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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的读后感400字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_12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_1200字”,感谢您的参阅。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1200字

三两叶,一落秋。

秋天的季节,有时候也会暴雨如注。下过一场雨,叶子大概会落得更多一些。

最早对李斯留下印象,还是读他的《谏逐客令》,行文流畅,道理清晰,现在还依稀的记得其中的三句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符合胃口的东西读起来,或多或少会有那么些印象。再到读完这本书,对于这位李斯同学的一生又多了一些大概。《流血的仕途》-光从书名来看,已有几分悲凉。

或者说,在那花团锦簇,太平盛世下;谁又能说没有几分侯门深似海,功成万古枯的怜悯呢?

继周礼崩坏,这片土地便没有统一的思想标准,更没有什么报效国家的道德要求(那个时候说起爱国,我还能记起的大概只有屈原了)。有才干的人寻找的是展示才华的舞台,李斯这样一个楚国人,来到了秦国。他不像孔子那样,心中是理想国,要求你去做什么,实施可能基本为零。也不像苏秦那样,追求的只是荣华,合与纵却只是解决问题的权益之计。而像商鞅,韩非,更多地是立足人与事的发展规律,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用现在的话说,大概就是立足于基本国情。

读完这本书,回顾李斯同学的一生,从情感上来说是复杂的。有同情,有不忍,有叹息。从一个无名小辈到万人之上再到族灭,就像今天南京的天气,阴雨-晴-暴雨这般,有些戏剧性,自然万物的规律终归还是有些相同之处。有三个人倒想说一说,甘罗,李斯应该很清楚当自己把这个年轻人推荐给吕不韦的时候,基本等于判了他的死刑。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不知道他的内心是不是有过一丝不忍?一个是韩非,这个曾经的同窗好友,也可能是自己这一辈子交到的真正的朋友,想起曾经一起求学的日子,李斯在一些深夜里会默默流泪吧。第三个是扶苏,一个被矫诏杀害的太子,在篡改诏书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位躺在灵柩上给了自己一生荣华的老伙计?或许赵高在想起韩非之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李斯内心是一个怎样的人。而这一点私心,只要自己抓住,他李斯就跑不掉。

风渐紧,夜渐寒。

在断头台的那一刻,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像他这么聪明的人,难道想不通赵高既然敢杀太子,总有一天敢杀自己么?无非是被利益迷惑了心智。牺牲了朋友,出卖了搭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一刻,那些和嬴政一起指点江山,牧马天下的记忆是不是不断闪现?曾经的欢声笑语,曾经的意气风发。又是否会想到,打下的这天下,终有一天因为自己改写的几个字,又将被彻底颠覆。

终究是,还少了一份坚毅与忠贞。

这苍茫的大地,又开始了一场流血。

雷鸣之下,窗外暴雨依旧。

所有的故事,怎么可以没有另一半?光有流血就显得太冷了些。伊人在旁,这样方才更加温暖和细腻。毕竟: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热泪盈眶。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更加深情。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充满意义。

两三落,一叶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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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流血的仕途》有感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分享


图书好比一位耐心的导师,不断地向我们传授知识。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读者都会产生自己的见解。你是否看过“流血的仕途读后感”的读后感作文呢?栏目小编为大家呈现了有关这本书的相关内容。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1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2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但几个月前,我读的一本历史小说——《流血的仕途》——给我的`印象犹为深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书之一。因为它不仅文笔优美,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志存高远,勇敢追梦。

《流血的仕途》主要写楚国上蔡的小吏李斯因思考老鼠所处环境对它的影响,从而立下远大的志向,先拜荀子为师,与韩非结成同门;后来孤身来到秦国,一步步靠智慧,更靠一股勇敢的“冲劲”,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被誉为“千古一相”……

在李斯准备背井离乡时,他面对的是孩子的恐惧,妻子的惊惶,乡亲的猜疑和自己的犹豫。但他勇敢地克服了一切悲观情绪,说:“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即使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一旦选择,绝无退路!这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和勇敢的激情!后来,李斯独闯相国府,孤身见嬴政……可以说,哪怕是稍有不当就会失去性命的时候,李斯也会“试一试”。这种无畏的精神,就是他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基石。

两千年过去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却更应该秉承并发扬这种精神。学习的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但我们要敢想、敢做、敢问、敢学才能真正收获新知识、取得进步。畏惧固难,甚至畏惧面对困难、解决困难,就永远无法见到那个比较优秀的自己。

如果李斯没有无畏的精神,那么这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一统天下的也绝不会是嬴政;如果我们不定下宏大的理想,不勇敢地追梦,也不可能摘下当今社会的荣耀皇冠上比较璀璨的宝石。志存高远,勇敢追梦,说不定你也能名留青史、百世流芳……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3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恒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4

李斯传——《流血的仕途》读后感2000字:

01、原来李斯这么学霸。他的老师和同班同学确定就是诸子百家中的如雷贯耳的荀子,韩非子吗?他要是不从政也许可以叫李子。

02、今天学习了李斯的政治布局能力,结论是这个人智商是真高。有一个问题,那个献给太后的男宠的名字怎么念?

03、赵姬,没读此书前,头脑里的标签是美艳多欲的妖后,和男宠秽乱宫闱,历史反面人物。读了几章,却有了新的感受。赵姬当年是爱吕不韦的,青春美人爱成功雅士,估计是她的初恋,不然不会在嫁给异人时嚎啕痛哭。但这两男人都没有给她完整的爱,心里必存有太多抛弃和离别之痛。而这个嫪毐,她一定是喜欢的,低调,单纯,老实,俊秀,年轻的他对太后光环下的赵姬充满了崇拜和敬畏,赵姬深宫寂寞,嫪毐年少纯情,除了生理需求外,嫪毐和赵姬还能生下几个孩子,感情必定不浅。人非草木,历史人物也是人,合书感慨,遥想那个久远的年代,猜测当年依稀的爱恨痕迹。

04、知道古文功底不行了,好多字不认识。秦王的弟弟,叫成什么,那个字好像娇字。嫪毐认识了,多认一个字也是收获。

05、李斯与儿子李由的对话:汝谏秦王而成,试问汝能持胜不衰乎?名满天下,谤满天下,汝能从容处之否?秦王授汝以高官显爵,位居百官之上,汝能不骄不躁否?宗室之妒,老臣之怨,六国之间,奸人之谗,汝能一一应对否?以古通今,同理,小伙伴们,如果你们有一天有人突然出青烟踩屎运,高位加身,能一直呈步步高升之势吗?自古显赫是非多,你能有范冰冰小姐名言之万箭穿心习惯就好的从容和气魄吗?当官位久了,就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正确众人皆低的膨胀感,你能不骄不躁吗?熟悉你的人嫉妒你,比你资格老的怨恨你,竞争对手政敌给你出阴绊,上级身边好打小报告的说你坏话,你们能一一应对吗?平庸有罪?成功只是升官进爵更高更快更多一条标准?

06、嬴政,李斯,吕不韦,嫪毐,韩非,荀子,赵姬……这些教科书的名字在读书中活过来,不是简单的教科书印象了,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高尚和苟且,有荣耀和沦陷,通过读书会,知识得以拓展,思想得以交流,情感得以互通,幸之喜之。

07、读书,特别是读历史,读传记,给我们一次做上帝的机会,我们高高的俯瞰着历史,看里面的人物变迁命运沉浮。而不用用肉身进入那个历史中,亲历其中的悲喜,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饮食男女,书读久了,看事情看自己就潜移默化的变化了,每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加油吧小伙伴们。

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人,还没有经过儒家思想的完全浸透,反而觉得那时候的人的思想更活泼自由,百家争鸣,热热闹闹,人性释放得很开。

08、自已官场平庸,主要原因之一是无李斯之才。李斯,国内知名文化大腕的得意弟子,得老师关门绝学。写得一手好字,小篆天下无双,文采好的不行,领导贴身笔杆子。能吃苦,有谋略,业务素质一流。对领导忠心耿耿。情商超好,在各大势力里周旋,别人怎么斗对他却不赖。真是厉害,搞政治就得

这样,虽然我不想学,也学不会。

09、自从有了史教授,读古文再也不用辛苦啦!

10、公子韩非,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连嬴政也蔚然长叹‘人如韩非者,天下不可无一,不可无二。’能从此书中一睹当年韩非子风采,也算圆了千年之梦。

11、赵姬太后得嫪毐,偶然看史记原文,用词很有意思:太后‘绝爱之‘’’,绝对百分之一万爱之才能称为绝爱之,太后死的时候50多岁,得嫪毐时三十来岁,还没有任恬扬大呢

12、观赏无数命运的焰火晚会。读历史书,小时候教科书里的历史名字都活了过来,仿佛看到他们鲜活的肉身,肉身生出的欲望,欲望引发的情绪,情绪触动的行动,行动形成的事件,事件确定的命运。秦王,李斯,赵姬,嫪毐,韩非,荀子,荆轲,赵高,扶苏,胡亥……千年后,灯下读书的我们,犹如欣赏历史夜幕下的命运焰火,各自滋味长

13、一名仕途蚁族之感:今日人如蝼蚁,营营役役,幸好前几日把书挤着读完了,不然读后感无法交差,无法支撑现在的忙碌

14、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公子扶苏,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仁爱子民。这么一个好太子居然没当上皇上,收到假诏书就奉命自杀,太遗憾

15、李斯传一书里,太多的权谋和杀伐的描写,围绕权力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整体格局不高,闲暇读物,不足以流传。只有书中尉寮子,荀子,韩非子的描写,感到些许仙气

16、看老龚的读后感,也觉得郑国渠那一段的描写是非常好看的,郑国这辈子踏踏实实做成这么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意义强过仕途的虚名

17、李斯,韩非都属法家,嬴政明弃韩非,暗用其术。有术无心,苛法暴政,秦帝国两世而亡。所以任何的技巧和手段,只能长于一时,善导人心才能长久立世。

18、李斯传看完。书中有很多地方我很爱看。先秦时期诸国的之间的各种关系,诸子百家里的荀子,韩非子,尉缭子的风采,后宫的情情爱爱,秦王嬴政的近距离刻画,欣赏了李斯,吕不韦等人生的抛物线,暗暗学习了一些权谋之术防身……最喜欢的书是《追风筝的人》,能悟到一些以前没意识到的,有能进一步打开自己的感觉。三本书下来。首先感谢小蜜蜂一样勤劳的群主。选书买书分发,恪尽职守落实群规,督促会员写总结交罚款。群主的读后感角度很特别,每每读之都会然一笑而赞叹。灵魂人物部长大人,发挥着关键性凝聚作用,无论是出世的高度,入世的深度,思考的角度,挖坑的速度,发红包的力度都堪称人杰。但恶习是发红包总是自己先抢最大的包回去。最具奉献精神的史立业同志,用甘做春泥碾做屎的大无畏精神,真实的做自己,不迷信权威,多次为大家跳坑里,读后感文风质朴乡野味道浓郁……读书会的每个人,每个人,都自带光芒,也照耀着彼此,我会在以后的日子慢慢表达这份感激……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5

公元前2xx,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xx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6

写在之前,“这个发表出去,也许有些人会拿《万历十五年》、《明朝那些事儿》来对比,其实我觉得《流血的仕途》更像是这两本书的过度。这本书继承了《万历十五年》的历史切入角度,同时也影响了后来《明朝那些事儿》的叙事方式。”

曹三的作品其实不懂。记得四年前,《百家讲坛》还在播王立群讲秦始里.那时我眼中的李斯,也迎合着大家的普遍认识——不过一名厚黑而幸运的权术者而已。可也正是那个时候我对李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历史从来不乏精彩,可苦于身边关于李四题材的作品却忌都是按照上述的模板塑造的他,我是真不感冒。那天无意中去书店,看到《流血的仕途》,一开始也兴趣不大,也只是觉得是个网络小说吧,可是随便翻了几页觉得还是挺有意思,而且也挺符合对当时的事实的。

上下两部一口气看完,一直忘了我前面还在看的书了,归结原因史实充实人物饱满外,还完不乏了现代词汇及西方文学的融类旁通,但最让人难得的是直观的历史脉终和笔者倾向于人心的立场角度。

“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天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属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的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一统。”

对于我们小白来说,历史类作品最重要的就是清晰的时间与空间脉络,而这恰恰也在通篇中对时穿插,在保持当下历史故事中,作文又不失站在新的高度去看待当下。可见曹三不仅满足于强大历史、文学基础,更想让我们了解历史脉络,让更多的人对功史感兴趣。“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即如此,号称万物之类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解读历史不是为了强调“唯利是图”的谋权之术,而更重要的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从另一方面讲,曹三既不是厚古薄今的历史崇拜者,也不是时下社会的唯物批判者,他更想要表达的是历史中的人文情节。

历史由每个人组成,而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才是造就历史如此精彩绝伦的真正原由。无论嬴政、吕不韦、缪毒、成嬉、赵姬、韩非……都不能用史实来反过来评判个人的好坏,纵然真有好坏,我们也要去切身去了解每个人的一步步心理的蜕变。这样我们才能让历史变得生动,才能让历史变得难忘。

全书最后,作者还意淫了一下李斯诛灭满门的心理活动。他相信李斯是和他一样,想念的是当初在上蔡倍伴妻儿的时光,也许他宁愿不来这风云笑测的舞台上走一遭。人生最后怀念的原来不是最快乐的时光,而足最无忧的日子。

一念回首,只奢无忧。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7

逛图书馆突然看到一本熟悉的书《流血的仕途》,为什么熟悉呢因为看过,之前看是电子版的,都说看书要温故知新,书是需要反复读的,我就从图书馆借阅了这册图书,书不厚但是是上下2册,说真的我不太喜欢看书分好几册那样的,本来没多少内容非要分个几册几十册太累,像图书馆那样的地方,你看个1册2册在等3册不知道让谁借去了,下面我就说说这本书的作者和内容

曹升,年近30,杭州人士。文章连载一年多来,一直雄居天涯煮酒论史人气第一,成为与当年明月齐名的历史红人。读者称其为曹三公子。15岁入浙江大学,19岁毕业。研究历史十载。因《流血的仕途》一文,一举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历史写作明星人物。后期有出了一本《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这本书我也借阅到了,下个月的观后感有的写了。

《流血的仕途》站在主人公李斯的角度,已正史记载为主,正史无法准确记载的地方,用合理的推理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这一历史人物进行还原,李斯被历史评为最有名的宰相之一,华夏五千年有多少人从这个世间走过,又有多少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李斯帮秦始皇统一6国,虽然秦朝很短暂,而且李斯的下场并不好,但是并不影响李斯在历史中的精彩表现,说到作者也是个厉害人,大家看电视剧都是讲三国,汉,唐,清这些朝代的,没有拍过秦朝或者以前的,因为历史资料太少,可供参考的太少,可作者却用李斯的语气,思想写了这本书,而且销量还不小。说明作者的功底还是很厚的。虚构与史实都让人信服。这本书用现代文笔写出来,有时候还有网络语,停有意思,作者是学历史的,古文上也比较扎实,大家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好古文方面需要有一些基础,要不看着有点累。

通过读书了解了世界,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也丰富了内心,多读书,读好书。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8

我很喜欢秦始皇。因为他骨子里的野性,霸气,和广识人才的胸襟。当然,他在更多时候是为人称为的暴君。

因为儿时邂逅一部叫做《秦始皇与阿房女》的故事而喜欢这样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盲从或者偏见,直到长大后略懂一些秦朝的历史和嬴政本人。而这本《流血的仕途》无不让我对当年的历史更加有了熟悉的了解和认识。

历史已尽,人消亡。

从中寻找自己喜欢的情节或者不是很多,但这个浩荡帝国的建立,其过程,永远值得人细细捉摸。而李斯,吕不韦等不无是指引这片土地走向统一的关键性人物。我想,在某种程度上,嬴政更加感激李斯。毕竟,他适时地唤醒嬴政,能得其发展。

关于历史,我只了解太少,而深谙此书,也非我能用一遍浅尝而作评判。于是书继续慢慢读来,历史慢慢品来。

以此记初读《流血的仕途》前半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9

话说吕不韦,本来是个很有本事的商人,当年己腰缠万贯,幸福美满,但还不满足,总想获得无穷大利益,竞做起了政治投机这个风险生意来。这笔生意就是,他要把当时还在赵国做人质的、不被人看好的当时秦王孙嬴异人扶上皇位。为了做成这笔生意,他不怕风险,花巨资、献爱妾。生意终于做成了,将赢异人父子先后扶上秦王位,他自已登上了丞相、仲父这个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的权位。他曾独揽秦国大权,真心实意、勤勤恳恳地为秦王国立了不世奇功,好不威风!从当时来说,他的这笔生意确实是获得了无穷大的利益。然而待嬴政长大执政后,还是被迫下台、遭驱逐、自杀身亡。

再说李斯,本来是个家乡的小官员,家庭幸福美满,可他不满足现状,辞官继续求学,最后去了秦国,希望通过他的实力来体现他人生的最大价值,实现他助秦王统一六国的梦想。凭着他的智慧和才能,最终得到了嬴政的信任和重用。他帮助嬴政铲除了成蟜、缪毐、吕不韦及其他皇室成员对嬴政王位的威胁,彻底巩固了这位小王子的地位。还处心积虑、出谋化策,努力帮助嬴政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业绩,他的人生梦想实现了,坐上了秦帝国丞相的位置,权倾一世。他的梦想实现了。可就在嬴政皇逝去的当口,由于他的私心,倔服了宦臣赵高的逼迫,违心地杀掉皇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从此秦帝国和他本人的命运都日落西山,最终被听信赵高谗言的昏君胡亥帝下令腰斩、珠连三族。他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刑场上对他的小儿子李瞻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

呜呼,李斯、吕不韦们流血的仕途真让人可叹可惜!他们尽心尽力地为秦王朝操劳一生,最终还是被秦皇无辜杀掉。如果不是李斯存有私心而杀扶苏立胡亥;如果不是吕不韦太贪财权,想获得最大利益,费尽心思钱财将嬴异人父子扶上皇位,自己当丞相、仲父,独揽大权;如果不是秦王朝的帝王太昏,忠奸不分。能有这些流血的任途故事发生吗?

另外,本人认为,作者在讲述秦朝故事的时候,总喜欢不留痕迹地穿插些后世才有的话语,比如德国二战纳粹、张艺谋、姚明…不太好,会混淆部份读者对历史的了解。文中多次出现大段英语描述是否有点作秀,这是中国作者的作品,是中文版,不是外国人写的,也不是翻译作品。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1500字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700字


《流血的仕途》是一部以历史为题材的新颖小说,最近我刚读完,初看标题,还以为我以后不太可能会从政,故没有抱一个很渴望的心态去阅读。不过我错了,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有特色,而且让人有种忍不住一口气就看完的无比欲望。

作者曹 是一位奇才,也许这只能代表我个人的心声,全篇文章,记录了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六国的时期,主人公李斯从一个卑微低下的客家人,迁居秦国,却一步步稳稳的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当然,其中有许许多多的引起奇诧,无比激动的故事发生,就让我慢慢为大家一一讲解,我读了这本书的读后感吧。

李斯作为一介布衣为何能够成为秦国的二号人物,并且能获得嬴政的 我读完后总结了四个字不要放弃。即使再苦再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而且谁又能果断的说山穷水尽之后,一定不是柳暗花明!

李斯的晚年,是他的真实感动了我,嬴政的死对他来说就像失去了自己的左右手,寸步难行。然而在这危难时刻,也许是李斯一辈子作出的一个最大的错误,他轻信了赵高,低估了这大宦官的实力,立胡亥为帝。当一切都已成定局,李斯入狱,年旬七十的老人怎能经得起这般折磨,严刑拷打他,受不了了,屈服了。面临的是难以置信的腰斩,也许在他看来是值得庆幸的,因为他保住了他家人的性命,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细细品味曹 的这篇佳作,是如此的 。通过这本书,我读懂了李斯,更领悟了一个道理,正如书前言所述:读文章一遍参透历史,细读文章两遍醒悟人生。这就是我读此文的心得小感,人生路远,选择须谨慎,找好方向目标,拼。

戏谈丞相李斯——《李斯与大秦帝国》读后感2500字


戏谈丞相李斯——《李斯与大秦帝国》读后感2500字:

1、意料之外的临终之言

“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是李斯退出历史舞台的最后一句台词,背景是他与家族共一千多人即将腰斩,说话的对象是一同行刑的次子。“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大秦的第一丞相竟会沦落至此!李斯临终前的这句话给我带来的心里触动不小,不仅仅是因为这位叱咤一生的风云人物晚年如此凄惨,更多是感佩于生死最后,李斯没有怀念过往的丰功伟绩,而是含笑问了儿子这句话。这句临终遗言透露出的辛酸悲凉难以名状,也让人看到了一往无前的治世能臣李斯真的被打趴下了,也看开了,大秦的气数尽了。从这句话的侧面也能看出,李斯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死前不忘用这句话安慰一同赴死的儿子。我想,如果这是一个电影镜头,这句话更多是伴随着李斯回忆年轻时带着孩子在楚国上蔡逐兔的场景而说出的,或是导演采用一种想象的方式,“宿将还山不论兵”,年老的李斯退休后回归故里带着孙儿逐兔,过着悠哉的晚年生活,笑看风云变幻。无论是哪一个场景,我相信都足以打动观众。

李斯能发出这句意料之外的遗言,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此前狱中的酷刑已经把他的意志和尊严摧垮,若是未经刑讯逼供就被赵高立刻押赴刑场,或许李斯还会大声疾呼“我对大秦有不世功勋,何故害我!”但一遍又一遍的审问逼供已经摧毁了这位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国丞相的心理防线,或许在阴暗潮湿的监狱里,在狱卒的轮番羞辱中,在酷刑停歇的间隙,他的悔恨,他的功绩,全部都已经在脑子里过了无数遍,也想通了一切,故而在死前能做到如此坦然……

这位大秦的二号人物见证了秦国走向巅峰,也看到了属于大秦的时代即将落幕,不知他说出这句话时,除了对功名利禄早已看破外,对自己一手辅佐起来的大秦江山是否还心存强烈的痛惜?

2、一生背负的两大争议性黑锅

李斯这一生的功绩在此不多做赘述,网上随便搜搜就能找到对他五花八门的各种评价,笔者只说说他这一生背负的两口争议性黑锅。先看看这第一口锅,这口锅是赵高强加的——叛国造反罪,理应赐死。但这口锅无论后人的野史如何编撰,都不能让人信服,他若是造反,在沙丘秦皇驾崩之时就是最好的时机,彼时蒙氏兄弟和太子扶苏都远在天边,李斯若刺杀赵高夺取大印借机篡位简直易如反掌,但他没有,而是与赵高合谋走了另一条路。另一口锅则是嬴政甩给他的——韩非之死。如今的史学界对于韩非的死因仍有争议,记得我们的高中历史书上对于韩非的介绍,是说韩非之死是因为李斯嫉贤妒能而遭受其谗害,但《李斯与大秦帝国》是遵循了始皇帝畏惧韩非之才因而杀之这一说法,我个人比较偏向这种说法。韩非出生皇室,是韩国皇子,目睹过皇族内部同室操戈,得天独厚的出生背景加上自身惊世才华让他深谙帝王治世之术,他的论述几乎都是站在君王的视角来看待。对于英明的帝王而言,与一个才华横溢的有识之士初出见面,可能会有英雄所见略同的相见恨晚之感,但韩非把封建帝王之术写得太透彻,让帝王隐讳的治世驭人之法以及某些不可告人的暗黑心貌一览无遗,此种论述一旦流传开去,也会令帝王细思极恐,因而始皇帝借李斯之手杀了韩非,可以说是韩非过人的才华害了他自己。

我之所以认为韩非不是死于谗害,并非出于妄加揣测,而是根据书籍内容的记载进行推测的。一是李斯与韩非早年师从荀子,两人同窗三载,韩非的个性李斯不是不了解,韩非为人孤傲,著书立说是他的志向,而权臣最不畏惧恃才孤傲之人,更不会畏惧专注立说的学者,读书笔记反而畏惧奸佞宵小之辈,何况韩非入秦犹如人质,李斯只是出于昔日相济之恩和对人才的爱惜才想保住韩非的命。二是韩非是韩国公子,出生韩国皇室,老爹也差点成为韩王,出身皇室的孤傲之人怎么可能侍奉死对头秦皇帝。三是秦皇当时还没统一六国,正是用人之际,且不说秦皇的聪明智慧是难以误听谗言的,就从他因无意中读到韩非的两篇文章就派兵攻打韩国,只为一睹韩非风采的行为,就能看出秦始皇对韩非的敬服可见一斑。四是韩非死后,他所著的论述也就是后世尊称为《韩非子》一书,始皇将其作为帝国建立的理论依据,没有选择那部“一字千金”的鸿篇巨制《吕氏春秋》,并且让皇子们研习韩非的著述,由此可见,始皇杀他是因为忌惮韩非对帝王思想的刻画太过真实,无奈李斯去求情反而撞在了枪口上,背上了谗害韩非的千古骂名!

3、闯过了千千劫,却闯不过这一生死劫

看看最终斗败李斯的人为何是赵高,除了年过六十的李斯老糊涂以外,最主要的是赵高对李斯攻心攻到了实处。赵高与李斯有个共同点,都是历尽艰难险阻,受尽多少士人欺凌才爬到高位上,嫪毐吕不韦那类暴发户对李斯担心失去功名地位的内心隐忧是不可能感同身受的,而被世人白眼荼毒更深的赵高太了解不过了,尤其是在皇权新旧交替的千钧之际,只要赵高稍微用言语相激就会让李斯心生疑窦,如史书记载,李斯上钩了。一念之差便成为了千百年来“功也至极,过也至极”的争议性人物,所以在拉李斯上贼船这点上,我深深“佩服”赵高的段位。他是奸臣,他耍阴耍得快准狠,他把一向聪明过人的李斯玩弄于手掌间,李斯何许人也?铲除了吕不韦嫪毐两大派系,辅佐青年秦始皇稳固了政权,一封八百字的《谏逐客书》就让秦始皇收回逐客令,让六国之士慕名而来为大秦所用,舌战秦国宗室救下了郑国,使郑国渠得以顺利完工,成就关中千里沃野,这些都为秦始皇横扫六国奠定了强大的精神和物质基础,更不用说天下统一后为巩固中央集权而实施的一系列大政方针,但有如此经天纬地之才的李斯却栽在了赵高的手中,真是“叹人世,终难定”!

简要说说对赵高这个人的看法,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观念极强的封建时代,个人觉得赵高心理多少有些扭曲变态,他最亢奋的事情就是毁灭再毁灭。行刑李斯的刑场上有家族一千多人,从个人私欲的角度看,浸淫封建宦海大半生的他晚年顾及家族富贵兴衰而着了赵高的道也无可厚非,但赵高行事无所畏惧,在他看来,“忠孝节义”全是废话,篡改遗诏后对李斯的两次要挟都到了鱼死网破的地步,“指鹿为马”的典故至今看来都让人脊背发凉,他要把秦宗室杀尽,将不驯服的人都杀尽,无论你是左丞相还是右丞相,无论你是杀匈奴的大将军还是食万邑的列侯,反正他的尊严和生命早已不足为惜,他仇视整个世界,从奴役所有人中寻求快感,他要把整个秦帝国都踩在他的脚下,可叹英明一世的李斯闯过了千千劫难,却躲不过赵高这一劫!可叹经历了数代帝王几百年艰辛开拓的大秦基业,竟一夕间轰然崩塌!作者:谢朝芳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读书心得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政治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蒙古帝国》读后感1200字


《莎士比亚全集(六)》1200字


《莎士比亚全集(六)》有四个部分,都是戏剧。这次我读的是第一部分《亨利六世上篇》一共有五幕,我觉得是历史剧。

《亨利六世上篇》主要讲亨利五世去世,年幼的亨利六世登上英国王位,首先是王亲国戚之间的争斗,权利的争夺。然后是与法国的战争,由于法国出现圣女贞德,英国在战争中失利。丧失在法国的大部份领地。最后签订了和约。亨利六世娶了那不勒斯国王的女儿。

这一篇把人物的形象描画的很生动。剧中有三个部分我觉的比较精彩。

第一个部分是葛罗斯特护国公和亨利波福主教之间的争斗。葛罗斯特是护国公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长,应该是保护国家维持和平的人。亨利波福是教会主教,应该以仁爱、慈悲去关怀别人。而正是这俩个看似公义的人。却做出互相争斗的事。

我就截取一小部分第三幕第一场

葛罗斯特难道我不是护国公吗,刁钻的和尚?

温彻斯特难道我不是教会里的一位主教吗?

葛罗斯特是呀,你躲在教会里,好比是强盗躲在城堡里,只是为了便于掩护他的贼赃。

温彻斯特不敬畏上帝的葛罗斯特哟!

葛罗斯特你也不过在职务上敬畏上帝,你在私生活上何尝敬畏上帝?

温彻斯特我要向罗马申诉的。

市长啊呀,列位大人,吾王陛下,可怜可怜伦敦市吧,可怜可怜我们吧!主教和葛罗斯特公爵的手下人成群结队地打起架来啦。我曾禁止他们携带武器,他们就在衣袋里装满石子,用石子投击对方,已经有好些人的脑浆被砸出来了。每条街上的门窗都打坏了,铺子都吓得关了门啦。双方的亲兵们上,彼此混战,打得头破血流。

亨利王你们既是我的忠顺臣民,我命令你们立即住手,维持秩序。葛罗斯特叔父,请你制止这场纷争。

亲兵甲不行,要是不准我们扔石头,我们就用牙咬。

亲兵乙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我们也不含糊。(混战又起。)

第二部分是约翰波幅公爵与约克公爵的争战。因为一些观念发生争执,以玫瑰的方式来投票,支持约翰波幅公爵摘红玫瑰支持约克公爵摘白玫瑰。结果仇恨加深从此约翰波幅公爵佩戴红玫瑰,约克公爵佩戴白玫瑰。也就因为他们之间的仇恨害得塔尔博和他儿子丧失生命。

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篇(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45页、46页、47页。

第三部分是英国将领塔尔博的勇猛战斗,最后塔尔博和他儿子约翰因无人支援而牺牲。第四幕的第七场

塔尔博你这爱扮鬼脸的死神,不要带着讥讽的恶意对我狂笑,我父子们马上就要不受你的压制,摆脱你的牢笼,插上双翼,飞向柔和的天空,再也不在尘世里

忍受折磨了。我的儿呵,你负伤而死,不失勇士的气概,在你停止呼吸以前,对你父亲说句话呀!你说一句话,就足以表示你对死神的蔑视;我要你把死神当作一个

法国人,当作你的仇敌。可怜的孩子,他微笑了,他似乎在说:如果死神果真是个法国人,那么死神今天已经死去了。请你们帮个忙,把他放到他父亲的怀里来,我已经精神恍惚,支撑不住了。兵士们,我向你们告别了!我能用我这老年人的怀抱做为我爱子的坟墓,我已心满意足了。(死。)

因为没有人支援他们,父子俩谁也不肯逃跑。最后都死掉了。

这三个部分是我比较喜欢的,读完《亨利六世上篇》给我感觉是,像约翰波幅公爵与约克公爵和葛罗斯特护国公与亨利波福主教他们都是亲戚吧!但因为一点小事却伤了和气,外人可能因为一点小事都可以原谅,为什么亲戚却不能呢?莎士比亚把人物的细节和性情描写的很恰当。

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篇(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76页。

读草房子——秦大奶奶有感作文1200字


秦大奶奶---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当我合上草房子一书,给我印象最深,留在我脑海深处,并唤醒我心灵的人物是秦大奶奶。或许,在别人看来,她只是一个老太婆而已,一个很凶的老太婆,并没有什么值得人关注的,可是,在我看来,她的形象很丰满,她散发的人格魅力是无穷的,甚至,穿透的我的心灵。

在油麻地小学,一片艾草地边上,有一个小草房,在一片空旷的艾草地上显得很特别。孩子们都知道,那是一个很凶的老太婆,所以,没有孩子敢接近她。

说起她的劣迹,那真是说不过来,要么她会把鸡鸭故意放进学校,造成学校一片混乱,要么,会对孩子们大吵大闹,还会拿拐杖做出一副凶悍的样子。桑桑一天误入了奶奶的房子,他原来很害怕,可是,奶奶并没有发火,相反,眼神中流露着一种慈祥的关怀。久而久之,桑桑像奶奶的小孙子一样,经常看望奶奶。宁静的日子,不知被谁打破,油麻地又热闹起来,原来秦大奶奶为了艾草地,和学校争执不下,学校为了弄场圃,要砍掉艾草,种上圃苗。秦大奶奶也要搬走,可是,秦大奶奶不肯,并且,在学校的圃苗发芽后,竟然用身子滚来滚去,把苗圃压坏了。最后,在桑桑等孩子的努力下,奶奶最终同意搬走。奶奶眼神里流露出伤感,她是舍不得那片艾草地啊,那里倾注了她太多的心血。秦大奶奶老伴走的早,一个人独自生活,那片艾草地,是她的全部,她一生与艾草地相伴,那是她和丈夫亲手开垦出来的,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风风雨雨,他们在辛苦耕耘,那地方,有欢笑,有泪水,有爱情,更是她和丈夫美好回忆,对爱的美好回忆。秦大奶奶没有孩子,他这么多年,就是靠着这一份念想,这一份回忆,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如今,有人要破坏这一份美好时,秦大奶奶像发了疯似的,她不许别人抢走她的回忆,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呀,她只是想留有一份思念而已,对往事的记忆而已。这么多年,秦大奶奶这么走过来了,她内心是孤独的,心里缺少爱,至少有一个地方,是空着的。

可是,桑桑来了后,就不同了,他把桑桑当成自己的孙子,对他很关心,桑桑等孩子们对奶奶也很好。奶奶知足了,有了这么多孩子,她的思念会转移到孩子们身上,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秦大奶奶一开始很凶,后来又很慈祥了。奶奶内心被爱,另一种爱充满了。于是,她开始改变,以至于,为了油麻地的一只南瓜,她要去捡,不幸溺水。桑桑以孙子的身份,参加了葬礼。许多孩子哭了,我也哭了。秋天就要来了,每年,秦大奶奶都在守望,守望秋天,守望收获,看着艾草的成熟,她心里会得到一种满足,她其实在守望一份思念,一份往事回忆,要是她丈夫能在艾草地,就好了,和他一起收获,那是多么甜蜜的回忆啊。可是,秦大奶奶等不到那个时候了,她比秋天的步伐快了一点,就那么一点。要是等到秋天来的时候,那是奶奶最开心的日子,望着一片成熟的艾草,兴奋的像个孩子。或许,在奶奶落入水中的时候,她眼前浮现的不仅是那一片即将成熟的艾草,那一片承载了她多感情的艾草地,更是对桑桑等孩子们的不舍。这么多天的相处,奶奶离不开他们了;孩子们,也喜欢上了奶奶。她看到了在艾草地的尽头,丈夫在向他微笑,奶奶心满意足了奶奶走了,没有后悔,奶奶就这么走了。她用她独特的方式,诠释了爱的含义爱,是一份美好回忆,是一份自私,更是一份不舍

《大秦帝国(套装版)》读后感_1200字


《大秦帝国(套装版)》读后感1200字

# 大秦帝国#中国原生文明的光荣与梦想#
        爱上大秦,源自于它的语言。与以往读过的任何历史小说不同,它是扎根于历史却又超脱于历史的,气势的磅礴与格局的宏大,也是读过的所有书中不能相比的。对于一个文字控来说,早已被其俘虏。开篇“献给中国原生文明的光荣与梦想”在给人震撼的同时,也给人一份敬畏、一丝好奇。
       什么是原生文明?知乎上有用户答:原声文明是指文明的发展是独立的,在形成过程中,基本不受其他文明的影响。读完大秦,一切都昭然若揭、了然于心,难以用语言来描绘。
      以前有人说成长是复杂痛苦的,因为世界不再完全是对的,完全是错的,一切都变得难了起来。受这句话影响多年,最近开始有了转变。更愿意相信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通过年龄与阅历的增长,慢慢消解对这个世界的一些误会。读大秦,消解了很多误会。
        大秦作为一部历史小说,总会有它的立场和感情倾向,我们不能求全责备。历史从来都是后来人或者胜利者书写的,真实性本身就与考古水平呈正相关。作为一个文科生,历史书背了六年,虽然期间不乏照本宣科,但对于有些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一是“焚书”。印象中依稀记得的是“焚书”销毁了除法家之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开启了封建时期的“愚民统治”,钳制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文化的发展。但是并未焚烧医学、农牧等技术实用书籍。而且“焚书”作为一项加强专制集权的措施,所发挥的积极影响也不可忽视。正如作者所言:在岁月流逝的长河中,一场反倒退反复辟的政治战役,被褊狭地演绎成了一场恶意毁灭文化的暴行。这种评判,折射着我们民族时常痉挛性发作的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刻意失察,折射着我们常常因这种刻意失察而导致的种种悲剧。
       二是对李斯的评判。以往接触到的历史,李斯似乎都是正面人物。的确,作为大秦帝国的开府丞相,李斯的确功不可没。仅《谏逐客书》就足以使他流芳千古,他不仅坚持郡县制,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可是,因“焚书坑儒”而使秦朝被天下学人骂为暴秦的措施正是他首倡的。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点燃了秦朝末年残暴统治的导火索,也足够遗臭万年了。
        历史的看、辩证的看问题是阅读这部小说时感悟、铭记最深的。纵使以前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却总在具体的事件面前被热血冲昏头脑,顷刻间就有了立场。
        认识修正的同时,更被“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精神所感动。短短的八个字,却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必死的信念,更有英雄的豪迈。每逢巨大的危急关头,老秦人喊出这八个字总能给人以力量,誓言的宣告总能让人不自觉的相信胜利会倒向秦国。我想,这也是秦最终能统一六国不可或缺的因素吧。

李斯列传读后感


李斯列传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史记》当中《李斯列传》这一部分,我对李斯的人生经历深有感悟。

李斯是楚国人,当时只是一个地方小官。有一次,李斯发现厕所里的老鼠,生存环境非常差;而粮仓里的老鼠,生活环境特别好,有着吃不完的粮食,于是李斯感慨说: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处耳。意思是说,一个人是不是有才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处的平台。

于是,李斯就把官辞了,投奔了当时齐国一位大师,这位大师就是大名鼎鼎的荀子,李斯跟荀子学习帝王之术,也就是如何治理一个国家的道理。过了一段时间,李斯觉得自己已经学有所成,应该找一个平台来施展自己的才华。他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去当时最强大的秦国。

李斯到了秦国之后,投奔到当时秦国最有权势的吕不韦门下,吕不韦很快就发现李斯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就把他引荐给秦始皇,于是,李斯终于有了施展自己理想抱负的平台,在秦国消灭诸侯六国统一天下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觉得李斯是一个有理想和抱负的人,他从老鼠哲学中受到启发,并为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付诸行动,辞官投学,努力提升自我的能力,最终在秦国统一中国这个历史舞台上,上演了一出精彩的人生好戏。

我感悟到:一个人首先有心存远大志向,然后付诸行动,通过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最终才能找到实现自己理想的道路;相反,如果一味好吃懒做,只能让理想变成梦想和空想。


李斯列传读后感(二)

读完司马迁的《李斯列传》久久不能释怀,感慨颇多。李斯由一小吏到位极人臣的丞相再到身败名裂,其中之事对我们多有借鉴。

李斯列传开篇先介绍了李斯当郡小吏时,看的看到办公处附近厕所里的老鼠在吃脏东西,每逢有人或狗走来时,就受惊逃跑。后来李斯又走进粮仓,看到粮仓中的老鼠,吃的是屯积的粟米,住在大屋子之下,更不用担心人或狗惊扰。于是李斯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一个人有出息还是没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这就是李斯的着名的老鼠哲学。可以说这句话到处了多少现在中国人的心声。河北大学一起校园撞人事故带来了一个官二代我爸是李刚的铿锵自白,这是对社会公平的公开叫板,可他却说出了一个令人无可奈何的现实:拼爹时代已经到来。有网友调侃称:葡萄美酒夜光杯,欲见女友把命催,醉驾撞人咱不怕,李刚就是我老爸。在这样的时代,真是干得好不如生得好,生得好就有权力、就有财富、就可以肆意逾越人间规则。那些富二代、官二代可以享受更好的教育(有关统计数字2020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比例不到两成,农村人口却占了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可以享受父母留下的庞大的人接关系网,这让出身普通的百姓想有出头之日是何其之难。

于是李斯像那些普通人发出了这样的呼喊:地位卑贱,而不想着去求取功名富贵,就如同禽兽一般,只等看到现成的肉才想去吃,白白长了一副人的面孔勉强直立行走。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这句话可以说是李斯一生的核心理念。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学过道德经的人总是纠结于无为还是有为,李斯也算是给出了他自己的一个答案。处在这样一个以金钱和成功来衡量一切的社会,如果你贫困和没有社会地位,说话做事都没有底气,备受歧视。就算你能有:颜回那样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境界,你能让你的家人,你的孩子,你的妻子被人看不起而置之不顾吗?如果你真的那样做了,我觉得你就算不上什么超脱之人,而只是一个消极避世的人而已。当然道家说我们不要去追寻那些身外之物,这是背离大道的。确实我们追求成功的过程中丧失了快乐,元人姬志真曾写过一首名利与个人关系的一首诗:仆马舟车历艰辛,区区名利两相关。细思本来图安稳,却使身心不暂闲。确实我们以为我们只要成功了就会快乐,但是事实不尽然。但是如果你处在一个较低的社会地位,连自己的基本尊严都维护不了,你难道会比那些追求成功的人快乐吗?处在一个卑贱的地位而说自己不爱那些财富和高地位,只会引起别人的嘲笑而已,只有当你拥有这些你才有资格这样而不为人所诟病。处今日之中国,想超然世外是何其艰难。


李斯列传读后感(三)

《李斯列传》中有一段话原文为: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皆前为寿,门庭车骑以千数。李斯怅然而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上述表述反映了李斯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奠基者,能够拥有这样的哲学思想,实在是了不起。,他能够够清醒的认识到的事物的发展,物极必反的客观规律,能够这么谦虚,客观,准确地认识自己,实属不易。我们许多人往往在事业,家庭,爱情等等方面获得一些所谓成功的时候,志得而意满,得意而忘形。并没有认识和意识到在鲜花和掌声的后面会有一个陷阱,在时刻等待你。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居安思危,不能盲目乐观。站得越高,摔得越重。所谓之高处而不胜寒矣!

李斯为人谨慎,有才华,为秦始皇的统一霸业和封建制度的建立做出了卓越不凡的贡献,但是在秦始皇死后,他放弃了过去的一心为公,不募私利的为人原则。为一己之私而受赵高之蛊惑,从而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看来世界上真的没有完人阿!再聪慧睿智的人,也有糊涂的时候,从而也印证了他物极而必衰的道理。

《三体(全集)》读后感_1200字


《三体(全集)》读后感1200字

历时26时44分,我看完了人生中的第一部科幻小说。两个字概括的话,就是“震撼”。

没见过世面的人经常会喜欢用“震撼”两个字形容自己的感受,比如我。

我曾经觉得科幻类的题材完全不沾“严肃文学”的体系,觉得科幻题材是“粉饰的空洞”。但是在阅读完《三体》第一部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在此,我要向所有的科幻题材作家献上我愚蠢的膝盖骨。

无论是从时间的跨度和选择、题材、风格还是给读者带来的思考来说,刘慈欣的这三部作品,都是可圈可点的。

作者用最朴实的白描手法为我们创造了瑰丽华美的宇宙。从文革的细节、三体世界到之后展开的宇宙大战(不知这么说是否准确),作者通过大量的报道以还原完善故事情节。对我一个理科文盲而言,这种手法十分巧妙地弥补了我缺失的知识盲区和匮乏的想象力。

从人物来看,三部曲并不是简单的单线或双线,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十分丰富,即使对次要人物的描写,人物的形象也非常的鲜明。

看了看书评,好像大家对罗辑和天明、程心等后期出场的人物感触较深,那我就谈一下一二部中线索人物,也是全书中唯一一个开了上帝时间的人老史吧。

老史这个人呢,简单粗暴这四个字实在是像贴在他脸上一样。换句话说,有血有肉接地气。

像“二斤爆肚,一瓶二锅头!”一样接地气。

身为警察,他粗俗无礼,显然身体管理也不咋地(得了病在冬眠中才治好),但是外粗内细,敏捷冷静,一二部中的几个转折点(核弹少女、古筝计划、寻找庄颜、保护罗辑),都靠的是大史,可以说大史是行文的关键和转折人物。

“邪乎到家必有鬼”是大史抛给汪淼的一句提醒,也是作者的伏笔和警示。

大史如同三体世界评价的所有地球人一样,是渺小、无知的“虫子”,但是他的坚毅和冷静,正是地球人生生不息的根本。

我真的很喜欢史强这个人物,甚至超过了罗辑。可能罗辑真的离普通人太远了,他是“救世主”,甚至到了第三部,我觉得罗辑已经超脱了人类,成神了……不过老史到了第三部就消失了,我私心想他能成为冲出二维塌陷的几批地球人中的一个,不过这样一来很有可能大史力挽狂澜随手拯救宇宙也是很有可能的,跟第三部阴冷的基调不太切合。

由于科幻题材的限制,所以作者刻画的人物多为人类世界的精英、拥有高尖精技术的科学家和知识分子。而世界的变动和转折通常被小部分人甚至某一个人控制,所以会让人有一种“伟人创造历史”的感觉(嗯,我朴素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很容易坍塌)。但是总体来说,真的对得起它各大书单推荐的排名,读完真的有一种心神开阔的感觉。

书我给4分,私心1分,所以我打了五颗小星星。

附上我在书中很喜欢的一句话话: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最后,成为力挽狂澜的救世主寥寥无几,我们中的绝大多数,最后也可能只参与到历史课本中的一个数字,可能会被后来者或“局外人”看作一只小小的“虫子”,但是即使是这样“大多数”中的一个,也祝我们能够保持足够的冷静和坚强。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


正巧,这两天刚刚从国外回来,便得到上海作家竹林送我的一部描写淞沪抗战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流血的太阳》,怀着对“传统题材”作品的传统观念,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懒懒地在临睡前当作催眠曲翻阅起来。不料,读着读着,我的精神振奋了,心中的欣喜不由自主,于是,就趁一下子不能入眠的机会写下心中的一点感触:

这部小说冲破了以往描写传统题材作品的窠臼,用儿童们纯洁、善良而又爱憎分明的目光和情绪观照那个战争年代的生活——这种生活虽然充满血与火,但阿毛、阿雪这群孩子们的童年依然丰富多彩;虽然被日本鬼子的入侵蒙上了苦难的阴影,但苦难中既有战斗,也充满了人情、友情和爱。你看,孩子们秘密喂养了一头十九路军留下的小马驹,大家视它如珍宝,但为了要从鬼子手中救出阿雪姐姐,孩子们只好忍痛割爱舍弃了它的生命。阿狗的爸爸是汉奸,大家对他恨之入骨;但当阿狗失去了爸爸以后,孩子们却对他充满了怜悯、同情与爱……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向人们指出了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如何理解人类的大爱精神——“历史仿佛是一个多棱的水晶体,它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人们不同的面貌和不同的真理。”将爱提到了“人类之爱”的哲学和理性的高度,能给读者以全新的感悟和启迪。

《明朝那些事儿(全集)》读后感_1200字


《明朝那些事儿(全集)》读后感1200字

其实我觉得我跟这本书蛮有渊源的,第一次听并见到是在初二下学期末,当时班上有个男生带了之后大家都抢着排队看。很不幸的是排到我的时候已经期末考结束了,放暑假然后初三要分班。我至今印象很深我扯着他的袖子扯了很久,他应该也很喜欢这本书,然而就在我差点说服他的时候,他还是拒绝了我并跑了[捂脸]。
第二次是初三结束,去深圳表哥家里过暑假,然后我们聊起这套书,我说我很喜欢巴拉巴拉然后我表哥就怂恿我妈买给我,我妈一问价格并了解是课外书之后就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捂脸]。
所以在书城里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有种你终于属于我的欣喜感。
从朱重八到崇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朱元璋大大、朱棣和最后的崇祯。朱重八肯定不用多说,从小人物出身,作为开国皇帝,智勇双全,并且是劳模,取消丞相,基本事事亲为,是个已经不存在但是想想还是有点害怕的皇帝(可能最近看盗墓笔记看多了[捂脸])。
对朱棣大哥印象深是他反了,而且在造反时几次差点失败却如有神助,一次是敌方军旗被风刮倒了,一次是大风刮起地上的沙子吹向敌方,还有一次是类似赤壁之战刚好起风点火烧了敌方的船。感觉老天都希望他赢[捂脸]。而且他在位时也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郑和下西洋也发生在这个时代。
崇祯的话可能是因为是明朝最后一个朝代,也可能是我在看时觉得他太可怜了。他费尽力气鼓起勇气终于除掉了魏忠贤这个大奸臣,兢兢业业想要守护这个国家,然而外忧内患,历史走向不受他控制。实际上就像作者说的,他明明心里清楚这个朝代走到他这里就结束了,但是他还是拼命去维持着这个国家的稳定。最后兵临城下,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实际上除了皇帝,给我印象更深的就是形形色色的人,其中有很多本来快到达人生巅峰的人,常常因为后期的自信和疏忽,一下子跌落谷底。作者在后记写不认同“以史为鉴”,因为没办法预知历史。但是我的理解是从这些人物为鉴,从他们身上我们对“木秀于林 风必摧之”,“卧薪尝胆”等词有了更好的理解,从而时常警醒检讨自己。
我一开始对于书中描写的文人也是有些讨厌的,觉得他们平时只会嚷嚷,但是后来他们用行动征服了我,在其位谋其事,他们虽然没有上场杀敌,却也在他们的岗位上随时准备奉献自己。
我们常常说历史是一条长河,你阻止不了它往前走,位于其中的我们无力阻挡也无力改变,但是感动我的也是那些不知道未来或者明知道会失败但是却忠于气节的人物。他们或许不是十足的好人,实际本来就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有的贪污有的迂腐,但是他们在朝廷被奸人操纵时,受尽折磨却从不低头,明知会死却依然挺身而出,国家危亡时刻,大部分选择了战死沙场,以身殉国。
最后还是用杨涟老先生在监狱里临死前留下的遗书里的一句话结束我的书评以此表达我对他们的敬佩。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但愿国家强固,圣德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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