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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围城

围城读书笔记3则。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的过程就是大量感触和思考涌现的过程,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你知道读书笔记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围城读书笔记3则,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围城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参考!

围城读书笔记(1)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iwas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围城读书笔记(2)

《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鸦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第324页)。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第353页)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第359页)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围城读书笔记(3)

20**年11月26日,我们广东财经大学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举行了一次团日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我读我阅,书香博客”。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全班分为三个读书小组,每个小组一起读一本书,在活动当日以组为单位向全班展示读书心得。我所在的小组这次所读的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人生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和看法。

《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写作于1944年,并在1946年完成的一部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当时钱钟书正羁局于沦陷后的上海,情绪低落,内心惆怅,就像作者本人所说的那样:“两手里忧世伤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小说创作的时间正是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而作者的经历与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颇为相似:都是出身于中国的一个书香门第,1930年代留学于英国和法国,1938年初回国。故事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线索,描写了抗日战争初期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理变化和生活变迁,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围城》以戏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出了在全面抗战的大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内心的彷徨和空虚。“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大概就是围城的含义吧。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们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他们一次次次冲出“围城”,却又来到下一个“围城”的入口,爱情、事业、家庭皆是“围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分子们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在这部书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描写,运用犀利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剖析了人性与道德上的弱点。反观我们当今的社会,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陷在“围城”中无法脱身,才有了所谓的“房奴”、“蚁族”,他们亲手为自己戴上了一把沉重的锁拷,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也许,生活的确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这并不是我们被欲望,利益,虚荣所困住上进脚步的借口。这本书在今天看来也是可以给许多被禁锢、被压制、被体制化的人一些启示的,在揭示了人类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之后,我们应该反省自己,是不是该突破心中的“围城”,去找寻自己内心的真实梦想了呢?不再为了虚荣而装做道貌岸然,抛开现实的枷锁,开辟一片自己的天地。

读完《围城》,我们大家都受益匪浅,只要你不被束缚,冲出那些落后、迂腐、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人生就不再是一座“围城”。

[围城读书笔记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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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3篇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以下是由xzlun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 !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范文三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似乎始终贯穿着《围城》这部小说,也成为这部小说的经典名言。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其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学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中的爱情。爱情始终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的,不富裕的,才华横溢的,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的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且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

读书笔记围城


《围城》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 I was wrong。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嘿嘿 ,以上是我读围城的读书笔记了。

董存瑞读书笔记6则


董存瑞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1948年5月25日,董存瑞叔叔带领战友进攻隆化城,敌人隐藏在围墙外干河道上,桥形暗堡的机枪突然开火,部队遭受严重伤亡,董存瑞两次安放的炸药因为没有木托滑了下来,于是,他用身体做支架,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燃了导火索,随着一声巨响,敌人的暗堡被炸毁了!董存瑞叔叔光荣地牺牲了!

我真佩服董存瑞叔叔,他在最危急的时刻,想到的不是自己怎样逃命,而是他的战友如何度过难关,保住生命。董存瑞叔叔当年才19岁,他用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为国家开辟了胜利前进的道路。在革命历史时代,还有许许多多像董存瑞这样的英雄人物,如邱少云、刘胡兰、黄继光,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今天能坐在美好安静的课堂上,多亏了这些革命烈士,是他们用生命、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做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长大了为国争光。

董存瑞读书笔记

读完这个故事,董存瑞为国捐躯、舍己为国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着。他是个光荣的烈士,虽然只活了不到19岁,但他也用自己年轻的生命顽强的拼搏着,奋不顾身地来作为胜利的牺牲品。我们的国旗、红领巾,就是用和董存瑞一样的烈士的血染红的!董存瑞就这样牺牲了吗,不!虽然他再也不会站起来了,但是他的精神不会消失,必将与血一般的国旗一起共存!我为他的牺牲而感到骄傲!

因为中国有这样的人,有这样的精神,也必将有这样的行动。我们要像董存瑞一样为国争光、报效祖国!总有一天我们将会离开祖国、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如果不做点贡献祖国的事,我就对不起我胸中的满腔热血,对不起我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更对不起那被血染的五星红旗!

董存瑞读书笔记

我读过历史故事,知道战争的意义,我国有多少为国争光、报效祖国的中华儿女因为战争而英勇逝世啊!而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故事是在我心目中最打动人心的一篇,他不惧危险,用自己的身体为部队打通了胜利之路,真是英勇!

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的战争中,部队向隆化中学发起冲锋,但前方的一座桥型暗堡用火力把部队死死的压在了一个土坡上。董存瑞见我军伤亡惨重,在战友的掩护下,带着炸药包,跑到了桥下,可桥下也没有任何放炸药包的地方。为了给部队赢取宝贵的时间,董存瑞毅然用自己的身体做支撑点,手举炸药包,高喊:“为了新中国,冲啊!”便与敌人同归于尽。

董存瑞读书笔记

今天读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这篇文章,使我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股对董存瑞的敬意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1948年解放正处于大反攻阶段,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隆化。战役中,军队被敌暗堡所阻。董存瑞抱起炸药包来到桥形碉堡下,一时找不到炸药支架,想用枪杆砸出一个洞,可还没来得及,这时冲锋号想起。眼看着倒下来的战士越来越多,伤亡惨重。董存瑞叔叔毅然用手托起炸药包,紧紧贴住桥形碉堡,拉开导火索,只听一声巨响,天崩地裂,一团火花冲上天空,炸毁了敌人的暗堡,英勇地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读后,我热泪盈眶,不由想起了许多革命英雄,是他们用鲜血为我们换来今天和平,快乐的生活!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没有硝烟的年代,不用抛头颅,洒热血,。但是我们也要向董存瑞叔叔学习,做一个遇到困难不屈服的人。他那种英勇的精神和英雄的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董存瑞读书笔记

二零一一年,特殊的一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九十周年,在此期间,有许多烈士用自己的身躯来保卫自己的家园,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年岁为19岁的董存瑞。

六岁的董存瑞拿起了放羊鞭,七岁的董存瑞跟着父母亲地干活。,董存瑞心想:为什么刘大肚子不用下地干活,却吃得大鱼大肉。心中激起怒火,便召集了几个小伙伴,来整整刘大肚皮:马峰阵。董存瑞还感到不过瘾,在十二岁就当上了儿童团长,帮民兵放哨;随后又当上了民兵,和民兵一起打仗,把鬼子打得屁滚尿流;在一九四五年夏当上了八路军,可他是左撇子,于是天天练,右手肿得像小腿。在他的努力下,立了不少功……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三颗红色信号导弹发射,战友们一个个倒下,怒火,拿起炸药包向向桥前去,可是没有支撑点。于是他果断地举起,右手一拉导火线,碉堡消失了,董存瑞也消失了。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让国家落后。

董存瑞读书笔记

我看过一本名为《董存瑞》的书,它讲述了革命烈士——董存瑞一生的光辉事迹:儿童团时救八路伤员,报告鬼子情况;当民兵进积极搞“破交”,掩护大部队,营救八路干部;当解放军时阻击敌人,扑灭大火,帮助乡亲们砍柴以及最后以身体当支架炸毁敌人碉堡,保证大部队成功解放隆化,自己光荣牺牲的事,说明了民族英雄董存瑞毕生都是在为党、为人民、为国家效力,有着“舍生忘死,舍已救人”的精神。

书看完了,我不觉沉思起来。为什么现在在那么多的人小偷小摸,不讲公德,张口骂人,随地吐痰,自己只顾自己呢?为什么他们就没有董存瑞和革命部队的那种精神呢?如果大家都他们那样相互谦让,相互爱护,友好友善,文明礼貌该多好啊!那全社会不就都在友好的天空下了吗?

[董存瑞读书笔记6则]

童年读书笔记七则


篇一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让我感觉心酸。他三岁时父亲就生病去世了,于是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两个舅舅、外公都是性情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受尽了残忍伤害: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难过。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被玷污?但幸好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最后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阿廖沙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我在从中学习到不要对任何不好的现实失去信心,要相信,黑暗过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使眼前很黑暗,生活很悲伤,只要坚持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一定会迎来灿烂的生活。

篇二

放假这段期间我读了《童年》这部长篇小说,这是高尔基的自传性的三部曲的第一部。

这部小说描述了阿列克谢在他父亲去世后在他的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在年幼的他眼里成人的世界时那样的冷酷无情,他的母亲在他父亲的遗体旁生下的小弟弟夭折,在祖父家舅舅们为了家产争吵,他们毒打妇女儿童,在这个家只有外祖母爱他,外祖母常常给他讲故事,在他的童年里外祖母带给了他无限的欢乐,外祖母的温柔、乐观,温暖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坚强的面对痛苦的生活。

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列克谢的童年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

这部书,生动、形象、细腻,的描绘了当时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形象的描述了当时人们生活的艰辛和困苦。

篇三

我那数不尽的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童年》这本书了,这本书是着名的高尔基自传,这本书让产我看到了高尔基在艰苦的环境下如何成长的。

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岁三岁到十岁的成长经历,四岁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阿谬沙和他外祖母到他外祖父家,后来母亲因病去世,外祖母因劳累而发烧去世……

比起主人公阿廖沙,我们不知道幸福到哪里去了,白天能做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家有大鱼大肉,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心爱的玩具等等。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不耍小孩子气的人,他在家里小心翼翼地干活但是他总是受到二个舅舅的冷眼相对,他没有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有沉重的压力,他也没有在母亲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害怕过,他没有因为外婆去世而埋怨上帝的不公平。

在阿廖沙的童年里,他认清了各种各样的人,如慈祥的外祖母,善良的瓦尼亚,两个贪财而又小气的舅舅等等。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而对困难,我们不要放弃,要永往直前。

篇四

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童年》这本书,放下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不幸的、可怜的!阿廖沙受尽了人间的苦难,但他从不放弃,坚强地面对生活。想想我自己真觉得惭愧。

以前我总感觉到父母给我的物质生活不够好,也经常在心里抱怨,我为什么没有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我喜欢音乐,为什么我没有一架好钢琴。我喜欢打扮自己,为什么我没有许多漂亮的衣服。我喜欢好吃的,为什么我不能天天吃“肯德基”……

当我读过了《童年》这本书后,我不再抱怨辛苦劳作的父母,而是在心里和阿廖沙作比较。与阿廖沙相比我出生在新社会,生长在祖国发展繁荣的时代,我能吃得饱,穿得暖,可以看动画片,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还可以用电脑查资料···等等这些,我就比阿廖沙幸福多了。我还有对我关爱备至的父母,有无比宠爱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

我的童年是快乐的、幸福的、开心的!我想我以后要更加努力地学习,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篇五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描绘了作者儿时悲惨,残酷的遭遇。

文中主要讲了高尔基三岁时,他父亲便与世长辞了,他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性格暴躁,为人自私贪婪。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不堪,自私无比。高尔基每天都看到他们争夺财产,打架斗殴的行为,这把他压的得喘不过气来。但仍然有一些正直,善良的人们给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培养了高尔基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白天,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这里,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欢快地玩耍嬉戏,我们就象一棵棵幼苗,在春风雨露中茁壮成长。晚上,有一桌子的山珍海味等着我们享用,这里,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有爷爷奶奶亲切无比的宠爱,我们就象快乐的天使,无忧无虑地享受美好生活。

而高尔基呢,他的童年有的是鞭子和拳脚,他的家人带给他的只是仇恨和贪婪,但他那颗光明的心却没有变,没有变得肮脏,反而更加纯洁,更加正直。他是那么坚强勇敢,那么努力进取,那么敢于面对一切困难。

同学们,我们的童年是充满欢乐,充满幸福的,让我们珍惜这美好的一切,积极乐观地对待学习和生活吧!

篇六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篇七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

匆匆读书笔记三则


篇一

《匆匆》是一篇描写时间的课文,形容时间是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溜过去,不会回来,也不会停留,说明了光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的道理。

每当我读到八千多个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这句话。我的感触都十分深,细想一下,我在小学里不知不觉地读了6年书,快到毕业的时候了,2000多个日子已经在我身边溜过去,我的2000多个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滴下了多少声音,多少影子?时间每时每刻在我身边流走,不论是洗手、说话、学习还是吃饭,时间都会悄悄地从我身边走过,时间对于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它不会多给任何人几秒,也不会少给任何人几秒。问题在于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不要浪费宝贵的时间。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宝贵的时间总要在我们身边轻轻在飞过去,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让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声音,一点影子。我想,在学习上,要充分利用每节课的40分钟,专心听课,记牢每一个单词,才可以在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声音,一点影子。

2000多日的小学学习已经从我手中溜走,时间一去不复返。我想,我还有2000多日的中学学习还没走过。在未来的中学生活中,我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做时间的主人,让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影子,不要白白地走这一遭。

篇二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时间会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悄地溜走,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文章中有一段话令我难忘: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的,便从我凝然的双眼间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更伶伶俐俐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从这段话中我真正体会到了时间的无情,只要稍不留神,时间就会从我们身边溜走,而我却毫无感觉。

有时候放学回家,我总想慢点走,一边走,一边想和同学聊聊天或者在路边转悠转悠这亲,时间就从我的脚边溜走了。回到家,为了赶时间,写作业的时候字迹潦草,甚至写错了也不知道。

为什么会这样泥?就是因为我不懂珍惜时间,让时间从我身边悄悄地溜走。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的错误,懂得了珍惜时间,学会了如何合理的利用时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加倍地珍惜每分每秒,不让时间从我身边悄悄溜走。

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朱自清的一篇散文---《匆匆》。它使我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确实是的,露珠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住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是时间走了,却没有重新反会的时侯,他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地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指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涔涔而泪潸潸了。我回想了一下,发现我回到家就快速的写完作业,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去看电视,父母问过很多次,我说作业早就写好了,书本上的内容大部分还记得,可每当试卷发下来,上面却挂着红灯笼,就像朱自清在散文中写的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是只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的很充实。相反,浪费时间的人,哪怕是给他几十天,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他都会一无所获。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初中《围城》读书笔记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 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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