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老了,便总爱回忆过去。我老了么?也许是吧,从开始变得沉默的时候,我就开始苍老了。不过,苍老的是灵魂而已。再次阅读这本书,我很想说年轻真好。因为年轻,所以肆无忌惮;因为年轻,所以可以在那么多的悲伤中倔强的不屈的站立。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立夏,一个温暖而善良的女生。她讨厌虚伪讨厌那些富家子女的矫揉造作,她给了遇见温暖给了七七信任给了傅小司爱给了陆之昂亲人般得感觉。她在面对李嫣然时的无力,在和陆之昂一起时的搞怪,对遇见这个大家口中所谓的坏孩子给予的温暖,为傅小司做的一切她是那么平凡而又特别。她很坚强,不会再外人面前流泪,哪怕很难过很难过。她也很脆弱,会抱着遇见放声的大哭。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捉弄,还是在最最美丽的年华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对于七七,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或者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也会如她一般吧。背叛,太过沉重。可是七七的确是背叛了,背叛了大家对她的信任。而傅小司呢,总是让人想到那种很干净的味道,虽然话不多,但是却仍有一颗温暖的心。当陆之昂那温暖的笑容被沉默代替时,才突然感觉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如果他的母亲不会离开,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也不会如此。难道只是因为立夏是小司的天使,断桥是遇见的天使,小司是陆之昂的天使,所以他们才会再彼此的世界里如流星般得划过,在最美的年纪遇见又分离。
剥一颗糖放在口中,酸,酸得脸都皱在了一起。仿佛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冲淡心中的悲伤,才能让自己不这么难过。我以为一切都会这么安然的,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我以为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因为她是那么的执着。我以为立夏和小司会幸福的在一起,而陆之昂,那个总是有点痞痞的男孩,也会有自己的事业,毕竟他们都是那么优秀的人。但是后来,他们一个个失散,失散在了悠悠的岁月中,失散在了那苍老的时光里。就像现在的我们,带着那么多的回忆,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中和那么多人擦肩而过,遇见又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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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大家提供了夏至读书笔记,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我们内心深处都会有所感动。此时可写一篇读后感,加深对该作品的印象。
青春,总是被渲染上无数种色彩,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颜色也就不一样。
博小司的青春是惨白的,既纯洁有悲惨;立夏的青春是大红的,那么壮大又使人望而却步;七七的青春是灰色的,注定了得不到也要不了;遇见的青春是紫色的,迷幻而神秘。这一切,郭敬明用细致的手法准确无误地描写出来,仿佛他们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当我们以为一切都将染成绿色,欢喜地结局时,才发现我们都估计错了,掉入了郭敬明精心策划的陷阱里,越陷越深,正中他的下怀。郭敬明依旧以悲剧收尾,只是安静地,平缓地让时间冲淡了两人之间的情感。
逐渐,世界变得无声,合上书,心里就有一种无声的哽咽,感觉到即使结局是安静的,依旧逃不过伤感。唱完蓝天,坐在四楼窗边的我轻轻地感慨,人生是不是也一样升腾跌宕,是不是也一样反复无常?
有时候太过安静自己也感到害怕,恍如黎明前的黑暗,暴风雨前的宁静。静得可怕,不动声色地吞食你,最后死得那么安静,脸上看不出波澜,没有任何挣扎。我怕这样的结局,被悲伤淹没全身,慢慢地,开始窒息,最后闭上双眼,彻底地放弃挣扎。
生命,青春也就在那一瞬间一览无余吧。
所有事物的美好只因染上了阳光的色彩,但只要是光,终究是要黯淡的。——题记
我羡慕他们的十八岁,不曾被污染的笑容,敢爱敢恨的青春。可以在午后的操场上尽情的欢笑,在草坪上抬头仰望,看白云流动成独一幅风景,骑着单车在大街上一路狂奔,留下身后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他们生活得真实自然,自由自在。
十八岁的天空,应该湛蓝,应该晴朗,应该只留下自在飘浮的白云,婉转歌唱的小鸟,以及透明澄澈的清风,他们都是天使,悄悄降临人间,然后从懵懵懂懂、天真无邪到世故圆滑,内外不一。注定太多无奈,太多精彩,太多快乐,太多悲伤,只等一切尘埃落定,驻足回首,凝视身后深浅不一的脚印,然后独自嗟叹。
前一刻还在埋怨上帝的不公,赋予了他们如此张扬的个性,如此幸福的时光,后一刻即发现自己只是被假象所迷惑,那些无比绚丽却也无比虚幻的幸福时光,在你伸手触及的刹那轰然幻灭,随后悲伤潜伏而来,那是些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美好在接踵而至的一次次挫折与打击下土崩瓦解,所有华丽的辞藻在瞬间失去颜色,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如此不堪一击。最后依然埋怨上帝,居然给予他们如此巨大的挫折,如此深重的误会,如此难以释怀的悲伤。
命运的道路蜿蜒伸向远方,一切开始转变。本该幸福地在一起的人儿天各一方,相互牵挂;本该拥有光明前途的人儿却在铁窗下守望冰冷的月色;本该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儿却成为芸芸众生;本该受到惩罚的人儿却发光彩照人。但无论如何,终究只是“本该”二字,在现实里,这两个字没有任何意义。本应“同归”的他们实则“殊途”。
昏黄的灯光下,在《夏至未至》的时光里,你仿佛看到傅小司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潜藏的疯狂,找寻那两个教会他成长和爱的人,是他固守的执着,陆之昂单薄的身影伫立于没有温度的铁窗之下,柔弱得似乎会被一阵风吹倒。立夏在夏日的午后,浅川一中的香樟下,怀念过去的人,过去的事,然后想到如今的物是人非默默哀叹,遇见和青田携手而立,目光没有焦距地望向远方,静静思念为他而死的断桥和曾经的好姐妹。纠结的爱恨,碎裂的梦想,氤氲的时光,迷茫的未来,所有的所有都在转了一个弯以后重新回归,只是这个弯太大,这样的回归未免牵强,也注定不再完美。
心里莫名地泛起涟漪,而后眼泪不自觉地从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渗到记忆深处,变成一个圆形的水印。我不敢回想曾经,那段笼罩在青纱之下的岁月,唯恐那些亲手掩埋的记忆画面会再度刺伤自己的眼睛。
《夏至未至》是郭敬明的力作。这是一部青春文学,写了陆之昂、立夏、傅小司、遇见、等一群追梦的青春少男少女如何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不放弃!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人世的险恶打碎了美丽的理想;心底的黑暗噬灭了微弱的光芒;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身在何处?只换的一声重重的叹息。陆之昂为朋友出头进了监狱,立夏中计离开了小司;傅小司失去所爱不再执笔,遇见离开了青田又失去了段桥,变成了背叛者。
“那些盛开在记忆里的夏天,在年华里洒落了一整片的花朵。所有的歌声都在一瞬间失去音符,世界从此失去听觉。所有的色彩都在一瞬间失去光泽,世界从此失去视觉。”
眼睛里总有一层大雾的天才少年傅小司,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画家。他还是那样的干净,不为名利沾染,一心一意追随着梦想。但是,那么干净的小司,竟然也会被人抹黑。我不由得想到,这个世界太黑暗,太恐怖。让我该如何面对!把小司当做这肮脏世界里仅有的清澈,当他在《冬至》的发布会上被人用污水从头淋下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他,会被弄脏吗?
回到家,他洗了两个小时,想要把自己洗干净。可是,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了。是的,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永远不可能抹去。抄袭事件之后,陆之昂为傅小司出头杀了人,小司很心烦,对立夏吼道:“不要再来烦我。然后,立夏走了,永远的走了,永远不会再来烦他了。小司或许永远不会知道,有了他的孩子,逼走了立夏,那是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傅小司同时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
我想问,小司你会后悔一直执着那个可笑的理想,然后让你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吗?遇见你会在多年之后想,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青田?为什么不听段桥解释吗?你现在觉得好过吗?
造物主是公平的,这是我一直都知道的。
与荒芜对峙,与时间对峙,与和煦对峙,与锋利对峙,与酸痛发胀的少年岁月对峙,停留在过去的淡薄少年,抬起手擦去尘埃。——题记
茫茫然之间,立夏从我身边走过,她轻轻注目远处的一个男孩。原来一直以为那个遥不可及的人竟然就在自己身边最近的地方。校园后边那块斜坡上长满了凤凰花,当他张开画架,当洁白的画卷上染上青春的迷惘。他一皱眉,仿佛蓝天倾倒,温柔无尽拉开。陆之昂又是慵懒调皮地卧在暖阳中衔着一棵小草茎,细数着浮云,仿佛要这样糟蹋完青春。
学生时代的他或她,不顾是非,不顾结果如何,仿佛相爱就一定永远,仿佛依赖就不会孤独,仿佛道歉就一定可以得到原谅。顾虑就像月光握紧就变得黑暗,那些可以因为爱和包容有恃无恐的日子。
在我而言,青春就是一个季度,梦着她独有的虚幻与魔力。青春看见了在别的时节看不见的风景。我站在如台风过境之后倒伏的草丛当中,任草籽迸溅在光糙的皮肤上,抬头,已望不见何处起始,何处终止。
青春仍是莽撞的,经历过更多的事,结识过更多的人,难免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或者在对的时间认识错的人。因而使每个女生的脸红甚者流眼泪都承载着浪漫的理由和悲伤主义的色彩。
而我最喜欢的女孩遇见,总在冥冥中带给我自己,那种不羁的影子。于是让我学会青春不单单孤寂,她也是一位治愈师,再深的伤口,也会从皮肤上消逝干净,融入心脏,成为心室壁上最精致的花纹。悲伤的时候心存乐观,即使会有悲伤也要勇敢去担当。当触及到那条突兀的锁骨,当可以将球打到与球框一般高,当好朋友们彼此可以亲密到勾肩搭背地走,喝同一瓶水,穿同样的鞋,打同一把伞。每每这时,就想要一直一直沉溺在青春的胚胎中,再不孵化出来。
正因为坚信着这样让人沉溺的温暖,才发现现实与长大是多么的残忍。就连离开都变得有始无终,仿佛当初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都这样难以办到。于是落差太大,弥补不了。人潮拥挤,孤独成性,还没爱到天长地久还没兑现海誓山盟,就只剩下形单影只,在人生的两点之间漫长乏味的线段上渐行渐远,时间越久,人心越远。
当一个个场景都变得扎心,最后走的走散的散,那个平静的浅川城,那段没有人知道的,那些曾经爱过恨过的人和物。一场接连一场的闹剧,到底因为谁变成悲剧。我回过头看似祈求一般,就算知道小四的风格与习惯,也总觉得这一刻来得太不应该。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明天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想,不见原来是最好的。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浅川的虚构的城市中,讲的是几个高中生的生活故事。或许因为我也是一名高中生吧,总觉得这个平凡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和我很像。它没有跌但起伏的情节,没有那么多的意外,一切都显得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特点。午后的阳光如泼墨般的洒向大地,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因为叫做缘分的东西走到了一起,并一起开始了他们的高中生活。没什么不同,一切平淡如水。可是高中后,他们却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旅程。傅小司因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插画家。陆之昂却因为母亲的去世改变了很多。昔日里并肩着往前的伙伴,却在分离后经历了不同的人生。这才是郭敬明,把血淋淋的现实摊放在我们面前,平静的打破我们的幻想。
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立夏,一个温暖而善良的女生。她讨厌虚伪讨厌那些富家子女的矫揉造作,她给了遇见温暖给了七七信任给了傅小司爱给了陆之昂亲人般得感觉。她在面对李嫣然时的无力,在和陆之昂一起时的搞怪,对遇见这个大家口中所谓的“坏孩子”给予的温暖,为傅小司做的一切……她是那么平凡而又特别。她很坚强,不会再外人面前流泪,哪怕很难过很难过。她也很脆弱,会抱着遇见放声的大哭。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捉弄,还是在最最美丽的年华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对于七七,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或者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也会如她一般吧。背叛,太过沉重。可是七七的确是背叛了,背叛了大家对她的信任。而傅小司呢,总是让人想到那种很干净的味道,虽然话不多,但是却仍有一颗温暖的心。当陆之昂那温暖的笑容被沉默代替时,才突然感觉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如果他的母亲不会离开,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也不会如此。难道只是因为立夏是小司的天使,断桥是遇见的天使,小司是陆之昂的天使,所以他们才会再彼此的世界里如流星般得划过,在最美的年纪遇见又分离。
傅小司在他《天使》画册里写了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时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会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他爱立夏,但是留在他身边的却是七七,而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对于七七,立夏没有恨她,离开,是她唯一的选择。离开,也留给了傅小司一个光明的前程。正如小四说的:“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可是真的可以重新来过吗?钟表可以回到过去,却已不是昨天。那些走失的爱情,那些腐烂的友情,在时间的缝隙中渐渐被碾碎,渐渐地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
夏至未至悲伤的结局,依然是小四的风格,依然教会我很多,依然还是感觉到那样刺骨的心寒。淡淡的悲伤,才是最伤人的痛。或许无论再过多久,我都不会忘记执着的遇见,善良的立夏,温暖的小司,痞痞的陆之昂,甚至背叛了立夏的七七。在这炎炎夏日静静流淌,舞动着青春鲜活的绿。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追完《夏至未至》这部剧,在微博上看到很多人都在吐槽编剧的水平,也的确,这部剧掺杂了太多回忆的情节。但我却格外的感激编剧,因为他给了那群人一个完满的结局。陆之昂没有一直在冷冰冰的监狱里看着四角的天空一个人孤独的过余生而是娶了一直等他深爱着他的颜末。立夏在之昂婚礼那天回来与傅小司重逢而不是在室县与一个并不深爱的人草草结婚。七七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但我觉得没有什么能比小说里在她巧妙的逼走立夏然后一直在小司身边更让人难过的了。小说里遇见与青田结婚了为人妻也很快为人母,很少再回忆起段桥,但这对段桥来讲是不是会很残忍,尽管我这么想会很自私。剧里遇见还是一个人,还是会想起段桥-那个给她爱与温暖的大男孩,可能几年后或者很快遇见就会和别人在一起,但至少在这部剧里我们感受到的是遇见的深情。
对于小说,落落说:“四维终究没有放过他们,更没有放过我们。他让每个人物都在命运的潮水中偏离了自己的航道,而我们只是作为无力的观看者,在一边,听见自己的叹息声,却还是走过辛酸的一站,走过无奈的一站,走过悲伤的一站。随之发现自己竟早已在精神上被施与了苦刑,灵魂也好似受过了鞭笞,而回头看看过去,那些在过去的少年们的身影,仿佛还在浅川的山坡上睡得像个小动物,光线饱满地停留在他们的额头上。”
嗯~小四总是这样,在笔下孕育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他看着他们微笑,忧伤,然后再举手把他们杀死。虽然已经习惯了小四写书的风格,但也害怕看到故事开头那么美好但结局却悲惨的一塌糊涂。当所有的悲哀绞在一起,恐怕也不再是悲哀,而是哽咽着的打着惊叹号的一个悲剧。
在热浪烤炙的香樟树下,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杀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xx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下面读后感大全为您带来了“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的相关内容,读后感书名是让人读后难以忘记的优秀书籍,是{作者人名}的代表作。是时候将自己印象最深的情节写入读后感里了,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至味”≈内心的归属感
观书罢,感觉像是随着作者享受了一程美食之旅~不知道是代入感太强还是自己意想得太投入,不得不承认观看过程中腹中屡次没出息地唱“空城计”…强忍着咽了咽口水,不自觉摸摸下巴~嗯,还好还好,所幸哈喇子没流下来~
先生写本书,将其命名为《至味在人间》,私以为还挺文符其名的!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嘛!所以,追根溯源,寻找至味当然免不了要去人间走一遭!书中写的很多食物想必也一定唤起许多人共同的回忆。所以,我觉得与其说写的是美食,不如说其背后传达的是某种内心的归属感。
文中有一句话大致是这样说的:和手机号一样,很多吃食都有专属地,往往离开那里,味道会有橘枳之变……观此言,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个理!所谓‘众口难调’,有时候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由于各自不同的饮食偏好,想要吃到一块去还真是个问题~这方面与其说我感触很深倒不如说是替我妈诉说她的苦恼~以我自家为例,一个家庭就有来自三个不同省份的人:首先我爸是甘肃人,我姐(嫂)来自湖南,而我妈则是土生土长的安徽人…平日若各自在外还好,一回家,做饭便成了难题。我爸——大西北的汉子,虽说已在安徽生活多年,但除了未改的乡音,每天必须一顿面的饮食习惯还是多年未变;而我姐——湖南的辣妹子,更是严重了:不食面食,必须一日三餐全是大米饭;剩下的人则更喜馒头+稀饭……如此一来,可苦了我那掌勺的老妈,每顿饭下来,锅碗瓢盘齐上阵,除了共食的菜,主食类:我爸面,我姐的米,我们的馒头加稀饭……一样不能少~虽说很难吃一块去,但另一方面其实好处还蛮多的,那就是可以有机会品尝到不同地方的特产,逢年过节,走亲访友时便可一饱口福。
“不管哪个城市的人,都有天然的地域优越感…”读之,深表赞同。除了吃食这方面,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像我们家有时看春晚都要引起一番争论,每个人都嚷嚷着锁定要看本省的电视台,如果调不到一块去,好吧,那就只有各自散了谁看谁的吧…亦或是独自一人在异地他乡,时常会想起家中妈妈做的家常饭菜,虽称不上多山珍海味,但牵引你肠胃的背后却是无论走多远多久都难以割舍的乡土情节~不论是他乡遇故知时“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相看泪眼,还是登高时遥想“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无奈落寞,亦或是举头望明时“千里共婵娟”的美好寄托……所传达的都是隐隐在心头的乡愁——月是故乡明,“每逢佳节倍思亲”啊!
概而言之,作者以自然而又不失幽默的笔触记下一路吃出的“人间至味”,不论是回忆中家乡的味道,还是于各地走街串巷寻找当地的特色美食…美在味蕾,暖在心田,“至味”≈内心的归属感,此心安处是吾乡……
就记我的一件小事。上初中的时候,我家楼下有一家卖煎饼果子的小摊,是一位老阿姨经营的,因为每天早上排的队伍都很长,对于我这种早上想多睡一会又要及时赶去教室的人来说,只有在周末的早上才能去排上十几分钟,然后趁着热乎的时候心满意足的啃上一大口。
因为这个小摊子是离我最近的一家,味道也很不错,就一直没尝其他摊的煎饼果子。寒假里有一天,老阿姨告诉我她可能过了这个寒假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然后寒假还没过完的有一天,就真的没再出现。
这家小摊没有以后,我去尝了这个城市里很多家很多家的煎饼果子,都再也找不到相类似的味道,虽然都是看上去相似的饼皮、海带丝、土豆丝甚至是萝卜干和咸豇豆,混到一起都差那么一点,想来各家刷的酱也很不一样吧。
啰啰嗦嗦了一堆,就是想怀念一下当时的味道。
(再啰嗦一点,想吃到不一样的日式叉烧呀,现在的一般小馆子用的都是一般能买到的甜叉烧,感觉emmmmm)
《饭粥近而传奇远》
很久没有完整得读完一本书了,一本和美食有关的书,一本充满着市井烟火的书,一份来自陈晓卿的调羹小宴。每天在公交车上读个几十页,味蕾被一颗颗叫醒,身体里的酶也变得不再安分守己,我不是一个好吃之人,但文字烹调出的小室宜家,或者市井巷道,都让人自带着一份对味觉尽头的好奇,走向寻常巷陌。
吃喝有道,写字有气。他自己说自己很会“抖机灵”,但我全然为他这份食谱埋单,不管是极致的荤腥,复合菌群制造的味蕾幻觉,还是在嘴里能吃的山响的萝卜条,总之每一种食材在他的笔下都有一种移情功能,让人对食物突然欲望横流。我着迷他说的那层食物刚出锅的嚯气,刚出锅装盘的食物像一个刚出浴的美人,后者摄人心魄,前者更是让人本性毕现,看你是要摸着肚子意淫,还是打着饱嗝吐槽,那是关于一道菜的韶华易逝。
陈大爷的字里满是市井地气,太喜欢了。最近发现想要完整的读完一本书越来越难,因为太多书都是虎头蛇尾,开始很惊艳,越往后就越平淡,观点的重复,呻吟无力的抒情都让人像吃了泻药一样,睁开眼睛的力气都能给耗尽了。不及陈大爷一道一道换着心思和花样给你盘子里添着美食来的全然爽快,什么软糯酥脆的面点,充满乡愁的汤汁,齐整的弯腰青,都能让一个素日里矜持的斯文人瞬间羽化成凶残的“饭醉分子”,本来嘛,吃饭就该是家常,食物本来就来源于土地,没有那份“地气”,也就少了美味的江湖,所以真正的食客,就算位高权重,在一道自己的私密小菜前,也会坐在路边摊,深藏功与名。
其实我都没有好好的看过《舌尖》,但看过不少他的演讲,能让我看到真正的洒脱和平和,这种平和是不再跟生活拧巴,不给自己设限,然后就性格鲜明跳脱,像一个大侠一样混不吝、又犀利无比的摆平江湖恩怨,仿佛赤着脚拿着一个葫芦,装着自己最爱的酒和小怪,行走人间。
陈大爷评价汪曾祺先生,只记述美食,不讲道理。这品质难能可贵,让人感味。愿自己也成为这样的人,极致而不做作,有一天为自己爱的人,也做一桌可口的饭菜,当一个田螺姑娘。离胃近一点,就离生活近了一点,就不再虚妄,就知诚实的生活是多么美妙。
“娘娘知道这后宫为什么这么多嫔妃爱吃甜食?”
“大约是心里苦,只能吃些甜食来弥补。”
《甄嬛传》里娘娘主仆的这段对话,意思是说美食可以慰藉人心,填补我们心里某些难以满足的失落和空白。
其实每次在小区楼下闻着邻居厨房里氤氲而出的香味,都会觉得莫名的安心和感动,虽然那盏灯光和那片热气腾腾等候的归人与我无关,但是家的气息总会让人歆羡不已。
在这本书里,陈老师带着我们从记忆里妈妈的味道开始,串遍了国内的美食,平稳生动的描述中代入感非常强,仿佛身临其境于那一桌桌的美味佳肴,让人口水不断。
而除了对美食细致诱人的描述,陈老师似乎更愿意从人与人之间关于食物的互动中带给我们更多情感上的触动,在陈老师的书里,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吃什么、怎么吃,显然不及和谁吃更重要:
小时候皖北的一坛酱,拌饭夹馍,都是和父母记忆里热腾腾的奇香;家里的变蛋早已腌好,但是只有“来客人”的时候才会自动成熟;菜色不够、干果来凑,执着于七个盘子八个碗的年夜饭,无一不是对幼年生活的怀念,对家庭温馨的眷恋,那时候的饭桌,那时候父母的操劳,那时候对食物的渴望;
开口必言“我讲三点”的“南方朋友”刘春,爱吃豆干的老罗,“不靠谱”的同事赵普,下回一定要吃口热乎的老六,吃饭前得先看话剧然后用文艺作下酒菜的个性人士王三表,剧组里呼啸着结伴前往一家家饭馆的同事们,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亦或仅仅只是饱腹,生活里因为这些朋友而添了许许多多的热闹和乐趣;
带着儿子走街串巷四处寻找美食,带着他品尝自己记忆里美好的味道,看着孩子满头大汗心满意足的享用,这种温暖的成就感,总让人想起记忆中父亲带“我”下馆子的身影,那时父亲关切的眼神和微笑,此时准确的浮现在“我”的脸上;
有时候深夜下班,身心俱疲,饥肠辘辘,在悄无声息的夜色里开着车四处觅食,哪怕是仅有的一盏小饭馆的灯光,进去哪怕只喝一碗白粥,那种渗透骨髓的温暖,都对自己一天辛劳的慰藉,是对抗无趣生活的一种积极态度……
虽然不能像陈老师一样尝遍四海美食,但穷人也有穷人的活法,毕业后租的房子里有个小小的厨房,虽然简陋,相比于在宿舍里偷偷摸摸煮个面条,还是好了很多,于是买了一些必须的厨具,起初的念头就是为了省钱,下个饺子煮个面,总不能天天外卖,钱包也扛不住啊?
虽然刚开始的菜都是靠着记忆里别人的做法,鸡飞狗跳、动静吓人,成品居然也能有模有样,凑活能吃,这在我看来就很了不起,起码不用为了吃这事儿嫁一个厨师(嗯,我妈常常畅想她的女婿是个厨子),后来朋友推荐了一个叫做“下厨房”的APP,没事儿抱着就看,那些好看的美味,那些消费不起的诱人,哪怕只是看着,仿佛都自带一种治愈的力量,吸引着你徜徉其中。
于是从简单的番茄炒蛋、可乐鸡翅开始,每一盘冒着热气儿的小菜,偶尔让人惊艳的味道,似乎都是这个空旷城市里无声的慰藉,从开始的只能煮面条到现在三百左右菜品,每一次新的尝试,都是平常日子里新鲜的点缀。
虽然大部分时间还是吃食堂,但是闲暇时穿梭、忙碌在小小的厨房,沉浸在细细碎碎的切菜、打蛋清、烹炒煎炸里,还是让人感到稳稳的踏实和平静,在这片城市,不论艰辛,到底总是有了自己的日子。
第一次知道陈晓卿这个名字是因为《舌尖》,只识其名而不识其人,人的本性是会根据别人的字里行间来任其想象这个人的模样和性格,当然不可避免的会往最美好的方向,请原谅我的孤陋寡文。后面在《开讲啦》见到啦能把美食拍得这么带劲的人,嘻嘻,果然是个胖子。讲话缓缓的,慢慢的,听起来很享受,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舌尖是我把这十年来内心沉淀的东西展示给大家看。大体是这个意思哈,当时醍醐灌顶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心中没沉淀所以没有底气。后来又在《圆桌派》上看见他分享美食,一样一样的都没有改变,只是好像更加圆润啦!也由此get到《至味在人间》这本书。很多人往往会说字如其人,这本书给我打开了一扇重新认识他的大门,突然发现他不是那个慢慢缓缓的陈晓卿,他会急,会逗,会说,会玩,会吃,当然也会流氓。
这样一个好玩的大叔说美食其实是一个味觉的归属,是我们青少年时的味蕾习惯,就像胎记一样私密。其实这就是家的感觉,也就是在外面总会觉得菜里缺少点什么。我至今是个穷学生,所以我的20年生活中没有吃过什么很好的东西,但是却有吃得感动到泪流满面的爸爸饭。
最近一直在在租房,第一原则是厨房要好,很多人不是太理解,但是希望下班回来厨房的烟火气给我家的温暖,不至于一个人在外面对的是房而不是家。当然更能体会的是他说的美食是人们对体面生活的向往,源于本能。
那借用他的一句话我也是把我看这本书的沉淀展示给大家。
最是人间烟火气,怎么爱也爱不够。即使超重十来斤,我自完全不在乎。
数十年如一日的热爱胡辣汤配油条的搭配做早餐,极度嫌弃现在流行的安心小油条,不是因为它贵,而是因为作为油条来讲,它太过于瓷实了,没有办法吸饱胡辣汤的汤汁。
看过一档电视节目,挺想尝试糁汤,据说老母鸡炖出来的,鲜味浓郁。
南方的豆腐就是比北方的好吃,带着南方水质独有的回甘。
灌汤小笼包,肉冻在与蒸汽交融之后,化成了一汪热汤,烫的人舌尖起泡也不忍吐出。
上大学时学校门口的烤韭菜,是我再也没有吃过的鲜嫩。
独自出门西北游,连烤全羊一桌都凑不齐,恨自己不是大胃王。不过,好吃的烤肉串也聊胜于无了。
江西的瓦罐汤,南昌的炒米粉,其实味道真的还不错,有机会想去当地尝试下。
虽然是陕西人,但是更爱新疆拉条子,那是我最迷恋的面食,甚至都不需要加肉,西红柿韭菜做的臊子,满满的铺盖在面上,让白色的面条粘上红艳的汤汁,不加醋对我来讲已经足够酸爽。
前阵子第一次尝试买了海鸭咸蛋黄酱,价格美丽,单价远超我曾经买的牛肉酱,但是绝对物有所值。一整瓶沙沙的口感,配上热气腾腾的米饭或面条,足够称得上是一顿大餐了。
如果我的未来对象不怎么喜欢吃,那我们还是不要遇到了,会降低生活质量的。
一碗水花儿面,献给此书。
水花儿面
唤醒童年的味觉,经常是在不经意之间:或许是一件小事、一则故事,或许是一种色彩、一缕炊烟,或许是一个旧物件、一碗面、一块饼、一道菜、一口汤,亦或是一档节目、一本书、一篇文、或者什么都不用,只一个念想,童年的味道,便在心里悠然升起,连同父母的慈爱,合在一起,也就是家的味道吧。
我童年的记忆中,总漂着一碗水花儿面的香味。
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体弱多病但慈爱满怀的父亲一人赚工资养活我们一家四口人:坚强乐观而勤劳善良的母亲,我,还有小我六岁的妹妹。因为有了父母的疼爱,我们的童年乃至一生,都从未觉得苦。回忆起来,都是满满的幸福。
小时候我的身子比较弱,脾胃不和,尤其是到了冬天,北方的干燥和寒冷经常在我身上得以灵敏地反应,感冒发烧嗓子疼是家常便饭。当时农村的孩子发烧不像现在动辄就去输液打针吃药。孩子发烧了,就说绾住啦,吃点牵牛籽就能打开。其实那会儿啥也吃不上,又没肉,又没油,一点高热量的食物也没有,每顿饭就是稀饭咸菜就窝头,中午可能加个土豆丝或炒白菜,就挺奢侈的啦,过节都没啥特别,只有逢年,才能吃点荤腥,也不和道是啥和啥能绾在一起。听老人说,凉气也能绾住,这估计是古老中医在民间的应用吧。小孩子们是无论如何都理解不了凉气是咋绾的,反正发烧肚疼就是绾住了,就得吃牵牛籽。我小时候不勇敢,不敢直面炒好的牵牛籽,不能把它当豆子吃掉,于是,由父母共同合作,把牵牛籽炒熟、捣粹、调上蜂蜜、和点白面、烙成饼,经过复杂的加工,白面的纯香和蜂蜜的甘甜一点儿都没占上峰,反倒被牵牛籽的苦涩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一盘散沙,都成了牵牛籽的帮凶,苦涩的队伍更加庞大了。哎,还不如咬住牙吃几颗苦涩的豆豆来得痛快呢,至少还能听几声脆响,作为序曲,开启咽下后不久就在肚里进行的翻江倒海的主旋律,继而达到稀里哗啦的高潮,之后,逐渐平复到有气无力的柔情似水。这时候,父亲会用大手确认那个小肚子里没有坏东西之后,精心制作一碗水花儿面,来慰藉这饱受折腾的小肠胃。这里要补充说明一点,我们方言的老话儿管妈叫bo,与帮忙的帮的发音相同,老百姓讲究谐音同意,要避讳,担心妈妈会帮助了灾病,所以,这神圣的职责就义不容辞地落到父亲肩上。
父亲的温暖和慈爱是与生俱来的,表现起来顺里成章、自然而然,一点儿都不张扬,总是温婉而绵长。
父亲挖半碗白面,放在红色的小瓦盆里,用喝水的搪瓷缸舀上小半缸水,一边往面里倒水,一边拿筷子拌面,和我们到现在特别讲究的特级厨师一样,根据经验判断加入适量水后,把面搅拌起来,下手和(huo),再次凭感觉,软硬“适中即可。这时,把和好的面揉搓成大小和长短都像父亲拇指的小段,放入一只半旧的大瓷碗中,加水,没(mo)过面,泡着。父亲将炉盖揭开,热半小锅水,炉盘总是被妈妈擦得干干净净,爸爸套炉更是高手,火炉总是又暖和又省碳还不呛人,红红的火光欢快地跳跃着,舔舐着小锅。在等待水开的过程,父亲会抄起莱刀,噔噔噔,伴随一阵轻快的脆声,葱和姜顺从地变成了细丝,雪白、翠绿、金黄,散出了细细的刺鼻的辛辣。它们在父亲的安排下,与少许食盐、一撮花椒面儿、几滴醋、一滴胡油一起,静静地躺在碗底待命。
水开了,咕噜咕噜地冒着大泡泡,面也泡软泡筋了。父亲挽起袖口,捞出一截拇指大小的面段儿,醮着水,拇指在上,中指和食指在下,轻轻捏拉伸展,又软又滑的面团被捏成又薄又轻的白云,纠一片,漂入滚烫的水中,顿时,轻柔的薄纱便被炽热拥吻得不知所措……锅里像是绽开了朵朵白莲,水花儿面,应该由此得名。水花儿面该出锅了,用金灿灿的铜勺舀起来,倒入父亲备好调料的瓷碗里,一股香味儿,径直从鼻孔钻入被打扫的一干二净的胃里,口角便有了湿湿的感觉。想起柔柔地偎在父亲怀里一勺一勺喝着水花儿面的味道,连眼睛都火热了。
一碗水花儿面,承载了一生柔柔的父爱。一块牵牛饼,揉合了一世父母的良苦用心。
童年记忆的味道,就这样从舌尖滑到胃肠,而永远留在了心上。
我现在把它理解为良苦用心后的温柔抚慰,或者是命运先苦后甜的寓意。
每一种食物,都来自天地的馈赠,每一种滋味,都应怀着感恩去体会,食材在最宜生长的环境里孕育、待最适的时令采拾、经最地道的烹饪方法、佐以最搭的调料、由最走心的厨者,融入精心与爱,才能将其特有的色泽、固有的质感、出神入化地呈现出来。观其色、尝其鲜、品其香、嚼其韧、咽其滑……,而后回味。或通透得大汗淋漓、或甜蜜得沁人心脾、或酸得吸溜咂舌、或辣得伸舌吐气、或夸张变色、或屏气凝神、或闭目陶醉,或平静淡定……色、香、味,调动了我们所有的感观。这真实而诱人的复杂,一如我们的人生。
至味在人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20xx年还有不到10天就结束了。明年,20xx年的春节在元月底,时间像是赶着人往前跑。
春节,对于一个农耕民族来说,从远古时代至今,都是以“吃”为主。民以食为天,在人们心目中,天为大,自然,吃也就是最大的了。
提到吃,自然想起《至味在人间》那本书。以前,翻看了一篇,感觉写的很幽默有趣,加之作者陈晓卿是《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想着快过年了,对于厨艺不怎么地的我来说,或许,从中能学到点什么,于是,赶紧拿到《至味在人间》。不曾想,这本书完全不是什么意义上的“烹饪指南”,而是作者将这么多年,行走各地对吃过的美食的一些感受,是他十年间饮啜笔记的集结,是对美食的一种情感。
全书共70章,除过第一章序和最后一章后记,其余68章,每一章都是一个故事,展现的不仅是美食,更是美食后面的故事。作为“扫街嘴”的陈晓卿,从皖北小时候自家捂酱,到外婆家的腊肉,朋友的烤鸭,再到魔蛋、豆干、荠菜花;从面食到生蚝、卤煮,甚至各种汉堡快餐、日本料理到台北一条街,从殿堂到江湖,到街边巷尾,直至江湖特色菜,甚至菜单……每一道菜,每一个厨师,每一个一起吃饭的人……都有他独特的体会,都能感受到作者,认真的吃和品味,语言生动,幽默,活灵活现。
作为一个60年代出生的他,在品尝各种食物的同时,也看到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的重新规划建设,那些曾经在街头很接地气的摊点,随着城市文明建设的需要,渐渐没有了踪迹,感到遗憾和失落,以及那种惋惜的心态。
至味在人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自有一方的口味。就如作者说的:“吃东西,对我而言,能大厅绝不包间,能路边绝不酒楼,能露天绝不室内,能站着绝不坐下。”“店堂里吃东西好比在沙发上煲电话粥,而路边摊则像移动电话,边走边说,“大哥大”多帅啊—”“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最美的食物来自平民饮食。太过于程式化的应酬,已经品尝不到美食原来的滋味。
对于美食,就应该大快朵颐,吃的山响,耳朵鸣笛。哈哈,作者的这些形容,真的看着诱人,就如同他坐在你的对面,酣畅淋漓地吃,这就是对食物最好的注解。
作者陈晓卿真的是“将文字化作原料,以散文为碗钵,佐以故事人情之盐,把关于食物的独家记忆蒸炒煎炸而成此书。”看的人不断地吞咽口水,不自觉食指大动。
吃货们,建议看看这本书,过瘾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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