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交集》是一部于2009年播出的电视剧,该剧剧情纷繁复杂,网友们对这部剧的评价却并不如人意,一起去看看吧!
安迪(艾历克斯奥洛林 Alex OLoughlin 饰)英俊潇洒,善良幽默,在器官移植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很高的威望。福斯特(凯瑟琳莫宁 Katherine Moennig 饰)的父亲是医学界的传奇人物,作为父亲的接班人,她不仅继承了他头顶的光环,却也身陷巨大的阴影之中。大卫(丹尼尔海尼 Daniel Henney 饰)生性风流,他花费在美女身上的时间,一点也不比花费在病人身上的少。瑞恩(Christopher J. Hanke 饰)尽管初出茅庐,但身负重任。
本剧将镜头聚焦在器官移植这一充满了非议的看点之上,这不仅仅关乎于医学,更与人性和道德息息相关。在争分夺秒之中,安迪和他的同事们能否给更多的人带来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呢?
Let the rock god suit your trouble soul.
I thought I had tpeo,patrick Dempsey,Neil patrick Harris,john hamm从曾经的美剧龙套或默默无闻到现在的家喻户晓 Alex OLoughlin 下次要挑对剧本才对啊
看了第一集快哭了!!!这就是医务剧啊,我第一次看医务剧!!看得我好难过啊,即使有KM我也觉得自己恐怕难以坚持下去了。
我想哭怎么办啊!!!
喜欢看医务剧的同学都怎么坚持下来的啊?!你们都太了不起了。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约翰·克利斯朵夫》观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约翰克利斯朵夫》。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一部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奋斗的一生,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出有因业上的追求和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读者可感觉到音乐在全书中的分量。
在本书开篇,音响的三个元素:河流、风和大钟唤醒了刚刚出世的克利斯朵夫,尔后,音乐又伴随了他整整一生,使他超凡脱俗,卓尔不群,帮助他克服了人生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惊心动魂,可歌可泣,最终又辅佐他的心录复归平静的大海,使他顺利地抵达“人生的彼岸”。在作者,罗兰看来,音乐是全人类的共同语言,是所有艺术中表现力最深刻的一种,亦是沟通人类的最美妙的工具;它可以抚慰我们的心灵,使之欣悦,使之宁馨;而世界也因为有了音乐而变得更加美好。
本书写的是关于一个音乐天才与自身、与艺术以及与社会之间的斗争,追溯了一个德国音乐家在许多艺术斗争中演变的历程。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一个充满矛盾和不协调的性格,一位满怀生命热情却又遭到敌对世界误解的极其诚恳的艺术家。爱德蒙・高斯称此书为20世纪的最高贵的小说作品。
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阴差阳错,他的父母走到一起,之后,他的父亲因为后悔,从此一蹶不振,家道中落。
儿时的克里斯朵夫那么天真,在他眼中,所有的事物都是美好的。他在田野里玩闹,折下一支树枝就是他的魔法棒,玩儿什么都可以玩儿什么都很出神,甚至把自己都给忘了。
儿时的克利斯朵夫很喜欢祖父,牵着祖父的手走在乡下的路上,穿过锄松的稻田,一高一矮,留下的脚印,一深一浅。他享受这样的时光,也喜欢听,祖父讲故事,而祖父也给他讲故事。这一老一小,彼此的感情都很深。倒有点像中国现在的父母都忙于工作,把孩子托付给老人照顾,老人和孩子感情很好。
白天在乡下散步,傍晚回家热乎的饭菜,暖和的气息,让他无比的幸福。也让我无比的向往啊~
但在第二章,作者笔锋一转,人生很快会叫他屈服的,他开始面对人生之中险恶,丑陋,但却无法逃避的事情。被阶级地位名誉利益弄得晕头转向的,作文的确,孩子把这个世界想的太美好,发现不一样的甚至是残酷的,难免要伤心痛哭,他对一些大人做出的事情反感,他的确很有正气。
他的音乐天赋也展现出来了,但他肯定是被迫的,这一切,写信,演出,奇怪的装扮让他不自在。他不懂大人的目的,不懂他就会逃避反感,但他可以沉溺在自己的音乐小世界里作一些他自己认为的曲子,总之他的确没有原来快活了。
生活是一个不断负重的过程。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都在不断地承受苦难,与外界进行斗争。老虎狮子要不断地担心明天是否能够果腹,而鹿和羚羊则要不断地担心自己将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人类也是如此,即便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要担心有人要夺走他的王位。每个人生活中都多多少少地充斥着苦难,《约翰·克里斯朵夫》的卷一则为我们描述了幼年的克里斯多夫是如何发现自己人生中的苦难的。
《约翰·克里斯朵夫》的卷一《黎明》描写了克里斯多夫少年时期的故事。克里斯多夫生长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和祖父都是不太成功的音乐家,而母亲则是一名文化水平不高的乡下女性。克里斯多夫的童年生活既有家庭的温暖,又有因贫穷而造成的苦难。
在卷一的第二部中,克里斯多夫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母亲养家糊口时的辛劳,以及在面对权贵时所表现出的无奈。这些使得克里斯多夫幼小的心灵受到刺激。而这些刺激为他的以后的人生奠定了基础,这些苦难使得克里斯多夫的精神更加强壮。
苦难使我们强壮,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肌肉的生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的肌肉纤维数量在出生后基本不再变化,而肌肉强壮与否要看肌肉纤维是否粗大。体育锻炼会使肌肉纤维粗大,是因为体育锻炼实际上是一个不断破坏肌肉纤维的过程,肌肉在承受压力时,肌肉纤维会发生破裂,使人产生酸痛的感觉。肌肉纤维在自我修复过后则会变得比原来要粗大,也使人的肌肉更加发达。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承受苦难的过程,不断的苦难虽然会使我们受伤,但在自我修复之后,我们的精神则会变得更加强大。
这一卷‘女朋友们’,除了对雅葛丽娜、塞西尔、法朗梭阿士、亚诺太太的大篇描写,还提及了弥娜和葛拉齐亚。
弥娜,克里斯朵夫的初恋。在克里斯朵夫的记忆里,是个美丽的像鲜花般的少女。
克里斯朵夫回到故乡的时候,偶然碰到了弥娜。他耐着性子,想在这个如今美丽而肥胖、一直叽叽呱呱、大声叫嚷的女人身上找到他的小弥娜;然而,他失败了,他的小弥娜,从这个女人身上已经几乎寻觅不到了,真是相见不如怀念,一些美好的回忆只能让它在记忆里沉睡吧!
葛拉齐亚,这个充满了自然灵性的女子,她认识克里斯朵夫的时候,还是个小姑娘,和表姐高兰德一起跟着克里斯朵夫学习钢琴,那时候她就觉察出了克里斯朵夫的可贵之处,默默的喜欢着他。
如今,她长大了,二十二岁,成了裴莱尼伯爵夫人,她默默的关注着克里斯朵夫,利用自己的力量暗中帮助他,帮他撤去敌人的语言攻击、请他去演出、让他可以回到故乡而不受当地警察的追捕……
克里斯朵夫终于见到她了,他们愉快的交谈,克里斯朵夫对葛拉齐亚既感动又有温情,他爱上了葛拉齐亚(作者这么写的,可是我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突兀,不过,爱情本身就是莫名其妙的,谁知道怎么就爱上了呢,爱情本身就是一个谜。),而葛拉齐亚如今对他,只有恬静的友谊了。
短暂的相见,葛拉齐亚就要随着丈夫离开巴黎去美国了。
他们的这次相遇,就这样结束了。不过我觉得,他们终还是要有交集的。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约翰·克利斯朵夫》,如果你们想知道这本书的详细内容的话,请随我接着我往下看吧。
约翰·克利斯朵夫,出生在德国一个很贫困的家庭,母亲叫鲁意莎,父亲叫曼希沃,酗酒成性,正天游手好闲,克利斯朵夫的祖父是一个很慈祥的人,还是个音乐专家,他希望儿子能继承自己,可是他却成了这副摸样,所以祖父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小克利斯朵夫的身上了。
祖父没看错人,小克利斯朵夫6岁就在宫廷开办钢琴演奏会,大公爵大加赞赏。11岁被大公爵留在宫廷作乐师,成为了引人注目的少年音乐家,12岁父亲跳河身亡,母子俩相依为命,克利斯朵夫只能靠几处教课的副职和宫廷乐师的职位来维持生活,可是,权势的压迫,舆论的抨击,使他不得不逃向法国巴黎,经过了种种的磨难,靠着他的热情和正直交了很多朋友,然后又靠着自己的艰苦奋斗和顽强拼搏,终于成为了众人瞩目的音乐大师。
这本书主要反映了社会的腐朽,黑暗的现实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欧洲的背景,还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要像克利斯朵夫一样去顽强的拼搏,雨后总会有彩虹,凡是都有光明的一面,只要你努力,困难终究会被克服。
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给我带来一个很大的人生感悟,它不仅仅是一本书,更像是一部命运交响曲。寻找生命意义的旅途,必然要面对无数的苦难,也必然要承受命运之重。
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一生可以说是天才的一生,与苦难作斗争的一生。少年时的克利斯朵夫必须承担起照顾家庭的重担,他做过公爵府上的钢琴师,做过音乐家教,过早承担生计的责任给小克利斯朵夫身心带来了深深的伤害。青年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按照自己的理解创作了一些反传统的作品,立刻遭到了几乎所有人的攻击。老年时刻骨铭心的恋人格拉齐亚去世更是让他伤心欲绝。主人公命运的底色是苦难,但罗曼罗兰更倾向于表现克利斯朵夫承担苦难的力量,苦难是他人生的障碍,也是他超越自我的基石。
他的一生苦难重重,然而正如文中屡屡提到的莱茵河河水一样,流水愈急,波浪愈大;苦难愈多,反抗越大。他生命中的反抗,主要集中在对死亡的反抗、对自我堕落的反抗以及对不公社会的反抗。死亡自他出生以来就一直困扰他的成长,年幼的克利斯朵夫目睹了祖父之死而生病,病好后一直思考死亡和生命的关系,他知道自己被控制在一个破坏之神的股掌并任其宰割。然而,他并非束手待毙,相反还怒火填膺,反抗意识由此在小克利斯朵夫心中扎根。
然而克里斯多夫也有过放弃生命与反抗的念头。随着奥里维不幸之死,克利斯朵夫伤心欲绝,不愿继续生活,此时他在死神的对抗中无力而又无奈。自我堕落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黑暗之处,但人生于世必须反抗自己的自我堕落,大自然的广袤美丽与刻在骨子里的生命意识让他坚持了下来。我们不喜欢苦难,然而却必须拥有承担苦难的力量,拥有在黑暗中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仰。克里斯朵夫一生经历了亲人之死、爱人之死、友人之死,他坚强的心由于死亡的冲击更加坚强。所以克利斯朵夫走向生命的终点时,他没有畏惧,没有痛苦。此时他认为属于死亡的一切都是在磨练强者的意志,只能使他更加自强不息、潇洒从容。
在一方天地间,或平平淡淡,或跌宕坎坷,相同的是生活,不同的是人生。我想《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所带给我们的,是与苦难作斗争的倔强,是不畏困难的勇气。而在岁月的长河中,我也会不断突破障碍,挑战自我,让自己的人生路更加充实而丰盈。
《约翰克利斯朵夫》一书断断续续耗时三年看完,上中下各自集中了一段精力来阅读。傅雷先生的翻译明显带着那个时代的印记,对国家羸弱的哀叹,对人民寄予的希望。人们说罗曼.罗兰写作这本书,是歌颂一种英雄主义。英雄主义在建国后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关注和发扬,历经这70年风风雨雨,对于英雄的定义随着时代产生了悄然的变化。
克里斯朵夫的一生,是不屈奋斗的一生,为了音乐、为了艺术孜孜不倦,创作不息。这样的努力精神,值得人们学习。反观现在的时代,进入了商业社会之后,各处喧嚣总是充斥着金钱的味道,音乐、艺术或者成为人们享乐的资本,或者沦为统治者宣传的工具。回到这部小说,开篇从克里斯朵夫的感情世界入手,略微夸张的展现了那个时代知识阶层和艺术家的情爱观。作者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去描绘男女之间精神上的交流,最后以宗教的角度去审视这其中的恩怨情仇。假使有上帝,创世纪的时候,情爱就不是他创造的人类拥有的事物。还记得伊甸园的传说,偷吃苹果的亚当夏娃,因为鲁莽的行为遭受了惩罚。原罪,也许就是如此得来。
关于社会,本书下册着重描绘一战时期,欧洲各国思想上的差异,并因此导致了战争不可避免的爆发。民族主义的兴起是罗曼.罗兰认为的战争根源。而对于布尔乔亚(资产阶级)的批判性叙述,更是得到了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很多精英分子的认同。对于个人而言,阅读这样的经典,能否以艺术家不屈不挠的事迹为榜样,是一个问题。作文英雄主义,并不为和平时代的主流思想所倡导。中国古代虽然有乱世出英雄的说法,可是普通民众想要的还是一个和平的世道,而不是杀戮的英雄。对于克里斯朵夫这样理想化、英雄化的角色塑造,罗曼.罗兰的笔触既热情又细致。写作的投入与笔力的渗入,是一个人想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根本要求。这部经典作品的出现,拉高了文学创作的标准。
近代乃至现代的西方,仍然是世界文明的领头羊,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从他民族的先进思想中汲取营养是重要的事情。从宣传优秀文化的角度来看,《约翰.克里斯朵夫》一书当之无愧。欧洲人文的先进,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美国的强势,是技术争先,思想解放。欧洲与美国,到底哪一个适合中国人去学习和模仿?正如改革开放的导师所说,现在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一个摸索着前进的过程,认清这一点,妄我之心应该会理智很多。
克利斯朵夫!别瞧不起我!”父亲抱着克利斯朵夫嚎啕大哭。再典当了一切东西之后,却哭的如此伤心。
祖父死了,可以鉴赏他那不流于世俗的音乐的唯一人选也失去了。被生命和世俗毁灭了灵魂,被撕裂了的信念。
“那是我的衣服!”和他在一起玩的男孩大叫道。“不是的!”大声地辩解。“衣服上的污点还在那里呢!你这个穷人家的小鬼!”孩子们捉弄他。第一次尝到了不公平,蛮不讲理的太太,尖酸刻薄的孩子,以及不听辩解的母亲,烂醉如泥的父亲。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做不公平,毕竟世界不公平。
祖父是他的启蒙老师,给了他打开后来成为音乐大师的钥匙,他总是很细心地记录下克利斯朵夫所有的闲暇的时候哼的乐曲。并且因为有了哈斯莱的鼓励,希望成为伟大的音乐家。父亲发现了克利斯朵夫的天赋,想将其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他稀里糊涂地娶了现在的妻子,不懂音乐,却有着质朴的天性,却一直被曼希沃所厌弃。
其实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德国的虚伪的故作优雅的艺术,人们听着同样虚伪的音乐,听着同样无聊的阿谀奉承,然后像狗一样,匍匐在另一个人的脚下。突然体会到了阿伊洛斯的心情,他看着虚伪的叔父,说,“看,他们撅着屁股在地上捡纸钞的模样,就像是狗在手舞足蹈一样。”是的,德国是虚伪的,顶着迂腐,然后道貌岸然。
父亲死了,Mina的粗俗和鄙陋,克利斯朵夫看着弥娜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直白的话语,克利斯朵夫大声说这种自明高贵没有高贵心灵的人,视其为污泥。父亲死得解脱,适得其所,心安理得地撇下了三个儿子和妻子。
经历了后来接连而来的一系列打击,克利斯朵夫后来颓废过一阵子,遗传于父亲的本性渐渐暴露,舅舅对他说,“我看到了曼希沃,我是不会认错的。”克利斯朵夫看到自己的颓废样子和当年的父亲一模一样。
不会同流合污,从六岁便开始的从来就不会停下来的信念。他开始学会了讽刺,写那些文章,却被好友改的面目全非。一切的诽谤就此袭来,将他孤立在了中心,嘲讽,就像是蛇蝎,腹中流淌的毒液,讥诮,嘲讽,就算是再谦和的礼仪也无法掩盖。再一次血案之后,克利斯朵夫逃到了巴黎,巴黎的奔放,大牌,这里的人对音乐永远都不会醉,再多的音乐,他们都会如数地从耳朵里灌下去。
在这里,克利斯朵夫也并不顺利。罗孙耗费心机的装好人,克利斯朵夫感谢之时才明白,原来只是为了罗孙的情妇,《大卫》的灵魂就这样被完完全全的糟蹋了。那么粗俗的女人,怎么可以,抛着媚眼的乞求,恶俗鄙陋。
也许奥维德是他的安慰,他们像朋友,甚至是超过了任何感情。正如高恩对克利斯朵夫所说,法国是一个女性的社会。克利斯朵夫也渐渐变得母性。他创作,在他的心中,奥维德是神圣的。
奥维德死了,为了救一个孩子。
约翰老了,老的无所依。当初成全了奥维德和雅葛丽纳,却奥维德最终被雅葛丽纳所背叛。他为一切都太操碎心,他退出提多,经受太多,不愿与世俗同流,注定不被世界所兼容。世界上有一种名叫利益的群体,那利益之中,有两个更加庞大的群体:国家和人民。互相交换,何污,在这里,叫做自明高贵的纯洁,因为有利可图才会帮助,伸出援手,真正被感化的人,又有多少?
约翰就是其中被感化的,最后,约翰的结局有些悲惨。看透了,便不再介意年轻人的指手画脚,热血淡过了,便冷却了。其实,看到最后的结局,是为那两个人年轻人不耻还有心寒的。约翰变成了老约翰,他也会生病,但是两个年轻人,被这么悉心的照顾,老约翰生病的时候,想到的是:千万不要拖延我们的婚礼。不在乎,也淡漠。为了不耽误他们。老约翰竟然坚持住了漫长的婚礼,看着一对幸福的年轻人去度蜜月,最后,迎接生命像摧毁父辈一样,摧毁了他。
圣者克利斯朵夫背着一个小孩过河,小孩很重,他的名字叫做“即将到来的日子”。
是的,从六岁的崭露头角,十一岁的初出茅庐。到知名音乐家,再到杀人犯,再到音乐大师,这其中历尽的坎坷,无人知晓。命运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停下,我们只是洪流中的一粟,历史是光辉的,也是黑暗的,就让这污秽在历史的最深处烂掉,不要记起。
2005-4-25我爱音乐,因为在音乐的殿堂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能给予我心灵上深深的震憾。我爱文学,不论是托尔斯泰的凝重,或是徐志摩的醉情,都无法改变我对罗曼罗兰的那份衷情。他使我第一次听到了文字的声音,感受到苍白的文字,犹如化成一阵阵氲氤的水汽,拂过我的耳畔;一串串音符,冲撞着我的心灵。我仿佛清晰地听见了书中的文字正在呐喊;听见了作者笔下英雄心脏永不停歇的跳动声。克利斯朵夫是幸运的。因为他有着奥利维埃这样的知己,使他因为饱受生活坎坷而疲乏的心灵沐浴到友谊的滋润。当克利斯朵夫获悉自己有了一个朋友,是那么的激动,以至于忘记了身边发生的一切,忘记了这个世界的存在。克利斯朵夫又是不幸的,在他正需要朋友的关怀时,奥利维埃却为了反抗统治、获得自由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生活布满了荆棘,但克利斯朵夫用他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点燃了横在前进路上的阻碍,开辟了通往自由的路。《约翰克利斯朵夫》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份崇高真挚的友情,更告诉我们人活着就要为了自由与权利而奋斗。我爱克利斯朵夫。因为作者把他的人物形象塑造得那么真实:少年时的善良单纯,青年时为了真理“桀骜不驯”地不懈奋斗,老年时成熟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及一生为之奉献的事业。作者流畅地叙述了主人公一生的奋斗史,而又总能在不知不觉间让读者的心灵与主人公的命运紧密相连。文字华丽而不失真实,情节曲折但可以给读者充分思考与回味的空间。一本好书就是在读者掩卷瞑思时才发觉自己已欲罢不能,萌发再次阅读的兴趣,点燃重新品书的热情。在我眼中,《约翰克利斯朵夫》就是如此。读《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真谛——奋斗的目标,不屈的意志——是人通往成功不可缺少的因素。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是成功、伟大的,正如其作者的一生。约翰克利斯朵夫将在我心中永存。也许正如其死后最后那声满怀期望的呐喊:“有一天,为了新的斗争,我还会再生。”这篇读后感紧紧抓住了作品跳动的音符,播弄读者的心弦,滋润读者的心田。从作品人物的精神、信念、意志中产生共鸣,借题发挥,生发出了作者深切动人的感触。语言精练而不失文采,结构清晰而意蕴。不失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汪国金)
凡是喜欢克利斯朵夫的人,就是我的朋友。二十多年来,屡试不爽。第一次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我十八岁。《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二十世纪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代表作,它不止是一部小说,更是人类一部伟大的史诗。它所描绘歌咏的不是人类在物质方面而是在精神方面所经历的艰险,不是征服外界而是征服内界的战迹。它是千万生灵的一面镜子,是古今中外英雄圣哲的一部历险记,是贝多芬式的一阕大交响乐。
该书将音乐渗透到人物性格和情节之中,从而赋予作品交响乐般的乐思、情绪和节奏。这部长达四册的长篇小说是由傅雷先生翻译的,小说描写了音乐家约翰·克利斯朵夫奋斗的一生。当我第一次翻开它,就被深深的吸引,不能放下,一边读一边陷入深深思索。此后,再也不能罢手。近三十年来,我已经记不清重读过多少遍,当我欢乐或悲伤时、喜悦或绝望时,都会一再翻开它。因为读的次数太多了,所以,无论翻到书中的哪一页,我都会立刻沉浸其中,并从中获得力量、勇气和信心。正如傅雷先生在“译者献辞”中所说的“战士啊,当你知道世界上受苦的不止你一个时,你定会减少痛楚,而你的希望也将永远在绝望中再生了罢!”
我曾经在网络上呼唤过他,写过十多篇阅读《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人物理解,得到太多的共鸣与激赏。因为克利斯朵夫,我结识了许多心灵相通的朋友,一位才子甚至因此与我相认为姐弟;当我与一位远在大连的朋友成为知己的时候,发现彼此都是克利斯朵夫的追随者;还有我特别喜欢的节目主持人杨澜,后来知道也是克利斯朵夫的粉丝,克利斯朵夫也是她成长的精神养料……我买过十多套傅雷先生的译本送给朋友。我将用一生来读《约翰·克利斯朵夫》。
《他》是一部来自英国的电视剧,该剧主要由亚力克纽曼和凯瑟琳凯丽等主演,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部剧的评价,一起去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太难受了,你会不断的把自己给带入,你会感到自己的无助。你会高兴男主没有自暴自弃却心疼得他想要他不如自暴自弃。你会觉得happy ending凭什么要他一个人的妥协来获得,超能力不是他的错,离婚也不是他的错,从头到尾都不是他的错。可是他却要自己一个人去承担,他是那么的有爱,他对他的step-brother 自始至终都是喜欢的,他会逗她妈妈的小孩,也会跟他继母的孩子踢足球,会去看他比赛。可是别人不理解,不知道。超能力他像个引子可是它又是最后的结果。
菲恩怀特海德呀,电视剧首秀,现在来看这部剧可能带着迷妹滤镜吧,但还是觉得,作为初女作,菲恩在剧里的表现很好,自然融入,不会用力过猛,基本上是面瘫的角色吧,和《敦刻尔克》里一样,但反倒是这样让人更多去注意他眼睛里的内容了,一样的面无表情,传递的却是不一样的情绪和角色心境。
剧里仅有的几次能看见他笑,自己也笑了,
看得出来他是很喜欢两个弟弟的,相信对将要出生的双胞胎也是一样。心底里藏着温暖和对家庭向往的普通少年,本不该与烟大麻辍学有啥交集的。他很善良,一直心里装着他人的,即便家庭破裂也不该带来如此大伤害的,只是上帝又给他多开了一个超能力的玩笑。
还有和Jake说到双胞胎放屁那一段,可爱可爱可爱死了。
能将人带入情绪的表演,就是好的表演。
比起看起来像十五六岁一身少年气96年的荷兰弟,菲恩却是看着像二十三四岁的97年生人。真看不出来,少年老成,已经自己打拼过几年的感觉。可能也是与个人气质有关吧。
菲恩这个人,自身就带着一股冷色调的阴郁气质,也难怪诺兰会一眼选中他来作为蓝色沉重压抑的《敦刻尔克》主演。
到现在还没有看到这个我同龄帅气英伦小伙身上,其他更多可能性,但就他已经贡献的表演来说,我很看好他,细腻真实自然的表演,透着一股灵气,更何况,还年轻,会很优秀的。
很喜欢这部剧,尽管关于超能力这也有些幼稚。男主很让人心疼,家庭的破裂以及自身超能力的不可控,外加父母对于他的超能力一直不想也不愿意去相信,他的痛苦只能一个人去承担,这真的很残酷。
剧中让我们看到最多的,是自私,人性的最深层次的自私。若说继母、继父的态度太过恶劣,那他的亲生父母也不过如此,尽管他们都标榜着自己对孩子的关心,然而却不愿意去深入他的内心。每当男主想和他们靠近一些的时候,他们都生生将他推远,就连他最根本也是最危险的超能力,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了解、相信。
这部剧的描写很真实,人的善恶缘由皆清晰表露,人物刻画的很棒。
最后的结局对于男主来说,也许是最好的结局,起码他可以笑,不用忍受嫌恶,可以继续带着旁人给予他的小小的爱和对祖母的思念活下去。其实是悲剧啊,他的离开让两个家庭生活的那样幸福,仿佛他从来没存在过的样子。可是,他本不应该是那个牺牲者啊!
从来都没有这么深入一个角色,如果他真的存在,希望他可以很好地生活,有一个爱他的人,一如他的奶奶对他的爷爷那样。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虽然男主拥有超能力,却没有像很多电影里那样成为超级英雄,相反,他过得比我们很多人还要不()幸。
父母在男主小时候离异,双方各自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宝宝,新的生活,只有男主还是依然陷在过去,他的父母已是别人的父母。虽然他们都尽量想补偿男主,但他始终觉得自己是不被需要的那个多出来的人,从来都不属于任何一个家。
从祖父那里遗传的超能力,对于他来说是个负担,更是诅咒,在父母离异后开始失控,每次生气都会不自觉的使用,好几次险些伤害到身边的人。他对自己的能力感到害怕无助,担心有一天自己会和祖父一样走上绝路。
幸好他还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奶奶,奶奶告诉他不要在生气的时候使用能力。他用意念帮助敬老院的老人调换频道;在差点害死朋友过于自责险些跳楼后,用能力帮助朋友恢复意识。
很喜欢最后的结局,男主从小一直在躲避超能力,希望它快点消失,害怕自己使用它,但是在心理医生的开解下离开父母开启新生活的男主终于学会如何与它共存,主动利用这项天赋,而不是被它控制,用它施展魔法,在维持生计的同时还能给观众带来惊喜和快乐。就像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不用躲避它而是让它为己所用。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美剧约翰亚当斯观后感影评》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电影的观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观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