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小学生读后感 ·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小学生除了学习常规的知识,更应该接受课本外没有的新知识,课外阅读有助于打开小学生的思维面和创新能力。在阅读课外书籍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小屁孩日记读后感小学生5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篇一: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今天是7月7日,而我在这一天读完了《小屁孩日记》这套书。相信你有一天翻开这套书的时候准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米多。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留作业,第一次尿裤子,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罚站还第一次当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官灯官。上二年级时,他成为班上的大辣椒!在二年级当班长很容易,只需要一袋巧克力就解决了;米多在二年级的家政课上做了122个面包,以至于现在听到面包两字就想吐;米多还和金刚那些朋友去校长室探险,却不幸被挂在了窗台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男生讨厌女生,女生讨厌男生;在参观电视台的时候走丢,却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在四年级,米多在竞选班长的时候异想天开精选了一个班主任;为了帮助同桌苏拉减肥,他用酱油、醋和妈妈的头油、香水制作了一瓶神奇减肥药水米多在五年级的烦心事可真不少!没完没了的考试;不幸遭遇校园暴力;体检时害怕抽血,为了不扎针把食指咬破,到了抽血才发现要扎的是无名指上六年级的时候举行了大手牵小手活动。帮小豆包打架却被罚;金刚发明了睡觉二十八计,帮大家解上课发困的问题;英语老师跟体育老师借课,却让他们来付利息

就是因为米多每天的屁事、趣事、怪事、乐事、烦事、妙事才让我喜欢上了这样一个非常快乐又拥有烦恼的小屁孩!

篇二: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小屁孩日记是一位美国作家杰夫金尼写的,书中把小屁孩每天做什么都描绘出来,很生动、幽默。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人物:

1、 格雷:本书男主角,想当作家,喜欢玩电子游戏;

2、 格雷老妈:一家之主;

3、 格雷老爸:护着格雷的弟弟,不喜欢让格雷在家玩电子游戏;

4、 罗德里克格雷哥哥:常常欺负格雷,喜欢乐器;

5、 曼尼格雷弟弟,他做什么事情爸妈都护着他;

6、 罗利格雷死党:和格雷是最好的朋友。

主要内容:

到了圣诞节,爸爸妈妈都让我们写愿望贴在任何地方,罗德里克的愿望是:1、新鼓,2、新的小货车,3、变小的脑袋??

曼尼的愿望是一个玩具杂志目录上的全部东西,连巨型马达小汽车之类贵的要命的东西都圈起来。

我的愿望就是这个叫古怪法师的电子游戏光盘。

我看见有一大堆礼物在圣诞树下,我开始寻找,可找不到我的礼物,可曼尼的礼物就像打劫过后的强盗一样非常的多。

我又去了了罗利家,他送我一辆大轮子,我想到一个用罗利送我的大轮子找乐子的办法了,我一个人从山坡上骑下来,另一个人千方百计用球砸中对方,他从车上摔下来。

罗利做下山第一人,我来做投球手,要击中目标比我想象中大的多,再说我也没有怎么练习,每次罗利冲下山后,要花十分钟推车上坡,罗利不断吵着投球手要换人,让我来做骑手,我可不笨,那玩意儿时速35英里,而且没有刹车踏板。不管怎样,今天我一次也没有砸中罗利,但我总得找点活干,打发掉假期。

读小屁孩日记,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要三思而后行。

篇三:《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国普通初中生格雷的日记。他因为自己个子矮而显得有些自卑,可是他又喜欢时时处处和别人耍小聪明,想投机取巧和偷懒。有一次,他妈妈给他买了个日记本,他就幻想着等他长大后如何拿这个日记本去面对蜂拥而来的记者。于是,他的日记生活开始了

从分班为了能轻松点,想耍小聪明分到基础班,到半夜听歌忘记插耳机插头;从他爸爸让他出去活动他却拿水龙头将自己淋湿来假装出汗,到虫子事件事发后嫁祸于他的好朋友罗利,我感觉他不像是一个好孩子。当然,他的以上种种行为结局就俩字儿:不成。但就是这个不懂事的初中生,让我理解了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不如意之事。比如有一次我三年级的时候,考试只考了70多分。卷子发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每道题答案都对,可就是只写了答案,没写答,没写单位名称,甚至连算式都没写。我找老师评理,当然,要我有理那是不可能的。倒是我回家之后就干了一件事:哭,一直哭到7点才开始写作业。可是哭并不能解决办法,我就改正了错误,再有一次考试中考了100分。

还有一次,是我的品社书丢了。我到处找都找不着,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星期,我的科学书又弄丢了。我感觉很失落,怎么好端端的就弄丢两本课本了呢?我暂时放弃了寻找。可就在第二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架的夹层中发现了这两本课本。

对这些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我就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那就是一种轻松的态度。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拥有这种态度,对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不失望的态度。像书中的主人公格雷一样,即使调皮,但对待生活永远是乐观的。

篇四:《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在寒冷的寒假里,我来到了知识的海洋书城。我看到《小屁孩日记》系列时,就决定把它买下来。开始一段轻松爆笑的日记之旅。

《小屁孩日记好孩子不撒谎》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夫金尼。这本书写了不少有趣、读起来令人发笑的事:格雷在妈妈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着自己成名之后拿日记对付蜂拥而至的记者;他还在分班时故意装的自己不会读书,想分进基础班,希望能降低别人对自己的期望,到最后不劳而获,给别人带来惊喜;格雷喜欢打游戏机,所以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门,让他到外面活动一下。结果他跑到朋友家继续打游戏,然后就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的喷水器弄湿衣服,装一副满身大汗的样子;还有他古灵精怪,用隐身的方法整蛊、并号召全班的同学装作看不见齐拉格(格雷的朋友)。但尽管格雷很聪明,在家里,他照样被哥哥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而在上幼儿园的弟弟曼尼总是被爸妈护着,也让格雷无可奈何。读到这种种的趣事我都被弄得哈哈大笑。这些纯真、简单的童年生活更值得我们珍惜。

这本书主要塑造了格雷这个小屁孩的形象:活泼、自恋、胆小、爱出风头、机趣、爱偷懒。他虽然不符合大家心目中的好孩子形象,但我们还是忍不住喜欢他。这能说是一本有趣的书,更是好玩的书。它使我们重返童年,这里写的趣事,在小时候我们都能体验、更懂得其中的感受。

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表达的两个字就是好玩!这本书还有对应的英语,都没有乏味的感觉。这当中的故事都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让人身临其境!我们现在也在童年里,要是把身边的趣事记一记!又何乐而不为呢?长大读一读,也是别具一番趣味!快读一下这本好书吧!它能让你感到快乐!

篇五:《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我家有一套《小屁孩日记》,我很喜欢它,因为它真实、有趣、生动、幽默,与其他日记比起来一点也不同,能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我经常笑得前仰后翻。

《小屁孩日记》讲述的是主人公米多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成长故事,描述了校园生活的精彩、有趣、好玩、神秘和烦恼,让人又爱又恨,又讨厌又留恋。《一年级屁事多》、《二年级趣事多》、《三年级怪事多》,那里有唠唠叨叨的妈妈,有笑起来含糖量很高但最擅长罚站的甜老师,有跟屁虫朱奇奇,有告状精王天天,有打不死的小强刘坚强,还有让人又恨又怕的班长卜一萌,他们个性突出,让人印象深刻。

《小屁孩日记》里有一篇《面包总动员》,说 米多按老师的吩咐帮妈妈做家务和面粉,稠了加水,稀了加粉,结果整整做了一大洗澡盆。妈妈没办法,只好把它们都烤了,一共一百二十二个,只好上顿下顿都吃面包,以致最后看到面包就反胃想吐。

还有一篇《校长室里的秘密》,因为老师都怕校长,所以米多认为校长室一定有法宝,决定和金刚、朱奇奇一探究竟,他们三个叠罗汉,终于米多抓住了校长室的窗栏杆,但下面两个罗汉却不见了,他像一只风筝挂在那儿喊救命。米多因此出了名,同学们都找他了解校长室的秘密,他编了很多故事,换来了十袋牛肉干、五根棒棒糖、一只小水枪、六支铅笔和两块橡皮。其实校长室里什么都没有,谁叫他们就是不相信

《小屁孩日记》还有很多这样的日记,透过聪明可爱、调皮捣蛋的小屁孩,我感受到天真无邪、童言无忌的童年,也慢慢明白了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等道理。或许,很多年之后我会说,我就是曾经的那个小屁孩!

篇六: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小屁孩日记的第一册鬼屋创意。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格雷在他的中学生活中遇见的种种事情,主人公格雷是一个念初中的半大小子。他善良、诚实、聪明、爱玩,满脑子的鬼点子。他的妈妈让他记日记,他除了松散地记述了有趣的或难忘的事情外,还画了许多漫画。在日记里,格雷记叙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秘密。

他经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经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屡屡身陷尴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就只是普通的孩子;他有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保护朋友总之,那些十几岁孩子常遇到的麻烦事他都毫无例外地遇上了:他的父母不让他打电子游戏,他的哥哥罗德里克欺负他,他的弟弟曼尼总给他惹麻烦,而他学校的女生则认为他不过是浪费她们的时间;他和死党罗利分分合合

我合上了这本书,捧腹大笑,想到:小屁孩(格雷)真倒霉呀,在学校受别的大块头欺负,在家受哥哥罗德里克、弟弟曼尼欺负。他爱打游戏不爱出去运动,被爸爸妈妈给赶出去运动,结果又到死党家去打游戏。

但是,在生活中,没有几个爸爸妈妈让孩子出去运动,把它们关在家里,希望他们永远都在学习之中,不允许他们玩耍,干什么都得让他们知道,没有私人的空间,因此,他们一点也不快乐,他们的快乐就这样的被父母扼杀了,可他们的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孩子很快乐,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没有快乐的孩子,童年可能是灰暗的,没有乐趣。

小屁孩日记,给我了很大的收获,我以后要多读小屁孩日记!

篇七: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在暑假的星期六,我去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我一眼就看见了一本书《小屁孩日记》,翻了一下,就是它了我激动的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书里的内容非常搞笑,那个小屁孩,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格雷,虽然很调皮但又聪明机智。

书中讲述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得秘密。他经常想捉弄别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他屡屡深陷尴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就只是个普通的孩子;他用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

小屁孩米多在这些烦恼事中一天天成长着。他很可爱,也很淘气,他很聪明,也很调皮。读完那些一个个、一串串令我发笑的小故事,我感悟到:成长需要智慧,需要感恩,需要爱心,需要快乐,需要想象力,更需要一颗单纯的童心。这些小屁孩米多都有,在本书中我似乎找到了与他的很多共鸣之处。

这本书生动有趣,语言搞笑幽默。真是开心有理,快乐无敌啊!读完此书也让我明白了快乐读日记,轻松写作文这句话的意义。同时,也祝愿全天下的小孩都成为快乐的小屁孩,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就是这样的方式,配上有趣夸张的漫画给我们展现了少年儿童有趣的真实生活。无论男女老少读着读着,你便会不经意的浸泡在轻松愉快的书海里面。你会哈哈大笑,甚至笑得你肚子疼!

格雷每天是那么快乐,自由自在呀!这让我有些羡慕他了。我也想当一个小屁孩要珍惜我们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时自由的!让我们都变成小屁孩吧!

hdH765.com更多小学生读后感扩展阅读

雷锋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雷锋》读后感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 相信看过《雷锋》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上面这段话是出自于雷锋的日记,雷锋他虽然是一位普通的汽车兵,但他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举动,好事做得不计其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就是雷锋的崇高愿望。而雷锋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大家口中都流传着这样一句佳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可见人民对他有着极高的赞赏!雷锋在他的成长历程中,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地做着点点滴滴的平凡小事,也正是从这些小事中,体现出了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和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精神。雷锋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个中国人心中永不磨灭的光辉形象,同时雷锋精神也时刻影响着我们每个中国人。看到得最普遍的就是在公交车上给老人和小孩让座的现象,还有在路上经常看到帮助老人过马路的现象等等这些不都是发扬的雷锋精神吗?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代人茁壮成长,成为了我们前进道路上的指路明灯。

我们这些新世纪的花朵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的做好事和钉子精神,在生活中与同学老师互帮互助,互敬互爱,在学习上刻苦钻研,虚心请教,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人才呢?

篇二:《雷锋》读后感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省下来的津贴寄到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7岁沦为孤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因公殉职,雷锋叔叔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得到了永生。

《雷锋》这本书讲的就是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常干燥的日子里,有一座加工厂失火了。雷锋叔叔发现后就连忙召集工友们灭火,可是火势太大了,雷锋叔叔只好拿了一把扫帚独自一人冲进房间灭火。最后火灭了,可是雷锋叔叔的手臂被烧伤了一大片。过不了几天,天又突然变了,一连下了好几天的倾盆大雨,洪水漫入大坝。雷锋叔叔又投入到抢救大坝工作中去了,因铁锹脱手,他就用手挖他双手指尖被磨破了,小臂烧伤处刚愈合的皮肤也被划破了,鲜血同泥水混成一片当奋战结束后,雷锋叔叔便晕倒了,当他睁开眼时,卫生员劝戒他要好好休息一天,可是他却说:那怎么能行呢?又立马投入到新的战斗中去了。

就是这样的雷锋叔叔,他完全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一心一意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他把自己比喻成螺丝钉,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看完《雷锋》这本书,我不禁感慨:在我们身边,有多少个雷锋在默默地牺牲自己?我们该怎么回报他们呢?对!我们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无私奉献,乐于助人,我们要做有道德的一代活雷锋!

篇三:《雷锋的故事》读后感

在这个充满春天气息的季节里,我们也忘不了这个沉重而响亮的名字雷锋。这个名字激励了太多少年奋发向上,也让社会上具备一种新的美德助人为乐。

读了《雷锋的故事》后,我更懂得了人们嘴里口口声声传的苦。雷锋出生在旧社会一个穷苦家庭,处处受国民党,日本帝国主义的欺压。雷锋的爷爷因受地主的剥削而被活活逼死,他的爸爸被帝国主义者毒打内伤不治而死,哥哥干活得了肺结核而死,弟弟得了伤寒而去世,妈妈悬梁自荆从此,雷锋成了孤儿。万恶的旧社会啊!硝烟肆意地弥漫在民居,枪林弹雨随处可见,悲惨的哭声声声刺痛我们每个人的心!可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宣布:新中国成立了!从此,人民翻身了!解放后,雷锋学着开拖拉机,学炼钢,学开推土机,一心想为祖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人民服务。条件很艰苦,摔跤,沼泽,泥土,都挡不住雷锋一颗为民的心。

如今的中国已腾飞在世界的东方,但我们不能忘记那个艰苦的年代,朴素的精神不能丢。尽管中国已经举行了奥运会,已经开展了上海世博会,家家户户都能奔小康。但谁能想到旧社会的艰苦,吃不饱穿不暖,饥饿与寒冷在每个人身上徘徊,现在21世纪家家户户水电充足。从旧社会的吃不饱穿不暖,到现在的幸福社会,中国在一点一点进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点点滴滴提高,这都归功于党的功劳!所以我们更要学习雷锋挤和钻的精神,为中国,为社会,为人民,为党,做贡献!

《雷锋的故事》让我们懂得旧社会的苦与更多美德,让我们学习了雷锋的钉子精神,所以,我们希望有更多人来阅读这本书,来体会雷锋的精神!

篇四:读<<雷锋的故事>>

助人为乐,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不仅帮助了别人,并且自己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也会享受到一份快乐。雷锋,就是助人为乐的典范。

雷锋出生于1940年,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乡民辛辛苦苦地拉扯大,日子十分艰苦。可是,贫苦的生活并没有阻挡他为人民服务的脚步。在一个烟雨蒙蒙的一天,雷锋因公事要到外出差,到了火车站,雷锋看见了一个妇女,牵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冷得直哆嗦,雷锋见此情景,立即把自己身上的棉衣脱了下来,给小女孩披上。又看他们没吃早饭,把自己的干粮也给了他们

我读到这,不禁惊呆了:雷锋他把衣服给了别人,把干粮给了别人,那他怎么办呀?他也会冷,他也会饿的呀!他不是太傻了吗?后来我转念又想:雷锋知道小女孩比他更需要衣服,更需要吃的,他这不是犯傻,他这是助人为乐呀!当小女孩和她妈妈问他叫什么名字时,雷锋却说:我叫解放军。多么朴实的语言呀,读到这里,我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雷锋。

然而就在1962年8月15日,雷锋和助手执行任务回来时,被晾衣服的方木杆子砸到了,尽管经过大力抢救,但还是停止了呼吸。雷锋虽然英年早逝,可他那短暂的一生,却如一颗星星似的,闪闪发光,他的一生,是为助人为乐而活,他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他的光辉将照耀着我们,他高尚的品德将永存我们的心中,他那伟大的身影将永远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篇五:雷锋故事的读后感

烈日下,他忍着肚子的疼痛,帮助建筑工地推砖,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背,暴雨中,他抱着孩子,搀着老人,他唯一的雨衣,披在别人的身上,他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对!他就是雷锋。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读完雷锋的故事,我被深深感动了,心中有了一种很惭愧的感觉。

雷锋的童年很艰苦,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砍柴,放牛,小小的雷锋什么都做。艰苦的环境锻炼了他顽强的意志,更培养出他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虽然平凡,但一生做了数不尽的好事,却不需要回报,有时还做了好事不留名,不想让被帮助的人们去表扬他,我很敬佩雷锋叔叔,他的身体不好,即使生病,也还是不顾自己,去帮助别人。他做的都是很普通的小事,可每件事都体现着他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思想。

我会想起我所做的一些事情,钻进妈妈的怀抱里任性的要任何东西,妈妈不答应我就闹,上了车就抢座位。吃剩的果皮,包装我会随手一扔。更不用说我去帮助别人,我的事情都会经常让爸爸妈妈帮我做。读完雷锋的故事,我觉得很惭愧。我有着比他幸福一万倍的童年,有着比他优越一万倍的时代,有着他没有享受过的阳光雨露。而和他比,我却总觉得缺少着什么?他的优点,似乎永远学不完。

真的,我应该改变了。哪怕是从一件小小的事情做起。这时我终于明白,我要学习的是他那种精神我以后一定会去帮助别人,把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一直坚持做下去。

养花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养花读后感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篇二:养花读后感

《养花》这篇文章详细地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态度。读了这篇文章,我对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劳动中如果没有苦,哪会有乐?世间不劳而获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劳动成果,还要靠团队的力量,才会更香甜。老舍先生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是啊,老舍先生揭示了一个为人处事的真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造灯笼的情景:严冬,寒风刺骨,我的手冻得通红。笨拙的棉衣更是让人烦恼不堪。安装的过程十分繁琐,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第三次虽是冬天,但我的掌心里却积满了汗水。终于,一盏精致的灯笼在我的手里诞生了。我想,虽然吃了些苦,但苦尽甘来,值得!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不过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不付出劳动怎么能行?又怎能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同时,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开卷有益。我们只有读更多好书,才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知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要学会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一定铭记老舍先生使我懂得的道理,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

篇三:养花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养花>>

可是,与老舍先生比起来,我们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我们在家从未洗过衣服,做过饭,从未自己照顾自己,不让父母担心,操心,即使做过,那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吧!可正是这样一丁点儿事也不干的我们,心里还立着长大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宏伟抱负,嘴里还喊着我们是21世纪的主力军!真让人可笑,可悲。记得郑板桥临死之前让儿子蒸一笼馒头,待他的儿子蒸完馒头去见父亲时,父亲已经死了。枕前有一纸曰:吃自己的饭,淌自己的汗,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郑板桥能如此教育孩子,可见他很有远见。

我们青少年正是祖国的接班人。不少学生与家长觉得学生主要的目的就是读书,因此,一些学生就只拼命地读书,却懒于劳动,什么都由父母待劳。记得有一则我国东汉时代的故事,少年陈蕃为了将来有所作为,终日苦读,却懒于打扫自己住的小屋。一个朋友见此情景,批评了他,哪料这位想扫天下的陈蕃却振振有词曰:大丈夫处事,安事一屋乎?朋友反唇相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同学们,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社会立足,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有爱劳动又有知识的人,才能把事情做成功,并从中体会到乐趣!

篇四:养花读后感

前些天,我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老舍先生对花的热爱和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他朴实的做人风格于养花精神的追求打动了,使我想了很多

原本我认为养花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不过就是浇浇水,松松土,等着花开,如果花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它只不过是一盆花而已。但是老舍先生对花的热爱却完全改变了我这个想法。记得文中说到,有一次老舍先生种的菊秧还在地下,因下暴雨邻家的墙倒了,三百多棵花砸死了一百多棵。老舍和他的家人伤心的几天都没有笑容。是啊!老舍先生爱花,尽心尽力的照料花,他把花视作自己的女儿,花开了他高兴,花谢了他伤心。这些充分说明他对花倾注了大量精力,建立了浓厚的感情。

好,说了这么多,我再来跟大家谈谈我对作者老舍的养花境界的理解吧!在文章中老舍先生写了自己的养花精神: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句话使我想到:有的同学总是不付出努力,那就当然没有回报的花与果给你。如果你努力了那就一定有丰厚的回报等着你。

最后,我要说:老舍先生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劳动,善于发现的人。我们要学习他那种精神,一定能够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快乐,人生得到更多丰厚的回报!。

 
篇五:养花读后感

老舍的《养花》中,有这样一段话: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者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几百盆花,都要很快地抢到屋里去,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可是,这多么有意思呀!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我读到这儿,心中泛起了波澜。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怎样活着才能使生活更有意义呢?那就是劳动!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劳动创造了美。现实生活中,哪一样不是人们用劳动换来的呢?从年代久远的万里长城,到今日雄伟高大的楼群,假如不劳动,这些看起来就令人肃然起敬的建筑物怎么能诞生呢?正如老舍说的那样: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就是真理。

当然,劳动也会为大家带来快乐。文章中写道:花分跟了,一棵分为几棵,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高兴。

这一点,我也是有体验的。记得有那么一回,我亲自喂养了两只兔子,我特别喜欢它们,于是到郊外割兔草,喂兔食我从不嫌麻烦。终于有一天,母兔生了一窝小兔,有四五只,可爱极了,当伙伴们向我要兔子时,自己的心中美滋滋的。这种快乐,不劳动的人是体会不到的,因为有苦才有甜,有泪更有笑,虽然累些,可看到自己的成绩,也会感到欣慰的。这时,往往是生活中最美好的时刻。

劳动是快乐的,这是真理。做一个爱劳动的人,这是我的做人准则。

篇六:《养花》读后感

老舍的业余爱好很多,比如:养花、养小动物、打拳、喝茶、绘画书法、收藏古玩、说相声等20多种。因此也有许多精品佳作就此诞生,其中我最喜爱的就是《养花》一文。

这篇文章既抒发了老舍对花的热爱,又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感触。

虽然作者只把养花当成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但他还是给了花儿们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而关切。作者把花当成了自己的朋友,不,是自己的亲人。每一次有一棵好花生病要死的时候,老舍就会很难过;每一次大雨即将倾盆而至的时候,老舍就动员全家把花搬进屋里,搬一盆花容易,般十盆花也可行,可是全家4、5个人要快速地把花从外面搬进屋里,这怎能不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呢?而且第二天天气好转之后,又是这样的一次程序。有的人可能会想:这样一次,我们全家也会坚持下来。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不只是一次,这是老舍养花以后的许多次,甚至无数次。不光是这样,老舍每次搬来搬去不但都不厌烦,还当做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难道这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最能表现老舍爱花的一件事是有一次下大雨,邻家的墙倒了,砸死了老舍家的三十多种菊秧,一百多棵。他们全家因为这件事好几天没有了笑容大家由此可以想到,如果和花一点感情都没有的人,就只会觉得可惜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也是生活的真理!

篇七:《养花》读后感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的一篇文章《养花》,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老舍一家人从养花的过程中获得了乐趣。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寻找生活中的乐趣,竟是如此简单。克服困难后,是一种乐趣。失败了,但从中获得经验,是一种乐趣。获得满意的结果,是一种乐趣这不正验证了老舍的那句话有喜又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其实,仔细想想发现,我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乐趣,当我付出努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获得了回报之后,是一种乐趣。遇到不会的题,仔细思考,画图分析,直到解出来为止,看着自己解出来的答案是一种乐趣。正如老舍所说的不劳动,连棵花儿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么?。的确,乐趣是需要自己劳动来获得的。

说到乐趣,我不禁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家英国报纸以世界上最大的快乐是什么为题?作有奖征答。获奖的四个答案是:1。当一位艺术家完成了一件艺术品,望着作品吹口哨时。2。小孩在海滩上用砂石筑成一座碉堡3。母亲忙碌了一天,到了晚上替自己 的小孩洗澡4。外科医生完成了一个手术,就活了一条命。

生活中的乐趣竟是如此简单,为什么作者能找到,而我们却找不到,所以,让我们用心去发现生活中的乐趣。

匆匆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匆匆》读后感

以前的我,总是认为时间有很多,而且又没人偷它们,所以一天就能做完的事,一定要拖到两天才做完。今天读了《匆匆》这篇散文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时间是从一些细节中溜走的啊!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的确,对于一般人来说,时间过得很快,过的没有一丝味道。每天只有上班、下班,上学、放学的,似乎是没有一点儿意思,可只要一想起往事,又悔恨自己没有珍惜时间,珍惜愉快的时光。一些渺小的事情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失,最终就被遗忘掉了。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不知多少次幼稚的问过妈妈:时间是什么东西呢?时间不能停么?我能穿越古代做格格吗?听到这些个问题,妈妈总是笑我幼稚。

时间过得快如飞,但又有什么办法能让它慢下来呢?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人生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

时间长了,才发现,原来我的每一刻都过得不充足,走在路上时,时间不慌不忙的飞过;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电视机前越过;玩耍的时候,时间从笑容面前飘过。

所以我们要抓住溜走的时间,让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刻都过的很充实、有意义。

篇二:《匆匆》读后感

是呀!就像朱自清所写的那样,时间都是平等的,对于会利用时间的人,他一定会有所作为,而对于不会利用时间的人,就是给他一生,他也会平平庸庸,一无所成。

当我读到《匆匆》时,其中一句:八千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渐渐溜去了。我不禁想到,朱自清那么感慨人生短暂,遗憾自己有很多时间都浪费了。可是我还小,我今后的日子还长的很,我为什么要给自己留下永远的遗憾呢!想想过去在电视前匆匆走过的时间,在电脑前匆匆走过的时间,在楼下玩耍时匆匆走过的时间我突然回首,我不禁感叹:我原来走过的路已经很多了,而这成长道路上的十四年里,又有多少是我白白浪费的呢?实在太多太多然而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那道不如从自己作过的事中好好反省自己,或许有一天你躺在床上,你会想:为什么我就没有时间呢?我是太忙吗?不是!时间是由自己挤出来的。我不禁又想起了鲁迅的名言: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不知是看了哪本书的启发吧!如果你觉得自己忙,可十分钟,不五分钟总该有吧!你要好好利用这短短的五分钟来写一小段话,一星期就是一篇文章呀!这就是积少成多的力量,也是时间的力量。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时间!争取在我之后的成长道路上更加努力,在我们的有限时间里,过得充实无比。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从你手中白白流失!

篇三:《匆匆》读后感

昨天,我学习了朱自清写的《匆匆》这篇课文,心情十分沉重,好似针扎般难受。是啊!看似不起眼的并不是很起眼的时间,却如此的珍贵,让人读后真是回味无穷。

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对时光的流逝感到了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能白白走一遭的思想感情。作者说得对,时间是毫不留情的,它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拦也拦不住,挽也挽不住。人的一生就那么几十年,在浩瀚无边的时间的海洋里只是一滴极小渺小的水滴,消逝的是那么快。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我原本并不知道里面的深刻含义,只懂得表面意思,现在我学习了《匆匆》一文后,终于领悟到了其中的含义。你可以等待时间,但时间并不会等你,它只会慢慢地拉着你走,带你去迎接新的一天,你就是在极不情愿,也没有用。时间不会停留,不会停你的话,它只会机械般的拉着你走,度过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直至死亡。面对你无法操纵的时间,你会怎样?会叹息?不行,新来的时间的影儿会在你叹息里闪过去的。会毫不在意?那更不行,时间就是生命,你不在意时间,就是不在意生命,时间和生命也决不会在意你。

那怎样才好呢?我给出的回答是:在公共汽车上背外语单词;在饭后看杂志;在睡前看阅报纸,这样,连一分一秒的时间也不会浪费。我们应该学会和时间赛跑,今天的事不要推到明天去做。

只有创造和改革才能赢来永恒的光阴。时间只有在人类的创造活动中才会有价值。让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吧!使我们的人生轰轰烈烈吧!

篇四:《匆匆》读后感

自从学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我便想着:怎样才能珍惜时间,不让它白白浪费呢?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来去是如此的匆匆。时间是有限的,谁能把握好这有限的时间,谁就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时间的擂主。不管时间怎样匆匆,都能很好地把握时间,不让它溜走。

如果把握不好匆匆的时间,就会一事无成,变成时间的奴隶,由时间主宰一切。原本匆匆的时间就会变得更加匆匆了。

我就是这样让时间白白溜走了。把早上锻炼身体的美好时光,让给了睡觉。周末早上起来,只想着玩,想着玩电脑,一点也不记着写作业的事儿,一点也不想学习。放学后,写作业时磨磨蹭蹭。我相信很多人也像我一样,没有明白时间的价值,总是想着等一会儿吧,反正时间有的是。但转眼到了晚上,我不得不感叹:时间为什么过的那么快,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学了这篇《匆匆》后,我才知道,原来时间是从我手中溜走了,是我没有好好把握时间罢了。为什么我当时浑然不知,享受了一时的快感,现在后悔莫及,因为我白白地让无数的时间从我手中不知不觉地溜走。

海涅说过:春天不播种,夏天就不能生长,秋天就不能收割,冬天就不能实用。

时间啊,我不会让你这样匆匆离去,我要把握你,不要白白地输给你!

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把虚度的光阴找回来,学会与时间赛跑,这样,会让我的每一分每一秒充实起来。

篇五:《匆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匆匆》这篇文章,《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主要写了作家对时光易逝的无奈,感慨自己虚度年华,对流逝时光欲追不及的惋惜心情。

文中作者曾经两次向我们提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个问题。可是又有谁能解答得了,有谁不想知道答案呢?

时间,永远会有,今天过了,有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的明天;可是今天的昨天,昨天的昨天却一去不复返了。那么,在无数的今天里,你有去珍惜吗?有想过今天你干了什么,做了什么,有做过一件证明你活在世上是有价值的事吗?人们总说活在世上就是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可是又有多少人做到了这一点呢?我们总是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徘徊、匆匆、放弃,却从未去努力过,珍惜过,把握过些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文中作者觉得生也是赤裸裸,死也是赤裸裸,它们之间应是完全不一样的,否则又何必要来到这个世上呢?是啊,我们如果生死都是一样的话,为什么还要白来人世一场啊?

所以,我们要在人世间留下痕迹,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证明自己的存在,证明自己的价值。说给全世界听我,是行的!我不是一个虚度年华的人,更不甘心虚度年华。我对时光的匆匆、对时光的稍纵即逝感到无奈,感到惋惜,但我不会放弃、不会浪费,我会珍惜如此匆匆的时光,努力地把握每分每秒,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时多?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来去匆匆,日子一去不复返,希望我们都能珍惜时光,把握时光。勿谓今日不学有来日,无谓今年不学有来年!

董存瑞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董存瑞》读后感

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涌现了许多英雄人物,董存瑞是其中之一。

我利用暑假时间,阅读了《董存瑞》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董存瑞从出生到十七岁时,一直想要参军,打日本鬼子。他十七岁时,加入了民兵团,跟其他的同志一起,四处打听日本鬼子的消息,并且袭击他们。后来,董存瑞当了八路军,他认真训练,刻苦学习,勤动脑筋。白天,当同志们到训练场准备训练时,董存瑞已经在训练场上,而且满头大汗了;晚上,当大家都已经熄灯睡觉了,董存瑞却还在灯下看着书;每次打仗,董存瑞都会想出好办法,圆满完成组织上交给他的任务;而且,董存瑞还积极帮助老人们提水种菜。因此,董存瑞深受同志们和人民的爱戴。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半,董存瑞接到任务,用炸弹炸掉在碉堡里向我军开枪的敌人。董存瑞一会儿匍匐前进,一会儿快速跃进,不一会儿,就到了敌人碉堡旁的空地上。突然,一颗子弹射中了董存瑞的左腿,可是,他还是不放弃,他坚持到了碉堡墙角,将导火线点燃了。可是,他来不及跑开,因为,导火线燃烧的时间只有七秒!董存瑞向着国旗,大声喊到:同志们,为了新中国,冲啊!话音刚落,只听一声山崩地裂的声响,敌人消失了,碉堡消失了,我们的英雄董存瑞也消失了。

从董存瑞的英雄事迹中,我体会到,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习董存瑞那认真训练,刻苦学习,勤于动脑,遇到困难不但不退缩,反而勇敢地去克服它的精神。特别是是董存瑞为了祖国,为了人民解放,他宁愿牺牲自已。我们这些祖国未来的接班人,应该学习董存瑞,从小认真学习,脚踏实地,志存高远,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奉献出一份力量。

篇二:《战斗英雄董存瑞》读后感

在我的心里有很多战斗英雄。但是谁都比不上一个人,那个人就是董存瑞。董存瑞于1929年10月15日出生在河北省怀来县南山堡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里。他的童年是在阶级压迫和剥削的苦水里度过的。1945年他光荣的参加了八路军,踏上了新的征途。

1948年5月25日凌晨,解放隆化的战斗打响了。战士们冲进了隆化中学,就在要炸敌人暗堡时,两名爆破手负了重伤,战友李振德牺牲了,这时董存瑞连忙向连长请战,连长还是不答应。董存瑞抢着说:我是共产党员,我的任务不只是炸几个碉堡,是要解放隆化。连长只好答应了。他对董存瑞说:好,你去吧,注意千万要隐蔽。在战友的掩护下,他奋不顾身地冲到暗堡下。但是却找不到代替火药的支架。董存瑞想了想,他抬头看了看桥顶,又扭头向后望了一眼,略略愣了一下,突然身子向左一靠,站在桥中央,左手托起炸药包,紧紧贴住桥型暗堡,右手猛地一拉导火索。导火索哧哧地冒着火花和白烟!董存瑞巍然挺立,纹丝不动,像是一尊雕塑。看到这情景,郅顺义不顾一切地跳下旱河,朝桥下的战友奔去。只听董存瑞朝他大声喊:卧倒,快卧倒!紧接着,就听董存瑞高声喊道:为了新中国冲啊!突然间,一声巨响,地动山摇。敌人的桥型暗堡被炸得粉碎。

为了新中国,冲啊!董存瑞的战友们高喊着这震撼山河的口号,冲进了隆化中学。血一样鲜艳的红旗,升起在隆化城上空,高高飘扬。

董存瑞为了革命事业,为了战友英勇的献出了生命,现在虽然不是战争年代,但是也需要董存瑞这种精神。董存瑞虽然牺牲了,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更不会忘了他的精神。他的精神将世代流传。

篇三:为了新中国,前进!读《董存瑞》有感

为了新中国,前进!一声爆炸声响起,在硝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在那片暗堡的碎片下,是一位烈士七零八落的遗体。

他,就是董存瑞。

那天,我军攻进了敌方阵地,眼看就要取得最后的胜利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一个突然出现的桥型暗堡横在眼前,挡住了我军前进的去路,几次轰炸都没能成功,董存瑞便接受了这艰巨的任务。在火力的掩护下,董存瑞挟起炸药包,弯腰冲了出去。在枪弹交织成的火网下,他时而匍匐前进,时而在硝烟中站起来猛跑。

冲过了那密集的火网,董存瑞已经是身负重伤,在进入了敌方的火力死角后,他紧切地找寻着能支撑炸药的地方,没有。冲 锋号响起,时间不多了。望着眼前一个个倒下的战友,董存瑞毅然用自己的身体做了支撑物。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燃了导火索,在咝咝声中,他用饱含无限爱国情怀的心高喊:为了新中国前进!随着一声巨响,董存瑞用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之路。

那一刻,我惊呆了。

那一刻,我彻底服了。

若说炸药包是被董存瑞支撑着的,那么董存瑞又是被什么支撑着的呢?

那是爱,那是一种爱,对未来人民生活的爱,对家人幸福生活的爱,对战友的爱,对领导、对国家深深的爱!

他爱自己的国家,所以有了无畏。

他爱自己的国家,所以有了顽强。

爱国,多么美丽的字眼,正因为有无数个像董存瑞这般对祖国深深热爱的人,才有了今天我们美丽和平的祖国。

那残骸即使被沙子埋没,他们的名字也将永驻人们心中。

篇四:读《董存瑞舍身炸暗堡》有感

从小我就爱看关于打仗题材的电影,这学期语文书中有一篇课文叫《董存瑞舍身炸暗堡》,这篇课文写得生动、感人,我一边读,脑海里一边像放电影一样,闪现着董存瑞的光辉形象。

这篇文章写了1948年,在解放隆化的战斗中,董存瑞舍身炸掉暗堡,保护了同志们的生命,保卫了祖国的英雄事迹。

文章中的董存瑞看到冲在最前面的战士倒下了,他两眼迸射出仇恨的火花,向连长请战,在战友郅顺义的掩护下,他冲到了离暗堡几十米的小凹地里,这时,敌人的机枪一齐向董存瑞扫射,在他面前交织成一道火网。但是他没有丝毫的退缩,左腿中了一枪,鲜血直流,他毫不犹豫,冲到了火力点所在的桥下。董存瑞是多么英勇啊!想想我,有时因为一点小伤,就偷懒,请假不跑步了,真是惭愧呀!

文章最感人的一段就是,当董存瑞听到嘹亮的冲锋号吹响时,他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壮举,用自己的身体当支架,手举炸药包,顶住桥底,为了不让同志们再白白牺牲,他用19岁的生命换来了战斗的胜利!

董存瑞的壮举令我感动,令我叹服,令我终身难忘!我要向他学习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不怕死的无畏精神和为革命勇于献身的精神。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需要去舍身炸暗堡,但是我们要向董存瑞学习,学习他机智、勇敢、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学习生活中,遇到不会的问题时,应该认真思考,向别人请教,查资料,尝试尽可能多的方法,还不能解决,就应该向老师提问,直到把问题解决。这才是遇到问题,我们应该做的方法。

篇五:读《董存瑞》有感

20世纪50年代,有一位英雄的名字久久地回响在历史的长空,他的声音深深地刻在人们的心中,他的形象永远地活在人们的心里!这位舍身为国、永垂不朽的战士就是董存瑞!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战争打响了。刹那间,全连的机枪一齐吼叫起来,子弹像旋风似的扫到敌人的阵地上。敌人也不是好惹的,他们见我军一个个像发怒的老虎,机枪便疯狂扫荡起来。密密的弹雨压得战士们抬不起头来,指导员焦急地看着表,已经五点二十五分了,如果不在六点以前拿下这个暗堡,现在所夺回的土地将全部失去。

只听白副连长一声令下:爆破组,上!手势未落,董存瑞已经抢先冲了出去。紧跟着李振德及另两名爆破手也跃出战壕。担任掩护的致顺义和负责支援的一班长也如猛虎下山,跟着冲了出去。董存瑞夹着炸药包冒着枪林弹雨终于冲到了桥下,可是,找不到支撑点,炸药包无处安放,总攻冲锋号已经吹响,桥上暗堡的机枪喷射出罪恶的毒焰,无数勇士倒在了前进的路上董存瑞毅然大步跨到桥底中央,昂首挺胸,左手将炸药包高高擎起,右手猛地一拉导火索,随着一声山崩地裂的巨响,暗堡消失了,机枪成了哑巴,可是董存瑞也壮烈地牺牲了

啊!董存瑞,我赞美你!你勇敢,你冷静、你沉着你的这些优秀品质就是我们这些少先队员应该认真、努力学习的。在最关键的时刻,你挺身而出;在最危险的时候,你勇敢奋进;在最紧张的时候,你沉着冷静这么好的一位战士,却被残酷无情的战争夺去了生命,战争啊战争,你就不能偷个懒吗?董存瑞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在最危险的时刻,他却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把所有人的人身安全放在了第一位。

董存瑞,不朽的英雄。你是一块光辉的丰碑,你那高大的英雄形象,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书心得小学生500字


篇一:读书心得[400字]

《塔克郊外》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名叫塔克的小老鼠和一只名叫亨利的猫咪去帮助他们的好朋友一只蟋蟀柴斯特的故事。经历了重重困难,他们认识了许多新的伙伴,其中有知更鸟约翰。并展开了新的故事。从中体现了他们的深厚友谊,还有他们团结互助、不离不弃的精神。

书中的人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亨利猫了!首先,他是一只风趣、可爱、自由、惹人喜爱的小猫。从《亨利变家猫》中体现了亨利是一只特别聪明的猫咪。故事中,亨利竟然聪明得要去当密探!因为这样,他了解一些关于能帮助柴斯特拯救家园的信息。而且,他也没有受罪,反而还在艾伦家享福,吃到了他这辈子都少见的美食,亨利很享受这一切。在拯救柴斯特的家园时,也多亏了塔克那机灵的小脑袋。不过,他想得出办法,也有亨利的一部分。因为多亏了他在艾伦家探到情报呢!现在,我对老鼠和猫有了新的看法。不再觉得猫是一种只会挠人的生物,也不再认为老鼠只是好吃懒做的动物。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它们敢于和人类做斗争,与身边的伙伴团结互助!

不过,毕竟故事是编的。这还得多亏了乔治赛尔登的超乎常人的想象力呀。在他的笔下,小动物变得活灵活现、生动之极。作家之手真是神奇呀!


篇二:读书心得[400字]

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相信大家一定读过吧。它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

它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旺卡的升降机由于出现了意外,进入了太空轨道。他们进入太空旅馆后,遇到了蠕虫克尼德!这可是全宇宙最残暴的生物呀!旺卡先生他们急忙进入了升降机。克尼德打算把升降机拖到蠕虫星上去,旺卡把升降机开进大气层,把上万只克尼德烧成了灰烬。美国总统为了感谢旺卡先生他们,就邀请他们去白宫做客

这本书吸引我的不仅是故事的内容,而且它给我了许多启迪。最重要的就是做事要有坚强的毅力。尽管在飞回工厂的途中遇到的不少挫折,但事后旺卡先生他们凭着聪明的头脑,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如愿以偿。只有不断奋斗,才会把事情做好。与旺卡先生他们比较起来,我就差远了。我在暑假里起先制定了计划,每天都这样做,前三天我还遵循着计划,可一到后来我就赖在床上不肯起床了。暑假的计划最终抵不过被窝的诱惑,就这样泡汤了。每天做事情都要父母催促,我才勉强做。为了我,父母伤透了脑筋。而我,却不识可怜的父母心。现在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学习,并坚持不懈,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这不能用金钱代替的父母爱。

《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真是一本好书,它带给我的启发数不胜数。


篇三:读书心得[400字]

我非常感谢刘彬悦介绍我看这本书,使我了解了更多在城市所见不到的知识。

《森林报冬》这本书描写了冬天里森林中的生活趣事,它不仅将动、植物的生活描写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还大方地传授了如何去观察大自然,如何去比较思考和研究大自然的方法。

你有没有见过,严寒的冬季里,没有翅膀的小蚊虫从土里钻出来,光着脚丫在雪地上乱跑?

你在什么报上能看见到关于林中大汉驼鹿打群架;候鸟大搬家和秧鸡徒步走过整个欧洲的令人发笑的旅行消息?

其实大森林里的新闻并不比城市里少。森林里也在进行着工作,也有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也有森林里的英雄和强盗。现在所有这些,在《森林报》上都可以看到!

因此,我才会喜欢上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动物,也使我更清楚它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这本书以童话、幽默的写作方式,写出了大自然与动、植物们相依相随,如:把洁白明亮的雪地比作一页干净的书,有动物走过,书面就会留下痕迹,写下一行:某某来过此地。当有下过一场雪后,大地就像翻了一页,又是干干净净的一面。

森林中的趣事真是数不胜数、生机勃勃呀!

知识未必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却能改变一个人。我长大一定要当一位动物作家,写出更多更好的动物小说,要人们更加了解、并善待大自然中的动、植物!


篇四:读书心得[400字]

中国是举世公认的兵书大国,可谓卷帙浩繁,庋藏丰富,《动物三十六计》就是其中的一部。而《动物三十六记》,就是《三十六记》改编成的书。

在大自然里,动物为了赢得生存,繁衍后代,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激烈复杂的龙争虎斗。大量的竞争要靠武力解决问题,既有单兵格斗,也有大兵团决战。有人认为,动物之间的争斗无非是弱肉强食罢了,其实并不都是这样。在动物世界里,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天敌,也都有自己的攻击和自卫的绝招,它们在战斗中不仅表现勇敢,而且往往会施用各种计谋酷似《三是六计》中的谋略。《三是六计》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专门研究作战谋略的兵书,每计都用成语表示,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结合动物争斗得实例进行分析研究,会感到回味无穷,还有深受启迪的感受。

《动物三是六计》不仅仅是让我知道了它们的攻击和自卫的绝招,还让我了解了我们中国兵书大国里的《三十六计》,动物也有着酷似《三十六计》的计谋,不仅让我能了解动物,还让我更加了解并懂了《三十六计》里的知识。

我最喜欢并了解很深的是在海底钓鱼的鱼,而他的三十六计是抛砖引玉鮟鲸鱼的方法很巧妙,选择好地形以后,就伸出钓线,频频振动钓线末端的小瓣,以引诱小鱼,小鱼误把小瓣当做游动的虫,前去吞食,它便把小鱼拖进口中。这一计让我感受很深,鮟鱼巧用自身能力来捕食,让我十分赞叹。


篇五:读书心得[400字]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笛福用逼真的细节吧虚构的情景写的使人如同身临其境,它表现了清冽的资产阶段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也体现了鲁滨逊的勇敢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从他在孤岛上遇上没有住处,没有食物,遇到野人,遇到了叛乱等困难,还体现了他是一个乐观向上,部位艰险,聪明能干的人。

从他在孤岛上为星期五着想,体现了鲁滨逊的心地善良,无私。

假如鲁滨逊没有离开家,而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那他的生活就没有光鲜亮丽。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奋斗;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历经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但终于过上了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想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好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和在困境中求生的信念,没有什么事是我们完不成的。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创造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双手生活的自我。

福尔摩斯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破解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破解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篇五: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篇六:福尔摩斯读后感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篇七: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喜欢《小屁孩日记读后感小学生500字》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小屁孩日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