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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岁月读后感2000字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3)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3)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读这本书就像在读一个人平凡孤独又挣扎向上的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外表看似的那么华丽完美,我们都在披着靓丽的外壳寻找孤独的身影。我们想活出自己,可大部分却陷在俗世的生活中难以自拔,工作,吃饭,淘宝,交友,恋爱,生子,再继续工作,为你的儿子为你的孙子。没有人逃过这烦躁又无法摆脱的生活,只有在某一刻用自己可以表达的一切方式去宣泄自己的不满。只有一小部分去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想做的自己。可是他们却常常不被世俗化的我们理解以及老一辈的诧异。世俗化的我们在批判着他们的时候也在嫉妒羡慕着他们过着当年自己脑海中的样子。可他们在享受啦这样的生活后,也羡慕着我们朝起朝落,儿女成群的生活。什么都是公平的,你在舍弃的同时也在拥有着什么。你再拥有的同时也在舍弃着什么。你无法去评价二者的好坏。只能以过往最惨的案例去告诉自己,去麻痹自己,现在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可是每每在夜深人静,觥筹交错时,也曾想到当年我的宏伟志愿,只不过烟花易冷,转瞬即逝。你在这条命定的轨迹与世俗化的社会中渐渐从痛哭流涕到如鱼得水。即使那时你可以有时间有金钱去做,却也没有当年的心静与阅历。你的阅历早已被既定的观念轨道话,你再也做不到同当年一样去做同样的事情。所以我们活的梦想却过得现实。我们都在用我们的孤独去碰撞,去靠近,去接触各色人等。我们曾受伤曾哭泣曾感恩曾微笑,没有人爱听悲催的生活,而每一个人却都在这样的生活中慢慢走来。有的人走向啦阳光,有的人走向啦黑暗,更有的人踌躇不前停在原地枯萎致死。没有人真正了解我们的孤独,一旦有温暖的手靠近我们恨不得立即发光发热,可是烫伤啦别人也痛坏啦自己。所以这世上永远没有感同身受这四个字,一切的情绪  低落  苦难都得自己去消化去面对。即使偶尔有那么一双手曾试图去温暖你,记得他只是想攻克你的心房。其余且也只有你自己而已。所以这本书和舟舟的我亦飘零久差不多,但我觉得我亦飘零久更加细致,去阐述啦她想表达的事情。可不管怎样,我很喜欢她的书,她的表达,以及她的文风。就像一杯茶,甘醇又回味无穷。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端午之际,有人归家有人漂泊,在夜幕降临时分,安静读完一本书,一本仿佛让自己变得赤裸裸、让自己不再以为自己那么独一无二从而稍许除却孤傲的书。一个比我年长几岁的姑娘写她在我这个年龄经历的种种,感悟的种种。一位妈妈,几位恋人,许多朋友,还有远行和文字。零零碎碎的文字实在没什么逻辑,看,标题都懒得去细想,就是记录青春岁月里狗血的真实。漂泊的人,自由的心,还有无尽岁月……我的青春还是规规矩矩,上课上班,让教育虐我千百遍,拿了个不怎样的文凭,又不甘心,拼了命去提高文凭,郁郁寡欢了两三年。说我规矩,大概好多人持否定态度,谁叫我们不熟,我只能像个疯子一样没心没肺对你。到底还是让岁月这把利刃削去棱角,在一个需要严谨和严肃的环境里工作了,被很多人爱着,一个人走。

正着手准备一封《给自己的信》,这竟然是警校对毕业生最后的剥削,我觉得远不如来几公里痛快,大伙跑起来,把过去抛在身后,从此过上不用早睡早起叠被子整内务走队列的好日子。我当然不能这样写,不是我不真实,是也真的有那么些不舍,那个遥远的记录了我几年青春的地方,我没留下多少文字实在想狠狠抽自己。舍不得那些在千里之外放荡不羁又勇往直前的时光,它是我的青春的青春期,在这之前青春还是个小孩,之后已是中年,不怀念吧,一念之间也是变老的瞬间,要好好写故事,好好告别,我的无尽岁月!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无可复制的。看完这本以后突然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好了不起,无法想象那些个无眠又无眠的夜晚她内心的痛苦,无法感受到揪着发丝有多么强烈的疼痛感,也无法体会当内心被一丝一丝剖开的时候那种或痛或快的感受。看到她日常的那些生活的时候,也似乎到了她小说里的那些主人公的身影,宋初微,叶昭觉。她说写字就是她与这个世界交流的方式,那些痛苦的过去,那个叛逆的小女孩终于找到派遣自己内心无助的出口。是啊,无可复制,尽量去体验想要体验的感觉,也不枉入世一场。祝福这个美丽的女孩。我们真的不必逼自己去做不想自己的那种人,强大固然是好,但脆弱和柔软也没有什么过错。活的像自己就行了,有尊严,有追求,有梦想,也有软弱和颓废的时候。[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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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年教师读后感2000字2024


致青年教师读后感2000字2024

在刚过去的这个暑假,我不幸生了一场病,住院治疗的时间,给了我机会静心阅读了《致青年教师》一书。《致青年教师》的作者吴非老师,是南京师大附中语文特级教师,知名的杂文家,这是他告别讲台之作。

如果你想当然的觉得书中应该存在一些案例,一些建议,一些具体可行的办法,那么这本书将不对你的口味。这本书其实是相对独立的随感,有一些在报刊发表过,有一些在博客上贴过。虽然全书结构算不上严谨,也没有诸多教育教学兵法可言,但这些零零总总的杂文,是致青年教师的警醒文集,也是青年教师的职业范本。这本书表达的,是作者对教育的理想,以及希望青年教师能在教育工作中,追寻理想,实现理想。

书中说:教师不能再把自己誉为灵魂的工程师了,如果要拯救别人的灵魂,那么就先拯救自己的灵魂吧。

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一切行业都在追求更快,都拜倒在金钱的脚下。工作三五年的青年教师,已经没有了当年大学毕业初出茅庐时的理想和勇气,岁月消磨了我们的意志,生活重负一点点地压低了原有的精神高度。当然,我们教师也是血肉之躯,也生活在柴米油盐之中,请不要将我们拔到灵魂工程师的高度。但教育是陶冶人之心灵的职业,我们需要为学生的成长负责。所以我们先要拯救自己。

拯救自己,先磨炼自己的品行。

对学生而言,教师的品行在时时刻刻的学校生活中慢慢渗透学生的言行中,甚至影响学生的一生。对教师而言,在同样的工作环境下,面对同样的教学任务,有的人能取得成就,有的人一事无成,有的人则只靠行政背景混日子,形成这样的差异,完全在于教师的个人素养。书中总结,教育的品行归根到底只有一个字:慢!

忘记是在哪里看的这则小故事了。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妈妈还有外公一起出去郊游,在路上妈妈拿出两个苹果给小男孩,意思肯定就是让小男孩和外公一起吃,小男孩拿过来就把两个苹果都咬了一口,男孩的妈妈一看就上火了,接着就对小男孩批评了一通,小男孩子的眼里含着泪。这时外公很和蔼的问他:能告诉外公为什么两个苹果都咬一口吗?我想把最甜的那个苹果给外公吃。小男孩委屈的回答。这时是男孩子的妈妈眼含泪了,为小男孩的懂事,为自己没有听孩子把话讲完。

教育的特征是慢,教育是慢的事业,教育是慢的艺术。慢教育的概念已被更多的人接受。在学生培养方面不可能求快,教育教学方面也不能违背客观规律。教育的规律如此,教育者也要如此教育者也要遵循慢的艺术。教育者的专业发展记不得。不能因为工作出色受到表彰而感到自己进步太慢,因而自卑,焦急;也不能因为上了一节课受到好评,而沾沾自喜,沉醉其中,不思进取;更不能因为学生的表现欠佳,而暴跳如雷。欲速则不达,真正的慢教育可能比你我想的还要慢,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也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不可能以我们个人意志而转移变化。

拯救自己,要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工作已经第6年。经历生活繁琐,也曾没有努力方向,慢慢摸索出工作经验。阅读,培训,比赛,开课,论文。我一点一滴的积累和努力,不敢怠懈。优秀的教师应当是一盏不灭的灯,而那开关就在他自己的手里。吴非老师说,青年教师讲台还没有站稳,为什么要急着去赛课?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比赛是动力,而不是功利。我认为教师都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终生学习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智慧。学校是每时每刻都在接触学习的地方,教师是终生学习的最好的职业,所以我们应当比一般人更善于学习,更热爱学习。

拯救自己,要跟上时代的步伐。

时代感可以是衣着,吴非老师认为,教师礼仪也是范。虽然那并不是最重要的,教师也不可过分修饰因为凡事过犹不及。但平实的基础上,稍带时代感的流行元素,一下子可以拉近和学生的距离。每个时代有其自己的文化氛围,也许现在的衣着在父辈的眼里不是最好看的,但却是学生能接受的,流行的,甚至是亲切的---穿学生喜欢的衣着,穿出自己的时代感。

时代感也可以是言行。清楚的表达是教师必备的素养,是教师和学生沟通的桥梁。吴非老师说:相对于二者的关系,学生如病人一样,处于受助的位置,他是求学者,他本来就不懂,如果教师的语言艰深,不用学生听得懂的话教学,学生不知道老师在说些什么,那不是学生笨,只能是教师不懂教学。作为80后的教师,除了上述的要求外,我们更应当说学生听得懂的话,说有时代性的话。现代的孩子不说难过或不开心,凡事都是一郁闷;批评人常常是猥琐到底;表示惊讶是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这些词或是自造的,或是网络上流行的,流行性广泛,具时代感。如果青年教师在语言上还停留在古代,那可真是out了。

吴非老师说:学生在青少年时代读什么书,思考什么样的问题,将决定一生的精神高度。教育要让学生追求诗意的人生,不仅需要诗,还应当有琴声,有树,有虹,有梦。教育永不止考试,而是为了学生长远的甚至终生的利益和精神追求。遗憾的是,功利的教学观往往在左右评价标准。不错,我们是教师,可是和所有的人一样,我们在成长中失去了许多宝贵的东西。那些像梦一样的诗,像诗一样的梦永远不再回来了,可是它还留在孩子们的眼睛里,孩子们就坐在你的面前

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他说,他真希望还处在学生时代,上课睡着了,一觉醒来,老师的粉笔正向他扔来多么美好的学生时代。所以,亲爱的教师们,拿出我们的激情和智慧,点亮孩子们心中的那盏诗意的灯,并赋予他们发光的力量。

此外,吴非老师还对公开课,评职称等等青年教师头疼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见解,读了觉得受益良多。应该说,对于心态浮躁的青年教师来说,这确乎是一剂有效的镇定剂。

所以,如果你有时间去电影院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那么也请抽出时间,阅读《致青年教师》吧,相信它不会让你失望。

《荆棘鸟》的读后感2000字


1977年,有一本书刚问世就跃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不仅在美国创下销售记录,也迅速传到世界各国,这本书就是《荆棘鸟》,它在宏观的历史背景下演绎绝世爱情,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这段话说的是梅吉,因为家庭的贫苦她过早的承受很多的艰辛,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但她最大的痛苦却却是她的爱情,他们都是可挑剔的出众,而且对梅尔也特别照顾,很爱她。他们之间本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爱情的种子早已种下。

但他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走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剪羊毛的工人。她就到了另一个国家,在那里,她既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

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当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带着拉尔夫未出生的宝宝离开了。那是一个和拉尔夫一样孩子,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想要走上了一条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梅尔想尽办法阻止他的梦想,但最后她的儿子还是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她想要孩子的尸体,没办法告诉拉尔夫,那个孩子是他的。最后拉尔夫也死了。

荆棘鸟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其实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假如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残酷下来。

男主人公拉尔夫虔诚与野心的人。很多人并不喜欢这个教士,因为在面对一千三百万英镑时,他出卖了梅吉的一家。虽然他之后将他们的生活照顾的很好,但无论怎么说,他夺取了他们的财产。

拉尔夫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布满了矛盾。他信仰上帝,即使背弃了誓言他也敢于在上帝面前忏悔,虽然也许这忏悔可能彻底把他毁了,从这方面看他是虔诚的。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心中又布满了功利,他渴望升迁,渴望向上爬,就是为了这个目标,他背弃了梅吉。这点在我来看有些无法理解,因为我一向觉得虔诚和功利是互不相容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得道高僧一面念着佛经一面接受钱财。但无论我怎样的不理解,这种矛盾却统一在了拉尔夫的身上,并且使他这个人彻底的活了起来:我是一个教士,但同时,我也是一个男人。作为教士的他,是虔诚的,作为男人的他,是有野心的。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这也注定了拉尔夫的痛苦。

在和梅吉相见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她,确切的说是拉尔夫爱上了梅吉身上的女性特征:温柔、美丽、顺从、韧性、孩子气、纯真、善良、包容、理解这种爱因为梅吉只是个孩子所以被所有的人都忽略了,包括拉尔夫自己,可是他却恼恨着梅吉的成长,恼恨着她那不停发育的身体,因为他知道,当她长大就是他不得不离开的时候。拉尔夫爱梅吉,但却不能说出来。只能一遍遍的粉刷她的卧室,只能以一个父亲对女儿或者兄长对妹妹的方式表达,而随着梅吉的成长,他的这种痛苦更为加深,甚至当梅吉向他示爱时,他也要摇头拒绝。梅吉终于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嫁给了别人,而他得到的并不是想象中的救赎,而是更大的痛苦,这痛苦又是自己亲手造成的。

这本书真的不错,不愧能和《罗密欧与朱丽叶》,《教父》媲美。如果有时间的空余,就看看这部书吧;如果没有,就去看看电影,电影版也很棒的!

《奇风岁月》读后感 3篇


奇风岁月,奇异幻想
吴维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在奇风岁月中奔跑

胡熠扬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黑暗世界中的光明
周任坤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致青年教师》读后感2000字


以前,对于这种书总是三分热度,因为这些书中的道理未免过于深奥,道理道理,总是让人看着晕乎,读着迷茫,草草地看了下目录,倒是觉得题目一个个取得精辟却实在,翻看了几篇,不禁被吸引,想起自己曾经的各种教育片段。

从小学开始,我就有个梦想,长大做一名小学老师,因为小学里我非常调皮,确切地说,是在小学五年级之前,那时候的我不爱读书,只爱玩,甚至喜欢和男孩子打成一片,我被罚过站,扣过星,批评过,甚至把老师气的赶出教室,连带着将我书包扔进走廊上的垃圾桶里,面对批评,面对他们的眼光,自尊心很强的我心中埋下了说不出来也不愿意和别人倾诉的秘密,那是一种孤僻,甚至是一种自卑。

直到五年级,来了一位语文老师,她也姓陈,有着圆圆的脸蛋,身形微胖,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她,她关注到了我,却没有放弃我,她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你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孩子。年幼的我将这句平常的话深深地记在心里,这应该是一种肯定,或是表扬。至少那时候我这么认为。她开始对我严格,她对我的严格和曾经的老师不一样,曾经的老师更愿意用惩罚手段来HOLE住我,而她却是无微不至的 关心,她关心我的家庭,开始和我母亲谈心,她和我如朋友般聊天,问我的兴趣爱好,接着,我的手臂上就开始别上了各种不同数量杠杠的徽章,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变了,或者我成长了。她和我分享喜怒哀乐,也会教我各种知识和音乐,我们的关系没有师生之间的隔阂甚至畏惧,她鼓励着我,我感谢她。

就如在第一篇《就让你的眼泪流出来》这篇文章里,吴非老师说我们教育孩子们成为人,我们自己首先必须是情感正常的人,所以,当无法抑制自己的的激动和伤感时,就让我们的眼泪流出来作为老师,我们要做一个有真情实感的老师。说实话,面对学生,我笑过,也哭过。我曾为学生那纯洁善良的心灵感动得流泪,也曾为他们中一些同学的不争气而伤心落泪。事后,我还埋怨自己太没出息,感情太脆弱,但看了吴非老师这篇文章后,我明白这是我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情感。作为教师,就是教学生做一个有真情实感的人,而不是一个对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无动于衷、冷眼处之的人。如果我们教出的学生都是冷血动物,那么这是我们教育的失败。我认为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真正的人,所以,作为老师,我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还应该是引导学生去关注人性中最美好的情感,发现真善美的引导者。

如今,我成为了一名幼儿教师,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当好学生们领路人,我们还要拥有一个博大的胸怀。因为教育者的胸襟,是学生的天地。教育者的胸襟有多宽,学生的精神天地就有多大。良师之心境,如海洋一般辽阔,如长空一般高原。教师心胸博大他的学生才能面朝大海,才能仰望星空;他所教的学科,就有可能成为乐园;他的学生,才会开垦自己心灵。所以说,教师胸怀博大,学生自然就大气。这其实跟我们常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是一个道理。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势必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我们不能事事斤斤计较,不能嫉贤妒能,不能心胸狭隘,我们不妨也做一个肚里能撑船的老师,做一个有胸襟的大气老师。

作为教师,我们更应该做一个专业知识和能力很强的老师。工作中只有爱我们自己专业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而优秀教师一定是一个与书为友,勤奋好学,博才多识的人。只有这样,我们心里的底气才足,我们也才能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为学生照耀他们的人生之路。当然,读吴非老师的文字,更多地是让我在平实的语调中感受到教育的美好和希望。让我们教着、学着、思考着、努力着,期待着那一天。

此书看完,让我记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我从一名学者变成一名教者,我该怎么做一名合格或者优秀的教师呢?我总结如下:

一、关注学生的点滴事

我们常说,教育无小事,就是这个道理。然而,虽然每名教师都懂得要心里装着学生,但对学生的关注角度不同,对事件的考量不同,对学生的关注程度、对学生的爱也会显得不同。是的,虽然我们都爱学生,但爱是不同的,爱的表现方式也是不同的。作为老师,首先,我们不能和一些家长一样溺爱、纵容学生,其次我们也不能走入严苛的误区。然而做到了这些还不够,教师还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设身处地地思考学生的真正需求。此番,才是真正做到了心里装着学生。

二、细心观察、用心感受

要想心中有学生,首先就的眼中有学生。可以看到,书中的例子涉及范围很广,让我们既可以从一件小事中发现孩子的性格、本性,也告诉我们不放弃点滴机会,与学生平等会对话。书中有个片段:那一次,几个男生跑到楼下打逗,我看到了,就打他们叫了上来。其中有一个很老实的孩子,我很生气:我不敢相信你也会和别人追跑打逗,而且你为什么不想别人一样认错!孩子沉默很久,说:我一年级的时候也这样。我一下子气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是要告诉我她原本就是喜欢追跑打逗学生?我用不敢相信的眼光看着他。没想到他后一句说:后来老师说我,我就改了。我忽然很愧疚,竟然把孩子想象成顽固的样子。那时候我真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并暗自庆幸,幸好没有立即批评他,幸好他低着头没有看我的眼睛。

孩子们小,还不善于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如果可能,我真的希望能给他们每个人足够的时间,听他们说他们想说的所有事情。可是时间很得很少,事情又很多。

三、做一个幸福的教师,用阳光的人性来启迪阳光的人性。不管我们个人遭遇如何,一旦我们与孩子相遇,我们就要把内心的阳光传达给他们,从而启发他们阳光一样的心灵。

正如吴非先生憧憬的那幅幸福的图景:在早晨的阳光中,孩子们哼着歌向学校走去,有时能停下来看看太阳;学生能经常地向教师提出有意思的问题,课堂上经常能有愉快的笑声;中午,他们能吃上一份由政府提供的、全国城乡同一标准的营养餐;学生能保有自己的爱好,下午4点起,他们在球场上奔跑叫喊,或者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在实验室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晚上,做完作业后,捧起一本诗集,轻声地读给妈妈听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幸福地做教师,你还等什么呢?

让我们带着执着与热情行走在教育之路上,无需华丽的语言,在低调中保持着对教育的执着;无需多彩的生活,在育人过程中享受着快乐的缤纷生活。让我们做一棵安静的小草,执着而又坚韧,在乡间的某个角落,思想发芽,携风起舞,幸福歌唱

读致青春有感2000字


小说看完了:陈孝正爱着郑微,郑微嫁给了林静。
首先大致梳理一下和电影版的区别。郑微寝室实际上是有6个人;电影里的许开阳更大方,不被爱也不应该成为恨的理由;朱小北没有退学,只是为了另外一个人去了新疆,也没有改名不想面对过去; 陈孝正结婚的对象是个蕾丝,比绿卡更加有说服力的利益交易;陈孝正出国的原因更详细;郑微和陈孝正以及林静在工作后的相遇,更加戏剧化以及纠缠显得更多;施洁不是神经质,但是是个单恋的可怜人;阮莞的去世,永远不朽的青春,有点讽刺;林静和小飞龙的曾经,双方父母的过往;陈孝正对郑微的感情。
大概就以上这些吧。
再次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想,算是读后感吧。
我曾经以为,陈孝正对郑微的感情,在大学期间等同于习惯,在多年后的相逢等同于心有不甘。是的,曾经。现在觉得他对郑微的感觉,其实很复杂。不可否认的是,郑微是陈孝正人生中的一个例外。人还是会不知觉地被例外所吸引,因为和平时经历的不一般,所以更加难以忘记。这段感情的开始,虽然很戏剧化,但是又合情合理, 2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了,多么值得被写成小说。如果接下来是2个人开开心心在一起了,happy ending多数是台湾偶像剧;如果男主或女主有人得病,凄美又伤感的ending应该是韩剧;得病后还是在一起没人死掉是最近的港剧;男主女主男配女配自由组合OOXX是美剧。。。典型的内地剧,男主女主梦想照进现实,爱情遇上面包。好吧,有点扯远了。在银幕后面我们没看到的,是陈孝正(学生时期)对这段感情的考量。他到底有多爱郑微,多么舍不得心爱的人被现实摧残,出国的决定到底是怎样反复。。。看完这段我的想法也很矛盾:一方面我很不认可陈孝正最后还是离开郑微去国外,为什么不能2个人一起去奋斗,为什么不相信2个人的感情,为什么要觉得不要在一起才是对女生的好,为什么?另外一方面我又很认同他还有他妈妈的想法,是的,贫贱夫妻百事哀,是的,爱情不能当饭吃。只是作为一个女生,如果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和郑微一样想不开。不是所有的女生都会怕吃苦,除非男生不能保证自己的从一而终,那么到哪里做什么过怎么样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我就不明白了,陈孝正又不跟人郑微说:你等我三年,又要怪她:你为什么就不能等我三年。即使那段婚姻只是各取所需,但是这样的决定还是会让人怀疑,如果,如果他和郑微在一起,会不会又为了另外的各取所需而伤害郑微呢?哪怕他是那么地爱她。
印象很深刻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我宁愿等待一个人,但我知道我是他的一部分,而不愿意等一个又一个三年,永远都只是他蓝图的一厘米误差。
郑微(工作)还是爱陈孝正的,如果不爱,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结。但是那又怎样呢?错过了的,返不转来的。或许更多的,是一种失望。对于当初了解的越深,就越是无法释怀。说到底,男女对感情对未来对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东西看法都有很大的差异。做女人,还是应该对自己好点,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爱,与被爱,只要心里想明白了,怎样都是一种幸福。所以,嫁给林静不一定是坏的选择。又或者在二次元里郑微还是和陈孝正在一起了,也不一定就很差。只是,做了哪种选择,就不应该后悔。
比起陈孝正,至少林静不是个反复的主。我总觉得陈孝正的骨子里是有些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相反林静更加果决。至少他在确定自己要什么的时候,没有和过去纠缠。这一点,在一段感情中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小说里都没有也不会提到,他和郑微的以后。如果喜欢陈孝正的人, 可以这样想象:林静作为公职人员,日渐发福,随波逐流,近墨者黑,最后被拉下马当然郑微在这里会被痴心的陈孝正感动,还是和他在一起了;如果喜欢林静的人,可以这样想象:陈孝正最后黯然遁去,不再出现在他们夫妻眼前,他们林家一家三口会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如果喜欢郑微的人,可以这样想象:不管她的角色重获爱情的失婚妇女又或者夫疼子爱的家庭妇女是怎样的,她最后都是会是幸福地老死在床上。
只是,怎样阮莞都是让人惋惜的,尽管只有她的青春是不朽的。
对每个角色都有说不出来的喜爱和讨厌,似乎年纪大了就越发觉得人真的是矛盾的个体。所以对每个角色的每个选择,都有这样那样的理解和不理解。如果故事可以由我决定,真希望陈孝正就没和郑微分开,阮莞没有死,朱小北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林静没有回来也有自己的幸福。只是我也很明白,梦想和现实的差距,是有多大;如果的威力,是多么的渺小;生活,是多么的无奈。
对于我来说,演技剧情改编情况都不是重点。如果一部电影或小说,能让我看过之后感触颇多,就是成功的。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550字)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六年级:黑灬色玫瑰

读后感血染王冠精选


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之一就是阅读,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是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组织自己的语言,穿插自己的所思所想。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血染王冠",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1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2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好看极了,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最喜欢《血染的王冠》里的《棕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一个向导强巴在野外观察室不远处的树洞里,捡到了一只棕熊宝宝,那只小棕熊幼崽才只有一个月大左右,眼睛还没有睁开。

“我”便将它带回了野外观察室里,给它取名为“小丽丽”又过了两个月小丽丽就睁开了眼,第一眼看的就是“我”,小丽丽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它与“妈妈”住了一段时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丽丽的亲妈妈真的来了,把小丽丽强行抱走了。

小丽丽几次偷偷的溜回来,但是还是被棕熊妈妈知道了。棕熊妈妈很忌妒“我”,便尝试着要把“我”杀掉。有一次,棕熊妈妈被雪豹遭遇袭击,最终雪豹死了,棕熊妈妈也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到了一丝希望来找“我”,让我好好的照顾好小丽丽,就死了。

我觉得这个棕熊妈妈好伟大,为自己的儿女而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伟大,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3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王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

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王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王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

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4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读《血染的王冠》

“……轰隆隆,飞沙走石,哗啦啦,双猴滑落。他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还相互啃咬,好一场恶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呜咽,大地失色……”这是我在暑假里读到的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沈石溪爷爷等编著的动物类书籍《复仇的雪狼》里一篇特别好的文章——《血染的王冠》。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黑披风”和一只年老体衰的猴王“麻子猴王”,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惨烈的王位争夺战。在战斗中,“黑披风”一直占据上风,其他猴子也纷纷倒戈,“麻子猴王”为躲避“黑披风”和其他猴子的追杀,跳进江中,在游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我”施以援手。之后,“黑披风”便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和破坏。也因为“麻子猴王”还活着,“黑披风”在众猴中的威信还没有牢牢树立,猴群发生了内讧,“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选择了辉煌的就义

我非常敬佩“麻子猴王”,在他还年轻的时候,猴王被偷猎者打死,群猴无首,他带领大家经过十几场苦战,摆平那些叛乱者;登上王位后,他艰苦奋战,给大家带来安宁和发展,众猴对他心悦诚服;年老后,面对“黑披风”的一再挑衅和其他猴子的落井下石,他一忍再忍,迫不得已,才和“黑披风”血战到底。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他深爱的褐尾巴猴告诉他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猴群又再次面临生存的危机,众猴不服“黑披风”命令时,他深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唯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他拒绝了我的第二次相救,勇敢无畏地走向江中……

我心中的“麻子猴王”,他宽容忍让、才能卓绝;他更是深明大义、英勇无畏。我想到了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意思是如果你想要拥有王一样的权利,就必须要能承担做一个王所应该做到的事情。“麻子猴王”做到了他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被人永世敬仰、爱戴和尊敬,是因为他们尽了更多的责任。我从历史书里记住了被烈火炙烤却纹丝不动的烈士邱少云;我从妈妈口中记住了她家乡的好书记焦裕禄;我从老师的的朗诵里记住了感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我还从新闻报道里记住了那些在在武汉疫情中、在郑州大雨里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我虽然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但我记住了你们的身影。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在这里,我要向像人一样有感情、有血性、有尊严的麻子猴王致敬!向我们祖国的伟大英雄们致敬!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5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6

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文,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这一文章讲述了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猴王—麻子猴王,年事已大,敌不过前来抢王位的挑战者—黑披风雄猴。麻子猴王被揍得稀里哗啦,落花流水。世态炎凉,一沉百踩,麻子猴王刚一下台,就要被曾经支持他,讨好他的猴赶尽杀绝,除了真心爱他的褐尾巴雌猴外,麻子猴王已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了,被作者视作同情救了上来。

终于有一日,猴群大混乱,因为黑披风雄猴这个王位没有把上一界猴王干掉的关系,没有给血染过,所以众猴谁也不服谁,大乱斗,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

在千钧一发之际,麻子猴王用自己的命平息了动乱。而那位褐尾巴雌猴则与麻子猴王一起投江自尽,至于猴群如今怎样,那自然是后话了。

这篇文章我感触最深的是那麻子猴王驾崩时一沉百踩那种风气,众猴子也许是讨好新猴王,也许是报复麻子猴王,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好,都是有好处就捞,没有好处就扔,不只是动物,人也一样,而且是更明显,程度到了火烧眉毛了。

在商场中,职场中,情场中,哪一样不是你欺我诈,说好听点叫斗智斗勇,说难听点是谋财夺利。在这21世纪,穷在路边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现实社会如今有的人啊,就是为以下四件事而活:沾光、求财、图名、得权。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小人比比皆是。

不知各位有无读过《百万英镑》此书。这世界有的只为了钱,为了钱命也不要了,骨气也不要了,尊严也不要了,我认为知足者常乐,财多并非是福。老实肯干,本分做人,一世都幸福。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7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爱,就像老师与学生、清洁员与群众、父母与子女……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思念依然无尽》读后感


我含着热泪坚持读下去,读到了耀邦同志在长沙“穿着驼色的中山装……”心里怦然一动:这莫非就是我在1958年看到的那件“驼色的中山装”吗?

1958年4月12日团中央在上海召开全国青年工人代表会议。我作为大学生代表参加了大会。会上,耀邦同志做了题为《人是伟大事业的决定因素》的长篇报告。(会后全文发表在《解放日报》上,脱稿后,喜见全文被《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一书收入)他高度评价了人的地位和作用,高度评价了的地位和作用,高度评价了青年工人的地位和作用,富有很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我清楚地记得,他讲到激动处,会拿着讲稿跳起来,纵情高呼。他在台上激动,我们在台下也跟着激动。他的讲话,多次被掌声打断。等他讲完以后,不得了,全场沸腾,掌声不息。当掌声将息时,主持人刚想致词,掌声又再次响起,并要求耀邦同志走下来绕场一周。大会在文化广场举行,听众有万余人,那时没有投影什么的,坐在后边和两旁的人很难看清楚耀邦同志。绕场一周的要求一提出,会场上更加活跃。于是,主持人宣布:耀邦同志马上到大家当中来,但是,宣布一条纪律:为了节省时间,请大家不要与耀邦同志握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那一时刻的到来。当耀邦同志拱手走到我们跟前时,我清楚地看见他穿的就是一身“驼色的中山装”。人的第一印象是磨灭不掉的。几十年来,每当我听到“胡耀邦”这个名字时,就想起那“驼色的中山装”。

驼一样的人穿“驼色的中山装”。耀邦同志的一生就是骆驼般的一生。他像骆驼那样艰难地行走在沙漠上,他像骆驼那样从不伤人,他像骆驼那样几天不吃东西照样向前,向前!他有骆驼般的心肠,骆驼般的生活,骆驼般的精神,还学会了骆驼般的沉默……

山居岁月读后感700字2024 《山居岁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由美国著名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书,书名叫《山居岁月》。这是一本写于几十年前的书,虽然经历了岁月的销蚀,但依旧光彩夺目;这也是一个通过文字得以保存的童年梦想,虽然经历了几代人生命的成长,但这本书依旧激情满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来到克斯奇山,因为他要在这座神奇又危险的山里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这无依无靠的生存中,山姆只有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要像一棵树一样在这座山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这本书的真实和艰辛如同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森林的我们。他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钓在小溪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姑果腹,如何训练老鹰当这些被人遗忘的技巧和方法再一次被人发现并被挖掘出来时,我们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己和美丽神奇的大自然离得如此遥远!我们甚至在破坏它!

夏去秋来,冬去春来。在四季的更迭和万物变迁中,山姆学会了谛听和凝视自然。清晨露珠从青草上的滴落声,夜晚猫头鹰的叫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覆盖的克斯奇山这些不仅仅是动听的声音和美丽的景色,更像是克斯奇山这片荒野的呼吸与节奏。当山姆躺在他那温暖舒服的树洞小屋中静静感受着暴风雪肆虐世界的狂野时,他完全成为了这交响曲中的一个音符。

居住在舒适、安逸的大城市中的我们,不仅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而且错过了无数个来自生命最深处的感动,所以,我们应该多去接触大自然,这样我们才会了解大自然。我们都知道,多读书、读好书能使人进步。读完《山居岁月》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学到好多知识。以后,我要多读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和感悟应用到学习与生活中去,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人。

《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2000字


关于《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主观意识上认为是一篇简单的书信,然而当我通过手机搜索到这本书的时候,发现我错了。这本书是100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埃尔伯特.哈伯德受到儿子启发,即兴创作一篇经典文章,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本小册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开启了传奇历程,文章在杂志上发表后出现脱销,紧接着纽约中心铁路局乔治.丹尼尔订购10万册,以此轰动整个美国。随之而来,在各国政府官员之间流传读诵。2000年被美国《哈奇森年鉴》和《出版商周刊》评选为有史以来世界最畅销图书第6名。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我怀揣着对这本书的好奇心,认真的捧读了两个晚上,发现原来它是一本职场励志书。

世界上到处都是有才华的穷人,但是却不一定能靠才华换取相应的经济回报,甚至大多数人经济拮据,为什么呢?《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将告诉您原因。并以此来献给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关于这本书所传递的思想,我作出如下简单的阐述:

1、自信和信任。当瓦格纳上校问罗文:你能乘上这艘船

(去牙买加的名为阿迪罗达克的英国轮船)吗?罗文说:是的!时候,这就是自信。罗文和同伴经历一路艰辛,最终把信安全送达,就是坚信自己和信任同伴的结果。在职场中,当领导安排你一份工作问你能不能完成时,你是否能自信的说能呢?和同事一起奋战一份任务时,要对其足够信任,相辅相成,以达到预期的结果。

2、无条件的执行、绝对的执行力。这一条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现代的部分年轻总是过于自信,觉得领导安排的工作不正确或是工作方式不对,亦或是要问清前因后果,然后犹犹豫豫的去执行。现在办公室缺乏的就是执行力,总是问太多的为什么?所以美西战争中,给加西亚送信的罗文中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问原因,绝对执行。

3、拖延不可取。拖延,是在浪费时间,是对生命的挥霍,是对惰性的纵容,会在不知不觉中残忍的消磨着人的意志,使你对自己慢慢失去信心,最后会慢慢影响你的抉择,做事犹犹豫豫,不果断。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劳而获,只有付出足够的努力,才能体会到胜利果实的甘甜。解决拖拉的惟一良方就是积极主动地行动。当你立即开始着手做事,你就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处境正迅速地改变。

4、感恩。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报酬,更是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不要为薪水而工作,因为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使人看不清未来发展的道路,无法走出平庸的生活模式,在工作中不会有真正的成就感。

无论薪水高低,工作中都应尽心尽力、积极进取,才能使自己得到内心的平安。感恩公司提供平台,也要感谢在公司中学到的经验,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处理问题的态度,以及企业文化的传承,我们都应该感谢公司无形中的给予我们的资产。

5、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衷心。敬业就是敬重自己的工作,将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具体表现为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等,其中糅合了一种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敬业表面上看起来是有益于公司,但最终的受益者却是自己。当我们将敬业变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会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找到无尽的快乐。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尽心尽责,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这不仅是工作的原则,也是人生的原则。报酬与你所承担的责任成正比。即使没有人正式告诉你要求对某事负责,你也应该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它。这就体现你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侧面体现了你对公司的衷心。

6、工作态度。不要轻视自己的工作。工作本身没有贵贱之分,但是对于工作的态度却有高低之别。我们的工作态度决定着我们做事的积极性、工作效率以及完成工作的可信度或者说是工作作出的好坏程度。因为自己的工作态度不端正,所以倍感工作艰辛、烦闷,自然也不会做好工作。不要小看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即便是最普通的事,也应该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去完成,这是我们的职业操守。小任务顺利完成,有利于你对大任务的成功把握。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上攀登,便不会轻易跌落。以老板的心态对待公司,你就会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一个被乐于雇用的人,一个可能成为老板得力助手的人。当你像老板一样思考时,你就成为了一名老板。以老板的心态对待公司,为公司节省花费,公司也会按比例给你报酬。所以当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你,所做的工作能够不负众望的提前完成,但是目前在工作中未得到相应报酬或所期待的经济酬劳时,请不要气馁,时间是公平的,你会在做事中历练自己,学会处理事情的方法,得到一些人脉,为后期自己的发展埋下重要的伏笔,并且老板终会看到你的才能。所以不要辜负韶光,努力工作、努力提升自己。

以上是我对《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两个晚上研读的结果,对其想要传递精神的感悟。这本书的精神可取之处颇多,比如以上6条是积极的精神,也是对职场中每个人最基本要求、基本素养。但是有些事情处理或评论的时候,不可绝对而论,还是要就事而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就在于相悖而论的比较,例如一方面鼓励人们多读书开阔视野,而另一方面又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就是在强调不可死读书,读死书,它们只是为我们提供以往经验及处事方式,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可以参考,但不可原班不动的照搬而来,不然结果可能不会像书中情景发展!!!

读后感少年无尽800字(集锦4篇)


随着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灵感爆发之后,读后感是对个人情感和个人理解的一种抒发。一篇优秀的读书笔记是怎么写出来的呢?为此,读后感大全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后感少年无尽》,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读后感少年无尽 篇1

《少年们无尽的夜》是我用老忠的卡在席珠书屋买的,正本书的基调就和它的封面一样,灰暗,阴涩,文章记录了两兄弟的成长历程,童年天真烂漫,少年意气风发,青年成熟又叛逆。

年少的尽杉有着一位慈爱而敢于担当的母亲,而父亲却嗜赌如命,成天无所事事,沉迷于酒精的世界。这队一正一负的夫妻为尽杉带来了一个贫寒而又危机四伏的家。好在尽杉有个好兄弟—涵宇,涵宇的母亲是位知名教师,也是他和尽杉的班主任,父亲是某工厂的技术工,涵宇拥有一个在尽杉梦里常常出现的安乐窝,哪里有恩爱的父母,有舒适的床,不必担心下顿饭在哪里着落。二人从小便认识,可以说得上是两小无猜!初中的时候,尽杉为了减轻母亲身上的担子,将所有的心思都注入了课堂里,因为中考的年级前十可以免3年学费升入本校的高中部。相反,涵宇此时开始厌学,逃课,母亲的期待他早以不放在心上。

在学校,尽杉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是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涵宇似乎永远都只能被当做反面教材。尽管二人每天都一起骑车回家,每天早晨骑车上学,尽管有心事的时候还是会相互倾诉,但是涵宇内心的嫉妒开始不断的膨胀起来!高中的时候涵宇完全放弃了学业,也疏远了尽杉,转而和一群混混游走于街头巷尾,在一次抢劫行动中,涵宇负责放风,当时他眼睁睁的看着同伴们抢夺了一位中年妇女的包,妇女不服气就去追,追逐的过程中,妇女的心脏病忽然发作,登时倒地,涵宇什么都没做,只是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直到急救车来的时候才慢慢离开,那妇女不是别人,正式涵宇的母亲,在到达医院后便不治身亡了。从此尽杉便失去了生活的动力这事直接导致了他的高考落榜,高考失利后尽杉一声不响的离开了,临走前将曾经涵宇送他的自行车悄悄的放在了涵宇家的小院里。在母亲失望的目光下,涵宇毅然和以前的狐朋狗友们划开了界限,选择了复读。之后考上了二本,虽然上了大学,但是涵宇身上始终背着一块叫做“愧疚”的牌子,两年大学时光他都在不停的寻找尽杉的下落,希望能向他道歉,并得到原谅,做回曾经的好兄弟。但是一直都没找到。

以上便是故事的主线情节,其中还穿插了涵宇妹妹和女友的故事,它向读者诉说着单亲家庭的孩子对于父/母爱的渴望,父母的分离于孩子的心灵造成的巨大创伤,及对他们未来在情感、为人,方面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文章中频频使用了插叙的方式,将主线和支线情节串联起来,环环相扣,让我好生放之不下。

如果你想了解一些关于80、90后的成长经历,如果你像回头看看一些成长路上被自己遗忘的画面,就翻翻《少年们无尽的夜》吧,一部关于友情,背叛,救赎,家庭的青春小说。

读后感少年无尽 篇2

最近看完周宏翔写的《少年们无尽的夜》,文笔行云流水,想不到作者也是一个90后。

这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程涵宇和林尽杉从无话不谈的好友,渐渐变得疏远,而后涵宇因嫉妒而失去了好友,后悔却换不来友人的生命。

每个人都曾年轻过,每个人的青春也不尽相同。有人的青春大放光芒,像一朵艳丽的花,令百花为之失色,如涵宇;有人的青春伤痕累累,却依然稳步前行,如尽杉。涵宇为了让好友买上给母亲的生日礼物,想了一个既不伤尽杉的自尊,又可实现他的愿望的两全其美的办法,看得我很感动。这个故事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主线是涵宇和尽杉的友谊;涵宇的表妹妤茜喜欢的作家三森原来就是尽杉,尽杉和涵宇的老师刘舒康竟是尽杉母亲的初恋;涵宇结识的女友钟琪是妤茜后母的女儿;刘舒康和涵宇的母亲是大学同学。涵宇和尽杉的长辈也曾年轻过,尽杉的母亲也曾风华正茂,只可惜,命运捉弄,多年后再遇,身份已不同。钟琪看似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但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内心是多么脆弱,她被妤茜伤害得遍体鳞伤,却依然微笑,其实这只不过是她的面具,坚强的伪装下,使她寂寞而又脆弱的心。江超是涵宇中学时期结识的损友,可谓无恶不作,为非作歹,坏事做尽,最后上天拿走他的双目,可谓罪有应得。作者笔下的少年们,都曾迷茫过,曾犯过错,曾错过,亦曾快乐过。他们其实就是我们的影子,生活的时代虽然不同,但青春的故事却总会相似,这故事永不会落幕,每一天也有人在重复我们昨天的青春游戏。我想,涵宇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在树林尽头的杉树那般坚毅勇敢的少年,他虽衣衫单薄,却坚强地面对生活带来的一切,他照亮了涵宇幽暗的心。

我们不会永远年轻,但是青春的故事每一天都在上演,就像某作家所说的: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

读后感少年无尽 篇3

内容简介:这是一个讲述两个少年从亲密无间到因为心中的黑暗而渐行渐远故事,是一首深情无比的友谊的挽歌。少年们用友情筑起了一座岁月的城,每个转角有回忆每个路口有故事,一帧一帧,根深蒂固,永不磨灭。然而有一天,曾经的亲密无间有了隔阂,他们渐行渐远,最终前行的道路上只留下单薄的身影。少年心中的嫉妒如同罪恶沼地中盛放的红莲,肆意地生长蔓延。所以,明明知道好友已站在人生的悬崖边,少年还是伸手轻轻推了一把,却又在看到对方急速跌落的瞬间泪流满面。世界很小,兜转了一圈又相遇,于是他们心照不宣地清算一直以来的恩怨。谁的始谁的终,谁的因谁的果已然分辨不清,岁月模糊了是非的界限。两人都有清纯的脸,无辜的眼。硝烟散尽,青春的战场荒芜一片,唯有夕阳遥遥注视这狼藉的世界。谁比谁更天真、谁比谁更虚伪、谁比谁更残忍、谁比谁更痛苦……已经无人探寻。

少年们无尽的夜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那些过往,与爱情无关前言由于看了暮仔的书评很受打击于是打算改正一下自己原来的方式学习暮仔的。(好的要借鉴)算起来比较正规的写稍长一些的书评这似乎是第一次。内心十分忐忑,完全不擅长写文章的人表示压力还是有的。不过凡事总要有第一次的嘛。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文章主线是尽杉和涵宇。认识光仔好像也就是今年暑假的事情......

少年们无尽的夜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释然在字典里的意思是:释怀,疑虑、嫌隙等消释后心中平静的样子。这一切都如同午后的河水一般静静地流淌着,以至于往复了多年的惆怅骤然横亘在心怀的时候,却又忘记了那段相守的岁月。记忆总是将美好的留下,删除掉那些带着伤痛的哽咽。其实,关注光仔已经很久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因为我也是一个热爱文字......

读后感少年无尽 篇4

《少年们无尽的夜》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程涵宇和林尽杉从无话不谈的好友,渐渐变得疏远,而后涵宇因嫉妒而失去了好友,后悔却换不来友人的生命。

每个人都曾年轻过,每个人的青春也不尽相同。有人的青春大放光芒,像一朵艳丽的花,令百花为之失色,如涵宇;有人的青春伤痕累累,却依然稳步前行,如尽杉。涵宇为了让好友买上给母亲的生日礼物,想了一个既不伤尽杉的自尊,又可实现他的愿望的两全其美的办法,看得我很感动。

钟琪看似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但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内心是多么脆弱,她被妤茜伤害得遍体鳞伤,却依然微笑,其实这只不过是她的面具,坚强的伪装下,使她寂寞而又脆弱的心。江超是涵宇中学时期结识的损友,可谓无恶不作,为非作歹,坏事做尽,最后上天拿走他的双目,可谓罪有应得。作者笔下的少年们,都曾迷茫过,曾犯过错,曾错过,亦曾快乐过。他们其实就是我们的影子,生活的时代虽然不同,但青春的故事却总会相似,这故事永不会落幕,每一天也有人在重复我们昨天的青春游戏。我想,涵宇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在树林尽头的杉树那般坚毅勇敢的少年,他虽衣衫单薄,却坚强地面对生活带来的一切,他照亮了涵宇幽暗的心。

我们不会永远年轻,但是青春的故事每一天都在上演,就像某作家所说的: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

《消失的王冠》读后感 (250字)


善于化妆的亚森罗频,在严密的防守下,竟把一顶十分珍贵的皇冠掉包了。名探贝袖便开始追踪罗频,当罗频逃到公爵府时,便开始化妆,她化妆成公爵的模样,来欺骗刑警,最后他竟然化装成名探,害名探受伤,最后救出两位帮他逃离险境的人。
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学习怪到罗频的理念,做一个不杀人的人,这样社会才会比较安定,也不会有无辜的受害者,我们也应该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理念,想做的是一定要去完成。虽然他把刑警打伤,但他还是有温柔的一面,而他也为了救出帮他逃离的女性,而去自首。我觉得虽然它是怪盗,但也有许多我们直得学习的地方。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篇一: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所写得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里面讲述了一群金丝猴中王位变政的故事。

这一本书,读过的人都有很大的感慨,动物界不同与人类的社会,因为动物界是一个强食弱肉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世界,弱者只有被抛弃的份,就像人类的旧社会。金丝群也是这样。麻子猴王因为年老体弱,被黑披风雄猴抢了王位,想杀死麻子猴王。但事情发展却没有如愿。因为我的好心干预,麻子猴王并没有被淹死。所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来我的工作站,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却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金丝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打起,陷于混乱,频临分裂。王妃褐尾巴雌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金丝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像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雌猴,也毅然地选择了牺牲

到了故事的结尾,我们都发现在权欲居上的是爱情。这一篇故事让我感动,希望我能读更多沈石溪老师所写的动物小说。

【篇二: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曾被称为另类作家,原因是他作品的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有肉的动物。但沈石溪却说: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可以这样说,我是为生命而写作。

沈老师的作品在暑假期间我也拜读了许多,最喜欢的莫过于《狼王梦》和《血染的王冠》这篇读后感仍然以《血染的王冠》为主题,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是沈老师写的一篇关于猴王的小说。主角动物学家断定,如果一个猴群的王主没有将上一届王主打败并杀死的话,这个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上一届的厚望由于发现了由于自己的生存妨碍了整个猴群的安定,便从容地、痛苦地选择了死亡。老猴王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故事讲述了金丝猴猴群争夺王位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具体的故事是由于麻子猴王老了,黑披风雄猴想夺取王位,不择手段,一场激烈的斗争开始了。主角是一位野生动物专家,因为看不惯残忍的杀戮,出手救了麻子猴王,没想到引来金丝猴群的混战,死的死,伤的伤,谁也不让谁,黑披风的统治根基发生了动摇。褐尾巴雌猴是麻子猴王的王妃,不忍心看见猴群内扛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它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跑去找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当麻子猴王跳进水中的时候,没想到褐尾巴雌猴也跟着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它们的情谊比王冠更美丽!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玩跳绳,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她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篇三:血染的王冠读后感作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著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里面有一篇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一一《血染的王冠》。

这篇故事讲了黑披风雄猴下了麻子猴王手上的猴王位位置,取代了麻子猴王。当麻子猴王掉下葬王滩时,我救起了它,却惨槽猴群的报复。可是几天后,猴群们却开始分裂,麻子猴王不顾危险,黑披风雄猴赶走它,让大家重得黑披风雄猴的敬佩,麻子猴王也英勇去世。

但读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佘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说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就像我们敬爱的飞人刘翔大哥哥一样。他每天都会进行训练,每天流的汗不计其数。广东有句方言:口水多过茶,而他却是汗水多过茶。他付出的辛苦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虽然他还暂时不是世界第一,但他已经用汗水打造了一顶《血染的王冠》,闪耀地刻在毎个人的心上!努力加汗水就等于人世界最耀眼的王冠。就让我们拒绝懒惰,接受勤奋,努力,让这顶血染的王冠永远的戴在我们的头上吧!

【篇四: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翻开书的末页。我心中无时不生起一阵感慨这是一个悲剧,是啊!但往往悲剧更能打动人心。

这是一群关于猴子的故事。猴群中每当新一届的猴王当选时就必须打败旧时的猴王,只有这样才能使群猴服从,然而如果猴群的新王无法打败旧时的猴王的话,那么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当我一次偶然的发现这一切我的善良与仁慈最终导致东窗事发也致使悲剧的造成,就在这时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危,他毅然完成了他的宿命,奋不顾身的跳入了葬王滩中。

手指徘徊在书中,每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依旧记忆犹新,麻子猴王舍己为群的伟大精神不得不令人由衷的佩服,一只猴子能为了一个集体而献出生命,这种高贵品质的却值得赞叹与学习。面对群体,我们常常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自己,二是别人。麻子猴王便是如此坚决的选择了后者。以大局为重是他身为猴王的责任。在生活中我们谈不上像麻子猴王这般舍己为群,为集体献出生命。也没这个必要。而需要的最多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回想起自己在生活中,心中不禁有几分惭愧,在班上时做起事来总是马马虎虎,推三阻四的,扫地时也常常缺勤,自己的事推给别人做。这样的态度又怎莫能行呢?

麻子猴王的命运因为奉献而受人敬重也因此使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出绚丽的人生光彩,因此当我们在为自己的利益时,也应当设身处地的为他人找想。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从中得到了知识,更多的是从一只只动物身上学到了做人的真理,使我受益匪浅。

【篇五: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篇六: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篇七: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

书中,《血染的皇冠》这个故事很令我感动。黑披风为了抢夺王位,与众猴把麻子猴王驱杀到葬王滩,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然而,导致了猴群发生混战。褐尾巴雌猴向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猴群,毅然跳下葬王滩,褐尾巴雌猴也跳下江,与麻子猴王搂抱在一起,沉下江底

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和他与褐尾巴猴子之间的爱深深感动了我。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了牺牲,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也跳了下去,岸上的黑披风空出一块地方,表达愿意让它上岸时,它却

《棕熊的故事》也吸引了我。在熊窝里,我救了一只小熊,取名丽丽。抚养了小丽丽许久后,母熊来到观察站,带走了小丽丽。但小丽丽总是偷偷跑回观察站找我。母熊再次带走了小丽丽后,便疯狂地袭击我。又一次袭击中,当我在生死关头时,小丽丽救了我。然而有一天,母熊找到了我,把小丽丽托付给了我。此时,它已穿肠破肚

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

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

【篇八: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近期,我徜徉在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中,令我懂得了动物世界的科学道理。《血染的王冠》一文留给我太多感想,使我受益匪浅。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一次次被黑披风雄猴报复,麻子猴王心中并没有怨恨。然而,它听到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的消息,并没有置之不理,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本来可以继续生存的麻子猴王却选择了跳江自杀,

麻子猴王是多么地伟大,为了猴群竟不顾一切,这使我不禁联想到人类种种自私、贪心的行为。比如,纸是用树木所制造的,而许多厂家为了让自己能赚到更多钱,想制造出大量的纸,他们便大量地砍伐树木,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使许多小动物无家可归。

多么可耻的行为啊!那些厂家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惜破坏自然环境。砍伐树木,这一举动,却已使动物界和自然界受到重大的影响。那些自私自利的厂家与为群体着想的麻子猴王相比,真是差得远。

做人,不能像某些厂家那样只想着自己,要像麻子猴王那样,学会顾全群体的利益。我还要呼吁人们: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美丽、祥和的蓝天下!

无尽的追问读后感


无尽的追问读后感(一)

【无尽的追问】是中国大科学家王淦昌写给我们少儿看的书。

王一爷爷未满四岁就失去了父亲,小学五年级时母亲逝世,但他自觉努力,从来不吃零食,坚持晨练,成绩一直优秀,18岁就考进了清华,23岁留学德国,29岁担任浙大教授,48岁当选院士,一直在科研战线上奋斗到死。

如果不是他从小打下全面发展的好基础,他不可能取得那么多的成绩,他也不可能活到了90岁的高龄,他也不可能有工作到老的一精一力。

可我现在学习总要爷爷催促,玩起电子游戏控制不了自己,每日3元的零用还赚不够,回家路上喜欢游游荡荡,跑起步来懒洋洋,这样下去,怎能成才呢!

在德国,有人劝王一爷爷: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中国很落后,没有你需要的研究条件,何必回国呢?可是王一爷爷说科学家是有祖国的,祖国困难,我更要回国服务。

正当王一爷爷取得了一个个的科研成果,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为了祖国的强盛,为了中国也能造出原一子一弹、氢弹来,他隐姓化名,默默地在内地极其艰苦的环境下工作了17年。

我记得小时候爷爷问我:你长大了当解放军吗?我说当解放军有危险、苦,我不当。爷爷说我没有一爱一国心,那时想不通,现在书看多了,才明白:从小就要一爱一国家,一爱一人民,长大才能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孩子!

我爸爸是生产节能灯的,50多年前王一爷爷就提出了用磷光来照明的想法,而且做了实验,如果哪一天我能够创造出磷光灯的话,我爸爸的节能灯厂可要发展了。

能源危机将关系到人类的存亡,80多岁的王一爷爷还提出激光引发氘核的思想,用海水里取之不尽的氘和氢为燃料,想得多深,想得多远啊!

我喜欢读名人传记,更喜欢读本人的传记,因为他更真实感人!

无尽的追问读后感(二)

【无尽的追问】写的是核物理学家王淦昌老先生,讲述自己从事核物理学研究的经历和故事。

王淦昌老先生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核物理学家,是中国核武器研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被誉为中国核武器之父、中国原一子一弹之父。

玖了【无尽的追问】这本书,王淦昌老先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热一爱一祖国、奋力攀登科学高一峰的一精一神值得我学习:

一是王淦昌老先生热一爱一祖国。他从小就想做一个像岳飞那样的人,一精一忠报国,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1931年九一八事变,当时有人劝他: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中国很落后,没有你需要的科学研究的条件,何必回去呢?但他说:科学虽然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是有祖国的,现在我的祖国正在遭受苦难,我要回到祖国去,为她服务。1934年4月,他毅然回到灾难深重的祖国,将他一生的才智献给了祖国的核物理学研究事业。

峻是王淦昌老先生在科学领域潜心钻研,勇攀科学高一峰的一精一神。在王淦昌老先生70年科研生涯中,他不畏艰辛、刻苦钻研、奋力攀登,取得了多项令世界瞩目的科学成就。如:1941年,他独具卓见地提出了验证中微子存在的实验方案并为实验所证实。1959年,他在苏联杜布纳联合原子核研究所领导一个研究小组,在世界上首次发现反西格马负超子。1964年10月16日,我国第一颗原一子一弹爆炸的成功,引起世界的震惊。在1981年建成了强流脉冲电子加速器,使我国的闪光机进入了世界先进水平的行列。1984年,他又领导开辟了氟化氪准分子激光惯一性一约束聚变研究的新领域等等。

平日里,我的学习态度不端正,考试马虎,写完后不认真检查,简单的题经常做错,错别字很多;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总喜欢把一玩放在第一位,每次都是在一妈一一妈一的再三再四催促下才把作业完成。今后,我要向王淦昌老先生那样,严格要求自己,不随便乱花零钱,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三是王淦昌老先生谦虚好学的高尚品德。我应该向王淦昌老先生那样,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向别人请教,不论他是老师还是同学,都要抱着向人家学习的态度。因为一个人懂的知识太少,只有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才能够不断学到新的东西。

无尽的追问读后感(三)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无尽的追问】。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王淦昌,主要讲了王淦昌的一生。

一开始王淦昌小的时候就像当一个像岳飞那样的人,而且他长大后还想一精一忠报国。他在上大学时就已经非常聪明了,他用自己的东西就能完成一般人做不了的实验。王淦昌长大后就开始做原一子一弹,这十七年里,王淦昌就化名为王京。

中国人自己研究原一子一弹用了2年多,是世界第一快,让美国人和法国人非常吃惊,在这里头王淦昌他们非常努力。

王淦昌几乎一生都在为国家出力,他到了90岁还不忘他的那个研究所,所以我很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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