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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在这里,你不妨读读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字篇1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

压抑的环境,独特的外貌,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以拿破仑和卢梭为偶像,希望自己摆脱困境,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孤傲是对外界侵扰的强烈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孤傲在于连身上完美地结合着,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奠。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奋斗的力量是人的天资的一部分,这部分天资在于连同时代的许多人身上由于遭受挤压已经丧失。而在于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得到了强化、冲突,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成为他超越的核心动力。他希望从受屈辱的位置上升到神圣的受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第二或是主宰一方的大主教,但社会使他一直处于难堪、屈辱的境地。在他投人社会以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激烈的复仇。他凭借聪慧的天赋、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使上层社会感到手足无措。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德雷纳尔夫人和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次都在他即将达到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都无情地把他的希望之火熄灭。他按自己的意志去付诸行动,即使命运使他陷人苦难或毁灭的境地,他也敢于拼死抗争,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

于连,以一个社会底层的小市民,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跻身于贵族的上层社会,为达目的,他不择手段,利用女人的爱情想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最终却被扼杀,以悲剧收尾。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他的悲剧是由当时的环境所造成的,是当时哪一类人的代表,他曾善良、真诚、正直,但是社会扼杀了这一切。在最后入狱时,他悟出人生真理,拒绝辩护,因为他讨厌这个社会,他要离开,他以一丰富而短暂的生命,表达对但是贵族的不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于连我读出的是一个年轻人追求理想的旋律。

作为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的话,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生活。他正是在这种盲目中走上了歧途,迷失了自我。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对于连来说,有一个信念成为他活着的全部意义,那么其他的一切都值得去牺牲,甚至于爱情。总之,于连是要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是他对自己生命的全部价值取向。

司汤达曾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慧者眼中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表象。或许为了使作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于连的入狱直到死亡便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因此,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理想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准确。或许于连的悲剧乃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和民主社会。这种悲剧或许称之为成长,或许称之为堕落,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理会,但它确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着,进而升华为一种社会规则。

这也就不能不引起了我们对现实更多的思索。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间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表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为肉体而存在,而代价却常常是诚实、无私与开朗。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用种种面具遮蔽起我们纯真的本质时,我们便在重重复复地上演着于连的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一般论者都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因为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但人们常常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司汤达所进行的精神思考。作为一篇读书笔记,小作者从深刻古奥的故事中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将作品与感悟,虚拟与现实浑然天成地结合在一起,对人生进行了一定的哲学思考。本文构思新颖,用语精美,堪称佳作

红与黑读书笔记5000字篇2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 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 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是法国19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 达(1783-1842)的代表作。其副题是一八三○年纪事。在 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代为背景,以平民知 识分子于连索黑尔与贵族资产阶级上层社会顽强曲折的斗 争为主线,着重描写了他从18岁到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 师开始,到23岁因枪伤市长夫人而被送上断头台为止短短5 年间的生活历程。

于连出生在小城维立叶尔郊区的一个锯木厂家庭。他幼 时身材瘦弱,在家中被看成是不会挣钱的不中用的人,常遭父兄打骂和奚落。卑贱的出身又使他常常受到社会的歧 视。少年时期的于连聪明好学,意志坚强,精力充沛。他接受 了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观念和无神论思想,并在一位拿破 仑时代老军医的影响下,崇拜拿破仑,幻想着通过入军界、穿 军装、走一条红的道路来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然而,在他14岁那年,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可以平步青云的拿破仑时 代过去了。于连不得不选择黑的道路,幻想进入修道院,穿 起教士黑袍,以便将来成为一名年俸十万法朗的大主教。 18岁时,于连到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家中担任家庭教师, 而市长只将他看成拿工钱的奴仆。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连, 便以追求市长夫人来报复市长。他与市长夫人的关系暴露 后,被迫进入了贝尚松神学院,投奔了院长彼拉,当上了神学 院的讲师。后因教会内部的派系斗争,彼拉院长被排挤出神 学院,于连只得随彼拉来巴黎,当上了极端保皇党领袖德拉 木尔侯爵的的私人秘书。他因沉静、聪明和善于谄媚,得到 了木尔侯爵的器重,以渊博的学识与优雅的气质,又赢得了侯 爵女儿玛特儿小姐的爱慕。尽管不爱玛特儿,但他为了抓住 这块实现野心的跳板,竟使用诡计占有了她。得知女儿已经 怀孕后,侯爵不得不同意这门婚姻。于连为此获得一个骑士 称号、一份田产和一个骠骑兵中尉的军衔。此时的于连又开 始做起了三十岁当司令的美梦。他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 级的忠实奴仆,在保皇党策划的政治阴谋中为主子效力,冒着 生命危险为侯爵传递情报。正当他踌躇满志时,贵族阶级与 反动教会狼狈为奸,诱使市长夫人写了揭发于连的告密信,致 使侯爵取消他与玛特儿的婚约。于连美梦破灭,盛怒之下枪 伤了德瑞那夫人,被判处死刑。在狱中,于连终于明白:像 他这样出身卑贱的人,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中是不可能通 过个人奋斗而飞黄腾达的。他拒绝上诉,坦然走上了断头台。 于连的性格是复杂的,并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

演变。时代的变迁,不堪受辱的内心,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以 及向上爬而不能如愿的愤怒,形成了于连自尊、怀疑、敏感和 积极反抗的性格。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 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用他那异 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 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 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 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 社会作战。在这个奇异的年轻人心里,差不多时时刻刻都有 暴风雨。他憎恨做奴仆,要求与上流社会的人平起平坐,以 保持自己的尊严。当父亲要他去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师 时,一贯敢怒而不敢言的于连却以我不愿意做奴仆表示拒 绝。老索黑尔说这不是做奴仆,于连当即要加以证实:到他 家里,我同谁一块吃饭呢?可见于连把这个问题看得很重。 然而,正是这种自尊心理使他赢得了尊敬、友谊和爱情。而当 他最初出现在市长大人府邸的大门时,显然还是个质朴幼稚、 天良未泯的年轻乡下人。也就在这里,他目睹种种社会贫富 不均现象而十分气愤,但更为自己寄人篱下的屈辱地位而痛 惜不已,于是就对市长及其一家人产生了本能的轻蔑和憎恶 之感。虽然他渊博的知识和惊人的记忆力赢得了市长一家的 好感,但他在这里感受到的仅仅是他对已经插身进来的上流 社会的仇恨和恐惧。

于连骄矜自持,自视甚高,这种自尊心理一旦面临恶言劣 语、霸道行径的袭击,就使其隐藏着的仇恨心理爆发出来并大 胆反击。即使在爱情这样的人类最细微的感情方面,于连感 到的往往不是幸福,而是自尊心满足后的喜悦和骄傲,并把这 种胜利看作是拿破仑式的胜利。在我们看来,这似乎不可思 议,却恰恰体现出于连是以全部精力来反抗上层社会的。 在德瑞那市长家,于连是为了报复市长大人对自己的 轻蔑,粉碎他的骄傲心理,而带着战斗的情绪走进市长夫人的 房间的。即使在与德瑞那夫人进行热恋时,于连的这种仇 恨心理和反抗也从未停止过。他始终把爱情看成是他对贵族 阶级的报复和争取自由平等的愿望。这一点,也在于连和玛 特儿侯爵小姐的交往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敢于轻视傲慢的 玛特儿小姐,并曾这样想:我知道保持我的自尊心,我没有向 她说我爱她。当他收到玛特儿小姐的爱情告白信时,首先想 到的是他终于战胜了情敌柯西乐侯爵,可以平等地与木尔侯 爵坐在同一条凳子上。他立刻自豪地得出结论:侯爵和我的 价值,已经过去了,结果是汝拉山的穷木匠占据了重要的一 面。这哪里是什么谈情说爱,简直就是一场斗争,而斗争的目 标便是贵族阶级的荣誉和地位。正如于连自己所说的那样: 在这场尚在准备的战斗里,身世的骄傲,像一座高山,是她和 我当中的军事阵地,这高山,便是我进攻的目标。由此看来, 于连并不仅仅把她们作为女人去占有,而是当作一个阶级去征服的。他占有她们不在于肉感,而在于满足他那平民 的、要求尊严的灵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法国残酷 的阶级斗争现实,也反映了于连在爱情方面的反抗精神。 于连的雄心壮志中不可避免地含有出于个人野心的成 分。在维立叶尔市,这种野心往往被反抗、报复和维护个人尊 严的思想所冲淡;在贝尚松神学院,他为伪装自己而刻苦学 习,博得院长和大主教的欢心,自信不久就能当上主教,野心 萌发,在伪善的道路上迈上一大步。而在巴黎,自担任木尔侯 爵的私人秘书以来,他地位骤变,环境巨变,在都市风气严重 腐蚀下,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 步转化。

进入巴黎时,于连的心情是矛盾复杂的。一方面,他憎恨 巴黎的一切,认为巴黎是阴谋伪善的中心;另一方面,他又 因终于要在伟大的事业的舞台上显露身手而高兴。在他的 内心深处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真诚与虚伪、自尊与虚荣的激烈 搏斗之后,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欣赏他们的文 雅有礼,逐渐陶醉在上流社会的美女、音乐和鲜花之中。他 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 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 效力。在维立叶尔,于连从未曾想过怎样去奉承人,怎样去 替人家说话,到巴黎后,他却在野心的驱使下,为了替极端无 耻的老蠢材谋取美差,竟利用职权之便挤走了正直的葛斯 先生。事后,他良心复现,对自己的恶行惊叹不已。但随机又 为自己辩解道:如果我想成功的话,我还要做许多不公道的 事情。然而,即使在堕落的过程中,于连依然在某种程度上保 持了平民的自尊,个人反抗未尽泯灭。他在侯爵面前的从不 卑躬屈膝,以及在侯爵的责骂伤害了他的尊严时的傲然离去, 使得老奸巨猾的侯爵深感这个平民青年的性格的根本处有 可怕的地方。他的这种自尊是贫民骨气的一种表现,任何 情况下凛然不可侵犯。正如彼拉神甫和玛特儿小姐所说,于 连虽出身低微,但意气高傲,心中燃烧神圣的火焰。他最不能 容忍别人的轻视。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以自卫的唯一 武器。

从于连的整个奋斗过程来看,他为实现自己的幻想,靠的 是自己出众的才能和顽强奋斗,而不是他人的施舍。对他来 讲,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他所追求的是靠自己的 力量赢得的。他曾先后拒绝市长夫人、木尔侯爵的钱财,靠着 他的高傲和才能,征服了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在咪列诺的 豪华的客厅里,他曾想如果把这里劫来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他 也不会要。与德瑞那夫人分别时,这位夫人要将数千法郎 送给他,他愤怒地拒绝了。他对德瑞那夫人说:你是否愿 意使我们的爱情变为可憎的回忆?他不需怜悯,也不容玷污 爱情,而希望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的力量和奋斗来取得功名。 他争的是骨气而非虚荣。正是为了雄心和骨气,他才给自己

规定了反抗上层社会的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于连的奋 斗和抗争是除了个人尊严和出路而别无他想的个人英雄主 义,所以,我们不能说他是个野心家。在作者笔下,他的野 心,只不过是一个小人物敢于在复辟时代对现实表示不满和 反抗,敢于在才智、勇气和人格上压倒包括大资产阶级在内的 上层社会;敢于在大事业舞台上显身手。为自己赢得和拿 破仑一样的命运,作者声称于连是野心家即表达了对复辟 时代的不满,也隐晦地赞美了于连的反抗精神。

然而,于连的奋斗反抗注定是以悲剧而告终。于连是王 朝复辟时代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的典型,其反抗是基于 社会对他的压制和他个人的野心。他追念***时代,因为 像他这样有才干的青年会有数不清的机会可以大显身手。可 是,在这个扼杀一切生机的王朝复辟时代,他只能扮演一个 逆叛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成了与整个社会作战的不幸的 人。他憎恶教会的虚伪卑鄙,蔑视贵族的合法的权威,鄙 夷资产阶级的污秽财富。于是他对复辟社会进行了报复性 的绝望的反抗。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对复辟社会的抗 议情绪,但由于其是孤军奋战,缺少明确的政治理想和目标, 所以必然遭到失败。另外,于连的奋斗和抗争伤害了大贵族、 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根本不准许出身低贱的于连跨进他 们的营垒。最后贵族和教会勾结,设下圈套,逼德瑞那夫人 写告密信揭发于连,断送了他飞黄腾达的前程,致使于连枪伤 市长夫人而被推上断头台,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于连 的悲剧,是一个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从 发挥、野心不能实现的悲剧。

于连死时年仅23岁。他热爱自由和生命,但为了不在贵 族面前失去平民的尊严,他拒绝上诉。当德瑞那市长提出 上诉时,于连被激怒了。他叫道:我不愿对死刑上诉,即使你 用毒药、刀子、手枪、火炭或任何另外一种方法,终结一个危害 你的生命,我也不对死刑上诉。这种硬汉,为了保持尊严,为 了不成为上流社会耻笑和侮辱的对象,宁可失去爱情、生命, 真可谓不乏英雄气概。

在那个黑暗的复辟年代,于连作为一个平民知识分子为 了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向贵族资产阶级所作的反抗与斗争 精神是应该给以肯定的。他那难以折服的骨气,无疑在当时 具有进步意义。这也正是我们同情他的根本原因。

总之,无论从时代背景、主题、艺术构思,还是从于连性格 形成发展的全过程着眼,于连都不是野心家,而是资产阶级个 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是悲剧英雄。尽管他有出自野心的功利 打算,但平民的自尊和对统治阶级的本能反抗始终是他的主 导方面。虽然这种个人英雄主义不可取,但我们不应该用现 代的尺度去苛求一个特殊时代的人。在一个半世纪前封建复 辟时代的法国,个人英雄主义思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 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满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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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红与黑》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


《红与黑》读书笔记(一)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二)

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第1篇: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用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出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性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着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来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素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界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走卒之辈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划,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处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处处随口凑趣。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旧要辛楣坐,辛楣不肯。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小姐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粘在椅子里。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绘状心理,逼真如画。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心理战。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嫉之情。结果让方鸿渐喝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弹,各不相让;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慎明的嘲弄讥讽;更有趣的是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镜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他拾起眼镜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对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第2篇: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绥棱教育信息网 )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第2篇:围城的读书笔记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第3篇:围城读书笔记范文

围城,一道紧闭的墙。并不坚硬,也不难越。难的是如何轻松,如何洒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门,好奇的人们总想走进里面,探究里面的奥秘。方鸿渐如此,苏文纨如此,我想钟书老先生亦如此。

纵观《围城》中的人物,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典型的旧社会知识分子和西洋文化糅合的产物

。既有陈旧的根基,又有新思想的火花。从他的大学,到西方的游学;从留洋的经费,到买来的文凭;从鲍小姐到苏文纨,从唐晓芙到孙柔嘉。懦弱中不失知识分子的根本,幻想中脱离不了乱世的现实。悲剧中的方鸿渐,注定了方鸿渐的悲剧。

苏文纨----高智商的旧社会女子,典型的中国特色的代表。高的学位,不错的外表,显赫的家世,造就了她的特殊性格。

为了达到目的而绞尽脑汁,想走进方鸿渐的围城,又表现出无所谓,千方百计的阻挠方鸿渐和唐晓芙,为的不单单是爱情。或许在苏文纨的眼里,爱情根本就是计谋和得失。最后,她和曹元朗走到一起,也不失是一个好的归属。也许只有他们在一起,才是苏文纨想要的。因为有权势,有地位。

假如苏文纨真的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那何尝不是两人的另一种悲哀呢。

唐晓芙----《围城》中近乎完美的形象,也是钟书先生塑造的唯一的纯洁且可爱的人物,短短的篇幅,留给了我们更多想象。人都是向往美好的,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总是如此之大。唐晓芙在《围城》中是完美的化身,但人都是真实的,只要真实,那人都是可笑的、可悲的。这让我想到,也许只有残缺,才能给我们想象完美的空间。假设一下,方鸿渐和唐晓芙走到一起,方鸿渐和唐晓芙就一定会幸福吗?幸福的标准又是什么?这种完美只能在想象中,假设把完美放入现实,那么完美就不是完美了。

鲍小姐-----一个经常被遗忘的角色,我认为她才是《围城》中人物的经典。敢爱敢恨,敢于追求自己的需要,无论生理上还是物质上。更特出的是,敢于表现自己,更敢于遗忘。大胆的装饰,放肆的笑声,超强的适应能力。短短的一段海上游轮,就发生了那么多的故事。想一想,她的一生,何其丰富。假如有一天,鲍小姐写上一份回忆录的话,我相信,肯定是满城空巷,一书难求啊!只可惜,生不逢时,在那样一个年代,她也只能在医生丈夫的怀抱中假装幸福。

《围城》中的幽默的文字,犀利的语言,穿透人心的洞察力,让人叹为观止。人生总是在不满中追求成功,成功中不满,如此轮回。何时是个尽头。总想离开这个围城,跨进另一个围城。可另一个围城里面是什么?也许只能像《围城》的结局一样,听着不准的钟声,彷徨在十字路口,何去何从

《围城》读书笔记5000字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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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范文1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范文2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读书笔记2000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红与黑读书笔记2000字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书笔记2000字篇2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 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 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 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 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 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 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 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 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 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 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 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 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 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 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 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 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 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 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 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 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 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书笔记800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800,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红与黑读书笔记800字(一)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800字(二)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800字(三)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3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字(一)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虐待,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字(二)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字(三)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字(四)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红与黑?搭配后是什么颜色?渐渐地,我开始幻想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红,是指一个人飞黄腾达的时候,而黑,则代表着死亡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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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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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红与黑读书笔记,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或许会想把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记录下来,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也能体会到作者的智慧。当我们在书中获取感想时,要记得时刻将想法记录下来。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2)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莫尔小姐玛蒂尔德。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我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我”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我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明白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仅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仅有了成功和失败。“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可是对另一些人来说仅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我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我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我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活力之爱;是谁逐渐对自我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所以,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忙自我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一样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可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研究问题,他只明白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我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杯具。他既想坚持自我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本事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活力。那时我无力区别平和和平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感情曾被我忽视。此刻,我才明白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明白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感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所以也就只能将感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我的殉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3)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4)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400字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5)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6)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7)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8)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了《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候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9)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0)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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