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2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丨庆幸,我还能为这些感动而感动
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在十岁之前读完这本书。
尼采说过这样一段话:最高贵的美,并非一下子把人吸引住,……它是那种渐渐渗透的美,人几乎不知不觉把它带走,一度在梦中与它重逢,可是在它悄悄久留我们心中之后,它就完全占有了我们,使人们的眼睛饱含泪水,使我们的心灵充满憧憬。
我觉的,这样的形容,用在这本书上,恰如其分。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如同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着我,在我的脑海里引发思想的潮汐,经久不息。
其实,这本书,通篇只写了两个词:勇敢和善良。
勇敢和善良,这种东西,是一直在我们脑子里徘徊,却让我们羞于启齿的一件事。
但,这本书对勇敢和善良的诠释,简直完美。
鲁迅先生投笔如刀。他说:
在这本书里,谁才是真正勇敢的人?
阿蒂克斯先生是。在被问道,明知道为黑人辩护没有胜算,为什么还要去的时候,他这么回答:
尽管,他知道,面临他的将是侮辱、谩骂、威胁,甚至是死亡。
杜博斯太太是。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决意要戒掉吗啡,尽管这些吗啡是用来缓解她的病痛的。她说:
尽管,她知道几乎没有胜算,但她用她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赢了。
杰姆是。当兄妹两人被尤厄尔追杀的时候,他勇敢地替妹妹抵挡了一切,他喊:
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如暗黑魔王般的尤厄尔。
尽管,他已经知道,等待他的或许就是,死亡。
阿瑟是。或许是为了在那个夏天,与这两个孩子建立起来的那种细若游丝,却又千丝万缕的友情,这个怪人,这个几十年从未走出过房子的他,义无反顾地选择去救这两个孩子。
尽管他一直被人们形容:
而一直被认为是恶毒幽灵的怪人,其实是一个古道热肠的人,这还真是一件讽刺的怪事。
鲁迅先生说:
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都是勇敢的人。阿蒂克斯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种族歧视观念;杜博斯太太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吗啡成瘾;杰姆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如恶灵般的尤厄尔;阿瑟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数十年如一日困在藩篱中的自己。
我想,一颗小草对风雨的反抗要比一颗大树的抗争,让人感动的多。
我们想象出来的或者经历的,那些能让我们热泪盈眶的场景,其实并不是一个强大的人的功成名就,而往往是一个弱小的生命不计后果的反抗: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坚持,不惜向全世界宣战。
这本书里,有四个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动:
第一个是阿蒂克斯对勇敢的解释: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第二个是阿蒂克斯在诉讼结束之前的陈词,谁能想象的出,一个平时温文尔雅又安静的人,在明知不能获胜的法庭上,能够发出这样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又振聋发聩的声音,不能不让人动容。
第三个是即使阿蒂克斯输掉了官司,但他的邻居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送来了一只鸡、一些面包,还有把厨房堆得满满的食物。
卡波妮说:
第四个是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最后一章对斯库特的描述,一个勇敢的父亲、一个勇敢的哥哥,给这个小女孩带来了莫大的勇气,甚至是儿时一直臆想的可怕的“怪人”,其实也一直是个温柔而善良的人。
她终于明白:
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怀抱无以伦比的勇气和信念,她,睡去。
这就是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些善良的人,想出来的“最恶毒”的办法也不过是:
做一个从未有过的小丑,嘲笑那些嘲笑我们的人。
而没有真正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
善良的人觉得,一定要多为别人着想,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善良的人觉得,即使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也是罪恶的,因为,它们不吃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歌唱。
一颗心,零敲碎打,经历多少磨难,却经久不衰。
一个人,雨打风吹,经历多少痛苦,却依然如故。
不管是勇敢还是善良。
这些,都会成为让我感动的原因。
庆幸,我还能为这些感动而感动。
----写于2017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900字
对一本好书的评价可以很简单——当合上书时内心有一丝不舍,证明这本书已经走进了你的心中。
汤姆越狱被杀死,鲍勃说赌上下一辈子也要报复阿蒂克斯,阿蒂克斯总是慈祥地告诉斯特勒和杰姆,大家都是好人。所以最后鲍勃杀害自己的子女时,他说:我原以为那天他威胁我就已经报复我了,我以为他的报复只针对我。
《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恰恰相反,在这个镇上,在阿蒂克斯所在的环境中,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没有一个人是可以被判定为该死的,人们都是无辜的,像知更鸟一样。只是大部分人有大部分人的立场,必须履行他们肩负的“职责”罢了。可是不管世界如何对你,你都应该学会善待世界,善待每一个世人。
阿蒂克斯到底有多伟大呢?他把世人只归为一类人——“人”,没有白人、黑人之分,所以在听见希特勒的时候,他会关掉收音机,他主张“人人平等”,也用行动在证明,人人应该平等,哪怕大部分人不认可他,并给他挂上不好的名声。他那一颗善良的心,冷静分析的思维,影响着杰姆,影响着斯特勒。所以杰姆逐渐长大,有一种超出他的同龄人的成熟;斯特勒也一样,对某些事物的深思超过成年人。阿蒂克斯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值得每一位家长学习,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哪怕他也觉得自己的姐姐说话有失风度,他第一反应依然是让斯特勒道歉——对长辈应有的尊重是每一个晚辈必须学会的礼仪;教会孩子勇敢,教会孩子明辨是非,教会孩子用一颗善良的心来生活。
怪人拉德利终于出场了,在“我们”被鲍勃伤害时,他站了出来,与鲍勃进行了搏斗。这个一开始引起了“我们”强烈好奇的人,在树洞里塞给了“我们”小礼物,缝补了“我们”因恶作剧而被栅栏撕破的裤子,火灾时偷偷给“我”披上了御寒物。他终于不再是一个“我们”口中的怪人,以很虚弱却很高大的形象登场,让所有读者都为之一惊、为之一喜。
而“我”,两年前那个懵懂的小孩,长大了。会体谅父亲,能理解哥哥,也不再与姑姑吵嘴。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用一颗温暖而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身边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绝对称得上人生之书。
阿蒂克斯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言传身教,以他的品行来感染孩子。他教孩子如何做人的前提是他自己得先知道如何做人。先度己再度人。并且严格实践,没有空洞的说教,只有知行合一。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下,杰姆和斯库特怎么可能不会成为正直、善良、有礼的孩子呢?在孩子仰望别人之前,他们首先仰望的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
我觉得杰姆和斯库特在真正意识到要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的那一刻,他们成长了。当然这离不开阿蒂克斯的循循善诱,虽然他们一开始听镇上的人议论,也对怪人阿瑟、和黑人在一起的雷蒙德先生抱有偏见,但是随着成长,他们也开始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还为他们考虑。鲁迅说过“从来如此,便对么?”人们一直以来遵循的惯例就是真理吗?杰姆和斯库特找到了答案。
三、关于童真(或赤子之心)
本书开头就引用了查尔斯·兰姆的话:
这是一份恻隐之心。当迪儿看见人对人能产生多大的恶意时,他哭了。雷蒙德先生说等迪儿长大了,就不会再为此哭泣。在成长过程中,会见到越来越多的人和事,明辨是非的初心也可能会因此麻痹而蒙尘。我们应该守护这份初心,这颗真诚又善良的赤子之心。
杀死汤姆的不只是陪审员、不只是那十七颗子弹,更是沉默的大多数。因为种族歧视就判决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而没有人为此提出异议。当他们选择沉默时,就已经选择了立场。阿蒂克斯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汤姆辩护,是出于良知。但是仅凭阿蒂克斯和泰特先生几个人的力量,梅科姆小镇要多久才能走上正义之路呢?
十分荣幸,我和阿蒂克斯有着相同的职业,阿蒂克斯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以此自勉。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300字
我想,斯库特最终也会像杰姆那样长大。
虽然它主要讲述的是种族、阶级、宗教等问题,但透过问题让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阿蒂克斯。
作为一名律师,白人阿蒂克斯不顾镇上其他人的偏见,给被诬告的黑人青年辩护。在那个种族歧视被刻在DNA里的时候,阿蒂克斯用自己的行为向斯库特和杰姆诠释了什么是人人生而平等。尽管后来失败了,但看到阿蒂克斯醒来后发现自己家的厨房里堆满了镇上人送的鸡肉,鸡蛋等等等等时,眼泪轻轻地告诉我阿蒂克斯虽没有赢得案子,但赢得了尊重和人心。
作为一名父亲,阿蒂克斯真的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父亲。他不会像他妹妹那样要求无忧无虑的孩子做大人眼中的乖孩子;他不会将悲伤的情绪带给年少无知的孩子;在他辩护时,最害怕的就是孩子受到影响,可是当他们出现在法庭时,又是温柔地对他们说多吃会晚饭再过去;当孩子和一位快死去的奶奶争论时,他不是劈头盖脸地一顿骂,而是鼓励他们去和奶奶道歉并按照奶奶的要求陪伴她,事后才告诉他怎么回事,我想杰姆就是在这个时候长大的吧。尽管这个家里没有女主人,但当斯库特和黑人女佣卡波妮有争执时,他会让斯库特去道歉,并告诉她要尊重她。还有好多好多让人感到平静的温暖的片段,让人感受到这位父亲的伟大。
还有一处泪奔的地方就是斯库特送拉德利回家时转身看这片街区的场景,看到她和杰姆的成长:
这是夏天,两个孩子在人行道上匆匆跑过,去迎接从远处走来的一个男人。那男人挥了挥手,孩子们便争先恐后地向他跑去。
依然是夏天,孩子们走近了。男孩身后拖着根鱼竿踯躅不前。一个男人双手叉腰站在那里等他。夏天,他的孩子们在前院和朋友玩耍,自编自演着他们古怪的小话剧。
秋天,他的孩子们在杜博斯太太房前的人行道上打架。男孩扶着他妹妹站起来,过后他们一起走回家去。秋天,他的孩子们小跑着来回经过那个街角,每天的苦恼和得意都写在脸上。他们在橡树前停下了,表情又欣喜又困惑,还有点焦虑。
冬天,他的孩子们在院门前哆嗦着,黑色的剪影衬着熊熊燃烧的房屋。冬天,那男人走上街头,扔下眼镜,射死了一条疯狗。
夏天,他眼看着他的孩子们心碎了。又到了秋天,怪人的孩子们需要他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杀死那么善良的从不添乱只是唱歌的知更鸟,是罪过。就像那个被诬告却非常善良乐于助人的黑人青年,还有很多年都不出家门的,在火灾时偷偷给斯库特披上被子,在兄妹俩有难时救了他们的拉德利,阿瑟先生。
阿蒂克斯是对的。他有次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杰姆明天可能就会醒了,希望他的疼痛会减少一些。在开篇看到时还很担心杰姆会不会跟难过,但我现在放心了,杰姆真正地长成了哥哥的模样。
斯库特这时还在梦中喃喃着那本恐怖小说的剧情吧,希望她睡一觉后不会因为今天的事受到惊吓,可能明年的万圣节会玩得更开心。但让我开心的是,斯库特也要长大了。
很开心他们有着这么一位伟大的父亲。我一直认为家庭的教育与爱胜过一切,看来没错。
希望到了明天,整个小镇会更祥和,我也要收拾收拾准备去上体育课了,想念你们,再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600字
压垮骆驼的绝不仅仅是最后那根稻草,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终于读完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综合2017年的各大事件,突然间释怀也不会再去怨天尤人,希望我们可以一起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初看此书,还以为讲的是怎样把一只知更鸟杀死,但是知更鸟在书中提及的地方并不多,只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在少时杀死一只知更鸟,心存愧疚。知更鸟代表的是无辜善良的人们。 故事的背景是美国大萧条时期,然后林肯在很多年前已经签署《解放黑奴宣言》,但是直至现在,美国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种族歧视。借用书中的话“情况是这样的: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个小镇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个南方小镇上的一位律师。小镇上的黑人劳工汤姆被白人农民尤厄尔诬告,尤厄尔指控汤姆强奸了他女儿马耶拉,但事实是马耶拉由于父亲长期的压抑而对汤姆产生了感情,尤厄尔知道后恼羞成怒,觉得自己的女儿和一个黑人在一起简直是毁了他们家族的名声,让他在镇上没脸面待下去,于是毒打了马耶拉一顿,然后教唆并威胁她一起诬陷汤姆,说是汤姆强奸并打伤了她。阿蒂克斯为了他内心坚守并教育孩子的正义和公平精神,做了汤姆的辩护律师。开始的时候镇上的人们都不理解甚至瞧不起阿蒂克斯,说他“替黑鬼帮腔”。在庭审现场,阿蒂克斯的发言感染了所有观众,告诉了他们何为平等,何为公正,但由于陪审团成员的种族歧视倾向,无辜的汤姆最终还是被判有罪。主人公的哥哥也被尤厄尔报复致残。 书中大篇幅描述的是主人公的童年生活,他们出于无知对怪人拉德利的模仿,对怪人拉德利故事的打探,而拉德利却没有伤害过他们,还经常通过树洞送他们小礼物。 我从这本书中读到了一个家庭的教养对一个人的作用,以及如何看待不平等不公平事件。显然,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个十分正直为孩子们树立榜样的人,他用平等方式与孩子们交流,晚上阅读报纸,不会太多干涉孩子们的生活。小镇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十分善良的,包括怪人拉德利,在莫迪小姐家发生火灾后,小镇上的人都以不同方式帮助莫迪小姐。 可是在对待黑人这件事情上,却存在很大 的差异。“世界上最让我恶心的事,就是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无知占便宜。不要自欺欺人——这些累积起来,早晚有一天,我们要为此付出代价。我希望它不要发生在你们这一代”。那些称黑人为“黑鬼”的白人,他们也同样被别的白人鄙视。 “我读着安德伍德先生的评论,不禁想道:愚蠢的杀戮?怎么可能呢?汤姆一直到死接受的都是正当的法律程序:他是开庭审理,并且是被十二个正直的好人判定有罪,我父亲也一直在为他抗争。渐渐地,我明白了安德伍德先生的意思: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起,汤姆就死定了。”汤姆受到的是正当的法律程序,可是为什么到最后,法律会判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这是因为法律存在漏洞,而不是因为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风气有问题,“并不是因为他们讲道理,而是因为我们守在那里。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在我们的法庭上,当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 甚至是主人公的老师,一个愿意借钱给贫困学生,愿意帮助学生进步,采用新型教育方法教学的老师,会说“是该教训教训他们了,他们越来越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下一步他们是不是会以为能和我们通婚了。”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怎么转过脸来就对家乡人这么恶毒呢? 可是我们无法无视父亲说的话,这已经开始进步了,汤姆的案件已经拖了一年半,汤姆的律师是阿蒂克斯也是很多人的意愿,我们只能坚信社会会在我们的努力下不断进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100字
我可以说,我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
虽然认真,但想写一点想法又突然发现无从下手。不过,说实话,我虽然谈不上铁石心肠,可也不算一个情感太丰富的人。读这本书却有那么两三次禁不住热泪盈眶。不是作,是真的被触动了。
我不明白小说会奇异地分成上下两部,可能只是哈勃·李写作的时间不同使然,联系这部小说前后部分的东西,除了神秘的拉德利先生,就是汤姆·杰克逊案了,这个案子在这部小说里的地位差不多相当于赤壁之战在《三国演义》里的地位。哈珀·李花了起码三分之一的精力与篇幅来呼吁种族间的平等。一开始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还是满腹狐疑。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到30年代末的美国南方一个小镇,这个时间美国唯一有资格引起世界注意的就只有“大萧条”一件事,换句话说,就种族平等这个主题而言,比之于南北战争时期,这几乎是个缺乏素材的时代背景。
而哈珀·李就那么离经叛道地让故事发生在这儿。
我觉得这本书想讲的,还是人性。种族问题只是人性问题的一个分支。这里的人性,是一个褒义词,不是生死关头在义正言辞下最后一秒被正义挤压出的人性,不是战火纷飞敌我双方合力追求生存被现实要求的人性。这里的人性,是纯天然的,没有羼杂任何加工的天性。是一种善良,而且是那种不顾一切代价的善良。这种善良不接受任何虚伪与不公。也许显得幼稚,显得偏激,但确实美好。
阿迪克斯知道自己的儿女都具备着这种无比珍贵的美好,所以他一直在尽力保护。阿迪克斯具备一切优秀的品质,他是个好家长,不因为孩子年龄小而放任他们的错误;他正直,不管别人的闲言碎语与尤厄尔的威胁;他博爱,对黑人平等看待;他又温和平静,除了希特勒与尤厄尔最后的自作自受,没有谁能改变他那静如止水的眼神;他又深藏不露,只有一只眼睛视力好,却成为了全县一等一的神枪手,有个书友说他是个完美的大叔,我看有过之而无不及。
阿迪克斯让他的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一尘不染的善良,学会用善良去反击一切世界上的残酷。引用余秋雨的话说,酬沙漠以甘泉,报黑夜以明曦,此为朗朗天道。
梅科姆小镇有一群与阿迪克斯一样值得尊敬的人,这群人带给了杰姆与斯库特积极的品质或者实际行动上的帮助。杜维斯太太用自己抽搐的丑态告诉孩子:坚持;莫迪太太用被烧毁的房子告诉孩子:乐观;卡波妮用两种不同的语言告诉孩子:容纳。我说过,这本书让我几次热泪盈眶,细细想来,几乎每次都是这些人出现的时候。第一次,是看到安德伍德先生拿着双管猎枪从报馆楼上的窗户探出头,第二次,是雷蒙德先生给迪尔喝可乐,第三次,是林克·迪斯先生帮海伦·杰克逊找工作并摆脱尤厄尔的威胁,是拉德利出手帮助兄妹俩逃脱尤厄尔的迫害。我本来对书中书名的解释不知所云,说到这里我突然彻底明白了书名的意义。知更鸟,弱小,无害。杀死它易如反掌,但有了这些愿意保护弱小的人,有了愿意伸张正义的人,杀死一只知更鸟就变得难上加难。
我前面说过,想写感受,无从下手。边写边看看上面写过的东西,惨不忍睹啊。懒劲上来了,打死我也不会删掉重写,接着往下编到哪是哪吧,反正也没啥人看。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触碰到人内心中柔软的那一块。我觉得人的内心本来大部分面积都是柔软的,这种柔软让你见不得血腥场面,让你见不得生离死别。但随着生活逼迫着我们脱胎换骨,我们必须把柔软的地方磨出茧子,磨得坚硬如铁,才可以让自己少受伤。成熟的过程就是炼心的过程,但天性最终最终会让你的内心保留一点柔软的地方,这块地方是大是小就看造化了。今年暑假在家做饭,剁一只已经被褪了毛的死鸡,我感觉着刀砍在鸡骨头上虎口被震得发麻,我看着一点两点尚未凝固的鸡血从血管里炸出来,有些部位的鸡皮比较韧,我需要拿刀一点一点地锯。恶心,难受,但第二次剁就彻底麻木,我知道我内心里柔软的那一部分又被磨硬了一点。回到老家参加了个什么关于林地征用补偿会议,开会之前一个个乐呵呵聊天让我叫这个叔叫那个姑的亲戚们,一开会就脸红脖子粗地互相谩骂攻讦,列坐的都有不共戴天之仇,竟然觉得不足为奇,我知道,我心里柔软的部分又少了一块。我坐在公交司机旁,听着他对衣着光鲜的乘客和颜悦色,转眼之间对挑着菜回家的老汉恶语相加,我一直低着头玩手机,心中甚至毫无波澜。我知道,那份柔软所剩无几。
所剩无几的意思,就是多少还有点,哈珀·李一根妙笔准确无误地点在了上面。人是最残忍的动物,人类社会的则完全是捕食者的社会。社会残酷,不公很多,偏见很多,冷漠很多。但我们也能看到有温情,有公允,有热心肠。就像汤姆案,即使十二个陪审员都判有罪,即使尤厄尔家族是白人,但仍有阿迪克斯的厚厚卷宗,仍有安德伍德的一杆猎枪,仍有林克·迪斯的怒吼,最重要的,仍有大多数人心里都有的那最后一份同情心与良知。
今年回来我爹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慈不带兵,义不敛财。极言社会人情味的寡淡。的确,心不狠,站不稳。想有一席之地,儿女情长婆婆娑娑无疑是累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承认社会人情味少而放弃人情味,正如我们不能接受夜晚而因此放弃晨曦。
总的来说,生活需要一点柔软,不管是对孩子,对周围的人,还是对自己。
这大概就是我看这本书的感受吧,如果真有梅科姆小镇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真有这么些淳朴可爱的人,我会去看看的。
如果有机会的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广西师大陈彦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我自去年11月加入小芳老师读书群以来,读完的第六本小说。虽然我在群里表现平平,打卡不是很积极,自己觉得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在这个浮躁喧嚣的年代,能够和一群素未谋面、但兴趣相投的朋友一起读书、思考,真是件幸福的事情。觉得自己也算是一名读书人了。
这部小说是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获得过普策利等多项大奖,它的作者HarperLee也享誉文坛。小说的头两章是对故事的背景、以及即将出场的各色人物的交代,复杂的人物关系加上作者诙谐幽默的笔调让我读得云里雾里的,有些晕。索性重读了第一、二章,并对人物关系列了一个表,才弄清楚。小说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以小镇上的知名律师Atticus女儿Scout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美国1930年代阿拉巴马州Mayb小镇的一起黑人强奸白人妇女案件。围绕这条主线,作者还穿插介绍了当时美国南方公立学校教育体制、小镇上白人和黑人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宗教信仰等风土人情。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如同一幅宏大的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画卷。迫于时间关系,我仅谈谈自己在阅读过程中,触动心灵的人物事件。
可能是与自身经历有关,我对MayellaEwells这个人物给予了特别的关心。她是小说中的一个反派。由于她的引诱和指控,无辜善良的黑人TomRobinson被起诉和枪杀。我一方面痛恨她的愚昧和邪恶,另一方面又对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境遇表示深深的同情。Mayella的父亲BobEwells是小镇上臭名远扬的游手好闲的恶棍。母亲早逝,作为长女的她,要帮着父亲照顾家里一大群孩子。她的家住在小镇垃圾场附近。父亲Bob好逸恶劳,长年靠领救济过活,偶尔还会去森林里打些野味,但是这些钱全被他换酒买醉去了。Ewells家的孩子不上学,每天都会去拾荒,从垃圾堆里捡些破铜烂铁来换钱。
小说里讲到,没人愿意和Ewells家的孩子玩,白人不跟他们玩,黑人也不跟他们玩,这家人在小镇上非常孤立。Mayella19岁半,没有上过什么学,没有一个朋友,但是从作者的描述来看,她内心还是渴望美好的事物,例如,她非常悉心地照料着几盆小花,每天给它们浇水。她所诬陷的黑人Tom可能是唯一一个对她友善的人。Tom每天经过她家门口,对她尊重有礼,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出于同情,他也会尽力而为。可以说,比起经常殴打她的父亲和对她漠不关心的兄弟们,Tom对她好太多了。Tom本该成为Mayella积极向善的外因和动力,但是大概是因为家庭环境太恶劣,而她本人又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愚昧无知,又出于性的冲动,她想要引诱Tom。而这一幕被Bob撞见,在父亲一顿暴打下,为了少挨一些皮肉之苦,她编造故事,嫁祸于Tom。在法庭辩论上,Mayella对Attitus的几句日常寒暄的敬语居然严重不适应,认为Atticus是在羞辱她,这说明在生活中,她从未被尊重过。她的人生是残缺不全的。法庭上Atticus据理力证Tom的清白无辜。虽然全镇居民心里都明白Tom是被诬陷的,都厌恶Ewells父女的为人,但是在那个年代,撼动人们心中白人优越论的思想还是非常困难的。绝望的Tom等不及上诉,他在越狱时被枪杀。小说的结尾,BobEwells搬起石头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本来想要暗害Atticus的一双儿女,反而自己死掉了。正如小镇警官所说,这个男人不值得人痛惜,一命抵一命。虽然,小说对Mayella的结局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预料,如果有一天她的人性得以唤醒,她的一生也将在悔恨与自责中度过。
最后,小说的细节描写也是相当出神入化,因为时间关系,我未能摘抄,多有遗憾,下一本书我定当认真体味小说中的语言美,认真做好打卡。再次感谢林老师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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