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 I was wrong。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嘿嘿 ,以上是我读围城的读书笔记了。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 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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