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将这本书奉为经典,我不置可否。可能是因为太久不读外国小说了,思维逻辑有些跟不上作者,甚至在某些方面想反驳作者。首先是文体,因为我对这本书除了知道它是名著外,其他方面一无所知,所以开始看的时候以为这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后来发现是和现实有联系,但不是作者,而是以高更为原型的。我对高更也不了解,所以单纯地评价斯特里克兰德先生,他是一个毫无人性、任性妄为、孤独的dreamer。为了儿时的梦想——画画,他抛弃妻子;斯特洛伊夫先生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却欺朋友妻,而且他只把朋友妻当成模特,厌烦了就弃如敝履,朋友妻以自杀结尾,他毫无愧疚之情,他非常看不起女人,认为女人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是男人的附庸,贱得很,鄙视他。作者视角的主人公也绝非善类,他把一切都当作笑谈,以上帝视角冷眼旁观,他的冷漠和斯特里克兰德如出一辙。这本书夹叙夹议,嬉笑怒骂,其中不乏人生哲理。
只有诗人或者圣贤才会相信,在沥青路面上浇水,百合花会长出来回报他的辛勤付出。
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人类骨子里具备编织神话的才能。这种才能让人们贪婪地在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生涯中捕捉各种让人惊讶或者令人迷惑的事件,杜撰出传奇,随后发疯般地深信不疑。这是浪漫对平淡无奇生活的一种抗议
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得到的回报应该在创作的乐趣中和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对其他东西都不必介意,无论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格言还不是愚钝的人用来模仿智者的呆板器具
“为什么可人的女人要嫁给枯燥的男人呢?” “因为脑子好使的男人都不娶可人的女人啊。”
有些人是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才能存在于社会之中,也只能靠社会活着。他们像身体里基本的细胞,而且,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在那个巨大的整体里被吞没
女人有种无法摆脱的毛病,就是一心想和愿意倾听她的人絮叨自己的私事
我告诉你我得画画。我管不住自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或坏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为什么你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能像石头一样扔在沙滩上,让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便捡起来?美是奇妙的东西,奇怪的东西,画家经过折磨灵魂才能从这混沌的乱世找出来。画家把美创造出来,可美不是所有人都能辨认出来的。你要想认出美来,就必须重复画家的那种冒险
在几年前,读《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的时候,就觉得男主是个大渣男,抛弃妻子孩子,上了朋友的老婆,自私自利、冷漠无情的大渣男。
最近,我又把这本书翻起来读,和几年前读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以现在的心境去看男主,就会觉得他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一个很牛逼的人阿!
他对梦想的狂热,以及追逐梦想的勇气,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已经步入中年的40岁男人而言,重拾梦想是需要何等的勇气和信心?这是我认为他牛逼的地方。
读的时候,就在想,作者为什么取名为《月亮与六便士》?以前我并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现在会去思考这个问题呢。
月亮,挂在天上,是一个我们能看得见
却永远无法触碰的东西。它就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虽然碰不着,却能感知它的存在。六便士,一种货币,代表着金钱,就像是人们所追求的一切世俗。
作者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他通过这个故事想要表达一些东西,但是他又不是直接告诉我们他想要说明什么,只是在讲故事,讲述一个与世俗对抗中年男子的故事。我就在想,作者为什么取名为《月亮与六便士》?
按照我的理解,他是想告诉人们,人生不够完美,总有一些遗憾和遥不可及的梦,生活的选择,也并不是“非黑即白”的选项,月亮和六便士,其实我们都需要。
当然他是通过男主这种极端的故事来冲击现实,不管是搁在他们那个时代,还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一个40岁的男人,一个中产幸福家庭是不会做出这么荒诞的事情。正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会这样做,才显得男主很特别。也许从另一个角度,读后感也说明了我们很多人在30岁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人生的坟墓。结婚生子,过着稳定的生活,不再为自己而活,也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再狂热,就如同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为活着而活着。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也许我们有很多人都没有想过这三个问题,或者想过,却从来没有勇气面对过。是阿!做自己,是需要天赋的,就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无所畏惧,不被世俗束缚,只为内心深处的原始欲望而奋进。
作者在书里说了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那时我还不明白,人性其实非常复杂,现在,我清楚的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里。”
读完这段话,我的心中微微一颤,他说出了我对人性的理解。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全的好人,也没有完全的坏人,原本善良的人,他经历了一些磨难和挫折,也许变成了恶魔。原本十恶不赦的坏人,他在一次偶然的温暖和关怀之下,放下了屠刀,变成了好人。
从小说回归到自己的生活,往后的日子里,我不再轻易去判断一个人是好人或是坏人,也不再轻易以世俗的道德准则去批判某件事或者某个人,因为未来的你,或者我,也许也会深陷其中,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徘徊,无从选择。
《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也不复杂,男主查理斯和老婆孩子生活在英国,有着体面的工作,不低的收入,过着常人认为幸福的生活。但是有一天查理斯突然抛妻弃子,远走他乡。人们以为他是和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私奔了。后来发现查理斯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画画。他的物质生活变得贫穷,经常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但是他一直坚持创作,他很快乐。查理斯辗转多地,最终在原始的树林中定居,病逝。死后,查理斯的画作被世界认可,价值连城。
刚看到查理斯抛妻弃子,不顾一切去画画的时候,我非常震惊啊,觉得这个男的怎么能这么渣。后来变得有一点理解他。
上周有人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在看《月亮与六便士》。还开玩笑说,读后感就是“艺术家的不正常也是正常的。”对方补充,“艺术家必须不正常。”
过几天我又问自己:什么是正常,怎么定义,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正常?
今天主要谈谈我对“正常”的看法。
个人分析,“正常”这个概念,体现的是“大众”的意思,大众即为正常。
就是按照社会观念,大多数人都会按照A这种方式做事。
而这时候如果有人打破常规,按照B的方式来,他就会被“正常人”视为“不正常”。
比如这个社会大多数人在30岁左右结婚,如果你一直享受单身生活,可能就会有人觉得你不正常;
大多数人会选择生孩子,如果你和你的另一半是丁克一族,可能就会有人觉得你们不正常;
大多数人喜欢异性,如果你是喜欢同性或者双性,可能就会有人觉得你不正常。
“不正常”听上去有些贬义,感觉好像是做错了什么一样。
事实上,上述的例子中,当事人有错吗?
我不觉得。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是吗?
我活我的,你凭什么指手画脚呢?
我不结婚碍着你什么事了?
我不想生孩子怎么了,人类真的会因为我灭绝吗?
我喜欢同性或者双性怎么了,没喜欢你或者你家孩子不就得了。
不是每件事都有必要或者可以分出对与错,是与非的。
我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像国与国之间的外交一样,
应该采用“求同存异”的原则,而不是想办法“同化”。
“求同存异”意味着尊重,而“同化”代表着对立。
我先给你定性为“不正常”,如果你能“知错就改”,“迷途知返”,加入我们,那你就还是“正常人”;如果你“执迷不悔”,那我们可就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了”。
平心而论,当你在评价一个人或者什么东西“不正常”的时候,是不是有点歧视、有点威胁的感觉。
再举个例子,前几天马思纯在微博上晒读后感,被人围攻。原因是大家认为她的读后感“不对”。我看到这就笑了,原来现在晒个读后感,都有无数“语文老师”当你在回答阅读理解,给你打分。
“阅读理解”有标准答案,我能理解,考试就是非要有个评分标准嘛。
连读后感都有对错之分?
一千个人读出来一千个哈姆雷特。
再说你又不是张爱玲,你凭什么说马思纯理解的不对?
有网友说,当然,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可是你马思纯是要扮演张爱玲笔下的角色啊,如果你理解的不正确,你怎么能表演的正确呢。
其实还是同一个问题啊,人家表演出来的人物,是人家理解的人物,和你理解的不一样,很正常。和80%的读者理解的不一样,也没什么啊。。
为什么演不出来你想象中的角色,你就觉得人家演的不对呢?
恕我恶意揣测一下,是不是有很多在批评马思纯的过程中找到了优越感。
“明星又怎么了,还不是读不懂书,还不如我呢,装什么文化人啊。”
一群想法一致的人聚集在一起,围攻一个想法不同的人,这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我要是马思纯,我就不会发第二条道歉的微博。
本来没错的事情,为什么要道歉。
作为明星,行动是有影响力的,你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一些不敢坚持自我的“小众”向大众妥协、认错。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大家切入点不一样,看到的问题,思考的方式都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不同有什么不行吗?
像我写的这个读后感可能还有人会觉得奇怪呢,
“写的什么啊,乱七八糟的。”
切,要你管。你有自己的想法OK啊,那我也有自己的想法怎么了?
当然,有些原则性的事情立场一定要明确。大到国家主权,小到过马路不要闯红灯。这些事情要分对错是因为要维护秩序,防止一个人侵害其他人的利益。
但是对于那些不是非要分出对错的事情,如果大家的审美一致,这个世界会很单调、很无聊吧。
所有人都住一样的房子,连装修都是一样的。
买的车子、穿的衣服、戴的手表都是一样的。
那这个世界就成为了加工机器的流水线,不再有人类的生活了。
如果你想改变自己的潜在歧视,下次在开口评价“不正常”之前,试图用其他的词替代,比如“独一无二”、“与众不同”。
“他们是丁克家庭啊,还真是与众不同呢。”会比你说“他们不正常”好很多。
当然,阴阳怪气地说反话就没劲了。
最后引用一句Beyond乐队《光辉岁月》里的一句歌词作为结尾:
“缤纷色彩显出的美丽,是因它没有,分开每种色彩。”
英国小说家、戏剧作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蓝本创作了《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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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描写了一位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渥美满的生活,远走他乡。辗转巴黎、马赛,最终到达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他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这篇小说中处处充满着矛盾与冲突。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社会与自我、感性与理性......真是无冲突不戏剧,无冲突不小说。
就是一个小小的配角斯特洛夫也是一个看似矛盾的统一体。他有着一副最世俗的商人面孔,却对朋友无比的真诚和慷慨,对爱人极尽疼爱和包容;他拥有着最敏锐的艺术嗅觉,自己却是个糟糕的画家。他明明是他妻子和斯特里克兰的恩人,但他的妻子奚落他、远离他,甚至至死都不愿见他。朋友斯特里克兰更是恩将仇报,拐走他的妻子,甚至鸠占鹊巢。而他仍不埋怨,视妻子为挚爱、视朋友为天才。
文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更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他拥有社会地位、拥有娇妻孝子,拥有者大多数人向往的美满生活。却抛弃了这些,在巴黎住最便宜的旅店,饥不果腹,只为追求心中的理想。而这时他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可能他自己还不是特别清楚。他画画,却并不在意自己画的好坏,不为卖钱,不为得到别人的赞赏,好像只为宣泄。直到到了塔希提,他才在那个充满阳光的迷人小岛上追求到了自己真正的理想,完成了他一生最伟大的杰作。在生命的倒计时的日子里,用瞎了的眼睛去画画、去欣赏自己的杰作。死后,不待人们去欣赏,就让他的女人阿塔将之付之一炬。他饥寒交迫,穷困潦倒,几次在生死线上徘徊,可他内心却强大富足,对自己的理想坚定不移,从未放弃,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找到了自己的追求的艺术,他的内心应该是平和的、满足的。可他表象里,对待家人、朋友甚至一切事物都是暴躁的、讥讽的,对所有的人和事都不在意,他摒弃了社会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可他又确确实实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即使躲到了塔拉瓦奥大山的一处褶皱里,也依然有着善良家人的陪伴。如此一个不讨喜的人物,却总能吸引人的目光,可能就是作者所说的不仅仅因为他所创作的伟大的艺术,还因为他艺术家的个性。小说中的“我”对斯特里克兰的态度充满着矛盾。明明很看不惯他,甚至是厌恶他想远离他,但却总拒绝不了他,忍不住去探寻他,打问他的消息。
小说中“我”也是个很有意思的设计。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来写,夹叙夹议。以“我”来穿针引线,处处有“我”,可“我”是谁?是作者毛姆吗?还是另有其人?全书竟没有出现一次“我”的名字!只知道“我”是一个作家。作者在用一个都不知道的“我”,叙述着一个“我”对真实的事情知之甚少,大多听他人给“我”叙述的故事。却让读者感到这个虚构的故事是多么真实!这真的是一种诡异,一种处处充满矛盾对立的统一。
这本书之所以称为全球畅销书可能只因为到底追求理想的“月亮”还是现实生活的“六便士”一直在让我们纠结,它一直是我们探讨的话题。就像高更在塔希提岛的巨作:《我们从哪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一样,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哲学问题,但终归我们是佩服那些为了理想勇往直前的人!
读完全书,在感叹之余又有一丝感动,故事的结尾,给人一种意想不到的凄凉。
或许在一般人眼里,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十足的“疯子”,他抛弃了自己亲爱的妻子和孩子,一个便士都没有给他们留下就只身去了巴黎学习画画;而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值得我们去赞美的英雄。
在书中,第一人称的叙事者“我”,是一个怀才不遇的作家,通过他的视角,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普通的证券交易人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了舒适的生活,抛弃了家人,来巴黎学画,甘愿过着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艰苦日子,甚至背叛了在困苦病痛中向自己伸以援手的朋友,后来沦落到远赴太平洋的塔希堤岛,依靠岛上一个土著女子的祖产生活,还患上了当时的不治之症——麻风病,最后双目失明,临死前逼着土著女子烧掉了自己毕生心血——画在房间墙壁上的巨型壁画。
乍一看来,这个故事甚至有些荒唐,但事实不然。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与追求,也象征着文中斯特里克兰的清贫;六便士则象征着世间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小说中,作者叙述了两位师出同门却有着相反命运的医生:医术最为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了内心的召唤,丢下了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一名普通平凡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他的位置,成为人们眼中高高在上的社会名流,还获封“爵士”。这就代表着如何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取舍,是选择听从内心,追求理想,还是选择世俗的功成名就。
毫无疑问,斯特里克兰选择了月亮,尽管他没有好的画画基础,尽管面对着世人的指责嘲笑,但他义无反顾,从未回头,到底是什么让他做出这样的抉择?在我看来,这源自他对于“美”的追求。
对“美”的定义,人们早已将其泛化:漂亮的金边眼镜、昂贵的石英手表、可爱活泼的宠物……然而,真正的美,是一种神圣的、高高在上的纯洁珍贵的事物。如书中所言,
“你怎么能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提炼出美来,而美的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必须经过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
正因如此,美是一种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认出来的精神信仰,斯特里克兰就是其中之一。
也有人对斯特里兰的决定感到惋惜,但是,世上没有绝对事物,对与错只存在于每个人心中,没有人能够真正界定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在小说中,叙事者在讲完两位医生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百万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个问题的两个答案截然相对,就像上文所提及的月亮与六便士之间的取舍,究竟该如何选择,叙事者只是谨慎地说: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作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斯特里克兰是不幸的,他的结局十分悲惨,但他的家人却对此无动于衷,亲生儿子甚至还说他“罪有应得”;但同时他又是幸运的,和亚伯拉罕一样,他最终得以找到自己精神的故园。
我相信,如果再让斯特里克兰作一次选择,他依旧会选择月亮,虽然月亮无法换来面包,却可以让自己的灵魂从此得以通体光明。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靠灵魂而活着的。
用了好久才把《月亮与六便士》读完,怎么说呢,感触挺深的,也或许是因为最近身边发生的事情,其实都一样的,不同的事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大家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也许大多数的人选择趋于相同,可是也总有一些人会跳出来,怎么说呢,生活也没有什么法则,所谓道德也不过是人们闲暇时谈论时自己定的标准,其实人生也不过短短几十年,开心就好了。
所以我挺佩服他们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为之努力的。包括斯特里克兰德和某同学。
就像书里边说到的”我认清了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看到了它的秩序井然可以给我带来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狂躁,要求一条更宽阔的通衢,我似乎觉得这样安逸的快乐中有某种警告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过更加危险的生活,我已经有所准备,迎着崎岖的岩石,迎着暗礁的海滩,如果我的生活有预料不到的变化的话——无法预见的生活的变化和骚动。“
所以啊,哥们儿这次我看到的你是真的找到了灵魂的伴侣,祝你幸福哦。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400字
工作后再让自己静下心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当初陈哥推荐我看《月亮与六便士》时,我觉得这种高深的文学作品不适合我看,看了个开头,打死也不看后面的内容了。
入手Kindle后,藏在内心深处对他的思念在牵引着我,使《月亮与六便士》成了kindle的第一本阅读书目。
皱着眉头看完两章,变被毛姆所吸引,他以“我”的视角出发,一步一步把故事展开,我很喜欢这种直白的陈述事情的文章,我这种人太容易被别人的思维左右,我需要这样的留白让我的思维不在惰性。
思特里克兰德在我现在的思维里,他不是自由与勇敢的冲破,他是一个自私到极致的家伙!偏偏他的自私是我所向往的,我也希望我可以抛下身上所有的局限,背包出行。认真的看看这个世界,“我不想成为上帝或英雄。只想成为一颗树,为岁月而生长,不伤害任何人。”这是离开陈哥后我的行走道路。站在梦想的角度思特里克兰德是理想中的人物,他成全了他。
反观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她在我的思维中属于六便士,一个20世纪上流社会的女性,懒得思考,懒得写了。我真是一个小废材!作者:猫三
书籍《月亮与六便士》图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这是第一次看毛姆的书,其实听说毛姆这个人也是最近两年之内的事,可见我对于文学尤其是小说并不是很热衷的,但是最近我的阅读观还是发生了一些改变,那就是认为读一些严肃小说还是有利于深化我们对人性的认识的,并不像以前那样认为读小说纯粹是在打发时间。
在前几个月逛书店的时候,这本书就已经躺在书架上了,只是一直没有下手将它纳入我的购书清单里,但是在粗略地瞥了一眼这本书名后,我一直在想这本书会是写什么的,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带着些浓浓的“鸡汤味道”或者“正能量味道”的故事吗?请原谅我这个看上去还是颇为一本正经的人其实也很厌烦一个劲地往脑袋里灌输所谓的正能量,感觉正能量就像是人参,身子虚的时候补补那是可以的,天天当饭吃那还是伏不住的……
很好,当我打开书看了下导读的时候,就发现这本书是能够给我一定的惊喜的,因为它又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尤其是一些关于人格气质上比较乖张的艺术家,他们到底是选择了一条怎样的人生之路。
首先我还是梳理一下这本书的主要脉络,作者是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来写的,通过作者本人的叙述,将主角斯特里克兰潦倒而又跌宕起伏的一生写了出来。他本是伦敦的一个股票经纪人,有着一个圆满的家庭,家里有一个带着点小布尔乔亚情调的妻子,以及两个还算乖巧的小孩,斯特里克兰刚出现时,作者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旁敲侧击地通过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嘴告诉读者,这个斯特里克兰是个缺乏幽默感、不懂文艺缺少风趣而且品味平庸的人,不过很快,一件突兀的事情便发生了,斯特里克兰竟然抛妻弃子去了巴黎,在作者受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委托前往巴黎几经探访后,居然得到的消息是:他或许是厌倦了单调乏味的生活,选择听从了内心某种神秘精神的召唤,抛妻弃子潦倒流浪在巴黎只为来到这里画画!而对于那些所谓的责任、道德、天伦等等,他弃之如敝履,毫不在乎。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也确很是纠结,一方面很是欣赏他那不羁的态度,真正地如风一般的我行我素,完全蔑视那些束缚着亿万众生的道德意识形态;而另一方面,却又觉得他真是个畜生。但是我知道,在斯特里克兰眼中,他并不在乎外人如何评价。
后来,这孙子又在巴黎惹出了一件祸事,当然他也依旧满不在乎。在他潦倒之际有个叫做斯特罗夫的三流画家很是照顾他,这个斯特罗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看完他的故事,我无奈地笑了笑,这分明就是一个“受虐狂”嘛!不管被斯特里克兰如何奚落,他依然热心地去照顾这个斯特里克兰,认为他是一个天才,这倒没什么,在斯特里克兰生病后,不顾他老婆的大力反对将斯特里克兰接回家,还不分昼夜地和他老婆轮流照顾,而就在她老婆照顾斯特里克兰的时候,这个先前还很是抱怨的斯特罗夫夫人渐渐地被斯特里克兰身上那种原始的、带着些狂野不羁的气质所吸引,二人趁斯特罗夫不注意就搞在了一起,这还不是最要命的,在得知真相后,斯特罗夫虽然很生气,但是居然选择了自己离开,把屋子留给二人自己到外边去租房住,原因竟然是怕他老婆跟着斯特里克兰到外边去住条件太差,他老婆会吃不了那个苦……,呵呵,这斯特罗夫真他X的还窝囊出快感来了。后来,剧情又进一步陡转,在一次斯特罗夫夫人和斯特里克兰这对狗男女吵完架后,这个被情欲所迷的傻女人选择了喝草酸自尽……斯特里克兰依旧不以为然,这当然是他一贯的态度,对于和斯特罗夫夫人那档子事,他很坦诚:自己是被性欲所摆布,和她在一起和爱情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而斯特罗夫这受虐狂则在心灰意冷决定回荷兰之前还不忘再去犯一把贱:他郑重邀请斯特里克兰和他一起去荷兰,这样他可以在自己的老家那里得到很好的照顾。而得到的只是斯特里克兰的一个鄙夷的眼神。
斯特里克兰后来又去了马赛,不过在这里发生的故事或许不是很刺激吧,我就当只是一个短短的过渡吧,因为接下来斯特里克兰又跟着一艘轮船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这个岛的风景似乎就像是天堂一般,斯特里克兰依旧在这里过着潦倒落魄的生活,不过管它呢,只要能够安心地画画,他就当是过着天堂一般的日子了,突然我的心中又钻出一阵莫名的感动,想起了Beyond乐队那首《海阔天空》里的歌词:“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当大家在KTV里唱着的时候,仿佛自己就是那个自由自在的灵魂,不过当我们看到斯特里克兰这样的人时,才明白,我们终究是做不到他那样真正的不羁和放纵的,我们能做的,或许不过是带着一身旅行的装备,在海边摆出了各种pOSE,然后在朋友圈里刷着,似乎那些照片就已经替我们实现了“诗与远方”的梦想了,而至于什么是真正的理想,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什么是真正的诗意与情怀,或许来去匆匆的我们并没有细细去想过。
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岛娶了当地的土著女孩:爱塔,这让他在之后靠着爱塔的祖产过上了还算衣食无忧的日子,而这也让他可以安心地画画了,不过几年后,他不幸患上了在当时算是一种很恐怖的疾病:麻风病。而且在最后的一年里,他的眼睛也瞎了,可是无论怎样,他都没有放弃画他的画,在他和爱塔那间屋子里,他将自己感悟到的那种神圣的灵感画在了墙壁上,就如同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教堂画的天顶壁画《创世纪》一般的让人震撼。但在临死前,他却要求妻子爱塔保证,在他死后将这间屋子烧毁,连板块木头也不要留。喔,在证悟了上帝赐给他的对于美的至高灵感之后,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又将它带离了人间,这有没有类似一些神秘的宗教体验,要求的是“不立文字”,“以心印心,直指人心”之类的,而且也看得出来,斯特里克兰追求的不是“出人头地”,不是“功名”,他不希望自己被人注意和打扰,他追寻的只是自己内心对于美的感受,这无关外在的世界,他将整个文明世界所带来的束缚人们精神和思维的条条框框,统统给撕得个粉碎,而这也是为什么斯特里克兰来到了塔希提这种近乎原始的地方后,就不再流浪的原因,在这里,没有太多的评判、没有各种意识形态的束缚、没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锁链……有的只是内心对于生命、美以及自由那种纯然的挚爱和体验。
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应该有挺多,说说对于人性的思考吧,在中国,或许是长期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吧,我们在塑造大人物的时候总是倾向于将其描述为一个“高大全、伟光正”的形象,似乎他们要是有了些人格上的问题,就会有损于其权威,因此也就到最后塑造的是一个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形象,人物应该是有很多面的,如果个个都成了圣贤一般的脸谱,那也太无趣而且脱离事实了。不过这很难,在中国,即使大家心中厌恶着大人物们道貌岸然的表演,但是却也同样容不下大人物有一丁点的道德瑕疵,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同样是这群讨厌道貌岸然的吃瓜群众又一个个挥舞着道德评判的大棒,开始窃窃私语某某的人品问题……因此,这真的很难耶,要想真正的冲破儒家的道德意识形态的束缚,还任重而道远啊。等到有一天,大家能够接受一个才华横溢的天才也可以是一个欠钱不还的赌徒;一个为国立功的将军也可以是一个喜欢泡妞的花花公子;一个硕果累累的大科学家也可以是一个小肚鸡肠的小心眼时,或许大家才真正地做到了将个人的私德(私底下的人格)与其对整个社会甚至世界的公德(对社会创造的价值)进行区分评价。
好了,要说个人对斯特里克兰这种人有什么感觉,我在想,他就是那种典型的离经叛道的艺术家人格,虽然从私德上来看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但他同时也是一个勇敢的追寻自己内心灵性体验的勇者,也是一个天才,他的原型就是法国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从成就上来看,他称得上是个大人物了。不过在这里说得俗气一些,若是我的女儿遇到了这种男人,我想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让她离这种人远点,可以欣赏他的作品,但是对于其人则需敬而远之。因为,毕竟,这种人的灵魂是属于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的,不太适合那些小小人间里想要度过平凡、安稳的一生的人儿。作者: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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