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小说读后感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 读后感(3)篇。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读后感 第(1)篇书中搞笑的段落总是一气呵成,也归功于作者的文笔流畅,内容的连贯与语气词的运用,人物的刻画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连带表情的描写以及周遭环境的相互映衬,书中内容虚虚实实,让你读到精彩部分不禁感慨,书中内容是否属实?
全书各自篇落看似作者叙述一个个故事,实则是对当时社会的各种丑态的批判,比如政府的不作为,人们对于名利的追求,贫富差距的现状,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一些列社会问题都有刻画,从皇宫到平民,从白人与奴隶阶级的阐述,关于美国与英国当时社会的描写,还有社会各工作阶级的表述,实在精彩!
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感受,«百万富翁»则实在是荒唐搞笑,也暗示了钱与名利的互相关系,以及人们对于金钱与名利是多么的趋之若鹜,这浮躁的社会!
«当议员秘书»那段暗示了很多政府官员两面三刀的嘴脸,打太极不作为,应付人民不做事实的一面。
«一个真实的故事»描写了残酷的奴隶买卖事件,并不比汤姆叔叔的小屋里描写的逊色。
«王子与贫民»则描写了当时英国恐怖的黑暗统治时代,贫富差距太大以及文中有关于血腥玛丽的描写,新教与天主教的冲突,以及流民的描写,多么的揭露时弊!我也查了历史,真的历史上有那么位小王子的,也是很短命的。
最后«傻瓜»的那段的描写我真是惊讶,原来那时就知道指纹的运用!!! 感慨最多的就是两兄弟那段,本来那么受欢迎的兄弟,却经历了人生大气大落,一度被送上绞刑架,还好有傻瓜的机智与辩护,也让他们看透了人世的嘴脸,最终回欧洲去了,有时候你根本分不清敌人朋友,有时刚开始是很好的朋友,对方却会误信家人的谣言导致你们分道扬镳甚至恶言相对,一开始把你捧的高高的,再让你跌下去摔死你,不要太恐怖,人心啊。
由于在地铁上,时间不够,感慨比较多,有喜欢的朋友,加我微信,互相介绍书籍哦。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读后感 第(2)篇翻譯和排版我就不想多説了,我能讀下來完全是因為剛開始不相信會真有這麼敷衍的電子書,直到承認這個事實已經晚了。只好讀完,好在選的故事不多,後面从六十四章開始有近十章的重複可以直接跳過。兩星是致敬馬克吐溫。
特別喜歡他的《我怎樣編農業報》,這麼露骨而又絕妙的諷刺,簡直優秀!看多了含蓄隱晦的暗諷,讀馬克吐溫的諷刺會覺得格外有趣,就像讀多了小清新突然看一章戰鬥小說就覺得很爽。
现在暖和的天气快到了,公鹅已开始产卵——是谁在写书评呢?都是些从来没有著过书的人。是谁写那些关于财政的长篇大论?就是那些对财政恰好是一无所知的诸公。是谁在评论对印第安人的战争呢?就是那些连临阵的吼叫和林中的狗叫都辨别不清楚、从来没拿着印第安人的战斧飞奔猛冲的人,也就是没有从家里人的身上拔下箭来烧过营火的大人先生们。是谁写文章呼吁戒酒、大声疾呼地警告纵酒之害的呢?就是那些直到进了坟墓的时候嘴里才会不带酒气的人们。不過不知道是翻譯問題還是作者風格,有時候會覺得很拖,比如《王子和貧兒》《傻子》,劇情發展就很慢,簡直有拖遝的嫌疑了。而且這兩篇長得都不像短篇了,起碼是中篇吧?馬克吐溫還是短篇更棒。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读后感 第(3)篇《王子和贫儿》批判的是阶级差别;《傻瓜》批判的是种族歧视。
白人傻瓜1:白人波赛自妻子难产死去儿子出生,就对儿子漠不关心、真假不辨,给女黑奴掉包以可乘之机。
黑人傻瓜1:女黑奴劳科莎自以为聪明,将自己的儿子与主人的儿子掉包并一起一手带大,最终培养出了一个鄙俗、浮浅的“假少爷”。假少爷托蒙在23岁时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后,明知劳科莎是生母且是自由身,仍然将其卖为黑奴,而且卖到最为黑奴不堪忍受重压的南方农场,可悲可叹。
黑人傻瓜2:假少爷托蒙自以为精明,挥霍无度,赌博成性,沉迷于挖苦讽刺他人,在盗窃犯、杀人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白人傻瓜2:白人律师维昂希,不能被人云亦云、轻信流言的民众所理解,被冠上“傻瓜”名号。默默蛰伏二十三年,最终拨云见日,为民众解开真相。
三个世纪前的吐温先生,笔下的黑人皆是粗俗不堪、骨子里皆流着低贱的血液,可见,其实他也是严重的种族歧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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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1000字
马克吐温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演说家,他写的这些中短篇小说批判了当时的不合理现象和人性的丑恶,表达他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他写的中短篇小说都十分幽默和讽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百万英镑》《狗的自述》《竞选州长》。
《百万英镑》讲述了一个美国穷小子亨利的一次奇遇,他被两位英国富翁选中,给了他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英镑支票,看他在一个月中是否被捕坐牢,一个月后,亨利不仅没有坐牢,还有了爱人,并挣到许多钱。虽然小说很短,但充分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在亨利刚得到那张百万支票时,他穿着破旧的衣服去吃饭、买衣服,老板和员工看他穿着破烂,都看不起他,给他提供残羹剩菜和别人不要的衣服,当他向老板和员工拿出那张百万支票时,一脸吃惊,对亨利的态度简直是一百八十度转变,员工都十分热情的给他端上最好的菜,衣店的老板亲自给他测量,量身打造最合适最好的衣服,充分讽刺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揭露那些势利小人,见钱眼开、阿谀奉承的丑陋面容。一张支票让他过上了舒适的生活,让他从流浪汉成为一个名声远扬、权力极高的的人,后来一个贵人把他的支票藏了起来,当时亨利的股票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他是否有支票,亨利无法拿出支票,众人纷纷来拆他的台,骂他是骗子,把他的衣服收走,当亨利拿出支票时,众人又纷纷讨好亨利,亨利失去的又全都回来了,真是讽刺,不管如何爱钱都不能丢掉做人最基本的人性,更不能抛弃自己的道德与良知,毕竟金钱也不是万能的。
《狗的自述》中马克吐温以狗为第一人称,手法独特,写出了狗的真诚,对世界的感恩来讽刺当时的人,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写我和新主人之间的故事,我救了主人的小宝贝,可断了一只脚,因为主人是一个科学家,某天他用我的宝宝来做实验,后来宝宝死了,仆人把他埋到那颗我最喜欢的树下,而我却一直在期待宝宝再次长出来,可我没有等到,直到我死去的时候也没有等到。这篇小说把狗的天真善良与主人的是非不分、恩将仇报形成鲜明的对比,讽刺当时人类为了一点小事就猎杀动物的现象。
《竞选州长》中马克吐温以写喜剧的手法,叙述我在竞选州长中一败涂地的悲惨事件,而我的对手之所以能够战胜我,是因为他们善于诽谤造谣,巧妙利用新闻媒介,他们本应该公平公正的报道新闻,但实际上他们却成为了政客们夺取政治功利的工具,这是马克吐温对黑暗的社会的讽刺,读完故事后喜剧般的故事背后却是辛酸的苦涩。
马克吐温的小说十分幽默,不但意义深刻,而且通俗易懂,他用恰到好处的叙述,描写原本就荒诞不经滑稽古怪的现状,《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里面都是经典作品,让我了解到这位幽默大师的艺术风格和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这是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马克吐温小说集读后感
篇一:《马克.吐温小说集》有感
来自马克.吐温的思绪
没有上帝
没有宇宙
没有人类
也没有尘世的其他生命
没有天堂也不存在地狱
那是一场飘忽的梦
一场荒诞阴森遥不可及的梦
除了你存在外
没有任何东西是实存之物
可你不过是一个捉摸不定的意念
一个漂泊的精灵
一个没有结果的游魂
一个无所依托的幽灵
孤苦伶仃的游荡在这永恒的虚无之中
看的书越多,我们的思考就会越多,因为看着看着,我们就会找到一本讲诉自己人生的,或许不完全相同,至少能引起我们的共鸣。我从来没有在书中寻找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意境,只是在苦苦追寻能刺激我神经的感觉,也许那种感觉是共愤,也许是同乐,也或许是自我心理安慰,甚至是自我宣泄……但不容置疑的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是充满快乐和期待的,就好像闲暇时刻细细品读的《高老头》,一面希望快点看到结尾,因为怀着猜想结局的心情难以平静;一面又怕看到结尾,因为怕这个故事在意犹未尽的时刻画上句号。
我喜欢马克.吐温,那种喜欢就像抽鸦片的人爱上大麻一样,欲罢不能,而且越发的喜欢,因为那种毒已经深深地融在了骨髓里。我喜欢马克.吐温,喜欢他的犀利,喜欢他的睿智,喜欢他的露骨,喜欢他的暗讽,喜欢他的“指桑骂槐”,喜欢他那种“众人皆醉唯我独醒,举世皆浊唯我独清”的气概,还喜欢他那种“我用语言与浑浑社会斗到底”的决心,还喜欢……是的,对马克.吐温的喜欢理由道不尽,而不是说不出。模模糊糊地记得那是怎样开始喜欢上马克.吐温的作品的,仅仅是高中教材的一篇课文,那之后便一发不可收地爱上了马克.吐温的小说。
这个集“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演说家”于一身的“美国文坛巨子”,将他的智慧和犀利转化为成一篇篇讽刺小说,以明喻暗讽的方式成就了他不可撼动的文学之位。海伦.凯勒说:“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威廉.福克纳说:“他是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他而来。”他的伟大在于他始终怀有一颗正义的心,不追求哗众取宠,他说:“不能一味逗乐,而有更高的理想。”所以他的幽默中又含着哀怨和讽刺。
我想知道那些灵感究竟来自何处,我想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已经将社会中那充满矛盾的父爱展示得淋漓尽致,《高老头》时而让人沉浸在伏盖公寓那七嘴八舌的小市井生活中,虽然带着点小小的讽刺和嫉妒,但毕竟算和谐,时而让人为贵族太太们的唇枪舌剑而唏嘘不已。我想在浑浊的市井生活中永远凸显不了父爱的伟大,就好像如果仅仅将高老头放在伏盖公寓的闲聊中,我想他只是我们眼中一个吝啬而毫不起眼的小老头,我以为大学生欧也纳最终会在这个颠倒而繁华的纽约生活中迷失自己。然而我是错了,我忘了再浑浊的社会也需要
一个正面教材,所以欧也纳就是那一个,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曾一点一点地迷失自己,但是最终他有了靠自己的力量去挑战这个社会的决心。而那高老头,因为他身上散发着父爱的光芒,所以不再平凡,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父爱,该讴歌呢还是该唾弃。也许我们现实社会还有这样愚痴的父爱,或许我没有资格这样评论,但是这话是我对高老头子女说的,这也是我为高老头气愤至极打抱不平唯一的话,纵然我知道那是一种忘我的父爱,也许用这样的方式可以杜绝这样痴愚的父爱。我被高老头那种复杂而矛盾的父爱彻底地搅晕了,我能感受那种爱,但是我却无法忍受那种爱,那种爱给得让读者痛心和惋惜。也许那是一个社会的真实写照,让人感动之余带着深深地责备。
在我眼里,马克.吐温就是一口永远不会枯竭的泉眼,他的脑袋里总能蹦出那么多“含沙射影”的话,足以让任何心虚的人恨不得遁地消失,却还必须得强装满脸笑容地认同他,也许这就是他的可爱但又可恨之处,就好像《好孩子的故事》、《一个垂死者的忏悔》、《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篇二:读《马克●吐温文集》有感
读《马克●吐温文集》有感
东街小学 六(5)班 袁 璐
近期,我读了《马克●吐温文集》。当中有几件故事,非常打动我,不如我来给你说说吧!
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一个小故事的村题所吸引住了,咦!这不是与语文书中有一篇《百万英镑》的名字一样吗?我惊奇地打开页目,心里想着:这里面会描写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便好奇的读了起来!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当马克马克●吐温身无分文的时候,有两位先生给他了一百万的英镑,打赌他会饿死,还是活着好好的。马克●吐温十分不解,也十分忐忑!
即使他的肚子在咕咕叫,他也不敢用里面的一分一毫!从此,只要买东西,他就会拿出百万英镑来吓唬店家,店家就会主动说:“不要紧,欠着吧!”马克●吐温就那时成名了!马克●吐温在经历了种种事后,不仅没花一分钱,还反赚了30万。当马克●吐温带着百万英镑去见两位先生时,两位先生不仅给他找了一个好职位,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
还有《竞选州长》、《一个真实故事》、《神秘的访问》等等都是马克●吐温的作品。马克●吐温的作品更令人拍案叫绝。
篇三:马克吐温读后感
Mark T the e ugly performances in our daily life. For instance, someone flatters the etimes money can buy your favorite things, bu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Therefore, I suppose we cannot pay too much attention to the money .
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读后感
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读后感
马克·吐温,这个我们从小就有些耳闻的名字,虽然只是一个伟大作家的笔名,却有着非凡的意义。这位美国作家,用他的笔,讽刺、揭穿了某些“虚伪”,作为一个讽刺小说作家,他可谓是“大师”。特别是《百万英镑》一书中的《百万英镑》一文,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一定的讽刺。
文中,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我不禁想感叹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但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根本就是一模一样。对有钱人奉承巴结都来不及,却看不起那些穷苦的人。
文章语言十分诙谐,作者在叙述时,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可谓是“惟妙惟肖”,让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明其内涵。
其实《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惊叹。
马克?吐温的小说、文章都是有幽默、却不失本质,都经得起思考的,它有着对社会的剖析能力及洞察能力,能够把许多问题放在一起编写来发人生省,实在是一位很好的作家。
上帝给你一颗颗酸柠檬,你必须把它们榨成汁,然后卖给别人去解渴,当你把生命中的每一颗酸柠檬榨成汁去卖时,你遭遇的便是“无人喝彩”,只有别人去解渴,才会向你投来赞许的目光。
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短篇小说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是由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写的。一开始我并不喜欢看这本书,觉得很枯燥,很无聊,这种书有什么好看的呢?但是,当我再次认真地读《羊脂球》《菲菲小姐》等一些文章,我就感觉到了作者莫泊桑写作手法的高超。他用了细腻的描写让人情世态真相毕露。每篇文章构思都独具匠心,读了引人入胜,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羊脂球》。
它主要讲述了羊脂球和一些人同乘一辆马车逃离普军占区,在一关卡受阻。普鲁士军官要求同羊脂球过夜,但是遭到羊脂球拒绝,高贵者们也深表气愤。可车被扣留后,高贵者们竟施展各种伎俩迫使羊脂球就范,而羊脂球最终得到的却是高贵者们的轻蔑。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深有感触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在利益面前很大的变化。那些人需要羊脂球的帮助才能通过关卡,用了花言巧语让她牺牲换来他们的利益。可是到了羊脂球没了一丝利用价值以后却又抛开她不管,展现了他们的虚伪和丑陋。莫泊桑用前后的对比揭露了这些人的假仁假义,和社会上的美与丑。
《米勒老爹》我也很喜欢他主要讲了一个将近70岁的老爹为自己的亲人报了仇,杀了16个普鲁士官兵。而且面对着普鲁士人要杀他还很坦然,没有感到一丝畏惧。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米勒老爹他杀了普鲁士军官以后的临危不惧。
同学们,你们有什么感想吗?
读《幽默文学大师马克.吐温》有感
陈宇晴
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的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一生写出了大量闻名于世的作品,他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写尽了美国一个时代的民间风情和世俗百态。
著名的传记作家阿鲁巴多曾在马克吐温传记中这样写道:“偶然得到的约翰传记中的一页纸,引起了马克吐温对其身平的浓厚兴趣,对这种兴趣的热衷就是他一生智慧的标志,而且这种兴趣至死不改,从捡起那片废纸的那一刻起,他就走向了开创自己卓越智慧的路途。”
法国名人波盖曾取笑美国人历史太短,说:“美国人没事儿的时候,往往喜欢怀念祖宗,可是一想到祖父一代,就不能不打住了。”
而马克吐温却回敬到:“法国人没事儿的时候,总是想弄清他们的父亲是谁,可是很难弄清楚。”
马克吐温常常向人们说起他小时候的一段往事,据说,马克吐温出生时是双胞胎,他和他的双胞胎兄弟长得一模一样,连他们的母亲也分辨不出来,有一天保姆为他们洗澡时,其中一个不小心跌入浴缸淹死了,没有人知道淹死的究竟是双胞胎中的哪一个。
“最叫人伤心的就在这里”,马克吐温说,“每个人都以为我是活下来的那个,其实我不是,活下来的是我弟弟,那个淹死的人是我。”
曾有一位专门喜欢在细节上吹毛求疵的批评家指责马克吐温说谎,马克吐温回答说:“假如你自己不会说谎,没有说谎的本领,对谎话是怎样说的,一点儿知识都没有,你是怎么判断我是说谎呢?只有在这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才有这样明目张胆的武断指责。”
马克吐温有一次因为看不惯国会议员在国会通过某个法案,因此,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广告,上面写着:“国会议员有一半儿是混蛋。”报纸一卖出,许多抗议电话随之而来,这些国会议员可不认为自己是混蛋,纷纷要求马克吐温更正,马克吐温在无奈下只好又刊登了一个更正:“我错了,国会议员有一半不是混蛋。”
前半生以幽默作家活跃于世而渐次转变为悲观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后来曾经告诉家人:“我是在1835年哈雷彗星出现那年生,它1910年再将再度出现,我想同他一起走。”没想到竟一语重地,他果真那年病逝,结束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
读短篇小说
丰富多采的现实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创作的源泉。然而,光有生活只是提供了创作的素材,还不能成为一篇完美的艺术作品。要完成一篇精美的艺术作品,还须经过作家的思想熔妒的冶炼以及借鉴前人的艺术成果才成。这里所说的艺术成果,指的是一切艺术作品以及它们的艺术形式、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等等。自然,借鉴不是模仿,更不是复制,借鉴的目的是创新。借鉴可有两重意义:一是学习别人的术技巧,使之为己用,二是读别人的作品,由于它们的题材、意境的触发,或者为其独特的气氛所感染,引起遐想联翩和强烈的创作冲动。因此有和没有这个借鉴,那是大不一样的。因为好的艺术作品,都是经过作家集中、提炼了的东西,我们完全可以从中汲取它们各具的艺术特色、艺术手法和一切有用的养分,或者加以改造,有所取舍,或者经过点化,融会贯通,或者反用其意,从而创作出新的作品来。可以说,从广义来看,任何一篇作品的产生,包括从生活中摄取的材料,都是借鉴、创新的结果。杜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借鉴而创新,鲁迅从生活中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也是借鉴而创新。因此,注意观察一些文艺作品从借鉴到创新的过程,研究其中对主题的提炼,情节的安排与取舍,以至艺术上的优劣、得失,对于我们文艺创作者来说,不是没有稗的。
《我应该怎么办》是一九七九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获奖的作品之一。它的故事情节,与五十年代出版的苏联长篇小说《收获》大致相同。《收获》反映的是,法西斯侵略战争给苏联一个家庭造成的不幸事故:妻子以为丈夫在战争中栖牲了,招来了另一个丈夫,战争结束后,前夫突然回来,三面相对,一时形成了十分尖锐的矛盾场面。后来由于前夫见到后夫额角上的伤疤,才将一股怒火压了下去,没有动武。这时他才清醒地意识到,他和对方都是战争的受害者,造成这个不幸事故的不是对方,而是德国法西斯匪徒。这场纠葛终以后夫退出这个家庭而结束,但这对夫妇爱情的伤痕,一直延续到他俩以后在共同建设农庄的事业中,才逐渐消除。《我应该怎么办》却以同样的故事情节反映十年浩劫中一个普通家庭的不幸遭遇:妻子得知丈夫被四人帮害死,又嫁了别人,并生下了孩子。粉碎四人帮,后,前夫从牢狱中出来,找到他的妻儿,因前后夫都有孩子留下来,遂造成了难以解决的矛盾。
这两篇情节大致相近的作品,也许是偶合,也许是后者受到前者的启发,不管怎么样,看了《我应该怎么办》后,都不会使人有重复或雷同之感。从借鉴、创新的角度看,它也是有创新,能给人以启发的。《收获》没有直接去描写战争的残酷破坏,而是侧重写了人们战后如何满怀信心地去建设自己的家园,并且在建设家园中同时把战争造成的爱情创伤治好。《我应该怎么办》则把《收获》中没有直接写出来的东西战争的残酷破坏加以改造,变成四人帮的凶残破坏,并通过血淋淋的事实描绘,形象地揭露了这帮暴徒的滔天罪行,结尾时,不是以后夫离开而告终,而是造成难以解决的矛盾(前后夫都有孩子,真不知应该怎么办?)。这无异把四人帮的罪证摆到审判台前,成为对他们有力的控诉。这个结局是意味深长的,它显示出十年浩劫所遗留下来的问题成堆,千万宗冤假错案的严重后果。
《莫泊桑短篇小说》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最近,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值几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意志坚定。依我看,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3)篇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第(1)篇
实在太爱欧亨利的故事了,语言幽默,平民逸事、结局反转,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不突兀的反转给人一种恍然大悟般的惊喜感,令人欲罢不能。
欧亨利很多篇小说里都展现出很强的人性关怀,罪犯幡然醒悟,夫妻相爱,刎颈之交的友情等等,结局的反转让人会心一笑,而又为之感动。
对人性的批判亦是其一大主题,在欧亨利的嬉笑怒骂,荒诞不羁中,人性的阴暗面展露无遗。不计代价的逐利,对金钱名利的崇拜,缺乏仁义诚信等等,人性是不变的,欧亨利在上世纪批判的人性弱点在如今想来应该也是适用的。
后面几篇对人生的探讨,感觉欧亨利持有宿命论的观点,牧羊人不管走哪一条路,不管作出哪一个选择,最终都会死于同一把手枪。仔细想想,确有一点道理。冥冥中我们的命运已经确定,但我们无法预知,我们自以为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选择,掌控自己的命运,但实际到头来都是殊途同归,走向同一种结局。
我们对此不自知,不过是因为我们只经历一种人生。如果平行宇宙真的存在的话,也许我们不同走向的人生真有某种微妙的联系,或上了同一所大学,或爱上了同一个人,或死于同一种原因等等。人生未知,开的一点脑洞。
“我踏上许多条道路,追寻命运的奥义,我以真心,用意志,让爱情指路,难道它们在命运之战中不愿庇护我,让我主宰、选择、左右以及铸造我的命运?”——《大卫未发表之诗集》,很喜欢这个故事!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第(2)篇真的要给满分!好久没给满分!因为欧亨利的小说曾是我上学时的最爱。上学时稀里糊涂的观点都豁然开朗了,阅历对阅读来说有多么重要。
谈一谈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以前觉得好俗套好矫情。今天再看,完全被感动到。爱的真谛不就是用自己最好的东西让对方变得更好吗?只有被人在乎的感觉是真的。其他小故事大家看吧,反转的惊喜,结尾很欧亨利。
安利一个知识点什么叫欧亨利结尾:
所谓“欧·亨利式结尾”,通常指短篇小说大师们常常在文章情节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给人以出乎意料的感觉,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合情合理。一般可以更好的刻画人物形象,丰富故事的内容。这种结尾艺术,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第(3)篇这本书是从我弟那偷来到大学里看的 哈哈
欧亨利一生都在流浪 在这期间 他遇到很多生活中普通人 也是这类人成为作者笔下的人物 虽然小说中的结尾在如今已不觉惊奇 但是我觉得在他那个时代能有这样的想法 真的很厉害 思想独特
说一下我从中学到的东西吧 让我印象较深的是那个在前台卖物品 一心想找到心仪合适的另一半 结果那个人确实追求自己好友 最后被抛弃的一个善良的男人 并且最后他们很幸福 而那个抛弃离开的女子嫁给了有钱人虽然富裕却很不开心 哈哈 读这个有感 可能我之前也经历过一点点吧 所以才更珍惜当下了
还有那三个人生的岔路口 让我有种其实人生的结局是相似的 你注定要经历的还是会经历
其他大多数的都是反转 所以就福祸相依了
真的是写的时候各种人物形象在脑海来回 其实都能从中获得点的 但我写的都是印象最深刻的
让我关注了 那些流浪汉 盗匪 的精神世界
马克X8226;吐温小说《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马克吐温小说《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误会和交换身份,就是这一部童话的主要情节,而这看似俗套的设置,却在马克?吐温笔下显出了隐含的光辉。这篇读后感,语言质朴平实,从手法、思想和社会背景三方面阐述了作者意图,笔风简洁,眼光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