷格里摧残的只剩一口气了,而伊扎莱在历尽万险后与丈夫重逢,顺利的逃往加拿大。

看到黑人们的悲惨生活,我不能不庆幸自己出生在了一个和平年代,一出生就享受着父母的呵护,亲朋好友的关爱,不用担心挨饿受冻,更不用担心自己被当成商品买来买去,给人家做苦工。我把一切的幸福生活都当成是理所当然的,有时还因为父母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而乱发脾气。读过这部作品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现在的幸福,也明白了自己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一部《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描述的只是简单的几个人物,但却是整个美国当时奴隶社会的缩影,也是我们现在生活的一个借鉴,所以,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国外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800字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800字模板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闲来无事,又翻阅了《我的叔叔于勒》,感觉怪怪的。记得上中学时,语文老师告诉我们说:菲利普夫妇虚伪、自私、贪婪、吝啬、冷酷无情,有着一副可怜又可鄙的拜金相。

今天再看,我觉得这种评价似乎不太公正。

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经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景。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景,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那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之后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一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比较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之后,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那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

,也是情理之中的。最终,“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述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立刻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立刻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必须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莫泊桑,原名居伊德莫泊桑,他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他拥有短篇小说之王的美名。今天,我有幸读了他的作品《我的叔叔于勒》,读了之后,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的叔叔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大家眼中的坏蛋、流氓、无赖。因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之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于勒在菲利普一家眼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他成了一个善良、能赚大钱的人。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大家都盼着他回来,好减轻家里的负担。在一次旅游中,菲利普一家见到了久久不归的于勒,他竟是一个满身脏兮兮、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卖牡蛎的老头,菲利普夫妇害怕于勒给他们添麻烦,带着孩子们一走了之,从此跟于勒失去去了联系。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中,菲利普夫妇在对待富于勒和穷于勒的时候,两者的态度是截然不相同的。当于勒有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是日盼夜盼,就盼着于勒赶快回来!一家人坐上轮船去旅行,当他们在船上发现于勒竟是一个别人口中的老年流浪者,他就以卖牡蛎为生,他不但没有钱,还有一双布满皱纹的水手的脏手,一副忧愁萧索的衰老可怜的脸,我看了心中不忍,于是多留了半个法郎给他做小费。而菲利普发现于勒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自已想借于勒发财的梦想化为乌有,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成为泡影。他们更加怕穷于勒回来找他们相认,于是他们赶紧跑掉。读到这里,我不免感到心寒,为菲利普夫妇认钱不认人的事实而感到悲哀。有钱的于勒和没有钱的于勒,对于菲利普夫妇来说,区别竟然这么大,一边是亲情,一边是金钱,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对于他们来说,金钱才是最重要的,亲情在他们眼中根本不值得一提,他们没有想过,于勒现在已经变好了,尽管他很穷,但是现在的于勒知道自力更生,知道靠自已的劳动换取生活费用。如果这个时候,菲利普夫妇不是这么势力的话,如果他们肯给于勒一点爱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的话,那么相信于勒会越来越好,也不至于会一直流浪下去。但是由于菲利普夫妇的吝啬、由于他们的嫌贫爱富,由于他们的冷血,由于他们的六亲不认,让我们看到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而于勒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失败者和受害者。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在我看来,金钱是很重要,没有金钱,我们解决不了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但是金钱却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生活中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比皆是,比如亲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还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的吗?在我看来,是绝对没有的!这个世界上有富人,也有穷人,我觉得就算再穷的人,他们只要勤勤恳恳,靠自已的双手挣钱,就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我们绝对不能像文中菲利普夫妇那样嫌贫爱富,这是不应该的。这种目中惟有金钱的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不记得哪一位名人这样说过: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是绝对买不到家!由此可见,金钱绝对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生中能够拥有亲情、爱情、友情,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后,我从“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看出当时“我”们一家人生活的拮据;从“于勒,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得知了那个社会的贫民对钱的渴求以及钱甚至能轻易改变一个人对外界的看法;从一个看中二姐的公务员因看了于勒叔叔信便下定决心求婚知道了当时社会受到金钱的荼毒之深……

文中的于勒叔叔并没有错,从船长说于勒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不难看出于勒叔叔已经在反省自己的过去,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

而反观文中的父母,起初得知于勒叔叔发财了,心中对他的态度就好了许多。或者换一种说法,他们心中的态度未曾变过。因为至始至终他们都不是对于勒叔叔有好感,他们眼中在乎的只有钱!那肮脏的魔鬼已经蒙蔽了他们的心灵,它的魔性让他们忘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

从他们一开始把于勒叔叔打发到美洲去开始,于勒就已经绝望了。到后来父母得知牡蛎小贩就是于勒后,生怕被他认出来,对他敬而远之,如同避瘟神一般。到最后连我给他10个铜子小费都要暴怒,而这10个铜子还不够姐姐买一条一米长的花边。无不看出于勒叔叔有钱时,哪怕只是小道消息,他们都对他尊重,希望抱上他的大腿。而当他失去这加身的“黄袍”时,等待他的是被他们彻底地抛弃。

即便他们学会那两位太太高贵的吃法,也做不了那样的人。因为一名真正的贵族,高贵的并不是仪态,而是灵魂和高尚的情操!即便家道中落,也依旧会有一种精神上的传承。

而文中的父母却早已把铜臭看得比血脉的浓度还要强上万分。甚至因为10个铜子,就可抛弃一名血亲。他们,已经沦为了金钱的傀儡!被心中的贪念所驱使,堕入了万劫不复的轮回!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在一个晴朗的午时,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我的家人。

主要资料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之后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之后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终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明白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明白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并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之后“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能够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最近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只能用网络来解决学习的问题。不用去学校,节约了路上的时间,于是看书的时间变多了。也不知哪天我偶然阅读到了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三位中的一位,其他两位分别是俄国的契诃夫和美国的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完了小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于勒的人挥霍了大量的钱财被家人送到了美洲。后来他说他在那里已经做上了生意,两年之后他又写信告诉家人他已经很富有了。这可把哥哥和嫂子以及侄儿侄女高兴坏了。过了一段时间,于勒的哥哥一家人要去泽西岛旅游,在游轮上买牡蛎的时候,于勒的哥哥发现那个卖牡蛎的落魄的人就是于勒,但是他们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就是于勒这个无赖的亲属,没有与于勒相认。全家人都很气愤,非常憎恨那个没出息的于勒。

小说中于勒这个人一直都在画大饼,他画大饼是为了什么?虚荣心!他为了让哥哥一家人都觉得:“这个于勒有本领,心眼好,占了钱还知道还,不错。”仅仅是为了这几句表扬话,但他不知道自从哥嫂知道了他变成了富翁以后都非常激动,都非常盼望这个好心的于勒能早一点回来。但他如果真的回去了,哥哥嫂子看着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他都会想起于勒之前在信中说的“发财”。什么是“发财”?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人凭什么能发财?简直是太荒谬了。

于勒之所以会写那两封信其实还不仅仅是因为虚荣心,我觉得他打心底里是希望真的能够还钱给哥哥一家人,让生活拮据的他们过上好日子。他比较珍惜亲情,他想见到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他选择了离他们家乡不远的地方做事情。但他在船上怕哥哥失望,所以也没有与哥哥相认,这样也反应出于勒善良的一面。

文中的菲利普(也就是我)其实并没有因得知叔叔变成了一个卖牡蛎的店员而过度气愤,反而挺同情他的,还给了他半法郎的小费。虽然他的爸爸妈妈都很势利,但是他们生了一个很能理解别人的善良儿子,我也觉得特别庆幸。这是这篇短篇小说里比较温暖的一点。

我觉得小说里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这些我们难以理解的举止。只有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的生活背景和生活环境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8】

寒假里,我读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年轻时被家人看成“祸水”的于勒离开家乡,去了美洲。几年后发了大财,成为大家的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二姐也应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十分高兴,出国旅游了一次。他们在船上却见到一个酷似于勒的穷苦的买牡蛎的人,船长告诉他们这就是于勒。一家人发财的美梦化为乌有,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人不动声色的返航回去了。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沉思良久,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嫌贫爱富、爱财如命。当他们听说于勒有钱后,立刻逢人就夸于勒,一扫之前对于勒的不满与厌恶之心。当又看到于勒变成穷光蛋时,他们就再也不去提起他了。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让人厌恶至极,为了自己的利益连亲生弟弟都不认。他们有多么冷血,多么势利!

这篇小说一层一层的无情的揭露出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目。在他们眼里,只有金钱,没有亲情。但是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亲情能给你在失败面前爬起来的力量,亲情是在你绝望时唯一的希望,亲情是人间最珍贵亦是最美好的东西。不像金钱,有些势利眼的人看到你有钱了,就纷纷来巴结你,讨好你,把你捧得高高的;当你没钱了,他们就会立刻离你而去,甚至还会嘲笑你,讥讽你,让你从云端一下子摔倒地面。

我们做人,千万不能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要记住,亲情,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9】

看到这样一个标题,原以为是记叙怎样优秀伟大的叔叔,兴趣便一下子大减,紧接着阅读了文章前的导语,又觉得这篇文章似乎有什么特别之处,而直到读完之后,我才真正了解这篇文章的过人之处。就是带着这样一种不断变化的心情,读完这篇人物态度不断变化着的文章。

这篇文章语言精练,毫不啰嗦,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叙述的十分具体,铺垫也十分到位,让人一步步走进小说的情境,为后一步动态充满期待。文中菲利普夫妇的情绪变化无疑是给人很大吸引力的,他们把小说进展一步步推进,而更加反映出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价值观。

菲利普夫妇在见到于勒叔叔之前仅凭几封书信而产生的对于财富、金钱的渴望是深切热烈的,文中也一再提到一家人对于勒的期待与盼望,而其实质却是对财富的热切向往,直到遇到于勒,夫妇的希望破灭,他们对于于勒的向往也就此结束,他们对于这一事实顿时产生的失落,他们痛恨和深深的耻辱感是深沉的,发人深省的。我们在其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种财富之梦的破灭,更是一种时代的悲哀,人们对于亲人不再抱有丝毫的同情,对于财富的渴望远远胜过了亲情的力量,人性在那个时代变得虚无,人们不再拥有最基本的感情。可以说,那个时代所有为财着迷,不再拥有感情的人造就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写下这篇文章,也一定是为了追寻人性的光辉,重新唤起人们对美好感情的向往,把虚伪、为财生活的人逐出这个世界,让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重新建立起来。这篇文章从跌宕起伏的小说情节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异常黑暗沉重的时代,同样也引起了我们全人类的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0】

这个星期我学了4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和最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家住法国哈佛尔的一户人家对于自己的亲人于勒的态度的转变而反射出在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社会状况。

于勒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连亲人也认为他是坏蛋。是流氓,是无赖。以至于被送到美洲,到了美洲,赚了小钱,然后又发了大财,并来信说要补偿菲利普一家,于是成为大家的”福星“。把于勒当做是正直的人,有办法的人。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二姐也因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的旅行。他们在船上却见到一个酷似于勒的穷苦的卖牡蛎的人,菲利普在船长那里得到了证实。于是菲利普夫妇又变回以前的态度,菲利普先生变得惊慌失措起来。不但改变生活状况和地位的梦想化为乌有,满足虚荣心的美梦成为泡影,连二女儿的婚事也面临危险。最后全家人躲避于勒回到家里。

学完这篇文章以后,我感到很震惊,难道金钱比亲情还重要吗,但事实却就是如此。我不禁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感到憎恶和痛恨,在社会中虽然金钱很重要,但它也不是万能的,还有许多它买不到的东西。难道真是验证了那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我感到茫然,但还是坚信自己的想法,于勒已经从以前的”败家子“变成现在知道生活艰苦,靠自己双手吃饭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已经改过自新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拖累他们,而躲避他。这说明了她的冷酷自私。而父亲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实在是有太强的虚荣心。

我想不管贫穷还是富裕,亲人总是最亲的,什么都不能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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