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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晶晶——跳板“大侠”》读书笔记。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或许"《郭晶晶——跳板“大侠”》读书笔记"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郭晶晶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吧,没错,她就是2004获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2008年在北京第二十九届世界杯跳水赛获女子3米板单人冠军郭晶晶。

每当在电视上看到郭晶晶在空中漂亮的造型,我都会不以为然:她天生就是跳水的料子,练跳水只要努力就行,无需吃多大的苦。近日,偶尔发现一本《200个英雄的成长故事奥运英雄篇》,我打开随意翻了翻,无意间看见有关写郭晶晶的文章.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书中的内容使我对郭晶晶佩服得五体投地,敬意油然而生!

郭晶晶生性胆大、好动,执着是她成为跳板大侠的重要因素。6岁的她,膝盖骨有些外突,为了不影响空中造型的美感,用强行压腿的方式纠正缺陷:每天让爸爸140多斤的体重压在膝盖上。虽然她疼得浑身打颤,但是她不顾妈妈的劝慰,强忍了下来,一忍就是两年多,最终硬是将外突部位给压平了。运动员的生活辛苦而枯燥,最初选上的30多个孩子唯有晶晶一人坚持了下来。因为郭晶晶动作协调性好、悟性高、胆子大、成就了郭大侠的美名。面对着多次的失利,她一直相信自己实力,自信和努力没有白费,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上,一举夺得女子跳水3米板单人和双人冠军。

我知道书上写的只是一小部分,不知道她为胜利还受了多少苦.然而明白:在确定了方向后的她,无论受了多少苦和累,都始终没有放弃,没有动摇。

想想以前的我,曾学过芭蕾、书法就因为怕累、怕辛苦,最终半途而废.读了这篇文章,我好后悔!曾经教过我的老师都说:你是个好料子,只要能吃苦、能坚持,长大了必能成才!我却没能坚持下来。在这无数的失败课程中,如果有一项能和郭晶晶那样坚持下来,说不定已经有了一门扎实的技艺,说不定我会在起跑线上胜人一筹,可是我却眼睁睁把时间、金钱和我未来的一部分丢掉了。

回想起来,真希望有一种后悔药或时空穿梭机让我弥补这些过失。可是,一切既然已经发生了,无法挽回,就从现在起,从读这篇文章开始,我要改变:成就一个全新的我、一个执着的我、一个能吃苦耐劳的我、一个能坚持信念的我和一个好学自信的我。在这里我许下诺言,请大家悄悄关注着我每一个细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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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小时代》读书笔记


《小时代》读书笔记一

看完刺金时代,是真心被打动。不单是林萧的自卑软弱,南湘的美丽蛇蝎,顾里的冷傲完美,唐宛如的奇异天真。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心灵的冲击。

其实,不管最后他的结局有多悲惨,不管那时多么亲近的好友为什么变成今天这种局面。我们都应该明白,生活是戏剧化的。正像崇光所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像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因为,生活总是比小说要恐怖得多得多得多。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

旋转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机,把城市变成地下迷宫般错综复杂

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

在人的心脏上挖出一个又一个洞,然后埋进滴答滴答的炸弹。财富两级的迅速分化,活生生把人的灵魂撕成了两半。

我们躲在自己小小的被窝里,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

不得不说,郭敬明对时代的感知是细腻的。的确,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就不说什么著名人物了,我相信哪怕就是顾里,我们也做不到像她那样。哪怕她得了子宫癌,那又能怎么样呢?哪怕她最后的结局的确是在大火里死去,那又怎么样呢?她依然以一台高级电脑,以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性格活在我们心中。

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事情是想不到的,就像小时代里一样,难道我们会想到,简单天真甚至有些傻的唐宛如有一天也能变成像南湘一样眼神深邃,变得蛇蝎吗?不会,我们不会,我们只会抱着保证坐在沙发上期待着美好结局罢了。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难道我们会想到,那么高大那么强大的宫洺有一天也会像一个平凡人一样为普通的人情世故而伤心么?不,我们不会。我们根本就不会,也不想想到这种结局,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

当然我一直认为这本书是充满着正能量的,就算不说林萧顾里他们拼搏向上的精神,就只说崇光吧,他为了宫勋,为了宫洺的事业,从一个吸引了无数女孩子疯狂迷恋的全国著名作家,忍受整容的痛苦,忍受不能与亲友相认的痛苦,变成一个当红模特陆烧,这种精神难道不是充满着正能量的吗?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有人说,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她们的友情不堪一击,那我倒是想问问他,你最好的朋友能和你一起光着脚,只为了你的梦想,而飞奔在高架上吗?你最好的朋友能在所有人都背弃你甚至唾骂你的时候依然像把伞一样坚定地为你撑腰吗?如果不能,那么,你们的友谊,又算得上什么呢?一盘散沙吗?

小时代,为友情,为爱,活下去。

《小时代》读书笔记二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小时代》。

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矛盾终于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

这两天,我看着书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他们的爱与恨,他们互相的关怀,以及吵架时的愤怒。不管经历多少事,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做友谊,叫做爱。

书中的内容不需要我多说。因为看过的人,会觉得我在说废话浪费时间,好奇心强的人会到百度搜索有关介绍,而从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简单粗略的几句话,也一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眼球。

我终于发现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没有人可以狠到这种程度。

他让每个人物都尽情地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让我们像捧着至宝一样对他的书爱不释手。可是却无一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

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

我忍不住,想要轻轻责怪,郭敬明怎么可以这么狠心?

其实我并不是疯狂的四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的人都在看《小时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领抓住读者的心。于是凭借着借书的优势,也在三天之内将三本小时代看完了。

我的心里,有一个意识在对我说,你看郭敬明写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时间,那三本小时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除了满脸泪水,能带给你什么?看你颓废的样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浅。

可是另一个声音在告诉我,郭敬明这么红肯定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学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画的很形象,细节、语言描写的很生动,而且那种种困难,更是有催人泪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学学,是有些帮助的。

我看着这本书,迅速地从头翻到尾,发出哗哗的翻书的声音,并有一股凉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脸上,吹清了模糊的视线,吹干了潮湿的眼眶。

小时代已经结束,我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关。

我只是,只是感到有点怜惜。我们亲爱的小四,他该有多么复杂的心计,多么悲伤敏锐的性格,才能写出这种复杂的悲剧呢?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以死的形式结束。所有的人都死亡,而活着的那个人,是最寂寞的。

读小猪大侠有感范文


篇一:《小猪大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小猪唏哩呼噜》的书,非常好看。

我读的那本是《逃离动物学院》,里面讲了小猪唏哩呼噜被逮到了山猫的动物学院,给山猫做干儿子。小猪唏哩呼噜想逃出动物学院,于是一直老鹰要帮他,这只老鹰叫老头儿,于是它们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可是动物学院有内奸,于是小猪就被一个叫开瓶器得一个人带走了。到了开瓶器那,小猪跳走了,被老头儿救了。后来遇到了瞎婆婆等人后面很精彩,想知道后面的就自己看吧!

这本书非常好看,喜欢的就快来看吧!!!!

篇二:《小猪大侠》读后感

《小猪大侠》这本书,是由张之路写的。他写的书,都会让人有一种奇特的幻想,让人一看就不由得喜欢上读书!

这本书它都围绕着这段话来写的:一个诞生在生命研究所的几只珍贵可爱的荣耀小猪和一人称大侠的莫跑跑,进入了神秘的极限穿越器谁是大侠,谁是小猪?都不知道。读了这一段时,我忘了周围的一切,心都陶醉在故事中。我为他们感到担忧,急得手心里也有了汗。看完这本书,我像经历了一次探险,真过瘾呀!所以,我以后要多看一看张之路写的书!

我感觉读书真好!


篇三:《小猪大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小猪大侠】这本书。大概内容是:

一所学校的四年级有一个学生叫莫跑跑,以前,莫跑跑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可是现在是一个人见人烦的人了。因为他调皮捣蛋,所以,才会变成一个人见人烦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要坚持,不要像莫跑跑一样,做事不坚持。

篇四:《小猪大侠》读后感

最近我读过【小猪大侠】里面的主人公就叫莫跑跑1、2、3年级拿着一根棍子,自己称自己大侠莫跑跑,原来的莫跑跑都是人见人爱,现在的莫跑跑是人见人烦的人,人见人爱的莫跑跑是原来不搞恶作,人见人烦的人现在搞恶 作剧叫人见人烦的坏孩子。

篇五:《小猪大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小猪大侠》这本书内容有一个叫莫跑跑的的学生他变成了一个小猪,在夜里可以发出苂色的光。

这个内容告诉我们了要像和莫莫一样。

篇六:《小猪大侠》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小猪大侠这本书,里面主要讲了:大愧树小学4年级1班有个男生叫莫跑跑。原来莫跑跑是一个人见人爱、学习成绩稳居第一的孩子,因为他调皮捣蛋,和一头小猪的肉体做了交换,从此变得痴呆的故事。

 

篇七:《小猪大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小猪大侠》。是张之路的作品。主人公是莫跑跑,他是一个聪明、机灵、活泼的孩子,非常喜欢探险。老师同学都很喜欢他。

他上学时总是拿着一个棍子,自己把自己称为大侠。他和一只荧光小猪一不小心误入了极限穿梭器,导致他们相互换了身份。变成猪的莫跑跑被赶出了家门,但是经历了几天的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小猪变成的莫跑跑每天把小猪莫跑跑装在口袋里,形影不离。小猪莫跑跑竟然能听懂人话,但遗憾的是不会说话。是小猪变成的,莫跑跑能说话,也能懂小猪说的话,他们两个可以相互说话,聊天。以前的莫跑跑的成绩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学习很优秀。但是小猪变成的莫跑跑太笨了,在班的成绩大大不如从前,成了最差生。他为了证明自己,和班里边几个学习差的,和自己差不多的组成了一个小队,干了几件好事,让别人知道自己并不差。然而这个小队成了学校里的名人。之后,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人来要带走小猪莫跑跑,小猪莫跑跑就从窗户外逃走了。被坏人收养,但最后被鸟变回了原形。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的莫跑跑是一个勇敢机智的孩子,他虽然和一只小猪相互换了身份,但是自己有接连几天的长途跋涉,又回到了自己的温暖的家。我觉的这种勇气值得我们去学习。还有莫跑跑的的坚持不懈,我们也要学习他,坚持,情必将会成功!

读书模板: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


《梦里花落知多少》中面对一场轰轰烈烈的生活,面对大大小小的误会,面对生死离别,犹如经历了一场噩梦,那么唯有走出去才能开拓自己的新天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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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1

小郭(郭敬明),我就不明白了,你怎么老是那样的风格啊!你是不是不把故事结局弄的悲惨,不让读者伤心,你就不甘心啊!

我天寒地冻的蹲在电脑前看你的作品,你却让我愁绪满怀,难道真是我太女人了。今年暑假读了《夏至·未至》,文中遇见遭遇程七七的黑手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歌手。卑鄙的她又因为怀了傅小司的孩子而占有了小司,女主人公立夏也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情,陆子昂为了小司而身陷牢狱,立夏最终也嫁人了,也不只是因为爱或是无奈,浅川那个充满幻想又使人安静的地方,或许在没有他们几个欢声笑语了,或许这即是成长,让人憧憬,有令人彷徨。

最近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看这个主要是因为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书中林岚。闻婧她们和我们一样尽情的张扬他们的青春,玩命的疯狂,尽情的玩,尽情的挥霍,无忧无虑,率真坦诚,他们不大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她们大声骂说脏话……肆无忌惮的张扬他们的个性,释放他们的青春活力……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不完美,令人叹惋、令人无语、无奈。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爱才最寂寞”。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里,知道陆叙的死。卖女孩的小火柴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林岚和微微,,也不知林岚会不会去解释。微微踏入社会上层,可是他真的快乐吗?白松因为软弱被李茉莉欺骗了感情,骗了钱自己也染上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长城也离开了那个让他们爱过伤过的地方,林岚继续着自己的事业,陆叙在天堂祝福着大家。故事至此结束。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想结局肯定不会如此,但它不会,它就是那样绝情,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挽留而停滞。人生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平淡的日子里,生命就是一种认识、一种感悟、一种追寻,无论日子过得愉快还是悲痛,我们对生活都有切身的体会独特的感受。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2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

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

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

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

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

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3

昨天看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本来还很喜欢他的,但是现在非常恨他,因为我哭的枕头都能挤出水来,就像书里陆叙说林岚的创意层出不穷像黄河泛滥似的,我的眼泪也和黄河泛滥似的。

我们,似乎也像书里写的,我们活在梦里。它勾起了我不少回忆。

原来我和董麻,舒文,还有胡胡,那时叫个风光,在学校走南闯北,用暴力解决一切,那时的我们,笑的多欢,笑的多纯真,什么事情都大家一起扛。那时,我们觉得天,永远是蓝的,干净的,所以我们四个都喜欢天蓝色。

胡胡那时被很多男生追,我挺羡慕她的;董麻成绩不是很好,但eq高的不的了,而且是日本来的,我们就一直问她日本那儿好玩吗,还约定以后大家一定去日本看看;舒文多星座很有研究,而且懂也多;我那时和她们在一起,别人都很奇怪,因为我就是一绿叶,衬托她们的红花,我也是一个丑小鸭,现在也是。

原来那么快乐,因为我们活在梦里……如今,梦,早已破碎……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现在早已散落天涯。

五年级毕业了,猛然间,梦醒了……董麻回日本了,舒文住在嘉定,就到那儿去读书了,我和胡胡虽然在一个学校,可是她在总校,我在分校,因为我们不是一个班的。疏远了,忘记了,就这样,让我们彻底清醒了。突然我发现,这个世界变的陌生了,曾经的我们,曾经的学校,曾经的世界,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抬头看看天,被白云遮着了,都是白色的了。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张脸?

董麻这次回来了,变了,一切都变了,我变的成熟了……可是她临走时,我问她,你什么时候再来,她说,不知道。我一听,鼻子酸酸的,眼泪就吧嗒吧嗒流下来了。如果,一转身,就是一世,怎么办?和舒文打电话,她为了忙学习,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变了,下次见面,我们都变成什么样了?我们,回不到从前了……

别人活在我的故事里,我却没有活在别人的故事里。她们带走了曾经的我,所以我的生活,我的一切,都变了……我们走出了这个梦,又走进了另一个梦,不知道哪一天我们才可以真正的活在现实中……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4

曾经和朋友一路唱着《友谊地久天长》走来,总感觉头上永远是蔚蓝的天空,远方永远是迷人的风景。生活像一条奔放的小溪,不舍昼夜地飞溅着,跳跃着。快乐是旅途的主旋律,所以看完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诅咒起郭敬明来,那么一段令人嫉妒得眼睛发红的友谊经他的笔锋一转就轻轻地魂飞魄散了。他淡淡地把一场激情飞扬的青春说成一场梦,然后满脸忧伤地唱着梦里花落知多少……

可是当我的心像扬起的尘土终于落定时,莫名的忧伤涌上心头,甚至感觉到脚底下生出的根,扎进了土,身体和手臂无形地伸展成枝叶,一个个鲜活的愿望化成一朵朵鲜艳的花缀满枝头,然后花瓣一片片地飘零,飘成一道道最凄美的风景,来不及惋惜,谁知道时间从身上走过,就会踩落满身的花瓣呢?

郭敬明用最轻松的笔调,描绘着最纯洁的心灵和最灿烂的笑脸,然后笑得越烂漫的人却隐藏着越深沉的落寞。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忍痛提起书中的林岚和闻婧,她们曾经在校园横冲直撞,耀武扬威,单纯得像两个稀里糊涂地降临人间的天使,可是也没有多大的理由,社会就能不允许她们我行我素,剥去了她们孩子气的层层伪装,时间让她们各自沉沦。更不能不说起一个自称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就把自己叫做火柴,她过早地踏入了社会,早已是八面玲珑,圆滑世故。她笑靥如花地穿梭在人群中,却早已是冷眼看透人生,可是最后当她坐在牢狱里时,常常望着天空轻轻飘过的白云默默流泪,面容青春而苍老。还有那个曾经满身阳光的男孩白松,早已经不起社会的欺骗,最后他好不珍惜毁灭自己,失去了浑身的活力,可是再也换不回曾经的欢乐……时间毫无表情地远去,把他们浓于水的友情稀释得像纯净水一样。就像一树鲜花开到奢靡,不知受了什么惊吓,就纷纷飘零了,各有各的去处,一群牵着手微笑着走来的孩子,如花朵般飞舞,郭敬明的笔尖竟是如此的凄凉和残忍。

人生最悲哀的时刻莫过于梦醒落花时。我曾经和朋友相约去辽阔的大草原欣赏草原天空的群星联舞,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算清了自己与大草原相隔的距离,从此草原上的星星便飘零成梦中的片片花瓣;我们曾经幻想着扑闪翅膀,飞入云霄,加入神班仙列,乘云朵飘飞,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开始嘲笑当时的幼稚,于是想飞的愿望便化成了飘零在梦中的片片花瓣;我们曾经恨不得歃血为盟,天地为证,做永远的姐妹,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不再相信地老天荒,一切都淡然了,一份份真诚的友谊也化成了梦里飘零的花瓣……

可是有谁知道,那飘零的不是花瓣,而是我们一颗颗单纯的心。

我们不再淋漓尽致地挥洒眼泪,泪水可以倒流回灌胸膛,我们不再把痛苦吐成欢乐,反而把忧伤吞成苦水,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真诚和信任,心灵之间筑起了一道篱笆,空洞的目光代替了闪亮的眸子,冷漠的表情覆盖了真诚的微笑。

我们最简单的日子已化作了逝水流年,只待追忆,便已惘然。曾经不需要假装什么,不需要掩饰什么,更不需要虚张什么,就像青苹果泛出苦涩的味道,可是那是生命的原汁原味,当青苹果褪去青色,开始成熟,却耗尽了精力,只是为了讨人欢喜。

单纯的心,总有一天会飘零,到时候的我会含着泪想着郭敬明的绝妙句子——梦里花落知多少吗?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5

读高中时看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小说,是几个好友强力介绍给我看的!沉闷的读书环境下,每天面对着的都是枯燥的课本,试卷,让人的精神面临崩溃。于是当刚拿起小说时,那趣味的言语就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看完之后,觉得这就是生活,极具戏剧性的生活,极具讽刺意义的生活,让我无可奈何地甘拜下风。

最崇拜小说里陆叙这个人物,他喜欢上林岚而林岚却不喜欢他。他不想伤害闻靖而和闻靖分手。因为他知道自己破坏了两个姐妹之间的友谊,站在林岚家外面挨了林岚一花盆。林岚去上海,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希望林岚在通道口回次头,却失望的发了短信。但他还是毅然从北京到了上海去陪伴林岚。他跟着林岚身后,看着林岚哭泣醉倒在长椅上,心痛着。因为微微的事,火柴爸爸唐先生差点要了他的命而他却在高兴,他高兴是因为林岚那刻打给电话的是他而不是小北。他是个好男人,很好的男人。

小说里的女主角林岚,是个外表坚强内心柔软的女人。6年前刻意的安排得来小北6年的深爱。6年后一次次的在小北面前坚强的忍着了眼泪,但终究还是当着小北的面哭出来了。当她知道小北和姗姗订婚后,冬天下雪的夜晚,醉倒在她和小北当年刻字的长椅上,放肆的哭泣,也消除不了她心中的疼痛。6年的爱,不是说忘记就会忘记。事后还心里祝福着小北和姚珊珊。对陆叙一直因为心里有着小北而不能接受,亦因为对闻靖的内疚也不能让她接受陆叙。当她意识到陆叙也许是一生最爱她的人时,已经晚了。陆舒死了,因她而死。

整个小说里最没想到的是陆叙死了,如果陆叙只是刻骨铭心地爱着林岚,而林岚还在爱着顾小北的话,我是不会祝福他们走到一起的,因为真正永久的爱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有句话“爱情里没有第三者”。我觉得当林岚也渐渐把爱转到陆叙身上的时候,他们应该幸福地走到一起的,可陆叙却死了,而且是陪着林岚出了车祸,最后还被林岚开玩笑的一巴掌拍死了过去,太具有戏剧性了吧,太离谱了吧,也太假了吧。”难道,青春必需愚昧,爱必得忧伤”。生活还要继续,伤痛也要过去,林岚算是找到幸福了吗?我还是希望她幸福,希望闻婧和武长城平平静静地生活,希望火柴改过自新心灵得到洗礼,希望白松能够戒毒不再沉沦,希望他们每个人在付出青春的代价之后,都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属于自己的幸福。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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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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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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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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