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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记忆读书笔记

《说吧记忆》读书笔记3000字。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说吧记忆》读书笔记3000字,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一组相互间有系统联系的个人回忆文集,时间跨越三十七个年头(从1903年8月到1940年5月),是纳博科夫本人最重要和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也是古往今来以时间和记忆为主题的作品中,为数不多的非常奇特而优秀的一本。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说吧记忆》读书笔记3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与学习!

凭着对纳博科夫在文学界影响的一丁点认知(看完这本书,我在想他是不是对美国电影里的蝴蝶意象有很大影响?),我买下这本书。根据书名,我本来以为这是一本思想类的著作,讲个人或人类的记忆。但看到前言的时候,我恍然大悟这是纳博科夫的自传。怀着对纳博科夫的偏见(作为一个女儿的母亲,我自觉无法喜欢一个写出《洛丽塔》这样的书的男人,虽然这本书我还没看过),我觉得自己可能无法看完这本书,因为我不想对这个人发生兴趣,但是,看完第一章的第一节,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他的文字。

傲慢与偏见

所以这是不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一种傲慢与偏见?

纳博科夫在这本书里的讲述可以说是傲慢的扉页上印着献给薇拉,陈述的对象就是自己的妻子薇拉根本不去讨好一般的读者,对特殊的读者还要专门跳出来批判一下,直呼某一位白痴。我怀着偏见翻开书,却逐渐沉迷在他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的叙述中,沉迷在俄国革命前的贵族生活里、在世纪之交的巨变里、在他对蝴蝶的热爱里、他的爱情里、流亡者的生活里最后读到他对自己孩子的描写时,我几乎确定他是个好人,甚至可以引用他对自己一位家庭男教师的评论尽管有一些怪癖,他其实是一个非常纯洁、非常正派的人。

这种傲慢与偏见的关系也让我反思现实中的一些事情。例如,我们是不是偶尔会看不惯某些人,有的人说话的时候夹着各种外语、有的人有洁癖、有的人娘娘腔、有的人不合群、有的人在别人都只步行或坐公交的时候老是有豪车接送哈,纳博科夫在学校里就是这样的。你去读读他是怎么想的。有一个老师把脸厌恶地皱成一副怪样子,给我建议说,至少我可以让汽车停在两三个街区之外,这样我的同学就可以不用看见一个穿制服的司机脱帽致意的样子了。好像是学校允许我提着一只死老鼠的尾巴到处走,只要我不把它聚在别人的鼻子底下晃悠就行。我决定以后再也别看不惯别人了。美女入室,恶女之仇,我才不要做恶女,况且在美女眼中奇怪的是我们这些人

记忆原本就是美的状态

有一种说法,把对美的描写分成对美的状态的描写和对美的效果的描写(等我看了那本书再来细说),前者就是丝丝入扣地描述,后者的典范是对海伦美貌的描写(不正面说她的五官是怎样的,而是说饱受战乱之苦的人看到她之后觉得多年战争为了这个女人是值得的),两者中后者是被赞许的。

纳博科夫这本书里,大多都是对美的状态的描写,细致入微,却不会让人觉得乏味。我觉得主要是因为记忆本身就是美的状态,所以对记忆的讲述必然是图景式的。而且这些记忆在现实中根本不会再有,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听来在想象中还原图景,从而产生动容。很难想象,用美的效果来表现作者酝酿写诗时的所见所想会是什么样,一首拙劣的诗?肯定不会比现在的第十一章更动人。

我惊异于纳博科夫的记忆力,正如他所说,仿佛记忆力知道他后来会失去童年拥有的东西,所以记得非常清楚。我有时怀疑他的讲述中有想象,他也不否认记忆可能有错漏,但这一点都不影响我为之迷醉。而且他的想象有时让记忆中的事情更迷人,例如多了一些好像是命运使然的联系(如表哥尤里的秋千游戏和死亡时的模样),让往事不仅是事实那么单调。一个在听觉和视觉之间有通感的人,也许把那段经历保存在记忆里并讲述出来是他的使命。

无阶级的身份

作者在这本书里好恶分明,却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他显然为贵族的出身感到自豪,对中产阶级没什么好感,对布尔什维克更是不客气(布尔什维克是一种特别残酷和彻底的形式它本身和沙漠中的沙粒一样古老而根本不是那么多外国观察家认为的那种令人感兴趣的新型的革命实验),他说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无阶级者。

我喜欢作者从自身经历和感受出发做出的评论。从他对流亡者思想状况的分析(第十四章第二节)看,我觉得他的感受可以很准很客观。我相信他所好恶的不是具体的政治力量,他爱的应该是母亲那种全心全意去爱,别的就交给命运的简单规则,憎恶的是极端愚蠢的死亡。我们的偏见太多了,读读这样的书是很有好处的。

充满哲思又灵巧的语言

我从一开始便喜欢上的作者的语言,我想那是一种充满了哲思却又很灵巧的语言。

举一个有哲思的例子:作者分析男孩子喜欢有轮子的东西的原因(纳博科夫很反感弗洛伊德那一套,称之为维也纳的冒牌行家),他分析的结果是,

一切生命的形式都是快速的形式,难怪一个生长发育中的孩子渴望以最大的空间乐趣填满最短的一段时间光滑的圆形物体只是用不断的滚动征服太空,而不是为了前进而费力地抬起沉重的肢翼,这神奇的、与通常的信念相悖的状况,必定给了年轻的人类最为有益的震动。

再举一个灵巧又富有韵味的例子,在他描述剑河风景的时候:

时而从开花的树上会有一片花瓣向下飘呀,飘呀,飘呀,怀着看到了无论是崇拜者还是偶然的旁观者都不该看到的景象的古怪感觉,你会看到一眼它那迅速升起比花瓣飘落更为迅速与之相会的倒影;并且,一瞬间,你会害怕这一招不灵,那幸运的油不会被点燃,倒影会错过了花瓣,花瓣会独自漂走,但是每一次那精巧的相聚都会发生,有着一个诗人的词语迎合自己的、或读者的回忆时那神奇的精确。

还有一些很有意思并可以称得上一针见血的说法,例如作者和妻子带孩子在桥上看火车从下面经过,还有一些别的孩子也在看,他们都非常兴奋,作者的孩子就是高兴地看着,有的孩子却会抓住时机从桥上往火车烟囱里吐口水

两个儿童中更为正常的,是极其实际地解决掉了朦胧的冥想带来的盲目兴奋的那一个。

另外,我在写《我们仨》的读书笔记时想过一个问题: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是不是也是一种幸福?这本书穿越了很多联系和巧合,给了我一个答案:

塔玛拉、俄罗斯、逐渐混生进入旧花园中的野生林、我那北国的白桦树和冷杉树、每一次我们从城里回到乡间度假时母亲趴在地上亲吻土地的一幕,(俄文我的上帝)这些东西有朝一日被命运胡乱得捆在一起扔进了大海,将我和我的童年彻底隔断。不过,我在想,对于更为麻木的命运,对于,譬如说,一种平稳、安全、小城式的、原始而缺乏展望的时间的延续,是不是真有什么值得去称道的。

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在书和书之间、书和实际生活和想法之间发生的联系是多么奇妙!

最后一点抱怨

现在有多少人都只读电子书不读纸质书了?就连我这样极其不适应电子书的人也买了kindle(虽然可能马上就要上闲鱼了)。所以纸质书的市场遭到打击了?那么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奋发有为以摆脱困境吗?为什么从我最近买的一些书来看,无论是排版(这本书的排版很好)还是校对都让人失望极了,外文书的翻译问题更是老生常谈了。

这本书里,如果说诸如我的搜寻将我带进了冰冷的蓝色河流的边缘处的一片由奶白色的总状花序植物和黑色的桤树构成的茂密的林下灌木丛之中这样半句话里有7个的字的让人恼火的翻译可以解释为作者在原文中就想造成这种效果的话(反正我也不会去看并且看不懂原文),从一九一九年到一九〇四年这种低级的错误是不是不太可能是作者故意开的玩笑?拜托,上海译文出版社哎。

纸质书,就算是为了我这种遗老考虑,也应该在追求精美之前(有腰封真的算不上精美好不好),起码要先做到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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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读书笔记3000字


导语: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刑法读书笔记,欢迎借阅!

刑法读书笔记3000字

法硕14级2班 1401212502 邱仪 《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出版的一部闻名于世的刑法著作,此书作为近代刑法学的开山之作。在阅读之前,我认为应该就是那种比较冗长、纯理论、抽象性的著作,但读完这本书之后则完全颠覆我对它先前的看法,此书言简意赅却又逻辑缜密,文笔犀利却又形象生动。他用浅显却意味深刻的语言阐述了自己对于犯罪与刑罚的独特见解,不愧为一本经典著作。

在西欧封建社会的末期,蒙昧的封建制度不断激化社会矛盾,整个欧洲社会笼罩黑暗之中,人们饱受着残酷野蛮的封建专制刑罚的折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发展,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强烈地要求自己的财产权利、人身自由以及他们所创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得到国家的保护。这就要求刑法彻底摆脱其蒙昧主义的本质,并以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哲学、伦理学思想为基础,来实现自身的解放和独立,所以,刑法改革已成为越来越紧迫的社会需要。而本书的作者,贝卡利亚承担了扯下旧形式制度最后遮羞布这一历史使命的勇士。贝卡利亚在本书中以无畏的勇气将批判的矛盾指向当时旧的残酷的刑事制度,深刻揭露其蒙昧主义的本质,将启蒙运动所倡导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引入形势政策领域,使人类对犯罪与刑法的认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贝卡里亚是启蒙时代的产儿,他以卢梭和孟德斯鸠所主张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提出了对犯罪、刑罚、刑事程序等方面的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学说,这本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系统阐述犯罪与刑罚问题的的著作,阐述了由后世所确认的刑法三大原则,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谴责,鼓吹刑罚改革,对于欧洲以致全世界的刑法改革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以下是本书的几个重要和影响深远的观点。

一、关于罪行法定

贝卡利亚在本书的第一部分就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其对刑罚起源的看法。在他看来,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法律是把这些人联合成社会的条件,而为了切身的利益而牺牲的一份份自由的总合,就形成了君权。由于人们很容易在私欲的引导下去夺回自己的那份自由,甚至想霸占别人的那份自由,因此为了保护私人的自由不受其他人侵犯,君主需要采用一种能够直接触及感官,且经常映现于头脑之中的力量来抵抗私欲,这就是刑罚权的起源。

在此基础上,贝卡利亚提出了几个影响深远的结论:一是“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并且法律条文应当明确和公开;二是代表社会的君主只能制定约束一切成员的普遍性法律,但不能判定某个人是否触犯了社会契约,即必须有独立的司法官员来判定犯罪事实、适用刑罚;三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力”,刑法的解释只能由立法者进行,而不能由法官来做;四是“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严酷的刑罚违背了公正和社会契约的本质)。贝卡利亚通过这些结论传达的精神,影响至今。

二、关于犯罪与刑罚相对称

贝卡利亚提出了“犯罪阶梯”的概念,即“既然存在作为私人利益相互斗争的必然产物的契约,人们就能找到一个由一系列越轨行为的阶梯,它的最高一级就是那些直接毁灭社会的行为,最低一级就是对于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所可能犯下的、最轻微的非正义行为。在这两极之间,包括了所有侵害公共利益的、我们称之为犯罪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沿着这无形的阶梯,按高到底顺序排列。”他认为既然有“犯罪阶梯”,那么也很需要一个相应的、由最强到最弱的“刑罚阶梯”,即犯罪代价的“价目表”。将这二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现在所说的“罪行相适应原则”,也就是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之下,现在大多国家的刑法均设计了由主刑和附加刑组成的、由重到轻的刑罚阶梯,以确保刑罚与犯罪相对称原则的实现。

三、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

在本书中,作者用很大的篇幅来鞭挞死刑。贝卡利亚认为,“刑罚只是社会防卫的必要手段,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这种大于好处的恶果中应该包含的,一是刑罚的坚定性,二是犯罪既得利益的丧失。除此以外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因而也就是暴虐的。”他主张刑罚应该是必需的且尽量轻微的,认为死刑超越了社会防卫的必要限度。他主张附条件地废除死刑,他认为死刑不是一个正常的、组织优良的、法制健全的社会里所应当出现的,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从根源上看,死刑违背了社会契约。他认为“君权和法律,它们仅仅是一份份少量私人自由的总和,它们代表的是作为个人利益结合体的普遍意志。然而有谁愿意把对自己的生死予夺大权奉献予别人操使呢?每个人在对自由作出最新牺牲时,怎么会把冠于一切财富之首的生命也搭进去呢?”;其次,死刑并不能产生最佳的威吓效果,死刑对人的威慑只是一时性的,过一段时间人们就会忘却。而适用终身苦役刑,则是长期的、持续的,可以长时间的给人提供借鉴,比适用死刑更能产生威吓效果。他说“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力性,我认识刑罚的延续性”;再者,死刑给人们提供

残酷的榜样,会毒化人们的心灵。“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者,我认为时一种荒谬的现象。”;最后,死刑会引起人们对受刑者的怜悯,而且一旦发生适用错误则无法挽回。这是贝卡利亚在本书中提出的几点废除死刑的理由。因此,贝卡利亚的死刑思想可以被概括为:在法制社会里彻底废除死刑。

自贝卡利亚第一次提出以终身劳役代替死刑的主张以来,死刑存废问题已经被争论了200多年。在我看来,贝卡利亚提出的“在法制健全的国家里废除死刑”的理想,的确是人类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它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纵览各个国家和地区,刑事法律发展的趋势都是在逐步废除死刑,如在我国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 废除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但我认为,刑罚范围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其成员社会化的自觉程度,就当前阶段来看,世界各国还是有必要保留死刑,特别是对中国来说。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中国法律文化崇尚重刑主义,所以在当下国民对惩罚罪行严重的罪犯,还普遍存在适用死刑的依赖心理;其二,现在的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也正是各种犯罪的高发期,所以死刑的保留对于当下中国进入风险社会的现状有着现实的意义。

贝卡利亚的这本《论犯罪与刑罚》,每一章节都很简短,比起冗长的作品更容易让读者集中注意力,且不会感到乏味。在这本书中,贝卡利亚不仅指出了刑法学领域一些经典理论,同时也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指导性的方法论,这是更为难能可贵的一点。贝卡利亚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为刑法发展的方向描绘了壮丽的蓝图,但是两百多年后过去的各国现状却和贝卡利亚所描绘的理想差距还是很大。在此要借用在此书开头培根的话,“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也许路途还很漫长,但这更意味着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为之不懈的努力。

[刑法读书笔记3000字]

《看见》读书笔记3000字


《看见》观察变化中的时代生活,用影像记录事件中的人,努力刻画这个飞速转型的时代中,人的冷暖、感知、思想与渴望,期待和观众一起,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好的《看见》读书笔记3000字 ,欢迎大家阅读!

《看见》是知名记者和主持人柴静讲述央视十年历程的自传性的作品,既是柴静个人的成长告白书,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作中国社会十年变迁的备忘录。十年前她被选择成为国家电视台新闻主播,却因为毫无经验而遭遇挫败,非典时期成为现场记者后,现实生活犬牙交错的切肤之感,让她一点一滴脱离外在与自我的束缚,对生活与人性有了更为宽广与深厚的理解。十年之间,非典、汶川地震、两会报道、北京奥运。。。。。。在每个重大事件现场,几乎都能发现柴静的身影,而如华南虎照、征地等刚性的调查报道她也多有制作。

在书中,她记录下淹没在宏大叙事中的动人细节,为时代留下私人的注脚。一如既往,柴静看见并记录下新闻中给她留下强烈生命印象的个人,每个人都深嵌在世界之中,没有人可以只是一个旁观者,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书中记录下的人与事,是他们的生活,也是你和我的生活。这本书中,她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大量的新闻报道里,她只选择了留给我强烈生命印象的人,因为工作原因,她恰好与这些人相遇。他们是流淌的,从她心腹深处的石垻上漫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一遍冲刷,遥遥欲坠,土崩瓦解。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是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她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己。

坦白地说,我并未看过柴静主持的节目,除了她采访卢安克那期,网上看的。采访拍得好,我的注意力都放在卢安克和广西留守儿童们身上,根本没留意记者是谁。我认识柴静,是她的博客,写作家野夫那篇。这人写得好,不是舞文弄墨那种好,很少能找见她用什么特别出挑或艰涩的词句;她的好是内容,文字细密,信息量大,像个电影里的长镜头,从从容容地白描。你以为演完了,才不是,她换个角度喘口气接着来,又是一个新层次,一些更深的东西。我喜欢读她的文章,跟我喜欢读《国家地理》杂志是一个道理——写得踏实,文字里没有戾气。

什么是戾气?就是不平、不满、疾呼、暴跳如雷,攻击式的抗争。

我不是做新闻的,那些记者的道德操守我关心,可说实话也不是特别关心,尤其中国记者,央视记者。说句不好听的,这个世道,还能离咋地。可柴静在《看见》这本书里讲她的采访故事,讲她怎么一点点理解、探索新闻的价值观,却深深吸引了我,不,应该说,是打动了我。她的字是煽情,可情绪激发全在事实陈述之后,起码水到渠成,没有强迫感;何况她对自己也够不客气的。第一章《别当了主持人就不是人了》,基本就是开篇先给自己一当头棒喝,坦白自己怎么从端着文艺的架子到终于“有人味儿了”。但“人味儿”并不够,她还得摆脱轻慢、偏见、思维定势,接受真实的复杂无解,在“表演性采访”与“表演性克制”中艰苦拿捏。我觉得她不容易,做这些事写这些字都特别不容易,因为除了她自己真没人逼她必须成为一种什么形象,她跟自己较劲是在追求一些别的东西。

什么东西呢?如果仅仅是成功,是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那我没兴趣。打倒我心坎上的,是她怎么一点点认识人,了解人,感受人,理解人,在认识人的过程中认识自己。第五章《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中》,她写吸毒的妓 女,写滥交的同性恋,她说“知道和感觉到,是两回事。”第六章《沉默在尖叫》,她采访因家暴而致死丈夫的女囚,总结出“采访是生命间的往来,认识自己越深,认识他人越深,反之亦然。”又写“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第九章《许多事情,是有人相信,才会存在》,柴静反思她在采访两会期间顺口用“万人空巷”这样的空词、假词,坦白思维定势之深,“光靠自己靠不住”。第十章《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她直面“煽情”,把自己将偏见美化为趣味的姿态心理一一曝光,追问记者的职业要求究竟是迎合大众的情绪表现,还是客观的探索,甚至提出了一个更根本的“重建”问题——“一个世界如果只按强弱黑白两分,它很有可能只是一个立方体,你把它推倒,另一面朝上,原状存在。”她要新思维的萌芽,她要“让人‘明白’”。在这一章里,柴静原文引用了她博客上一名读者最尖锐的批评:

“如果你用悲情贿赂过读者,你也一定用悲情取悦过自己,我猜想柴静老师做节目、写博客时,常是热泪盈眶的。得诚实地说,悲情、苦大仇深的基础是自我感动。自我感动取之便捷,又容易上瘾,对它的自觉抵制,便尤为可贵。每一条细微的新闻背后,都隐藏一条冗长的逻辑链,在我们这,这些逻辑链绝大多数是同一朝向,正是因为这不能言说又不言而喻的秘密,我们需要提醒自己:绝不能走到这条逻辑链的半山腰就嚎啕大哭。准确是这一工种(记者)最重要的手艺,而自我感动、感动先行是准确最大的敌人,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

归根结底,她在追求真实,她要“明白”,“真实自有万钧之力”;她还要建立真实——真实的从容的自我,不为了煽情而煽情,也不为了克制而克制。她要将人还原为人,而不是一个概念或某种符号,以最谦卑的心态去了解、理解,去掉装饰,关注细节,看见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那个看不见的纽带。

当然,她依然不完美。第十七章《无能的力量》中,她写卢安克在采访之后的故事,他离开了板烈,去了杭州工厂,辞职,又流落越南。文字支吾,没能真正解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许卢安克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作为旁观者的柴静也只交代了粗略的事实,没继续追问。我喜欢她写卢安克的困惑那一节,那个困惑,让他从“神”还原为了一个“人”;我不喜欢她推回采访的结尾,非要去点那个教育的题。但文章中又有一句话狠狠撞击了我的心:柴静问卢安克“我怎么老没办法改变我的弱点?”卢安克回答:“如果那么容易的话,还要这么漫长的人生干什么呢。”

这个女记者,她还这么年轻,怎么就能一点戾气都没有呢?她当了十年记者,在这个魔幻现实的国度里遇见了那么多丑陋与不平,怎么能还那么从容、文艺,那么“理想主义”?

用柴静引用同事王开岭的话来回答:“做新闻,就是和这个时代的疾病打交道,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采访在很大程度是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

用柴静自己的话来回答,“当一个人关心别人的时候,才会忘记自己。” “理解的基础是感受。人能感受别人的时候,心就变软了,软不是脆弱,是韧性。”

她写的都是别人的事,可这书就是怪,读完会忍不住想要扯到自己身上来,起码我就特别想也像个记者那样也问问我自己干吗哭。浅显点,柴静写得煽情,那些故事那些细节不是特感人就是特悲恸,读来动容是人之常情。但我哭得最厉害的又不是那些事本身,是她在第十一章《只求了解与认识而已》中讲给一个爱折磨动物的小男孩的话。小男孩问她什么是“洁白”,柴静这样回答:“将来有一天你爱上一个人,她也爱上你,从她看你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就是真正的洁白。”

呼,这话真煽情。但这话其实又多么朴素啊,除了“真正的”这个在上下文中必要的定语,连个形容词都没有。能说出这话的人,心里是踏实的。能这么说话的人,心底是坦然的。纯净。

柴静这本书让我想跟高尔泰的《寻找家园》并排到一块儿,放在书架显眼的地方,有空就摸摸,翻翻。高老您当年兰州告别演讲上说的那些话有人听见了,有人在还原“人”,有人在踏踏实实地认识“人”,不急躁,不灰心,像任性却温柔的水流。这土地的精神血脉没断,我们都看见了。

红岩读书笔记3000字


《红岩》是革命英雄的延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岩读书笔记3000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红岩读书笔记3000字一】

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 这首出自罗广斌、杨益言小说《红岩》中的《我的自白书》一诗,是年轻的共产党员、革命烈士陈然(《红岩》中成岗的现实原型)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死亡威胁在狱中留下的著名诗篇。1949年10月28日,陈然被国民党特务杀害,牺牲时年仅26岁,他以自己的生命履行了对党的庄严誓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革命斗争到底!半个多世纪匆匆过去了,然而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孕育的那种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它随着涛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荡起涟漪翩翩。

《红岩》的作者是杨益言和罗广斌。杨益言是1948年9月被捕的,关在重庆渣滓洞。他和关在这里的近300多名革命先烈,受尽了严刑拷打和非人的折磨。当时,年仅23岁的杨益言刚从上海同济大学毕业,胸怀救国之心回到故乡重庆,就被国民党特务盯住了。他是渣滓洞监狱中在1949年11月27日国民党特务大屠杀前被亲友多方营救出的幸存者之一。罗广斌是由江竹筠(江姐)介绍入党的,被捕以后被关押在白公馆。就在1949年11 月27日深夜军统特务先对渣滓洞进行大屠杀时,由于兵力不够,他们把白公馆的所有看守特务人员抽调到渣滓洞集中起来屠杀共产党人,在白公馆特务空虚的情况下,罗广斌等18 名革命同志趁机逃出了敌人的监禁。亲身经历了光明与黑暗的生死搏斗,并且作为幸存者和最直接的见证人,这两位作者在1959年写作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搜集整理先烈们的斗争事迹,加以集中、提炼、进行艺术再创造,以3年的艰苦创作写出这部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1948年,国民党的统治下的中国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为了配合工人运动,重庆地下党工运书记许云峰命甫志高建立沙坪书店,作为地下党的备用联络站。甫志高不顾联络站的保密性质,擅自扩大书店规模,销售进步书刊。一天,区委书记江姐要去华蓥山根据地,临行前江姐嘱咐甫志高要注意隐蔽,他嘴上答应,心里却不以为然。江姐到离根据地不远的一座县城时,发现自己的丈夫彭松涛的人头被高挂城头。见到纵队司令员双枪老太婆后,她强忍悲痛,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工作。甫志高自作主张吸收一名叫郑克昌的青年入店工作,许云峰发现郑克昌行迹可疑,便让甫志高通知所有人员迅速转移。甫志高却不听劝告,认为许云峰嫉妒自己的工作成绩,结果被捕并成了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和刘思扬等人相继被捕。特务头子徐鹏飞得意忘形,妄图借此将重庆地下党一网打尽。然而,他使尽各种伎俩却纷纷落空。凶残的敌人为了得到口供,疯狂地折磨政治犯,使出了许多包括限制供水、供食等阴险手段。为了粉碎敌人的阴谋,狱中难友乘放风时在墙角挖出一眼泉水,在保护泉水的斗争中,龙光华英勇牺牲,全狱难友绝食抗议敌人的暴行,敌人不得不妥协让步。叛徒甫志高带着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捕,关进了渣滓洞。在狱中,她受尽了严酷的折磨。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到了年底,全国革命形势一片大好,国民党当局在受到沉重打击后使出了假和谈的阴招。阴历年三十,渣滓洞全体难友举行了一个别开生面的联欢会。更令人高兴的是,地下党派人也与他们取得了联系。敌人为了表示和谈的诚意

假意释放了一些政治犯,共产党员刘思扬是其中的一个。在刘思扬被送回刘公馆的第二天夜里,一个自称姓朱的人潜入刘家,说他受区委书记李敬原的委派,前来了解狱中地下党的情况。正当刘思扬对此人怀疑时,李敬原派人送来情报,揭穿了这个伪装特务郑克昌的真面目。刘思扬来不及转移,被抓起来关进了白公馆。郑克昌在诱骗失败后,又伪装成同情革命的记者高邦晋进入渣滓洞,他妄图通过苦肉计刺探狱中地下党的秘密。余新江等人识破了他的阴谋,并借敌人之手除掉了这个险恶的特务。解放军日益逼近重庆,地下党准备组织狱中暴动。在白公馆装疯多年的共产党员华子良与狱中党组织取得了关系。同时,许云峰用手指和铁镣挖出了一条秘密通道。当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的时候,徐鹏飞等狗急跳墙,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了暴动。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了魔窟,伴随着解放军隆隆的炮声,去迎接一个充满无限希望的黎明。

小说《红岩》问世以后,不久就被搬上了舞台和屏幕,还被绘制成连环画,可见《红岩》的深入人心。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jzm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1996年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捧起《红岩》便爱不释手,我全部的身心都被它所深深吸引,即使将他读完,头脑中仍时时会浮现剧中的人物形象。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的英雄志士用鲜血换来的果实,血染红岩,才挣得今天的安居乐业。我要衷心的感谢《红岩》,不仅因为它为我树立了榜样,更由于它使我深入的体味到什么是光辉的历程,什么是血染的风采,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珍贵的青春,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认识!

凶残的敌人最终失败了,我们的革命先烈用顽强的精神与不屈的气节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胜利之歌!所有为了我们今天的和平而牺牲的先贤们,不管岁月如何改变,你们将永远是赤子心中恒不褪色的红岩!

【红岩读书笔记3000字二】

假期翻阅了《红岩》这本书,再次重温这本述说着革命先烈为理想与信仰,为自由解放而奋勇抗争的血泪史。我不由得为里面的人物所具有的精神所打动和震撼。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严酷的肉体摧残,但在由革命精神和必胜信念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还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做为另外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融合成一个整体,揭示了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将生命化为胜利的高尚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种种丑态。在情节的构造上也独具的匠心,作者没有去追求离奇的情节,而是重点把活动天地极为有限的狱中斗争写得迭宕起伏。作者善于安排事件的突变,善于在斗争的尖锐处用笔,这使得在情节的转折变化中,人物的精神鲜明地显现出来。在人物的塑造上,《红岩》没有采取围绕一个中心人物贯彻始终的手法,而是围绕着狱内、狱外复杂的斗争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英勇坚强的许云峰、江姐,充满传奇色彩的双枪老太婆,疯老头儿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等,都已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典型形象。作者将这些人物放置于具体的事件当中,通过对具体细节、行动的刻画而将不同的个性鲜明地呈现出来。

江姐就是这众多典型人物形象中的一个。江姐是政治上成熟的共产党员,她稳重精细安详深沉坚强,处处表现出纯洁的党性和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贞。如她第一次出现在成岗家里,就表现出地下工作者机敏干练的特有风度。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到挂在城头的丈夫的头颅,顿时热声。但她以想到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很快就控制了悲痛的感情,更英勇的投入了新的战斗。作者细腻的写出了作为妻子的江姐所具有的丰富感情,写出了她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深受同志们的爱戴。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无比高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人不禁声泪俱下。

泪盈眶,禁不住要痛苦出声。但她以想到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很快就控制了悲痛的感情,更英勇的投入了新的战斗。作者细腻的写出了作为妻子的江姐所具有的丰富感情,写出了她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深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受同志们的爱戴。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无比高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人不禁声泪俱下。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当看到战士们要突围出渣滓洞的时候,在敌人的扫射下,一个个烈士倒下了,我的心在滴血,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流,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怎样的崇高理想支撑这这些仁人志士为中国的解放而献出宝贵的生命,我深深的为这些先烈们致敬,没有你们的努力不会有我们现在幸福的生活,忠心的感谢你们,为我们祖国有这么多的好儿女,为我能生活在这片热土上而感到骄傲和自

放下书,脑袋里还回荡着书里的对白,眼眶觉得被什么充盈着,很湿,很热。

让我们永远把他们铭记在心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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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范文1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范文2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围城3000字读书笔记


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以平实的语言,细腻的描写,独到的风格,展现了知识分子在婚姻、家庭、事业等诸多方面的围城心态,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性思考,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是抱着一种平常心态去读它的,读完后只觉得好似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松了一口气。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缓缓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深深沉溺其中,想要发现什么,抑或是想找到些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一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一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遭遇,也正是一部分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困厄和遭遇。他就是那个时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缩影,一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父亲、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的顾虑太多,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的失意,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式的方法怯弱地躲避、逃离。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现实的大山面前,他依旧忍不住后退,内心极度的挣扎下,他无可避免地一步步走进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一个围城到另一个围城中,不可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父亲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无疑,他是一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一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衬托方鸿渐的配角,在我看来是具有其人格魅力的。他是一个有能力有主见的人,相比之下显得方鸿渐越发懦弱。他对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鸿渐的人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在苏文纨另嫁他人之后,赵辛楣与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是极佩服辛楣的,能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苏文纨,在彻底失去她之后,仍能坦然面对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是无可挑剔的,但在爱情上他却是一败涂地。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一个人,等着一个人?谁能忍受自己爱的人只是把自己的爱意用做维护她的虚荣上?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

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一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个牢笼的事实。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一个围城里,周而复始。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 《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 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这样精妙的语言,耐人寻味的文字,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文字总有能使画面再现的本事,总能让人感到真实的活着的人和物。文中许多形象的描写都让人惊叹不已,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用他的语言说出来就是有不同的韵味,在心底泛起一道道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平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围城》3000字读书笔记


《围城》3000字读书笔记(一)

初读《围城》,惊羡于钱钟书精湛 、诙谐的文笔,书中捧人发笑之处甚多。再读此书,则为其故事情节所叹,在这阴差阳错之中假设了无数个如果。如若方鸿渐再伫足一分钟,他与晓芙或许能前嫌尽释;如若在电话中未曾将晓芙误作苏文纨,方鸿渐或许能得到解释的机会;再如果

而今三捧《围城》,思索的线如同吸足了春雨的竹根,向着土壤更深处肆意蔓延。书中有纯真烂漫的唐晓芙,故作着一份老成,反惹人怜爱;有性情与之相反的孙柔嘉,善于心计,城府颇深;还有直率仁义的赵辛楣,卑鄙猥琐的李梅亭;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方鸿渐。仅仅一个他,既已让我深思良久,感慨万千。

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数年,一无所成。书中直言道:四年倒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其实这也未必尽然,从归途中他与鲍小姐的柔情蜜意来看,足见得他还是学到些招蜂引蝶的本领。回国前父亲的家信让他认识到学位的重要性。然而为时已晚,情急之下,他买了个假学位。但方鸿渐毕竟不是校友韩学愈,他良知未泯,深感惶恐与不安。不过他辩证的哲学思维帮助他战胜了罪恶感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这种精神胜利法想必阿Q看了也会汗颜三分。而回国后的方鸿渐命途多舛,失恋与失业,以及婚姻的破碎,让他身心疲惫。

与鲍小姐之遇,只能说是闲来的调情,算不得爱情,进驻围城的序幕应该是从苏文纨开始。但苏文纨并不是他进驻的对象,而是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一个清秀如水,纯比芙蓉的女孩。鸿渐为博其好感,尽显文采风流,顺利的将自己的爱情之船搁浅在晓芙的城门之外。然值此之时,事态骤变,在他与苏小姐的感情终结之时,他对晓芙的爱恋与追求也如同一题清纯而无解得代数,一双达不到岸的桨橹,失去了前景。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苏文纨无意之中扮演了小人,斩断了方鸿渐与唐晓芙的情缘。这次的情感创伤让方鸿渐的生命骤然黯淡,之后的爱情生活,他难以自主,任由孙柔嘉将自己引入她的围城。

孙柔嘉为了摆布这场婚姻,可谓是周密策划,苦心经营。她先是故作娇柔,事事请教方先生,以显其初入社会的无知与单纯,激起了方鸿渐的怜香惜玉之情与男人天性中的保护欲,成功地打了一场漂亮的心理战;另一方面,这也使赵辛楣不自觉地开起了二人的玩笑,结果如她所愿,真作假来假亦真,虚虚实实的连当事人自己都难辨真伪。接着在赵辛楣离开后,她抓住了方鸿渐扎根于心的责任感和怜爱之心,谎称家父来信,已知二者之间的谣传,使方鸿渐生发出沉重的负疚感。与之同时,也巧妙地利用了李梅亭与陆子萧逼迫他与方鸿渐的契机,扮出一副楚楚可怜之态,寻求方鸿渐的保护,有意与他暧昧不清,从而激发血气方刚的方鸿渐糊里糊涂地说出二者即将订婚的打算。孙柔嘉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二者的青春与爱情,围城之内的他们大吵夹带着小吵,使婚姻一步步地走向荒原。他们的婚姻最初即带着算计,缺乏牢固的基础,有何来长久安定?这座围城的土崩瓦解,可谓是宿命之中的宿命。

海子说,在夜色里,我有三次受难:生存,流浪与爱情。纵观方鸿渐的婚姻与爱情,他无疑是个失败者,而他的生存,也如同婚姻一样坎坷艰难。现今究其背后的原因,我觉得,则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个人角度来讲,缘其自身的懦弱、优柔寡断的性格与残存的良知。对于与苏文纨之间的感情,他当断不断,使苏小姐受伤更深。怎知物理学上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关系的原理竟然适用于爱情,苏小姐报复性地将伤痛通过唐晓芙转嫁给了方鸿渐。而对于唐晓芙的误解,他丝毫没有反击,任由事态恶化,可见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并非真理。在那个大雨滂沱的街头,方鸿渐木然呆立在那里,当雨水与泪水交织化作痛楚在内心翻涌之时,这边的唐晓芙也深怀歉疚与期望,懊悔方才的言辞。山依旧,水依旧,我脚下已不是昨日的水流,事以至此,方鸿渐认为回天乏术,他放纵了自己的怯懦,荒芜了他与晓芙之间的爱情。怀抱着残存的良知,她对孙柔嘉所说的二者之间谣传广布,有的只是愧疚与自责。为了弥补,他舍身保护她,乖乖的进入了孙柔嘉的爱情陷阱。

其次,再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在那样一个战火纷飞、乾坤颠倒的乱世,优秀的知识分子尚且难以施展自我,更何况方鸿渐这样一个志大才疏,只会些空谈的纯粹的知识分子呢?另一方面,他不是官僚,可以摆弄权势;他没有深厚的政治背景,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他也无法放弃那份简易的道德观念,像李梅亭那样做一个满肚子男盗女娼,表面上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或者成为韩学愈这等崇洋媚外之流,肚内空空如也,却能够恬不知耻地拿着冒牌大学的帽子欺世盗名。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既然你不够优秀,也不够卑鄙的彻底,又何以奢望能够游任于这种世道而左右逢源呢?方鸿渐只是当时他这个群体的一个代表,他们带着文化人的痴梦与清高,渴望在这种困境下生存下去并且希图在上流社会中生存地有滋味有地位。他们坚守着浪漫,敢于梦想,在梦想的过程中,他们以文化人的身份为傲,将自身的光环放大到极限。可悲的是,他们并不了解自身与现实的脱节。所以一旦深入社会,梦想与现实冲突,并且是发生必然性的冲突之时,他们猝然间困惑了,就像在漫长的黑夜中赶路的小孩突然遇到刺眼的车灯扑向自己,顿失所依,所能够做的似乎只有傻立在那里等待着挣扎与死亡。是的,这个群体在与社会逐步的接轨过程中,潜意识里逐渐地形成了自己的阶层意识。他们意识到对于上流社会的人来说,文化不过是以一种附属品的形式存在着,他们意识到作为一个纯粹的文化人生存的艰难,意识到自身的弱势。于是面对一个个突袭和冲撞,他们怯于行动,他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他们脆弱的如同阳光下的泡沫,色彩纷呈,却不堪一击

所以说,方鸿渐的爱情的失败与事业的颓废,为其性格使然,更是那个时代对他的遗弃与放逐。他们的结局或许只是其个人命运的偶然,但那却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必然。时代在《围城》之外塑造了千万个方鸿渐,他们,迷茫在事业、生存与爱情的围城内外辗转徘徊

《复活》3000字读书笔记


《复活》是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是他长期进行思想和艺术探索的总结。这一时期,作者的世界观已经发生激变,他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宗法农民的眼光重新审查各种社会现象。

《复活》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公爵在一次法院陪审一桩毒死人命案,三名被告人中的玛斯洛娃因误判导致她要被流放服苦役,而她竟是他青年时期的恋人,他把她诱奸了,且在她怀孕后将她赶了出去,使她最终沦为妓女。这一往事使聂赫留朵夫感到特别难受,一番思想斗争后,他决定为之前的过错赎罪,他要为玛斯洛娃的案件奔走,且决心要跟她结婚,即使她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玛斯洛娃明白他同她结婚是他所作出的牺牲,于是坚决反对,但他还是为此努力着。

在这期间他看到了贵族(包括自己)生活的奢侈、政府的黑暗和残酷以及许多被贵族压迫的可怜的百姓。他认为是土地私有制使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地主、遭受压迫且贫困潦倒,而土地是大家所共有的,于是,他就把他的土地分给了农民,把租金作为农民的公益基金。之后他搬出了豪华的老宅,住在简陋的旅馆里。他在彼得堡呆了几天,为玛斯洛娃的案子向枢密院提出了上诉,但因理由不充分被法院驳回。于是,他便同玛斯洛娃一同踏上了去西伯利亚的旅途。旅途中,聂赫留朵夫结识了许多可爱的人,而玛斯洛娃在被调到政治犯的队伍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期间,聂赫留朵夫接到了他向皇帝上诉的批复,将玛斯洛娃所判苦役犯改为流放犯。但玛斯洛娃怕拖累聂赫留朵夫便答应了政治犯西蒙松的求婚,与此同时,聂赫留朵夫也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环境。

“复活”是全书的基本主旨。作者精心描写了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过程,也描写了玛斯洛娃的精神复活过程。

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也是一个善良的、有抱负的青年,可凡是他从自己的信念出发认为是好的东西,别人都认为是坏的,反之,他认为是坏的,别人都认为是好的。最终,他屈服了,不再坚持自己的信念,成为了一名迷恋酒色、贪图享乐,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而他与玛斯洛娃的再次巧遇则让他重新开始审视自己,开始了他的“复活”之路。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深感愧疚,对上层贵族阶级的虚伪、对政府的残酷和伪善十分不满和厌恶,加之他看到了成千上万的贫困潦倒的百姓和走投无路的罪犯,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玛斯洛娃同样有一个精神复活的过程。她曾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但当她所爱的聂赫留朵夫诱奸了她,塞给她一张一百卢布的票子后,她就开始堕落了。她怀孕后被地主赶了出来,之后不断的被男人玩弄,又不断的被抛弃,最终,她不再相信爱与善良。她不愿过苦日子,便甘愿沦为妓女,过着卑贱而奢侈的生活。后来她冤屈入狱,并巧遇聂赫留朵夫。聂赫留朵夫的赎罪牺牲行为让她开始觉醒,并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她不再酗酒抽烟,但她发生重大的改变是在结识政治犯后。政治犯不惜牺牲自己的特权、自由和生命,为人民谋取利益,他们的利他主义精神使玛斯洛娃十分钦佩,并以他们为榜样极力模仿。她不论是穿戴、梳妆、还是待人接物上,都不再是过去那种卖弄风情的样子了。她不想让聂赫留朵夫为她牺牲,于是甘愿自己牺牲,便答应了西蒙松的求婚,开始新的生活。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其精神层面就上升到了一个高度。无论是聂赫留朵夫为农民放弃了自己的土地,还是玛斯洛娃为聂赫留朵夫牺牲了自己的爱情,这都是其复活的重要体现。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聂赫留朵夫特别喜欢的克雷里佐夫,原本是阔地主的儿子,为了革命事业,放弃优越的生活,并多次入狱、被流放,最终得了痨病死在了监狱里。玛斯洛娃十分钦佩的玛丽娅·帕布洛芙娜原是将军的女儿,但她把自己的东西都给了人民,自己却生活简朴。爱上玛斯洛娃的西蒙松,原是军官的儿子,他要求父亲把财产归还给人民,父亲不仅不肯还把他臭骂一顿,他便离家出走,到乡下去当老师,宣扬他认为是正确的一切东西。

与上面这群人截然相反的则是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剥削他人的利益的人。这群人多处在上层贵族阶级。地主就是通过剥削农名的利益而得到他们的利益的,土地所有制使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地主,农名辛苦劳作,却只能得到极少工薪,农奴制使地主阶级把农民压榨到了一种地步。政府官员也是通过剥削人民的利益而得到他们的利益的。他们的俸禄很是可观,当然这些钱是从广大的人民群众身上搜刮来的,而且他们拿着老百姓的钱,却无所作为,只想着通过法律等各种途径来巩固贵族阶级的地位和利益,残酷无情地剥削着广大劳动人民。

当时的沙俄,阶级矛盾已经极为激烈。地主贵族的住宅富丽堂皇,生活也是极为奢侈,而农民却住在破旧的快要倒塌的房子里,吃不饱穿不暖,生活无比艰辛。聂赫留朵夫到了村子里,农民的处境让他既惊讶又难过,顿时感到,作为贵族,他们是如此的残酷无耻。但是政府的一切制度都是用来维护贵族阶级的,人民群众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入狱。犯人们的生活更是悲惨。读书笔记.在监狱令人窒息的空气、脏乱差的环境、以及看守们的虐待下,犯人们有的身患重病,不治而死,有的精神崩溃,最后自杀,剩余的多数犯人则会被流放到各种荒芜之地做劳役犯或是自生自灭。总之,下层劳动人民的生命就如鸿毛一样轻,被紧紧地握在贵族的手里,贵族的一点不快便会让他们丧命。

当然,在本书中,也反映出了托尔斯泰的矛盾和薄弱之处。托尔斯泰对专制制度的抨击,对资本主义的抗议,对官方教会的揭露,对土地私有制的批判,都反映了农民的民主主义要求。但是俄国大部分农民不能正确认识革命的性质、任务、前途和方法,他们只是“哭泣、祈祷、空谈和梦想,写请愿书和派请愿代表”。托尔斯泰的“不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的说教和空想“社会主义”等,都反映了农民“幻想的不成熟、政治素养的缺乏和革命的软弱性”。由于托尔斯泰表现了“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所以他的全部观点。

总的说来,恰恰表现了俄国革命是农民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称托尔斯泰为“俄国革命的镜子”。最后,列宁指出俄国农民思想的局限,是造成1905年革命失败的极重要的原因。

史记读书笔记3000字


《史记》记载了无数历史风云人物,历史撼动事件,他的笔法,他的勇气,它的写实,它的魅力。永远值得铭记,值得回味。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欢迎阅读本文!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汉诸侯王:皇家子弟的悲哀。弃于市、灭全族,这些可怕的字眼一次次发生。兄弟相仇、父子相怨、同宗互谤、反叛乱政。这些都不鲜于闻。皇室多是非,刘姓皇室更是一次次上演同室操戈。为什么?若言异姓王乃出自野兔死,走狗烹的恐惧,皇族又是遭遇了何种诅咒权利和野心。汉王朝对诸侯王过大的权力分配助长了狼子野心。而汉皇明摆的兄弟情谊、放纵任意的善心再次助长了诸侯王们的胃口。被骄纵坏了的皇家子弟们把由父兄血肉填平的欲望深渊看作自己能一步登天的垫脚石。殊不知,也丧身于此。因为高贵,所以自以为没落;因为养尊处优,所以自以为天下无敌;因为一点点不满,引发无穷的愤怨;因为不肯失去丝毫财富,最终片甲不留。这是皇家永远逃不出的诅咒,朝朝代代,一直相继相续。也所谓:无情最是帝王家。

陈涉:不但是首先起义亡秦的领导者,且是三代以来以平民起兵而反残暴统治的第一人,而亡秦的侯王又多是他建置的。司马迁将之列入世家,把他的功业和汤放桀,武王伐纣,孔子作《春秋》相比,将他写成为震撼暴秦帝国统治、叱咤风云的伟大历史英雄,反映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

我国少数民族用类传的形式记载下来,如《匈奴列传》、《朝鲜列传》、《大宛列传》等,这就为研究我国古代少数民族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来源。

太史公司马迁:无憾而终。当读到《史记》最后一句话:太史公曰:余述历皇帝以来至太初而迄,百三十篇。 我投笔而茫然。司马迁似乎现在还活着,他应该还在那里书写生动的历史,他应该知晓西汉如何灭亡、三国纷争、唐、宋、元、明、清他应该还在看世间的纷纷攘攘。一个个鲜活命运的起伏跌宕。 不,他应该将生命止于《史记》书成的那一刻,不是因为心中屈辱的荣誉感杀死他,而是一生已然无可再超越。五十余万字,一百三十篇。千年的历史在纸上凝结。司马迁在写成时应该怅然若失。他、他的父辈一生的愿望实现了,没有什么该去改动了,这就意味着他一生也该终结。 他看了那么多帝王将相、浮沉世态、人生沧桑。整本《史记》似乎是他一生心血的凝结,是他吐出来的精粹,同时,也是耗尽他一生的奇物。为了它,他该安息了,天道是公平的。 写毕时,太史公在哭吧。我听见他的泪声滴答落在竹片上。他可以好好哭一场。然后安息。带着一胸腔的气魄、满心怀的豪气,腹藏滔滔众史、万典、车书结束痛苦、无憾的一生。《史记》,我心中从黄帝到汉武太初年间的一场文字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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