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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150字0字读后感《阿q正传》。

和书一样,观看电影或者视频也可促进人的成长,观看的过程中,我们全情地投入,并有很多的感触。在观看的过程中,情节的展开让人欲罢不能,写作能力的提升,可能呈现在写观后感方面。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150字0字读后感《阿q正传》”,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前言:读后感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书记的领悟,因此,小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阅读!

150字范文0字读后感《阿q正传》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毋庸讳言,阿q的性格核心是精神胜利法,它是人面对失败时的一种逃避性思维,自有其趋弱的倾向,但也不可否认,精神胜利法在当时的环境下存在的合理性。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人类精神的特性,而不能仅作贬义的弱点来审视,

鲁迅笔下阿q的麻木至极,自欺欺人,不可救药;而阿q的精神胜利法更是众人皆知。但我的看法是:阿q精神的确是值得唾弃的;可是有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它在日常生活中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比如,买了见价廉物没的衣服,原是很高兴的,可一看别人和你买了同一件衣服而且比你还要便宜,我就会在心里想:两件质量应该是不一样的吧!一询问发现人家可是正规店买的有发票呢,那听了可就不爽了,能怎么办,生气是没有用的,买心爱的东西本来是很快乐的的事,结果却弄成花钱买气受,这大可不必!你要这样想,既然买了就值这么多钱一分钱,一分货呀!大不了这些钱就算给店主的小孙孙买两包点心吃吃了!万事要想开(极重要的事除外),我们还是需要一点阿q的,为失去一点利益就骂人呕气,大发雷霆实在是值不得。

明天就要考试了,今天还没复习好,自个儿急得手足无措。为避免这样的心情影响明天的考试,我们可以为自己来一句60分万岁,多一分浪费来暂解心情的紧张和烦乱。考试时却要全力以赴。

当然以上所述并不是要让大家凡事都找退路、找理由,不去积极进取,面对现实。而是说我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不如意但无原则的事情上尽可能耐给自己多一点的安慰,不必为那些小事搞得心情不悦,影响本应做的重要事情。所以,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还是需要阿q精神的!吸其利为我们所用!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侪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与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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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观后感


《阿Q正传》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相信已经有很多的朋友曾经在课文中学过某些章节,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阿Q,我早有过耳闻。从前,认为阿Q是一个正派人物,这或许是受美国电影阿甘正传的影响。而事实显然和自己的凭空想象差距甚远,和阿甘也相差甚远。

阿Q应该是我看过的书里主人工最独特的,以往的书里所描述的人物至少都是好的代表,以至于我读书之时总是()会觉得剧情会反转,觉得阿Q会变,但他一直是原来的他,没有变化。

由于是短篇小说,几个小时就通读完,但却一直心存疑惑,想不清楚作者他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阿Q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绞尽脑汁也没有得到什么收获,但阿Q的行状都记得很清楚。他有精神胜利法,他会瞧不起比他低下的人,他会说谎,他说了一句:吴妈,我想和你困觉,他还会炫耀,会跟风。

种种一切的不好就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有人说:阿Q就是国人的一个映射,他身上的弊病就是我们国家的人身的病。于是,就观查社会,观察人,就连自己也是一样,我们所处的环境之中,有无数个阿Q的存在,他们虽然处于思想解放的现代化社会,但他们的思想比起旧社会更有不如。

偶然在微博上看了一个当年奥斯卡提名短片《村庄》,村庄就是社会缩影,村庄中的人就是社会的人类,每个人都有两个面,看似平静的背后却凶潮涌动,讽刺了人性的阴暗面。我想这和鲁迅的用意是一样的。四大名著,为什么具有了崇高的价值,就是其中所蕴含的社会意义,一个故事,一个人物都是对当代混乱不堪的社会的影射。

社会病了,人们病了,这个病在心不在身,所以鲁迅弃医从文,用文学治心。

反观现在的社会,依旧一派平和,但这平和之下,却也发生滴滴车短期两起遇害时间,毒疫苗时间,自如租房患白血病,黑社会欺压。这一切都表明着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的人一样拥有许多弊病,他们都需要被治理。

关于复仇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不少,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就单报杀父之仇的故事,就有很多大家的创作,像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金庸先生笔下的林平之等,但有书君相信,一些朋友,可能还不知道鲁迅先生写这样故事会是如何,诶!今天咱们聊的就是鲁迅先生写得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它就是《铸剑》,《铸剑》原名《眉间尺》,原型出自于干宝《搜神记》中的《三王墓》。

话说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躺在劳累一天的母亲身边,此时,他听着猖狂的老鼠翻屋倒柜,便起床来,用芦柴将老鼠按进水中,可看着扑腾的老鼠,少年又心生同情,松了手,但又想到这老鼠的恶行,少年又将它按进水里。就这样反复的心理斗争中,他的一番动作吵醒了母亲,母亲看着优柔寡断的儿子,语重心长地说:哎!尺儿啊,你马上就要十六岁了,如此性子,怎么给你父亲报仇?

少年眉间尺听后大惊,因为这么多年,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父亲是怎么死的。原来,眉间尺的父亲原本是这个国家出色的铸剑师,一日,王宫里出现了奇怪的事情,大王的妃子竟然生下了一块铁,这可就比哪吒她娘厉害多了!这大王在纠结过后突发奇想,便召来眉间尺的父亲,令他用这块铁铸剑,好用来保国、杀敌。

三年后,剑铸成了,但铸剑师的死期也到了因为生性猜疑而又残忍的大王怕他铸出更好的剑来,但他没想到的是,铸剑师还是留了心眼,他铸成了雌雄双剑,把雌剑献给大王,而把雄剑留给妻子,用来为他报仇。于是,在十六年后的这晚,得知真相的眉间尺挖出宝剑,从此踏上了为父报仇的道路。

一进城,眉间尺就看见旅游回来的大王正在百姓的跪拜注目下回宫,复仇心切的眉间尺正准备一个箭步冲上去为父报仇,结果却不小心被人绊倒,压在了一个少年的身上,真skr满腔愤怒热血都瞬间垮掉。这个少年硬说眉间尺压坏了自己的丹田,要求他来赔偿,正当眉间尺毫无办法之时,一个黑脸大汉出现了,才帮他解了围。

复仇不成的眉间尺垂头丧气的走出城外,休息时再次遇到了黑色人宴之敖,这个宴之敖就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而且还说自己可以帮助眉间尺报仇,但前提是,眉间尺必须把自己的脑袋和剑都交给他。

如果一个陌生人和有书君我这么说的话,我想我一定会扇他个嘴巴子然后骂他神经病,但眉间尺却不这么想,他询问黑脸大叔是不是因为同情他们孤儿寡母,而宴之敖的回答则是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就是这句蔑视现世的话语,似乎某一瞬打动了眉间尺。虽有疑惑,但他还是答应把这两件珍贵的东西交给对方,而他的身体则被一群狼两口吃尽。

于是,宴之敖便唱着奇怪的歌,提着脑袋背着剑,来到王宫。王宫里无聊透顶的大王听说这个黑脸大叔可以玩把戏,便兴奋地令人按照他的要求准备了金鼎。待鼎中水沸腾后,宴之敖便把头颅放进了水里,只见那眉间尺的头颅在水中唱着歌,跳着舞,一会儿就没了声音。宴之敖借此让大王探头去看看水底的团圆舞,谁想这大王脑袋刚过去,头就落入了水中。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眉间尺一看大王的头落到水里,就立刻钱去咬他,但这大王毕竟也是吃过山珍海味的,牙口够好,便回击咬住了眉间尺的后颈窝,令其动弹不得。

宴之敖见状,也砍下自己的头颅到水中咬住了王的鼻子,逃脱的眉间尺咬住王的下巴,两人最终凭借好牙口将大王咬死了,报完仇的两人相视一笑,一同沉到水中。

不久后,人们发现王死了,就赶紧去捞头颅,可捞出来的三个头颅都面目全非,几乎一模一样,众人只好将王的身体和面目全非的三个头葬在一起。最后的葬礼是全城的狂欢,只有几个义民在恐惧中怒骂着这两个逆贼。

故事讲到这儿,相信很多人都会对黑脸大叔宴之敖的身份表示好奇。书中对他的描写是这样的须眉头发都黑,瘦得颧骨,眼圈骨,眉棱骨都高高地突起来。是不是觉得这外貌与鲁迅本人颇为相似?

所以大多数读者支持的说法是:宴之敖其实就是是鲁迅精神世界里勇士的化身。《铸剑》写于女师大学潮和三.一八惨案之后,因此作品中的复仇主题和黑脸人的侠士精神便由此产生。

在整个故事中,悲壮与嘲讽,崇高与荒谬都同时存在,共同构筑了一个荒诞且充满想象的复仇故事。它体现了鲁迅先生无比沉重的复仇思想,而复仇对象,则是那些让人们遭受一切创伤和迫害的始作俑者。

小时候不喜欢鲁迅的作品,因为觉得他的文章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总写些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事情却也不明白他到底想表达个啥。后来发现,鲁迅先生是真正写到了生活里去的人。

在我看来,阿Q是一个连怎样生活都不明白的人。他没什么看重的东西,也没什么追求,毡帽可以不要,棉被也可以不要,就连吃不饱好像也不是个大事,被人戏弄了也就在心里愤愤地想这是儿子打老子便也释然了。常有人说阿Q精神,说的应该是那种落魄不堪却还能盲目乐观,傻开心的精神吧,我说不上这样是好是坏,小人物的日子仿佛也只有靠这种精神支持着过活了。我是同情阿Q的,因为他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活,日子也就得过且过,往往有一点能出风头的地方还被他人给抢了,然后我发现,其实我也是这样。

鲁迅先生的文章妙在不只主角,文章中的很多人物都带给你反思的地方,可悲的难道只有阿Q吗?不,大家都挺可悲的,更可悲的是人们可悲还不自知。

《阿Q正传》算是我第一个正式阅读的鲁迅的作品,以前一直没看懂,也不觉得现在的自己有本事读懂什么,读书的感受多数时候也跟自己的经历有关,也许今后我再重读这本书的时候能看到更多吧。(三星给在我觉得我体会还不够深上)

虽然接受了高等教育,但我却没有相对独立的思想,独立的观点。总是希望和有想法的人为伍,但想想自己的思想里又含有多少有价值的东西?我又能为别人输出多少有营养的东西?我发现,很少。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本以一个距离那种愚昧无知的时代很遥远的现代人的身份,站在一个很高的上位,俯看那个落后的时代和迂腐的主人公,也本以为看这本书的理由是这是名著,所以就要看看。也知道要多读书来丰富自己荒芜的思想。但没想到这本随手翻开的书,给我的浮躁,无知与粗俗狠劲暴击,我悲哀地发现,我和书中的阿Q那么像。我是生活在现代都市里的阿Q。阿Q没有自己的坚守,没有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标准,也没有一个思想观念的支撑。就是这样边阅读边反省着自己,鲁迅文章的影响远远比我这片面的理解深远多了,不过我暂时只想从文中思考自己,思考与我很明显相关的一切,从中但愿找到迷失了的自己。

《阿q正传》观后感精选


我们在不同阶段会看见很多优秀的作品,看完电影后,我们的心灵变得充实、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来总结作品吧。观后感相当注重“感”,也就是从作品中领悟出的道理与思想。您一定在思考如何去写作品的观后感吧!你也许需要"《阿q正传》观后感"这样的内容,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阿q正传》观后感【篇1】

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来的,看完早该还回去。可从看完到现在又快有一个月了吧,还没还(真不是个好习惯,可能有其他同学也想看这本书呢,下次别这样了啊)。主要是想在还回去前写写读后感啥的。。。今天又看到它,终于要乱扯几句然后还回去了。

现在再打开目录,竟然还记得大部分故事说的什么,比如《狂人日记》、《故乡》、《孔乙己》、《祝福》、《药》......

没记错的话,《孔乙己》、《祝福》、《故乡》这几篇是被节选到语文课本里过的,初中还是高中就不确定了。课文中,《孔乙己》唯一让我记得的就是“排出九文大钱”,因为那时候老让分析这个“排”字用的如何如何好,体现了孔乙己什么样的心理,而我确实是不知道的,甚至不知道“排出九文大钱”具体是怎样的动作。《祝福》隐约记得里面有个叫祥林嫂的女人,可怜,具体怎么可怜却也不知道了。《故乡》里那个插画我倒记得清晰了,那个带着银项圈的小男孩,在月光下,一个西瓜地里,举着叉子准备叉那狡猾的猹。

故事情节,思想感情,都没读出来,可能那时候精力还是更多分散到那几道课后习题去了。

现在再读起,不一样了,都是活生生的人,有因有果的故事。

孔乙己。

他应该是欠着掌柜的十九个酒钱去世了。

他是代表着可怜的读书人吗?酒钱也付不起,被捉弄取笑,被打残。最后剩下的骄傲也就是那些让人发笑的之乎者也,“茴”的四种写法。我觉得他应该是善良的,愿意把茴香豆分给那些淘气小孩吃,在还能出现的时候,也会按时把欠的酒钱还上。想想又觉得他不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在我心里不能如此落魄,他们总是有一百种方法生活,保持清高,但不至于让自己落魄到这步田地。

祥林嫂。

“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的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地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你真傻,真的,你单知道地狱里可能会把人分成两半,会让人受苦;你不知道人间也会。”

倾尽所有去迎合他们定的条条框框,他们也不会接受你。

《阿q正传》观后感【篇2】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以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阿Q来强而有力地揭露当时中国人的隐秘性格和批判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的事。

作品以奉命前后的农村小镇为背景,阿Q无家无业无身份,以卖劳力生存。

阿Q第一个特点是自尊心强,所有的村民都不在他眼里,连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都在精神上鄙视他,他甚至也瞧不起城市人,瞧不起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煎大头鱼的时候加葱丝。我觉得他这些瞧不起都是可笑的。

阿Q第二个特点是欺软怕强,阿Q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和瘦小的小D动手动脚,却骂假洋鬼子时被假洋鬼子发现后赶紧缩起脖子不敢反抗,连吃了好几棒。

然而我觉得突出阿Q形象的是最后一章,阿Q的“精神胜利法“。人家叫他画圆,他却画出了瓜子样却想:孙子才画得出很圆的圆呢。便又放心了。这是多么的愚昧啊!

《阿Q正传》这部小说特别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的丑陋和人性,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感受。

《阿q正传》观后感【篇3】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文学家,而且也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的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为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炼。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化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是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事“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表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及既悲又可怜。

《阿Q正传》从他诞生至今,已经过去这么多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为了自嘲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阿q正传》观后感5篇


此时需要做好笔记,并将感悟记录下来,经常写观后感,完善写作技巧,一篇观后感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为您准备《阿q正传》观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阿q正传》观后感 篇1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阿q正传》观后感 篇2

我读起鲁迅的文章来,还有些困难,理解并不十分透彻。可读了《阿Q正传》,我颇有感触。

阿Q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永远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总是“胜利”。阿Q是给别人做短工的,地位不高,而且总是惹到那些闲人,自然就少不了一顿打。那些人揪住他的衣领,在墙上磕上几个响头,不到十秒,阿Q自己反倒这样想:“现在的世道,还有儿子打老子的……”然后便乐呵呵地走了。这就是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无疑是狂妄自大、自欺欺人。阿Q的得意之态、愚蠢愚昧在“精神胜利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阿Q更可笑,也更可悲的是他竟然和王胡比丑,比不过了还生气,这充分说明了阿Q的生活无聊到了极点。从被人欺负后的反抗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阿Q已经麻木了,这无不使人感到可悲与可怜。

在那个病态的中国,鲁迅正是为了通过描写阿Q,唤醒民众们,使那些像阿Q那样受压迫的劳动人民改变命运,也正是为了拯救那时病态的中国。

《阿q正传》观后感 篇3

阿Q,这个惹人发笑,发人深思的小丑,把旧中国的国民之愚昧,麻木,落后,还有那么一股可悲的朴实表现的淋漓尽致。他和王圆路(此字应为:竹字头下面加录)那个道士一样,人们把愤怒的洪水向他们倾泻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可悲的是那个黑白的年代,正是那个可悲的年代造就了王圆路也凝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这个阿Q,再加以先生精心的雕琢,这种愤恨虽隐于笑料之后,就如千钧巨石一般压在心头,然而人们往往只把眼光放在了阿Q的年代,殊不知这不仅是鲁迅先生对黑暗现实的伟大的批判,更是对社会发展的一个精准的预言,因为阿Q的后人非常多!而且不仅是阿Q的后人,还有王胡,假洋鬼子,邹七嫂,以及那些零星的看客的后代也不少!

先言阿Q的子嗣。他们的祖上传下一种精神胜利法,“妈妈的,第一个自轻自贱的人与状元一样,都是第一,而你是什么东西呢?”如是而已。现在,阿Q的后人把这一点不仅完美的继承,而且还有所发展。倘若联系到自己身边的事,恐怕一千零一夜也说不完。“听说你考试没考好?”“嗨,我故意的,又不是最后的考试,不争天不争地的,下那么大心思做甚?”说的真漂亮,一句“故意的”,便把自己的失误死死压住了,还让自己成为了深不可测的“高人”,不仅不丢面子,还巧妙的往脸上贴了金!这一点与阿Q不同,他们不仅自己欺骗了自己,还让别人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而阿Q仅仅让自己满意,看吧,这便是继承与发展的巧妙,古人云:今必胜昔。由此观之,如是果然!还有一传统,便是忘却。如何忘却,阿Q做了充分的诠释。受到王胡和假洋鬼子的欺辱后,把小尼姑当成了泄愤的对象。欺软怕硬!当人们给阿Q鼓励时,阿Q便愈加喜悦,直到把伊弄哭了,才肯罢手,为的是他“十分的满意”和看客们“九分的满意”,而后自己受辱的事烟消云散!阿Q的子嗣们在生活中,亦是如此,有人捧场便更来劲,出洋相,哗众取宠,笑的声音越高,看的人越多,越有面子,把场子捧的越满,越光彩。可是玩弄别人姑且算是玩笑,然而有的人却着实在戏耍自己,就是一种炫耀。为什么当今的人那么张扬自己的个性,不悲不喜,不伦不类,不大不小,不俗不雅,总之就是要引人注目,就是要成为焦点,那是一件多么出众的事!这正是人心浮躁的表现。

说到欺软怕硬,还不得不说一说王胡后人。王胡,他荣耀一个第一,便是第一个让阿Q受辱的人,假洋鬼子则是榜眼了。阿Q与王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癞”。阿Q滋事惹怒了他,他便抓住阿Q碰头,同样是换得一份有喝彩的光荣。到了阿Q中兴回来,他便莫名的表现出一种猥琐,当众听官听阿Q讲“好看的杀革命党”时,阿Q只是夏了他一下,他便几天一蹶不振,何等的愚昧!如果是阿Q中兴之前戏弄于他,他就算硬着头皮也会早早上演一出“人大虫豸”!王胡的后人将其改变,但是那股欺软怕硬的气息却是依然留于心尖。有那么一种人,似乎是天生的明珠碧玉,对一些不如自己的人总会送去鄙视,这种不如是广义的,力气,身高,相貌,身材,体魄,运动,成绩,家境,只要有不如王胡后人的,人打虫豸到是不会,但是总会在心里讽刺,三言两语的挖苦!而遇到正值中兴的人,那种摧眉折腰的猥琐使他们变成了奴才相。地主皇帝没了,却剩下了一群奴才!再论炫耀,还不得不说一说假洋鬼子的后人,在阿Q眼里,这没了辫子的人拄着一个哭丧棒,“里通外国”的假洋鬼子,注定要让阿Q深恶痛绝,“妈妈的假洋鬼子!”恨屋及乌,他的老婆和一个没了辫子的人困觉,一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除非第四次跳井。这个假洋鬼子,满嘴鸟话,算的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前卫的先进人物了,大概和他的“洪哥”是一类人,即使“洪哥”与他这个“急性子”说“NO”!在未庄的人看来,他应该算是一个亮点了。他的子嗣也是现代人的亮点,虽不是假洋鬼子了,但是却有另外一副嘴脸了。记得一个叫“什么女”的节目团体里出来一群时尚的人,人们很喜欢,但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玷污人们的喜悦,把语言进行了改革。一个在外国一个角落待过几天的人说:“其实像‘R&B’啦,‘Hip--hop’啦,‘酱紫滴’音乐我也是有学过的。”“酱紫滴”谓之“这样子的”,是啊,文学有一贵,在简练,这种不伦不类的话出现在网络,谓之网络语言,但是出现一些面向大众的公共场合,该叫它什么?“我也是有学过的”,我一直不明白“酱紫滴”话是哪来的灵感,英文的译之是“I have learned it”,“I”是“我”,“HAVE”那一定姑且算是“有”了,“LEARNED”是“学习”,“IT”为代词,抛弃文法的羁绊逐字译之是“我有学过”,不知道是不是这么一个玩艺儿,港台的歌星我们不能过分要求,从发音与语言逻辑上,自有其不同,况且他们也一定在改进自己的普通话,而大陆的一些人却在“学而时习之”,而且忙的“不亦说乎”!面对这一切,中文的光辉日渐暗淡,他们说的话应该怎样称呼?“鸟语”不雅,“汉语”亵渎,那就当时在新世纪说的一种语言吧,取之“世说新语”,妙,真妙!

还有太多的小角色的后代继承发扬着那些嘴上“深恶痛绝”的传统,前一阵我住院了,出院时有人说“咱们校的说你一定会瘫痪的!”“那谁告诉我说你一辈子躺在床上了”,我淡淡的冷漠了这些话,仅仅是告诉他们:“回光返照!”到底是谁传播的谣言,我无从查证,只好用“老谁家小谁”代替,但是一定是邹七嫂的后人吧。还有那些与对自己有利的人拉关系弄个“转折亲”,那一定是“举人老爷”的香火了,也可能是赵白眼的。还有对力所能及的帮助不给予赠送的一些人,一定和他们的先人一样围着一个桌子,当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看客。还有那些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帜趁机敛财的人,不知道他们祖上的那个秀才和假洋鬼子“革命”“革”来的宣德炉祖传到了谁的手中!

还太多太多,怎么说的完,读罢《阿Q正传》,我的心情也很恐惧,生怕在那些角色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但是对于自己身上灵魂的空洞,也只能直面其暗淡,哪怕把自己弄的鲜血淋漓。在阿Q的可笑可鄙之后,我对阿Q更多的则是怜悯和同情。为什么要让他生活在那样的暗淡污浊当中,怎么不能施舍他一点幸福?让阿Q革命,我视其为一种“逼上梁山”,但是他的革命却着实是为了当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要什么有什么,欢喜谁就是谁”,他生计的悲哀,中兴的悲哀,末路的悲哀,爱情的悲哀,生命的悲哀,将那个时代的悲哀无情的揭露,有时真的想跳进书本间帮一帮。在看到阿Q钱被抢时,我多想进去帮他讨回,哪怕是一半;在看到阿Q被打时,我想像着阿Q的惨叫和看客们的狞笑,我多想进去“手持钢鞭把这群无赖打”,即便阿Q本身也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无赖;在看到阿Q跪在堂下含混不清的解释时,我真想进去帮他喊一声“他是冤枉的”;到了阿Q被枪毙时,我却只想替他喊一声“救命”!我知道,枪声过后,只会留下一声“好”,或是一声咒骂,“妈妈的,一句戏也没唱,白跟着了!”或是纷纷的议论,“阿Q被毙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看着,想着,思索着,回忆着,我流下了哀痛的类,就算是读阿Q寄予的哀思。同时心底也怀念着鲁迅先生,先生一生奋斗于文艺事业,为了一个新纪元。然而旧时代走了,人性依旧。如果先生那激发一代又一代堪称为民族脊梁的不屈毅魄归来立于云端,看着这一切,会说一些什么呢?笑化成恨,恨化成痛,痛化成静,静化成思,思化成警。人们往往鄙弃尘封以久的悲哀,却不知自己也即将被未消逝的污浊所掩埋。倘若会神于一些现实,怎不会在与过去的对比中引发感慨。“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直面淋漓的鲜血”,生活还是美好的,只是仍有瑕疵,可怕的是意识不到,反到付诸一笑,仅仅是耐人寻味。物欲横流是物质的喜剧,颓废沉沦则是精神的悲剧。《阿Q正传》,这伟大的批判与精准的先觉,但愿人们能够机警于心。对于自己,我不会自以为是,也不会妄自菲薄,只好在苦叹之后冷漠:“妈妈的,————满门抄斩,————嚓,嚓!”

《阿q正传》观后感 篇4

《阿Q正传》是出自鲁迅先生之手,这部书细腻的描绘了阿Q的一生,从中兴到末路,最后悲惨地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一生。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片段:阿Q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吃了大亏,可是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吃亏也变成了得胜。这个片段,我看到了阿Q的“乐观”精神,只不过阿Q的乐观精神是“精神胜利”,他总是给自己找退路,这样永远都是逃避现实问题,自我安慰的“乐观”。但是,在我妈妈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乐观精神,我妈妈乐观精神是值得可贵。且听我细细道来。妈妈与爸爸买了两套套房之后,又装修了我们家的老房子,正在这时,妈妈怀上了宝宝。奶奶不乐意了,提出要搬出老房子,去住妈妈的套房。这样一来,我们家不仅减少了房租的收入又少了奶奶为新生宝宝的照顾,妈妈还得另请月嫂,增加支出。妈妈不仅要照顾那么多的事,还要储备新生宝宝以后的教育和养育费用。面临着种种难题,妈妈却十分乐观。

首先,妈妈跟租房子的人谈拢,一次xing缴纳半年房租,再应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房租资金,在股票上赚出了月嫂和阿姨一年的工资,还额外奖励自己一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样一来,钱的问题就解决了。接着,妈妈又去中介市场签下合适的月嫂和阿姨,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然后,妈妈腾出手来“修理”我,因为新生宝宝的出世会减少对我的'管教,于是暑假让我锻炼shenti(游泳),训练自理能力(军营训练),加强奥数。这样一来妈妈用自己的能力把所有的难题都解决了。但是妈妈是个未雨绸缪的人,在畅畅出世的前两个月,妈妈坚持每天都到绶溪公园去散步,这么坚持了两个月,到了中秋佳节的时候,妈妈把我托给了外婆,这样,畅畅也就顺利出世了。妈妈一直都很乐观,每天我看到她的时候,脸总是乐呵呵的。她的这种乐观的精神,完全不同于阿Q:妈妈的乐观总是有行动,而阿Q的乐观,总是聊以ziwei。在这一点上,我是很佩服我妈妈的。后记:我昨晚就把文章写好了。我问爸爸,奶奶不乐意带孙子,写出来好吗?爸爸说:奶奶岁数大了,而且带孩子是父母亲的义务,不是奶奶的义务。奶奶肯带孙子,是爸爸妈妈的福份,不带孙子,是奶奶的本份。

《阿q正传》观后感 篇5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就像麻醉药,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阿Q正传》读后感:可笑之人亦有可悲之处


相信《阿Q正传》这本鲁迅先生的经典之作,你们一定都读过吧,其中的主人公你们也一定很熟悉,他是时代的缩影,是那个时代可悲的人物。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阿Q正传》读后感:可笑之人亦有可悲之处,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学完《一件小事》,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经典之作《呐喊》中的另一个故事:《阿Q正传》。故事中的主人公阿Q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我觉得阿Q的角色十分可悲,但却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阿Q使用的精神胜利法。阿Q虽然只是个农村里底层的短工,却鄙视城里的其他人,狂妄自大。比如他因为穷而娶不到老婆,却说道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

阿Q可笑,但其实也是个可悲的人物:他总是受到其他人的欺凌,特别是来自有钱人的。可是他的贫穷和地位决定了他只能被他人欺压。阿Q被欺辱后为了取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发明了精神胜利法,只是为了用言语自欺欺人来安慰自己。处于社会的底层,又被别人看不起,只能通过自我麻痹来催眠自己,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吧,可是这样的做法终究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完了,却心满意足的自我安慰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后来他被其他人打的时候,又自我催眠道: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可悲的,也让人觉得很心酸,因为打不过别人,所以只能靠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算自己被打了心里还能也只能得到一丝丝安慰吧。

后来,阿Q进了城后赚了点钱,别人对他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就连有钱人赵大爷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还主动要买他的东西。我认为这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有钱人能受他人的尊敬,而穷人只能受他人欺凌,反抗不了。阿Q没钱没势时,受尽富人的欺凌,而赚到钱后对他的态度又不一样了。

《阿Q正传》这个故事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老百姓生活的缩影。

150字0字读后感《牛虻》


前言:读后感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书记的领悟,因此,小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阅读!

150字范文0字读后感《牛虻》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哈姆雷特》有感150字0字


暑假到了,的读后感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哈姆雷特》有感150字范文0字,供各位参考!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描写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150字0字优秀读后感《小王子》


前言:读后感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书记的领悟,因此,小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阅读!

150字范文0字优秀读后感《小王子》

从小便被周遭的大人们认为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不吵闹,不缠人,只静静地在屋子的一角缩着看书,有好奇者过来问上几句,也居然答得头头是道。一个内向的小大人。

工作忙碌的父母和年龄差距太大的姐姐,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熟悉,但很遥远。小小的心灵,自顾自地在强说愁的寂寞里浸润,暗暗盘算着十八岁时背着行囊去流浪的梦想。

于是在学校、家庭这个回路里循环往复着,成长着。话语,渐渐多了些,朋友,渐渐聚了些,可还是觉得孤独。她不就是爱装幼稚吗?无意中亲耳听见最信任的人这样的误解我,只觉得朋友二字充满虚伪。

于是回到沉默。有话直说和坦诚相见过于不合时宜,还是让它们蒙尘的好。流浪,在这个行色匆匆的城市里,每天犹如工蚁一样的来来往往,本身就是流浪。

于是在有机会选择自己职业的时候,我如愿以偿地和孩子们做了伴。他们是最直观最坦率的,可以毫无顾忌地为打碎了变形金刚而号啕大哭,也可以为得到一颗大白兔而破涕为笑。我喜欢和他们相处。身染疾病的孩子很可怜,工作衣兜里的几颗糖果,书店里看来的童话,能让他们笑着接受治疗。我的心情因此阳光灿烂。

在内心里,我想,我还是个拒绝长大的人吧。

也有夜雨淅沥的孤寂时刻,拿起电话筒,却拨不出一个号码,直到那一声长音终于变成不耐烦的嘟嘟嘟。有时想想,自己不过是想听听熟悉的声音而已,可谁在脱下面具后不是疲惫得不愿开口敷衍?还是点着小火炉,和书们聊天吧。

记得当我随手拿起这有着橙黄色封面的小书,便被上面写的世界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书弄得很反感。阅读量跟点击率一样,并不能完全说明作品的优劣。哗众取宠的广告人。

可是,它为什么会被人和《圣经》放在一起比较呢?

我自愿地成为了被黑猫抓到的老鼠之一。这举动让我后来无比庆幸。

《小王子》是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曾被翻译成过百种文字,拥有众多的读者群,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后,也大受欢迎。它的作者,法国飞行员圣艾修伯里,在20世纪末,和小王子一起,成为50法郎的封面。

我之所以讲了这么多无聊的信息,无非是想迎合某些成人或者已经有成人特质的人,他们总是注重一个人的声望多于注重人的本身。无论如何,《小王子》值得关注。

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写的是一位飞行员,因机械故障在沙漠里迫降,和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相遇、相知、分别的故事。叙述的方式也很平淡,没有迂回起伏,没有绚丽辞藻,就象是个童心未泯的成年人,坐在你身边,缓缓地给你讲他的经历一样。

总认为,好的作品,是让人很放松地阅读以后,能有静静思考的余地的。《小王子》让我百读不厌。快乐时,悲伤时,苦闷时,迷惘时小王子总是温柔地抚慰着我的心灵,让我平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应该怎么做。

国王自以为统治全宇宙,可并不能满足小王子看落日的愿望,他常常宣判星球上唯一的老鼠死刑,但又不得不赦免它;爱慕虚荣的人不断地脱下高帽子又戴上,以为别人都在瞻仰着他;酒鬼忧郁地灌醉自己,为的是忘却喝酒的羞耻;惟利是图的商人不停地数着五亿一百六十二万颗星星,以为这就是他发现的财富;灯夫忙于按照规定点燃和熄灭路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息;地理学家坐在办公桌后,等待别人告诉他哪里有城镇河流高山大海。武断、自大、无耻、贪婪、墨守陈规、守株待兔这些陋习,就象猴面包树的苗子一样,如果不及时除去,将会使我们心灵的星球日渐荒芜。

玫瑰说,她是这宇宙中独一无二的。是啊,当小王子为她盖上玻璃罩,为她浇水,为她赶走毛毛虫的时候,他们之间相互需要。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唯一的。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没有不断的浇灌和呵护,没有时间的投注,没有责任的承担,不可能健康成长。

狐狸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罗嗦的父母对儿女是无限的关怀,严厉的上级给下属的是难得的鞭策,逆耳的批评也许不尽属实,可是反省自身也十分必要。我们的眼睛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但愿心灵之泉永不干涸!

小王子说,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饥渴交迫的人,终于在沙漠里找到了水井,生锈的轱辘发出的声音就象叮咚的泉水声一样悦耳,由于有了井,沙漠的美丽光芒才更神秘,更震撼人心。

每个人读《小王子》,都会因为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素质而得到不同的感受。我觉得,失去童心的成人是不喜欢,也看不懂《小王子》的,里面能让他们微微刺痛的部分,已经被迫不及待地跳过了。他们从来不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这不能不说是他们的遗憾,因为他们永远不会明白生活的本质。可是,愿意擦亮心灵的人们啊,当你在满天繁星的夜晚,仰望天空,你会知道,小王子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微笑着。那么,所有的星星都会朝着你微笑呢。

《追风筝的人》有感150字0字


暑假到了,的读后感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追风筝的人》有感150字范文0字,供各位参考!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看见他们之间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让你的爱非诚勿扰》有感150字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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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的爱非诚勿扰》有感150字范文0字

这是一个剩时代,也是一个诚信缺乏的时代,人与人的交流逐步地走下坡路。究其原因,我认为我们不仅沉醉在精神的世界里,还沉溺于虚拟的空间里。我们离开现实太远了,我们面对面的交谈也就云淡风清。去年如火如荼的交友综艺节目《非诚勿扰》一时成为我们茶前饭后谈论闲聊的话题。

《让你的爱非诚勿扰》这本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的,它的作者是性格色彩创始人,乐嘉同学。他用自己敏捷的思维,犀利的语言在《非诚勿扰》节目中赢得了我们的掌声和鲜花。从此性格色彩学开始大众化地走向我们平凡人的世界。对于非诚勿扰这个栏目,大家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然而在这本书里,乐嘉就以一个参与者的身份向我们提供了相对客观的声音。

在《非诚勿扰》这个社会大观园中,闹的沸沸扬扬的男女们必定会随着时间销声匿迹,但节目里不同职业不同角度上观点的碰撞,会永远存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书中乐嘉以一种性格色彩学的角度,为我们剖析了各色男女的各种言行举止所反映出来的人的本质和性格,可谓精辟,让我不得折服。他把不同性格与红蓝绿黄四种颜色结合起来,为我们展现出色彩里面带给我们的性格震撼。他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如交通上的红绿灯,除了波长的考虑之外,其实也融入了性格色彩学的理论,他说,红色性格的人比较活泼好动,红灯提醒这类人此时应该停下来,切勿再动;那绿色性格的人比较淡定安静,绿灯提醒这种人可以动脚行走了;黄灯则提醒那些严守规则制度的黄色性格人可以趁红灯亮之前尽早行动。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解释了,同时我也渐渐对性格色彩学产生强大的好奇心。

在这本书上,他解释了剩男剩女剩下来的原因:剩女主要是事业有成而主动剩下来,而剩男也大部分是因为一无所成被迫剩下来。这些剩男剩女来到了《非诚勿扰》栏目,因为有乐嘉和孟飞的两大名嘴,非诚勿扰一度的收视率赶超湖南卫视王牌节目《快乐大本营》,所以被众多网民观众怀疑有托,一时之间处在风口浪尖上,正所谓人红是非多。特别是拜金女马诺以一句不如坐在宝马里哭在网络上掀起口水波澜。乐嘉则认为,每一个来非诚勿扰的男男女女,不管出于目的,只要他是单身,他就有机会上这个节目,因为这是一个真实展现自我,真诚表达自己,交友诚恳互动的舞台,任何来这里的人都是想借助这个平台扩大他的社交范围,尽快摆脱单身困境,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不管你是怎么样的人,拜金还是排金,富二代还是穷三代,只要你敢来,你够真实,你就是一个值得我们倍感尊重的人。然而媒体巨大的透明性和传播性也会使一些过于绝对化,非社会所提倡的极端观念以及思想,就会被我们这些局外人以一种放大镜的手法,同时也赋予我们自己道德使者的身份去抨击他们。其实当我们褪去这些外表,我们也是这样真实的自我,只不过我们看不惯别人罢了。

在这本书里,我还认识到了自己是个红+黄性格的人。我带有红色的情绪化,也带有黄色的目标性;我带有红色的口无遮拦,也带有黄色的坚定自信;我带有红色的乐于助人,也带有黄色的脾气暴躁;我带有红色的真诚信任,也带有黄色的自我中心正如乐嘉同学所说,每一种颜色都有他的优势,也有颜色过当带来的不足。我想,每个人都是一种或几种颜色的混合体,只要你认识到自己性格的利弊,别人的性格好坏,你一定可以更好地认识自我,理解别人,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境界。这是每个人所向往的,所期待的,那么请从这本书看起。

让你的爱非诚勿扰,让你的性格不再缺憾,让你的人生更加美好。乐嘉同学不仅在《非诚勿扰》栏目与你互动,还在书上与你一起探讨人性的真善美假恶丑。认识你的性格,不妨从颜色开始你的旅途吧。


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随想150字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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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个书名时,让我笑出了声。三天光明,太容易了吧。后来获知是残疾人的故事,笑声停止了,更多的是沉思:作者会是个多么坚强、认真并且努力的人啊!拜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部外国名著,我的心灵震撼了许久。其中尽管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却还是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中的主人公是海伦.凯勒,也许有人认为凯勒是不幸的弱者,19个月时她就失去了听觉、视觉和说话的能力。幼小的她,从此与整个世界失去了沟通。但是,凯勒又是坚强的、幸运的。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并没有放弃,而是自强不息,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学会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热爱生活并从中得到许多知识,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因为她心中明白,只有知识可以让她拥有自信,走向光明之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凯勒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还写出了许多著名书籍。她还多方奔走,建立了许多家慈善机构,她创造着一个又一个奇迹!

海伦.凯勒成功了!我为她的成功而欢呼雀跃。由此,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在我们每个人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时,就是要学习的。每分每秒,从呀呀学语,慢慢走路起就在学习。也只有学习会让我们成就辉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予每人的也不应该只是震撼,还随想动吧。这本书用一个弱女孩的目光看世界,来教导人不要轻生,请珍惜生命。这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海伦.凯勒一个残疾人都可以那么坚强地创造美好,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荒废生命呢?

我常想起海伦说过的话:只要朝着阳光,便不会看到阴影,我做为一个正常人是太幸运了,我拥有优越的生活学习条件,健全的体魄我可以很轻松的做到很多事情,获得许多知识,享受生活带给我们的快乐,但是我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总认为是理所应该的,当遇到困难时就退缩,往往喜欢找客观理由来为自己开脱。

海伦.凯勒的这一生都是不平凡的,如果,凯勒向命运屈服了,那么,凯勒的一生都将在平凡中度过,并且孤独、自卑。相信,每看完这本书的人,他的心灵一定会接受一次可贵的洗礼,从而酝酿出一股巨大的向上的力量。

现在我知道了:人们的精神远远超过了时空的限制,无论在哪个时代,勇气和爱都是我们人类生存的基础。所以,生理上的残疾一点儿也不可怕,如果心灵上受伤了,残疾了,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残疾。我们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去谱写完美的人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内容令我受益匪浅,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有了这种品质,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就不会在困难面前低头。在今后的人生道路和求学的道路上,我将勇敢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学习她永不放弃的人生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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