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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芙蓉镇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芙蓉镇第一章读书笔记 2019-11-12

《芙蓉镇》读书笔记。

古风盎然的湘南小镇,民风淳朴的芙蓉小国。本为山清水秀,却被历史的尘埃朦胧上了一层隐秘的灰色。正是这凝固了悲凉与沧桑的灰色,将整个小说里人物的命运烙上一道又一道忧郁的伤痕。在小说中,经典的灰色将纯粹的人性力量缠绕且包裹。芙蓉镇里的人物也在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平静与混乱、真实与虚假之中逐渐走向一条追求真正解放的道路。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在历史悲鸣动荡的年代,这句来自灵魂的呐喊始终贯穿着人物的精神世界。在历史的裂痕里,这一代人以其沉重的担当、坚强的信念乃至超越灵魂的沉寂在夹缝中生存着。整片小说,是在斗争的背景下展开了。这不仅仅是与自身曲折异化的命运的斗争,更加是与历史曲折演进的抗争。以豆腐西施胡玉音的斗为线索,讲述了一个在惨痛历史背景下奋起斗争的形象。

翻开《芙蓉镇》,那是一段尘封的历史记忆,虽然遥远,但是却让新时期的我们心灵备受震撼。故事缘起于1963年,到1976年结束。在反复的四清与***的运动斗争中,芙蓉姐子胡玉音从个体致富典型到被剥夺新楼,丈夫自杀的富农寡妇婆,再到与五类分子秦书田非法同居的黑夫妻、因有身孕而监外执行的劳改犯、最后又重新回到米豆腐摊前的个体经营者。而贫下中农王秋赦从一个好吃难做的二流子形象到运动根子,再到整个芙蓉镇的党支书甚至是镇长,最后当党中央平反冤假错案政策下发,王秋赦一个跟头栽了下来,变成了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疯子。还有镇粮站主任谷燕山、芙蓉镇大队党支书黎满庚、五类分子秦书田、饮食店女经理李国香、胡玉英的丈夫黎桂桂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纠错与整个历史命运的抗争。

在《芙蓉镇》里各个人物身上,斗俨然是一种精神的寄托。这斗争不仅表现在生活领域,还体现在政治斗争中。其中,有豆腐西施胡玉音对米豆腐摊前各色主顾的周旋以及在后来的四清斗争下,胡玉音对婚姻生活的一种追求,也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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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书笔记1000字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电影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色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色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找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文学比较】这种找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色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

【文学比较2】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亦即文革刚刚结束。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文学比较3】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

【外一则】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大清早,雾气濛濛。芙蓉镇青石板街上,狗不叫,鸡不啼,人和六畜都还在睡呢,秦书田就拖着竹枝扫帚去喊胡玉音。彼此都是每天早起见到的第一个人。他们总要站在老胡记客栈门口,互相望一眼,笑一笑。”

芙蓉镇读书笔记1500字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又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又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又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芙蓉镇读书笔记800字


《芙蓉镇》是一部反思1963年-1979年期间南方农村状况的小说。《芙蓉镇》写于1981年,在1982年就荣获1982年矛盾文学奖,在1986年由谢晋导演改编成刘晓庆、姜文主演电影《芙蓉镇》。

虽然这本小说已经给了作家古华至高的荣耀和赞美,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的后记以后,我才真正明白古华写这本小说的初心。那就是为了不能忘却伤痛,满怀希望地走向未来。

作家古华在后记写道这本小说其实是一次对文革的写作讨论会的习作。古华用自己作家的写作自觉来表达自己对见到的人性扭曲的批判和指责,并用被斥为翘起资产阶级尾巴的豆腐西施胡玉音和“坏分子”疯癫子扫街夫暨原来的县歌舞团编舞秦书田的相守十年的爱情的圆满结局给了芙蓉镇再一次每三天赶场天的富有生活气息的喧闹。

爱情在任何时候都给人以希望,人性的美好在悄无声息地植入琐碎的日常生活。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对胡玉音来说,她原本只想跟丈夫黎桂佳长相厮守,但是无奈黎桂佳在被“四清”运动中被逼自杀。生意红火的豆腐店铺被收走,胡玉音被罚扫大街。原本胡玉音已经有一袭华美的袍,夫妻勤劳致富、举案齐眉。无奈虱子从温热处滋生。胡玉音逐渐失去了原本的一切。在扫大街的过程中接触了同样被罚扫地的秦书田。胡玉音和秦书田在每天的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对方都有一样的失去一切的经历,突然,在这儿什么也没有只有坚持活下去的情况下,两人相爱了。相爱的力量会驱散心里的阴霾。胡玉音即使是在1976年四人帮垮台,被告知可以不用扫大街了以后,仍然坚持扫大街,就是为了等因为和自己在一起就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的秦书田归来。胡玉音在扫大街的笤帚触碰青石板的声音里感受到的是发自内心的欣喜,因为那是她和自己相爱的人秦书田每天一起扫大街时常常听见的声音。这种会让她心安,胜过卖豆腐的挣钱的喜悦。“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最后,胡玉音只把秦书田当成自己唯一不能缺少的华美的袍,其它的世事繁华、是非对错、功名利禄、房产地产只是她毫不在乎的虱子。相爱是战胜一切的法宝。因为有了爱,所以勇敢。因为爱着芙蓉镇,所以古华写了这本小说。

爱吧,为了不能忘却。

读书: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


《芙蓉镇》作者说是想唱一首严峻的乡村牧歌。读完此书,读者们的感受是什么呢?往下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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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1

古风盎然的湘南小镇,民风淳朴的芙蓉小国。本为山清水秀,却被历史的尘埃朦胧上了一层隐秘的灰色。正是这凝固了悲凉与沧桑的灰色,将整个小说里人物的命运烙上一道又一道忧郁的伤痕。在小说中,经典的灰色将纯粹的人性力量缠绕且包裹。芙蓉镇里的人物也在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平静与混乱、真实与虚假之中逐渐走向一条追求真正解放的道路。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在历史悲鸣动荡的年代,这句来自灵魂的呐喊始终贯穿着人物的精神世界。在历史的裂痕里,这一代人以其沉重的担当、坚强的信念乃至超越灵魂的沉寂在夹缝中生存着。整片小说,是在“斗争”的背景下展开了。这不仅仅是与自身曲折异化的命运的斗争,更加是与历史曲折演进的抗争。以“豆腐西施”胡玉音的“斗”为线索,讲述了一个在惨痛历史背景下奋起斗争的形象。

翻开《芙蓉镇》,那是一段尘封的历史记忆,虽然遥远,但是却让新时期的我们心灵备受震撼。故事缘起于1963年,到1976年结束。在反复的“四清”与“_____”的运动斗争中,“芙蓉姐子”胡玉音从个体致富典型到被剥夺新楼,丈夫自杀的“富农寡妇婆”,再到与五类分子秦书田“非法同居”的“黑夫妻”、因有身孕而监外执行的劳改犯、最后又重新回到米豆腐摊前的个体经营者。而贫下中农王秋赦从一个好吃难做的“二流子”形象到“运动根子”,再到整个芙蓉镇的党支书甚至是镇长,最后当党中央平反冤假错案政策下发,王秋赦一个跟头栽了下来,变成了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疯子。还有镇粮站主任谷燕山、芙蓉镇大队党支书黎满庚、五类分子秦书田、饮食店女经理李国香、胡玉英的丈夫黎桂桂······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纠错与整个历史命运的抗争。

在《芙蓉镇》里各个人物身上,“斗”俨然是一种精神的寄托。这斗争不仅表现在生活领域,还体现在政治斗争中。其中,有“豆腐西施”胡玉音对米豆腐摊前各色主顾的周旋以及在后来的“四清”斗争下,胡玉音对婚姻生活的一种追求,也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

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2

随意翻开《芙蓉镇》,吸引我的是一句方言——“老表”。顿时让我们之间感到无比的亲切。于是乎拜读之。

我从未对小说的结构、文字进行什么解构分析,也没有那种兴趣。我不是文科专业,我喜欢就是小说给我的那种感觉,读古龙,感受一种潇洒;读金庸,感受一种儒雅、正派;读尼采,感受一种思辨;读沈从文,感受一种纯净……

那《芙蓉镇》给我什么感受呢?这个我没有感受到,但是作者将我的思绪引导了他描写的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和事。

在我的只是架构里,对于大跃进、_____没有太多的知识和影像的记忆。知道就是这回事我们在建国初期由于执政经验的不足,以及一些个人崇拜的严重等等原因导致了执政上的错误,给我国人民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一直以来,我对于这种解释还是非常接受了,试想谁能无过呢?知道今天我才提醒我要用自己的眼光来重新看待这段历史。

在那个历史阶段有太多的人遭受着精神和生活上的双重煎熬,毁掉了多少本可以幸福美满的家庭,毁掉了多少情比金坚的友谊,毁掉了多少非物质文化遗产……

难道因此我们就应该反对党吗?当然不是!我们更应该仔细学习这段历史,记住这段历史,想想我们现在正常的社会轨道,是多少个幸福家庭,多少个生命,多少人挨批挨斗换来的。只有更加珍惜现在我们才会拥有更好的未来。

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3

这本书是以“_____”为历史背景的,书中的女主人公胡玉音则是__中饱受冤屈的一个典型。

胡玉音在芙蓉镇上开了一家米豆腐摊子,因她待客热情,米豆腐好吃,所以生意兴隆,于是遭到了另一家饮食店经理李国香的嫉恨。此时正值__时期,李国香利用职务之便将胡玉音打成“__分子”,天天批斗。但胡玉音并未屈服,她在心底常说的话就是“活下去,为了我们的后人,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胡玉音坚强地活了下来。__终于结束,芙蓉镇又恢复了勃勃生机,胡玉音成为了街办米豆腐店的服务员。

下面我来说说我的感想。读芙蓉镇时,我既同情玉音,又十分敬佩她。这个相信勤劳致富的女子,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财富,赚了钱,盖起了新楼屋,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当时的社会是不允许人富裕的,她被抄了家,成为“新富婆”。每当读到胡玉音被社会唾弃、遭到打骂的情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同情这个勤劳善良的女子,同时也气愤不已---要是李国香之类的坏人不曾出现就好了。我无法理解当时的社会现象和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胡玉音勤劳能干,凭自己的力量发家致富,付出就有回报,这是理所应当的,怎么就成了犯罪呢?

从另一个角度看,胡玉音是坚强的,这点让我十分钦佩。面对挫折、坎坷,社会的种种不公平,她没有丧失活下去的信心,她把痛苦埋在心底,顽强地等待着这一畸形时代的结束,永远积极、乐观、向上。十年大革命,多少人经不起挫折的打击,最终自杀。而常常挨斗埃打得玉音,始终相信混乱的社会终将过去,新的时代终将到来。

胡玉音能承受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幸福时代的我们更不应屈服于小小的困难。想想胡玉音,我们有何理由不乐观、自信、坚强呢?

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4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_____”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_____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又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又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又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5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小说《芙蓉镇》的优秀读书笔记

跑跑镇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读书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应该比美食的诱惑更大一些,对于作者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在作品中。我们每个人在读过这本书后都会有所感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跑跑镇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1】

在语文课上刚学过一篇《和时间赛跑》的文章,使我感受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的含义。

小作者在小学时,他的外祖母便去世,外祖母生前最疼爱他了,他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一圈一圈地跑着,累到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苦。爸爸为他讲了什么是时间,小作者忽然感受到了时间的可怕,从此,他便和时间赛跑。后来的二十年里,他受益无穷,也明白了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他还要告诉他的孩子: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读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光阴似箭,一去不返。时间就像我们的生命,我们现在虽然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是,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我有时候也很不自觉,浪费自己的时间,有时不会,就不动脑子想想怎么做,还呆等着老师讲怎么做,一知道答案,一抄,就齐活了。还有时候,我在写作业时,心里还在想一会儿玩电脑,还是看博文,不一会儿,心里想的东西都写到了作业本上,使哭笑不得。但现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也爱动脑筋了,上课积极发言,写作业时也不开小差了,这篇文章使我改变了自我,重新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少先队员。

《和时间赛跑》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它向我们传递着一个人的真谛,要珍惜时间。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2】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叫《和时间赛跑》。

课文主要是写的是作者林清玄小时候的一件事:他的外祖母去世了,他很悲伤,于是爸爸不知怎么安慰他,只好对他说:“时间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等语,使作者开始与时间赛跑。、

在课文中,有句话我不懂,是说作者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快。首先,他和太阳赛跑,太阳是由升上再落下,可人是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怎么比呀?和西北风比快,这更有些不懂了,西北风一阵一阵的,再加上西北风速度飞快,怎比呀?另外,要是东南风呢?课文最后一句话:“假期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这句话有些浑身,可我知道作者的意思,可能是想让我们做走在时间前面的人。

读完这篇课文后,让我刹时间开始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呀!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3】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时刻提醒我:“珍惜时间,和时间赛跑。”细细品味《和时间赛跑》,对这句格言有了新的理解。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假如你一直和时间比赛,你就可以成功。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作者在文中写道:“所有时间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昨天,你不能再回到昨天。”是啊,时间都是无私的,无情的。它会在你不经意的时间流逝。只有紧紧抓住时间,赋予它创造性的劳动,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贡献来。

当我读到父亲的话:就每天要喝阳光比赛,和西北风赛跑;把一个暑假的作业,十天就做完了,三年级就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时。我就会想到我家的邻居,他每天的作业本来很少可他也要做到七八点,每个周末的作业非要挨到周日下午才做,所以他每次和时间赛跑都失败了;而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他就是个和时间赛跑典型的例子。每天中午,我们都在那儿玩耍,有的在下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充电”……你瞧,他又在哪儿奋笔疾书,本来不是很热,可他在为一道数学难题热的满头大汗。

再回到这篇文章,作者在后来的20年里受益匪浅:“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远原来跑快一步。甚至是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但用途却很大很大。”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4】

昨天晚上,我读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

林清玄的外祖母去世了,他十分悲痛,爸爸告诉他,外祖母永远也不能回来了,并讲了时间过去永远也不能回来的道理。他渐渐懂得了爱意无穷。

“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明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是的,时间来也匆匆,在不知不觉中从饭碗中走过,从脸盆里流过,从床上飞过,从自己身边溜过,昨天过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一个人度过了他所有的时间,也就寿终正寝了。

作者在上三年级时,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作,两分钟能完成的事用一分钟便完成。虽然只在原来基础上前进了很小一步,但他一直坚持和时间赛跑,最终获得成功,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看看作者,想想自己,不禁一阵脸红。我已是初一的学生了,但仍旧懒懒散散。早晨,我计划5:30起床,但铃声一响,心里就想,再睡一分钟,就一分钟!结果磨磨蹭蹭,6点多才起来。起来后又是有气无力的,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时而伸个懒腰,时而打个哈欠,精力总是不集中,一早晨下来,收获甚微。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今天晚上,我放学回来,父母正收拾房间,我本可以好好玩一玩,但想到作文没写完,就跑回屋写起来。写完作文,父母已吃完了晚饭,但我心里仍然感到特别高兴。

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只有今天才真正属于自己。假若我们一直和时间赛跑,就一定可以成功。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5】

三年级的时候,我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是《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因为外祖母的去世而常常忧伤。后来在爸爸的启发下,从太阳落山、鸟儿飞行中,他明白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并从此和时间赛跑,从而赢得了许多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并获得了成功。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作者的话——“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刻在了我的心中。由此,我想起来一位著名作家的名言:“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份。勤劳者能让时间留给他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留给他们的是一头白发,两手空空”。他在告诉我们:勤奋就是和时间赛跑,勤奋就是成功的基石。事实也正是这样的。古今中外一切有成就的人,都是争分夺秒,勤奋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走在时间前面的人。

不珍惜时间,就会远离成功,浪费生命。就像我每个假期一样,天天玩耍却不做作业,总想着还有明天。知道要开学了,我才手忙脚乱的赶作业。因为时间不够,字迹潦草,错误也很多,收到了老师严厉的批评。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少年时代是学习和积累的最佳时期,我一定要养成珍惜时间的良好习惯,和时间赛跑,勤奋学习,为将来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我刚看了第一个故事,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讲的故事生动有趣,尤其是书里的儿歌读起来更是朗朗上口。
豆蔻镇是一个很小的地方,和一般村镇差不多,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发生的事在别的地方不可能出现。也许你不相信,那里的动物会唱歌,大象和骆驼也能在街上行走。那里有一位老人名叫杜比雅。他留着一把非常长的胡子,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当然还有一位重要人物,警长巴士贤。可是镇外的平地上住着三个强盗,他们养着一头狮子,在豆蔻镇偷了许多东西,扰乱了居民们的生活。他们在面包店偷东西时被面包师抓住了,送到警察局。巴士贤的太太给他们做饭,让他们把自己洗干净。镇上的人们像亲人、朋友那样对待他们,他们被感动了。在塔楼失火时,勇敢的爬上塔楼救出了杜比娅的小狗和鹦鹉。最后,强盗和居民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大家一起在豆蔻镇幸福的生活着。
小镇上的居民教会了我做人要善良,要团结,要彼此信任。对待有缺点的人要热心帮助他们,总有一天他们会被感动的。

《屠夫十字镇》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500字


《屠夫十字镇》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500字:

《屠夫十字镇》是一片美国西部小说,它具有繁琐的细节,或者说它只有细节。类似哲理的话,是安德鲁斯面对旷野的感受: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隐约能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刻,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

这段话出现的时候我是欣喜的,好似有人懂得自己了一样——现实是压抑的,周遭都是虚伪的,我渴望在一个新的环境里寻找真正的自我,释放自己的天性。而‘好似有人懂得了自己’,讲这句话的基调为:我觉得从未有人懂过我,或者,我从不认为有人能懂得我,人们或许永远不会明白我的想法——我觉得当前实在是糟透了,我甚至都没法自由地呼吸,这地方一无是处,总会有一个能够完美接纳自己的地方。

结果,在文章结尾,被无情啪啪打脸。结尾的分析不仅干脆而利落地指出了我看待事情非黑即白的态度,连同我暗藏的‘谁也不懂我’的心境都给挖了出来,一齐摔在了地上,支离磨碎。然后毫不客气得把上面那段引用的引起再贴了一篇,好似是在说,你是不是就是从这段开始就瞎想的,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连你想什么我都知道。

不过,这结尾的分析是附录,属于作者的学生,我一度觉得,这附录不如不要。一是脸不会那么疼,其次便是附录结尾并不符合我对于之前部分的总结。我个人的情感在这本书中的其中一个点已经得到了终结,阅览后面的部分只是必要的结局。

个人情感的终结是在米勒刚回来,准备去找麦克唐纳聊一聊的时候。那时候,米勒一无所有。熬着干渴和日晒前往秘密的山谷,那里是他的梦想,他将获得大笔的金钱。只要他能够拿到那批野牛皮,他等到了有人愿意提供资金用以购买马车和牛马,那人甚至愿意提供资金支付工资,那人同时愿意以他为领头,甚至最后只拿四成利润,几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而最后一切都没了,施奈德淹死了,米勒或许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那漂流而去的一千五百张野牛皮。他什么都没了,他本可以早点回到镇子上,但是他想要得到所有的野牛皮,结果山谷被雪封住了出口。那些野牛在米勒眼里没有野性和威严,金钱的力量让他忽略枪管的滚烫,一刻不停,节奏轻快地不断射击。

雪封住了,在山谷里只能吃淡而无味的青豆,甚至到最后只能吃野兽,用火烤,没有其他的,一烤就是六个月。春天来了,本来是胜利的喜悦溢余心头,可是却在回来的路上,在拿到金钱的路上,一根木头,不知从何而来的木头毁了一切。大半年的时间白费了,冰寒与孤独的忍受白费了,梦想的实现幻灭了,还有什么比这更糟呢。

其实,一切并不算糟,尽管丢了一千五百张野牛皮,但是山谷里还有三千张呢,只是,该死的我,把那三千张给忘了。米勒并不绝望,只是,读书笔记看书的我绝望了。那时候我想的是,米勒找麦克唐纳是想加入他的猎队,这本是米勒拒绝了无数次的事情,但是已经没有办法了不是嘛,只能放弃了,梦想已经破灭了。

于是在结局——米勒一把火毁掉堆存的所有野牛皮(野牛皮已经卖不出去了)之前,我的个人情感已经迎来了结束,我提前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选择了放弃,我没有试图寻找其他方法,让米勒接受了雇佣,成为了普通的一员,成为了人群中普通的一员。

我为什么提前宣告放弃呢,因为我在生活中就是这个样子,我当时想的就是:该放弃了。心里默默想着。书里的故事与生活第一次产生了连接。之所以说是第一次连接,是因为这是自己做出的选择,在生活和故事的模糊不清的界限中。

它是选择,不是任何道理,不是某些电影或书籍在独白或者结局中一定会出现的道理,不管那些道理是柔软的还是坚硬的。我想,这本书对于我的意义就来源于我将自己代入其中的无意识间的选择,这个选择是依赖于前面繁杂的细节,那些细节中,没有音乐,没有情绪。

因此,这选择是真实的,这选择代表了我,这选择从虚假过渡到了真实。作者:别园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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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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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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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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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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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简爱》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勇于反抗的一生,让人们奉之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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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可以分为5部分来介绍简爱一生的经历。

第一部分为苦难的童年。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便父母死亡,舅舅便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简爱在舅妈的家度过的童年时期里遭受到了巨大的磨难。

在盖茨海德府度过了黑暗时期,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第二部分为艰难成长。

洛伍德义塾,一个教规严厉,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简爱刚到这里的第一年,便赶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在这里倒下了,特别是海伦·彭斯的离去,使简爱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

在这里,简爱虽历经磨难,却坚强的生存了下来。

度过第一年的难关后,学校改善了学生们的生活饮食条件,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关心与教育下,简爱在这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老师。

在洛伍德义塾生活的八年中,谭波尔小姐成为简爱敬仰和感激的敬爱之师和人生挚友。

然而,当谭波尔小姐结婚离开时,简爱心中的洛伍德义塾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

她在一番思索后,决定要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于是她毅然的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第三部分为体验爱情。

在桑菲尔德府,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既无姿色又无财产的简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表现的极为傲慢,但内心十分欣赏简爱不凡的气质。

不久,两个人互吐真情,倾心相爱。

直到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患了可怕的精神病,被关在庄园楼顶的密室里。

虽然罗切斯特之后向简爱讲述了他的爱情经历,但简爱去意已决,在黎明到来之前,偷偷离开了桑菲尔德府。

第四部分为相遇圣约翰。

离开桑菲尔德的同时,简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经过几天的流浪和乞讨,简爱在生命垂危时被圣约翰一家人收留。随后她在这里度过了一年虽无波澜却相对平静的生活。

先是在沼泽山庄与圣约翰兄妹友好相处,后来又到莫尔顿圣约翰创办的学校教书,放假后又回到了沼泽山庄。

期间,一次偶然事件揭开了简爱是里弗斯先生的表妹。她还在这期间接受了叔叔赠给她的一笔遗产。

圣约翰极力要求简爱嫁给他,为此简爱深感苦恼而不得不祈求上天帮助时,她冥冥之中听到了的罗切斯特的三声召唤,她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桑菲尔德。

第五部分为拥有爱情。

当简爱满怀激情与希望,回到她阔别一年的桑菲尔德府时,她万万没想到,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堆废墟。

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

她四处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并最终在芬丁庄园——个凄凉的处所找到了他。

这时的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变成了手残眼瞎的残疾人。

突如其来的惊人变故并没有阻止简爱与罗切斯特相爱的脚步,他们安静地举行了婚礼。

两年之后,在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之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恢复了视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才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困、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她都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简爱》告诉我一个人的强大,就是能与不堪的人和事周旋,最终战胜懦弱卑怯的自己。

你救不起道德沦丧,但在一大片道德沦丧里,你可以选择巍然挺立。

简爱用她自身来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崛起的力量有多强大,在追求梦想和追寻阳光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一个人要做到对自己的美丽、聪明、善良完全不自知,才显贵重。

在简爱的后半生中,告诉我们不管全世界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爱,虽然后来他残废了,但她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都一起追寻心中的那道光。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知世故而不世故,善自嘲而不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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